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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票(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48

【导语】增值税专票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增值税专票,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增值税专票(16篇)

【第1篇】增值税专票

我们国家的税种还是还复杂的,企业涉及的税种达到了18种。不仅如此,每一种税种里面,还会涉及多种税率。对于税法知识的学习,我们还是需要多花一点时间。

例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就需要企业根据实际业务进行判断。

增值税专票税点是多少?

专票的税率一般是13%、9%或6%。而普通发票的税率除了可以是13%、9%或6%,还可以是3%。

现在虽然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自行开具专票。但是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票的税率主要还是3%或5%,并不能开具13%、9%或6%税率的专票。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还是需要知道的。当然,一般纳税人开具普票时,开具的税率也是和专票的税率一样。

增值税发票不同税率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1、13%适用于货物劳务类。

13%只有一般纳税人才可以使用,并且这个税率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没有区别的。

2、9%适用于建筑服务、房地产以及生活类。

9%也是一般纳税人才可以使用的。并且,9%的税率适用的范围还是很多的。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产品,都是适用于9%的税率。

比方说自来水、天然气、农机、农膜、居民用煤等。

3、6%适用于一般服务类。

6%同样也是只能是一般纳税人才可以使用。服务类包括的内容还是很多,企业在经营这类业务时,也是需要认真对待才可以。

4、5%适用于房屋出租和差额征收方面。

5%是比较特殊的存在,在房屋出租和差额销售方面,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开具5个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5、3%是小规模的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发票,一般都是3个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6、0适用于出口免税方面。

0税率方面,只有出口业务方面才会涉及。另外就是还会有免税的情况存在,即免税农产品方面。需要注意的是,免税和0税率还是有差别的。

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0税率并没有出口退税好。企业在选择时,也是考虑清楚。

小结:

对于发票的相关知识,还是有很多细节需要我们去学习的。并且最近两年增值税改动的幅度还是很大的。我们需要保持不断学习的精神才可以。

【第2篇】增值税专票红冲流程

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遇到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这些情况下如何进行操作?按照以下教程相信你一定可以圆满解决这些难题。

首先我们要知道,红字发票分为购买方已抵扣和未抵扣这两种情况。

(一) 针对购买方已将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由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此时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步骤如下:

1. 打开开票软件点击操作:

2. 选择“购买方申请”—选择“已抵扣”

3.录入销售方纳税识别号和商品信息,(注意:数量、金额为负数)如下图

4. 填写并核对开票内容无误后点击“打印”按钮,此时开票系统会自动保存此红字发票信息表,并弹出打印界面,点击“不打印”,(有的公司需要打印出来并盖章然后发给销售方,销售方再根据盖章的红字信息表来开红字,看实际情况需要确定是否打印,如果不打印,则在 弹出的提示框再次点击“取消”按钮,如下图

5. 接下来对生成的红字发票信息表进行网络上传操作

6.找到并选中需要上传的红字信息表,点击“上传“确认

7.上传成功后,可看到前面所选择上传的红字发票信息表的信息表描述已更新为“审核通过”,如图

8.此时这份“审核通过”的信息表中的“信息表编号”提供给销售方,让销售方登录自己的税控盘,在开票系统里的开票界面点击红字选项,选择“导入网络信息红字表”如下图 , 然后核对购买方发给你的“信息表编号”点击选择,就可以开具对应红字发票。

(二)购买方未将专用发票用于申报抵扣的情况下,操作就更加简单了,步骤如下:

1.登录开票软件,进行如下操作:

2.选择“销售方申请”,录入将要红冲的蓝字发票的发票号码和发票代码,操作如下图

点击“下一步”以后,开票系统会弹出当前需要红冲的发票信息,核对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以及金额税额是否正确,若无误,点击“确定”按钮即可

3.点击上个步骤“确定”按钮之后弹出的对应红字发票,核对无误后点击“打印”按钮,系统自动保存这张红字发票信息表,在接下来弹出的打印界面里点击“不打印”, 接着弹出的提示框再次点击“取消”按钮,如图

备注:这个时候红字信息表就开好了,不需要继续继续填开所以点击“取消”

4.红字信息表填开好以后,也要进行网络上传的步骤,点击打开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如下图

5.找到并选中需要上传的信息表,点击上传确认

接着系统会上传并出现“审核通过”字样,表示上传成功

6.接下来这一步就很重要啦!不管你是购买方天天开的红字还是销售方填开的红字,都必须要经过这个步骤

打开“发票管理”—发票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如图

7.系统自动弹出的“发票号码确认”框,点击“确认”按钮,如图

注意:此步骤为核对未打印纸质发票的号码与系统的发票号码是否一致,别把发票打错了,一定要核对一下发票号码!

8.接着在专用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按钮导入网络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注意:在购方已抵扣由销售方根据红字信息表开红字发票的情况下也需要进行同样的操作)

核对发票信息无误后点击“打印”按钮,用对应号发票号码的纸质发票打印出来即可。如下图

操作完以上步骤,你想要开的红字发票就开好了!!

要特别注意的是销售方凭校验通过的《红字信息表》开具红字电子专票,在发票管理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电子专票应与《红字信息表》一一对应。购买方已将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红字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电子专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第3篇】网上代开增值税专票申报表

10月申报期,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呢?开了专用发票怎么填?免税怎么填?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

一、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之申报小技

前台申报监控少 易出疑点别大意

征期金三申报表 各类提醒要注意

一栏要大二加三 四五六栏也统一

专票有数不享受 不超三十有红利

个体申报要三看 一栏免税核定额

注销迁移非征期 按季三十要切记

有数据的不动产 五率扣除多在意

以上逐条能做到 小微优惠没问题

一栏要大二加三 四五六栏也统一

一般情况下,指小规模增值税申报表中第1栏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额应大于第2栏3%的专票销售额和第3栏3%普票销售额的和。同理,第4栏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额应大于第5栏5%的专票销售额和第6栏5%普票销售额的和。

专票有数不享受 不超三十有红利

代开或自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就其开具专票相对应的应税行为计算缴纳增值税,但纳税人销售额按月不超10万、按季不超30万,除去专用发票对应的销售额,可以享受免税。

个体申报要三看 一栏免税核定额

小规模的个体户前台申报,在保存报表时,应注意第1栏、第4栏、核定销售额、免税销售额等,代开发票销售额按月超过10万(按季30万)时,免税销售额栏次不应有数据。

注销迁移非征期 按季三十要切记

若小规模纳税人是于季度中间开业或注销,未达到完整季度的,可以视同一个完整的季度享受免税。

有数据的不动产 五率扣除多在意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新增“本期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栏次,位于申报表最上方,此栏次填写时可能涉及不动产扣除额,纳税人超过小规模免税标准后,此栏次数据与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额数据应一致;销售额总额未超过小微标准(含不动产销售额),不动产销售额也可以享受免税。

二、申报表的填写方法

情况1: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只开具普票,且不含税销售额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 按月申报不超过10万,按季申报不超过30万)

将不含税销售额填入第10栏或第11栏(申报时第10、11栏只有1栏为可填写状态),而且不能填第1栏,因为你填了第1栏最后必定会产生税款!

提醒!第10栏和第11栏的区别在于,第10栏是企业填的,第11栏是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填的,这里还是有不少人容易搞混喽!

【例1】公司(小规模纳税人)三季度销售货物不含税收入50000元,通过开票软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超过30万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规定,应填申报表如下:

(2)只开具普票,不含税销售额不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 按月申报不超过10万,按季申报不超过30万)

【例2】公司(小规模纳税人)三季度销售货物不含税收入400000元,通过开票软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超过30万不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规定,应填申报表如下:

情况2: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代开或自行开具专票,不管开具金额为多少,都应将销售额按对应税率填入第1、2栏( 第1、2栏金额相同)或第4、5栏(第4、5栏金额相同)

【例3】公司(小规模纳税人)三季度销售货物不含税收入50000元,去税局代开了发票,现场预缴了税款,当季不超过30万但是不免增值税,应填申报表如下:

情况3:同时有开具增值税专票、普票

特别注意!专票无论是自开还是代开,都要交增值税,并且代开发票的收入也会占用免增值税的销售额度。

1、符合小微免税条件时

把开具专票金额按对应税率填入第1、2栏(1、2栏金额相同)或第4、5栏(4、5栏金额相同)

把开具普票金额填入第10栏或第11栏。(申报时第10、11栏只有1栏为可填写状态)

【例4】公司(小规模纳税人)三季度销售货物不含税收入250000元,去税局代开了50000元的发票,现场预缴了税款,剩余200000元从开票软件开了普通发票,应填申报表如下:

2、不符合小微免税条件时

开具专票金额按对应税率填入第2栏或第5栏;

开具普票金额按对应税率填入第3栏或第6栏;

第2、3栏金额相加填入第1栏,或第5、6金额相加填入第4栏。

【例5】公司(小规模纳税人)三季度销售货物不含税收入400000元,去税局代开了100000元的发票,现场预缴了税款,剩余300000元从开票软件开了普通发票,应填申报表如下:

情况4:销售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应税行为(如销售初级农产品,如大米,蔬菜,瓜果等)

将销售额填入第9、12栏(9、12栏金额相同)

【例6】农贸有限公司(小规模纳税人)三季度销售蔬菜100000元,应填申报表如下:

同时,还要填一个减免税申报明细表里的免税项目,选择下拉框对应的免税项目,填写本期免税销售额。

三、其他提醒

关于小规模申报,你还要知道几点:

1.未开票收入的填报

申报收入不仅是开票收入,未开票收入也是要申报的,建议你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如实填报。

如果符合小微免税条件的,不填主表第一栏,直接按本文第一张表的填法;

如果不符合小微免税条件的,把未开票收入加到主表第一栏。

表格逻辑:主表第1栏≥第2栏+第3栏,第4栏≥第5栏+第6栏,不符合逻辑表格比对会不通过。

2.自开专票部分

也填在第2和第5栏的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金额那里。

3.税务机关代开普票的部分

填在第3和第6栏的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金额那里。

4.有免税收入项目、减税项目的

免税收入上面介绍过,减税的有哪些呢?最常见的是税盘的首次购置费用及以后每年的服务费是可以减税的。

这两种情况都需要除了填主表外,需要同时填写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免税收入填在主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

减税项目填在主表第18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第4篇】增值税专票丢了怎么办

王总,有点麻烦了?我今天把客户的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丢了,发票联,抵扣联,清单都丢了,怎么办?急死我了。

不用慌,这种情况肯定在现实中也经常发生。在网上下载一份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一式三份复印,填好;准备发票所属当月的增值税申报表复印件,还有汇总及明细表,发票复印件,再写一份丢失情况说明。

在丢失发票联的情况下,可以用该发票的抵扣联作记账凭证,抵扣联的复印件留存备查。

只丢失抵扣联的丢失前已经认证并且认证相符的,可用发票联记账,复印件留存备查。还有未认证的,持发票联到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后用该发票联记账,复印件留存备查。

最后,如果发票联和抵扣联都丢了,已认证相符的,可以用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票记账联复印件及税务机关的丢失证明单,经购买方的主管税局审核同意后,才能做进项抵扣。同样,丢失前没认证,去认证,连同证明单给购买方的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作进项处理。

这就是大概流程,各地的税务政策每年都是有变化的,具体情况以各地税务机关的要求为准。欢迎大家补充。

【第5篇】增值税专票几个点

2023年最新最全的增值税税率表,最新最全的税收优惠都总结全了,全部打印出来学习,先看重点:

1、2023年最新最全税率表

2、增值税13%→9%,9%→6%,老会计是这样税筹的!

3、最新!免征增值税!2023年增值税优惠汇总!

4、增值税减免税优惠的会计处理!会计不知道,没法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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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最新最全税率表

1、增值税税率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3%,9%,6%,0%,都适用于哪些项目?我们具体来看:

2、扣除率

扣除率是指增值税计征中法定扣除项目金额与产品课税金额之间的比例。

一般纳税人凭票抵扣进项税,但是对于购进农产品需要计算抵扣,扣除率有的是9%,有的是10%,我们具体来看:

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率。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农产品核定扣除时:

o 以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

o 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包装物、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最终货物税率为9%时扣除率为9%;最终货物税率为13%,扣除率为10%。

o 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时,扣除率为9%。

3、征收率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采用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计算税款时使用征收率,目前增值税征收率一共有4档,0.5%,1%,3%和5%,一般是3%,除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

注意: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4、预征率

目前主要针对不动产和建筑行业采用预征办法,主要有5%、3%和2%的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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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13%→9%,9%→6%

老会计是这样税筹的!

增值税税率13%能变9%?9%能变6%?其实并不神奇,很多老会计,都是通过改变业务操作模式,来实现为企业节税的目的!今天就带大家具体看一看!

除了可以通过改变业务操作形式来达到节税的目的,还可以利用纳税人身份、税收优惠、税收洼地等方式进行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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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免税,3%→免税!

全了!2023年增值税优惠!

1、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免征增值税!

3、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注: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以下7种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

4、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

5、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2023年2月纳税申报期至文件发布之日已预缴的增值税予以退还。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

6、对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

重点:

其中,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7、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增值税

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3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在原先三个月基础上,继续延长六个月

延缓缴纳2023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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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减免税优惠的会计处理!

会计不知道,没法干活!

1、增值税科目的设置

2、增值税免税的会计处理

3、小规模3%→免税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4、对困难行业免征增值税

如: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会计处理如下:

5、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

6、增值税加计抵减

7、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征增值税

8、增值税税控系统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务师,财务经理人,税台整理发布

【第6篇】增值税专票普票

1.作用不同

普通发票是一种商用凭证,而发票不仅是商事凭证还是扣税凭证

2.适用范围不同

专票用于一般纳税人公司居多,而普票则可以用于所有纳税人的所有经营活动

3.税率不同

常见的普票有1%和3%的税率,专票除了1%和3%的税点外还有6%,9%,13%的税率

4.反映内容不同

专票不但要包括普票的内容,还要记录购销双方的税务登记号

5.反映价格不同

普票反映的价格含有税价,专票反映的不含税价,税款与价格是分开填列的

6.是否可抵扣

专票可以抵扣增值税,普票不可以抵扣

【第7篇】增值税专票丢失

会计小兰,这几天直发愁,好好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见了,怎么也找不到了,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入手才好。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增值税专票丢失的那些事儿。

首先,增值税专用发票丢了,咋处理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因此,小兰在发现发票丢失的当日就要立即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同时登报作废。

那么,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联次,会影响认证抵扣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第三条规定: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2)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3)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注意:《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是由销货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的,办理时需携带已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

最后,专票丢失的影响有哪些呢?

先说罚款,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罚则,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再者,如果丢失发票,还会影响公司的纳税信用评价,被扣减一定分数。

因此,提醒各位同学平时工作中一定要做好发票管理,尽量不出现发票丢失情况才好。

【第8篇】增值税专票认证平台

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

使用手册

目录

1 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 3

1.1 操作概述 3

1.2 首次系统登录 3

1.2.1 根证书安装 5

1.2.2 安全控件安装 10

1.3 日常系统登录 14

1.4 主页面 15

1.5 发票勾选 18

1.6 批量勾选 23

1.7 勾选确认 26

1.8 确认查询 28

1.9 发票查询 29

1.10 纳税人信息维护 31

1.11 退出系统 32

2 常见问题解答 34

2.1 登录系统提示纳税人档案信息不存在,如何处理? 34

2.2 发票勾选功能可以查询的发票范围是什么? 34

2.3 确认勾选操作每个月能够执行几次?是必须执行的吗? 34

2.4 何时能够对发票进行勾选处理操作? 35

2.5 可以对哪些发票进行发票勾选操作? 35

2.6 什么情况下不可以执行发票勾选或撤销勾选操作: 35

2.7 同一张发票既进行了发票勾选,又使用了扫描仪进行扫描认证的话,有什么影响? 36

2.8 收到的纸质发票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的发票查询、发票勾选功能中始终无法检索到,原因是什么,如何处理? 36

2.9 批量勾选的文件格式有何要求? 37

2.10 发票勾选结果是否可以撤销? 37

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操作概述

1、用户使用可以连接互联网的电脑,在usb接口插入金税盘或者税控盘登录所在省份的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网站;

2、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中的“发票勾选”功能中对需要抵扣(或退税)的发票进行勾选处理,在“确认勾选”之前可以多次勾选或者撤销勾选;

3、每月月底前,对当月已勾选的发票,在“勾选确认”功能中进行一次确认操作(若用户没有确认,则系统会在每月最后1日的22点进行自动确认);

4、纳税人当期可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包括纳税人已确认勾选和扫描认证的发票。

首次系统登录

1、在电脑上连接好金税盘或税控盘,然后使用ie浏览器(建议ie8以上的浏览器体验更佳)打开陕西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的网址(https:// https://fprzweb.sn-n-tax.gov.cn,浏览器栏中应包括https的前缀)。

2、首次登录系统可能会出现如下提示警告,需要点击“继续浏览此网站”的链接。

3、此时浏览器可以正确显示出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的登录页面,然后点击“请下载驱动程序和安全控件”的链接,将driver_control.rar压缩包下载至本地硬盘。

driver_control.rar压缩包中的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根证书安装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数字证书的根证书,是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准的税务行业证书,为了确保纳税人发票信息的数据安全,建议在登录系统前先根据本教程完成根证书的初始化安装。安装本证书及相关操作不会对用户的计算机构成危害,如不安装本证书,则在使用本系统时,会出现如下图所示的警告信息(本系统只支持微软ie内核的浏览器,ie版本建议8(含)以上体验更佳),影响系统的正常使用。

1.使用winrar等解压缩软件解压driver_control.rar ,解压后可得到01.taxca.p7b证书文件。

2、鼠标右键选择解压后得到的根证书文件文件(01.taxca.p7b),然后选择“安装证书”,如下图所示:

3、在弹出的证书导入向导中,点击“下一步”:

4、选择“将所有的证书放入下列存储”,然后点击“浏览”,如下图所示:

5、在“选择证书存储”对话框中选择“受信任的根证书颁发机构”,点击确定:

6、此时返回到证书导入向导页面,证书存储显示为“受信任的根证书颁发机构”,然后点击“下一步”:

7、在证书导入向导页面,点击“完成”。

8、此时会依次弹出2个安全警告提示,均选择点击“是”,如下图所示:

9、此时,与根证书安装有关的所有操作都已完成,系统已成功将根证书加入“受信任的根证书颁发机构”,最后点击“确定”即可。

10、完成上述步骤后,重新打开微软ie浏览器访问本应用系统的网址,如果可以直接出现系统登录页面即表示成功安装了根证书。

安全控件安装

将下载的driver_control.rar文件进行解压缩,使用鼠标双击02.base_driver.exe完成基础驱动及控件程序的安装(安装过程中均按缺省的操作步骤点击安装、下一步和完成按钮即可);

注:如电脑安装有安全防护软件,则可能在安装过程中会弹出拦截安装操作的窗口,此时请选择允许本次操作即可(下同)。

使用航天信息金报税盘

若纳税人选用的开票软件服务商为航天信息,则安装金报税盘税务数字证书驱动程序(鼠标双击“03.金报税盘税务数字证书驱动2.0.exe”,安装过程中均按缺省的操作步骤点击安装、下一步和完成按钮即可):

1、在安装向导的最后一步,勾选如图所示的选项,点击“完成”按钮

2、将金税盘连接到本地电脑的usb接口后(首次需要等待系统完成驱动的自动加载方可),点击“刷新”按钮,可以刷新到aisinokey设备即表示驱动安装正常。

使用百旺金赋税控盘

若纳税人选用的开票软件服务商为百旺金赋,则安装税控盘税务数字证书驱动程序(鼠标双击“03.税控盘税务数字证书驱动v1.0.8.7.exe”,安装过程中均按缺省的操作步骤点击安装、下一步和完成按钮即可):

1、在安装向导的最后一步,勾选如图所示的选项,点击“完成”按钮

2、将税控盘连接到本地电脑的usb接口后(首次需要等待系统完成驱动的自动加载方可),点击“系统检测”按钮,可以显示如下信息即可:

日常系统登录

1、在电脑上连接好金税盘或税控盘,然后使用ie浏览器(建议ie8以上的浏览器体验更佳)打开本系统的网址(如https://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网址(具体网址以当地税局公告为准,此处仅为示意,浏览器栏中应包括https的前缀)

2、输入金税盘或税控盘的密码后点击“登录”按钮即可。

注:每次使用本系统时均需确保用于识别用户身份的金税盘或税控盘处于连接状态,否则登录系统时可能会出现如下提示:

3、如果金税盘或税控盘的口令输入错误,则系统会出现如下提示,此时需点击“确定”按钮:

然后在弹出的窗口中输入正确的密码,然后点击“确定”按钮即可登录系统。

4、如果出现如下提示,请确认纳税人是否属于纳税信用a级企业,如果是a级企业,则可能为税务局端的档案信息同步不及时导致,此类情况需联系当地主管机关进行核实和补录。

主页面

登录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跳转至主页面中,主页面如下图所示:

在主页面中,分为下图所示的4大区域,即:

1、上部分为系统的主要功能菜单,包括:发票勾选、批量勾选、确认勾选、确认查询、发票查询等功能菜单。

2、中间部分为工作台区域,用户可以看到当前年度内各月增值税进项发票的勾选确认情况,根据勾选确认的操作情况在工作台区域会有三种颜色来标识不同的业务状态:

(1)月份卡片为橙色底色,对应

图例,表示该月份不存在勾选确认的记录,此时系统通常会显示当月最新未确认抵扣(或退税)的发票数量及税额合计(每日凌晨更新一次);

(2)月份卡片为绿色底色,对应

图例,则表示该月的勾选操作已经得到确认完成,此时对应的发票勾选、批量勾选功能中的保存、上传功能将自动锁定,不允许纳税人再进行涉及发票勾选状态调整的操作(确认操作只能一个月进行一次,历史月份的发票数据不能进行重复确认)。

(3)月份卡片为灰色底色,对应

图例,则表示该月份为当前月以后的月份,不能进行勾选、确认等操作。

3、右上侧区域为纳税人信息维护和退出系统的功能按钮,可以保存纳税人的企业信息用于后续的纳税服务管理和安全退出本系统。

4、底端区域为系统的版本信息展示。

发票勾选

本功能主要提供以查询和逐票勾选(支持同时勾选多份发票)的操作方式,实现纳税人选择次月征收期内用于申报抵扣(或退税)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清单信息(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功能,是本次取消认证政策推行的核心功能。该功能页面如下图所示:

在此功能中分为上、下两个区域,即查询条件区域和发票查询结果勾选操作区域。

(1)在上部查询条件区域的条件包括:

条件字段

输入说明

备注

发票代码

10或12位数字

默认为空,如果要精确查询单张发票的功能,则发票代码号码必须输入完整,否则留空即可

发票号码

8位数字

开票日期

日期区间选择框

默认上月1日至当前日期,为必录条件

销方税号

15、17、18、20位税号

默认为空,可以不输入;如果要限定指定销方开具的发票,必须输入完整的税号方可,不支持模糊匹配

默认只查询未勾选的发票。用于筛选发票的勾选状态,如可以只查看尚未未勾选过的发票

(2)在下部对查询结果的勾选操作区域主要有以下说明:

a.选择

,可以修改查询结果页面中每页显示的发票记录数量(默认10条)。

b.点击

可以对当前查询结果页中显示的发票明细进行批量打勾处理(最多20份);

c.点击显示结果字段旁边的

箭头,可以实现对整个查询结果集中的所有发票记录按指定字段进行升序或降序的排序显示;

d.

输入框可以输入任意字符对整个查询结果集内的所有发票要素内容进行全文搜索,系统将自动显示出符合搜索内容的发票清单供用户进行查询和选择。

e.如果查询的发票量超过5000份,系统仅显示前5000份发票清单,遇到此种情况请自行修改发票查询条件缩减查询范围。

具体操作方法:

1、在上述功能界面中,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然后点击“查询”按钮;

2、系统自动返回相关的查询结果信息,用户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发票进行勾选操作,确认本次需要勾选的发票全部勾选完成后,可以点击“保存”按钮,即可将本次勾选的操作进行保存处理(未执行确认勾选操作前,可以对来源于底账系统的发票进行取消勾选的回退处理)。

(1)选中一张勾选标志为”已勾选“的发票,如果其来源为”底账系统“,则可对取消第一列的勾选状态(来源为”认证系统“的发票不可以回退),实现对前次勾选操作的回退处理;

(2)选中一张勾选标志为”未勾选“的发票,选中第一列的勾选状态,即可实现对该份发票的勾选处理;

(3)点击”上一页“或”下一页“,重复上述的勾选操作,依次对需勾选的所有发票进行勾选处理;

(4)完成本次所有发票的勾选操作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会提示本次勾选和撤销勾选的发票汇总情况,点击“确定”按钮即可完成所有勾选发票的保存操作(所有发票全部勾选完成后保存一次即可,不需要在每一个查询结果分页中分别点击保存操作);

(5)系统提示如下信息,点击“确定”按钮即可。

(6)如果本月已完成了勾选确认操作,则在查询结果页面中不会显示“保存”按钮。

(7)如果查询不到符合条件的发票记录,系统会显示如下信息:

批量勾选

批量勾选功能模块,是针对发票数据量较大、逐票勾选模式不太适用的纳税人提供的一项优化服务。通过文件导入的形式实现批量勾选,达到提高发票勾选效率、降低勾选工作量的目的。其功能示意如下:

1、点击”下载发票文件“按钮,可下载一个包含当前所有发票状态为正常且未确认的发票清单文件(文件名规则:纳税人识别号_随机数.zip),使用winrar等解压缩软件解压后可以得到一个excel文件(excel 2003格式)。如果发票量超过1万份,则该文件会包括多个sheet页来保存发票明细,该文件格式如下:

2、纳税人根据需要筛选出需要勾选的发票清单,单独保存为1个excel 2003格式的xls文件,并将对应的”是否勾选“列的值改为”是“即可实现勾选数据的准备。如果要对当月已勾选(尚未执行勾选确认操作)的发票进行回退处理(仅限于未扫描认证过的发票),将已勾选过的发票信息填写到文件中,并将”是否勾选“列改为”否“即可实现勾选操作的回退处理。

3、点击”上传“按钮,然后点击”浏览“按钮选择之前准备好的勾选清单文件(excel 2003格式的xls文件),再点击”打开“按钮,最后点击”上传“按钮即可实现文件的上传和批量勾选处理。

4、批量勾选操作成功后,系统会先显示如下的提示信息,对本次文件批量勾选操作中的勾选和撤销勾选情况进行汇总显示。点击确定按钮后,系统会以红色字体标识出最近一次的日志记录:

5、如果当月已经进行过确认勾选操作,则”上传“按钮自动屏蔽,不再允许上传文件进行勾选操作。

6、如果上传的文件类型不正确,系统会出现如下提示:

确认勾选

此功能模块是对当月已勾选的发票信息进行确认操作,一旦确认成功,则视为当月的最终勾选结果,不再允许撤销或补充勾选发票,相关勾选保存和批量勾选操作功能按钮将自动锁定和屏蔽,相关功能需在次月1日方可再次使用。

1、点击”确认勾选“菜单,系统会自动连接局端后台系统实时统计出本月已勾选的发票汇总情况,如下图所示:

如果已勾选的发票中还包括作废、红冲、失控等异常发票状态的发票信息,则在上述汇总表格中还会分行依次显示出变为异常状态的发票汇总信息,其中状态为异常的发票信息不可以在次月征收期内进行申报抵扣(或退税)。

2、如果确认次月征收期内要申报抵扣(或退税)的所有发票均已完成勾选,则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出现如下提示,如果确认无误则点击”确定“按钮。

3、系统自动弹出如下提示,直接点击”确定“按钮即可返回主页面(不点击确定按钮,则1秒后系统自动返回主页面)。

4、在当月勾选确认操作成功执行完成后,系统主页面中对应月份的卡片将变为绿色已确认的状态。如下图所示:

5、当月勾选确认操作完成后,勾选确认功能菜单即自动锁定不可再重复进入,如果在此点击勾选确认菜单,则系统自动跳至上面第3步的提示窗口,并返回主页面。

确认查询

此功能模块用于纳税人查询指定月份的勾选确认记录日志。功能如下图所示:

1、选择勾选月份,然后点击查询按钮,系统即可查询出指定月份中发票状态为正常的勾选确认汇总记录。

发票查询

该功能主要向用户提供发票明细的查询功能,与发票勾选功能的主要区别是:

项目

发票查询功能

发票勾选功能

发票状态

可以查询处于作废等异常状态的发票(未申报抵扣(或退税)数据)

查询处于正常状态的发票

发票勾选操作

不可以

可以

确认标志

可以查询未确认和已确认的发票

仅可查询未确认的发票

1、查询未确认的发票(含已勾选和未勾选):将确认标志选择为”未确认“,然后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发票状态条件进行检索(正常、失控、作废、红冲、异常等),如下图所示:

2、查询已确认的发票(执行勾选确认操作后的次日可查询),其功能界面如下图所示:

3、其他排序、搜索等功能均与发票勾选功能保持一致。

纳税人信息维护

此功能模块是用来完善补充纳税人办税信息用于后续的纳税服务优化。点击红色框中纳税人名称即可:

系统会跳转到此界面。

纳税人可以完善以上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保存成功,最后再点击一次“确定”按钮即可。

退出系统

1、用户在使用完本系统后,如要退出系统。点击主页面右上角的”退出“链接。

2、确认要退出系统,则点击”确定“按钮即可。

常见问题解答登录系统提示纳税人档案信息不存在,如何处理?

请确认是否属于纳税信用a级企业,如果是a级企业,则可能为税务局端的档案信息维护问题,此类情况需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实。

发票勾选功能可以查询的发票范围是什么?

1、由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以及3月1日起使用扫描认证方式采集的、尚未申报抵扣(或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信息:

1)发票状态为正常且未超过抵扣时限(按月申报纳税人为本月1日的前180日,按季度申报纳税人为本季度首月1日的前180日)的发票;

2)发票金额为正数的发票。

确认勾选操作每个月能够执行几次?是必须执行的吗?

1、确认勾选操作是对当月所有已勾选发票的最终确认,一旦确认,系统将对数据进行处理,因此每个月只能执行一次,确认之后将无法回退。

2、系统有自动执行确认操作的功能,如果纳税人当月勾选了发票,忘记执行勾选确认操作,系统会在每月最后1日的22点自动将所有已勾选的发票信息进行自动确认。

3、如纳税人当月未勾选发票,无需专门执行勾选或确认操作。

4、若纳税人确认勾选之后,当月仍有发票需要抵扣(或退税),可进行扫描认证。

何时能够对发票进行勾选处理操作?

每月确认勾选操作完成之前的任意一日均可,最晚为当月最后1日的22点之前。

可以对哪些发票进行发票勾选操作?

来源于电子底账系统且状态为正常、金额为正数的发票。

什么情况下不可以执行发票勾选或撤销勾选操作:

1、当前月份已经执行过确认勾选操作(包括每月最后1日22点系统自动确认的);

2、发票状态为非正常(含作废、失控、红冲等)的发票;

3、已通过扫描认证的发票(默认置为已勾选状态且不可变更,说明纳税人已通过扫描认证的方式采集了发票信息)。

同一张发票既进行了发票勾选,又使用了扫描仪进行扫描认证,有什么影响?

通常以扫描认证为准(扫描认证结果通常先于勾选操作保存到税局端的税控系统),因此不会出现重复抵扣的问题。建议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优先使用更为方便、高效的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替代原有扫描认证的方式。

收到的纸质发票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的发票查询、发票勾选功能中始终无法检索到,原因是什么,如何处理?

1、系统的数据同步周期至少需要1天,因此当天开具的发票无法在本平台进行检索;

2、此份发票的状态为非正常,且超过2个月;

3、此份发票已经超过抵扣时限;

4、此份发票在以前已经申报抵扣过了;

5、此份发票电子数据属于历史数据,尚未进入本系统处理的范围;

6、税务局端的相关系统、网络出现故障,导致相关发票数据未能及时的同步到本系统;

7、开票方未上传发票信息或者为假发票。

月末未查询到发票信息,可能影响纳税人次月的正常申报抵扣(或退税)业务,则建议纳税人仍使用扫描认证的方式。

批量勾选的文件格式有何要求?

1、excel 2003格式的xls文件;

2、单元格内容依次为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是否勾选;

3、所有单元格为文本格式,开票日期为yyyy-mm-dd格式的数字,勾选状态只能为:是、否。上传文件前,请先核对需要勾选的发票状态是否为“是”,否则无法实现批量勾选处理。

发票勾选结果是否可以撤销?

在尚未完成当月的勾选确认操作前,纳税人可以撤销之前的勾选操作结果。

【第9篇】增值税专票增量申请

编著:林燕 胡景钰

案例 : a公司在2023年3月通过实名办税员身份进入电子税务局申请专票增量,从50份增加到100份,开票系统发票增量申请审核通过后,开票系统在操作员网上申请购票时,会自动更新为100份,若出现只显示50份发票(如下图所示),需手动点击“更新”,本次限量才会变为100份。

a公司财务人员网上申领快递收到100份发票,准备开票时,按照习惯点击“发票读入”。此时系统出现“金税设备无可用的发票”提示。如下图所示:

为什么会出现这个情况呢? a公司财务人员以上发票读入方式只适用于在窗口申领的发票,因网上申领的发票信息已经在金税盘里面,发票读取方式如下:

a公司在电子税务局网上申请或者在开票系统,“发票领用管理”-“网上申领管理”-“发票申领”里面申请的发票,正确的读取信息应按照以下流程操作:“发票领用管理”-“网上领用管理”-“网上领用”-点击”查询“-”发票下载“。

以上操作后,发票信息读入金税盘,财务人员即可正常开票。

编辑人:陈 航 陈桂芳 彭银莲

【第10篇】水泥增值税专票

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不仅要看是否是扣税凭证

还要看具体用于什么项目

简而言之

不仅形式要符合

实质要件也要具备

下面这几个案例中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可以抵扣吗?大家不妨思考一下~

案例一:a公司老板出于经营需要,偶尔需要宴请客户,从甲酒店取得餐费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

案例二:b公司近几年经营良好,为扩大规模进行厂房扩建,但因保管不当,某批建筑材料浸雨报废,购进材料时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案例三:c公司原本在筹备承接甲公司x项目时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因与甲公司合同取消,刚好内部职工浴室需要进行修缮,从库房领用该批原材料用于浴室改造整修。

案例四:d公司为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在开展y项目时,已按照规定期限办理备案手续,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购入水泥用于该项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些情况下的专票可以抵扣吗?当当当~答案揭晓:

➡ a公司老板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用于个人消费,且为购进餐饮服务,不可抵扣。

➡ b公司保管不当造成材料报废,耗用的购进货物属于非正常损失,不可抵扣。

➡ c公司购进的原材料用于修缮内部职工浴室,属于用于集体福利,不可抵扣。

➡ d公司的y项目选择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用于该项目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怎么样,大家是不是觉得so easy?

但是小编还是要唠叨几句。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发生不得抵扣的情形的,应做进项税额转出。

以下情形不能抵扣,大家可要注意啦!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明确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补充: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来源:厦门税务

责任编辑:张越 (010)61930078

【第11篇】增值税专票怎么抵扣

一、增值税电子专票、纸质专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分为纸质普通发票和电子普通发票,纸质普通发票肯定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电子普通发票中只有两种情形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1.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按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2.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按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三、“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票据开具,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劳务派遣员工。

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票据抬头必须是单位名称,抬头为个人的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五、旅客运输电子普通发票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一定是客运服务或运输服务,不可以是代理方开出的经纪代理服务或没有取得售票资格单位开出的旅游服务。

六、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一定是右上角有“通行费”字样。

七、总之旅客运输电子普通发票想要进项抵扣必须符合三个要求:

1.符合一般进项抵扣基本要求。

2.人员范围必须是本单位员工。

3.发票本身的要求,抬头必须单位名称,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必须是客运服务或运输服务。

八、此外,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及通行费非实名制的不能计算抵扣,可以计算抵扣的几种情形如下:

1.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税额÷(1+5%)×5%。

2.实名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可抵扣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3.实名航空运输电子客运行程单可抵扣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4.实名铁路车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第12篇】增值税专票备注

建筑业发票有哪些规定?

2023年5月1日我国全面推行营改增,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这其中,建筑业产值大、体量大、从业人数多、影响面广,那么从2023年5月1日营改增以来,发票实务涉及建筑业的行业规定,你都知道吗?

01

建筑服务发票——必须备注

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不得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需要特殊注意的是,建筑服务发票,不论发票类型是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不论是单位开具的发票还是个人开具的发票,都需要进行备注。

税务机关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yd”字样。

不备注或备注不规范的税收风险

建筑服务发票未按照规定备注,对于开具方的建筑企业,会产生“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税务风险;对于接受发票的一方,将产生“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税务风险, 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直接影响增值税抵扣及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扣除。

02

正确选择对应编码

自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

03

符合条件自开专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 》,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

同时,如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04

开具发票特殊规定

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以下称“第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的建筑企业不缴纳增值税。发包方可凭实际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建筑企业发票管理常见问题

建筑工程公司需要大量、多品类原材料采购、货物运输、劳务派遣、服务费、员工差旅费、竣工后的应收款等各种费用支出,每月要开具海量发票。根据政策要求,所有发票都必须备注项目名称、项目时间、承包人和实施进度等信息,此外发票虚开虚抵、走逃失控、滞留、发票采集困难、电子发票管理困难也是建筑企业发票管理常见问题。

批量扫描、风险查验

通过应用票总管发票管理专家,进行发票批量扫描,实现发票信息的准确提取和录入。票总管支持权威发票查验平台发票查验,进行“建筑类专票备注检测”,防止因建筑类发票备注栏没有填写备注内容、或内容不符合规范直接影响增值税抵扣及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扣除。

除建筑类专票备注检测,票总管同时支持发票重复录入检测、税收违法失信企业检测等,避免进项发票管理过程中出现假票、重票等现象,对于发票的各类合规风险会有预警提示。

一键归档 、批量抵扣认证

票总管融合发票核验、查找、自定义字段导出等功能,满足财务建立台账、抵扣认证需求。通过票总管快捷筛选出需要抵扣认证的发票,一键勾选、批量导出表格,进行抵扣认证。财务人员在建立台账时也可以根据发票备注栏信息,使用票总管“关键词检索”功能,检索同一工程发票信息,统一导出excel表,建立对应的项目台账。

【第13篇】增值税普票和专票

我们可能会经常听到,别人说专票和普票的事。毕竟现在营改增以后,增值税发票的使用范围,还是很大的。

专票和普票的区别是什么?

1、抵扣的情况不同

专票可以抵扣进行税额,而普票不能抵扣进项税。

具体来说只有企业是一般纳税人才可以使用专票,抵扣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即使收到了专票,也不能进行抵扣,反而会使专票成为滞留票。这样对于开具专票的企业,反而会形成一定的影响。

2、税率不同

专票的税率一般是13%、9%或6%。而普票的税率除了可以是13%、9%或6%,还可以是3%。

现在虽然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自行开具专票。但是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票的税率主要还是3%或5%,并不能开具13%、9%或6%税率的专票。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还是需要知道的。当然,一般纳税人开具普票时,开具的税率也是和专票的税率一样。

3、印制要求不同

专票的印制企业由国家的税务主管部门确定,而普票的印制企业由升级税务部门确定。

从这里我们也能看出,专票的印制要求要比普通的高了很多。通过印制要求的不同,也可以加强发票的管理。

专票和普票的全称分别是什么?

大家可能经常说专票和普票,不过大家知道专票和普票的全称分别是什么吗?

其实“专票”就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简称,而“普票”就是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简称,这里的“专”与“普”也是相对而言的。

关于专票和普票的区别,上面也说了。当然,对于开具发票的企业来说,不过企业开具什么类型的增值税发票,他们缴税的金额并没有改变。

对于企业来说,有区别只是接受发票的一方。如果企业是一般纳税人,那么企业肯定希望获得增值税专票发票,毕竟他们可以抵扣增值税专票的进项税额。

而对于小规模企业来说,其实增值税专票和普票是没有区别的。毕竟他们获得发票以后,需要把发票上面的所有金额按照成本入账。

普票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计算抵扣

上面我说普票不能抵扣,对于大部分普通发票都适用,但是还是有特殊情况存在的。

比方说企业购买税盘的发票,虽然是普票都是可以全额抵扣。另外像通行费的增值税电子普通也是可以计算抵扣的。

对于发票的知识,还是有很多小知识点需要我们不断去学习的。并且最近两年增值税改动的幅度还是很大的。我们需要保持不断学习的精神才可以。

【第14篇】小微企业增值税专票免征

1.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免征增值税政策从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我公司为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1季度货物销售收入9万,服务销售收入25万,能否分别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

答: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您1季度合计增值税销售额超过30万元,应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

2.我公司是一家旅游公司,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1季度取得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0万元,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旅游费30万,1季度可以免征增值税吗?

答: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您为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按季30万元的免税标准,您差额后的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可以免征增值税。

3.我公司是一家从事劳务派遣的公司,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1季度取得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80万元,支付的工资福利60万,如何填写一季度的增值税申报表?

答:适用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是以差额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享受免税政策。

您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主表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时,应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同时将可以扣除的差额部分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对应栏次中。

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第二条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请问一般纳税人500万元的销售额标准,也是按照差额后的销售额计算吗?

答: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二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因此,一般纳税人500万元的销售额标准仍然按差额扣除的销售额计算。

5.我公司为按季申报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季度销售货物4万元,提供服务3万元,销售地下车库20万元。我公司销售地下车库的销售额是否缴纳增值税?

答: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您1季度合计销售额为27(=4+3+20)万元,未超过30万元免税标准,您销售货物、服务和不动产取得的销售额,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销售地下车库部分无需缴纳增值税。

6.我公司为按季申报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季度销售货物14万元,提供服务10万元,销售地下车库20万元,1季度能否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销售地下车库是否缴纳增值税?

答: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3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按季纳税30万元),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您1季度合计销售额为44(=14+10+20)万元,剔除销售不动产后的销售额为24(=14+10)万元,因此,您销售货物和服务相对应的销售额24万元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销售不动产20万元应照章纳税。

7.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从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我公司1月份销售收入28万,可以免征增值税吗?还是按季进行纳税申报吗?

答: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您公司一月份销售收入28万元,如果选择按月纳税,则一月份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选择按季纳税,季节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可以免征增值税。纳税期限不同,会直接影响到您公司享受免税政策的效果,因此,请根据实际情况谨慎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8.我公司为商贸企业,是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1季度免税产品销售额20万,应税产品销售额20万,一季度能否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答: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这里的合计销售额既包括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也包括免征增值税销售额和出口免税销售额。您1季度合计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不能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您销售免税产品的销售额可按其他优惠政策规定享受增值税减免税。

9.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达到10万元的免不免征增值税呢?

答: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此处的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适用主体为小规模纳税人,而非一般纳税人。

若您符合政策规定的转登记条件,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10.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第五条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请问,营改增纳税人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答:按照公告规定,一般纳税人如果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即可在2023年度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后可享受小微企业免税政策。因此,营改增纳税人满足上述条件的也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11.我公司为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2023年1月取得建筑服务收入20万元,2月和3月无应税收入,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4号的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本公告下发前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若您为实行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1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因此,您取得的20万元,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也无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公告下发前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如果您实行按月纳税,1月份销售额已超过10万元,因此,应就20万元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

12.4号公告第六条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实务中,很多企业是按项目分别核算的,第一个项目销售额没达到10万,不预缴。当月又有第二个项目销售额也没达到10万,但累计销售额超过10万元,这种情况是否预缴?

答:按照规定,只要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30万元的),就无需预缴税款。如果在同一预缴地的销售额累计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30万元的),则需要预缴税款。

13.我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月申报,1月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额5万元,当月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3万,是否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无法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了?

答: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您1月应税行为销售额合计8万元,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3万元,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14.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到10万,但属于前期已经纳入自行开具专用发票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通过开票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分,需要缴税吗?

答:根据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若您自行开具或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即使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也需要缴纳增值税。

15.某自然人对外出租商铺,一次性收取2023年年租金96万元,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该自然人对外出租不动产,分摊后月租金为8万元,免征增值税。

16.我公司成立至今未满一年,成立时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现想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请问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标准我们如何判断?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文规定: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上款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

17.已使用税控设备自开专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是否可以继续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第十条规定:已经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继续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18.我公司是2023年新成立的鉴证咨询业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但未超过10万元,可否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自2023年8月开始,总局陆续开展了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目前,将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由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扩大至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上述8个行业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试点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

若您在免税标准调整前未申请自开专票,免税标准调整至10万后,小规模纳税人的月度销售额超过10万元或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才能申请自开专票。您属于2023年新成立的鉴证咨询业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不得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9.我公司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时可以自己开专票,转登记成小规模后还能自开专票吗?

答:根据政策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且转登记日前已作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的小规模纳税人,可继续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您属于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商贸企业,可继续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已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是否需要缴销税控设备?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第十条规定: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

21.本次享受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税收优惠的纳税人包括哪些?

答:本次享受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税收优惠的纳税人是指所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2.本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的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包括哪些?

答:包括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3.本次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减征比例是多少?

答: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我市执行的减征比例由山东省政府制定。

24.关于纳税人类别变化时减征政策适用时间如何规定的?

答:缴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自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当月起适用减征优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

25.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经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是否可以继续享受本次减征政策?

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税收优惠的,可以叠加享受本次减征政策。

26.纳税人享受减征优惠,是否需要提交其它资料?

答:纳税人自行申报享受减征优惠,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27.纳税人未及时享受减征优惠的,是否可以办理退税?

答: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减征优惠的,可依法申请退税或者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款。

28.本次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施行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本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15篇】开增值税专票

发票在商业活动中不仅是交易双方收付款的重要凭证,还是完税凭证,所以,大多数商品交易中都要求开具正规发票。

但是发票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区别,为啥有的公司在开发票的时候不愿意开增值税专票呢?

其实这种情况是有限定的,不是所有的公司都有这种选择的权利。要了解这点,还得先搞明白在税务上公司的纳税人身份。

其实公司的纳税人身份没有那么复杂,就两个,一个是小规模纳税人,另一个是一般纳税人。

大部分企业注册时都是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因为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最大限度地用好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那么是不是一般纳税人身份就不好呢?

其实不是的,要不要注册成为一般纳税人,要根据综合情况考量。

比如,下游客户的要求,如果下游客户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税率为13%,那么小规模纳税人这点就办不到。

还有企业自身的进项情况,一般纳税人进项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如果购进没法取得专票,对自身来说,增值税税负就会很大,这种情况,一般纳税人身份证也并不是最合适的。

当然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现行行的税收政策优惠更倾向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只有干瞪眼的份儿,光看而不能享受。

所以,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销售只要开票,无论是开专票还是开普通发票,都必须按适用税率开具,而且不管是专票还是普票,都要计提销项税,所以,一般纳税人不存在开专票还是普票的问题,开了就得交税。

那么是不是一般纳税人就可以随便开发票了呢?

并不是,一般纳税人开专票还是普通发票,要根据销售客户的纳税人身份来判定。如果对方是小规模纳税人,或者是一般纳税人按照简易征收计算增值税的,要开具普通发票,因为如果开具专票,而对方不抵扣,就会导致滞留发票,从而引起税局关注。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可以有选择开什么发票的权利。因为只有小规模纳税人现在有开具征收率为3%的普通发票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这里要注意几点:

第一,只有开具征收率为3%的普通发票符合优惠政策,其他税率的不符合。

第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享受免税政策

第三,免除的只是增值税,跟成本费用相关的所得税还是要正常计算缴纳和申报

既然开普通发票可以享受优惠政策,那么对于小规模公司来说,在开票的时候就应该尽可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但是如果客户坚持要专用发票呢?

我的意见是,可以跟客户沟通在商品价格上做出一定的让步,尽量让双方都能利益最大化。

假如客户购买的商品是100块钱一件,客户需要3000件,如果按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来计算,那么 商品的实际价格是这么构成的:

现在计算一下价税合计,以及销售公司要承担的增值税是多少。

总价款=100*3000=300000

其中不含税金额=300000/1.03=291262.14

增值税税额=291262.14*0.03=8737.86

如何附加税综合税率为13%,那么还会产生8737.86*0.13=1135.92

就这一笔销售业务,只计算增值税和附加税的话,销售公司要交8737.86+1135.92=9873.78元。

但是如果对方能接受增值税普通发票,那么销售方就可以按照不含税的价款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那么价款总计就是97.09*3000=291270元。

其中购货方的购买成本,就是普通发票的票面价值等于291270元,跟取得增值税专票基本无差异,但是可以享受到8737元的价格优惠。

对于销货方来说,优惠的力度更大一些,因为此次业务免征了增值税,同时以增值税为计税基础的附加税也豁免了。

综合以上情况来看,开不开专票对一般纳税人来说没有差别,倒是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籍此让利益最大化,交易双方都能实现双赢的结果。

【第16篇】增值税专票冲红步骤

第 一 步

首先,我们要知道,只有隔月的发票(如果当月做了非征期抄税,那抄税前的发票)才要开具红字。 第 二 步

其次,在开具红字前,我们需要在新版开票系统中开信息表。

第 三 步

然后,信息表分为2类,销售申请和购买方申请。如何知道哪方来申请呢? 简单来说,我们站在销售方立场来看,如果发票已经开具,并给予对方,只要对方没有认证,那么这个信息表就可以由销售方申请。如果对方已经认证抵扣了,那就由购买方申请了。文章末尾有附带‘增值税专普票和电子发票冲红视频’,可以参考呦! 第 四 步

最后,下面介绍开具流程:(1)按照实际情况开具,例如:

如果购买方申请,勾选完购买方申请后直接点击确定按钮,手动填写票面信息,数量、金额、税额为负数,再点击打印就是保存;如果销售方申请,填写完相关信息后直接点击下一步(如下图)

系统提示可以开具,点击确定后,出现信息报填开界面,点击打印按钮,完成信息表的开具。

说明:当点击“打印”后系统提示打印设置时,可以选择不打印(不用打印带去税局,所以选择不打印)(2)进入信息表查询及导出界面

选择查询导出,这里就出现了我们刚才开出来的那张信息表

点击【上传】按钮,此信息表就上传到税局 注意:如果一切正常,上传完成后,就直接提示“审核通过”

(3)通过的审核过的信息表我们就可以用来开具红字。点击发票填开,打开一张空白发票,点击票面上方的【红字】,选择第三项【导入网络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如下图)

如果是购买方开具的信息表,销售方开红字发票需要先点击【下载】,选择日期下载信息表,选中需要开具的信息表,点击【选择】;如果销售方开具的信息表直接打开会看到刚开的信息表,选中需要开具的信息表,点击【选择】,系统就自己完成发票填开,点击【打印】,把红字发票打印出来即可。

增值税专票(16篇)

我们国家的税种还是还复杂的,企业涉及的税种达到了18种。不仅如此,每一种税种里面,还会涉及多种税率。对于税法知识的学习,我们还是需要多花一点时间。例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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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专票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同行公司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