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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57

【导语】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16篇)

【第1篇】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当我们执照注册下来后,在做税务登记时,税务选择纳税人会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小规模纳税人,另一种是一般纳税人

一、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选择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也就是说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实际在现实税务登记中, 我们根据经营需求及健全的会计制度来进行选择;假如:公司为道路运输企业,为客户提供货物运输,在签订合同时,客户一定要开具9%税率的专用发票,通过商议后此时我们可以选择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因为只有一般纳税人才能开具9%的运输发票(这时,我们一定要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与专业财务人员)

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间最本质的区别是:

税率不同: 小规模的税率基本是3% ; 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是按照不同行业的标准设定的(13%、9%、6%不等)

他们中间最大的界限是: 他们之间的界限(当你是小规模纳税升级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 销售行业年收入不超过500万,超过这个界限税务局会自动判定为是一般纳税人的资格标准,会被责令强制升级为一般纳税人

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的区别

小规模纳税人

1、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季度45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新政策:2023年4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超过45万也免增值税)。

2、获得增值税专票、普票,都不能够抵扣增值税

3、申报时间及方式不同:一般纳税人都是按月申报;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

一般纳税人

1、年不含税收入>500万; 适用税率/征收率为13%、9%、6%;

2、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发票领用:能领购普票/专票,不论开普票还是开专票,税率固定不变;

3、采购入账:采购支付的货款,取得专票计算进项给予抵扣,取得普票全额进采购成本。

4、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条件可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5、符合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按照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10%计算加计抵减额,生活服务按照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的15%计算加计抵减额

6、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第12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小微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为:12.5%×20%=2.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不超过300万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为:25%×20%=5%)

【第2篇】一般纳税人社保的规定

责编|宿爽

排版|唯石

来源|公众号问税有道

分享|有技财务测评 有技财税

【编者按】本期有技财税整理了18个问题及参考答案,涉及公积金开户的办理流程、代缴社保、生育险、失业保险、工商年报截止时间、印花税计税依据、押金保证金政策等相关问答。为了文章更加完整,“参考解答”在原解答的基础上,做了部分延伸。

本期“含金量”比较高的问答是:帮人代买社保没有报个税和发工资,可以这样操作么?企业是一般纳税人,每个月为我交纳社保,等我退休后每个月能领取多少(按最低基数缴纳)?失业保险怎么享受?

01.【问】请问厂里买消防器材是入什么科目呢?(3群)

【参考解答】需要会计根据购买的金额自己去衡量判断。

第一种情况金额很大的灭火器可以计入“固定资产”科目,按期计提折旧。比如,大型炼油厂、化工厂使用的大型灭火器。

购买时分录是:借:固定资产-灭火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计提折旧时,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第二种情况,如果金额较大,可以进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进行摊销,为加强低值易耗品管理,一般分两步走,购买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贷:银行存款

领用时,领用人签收单据,一次摊销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第三种情况,金额比较小的,没有特殊划分,又一次领用完的,简化处理可以直接进管理费用或者制造费用,二级科目要是有单设劳防用品,也可以放在劳防用品里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安全设备

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还有其他部门领用灭火器,一般,基本生产车间一线领用的灭火器,计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车间领用的灭火器,计入“制造费用”;车间管理部门领用的灭火器,计入“制造费用”;厂部管理部门领用的灭火器,计入“管理费用”。职工食堂、浴池等服务、福利部门领用的灭火器,记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02.【问】帮人代买社保没有报个税和发工资,可以这样操作么?(1群)

【参考解答】可以,但是要防范风险。

《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公司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未禁止公司为非本公司员工代缴保险。但是公司给非本单位人员代缴保险的情况会导致该人员和公司之间存在表面的劳动关系,这些人员就“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工资,甚至是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此种情况下,如果公司没有相应的防范措施,存在一定风险。建议在代缴社保前,双方签订《委托代缴社保协议》,明文规定这是一种委托关系。该协议中应规定:代缴社保的原因、方式、停保书面通知时间以及出现不到公司缴费截止时间公司自动为他停保的情形等。同时,要求被代缴人在签订该协议时需要公司的管理人在场。

03.【问】请问公司公积金开户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1群)

【参考解答】

1.在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上进行单位公积金网上登记,并且打印公积金官网生成的【预登记文件】。有的区在网上登记后还需要约号前往公积金中心。

2.前往指定公积金中心(通常是单位注册地址所在区的公积金中心)现场办理现场登记。登记完成后公积金中心会发放“单位住房公积金登记号”。部分城市在网上办理公积金业务需要首先购买企业公积金数字证书,多数城市这一证书不能与社保证书通用,因此如果需要的话,可在公积金中心现场办理完登记后,购买和激活数字证书。

3.如果需要通过银行划款的方式缴纳每月公积金费用,那么公积金登记完成后,需要拿着【公积金中心返还的表格、公章、法人章】前往开户银行签署公积金代扣协议(一般服务商业务不涉及客户银行,否则会多收服务费)。

04.【问】失业保险怎么享受?(1群)

【参考解答】失业金是累计计算的,从工作交失业保险开始至失业前累计计算,通常是交一年失业保险拿2个月的失业金,如果你只交过一年的失业保险,你可以领2个月的失业金,交2年你就可以拿4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不超过24个月,也就是2年时间。

05.【问】企业是一般纳税人,每个月为我交纳社保,等我退休后每个月能领取多少(按最低基数缴纳)?(1群)

【参考解答】

这个现在不能告诉你退休拿多少,退休金是根据地方财政和政策变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养老金能领取多少,主要看个人缴费年限长短、个人缴费基数高低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06.【问】请问一下,工商年报什么时候什么时候截止?(2群)

【参考解答】年度的工商年报截止时间是6月30日前。逾期不报送年报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可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填报。

07.【问】购销合同,报印花税的时候,填的金额是含税还是不含税的?(2群)

【参考解答】看你合同怎么签订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印花税计税依据以合同记载金额为计税依据。若合同中只有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若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分别记载的,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若合同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分别记载的,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08.【问】2023年旅游行业增值税免税吗?(2群)

【参考解答】暂时免税,没下具体文件,除社保费减免不再执行外,疫情防控期间的其他减免税政策大概率会继续执行。

09.【问】请问一下,收到以前年度2023年退回的增值税,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写呢?(2群)

【参考解答】多交、留抵退?具体什么情况?参考:需要看以前的账是如何做的。如果一直挂账多交,则本次直接冲回销项税额,使应交增值税科目平衡,或者冲回未交增值税,使之平衡。如果以前已经消化处理平衡了,则做为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入账即可。

10.【问】请问一下,个人承担的社保部分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吗?(2群)

【参考解答】不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这部分由发工资的代扣代缴

11.【问】请问环保税季度申报,怎么做账呢?(2群)

【参考解答】进管理费用。

12.【问】保证金和押金都是可以退还的吗?(3群)

【参考解答】押金与保证金区别不大,主要用于口头协议中对协议标的物的一种价值保证,如果协议标的物出现损失,将不再退还押金、保证金。

13.【问】请教一下印花税是零申报,我税源采集了是0怎么申报啊?(3群)

【参考解答】空表保存,什么也不用填。

14.【问】请教一下税务技术服务费280的,分录如何做?(3群)

【参考解答】

企业支付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技术服务费财务处理如下:

支付:

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实际抵减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

15.【问】劳务派遣公司代发工资怎么做账。差额的服务费又要怎么入账呢?(3群)

【参考解答】劳务派遣公司账务处理怎么做?

(1)收到劳务费,开具发票

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

(2)计提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企业承担的社保、住房公积金

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其他应付款—社保(企业交纳部分)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企业交纳部分)

(3)支付派遣人员的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库存现金其他应付款—社保等(个人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可以扣减3500和个人社保)

(4)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等贷:银行存款

(5)计提增值税和附加税费(按差额计提,即劳务收入减去支付的劳务成本和社保)

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增值税应交税费—城建税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6)支付本企业人员工资和费用

借:管理费用—工资/办公费等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或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7)期末结转

借:本年利润贷: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

借:主营业务收入贷:本年利润

16.【问】三方协议登记维护的怎么操作?(3群)

【参考解答】通过电子税务局录入税库银三方协议基本信息,提交税务机关审核,审核通过后可保存到金税三期系统。录入的三方协议信息可以在电子税务局查询。

第一步进入三方协议登记维护模块

进入电子税务局客户端软件,打开【涉税办理】—【税务登记】—【三方协议登记维护】,点击“三方协议登记维护”,打开三方协议登记维护表;

第二步操作三方协议登记维护

该模块初始化后,如果纳税人没有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信息,软件会提示“请维护【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模块”,需到【涉税办理】—【税务登记】—【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模块维护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等信息。

第三步保存三方协议信息

1)纳税人存在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信息但没有维护三方协议信息选中数据行,点击【生成三方协议号】按钮,即从金税三期核心系统获取三方协议号,自动赋值到当前行的三方协议号处。

2)单击(开户银行所在行政区域、银行行别、开户银行(营业网点)、缴款账号名称、缴款账号)任意列,弹出存款账户报告信息,选择后自动赋值到当前数据行。

3)纳税人需要手动输入开户银行所在区县、清算银行账号、开户银行行号、批扣标志。

数据录入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该条三方协议信息进入电子税务局税务局端系统待审核。

17.【问】原来的公司注销了,另外新成立了公司,个税要怎么解绑原来的然后跟新公司关联起来?(3群)

【参考解答】电子税务局里面,业务公司,原来的在系统里终止,新的公司里加进去.

18.【问】请问大家生育险要买多久才能享受?(1群)

【参考解答】

按规定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后,可以享受。

近期热文:

【第3篇】一般纳税人计提附加税

附加税是指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和地方教育费的附加税。附加税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为计税依据,同时申报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那么如何计算提取的附加税呢?

1、城市建设维护税计算方法:

城市维修建设税=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实际增值税+实际消费税)×适用税率。

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之和,消费税不征收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的劳务、服务和无形资产的增值税。

城市维修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扣除期末退还的增值税金额计算。期末退税是指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导致认证的进项税额不足以抵扣的税额。

纳税人违反增值税、消费税有关规定而增加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市建设税的计税依据;纳税人违反增值税、消费税有关规定,同时缴纳城市建设税。

企业一般按月计提附加税,应计提城建税=(应纳增值税+应纳消费税)×税率。

根据所在地区的不同,城建税的税率分为市区7%、县镇5%、市区、县镇1%。

2、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计算方法:

教育费附加费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费是指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实际税额作为计税依据的附加费。教育费附加费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费的计税依据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一致。

应纳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计税依据×征收比例=(实际增值税+实际消费税)×征收比例。

附加教育费和附加地方教育费=(应纳增值税+应纳消费税)×征收比例。

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2%。

但是需要大家注意的一点是,附加税费有“进口不征,出口不退,免抵要交”的特点。

【第4篇】深圳申请一般纳税人

一、一般纳税人业务概述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或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二、申请一般纳税人服务内容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申请2、防伪税控系统申请3、成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后首月税局纳税申报4、日常电话答疑

三、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连续12个月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出口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标准:1.1、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1.2、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1.3、劳务服务型企业应纳税额在500万以上。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需符合以下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四、一般纳税人申请材料1、公章;2、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财务负责人身份证清晰正反面复印件及联系方式;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清晰正反面复印件及联系方式;5、税务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有。

五、一般纳税人承办时间和收费承办时间::3-15个工作日,如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在申报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

六、领取认定结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通知书》。

七、达标不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风险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的规定,当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时,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后40日(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主管税务机关将在规定期限结束后20日内制作并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如果纳税人逾期未报送,纳税人将受到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罚。

如需进一步了解,欢迎随时拨打深圳热线:o755-82148415或18923760681,深圳登尼特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2020号太阳岛大厦16楼全层。

【第5篇】一般纳税人所得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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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及以上的企业,相对于来说企业的规模较大,在市场上的竞争力相应的比较强。但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上的税率上也是比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高,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3%、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是6%、9%、13%。对比起来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还是较高的。

税率高自然企业的税负压力也是较大的,那一般纳税人该如何既合法又能减轻税负压力呢?

想要解决增值税上的税负压力,首先可以考虑在税收洼地园区享受返税政策,也就是企业在员内缴纳完增值税后,当地财政会根据一定的比例返还一部分给到企业。

税收洼地园区一般都是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区域,当地想要发展经济就得进行招商引资,增加财政税收收入,以此来拉动经济的发展。招商引资最常见的就是以税收优惠政策的方式吸引企业入驻。

企业入驻后产生相应的财政税收收入发展当地的经济,而企业也能在当地减轻一部分的税负压力,是一件互利的事情!

在山东地区,当地能返还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这两个税种,能返还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一级留存的30%-80%(增值税地方一级留存50%、企业所得税地方一级留存40%),都是次月准时返还至对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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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卖上海一般纳税人公司

上一篇文章里,我从经营贷的政策路径、市场环境、当下的产品现状等几个维度,大致科普了一下经营贷的前世今生,如果要细细的讲解经营贷,恐怕短短的两个篇幅远远不够,所以只能抓重点、抓关键字,希望尽可能的能够把经营贷讲透。

整个题目分成两部分,在上篇“长期经营贷近乎绝迹”中我们从产品的准入条件、利率、贷款期限、审核维度等方面对2023年和2023年的经营贷产品进行了剖析和对比,帮助大家了解经营贷的现状,那么,在这篇下“经营贷终归经营本质”中,我们将着重从风控和财务视角出发,来解析一下经营贷是如何回归经营本质的。

其实,从2023年初,房产、金融、税务等领域频繁的政策调整已现端倪,看似没有直接的关联,隐隐中又觉得有着某种内在联系,对一些敏锐的人来说,似乎能感受到这些信息背后纵横交错的关系,下面我按时间顺序将这些政策整理成政策时间轴,或许会更直观一些:

政策时间轴

2023年1月21日 房地产领域

沪8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2023年1月29日 金融领域

上海银保监第一次发布《上海银保监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3年7月24日 房地产领域

房产赠予应符合限购政策;

2023年7月24日 金融领域

房贷利率上调,首套房从4.65%调至5%,二套房从5.25%上调至5.7%;

2023年8月1日 税务领域

金税四期上线;

2023年8月1日 税务领域

上海一般纳税人个独/合伙企业所得税收账方式由核定征收全部改为查账征收,并且全国范围内对核定征收全面收紧;

2023年8月6日 房地产领域

上海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台核验价政策;

2023年8月6日 金融领域

银行贷款拟实行合同价、核验价、评估价三价孰低原则;

当我们把房地产、金融、税务的政策调整放在一条时间轴里,是不是感觉有点不一样?看似税务政策跟经营贷没什么关系,很多提供贷款信息咨询的服务机构也不会讲税务方面的风险,但在我看来,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甚至会有长远的互相影响,如果有机会的话,我很想写一篇关于从税务角度看经营贷产品设计缺陷的文章,本文就此略过,下面我们就从经营者、实际经营、经营所需、使用场景、贷后管理五个维度来一窥经营贷的本质。接下来的才是真正的干货......

关键词

经营者、实际经营、经营所需、使用场景、贷后管理

01

经营者

首先,我们把借款人分为两类,一类是“受薪人士”,另一类是“自雇人士”,“受薪人士”就是我们俗称的上班族,打工者,而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等属于“自雇人士”,所以,个人经营贷的借款申请人应当为企业的法人、股东或工商个体户,而企业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

对于企业的成立年限,一般银行要求企业注册满6个月,也有些银行要求企业注册满1年或2年,但对于股东入股时间并没有强制性要求,甚至有些银行还接受暗股的形式,所谓暗股,就是企业实控人并不出现在工商登记的法人及股东名单里,而是通过找人代持股份来实际控制这家企业,我们也称之为“实控人”。于是,在过去的两年里,很多人通过临时入股一家注册满1年的公司,或以实控人的名义来申请贷款,钻银行政策的漏洞。

现如今,随着高压监管常态化,各家银行政策均有所收紧,像这种明显的漏洞已经都堵上了,除了企业注册需要满足至少6个月的期限外,对入股时间也要求不低于6个月,并且实控人政策已全面取消,借款人必须出现在工商登记的股东名单上。

02

实际经营

以前的经营贷,简单到只要一个公司壳子就能申请到贷款,但仔细想一想,所谓的经营贷,是企业主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用作补充经营所需的贷款,如果这家公司本身并不经营,那申请经营贷这个动机本身就是不符合逻辑的。其实各家银行对企业实际经营的判定都有自己的一套逻辑,大致不外乎以下几种:

企业有无经营性流水?企业在申请贷款前有持续且稳定的经营性流水,所谓的经营性流水,是指能体现经营特性的银行流水,如批发零售类企业的流水中会出现货款、销售款、货物预付款之类的交易备注,咨询服务类企业则会出现咨询费、服务费、策划费、培训费之类的流水备注,具体根据企业特性有所不同,但其基本逻辑是一样的。

企业有无开票记录?一家正常经营的企业,一般都会有与之流水相匹配的开票记录,当然有些企业为了避税,可能会走个人账户,所以如果借款人个人的流水里能体现出经营特性,银行一般也会认定为有效经营流水。所以看一家企业是否有对公流水及与之匹配的开票记录,是判断企业是否实际经营的基本方法。

企业有无纳税记录?

许多小微企业主为了避税,一般都把开票金额控制在免税范围内,并会利用各种方法来增加企业成本,以抵消企业利润,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因此企业是否有纳税记录对大多数银行来说并不是重点关注的方面,只是作为参考,但在对公产品里,企业的纳税情况和开票情况均会作为必要条件,因此,如果一家企业一年能多少交点企业所得税,哪怕是几百元、几十元,在申请经营贷时,都是非常加分的。

企业流水有经营痕迹?

其实,从企业的流水中,有很多地方可以判断企业是否实际经营,比如代发工资记录,社保扣缴记录等,当然,目前银行对企业实际经营的认定还没到那么苛刻和极致的程度,但是,如企业纳税一样,有代发工资或扣缴社保痕迹的企业流水更容易让审批相信这家企业是实际经营的。

企业是否有经营场地?

经营场地的租赁合同,水、电费账单和现场办公的场景能够最直观最有效的佐证企业有正常使用的经营场地。

03

经营所需

既然经营贷定义为企业因经营所需向银行申请的贷款,并且银行主要也是从扶持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的角度出发来定向发放经营贷的,那么企业的经营需求可以看作是申请经营贷的底层逻辑。那么银行是怎么判断企业的经营所需呢?从过往的案例我总结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报表,从企业近一年的财务报表中,可以从企业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中所记录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预收账款、期末现金流等信息来判断企业的资金情况,如果一家企业期末有大量的现金流,而应付款少,应收款多,可以判断该企业实际对资金的需求是不大的,在没有大额预付款的需求下,基本上应收款和现金流就能解决企业的用款问题,这些小细节,要非常专业的财务人员及经验非常丰富的银行客户经理才懂得把握。特别是对公产品中,银行都是需要企业提供往年财务报表的,因此需要非常专业和精细的规划。

另一方面,从企业的账期也可以判断企业对贷款期限需求的合理性,比如一家企业的平均账期在6个月左右,那如果该企业申请20年期的长期经营贷则是非常不符合逻辑的,这也是为什么长期经营贷近乎绝迹的根本原因,因为无论什么性质的企业,申请20年的长期经营贷都不符合企业实际经营的情况。所以目前的经营贷期限都缩短到3年、5年,最长的也不过10年,所以如果能申请到10年期的长期经营贷,一定要珍惜了,说不定银行政策再收紧一下,10年期的贷款也要绝迹了。

04

使用场景

经营贷可以用来买房吗?不能,买房的贷款叫按揭贷款;经营贷可以用来炒股吗?也不能,股市有股市的金融杠杆,那叫融资融券。所以经营贷的使用场景是什么?当然是只能用来经营啦!哪些要素搭建了经营贷的使用场景呢?交易合同、收付凭证、交易标的、合格的收款人四要素构成了经营贷的使用场景。

在四要素中,我着重讲一下交易标的,我认为这是在规划环节最容易被忽视的一点,搞不好就会成为你给自己在将来贷后检查中挖下的一个坑。举个例子:如果你是一家销售仪表仪器的公司,那你的交易标的就是仪表仪器,贷款的用途应该是采购仪表仪器,经营贷放款之后也意味着采购完成,在贷后检查中,银行有可能会让你提供货品照片或直接要求客户经理去你的仓库与货品合影。

05

贷后管理

贷后管理已经是老生常谈了,我觉得贷后管理是经营贷整个操作流程中风险最大、最容易被忽视、最容易被监管也是最容易出问题的一个环节,贷后管理的风险从放款那一刻即开始,不同于以往,经营贷放款后,贷后管理是银行必查也是严查的一个环节。

首当其冲的就是资金流向,资金回流是银行重点监管的环节,虽然作为放款银行,只能查到本行的资金流水,但是在银保监的穿透式检查下,任何一家银行的任何一笔流水都能被一眼看透,只要是银行转账,无论转给谁,无论转几手,对于银保监来说,就像一层窗户纸那样薄,所以不要以为你的资金找几个朋友兜几圈就高枕无忧了,只要是通过银行转账,在监管面前都无所遁形。

其次,经营贷放款后,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征信也将被重点关注,为了防止经营贷流入房市,经营贷放款前后6个月内个人征信上出现的任何一笔按揭记录,都将使你成为重点被关注对象,随着银行监管的不断加强,经营贷后个人征信的异动有可能放大到放款的前后一年,被检查对象范围甚至会扩大到借款人及借款人配偶的父母。

第三,经营贷放款后,企业的经营情况也将被银行持续追踪,比如法人、股东名单是否有变更、经营是否异常、企业是否存续、企业负债是否增加、企业流水和开票是否正常,所以,当企业注销了,或者借款人退股了,或者企业不再经营了,请你赶早把银行的贷款还掉,因为经营贷的贷款需求逻辑已经不存在了。

如果有人说,以上三点我都做的很好了,那我全款买房总可以了吧,抱歉,你想得太简单了,自从银保监和住建部信息资源打通后,如果真要查你,哪怕你只是签了网签也会被查出来,所以,不要让自己成为被重点怀疑对象,被重点关注才是一笔合规经营贷应有的态度。

综上所述,当经营贷回归经营本质后,对申请人的准入门槛无疑是大幅提高的,就这一项就足以劝退一大批的套利者。要想窃取本不属于自己的政策红利?对不起,这扇大门正在迅速关闭,各种漏洞也在逐个补上。在这里,我想给那些有计划想要做经营贷,并且想用好经营贷的人一句忠告:“想贷款,请走大路,进正门!”

如果你对公司的运作不甚了解,缺乏专业财务知识的支撑,风控意识不强,要么就不要去碰经营贷,要么找一个能给你全方位提供财税、金融、法律专业支持的专业的企业服务公司,相信看到这里,你已经对经营贷的本质有了大致的了解,希望下次你在咨询贷款业务的时候,不再会只问产品贷款利率是多少?贷款期限是多少?因为一个成熟的借款人,更需要具备财务和风控的视角来全面的看待一款经营贷产品是否真正的适合自己。

【第7篇】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

房屋的相关涉税问题一直备受关注。近期,为进一步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4 号)(以下简称“第24号公告”)。第24号公告带来哪些优惠政策?纳税人如何进行申报?本文以案例的形式对政策主要内容进行解析。

( 一)优惠主体

根据第24号公告规定,增值税优惠政策适用于特定主体,即住房租赁企业,住房租赁企业是指按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开业报告或者备案的从事住房租赁经营业务的企业。

(二)承租对象

优惠主体出租给特定承租对象取得的出租收入可适用第24号公告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增值税优惠的承租对象仅限于个人,房产税优惠的承租对象则包括个人和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是在住房租赁企业基础上,制定了一个量化标准,即企业在开业报告或者备案城市内持有或者经营租赁住房1000套(间)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 万平方米及以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可根据租赁市场发展情况,对本地区全部或者部分城市在50%的幅度内下调标准。需注意,上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三)优惠标的

第24号公告规定的两大税种的优惠标的都包含住房及符合规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含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改造后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才可享受优惠政策。该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建设方案后出具。

(四)税款计算

1. 增值税。第24号公告规定,自2023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上述简易计税方法并进行预缴的,减按1.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住房租赁企业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时,增值税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9%)×9%-进项税额;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第一条第(一)项确定的销售额计算公式原理,住房租赁企业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和住房租赁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时,增值税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1.5%)×1.5%。

当住房租赁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向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住房或符合规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适用上述政策且需预缴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时,预征率为3%;一般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时,预征率为1.5%。

2. 房产税。第24号公告规定,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 号)第二条规定,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因此,应缴纳的房产税适用公式,增值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时可表述为,房产税应纳税额=含增值税的租金÷(1+9%)×4%;增值税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时可表述为,房产税应纳税额=含增值税的租金÷(1+适用征收率)×4%,符合第24号公告规定的增值税优惠条件时,适用征收率为1.5%,否则为 5%。

(一)严格后续管理

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将本地区住房租赁企业、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名单以及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传递给同级税务部门,并将住房租赁企业、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并动态更新。

二是纳税人享受第24号公告规定的优惠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减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房屋租赁合同、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等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二)一般纳税人需注意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同时,第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因此,对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若出租不动产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应遵循上述一般性规定。

甲公司是一家小型企业(非个体工商户),属于按季纳税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甲公司将闲置厂房改建成保障性租赁住房(已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书)。2023年10月,甲公司将保障性租赁住房出租给住房租赁企业a(未达到专业化规模化租赁企业标准),2023年第四季度取得当季的含税租金收入1000000元。2023年1月,甲公司向当地住建部门备案成为住房租赁企业,并将保障性租赁住房直接出租给个人,2023年第一季度收取当季的含税租金收入1015000元。计算2023年第四季度和 2023年第一季度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不考虑其他税费),并填报上述税费的2023年第一季度纳税申报表。

(一)2021 年第四季度

1. 增值税。根据第24号公告相关规定,由于甲公司在第四季度时不属于住房租赁企业,不能适用减按1.5%征收率增值税优惠政策。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甲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出租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的收入,应缴纳增值税=1000000÷(1+5%)×5%=47619.05(元)。

2.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第三条规定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甲公司所在省规定,上述“六税两费”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均按50%减征。那么,甲公司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47619.05×7%×50%=1666.67(元);教育费附加47619.05×3%×50%=714.29(元);地方教育附加47619.05×2%×50%=476.19(元)。

3. 房产税。由于第24号公告规定的房产税优惠对象仅限于出租给个人和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所以,甲公司不符合优惠条件。但根据财税〔2019〕13号文件和当地实际情况,其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减半优惠,即应缴纳房产税=1000000÷(1+5%)×12%×50%=57142.86(元)。

(二)2023年第一季度

1. 增值税。根据第24号公告相关规定,甲公司2023年1月已备案为住房租赁企业,其向个人出租符合规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可适用减按1.5%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政策。因此,2023年第一季度,甲公司向个人出租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的收入,应缴纳增值=1015000÷(1+1.5%)×1.5%=15000(元)。

2.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由于财税〔2019〕13号文件的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假设政策到期未延续,甲公司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5000×7%=1050(元);教育费附加15000×3%=450(元);地方教育附加=15000×2%=300(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0号)填写相关申报表,如表1—表 3。

3. 房产税。根据第24号公告第二条规定,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因此,甲公司应缴纳房产税1015000÷(1+1.5%)×4%=40000(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填写相关申报表,如表4—表6。

来源:中国税务杂志社

【第8篇】一般纳税人开票需要那些资料

该问题主要涉及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1.增值税

(1)先开具发票的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因此,只要是先开具了发票的,当然是征税发票,而不是免税发票或不征税发票,就产生了增值税纳税义务,需要缴纳增值税。

(2)后开具发票的

实务中,也常常出现在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销售方没有开具发票,并按照无票收入申报纳税了;后期,购买方索取发票时,销售方补开发票。由于已经按照无票收入申报了收入,因此在补开发票的当期,一方面红字申报“无票收入”,另一方面按照开票金额再申报,实际上正负相抵后并没有交税。

(3)开具免税发票或不征税发票

增值税应税范围中,有很多优惠政策属于免税项目的,因此可以开具免税发票,免税发票当然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对于预付卡业务等属于不征税项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对于总局列明的不征税项目,也可以开具不征税发票。

2.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确认,不依靠发票的开具,也就是说发票的开具与否对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的判定是没有关系的。

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确定,主要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进行判定。

【第9篇】一般纳税人国税

前两期我们已经为大家简单介绍了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以及新设立企业的适用情形(详情可见→《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来啦,你想知道都在这儿~》《新设立企业如何适用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赶紧收藏!》),这期跟小编一起来学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除新设立企业外)如何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按规定办理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可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纳税人依据2023年办理2023年度汇算清缴的结果确定是否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归纳起来共分为四个时间段,如下表所示:

下面,我们举个例子说明一下。

c公司于2023年7月成立,于9月1日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5月,c公司办理了2023年度汇算清缴申报,结果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2023年5月,c公司办理了2023年度汇算清缴申报,结果确定不是小型微利企业。c公司于2023年4月征期申报1-3月的“六税两费”,于2023年8月征期申报7月的“六税两费”,可以享受减免优惠吗?

答:根据2023年5月办理的2023年度汇算清缴结果,确定c公司为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优惠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则 2023年4月征期申报1-3月的“六税两费”可以享受减免优惠;根据2023年5月办理的2023年度汇算清缴结果,确定c公司不是小型微利企业,则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不得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故2023年8月征期申报7月的“六税两费” 不可以享受减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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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微利企业,逾期办理或更正汇算清缴申报的,应当依据逾期办理或更正申报的结果,按照规定的“六税两费”减免税期间申报享受减免优惠,并应当对“六税两费”申报进行相应更正。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

【第10篇】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怎么算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计算增值税大多采用什么方法呢?我们来看看吧!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计算增值税大多采用一般计税方法。那什么是一般计税方法呢!一般计税方法是指先按当期销售额和使用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以该销项税额对当期购进项目支付的税款进行抵扣,从而间接算出当期的应纳税额的方法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如何计算?

销项税额=销售额*增值税税率

进项税额是多少?进项税额的金额从哪里知道的?

一般来说,进项税额的金额从增值税专用发票、从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还有就是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卖家和只用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道路、桥、闸通行费发票注明的收费金额和规定的方法计算的进项税额。

【第11篇】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一)、外购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扣除

税法规定,对用外购消费品连续生产消费品的,可以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避免出现重复征税问题)

1、扣除范围——准予扣除的项目

(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3)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6)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7)外购已税实木地板生产的实木地板;

(8)对外购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

【解释1】并非所有外购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的都可以扣除已纳的消费税税款,只限于消费税法规中列举的上述情况。

【解释2】一般扣税必须是同一税目,即购入该税目的已税商品,仍用于生产该税目的商品,可以抵扣。如购入该税目的已税商品,用于生产另一税目的商品,则不能扣税。(首饰类除外)

【解释3】纳税人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

【解释4】对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只是购进后再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其销售的化妆品、鞭炮焰火和珠宝玉石,凡不能构成最终消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品市场,而需进一步加工的(如需进行深加工、包装、贴标、组合的珠宝玉石,化妆品,鞭炮焰火等),应征消费税,同时允许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

【例题1·单选题】2023年8月某首饰厂从某珠宝玉石的加工企业购进一批需要进一步加工的珠宝玉石,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税款8.5万元,经简单打磨后再将其销售给首饰商城,收到不含税价款90万元。已知珠宝玉石消费税税率为10%,该首饰厂以上业务应缴纳消费税( )。(2023年考题改编)

a.4万元

b.5万元

c.9万元

d.14万元

【答案】a

【解析】对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而只是购进后再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其销售的化妆品、鞭炮焰火和珠宝玉石,凡不能构成最终消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品市场,而需进一步生产加工的,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允许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应纳消费税=90×10%-50×10%=4(万元)。

【例题2·多选题】下列产品中,在计算缴纳消费税时准许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有( )。(2023年)

a.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b.外购已税实木素板涂漆生产的实木地板

c.外购已税白酒加香生产的白酒

d.外购已税手表镶嵌钻石生产的手表

【答案】ab

【解析】选项c、d,没有扣税的规定。

2、扣税方法

(1)外购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扣除,采用的是实耗扣税法而不是购进扣税法,即只有在当期被生产领用的已税消费品才可以扣除其已纳消费税款。

由于原材料的采购和使用是连续的,所以在计算生产领用量时,应根据期初库存数量加当期外购数量减期末库存数量来进行推算。

(2)已纳税款扣除的计算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注意】“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是指购货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基本规定同外购已税消费品税额扣除

1.委托方收回货物后直接出售的——孰高原则,是否补缴消费税

2.委托方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分别情况:

——再出售应税消费品时计算应纳税额

——领用委托加工的原材料已纳税款可以抵扣

——扣除的税款按生产领用的实际数量计算

【例题1·单选题】下列外购商品中已缴纳的消费税,可以从本企业应纳消费税额中扣除的是( )。(2008年改编)

a.从工业企业购进已税小汽车生产的小汽车

b.从工业企业购进已税游艇为原料生产的游艇

c.从工业企业购进已税白酒为原料生产的白酒

d.从工业企业购进已税高尔夫球杆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答案】d

【解析】小汽车,游艇,白酒不得抵扣已纳消费税。

【例题2·单选题】某烟厂4月外购烟丝连续加工卷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为8.5万元,期初尚有库存的外购烟丝2万元,期末库存烟丝12万元,该企业本月应纳消费税中可扣除的消费税是( )。

a.6.8万元

b.9.6万元

c.12万元

d.40万元

【答案】c

【解析】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第一,本月外购烟丝的买价=8.5÷17%=50(万元)

(注释:税款=买价×17%,所以:买价=税款÷17%)

第二,生产领用部分买价=2+50-12=40(万元)

第三,准予扣除的消费税=40×30%=12(万元)。

【例题3·计算问答题】某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0月上旬从国外进口一批散装高档化妆品,关税完税价格150万元。本月内企业将进口的散装高档化妆品的80%生产加工为成套高档化妆品7800件,对外批发销售6000件,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90万元;向消费者零售800件,取得含税销售额51.48万元。(进口环节取得完税凭证,高档化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40%、消费税税率15%)

要求:

(1)计算该企业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

(2)计算该企业国内生产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答案及解析】

(1)计算该企业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

①进口散装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150+150×40%)÷(1-15%)=247.06(万元)

②进口散装高档化妆品应缴纳消费税=247.06×15%=37.06(万元)

③进口散装高档化妆品应缴纳增值税=247.06×17%=42(万元)

(2)计算该企业国内生产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①生产销售高档化妆品应缴纳增值税额=[290+51.48÷(1+l7%)]×17%-42=14.78(万元)

②生产销售高档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额=[290+51.48÷(1+l7%)]×15%-37.06×80%=20.45(万元)。

有财税问题就问解税宝,有财税难题就找解税宝!

【第12篇】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

实务中的一个咨询案例:我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在陕西西安,2023年6月成立以来,基本上未发生任何业务,所以一直都是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进行申报,但在2023年2月份,公司签订了一单销售货物合同,收到第一笔开票收入580万元(不含税)。请问:

一、我公司是否应该转为一般纳税人?

根据财税〔2018〕33号《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的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不再区分行业,统一标准为500万元以下,也就是说,如果超过500万元,便不再符合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根据税务总局令第43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二条所称“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或季度。

综上所述,因为贵公司2023年6月成立至2023年2月份取得第一笔销售收入,实际经营期为9个月,开票收入580万元,符合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了500万元应转为一般纳税人的规定,所以,贵公司应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二、我公司应该在何时转为一般纳税人?如何办理?如果不办理会怎样?

根据税务总局令第43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按照本办法第六条或者第七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根据税务总局令第43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程序如下:

(一)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附件1),如实填写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等信息,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二)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登记;

(三)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第七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附件2)。

综上所述,税务总局令第43号对小规模纳税人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应该在何时办理以及如何去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做了规定。它给的时间要求是: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到底是2月份还是1季度呢?要看贵公司选择的是按月报税,还是按季度报税。

如果贵公司选择的是按月报税,就应该在2月所属申报期结束后的15内去办理相关手续。

如果贵公司选择的是按季度报税,就在1季度所属的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去办理相关的手续。

另外如果贵公司不办理。税务机关会在规定时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三、2月份“一不小心”就超过了500万,2月份应该如何计税?还能继续适用3%征收率吗?

根据税务总局令第43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可以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的生效之日,是指纳税人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

综上所述,税务总局令第43号明确纳税人应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而且可以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因为原来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自开专票,所以,在变为一般纳税人之后,就可以去领专票了,此情况目前已发生变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33号规定,自2023年2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另外本办法所称的生效之日,是指纳税人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纳税人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

如果贵公司是按月纳税,在2月份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比方说选择3月18日办理登记手续,那么贵公司可以选择3月1日作为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也可以选择4月1号作为作为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如果贵公司选择在3月1日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那么贵公司2月份的交易依然可以适用简易计税。

如果贵公司选择4月1日后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贵公司2月份以及3月份的交易依然可以适用简易计税。

如果贵公司是按季度纳税,在(季度)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办理登记手续(在2023年第1季度申报期结束以后)比方说选择在4月20日办理登记手续,那么贵公司可以选择4月1日作为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也可以选择5月1号作为作为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如果贵公司选择在5月1日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那么贵公司1季度内均可以适用简易计税。如果贵公司选择5月1日后按照一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那么贵公司1季度内以及二季度的4月份均可以适用简易计税。

最后,我们来做个总结:

(1)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了500万元,应转为一般纳税人,这个“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或季度。

(2)对小规模纳税人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应该在何时办理以及如何去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做了规定。它给的时间要求是: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这块需要区分按月纳税和按季纳税。另外如果公司达到标准不去办理,税务机关会在规定时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3)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生效之日,是指纳税人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此处需要注意的是,选择当月1日还是次月1日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对公司的计税方式,增值税税负会有一定的影响,公司要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做选择上的合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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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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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们汽修厂开发票能不能直接只开维修费?因为明细太多太杂了。

开票系统上有清单,点进入去列清单就行了。

2请问下,我公司是建筑装饰设计工程类企业,如果申请为一般纳税人,什么进项发票可以抵扣?还是所有的专用发票进项都可以抵扣?

除了规定的不能抵扣的情况外的,都可以抵扣。如:

具体请见增值税税法、实施条例等。

3我们是小微企业旅行社,在和游客签旅游合同时,我们将代景区收取的游客进入景区的门票和旅行社导游费合计额一并写在合同上一起收取了,但我们在买景区门票时只能留有门票副券。门票不属于旅行社的收入,应该为代收款项。为了不影响交企业所得税,我们该怎么做收入?

让景区开具应相代收金额的发票给你们即可。

4我公司收入都是公户进来的款项,但支出需要使用现金,请问如何大额的(七八十万)从公户转出现金,也就是从公户合法转到个人卡上?银行取现金备用金每月最多取多少?

采购等支出前转到个人卡可以填写借款单;支出后填写报销单归还即可。

5我们去年6月份成立的公司,年底算净资产收益率,如何确认期初净资产?

本年成立公司资产负债只有本年的数,净资产=所有者权益=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收益率=税后净利润/各月净资产平均值 *100%。

6请问公司销售出库单上有一行产成品和好几行配件,但开销售专用发票时只开一行这种产成品,因为配件的销售金额都加总到产成品的销售金额中去了,这样税务上通的过吗?

可以。

7我们公司是汽车租赁公司,客户租车时会向我们公司支付一笔首付款和定金,请问我们公司收到的首付款或者定金怎么入帐啊?

如果首付款跟订金都是可以作为货款性质,那就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如果其中一项后期要给客户打回是保证金形式,那就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贷其他应付款。

8请问事业单位安装ld发光艺术字会计应该怎么记账?

金额小的,可直接费用化。金额高计入固定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

9固定资产没有发票只有收据怎么入账?

照入账,折旧要做税后列支。

10请问跨年红冲的发票怎样做分录呢?

做红字分录,涉及前年的损益类科目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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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附表4

注 意

自2023年5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时,无需填报这两张增值税申报附表:

1.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五)》)

2.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参考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决定,修订并重新发布《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参考二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解读:

(二)废止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

一是废止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五)》)。

二是废止原《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纳税人自2023年5月1日起无需填报上述两张附表。

源于郝老师说会计,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税问,引用或转载请注明作者及公众号。

【第15篇】一般纳税人什么时候报税

目前办理一般纳税人公司的老板越来越多,你有了解过关于佛山一般纳税人记账报税的重要知识吗,金泉财税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知识,一起去了解一下吧!现如今,创业成为大部分人的选择,但不少创业者不是很了解工商财税的相关知识,认为只要办理一张营业执照就万事大吉了,其实不然,公司的维护工作同样重要,比方说记账报税!

一般纳税人公司成立为什么一定要记账报税?

原因一:

根据规定,所有的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15天内就要设置账本。不论有没有生意,有没有赚钱,都要聘请专业的会计或找代账公司,按照税局规定做账,并且每个月根据账本向税务局进行申报,所以,记账报税是每一家企业必须要做的事情,个体户也不例外!

原因二:

1、税务需要。公司报税是需要先做账,然后向税局上交财务报表才能报税。

2、年报需要。公司成立满周年后的两个月内要向市场监管局提交年报,其中就包含公司的财务信息。

3、公司发展需要。一个公司的发展不外乎就是三种情况,越做越大、注销、转让。不论是哪种情况,税务都不能存在异常,否则别说想注销,正常经营、转让都难。

新成立的公司需要什么时候开始记账报税?

1、小规模纳税人

刚注册成立的公司或个体户都是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记账报税比较简单,可以按月申报或按季度申报。如果是按月申报,那么就在下个月15号申报上个月的税务;如果是按季度申报,那就根据企业成立的月份是在哪个季度,然后按照对于季度申报,通常一季度在四月份申报,二季度在7月份申报,三季度在4月份申报,四季度在次年的1月份申报。

2、一般纳税人

如果是选择注册成立为一般纳税人公司或者后期根据需要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公司,那就需要按月度进行申报,一般纳税人记账报税比小规模纳税人要麻烦许多。

3、核定征收或定期定额征收

除上述两种情形外,在核定征收或定期定额征收范围内的企业,其纳税周期也存在着具体的不同。一般新注册登记的企业都会给企业税种核定通知单,按通知单上面执行,有些税种可能要求按季度申报,有些税种可能要求按月度申报,税种核定通知单上有注明有效期起。

4、零申报

即便公司没有业务产生,没有盈利,也是要进行零申报操作的

以上就是关于佛山一般纳税人公司记账报税的重要知识,佛山一般纳税人做账报税找金泉财税,在线获取价格跟资料吧!

【第16篇】一般纳税人销售额标准

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主要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对于特殊业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税率:

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起,适用13,9,6,税点税率和0税率;

对于特殊业务 也可以选择适用3%、5%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主要适用3%、5%征收率;

进项税额抵扣: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特殊业务采用简易计税的,不抵扣;

小规模: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税收优惠角度: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无论月销售额是否超过10万元,均不得享受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

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4.1---2022.12.31号的,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季度不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纳税期限:

一般纳税人:1日,3日,5,10,15,1个月;

小规模:可以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16篇)

当我们执照注册下来后,在做税务登记时,税务选择纳税人会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小规模纳税人,另一种是一般纳税人一、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选择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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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一般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同行公司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