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检查处罚实施细则

适配人群项目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分包单位负责人使用场景基坑施工,模板作业,安全检查
制定目的怕工地出事,想让大家干活时注意安全、保证质量,别乱来,让工程顺顺利利做完。
适用范围管所有项目部的人,管现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这些事儿。
职责分工工程管理部带头查,各项目部自己盯,质安巡查组也会抽查,大家都要管。
禁止行为不能没证上岗,不能不签责任书,不能不验收就用设备,不能出事瞒着不报,不能乱堆乱放。
检查与监督检查发现就开罚单,报总公司批,财务直接扣钱;平时天天看,季度大检查,没改就再罚再查,月底前必须完成整改。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质量责任制,严肃查处施工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预防安全、质量事故发生,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制订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各项目部。

第二条 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法律法规,造成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构成犯罪的,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违反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依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 本细则制订和实施的依据

1、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条例、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范。

3、华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标准汇编(修订本)》。

4、凡涉及基础管理有关内容的,一律以现场记录资料为准。

第四条 工程管理部为实施本细则的职能管理部门。依照本细则履行日常检查和对违章行为处理的职能。

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和项目部履行日常检查时,可参照本细则实施处罚。

公司质安巡查组例行检查中可参照本细则实施处罚。

第五条 对违反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的行为,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控告的权利。

二、 处罚形式

第六条 由工程管理部开具罚单报总公司审批后,递交公司财务直接扣款或转帐的形式收缴。

三、处罚标准

第七条 安全管理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00~100000元:

1、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未按要求配备管理人员,或管理人员无证上岗; 2、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经公司教育、督促后,仍未履行管理职责的;

3、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在工程开工前与项目部未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综合治理及文明施工协议书;

4、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对大型机械设备未按要求验收合格后使用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

5、施工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处理不及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6、在部、省、市及县级进行安全大检查中,安全未达标准要求,被停工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的;

7、工程结束,安全生产等级被当地安全监督部门评为“不合格”的。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0~50000 1、在区、站级安全大检查中,安全不合格,被停工整改的;

2、公司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中被内部通报批评的;

3、按规定需搭设钢管架,而用毛竹搭设的;

4、施工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伤且性质严重的;

5、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技术规范中强制性条文的;

6、开工前直属项目部未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治安管理及计划生育协议书的;

7、项目部未按要求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综合治理及文明施工协议书的;

8、有分包工程的项目,项目部未及时通知公司与分包单位签定分包合同、安全管理责任书的。

(三)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2000~5000元:

1、在安全中间验收时,安全达不到标准要求,不能一次性通过,通过整改后才符合要求的;

2、未按规定配置足量专职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专职安全员无上岗资格的(按人数计);

3、未经公司工程管理部同意,项目部私自请上级安全监督部门进行安全中验的;被公司停工整改的项目,未经公司复查合格,擅自开工的;

4、开工前甲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而项目部擅自开工的;

5、开工前3日内未办理安全登记、保险或备案的;

6、未按规定编制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开工前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未报公司审批的、未报监理履行报监手续的;

7、按规定要求进行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要求进行专家论证、未履行审批报验手续就进行施工的或不按审批方案进行施工的;

8、未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应急救援预案的;

9、对公司出具的安全整改通知书内容拒不整改的;

10、对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和安全会议,无特殊理由未参加的。 11、由公司组织的起重机械设备验收两次(含两次)以上仍未验收合格的(按设备台数计);

12、未制订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无责任目标考核规定的;

13、项目部对分包单位未进行有效的安全监督管理的;

14、钢管、扣件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未采取加强措施仍在使用的。

(四)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元:

1、未按要求配备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者冒名顶替、无证上岗的(按人数计);

2、在开工前对施工人员未按要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者及被教育者没有本人签名或三级安全教育不符要求的;

3、安全台帐资料未及时记载或内容与实际不相符的;

4、对公司出具的安全整改通知书内容未按时整改完毕的;

5、出现工伤事故不及时上报公司或不采取紧急应对措施,而导致事故扩大的;

6、施工现场无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不强、不全面,双方未履行签字手续的;

7、由公司组织的起重机械设备验收不能一次性通过的(按设备台数计);

8、未对施工现场危险品设置单独存放场所,且未进行有效管理的;

9、未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10、起重机械设备在装、拆前未按要求报工程项目所在地政府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的(按设备台数计);

11、项目部施工管理用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未配备或配备不齐全的。

(五)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元:

1、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未落实或落实不好;

2、现场未按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的;

3、安全生产责任制及项目部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未按要求上墙;

4、项目部未按要求对管理人员进行责任制及目标考核的,或考核无记录;

5、公司检查时出具的整改通知书未按时书面回复的。

第八条 文明施工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2000元:

1、施工现场围挡高度、材质不符合要求的或围档不符合要求; 2、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3、无消防措施、制度或无灭火器材的;

4、无消防水源(高层建筑)或不能满足消防要求的;

5、不能保证供应卫生饮水的;

6、食堂不符合卫生要求,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的;

7、未制订施工现场保健急救措施,未配备足量急救药品、器材的;

8、夜间未办理施工手续,擅自组织施工的;

9、未按公司vi手册布置施工现场企业形象的;

10、高空抛撒建筑垃圾的; 1

1、用毛竹搭设临时设施或工棚的。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1000元:

1、车辆进出大门未进行冲洗,门口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的;

2、作业区与生活区没有进行分隔的,作业区与生活区的主干道没有进行砼硬化的;

3、现场不平整、排水不畅的,无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堵塞排水通道措施的;

4、现场道路不畅,材料堆放混乱的,危险品未分类存放的;

5、宿舍卫生脏乱,不符合要求的;

6、在木工间及易燃易爆场所吸烟的,或动用明火没有经过审批的;

7、灭火器材配置位置不合理、数量不足的;

8、宿舍无防暑降温、保暖、防蚊虫叮咬措施的;

7、施工现场未按公司vi手册布置或布置不全的;

8、现场无大门或无门卫值班室的;

9、食堂、小卖店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的;

10、高层建筑未按要求设置便溺设施的;

11、生活区未给工人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的;

12、未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未分解到人的;

13、治安防范措施不利,常发生失盗事件的;

14、现场焚烧有毒、有害物资的;

15、无防尘、防噪音措施的;

16、未建立施工不扰民措施的。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300元:

1、施工管理人员没有佩戴胸卡的;

2、现场厕所、浴室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3、施工现场无防尘、防噪音措施,现场焚烧垃圾的;

4、现场物料堆放未设标识牌的;施工过程未做到工完场清的;

5、现场没有卫生保健药箱,无急救人员,未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的;

6、生活垃圾不及时清理,未设置专用容器的。

(三)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300元:

1、大门不符合要求或门头无企业“形象标志”的;

2、现场没有安全生产标志牌,或标志牌悬挂无针对性的;

3、现场没有安全标语牌的;

4、厕所没有贴面砖、没有水冲式水箱,无人打扫卫生的;

5、宿舍内使用煤气灶、煤油炉、电饭煲、热得快等电气设备的(按个计) 6、宿舍无卫生制度和值日牌的; 7、无门卫值日制度的;

8、现场没有设宣传栏、阅报栏、黑板报的;

9、施工场地内随地大、小便的(按处计)。

第九条 基坑支护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2000元:

1、深度超过4米的基坑(槽)或深度未超过4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开挖、支护、运土方案不能指导施工的;

2、高切坡(岩质边坡超过30或土质边坡超过15米)施工方案不能指导施工的;

3、开挖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无临边防护措施的;

4、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的或深基础施工采用坑外降水,无防止临近建筑危险沉降措施的;

5、坑边堆土、料具堆放高度或距坑边距离不符合规定的;

6、施工机械、机具工作位置与槽边距离不符合要求,又无措施的;

7、坑槽开挖设置边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8、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变形又未采取措施调整的。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1000元:

1、基坑临边及其他防护不符合要求的;

2、基坑无人员上下专用通道的;

3、挖土司机无证上岗或未按规定程序挖土、超挖的;

4、挖机作业位置不牢、不安全或挖机作业半径内有人员进入的;

5、未按规定对基坑支护变形及毗邻建筑物、重要管线、道路沉降进行监测的;

6、基坑内作业人员无安全立足点,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的。

(三)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300元:

1、挖土机进场未经项目部管理人员验收的;

2、人员上下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3、光线不足未设置足够照明的。

第十条 模板工程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 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2000元:

1、模板支撑系统立柱间距不符合专项方案要求的;

2、模板上施工荷载超过规定的;

3、模板支撑系统不符合专项方案要求的。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1000元:

1、支、拆模板时,

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立足点的;

2、使用商砼时,未根据混凝土输送方法制订有针对性安全措施的;

3、模板支撑系统立柱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立柱底部无垫板、用砖垫高或不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的;

4、模板上材料堆放不均匀,模板存放不符合要求的;

5、作业面孔洞及临边无防护措施的或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的。 (三)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300元:

1、项目部未配备钢管、扣件检测工具的;(力矩扳手、游标卡尺、电子秤,缺一件罚100元);

2、模板拆除前未进行申请、审批、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

3、模板拆除区域未设置警戒线且无人监护的;

4、模板拆除后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的;

5、浇混凝土无走道垫板的;

6、拆模前无砼强度报告或砼强度未到提前拆模的。

第十二条 “三宝”“四口”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2000元:

1、购买、使用无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la认证的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的;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元:

1、现场未戴安全帽的(按违规人数每人罚款50元);

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检查处罚实施细则:公路工程

适配人群爆破工,隧道工,路基工使用场景爆破作业,隧道掘进,路基开挖
制定目的怕出事,想让大家干活时都平平安安的,不受伤不丢命,把事故压到最少。
适用范围所有在工地上干活的人和单位,管挖土、爆破、开机械、搭架子这些活儿。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带头抓,副经理和总工盯现场,安全员天天查,施工队自己配安全员管工人。
禁止行为不准无证开机器,不准乱接电线,不准在高压线下凑太近,爆破时不许烟火,不准上下同时拆房子。
检查与监督每月检查打分,扣分多就停工整顿,出事要追责,安全员随时盯着,发现不对马上喊停,整改完才能干。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第*合同段的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从事本工程施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质量安全科具体负责施工安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安全隐患及事故有权向质量安全科建议和投诉。

第四条:施工安全目标:无重大伤亡和质量事故,重伤率不超过0.3%、轻伤率不超过3%。

第五条:施工安全管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施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 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

第六条:**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分管工程的副经理、副总工及各科室科长、协作单位主管为组员的施工安全委员会,并设三个施工安全小组,由分管工程的副经理、副总工担任小组长。各协作单位设不少于两人的专职安全员。

第七条:组长安全岗位职责:

1、对全体官兵及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业主、部队与监理发布的施工安全规定、规程以及施工规范。

3、正确处理安全与施工、安全与质量、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确保施工安全。

4、支持安全员的工作。每月组织一次施工安全大检查,针对主要安全问题,主持安全事故分析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妥善解决。

第八条:副组长安全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业主、部队与监理发布的规定、规程、安全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检查落实情况,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2、协助项目经理召开安全事故分析会,提出安全技术处理方案。

3、主持项目安全计划工作。主持重要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支持安全员的工作,组织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第九条:项目部安全员职责:

1、参与项目部召开的安全事故分析会,提出安全技术处理方案。

2、对施工队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随时检查施工队的安全制度、措施执行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制定施工安全措施,统计安全事故,定期向项目部安全委员会汇报。

第十条:施工队安全员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项目部的各项安全规定及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予以制止,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负责安全用品的发放和保管,随时检查安全用品的穿戴情况。

4、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及时向项目部安全员汇报。

第三章施工安全措施

第一节 施工准备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具备防洪、防爆、防污染的安全设施,必要时应设立安全标志。

第十二条:在通车道路上测量时,必须有专人警戒,防止交通事故。

第十三条: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其安全距离为:10kv以下不得小于1m,20-35kv不得小于1.5m,44kv不得小于2m。

第十四条:构件预制厂、搅拌站,由技术人员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并有自备电源,以免因电网停电造成工程损失和出现事故。自备电源和电网之间要连锁保护。

第十五条: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工作中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种操作证的人员操作。

第二节 路基施工安全措施

第十六条:砍伐树木应按预定方向倾倒,要在树木下部倒树方向砍一剁口,其深度为树干直径的1/4,然后再从剁口上边缘的对面开锯,最后应留2-3cm安全距离,砍伐树木时应设立警戒。

第十七条:拆除结构物前,应制定安全可靠的拆除方案。先将与拆除物有连通的电线、水、管道等切断,并在四周危险区域内围设安全护栏,拆除工序应自上而下,先外后里,严禁数层同时作业。

第十八条:开挖土方的操作人员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小于2m,纵向间距不小于3m,在靠近建筑物、电杆及各种地下管线附近挖土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挖掘机作业安全。作业时,应保持水平位置,铲斗工作没结束时,不准旋转大臂和走车。进行装车作业时,铲斗应尽量接近车箱,但不得碰撞汽车的任何部位;汽车未停稳,司机未离开驾驶室时,不准装车;铲车装车升降时不能过猛。挖掘机司机离开驾驶室时铲斗应放落在地面上。

第二十条:推土机作业安全。在斜坡上推土时,先推土填平工作场地;坡道行驶时,要低档前进,并不得换档,也不准空档滑行;横向行驶坡度不得超过10度。沟槽边沿作业时,刀片不能超出沟槽边沿,并且要有专人指挥。在电杆附近推土时,电杆周围保留一定的距离,保证电杆的稳定。两台以上推土机在同一现场作业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8m,左右距离不得小于1.5m。工作结束时,将机械停放在平坦安全的地方,放下刀片,锁好门窗。

第二十一条:平地机作业安全。平地机行驶前方不得有坚实障碍物和人员行走或站立。转弯或调头时用最低速度,下坡时不得用空挡滑行;行驶时必须将刮刀片升到最高位置,并将其斜放,两端不得超出后轮外侧,作业后停放于平坦安全的地方,并拉上制动器。

第二十二条:装载、铲运机作业安全。作业时禁止任何人上下机械或传递物件,行驶时用低速档,并不得进行铲斗升降和翻转动作,严禁用铲斗载人。两台以上机械在同一场地作业时,应保持不小于5m的作业距离。上下坡道时应低速行驶,中途不得换档,行驶坡度不得大于6度。在坡道上不得进行维修保养作业,不得进行转弯、倒车和停车,车在坡上熄火时,将铲斗落地,制动牢靠后,再启动行走。

第二十三条:压路机作业安全。作业时,需人工清除碾子上的粘物时,清理人员要站在两旁;禁止正面跟进,压路机工作时速不得大于5km/h。两台以上压路机在同一场地作业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5m,左右不得小于1.5m。坡道上下不得纵队行驶。作业中不得对其进行擦试维修。作业后应将压路机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方,不得停放在土路边缘及斜坡上或防碍交通的地方。

第二十四条:自卸汽车作业安全。作业时,必须按规定吨位装载,不得超载、超高,驾驶室内不得超额坐人,翻斗内严禁载人。装土时拉紧手闸,装载均匀,不得偏载。卸料起斗时,停卸地点必须平整坚实,并应有专人指挥,应检视上空有无电线,防止挂断。卸料后及时将大厢放下后方可行走,通行时纵坡不超过20%,横坡不得超过6%。行驶速度低于30km/h。

第三节 路基石方爆破作业安全措施

第二十五条:爆破器材应严格管理,必须实施实销实报,剩余的爆破材料必须当日退库,严禁私自收藏,乱丢乱放。更不得用爆炸物品炸鱼、炸兽。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等待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作业人员在保管、加工、运输爆破器材过程中,严禁穿化纤衣服。使用电雷管时,作业人员应关闭手提电话及其他通信设备。

第二十七条:爆破器材应由专人领取,炸药与雷管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一起携带运送。爆破器材运送,应避开人员密集地段,并直接送往工地,中途不得停留,并不得随地存放或带入宿舍。

第二十八条:超过5m的深孔不得使用导火索起爆。

第二十九条:装炮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装药前应对炮眼进行验收和清理;对刚打成的炮眼应待其冷却后装药,湿炮眼应擦干后才能装药;

(2)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无关人员应撤离现场;

(3)装药时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使用金属器皿装药;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前,可采用铜和木制长杆处理;

(4)装好的炸药包和硝化甘油类炸药,严禁投掷或冲击;

(5)不得采用无填塞爆破(扩壶除外),也不得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不得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也不得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填塞炮眼时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第三十条:爆破工作必须有专人指挥。确定的危险区边界有明显的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派设警戒人员。警戒区内的人、畜必须撤离,施工机具应妥善安置。预告、起爆、解除警戒等信号有明确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导火索起爆应采用一次点火法点火,其长度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m。不得在同次爆破中使用不同燃速的导火索。

露天爆破,一人连续点火的导火索根数不得超过10根,严禁使用明火点燃,严禁脚踩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

多人同时点炮时,每人点炮数应大致相等。必须先点燃信号管,信号管响后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人员必须立即撤离。

信号管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1/3。

第三十二条:爆破时,应点清爆炸数与装炮数量是否相符。确认炮响完并过30min后,方准爆破人员进入爆破作业点。

第三十三条:电力起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同一爆破网路上必须使用同厂、同型号的电雷管,其电阻值差不得超过规定值(控制在±0.2ω以内);

(2)爆破网路主线应绝缘良好,并设中间开关,与其它电源线路应分开敷设;

(3)必须严格检查主线、区域线、端线、电源开关和插座等的断通与绝缘情况,在联入网络前各自的两端应短路。

(4)爆破网路的联接必须在全部炮孔装填完毕,无关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进行;联接由工作面向起爆站依次进行,两线的接点应错开10cm,接点必须牢固,绝缘良好;

(5)用动力或照明电源起爆时,起爆开关必须放在上锁的专用起爆箱内,起爆开关箱和起爆器的钥匙在整个爆破作业时间里,必须由爆破工作的负责人严加保管,不得交给他人;

(6)装好炸药包后,必须撤除工作面的一切电源;雷雨季节应采用非电起爆法。

第三十四条:石方地段爆破后,必须确认已经解除警戒,作业面上的悬岩危石也经检查处理后,清理石方人员方准进入现场。

第三十五条:撬动岩石必须由上而下逐层撬(打)落,严禁上下双重作业,不得将下面撬空使其上部自然坍落。撬棍的高度不宜超过人的肩膀,不得将棍端紧抵腹部,也不得把撬棍放在肩上施力。

第三十六条:抬运石块的铁链或绳索应理顺并拴牢,抬运时应同起同落,步调一致。

第四节桥涵施工安全措施

第三十七条:桥涵施工前,应对现场、机具设备进行安全防护,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第三十八条:跨318国道立交桥、人行天桥施工时,应采用满膛式支架封闭并布设安全网,并与施工协作队签订安全协议。

第三十九条:开挖基坑时,如对临近建筑物、临时设施、地下管线有影响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基坑开挖视土质情况放坡,挖掘机等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时,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不小于1.0m,基坑外1.0m范围内不准堆放材料和机具,基坑周围松动的土石块随时清除干净,防止坠落伤人。

第四十条:人工挖孔时,对孔壁的稳定及吊具设备等,必须经常检查。孔顶出土机设自动镇定装置并有专人管理,设置高出地面的围栏,孔口不得堆积土渣及机具,作业人员的出入,应设常备的梯子,夜间作业悬挂示警红灯,挖孔暂停时,孔口设置罩盖及标志。孔内挖土人员的头顶部设置护盖,取土吊车升降时,挖土人员在护盖下面工作。挖孔人员下孔作业时,先用鼓风机将孔内空气排出更换,二氧化碳含量超过0.3%时,采取通风设施。经常检查孔内的气体情况。人工挖孔深度超过10m时,采用机械通风。

第四十一条:墩台施工前必须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并在平台外侧设栏杆,作业人员配备保险绳、安全帽和安全用具。作业人员在上下墩台时,应走专用通道,禁止沿脚手架爬行。吊车升降应设专人指挥,落斗前,下部的作业人员必须躲开,不得身倚栏杆推动吊斗,严禁吊斗碰撞模板及脚手架。

第四十二条:构件预制厂的安全防护。操作开动振捣器的人员要配戴安全防护用品,配电箱的接线应使用电缆线。巡查和辅助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戴合格的劳保用品。作业中如发现故障需要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开关加锁,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进行。道路出入口、易燃易爆物品、重要安全装置处要悬挂安全警告标志和完好的消防器材。浇筑梁板混凝土时,作业人员应在工作平台上,平台临边要设护栏防护。

第四十三条:张拉预应力钢绞线前应检查张拉设备、工具是否符合施工及安全的要求,其张拉作业平台、拉升机支架要搭设牢固;平台四周加设护栏。压力表按规定周期进行检查,油泵操作人员要戴防护眼镜。张拉时千斤顶的对面及后面严禁站人,作业人员应站在千斤顶的两侧。

第四十四条:起重机作业安全。起重机作业时,工作场地应平整、坚实,并有排水措施;起重回转半径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夜间作业要有充足的照明设备。起重机操作人员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的起重机械的性能,被吊物的实际重量;操作人员必须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过;无论何种情况,严禁用起重设备吊运人员。吊挂位置点要选在适当处或在标明的位置上,钢丝绳与被吊物的夹角应大于45度。使用的钢丝绳必须有制造厂的质量合格证,钢丝绳的规格、直径、强度,必须符合该型起重机的要求;卷筒上的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必须保留三圈以上;钢丝绳不得打环、打结、弯折和有接头。

第四十五条:搅拌站作业安全。搅拌站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在具有足够承载力、坚固、稳定的基座上。操作处应设作业平台及防护栏杆;搅拌站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绝缘良好。机械设备外露的转动部分,应设防护装置。搅拌站的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要检查离合器、制动器、升降器是否灵活可靠,轨道滑轮是否良好,钢丝绳有无断裂或损坏等,并经试转,全部机械达到正常后,方可作业。

第四十六条:平板拖车作业安全。平板拖车运输,时速宜控制在5km/h以内,简支梁的运输,除在横向加斜撑防倾覆外,平板车上的搁置点必须设有转盘。平板拖车运输构件时,除一名驾驶员主驾外,必须指派一名助手,协助瞭望,及时反映安全情况和处理安全事宜。平板拖车上不得坐人。重车下坡应缓慢行驶,同时避免紧急刹车。驶至转弯或险要地段时,应降低车速,同时注意两侧行人和障碍。装卸车应选择平坦、坚实的路面为装卸地点。装卸车时,机车、平板车均应刹闸。

第四十七条:架桥机安装构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架桥机组拼(或定型产品)、悬臂牵引中的平衡稳定及机具配备等,均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2)架桥机就位后,为保持前后支点的稳定,应用方木支垫。前后支点处,还应用缆风绳封固于墩顶两侧;

(3)构件在架桥机上纵、横向移动时,应平缓进行,卷扬机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信号协同动作;

(4)全幅宽架桥机吊装的边梁就位前,墩顶作业人员应暂时避开;

(5)横移不能一次到位的构件,操作人员应将滑道板、落梁架等准备好,待构件落入后,再进入作业点进行构件顶推(或牵引)横移等项工作。

第五节防护、排水施工安全措施

第四十八条:砌石工程必须自下而上砌筑,抹面、勾缝作业必须先上后下。

第四十九条:构筑物砌筑时,每天砌筑高度不宜大于1.8m,相邻两段砌筑高差不宜大于1.2m,砌筑作业面应水平增长,保证砌体的整体强度。

第五十条:砌体高度超过1.5m时,应搭设作业平台,高度超过2.0m时,应搭设垂直运输设施和脚手架,架上作业时,架下不准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筑时下面有人。

第五十一条:石料装卸运输过程中,防止超载和遗洒,搬运时要量力而行,防止砸伤;正在砌筑的挡墙上,石料堆放不能超过2层,距挡墙边1.0m范围内不准堆放石料。片石改小,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

第五十二条:砂浆输送泵作业

(1)输送管道各接头应连接牢固,并设有牢固的支撑,尽量减少管道长度和弯管数量,管道上不得加压或悬挂重物;

(2)作业前应空运转,在确认旋转方向正确、电路开关、传动保护装置及料斗滤网齐全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3)运转正常后,方可向泵内注入砂浆;砂浆泵须连续运转,短时间不用砂浆时,应打开回浆阀使砂浆在泵内循环运行;如停机时间较长时,应每隔3-5min泵送一次,使灰浆在管道和泵体内流动,以防凝结、阻塞;

(4)工作中随时注意压力表指针是否正常,检查球阀、阀座和挤压管有无异常,如发现漏浆应停机修复后方可继续作业;

(5)因故障停机时,应打开泄浆阀使压力下降,然后再排除故障;砂浆泵压力未降到零时,不得拆卸空气室、压力安全阀和管道。

第五十三条:砂浆喷射机作业

(1)喷射机应保持内部清洁,输送泵和喷射机人员应密切联系,协调配合;

(2)在喷嘴前5m范围内不得站人;工作停歇时,喷嘴不得朝向有人的方向;

(3)输料软管如发生堵塞,可用木棍轻轻敲打外壁,如无效时可在关闭砂浆后拆卸胶管,用压缩空气吹通;

(4)转换作业面时,输料软管不得随地拖拉和弯折。

第五章 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第五十四条:保证在遂道出口进洞处设置24小时值班室,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第五十五条: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第五十六条: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塌伤人。

第五十七条: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第五十八条: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第五十九条: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

第六十条: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第六十一条: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第六十二条:人工装碴时,应将车辆停稳并制动。漏斗装碴时,应有联络信号,装满时发出停漏信号,并及时盖好漏碴口。接碴时,漏斗口下不得有人通过。人工卸碴,应将车辆停稳制动,严禁站在斗车内扒碴。

第六十三条:机械装碴时,坑道断面应能满足装载机械的安全运转,装碴机上的电缆或高压胶管应有专人收放,装碴机操作时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第六十四条:无轨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

(1)洞内运输的车速不得超过:人力车5km/h ;机动车在施工作业地段单车10km/h,有牵引车及会车时5km/h;机动车在非作业地段单车20km/h,有牵引车时15km/h,会车时10km/h;

(2)车辆行驶中严禁超车;

(3)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设专人指挥交通;

(4)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组成显示界限,以防运输车辆碰撞;

(5)在洞内倒车与转向时,必须开灯鸣号或有专人指挥;

(6)洞外卸碴场地段应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碴边缘内0.8m处设置挡木。

(7)路面应有一定的平整度,并设专人养护;

(8)洞内车辆相遇或有行人通行时,应关闭远光灯,改用近光或小灯光。

第六十五条:不得将支撑立柱置于废碴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地段的立柱应加设垫板或垫梁,并加木楔塞紧。

第六十六条:喷锚支护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配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应完好正常,压力应保护在0.2mpa左右;注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置。

第六十七条:当发现测量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定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

第六十八条:衬砌使用的脚手架、工作平台、跳板、梯子等应安装牢固,不得有露头的钉子和突出的尖角。靠近通道的一侧应有足够的净空,以保证车辆、行人的安全通过。

第六十九条: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的铺板,应钉铺结实。木板之端头,必须搭于支点上。高于2m的工作平台上应设置不低于1m的栏杆。跳板应设防滑条。

第七十条:安装、拆除模板、拱架时,工作地段应有专人监护。拆下的模板不得堆放在通道上。

第七十一条:拆除灌筑混凝土模板内支撑时,应随拆随灌。

当岩层破碎、压力过大地段的支撑不能拆除时,拱圈部分应用预制混凝土柱代替木杆予以拆换。

第七十二条:用石料砌筑边墙时,应间歇进行。当砌筑高度至2-3m时,应停止4小时后方能继续砌筑。若墙后超挖过大,回填层应逐层用干(浆)砌料填塞,以免坍塌。

第七十三条:压浆机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试运转,管路联接要完好,压力要正常,操纵压浆喷嘴人员应配戴护目眼镜及胶皮手套。喷浆嘴应用支架支撑牢固,压浆时掌握喷嘴的人员必须注意喷嘴的脱落,并设法躲避;拔取时必须在撤除压力后进行;检修和清洗时,应在停止运转、切断电路、关闭风门后,方准进行。

第七十四条:采用模板台车进行全断面衬砌后,台车距开挖面的距离不得小于260m,台车下的净空应能保证运输车辆的顺利通行。混凝土灌筑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台车上不得堆放料具,工作台应满铺底板,并设安全栏杆。拆除混凝土输送软管时,必须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转。

第七十五条:严禁在洞内熬制沥青。

第七十六条:隧道施工时的通风,应设专人管理。应保证每人每分钟供给新鲜空气1.5-3m3。

第七十七条: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第七十八条: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钻孔,用水炮泥进行水封爆破以及湿喷混凝土喷射等有利于减少粉尘浓度的施工工艺。

第七十九条: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上应做好下列防尘工作:

(1)放炮前后应进行喷雾与洒水;

(2)出碴前应用水淋透渣堆和喷湿岩壁;

(3)在吹入式的出风口,宜放置喷雾器。

第八十条:防尘用水的固体质含量不应超过50mg/l,大肠杆菌不得超过3个/l。水池应保持清洁,并有沉淀或过滤设施。

第八十一条: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必须设专人负责检修管理,检修电路与照明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第八十二条:在潮湿及漏水隧道中的电灯应使用防水灯口。

第八十三条:抽水设备宜采用电力机械,不得在隧道内使用内燃抽水机。抽水机械应有一定的备用台数。

第八十四条:如发现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时,应立即令工人停止工作,撤至安全地点。

第八十五条:各洞、井口施工区,洞内机电硐室、料库、皮带运输机等处均应设置有效而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明显的标志,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做他用。

第八十六条:洞口20m范围内的杂草必须消除。火源应距洞口至少30m以外。库房20m范围内严禁烟火。洞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

第八十七条:洞内及各硐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和其它易燃物品。清洗风动工具应在专用硐室内,并设置外开的防火门。

第八十八条:瓦斯防治主要是消除瓦斯超限和积存,断绝一切可能引燃瓦斯爆炸的火源。

第八十九条:隧道内严禁使用油灯、电石灯、汽灯等有火焰的灯火照明。任何人员进入隧道必须接受检查,严禁将火柴、打火机及其他可自燃的物品带入洞内。

第九十条:严禁用火花起爆和裸露爆破。

第九十一条:短隧道放炮时,所有人员必须撤出隧道洞外;长隧道单线应撤出300m以外,双车道上半断面开挖撤至400m以外,双车道全断面开挖应撤至500m以外。

第九十二条:瓦斯隧道中的机具,如电瓶车、通风机、电话机、起爆器等,必须采用防爆型。

第九十三条:洞内装设及检修各种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电缆互接或分路时必须在洞外进行锡焊和绝缘包扎并热补。严禁在洞内电缆上临时接装电灯或其他设备。电缆在洞内接头时,应在特制的防爆接线盒内或有防爆接线盒的电气设备内进行连接。

第九十四条:有瓦斯的隧道,每个洞口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一般情况下每小时检测一次,并将结果记入记录薄。检测瓦斯的检定器应每季度校对一次。

第九十五条:通风必须采用吹入式。通风主机应有一台备用机,并应有两路电源供电。通风机停止时,洞内全体人员必须撤至洞外。

第九十六条:隧道施工时必须配备必要的急救和抢救的设备和人员。施工人员必须具有防止瓦斯爆炸方面的安全知识。

第六章 惩 罚

第九十七条:安全检查评比每月组织一次,每发现一处(次)安全隐患扣1分,发生一般责任事故,一次扣10分,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不含亡人事故),一次扣20分,发生亡人事故,安全评比得分为0分。

第九十八条:施工队安全评比分为95分以下者,要进行停工整顿,并妥善处理好事故善后工作,经项目部研究同意后,方可开工,严重时,项目部有权予以清退。若发现重大安全责任,施工队除承担业主所罚款项外,另翻倍处罚。

第七章 附 则

第九十九条:本规定由****项目部质量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一百条:本办法自____年10月1日起实行,工程项目完工,缺陷责任期满后自行废止。

相关文件: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检查处罚实施细则:分包工程

适配人群市场经营科,安全保卫科,专业工地使用场景分包引进,现场进场,安全交底
制定目的怕分包乱来出事故,想把分包范围、资质审查、现场管理都定清楚。
适用范围分公司所有项目分包,还有现场分包工程的事儿。
职责分工市场经营科看资质、建档案;安保科审安全、做教育、查现场;专业工地管日常、做二级教育、盯整改;政工部配合发通行证。
禁止行为热控、汽机本体、锅炉本体这些关键项目不许分包;没合同或协议不准开工;资质不合格不能签协议。
检查与监督工地提申请→市场科预审→多部门一起考察→安保科严审资料→签合同前必须过安全协议→开工前交保证金→季度检查 随时抽查→没做到就换队伍或扣钱。

1. 目的

规定分包项目范围、分包资质审查内容及现场管理。

2. 适用范围

分公司项目分包及现场分包工程管理。

3. 职责

3.1 分公司市场经营科负责对投标的分承包方进行资质预审查;负责建立分承包方评审程序;负责建立合格分承包方档案并定期发布;负责组织项目管理科、安全保卫科等相关部门及工地对新引进的分承包方进行考察。

3.2 分公司安保科负责制定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配合对分承包方进行考察;负责对中标的分承包进行资质审查并保留相应记录;在组织分公司季度或专项检查时组织对分承包方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

3.3 分公司安保科负责对分承包方进场前的资质审查、合同及结算会签;负责分承包方人员进厂作业前的一级安全教育并保留相关资料;负责对分包方作业范围内的各项安全检查,并督促不符合项的整改。

3.4 专业工地具体负责分承包方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分承包方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负责对分承包方作业范围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分承包方对不符合项的及时整改。

3.5 分公司政工部配合安保科门做好一级安全教育,在安保科门签字确认后方可签发入厂通行证。

4. 分包工程安全管理

4.1 分承包方的选择

4.1.1 工程施工中,因人力资源等原因,确需引进分承包方时,由专业工地提出书面申请,报分公司市场经营科及分管生产的副经理批准。

4.1.2 项目同意分包后,分公司市场经营科在合格分承包范围内对拟引进的投标单位进行资质预审查,如需引进新队伍,则在资质预审查的基础上由分公司市场经营科组织项目管理科、安全保卫科等相关部门及工地负责人进行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引进的投标方。

4.1.3 公司市场经营部组织或委托分公司市场经营部组织安全保卫科、项目管理科等部门进行分包项目的开标评审,经综合评价后选择合适的分承包方。

4.1.4 中标的分承包方,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提供近三年安全施工业绩、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原件、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委托书、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或“安全施工许可证”、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用品的配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等供公司、分公司安全保卫科进行分包资质审查,合格后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资质审查不合格的必须重新进行分承包方的选择。

4.1.5 资质审查合格后在开工前签订施工合同,在合同上明确合同双方安全文明施工的责、权、利。同时根据工程量的大小,预留承包价款的5%或每50万元预留1万元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因图纸等原因开工前无法及时签订合同时,必须草签一份协议,明确协议双方安全文明施工的责、权、利,严禁无合同或协议就开工。

4.1.6 下列项目不得由分承包方单独承建:火电工程的热控,汽机本体,锅炉本体,高、中压管道,主厂房及其基础,水塔,烟囱,升压站等。

4.2 分承包方的进场

4.2.1 对分承包方人员的教育培训

l 分公司安全保卫科审查合格的分承包方在进入施工现场前,须提供进场人员名单一份;

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检查处罚实施细则:水电站大坝工程安全

适配人群项目经理,爆破作业人员,机械操作人员使用场景爆破作业管理,地下工程施工,高危设备操作
制定目的怕出事,想让大家干活时都注意安全,别受伤,别出事故,让工地平平安安顺顺利利。
适用范围所有在工地干活的人,管挖土、爆破、开车、开机器、照明、发劳保这些事儿。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带头抓,安全员天天盯现场,各班组长管自己人,领导不定期查落实情况。
禁止行为炸药雷管乱拿乱放不行,没证开机器不行,带病开车开设备不行,不戴安全帽不行。
检查与监督安全员每天巡检,月底汇总问题,整改不过关就停工重学,三次不到位换人干,检查记录要签字留底。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项目部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施工单位以第一领导者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见图15-1。

1 安全管理机构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负责工程施工安全工程的监督、协调。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规和规定。

(2)建立健全本工程安全工作体系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

(3)坚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

(4)对本工程施工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

(5)总结安全管理经验,积极推广应用现代安全管理新技术,使安全管理工作逐步科学化、现代化。

(6)负责本工程施工安全检查、监督、指导。

(7)协助领导并组织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做到三不放过。做好安全报告、统计等安全资料工作。

(8)完善本工程施工安全检查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措施和安全教育制度。做到安全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

2 本工程施工雷管库、炸药库、油库应与业主、当地公安机关共同选择位置,并派专人保管。雷管、炸药严格领、用、回库制度。

3 雷管库、炸药库、油库、材料库、生活区和机械停放区域应设置避雷装置,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维护。

4 施工区配备相应的防火、防毒、防洪、救护、警报、治安的设备器材和一定专业人员。

5 各种施工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种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按章行驶,各种施工机械杜绝带病工作。

6 工程施工设置足够照明,其照明度应不低于表15-1-1的规定。

表15-1-1 最低照明度的规定数值

序号作业内容和地区照明度l(勒克司)

1一般施工区、开挖和弃渣区、场内交通道路、堆料场、运输装载平台、临时生活区道路30

2混凝土浇筑区、加油站、现场保养场50

3室内、仓库、走廊、门厅、出口过道50

4地弄和一般地下作业区50

5安装间、地下作业掌子面110

6一般施工辅助工厂110

7特殊的维修车间200

7 做好劳动保护,定期给现场施工人员发给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水鞋、雨衣、手套、防护面具和安全带等;给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发给劳动保护津贴和营养补助。

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检查处罚实施细则:某水电站大坝工程安全

适配人群项目经理,爆破管理员,安全监督员使用场景大坝施工,爆破作业,油库管理
制定目的大坝施工危险多,怕出事伤人,想让大家干活时都绷紧安全这根弦,少出事故。
适用范围所有在工地干活的人,管炸药雷管油料存放、机械操作、照明防火、劳动保护这些事。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带头抓,各施工单位头儿盯自己人,安全员天天跑现场查,出事一起追责。
禁止行为炸药雷管不能乱放乱领,机械没证不能开,带病机器不能用,避雷装置不许漏检,照明不够不准干。
检查与监督安全员每周查,月底交检查表,问题三天内改完,没改就停工重学,再犯扣当月奖金。

水电站大坝工程安全管理细则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项目部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施工单位以第一领导者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见图15-1。

1 安全管理机构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负责工程施工安全工程的监督、协调。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规和规定。

(2)建立健全本工程安全工作体系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

(3)坚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

(4)对本工程施工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

(5)总结安全管理经验,积极推广应用现代安全管理新技术,使安全管理工作逐步科学化、现代化。

(6)负责本工程施工安全检查、监督、指导。

(7)协助领导并组织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做到三不放过。做好安全报告、统计等安全资料工作。

(8)完善本工程施工安全检查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措施和安全教育制度。做到安全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

2 本工程施工雷管库、炸药库、油库应与业主、当地公安机关共同选择位置,并派专人保管。雷管、炸药严格领、用、回库制度。

3 雷管库、炸药库、油库、材料库、生活区和机械停放区域应设置避雷装置,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维护。

4 施工区配备相应的防火、防毒、防洪、救护、警报、治安的设备器材和一定专业人员。

5 各种施工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种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按章行驶,各种施工机械杜绝带病工作。

6 工程施工设置足够照明,其照明度应不低于表15-1-1的规定。

表15-1-1最低照明度的规定数值

序号作业内容和地区照明度l(勒克司)

1一般施工区、开挖和弃渣区、场内交通道路、堆料场、运输装载平台、临时生活区道路30

2混凝土浇筑区、加油站、现场保养场50

3室内、仓库、走廊、门厅、出口过道50

4地弄和一般地下作业区50

5安装间、地下作业掌子面110

6一般施工辅助工厂110

7特殊的维修车间200

7 做好劳动保护,定期给现场施工人员发给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水鞋、雨衣、手套、防护面具和安全带等;给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发给劳动保护津贴和营养补助。

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检查处罚实施细则:建筑工程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

适配人群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使用场景危大工程施工,基坑支护作业,高支模搭设
制定目的怕工地出大事,想提前盯住危险活儿,不让工人受伤、不闹大乱子。
适用范围全省所有盖楼修路的工地,管那些容易出事的活儿和周边危险环境。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带头列危险清单,安全员天天盯着,监理单位要签字确认,公司领导得审核把关。
禁止行为没编好危险清单不能开工,没交底不能动手,没挂警示牌不能干,没方案不能动土。
检查与监督开工前交清单、交方案、交底签字;安全员每天查,项目经理每周查,公司每月查;查到没做到就停工整改,再犯要通报。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强化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____〕8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建筑施工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是指建筑工程施工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般范围见附件1;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的一般范围见附件2。

第四条 建立健全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气候和周边环境等具体情况以及所承担的施工范围,在开工前识别并编制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等在内的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清单名录和安全管理措施。清单名录中应当包括重大危险源的名称、出现的施工阶段、潜在的危险因素、防控措施以及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清单名录应经责任人签字。

第五条 因施工图设计变更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动的,应将变更或变动后增加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及时补充和完善,并经企业审查和工程监理单位确认后报送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

第六条 应当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可能导致发生的事故类别。在每一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处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志。

第七条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应当逐一制定安全防护方案和保证措施。

在办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时,应当提交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安全管理技术力量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设备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经总包施工单位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第八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组织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按照《湖南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管理办法》(湘建建〔____〕304号)的规定组织专家论证,以及修改完善、重新编制和重新组织专家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般范围见附件3。

第九条在施工人员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前,应当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应当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的安全防护方案及相应保证措施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相关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工程作业特点、具体安全预防措施、相应的安全标准,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安全技术交底应当形成书面交底签字记录。

第十条应当指定专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施工人员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等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采取停工措施,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第十一条应当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对其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评估,建立管理台帐,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应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并对整改结果进行查验。

第十二条设在工程项目的管理机构应当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包括分包单位相应管理人员)每星期开展一次对其责任管理范围内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状况的检查,作出书面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组织整改到位。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总包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组织整改到位。

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针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每天进行检查和评估,建立个人检查、评估工作台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或报告,并作出书面记录。

第十三条设在工程项目的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分包施工单位应当参加总包施工单位组织的应急救援演练。

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检查处罚实施细则:分包工程

适配人群市场经营科人员,安全保卫科人员,专业工地负责人使用场景火电工程施工,分包进场管理,安全教育三级制
制定目的怕分包出事,想管住分包范围、资质审查和现场干活。
适用范围分公司所有分包项目,还有现场分包工程的事儿。
职责分工市场经营科查资质、建档案;安保科管安全、做教育、查现场;专业工地天天盯着分包干活;政工部配合发通行证。
禁止行为不许无合同开工;不许转包再分包;不许让未成年和60岁以上的人进场;热控汽机锅炉这些关键活不许分包单独干。
检查与监督进场前要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才给证;每月查现场,有问题马上改;没做到就扣保证金,重伤扣一半,轻伤扣两三成,死亡全扣还赶走;季度检查由安保科牵头。

1. 目的

规定分包项目范围、分包资质审查内容及现场管理。

2. 适用范围

分公司项目分包及现场分包工程管理。

3. 职责

3.1 分公司市场经营科负责对投标的分承包方进行资质预审查;负责建立分承包方评审程序;负责建立合格分承包方档案并定期发布;负责组织项目管理科、安全保卫科等相关部门及工地对新引进的分承包方进行考察。

3.2 分公司安保科负责制定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配合对分承包方进行考察;负责对中标的分承包进行资质审查并保留相应记录;在组织分公司季度或专项检查时组织对分承包方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

3.3 分公司安保科负责对分承包方进场前的资质审查、合同及结算会签;负责分承包方人员进厂作业前的一级安全教育并保留相关资料;负责对分包方作业范围内的各项安全检查,并督促不符合项的整改。

3.4 专业工地具体负责分承包方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分承包方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负责对分承包方作业范围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分承包方对不符合项的及时整改。

3.5 分公司政工部配合安保科门做好一级安全教育,在安保科门签字确认后方可签发入厂通行证。

4. 分包工程安全管理

4.1 分承包方的选择

4.1.1 工程施工中,因人力资源等原因,确需引进分承包方时,由专业工地提出书面申请,报分公司市场经营科及分管生产的副经理批准。

4.1.2 项目同意分包后,分公司市场经营科在合格分承包范围内对拟引进的投标单位进行资质预审查,如需引进新队伍,则在资质预审查的基础上由分公司市场经营科组织项目管理科、安全保卫科等相关部门及工地负责人进行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引进的投标方。

4.1.3 公司市场经营部组织或委托分公司市场经营部组织安全保卫科、项目管理科等部门进行分包项目的开标评审,经综合评价后选择合适的分承包方。

4.1.4 中标的分承包方,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提供近三年安全施工业绩、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原件、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委托书、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或“安全施工许可证”、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用品的配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等供公司、分公司安全保卫科进行分包资质审查,合格后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资质审查不合格的必须重新进行分承包方的选择。

4.1.5 资质审查合格后在开工前签订施工合同,在合同上明确合同双方安全文明施工的责、权、利。同时根据工程量的大小,预留承包价款的5%或每50万元预留1万元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因图纸等原因开工前无法及时签订合同时,必须草签一份协议,明确协议双方安全文明施工的责、权、利,严禁无合同或协议就开工。

4.1.6 下列项目不得由分承包方单独承建:火电工程的热控,汽机本体,锅炉本体,高、中压管道,主厂房及其基础,水塔,烟囱,升压站等。

4.2 分承包方的进场

4.2.1 对分承包方人员的教育培训

l分公司安全保卫科审查合格的分承包方在进入施工现场前,须提供进场人员名单一份;

l分公司安全保卫科组织对分承包方入场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培训。

l所属专业工地组织对分承包方入场人员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培训。

l分承包方组织对入场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4.2.2 分承包方人员的入场

l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后,分公司安全保卫科建立入场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卡片。同时出具相关证明,由分公司政工部签发入场证,人员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l分承包方须提供入场人员的身份证明供分公司安全保卫科,未成年工及年龄超过60岁的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l分承包的工程项目需登高作业的,分承包单位须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进行登高体检。体检结果报分公司安全保卫科存档。体检不符要求的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4.2.3 分承包人员的现场管理

l分包单位的行政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责。30人以上的分承包方须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设有二级机构的分承包方必须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

分承包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本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度,服从本公司的管理、监督和指导。负责组织施工人员学习与本工程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参加本公司专业工地组织召开的调度会。

l分承包方人员每周必须进行一次安全站班会,小结上周安全工作,布置下一周安全工作重点。每周组织一次本单位施工区域的安全自检和自改工作,配合分公司及专业工地做好存在问题的整改。

设有二级机构的分承包方按分公司或专业工地模式建立相关安全施工管理台帐;无二级机构的分承包方按班组建制模式建立相关安全施工管理台帐。

l分承包方现场人员发生变动时须及时通报分公司相关部门和专业工地,以便及时组织相关教育培训工作。

l分公司及专业工地安全监察人员及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分承包方人员现场工作中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违反相关安全规定的及时给予纠正并予以一定的处罚。

l分包工程严禁转包或再次分包,违者由分公司解除合同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金(具体由分公司商定)。

l分承包方人员发生事故时,由专业工地及分承包方负责按《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程序》处理。

l对分承包方发生事故后的处罚:

发生死亡及以上事故扣100%安全施工保证金,并清退出场,三年内不得重新录用。

发生重伤事故扣50%安全施工保证金,并限期一周进行停工整顿:组织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补充完善本单位安全施工制度、完善现场安全设施、完善职工个人防护等。

发生轻伤事故扣20%-30%安全施工保证金,并限期三天组织现场职工安全再教育、检查及整改等。

发生机械、火灾、交通事故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按《sdjy.350.327-____安全生产奖惩规定》、《sdjy.350.337-____道路交通事故处罚办法》执行。

4.2.4 对分承包方的复查和评审

l分公司市场经营科每年组织对现场的各分承包方进行一次复查:审查其资质、安全生产资格的有效性。审查分承包方对安全文明施工的履约能力和履约效果。

l对工程已竣工的分承包方按质保体系要求及时进行评审,确定合格分承包方,供今后工程招标选择。

5. 相关记录

5.1 分承包方安全资质审查表

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检查处罚实施细则:通信管道工程安全

适配人群挖沟工人,测量员,木工支模工使用场景沟坑开挖,管线铺设,隧道掘进
制定目的工地老出事,有人摔进沟里,被土埋了,仪器摔坏了,想让大家干活时多留心,少受伤少损失。
适用范围所有在工地干活的人,挖土、测线、搬材料、支模板、绑钢筋、倒混凝土、铺管子都得照着做。
职责分工班组长盯安全,工人自己守规矩,队长每天巡查看有没有松动的板子、没盖的井盖、乱堆的石头。
禁止行为不准把工具扔沟里,不准拆挡土板,不准在沟里睡觉,不准用坏木头支坑,不准挖空底脚取土。
检查与监督开工前班长讲一遍,每天开工先查裂缝和撑木,发现不对马上停手加固,没做到就喊停重来,整改完才能干下步。

1、一般注意事宜

(一)工具和材料不得随意推放在沟边或挖出的土坡上,以免落入地沟伤害人体。

(二)在工地堆放器材,应选择不妨碍交通、行人较少、平整地面堆放,远离交通路口,消火栓,不宜堆积太高,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以保材料安全。

(三)在工地现场用车辆搬运器材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在公路上行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

(四)在有挡土板的沟坑作业时,应随时注意挡土板的支撑是否稳固,以免碰伤人员。不得随便更动和拆除挡板和撑木。

(五)在沟深1m以上的沟坑内作业时,必须头戴安全帽,以保安全。

2、测量

(一)测量仪器的放设地点,以不妨碍交通为原则。支撑三角架时,应拧紧镙丝,以免仪器突然倒下摔损。

(二)在十字路口和公路上测量时,应注意行人和各种车辆,必要时应与交通警察联系,取得协助。穿越马路测量时,使用地链皮尺时,应注意行人和自行车,不要影响车辆通行。

(三)进行测量时,仪器由使用人员负责保护,如使用人员因故离开仪器时,应指定专人看守。测量仪器与工具不用时,应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以防仪器被损坏。

(四)沿管线所打水平桩或中心桩,不得高出路面1cm。

(五)挖土前,测量人员应熟悉掌握图纸上、地上、地下障碍物的情况,将障碍物的具体位置与土方挖掘的负责人和挖掘机司机讲清楚,施工中紧密配合,以免损坏地上、地下设备和发生人

身安全事故。

3、土方

(一)施工前,按照正式批准的设计位置,与有关部门办好挖掘手续,并与有关的居委会、工厂、学校、机关进行联系,做好施工安全宣传工作,劝告居民教育小孩不要在沟边或沟内玩耍。

(二)在开始挖土时,须在两端放设标志(如红旗或红灯、绳索等),以免发生危险。

(三)人工挖沟时,相邻的工人须有2m距离。

(四)流砂、疏松土壤的沟深超过1m时,均应装置护土板。一般结实土壤,某侧壁与沟底面所成夹角小于115°者,须装置护土板。挖沟与装置护土板须视具体情况配合进行,工作人员不得相

距太近,以免发生意外。

(五)如果挖交叉地沟或者挖填平的老沟,而填土未沉落坚实者,在两沟互相穿通之处,必须支撑得特别牢固。

(六)挖沟时如发现在挖沟地区有坑道枯井,应立即停止进行,并报告上级处理。

(七)在斜坡地区内挖沟时,须防止由于有松散的石块、悬垂的土层及其他可能坍塌的物体滚下,而发生危险。

(八)挖沟时,对地下各种障碍物,如电力线、上水、下水、煤气、热力、防空洞以及非邮电部门的通信光(电)缆等,应做如下处理,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1.在施工图纸上标有位置高程的地下设备,当挖到接近其30cm时,应采用铁铣轻挖。机械化挖沟时,遇到这种情况,应停止机械作业,采用人工挖掘。

2.没有标记明确位置高程的,但已知有地下建筑物时,应事先指定有经验的工人进行探挖。

3.在挖沟时突然发现地下建筑物,如古坟和不能识别的物品,应立即报告上级处理。不得将其损坏,严禁随意敲击或玩弄。

4.挖出地下任何管线时,应于沟上横架足以负重的圆木或工字钢,和适当的木板包托,用综绳或铁线吊起以防沉落。

5.如遇有污水、雨水管道有漏水,应予封堵,难以一时修复的应以木板油毡做临时过渡流水槽,引至沟外下水道去。在工作中臭味太大时应戴口罩。

6.如遇上水管漏水、煤气热力管道漏气,特别是有毒的、易燃的气体管道出现障碍,及时请求有关单位配合修复。

7.如遇有电力电缆、通信光(电)缆出现意外故障,也应请求有关单位配合修复。

8.在以上各种管线障碍未修复前,工地负责人应指派专人维持现场停止工作,防止意外中毒、触电等事故发生,待修复后,吊装牢靠,方可复工。并加标记,防止其它人员乱动。

(九)由地沟坑内抛出土石于沟外时,应注意以下事项,以防伤人伤物:

1.使土石不致回落于有人的沟内。

2.不应堆积过高,并须有适当的坡度。

3.及时运清行人要道及妨碍交通的土石。

4.注意周围情况,不得乱扔工具、石子、土块。

5.从沟中或土坑向上掀土,应注意沟、坑上边是否有人,沟坑深在1.5m以上者,须有专人在上面清土,清楚之土,应堆在距离沟、坑边沿60cm以外之处。

6.所挖出的土与石块,不得堆在沟边的消火栓井、邮政信筒、上下水道井、雨水口及各种井盖上面。

7.挖掘土方石块,应该从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在雨季施工时应该做好排水措施。

8.在靠近建筑物旁挖土方的时候,应该视挖掘深度,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如采取支撑办法无法解决时,应拆除容易倒塌的房屋墙壁等。

(十)挖沟后,须视需要,在里弄口、机关、市民等门口及时搭临时木桥或钢板桥,维持交通。所搭各种临时便桥,必须事前检查,不得有断裂移动情况,并充分估计不会有砸断可能。支搭

以后,每日应有专人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人行便桥的木版厚度不得小于3cm,板宽不得小于60cm。

2.通行人力小车的便桥板厚不得小于5cm,板宽不得小于150cm。

3.通行机动车的便桥板厚不得小于10cm,或采用钢板,一般应在板下加设横档,必要时用铁钩或铁线连牢。

4.搭各种便桥的木棱间隔不得大于1cm,两端均应延长50cm以上,如沟壁土质松软,应视具体需要加长木版,并贴在地面上。

5.繁华地区,便桥左右加设档板和明显标志。

(十一)挖隧洞时的注意事项:

1.根据地区不同,当前均采用大口径水泥管,然后在大管内铺设电信管道办法。

2.一般通过高级路面和穿越各种建筑物下铺设电信管道时,使用挖隧道办法铺设电信管道。

3.挖隧道时,应随时注意上顶与两侧土纸有无变化情况,如发现有松裂现象,全体人员应退出洞外,并向上级报告,待支好护土板与撑架后,再进行工作。工作人员不得将工具碰撞架及护土

板。

4.遇天气炎热时,挖洞人员应轮流在洞内洞外工作,班组长应注意掌握。

5.挖隧道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和通风设备,须用低压电源高质量胶皮电缆的工作手灯和排风设备。

6.在挖隧道快贯通过,须通知对方挖洞人员留意,以防碰伤对方人员。

7.隧洞内应保持通风,注意对有毒气体的检查,遇有可疑现象,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上级处理。

(十二)每天早起开工前,或雨后复工时,必须检查地洞顶壁和地沟帮是否有裂缝,撑木是否变动,如有必要,应先加固,才能下去工作。

(十三)雨后洞内沟内泥泞不堪,应先将烂泥挖出。发现土质有裂缝坠下之势,应立即用工具将松土打下或加撑。

(十四)严禁工作人员在沟坑内或隧道中休息或玩耍,以免发生危险。

(十五)在旧有人孔处改建与增添新人孔或新管道时,严禁将人孔中的电缆损坏。必要时,应加横杆悬吊保护。

(十六)回土的一般要求:

1.回土坷夯时,注意平稳,用力均匀。电动机夯机,要用橡皮绝缘线,夯机不得碰伤电源线。使用内燃打夯机时,要防止喷出的气体及废油伤人。

2.对原有的地下建筑物,回土时不得将其损坏。

3.在土洞内回土,应逐步的拆去护土板和撑架,并逐步垂直的层层夯实,不能夯实的地方用砖填实,不得一次将所有的护土板或撑木架拆去。

4、木工

(一)木材与横板安装和拆除时应堆放整齐,不要妨碍交通。

(二)木工工地附近,应提高警惕,严禁烟火,并经常检查防火设备。

(三)每日将木工场地的碎木、刨花、锯末清扫干净。

(四)木料如有断裂、死节或不符合安全者,不得使用。

(五)在向下方传递木模型时,要注意下面的人的安全,不能随意抛掷。

(六)支撑护土板及撑木和模板,必须装钉牢固平正。不得有钉子尖和铁丝头突出,以防伤人。

(七)拆卸各种模板、横梁、撑木和碎板,应随拆随收,并放在沟边上,带钉子尖的要朝地下放,或将钉子起去,不得散放沟旁或沟内,以免钉子和碎木尖伤脚。 (八)拆除护土板必须小

心谨慎,并视下列具体情况,逐渐依次进行:

1.如有塌方危险,应于回土时,先会回一部分夯土,夯实后再拆除,必要时装好新木撑与垫板,再由下而上的拆除原来的木撑和土板,逐渐回土,直至不会发生事故为止,再将木撑和护土板

全部拆除。

2.在流沙或潮湿地区,护土板可能陷入泥土内,拆除皆较困难;为确保人身安全,个别地方的木版,可以不予拆除,任其留在填土内,但必须事先报经队长批准。

3.拆除或移装护土板支撑木工作,须由熟悉操作方法的木工担任。

4.沿着建筑物地基挖掘地沟时,如果地基的底部高于沟底,回土时护土应不拆除,留存于土中,以免影响垒建筑物。

5、钢筋

(一)钢筋、料具及成品,要堆放整齐;屯放工地现场时,考虑不妨碍交通和施工方便。

(二)在截钢筋、冷拉及锤拗钢筋时,掌钳人必须与掌锤人站成斜角,掌锤人一定要听从掌钳人的指挥,应禁止非工作人员靠近,以免伤人。

(三)弯钢筋时,须将扳子的口啃牢钢筋,以免脱掉伤人。

(四)钢筋去锈工作,须配戴口罩和防护眼镜。

(五)编排钢筋时,应相互注意,以免工具及钢筋伤人,绑扎钢筋应牢固,并将扎好之铁丝的尖端按下,以防扎人。

6、混凝土

(一)筛砂石及搅拌混凝土人员应戴口罩,在沟内捣实、拍浆,须穿胶鞋。

(二)灰盘放于人孔旁或沟边,注意平稳。放置时,沟内工作人员必须避开。

(三)递灰时,须将桶平稳下递,接灰人必须双手承接,递者听从接者指挥。

(四)向沟内吊放混凝土构件时,应先检查构件是否有裂缝,以免崩裂伤人。吊放时,应将构件系牢,慢慢放下。花吊时更应轻吊轻放。

(五)搅拌机上料时,每次重量不得超过本机规定的负荷。

(六)搅拌机应安放平稳,勿使有较大振动,并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及维护之。

7、铺管和砌砖体

(一)管块、砖石等料堆放工地应平整,注意避免妨碍交通。

(二)管块不得放在土质松软的沟边,并不得斜放、立放或重于沟边。

(三)由沟上递管下沟时,一般用2cm以上的坚实绳索,其绳索两端每隔40cm打个结,以免从递管人手中滑脱。应待沟内人员接妥当后,再松绳索。必要时,可搭木板站人,但板厚不得小于

4cm。移动木版时,注意勿将石土等物带入沟内,打伤沟内工作人员。

(四)铺管工作中,递管人员应劝阻行人观看,铺管与抹缝时应带手套。

(五)铺设大型管块时,沟上沟下工作人员和吊车司机必须听从指挥,统一行动。

(六)铺设大型管块工作前,班长或安全员应对吊装大管的全部使用工具进行全面检查,如有不牢或损坏者,必须修好后方可使用。

(七)人孔口圈至少四人抬运,需有人指挥,以免力量不均衡,摔倒伤人。

(八)砌好人孔口圈后,必须盖好内盖,施工现场没有标志时,大盖也应盖好,以防发生交通事故。

(九)方型人孔盖,起和盖时要把边口摆好,以免落入人孔内,损坏设备。

(十)在完全回土的人孔内工作时,人孔周围应设围栏和红旗,并应设专人看守,防止人孔上面行人车辆落入人孔,以至发生事故。

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检查处罚实施细则(优选8篇)

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检查处罚实施细则适配人群项目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分包单位负责人使用场景基坑施工,模板作业,安全检查制定目的怕工地出事,想让大家干活时注意安全、保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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