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监理细则

适配人群乡镇农技主任,动物卫生监督员,兽药监察站长使用场景肉品入市监管,养殖源头防控,兽药使用管理
制定目的最近肉品出事多,大家吃着不放心。想让大家吃得安心,保护身体。也帮农民把产品卖好点,多赚点钱。
适用范围管养牛羊猪的、卖肉的、管市场的。管饲料兽药、打针防疫、杀猪卖肉这些事。
职责分工县农牧局局长带头,副局长和兽药站站长一起抓。乡镇农技主任落实,办公室天天盯进度。
禁止行为不准用违禁药,不准跳过检疫就卖肉,不准伪造养殖记录,不准让病猪病牛进市场。
检查与监督每月查一次饲料店和屠宰场,查到问题当场罚,三次不合格就停业。9月起执行,检查结果贴公告栏。没完成的乡镇年底扣分。

随着畜牧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已愈来愈受到人们的重视,肉食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别是近几年畜产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使广大消费者对肉品质量安全表现出极度的担忧与重视。食品安全无小事,重视和保障畜产品安全已成为保护人类生命健康的重要方面。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的现实需要;是深化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内容和途径。所以,加强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已日益显示出它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本文将对当前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及对策做一个探讨。

1 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思想认识

要加强宣传树立正确的畜产品质量安全观,使人们充分认识畜产品质量安全是从饲料生产、动物养殖开始,再到餐桌的一个系统工程,安全畜产品是生产出来的,检测只能发现存在的问题。要利用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立法宗旨和各项规定。集中开展法规宣传月活动,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站、培训班、宣传车、张贴标语、印发布告、资料,面对面宣讲等多种形式,把法律法规精神宣传透彻。让畜牧法律法规宣传到村,入户进区,达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利用全社会的力量依法自觉搞好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2 切实加强对畜产品管理工作的领导

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是畜牧业发展新阶段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解决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既是当前的一项紧迫工作,又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为切实加强对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建议成立县农牧科技局畜产品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畜牧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县兽药饲料监察站站长(或畜牧综合执法大队队长)任副组长,各乡镇农技服务中心主任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规划、部署、协调工作;同时把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所需的工作金费纳入财政预算。在具体工作中,一把手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和解决,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层层靠实责任,密切配合,将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有力地保障了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3 强化畜牧生产投入品的监管

饲料兽药是畜牧业生产的重要投入品,是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各级政府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开展科技攻关,开发安全、优质、高效的新产品;在对企业的管理中要严把行业准入关,提高门槛,完善企业审查、登记和备案制度;同时饲养企业要建立良好的饲料等投入品的原料供应基地,建立兽药使用记录制度,科学合理使用兽药、添加剂,遵守兽药停药期制度控制好生产的每一道环节,把好质量关。在强化广大畜禽养殖和对兽药使用范围、剂量、休药期等管理意识的同时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动物卫生执法机构要抓好饲料、兽药、生鲜乳收购、冷鲜肉经营、活畜禽交易市场等领域的整治,强化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单位及相关场所的拉网式检查,对涉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都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查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手软,绝不让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4 切实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防疫是控制动物疫病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措施。在动物疫情十分复杂,新的动物疫病不断产生的形势下,要按照“科学防控、预防为主”的原则,全面推行强制免疫制度和动物防疫责任制,有计划地全面开展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狂犬病等动物疫病的强制性免疫注射工作和疫情监测工作,同时要根据病原学检测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猪伪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猪细小病毒病、猪丹毒、猪肺疫、猪链球菌病等免疫注射工作。推行动物免疫户口册制度,建立养殖档案,记录用药用料情况,提高畜产品质量。

5 建立、完善市场准入制度

市场经济体系下,由于利益的驱动,经营者专业知识的缺乏,使得动物源性食品的卫生质量无法得到保证。为了有效防止染疫肉品和药残产品进入市场,就必须对动物源性食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商家在进入市场前,必须到当地畜牧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由畜牧行政管理部门召集有关部门专家,深入动物产品生产地源头实际考察,把得到信息、数据进行科学分析、评估后方可允许准入,并纳入管理。对未经认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动物性食品,禁止经营销售。

6 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体系

首先要加快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整合现有动物防疫、检疫、兽药监察、饲料监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各类机构及其行政执法职能,组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强化系统内部管理,加强交流,最好实行垂直管理体制,防止地方保护、地方权力影响执法工作。再次要动物卫生队伍建设。将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作为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的重要内容,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大力改善执法装备和条件,不断加强执法力量,完善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其次要多部门联合。农牧、食品药品、工商、经贸等负责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部门要明确职责,按照分工切实担负起各自的工作职责,使养殖、屠宰、运输、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执法环环相扣,坚决堵住监管缺口和漏洞,重点要分清职责,避免互相推诿扯皮,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等现象的发生,建议成立联合执法大队,开展定期不定期的联合执法。

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国家社会的稳定,更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搞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不仅是各级政府畜牧部门的重要职责,更是动物卫生工作者的主要使命。必须把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自始至终贯彻到从动物饲养到餐桌的全过程,确保广大人民真正吃上“放心肉”。

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监理细则:制氧站安全生产

适配人群制氧工,充装工,电工使用场景设备巡检,安全确认,检修作业
制定目的怕设备出问题影响生产,怕大家干活不注意安全出事,想让检查变成习惯,人人都盯紧点。
适用范围班长、操作工、工段长,管设备运行、工艺参数、安全卫生、加油保养这些活儿。
职责分工班长带头查,操作工天天巡检,工段长盯异常,车间领导管大面,安全员随时抽查。
禁止行为不准漏查少查,不准发现异常不报不记,不准乱改方案偷工减料,不准用坏配件。
检查与监督每班查四次,填记录本,查出问题马上报、马上改,没做到扣钱,月底汇总检查。

第一条站房岗位检查由当班班长负责,操作工检查,每班不少于四次,重点设备重点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工艺流程、工艺参数、安全、保养、加油、卫生,如发现异常或被动,及时回报工段长、车间领导并作记录。因巡检不到位或处理不当造成的设备工艺控制点失控,每次罚款不低于30元。

第二条安全生产责任

在生产经营中,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对国家、企业、人民生命财产负责,必须建立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各级领导、各部门在安全生产上做到界限清、责任明、敢于负责、大胆管理,把安全文明生产工作搞得更好。制定车间领导和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全体职工必须根据此责任制对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环保工作负责(见制氧站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条安全生产确认

安全生产“确认制”是各岗位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重要手段;是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一项有效管理措施。因此,各工种、岗位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自觉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确认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加以充实完善,使之更加有效的促进安全生产。

第四条安全生产教育

(一)凡新入厂或新调入职工以及调换工种的职工和外单位来我公司学习、培训人员,接企管部通知后,由安全员负责对其进行公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班组进行安全教育,完成三级教育并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填写安全教育台帐)。

(二)凡从事受压容器、电气、起重、行车、焊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gb5306—35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程》,由安保部负责,协助地方劳动部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统一颁发《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持证上岗,每两年对持证者进行专业复审。

(三)车间、班组要坚持安全活动日制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系统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还应结合职工业余文化生活,采取不同形式进行安全教育活动。

(四)车间内有外委施工时,要对相关方进行安全教育,并签定“安全协议书”。

第五条安全生产督察

(一)为加强安全环保体系动态控制管理,成立安全环保小组,在安保部的领导下,对生产、经营、服务过程中的安全环保工作进行日常性的巡回督察。

(二)车间除正常的巡检外,还必须每周对各班组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和定向的专业检查。检查发现的缺陷或隐患,填写《车间安全检查台帐》,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填写《安全检查报告书》,并上报安保部。

(三)班组轮值安全员要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利因素进行巡检,查出的问题填入《班组安全检查台帐》和巡检表。及时消除隐患或上报。

第六条安全生产指令

(一)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对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已严重危害安全生产的行为;对严重危害人身安全而又长期扯皮得不到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采用“安全生产指令”的方式,令其立即采取停(工)、关(闭)、撤(出)、抢(修)和限期改造等果断措施,以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与健康。“安全生产指令”必须由安全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签发,加盖安保部公章方能有效。

(二)对有碍于安全生产、文明生产,而又急待解决的事故隐患。采用“消除事故隐患通知书”的方式。要求问题所在班组在限定的时间内予以解决。“消除事故隐患通知书”必须由安保部部长签字,并加盖安保部公章后,方可有效。

(三)凡属有碍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一般事故隐患,均以“安全检查登记表”的方式,向问题所在班组下达,限期解决。“安全检查登记表”由安全督察人员负责填写并签发。

(四)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一般不符合,检查人员可向作业人员采用“口头提出”的方式,要求当场纠正。

(五)检查人员发现的事故隐患,无论以何种方式提出,被检单位都应在限定的时间内予以解决。车间在整改解决事故隐患的过程中,必须本着“三定四不推”的原则落实。要定整改方案、定整改负责人、定整改时间,完不成任务的要追查责任人的责任。以确保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安全值班制度

(一)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主管部门汇报。

(二)公司管理人员除按正常的安全职责外,还要执行夜间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制度。

(三)值班人员要深入现场,掌握生产、设备运行状况,汇总安全信息,处理安全问题。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当班期间的安全记录。

(五)管理人员在当班期间,要督促岗位人员认真做好工前五分钟活动。

(六)对于特种作业要做好安全工作方案,做好危险源辨识与控制之后才能开工。

第八条安全生产奖励

(一)安全奖励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持安全文明生产,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环保工作持续发展。

(二)奖励的主要对象是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成绩的班组、个人,以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确保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有效。

(三)奖惩严格按《制氧站动态考核方案》执行。并根据安保部的“安全责任承包书”进行奖惩。

第九条工伤事故管理

(一)伤亡事故是指企业在册职工因生产和工作而发生的伤亡事故(包括急性中毒事故)。伤亡事故必须按照泰山玻璃纤维的管理规定执行。

(二)发生重大人身险肇事故和轻伤事故时,必须及时报告有关部室,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写出事故报告,查清原因,拟定改进措施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重大人身险肇事故报告表”或“伤亡事故登记表”,在一天之内报送安保部。

(三)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时,车间应立即向公司领导和安保部汇报,并及时转报上级有关部门。按照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参加和协助上级部门事故调查组,尽快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责任。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附事故现场简图),制定出可行的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四)各类事故发生后,都必须对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专门的调查。车间将协助有关部门配合或参加调查,以做好事故经济损失的统计和测算工作。

(五)“伤亡事故登记表”必须要有事故分析会纪要,现场人员证实、车间主任和安全员签字,并加盖安保部公章方可有效。

第十条安全规程

序号

工种名称

应 执 行 的 操 作 规 程

1

制氧工

制氧站《氧气安全规程》

2

电工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

电力线路部分

3

充装工

气瓶充装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定

一、总则:

1.为规范车间技改及重大维修项目,使项目的设计、审核、实施、验收、使用、考核等规范管理,避免缺陷和带来其他安全隐患,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程中所说的技改是指对车间原有设备、系统在工艺方法上的改进,使设备的运行方式,操作方法发生改变的项目。重大维修项目是指对设备进行中、大修或维修时对生产可能产生影响的。

3.本规程共分为设计、审核、实施、验收、使用、考核六部分,规程中分别对每一部分的具体实施细则加以细化规定。

二、设计程序:

1.项目提出前应经过充分的论证,应详细了解设备现有的运行方式、工艺及操作方法。

2.在设计时应广泛征求设备使用单位工段长及操作工的意见,应本着简化操作、易于掌握、可持续利用以及节能降耗的原则。

3.应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或可行性报告,内容包括:改进的依据、方案介绍、可行性、风险评估及预防措施、资金预算、效益分析、计划进度等。风险评估的内容在实施方案中应着重介绍,对于所有可预见发生的风险分别说明并制定出防范措施。

4.工艺较复杂的项目应有设计图纸,图纸的设计要规范,采用标准规定的符号。图纸应包括设计说明、原理图、安装施工图、物料清单等;图纸的设计、审核、校正应有三人分别完成。

5.方案设计完毕后,将设计图纸、实施方案或可行性报告提交车间审核、讨论。

三、审核程序:

1.对项目提报人提交的设计图纸、实施方案或可行性报告,车间应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讨论。

2.审核、讨论中发现的问题,应形成书面文件,签字确认后返回设计人修正。

3.设计方案审核、讨论通过后,车间主任最终签字生效。

4.项目较小并经风险评估且制定出防范措施的,可有使用单位工段长签字,并报车间分管主任批准后即可进入实施阶段。

四、实施程序:

1.施工前,使用工段、部门,认真填写《检维修申请单》及《设备切换、操作实施方案》。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实施。

2.维修工段,根据《检维修申请单》,填写详细的《检维修施工方案》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安全组织措施》。经分管主任审核、签字确认。

3.在施工及维修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严禁私自改动方案设计,偷工减料。在施工中如发现方案确实存在缺陷和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汇报工段长、分管主任,经确认后立即停止作业,待问题解决后重新施工。

4.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和使用单位分别对所使用配件进行严格把关,防止不合格配件进入使用,影响设备性能和造成安全隐患。

5.指定施工方工段长为项目进度、项目质量及安全第一责任人,使用部门工段长为质量及安全第二责任人,负责监督。

五、验收程序:

1.项目维修施工完毕后,首先由设备使用单位工段长进行验收,并填写《检维修服务登记卡》签字确认。

2.由维修施工单位工段长提出验收申请,并同时提供相应的资料文件:

实施方案或可行性报告 1份

设计施工图纸 1份

《检维修申请单》 1份

《设备切换、操作实施方案》 1份

《检维修施工方案》 1份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份

《施工安全组织措施》 1份

《检维修服务登记卡》 1份

《项目验收交接单》 1份

3.分管主任根据提供验收申请,确认提供的技术的资料齐全后,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全面验收。验收的内容包括:

(1)是否按照方案设计施工,作业是否规范,所安装配件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2)施工质量是否合格,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是否按照计划进度作业,是否拖延工期。

(4)是否进行调试及试运行,是否能够正常启动,正常运行,满足使用需要。

(5)施工完毕后是否清理施工现场;设备是否有油污,是否符合5s现场要求。

4.验收完成,填写《项目验收单》,签字确认。较大项目最终报车间主任签字批准。

5.验收通过后,维修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即可办理交接,交接完成,双方在《项目验收交接单》上签字生效。

6.对于不符合验收要求的项目,验收人可拒绝签字并责令施工方整改。

第十二条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与实施

(一)车间各部门在编制生产安计划时,必须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必须把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资金、设备、材料同时列入财务部、物资供应部门的计划中。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内容必须是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中毒事故为目的的各项措施。

(三)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按照谁工作,谁研究制定,谁落实执行的原则,在下达生产施工任务的同时,下达安全技术措施。并必须将此措施向参加施工的全体工作人员做明确细致的传达,同时督促其贯彻执行,反之将不准其施工。

(四)对于特殊情况下,车间组织的抢修、安装、维修等重要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制订后需交公司有关部室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一般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需由分管的专职安全员审查,并经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五)各项批准后的安全技术措施,需报工程主管部门备案。并由安保部人员和车间安全员负责监督其贯彻执行。

(六)各项工程的设计、会审、竣工验收,都必须有安全部门参加监督。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标志

为加强对施工、作业、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安全生产,特规定在以下场所必须悬挂醒目的安全标志。

(一)在电力线及变配电室的清扫、检修工作中,除需采取一切必要的安全措施外,还必须在相应的位置上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由此上下”,“由此出入”等)。

(二)在各变压器、高压开关柜等高压设备附近,必须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如:“高压危险,切勿靠近”、“当心触电”等)。

(三)在各种转动设备的运行、检修工作时必须在相应的位置上设置安全标志(如:运行时在转动部分设置“切勿靠近”;检修时在有关电气开关、水阀门上设置“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禁止开启,有人工作”等)。

(四)在高空作业现场以及其它有关现场的下部,必须设置有相应的安全标志(如:“当心坠物”、“请戴好安全帽”等)。

(五)在各一级防火防爆单位和有关防火现场,必须在醒目的位置上设置有关安全标志(如:“严禁烟火”、“低温冻伤”、“氮气窒息”等)。

(六)其它各类安全标志,由车间按各自规程的规定和具体情况,具体安排设置。

第十四条现场人身安全禁令

为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认真执行“四制一标”,严格工艺纪律和劳动纪律的管理,杜绝“三违”现象,减少人身伤害,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特制定现场人身安全禁令。

(一)高空作业未使用安全带和安全防护装置,无监护人,严禁高空作业。

(二)电气作业未办理电气工作票,无确认,无监护,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三)各类检修作业未办理工作票、未进行危险辨识、未制定安全措施的,严禁开工作业。

(四)在生产区域开挖土方、打桩时,未经工程技术人员确认许可,严禁破土施工。

(五)检修易燃、易爆设备、管道及压力容器时,未办理动火证或未化验确认置换合格,严禁进行检修或动火作业,防火区严禁吸烟。

(六)机器、设备的安全附件、防护装置不齐全、不完好,严禁使用。

(七)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严禁进入生产检修现场或上岗操作。

(八)女工留披肩发、辫子过肩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

(九)严禁酒后上岗、班中饮酒,工作时间会客。

(十)专业技术、操作规程考试不合格者,严禁独立顶岗操作。

(十一)工艺生产过程中,严禁民工顶岗操作。

第十五条劳动保护用品管理

(一)劳动保护用品是确保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健康不可缺少的保护措施。计划者必须按国家及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制定计划;保管者必须采取对国家和人民财产负责的态度严把质量关妥善保管;使用者则必须按有关规程和规定的要求正确使用。

(二)防护用品的计划编制,由车间负责根据各工种的人数和使用年限,测算编制出需求计划,并将此计划提交公司安保部审批。

(三)对于已进的防护用品,若发现质量问题,保管人员有权向公司供应部门提出退货。库存物资要妥善保管,以防止霉变,失去安全防护作用。如发现有霉、变质或虫、鼠损伤等情况,应坚决停发或提出报废处理。

(四)对计划外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从严掌握。对工作确实需要的,车间必须提出申请或计划,经安保部部长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数额较大的物品,由分管经理批准。

(五)关于公用绝缘手套、绝缘靴的更换,要以旧换新交安保部统一销毁,若是新绝缘手套或绝缘靴耐压试验不合格,凭实验报告退换,不能降级使用,否则责任自负。

(六)各类护品要严格在使用年限期内使用,禁止使用超期限的防护用品作业。

(七)广大职工要正确使用、爱护劳动护品,按作业要求穿戴劳保护品。

第十六条设备检修执行工作票的管理

为了切实保证职工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试验或安装工作中的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珍惜生命,勿忘安全”的思想,加强现场检修及操作等各方面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各车间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在进行检修、试验或安装设备工作前必须填写工作票。工作票要用钢笔、圆珠笔填写,其内容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工作票一式两份,一份必须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值班负责人收执,按班移交。值班负责人应将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记入设备检修记录簿中。

(二)设备检修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做完,几个班同时进行作业者,工作票可签发给一个总的负责人,但在作业成员栏内只需填明各班的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名单。

(三)工作票签发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危险源辨识充分,所填安全措施要正确完备,做好记录。

(四)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由熟悉设备情况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工作许可人应由检修班长、运行值班长或由车间领导指定熟悉设备的人担任。

(五)工作负责人即监护人,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教育,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工作内容、危险危害及安全措施,组织开展好工前五分钟活动。

(六)工作许可人即值班负责人负责审查工作票中的内容。检查无误签字,方可允许施工。

(七)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工作内容至预定时间尚未完成,应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应由工作负责人向值班负责人申请办理。工作票有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补填新的工作票。

(八)检修人员认真执行“四制一标”制度及工作票中的安全措施,做好互保联保,相互监督。

(九)需要变更检修人员时,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中。若扩大工作任务,必须由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并在工作票增填检修项目。若须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时,必须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十)检修工作间断后继续工作,须由工作负责人与值班负责人,重新确认后方可开工。每日收工将工作票交回值班负责人,次日复工时应得到值班负责人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必须事前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后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带领其他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检修地点,检修人员在检修中未经工作负责人同意,不准更换检修项目。

(十一)若遇紧急事故抢修,可不填写工作票。但应记入操作记录簿内。工作前必须充分辨识危险源,做好安全措施及记录,并指定专人负责监护。

(十二)特殊场合的动火证由公司安全员签发。动火工作必须有监护人,监护人应熟知设备系统,防火要求及消防方法。

(十三)外委施工人员应先签订安全协议书,进行安全教育。进入施工现场检修设备时也要填写工作票,并指定负责人、监护人。

(十四)设备检修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先周密的检查。待全体检修人员撤离设备检修地点后再向值班负责人讲清楚所检修设备项目,发现和处理的问题以及存在的问题,有无遗留物件,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字后,工作票方告终结。已结束的工作票,现场存放三个月后报送公司档案室存档。

第十七条安全管理工作按公司“三体系办”的要求执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见程序文件单行本)

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监理细则:集体企业安全生产

适配人群施工企业负责人,工程项目经理,工地主任使用场景电力建设施工,重大危险作业,分包工程管理
制定目的怕出安全事故,保护工人不受伤,不让国家和老板的钱打水漂,让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适用范围只管电力建设的施工企业,管施工过程里的安全、环境、人员防护这些事。
职责分工老板是第一责任人,总工管技术安全,项目部经理盯现场,班组长守班组,安监部门盯着大家干活。
禁止行为不准不交底就开工,不准挪用安全设施,不准无证操作机械,不准不戴防护用品上岗。
检查与监督每月查安全,查出问题写整改单,定人定时定项改;没改完扣钱,严重就停工;年底算总账发奖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电力建设工程的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保障国家和投资者的财产免遭损失,规范电力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结合电力建设具体情况制定,用于规定电力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管理关系。

第三条 规定适用于从事电力建设的施工企业。

第四条 企业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推行逐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及安全方针目标公开承诺制度,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以下简称“五同时”)。

第五条 企业应依据国家、行业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制定适合本企业情况的规章制度,使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六条 企业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主管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管理负责,并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 各级管理机构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七条 施工企业行政正职、主管施工副职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企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

(二)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三)行政正职主持本企业安全委员会工作,直接领导本企业安全监督部门,并对本企业及下属单位安全监督机构的建立健全负责。

(四)审定企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企业安全工作例会,部署企业安全工作。

(五)审批企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六)确保企业及下属单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奖金。

(七)组织并主持企业安全大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八)按“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参加或组织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的落实。审批“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八条 施工企业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职责:

(一)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组织编制并审核企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三)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考试及取证工作。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四)组织编制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确定本企业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模式和编制标准。组织编制各工程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分类(重大、重要、一般)编制、审查、审批程序。负责审批程序中规定的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并对其针对性、适用性及有效性负责。

(五)审批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六)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七)参加企业安全大检查。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八)参加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的技术鉴定及技术性防范措施的审定。

第九条 工程项目部(分公司)经理职责:

(一)主持本单位安全施工委员会的工作,直接主管本单位安全监督部门。

(三)审定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本单位安全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五)保证本单位安全奖金的建立和使用,确保本单位安全奖惩办法的实施。

(六)保证承发包合同中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奖罚措施,并严格按合同执行。

(七)组织并参加本单位安全大检查工作。

(八)按“三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并主持人身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条 工程项目部主管、施工副经理职责:

(一)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在本单位的生产调度会上布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二)督促计划部门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一起同时下达,同等考核,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三)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性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四)负责组织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

(五)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

(六)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七)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在与分包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前,必须组织对其进行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的审查。

(八)负责组织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九)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部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职责:

(一)对本单位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三)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四)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程序中规定的重大施工项目(含附录a的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不包括送变电项目);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

(五)组织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报批。

(六)负责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七)参加安全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八)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第十二条 专业工地(队)主任、队长(副主任、副队长)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措施与规定,组织编制本工地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在计划、布置、检查施工时,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贯穿到每个施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三)提出本工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经上级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本工地施工场所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四)负责组织对跨班组重要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重要的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五)负责对本工地职工进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认真组织与检查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

(六)主持本工地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负责安排解决存在的问题。

(七)贯彻执行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八)负责对分包单位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监督与指导。

(九)组织并主持人身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 专业工地(队)专责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职责:

(一)负责本工地(队)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二)组织并主持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组织并实施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三)负责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编制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办理重要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报审并亲自进行交底(不包括送变电项目)。

(四)负责布置、检查与指导班组(施工队)技术员编制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

(五)组织编制本工地(队)技术革新和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六)负责组织本工地(队)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和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七)负责对分包单位施工的项目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上的监督与指导。

(八)参加本工地(队)的安全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九)参加人身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第十四条 班组长职责:

(一)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二)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三)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动记录。

(四)认真进行每天的“站班会”和班后安全小结。

(五)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六)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七)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

(八)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送变电公司的班组长,应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批工作。

(九)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十)贯彻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十一)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 班组(施工队)技术员职责:

(一)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二)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

(三)负责一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送变电公司的班组技术员应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查)以及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四)协助班组长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

(五)参加本班组的事故调查分析,协助班组长填报事故登记表。

第十六条 施工人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二)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三)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四)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五)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六)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工地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七)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八)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九)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第三章 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消除事故隐患,杜绝违章作业,在保证职工安全与健康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第十八条 安全施工应有明确的管理目标,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减少未遂事故,杜绝轻伤事故,努力实现各类灾害事故为零的目标。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以落实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制度。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分工、人人有职责。

第二十条 开展经常性、多样性的安全学习、宣传教育和岗位练兵活动,使职工熟练地掌握岗位的安全操作技术及安全作业标准,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十一条 组织好 “安全日”活动,做到有内容、有目的、有记录。每天应坚持进行班前“站班会”(含前一天的班后小结会),做到“三查”、“三交”。

第二十二条 班(组)长每周应会同技术员、兼职安全员按“工序安全检查表”或“专业安全检查表”的内容,对施工作业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解决存在的不安全问题。

第二十三条 做到凡是施工项目,必须先交底,并完善安全措施(设施),具备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后再开工。

第二十四条 使用的中小型机械和工器具,应按规定周期检查、保养,并有专人建帐建卡,挂牌(管理人、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工器具的摆放应做到整洁有序。

第二十五条 对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周期试验鉴定。个人防护用品应做到使用标准化。

第二十六条 做到文明施工。现场进设备、材料应有计划地加以控制并码放整齐。施工场所每天应清理整顿,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二十七条 工具间应做到精心布置,物品摆放整洁有序。工具间内外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

第二十八条 对每个职工的安全施工和遵章守纪情况应认真考核,运用经济手段管理,做到有奖有罚,奖罚严明,树立起良好的遵章守纪风气。3.13发生各类事故(包括记录事故),应及时报告、分析、登记,吸取教训,改进安全工作。

第二十九条 结合施工特点和实际需要,积极推广应用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技术新成果,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十条 安全管理工作应认真做好记录,安全资料应妥善保存,做到有据可查,便于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公司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还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定期的安全大检查:

第三十二条 公司每年进行两次安全大检查。

第三十三条 工程项目部(分公司)每月至少一次安全检查。

第三十四条 专业工地(队)每月二次安全检查;班组实行每周巡查制度。

第三十五条 安全检查可分为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等方式进行。

第三十六条 公司、分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应使用“安全检查表”,对所检查的单位和工程给予定性和量化评价。

第三十七条 安全大检查的主要内容应以查领导、查管理、查隐患、查反事故措施为主,同时对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生活卫生和文明施工亦应纳入检查范围。

(一)查领导--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对付诸实施;是否做到“五同时”以及安全施工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

(二)查管理--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查专职安全员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效能;查安全网络的组织和活动情况;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工作。

(三)查隐患一一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违章违纪;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的设置;查文明施工情况。

(四)查反事故措施--反事故措施是否到位,事故处理是否真正做到了“四不放过”;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第三十八条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送被检单位领导签收,限期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订整改措施计划报上级批准,分阶段实施。对重大的或涉及施工现场全局的问题,应停止施工,同时抄报上级主管领导。

第三十九条 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边检查边整改。整改要实行“三定”(定整改项目、定完成时间、定负责人)。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订出计划按期解决,限期整改。

第四十条 应建立事故隐患的登记、整改、验证的程序。

第四十一条 应定期组织 “安全性评价”自评工作,对本企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按“安全评价表”进行全面的综合诊断。

第四十二条 创造条件进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四十三条 贯彻“安全生产、预防第一”的方针,通过安全管理的各种规定的执行,推动安全意识、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加大考核力度,把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职责与安全管理成果、不出现考核事故与参加施工、管理人员的利益密切结合,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十四条公司安委会成员、各级管理人员、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都有权对违规、规章现象及时制止和提出考核的意见报公司办公室(必须有违规、违章的依据,否则不予采纳)。各级管理部门要带头遵守安全管理法规、决定、规程、制度。

第四十五条分公司、项目部可结合本单位(项目)的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在不违背上级规定的条件下,实行分级考核,凡是本单位已经考核的项目,又没有发生要考核事故,公司不再重复考核。

第四十六条凡本办法中未涵盖的考核内容,在公司标准或规章制度中有规定的,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凡本办法中的考核内容,遇上级有新规定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公司全民所有制职工的考核标准按本办法规定金额进行考核,大集体职工按本办法规定金额的50%进行考核,合同工、临时工按本办法规定金额的30%进行考核。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规范》中“安全生产”是指广义上的生产,包括施工、修造、试验。

第五十条 各级领导人员、各部门除应履行本规范中所列的安全职责外,还应完成上级或主管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任务;对所属部门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

第五十一条 本《规范》如与国家以及上级颁发的有关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及上级的规定为准。

第五十二条 本《规范》由集体企业资产平台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监理细则: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实施细则

适配人群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使用场景基坑支护监督,脚手架验收,模板拆除管控
制定目的怕工地出事,想提前拦住危险,让施工安安全全顺顺利利。
适用范围监理部管整个项目,各专业工程师管自己那块活儿,总监管全部。
职责分工专业工程师盯自己专业,总监总把关,公司和上级随时查,不放心就上报。
禁止行为不准乱改方案,不准无证上岗,不准防护不到位就开工,不准用不合格材料设备。
检查与监督开工前查方案证件,施工中天天盯现场,每月打分留记录,没做到就停工整改,再犯就上报处理。

一、项目监理部对所承担的监理工程项目进行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控制,要以预防为主,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必须制止并令其整顿改正,对拒不执行规范和规程,按有关程序上报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

二、项目监理部安全生产管理控制组织体系及分工

1、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本专业涉及的安全生产管理控制负责。

2、总监理工程师对本项目涉及的全部安全生产管理控制负责。

3、建筑安装施工质量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的预防控制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监理规范》执行。

4、控制图及控制内容:

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的检查与控制

1、安全防护措施控制内容的检查

1.1对施工单位安全组织机构及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资质、制定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审核。

1.2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特种工作人员证件的审核。

1.3进场施工人员三级安全教育普及率要求达到100%,专业人员培训合格取得有效证件后并验证后方可允许操作。

1.4土方开挖应探明地下管网,应有意外事故发生的预防和救护措施或方案。

1.5楼层、屋面孔洞和楼梯间的防护应符合如下要求:

(1)1.5m以下的孔洞预埋通长钢筋并加固定盖板。

(2)1.5m以上的孔洞四周设两道护身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3)电梯井加设高度1.5m的开启式金属防护门,井道内首层和首层以上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

(4)楼梯间搭设固定的钢管防护栏杆,随结构一直搭设到作业面,内设低压照明设备。

1.6应设置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在出入口长度按实际,宽度大于出入口两侧各扩1m搭设防护棚,棚顶满铺50mm厚的脚手板,两侧用密网封严。临近道路一侧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用钢管搭设防护棚,(棚顶标准同出入口)确保行人和物的安全。

2、临时用电管理措施的控制检查

2.1对编制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有效的制约措施进行审查。

2.2 重点审查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设备的漏电保护,采用“一机一闸”。

2.3现场施工人员宿舍高度不足照明应使用安全低压供电方式。

2.4对从事用电和施工操作人员应要求安排身体健康,精神正常,责任心强并持证上岗。

3、现场消防管理措施控制内容的检查

3.1认真贯彻《消防法》,施工现场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消防工作应纳入日常工作。

3.2现场的消防设施必须安全可靠,便于启动使用;消防通道布局合理畅通。

3.3现场严禁支搭易燃建筑。高压线下不得堆放易燃物品。乙炔和氧气必须分别存放。冬季施工不能使用易燃材料保温;并应有消防防护人员值班。

3.4现场架设的照明线路,安装各种电器设备,必须由正式电工操作并做好防护,以防短路引起火灾。不得违规使用电器设备,如特殊需要须经有关方面批准并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3.5 严格用火管理,明火作业必须设专人防护。

3.6现场高大机械、电器设备、高层建筑雨季应有防雷措施以防雷击起火。

3.7设置消防管理人员,加强消防巡检管理工作。

4、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的控制和检查

4.1所有施工机具均应进行申请报验程序。

4.2报验资料、年度检测合格证书等齐全有效。

4.3施工机械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的操作规程、完善的防护设施、责任心强的监护人员。

4.4进入现场的运输机械和车辆应限速行驶。

4.5现场应有安全标志牌和安全应急通道。

四、施工实施阶段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内容和实施细则

1、基坑支护方案实施的监督管理:为保证周边建筑物的安全和基础施工的顺利进行,严格按批准的施工方案监督其执行。监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施工人员擅自变更或违规操作应立即制止并令其按审定的方案进行纠正。

2、脚手架是建筑施工主要设施,为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监理人员严格按相关标准和审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检查验收,确认保证安全可靠和满足施工需要方可投入使用。

2.1 脚手架工程随结构层需要搭设逐层报验检查。

2.2检查和控制的内容及依据:

2.2.1落地式脚手架安全检查及控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p42-3.04-1;

2.2.2悬挑式脚手架安全检查及控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p43-3.04-2;

2.2.3门式脚手架安全检查及控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p43-3.04-3;

2.2.4挂式脚手架安全检查及控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p43-3.04-4;

2.2.5吊篮式脚手架安全检查及控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p43-3.04-5;

2.2.6附着式脚手架安全检查及控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p44-3.04-6;

3、模板工程的安全管理控制应对主要问题列入控制范围

3.1模板制作、安装、拆除等施工程序全过程进行安全管理检查和控制。

3.2发现违反批准的方案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坚决制止,令其纠正。

3.3砼浇注完毕模板支撑拆除必须确认砼强度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审报批准后进行。

3.4模板堆放应稳固,高度不宜大于2m。

4、施工现场使用的物料提升机械安全管理检查控制的内容

4.1按《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查验收。

4.2物料提升机械严禁载人。

4.3外用电梯(人货两用)必须使用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厂家生产的定型产品,附属配置必须齐全安全可靠;由有资质的专业队伍安装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核发使用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4.4实行用前预检用后复查,发现问题即时处理,定期保养,保证设备的安全完好状态。

4.5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5、塔吊在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控制检查

5.1“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可靠,所有配置必须齐备保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说明书等资料齐全、有效。

5.2安装、拆除应由有资质的队伍按审定的安装作业方案进行,安装完毕按规定进行荷载试验由主管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5.3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违反者立即制止令其纠正。

6、起重吊装设备、安装、使用、拆除安全管理的控制

6.1起重吊装设备必须有生产许可证,使用许可证,说明书和有关部门的年检合格证。

6.2必须按施工方案具体指导施工。

6.3配置的钢丝绳,地锚和风绳的安装应按规范,设计要求和说明书作业,安装完毕后经试吊,由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后投入使用。

7、高处作业安全防护应符合标准要求

7.1“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必须经安全监察部门认证合格批准后使用。

7.2“四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各种洞口的安全防护均应进行检查验收并达到有关标准。

7.3作业人员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不得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7.4施工中如有违反坚决制止,严重者请示有关部门惩处。

8、全部安全管理控制项目均应会同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按《建筑安全检查标准》相关条款进行验收评分并作记录。

采用表格:(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3.0.1

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监理细则: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奖惩细则

适配人群操作人员,班组长,车间主任使用场景设备巡检,高空作业,车间操作
制定目的公司有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得配套出细则。 让设备运行稳当,事故少点,大家干活心里踏实。
适用范围所有生产员工、班组长、车间主任、生产部的人。 管设备操作、巡检、故障上报、安全防护这些事。
职责分工设备部定操作规程,生产部组织巡检和整改。 班组车间逐级上报,管理人员处理隐患。 安全副经理盯整改,经理兜底。
禁止行为不按规程操作设备,不戴劳保用品,酒后上岗。 不系安全带干高空活,不停电就修转动设备。
检查与监督每月查穿戴和操作,行政和生产部联合检查。 发现一次罚钱,记录在案,月底汇总通报。 没整改的追加处罚,问题多的车间停产学习。

1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2生产安全管理

2.1设备部应制定设备操作规程,以指导员工对设备进行正确的使用和维护,保障设备运行。

2.2生产部应组织对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3发生设备安全事故,操作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按照程序上报:班组-车间-生产部-公司。生产部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制定整改措施。

2.4发现设备故障隐患和安全隐患任何人员有义务向管理人员(可越级)报告和提出整改措施,管理人员在接到隐患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处理排除隐患;对报告有功人员根据情况进行100元―200元的奖励。

2.5发生设备安全责任事故,按照造成的全部损失进行处罚:

l操作人员按照损失的20%处罚;

l班长按照损失的15%处罚;

l车间主任(或副主任)按照损失的10%处罚;

l生产部主管安全副经理按照损失的5%处罚;

l生产部经理按照损失的2%处罚。

因机修巡检或对设备处理不当造成的损失,以上处罚比例全部由机修人员承担。

2.6生产部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除隐患,因防护不到位造成人身伤害事故要追究管理责任:

l车间主任按照全部损失的10%处罚;

l生产部经理、副经理按全部损失的5%进行处罚(由经理进行分摊)。

2.7车间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因违反操作规程操 作导致的人身伤害,操作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l操作人员违反规定者按照全部损失的50%进行处罚;

l班长按照全部损失的10%进行处罚;

l车间主任按照全部损失的5%进行处罚。

2.8发生安全事故或设备事故,车间必须组织员工学习,并作好记录;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受到处理不放过),未执行100元/次。

3.3交通安全管理

1公司车辆由行政部指定专(兼)职驾驶员驾驶,任何人不得私自驾驶。未经批准的出车和非专职驾驶员驾驶车辆造成的事故和产生的损失自行承担。

2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司的《车辆管理办法》,安全驾驶车辆,确保公司财产及人员的安全。因违章造成的事故和产生的损失自行承担。

3公司车辆统一由行政人事部管理(派车,指派驾驶员及车辆例行保养等),因责任造成的故障及事故由责任部门承担。

4员工个人的交通工具,须持有合法手续,员工驾驶机动车,须遵守交通法规并持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驾驶执照。因非法驾驶机动车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5员工个人的交通工具进入公司后,按照《门卫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4劳动保护管理

4.1公司为员工发放相应劳动保护用品,根据岗位性质核定发放种类及标准,生产系统由生产部领发,后勤系统由行政人事部领发。

4.2员工必须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4.3穿戴工作衣帽

4.1行政人员进入生产车间不佩戴:50元/次;

4.2生产部管理人员进入生产车间不佩戴:100元/次;

4.3生产工人(含实习)进入车间不穿戴:20元/次;

4.5对于随行人员或共同工作人员均有义务提醒督促,未提醒的按本人不作为论,执行50%处罚;经随行人员或共同工作人员提醒督促未改正的加倍处罚。

4.4劳保鞋

公司为生产线员工配发水鞋。工作时间不穿:50元/次。

4.5安全带

高空(离地面1.5米以上且无可靠安全围栏的)作业不系安全带的:50元/次;造成后果的自己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对于随行人员或共同工作人员均有义务提醒督促,未提醒的按不作为论,执行的50%处罚;经随行人员或共同工作人员提醒督促未改正的加倍处罚。

4.6对转动机械设备的检查处理

对转动机械设备停运检查及检修未拉开电源开关(指空开或刀闸而启

按钮,并履行停电,验电,悬挂警示牌),100元/次。

4.7对工作现场井、坑的管理

对工作现场的井、坑等有可能对工作产生妨碍或对工作人员造成伤害的要设置安全围栏并悬挂警示标识;对孔桩等需移动安全设施才能工作的,要有专人看护并及时恢复安全设施;违者:20元/次。

4.8对酒后上岗的处理

对酒后进入工作现场人员,现场负责人(班长,车间主任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经理)有权拒绝其进入工作现场,对当班人员以旷工处理并处以每次:普通工人20元/次罚款,班长100元/次罚款,车间主任及以上人员200元/次罚款。

以上工作考核如不能落实到个人的,由所在班组,车间承担。

4.9公司为相关岗位配发的劳保用品标准,见《劳保用品发放标准表》

5公共安全管理

5.1行政部负责门岗、食堂的安全管理,制定安全管理措施。

5.2生产部负责生产区域安全管理,制定各岗位的安全管理办法。

5.3技术部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并制定检验操作规程,药品安全管理等规定。

5.4发生公共安全事故,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指挥,并立即向上级主管单位汇报。

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监理细则:安全文明小组、安全生产

适配人群现场电工,塔吊司机,木工班组使用场景施工现场,木工加工区,电焊作业
制定目的工地老出小事故,大家安全意识不够,想让干活时少出事,人人心里有根弦。
适用范围所有在工地干活的人,管用电、用机械、动火、高空、清理现场这些事儿。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带头抓,各班组长盯自己人,安全员天天转着看,查到问题马上说。
禁止行为不能随便抽烟,不能私拉电线,不能不戴护具,不能防护不到位就开工。
检查与监督安全员每天巡,班组长每班清点,每周一统一检查,没做到的停工整改,再犯扣工钱。

1、 施工现场内,不能随意吸烟,要到指定地点去。

2、 施工机械电线不能随意乱接乱扯,要告知现场用电管理员。

3、 施工机械要定期保养,规范操作,戴护必要的劳保用具。

4、 木工加工区、电焊现场须配置泡沫灭火器。

5、 塔吊起重应正确捆锁防护重物,重物运行要尽量躲开正下方施工人群,服从地面指挥员指令。

6、 电梯口、楼梯口、预留洞口、人行通道和楼层周边、阳台周边,楼梯两侧边、卸料平台出入口侧边、斜坡、跑道周边必须达到安全防护的标准。

7、 工完场清,关闭电源,清理边角废料,整理余料。

8、 每周一下午3:00,由项目部组织各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河南裕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监理细则: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细则

适配人群安委会成员,车间负责人,安全员使用场景安全例会,隐患整改,事故报告
制定目的怕出事故伤着人,想让大家干活时多留心,少出错,保护身体不生病,不让环境被污染。
适用范围所有员工和车间,管开会、培训、检查、整改、事故报告、违章行为、用电用火开车这些事。
职责分工安委会牵头定方向,安全管理部盯执行,车间主任抓落实,安全员天天查,领导要签字确认。
禁止行为不准不戴安全帽、不准酒后上岗、不准乱接电线、不准隐瞒事故、不准强令冒险、不准破坏警示牌。
检查与监督每月开例会、每周开班会、每季大检查,安全员现场看,月底前必须改完,没改就扣钱再培训,三次不改停工。

总则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杜绝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制止和纠正各种违章行为,保障职工职业健康,保护环境,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及考核细则》,本制度自颁布起立即施行。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管理目标:

①生产事故轻伤率≤3‰、重伤率=0、死亡率=0、避免健康事故;②杜绝重大交通和火灾事故;③杜绝重大设备事故;④隐患整改率>;;90%;⑤尘毒噪检测合格率>;;90%;⑥安全教育实施率和员工安全考试合格率100%;⑦全年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考 核 办 法

1安全办公会管理规定

公司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会议、安全管理部、生产部召开每月安全例会,车间每周安全生产会议;确实做好公司员工的三级教育培训;公司员工要按时参加每月安全例会及每周安全生产会议。有下列情况者,处罚公司相关人员20-100元。

1.1 公司相关责任人每月不开安委会会议、安全例会及每周安全生产会议,或开展不彻底,不按要求开展周一安全教育活动 ,或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

1.2 公司员工无故不参加公司每月安全例会及每周安全生产会议、安全员教育培训会议或无故中途退场的;

1.3 公司员工无故不参加公司每月安全例会及每周安全生产会议、安全员教育培训会议迟到、早退的;

1.4 公司相关人员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或无故中途退场的;

1.5 公司员工不认真学习参与危险预知活动的;

1.6 未对公司新进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无记录的,公司制度传达、落实、执行不到位。

2 安全隐患整改规定

公司各部门必须对安全管理部、生产部所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进行认真整改,有下列行为者,处罚该部门第一责任人20~100元,处罚车间负责人20~300元;

2.1 对日常安全检查提出的问题未进行及时整改,处罚该车间第一责任人20元;对再次提出仍未整改的,处罚车间第一责任人50元,处罚该部门主管20元;对多次提出仍未整改的,处罚车间第一责任人100元,处罚该部门主管50元;

2.2对综合安全大检查和各专项安全检查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 处罚第一责任人100元,处罚该部门主管50元;对多次提出乃未整改的,加大处罚。

2.3 对该部门进行停工整改的,处罚该车间第一责任人200元,处罚该部门主管100元,立即停工进行整改,待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如违章指挥或野蛮施工造成事故,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事故管理规定

公司所属科室、各车间必须及时、如实的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蔓延;3日内报齐工伤事故材料,有下列情况者,处罚该部门、车间第一责任人20~200元,处罚该部门主管20~100元;对造成一般事故以上级别的,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1 隐瞒事故不报, 上报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经安全管理部查实,处罚该部门、车间第一责任人100-300元,处罚部门主管50-200元;

3.2 事故发生后,没有采取有力措施,而使事故扩大的,处罚部门、车间第一责任人200元,处罚部门主管100~300元。

3.3 事故发生后,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并认真开展事故分析会、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

3.4 发生轻伤事故,处罚部门、车间直接责任人50元,处罚该部门、车间领导20-100元;

4“三违”安全管理规定

杜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

4.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情节处罚直接责任人及部门领导。

4.1.1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系帽带、不穿工作衣、不戴口罩;

4.1.2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临空作业不使用“双保险”;(含安全带缠在身上);

4.1.3作业现场睡觉、打瞌睡、串岗、脱岗、闲聊等;

4.1.4酒后作业;

4.1.5赤膊、赤脚、穿短裤、拖鞋、未带工作帽上岗作业;

4.1.6未经允许,私自拆除或者破坏安全警示标识、设备、气线;

4.2有下列违章指挥情形之一者, 处罚直接责任人50元,处罚直接领导50元。

4.2.1 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4.2.2 安排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上岗作业;

4.2.3 安排生产劳动力组织不合理,致使施工留下安全隐患。

4.2.4 未经允许,私自拆除或者破坏安全警示标识、电线、设备。

5 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用电线路必须规范,用电设备和移动照明线路必须使用国家标准电缆线,电器设备护罩必须齐全,用电线路必须电工操作。有下列情形者,处罚部门、车间第一责任人20~100元,处罚安全管理部主管50~200元。

5.1 用电线路敷设混乱,线路破损、老化、接头裸漏;

5.2 用电设备无防护罩或护罩不齐全;

5.3 用电线路无电工操作;

5.4 配电箱(柜)破损,无安全责任人,无安全警示标识;

5.5 配电箱(柜)配电不合理,没有按要求设置主开关和分配电开关,没有漏电保护器,私接、乱接电源;

6 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严禁超载、超速;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严禁客货混载,驾驶室严禁超员。有下列情形者,处罚直接责任人50~100元,处罚该部门100~500元。

6.1 无证驾驶;

6.2 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6.3 驾驶室超员、客货混载;

6.4 施工便道上超速行驶(30km/h);

6.5 车辆灯光不全、制动不良、转向不灵,检查一次处罚驾驶员50元,处罚该部门100~500元;

6.6 无护栏货车载人,车未停稳上下车,上下车互相拥挤;

6.7 叉车运输过程中,车辆之间未保证安全距离,卸物后车叉不及时落下;

7 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操作人员严格遵守焊接安全操作规程,有下列情形者,处罚直接责任人20~100元,处罚该部门主管50~500元。

7.1 焊机接线线头裸露,无防护;焊接电缆破损;焊钳破损;焊工不配戴安全防护用品;

7.2 氧气瓶、乙炔瓶安全距离不足,距离火源距离不足;氧气、乙炔胶管漏气;氧气表、乙炔表破损;焊、割具破损;

7.3动火作业未开动火票,作业期间安全未监督,未准备消防器材、设施。

7.4动火、维修作业结束后未检查是否有安全隐患,结束未打扫现场。

8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所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设置安全防火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罚部门第一责任人20~100元,处罚该部门主管50~500元。

8.1 库房无灭火器,库房内住人,无安全防火责任人;

8.2 未经允许,私接电炉取暖,或野外焚烧垃圾;

8.3 电器设备无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过期;

8.4 安全重地无消防器材,无消防安全警示标识;

8.5 公司生产车间及生产厂区有吸烟者。

9 每季度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对没有受到处罚的部门或个人并且在安全方面做得出色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100~500元,对受到处罚较多的部门或个人(在公司排名靠后)给予处罚款50~200元通报批评并接受安全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10 继续按照《员工日常管理规定》、《生产系统管理规定》执行,对违纪人员进行处罚。

11 对在事故抢险过程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与物质、精神奖励。

河南银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委员会

____年3月16日

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监理细则:风电场安全生产

适配人群风电场运行员,风电场检修工,风电场值班长使用场景风电场运维,风机检修,升压站运行
制定目的风场要管好生产,保证安全和经济运行,让现场不乱套,大家干活有规矩可依。
适用范围管风电场所有员工,管设备运行、检修、材料供应、文明生产这些事。
职责分工场长牵头,运行组、检修组、综合组各管自己那摊活,考评小组每月10号检查打分,场长副场长盯着看。
禁止行为不能不穿工装不戴标志,不能乱涂记录,不能值班睡觉谈笑,不能现场吸烟吐痰丢垃圾,不能酒后上岗,不能迟到早退乱窜岗。
检查与监督每月10号考评小组开会打分,按条款扣绩效工资,比如着装不对扣3%,吸烟扣10元,卫生差扣5%,没完成定期工作扣5%,检查发现不制止也扣负责人5%。

一.总则

1.为了加强风电场生产管理工作,为完善风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现场的安全生产和经济运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本规定依据依据国家电力集团公司《电业安全生产工作规程》、龙源电力集团公司《风电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风电场事故调查规程》********风电有限责任公司《风电场管理规定>;;>;;的要求,并结合风电场的实际情况制定。

3.本规定的指导思想是以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原则,体现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奖优罚劣、奖勤罚懒,按岗位和业绩进行奖励和分配,考核以生产管理为重点,在安全和文明生产上加大管理力度。

4.本暂行规定从____年1月1日执行。

二.生产管理规定

1.职责

1.1风电场运行组生产管理职责

运行组负责生产现场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执行各项调度令及运行方式的安排;负责现场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组织措施的落实;全过程完成运行生产资料整理、生产经济技术指标的控制和统计;设备的试验、验收、日常维护工作以及风场安全保卫工作等。

1.2风电场检修组生产管理职责

检修维护组负责风电场设备维护、消缺;负责各类检修计划的制定及实施;负责工器具和备品配件的采购;负责职工技术培训等工作。

1.3风电场综合组生产管理职责

综合组负责风电场安全生产的材料供应和后勤保障,负责风电场设备维护、消缺等工作的材料供应;主要工作重点是备件、工器具、材料的管理以及采购计划的编制、存储保管、领用、补充以及资金管理等。

2.文明生产:

2.1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按统一规定着装,并佩带岗位标志,未按照规定着装,考核负责人及责任人绩效工资3%/次 。

2.2现场各种记录必须工整、清晰、准确、齐全、不得随意涂改,如违反上述要求,考核负责人及责任人绩效工资3%/次。

2.3值班员值班时必须做到:姿势端正,注意力集中、不打瞌睡、不谈笑嘻闹、不擅离岗位,如有上述现象之一者,考核负责人及责任人绩效工资3%/次。

2.4各班组所管设备、生产现场及值班室必须保持整洁,否则考核值班负责人及责任人绩效工资5%/次。

2.5 生产现场(包括控制室和更衣室)禁止吸烟,不能出现烟头;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果皮、纸张和杂物;不准乱倒垃圾,否则考核负责人及责任人各10元/次。

2.6接待外来人员要热情,凡外单位和上级领导同志来我风场参观或检查工作时,应主动起立,礼貌答询。如造成不良影响者,考核负责人及责任人各绩效工资10%/次。

2.7各班组要做到公用物品及工器具摆放整齐合理,不得随意乱放,考核负责人及责任人绩效工资3%/次。

2.8各班组所辖卫生维护区每月14日,28日前必须清扫干净,不合格者,考核负责人及责任人绩效工资5%/次。并限期清扫干净。

2.9使用维护用车辆,应根据路况控制车速,骑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帽,且限速行驶, 不严格执行者考核责任人绩效工资3%/次。

2.10各办公室、值班室、更衣室、休息室、生产生活等办公场所必须每日清扫干净,物品摆放整齐,不严格执行者考核责任人绩效工资3%/次。

3.劳动纪律:

3.1被依法拘留,劳动教养或被处予治安罚款的,按照公司的有关条款执行;

3.2受党内和行政处分者,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3.3上班时间打架斗殴,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视情节对当事人给以待岗3-6个月的处罚。待岗期间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3.4被风场停止工作者,1-5天停发当月绩效工资。停止工作 5天以上者,停发两个月绩效工资;

3.5旷工一天当月无绩效工资,旷工半天半个月无绩效工资;

3.6事假每天考核绩效工资10%,其余假期一律每天考核绩效工资4%(缺一天考核一天);

3.7迟到一次考核5元,逐次翻倍,未按有关制度执行者,考核负责人绩效工资3%/次。

3.8早退按离岗处理,考核绩效工资5%/次;

3.9安全生产会、分析会、技术学习等集体活动不参加者考核责任人绩效工资5%/次;

3.10上班时间睡觉者,考核负责人及责任人各绩效工资5%/次;

3.11上班时间乱窜岗位考核负责人及责任人绩效工资5%/次;

3.12上班时间看与生产无关的书报、杂志等考核负责人及责任人绩效工资5%/次;

3.13上班时间看与生产无关的光盘、听音乐、玩游戏等等考核绩效工资5%/次;

3.14喝酒后上班被检查发现考核负责人及责任人各绩效工资5%/次。被停止工作的按有关规定考核;

3.15各组负责人在现场发现有违反劳动纪律的人不加制止者,考核负责人绩效工资5%/次;

3.16考试、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对本人及责任班组进行考核;

3.17按时完成定期工作,并做好记录,不按规定进行定期工作者,按职责考核该班组成员绩效工资5%/次;

3.18现场生产、生活公用物品损坏后照价赔偿,如落实不到个人则按物品实际价格按职责由该班组成员负担;

3.19有盗窃行为并查有实据者,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3.20班组建设各项管理资料,生产技术培训材料少做一次,按职责考核该班组成员绩效工资5%/次。

三、安全管理规定

1.事故

1.1人身事故

1.1.1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定为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1.1.1.1 职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含生产性急性中毒造成的伤亡,下同)。

1.1.1.2 本企业聘用人员、本企业雇用或借用外企业职工、民工和代训工、实习生、短期参加劳动的其他人员,在本企业的班组及作业现场,从事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

1.1.1.3 职工在电力生产区域内,由于企业的劳动条件或作业环境不良,企业管理不善,设备或设施不安全,导致设备爆炸、火灾、生产建(构)筑物倒塌等造成的人身伤亡。

1.1.1.4职工在电力生产区域内,由于他人(指本企业的其他职工以及参加本企业工作的非本企业人员)从事电力生产工作中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

1.1.1.5职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时,发生由本企业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而造成的人身伤亡。

1.1.1.6 职工或非本企业的人员在事故抢险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

1.1.1.7两个及以上企业在同一生产区域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时,发生由本企业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的“本企业”或“非本企业”人员的人身伤亡。

1.1.1.8非本企业领导的具备法人资格企业(不论其经济形式如何)承包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中,发生本企业负以下之一责任的人身伤亡:

1)资质审查不严,承包方不符合要求;

2)开工前未对承包方进行全面安全技术交底;

3)对危险性生产区域内作业未事先进行专门的安全交底,未对承包方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核以及审查合格后未监督实施。

1.1.1.9政府机关、上级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或劳动时,在生产区域内发生本企业负有责任的上述人员的人身伤亡。

1.1.2 人身事故等级划分

按国务院颁发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现行的有关规定,在电力生产中构成的人身伤亡事故,根据伤害的严重程度分为特大人身事故、重大人身事故、一般人身事故。

1.1.2.1特大人身事故

一次事故死亡达50人及以上者。

1.1.2.2重大人身事故

一次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事故死亡和重伤10人及以上,未构成特大人身事故者。

1.1.2.3 一般人身事故

未构成特、重大人身事故的轻伤、重伤及死亡事故。

1.2设备事故

根据事故性质的严重程度及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特大设备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和一般设备事故。

1.2.1 特大设备事故

1.1.2.1.1 电力设备(包括设施,下同)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万元者。

直接经济损失包括更换的备品配件、材料、人工和运输费用。如设备损坏不能再修复,则按同类型设备重置金额计算损失费用。保险公司赔偿费不能冲减直接经济损失费用。

1.2.1.2 生产设备、场区建筑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0万元者。

1.2.1.3 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事故,经中国****集团公司认定为特大事故者。

1.2.2 重大设备事故

未构成特大设备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重大设备事故:

1.2.2.1电力设备、施工机械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300万元。

1.2.2.2风力发电机的机舱坠落或塔筒倒塌。

1.2.2.3装机容量在20mw及以上的风电场,发生全场停电事故。

1.2.2.4生产设备、场区建筑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到30万元者。

1.2.2.5 本企业设备或人为原因引发的重大电网事故并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1.2.2.6其它性质严重事故,经龙源电力集团公司认定的重大事故。

1.2.3 一般设备事故

未构成特、重大设备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一般设备事故:

1.2.3.1风电场110千伏输变电主设备被迫停运,时间超过8h。

1.2.3.2风电场110千伏以上输变电主设备(包括直配线、母线)非计划检修、计划检修延期或停止备用,虽然提前提出申请并得到调度批准,停运时间超过72h。

1.2.3.3 300k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发生下列情况:

1) 发电机烧毁

2) 齿轮箱损毁

3) 叶片折断

4) 主轴弯曲或断裂。

5) 单台发电机组停运,时间超过180天。

1.2.3.4 风力发电机由于本身内部故障引起多台(三台及以上)发电机组同时停运,造成全场投运总容量低于90%并且持续时间超过10天。

1.2.3.5由于自然灾害,如覆冰、暴风、水灾、火灾、雷击等原因,风电场线路断线、电缆头爆炸引起停运,停运时间超过10天。

1.2.3.6由于人员的过失误操作(包括人员误动、误碰)引起110kv主变压器被迫停止运行。

1.2.3.7发生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1.2.3.8 风电场发生设备、设施等损坏,经济损失达到下列情况之一者:

1)因故障造成发变电设备、公用系统设备及施工机械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到50万元及以上。

2)生产车辆和运输工具损坏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5万元。

3)生产区域失火,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万元。

1.2.3.9 其他经龙源电力集团公司或本单位认定为事故者。

2.障碍:

2.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设备一类障碍:

2.1.1 风电场110千伏以上输变电主设备被迫停运、非计划检修或停止备用。

2.1.2风电场110千伏断路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避雷器爆炸,未造成少送电。

2.1.3 风力发电机由于本身内部故障引起单台发电机组停运,时间超过7天。

2.1.4 风力发电机由于本身内部故障引起多台(三台及以上)发电机同时停运,造成全场投运总容量低于90%并且持续时间超过3天。

2.1.5 由于人员的过失误操作(包括人员误动、误碰)引起风力发电机组被迫停止运行。

2.1.6 非人员过失引起的风电场10千伏线路故障停运,停运时间超过24小时。

2.1.7 由于小动物原因引起少送电。

2.1.8由箱变故障引起风力发电机停运,时间超过72小时。

2.1.910千伏线路故障引起风力发电机停运,时间超过36小时。

2.1.10 风力发电机定期维护后一个月内消缺超过5次以上者。

2.1.11 升压站监控系统失灵24小时内未恢复者。

2.1.12 风力发电机集中监控系统失灵72小时内未恢复者。

2.1.13 风电场发生设备、设施等损坏,经济损失达到下列情况之一者:

1)因故障造成发供电设备、公用系统设备及施工机械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

2)生产车辆和运输工具损坏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万元。

3)生产区域失火,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千元。

2.1.14经龙源电力集团公司或风电公司认定为设备一类障碍。

2.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构成二类障碍:

2.2.1升压站主设备故障110千伏系统2小时,10千伏系统5小时不能恢复者;

2.2.2全场风力机故障停运容量占总容量50%以上,时间超过1小时;全公司风力机故障停运容量占总容量25%以上,时间超过2小时;

2.2.3发电机组故障引起机组停用超过72小时;

2.2.4由箱变故障引起风力机停机超过48小时;

2.2.5 10千伏高压电缆故障引起风力机停机超过24小时;

2.2.6单台风力机故障月累计停用小时超过100小时;

2.2.7风力机定检后一个月内消缺超过5次以上者;

2.2.8严重违章作业,危及人身安全,但未造成伤害者;

2.2.9工作过程中,由于别人或自身的失误造成自己或别人轻伤休假三天以上者。

2.2.10经济损失达到下列价值之一者

1)因故障造成发电设备,公用系统设备及施工机械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2万元;

2)由于采购、供应、加工备品备件质量不良,检修不当等造成工具设备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

3)生产区域失火,直接经济损失3千元以上;

4)生产车辆和运输工具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

2.2.11发供电设备故障,停运检修或停止备用构成下述情况之一者:(不包括风力机组)

1)重要设备停运在24小时内不能恢复运行;

2)辅助设备在72小时内不能恢复运行;

3)升压站监控系统失灵12小时内未恢复者;

4)升压站全部数据丢失48小时以上;

5)升压站监控数据错误连续72小时;

6)测风塔数据丢失48小时以上;;

7)直流系统接地时间超过8小时;

8)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生产用计算机操作系统瘫痪;

9)故障录波器停用时间超过2小时,或在故障时录波不正常;

10)重要联动装置失灵超过12小时;

11)直流母线失压,1小时未恢复者;

12)由于人为原因造成10千伏电气设备跳闸,或者场用电源开关跳闸;

13)主变上层油温超过规定值或由于冷却装置故障而降低出力者;

14)充油电气设备油位低至油位计以下需要临时停运加油者;

15)10千伏及以上电气设备因试验错误引起绝缘电击穿者;

16)由于检修质量不良,造成返工者,或设备达不安全运行要求;

17)已生效的操作票存在问题,有危及人身安全或危及设备安全被发现而制止者;

18)检修后设备上遗留杂物或工器具,投入运行后被发现者;

19)由于人员过失,造成检修设备突然来电或设备有突然转动者;

20)变电站站用交流电源失压;

21)蓄电池未进行定期检查或定期充放电;

22)运行中的10千伏及以上的电压互感器二次短路,电流互感器二次开路;

23)电气设备的主保护退出或误投24小时以上者;

24)安全工器具试验不合格仍在使用者。

2.2.12风力机部分:

1)液压油完全泄漏后才被发现者;

2)齿轮箱油由于泄漏等原因在油标处已看不到油位者;

3)在刹车过程中造成闸片碎裂者;

4)由于人为原因造成风力机零部件损坏经济价值超过1万元者;

5)在登机过程中或检修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造成工具坠落并损坏者;

6)由于定值输入错误造成设备损坏者;

7)风速超过15米/秒仍将机舱盖打开者;

8)同一故障在同一风力机上一月内发生五次以上者;

9)风力机集中监控系统失灵24小时以上者;

2.2.13其它

1)直流回路保险熔断未及时发现者;

2)违反现场制度,强行解除电气防误闭锁装置者;

2.2.14高空作业

1)高空作业时掉下工具或其它有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物件者或人员掉落,但未受伤者;

2)爬梯和平台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断裂、倒塌、翻板等;

3)工作人员由1.5米以上高度跌下但未摔伤;

2.2.16车辆安全

1)车辆碰撞未造成人身事故,但影响出车在一天以上者;

2)违反交通规则,而被扣留执照一周以上者;

3)由于我方责任,造成本场车辆损坏或对方车辆损坏我方承担修复费用达1000元以上者。

4)车辆损坏未及时发现造成严重未遂事故者。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即构成异常:

3.1升压站设备保护复位时间超过2小时;

3.2升压站监控系统失灵8小时内未恢复者;

3.3升压站全部数据丢失24小时以上;

3.4风力机数据丢失24小时以上;

3.5测风塔数据丢失24小时以上;

3.6风力机监控系统失灵24小时以上;

3.7直流系统接地时间超过4小时;

3.8故障录波器停用时间超过24小时;

3.9重要装置失灵,设备退出运行时间超过8小时;

3.10发电机组故障引起机组停用超过24小时;

3.11 10千伏系统故障引起风力机停机超过24小时;

3.12由于人为的误操作引起的1台以上的风力机停机;

3.13因故障造成发电设备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0.1万元以上;

3.14液压油未完全泄漏完被发现者;

3.15齿轮箱油由于泄漏等原因在油标处已看不到油位者;

3.16在刹车过程中造成闸片有裂纹者;

3.17箱式变压器出现异常未及时发现者

3.18由于人为原因造成风力机修复延期至第二天者 ;

3.19生产车辆和运输工具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0.5万元以上;

3.20不按操作规定使用专用工具造成损坏者。

3.21已生效的工作票存在问题,危及人身安全或危及设备安全被发现而制止者;

3.22安全工器具超过试验周期仍在使用者;

3.23检修现场的接地线(接地刀闸)位置和组数在交接班记录中交代错误者;

3.24送电前遗漏了接地线(或接地刀闸)未能一次拆除(拉开)完,而后被发现者;

3.25走错高压设备间隔(已将间隔打开,准备进入)被制止者;

3.26 10千伏及以上电气设备或线路的保护装置拒动或误动。

3.27在登机过程中或检修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造成工具坠落者;

3.28未经批准,无票作业;

3.29风力机检修不戴安全帽;

3.30风力机检修不系安全带;

3.31 玩忽职守。致使生产设备区无照明;

3.32 电锅炉停运未及时发现造成损失者;

3.33供水系统异常停运超过4小时;

3.34由于维护不当造成生产辅助设施损坏;

3.35工作人员无票检修或搭票检修;

3.36同一工作人员名单在两张以上工作票上出现者;

3.37工作现场条件不足,安全措施不全为赶工期冒险作业;

3.38拆除能够造成叶轮失去制动的部件前,不锁定叶轮;

3.39机舱外工作不将安全带固定牢靠既进行工作;

3.40在油脂库或易燃易爆品存贮地吸烟;。

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即构成差错:

4.1电气工作票或操作票丢失;

4.2运行数据统计表或记录表丢失;

4.3发生故障后不如实作好记录;

4.4工作联系不清,盲目操作;

4.5远方操作起动供电设备不到就地检查;

4.6约时停送电;

4.7送电前不到就地检查;

4.8验电前不检查验电器;

4.9装拆接地线时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而根据工作方便顺手进行;

4.10装拆接地不戴绝缘手套,不验电 ;

4.11不按规定配给电源保险容量,随意加大保险规格;

4.12对设备标志不明确的设备,随意操作停送电;

4.13 10千伏接地,查找故障点时不穿绝缘靴;

4.14混用电压等级不符的测量仪器;

4.15未经考试合格人员代替操作;

4.16值班人员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移开或越过围栏进行工作;

4.17随意动用消防设备移做它用;

4.18操作中监护人员随便离开现场;

4.19高、低压设备,做试验,测绝缘后,不对地放电;

4.20倒闸操作时,监护人及操作人唱票及复诵声音不清楚;

4.21操作前不进行预演,操作图省事,不按操作票顺序操作;

4.22操作人接受命令不复诵,不等监护人发令就先操作;

4.23操作时操作人未看清设备编号、位置就复诵口令;

4.24执行操作任务时,未做到操作一项打一个钩或未操作先打钩;

4.25倒闸操作精力不集中,操作完不进行复查;

4.26操作时不拿操作票,凭印象操作;

4.27雷雨天气,室内外高压设备巡视时不穿绝缘靴;

4.28高压配电室钥匙不按值交接,不登记签名;

4.29开关柜、配电箱配电室、检查操作完后,不随手关门;

4.30设备停送电不到现场检查设备状况和不测量绝缘就送电;

4.31工作中监护人离开时未指定新的监护人;

4.32设备事故抢修,只听交代,不验电即工作;

4.33工作负责人未经值班人员同意私自变更接地线位置;

4.34从事高压检修及高压试验工作,不站在绝缘垫上;

4.35在变电站和高压配电室搬动梯子或任何长物时不放倒搬运;

4.36将带电的电焊线搭在身上或踏在脚下进行工作;

4.37随便引接临时电源;

4.38工作票到期工作未完不按规定办理延期;

4.39随意改变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

4.40未经批准,无票作业或搭票检修;

4.41迟到、早退、不按规定时间进入或退出现场;

4.42检修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

4.43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不使用工具袋;

4.44高空作业将材料工具上下投掷;

4.45上、下层同时工作中间不搭设临时防护隔板;

4.46凿坚硬和脆性物质时不戴防护眼睛;

4.47使用梯子前不检查或使用有缺陷的梯子;

4.48在水泥地面或光滑坚硬的地面上使用梯子,下端不固定;

4.49使用人字梯不挂限制开度的拉链;

4.50人在梯子上工作时即移动梯子;

4.51随意动用消防设备移做它用;

4.52工作现场随意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53湿手触摸电气开关和电气设备;

4.54 通讯设备不停电就拔插件;

4.55工作前不履行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的规定;

4.56工作现场安全措施不全,即开始工作;

4.57工作间断后,重新工作而不复查安全措施;

4.58使用电气工具或电气操作不戴绝缘手套,不穿绝缘靴;

4.59检修工作场所不设临时围栏,不挂警告牌;

4.60工作结束后揭开的孔洞盖板不及时恢复;

4.61布置工作不交代安全注意事项;

4.62工作前,工作负责人不向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4.63检修工作结束未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64在吊有重物的吊钩下工作;

4.65生产现场流动吸烟;

4.66巡视高压设备不戴安全帽;

4.67丢失抄表单或运行数据;

4.68现场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帽;

4.69进出风机塔筒不将塔筒门固定好;

4.70下风机或离开风机不关闭风机照明。

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即构成不安全现象:

5.1安全帽下腭带不系好; 5.2工作时不穿工作服;

5.3上班穿拖鞋或高跟鞋;

5.4工作时袖口不系好;

5.5女同志戴安全帽不将辫子或长发盘起;

5.6生产现场任意乱堆乱放杂物;

5.7临时放置在现场易使人绊跌的物件,不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

5.8迟到、早退、不按规定时间进入或退出现场;

5.9上班期间打盹睡觉,看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书、杂志;

5.10抄表不准确,到点不抄表;

5.11不安全关闭计算机,即将电源切断;

5.12不按规定填写和办理工作票;

5.13不严格执行工作终结验收,工完场未清给予结票;

5.14接调度电话不报姓名不记录;

5.15值班期间未经允许擅离职守;

5.16夜间值班不将风场大门锁好;

5.17夜间值班不按规定巡视设备;

5.18特殊天气不巡视或不按规定设备;

5.19 在抄表单或运行数据记录单上涂改或乱画;

5.20借阅公用资料不按时归还并影响正常工作;

5.21借用工器具不按时归还并影响正常工作;

5.22工作完毕不按规定填写记录或台帐;

5.23进出配电室不将门随手关好;

5.24工作负责人不随身携带工作票;

5.25检修人员动用运行设备不向运行人员申请;

5.26检修设备清扫不认真脏污严重;

5.27工作完毕后不将机舱和塔筒内卫生打扫干净;

5.28工作完毕后不清点工具,将工具遗留在工作现场;

5.29高空作业时图省事抛接工具;

5.30使用工具前不对工具进行检查;

5.31驾驶检修车辆不按规定路线和速度行驶;

5.32驾驶车辆前不检查车况,停放车辆不按规定停放。

四、奖惩规定

1.风电场绩效考评的方法和程序:

1.1实行岗位绩效考核,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坚持易岗易奖的原则。

1.2每月按财务经营部核发给风电场的绩效工资考核发放。

1.3绩效工资考评程序:

1.3.1风电场考评小组成员:风电场场长、副场长、检修组负责人、运行组负责人、综合组负责人。

1.3.2考评时间:每月10日前召开。由风电场考评小组成员共同参加考评,并每月将考评情况全场公布。

1.3.3考评内容和程序:安全生产、行为规范、劳动纪律技术培训、经济小指标等内容。

1.3.4考核权限:依据考核内容和程序,按照不同岗级的职责范围,实行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严格考核,要做到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奖罚有据,严禁徇私舞弊,相互包庇。

2.风电场对节余绩效工资的分配:

节余绩效工资用于安全文明生产奖励基金,在征得公司同意的情况下,由风场专款专用,用于在安全、文明生产中的奖励。特殊情况下,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或班组,可向公司另行申请奖励。

3.安全管理奖惩规定

3.1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依据其行为及所属责任,逐级考核到责任人;

3.2全场职工相互监督,由风电场相关专责落实是否属实,如果查实,按相关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处罚款进入奖励基金。

3.3发现职工违章,旁边有人而不加制止,以共同违章处罚。

3.4凡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挽回巨大经济损失者,由风电场上报****公司研究决定后给予重奖,并通报表扬。

3.5发现设备一、二类障碍隐患,并及时弥补或处理者,由风电场按相应比例给予奖励。

3.6发现违章、违规等不安全现象发生,及时监督并制止者,将给予适当奖励。

3.7外单位人员在风电场场区范围内工作时,如果有违章现象,由我场工作负责人负全责。

3.8发生人身及设备事故,遵照龙源电力集团公司《风电场事故调查规程》中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9发生设备一类障碍,相关责任人当月无绩效工资,直接责任人两个月无绩效工资。

3.10发生二类障碍、差错、异常及不安全现象按以下标准进行考核(百分比为当月绩效工资百分比):

类型

一类障碍

(次)

二类障碍

(次)

异常

(次)

差错

(次)

不安全现象

(次)

考核范围

风电场内部

风电场内部

班组内部

班组内部

班组内部

相关责任人

10%

5%

——

——

——

次要责任人

20%

10%

5%

——

——

主要责任人

50%

20%

10%

5%

3%

4.其它奖励

4.1根据岗位绩效工资发放原则,结合某些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对工作突出和表现出色者给予适当加奖,以资鼓励;

4.2在集团公司、风电公司举办的各类技术比武中取得前三名者给予适当奖励;

4.3其它对风场各项工作有贡献者,根据情况酌情给予奖励

4.4为风电场挽回巨大经济损失或创造巨大效益者,除风电场奖励、上报公司进行重奖外,可申请集团公司进行双重奖励。

********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风电场

二〇〇六年九月

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监理细则:驾校安全生产危险源

适配人群驾培教练员,安全管理员,车辆技术员使用场景驾培教学,道路实训,冰雪驾驶
制定目的怕出事故,想提前发现危险地方,让开车更安全。
适用范围管驾校所有员工和教练车,管路上、车上、人身上可能出问题的地方。
职责分工基层主管盯一般危险,总经理和安全副总带小组查大风险,安全员天天跑现场看。
禁止行为不能酒驾抢灯,不能开坏车出门,不能让学员乱操作,不能忽略天气路况变化。
检查与监督每月学一次辨识方法,安全员抽查记录,没学完扣当月绩效,漏查三次要重新培训。

作为城市的驾培企业,预防和遏制责任事故的发生是我们抓好安全管理的最终目标。但任何事故的发生都有其一定的原因,危险源的存在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防止发生责任事故就是消除、控制企业生产的危险源。了解和掌握危险源的辨识方法,可以更有效地避免和控制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

一、危险源辨识的基本常识

只有掌握危险源的概念、危险源的分类及危险源辨识的知识,才能在行车中有效辨识危险源,提前防范行车风险。

危险源的概念和分类

1.危险源概念

危险源是指一个系统中具有潜在的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可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在一定触发因素的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岗位、设备及其位置。

例:高速行驶的汽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环境破坏,造成这些不良后果的根本原因,主要是高速行驶的期限和具有较大的动能,遇到阻隔,能量意外释放,具有较大的破坏力。高速行驶的汽车就是危险源。

为了防止危险源与隐患概念的混淆,有必要强调一下危险源与事故隐患的区分:事故隐患概念是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制度的规定,或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例如:车辆因油箱漏油发生火灾事故,在这起事故中,汽油是危险源,邮箱损坏是隐患。

2.危险源分类

根据危险源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可将危险源划分为根源危险源(又称第一类危险源)和状态危险源(又称第二类危险源)。高速行驶的汽车是导致伤害的根本,是根源危险源;转向失控、制动失效、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汽车失去控制,成为导致事故发生的诱发因素,属于状态危险源。

道路交通的危险源,除了行驶的汽车,极端自然灾害如暴雨、大雾、冰雪等根源危险源外,更多的是状态危险源。道路交通的状态危险源可能是一个汽车机械、电路故障、车轮爆胎,也可能是驾驶员的疲劳驾驶导致短时间瞌睡,可能是冰雪路面,也可能是一次交通事故的占道车辆,可能是不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的电动自行车,也可能是过马路猛跑的行人。这些状态危险源都会导致行驶的汽车失去控制或躲避不及,对他人和自身造成伤害。根源危险源是客观存在的,防范事故的重点是控制状态危险源。驾驶员要控制不安全行为,时时注意道路异常情况,排除车辆不安全状态和不良因素对安全驾驶的影响。

二、道路交通危险源辨识

要控制危险源必须首先辨识危险源,也就是找出交通活动中存在哪些根源的危险源和状态的危险源。辨识危险源包含两个过程:识别、确定特性。识别危险源是为了确定系统中存在哪些危险因素;确定危险源特性是为了根据其性质采取相对应的控制措施,使源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处于相对安全的状态,同时消除状态危险源。

道路运输过程中存在多种多样的危险源,这些危险源中,有的可能直接导致事故发生,如车辆故障等;有的可能是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或根本原因,如企业管理不完善等。无论哪种危险源,只要存在,就会为事故发生埋下隐患。

三、城市危险源的判断

安全防控主要从“人、车、路”三个危险源进行管控。

(一)危险源——人的不安全因素

驾驶员违规驾驶是指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有潜在风险的驾驶行为,主要特征为一般性违规和报复性违法。一般违法主要表现:路口闯红灯、不按导向箭头行驶、违法停车、违法超车、违法掉头、酒后驾驶等;报复性违法主要表现:强行超车、强行变更车道、长时间鸣喇叭或超车后突然紧急制动等。

危险源判断

危险源

驾驶员具体表现

驾驶员违法驾驶

一般性违法,不指向他人

为了赶时间,驾驶员抢黄灯通过路口,驾车逆行、违法停车、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法倒车、违法掉头、违法会车等

违法行为,指向他人,具有攻击性、报复性

故意和前面车辆靠的很近,以示意前面的驾驶员提高车速或赶紧让路。

对妨碍自己行驶的车辆,如行驶缓慢或“加塞车辆”感到非常气愤,长时间按喇叭,爆粗口表示不满,甚至故意超车后紧急制动

强行超车

强行变更车道

驾驶员操作错误

危险性错误,如操作不当

在湿滑路面紧急制动,或车辆侧滑时紧急制动,急打转向盘

在紧急情况下,错把加速踏板当制动踏板

变更车道没有观察后视镜

由主干道驶入支干路时,没有注意视觉盲区内的行人、非机动车

转弯时未注意车辆内侧轮差,车辆落入边沟等

无危害性错误

分道口行驶路线选择错误等

驾驶员注意力分散

主观原因

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接打电话、走神、与人闲聊、观察其他交通事故或者过度关注新奇事物等

客观原因

线路、环境单一,驾驶员注意力无法持续集中等

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不安全行为

违反通行规则

其他机动车驾驶员逆向行驶、违规占道行驶、违法超车、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

行人、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通行、逆行、违规占用机动车道等

(二)危险源——车的不安全因素

车辆技术状况的不安全状态主要包括车辆技术状况不良和安全装置失效。车辆技术状况指制动性能、转向性能、传动性能、灯光性能、发动机、底盘等。

具体表现

技术状况不良

制动故障或失效

不能及时制动

转向不良或失效

不能按意图转向

灯光、信号装置故障

前照灯损坏、照明受到影响、夜间时驾驶员无法观察路况

转向灯不亮,转向意图不能传达

侧向稳定性差

车辆在横向坡道行驶,或进行超车、转弯灯操作时,已发生侧滑或侧翻

车辆悬架、减震系统缺陷

车辆进入坑洼路面时,颠簸严重,使驾驶员或乘客感觉不适,还可能是装载的货物掉落

车速表故障

驾驶员不能准确掌握行驶速度

轮胎磨损严重、裂纹或扎入杂物

车辆在行驶中附着力不够,制动距离延长

已发生爆胎

发动机故障

车辆无法启动

车辆抛锚、应急停车,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车辆中途熄火,无法正常操控

主动装置失效

后视镜损坏

后视镜损坏,驾驶员观察道路交通情况受到影响

刮水器失效

雨雪天刮水器无法使用,视线受影响

喇叭失效

喇叭不响,其他驾驶员或交通参与者听不到车辆靠近的信号

无遮阳或板掉落

驾驶员眼睛被太阳直射,影响观察

制动防抱死系统等安全装置失效

车轮暴死,车辆侧滑

被动安全装置失效

无安全气囊

车辆发生碰撞等事故时,因无安全气囊,驾驶员头部直接撞到转向盘或前风窗玻璃上

座椅安全

紧急制动或车辆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头部得不到保护,颈椎易受伤害

保险杠损坏

发生碰撞事故,无法吸收、缓和外界冲击力,防护车体

风窗玻璃损坏

影响驾驶员视野,易使驾驶员受伤

客车物品存在危险

乘客物品摆放位置不合适

乘客携带危险品上车,未被发现,易产生危险结果

放在行李架上的物品掉落,砸伤乘客

放置扎起椅子下的行李部分露出,绊倒乘客等

其他

客车地板

客车刚刚经过清洁或雨雪天,致使车内地板、上下台阶湿滑,使乘客绊倒

座椅损坏

座椅损坏后露出尖锐金属架,碰伤驾驶员或乘客

座椅扶手损坏或缺失,不能保护乘客

(三)危险源——路的不安全因素

道路交通状况包括道路设计、通行状况、交通流量、交通设施、交通标识等。

危险源判断

危险源

具体表现

山区道路

连续上下坡

车辆连续上下坡转弯,频繁制动,易导致制动失效

车辆上下坡,使发动机温度过高,或换挡不当,引起发动机熄火或溜车

路窄弯急

物体遮挡,无法全面观察来车情况

操作不当,车辆驶出路外

超车会车危险性大等

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

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车辆易冲出道路

挖路、埋管道

阻挡道路畅通

烟雾缭绕

环卫焚烧垃圾,农民焚烧秸秆,视线受影响,无法观察路况

城区道路

混合路面自行车、电瓶车、私家车等车流量大

车辆拥挤,不遵守道路法规

道路反复行驶,驾驶员极易疲劳,车辆性能也易发生变化

驾驶员经理不集中,感知能力下降

客车车体高,极易与路边的树木刮擦

冰雪路面

路面结冰摩擦系数低

车辆易发生侧滑

阳光的反射率高

大雪后,雪地反射日光,刺激眼睛,导致雪盲症,影响正常观察

涉水路面

水过深

未查清水情即涉水行驶,易使车辆熄火,电气设备受潮

水中有尖锐物

车辆轮胎被尖锐物扎破

水流速度快

车辆行驶轨迹发生偏移

路面凹凸不平

车辆颠簸,使驾驶员或乘客不适,车辆长时间在凹凸不平路面行驶,车辆性能易下降等

路面有较大的凹坑和凸起

由于道路失修或局部地壳活动使路面处凹坑和凸起,躲避不及易引发事故

(四)危险源——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夜间、特殊天气及自然灾害等特殊环境改变了车辆的正常行车环境,危险性很高,易引发事故。

危险源判断

危险源

具体表现

夜间

行驶环境黑暗

路灯损坏,视线受影响

视野范围变小,视距变短

会车时,其他车辆开远光灯、产生炫目

光线昏暗,能见度低

视线受影响、无法清晰观察路况

常伴有雷电、大风

雷电劈倒或大风刮倒路边树木,形成路障或砸中过往车辆

雨天

路面湿滑、泥泞

降雨使得道路坍塌或变得松软,车辆容易陷入

车辆发生侧滑

使车辆制动距离延长

气温低于0℃形成冻雨

车辆制动距离延长

车辆侧滑

霜冻

驾驶员容易麻痹

雪天

视线不良

驾驶员视线被影响,无法清晰观察路况

路面被积雪覆盖或有溶雪

车辆启动时,车轮打滑,启动困难

车辆行驶过程中易发生侧滑;车辆在平坦、两侧无建筑和树木、积雪覆盖的道路行驶,辨识不出分道线、路测边缘等

大雾天气

驾驶员长时间雾中驾驶,注意力持续集中,易疲劳等

高温天气

温度过高

驾驶员易疲惫、困倦、脾气暴躁

轮胎压力高,已发生爆胎

车辆用电设备、线路易自燃

水温过高,损坏发动机

制动易失效等

台风

风力能力巨大,常伴有暴雨

路边树木、广告牌等被刮倒,易砸中汽车或阻碍交通,使车辆偏离行驶轨迹或倾翻

雹灾

来势凶猛,时间短,强度大,常伴有狂风暴雨

冰雹、降雨、大风影响视线,地面湿滑,车辆易发生碰车事故等

内部危险源:

(一) 修理车间(地沟、机械、开关及电路、氧气及乙炔气瓶)

(二) 加油站、加气站、仓库等

四、危险源管控

危险源控制可以按照风险等级进行管控,危险源的风险级别可分为一般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一般危险源管控:通过安全学习、岗前教育、宣传培训等方式来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重大危险源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领导小组、防范措施、应急预案、保障方案等,必须做到“五个落实”:教育培训到位、健全防范制度、落实应急措施、责任明确、保障及时。

五、危险源管控责任

1、一般危险源的管控:由各基层单位主管负责,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2、重大危险源的管控责任:由公司总经理、分管安全的副总组成督察小组,确定督察人员,根据重大危险源的风险,制定风险防控计划、管控目标、管控方案,定期组织排查,评估危险源的风险值,制定风险布控图,进行重点防范。

六、危险源管控在安全管理中的应用

1、从头抓起,预防安全事故

防止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管理是我们企业追求的永恒主题,因此我们首先必须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从源头建立起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辅导培训,确保每个员工对安全生产有足够的认识,时时刻刻都能牢记安全。安全思想是安全生产的先导,安全思想是安全行动的指南。因此,构筑坚固的“安全思想防线”是实行安全管理的关键。

2、抓动态管理,构筑安全防线

在日常安全管理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理念,让我们真正懂得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道理。首先,建立长效的安全督查机制。要求安全检查常态化、制度化,让驾驶员知道线路天天有人检查,天天有人管理的意识,让驾驶员自觉增强做好安全的自觉性。其次,组织人员定期在全公司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互检互查活动,通过活动各单位之间可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达到群防群管的目的,做到人人制止违章,个个遵守规范。

安全管控是一个系统的过程,企业的安全状况关系到企业的方方面面,单纯地依靠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抓安全、依靠部分安全人员来推进安全,难于确保各岗位长期保持良好的安全状态,只有依靠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发挥团队管理力量,才能真正建立长效安全机制,确保生产安全的长期稳定。

加强企业的危险源管控,可以有效提升安全的管控能力和管控的科学性,可以提高全体员工辨识危险源、防控危险源的风险,避免发生事故。

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监理细则:建设分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

适配人群安全员,项目经理,班组长使用场景基坑施工,外架搭设,塔吊安装
制定目的怕出事,想少死人,让工地不乱糟糟,大家干活心里踏实点,也给公司长脸。
适用范围第七分公司所有工地、项目部、班组,管盖楼时的安全和现场干净整齐。
职责分工分公司安全部牵头定计划查问题;项目经理带着人干活守规矩;安全员天天盯现场,查完要写简报,停工权也有。
禁止行为不准没验收就用塔吊井架外架;不准拖着不改隐患;不准瞒着事故不报;不准不配安全员。
检查与监督每月分公司检查,项目每周查,班组天天看;查出问题写单子,三天内改完回传;不改就罚五百,再犯停工加罚;复查不过关接着罚。

建设集团分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1.1条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树立企业形象,使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按照国家、行业、地方及集团公司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要求,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1.2条 本细则在第七分公司范围内适用。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

安全生产目标: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减少一般伤害事故,年事故频率控制在1.5‰以下。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七分公司安全生产实行统一领导,逐级负责、分级管理,分公司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按三级建立,即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班组。具体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附后。

第四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第4.1条第七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履行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等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制度、规定,并作出相应决策。

2、制定分公司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3、做好对项目全过程的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服务工作。

4、负责安全台帐,消防台帐的核查工作。

5、每月组织一次对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实行奖惩制度,并以简报形式进行通报,同时实行对项目不定期检查。

6、参加或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及事故处理后的复查工作,并及时提出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的一切行为,有权提出停工要求或立即决定停工,并上报分公司领导。

8、负责工程安全生产有关验收手续,并督促整改验收。

9、执行分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实行定期考核并提出奖惩意见。

第4.2条项目部履行职责:

1、严格按规范、标准、规定、条例和集团公司、分公司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并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管理、监督等部门的检查督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

2、建立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将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分解落实,并组织实施。

3、在开工前,应组织编写安全生产措施计划书及打桩、基坑支护、施工用电、外架、井架、塔吊、模板、起重吊装、文明施工等专项方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后实施。

4、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有关管理制度,并予以实施。

5、项目经理定期对项目管理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考核,并按有关制度进行奖罚。

6、认真抓好班组自检、互检、巡回检、交接检以及周检等工作。

7、认真做好安全台帐、消防台帐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到及时、准确、真实、齐全。

8、认真对待各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创卫等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必须定人、定时、定措施予以整改至符合要求后,通过分公司验证、对查出问题不落实整改造成事故隐患或事故者,予以严厉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9、文明施工、施工机具、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架、塔吊、人货两用梯等必须严格按分公司验收制度执行。

第五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5.1条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分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实行分公司月检、重点检、日常监督检,项目部周检、巡回检、班组自检、互检。

2、检查依据:

国家规范、标准;国家、省、市地等有关建筑业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等管理条例、规定;集团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程序文件,实施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

3、检查内容:jgj59-99标准为主,查意识、查纪律、查管理、查隐患,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一律先停工后整改,复验合格后方可复工。

4、检查组的组成:各级检查组由主管领导亲自主持,保证检查的权威性。

5、分公司每月一次对项目进行大检查,组长由生产副经理担任,工程部等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抽调其它相关人员(专项安全员)参加,分公司安全职能部门不定期经常深入现场,履行检查监督职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6、分公司月检及日常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事故隐患,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整改单)及时通知项目部进行整改,项目部必须认真对待,并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原则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返回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整改回执或整改期限到后必须及时组织复查复验,对复验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屡教不改者,责令停工并处以重罚。

第5.2条安全生产验收制度:

1、基坑支护按方案实施防护完成后必须经分公司、集团公司组织验收。

2、文明施工验收在工程开工二个月内通知分公司、集团公司验收,如遇特殊情况应书面申请说明原因,但不超过三个月。

3、井架、外架安装后使用前必须经过分公司验收合格,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使用。其中外架按三步为一验收批,井架按搭设施工段为一验收批。

4、塔吊、人货两用梯等大型设备在安装前必须编制专项方案并经设备管理处主任工程师、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批同意后实施。塔吊基础专项方案必须经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5、塔吊、人货两用梯的验收应根据所在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使用验收手续。

6、支模架搭设验收按集团公司下发的支模架搭设验收制度执行。

7、基坑支护、模板工程、文明施工,井架、外架、塔吊、人货两用梯、施工机具等验收前项目必须提交相关完整的验收资料。

第5.3条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一、奖励

1、被评为国家级"双标化"工程项目,奖励20000元,按合同要求被评为省级"双标化"工程项目奖励5000元;合同无要求被评为省级"双标化"工程项目奖励8000元;被评为地市级"双标化"工程项目奖励3000元;被评为地市级样板标化奖励5000元;(以上奖项以项目竣工时最终成绩为准,在各县获标化的减半奖励,同时以最高奖项予以奖励。)

2、分公司

月安全大检查被评为优良的奖励500元,在集团公司季度大检查被评为优良的奖励1000元,在杭州市安全大检查中评为优良并通报表扬的工程,奖2000~3000元,在其它各地市及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大检查中评为优良并通报表扬的奖励1000~2000元,在省、部级安全大检查中评为优良并通报表扬的奖励3000~5000元。

3、对创标化现场有突出贡献的领导,职能部门及有关人员可酌情分别予以奖励。

二、处罚

1、井架、外架、塔吊、人货两用梯不按规定要求进行验收,擅自使用的一经发现,每次罚款1000元,并责成限期整改。

2、分公司、集团公司安全隐患整改单不按"三定"要求进行整改、回复,每次罚款500元,同一项目二次以上不整改的,给予停工整改并罚款1000元。

3、分公司月大检查中被评为不合格的罚款500元,在集团公司季度大检查中被评为不合格的罚款1000元,在各地、市安全大检查中评为不合格并通报批评的罚款2000~3000元,在省、部级安全大检查中被评为不合格并通报批评的,罚款3000~5000元。

4、项目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罚15000元,发生重大事故,罚3000~5000元/起,发生设备、火灾事故视情节轻重罚2000~10000元/起,事故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加倍罚款。

5、对出现重大伤亡事故及安全事故的项目,由监察室立案查处,触犯刑法的交司法部门依法查处。

6、已列为分公司创市、区级"双标化"项目的工程,竣工没有达到目标的,罚款2000~3000元。

7、项目部不按规定配备安全员,每次罚500元。

8、以上罚款需累计计算,在集团公司检查中被处以罚款的项目,分公司按规定予以罚款。项目部发生事故而被上级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处以罚款及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项目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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