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规定
| 适配人群 | 施工分包商,总承包商,业主代表 | 使用场景 | 临设规划,分包进场,水电接入 |
|---|---|---|---|
| 制定目的 | 项目临设乱七八糟,总图没统一,水电用地扯皮多,想让现场整整齐齐不打架。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施工分包商,管他们盖临时房、占地方、接水电、铺管线、修路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总承包商牵头定规矩、审方案、签协议;分包商自己报表、照着做;业主和地方政府批方案、查合规。 | ||
| 禁止行为 | 不能随便用永久建筑当临时房;不能不报就接水电;不能不签协议就占用地;不能乱排污水。 | ||
| 检查与监督 | 分包进场前交一览表,总包一周内审完;总包装表计量,每月收水电费;没交表或乱用,扣进度款;每季度巡检,问题三天内整改。 | ||
1 项目部应在项目管理计划中列入临设管理内容,并通过业主审查,经项目所在地方政府批准。
2 各施工分包商应在总承包商总图规划方案的规划基础上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分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经过总承包商的审查,协调各施工分包商之间的衔接关系。
3 施工分包商对施工临时用地、用水、用电的管理应遵守总承包商《施工现场总图管理规定》
4 施工分承包商进场前应向总承包商提交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和临时用地、用电、用水一览表(可随“施工组织设计”一并提交),其中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临时用地面积大小、位置、标高等要求;
b) 临时用电量大小、用电设备数量及其位置要求,临时电缆架(敷)设方位、走向及要求;
c) 临时用水量大小、位置、水管敷设情况,污水的处理办法及排放量;
d) 临时建筑物的规格、结构形式、主要建设方案;
e) 道路交通走向。
5 施工分承包商的临时仓库、临时堆场可根据总承包商的规划,尽量利用永久仓库或永久堆场,节省工程费用。
6 原则上不允许施工分承包商利用永久建筑物作为临时设施使用,当施工分承包商确需短期使用时,必须书面向总承包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能使用,且不得影响正式交工。
7 现场施工临时用水、用电,如果业主有条件提供时,应由总承包商与业主办理手续,并进行临时用水、用电的管理。通常由总承包商安装计量仪表,并向业主支付水、电费用。
8 施工分承包商施工区域内的临时用水、用电由施工分承包商接管、接线,安装计量仪表,并向总承包商支付水、电费用。
9 临时停水、停电造成的损失,分别由造成停水、停电的责任方承担。
10临时用地、用水、用电的提供和使用,应由有关方签订协议书。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 适配人群 | 电工,电气安装工,现场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施工现场,高压作业,夜间施工 |
|---|---|---|---|
| 制定目的 | 怕出事,保安全,让大家干活不被电着,工具不乱用,现场不出火不触电。 | ||
| 适用范围 | 电工、施工员、所有碰电的人,管电线、配电箱、开关、接地线这些。 | ||
| 职责分工 | 工长牵头盯,电工天天做,安全员每月查,班组长天天看。 | ||
| 禁止行为 | 不准带电接线断线,不准湿手碰焊锡,不准用铁丝代替保险丝,不准乱拉乱接照明线。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开工前检查工具和线路,安全员月底打分,没做到扣绩效,三次不合格调岗,新来的人先培训再上岗。 | ||
1一般要求
1.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它用,并定期进行检查、校验。
1.2现场施工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范安装和架设,必须执行三相五线制原则。
1.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1.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1.5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2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
2.1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2.2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电压(千伏)
距 离(米)
6以下
0.35
10—35
0.60
44
0.90
60—110
1.5
2.3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用品。
2.4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2.5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2.6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头,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负荷拉、合开关。
2.7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2.8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它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2.9施工现场夜间施工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米。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2.10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3配电箱及开关箱
3.1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设置
3.1.1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3.1.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设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3.1.3开关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
3.1.4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
3.1.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
3.1.6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确保配电箱内干净。
3.1.7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不应大于1.5mm。
3.1.8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3.1.9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不大0.6m,小于1.5m。
3.1.10配电箱内的电气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3.1.1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3.1.1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3.1.1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劲,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3.1.14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地。
3.1.15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有防雨、防尘、设施。
3.2电器装置的选择:
3.2.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3.2.2总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3.2.3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它仪表。
3.2.4分路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3.2.5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保险”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3.2.6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3.2.7开关箱中必须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装设应符合规定要求,36v及36v以下的用电设备如工作环境干燥可免装漏电保护器。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
| 适配人群 | 电工人员,焊工班组,设备操作员 | 使用场景 | 施工现场,潮湿环境,焊接作业 |
|---|---|---|---|
| 制定目的 | 工地乱拉电线容易触电,怕工人受伤,想让大家干活时更安全些。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施工人员,管临时接电、用电机具、焊机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安全员盯现场,班组长带人落实,项目经理每周查一次,发现不对马上叫停。 | ||
| 禁止行为 | 不准踩电线,不准用没漏保的开关,不准焊机不接地,不准湿手碰电,不准乱剪电线接电。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开工前班组长检查线和设备,安全员抽查,当天没改完就停工重弄,三次不改换人干。 | ||
1、临时用电线路设置符合安全要求,设置在施工人员不容易踩踏的地方,必要时采取架空或埋地处理,线型选择宜选择绝缘橡胶软铜线;
2、临时用电要满足“一机、一闸、一保护”原则,即每个用电设备必须有一个独立的电源控制开关,控制开关要用漏电保护功能,漏电开关的选择原则为:控制单台用电设备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院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3、电动机具、配电箱外壳要进行接地保护(电动机具包括电焊机、发电机、切割机等);
4、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的单相电源线要求使用三芯软橡胶电缆,外壳具有接零保护。
5、焊接作业要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戴电焊手套和防护面罩,穿胶底鞋,不能在潮湿环境下直接进行焊接作业。
6、电源接入要从正规配电箱处接入,接线采用压接或将电源插头插入插孔,不能直接剥开低压街码线或直接将导线插入插孔进行取电。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规定:施工现场临设
| 适配人群 | 施工队班组,临电负责人,临水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施工现场,生活区管理,加工棚运维 |
|---|---|---|---|
| 制定目的 | 现场临设没人管乱糟糟,怕出事怕浪费怕影响干活,想让每块地方都有人盯。 | ||
| 适用范围 | 施工队、专业班组、保安、修理工这些人都算,管房子、棚子、电房、水管、卫生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直正鸿总管,史兆安管后勤,王甫利管安全,扬忠心管电,湛雄管水,齐玉岭管机械,各班组长盯自己地盘。 | ||
| 禁止行为 | 不准私拉高压线,不准在非食堂区做饭,不准乱扔垃圾,不准损坏门窗玻璃,不准让设施影响施工。 | ||
| 检查与监督 | 一周内签责任书,日常自己查,项目部不定期抽查,没做到扣分通报,严重就换人,月底汇总检查结果。 | ||
一、施工现场临设包括:现场各施工队办公室、民工宿舍、各施工队使用库房、工棚及由专业队(班组)专门管理的设施、房间等。
二、临设管理原则:谁使用、谁负责、谁保管,包干到队(班组)。
三、管理规定:
1、生活区食堂、两栋二层板房、相应食堂管理用房及生活区洗漱池等由施工队负责管理、保管:
2、料场砖砌平房、用竹胶板搭设的平房由使用该平房各房间的单位负责∶
3、木工加工棚、钢筋加工棚、电焊棚(项目办公楼后) 、调直机棚、空压机棚、镝灯灯架及高压防护架等由施工队负责∶
4、现场配电房、临电住房、箱变、除发给施工队的外, 其它照明设施及插座箱及其以上所有供电电缆等由临电负责;
5、修理班使用房间由现场修理工负责, 试验用房由项目试验员负责, 测量工用房由项目测量班负责;
6、现场大门等设施及大门外卫生由保安班负责;
7、现场材料员住房、水泥库、油料库等由材料员负责;
8、厕所、::洗漱室由项目专门清洁工负责;
9、现场水泵房、水泵值班员住房、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水龙带等) 、现场用水水龙头、上水管、下水管(保证畅通) 等由施工队负责;
10、现场与甲方之间、现场办公楼外围保护及办公楼外卫生由办公楼保安班组负责:
11、现场除项目办公、民工食堂以外,其它地方不允许接高压照明电,不允许做饭;
12、项目部由直正鸿负责现场综合管理,史兆安负责后勤管理,王甫利负责安全施工管理,扬忠心负责临电管理,湛雄负责临水管理,齐玉岭负责机械管理;
13、本规定下发一周内,项目各相关人员与责任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并签定包保责任书;
14、各使用单位要保证所负责范围内的施工设施、房屋、门窗、玻璃、照明设施等规范、标准且不受损坏, 要保证责任范围内的设施不影响正常的施工;
15、现场污水泵等临水使用的设施由机修统一修好后按计划发给水队, 由水队包干使用(负责修理、保养), 要保证上、下水等不影响现场正常的施工;
16、现场碘钨灯、碘钨灯架、配电箱设施等由临电包干, 要保证现场供电照明等不受影响∶
17、现场小推车由修理班统一修好后按计划发给施工队, 并签定维修保养责任书,由施工队包干,项目部将不再购买配件进行维修;
18、生活区卫生由施工队负责,其它各责任单位卫生区为责任房外10米见方区域,施工现场除各责任单位负责范围外的其它区域为施工队责任区;
19、本规定中各单位及责任人所负责部分必须严格按安全文明施工工地标准整理。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规定: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带使用的
| 适配人群 | 电力登高作业人员,配电运维人员,线路检修人员 | 使用场景 | 登杆塔作业,台架上方作业,移动中防护 |
|---|---|---|---|
| 制定目的 | 防止高处摔下来出事,让大家干活时心里踏实点,少出意外。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爬杆子、上台架、干2米以上活的人,管安全带怎么挂怎么用。 | ||
| 职责分工 | 班组长盯现场,作业人自己检查带子,安全员不定期看有没有乱挂乱系。 | ||
| 禁止行为 | 不准挂在瓷瓶、横担、绝缘子这些晃的或没固定的物件上,不准低挂高用,不准不挂双保险。 | ||
| 检查与监督 | 开工前自己查带子、查挂点,班组长走一圈看看,当天没做到就停工重学,月底抽查记在本子上。 | ||
1、凡在离地面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的高处作业,均视为高处作业;
2、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安全带应有双保险,同时系挂并应采用高挂低用的方式。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体上(如隔离开关支持绝缘子、瓷横担、未经固定的转动横担、线路支柱绝缘子、避雷器支柱绝缘子)。
3、安全带严谨采用低挂高用的形式,高处作业如安全带无固定挂处,应拉设安全绳(满足强调的钢丝绳或尼龙绳),把安全带挂在安全绳上,如在台架最上层的中间作业,安全带无法挂在电杆上,挂在台架上又不能满足高挂低用原则,此时应在作业上方两条杆之间拉设一条安全绳,将安全带挂在安全绳上。
4、上下杆塔或者在杆塔上作业移动过程中,不得失去安全带的保护;
5、登杆塔前应检查安全带绳带有无变质破损现象,检查有无试验合格标签及合格标签是否在合格有效期内;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 适配人群 | 项目安全员,施工班组长,动火作业人员 | 使用场景 | 在建工程,外立面改造,室内装修 |
|---|---|---|---|
| 制定目的 | 怕工地着火出事,想让施工时少起火、不起火,大家干活更安心。 | ||
| 适用范围 | 管重庆所有在建工地,管防火布局、临时设施、疏散通道、消防器材、动火用电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老板是总负责人,项目安全员当消防管理员,天天盯现场,公司领导每月查一次。 | ||
| 禁止行为 | 不准用易燃材料搭架子,不准乱拉电线,不准在可燃材料上焊割,宿舍厨房不能设在楼里。 | ||
| 检查与监督 | 安全员每天巡两次,重点看宿舍厨房仓库,发现隐患马上改,改不完就停工,月底汇总上报。 | ||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外立面改造)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
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当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与技术规范,并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实施统一管理,对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临建设施、安全疏散、临时消防设施、作业防火及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进行总体规划,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落到实处。
第四条
在建工程所用保温、防水、装饰、防火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要求。
在建工程的外脚手架、支模架、操作架、防护架的架体,宜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搭设,并使用阻燃的安全网。
第二章消防安全职责、制度
第五条
工程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同时,工程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明确一名以上的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一般由项目安全员担任),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订并落实以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或制度:
(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三)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四)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管理办法;
(五)施工现场动火管理制度;
(六)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管理办法;
(七)施工现场临时配电及用电管理办法;
(八)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九)施工现场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十)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办法。
第三章施工现场平面布局
第七条
施工现场宜设置2个或2个以上出入口,满足人员疏散、消防车通行的要求。
受施工现场条件限制,只能设置1个出入口时,应在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或回车场地。
施工现场周边道路能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施工现场出入口至少应满足人员疏散的要求。
第八条
固定动火作业场不宜布置在办公用房、宿舍、可燃材料堆场和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库房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侧。
第九条
易燃、易爆物品应按其种类、性质分别设专用存放库房,并应设置在远离火源、固定动火作业场、疏散通道及人员和建筑物相对集中的避风处。
第十条
宿舍、锅炉房和食物制作间不应设置于在建工程内。可燃、易燃和易爆物品存放场所禁止布置在高压线下。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办公、生活、生产、物料存贮等临建设施功能区宜相对独立布置。临建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应能满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要求。
第十二条
临建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
临建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m)
名称
临建设施
办公用房、宿舍
食物制作间、锅炉房
发电机房、变配电房
可燃材料库房
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
固定动火作业场
易燃、易爆物品库房
在建工程
高度不大于24m
101010高度大于24m
15101515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可不设置临时消防车道。
第十四条
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消防车道应满足消防车接近在建工程、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和可燃、易燃物品存放区的要求;
(二)消防车道的净宽和净空高度分别不应小于4m;
(三)消防车道宜设置成环形,如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尺寸不小于15m×15m的回车场;
(四)消防车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志。
第十五条
在建工程应设置临时疏散通道及出口。
临时疏散通道可利用在建工程结构已完的水平结构、建筑楼梯,也可采用不燃及难燃材料制作的其他临时疏散设施。对于房屋建筑,作业位置距疏散通道出入口的最大疏散距离不应大于30m,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h;疏散通道的侧面如为临空面,必须沿临空面设置高度不小于1.5m的防护栏杆。
疏散通道出口不宜设置大门,如确需设置大门,应保证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打开,且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第四章临时消防设施
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消防设施。
施工现场宜采用已施工完毕的在建工程永久性消防设施兼作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设施。永久性消防设施的设置应与在建工程主体结构施工保持同步,但与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进度的差距不应超过3层。
受施工条件限制,永久性消防设施无法施工或无法正常使用时,应落实有效容积能满足火灾延续时间1h室内消防用水量要求的临时消防水源,并根据施工进度同步敷设消防供水管道,每2层设置1只消防卷盘。
临时消防水源可采用市政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或临时消防水池。当临时消防水源的给水压力不能满足消防给水管网压力要求时,应设置消防水泵。
第十七条
施工现场的下列场所应配置灭火器:
(一)可燃、易燃物存放及其使用场所;
(二)动火作业场所;
(三)自备发电机房、配电房等设备用房;
(四)施工现场办公、生活用房;
(五)其他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
第十八条
灭火器的类型应与配备场所的可能火灾类型相匹配;每个部位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
第十九条
临时疏散通道及出口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识和夜间照明;对于无天然采光的疏散通道应增设人工照明设施,无天然采光的场所及高度超过50m的在建工程,疏散通道照明应配备应急电源。
第五章
电气线路及明火作业管理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施工现场的动力和照明线路必须分开设置,配电线路及电气设备应设置过载保护装置;
(二)严禁使用陈旧老化、破损、线芯裸露的导线;
(三)当采用暗敷设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其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当采用明敷设时,应穿金属管、阻燃套管或封闭式阻燃线槽。
(四)严禁不按操作规程和要求敷设或连接电气线路,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第二十一条
施工作业安排时,宜将明火作业安排在使用可燃、易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之前。具有爆炸危险的场所禁止明火作业。
采用可燃保温、防水材料进行保温、防水施工时,应组织分段流水施工,并及时隐蔽,严禁在裸露的可燃保温、防水材料上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室内使用油漆、有机溶剂或可能产生可燃气体的物资,应保持室内良好通风,严禁明火作业和吸烟。
施工现场调配油漆、稀料、醇酸清漆等危险作业应在在建工程之外的安全地点进行。
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动火单位和人员应按照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二)动火施工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三)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四)外立面改造、室内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需要使用明火施工时,施工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场所)应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域和其他区域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区域和其他区域的消防安全。
第六章日常检查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第二十三条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及消防安全状况。检查的重点部位为员工宿舍、厨房、临时仓库、堆场、变配电房等。
第二十四条
检查的形式为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包含以下方面:
(一)防火巡查
1、防火巡查频次和人员
(1)施工现场的防火巡查应保证每日不少于两次,其重点应加强对员工宿舍的夜间巡查,应保证每晚不少于一次;对临时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的巡查应每日不少于一次。
(2)防火巡查由工程施工单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由施工现场安全员和设备维修人员具体实施。
2、防火巡查内容
(1)临建设施的布置是否占用防火间距。
(2)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是否布置在高压线下;
(3)有无乱拉、乱设临时电气线路、增设大功率电器设备等违章用电的情况;
(4)有无使用明火照明、不规范使用蚊香、蜡烛或擅自使用煤油炉、液化气灶等违章用火的情况;
(5)临时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临时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6)临时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整、被埋压、圈占、遮挡;
(7)临时消防水源储水量是否满足消防用水量要求;
(8)装修工程施工现场作业层的醒目位置是否放置安全疏散示意图;
(9)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10)巡查人员应如实填写巡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及处置情况;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均应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存档备查。
(二)防火检查
1、防火检查频次和人员
(1)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应至少每月组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设备维修人员等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施工现场的防火检查;
(2)工程施工单位所属各部门或区段负责人应至少每周组织本部门或区段员工对责任区域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2、防火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2)施工现场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的划分情况,是否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3)是否违章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4)对固定或临时消防设施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和全面检测记录应存档备查,确保完整好用;
(6)各部门或区段每日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值班情况和记录情况;
(7)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8)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9)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10)防火检查应如实填写相应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并存档备查。
第二十五条
工程施工单位应加强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一)工程施工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消除;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根据本施工现场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及负责的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二)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工程施工单位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或停止施工。
(三)火灾隐患整改完毕,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验收,并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七章火灾扑救和宣传培训
第二十六条
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结合工程实际,配齐必备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具,编制初起火灾处置应急预案,成立义务消防队并定期组织演练,全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
第二十七条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制定符合施工现场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按照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第二十八条
施工现场发生火灾后,发现火灾的人员应立即呼救并报“119”火警,通知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使用消火栓、灭火器等进行初期处置。
第二十九条
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义务消防队应在3分钟内形成应急战斗力量,按照预案分工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一)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火场,与公安消防队保持通讯联络,向单位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指令下达有关人员。
(二)根据火灾情况,使用现场消防设施、器材扑救初起火灾。
(三)向火场有关人员提供防护装备,救护、转移伤员。
(四)警戒火场险情,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护火场秩序,接应公安消防队到达火场。
第三十条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员工应当熟悉疏散逃生路线以及引导人员疏散程序,掌握避难逃生设施使用方法,具备火场自救逃生的基本技能。发生火灾时,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疏散:
(一)施工现场宿舍区发生火灾时应指定一至两名员工作为疏散引导员,负责组织火场人员有序疏散。
(二)火灾发生后,疏散引导员应当立即通过扩音器或喊话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火场人员逃生。
(三)火灾无法控制时,工程施工单位火场指挥员应当命令所有参加火灾处置人员撤离。
第三十一条
工程施工单位应利用工程进场前、节假日等重点环节和重要时段,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一)工程施工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通过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使每名员工了解消防法律、法规;掌握施工现场、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掌握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引导人员疏散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临建设施,是指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并随施工进度建造或拆除的办公、生活、生产用非永久性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二)临时消防设施,是指设置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于扑救施工过程中初起火灾的器材、设备和设施。包括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等。
(三)临时疏散通道,是指由不燃、难燃材料制作,供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或意外事件时安全撤离危险区域,并到达安全地点或安全地带所经路径,如走道、楼梯、斜道、爬梯和道路等。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规定:基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现场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开工前检查,设备安装验收,高压电网作业 |
|---|---|---|---|
| 制定目的 | 怕出事才定的,想让大家干活时少受伤、不出大事,工地别乱糟糟。 | ||
| 适用范围 | 施工队和所有现场干活的人,管设备、材料、用电、消防、道路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带头抓安全,技术负责人管技术安全,班组长天天盯现场,大家互相看着点。 | ||
| 禁止行为 | 不准违章指挥、不准冒险作业、不准高压线下干活、不准无证开特种设备、不准乱堆材料挡路。 | ||
| 检查与监督 | 开工前检查设备和场地,每天有人巡检,问题当天改,改不完就停工;月底查记录,没做到扣当月安全分。 | ||
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施工队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部、省、局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程、制度,抓好措施落实。
2.施工队针对施工实际情况制订出安全生产各项具体措施,在施工设计中要有安全的内容,并要根据施工中发现的问题不断补充完善。
3.施工队进场前必须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包括架空线路和地下管网)进行调查,在确认符合施工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场施工。
4.开工前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安装好的设备、设施、材料堆放等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经检验合格方可开工。严禁违章指挥、违章冒险作业。
5.开工前,现场负责人要向场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6.施工过程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要建立工地领导值班制度,负责现场生产、安全管理,做好工作记录。
7.现场所有机械传动部位装设防护栏(罩)、危险部位、地段应设栏杆,悬挂警告、警示标志。
8.经常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工人进行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特殊工种必须经专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
9.搞好文明生产。各种设备、设施安装牢固平稳,材料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场内废料要及时清理。
10.工地用电严格按照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严禁在高压电网下作业和进行钻塔整体搬迁。
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建立工地消防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严格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的管理制度。
12.遵守当地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制度。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
㈠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程、制度,坚持“五同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书》中的各项责任、制度。
3.组织和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定期向职工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4.严格执行用工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和职工的安全教育。
5.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管理问题和事故隐患,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限期整改。
6.遵守当地施工管理规程、制度,搞好文明生产。
7.发生工伤事故按有关规定要求,做好调查、处理和报告工作,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做到“三不放过”。
㈡ 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1.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协同项目经理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是施工安全技术的直接责任人。
2.根据工程项目规模、特点,组织编制和审查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有关人员落实。
3.在向各部门、人员交底施工技术时,要同时交底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
4.在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时,应制定出安全防范技术措施。
5.参加工地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发现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督促整改。
6.按照上级的布置,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和职工的安全教育。搞好现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7.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规定:施工现场机械安全
| 适配人群 | 机械操作人员,施工技术人员,现场施工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机械作业现场,高空施工环境,夜间施工作业 |
|---|---|---|---|
| 制定目的 | 怕出事故,保大家安全,让机器不带病干活,操作不乱来。 | ||
| 适用范围 | 管开机械的人、配合作业的人,管怎么用机器、怎么保养、怎么交接。 | ||
| 职责分工 | 施工负责人安排场地和交底,操作员自己守规矩,现场领导盯安全,安全部门查落实。 | ||
| 禁止行为 | 不能拆安全装置,不能带病用机器,不能酒后上岗,不能让外人碰机器,不能擅自离岗。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班前交底,班中巡查,班后检查记录;没做到扣绩效,出事追责任;每月安全部门抽查,月底汇总通报。 | ||
1、建筑安装企业的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能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以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4、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并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5、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责任,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6、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7、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8、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规程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9、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0、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
11、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合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2、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规定:装饰施工现场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施工班组长,专职电工 | 使用场景 | 装饰施工,封闭工地,动火作业 |
|---|---|---|---|
| 制定目的 | 让工地干活更规矩,不出安全事故,保证装修质量不翻车,大家干活心里有底。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工地干活的人,管现场怎么施工、材料怎么摆、宿舍厨房怎么收拾。 | ||
| 职责分工 | 工程部牵头盯总,施工方具体干,监理和安全员天天转着看,出了事找项目经理。 | ||
| 禁止行为 | 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工地,易燃物乱堆不行,焊工没证不能碰火,电线拖地绝对不许,宿舍里严禁住人。 | ||
| 检查与监督 | 开工前交底签字,每周安全检查雷打不动,发现不合规当场改,改不完停工,月底抽查,三次不过换人干。 | ||
第一章 总则
1.1 为了使装饰工程现场施工管理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安全生产及工程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是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我公司管理文件编写。在贯彻执行中,所属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
第二章 文明施工管理
文明施工是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重要措施,是体现企业管理水平的标志,是企业形象的窗口。
文明施工要以“安全、规范、健康、环保”为主题。
2.1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作业工人一律佩带安全帽。工地出入口要有公司标牌标志及告示警语,无关人员不许进入施工场地。
2.2 施工单位现场办公室要布局合理,地面水泥砂找平;台、椅、文件柜要摆设整齐、清洁;门口挂项目现场办公室标牌。墙上适当位置应挂设以下标牌:
(1)施工进度网络计划或横度图。
(2)项目部管理架构图。
(3)项目部各级人员管理责任制。
(4)安全生产禁令。
(5)现场防火制度。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火警,盗警、急救电话)
(6)有关管理部门要求挂设的标牌。
2.3 施工现场道路必须畅通,材料堆放要整齐,标识清楚。场容场貌干净美观。
2.4 工地现场宿舍、材料仓库、厨房、厕所等要挂牌标明,保持整齐、清洁卫生。
2.5 现场人员服装整洁,言行文明。
2.6 施工区域内严禁住人。施工单位雇用的外地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向所在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并留存相关证件复印件。
第三章 现场防火管理
3.1 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条例,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健全和落实自防自救各项防范措施。
3.2 要求施工单位现场必须配备工地防火责任人,正常施工期间必须有责任人在现场。防火责任人要熟知消防法规,了解本工地的消防方案。
3.3 施工现场落实义务消防人员及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器材使用培训。做到人人会使用灭火器材。
3.4 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定期、不定期地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当即整改,把火险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
3.5 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分开存放,严格杜绝不按操作规程使用,要设立临时危险物品仓库,标明警示标志,及放置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器。
3.6 现场施工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先领证后动火”规则,绝对不允许“无证作业”。烧焊作业前,必须清除场地内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并有专人携灭火器跟进。作业后应及时清除场地内火种,并确定场地内无火种后方可离开,以确保安全。
3.7 饰面油漆、加工木制品场地遗留的易燃物等必须每天及时清理干净,不留火险隐患。
3.8 施工照明用电严禁使用500瓦以上高热灯具,禁止使用花线剪接电器、电灯线路,不准电线拖地使用。
3.9 施工作业场内严禁吸烟及一切火源火种存在。
3.10 根据施工场地面积大小,装饰装修格局以及周围环境情况,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材,按规范放置,易见易取,并保证消防器材有效使用,同时设置防火警告牌。
第四章 现场质量安全管理
第一节 工程质量管理
4.1.4 以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为手段,认真做好质量检查、质量验收、质量评定等工作。
4.1.2 工程部根据装修项目的特点及工艺划分,有针对性的制定具体质量管理措施。
4.1.3 质量管理坚持过程控制为主,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按合同条款约定质量要求及相关的规范标准等实测检验,及时消除质量隐患。
4.1.4 质量验收
(1) 材料质量验收:根据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及所定材料样板验收;首次进场甲供材由材料部牵头,工程部、监理、施工方到场检查材料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所有材料应按材料试验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确保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
(2) 专业工程项目验收:电气、通讯、空调、消防、给排水和设备工程安装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并办理会签记录和签证,由工程部经理主持,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3) 成品保护:要认真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以免失窃和损坏,影响工程交工验收。
(4) 竣工验收:单位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监理、工程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预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预检合格后,填报竣工报告。会同设计,质监、监理、和施工单位有关部室参加,并办理相关手续,列入工程技术档案。
4.1.5 质量评定:质量评定必须以分项工程质量评定为基础,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由施工方预评,监理、工程部人员确认后按质量验评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质量评定,并填写好质量评定表格,列入工程技术档案。
第二节 安全生产管理
4.2.1 施工现场必须符合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及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要求施工单位贯彻执行“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安全生产落实到人,建立安全管理体制。
4.2.2 要求施工方在开工前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要强,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
4.2.3 施工期间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教育:要求施工单位新工人进场或变换工种时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必须办理签名手续;坚持每周进行安全活动教育的制度。
4.2.4 所有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大型、特殊工程,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并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否则不得开工。
4.2.5 特种作业人员(如焊工、机械、电工、架工等)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未经培训考试合格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并要做到名册齐全。
4.2.6 坚持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所有装饰工程项目必须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检查。
4.2.8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所需用的材料、仪器、设备、机具、器材,其质量要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不得使用不合标准的失效的防护器材、机具、材料、设备。
4.2.9 做好安全标牌及示警工作。单位工程的施工现场必须有安全标语和安全标志牌。施工现场的六口(电梯口、线井口、笼口、通道口、楼梯口、预留洞口)、 五临边(阳台边、周边、通道边、坑道边、斜道边)、易燃易爆场所,要设围栏、盖板和安全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易燃易爆材料、物品要设危险品仓库和设警示牌,并放置足够的灭火器材。
4.2.10施工现场脚手架的搭设要按现行技术规程或设计规定搭设,经验收合格方能使用。
4.2.10高空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体格检查,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佩带安全带,立体交叉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帽。
第五章 现场用电和机械管理
第一节 现场用电管理
5.1.1 现场用电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
(1) 用电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电工证。
(2) 施工现场必须有专职电工在场跟班。
5.1.2 现场用电的有关规定:
(1) 施工现场用电必须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用电安全规范》。
(2) 现场用电线路实施三相五线制,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所有电线电缆不得破损、拖地,所有用电设备的电源线及保险丝应符合设备负荷要求。电源线严禁用花线,层间配电箱必须采用标准铁壳配电箱,箱体必须接地或接保护零线,并应有门有锁,电制箱内禁止放一切物品。
(3) 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电动机具要“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保护零线。
(4)现场照明线路要架空设置,照明灯具应采用(500w以下)灯泡,不得用碘钨灯作为照明灯具,行灯应有保护罩,行灯的手柄应绝缘良好且耐热、防潮。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
第二节 机械管理
5.2.1 施工机具安全必须符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
(1) 手持电动工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要求。电源线必须采用钢芯多股橡套软电缆,电源线不能破损,应避开热源,不得拖拉在地上。应采取防止损坏电缆措施。
(2) 电焊机:电焊机的外壳要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外露接线部分必须有安全防护罩;不得多台串联,电焊机一次侧出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不得随地拖拉,其长度不宜大于5m,电焊把钳绝缘须良好,电焊机二次侧出线采用橡皮绝缘铜芯软电缆,其长度不宜大于30m。
(3) 气焊设备:乙炔瓶距离明火要大于10m,有防回火装置,乙炔瓶不得放在电线的正下方,与氧气瓶距离10m以上,氧气瓶应有防震胶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防止爆晒,氧气瓶和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污,乙炔气管接头不得采用紫铜制作。
(4) 各种电动机具传动部位都必须装设安全防护罩,操作部位有安全防护。用电安全保护零线和漏电保护装置,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定。
(5) 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经常检查机具的安全状况,确保机具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第六章 施工现场技术管理体系
6.1 现场技术管理体系
要求施工单位根据装饰工程规模、特点,确定项目领导机构的人选。建立与该项目管理相应技术管理架构。配备各专业技术人员。
6.2 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
项目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贯彻国家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以及各种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技术标准和相应的检验标准。认真执行公司有关技术管理规定。认真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严禁违规违章。
6.3 施工图纸学习及会审
工程部接到图纸后,应组织各专业人员学习图纸,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各专业之间的相互关系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设计单位的要求。做好会审记录,并按公司会审图纸管理制度办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会审签证手续。
6.4 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项目开工前必须审核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1)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其中必须包括防粉尘措施。
(2)防火、治安管理措施
(3)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4)确保工期技术措施
(5)总进度计划、主要材料用量计划、主要劳动力计划、主要机具计划及施工平面布置图。
6.5 施工图纸技术交底
(1)施工前必须认真做好交底工作,尤其要注意关键部位及关键工艺的操作要求,管理人员必须到位监控。
(2)交底形式书面及口头同时进行;书面交底必须有交底人、接受人的签字。
6.6 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测量
(1)项目部专业工程师要做好复核工作。
(2)测量仪器应专人使用和保管。严禁使用失准仪器、工具进行施工测量工作。测量仪器应定期送有关部门检测和校正。
6.7施工中的技术检验和计量管理
(1)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场要提供出厂合格证及检验合格报告,并由主管技术人员及质安员核实后方能使用。
(2) 严格要求按照现行国家规定和技术规范、设计要求,对应经检验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试件进行认真负责的检验和测试,并如实填报结果。
(3) 应正确执行计量法令、标准和规范,施工组织设计、计划、技术资料、公文、标准及各种施工统计报表、材料称磅等均要严格执行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6.8 设计修改及材料代用
(1)图纸修改、设计变更必须经过我方同意。
6.9 施工日志: 施工现场应指定专人填写当日有关施工活动综合记录。主要内容包括:
(1)当日气候、气温、水电供应。
(2)施工情况、质安情况、材料供应。
(3)施工图纸、技术变更内容。
施工日志应当天由施工现场负责人签认,施工日志必须当天填写,专人保管,备查。
6.10 技术资料档案管理
(1)施工现场应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资料,并要做到与施工进度同步收集整理。
(2)必须根据施工所在地政府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做法进行资料同步收集整理工作,其记载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
(3)有关人员必须在资料指定位置上签名、盖章并注明日期,手续齐全的资料方可作为有效资料收集整理。
(4)工程竣工时要求技术资料汇总准确、齐全、合格率100%。
(5)应严格执行有关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条例和相关保密规定,及时进行工程施工档案收集和管理。
第七章 现场材料管理
第一节 材料管理
7·1.1 现场材料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施工在组织设计中有关技术措施和用料要求,做好开工前料具准备工作。
7.1.2 严格把好材料验收关,凭证收料,按规格、质量、数量验收入库,及时把材料堆放好。并做好标识,便于随时检索。
7.1.3 现场材料要分类整齐堆放,要节约用材,工地要文明整洁,留出必要的防火通道。
7.1.4 做好甲供材料往来业务,实行甲供材料每月盘点,为工程结算积累依据。
第二节 采购管理
7.2.1 所有材料采购必须按公司的有关管理制度和流程执行,由材料部统一执行。
7.2.2 采购的所有材料设备必须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销售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并按合同和有关的规范标准中的质量要求配合试验员抽样检验。
7.2.3 货款结算要及时、准确,确认无误才能付清货款,对不合符规定的货物应拒付、并及时退货,做到付款有据,拒付有理。
第三节 仓库管理
7.3.1 仓库管理由材料负责。仓库管理人员对入库物资必须严格办理验收手续,做到五不收:(1)手续不清不收;(2)数量不够不收;(3)规格不符不收;(4)质量不好不收;(5)证书不齐不收。
7.3.2 严格把好物资验收关。凡进库物资必须凭检验报告单、合格证、及有规定的准用证,按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进行验收。并根据用途分类堆放,妥善保管及做好标识。
7.3.3 严格执行领发签证制度。做到收发手续完备,实行日清,月结,季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帐表相符。
7.3.4 凡借用工具一律办理签名借用手续,坚持执行损坏照价赔偿制度。
7.3.5 熟悉各类物资的性质及用途,尤其是危险品保管领用工作,确保危险品仓库安全。
7.3.6 经常保持仓库内整洁、卫生、道路畅通。做好防火、防潮、防盗的工作;仓管员必须懂得保管及使用灭火器材。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规定: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奖励规定
| 适配人群 | 施工员,技术员,安全总监 | 使用场景 | 隐患排查,高处作业,临时用电 |
|---|---|---|---|
| 制定目的 | 怕出事,想让大家多留心安全问题,早点发现隐患,别让小问题变大事故。 | ||
| 适用范围 | 施工员、技术员、作业队,盯现场用电、高空、机械、交底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副经理和安全总监拍板发奖,安全小组评标兵,质量小组也评标兵,大家轮流查。 | ||
| 禁止行为 | 不能偷工减料、不按交底干、简化标准、野蛮作业,监控不到位也不行。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月考评一次,月底前打分发奖,没做到就扣当月奖励,查出来问题要当场记清楚。 | ||
1、发现一处用电重大隐患防止了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每次奖励2000元。
2、人身安全和行车设备、影响列车运行及时汇报处理,防止事故发生的,每次奖励2000元。
3、杜绝违章指挥、野蛮作业、简化作业标准的奖励100元。
4、高空作业落实“三安”标准,监控到位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2000元。
5、临时用电、机械设备操作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防止了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安全隐患奖励2000元。
6、不按安全技术交底、配合比、偷工减料造成安全质量隐患的发现并及时整改的奖励200元。
7、安全技术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安全质量隐患,杜绝其发生消灭在萌芽状态的奖励200元。
8、提出有针对性,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质量建议,得到有关方面的认可,并取得较好效果的奖励500元。
9、以上条款应由副经理、安全总监落实认可后,进行奖励。
10、项目部对于能有效开展安全、质量监督工作,在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任劳任怨、大胆管理,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施工员和技术员给予奖励;
1.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每月从施工员中评出“安全管理标兵”2名,奖励1000元/人。
2.项目部质量领导小组每月从专职技术员中评出“质量管理标兵”5名,奖励500元/人;
3.处罚:项目部对管理人员违反下述安全质量处罚条款的,在当月月度安全质量考核奖励中不予考虑。
11、各施工作业队根据单元工程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项目部各部门每月末对作业队进行综合考评一次。对于考核评比得分前三名者进行奖励,其中第一名奖励5千元,第二名奖励3千元,第三名奖励2千元。奖励分配由作业队根据本部管理人员平时工作表现及岗位进行全额分配,禁止挪用。
12、对满足下列条件,为企业安全、质量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项目部办公会给予500—3000元特殊奖励:
1.受业主、监理表扬的单位和个人;
2.在抢险救灾及处理突发事件中表现积极、突出,有效减轻灾情、减少经济损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