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管理标准
| 适配人群 | 厂长,部门主任,安监部主任 | 使用场景 | 安委会会议,应急响应,防火检查 |
|---|---|---|---|
| 制定目的 | 厂里安全组织乱糟糟的,机构不全、职责不清、标准不明,怕出事没人管没人干,想让安全工作有人抓有章法。 | ||
| 适用范围 | 管全厂所有安全相关组织,比如安委会、三级监督网、应急小组这些,管它们怎么设、谁在里头、干啥活。 | ||
| 职责分工 | 厂领导批文件、查运转;安监部写文件、管日常、开会议;行政部发文件;各部门按分工干活。 | ||
| 禁止行为 | 不能机构不健全、不能职责糊弄、不能标准空泛、不能变动不发文、不能落实拖拉、不能检查考核走过场。 | ||
| 检查与监督 | 安监部每年3月前发机构文件,开会记录要存三年,安监部每月查执行,没做到按考核标准扣分通报。 | ||
本标准规定了华能莱芜电厂安全生产各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职责。
本标准适用于华能莱芜电厂各级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华能安[____]504号____年08月11日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华能安[____]412号____年07月02日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管理办法》
华能安[____]576号 ____年08月17日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
hsdfdzd-55-sc01____年3月31日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hsdfdzd-56-sc02 ____年3月31日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
hsdfdzd-57-sc03____年3月31日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管理制度》
3.1“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3.2安全第一责任者:厂、部门、班组行政负责人,即厂长、部门主任、班长等。
3.3重大突发事件:本厂的重大突发事件是指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及破坏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群体性事件等。
厂领导
4.1.1负责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置和调整文件的批准。
4.1.2对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运转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考核意见。
4.2安监部
4.2.1安监部是我厂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4.2.2负责起草全厂各类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成立、调整、取消文件。
4.2.3负责各类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
4.3行政部
4.3.1负责发布全厂各类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成立、调整、取消文件。
4.4相关部门
4.4.1按部门分工履行各自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中的相应职责。
5.1组织机构管理流程图:
见附录a
5.2控制点:
健全机构:
职责分工:各级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应具有明确的职责分工。
工作标准:各级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应具备明确、详实的工作标准。
机构管理:机构的建立、变更或取消应有相应的文件或记录。
贯彻落实: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组织机构发生变动时,应及时按照要求补充或修订有关文件。
5.3关键控制点及风险分析:
5.3.1健全机构:由于机构不健全,管理体系没有形成等原因,可能发生组织措施不能得到有效的落实与执行的情况,可能导致生产过程运转管理失控的风险,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结果。
5.3.2职责分工:由于职责不明确等原因,可能发生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下的情况,可能导致具体工作得不到有效的开展的风险,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结果。
5.3.3工作标准:由于工作标准不明确、不具体等原因,可能发生管理粗放的情况,可能导致管理工作缺乏考核依据的风险,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结果。
5.3.4机构管理:由于组织机构发生变动时有关文件未按照要求补充或修订的原因,可能发生检查考核不能按标准执行的情况,可能导致管理工作达不到要求的风险,造成管理不能发挥应有作用的结果。
5.3.5贯彻落实:由于贯彻落实不及时的原因,可能发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滞后的情况,可能导致决议不能及时执行的风险,造成不安全事件发生的结果。
6.1.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全厂设安全生产委员会、三级安全监督网、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防火委员会、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等5个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6.1.1.1安全生产委员会
由主任(厂长)、副主任(党委书记、副厂长),委员(厂长助理、各部门主任)组成。
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监部,安监部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6.1.1.2三级安全监督网
由厂、部门、班组三级安全网成员,即安监部全体成员、部门安全员、班组安全员组成。
6.1.1.3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由组长(厂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副厂长)、成员(厂长助理、副总师、各部门主任)组成。
应急处理办公室设在安监部,安监部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6.1.1.4防火委员会
由主任(厂长),副主任(党委书记、副厂长),委员(厂长助理、副总师、各部门主任)组成。
防火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监部,安监部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6.1.1.5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
由主任(厂长),副主任(党委书记、副厂长),委员(厂长助理、副总师各部门主任)组成。
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监部,安监部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6.1.2临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为保证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类重大政治事件、专题活动、专项检查等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设立临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6.2.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职责
6.2.1.1安全生产委员会
6.2.1.1.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华能集团公司、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规章制度,传达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华能集团公司、华能山东公司等上级机关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统一部署、协调和贯彻、落实各项工作。
6.2.1.1.2检查年度安全工作完成情况,决定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奖励,审批有关事故的调查及责任处理意见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罚,督促、检查“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
6.2.1.1.3定期召开安委会,听取各部门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分析我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对策,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统一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6.2.1.1.4建立、健全厂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检查、督促其落实工作。
6.2.1.1.5审议、确定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工作计划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并组织实施。
6.2.1.1.6检查、督促全厂各部门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门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满足开展安全监督管理的基本条件。
6.2.1.1.7督促、检查全厂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督促反违章工作的开展。
6.2.1.1.8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件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审定、检查督促全厂生产安全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6.2.1.1.9组织审定全厂安全生产必须的投入, 审议并保证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经费的提取,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6.2.1.1.10定期研究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
6.2.1.1.11负责正确处理好眼前与长远利益、主业和多种经营的关系,不出现多种经营影响主业的负效应,保障生产一线职工思想稳定.
6.2.1.1.12积极探索和推广科学、先进的管理方式和安全生产技术,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6.2.1.2三级安全监督网
6.2.1.2.1监督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6.2.1.2.2监督“两票三制”等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技术措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指示和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
6.2.1.2.3进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纠正违规作业行为,掌握安全生产状况;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应要求立即排除或限期整改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6.2.1.2.4监督、部署重点时段、关键节点及其它专项的各类安全大检查。
6.2.1.2.5监督、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监督应急预案要求的应急物质储备工作。
6.2.1.2.6监督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及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6.2.1.2.7监督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的安全技术状况以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监督涉及消防、交通的安全管理状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及时下达安全监督通知书,限期整改。
6.2.1.2.8参加和协助事故救援和调查;对被监督对象发生的事故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
6.2.1.2.9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提出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建议。
6.2.1.2.10负责汇总、统一上报安全生产信息,严格执行安全事故逐级报告制度,归口负责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工作。
6.2.1.2.11参与编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监督劳保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使用和定期检测情况,监督企业职工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情况。
6.2.1.2.12监督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的落实;监督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组织安全考试。
6.2.1.2.13负责对被监督对象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绩效目标的考核和奖惩提出建议或意见;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提出给予表扬和奖励的建议或意见;对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提出批评和处罚的建议或意见。
6.2.1.2.14参与工程和技改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竣工验收等工作,监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落实情况。
6.2.1.3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6.2.1.3.1负责制订、修订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监督检查各单位在应急预案中履行职责情况。
6.2.1.3.2组织落实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前所需的物质准备与期间的供给工作。
6.2.1.3.3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指挥领导小组立即到位,进行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指挥部设在生产调度室或事故现场,并成立相应的事故应急工作小组,负责事故应急工作,同时,按“三个渠道”上报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
6.2.1.4防火委员会
6.2.1.4.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6.2.1.4.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6.2.1.4.3针对本企业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6.2.1.4.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6.2.1.4.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
6.2.1.4.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6.2.1.4.7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6.2.1.4.8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6.2.1.4.9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6.2.1.4.10制定灭火和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6.2.1.4.11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加强教育、管理、培训,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6.2.1.5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
6.2.1.5.1贯彻执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6.2.1.5.2监督、协调、指导本企业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6.2.1.5.3制定交通安全责任目标及考核、奖惩办法。
6.2.1.5.4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6.2.1.5.5追究交通事故行政责任。
6.2.1.5.6组织本企业的职工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6.2.1.5.7制定本企业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6.2.1.5.8协助公安机关对本单位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机动车驾驶员进行管理。
6.2.1.5.9协助公安机关查处交通违章和肇事案件。
6.2.1.5.10完成本企业和上级交通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6.2.1.5.11负责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驾驶员安全活动制度、车辆定期检查制度、事故分析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6.2.2临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职责
6.2.2.1各级政府、上级公司赋予临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职责。
6.2.2.2厂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由临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承担的职责。
6.3工作标准
6.3.1通则
6.3.1.1各项工作不能与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相抵触。
6.3.1.2各项工作需达到上级通知及其他文件所作的专项或特别要求。
6.3.1.3各项工作需符合厂相关制度规定。
6.3.1.4各机构内部各层次及各成员工作标准明确、详尽。
6.3.1.5机构运转高效、各成员能够各司其责,各项工作内容和要求传达迅速、执行严格。
6.3.1.6通过机构开展工作,能最大限度满足和保持厂正常安全生产秩序。
6.3.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工作标准
6.3.2.1安全生产委员会
6.3.2.1.1安委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每年不得少于两次。会议由安委会主任或委托的副主任主持,会议议题由主持人确定。
6.3.2.1.2年度(扩大)会议:1月上旬,在集团公司、山东公司第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后召开,委员会全体成员、各部门书记、副主任、安全专工参加会议,会议内容为总结上一年度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教训、提出下一年的安全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要求、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6.3.2.1.3季度会议:每季度初与月度分析例会合并召开,由安委会主任或分管生产安全的副主任主持,会议主要听取各部门前一季度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布置下一季度安全工作。
6.3.2.1.4临时会议:根据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和任务,安委会主任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由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
6.3.2.2三级安全监督网
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监督网会议,由安监部主任主持,会议主要听取各级安全监督网上月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布置本月安全监督工作。
6.3.2.3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按照厂《应急管理标准》及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汇编》规定开展工作。
6.3.2.4防火委员会
原则上每季度与安委会合并召开,防火委员会主任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由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
6.3.2.5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
原则上每季度与安委会合并召开,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主任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由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
6.3.3临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在临时机构成立文件中明确相应的工作标准。
6.4机构管理
6.4.1每年3月份前,安监部对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起草文件,通过公文系统发布。
6.4.2当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相关的部门设置或人员变动等情况时,安监起草调整文件,通过公文系统发布。
6.4.3临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成立、调整、取消文件统一由安监部起草,通过公文系统发布。
6.5贯彻落实
6.5.1各机构成员按照机构成立或调整文件所明确的职责开展工作。
6.5.2机构成立、调整、取消文件按照《文件控制管理标准》统一由行政部整理、保管、归档。
6.5.3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日常事务由安监部牵头,各成员部门配合。
6.5.4各机构开展工作形成的会议纪要、记录等资料由安监部整理、下发。
7检查与考核
7.1本标准执行情况由安监部进行检查和考核。
7.2考核标准执行华能莱芜电厂《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标准》中的有关部分。
8相关/支持性文件
q/hnlw-2-01.003-____华能莱芜电厂 《记录控制管理标准》
q/hnlw-2-04.016-____华能莱芜电厂 《交通安全管理标准》
q/hnlw-2-04.015-____华能莱芜电厂 《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q/hnlw-2-04.012-____华能莱芜电厂 《应急管理标准》
q/hnlw-2-04.018-____华能莱芜电厂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标准》
9报告和记录
序号
编号
名称
保存地点
保存期
1
q/hnlw-2-04.003-jl-001
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纪要
安监部
三年
2
q/hnlw-2-04.003-jl-002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纪要
安监部
三年
3
q/hnlw-2-04.003-jl-003
三级安全网会议纪要
安监部
三年
4
q/hnlw-2-04.003-jl-004
防火委员会会议纪要
安监部
三年
5
q/hnlw-2-04.003-jl-005
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
安监部
三年
6
q/hnlw-2-04.003-jl-006
临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会议纪要
安监部
三年
10附录
附录a(规范性附录)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管理流程图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管理标准:班组安全生产
| 适配人群 | 班组长,兼职安全员,新上岗员工 | 使用场景 | 班组作业,分散作业,交接班 |
|---|---|---|---|
| 制定目的 | 班组事故老出,基础不牢,想让每个班都安安全全,零事故。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班组成员,管每天干活时的安全事儿,从上班到下班全过程。 | ||
| 职责分工 | 班组长带头抓,安全员帮着干,分散作业时每块活都有人盯。每月考一次,奖罚当场兑现。 | ||
| 禁止行为 | 不准班前班中喝酒,不准不戴劳保用品上岗,不准让没证的人干特种活,不准带隐患干活。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三查(班前班中班后),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新员工必须学满40小时再考试,记录本要天天填、周周查、月月审,没做到就扣分通报。 | ||
第一条 为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推进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实现班组各类事故为零的目标,结合作业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班组安全组织标准
1、班组长是班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2、班组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落实班组各项安全工作,安全员不在时,明确他人代管安全工作。班组长不在时,安全员负责班组安全工作。
3、班组分散作业时,明确每项工作的安全负责人。
4、实行班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订量化、细化的安全目标,安全责任书签订到个人,每月考核一次,奖惩兑现。
第三条 班组安全规程与制度管理标准
1、建立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班组长、安全员及每个员工的安全职责及安全管理工作分工。班组各岗位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遵守。
2、健全班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如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艺规程、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等。
3、建立安全工艺技术交底制度。
4、建立安全确认为内容的交接班安全管理制度。
5、建立健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建立班组安全原始记录和台帐制度。认真、及时、准确地记录各类事故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及报告情况;职工违章、安全日活动、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并将原始记录统计汇总、建立台帐。
第四条 新工人入厂和复工安全教育培训标准
1、新进、转岗、复岗员工培训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新职工或转岗职工上岗前须经班组进行不小于40小时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主要是《本岗位生产过程中各种不安全因素和安全注意事项,设备、工艺安全技术操作要求,与本岗位有关的事故案例教训,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及本岗位三规一制》等,考试合格后上岗(考试卷作业区保存)。
3、休假一个月以上复工人员,上岗前需经班组进行不小于8小时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主要是《近期安全动态或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本岗位生产环境变化和不安全因素和安全注意事项,岗位相关规章制度和规程》等,考试合格后上岗(考试卷作业区保存)。
4、新生产工艺、技术或设备更新改造投产使用前,必须对岗位进行专题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主要是《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范和安全注意事项》,考试合格后上岗(考试卷作业区保存)。定期组织员工学习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相关物品危险危害特性。
5、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再培训和教育,使班组的每一个成员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时间间隔不超过3个月。
6、定期组织岗位安全操作的技能训练,举行岗位应急演习,掌握处理各种故障的能力,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7、建立安全培训教育学习档案。
第五条 班前会安全教育标准
1、结合作业区要求开展三规一制每日一学,每天班前会都要组织学习抽考与当天工作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和交接班制度”条款,并记录在《班前会记录本》相应栏目内。
2、对昨天安全方面的工作进行简要总结,并将总结内容记录在《班前会记录本》相应栏目内。
3、班前安全讲话,重点围绕三个方面进行教育:
一是根据当班安排各岗位工作任务,把所有岗位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都考虑周全,然后有针对性的对每个岗位提出安全事项要求;
二是结合工作环境和当天天气情况进行安全教育;
三是结合部门有关安全方面的要求和近期事故案例对职工进行教育。
第六条 班组安全活动标准
1、班组每周必须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时间不小于1小时。活动时间应安排在周一,如遇特殊情况,经作业区作业长(或承包商现场负责人)批准后,可在本周其他时间补上。
2、安全活动内容
有各作业区(或承包商单位)拟定安全活动主题,下发至各班组。
(1)总结上周安全工作、并对班组各岗位进行安全讲评,研究布置下周安全工作。
(2)结合实际问题学习讨论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有关精神;研究解决班组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找辨析不安全隐患,提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管理经验以及分析事故教训等。
3、每次活动必须全员参与,并有发言记录,签到记录、严禁弄虚作假。
4、对因故没有参加的人员,班组要将主要精神及时传达,并在活动记录结束处加以注明。
第七条 班组互保、联保标准
1、工作前,班组长应根据出勤或工作任务情况明确当天互保或联保对象,多人以上作业实行互保同时还要明确联保作业,履行互保、联保职责;
2、互保、联保双方都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要做到四个互相,即:
1)互相提醒:工作中发现对方又不安全行为或存在不安全因素,及时提醒,呼唤应答;
2)互相照顾:工作中互相关心、互创安全作业条件;
3)互相监督:工作中弧线监督,督促对方严格执行制度,自觉遵守规程;
4)互相保证:工作中互创条件,保证对方安全作业不发生事故。
第八条 班组安全检查标准
1、班组长要按照“一班三检”(班前、班中、班后)制度组织安全检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每天开好班前会。班前会结合当天工作任务,做好危险点分析,布置安全措施,交待注意事项。
2、岗位在班前要对工作区域、所用设备工具等进行检查。班中要对设备运行动态情况进行巡检,重点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完好,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工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条件,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报告。
3、班组长要检查督促班组成员班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随身携带安全用品、用具。
4、严肃查处“三违”行为。班组长要对岗位检查上报的隐患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5、长期闲置不用的设备,使用前应全面检查,经检查合格确认后方可使用。
6、建立安全隐患整改档案。岗位和班组长所查的所有隐患和问题无论是否整改都要记入【班组工作日志】,未整改的要立即上报,同时注明接受人姓名和职务。
第九条 班组安全生产标准
1、上岗前必须精力充沛,不准疲劳作业;
2、严禁班前班中饮酒和连班作业;
3、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随身携带安全用品、用具,员工必须熟知劳动防护用品及应急救援器材的使用方法;
4、按规定认真落实岗位面对面交接班;
5、岗前或工作中认真巡检,班组内各种设备、工具、车辆安全防护装置以及设施齐全可靠,严禁带隐患作业。
6、生产作业环境文明整洁,无垃圾、无油渣、无杂物、物料工具堆放整齐,安全通道畅通,安全标志明显,符合“6s”标准要求。
7、每个职工都能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无冒险蛮干,无违规操作现象。
8、班组人员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9、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相关操作,必须持证上岗,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10、新上岗职工(含转岗人员)必须明确专人监护,负责其安全工作,在监护期间不得独立操作。安全监护期不少于1个月。
11、凡有危险源的班组必须有完整的“危险源”控制图表以及应急提示卡。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达到熟知。
第十条 班组记录标准
1、每个班组必须建立“班组工作日志”、“班组安全教育记录”、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岗位交接班记录”,记录填写要真实,字迹工整、内容充实、保存完好,不得伪造、乱涂乱画。
2、作业区每周对“班组工作日志”、“班组安全教育记录”、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检查签认一次,部门每月检查签认一次。无论哪一级检查,必须签署检查意见、检查单位、职务、姓名及检查时间。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管理标准: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标准——其他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 适配人群 | 专业部门负责人,安全技术主管,生产施工经理 | 使用场景 | 生产现场管理,施工安全管控,技术培训指导 |
|---|---|---|---|
| 制定目的 | 怕出事,想让干活有规矩,大家心里有底,不出乱子,少犯错,安全点。 | ||
| 适用范围 | 管本专业的人,管安全、技术、经营这些活儿,还有现场施工的事。 | ||
| 职责分工 | 部门负责人牵头,专业人员执行,安全部门盯着看,出了问题找具体干活的人。 | ||
| 禁止行为 | 不准不按规程干,不准瞎编制度,不准躲着不去现场,不准糊弄培训和整改。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月查一次现场和记录,部门领导月底签字确认,没做到就补学补改,两次不过要谈话。 | ||
1、按本部门安全职责的规定,切实搞好本专业的安全、技术或经营的组织与治理,并负有直接责任。
2、根据本专业生产、施工的需要。及时编制或修订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程、制度和措施,保证各项生产、施工有章可循,建立良好的生产、施工秩序。
3、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把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技术业务培训,指导安全技术治理,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难题。
4、参与本专业的事故或经济损失的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管理标准:安全生产教育
| 适配人群 | 新进厂人员,特殊作业人员,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新员工入职,岗位变更,复工返岗 |
|---|---|---|---|
| 制定目的 | 新员工不懂安全容易出事,老员工时间长了也容易松懈,想让大家多学点安全知识,干活时更小心点,少出事故。 | ||
| 适用范围 | 所有进厂的人,包括正式工、临时工、实习生、外包队,还有调岗复工的、特殊工种的,都得学安全内容。 | ||
| 职责分工 | 劳资部安排人,安监部组织培训考试,车间班组落实教育,安监部检查监督,谁没做到就找谁。 | ||
| 禁止行为 | 没完成三级教育不能上岗,特殊工种没证不能干,复工调岗不培训不能开工,班组长不组织学习不行。 | ||
| 检查与监督 | 安监部每月开例会、每周查班组活动,考试不合格重考,没培训就安排上岗的追责,年底要交培训总结报告。 | ||
本标准规定了入厂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复工调岗教育、班组长安全教育、全厂安全学习、安全例会、安全宣传内容。
安全教育的目的:进一步提高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规程,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
一、入厂三级安全教育
1、凡新进厂人员(包括外包队伍、临时工、培训实习人员)都必须经过厂级、部门车间、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生产工作岗位。
2、未经教育擅自安排工作岗位的,各车间、班组应拒绝接收,安监部门有权停止其工作,并追究安排生产者的责任。
3、劳资部门应根据职工来源及身体状况分配工种,并通知安监部门对新进厂职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才能进行车间、班组的安全教育,新进厂职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并经安监部门认可,方能进人生产工作岗位。
二、特殊工种教育
1、凡从事工业电气、焊接、起重、车辆驾驶、厂内机动车驾驶、锅炉、压力容器、化学危害品管理等工种的职工,都必须经过安全技术的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专业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能从事在本工种作业,并定期参加复审。
2、特殊工种职工违章操作或到期不参加年检、培训,经教育不改者,安监部门有权吊消其操作证。
3、各部门应经常组织特殊作业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学习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三、复工、调岗教育
1、职工由于各种原因脱离生产岗位或发生工伤事故,长病假,以及等工期满3个月以上者,复工上岗前,须进行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安排上岗工作。
2、因生产需要而改变工种,须经车间专(兼)职安全员进行调岗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四、班组安全教育
班组安全管理是厂安全管理的基础,车间专(兼)职安全员、班组长分期分批组织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知识,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培训学习。
五、厂安全宣传教育
1、全厂各生产班组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日活动,学习内容为上级、厂部或部门制定的安全活动材料。
2、厂部、安监部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把上级和厂内安全信息及时上通下达,吸取经验教训,布置下一步工作。
3、厂安监部门必须制定全年安全培训计划并落实。
六、年度安全教育
1、各生产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规程制度、消防规程制度及安、反措等知识的教育培训和考试工作。
2、厂安监部门应组织好每年一度的工作票三种人的考试工作,并公布名单。
3、厂安监部门应组织好每年一度的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考试。
七、外委施工队安全宣传教育
1、严格执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的有关规定,必须达到合格方可为上岗工作条件之一。
2、外委施工队及其工作人员必须知道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电力等从事行业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规定、标准。
3、外委施工队安全教育工作甲方(安监科)多数利用业余时间备课、教育、考试等工作,将科教具、材料等均由甲方提供,所以,甲方可适当收取乙方安全教育费,每人10元。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管理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员
| 适配人群 | 基建工程师,工程监理员,机电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井下施工,工程周报,设备巡检 |
|---|---|---|---|
| 制定目的 | 怕工程乱套,质量出问题,进度没人盯,领导不知道现场啥样。 | ||
| 适用范围 | 管基建工程,管施工方,管井下设备和台账报表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工程部负责人牵头,基建管理员天天跑现场,总经理最后把关。 | ||
| 禁止行为 | 不能用淘汰设备,保护装置必须全,没证不能操作,台账不能填错。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下井看,每天报进度,台账每周查一次,填错马上重填,漏报扣绩效。 | ||
一、在基建总经理和工程部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确保乙方工程周密组织,精心安排,严把工程质量关。
三、负责基建工程的各类台账,报表的填写,做到准确无误。
四、每天向部门领导汇报工程进度,质量问题以及需要协商解决的问题。
五、严禁井下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机电设备各种保护装置应齐全,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六、每天深入井下,掌握工程进度进展情况。
七、负责监督检查施工方的台账,记录,运行日志等各类报表的填写执行情况。
八、负责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应对措施。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管理标准:国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诊断咨询
| 适配人群 | 安标项目组,企业安管员,考评机构人员 | 使用场景 | 达标评审,标准化建设,回头看检查 |
|---|---|---|---|
| 制定目的 | 以前达标像走过场,检查就来两天,问题没真改。现在想让安全条件变好,管理水平真正提上去。 | ||
| 适用范围 | 管项目组和所有参与标准化建设的人,管现场整改、资料整理、日常运行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组牵头干活,各部门负责人执行,安全部门盯着进度,我司最后评审提建议。 | ||
| 禁止行为 | 不准应付检查,不准只改表面不碰难题,不准签完合同就消失,不准评审时间少于半天。 | ||
| 检查与监督 | 先调研摸底,再列问题清单,定整改时间表,每月查一次,超期没改的要重做,三次不过就换人干。 | ||
日前,受某国有企业委托,拟结合公司实际,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开展诊断咨询。该公司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于____年开始创建,当时邀请省内某考评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开展咨询服务,可该机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到该企业只去了两次,第一次签订咨询服务合同,并对现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第二次去是对该企业的标准化工作开展评审。虽然给予企业一次性通过省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但对企业而言,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水平没有得到任何提高与改善。鉴于这种情况,企业领导本着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公司安全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着想,于今年三月起在全公司范围内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并成立专门项目组负责。为了检验项目组的工作开展情况,拟邀请我司对其给予评审,并就安全生产标准化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自____年7月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____〕23号)提出“7.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以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得到空前的重视。国务院安委会、安委办、国家安监总局及各省市安监局接连下发多个文件,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提出进一步的要求和政策措施。
在学习与宣传相关法规文件的同时,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越来越得到政府、企业和社会的重视,对那种把关不严,片面强调达标率而放松考评标准,考评时间短促,往往一家企业的达标考评时间只有多则一天,少则半天,有些问题没有认真核实和发现,存在达标考评低标准、宽要求的现象基本看透。在与部分企业老板交流时深知,企业也非常想把安全工作搞好!但作为咨询与考评机构切不可草草了事,不但让企业浪费了人力、物力、财力,而且安全工作还是原地踏步,没有任何转好的迹象。
此前的____年,省安监局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回头看”,可以说从根本上认清了安全标准化发展的现状,但就目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发展态势和国家、社会、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需求情况来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将成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必然趋势。因为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一项任务、是一种方法、更是一种活动。
针对企业迫切需求搞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司初步拟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诊断咨询工作目的、方法和流程。
一、咨询工作目的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诊断咨询是以企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为主线、改善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为目的,由安全咨询人员深入到企业现场,和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密切配合,运用各种科学方法,找出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进行定量或确有论据的定性分析,查明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方案,进而指导实施改善方案。
二、咨询工作方法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采用文件查阅、问卷调查、个别访谈、数理统计等方法,对贵公司“安全标准化推进项目”展开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诊断咨询,评价与检验项目进展、实施效果。
三、咨询工作流程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管理标准: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 适配人群 | 总包安全负责人,分包专职安全员,监理安全工程师 | 使用场景 | 基坑作业,外脚手架搭设,施工电梯安装 |
|---|---|---|---|
| 制定目的 | 工地太乱太危险,怕出事伤人,想让每个工地都安安全全、干干净净地干活。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施工队,包括总包、分包、监理,管现场安全、文明、用电、脚手架、基坑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总包带头管全场,分包管自己人,监理盯着查,建设单位最后拍板打分和罚钱。 | ||
| 禁止行为 | 不准酒后上岗、不准高空抛物、不准无证操作、不准私拉电线、不准防护不全就开工。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周监理带队查,每月甲方组织大检查,问题当天改不完就罚款,80分以下罚2000,95分以上奖2000,整改超时再加罚。 | ||
1总则
1.1 为加强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障公司各项目施工安全文明的开展,特制定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标准。
1.2本管理标准适用公司所有开发项目的施工现场。
1.3本管理标准作为总分包施工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4本管理标准的执行情况将作为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
1.5 本管理标准实施期间为施工单位进场至施工单位将合同工程内容全部移交给建设单位的全过程。
2工程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要求
2.1 总包单位应有2人以上(含2人)专职安全员,至少一人具有安全员上岗证书,并且项目经理部必须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总包单位负责本标段的安全管理、监督、协调工作,同时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监管、协调、领导责任。
2.2 分包单位(含甲方直接分包单位),施工人数多于20人应设置1名有安全员岗位证书的专职安全员,少于20人(含20人)应设置1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与各配合单位的安全事宜。
2.3 监理单位应至少有1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整个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协调各施工方的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规模、施工难易程度,不同的施工阶段要求监理单位增加相应的专职安全员数量。
2.4 总包单位应将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总包单位安全管理体系。
3与工程安全相关的标准、规程和规范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96
《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gb13329-9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____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____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88-92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 jg5027-92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____
《建筑施工门钢管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其它相关的规范、规程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规定
4.1合同中约定的由建设单位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必须在合同中单列,并做到专款专用,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将严格监督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
4.2项目部根据施工过程中的过程抽查、半月检查及月度质量大检查情况对施工单位奖罚进行月度统计,台帐管理,每月的奖罚与月度工程进度挂钩。
5安全检查规定
5.1检查时间
1)每周由监理单位专职安全员组织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大检查。
2)由业主项目部组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在每月的10日—15日、25日—30日对施工现场进行两次安全大检查。
3)公司质量安全监督中心每月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安全检查考核评估。
5.2 检查内容
半月安全检查主要针对“三宝、四口、五临边”、脚手架、井架、施工用电、机械设备、防火安全、场容场貌、生活卫生、安全管理资料和要害部位以及施工集中或交叉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措施进行重点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5.3 参加人员
监理单位安全员、各施工方安全员、各施工方项目安全负责人、各栋号监理、建设单位人员。
5.4 检查评价及考核
1)每次检查按照《项目部安全检查考核专用表》对各总包单位进行汇总评分,评分由项目监理部整理,经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签字认可。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危险源、不安全作业环境、不安全作业行为”按照本办法第7条对应处罚条款进行处罚。
对汇总评分总分低于80分的判定为不合格,对责任总包单位处罚2000元/次,汇总评分总分高于95分(含95分)的判定为优良,对责任总包单位奖励2000元/次,汇总评分总分在80分—95分之间的判定为合格,无奖罚。同时每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对问题进行全面的整改,(整改期限为一日)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按照罚款标准执行处罚。
2)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监督中心每月综合检查安全文明单项得分倒数第一名且分数低于80分的施工现场,对施工责任方罚款1000.00—2000.00元,非总包单位直接责任,根据总包合同,可同时处以总包单位和责任单位同额罚款。
6事故调查和处理规定
6.1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遵照国务院关于安全事故报告规程的规定办理。事故报告要及时,不准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否则,处罚10000.00-100000.00元。
6.2要根据“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6.3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调查,认真从技术、设备和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要查清原因,查明责任,提出防范措施,严肃处理事故责任。
6.4发生一起重伤事故,建设单位对责任施工单位罚款5000.00—20000.00元;发生一起死亡事故,建设单位对责任施工单位罚款10000.00元-100000.00元;发生一起火灾或爆炸事故(不管有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设单位对责任施工单位罚款5000.00—20000.00元,若责任施工单位为分包单位,总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对总包单位并行罚款2000.00—10000.00元。
7奖励
7.1 建设单位鼓励总包单位施工项目部加强项目管理,做到精细化管理。因此建设单位主张“奖优罚劣”,所有奖励均以现金形式直接奖到项目部,所有罚款均从工程款中扣除。
7.2由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组织的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罚款少于1000.00元)且排名第一的施工单位(现场有2个以上施工单位)奖励当次本项目罚款总额的50%;排名第二(现场有3个以上施工单位)奖励当次本项目罚款总额的30%;施工现场单一施工单位每次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罚款少于1000.00元)的奖励当次或前次本项目罚款总额的50%。
7.3 连续2次项目半月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2次累计罚款少于3000.00元)且排名第一(现场有2个以上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奖励两次本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50%;排名第二(现场有3个以上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奖励两次本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30%;施工现场单一施工单位连续2次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罚款少于3000.00元)的奖励两次本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50%。
7.4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监督中心每月安全检查考核无重大安全隐患,安全文明单项得分达到90分的,对全项目各总包单位进行奖励,项目半月检查连续2次第一名的总包单位奖励2000.00元;排名第二的总包单位奖励1000.00元;排名第三以后的总包单位各奖励500.00元,此奖金来源为总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建设单位留存部分。
7.5若同时获得多项奖励,按最高奖励标准执行。
7.6对总包单位负责实施的合同工程内容整个过程中没有发生一起死亡或火灾、中毒致死事故,在工程全部移交建设单位后,根据工程规模和难易程度,建设单位一次性奖励总包单位20000.00—100000.00元。
8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8.1施工单位进场后必须按附录“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布置施工场地。
8.2 总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体系,加强对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包括对分包单位(含甲方分包单位)的管理。
8.3每次安全检查的同时一并检查文明施工,检查的评判标准为“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内的相关要求。
8.4 检查中查出文明施工未达到要求的,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序号
事项
需达到的要求
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
施工现场
道路畅通,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泥浆、污废水不直接排放,设置吸烟处、无随意吸烟,场地清爽、洁净
100元/处
2
材料堆放
按平面布局堆放,堆放整齐,挂牌,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建筑垃圾堆放整齐并挂牌,工完场地清
3
现场住宿
办公、生活、作业区明显划分,在建工程内无住宿,周围环境安全、卫生,防煤气中毒、蚊虫叮咬措施有效
200元/次
4
现场防火
灭火器材配置合理,消防措施建立,高层消防水源满足要求,动火经监理审批并设人监护
5
标识标牌
按规范设置,安全标语有警示作用,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有效利用
50元/处
6
生活设施
厕所卫生,无随地便溺,食堂卫生,生活垃圾及时清理,
9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9.1 总包单位应严格控制重大危险点(源)出现安全隐患。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出现以下重大危险点(源)未达到安全要求,将进行单项处罚,处罚金额为100.00元——1000.00元
9.1.1施工机械、工具
机械安拆方案报审
施工机械在安拆前必须上报安拆方案
100.00元
按照报审方案施工
大中型施工机械必须按报审的方案施工
1000.00元
机械经验收
所有大中型机械必须按规定通过主管部门验收方可使用。
机械限位齐全
机械必须按照要求设置齐全的限位装置、限位装置动作必须灵敏有效。
机械有保护装置
机械机具按规定配备必要的保护装置。
6
施工电梯、塔吊、门架、物料提升机
垂直度偏差小于3‰。塔吊作业面有指挥信号员。
1000.00元
9.1.2 施工临时用电
序号
事项
需达到的要求
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
临电方案
总包进场15日内应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交临时用电方案。
100.00元
2
临电方案实施
临电搭设必须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批准的临电方案实施。
500.00元
3
电源线路按方案施工
所有电源配线应为3相5线制(tn-s系统)。
100.00元/处
4
电箱符合规范
所有配电箱应绘制箱体系统图,并依照系统图配置回路。配电箱完整,并在箱门标示所属单位名称、责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100.00元/箱
5
熔丝符合规范
依照设计要求配置符合安全熔断要求的保险丝,严禁使用铜丝、钢丝等替代。
500.00元/处
6
电气设备接地接零
带电机的设备如卷扬机、升降机或用电瞬间负荷大的设备都必须重复接地。
100.00元/处
7
动力照明分开
施工现场配电必须将动力电与照明用电分开设置。
100.00元/处
8
手持电动工具配移动电箱
操作人员手持电动工具必须配置专用移动配电箱。
100.00元/处
9
施工用电两级保护
施工用电体系必须严格依照用电的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实施,分级管理。
200.00元/处
10
施工机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
所有施工机械如:塔吊、人货电梯、对焊机、电焊机等都必须设置专用配电箱,并配置隔离开关、漏电开关,漏电开关完好。
200.00元/处
11
安全电源系统
在地下室等潮湿危险环境必须使用安全供电系统。
500.00元
12
焊机
焊机应使用专用漏电保护器。
100.00元/处
13
橡皮护导电缆
临时用电必须使用橡皮护导电缆。
300.00元/处
14
临电规范搭设
项目现场(含生活区)临时用电应规范搭设,严禁私拉乱接。
100.00元/处
9.1.3基坑、挖孔桩
9.1.3.1挖孔桩
序号
事项
需达到的要求
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
护壁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施工(设计)要求作护壁,一护到底。第一节护壁必须高出自然地坪30cm,壁厚不小于20cm,桩小于1.2 米的,平均壁厚不应小10cm;桩径大于1.2 米的,壁厚要适当增加。
500元/处
2
桩周边防护
为防止孔口地面作业人员掉入桩孔内,在无人施工时必须将孔口予以封闭。必须在孔口设1 米左右高的护栏。
100元/处
3
桩周边堆土
挖孔运到地面的土石应暂堆在距孔口边缘1 米以外,堆放高度不应超过1 米,并应及时运走。
100元/处
4
毒气检测
作业前应用毒害气体检测仪对孔内气体进行检测
100元/处
5
通风要求
孔径小于1000mm、孔深超过5 米以后,应先通风,风量要足,不应小于25l/s。
300元/处
9.1.3.2基坑
序号
事项
需达到的要求
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基坑施工必须按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
200元/处
2
基坑周边排水
基坑周边必须设置排水设施,并排水顺畅。
200元/处
3
基坑周边防护
基坑开挖时,必须在边沿处设立1.2米高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封闭。
100元/米
4
基坑周边堆土
槽、坑、沟边l 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设备。
500元/处
9.1.4外脚手架
序号
事项
需达到的要求
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
脚手架方案的提交
总包单位必须在外脚手架搭设前一月内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交脚手架搭设方案。
500.00元/栋
2
脚手架的搭设
脚手架必须按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查通过的方案实施。
1000.00元/栋
3
脚手架实施过程的监控
脚手架实施过程中的所有组件必须符合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查通过的方案。
200.00元/处
4
外挑工字钢规格符合要求
必须严格依照审批通过的外架方案实施。
1000.00元/处
5
外架卸料平台搭建
必须严格依照外架体系和卸料平台方案进行实施。
500.00元/处
6
模板支撑体系及外架卸料平台的验收
模板支撑体系必须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砼浇筑。外架卸料平台必须经监理单位验收才能投入使用。
500.00元/次
7
外架堆放材料
必须及时运转外架堆放的材料,严禁长时间堆放材料(1个工作日内),严禁超载,未固定材料必须当日从外架运走。
500.00元/处
8
防护棚
高层建筑每十五层必须增设挑出外架4米的双层硬防护架,8-14层的建筑必须设置一道。
1000.00元/栋
9.2 总包单位应为施工人员提供安全作业环境 ,由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以下不安全作业环境,将进行单项处罚,处罚金额(100.00——1000.00元)
序号
事项
需达到的要求
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
脚手架使用前需经验收
脚手架有验收合格记录和标示,验收合格标示必须挂在搭设区间上,标明荷载数据、验收责任人、联系方式。
500.00元/栋
2
脚手架安全网不低于施工面
外架脚手架必须高于施工作业面1.2米。
200.00元/栋/次
3
脚手架铺脚手板
外墙作业区域必须满铺脚手扳。
200.00元/栋/次
4
密目网张挂严密
外架密目网必须张挂严密牢靠。
100.00元/处
5
满堂架与外架相连
内架体系与外架体系严禁相连。
100.00元/处
6
外架定期巡检记录
必须建立外架的定期巡检记录和维护记录,
100.00元/次
7
混凝土泵管支架与外架相连
严禁混凝土泵管支架与外架相连。
1000.00元/处
9
施工安全通道
施工安全通道要求标示醒目、双层硬防护,高层外挑从外墙处至少6米。
200.00元/处
10
临边、洞口
临边、洞口防护必须按要求防护。
100.00元/处
11
各类加工区
施工现场的各类加工区必须配置灭火器、操作规程、加工区标示等,位于总平上的加工区必须设置双层硬防护。
200.00元/处
12
气瓶
氧气、乙炔存放、运输、使用时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规范。
100.00元/次
9.3总包单位应进行教育并严控施工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由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以下不安全行为,将进行单项处罚,处罚金额(50.00——500.00元)
序号
事项
需达到的要求
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
三宝使用
总包进场一月内必须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报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品牌及质量安全检测报告。
500.00元
现场人员必须佩带、使用经审查合格的品牌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50.00元/个(处)
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并正确使用,按照规定正确设置安全网。
50.00元/人
2
酒后上班作业
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作业。
100.00元/人次
3
打架斗殴
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
100.00元/人次
4
无证上岗
施工现场特殊工种要求持证上岗。
500.00元/人
5
在高空抛物
施工现场严禁在高空抛、扔材料和物件。
200.00元/次
6
焊工作业时配戴绝缘手套、绝缘鞋
焊工作业时必须佩戴绝缘手套、绝缘鞋。
100.00元/人次
7
穿戴不规范服装进入施工现场
穿高跟鞋、拖鞋等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50.00元/次
10罚款和教育规定
10.1罚款责任相联性规定
处罚金额责任主体单一的由责任主体自行承担;当责任主体不单一时,主要责任主体单位承担对应处罚金额;连带责任主体单位承担主要责任主体单位处罚金额的30%。如:分包单位为了便于施工拆除了总包单位做好的防护、或擅自接电等,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总包单位承担管理、监督不当的连带责任,处罚金额为分包单位处罚金额的30%。
10.2安全教育规定
1)各工种施工人员进场时,必须举行有监理参加的安全教育会议,每半月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强化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代人对安全教育记录签字。违反要求处罚200元/次。
2)每次处罚2000元以下的被罚款单位或个人,总包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张贴通告,责任单位必须书面汇报教育心得。
3)每次处罚2000——5000元的罚款,该责任单位必须停工半天,内部学习整顿,向监理单位提交报告后,方可复工。
4)每次处罚5000元一10000元的罚款,该责任单位所在的标段必须停工1天,由标段所在的总包单位组织内部学习、整改,并向监理、甲方提交报告后,方可复工。
5)每次处罚10000元——100000元的罚款,全项目停工2天,全项目进行大检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整改完毕后经复检合格后方可复工。甲方保留对责任单位的工期索赔权力。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管理标准:木材检查站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
| 适配人群 | 木材检查人员,林政稽查队员,检查站站长 | 使用场景 | 木材运输检查,执法现场监督,林政稽查行动 |
|---|---|---|---|
| 制定目的 | 怕检查站的人乱来,执法不严不文明,想让大家守规矩、查得准、形象好。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检查站和值班人员,管木材运输车检查、登记、处罚、收费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资源林政股来考核打分,站长盯班,值班员干活,县局最后拍板定奖罚。 | ||
| 禁止行为 | 不准脱岗睡觉喝酒,不准家属摆摊,不准漏查假查,不准私放黑货,不准乱收费。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季度县局来查分,扣分按条算,年底算总账发奖金或谈话调岗,记录本子要留痕。 | ||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检查站的管理,有效防止木材检查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提高检查执法质量,树立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特制定如下考核细则。
一、检查站必须坚持2人以上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检查人员上岗时,必须坚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违反本规定一次,检查站扣0.5分、责任人扣1分)
二、不准在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睡觉,不准酒后上岗。(违反本规定一次,检查站扣0.5分、责任人扣1分)
三、检查人员或其家属不得在检查站附近摆摊设点,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任何与木材检查业务有关的经营活动。(违反本规定一次,检查站扣1分、责任人扣2分)
四、对途经本站的木材运输车辆(含可能运输木材的),应遵循我县市场交易实际习惯,按足尺检尺标准进行严格检查,不得漏查假查,并做好登记。(因稽查队或后面检查站查获前一检查站漏查违法运输木材的,对前一检查站实行责任倒查,即分别情况:1、有运输证违法运输木材的(超运木材的扣除检查误差8%),一次扣检查站1分;责任人扣2分;2、无证运输的,一次扣检查站2分。责任人扣3分。)
五、发现违法运输木材的,及时调查取证,认真办理,并依处罚权限向林政股或有关领导报告。检查站执法人员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应查明事实、依法办案,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未及时报告,擅自处理的,扣检查站0.5分;责任人扣1分;若所办案件被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撤销的,一件扣办案单位1分、责任人扣2分)
六、检查人员不得和林业站、木材经营者内外勾结,采取虚开运输证、虚扣放行计划或无证放行等手段私放木材;或发现违法运输行为时帮助货主补办运输证以及明知货物已被查获而补办运输证的。(违反本规定一次,检查站2分、责任人扣5分。)
七、加强对木材放行计划的监督管理。登记有放行计划的检查站要经常与办证人员和木材销售单位核对计划,不得相互勾结超计划放行或擅自调剂计划。(违反本规定检查站扣2分。责任人扣3分。)
八、不准巧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或收费不出票据;不得以国标检尺标准为由刁难货主,严禁借国标检尺标准对货主吃拿卡要。(违反本规定一次检查站扣3分。责任人扣4分。)
九、按时上交罚没收入和支出报销。(违反本规定一次,检查站扣0.5分、责任人扣1分)
十、按时参加县局召开及县局安排的各种会议。(违反本规定一次,除按局机关会议制度执行外,检查站扣0.5分、责任人扣1分)
十一、认真办理县局及领导交办的事项。(违反本规定一次检查站扣0.5分、责任人扣1分)
十二、坚持职工每月学习制度。每月学习不得少于一次。(以学习记录为准,少一次,扣检查站0.5分、责任人扣1分)
十三、建立和完善档案资料;按县局规定及时上报各种资料。(未建立档案,扣检查站1分,不完善不规范,扣检查站0.5分,不按要求及时上报资料的,扣检查站0.5分)
十四、实行征收罚没和查漏补征收入,以及信访工作加减分制。(九支检查站每征收0.5万元加0.5分,福宝、南滩、白鹿、榕山、合江检查站每征收0.35万元加0.5分;出现到县级以上部门信访,一次扣检查站0.5分、责任人扣1分)
十五、有违反本细则第一、二、七条行为之一的检查人员,除扣分外,要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三次以上者,给予待岗一个月;仍不改正的,调离检查站。对违反第三条规定的检查人员,除扣分外,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停止经营活动;仍不改正的,停止其执法资格并调离执法单位。
十六、有违反本细则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检查人员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若造成不良后果,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本细则第四条第二项、第六条的责任人,责令赔偿因其违规或失职行为给单位造成的损失。如经查实系故意私放黑货,或在一年之内发生二次较为严重的失职行为(违法运输货值2000元以上)的,责令待岗三个月;如经查实一年内故意私放黑货二次以上,或在一年之内发生三次较为严重的失职行为(违法运输货值2000元以上)的,停止其执法资格并调离执法单位。或对违反本细则第五条的责任人,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并承担一切办案经费,对违反本细则第八条的责任人视其情节参考本条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十七、林业局对检查站及执法人员实行考核。即县局对检查站及检查人员进行双线考核。县局每季度对检查站考核一次,年终结合季度考核情况将考核结果作为奖金发放、评选先进的主要依据,年终考核98分以上为优秀,95-98分为良好,90-95分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并根据考核结果分别给予如下奖惩:年终考核在优秀以上且第一名的奖现金800-1000元,第二名奖励现金500-800元。第三名奖现金300-600元;考核为合格的,对站长予以诫勉谈话,并取消该站及全体人员评优资格,考核为不合格的,免去该站站长职务及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并对该站进行限期整顿。对检查人员考核总分为100分,实行扣分制,年终统一进行考核。考核95分以上为良好,90-94分为合格,85-89分为基本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奖惩挂钩,良好的县局按考核奖金标准全额发放给检查检查人员,合格的按奖金标准90%发放,基本合格的按奖金标准80%发放,不合格的不发奖金。检查站及检查人员考核工作由资源林政股考核,考核结果送县局审定。
十八、本考核细则自从发文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管理标准:安全生产互保、联保
| 适配人群 | 作业长,班组长,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检修作业,委外施工,班组作业 |
|---|---|---|---|
| 制定目的 | 大家干活容易出事,想让同事之间多提醒多帮忙,一起盯紧安全,别受伤别出事,平平安安下班回家。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厂里干活的人,包括外包的师傅,都要找搭档互相照看,干活时盯人盯动作盯防护。 | ||
| 职责分工 | 作业长和班组长定谁跟谁搭伙,安全员管表格更新和检查,点检员和申请人要填表交表,谁没干好就找谁。 | ||
| 禁止行为 | 不许不填互保表就开工,不许随便换搭档不报备,不许看见危险不吭声,不许防护穿戴不齐就上手。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开工前班组长签字确认搭档,安全员每周查表查现场,月底汇总问题;没填表扣钱,提醒了还不改就翻倍罚,外包乱来罚得更重。 | ||
一:目的
改善全公司安全工作氛围,提供互帮互助的安全作业指导平台,
落实员工之间的互保工作,确保人人安全作业,人人健康下班,
落实员工之间的联保工作,做好个人保班组、班组保车间、车间保全厂的安全工作。
二、范围
全公司所有作业编制人员及委外施工人员都必须实行安全作业互保、联保制度。
三、职责
1、作业长、班组长根据工作区域具体人员情况、工作情况,落实互保、联保对象。
2、作业长负责指导和监督日常互保、联保工作的落实。
3、安全员负责核查《互保、联保安全作业表》内容,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实时更新、保管《互保、联保安全作业表》,落实教育与责任考核。
4、检修作业时,点检员负责填写《互保、联保安全作业表》,并于检修作业前交给公司专职安全员确认。
5、委外作业时,公司申请人负责指导委外施工单位负责人填写《互保、联保安全作业表》,并于施工前交公司专职安全员确认。
四、管理要求
1、每个班组必须实行安全互保制度,互保对象要明确,最终要以图表或文字的方式记录。
2、每班工作前,班组长应根据当天的出勤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明确当天的互保对象,并签字确认。
3、作业中,互保双方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做到四个互相:
(1)互相提醒: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2)互相照顾:工作中要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3)互相监督:工作中要互相监督,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4)互相保证:保证对方安全生产(施工)作业,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害事故。
4.班组各互保对象之外、班组与班组之间,在作业过程中要实行联保。联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工作中发现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2)在工作中对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照顾、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3)在工作中与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监督,共同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5、作业长与班组长需保证事实作业中,工作人员确实形成了事实上的互保、联保,履行了互保、联保职责。
五:考核标准
1、作业中出现违章情况,对违章者的考核按公司考核制度执行,依此考核标准,考核其互保对象20%,考核其作业区域联保人10%。
2、作业中出现违章情况,经互保、联保人提醒、教育后依旧未改正者,将按公司考核制度加倍考核。
3、检修作业时,点检员在未安排好互保、联保对象的情况下提前作业;或在未通知具体作业人员的情况下虚假填写《互保、联保安全作业表》考核100元,作业过程中互保、联保落实不到位,视情况考核点检员50~100元。
4、委外施工单位未组织填写好《互保、联保安全作业表》前擅自施工考核500元。施工过程中经专职安全员抽查发现互保、联保工作执行不到位的视情况考核100~500元,考核公司施工监护人监护责任100~200元。
六:文件与记录
《互保、联保安全作业表》,保存1个月。
附表:
起草: 审核: 批准: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管理标准: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通则
| 适配人群 | 民爆安全员,生产线班组长,专用设备维修员 | 使用场景 | 民爆生产,起爆器材作业,工业炸药作业 |
|---|---|---|---|
| 制定目的 | 国家有要求,得落实安委会文件。想让企业管安全更规范,减少事故隐患,提高风险管控能力。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民爆企业,包括生产、销售、储存环节。管现场安全、设备操作、人员培训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老板是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推标准化。分管安全的领导具体抓,技术负责人管技术进步。安全员天天盯现场,查问题。 | ||
| 禁止行为 | 不能用淘汰的工艺设备。不能在危险区带火种、手机。不能擅自改设备参数。不能让没证的人干特种作业。 | ||
| 检查与监督 | 企业自己建制度、定细则,按pdca循环做。工信部门抽查,每年自评一次。没做到的要整改,严重就通报。检查结果跟考核挂钩。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____]4号),进一步促进民用爆炸物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管理和生产经营活动规范化、标准化,不断提升企业整体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应遵循"严格准入、强化基础、规范管理、管控风险"的原则,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为目标,以严格现场安全管理为重点,通过开展岗位达标、班组达标和企业达标,减少和消除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增强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第三条 企业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制定并完善岗位、班组以及企业达标实施细则,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动态管理模式,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二章 安全管理机构基本要求
第四条 生产企业(含生产场点)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场点和生产线(或生产车间)应设置专职安全员,生产班组应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销售企业(含销售网点)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储存库区应设置专职安全员。
第五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同时负责全面推进和实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确保企业达标;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企业技术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进步负全面责任。
第六条 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民爆及相关专业工作五年以上;销售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从事民爆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专职安全员应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民爆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且从事民爆及相关专业工作五年以上;或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从事民爆及相关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兼职安全员应从事民爆相关工作三年以上。
第三章 管理制度基本要求
第七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涵盖生产经营全过程,包括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隐患排查与治理、危险源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绩效考核、危险岗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风险管理及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
第八条 企业安全规程和各工序、各岗位操作规程应贯彻落实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行业安全监管规定,适应企业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变化。规程编制应符合国家标准化等要求。
第九条 操作岗位醒目位置处应张贴岗位操作要点,工(库)房入口区域应张贴与工序相适应的安全管理要点和应急避险路线图。
第四章 区域管理基本要求
第十条 企业应划分生产、行政、辅助和生活等区域,并有清晰的分区界线和明确的管理制度,鼓励采用信息化和智能化技术实现区域安全巡查。
危险品生产区、总仓库区应保持环境整洁,标识清晰规范,道路平整硬化,安全通道合理畅通。危险品生产区和总仓库区应设置有效隔离及门卫;起爆器材类生产区与工业炸药类生产区应设置有效隔离及门卫。
第十一条 企业应制定并严格执行出入登记、检查制度,设置明确的警示告知标牌,鼓励应用智能化门禁系统。进入生产区、试验(销毁)区和总仓库区的人员必须穿戴纯棉质或防静电衣、帽、鞋(雷管区域必须穿防静电鞋),不得携带烟火、移动通讯工具。
企业应对进入危险区域的外来人员进行安全告知,配备专用证牌和衣、帽、鞋,由专人引导和陪同。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作业人员的工作服应有明显的区别标志。同一生产区存在工业炸药类和起爆器材类生产线时,不同生产区域的工作人员应配发有明显颜色区别的衣帽。
第十三条 企业应对承担施工项目单位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条件进行审核确认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题安全培训。工(库)房生产作业时,其安全距离范围内严禁施工。
第五章 作业现场管理基本要求
第十四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危险源标识管理制度,按照民爆危险源标识标准和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在危险源附近设置危险源标识牌。标识内容应包括危险源名称、危险等级、有害因素和危害程度等。
第十五条 企业定员定量定置应严格执行行业相关规定,现场管理应按照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等要求组织实施,生产现场不得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并应及时清理浮药、残药。鼓励创新和采用先进安全管理模式,积极应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企业现场管理水平。
第十六条 企业应确保生产现场防雷、防爆、防静电等相关安全防护措施齐全有效,并定期进行检查检验;生产线超温、超压、断流等安全连锁装置应每月进行全系统实测和有效性验证,消防雨淋设施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有效性验证。
第六章 工艺技术及设备管理基本要求
第十七条 企业应按照行业技术进步和节能减排等相关要求,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及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工艺技术及生产设备设施应符合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及监管要求。
第十八条 企业应保证生产设备正常运转,确保检修周期内无故障运行。要进一步完善设备维修制度,严格维修程序和设备维修维护档案管理,生产设备应每周组织一次检查维修,生产线每半年组织一次全系统检查维修。
第十九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专用生产设备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更改生产线专用生产设备结构、功能及技术参数,不得在生产线上进行设备试验。
第七章 风险管控基本要求
第二十条 企业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工作,对各类潜在危险因素进行辨识和评估,及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并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档案,包括企业主要风险因素、安全生产事故、员工工作状态、周边及社会影响因素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 企业要严格执行隐患排查与治理相关制度,对安全隐患实施闭环管理,采用"危险点巡视卡"等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手段,提升隐患排查治理效果。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加强危险源动态管理,要针对技术进步、工艺调整、设备更新等因素带来的风险,及时对危险源进行评估判别并相应调整管控措施。
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制定并落实符合行业要求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包括应对设备故障、动力系统异常等突发情况的专项措施。生产区域应按照预案要求,清晰设置疏散路线、避险场所等应急标识。
第二十四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报警、紧急停机的相关制度,根据工艺技术和实际管理水平,在主要工序设置手动应急报警按钮,在关键危险工序设置紧急停机装置。
第八章 岗位培训基本要求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健全和完善与生产工艺相适应的培训制度,积极改进培训方式方法,突出岗位技能操作培训,提高培训实效;应根据工序安全生产特点、岗位要求及员工素质等,充实相关培训内容,强化员工的危险源辨识、故障排除、应急处置等技能。
第二十六条 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及时开展专项培训,加强实际操作演练,严格现场技能考核。
第二十七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监控室操作人员、专用设备维修人员等必须经过企业专题培训,熟练掌握工艺流程、工艺技术特点、自动化控制等相关知识和技能。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按照《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考评标准》(见附件)进行自查和考评。
第二十九条 本通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附件: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考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