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适配人群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单位使用场景地铁施工,围挡设置,临建验收
制定目的想让工地更安全,工人住得舒服点,干活环境好一点,文明施工水平提上去。
适用范围管9号线所有工地的临时房子、围挡、食堂、厕所、工棚这些临时搭的东西。
职责分工总承包单位带头管,分包单位听指挥,监理盯着看,业主代表一起验收。
禁止行为不能在危险地方搭房子,不能用竹子彩条布盖棚子,不能在没完工楼里住人,不能乱接电线。
检查与监督开工前就得按方案建好,验收合格才能用,监理天天查,没做到就停工整改,验收资料要留全。

关于地铁9号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提高9号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改善施工作业人员工作环境与现场生活条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标准的规范已经有明确规定的,在此不作重复,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深圳地铁9号线建设工程(含前期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满足生产和生活需要而建设的施工围挡、办公生活用房、厨房、浴室、食堂、卫生间、娱乐活动室、作业工棚和仓库等临时设施。

第三条制订依据

(一)《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程》(jgj/t188-____)。

(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____)。

(三)《临时性建(构)筑物应用技术规程》(dgj08-114)。

(四)《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五)《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

(六)《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送审稿)

(七)深圳市地铁集团颁布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一般规定

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建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和环境、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并能满足保护职工人身安全与职业健康的要求。

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建设施建设应在经批准的项目规划区域内进行。需要临时另外占用其它场所的,依照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批准手续。

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建设施是为项目建设施工搭建的临时设施,不得转让、抵押、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四、临建设施的建设应当按照设计、施工、验收程序执行,临建设施施工完成后需经使用单位、监理、业主代表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自行拆除,并清理场地。在使用期内,因城乡规划建设需要拆除时,必须服从规划予以拆除。

六、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临建设施实施统一管理,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建设工程未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建设单位统一协调管理,各分包单位按照承包范围各负其责。

第五条具体要求

一、临时设施的选址

1、地段选址应安全合理,充分考虑各季节、各施工阶段的工程、水文、地质条件,不得设置在挡土墙下、边坡上方、低洼地带、雨季易发生滑坡、坍塌、泥石流和山洪、易遭雷击等危险地段。

2、应处于建筑物的坠落半径以外,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

3、不应占压原有的地下管线,严禁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严禁在尚未竣工建筑物内设置办公区、生活区。

4、办公、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必须分开设置,并尽量远离深基坑和暗挖隧道上方,严禁在尚未竣工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食堂应远离厕所、垃圾堆放点和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厕所宜设置在主导风的下风侧。

二、临时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

1、施工现场自建或拆除临时设施时,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有关标准规范,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设计,编制临时设施设计施工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

2、临时设施设计施工方案应包括的主要内容有:

(1)临时设施的结构形式和材料类型。

(2)临时设施的施工工程图纸。

(3)临时设施现场总平面布置、排水、电气和消防图等。

(4)临时设施的过程安全保证、节能降耗、质量保证、文明施工等措施;

(5)检验、验收与使用。

(6)拆除方案。

3、修建或拆除临时设施,应按临时设施设计施工方案组织专业班组进行修建或拆除,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监督指导,修建或拆除前应向作业人员作详细的安全交底,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装配式临时设施的半成品构件应具有产品合格证;搭设2层及以上装配式临时设施时,必须有可靠的抗风、防坍塌、防雷击措施。出租或销售装配式活动房屋的单位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或拆除作业时,应与建筑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

5、监理单位应按照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对临时设施进行监理,发现问题时应督促整改。

6、临时设施施工完成后,建筑施工单位应会同相关单位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临时设施不得投入使用。

7、临时设施应在工程开工前建设完成,如需增加或迁建的,必须另行设计方案。验收时项目部必须提供如下资料:

(1)经批准的《临时设施设计施工方案》和图纸;

(2)主要部位结构材料、相关成品的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说明书;

(3)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和检测报告;

(4)自检报告或施工小结。

三、临时设施的设置标准

1、办公、生活区

(1)办公区、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必须分开设置并尽量远离深基坑和暗挖隧道上方,严禁在尚未竣工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

(2)施工现场临办公、生活用房宜采用轻钢结构标准型拼装活动板房,必须保证结构安全,外观整洁且符合环保和消防安全标准。临时建筑层数不宜超过2层,最多允许层数宿舍及办公用房均为2层,并设置符合安全规定的通道和钢制楼梯。严禁搭建木结构房屋、帐篷及利用现场围挡搭建临时建筑物或设施。周边应配备消防设施,且临时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0m,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0米,并保证畅通。

(3)办公、生活区域内地面必须采用砼进化硬化,厚度不少于15cm,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夜间应有照明。如有条件宜布置一定量的绿化。

(4)办公用房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5m,室内地面硬化后铺地砖高于场地地面,防止雨水浸泡。

(5)宿舍应设置可开启式窗户,保证室内通风良好,宿舍内应保证必要的生活空间,宿舍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5m,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2㎡,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6人,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

(6)电器线路的敷设应符合标准,严禁私拉乱接。

(7)生活区内应设置饮用水设施,饮用水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8)应按环保要求设置密闭式垃圾容器,生活垃圾应按环保要求收集与处置。

(9)应设置医疗保健室(点),备有常用药品、急救器材及相应专(兼)职医务人员。宜设置员工活动室并配备必要的文体活动设施、用品。

2、食堂

(1)如设置食堂的,应当依法办理餐饮服务许可手续。

(2)食堂与厕所、垃圾站等污染源的距离不宜小于15米以外的地方;食堂最多允许层次为一层。

(3)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门扇下方应设不低于0.2m的防鼠挡板。加工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所贴瓷砖高度不小于1.5米;加工间内还应设置橱柜,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食堂应有通风、排气和排水措施;储存间应配备必要的冷藏设施。

(4)食堂纱门、纱窗、纱罩配备齐全;食堂门、储存间门、下水道口、排气窗口要设挡鼠网。食堂外设密闭式泔水桶,并应及时清运。

(5)食堂及就餐场所,应当符合其它相关卫生管理规定,定期消毒和除害,建立健全的生活卫生管理制度。

3、厕所和淋浴室

(1)施工现场厕所应采用水冲式,男女分开,保持干净清洁、通风良好,厕所门窗及照明设施应配备齐全。厕所地面、墙裙、蹲坑、小便槽应贴瓷砖,蹲位之间隔板高度不得低于0.9m,新建临时厕所化粪池应作抗渗处理,厕所下水禁止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应定期抽运。

(2)施工现场应按作业人员的数量设置淋浴间(男女淋浴房必须分设)、盥洗处并保障热水供应,墙面、地面铺贴瓷砖,有排水、通风设施,设置存衣柜或者换衣架。

4、施工作业区

(1)施工现场应合理规划,场区大门口及主要道路、加工区地面应实行混凝土硬化和采取良好的排水措施。

(2)每个工点需设置成套的自动洗车设备,确保外出工地的车辆不对市容环境造成污染。

(3)施工作业区加工棚设置应以安全、美观、实用为原则,并保证其稳定性。禁止使用石棉瓦、三合板、竹片、毛竹、彩条布等材料搭设简易临时设施,临时设施用料,应符合安全、节能降耗和保护环境的要求。同时满足消防和电气安全相关要求

(4)现场值班室、仓库按上述办公、生活区设施要求搭设,氧气、乙炔等危险品必须设置单独的库房,且有通风和防晒设施,并设置警示标志。

(5)施工作业区要求悬挂操作规程和警示标志,并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

(6)施工作业区如需设置塔吊井架、水泥或其它建筑材料储存罐等临时设施的、需确保安全使用要求。

(7)装修施工阶段现场应设置足够的临时移动厕所,原则上每个车站配备2座临时厕所。定期进行清扫,确保厕所内干净无异味。

5、施工围挡和围墙

施工现场周边必须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保证围挡稳固、安全、整洁、美观。施工围挡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现场围挡的设置应符合《关于轨道交通三期工程围挡标准等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深圳市地铁9号线工程初步设计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专项设计》和《深圳市建筑施工安全防护实体标准化指南图集》等有关规定。

(2)围挡材料严禁采用单层彩钢薄板代替使用,禁止使用彩条布、竹笆、安全网等易变形材料。

(3)工地应有固定出入口和值班室,出入口大门应按照《深圳市地铁9号线工程初步设计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专项设计》等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大门应采用金属材料,办公区域有条件的应设置自动伸缩门。门口应有美化、亮化措施,门头上方应当标示企业名称和企业标志。

(4)围挡外侧应采用全线统一风格的背景图案和宣传标语,由项目公司按相关要求统一设计,报监理和业主批准后执行。

(5)倒边施工、交通疏解、管线改迁等需要设置临时性围挡的,围挡标准不得降低。

(6)夜间应在围挡顶部设置红闪灯,围挡附近路口应设置交通疏解示意图或引导牌。

(7)拆除工程可在拆除前采用金属板材做临时围挡,拆除完成后项目开工前应设置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围挡。

(8)围挡不得用于挡土、承重,围挡内侧堆放材料时,应与围挡保持安全距离。

(9)不得在塔吊回转半径有效安全距离内设置围挡。

6、图牌和标识

(1)施工区域的主要出入口应当悬挂“七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组织网络牌;安全纪律牌;质量、文明施工管理牌;消防保卫牌;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业主工程师名单及联系电话公示牌;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2)办公区域应悬挂以下图牌:工程施工形象进度图;文明施工管理架构图;安全生产管理架构牌;质量管理架构图。

(3)图牌应悬挂规范,安装牢固、整齐,字体工整、美观。

(4)对临近商业繁华区、居民区、学校等文明施工敏感区域,每个作业区间应当至少设置一块“温馨提示牌”,悬挂在围挡外侧醒目位置。“温馨提示牌”具体内容包括:对周边造成影响的施工工法、影响因素及影响时间,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第六条附则

(一)本规定经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二)利用施工现场原有的固定建筑作为临时设施的参照此规定执行,并在《临时设施搭设与拆除方案》中注明。

(三)本规定如与国家、深圳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有不符之处,按国家、深圳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四)本制度由地铁集团安质部负责解释。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适配人群施工单位电工,现场安全员,机电工程师使用场景施工用电,高大设施防雷,电焊作业
制定目的怕工地乱接电线出事故,想让大家用电安安全全的,别烧了设备也别伤着人。
适用范围所有干活的施工队,管现场电线、电箱、机器、照明这些用电 stuff。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带头盯,工长天天查,安全员专门记问题,监理单位最后看记录。
禁止行为不准用塑胶软线,不准电线拖地上,不准机具靠电线太近,不准电箱乱贴标签,不准漏保不装。
检查与监督每周检查一次线路和电箱,安全员填表,三天内交监理;没按要求改,停工整改,再犯扣分罚钱。

1、参与施工的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现场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报监理单位备案。

2、现场采用双路供电系统,确保电源供应。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3、参与施工的各施工单位的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4、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须统一式样、统一配制,箱体统一刷涂桔黄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拦和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联接,采用外插联接方式。

5、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6、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7、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8、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9、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一般采用220v电源照明,结构施工时,应在顶板施工中预埋线管,临时照明和动力电源应穿管布线,必须按规定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10、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建设管理办法:项目施工现场临时水电

适配人群总包单位负责人,分包专业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使用场景古运河项目,施工现场,临时水电
制定目的古运河项目现场太乱,水电没人管,怕出事,想让大家按规矩干活,别乱接线乱用水。
适用范围总包、分包、监理、甲方,管临时水电怎么接、怎么用、怎么查、怎么交钱。
职责分工总包牵头写方案、接驳、缴费、划责任;分包听总包安排;监理天天看,发现问题就发单;甲方盯着总包和监理。
禁止行为不准私拉乱接电线水管;没审核通过不能动工;检查记录不能空着不填;表前表后维修不能推来推去。
检查与监督方案先报审,通过再干;每周查两次水电使用;总包每月收票分摊费用;监理每月发一次检查通报;没整改完停水电三天;整改完才恢复。

为保障**古运河项目施工现场有序地开展工作,特制定以下临时管理办法

1、总包和分包单位进场时,必须编写临时水电方案,并上报给监理和总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总包进场时需在甲方指导下进行临时水电接驳,分包单位进场时需在总包专人负责下进行临时水电接驳,并服从甲方和总包的管理。

2、各施工单位在进行临时水电的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各种规范制度,不得有私拉乱接现象,如有要临时接用现象,要在总包允许和监督下进行接驳,不得私自接驳,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3、各施工单位在使用临水临电时要建立定时检查制度,总包和各分包单位专业负责人要定时检查巡查记录,并且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4、水电费用统一由总包负责缴纳,并且保留票据,按照各家的水电表度数,分摊费用。

5、各单位的责权范围由总包负责划分清楚,水电表之后由总包负责维修和保养,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与相关单位沟通和维护。

6、监理单位要协同建设单位管理好现场的临水临电,并且要定时检查施工单位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发文给相关单位,并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才可使用。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轨道交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适配人群持证电工,安全监理工程师,施工方案编制员使用场景轨道交通建设,大型基建施工,塔吊作业现场
制定目的怕工地用电出事,想让大家接线规范点,别乱拉电线,保护工人安全。
适用范围管所有施工队的临时用电,包括接线、配电箱、照明、设备接地这些事。
职责分工施工单位编方案,监理审核,业主批;电工管接线,专人管档案,安全部门盯落实。
禁止行为非电工不准碰电,不准乱拉线,不准用自耦变压器,不准金属外壳不接地,不准电缆明铺在地上。
检查与监督开工前交方案,现场查配电箱和线路,每月检查记录,没按要求做就停工整改,复查不过关扣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无锡轨道交通施工临时用电安全,规范临时用电行为,根据《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____),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临时用电专项方案

第二条 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经监理审核并报业主批准后方可实施,其内容必须包括以下方面:

1、用电机具明细表及负荷计算书。

2、现场供电线路及用电设备布置图,布置图应注明线路架设方式,导线、开关电器、保护电器、控制电器的型号及规格。

3、接地装置的设计计算及施工图。

4、发、配电房的设计计算,发电机组与外电连锁方式。

5、大面积的施工照明,150人及以上居住的生活照明用电的设计计算与施工图纸。

6、安全用电检查制度及安全用电措施(应根据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地编写)。

第三条 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3、临时用电安全检测记录。

4、用电维修工作记录。

第三章 临时用电现场布置

第四条 工地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第五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一、二级配电箱外壳必须设重复接地,三级配电箱在比较集中的地方应设重复接地。

第六条 塔吊、龙门架、搅拌机等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有接地(零)保护。

第七条 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漏电保护器应与所控制的设备容量相匹配。

第八条 开关箱与二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

第九条 各级配电箱内应设专用零线和保护零线端子,不得相互混接;箱内电气元件应排列整齐、牢固,配线横平竖直、美观,并且绑扎牢固;箱底引出线口应加橡皮绝缘互套,箱门应配锁。

第十条 各级配电箱周围2米以内不得堆放杂物,并且应设防雨措施。

第十一条 室外照明灯具应采用防水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有保护接零。

第十二条 手持照明灯具、地下室、金属容器内、潮湿等场所,照明时必须使用36v及以下的安全电压。36v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变压器。金属外壳有可靠的保护接零。

第十三条 照明电线不能栓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塔吊等其它金属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

第十四条 架空线路应采用铁横担,瓷瓶水平架设,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米,过道路不低于6米。

第十五条 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

第十六条 橡皮电缆应采用埋地穿保护管及沿墙或电杆等敷设,在沿墙或电杆敷设时用绝缘子固定,在金属构件上敷设时,应与金属构件之间做绝缘处理。

第十七条 电缆、电线严禁使用金属裸线绑扎固定。

第十八条 塔吊、龙门架、人货两用电梯等起重设备,在超过30米时,应有防雷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施工现场本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办法

适配人群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使用场景施工现场,安全考核,文明施工
制定目的今年工地要不出重伤事故,轻伤少一点,现场干净整齐,机器不坏,大家懂安全知识,干活有证。
适用范围项目经理到各班组长,管施工、设备、材料、用电、保卫、后勤这些活儿。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带头抓,安全员天天盯,施工员技术员配合做,班组长管好自己人。
禁止行为不准没证上岗,不准设备带病干活,不准现场乱堆乱放,不准电线私拉乱接。
检查与监督每月安全小组查一次,对照标准打分,记录填表,分数低的要谈话,连续两次差要换人。

项目部施工现场本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考核办法

根据公司整体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制定本(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1、伤亡事故控制指标:杜绝重伤以上重大伤亡事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以内: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创优目标:

①安全达标:本施工现场按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检查得分均在分以上,达到**水平;

②文明施工:按《标准》中"文明施工"检查达到**分以上,达到水平。

3、直接经济损失控制指标:本施工现场全年施工杜绝重大机械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爆炸事故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

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图

责任目标实现责任目标相关责任人

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设备员材料员瓦工班组长木工班组长钢筋班组长电工保卫班组长后勤组长

1、伤亡事故控制指标△△△△△△△△△△△

2、安全达标△△△△△△△△△△△

3、文明施工△△△△△△△△△

4、评先创优△△△△△△△△△

5、设备完好△△△△△

6、安全教育△△△△△△

7、持证上岗△△△△△△

△表示分布到责任人的分项管理目标 考核办法:(自定)

①考核依据以项目部制定安全生产目标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各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等。

②考核时间:每月考核一次

③考核对象:所有相关责任人

④考核人员: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⑤考核记录:以1-3项目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评记录为记录,同安全生产责任考评一并进行。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施工现场宿舍

适配人群项目分管领导,宿舍管理员,安全部门使用场景工地宿舍,施工驻地,工程营地
制定目的让工人住得安全点,别出事,宿舍干净点,大家舒服点,干活也有劲。
适用范围管工地上的宿舍,分房、卫生、安全、用电、防火这些事。
职责分工项目部领导管总,后勤部门具体干,安全部门盯防火防盗,财务管钱,机务修设备。
禁止行为不准乱拉电线,不准生火做饭,不准留外人过夜,不准在屋里存危险品,不准乱扔垃圾。
检查与监督宿舍用前先验收,日常有人巡,每月大检查,问题当天改,不改就扣钱,月底开会通报结果。

1 概述

为规范施工现场宿舍管理,保障职工住宿安全方便,营造文明健康的宿舍环境,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的施工现场宿舍管理,包括房舍接管与分配、住宿秩序与安全、环境卫生等。

3 职责和权限

3.1 项目部有一名领导分管后勤工作,包括施工现场宿舍管理工作。

3.1.1 负责根据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制度的实施细则。

3.1.2 负责审批宿舍分配方案,落实施工现场宿舍管理必要的资源条件。

3.1.3 负责检查考核本制度实施效果,领导本项目部不断改进和完善施工现场宿舍管理。

3.1.4 组织处理本项目部的突发社会治安事件。

3.2 项目部应有具体的职能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宿舍管理。

3.2.1 分管部门负责制定宿舍分配方案,报项目部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并负责宿舍日常管理工作。

3.3 项目部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施工现场宿舍管理的相关工作:

3.3.1 安全、保卫部门,应做好施工现场宿舍防火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

3.3.2 财务部门,应配合做好施工现场宿舍有关费用的收支和结算。

3.3.3 机务部门,应配合做好施工现场宿舍有关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3.3.4 项目部负责与租用宿舍的民工队和在施工现场自建宿舍的工程分包单位签订《宿舍管理责任书》和《治安防火责任书》。

4 实施要求

4.1 施工现场宿舍启用前应进行全面验收,证实符合以下安全性和适用性要求:

4.1.1 布局与施工组织设计相符,与生产施工区相对分离,有分隔带和安全措施。

4.1.2 符合防台、防洪、防涝要求。

4.1.3 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的配置验收合格。

4.1.4 宿舍区周围的围墙、围网等防盗设施可靠。

4.1.5 宿舍区已具备通水、通电条件。

4.1.6 厕所、冲凉房等公共卫生设施能正常使用,厕所应建有化粪池。

4.1.7 生活垃圾处置途径已落实,污水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4.1.8 宿舍与山坡、围墙、塔吊、高压电线、拌和楼等之间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无坍塌或高空坠物等危及宿舍安全和员工健康的隐患。

4.1.9每栋宿舍最多分10个房间,每间房住宿人数不得超过4人,栋与栋之间间隔不少于5米。

4.2 住宿人员入住前,应按项目部分管领导批准的宿舍分配方案分配房间,做到定编、定员,事先制作安装宿舍门牌。

4.2.1 定编:每个房间应按上述规定人数住宿,采用单人床或双层床,禁止搭“通铺”。

4.2.2 定员:每个房间住宿人员应相对固定,定员应与施工班组建制相适应,方便员工休息,有利宿舍管理。

4.2.3 制作宿舍门牌:

4.2.3.1 宿舍门牌制作材料可因地制宜,满足经济实用要求。

4.2.3.2 宿舍门牌应按规定格式制作。

4.2.3.3 宿舍门牌应标明房号、住宿人姓名及所在班组。填写内容字迹应工整,易识别。

4.2.3.4 宿舍门牌应贴在每间宿舍房门的显眼位置。

4.3 住宿人员应遵守的若干规定

4.3.1 住宿人员应按分配的房间住宿,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调换。因工作原因确需调整房间时,由住宿人员所在班组长与宿舍管理部门研究确定。

4.3.2 房间内做到整洁、干净。家具统一布置,不随意变动。用具用品和衣物等不乱堆乱放。

4.3.3 房间无人,应关门上锁,注意提防盗贼。

4.3.4 遵守门卫制度,做到:

4.3.4.1 出入宿舍区人员、车辆必须出示有效证件,接受门卫值班员的检查和询问。晚上11:00时后,不得擅自出入。

4.3.4.2 带人来访应自觉出示证件,按规定办理登记,晚上11:00时前必须离开。不得擅自留客人在宿舍住宿。确需留客住宿时,应向宿舍管理部门申请,经项目部领导批准。

4.3.4.3 住宿人员不得无故擅自在外留宿。

4.3.5 遵守防火公约,做到:

4.3.5.1 不在宿舍区生火、烧香、燃放鞭炮。

4.3.5.2 不得擅自改动插座、开关、灯具和配备的电器,不得擅自接驳电源电线。

4.3.5.3 不使用明火、电炉。

4.3.5.4 不躺在床上吸烟,不乱扔烟头和火种。

4.3.5.5 不损坏消防设施设备。

4.3.6 遵纪守法,文明住宿,做到:

4.3.6.1 服从宿舍管理,自觉办理暂住有关证件。

4.3.6.2 按时就寝,晚上11:00时后及午休期间,停止娱乐活动。

4.3.6.3 不在宿舍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4.3.6.4 自觉抵制“七害”,发现宿舍区内有违法乱纪行为,主动举报。

4.3.6.5 住宿人员之间发扬团结互助精神,做到举止文明,相互关照,和睦相处。不吵架,不斗殴,遇事协商解决。

4.3.7 节约能源,做到:

4.3.7.1 冲凉洗手后,自觉关好水龙头。

4.3.7.2 洗衣不得用自来水自流漂洗。

4.3.7.3 离开房间及时关灯、关电器。不点长明灯,上班和外出不得长开通风空调设备和电热设备。

4.3.7.4 不私自配置和使用大家电。

4.3.8 爱护公物,做到:

4.3.8.1 领用宿舍用具用品应妥善保管,损坏遗失照价赔偿。

4.3.8.2 离开宿舍应关好门窗,防止刮风下雨损坏。

4.3.8.3 节水节电,发生水电等共用设施设备故障,应立即向宿舍管理人员报告。

4.3.8.4 共用物品应按功能使用,不得随意改变功能或挪用。

4.3.9 保持宿舍区公共卫生,做到:

4.3.9.1 建立公共卫生轮值制度,宿舍区公共卫生应实行责任区包干制。

4.3.9.2 清洁工应定时清除垃圾,洗刷垃圾桶和厕所,保持公共场所环境卫生。随时疏通下水道,污水井,化粪池,保持排放通畅。

4.3.9.3 住宿人员应每天打扫宿舍门前当然责任区卫生,保持无垃圾,无杂物。

4.3.9.4 不向门外和窗外乱丢废弃物,不在走廊过道堆放杂物。

4.3.9.5 不准在宿舍区饲养家禽家畜和宠物。

4.3.10 讲究室内卫生,做到:

4.3.10.1 同宿舍人员实行轮流值日,自觉搞好房间内清洁卫生。

4.3.10.2 保持地面无烟头、无垃圾、无痰迹。

4.3.10.3 换下的衣物及时清洗,保持床上用品清洁无异味。

4.3.10.4 保持室内通风干燥。

4.3.10.5 禁止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暴和有毒物品。

4.4 宿舍检查

4.4.1 施工现场宿舍实行日常巡查与每月安全卫生大检查相结合。

4.4.2 日常巡查由宿舍管理部门派员与有关部门联合进行。日常巡查内容包括:

4.4.2.1 消防设施设备;

4.4.2.2 防火安全;

4.4.2.3 安全用电;

4.4.2.4 “三废”排放;

4.4.2.5 室内外卫生;

4.4.2.6 防盗重点部位;

4.4.2.7 其他季节性和阶段性重点事项。

4.4.3 巡查发现问题,应有记录,应在当天通知责任人和有关班组,并跟踪解决。做到处理故障不拖延、整改隐患不隔夜。

4.4.4 宿舍安全卫生大检查由项目部安委会组织的安全卫生检查小组进行,负责发《整改通知书》,并跟踪和督促整改。

4.4.4.1 宿舍安全卫生大检查每月例行一次,可与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合并进行。

4.4.4.2 检查内容包括宿舍管理和安全卫生各个方面。对当月宿舍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重点检查。

4.4.4.3 检查发现问题,应详细记录,整理公布。并在检查当天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做到不查明原因不放过,不落实整改不放过,不彻底解决不放过。

4.4.4.4 整改完成后,应由宿舍管理部门负责复查,整改情况应在每月员工大会上通报,并上墙公布。

4.5 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处理

4.5.1 违反施工现场宿舍管理制度,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与工作考核挂钩,扣减奖金。故意违反规定的,应给予行政处罚。

4.5.2 违反施工现场宿舍管理制度,造成项目部受到业主、监理单位投诉,给企业带来不利影响的,应从严处理。

4.5.3 违反施工现场宿舍管理制度,造成企业或他人财产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4.5.4 违反施工现场宿舍管理制度构成违法的,应依法查处。

5 相关支持性文件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1986年9月5日通过);

5.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12月26日通过);

5.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____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

5.4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7年11月1日通过);

5.5 《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常务会议____年5月9日通过)。

6 记录与归档

6.1 《宿舍巡查记录》由巡查人保存一年。

6.2 《宿舍启用前验收记录》由宿舍管理部门保存至工程竣工退场,项目部撤销。

6.3 《安全卫生检查记录》由宿舍管理部门保存至工程竣工退场,项目部撤销。

6.4 《安全卫生整改通知书》由宿舍管理部门保存至工程竣工退场,项目部撤销。

6.5 《住宿人员登记表》由宿舍管理部门保存至工程竣工退场,项目部撤销。

7 附录

7.1 《宿舍巡查记录》参考格式;

7.2 《安全卫生检查记录》参考格式;

7.3 《安全卫生整改通知书》参考格式;

7.4 《住宿人员登记表》参考格式;

7.5 《宿舍门牌》参考格式;

7.6 《宿舍财产保管卡》参考格式;

7.7 《宿舍启用前验收记录》参考格式。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工程施工现场

适配人群施工质检员,监理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使用场景主体施工,隐蔽验收,混凝土浇筑
制定目的项目要达标合格,不出安全事故,文明工地要拿省级,工期不能拖合同时间。
适用范围管施工队、监理、工程部,管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这些事。
职责分工工程部牵头定规矩,施工队干活执行,监理盯着检查,工程部和监理一起监督。
禁止行为不准偷工减料,不准瞒报质量问题,不准没验收就干下道工序,不准用不合格材料,不准无证上岗。
检查与监督施工前交底签字,现场实测实量,监理天天巡检,问题当天改,不改就扣钱,严重就清退,资料必须同步做。

一、目的

为了使本工程各项管理工作满足公司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本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管理目标

1、质量管理目标:主体结构确保达到合格标准。

2、安全管理目标:无轻伤以上安全事故及责任事故。

3、文明工地建设标准:确保本工程达到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4、工期目标:按合同工期。

三、管理依据

1、《招投标文件》。

2、《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3、《施工组织设计》。

4、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

5、国家、项目所在地的地方现行施工规范、验收规范、法律法规行政性文件等。

四、质量管理

1、施工单位应按照既定质量目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规范、强制性条文、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施工。

2、施工单位应制定且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并报监理、工程部确认后执行。

3、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员工的质量教育,牢固树立创优意识;并定期组织技术及质量人员、工人进行规范、标准、操作的培训学习,监理单位督促执行。

4、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所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正常,所制定的保证措施能够执行具有可操作性。

5、任何分项工程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必须对作业人员作书面的技术及质量标准的交底,监理单位检查后备案。

6、监理单位应经常检查施工单位操作工人对质量验收规范、操作工艺流程情况的掌握情况,对达不到要求敦促整改,视情节扣除施工单位质量处罚金500~1000元,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清退出场。

7、施工单位的质检员要认真做好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真正做到现场实测实量,避免因自检不合格就报验收的现象。

8、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人员要求,恪守监理职业道德,杜绝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扣除监理费用200~1000元,仍不改正的予以清退出场。

9、监理单位应加强平行检查、巡视检查,认真做好抽检、验收和旁站工作。在验收以前对施工单位所存在的问题及时告知、敦促改正,争取做到施工单位报验时一次通过。监理单位应配合施工单位做到现场24小时施工的报验工作。

10、上道工序未经监理验收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于隐蔽部位(包括混凝土局部缺陷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报于监理的同时,必须报业主项目部工程人员参加验收。未经报验通过,私自进行隐蔽的,扣除施工单位1000~5000元的质量处罚金,并进行返修,通报批评。

11、在需要监理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关键工艺,监理单位应书面提交监理旁站记录,并于旁站前通知施工单位。在旁站过程中,如发现相关人员有脱岗现象的,施工单位人员脱岗的扣除200元的质量处罚金,监理单位脱岗的扣除200元的监理费用,并通报批评。

12、质量验收程序遵循:“三检制”+“监理验收”+ “建设单位”验收”。

(1)首先施工单位要作内部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并确保真实

性,严格执行“三检制”。

(2)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填写质量验收报验单,报监理单位验收。

(3)如遇施工单位报验资料不齐或不组织人员参加的情况,监理单位有权拒绝参加验收。

(4)隐蔽工程及重点部位、关键部位的施工在报监理单位验收的同时,必须报工程部验收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1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过程质量,不得隐瞒施工质量问题,所出现质量问题必须及时向监理单位、工程部报告,不得私自进行处理。否则一次扣除质量处罚金500~1000元。

14、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监理单位和工程部提出后,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整改或回复,严重的质量问题,由工程部通知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后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15、在本工程施工中,施工单位必须坚持以样板引路的原则,任何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要先做好样板,经监理单位和工程部验收批准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16、各种施工报验资料必须做到与施工同步进行,不得后补(包括所有分包工程的报验资料)。

17、施工单位必须做好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成品和半成品的质量验收工作,在施工单位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监理单位亦应做好材料、设备、构配件、成品和半成品进场的检验、验收、见证取样工作。对于不合格的材料严禁用于施工并应立即退场。

18、监理单位应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熟悉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及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在检查验收时做到心中有数,并认真执行。

19、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规范检查进场混凝土的现场坍落度,不得随意改变混凝土的配合比,如私自加水或用其他方式处理。砼浇

筑前,施工单位必须报监理单位和工程部签认砼浇筑令后方可进行混凝土的浇筑。

20、模板支撑拆除之前,施工单位必须通知监理单位、工程部核定确认。下达模板拆除令后方可拆除。拆模后,施工单位必须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和工程部进 行验收。

21、对混凝土存在质量问题的处理:发现一处混凝土漏振、烂根,扣除施工单位100~500元的质量处罚金,如再次出现,加倍进行扣除。

22、所有试验必须与施工同步,按国家现行规范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工作,不得缺项漏做,弄虚作假。

23、施工单位必须做好安装专业和土建专业的配合,做好预埋、

预留工作,监理单位认真验收检查。如因预留预埋错误,造成在结构墙板开洞、凿槽,每处对施工单位扣除500~1000元的质量处罚金,对监理单位扣除50~200元的监理费用;如因洞口预留偏差,造成割断钢筋或影响主体结构的情况,每处扣除施工单位500元的质量处罚金,对监理单位扣除200元的监理费用。

24、由监理单位组织,建立施工现场周质量检查制度,多方联检,形成检查纪要,发送各单位。对现场检查存在的质量问题,由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逐项整改落实。

五、进度管理

1、施工单位应按照工期目标要求,制定相应完成工期目标措施。合理组织使用人、机、物料,合理组织施工,避免造成人力物力浪费。

2、施工单位在质量、安全、文明方面应加强管理,避免由此造成整改或返工,而影响工程进度。

3、施工单位应制定工期总计划、月计划、周计划,监理单位认真审核,并对其提出合理化意见。

4、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计划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和工程部对施工单位的进度计划按月定期进行考核。如未完成进度计划,按月进度计划每推延一天,扣除工期处罚金1000元/日;正负零节点、主体封顶节点、工程竣工,每推迟一天,扣除形象进度款5/1000,直至完成。

5、施工单位应保证现场24小时不间断施工,确保工程进度。

6、施工单位应认真做好冬期、雨期、农忙季节、节假日期间等的施工措施, 制定相应的确保工期的措施。

六、安全管理

1、施工单位应按照安全责任目标的要求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落实到人,配备专职安全员,对项目经理部各级领导、各部门、各类人员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的制度。

2、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主要有17个方面的内容,如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尘、防雷击、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起重设备滑落、防高空坠落、防交通事故、防寒、防疫、防环境污染等方面措施。无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对施工单位每次扣除100~1000元的安全保证金,直至落实到位。

3、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建立安全培训制度,把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法规等作为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4、施工单位应认真做好“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工作,在检查时发现一处落实不到位,扣除50~200元的安全保证金,直至达到要求。

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如电工、电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机械司机、机动车辆司机等,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操作。无证作业,对施工单位每人次扣除200元的安全保证金。

6、施工单位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主要内容有: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点、针对危险点的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

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无安全技术交底或无记录进行施工的,对施工单位每次扣除50~300元的安全保证金,直至达到要求。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措施

适配人群电力施工人员,乡镇供电所人员,农村电工使用场景农村电网改造,县城电网施工,变电工程作业
制定目的怕施工出事,想让干活的人和设备都平平安安的。
适用范围管所有干农村和县城电网改造的人,管现场干活的安全事儿。
职责分工施工单位设安全总负责人,各组配安全员,业主单位要确认人、签协议。
禁止行为没培训不能上岗,不准不戴安全帽进现场,不准剪断导线撤线,不准高空抛东西,不准用过期工具。
检查与监督开工前负责人开安全会、讲清楚才许干;安监部门不定期查,没做到就停工整改;每项工作结束要开收工会总结问题。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切实保证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措施。本措施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各省(区)电力公司在安全施工管理中除执行本措施外,还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规程、规定和办法。

1.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1 凡参加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改造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网络,制定安全管理办法,指定安全总负责人。各作业组均应设置专(兼)职安全员,并经工程业主单位确认,签定相应的安全施工协议。

1.2 施工单位安排工作应全面考虑人员特点,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1.3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应根据本措施和具体施工内容,制定和采取可靠的现场安全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宣读和讲解,在确认施工人员理解后,方可开工。

1.4 任何个人或单位都有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规程的任务。发生争议时应由上一级安监部门裁决。

2. 施工人员的分类管理

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改造施工人员分为专业人员和临时工两大类。专业人员是指电力施工企业的在册人员、乡(镇)供电所人员和农村电工。临时工是指根据工程需要临时雇用的技术工人或从事体力劳动的人员(如挖坑、放线的农民工)。

2.l 专业人员(个人或集体)

2.1.1 均应持有合格的上岗证书或相应电压等级的电工证书。属于集体承包工程项目的,应按照《农村电网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资格审查,并在供电企业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2.1.2 工作前应掌握施工任务特点、工艺技术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安全注意事项等。

.2 临时工

2.2.1 工作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工作培训,如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施工工艺、工程质量标准等。

2.2.2 每组临时工必须由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带领。对有组织的临时工,应指定一人为安全负责人。

3. 施工现场“十不准”

3.1 不准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2 不准无工作票进行停送电工作。

3.3 不准在大雾、雷雨和5级以上大风时登杆。

3.4 不准在没有确认停电的情况下接近电力设备。

3.5 不准使用未经检测或已过有效期的安全工器具。

3.6 不准采取突然剪断导线的方法撤线。

3.7 不准在高空作业中上下抛掷物品、工具。

3.8 不准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皮卷尺、钢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

3.9 不准以约时方式进行停电、送电工作。

3.10 不准野蛮装卸电杆和其它电力器材。

4. 安全施工主要措施

施工单位必须对照本措施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与工作相关的安全知识,组织好安全施工。现场工作开工前,应由工作负责人组织开好开工会,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详细布置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向全体施工人员指明周围带电部位,做好危险点控制措施,明确安全注意事项。工作结束,由工作负责人召开收工会,对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4.1 变电工程

4.1.1 施工人员进入有运行设备的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绝缘鞋、安全帽,不得将金属爬梯带进运行设备区。一般基建施工,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穿高跟鞋、拖鞋、裙装或短裤,女工长发应扎起盘放在帽内。

4.1.2 主变、开关、构架等大型设备、物件的安装,应符合起重安全工作的有关安全规定。使用吊车时,应支放稳妥,注意上方物体和设备,尤其注意带电设备(或导线)。起重工作要有专人指挥,并事前规定起重方法和命令信号,起重臂下和重物下方严禁人员停留或走动。

4.1.3 注意保护瓷绝缘设备的瓷质不被损坏。

4.1.4 在变电站内讲行挖掘作业时,要事前了解地下管网、线缆的埋设情况,在地面设置明显标志,必要时应停电作业。

土质松软时,应采取防塌方措施。

4.1.5 架构上工作应按照高处作业要求使用安全工器具,传递物品应使用绳索,不得上下抛掷。使用工具要抓紧握牢,避免碰伤他人或设备。

4.1.6 电气焊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工作时应佩带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对充油设备作业时应注意防火、防爆。

4.1.7 参加变压器吊芯工作的人员,工作时不得随身携带与工作无关的金属物件。所用工器具要造册编号,易脱落的工器具应与身体用绳索连接,工作完毕按号清点工具,发现缺件时不得报完工。

4.1.8 使用电动工、器具或移动式电工工具应事前了解其性能,并遵守有关操作规程。使用前,应放置绝缘物上,接通电源后确认工作正常、外壳无漏电现象方可使用。使用交流电源应从具有漏电保护器的配电箱中引出,箱内设备及连接导线应完好无损,质量合格。

4.1.9 施工人员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工作负责人。

4.1.10 夏天注意防止中暑,冬天注意预防煤气中毒。

4.2 线路工程

4.2.1 高、低压线路工程所有线路改造工程均应办理工作。

4.2.2 立杆工作

4.2.2.1 挖坑、爆破、打地锚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在居民区或道路附近施工时应设围栏,夜间应加挂红灯;爆破时注意划定安全隔离区,装设相应围栏警示标志物并清散安全隔离区内所有人员;打地锚作业应由经验者担任,并严格遵守规程规定。

4.2.2.2 在运行线路的杆塔旁挖坑时,应采取防倒杆措施。

4.2.2.3 立杆前应检查杆身,确认外观合格后方可组立。

4.2.2.4 立杆时要有专人指挥,事前规定立杆方法和命令信号,分工明确、服从指挥。立杆的工、器具应严格检查,不得随意代用。人工立杆前应开好“马道”。立杆过程应严格遵守施工工艺,使用机械立杆时,着力点应在杆身重心以上,避免杆身在空中颠倒。

4.2.2.5 任何人员不得在起重缆绳上方跨越,起重缆绳如有转角,其内侧不得有人停留;起重臂下方不准停留,除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在杆塔高度1.2倍距离以外站立,任何人员都不得在重物下方停留走动。在居民区或道路附近施工时,应设专人看护,避免行人或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地段。起立到位的电杆应在确认杆位无误后及时按工艺要求回土夯实,然后撤除牵引绳具。整体组立大型杆塔时,应制定施工安全细则。

4.2.3 杆上工作

4.2.3.1 杆上作业必须按照有关规程要求系安全带、戴安全帽。上杆前必须检查杆身有无缺陷,并确认杆根埋上坚实牢固,否则应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登杆工具、安全器具应在试验合格保证期内。

4.2.3.2 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的构件上,扣好扣环,并确定不会从杆顶、横担端头脱落。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应失去安全器具的保护。

4.2.3.3 使用梯子登杆(或在墙面工作)时要支放稳妥并有人扶持或绑扎牢固,梯子下端必须装有防滑橡皮套。

4.2.3.4 杆上工作人员应防止掉落物体,上下传递物品应使用绳索,禁止抛掷。杆下不准无关人员逗留。屋面工作视同高处作业,不得麻痹大意、忽视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轻踩轻放,防止摔跌。

4.2.3.5 在接近带电线路或与带电线路发生交叉、跨越的新建线路上工作时,应按规程要求办理工作票、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并施行相应的安全措施。

4.2.3.6 登杆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

4.2.3.7 在低压主干线路上引下接户线时,应停电施工,施工前应验电并挂接地线。

4.2.4 敷设线路

4.2.4.1 放线或紧线工作应统一指挥、统一信号,每个工作小组应派有专业人员领队。

4.2.4.2 与带电线路发生交叉、跨越或接近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如搭设跨越门型架、用绳索控制放线高度等,防止接触带电导体,必要时可停电作业。

跨越道路、河流或其他弱电线路时,应搭设跨越门型架并派专人看守,避免伤及行人或引发事故。看守人员应以信号旗与指挥者联系。跨越房屋或穿越居民区的线路应严格要求遵守有关规程的规定。

4.2.4.3 严禁在无通信联络及视野不清的情况下放线。

4.2.4.4 紧线前应确定杆根牢固,必要时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严禁用拖拉机或其它车辆作紧线的动力。

4.2.4.5 紧线前应确定导线的接头牢固,确认导线未被滑轮、横担、树枝、房屋等物体卡住。在处理紧线障碍时,不应跨在导线上方或在转角内侧,以防跑线引起伤害。

4.2.4.6 当采用旧导线牵引新导线方法进行换线时,应监视新旧导线连接处不被滑轮、树枝等到卡住,以免将电杆拽倒。

4.2.5 撤线、撤杆

4.2.5.1 在涉及停电工作或所交叉跨越的线路带电时,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应向施工人员说明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4.2.5.2 应按耐张段撤除旧线。登杆前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如叉杆或临时接线。先撤直线杆两边村导线,后撤中间相导线,以避免产生交叉扭矩。严禁用突然剪断导线的办法撤旧线。与撤线无关人员应撤到倒杆距离之外。

4.2.5.3 撤杆前应拆除构件。登杆前应检查;临时加固措施是否完好。一般情况下不应采用破坏性倒杆。

4.2.5.4 用吊车拨杆时,应将起重绳索系牢于电杆重心以上部位,确认起重臂上方及附近无任何带电设备,起拨时密切注意吊车的稳定。

4.2.6 装卸和运输电杆

4.2.6.1 装运电杆时应码放整齐,不得超载。分散卸车时每次均重新绑扎牢固方可继续运输,避免电杆滚动伤人。

4.2.6.2 卸车时应由专人指挥,不得使电杆自由滚动下滑,应有有效制动措施。

4.2.6.3 用绳索牵引电杆上山下山时,应将电杆绑扎牢固,并应避免磨损绳索。电杆经过的路线下方向和两侧5米内不得有无关人员停留或通过。

4.2.6.4 人力

扛抬电杆时,必须步调一致,同起同落,轻抬轻放。

4.2.6.5 用人力车分散运杆时,应尽量降低重心,并应绑扎牢固,防止滚动伤人。

4.3 配电台架工程

4.3.1 配电台架上的工作属高处作业,应遵守本措施有关“杆上工作”的规定,并杜绝习惯性违章(如不系统安全带等)。近电作业应办理工作票及相关手续,实施安全措施(停电、验电、挂接地线等)。

4.3.2 配电变压器的安装(更换)应严格遵守各项工艺要求。起重前应确认承重架构、起重缆绳牢固可靠。使用吊车应严防碰触上方及附近架构或设备,保护与带电导体的安全检查距离。

4.3.3 配电变压器底部距地面净空不得小于2.5米,其间不得安装有助于攀援的设备或架构。

4.3.4 与小容量配电变压器配用的配电箱(柜)的箱体应可靠接地,并采取防雨防漏措施。

4.3.5 不符合上项要求的应进行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可在高低压带电部分加装绝缘护套等到措施,亦可按照落地安装的变压器处理。

5 附则

5.1 本办法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解释。

5.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施工现场

适配人群工程部经理,现场监理,施工管理员使用场景现场签证,进度管控,质量验收
制定目的现场乱糟糟的,图纸老出错,工期老拖,安全没保障,成本管不住,得立个规矩让活儿干得顺。
适用范围所有在工地干活的人,管质量、进度、安全、成本、签证、图纸这些事。
职责分工工程部牵头,现场管理员盯具体活,监理先看,工程部经理签字,审计部查钱,总经理最后把关。
禁止行为图纸不确认就开工,安全规程不照着做,签证超时交,隐蔽工程没签字就盖住,材料不合格还用。
检查与监督每周盯进度,每月查安全,签证三天内办完,图纸专人收发登记,没做到就扣钱或清退,月底检查落实情况。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工程施工现场各项管理的具体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工程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

2、 管理职责

2.1 工程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

2.2 工程部负责提供现场工程施工的所需图纸,并确保图纸的正确有效.

3、 工程监督检查内容及要求

3.1工程监督检查内容主要为:质量、进度、安全及成本控制。

3.2质量方面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进行控制,工程质量均要达到优良(或合格),能顺利交付使用.

3.3进度方面要求:严格执行建设施工合同的工期要求,确保最终交付业主的日期.

3.4安全方面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3.5成本控制方面:严格控制现场签证及设计变更工作,分多级、多层次签字程序,有效降低总价外费用。

4、 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成本控制工作程序及内容

4.1工作程序采用多级、多层次管理方法,即(1)监理确认有:现场监理先认可后总监签认;(2)工程部签字认可有:现场管理人员、工程部经理、总经理分别签字认可;成本控制方面还需审计部复核签字认可。

4.2质量控制内容主要有:交点定位工作,各施工工序抽检工作,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及评定,材料控制工作等。

4.3进度控制内容:按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制定出总进度计划及月进度计划、周计划,根据该计划监督其落实情况,找出未完成原因,然后解决问题,直至计划能按预定日期计划完成。

4.4成本控制:对现场签证及设计变更严格按多级、多层次签字程序有序控制成本。

4.5安全管理:工程例会上强调安全管理,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并督促按检查结果整改。

5、 现场签证工作程序

5. 1凡施工单位在现场施工时发生工程合同范围外的变更或特殊情况,需现场签证

时,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5.1.1施工单位要如实填写签证单,一式三份,注明签证内容、详细位置、增减工程量大小,及时交给监理进行审核。

5.1.2由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初审,如签证内容属实的,由工程部签署意见后提交审计部审核。

5.1.3签证单由施工单位、监理、工程部各保存一份。

5.2凡内容在500元以上的签证应及时报告工程部经理,5000元以上签证应及时报

告公司领导。

5.3签证单必须在签证事宜发生三日内提交工程部指定的人员,签证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如属隐蔽工程签证应在工程隐蔽前将监理单位签署意见的签证单报工程管理部,在工程管理部现场查看后方可隐蔽。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办理的签证,应报工程部经理审核,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补办,否则做无效签证处理。

5.4签证单应一事一单,凡未按上述程序办理签证单,均作为无效签证,不能作为决算依据。

5.5现场施工变更和设计变更确认工作程序

5.5.1在施工过程中对原设计需进行变更时,工程部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设计院发出书面通知,设计院解决与处理,变更时施工管理人员要会同监理人员对当时的现场情况要做好确认工作,要有记录.

5.5.2重要的设计变更必须经工程部经理核对,公司领导审核批准。

5.5.3变更通知单应一式三份,施工单位、监理、工程部各保存一份。

6、 资料管理

6.1施工现场的资料必须有专人管理,收发的图纸等资料要有详细的收发登记.

6.2现场管理人员应对使用的图纸进行审查,检查图纸是否现行有效。

6.3竣工时,现场施工的资料必须全部装订成册,及时归档。

6.4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应有施工日记,工程竣工时,施工日记应与其他资料一并归

档。

6.5不合格工程的控制处理办法

6.5.1对工程项目严格按国家有关施工验收标准进行监督管理,对主要工序严格要求、控制把关,杜绝不合格工程的出现。

6.5.2一旦出现不合格工程,首先要找出原因,组织施工设计等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方案,制定纠正措施。并责成责任方按纠正措施付于实施,跟踪实施效果,直至达到合格为止。

7.工程材料验收办法

7.1验收依据、内容及方法按《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见证取样规定要求》或合同规定实施。

7.2一般要求

7.2.1工程施工用材料要符合合同中规定的材料厂家。

7.2.2所采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材料使用标准、规定。

7.2.3现场实物应满足表观要求。

7.2.4材料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要求。

7.2.5不合格的材料坚决不给使用。

7.2.6材料验收人员做好上述项目的验收记录。

8.其他

8.1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违反签证程序或弄虚作假的、或把关不严失职的,公司将参照集团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并给予必要的处理,直至辞退;凡施工单位虚报冒领的,一经查实,根据虚报的数额,拒付双倍的工程款,情况严重的清退出场。

8.2本办法有潍坊华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8.3本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和董事长签发后实施。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施工现场分包专业分包机械设备

适配人群分包机管员,项目监理员,总承包设备部使用场景塔吊进场,桩机安装,物料提升
制定目的怕外来机器乱进场,出事故。想让所有机器都安安全全、规规矩矩干活。
适用范围管分包单位带来的各种施工机械,塔吊、升降机、挖机、打桩机、电焊机这些。
职责分工总承包设备部定规矩、批机器;工区项目部收材料、验机器、查保养;分包单位自己管好机器和人。
禁止行为没审批就进场不行;没证的人开机器不行;没检测合格就用不行;物料提升机载人绝对不行;塔吊用标准节当基础埋件不行。
检查与监督先填表申报,再检测验收,挂合格牌才能用。设备部抽查,项目部每月查,不达标就停工整改。验收记录要留底,保养要做实做全。

为加强分包(专业分包)机械设备管理,进一步规范外来施工机械设备准入施工现场的工作程序和日常有效管理,促进外来施工机械正常、有序、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1、术语

1.1外来施工机械设备--非本公司产权的施工机械设备,其中含外来起重施工机械设备和外来中、小型施工机械设备。

1.2外来起重施工机械设备--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履带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货运施工升降机、井架物料提升机等。

1.3土方机械--挖土机、推土机、装载机等。

1.4桩工机械--打桩机、钻孔机、旋挖钻机等。

1.5外来中、小型施工机械设备-----电焊机、电渣压力焊机、木工机械、钢筋加工机械、卷扬机、空压机(3立方米以下)、手持电动机械等。

2、应用标准

--沪建集总(____)安字第246号《关于强化施工机械设备验收、检测和巡检工作的通知》

--沪建集总施(____)87号《工程分包机械设备管理和施工用电管理的规定》

3、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昆山中环快速化改造工程(下简称昆山中环)各工区项目部的分包(专业分包)单位使用的外来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

4、职责

4.1总承包设备管理部

4.1.1总承包部设立“设备管理部”。是总承包部机械设备的管理部门。代表总承包部行使设备管理的职能,受总承包经理部领导,对总承包分管领导负责。

4.1.2根据上级及行业的有关规定,制定和实施总承包设备管理制度,明确选择行业施工机械设备检测检验中心,预审批和验收确认进入本项目施工现场的外来起重施工机械设备。

4.2各工区项目部

4.2.1按照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总承包部有关规定,负责外来起重施工机械设备、土方机械、桩工机械的申报,经各项目部预审,总承包设备管理部门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准于外来起重机械设备进场,并按有关规定组织外来起重施工机械设备的验收确认和专项检查等管理工作。

4.2.2在对分包(专业分包)单位进行考察时,应对该分包单位的设备管理能力进行审核。

4.2.3在选择分包(专业分包)单位时,评标小组中须有各工区项目部专职机管人员参与,在合同中明确分包(专业分包)单位负有机械设备管理的责任。

4.2.4按照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外来中小型机械设备的验收,参与外来起重机械设备、土方机械、桩工机械的验收确认以及监督、检查外来施工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一、二级维护保养执行情况等管理工作。建立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台帐,对进场验收确认的合格机械设备实行挂牌制度。

4.2.5遵守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管理相关制度是机械分包合同的前提条件,要求分包(专业分包)单位认真执行。其中主要有:

4.2.6若分包(专业分包)单位自有带入或租入的起重施工机械设备、土方机械、桩工机械,应与该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

5、管理要求

5.1一般规定

5.1.1进入昆山中环项目施工的分包(专业分包)单位,应遵循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机械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应配备专(兼)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对自有带入或租入的机械设备的运行进行日常监控,保证安全生产。如果发生安全设备事故必须配合总包单位及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由此发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设备拥有单位负责。

5.1.2特殊工程分包(专业分包)单位自有带入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及从外部市场租借的履带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货运施工升降机、井架物料提升机、土方机械、桩工机械等施工机械都应有所属项目经理部填写《上海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使用外单位机械设备申报表》,送所属基层单位预审、公司施工生产部设备管理科审核后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才准予进入施工现场。未经审批同意擅自进入施工现场的责令其退场,严禁“先斩后奏”的情况出现。

5.1.3特殊工程分包(专业分包)单位自有带入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及从外部市场租借的履带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货运施工升降机、井架物料提升机、土方机械桩工机械等施工机械设备,进入昆山中环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作业人员须持所从事作业的特殊作业人员上岗证,杜绝无资质施工和无证上岗作业。

5.1.4外来起重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安装完毕,自检合格后应报上海市建设机械检测中心(一分站)检测,检测合格后挂检测合格证,并进入项目验收,验收工作由分包(专业分包)单位会同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和产权所属单位负责进行,各项目部、项目监理按分级对验收工作予以确认,确认合格后,挂验收合格牌方可使用。

5.1.5特殊工程分包(专业分包)单位自有带入的及从外部市场租借的外来起重施工机械设备所使用的吊索具,应遵照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沪建集总(____)安字第246号文件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5.2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

5.2.1按“5.1一般规定”执行。

5.2.2按行业有关规定,对进入建设工地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两类起重施工设备实施《设备监管卡》(简称ic卡)和《上海市建设机械编号牌》(简称硬牌)网络管理,一台设备一张ic卡、一块硬牌,均为该登记设备的永久性证明。无ic卡和硬牌的设备将不得在昆山中环工程项目内使用。

5.2.3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方案,由安装(拆卸)单位负责编制,报所属项目部有关部门审核、审批。方案须经总承包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5.2.4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埋件,必须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基础埋件埋设,严禁用塔式起重机标准节替代。

5.2.5特殊工程分包(专业分包)单位涉及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设备,经审批同意进入昆山中环工程项目所管辖的施工现场,必须委托昆山中环工程各项目部相关部门实施对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设备的委托监管,并签订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设备委托监管协议(见附件二)。委托监管就是由分包(专业分包)委托昆山中环工程各项目部对分包(专业分包)自带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设备实施专项检查,主要是检查该类设备的例行保养、安全限位装置的有效性。检查中,对可着手整改的项目,监督机操人员立即整改;对设备隐性安全隐患,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开出整改通知,并做好相应的复查。

5.2.6按行业和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对不在《建筑机械设备准录名录》内的起重机械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5.2.7 应遵循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机械设备维护保养的有关规定,做好机械的保养工作和保养记录。

5.3履带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

5.3.1按“5.1一般规定”执行。

5.3.2按行业有关规定,履带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及移动性较大的起重机械,应通过一年一次的年检方式进行检测。

5.3.3起重机械检测工作可委托上海市建设机械检测中心(一分站)具体实施,并取得《上海市建设工程起重机械年度检验合格证》或《上海市市政工程起重机械年度检验合格证》,也可由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下辖区站具体实施,并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安全检验合格证》。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械,不准继续使用。

5.3.4应遵循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机械设备维护保养的有关规定,做好机械的保养工作和保养记录。

5.4货运施工升降机、井架物料提升机

5.4.1按“5.1一般规定”执行

5.4.2货运施工升降机、井架物料提升机仅限于七层(含七层)高度小于25米以下的建筑物的物料提升,超过七层的物料提升必须使用施工升降机。

5.4.3货运施工升降机、井架物料提升机进入施工现场前的申报工作,除了按“4.1一般规定”执行外,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5.4.3.1设备拥有单位的资质资料(主要查验其租赁及装拆资质)、租赁合同、设备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书。

5.4.3.2设备安装(拆卸)合同。

5.4.3.3安装(拆卸)方案,方案须经总承包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5.4.4货运施工升降机、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督查工作由各项目机管员报总承包专职机管员负责督查。督查人员要检查设备拥有单位、租赁合同、安装(拆卸)单位资质、方案审批的整改情况以及安装(拆卸)单位对设备检查的《机械设备装、拆预检记录表》。

5.4.5货运施工升降机和井架物料提升机的安装(拆卸)单位必须具备三级以上(含三级)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资质,无相应资质,一律不准申报,严禁施工。货运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必须持施工升降机装拆操作证,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必须持井架装拆操作证。货运施工升降机的附墙和楼层通道搭设标准按人货施工升降机执行; 井架物料提升机的附墙不得使用脚手管扣件,楼层通道搭设应有方案;井架物料提升机带摇头把杆的必须装有高度限位;货运施工升降机和井架物料提升机必须设置摄像头和监控系统。

5.4.6货用施工升降机、井架物料提升机中的防坠器。

5.4.6.1每天工作对防坠器进行几次试动作,确认有效,方可正常工作。

5.4.6.2每星期对调节螺丝、刹车快加油润滑,使之更加灵活。

5.4.6.3每星期对防坠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全面调试。

5.4.6.4每一个月务必检查防坠器的刹车块卡纹磨损情况,如有异常务必更换。

5.4.6.5每三个月务必更换防坠器的刹车块与调节弹簧,使运行更安全。

5.4.7重申物料提升机严禁载人运行是一项强制性规定。

5.4.8应遵循机械设备维护保养的有关规定,做好机械的保养工作和保养记录。

5.5土方机械

5.5.1按“5.1一般规定”执行。

5.5.2 按行业有关规定,土方机械应按机型的规定通过检测和定期年检,才能投入使用。

5.5.3应遵循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机械设备维护保养的有关规定,做好机械的保养工作和保养记录。

5.6桩工机械

5.6.1按“5.1一般规定”执行。

5.6.2按行业有关规定,桩工机械在移地安装完毕,自检后应报上海市建设机械检测中心(一分站)检测,检测合格后挂检测合格证,并进入项目验收,验收工作由分包(专业分包)单位会同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和产权所属单位负责进行,各项目部、总承包设备管理部、项目监理,按分级管理办法对验收工作予以确认,确认合格后,挂验收合格牌。

5.6.3应遵循机械设备维护保养的有关规定,做好机械的保养工作和保养记录。

5.7交流电焊机、电渣压力焊机、木工机械、钢筋加工机械、卷扬机、空压机(3立方米以下)、手持电动机械等外来中小型施工机械设备。

5.7.1分包(专业分包)自有的或从外部市场租借带入的中小型施工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应由设备单位、责任人(作业人员)、项目经理部共同验收,验收结果用文字和数据填入验收表内。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5.7.2按行业有关规定,施工现场对交流电焊机的验收,必须检查电焊机防触电装置的配备情况,并检验二次测空载电压;操作工应持证上岗,并穿戴相应的劳防用品。

5.7.2.1二次侧空载电压值应记录在交流电焊机验收单上,未配备防触电装置的电焊机、电焊机防触电装置的电线连接或二次侧空载电压值不符合说明书要求的,不准投入使用。

5.7.2.2各项目部应每月一次检查交流电流电焊机的二次侧空载电压及测试值记入电工安全技术档案,凡测试电压不符合防触电装置说明书规定范围的,应立即排除故障。

5.7.3按行业有关规定,电渣压力焊专业施工单位应具备专业资质,焊接人员应具备专业上岗资格。电渣压力焊所配交流电焊机必须按“5.7.2”条款执行,焊钳应符合“3c”产品认证要求,夹具、手柄、绝缘套必须完好。

5.7.4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空气压缩机必须做到压力表、安全阀每一年一次,储气筒每三年一次的检测。对不符合规定的随时检测整改,对严重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予以清退。

5.7.5应遵循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机械设备维护保养的有关规定,做好机械的保养工作和保养记录。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建设管理办法(优选10篇)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建设管理办法适配人群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单位使用场景地铁施工,围挡设置,临建验收制定目的想让工地更安全,工人住得舒服点,干活环境好一点,文明施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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