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强制原理含义
| 适配人群 | 安全管理者,一线班组长,现场监督员 | 使用场景 | 事故预防,冒险心理干预,损失控制 |
|---|---|---|---|
| 制定目的 | 安全出事没法挽回,人容易心存侥幸,不强制就管不住乱来的事,想让大家老老实实守规矩。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干活的人,管干活时的动作、工具使用、现场行为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牵头定规矩,班组长盯着执行,主管定期查,发现不对马上说。 | ||
| 禁止行为 | 不准图省事跳步骤,不准用坏工具凑合,不准没防护就上手,不准瞒报小问题。 | ||
| 检查与监督 | 新员工入职先学三遍,每月抽问检查,月底汇总问题,没记牢的重新学,两次不过调岗培训,主管签字确认才算过关。 | ||
采取强制管理的手段控制人的意愿和行动,使个人的活动、行为等受到安全管理要求的约束,从而实现有效的安全管理,这就是强制原理。
所谓强制,就是无需做很多的思想工作来统一认识,讲清道理,被管理者必须绝对服从,不必经被管理者同意便可采取控制行动。
一般来说,管理均带有一定的强制性,管理是管理者对被管理者施加作用和影响,并要求被管理者服从其意志,满足其要求,完成其规定的任务,这显然带有强制性。不强制便不能有效地抑制被管理者的无拘个性,将其调动到符合整体管理利益和目的的轨道上来。
安全管理更需要具有强制性,这是基于以下3个原因。
①事故损失的偶然性。企业不重视安全工作,存在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时,由于事故的发生及其造成的损失具有偶然性,并不一定马上会产生灾害性的后果,这样会使人觉得安全工作并不重要,可有可无,从而进一步忽视安全工作,使得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继续存在,直至发生事故,悔之已晚。
②人的“冒险”心理。这里所谓的“冒险”是指某些人为了获得某种利益而甘愿冒受到伤害的风险。持有这种心理的人不恰当地估计了事故潜在的可能性,心存侥幸,在避免风险和获得利益之闻做出了错误的选择。这里“利益”的含义包括:省事、省时、图舒服、爱美、逞能逞强、提高金钱收益等。冒险心理往往会使人产生有意识的不安全行为。
③事故损失的不可挽回性。这一原因可以说是安全管理需要强制性的根本原因。
事故损失一旦发生,往往会造成永久性的损害,尤其是人的生命和健康,更是无法弥补。因此,在安全问题上,经验一般都是间接的,不能允许当事人通过犯错误来积累经验和提高认识。
安全强制性管理的实现,离不开严格合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各级规章制度,这些法规、制度构成了安全行为的规范。同时,还要有强有力的管理和监督体系,以保证被管理者始终按行为规范进行活动,一旦其行为超出规范的约束,就要有严厉的惩处措施。
与强制管理相对的是民主管理。由于安全管理的特殊性,安全管理更倾向于强制性。另外,强制管理和唯长官意志的独裁管理县有本质上的区别的,虽然二者都是使被管理者服从,但强制管理强调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而独裁管理完全凭企业最高领导人的个人意志行事,大量实践表明,这种管理方式是搞不好安全工作的。
安全管理强制原理含义:电梯特种设备
| 适配人群 | 电梯安全管理员,特种设备负责人,物业工程主管 | 使用场景 | 电梯巡检,故障救援,维保监督 |
|---|---|---|---|
| 制定目的 | 电梯老出问题,怕伤人,想让大家用得安心点,少出事。 | ||
| 适用范围 | 管单位里所有电梯,管日常开、关、看、修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负责人带头定规矩,管理员天天巡、记、报,安全员盯着维保别糊弄。 | ||
| 禁止行为 | 不准不贴警示牌,不准钥匙乱放,不准发现异响还让坐,不准瞒着隐患。 | ||
| 检查与监督 | 管理员每天看一遍记下来,负责人每月查记录,月底没交罚50,三次不改换人干。 | ||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部门关于电梯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电梯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本单位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3、组织制定并审批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方面的规章安全制度及有关规定,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4、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记录或督促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
5、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确保齐全清晰;
6、妥善保管电梯钥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7、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8、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9、实施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的监督。
安全管理强制原理含义:焊接切割作业
| 适配人群 | 焊割操作工,气瓶管理员,电焊机维护员 | 使用场景 | 船舶焊接,封闭舱室,压力容器 |
|---|---|---|---|
| 制定目的 | 防止烧伤、触电、爆炸这些事发生,让焊工干活更安全些。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干焊接切割活的人,管设备、气瓶、胶管、焊枪、电焊机这些家伙什。 | ||
| 职责分工 | 安环部盯着全过程,生产保障部管设备,综合管理部发防护用品,焊工自己守规矩。 | ||
| 禁止行为 | 气瓶不能晒不能上船,氧气乙炔瓶要隔开,不准用氧气吹衣服,胶管不准混用,焊枪嘴不准磨,电焊机不准超负荷。 | ||
| 检查与监督 | 安环部每月查一次,发现违规马上停活整改,月底汇总通报,三次不改换人干,新员工先培训再上岗。 | ||
1 目的
为了规范焊接与切割作业设备的本质安全要求与人员的安全行为,防止燃爆、灼伤、触电等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从事焊接与切割作业的安全管理。
3. 职责3.1 安全环境管理部负责修造船舶、水工与钢结构等工程中焊接与切割安全设施、作业过程的监控与管理。
3. 2 安全环境管理部组织焊接与切割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取证。
3. 3 生产保障部负责焊接与切割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3. 4 焊接与切割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审定由安全环境管理部负责,具体发放方法与实施过程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4 工作程序
4.1 气焊与切割设备及操作安全
4.1.1 氧气瓶与乙炔(丙烷)瓶的安全
4.1.1.1 氧气的管道,应涂上国家规定的淡蓝色,乙炔为中黄色。
4.1.1.2 氧气瓶、乙炔瓶、丙烷气瓶应有防震圈、瓶帽,所有气瓶不准曝晒,不允许上船。
4.1.1.3 距氧气瓶、乙炔气瓶和丙烷气瓶10m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标志;
氧气瓶与乙炔瓶(丙烷气瓶)间距不得小于5m。
4.1.1.4 禁止使用氧气代替压缩空气吹工作服、乙炔管道,或用作试压和气动工具的气源。
4.1.1.5 禁止用氧气对局部焊接部位通风换气或用乙炔气火焰局部照明。
4.1.1.6 乙炔瓶搬运、装卸、使用时应竖直放稳,不准横躺卧放,不得遭受剧烈振动或撞击,乙炔瓶存放地点的环境温度不准超过40℃。
4.1.1.7 氧气、乙炔气瓶,不应用空,气瓶内必须留有不小于98-196kpa(1-2kgf/cm2)表压的余气。
4.1.1.8 乙炔发生器、回火防止器、氧气瓶、减压器等均应采取防止冻结措施,一旦冻结应用热水解冻,禁止采用明火烘烤或用棍棒敲打解冻。
4.1.1.9 严禁让粘有油、脂的手套、棉纱和工具等接触氧气瓶以及氧气管道阀件。
4.1.1.1 0 禁止在氧气瓶、乙炔瓶或集中供气的汇流排等导管的减压器上挂放任何物件,如焊炬、电焊钳、胶管、电焊电缆等。
4.1.1.1
1 气瓶着火时应用co2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灭火。
4.1.2 减压器的安全使用
4.1.2.1 氧气、氢气、乙炔气等设备的减压器,必须选用符合气体特性的专用减压器,禁止在焊接、切割设备上,使用未经检查合格的减压器。
4.1.2.2 各种气体专用的减压器,禁止相互替用。
减压器在专用气瓶上应安装牢固。
4.1.2.3 同时使用两种不同气体进行焊接时,不同气瓶减压器的出口端都应各自装有单向阀,防止相互倒灌。
4.1.2.4 禁止用棉、麻绳或一般橡胶等易燃物料作为氧气、乙炔减压器的密封垫圈。
4.1.2.5 溶解乙炔气瓶、液体二氧化碳等用的减压器必须保证减压器位于瓶体最高部位,防止瓶内液体流出。
4.1.2.6 减压器卸压的顺序是:先 高压气瓶的瓶阀,然后放出减压器的全部余气,放松压力调节杆使表针降到零位。
4.1.2.7 氧、乙炔(丙烷)胶管装好后,一手将胶管弯曲捏紧,一手将减压器顶针螺丝缓缓地顶进去,看低压表升高后是否正常,有无泄漏,氧气低压表的调试压力不超过1mpa。
乙炔低压表使用压力不超过0.15mpa,在无异常情况下方可使用。
4.1.2.8 减压器使用时如发现压力表指针频繁摆动,表盘指针迟滞不动或有误差,低压表直通或被油污染、损坏、漏气等情况,则立即停止使用,由质量管理部负责修理,禁止焊工自行调整。
4.1.3 氧气、乙炔(丙烷)胶管安全要求
4.1.3.1 氧、乙炔胶管必须选用能满足各自不同压力要求的胶管,不得混用或替用。
4.1.3.2 焊接与切割中使用的氧气胶管为蓝色,所有燃气胶管为红色。
4.1.3.3 氧气、乙炔气胶管与回火防止器、汇流排等导管连接时,管径必须互相吻合,并用管卡严密固定。
4.1.3.4 乙炔(丙烷)胶管管段的连接,应使用含铜70%以下的铜管、低合金钢管或不锈钢管。
4.1.3.5 焊接、切割工作前,应吹净胶管内残存的气体,检查胶管有无磨损、扎伤、刺孔、老化、裂纹等情况,如有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4.1.3.6 禁止使用回火烧损的胶管。
4.1.4 焊炬和割炬的安全要求
4.1.4.1 焊工在使用焊割炬前应检查焊割炬的气路是否通畅,射吸能力、气密性等技术性能,并作定期检查维护。
4.1.4.2 焊割炬要内孔光滑,气路畅通,阀门和各部件连接严密,调节灵敏,使用型号与焊割工艺性能相匹配。
4.1.4.3 焊炬发生回火时,先 乙炔气阀,再迅速 氧气阀;
割炬回火时先 氧气预热阀后,再迅速 乙炔气阀。
4.1.4.4 禁止在使用中把焊割炬的嘴头与平面磨擦来消除嘴头堵塞物,应用相适应的通针消除嘴头堵塞物。
4.1.4.5 由于回火引起氧、乙炔胶管燃烧时,如来不及 气瓶和管路阀门时,可将离着火点较远处的胶管弯曲以切断气源。
4.1.4.6 焊割炬零件烧损、磨损后,要用符合标准的合格零件更换。
焊割时不得将胶管放在人体双腿内侧或绕在瓶上。
4.1.4.7 设置在切割机上的电气开关应与切割机上的割炬气阀门隔离,以防电火花引爆。
4.1.4.8 多头切割机开关箱不得封闭,应半敞开式,使空气自然流通,且电气开关箱与气阀控制箱相互隔离。
4.1.4.9 大功率多头切割机应采用磨擦点火器或用其他长柄点火器点火,不得使用一般火柴点火。
4.2 电焊设备的操作安全
4.2.1 电焊机的基本安全要求
4.2.
1.1直流电焊机空载电压高于90v,交流电焊机空载电压高于80 v时,电焊机必须采用空载自动断电装置等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1.2 电焊机的工作环境应与焊机技术说明书上的规定相符。
如在气温过低或过高、湿度过大、气压过低以及在腐蚀性或爆炸性等特殊环境中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1.3 防止电焊机受到碰撞或剧烈震动(特别是整流式焊机)。
室外使用的电焊机必须有防雨雪的防护设施。
1.4 各种电焊机必须有独立的电源开关,禁止用供电闸刀开关直接启动或 电焊机,防止电弧伤害。
其容量应符合要求,当电焊机超负荷时,应能自动切断电源。
禁止多台焊机共用一个电源开关。
1.5 电源控制装置应装在电焊机附近人手便于操作的地方,焊机带电外露部分必须有良好隔离防护罩,周围留有安全通道。
1.6 电焊机的一次电源线,长度一般不宜超过
5 m ;
当有临时任务需要较长的电源线时,应沿墙或立柱用瓷瓶隔离布设,其高度必须距地面2.5m以上,不允许将电源线拖在地上;
电源线不允许有接头,并系有红色高压标记。
1.7 使用插头插座连接的电焊机,插销孔的接线端应用绝缘板隔离,并装在绝缘板平面内。
1.8 电焊机应由设备部门统一管理,每台焊机应有编号、台帐、修理记录及使用责任人。
4.2.2 电焊机的安全使用和维护
4.2.2.1 接入电源网路的电焊机不允许超负荷使用,电焊机运行时的温升不应超过相应电焊机标准规定的温升限值。
4.2.2.2 必须将电焊机平稳地安装在通风良好、干燥的地方,不准靠近高热以及易燃易爆危险的环境。
4.2.2.3 禁止在电焊机上放置任何物件和工具,启动电焊机前,焊钳与焊件不能短路。
4.2.2.4 电焊机必须经常保持清洁,清扫尘埃必须断电进行;
焊接现场有腐蚀性、导电性气体或飞扬粉尘时,必须对电焊机进行隔离保护。
4.2.2.5 电焊机受潮应当用人工方法进行干燥;
受潮严重的,必须进行检修。
4.2.2.6 每半年进行一次电焊机维修保养,当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焊机电源,及时进行检修。
4.2.2.7 要经常检查旋转式直流电焊机的电刷和整流子的接触情况,要求电刷对整流子表面压力均匀,使所有电刷通过电流一致,电刷磨损或损坏时,必须及时更换。
4.2.2.8 电焊机输入和输出的电源接线必须连接紧固,二次线不允许有三个以上接头。
4.2.2.9 电焊钳必须有良好的绝缘性能与隔离能力,手柄要有良好的绝缘层。
4.2.2.1 0 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工作场地时,必须及时切断电焊机电源。
4.2.3 电焊机及工件接地安全
4.2.3.1 各种电焊机(交流、直流)、电阻焊机、组合电焊机等设备外壳,电气控制箱、焊机棚等金属框架,都应有可靠的保护性接地(或接零),以防止触电事故,用于接地(或接零)的导线其截面积大于相应截面的1/2.
4.2.3.2 焊机的接地装置必须经常保持良好,定期检测接地系统的电气性能。
4.2.3.3 多台焊机接地时应用并联接法,严禁使用串联接法。
铜线接地线其截面积应不小于14mm2,必须将接地用螺帽拧紧。
4.2.3.4 禁止利用厂房的金属结构、轨道、锚链、钢索、氧气管道、乙炔管道各类设备或其他金属结构搭接起来作焊接电源回路。
4.2.3.5 专用的电焊工作台架应与接地装置连接。
4.2.4 手工电弧焊操作安全
4.2.4.1 手工电弧焊用的各种焊机长时间不用,必须先测量绝缘电阻。
新电焊机绝缘电阻值初级应不小于0.5mω(指设备线圈间、线圈对机身),次级应为0.2mω;
旧焊机绝缘电阻应在0.2mω以上,经有关部门确认设备正常方可使用。
4.2.4.2 电焊机处工作状态时不得将焊接电源线背在肩上。
4.2.4.3 暂停焊接时不得将焊条仍夹在焊钳上。
4.2.4.4 不得在雨淋情况下进行焊接。
4.2.4.5 禁止将过热的焊钳浸在水中冷却后使用。
4.2.4.6 操作前应检查电源线和焊接电缆是否良好,启动开关(包括保险丝)等是否正常,接地螺栓或接地线是否连接良好。
4.2.4.7 当启动整流器式弧焊机、旋转式直流弧焊机和交流弧焊机时或在焊接过程中发现以下现象之一时(见表1),应停机检修。
4.2.4.8 夏季焊接作业不得直接用手换焊条。
4.2.5 碳弧刨工的操作安全
4.2.5.1 气刨工使用的工具设备应参照手工电弧焊有关安全规定。
4.2.5.2 气刨工使用的碳棒必须与焊机功率相匹配。
4.2.5.3 碳刨作业时,气刨工应穿戴齐全个人防护用具,采取防飞溅伤人、损物,引起燃爆的措施,在清除氧化渣皮时应戴上防护眼镜。
4.2.5.4 在狭窄容器或封闭舱室内使用碳弧气刨,应有局部通风和专人监护等安全措施。
4.2.5.5 通风条件不良的船舶舱室内,其他各工种不应与碳刨同时作业。
焊机故障
整流式弧焊机
旋转式直流弧焊机
交流弧焊机
a.风扇不转动,转向不对或有异常声响
b.变压器有异常声响、烟味和火花
c.电压表空载电压大于100v、电流表有摆动或有指示
d.整流元件出现击穿或短路现象
e.焊机电缆引线螺栓松动,发热或发红等
a.电焊机发出异常声响,不转动或转速不正常
b.焊机严重发热,换向器火花变大,炭刷损坏
c.焊机受到机械碰撞或振动
d.电流表、电压表指示有异常
a.变压器发出异常声响,变压器有烟味或火花
b.有风扇的变压器,风扇转向不对或送电后不转
4.2.6 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的操作安全
4.2.6.1 二氧化碳焊接时,应加强通风换气措施。
4.2.6.2 二氧 化碳预热器应用36v安全电压,如超过安全电压则应加装防触电装置。
4.2.6.3 二氧化碳焊枪冷却装置要密封性良好,不得破损漏水。
4.2.6.4 气体保护焊机作业结束后,立即切断电源和气源。
禁止用手触摸焊枪导电嘴,避免烫伤。
4.2.6.5 盛装保护气体的高压气瓶应小心轻放竖立固定,防止倾倒,气瓶与热源应大于3m。
4.2.7 氩气保护焊操作安全
4.2.7.1 用钍钨合金棒作电极时注意防止放射性伤害,电极棒用后应放在铅封盒子内。
4.2.7.2 焊工打磨钍钨合金棒,应在专用的良好通风装置的砂轮上或抽气式砂轮上进行,砂尘用吸尘罩回收后妥善处理,操作时戴好防尘口罩,磨削完毕后应洗手洗脸。
4.2.7.3 采用高频振引弧器,为防止脉冲高频电流对人体辐射伤害,高频引弧器应装延迟继电器,当电弧正常后能自动切断高频引弧装置电源。
4.2.7.4 焊钳和焊接电缆应用金属编织的屏蔽套并可靠接地。
4.2.8 埋弧焊的操作安全
4.2.8.1 埋弧焊用电缆必须符合电焊机额定焊接电流的容量,电缆绝缘性能良好,各种导线注意理顺,防止扭转受阻或被熔渣烧坏。
4.2.8.2 在焊接中应保持焊剂连续覆盖,以防止焊剂中断突然产生强烈弧光灼伤眼睛。
4.2.8.3 灌装、清扫、回收焊剂应采取防尘措施,防止焊工吸入焊剂粉尘。
4.2.8.4 半自动焊的焊接手把应放在妥当位置,以防短路。
4.2.8.5 电器控制箱应配有防护罩。
4.2.8.6 焊接机头小车、送焊丝电动机应使用低压或直流电源。
4.2.9 等离子弧焊接与切割的操作安全
4.2.9.1 等离子弧割炬应保持电极和喷嘴同心,要求供水系统密封良好不漏气、不漏水。
4.2.9.2 等离子弧焊接、切割作业点,应设有工作台并采用有效的局部排烟和净化装置或设水溶工作台等。
4.2.9.3 应保证工作气体和保护气体供给充足,并设有气体流量装置。
4.2.9.4 使用钍钨电极棒时,其安全防护措施与钍钨极氩弧焊相同。
4.2.9.5 等离子焊接时,必须采取防高温灼伤、触电、尘毒危害等措施。
4.2.1 0 电渣焊的操作安全
4.2.1 0.
1 电焊造渣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防止白炽光强烈辐射,防止铁水飞溅灼伤。
4.2.1 0. 2 焊前认真检查供水冷却系统是否完好,如成形滑块、进排水管不畅通或有泄漏,则排除故障后方可操作。
4.2.1 0. 3. 当滑块垫板与焊接贴面不紧密,金属溶液发生渗漏时,严禁用潮湿的石棉布堵塞。
4.2.1 0.
4 操作平台要求平整宽敞、四周有防护栏杆、上下扶梯方便,夜间施工要有良好照明。
4.2.1
1 电阻焊的操作安全
4.2.1
1.1 装有电容贮能装置的电阻焊机,在封闭的控制箱门上应有联锁机构,当开门时应使电容 短路,手动操作开关时应符合电容短路安全措施。
4.2.1
1.2 复式、多工位操作的电焊机,应在每个工位上装有紧急制动按钮。
4.2.1
1.3 手提式电焊机的构架应能承受操作时的震动,吊挂的变压器应有防坠落措施。
4.2.1
1.4 焊机的脚踏开关,应有牢固的防护罩,防止意外开动。
4.2.1
1.5 电阻焊机作业点,应设有防止工件火花飞溅的防护挡板或防护屏。
4.2.1
1.6 电焊机控制箱装置的检修与调整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4.2.1
1.7 焊缝作业应该注意电极旋转方向,防止滚轮切伤手指。
4.3 船坞与船上焊接安全
4.3.1 焊接设备安全
4.3.
1.1 在修造船舶中,焊接设备与机棚禁止上船,如确需上船时,应事先提出申请,填写申请单”,经生产保障部审批,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上船。
4.3.
1.2 船坞放置电焊机时应备有防护罩,防止潮湿、日晒和下落物等,以防损坏焊机。
4.3.
1.3 氧气软管、乙炔软管不得与焊接电缆混绞在一起。
4.3.2 焊接操作安全
4.3.2.1 在恶劣天气进行露天焊接时,必须采取防风、防雨、防雪以及防滑等安全措施,否则应停止工作;
在狭窄舱内工作时,必须设有通风装置。
4.3.2.2 狭窄部位工作时(只能允许一名焊接工操作的场所),应由有安全知识并能尽责的监护人进行监护,监护人应认真负责并坚守岗位。
4.3.2.3 在封闭性和半封闭型容器、罐、桶和舱室中工作时,必须事先进行清舱和通风,排除可燃、易爆和有害于健康的气体,保证作业区含氧量高于18%,并应断开筒体或容器上的管路接头,必要时还应在气源侧加盲板封闭方可施工。
4.3.2.4 在船坞里,不得随意拉动船上固定照明,狭舱内采用带有安全外罩36v以下工作灯,工作灯变压器必须接地,且不准上船,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作为工作灯电源,在锅炉和水柜等特殊危险场合下,应采用电压为12v 的工作灯。
4.3.2.5 在锅炉、狭舱和油柜内不得同时进行电焊、气焊和气割作业,对以聚脂、合成泡沫等作为绝缘材料层的容器和管道上进行电焊、气焊、气割时,应注意采取防火措施。
4.3.2.6 在船上舱内工作时,应先将焊接电缆、氧气和乙炔软管拉到工作场所后,再开动电焊机、氧气和乙炔供气阀。
严禁带电的电缆线作长距离拖动。
4.3.2.7 焊割工在高处作业,应备有梯子、带有栏杆的工作平台、标准安全带、安全绳、工具袋及完好的工具和防护用品。
4.3.2.8 露天作业遇到大雨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焊接、切割工作。
4.3.2.9 登高焊接、切割,应根据作业高度和环境条件,定出危险的范围,禁止在作业下方及危险区内存放可燃、易爆物品和停留人员。
4.4 焊接与切割防火防爆安全
4.4.1 船舶在喷涂油漆和舱内木工作业时,划定的禁火区内严禁进行焊接、切割和气刨作业。
4.4.2 凡易燃易爆的场所、容器、管道、密闭舱室以及涂装过的狭小舱室和双层底,需进行明火作业时,应由施工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动火申请单”,经施工部门领导和安全环境管理部审批,并对施工现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施工。
4.4.3 舱室内在喷涂油漆及涂敷后,必须经测爆检查并确认合格,才能进行焊接、切割和气刨作业。
4.4.4 在从事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等焊接、切割作业前,必须泄压并排除管道内的易燃品和毒品或有害气体,经检查确认合格后,才能进行焊接、切割、气刨和打磨作业。
4.4.5 在修船作业中若工作周围环境无法进行事先检查,如因人孔、舱口盖以及门上锁不能进舱、柜和居住室等,则不得进行焊接、切割和气刨作业,遇到此类情况工人有权拒绝操作。
4.4.6 焊工在焊接、切割中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4.4.7 在公司规定的禁火区内,不准焊接、切割。
需要焊接时,必须把工件移到指定的动火区或在安全区进行。
4.4.8 焊接、切割作业时,如附近墙体和地面上留有孔、洞、缝隙以及运输皮带连通孔口等部位留有孔洞,都应采取封闭或屏蔽措施。
4.4.9 焊接、切割车间或工作地区必须配有足够的水源、干砂、灭火工具和灭火器材。
存放的灭火器材应是经过检验合格的,有效的。
根据扑救物料的燃烧性能,选用灭火器材。
4.4.10 焊接、切割工作完毕应及时清理现场,彻底消除火种,经专人检查确认完全消除危险后,方可离开现场。
4.4.1
1 修船时遇到船上放有炸药和爆炸物品等,必须将上述物品卸到陆地安全地方,并经安全环境管理部确认取得动火证明,才能进行焊接、切割、气刨和打磨作业。
4.4.1 2 修船中进入封闭舱室进行焊接、切割、气刨等作业之前,必须事先进行清舱排气。
使舱内可燃气体的浓度低于爆炸下限1%,并经检查确认合格。
4.4.1 3. 禁止在带压力或带电压以及同时带有压力、电压的容器、罐、柜、管道、设备上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
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在不可能泄压状态下切割时,应向上级主管安全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动火。
4.4.1
4 应防止由于焊接、切割中的热能传到结构或设备中,使工程中的易燃保温材料、或滞留的易燃易爆气体发生着火爆炸。
4.5 焊接与切割的劳动保护
4.5.1 焊接作业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以及妨碍本作业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者。
4.5.2 焊割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有效安全操作证。
4.5.3 从事电焊的工作人员,应了解所操作电焊机的结构和性能,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并掌握触电急救的方法。
4.5.4 在封闭容器、罐、桶、舱室中焊接、切割,应先打开施焊工作物的孔、洞,使内部空气流通,以防焊工中毒、烫伤,必要时应有专人监护;
工作完毕和暂停时,焊、割炬和胶管等都应随人进出,禁止放在工作点。
4.5.5 焊工所需各类防护用品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4.5.6 焊工用面罩有手持式和头戴式两种,面罩和头盔的壳体应由难燃或不燃的且无刺激皮肤的绝缘材料制成。
罩体应能遮住脸面和耳部,结构牢靠、无漏光。
4.5.7 气焊、气割作业,应根据焊接、切割工作板的厚度,选用相应型号的防护眼镜片。
4.5.8 焊接、切割的准备、清理工作,如打磨焊口,清除焊渣等,应使用镜片不易破碎的防渣眼镜。
4.5.
9 焊工穿用的工作服不应潮湿,工作服的口袋应有袋盖,上身应遮住腰部,裤长应罩住鞋面,工作服不应有破损、孔洞和缝隙,不允许沾有油脂。
4.5.1 0 在焊接、切割时,为了防止火星、熔渣灼伤,焊工应按有关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4.5.1
1 焊接与切割作业的工作服,不能用一般合成纤维织物制做。
4.5.1 2 焊工在可能导电的焊接场所工作时,所用的手套应该由具有绝缘性能的材料(或附加绝缘层)制成,并经耐电压5000v试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4.5.1 3. 焊工防护鞋应具有绝缘、抗热、不燃、耐磨损和防滑的性能。
防护鞋的橡胶鞋底,应经耐电压5000v的试验合格;
在有积水的地面焊接切割时,焊工应穿用经过耐电压6000v试验合格的防水橡胶鞋。
4.5.1
4 为了防止非熔化极氩弧焊和等离子焊使用高频振荡器产生的高频电磁场对焊工的危害,应控制加班加点,并做好屏蔽防护工作。
4.6 焊接作业场所通风
4.6.1 专门的焊接车间或焊接工作量大的工作场所,应考虑设置固定式、岗位式焊接烟气净化装置或考虑全室通风,全室通风换气量一般不应少于每个焊工57m3/min的进风通风量。
4.6.2 在封闭容器或狭小舱室焊接时,应使用小型焊接烟尘净化器或采用有效的通风。
4.6.3 固定工位的焊接可采用局部通风的换气办法,其罩口风量、风速应根据罩口至焊接作业点的控制距离计算控制风速,一般罩口风速应大于1m/s,罩口的形式应结合焊接作业点的特点。
4.6.4 船舶舱室焊接应采用送风和排风式风机,进行舱室通风。
4.6.5 选用低噪声通风除尘设施,保证工作地点环境机械噪声值不超过85db。
4.6.6 焊接、切割等工作,如遇到粉尘和有害气体又无法采用局部通风措施时,应采用送风呼吸器。
4.6.7 焊工在进行等离子焊机焊接或切割时,应采用密闭罩及净化系统。
安全管理强制原理含义:非煤矿山企业
| 适配人群 | 矿山业主,安全管理员,采矿工程师 | 使用场景 | 露天开采,边坡管理,尾矿库运营 |
|---|---|---|---|
| 制定目的 | 事故太多死人多,广西去年超指标34人,采石场老出事,坍塌最要命,得赶紧管住。 | ||
| 适用范围 | 所有非煤矿山,重点是采石场、地下矿、露天矿,管开采、边坡、通风、尾矿库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安监局牵头盯进度,企业老板天天查现场,班组长每班点人数看操作,工人互相提醒不冒险。 | ||
| 禁止行为 | 不准不按台阶挖山,不准边坡堆太多石头,不准没通风就下井,不准尾矿库超量存水。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月安监员下矿拍照留痕,季度通报排名,年底没达标扣安全奖,连续两次不改就停产整顿,检查结果贴公告栏。 | ||
一、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分析
1、非煤矿山总量
截至____年底,全国共有非煤矿山94753座,其中:金属矿山8395座,非金属矿山83431座,其他矿山2927座。____年,全国共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6087座,另有8919座在建矿山。
2、事故基本情况
据统计,____年,全国非煤矿山企业共发生伤亡事故1861起、死亡2188人,同比分别减少11起、89人,下降0.6%和3.9%。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79起、死亡301人,同比分别增加4起、25人,上升5.3%和9.1%;发生一次死亡10~29人的特大事故2起、死亡46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9人、上升70.4%;未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但非煤矿山伤亡事故总量过大,重大、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3、广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
____年,全区非煤矿山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18起,死亡138人(全年控制指标137人),其中:持证矿山事故107起、死亡122人,非法采矿事故11起、死亡16人;地下矿山事故53起、死亡63人,露天矿山事故65起、死亡75人;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4起、死亡12人。事故总量排在全国第七位。
____年,广西非煤矿山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63起,死亡167人(全年控制指标133人),同比分别上升42.9%和31.5%。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4起、死亡12人。事故总量排在全国第二位。其中,柳州、桂林、钦州、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等8个市死亡人数已突破全年控制指标。采石场事故居高不下。根据最近三年事故统计,广西小型采石场(含建筑型材开采)____年死亡人数达97人、____年死亡90人、____年死亡64人,采石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约占全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50-60%,采石场事故已构成广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主体。坍塌事故成为非煤矿山“第一杀手”。____年至____年,全区露天矿山坍塌事故分别死亡77人、67人和44人,分别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45%、44.4%和29.7%,约占全区非煤矿山事故死亡人数的三分之一。
二、事故分析
1、从事故发生时段分析
从全国范围看:1月、2月重大事故最少,3月份以后开始逐月增加,8月份达到最多。1月、4月、8月、9月、11月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上升;5月、6月、10月、12月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月份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均持平;3月、7月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上升。
2、从事故发生地区分析
____年79起重大事故,发生在云南、贵州、四川等21个省(区),其中:云南、贵州、四川、湖南4省共发生重大事故33起,死亡132人,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41.8%和43.9%。11个地区(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福建、海南、西藏、重庆、青海、宁夏、新疆兵团)没有发生重大事故。云南、贵州、四川、湖南等10省(区)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上升。陕西、广西、安徽、辽宁、山西、新疆6省(区)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有所下降。
3、从经济类型分析
79起重大事故中,有52起发生在私营企业,共造成207人死亡,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65.8%和68.8%;有14起发生在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共造成48人死亡,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17.7%和15.9%;有6起发生在集体企业,共造成20人死亡,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7.6%和6.6%。此外,非法开采造成的事故仍占一定比例,共有7起重大事故是由于非法开采导致的,共造成26人死亡,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8.9%和8.6%。
4、从行业分析
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最多的是非金属矿,共发生34起,死亡134人,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43%和44.5%;其次是有色金属矿,共发生31起,死亡117人,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39.2%和38.9%。
5、从事故类别分析
重大事故主要集中在坍塌、中毒窒息、冒顶片帮等3类事故,共发生53起,死亡201人,分别占重大事故总起数和死亡总人数的67.1%和66.8%。其中坍塌事故28起,死亡107人,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35.4%和30.5%。坍塌、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淹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上升;中毒窒息、放炮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另外,____年还发生重大事故2起,死亡46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9人。其中:内蒙古包头市壕赖沟铁矿“1.17”重大透水事故死亡29人;辽宁省鞍山市海城西洋鼎洋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尾矿库“11.25”溃坝事故死亡17人。
三、事故原因分析
1、中西部地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
从事故总量、事故地区分布情况看,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主要集中在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这些地区多数还依靠矿产资源发展经济。同时,又存在着矿山企业规模小、数量多、安全投入不足、技术装备水平低、生产工艺落后、对从业者培训不到位、专业人员匮乏、监管缺位等问题,这是造成事故总量偏大的重要原因。
2、矿业秩序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
近年来各类矿产品价格上涨,矿业开采利润空间很大,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一些不法分子和非法企业铤而走险,在没有安全保障的情况下,盗采矿产资源或无证非法开采时有发生,造成多起重大事故。
3、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现象严重
业主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短期行为严重,违反设计组织施工生产,导致了重大事故的多发。采石场重大事故多发就说明了这个问题,尤其是边坡坍塌、山体滑坡事故,多是由于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分台阶开采或者开采台阶过高造成的。
4、企业应急处置不当,导致次生事故多发
尤其是一些地下矿山企业,对炮烟中毒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没有制定应急预案或者虽然制定了应急预案但束之高阁,没有对职工进行应急培训,也没有组织演练,职工缺乏应急救援常识,不熟悉救护的基本方法,致使发生炮烟中毒事故后由于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的情况多发。
5、企业超能力生产,未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从冶金、有色企业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分析看,一些地方对项目立项审查把关不严,企业不严格执行关于设计、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和竣工验收、试车等相关规定,未能按照规定履
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以致这些企业的安全生产先天不足,给日后生产留下了重大安全隐患,造成新建和在建项目发生重、特大事故。
6、安全监管工作缺位
有些地市、县级安全监管力量相对薄弱,人员数量少,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更少,特别是机械通风、尾矿库、冶金、有色方面的专业人员严重短缺,加上经费和装备不足,现场监管缺位问题十分突出。由于安全监管力量与监管任务严重不匹配,工作中难免顾此失彼而出现问题,这种局面直接影响到安全监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
针对上述分析,我们必须从非煤矿山企业的实际出发,以《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考评办法及标准(试行)》为依据,把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与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因此,必须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
由于一些非煤矿山企业基础工作薄弱,安全管理水平低,安全投入不足,责任措施不到位,规章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等,致使各类事故多发。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是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一种有效方法。是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和发展,使企业生产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运行状态。要提高对开展这项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抓好企业安全质量工作的自觉性。
2、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指导思想主要是认真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面加强企业安全质量工作,促使企业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按照这一指导思想,企业要依据规定,制定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目标,使企业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面貌从根本上得到改善。
3、构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系
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必须构建和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系。要明确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目标;要分解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责任,把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企业的各个岗位,形成层层把关负责全员参与的责任体系;要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网络和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做到处处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使安全质量工作始终处于有效的监督控制状态;要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制度,要建立每月检查、每季考评、半年总结、全年评比的安全质量考核制度;
4、坚持“三个结合”促使各方面工作同步发展
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要与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相结合;要与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要与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相结合,要采用科技含量较高、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五、结语
实践经验表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一种有效方法,是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和发展。强化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使企业加强安全质量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最大限度降低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安全质量标准化就是保证企业各个生产岗位、生产环节的安全质量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以适应企业发展需要,满足职工群众安全、文明生产的愿望。
安全管理强制原理含义: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
| 适配人群 | 塔吊操作人员,安拆技术员,机械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高层建筑施工,起重设备装拆,施工现场验收 |
|---|---|---|---|
| 制定目的 | 以前出过好多事故,设备乱装乱用,人命关天,得管住这些大家伙,让大家干活心里踏实些。 | ||
| 适用范围 | 管塔吊、施工电梯这些大机器,管安装、使用、拆掉全过程,管工地上的操作工、指挥员、维修师傅。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带头盯紧,安全员天天查,班组长守现场,监理盯着方案落实,公司老总年底要考核。 | ||
| 禁止行为 | 不准没证就上机,不准不验就开工,不准拿经验当标准,不准挂靠资质,不准限位器失灵还硬干。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月项目部自查,公司每季度飞检,问题三天内报整改单,超期没改就停工,复查不过关扣奖金,年底汇总打分排名。 | ||
1. 前言
随着现代化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已成为现代工业与民用建筑的主要施工机械,它的主要特点是工作高度高、幅度大、服务范围广、适用性强,通过吊钩、吊笼取物装置,对重物进行起升、下降或水平移动,是高层建筑施工的关键设备。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广泛使用,也暴露了诸多安全管理问题,埋下了事故隐患,在安装、使用、拆卸等管理上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严重的损失。
2. 起重机械设备存在的问题
2.1 责任主体安全管理制度不到位
2.1.1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单位虽然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制,但安全职责不够明确,仅停留在纸上、挂在墙上,没有真正落实到相关责任人;部分企业虽然设置了专门的机械设备管理部门,但未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工作没有落实下去。
2.1.2 现场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台帐资料不完善,装拆专项方案的编审不重视,方案内容的针对性不强、无实质性措施;部分方案还有明显错误,不能指导现场装拆,操作人员仅仅凭“经验”装拆;起重机械设备的验收、调试流于形式,未能查找出事故隐患。
2.1.3 因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资质的装拆单位相对较少,有些施工现场借用或挂靠有资质的装拆单位,导致实际装拆过程中的起重工、安装钳工、机械技术员、电气技术员、安全员与装拆备案中的人员不符。
2.1.4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后、使用前未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及时进行检测检验,施工现场有相当一部分起重机械设备在使用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另外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申请检测迟、特种设备检测单位从检测到发放检测合格报告时间长,起重机械设备凭操作人员的“感觉”在工作。
2.2 监理单位现场监管不到位
2.2.1 由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出台,客观上增加了监理单位的责任。但是,监理单位虽然参与了安全生产监管,但督促施工企业安全整改的主动性不够;多数监理人员对安全管理的“标准、规范”不熟悉,业务水平不高,特别是对专业性较强的起重机械设备,对现场起重机械设备的检查流于形式,未能找出事故隐患。
2.2.2 对于装拆单位、使用单位报送的起重机械设备装拆安全专项方案的审查,未按施工现场实际使用条件、机械设备性能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进行详细审核。对关键部位、重点部位没有进行重点监管,发现隐患也没有及时采取措施。
2.3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
2.3.1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场前未能对其安全性能进行有效检测,安装后自检不严格,使用中的检查、检验、调试不认真;对《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____)》规定的基础混凝土强度、机械设备的行走限位、幅度限位、起升高度限位、回转限制、小车断绳保护装置的安全距离不了解,限定的安全距离随意;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调试不正确,超载现象时有发生;起重吊钩保险及其它安全防护装置的损坏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2.3.2 塔式起重机机吊物悬挑平台未定型化设置,设计计算马虎,搭设交底不认真;有的工程还在使用钢管悬挑平台;有的起重机械未配备设备的指挥信号、指挥人员和司索人员,造成谁使用、谁捆绑、谁指挥,出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
2.3.3 物料提升机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楼层停靠装置、防坠落装置、超高限位装置、吊篮防护门、自落门不齐全或失灵时,没有及时进行修理或调试。卸料平台搭设不规范、有的未独立设置,两侧防护、底板铺设不严。另外,31米以上的高架物料提升机它的整体稳定性、刚性连接的设置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2.3.4 人货两用梯的限速器检测不及时,上下联络信号设置不齐全等。
2.3.5 起重机械设备专用配电箱内电器元件设置不规范,tn-s接零保护系统不正确,重复接地设置随意,接地电阻值大于规范要求。
3. 对策与措施
3.1 强化施工企业主体安全责任,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3.1.1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按照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要求,在实施过程中加强对各级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要求企业把工作重心下移到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各项具体管理工作中去。强化项目安全专职人员的工作职责,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严禁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强调特种作业人员及起重机械操作人员100%持有效证件上岗;并认真履行日常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施工。
3.1.2 改善民工的作业及生活环境。针对季节气候环境变化,施工企业应制定相关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要突出改善民工的生活环境和饮食卫生,保障一线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3.1.3 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预控制度。要求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针对在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列出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的预控措施并落实相关责任人,在工地醒目位置挂出重大危险源的预控牌,便于各方监督。
3.2 强化监理企业安全责任,规范安全监理行为
3.2.1 监理企业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对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认真按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要求进行审查确认。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按专项方案实施。
3.2.2 对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危险点、关键工序必须实施旁站监理;认真组织安全检查,查找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施工单位按“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要求进行整改,并认真落履行复查工作。
3.2.3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通知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活动,并旁站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及报告建设单位,如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要及时向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施工单位整改完毕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施工安全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复查,确认安全隐患真正整改后,方可复工。
3.3 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
3.3.1 举办业务培训班。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相关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责任意识,督促企业自觉抓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工作。
3.3.2 认真组织复查及落实整改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工程所在地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认真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整改,对现场起重机械设备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工程项目进行复查,认真落实整改工作,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3.3.3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薄弱环节的专项治理和管理。对施工现场危险源、危险点进行排查,对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定重点管理;要督促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按方案实施,同时还要抓好临时施工用电的管理,确保安全用电。
3.3.4 要确实抓好创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活动。通过树立典型,以点带面的形式,把创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和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结合在一起,促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推向深入,全面提高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整体水平。
4. 结束语
生命高于一切。安全必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前提下,多开展专项检查,特别是工程的危险点和危险源,要督促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本着对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安全生产,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只有这样才能使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安全运行,为经济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安全管理强制原理含义:煤矿
| 适配人群 | 放炮员,采煤班组长,支护工 | 使用场景 | 采煤作业,放炮作业,顶板管理 |
|---|---|---|---|
| 制定目的 | 怕出事,想让大家平平安安干活,不出冒顶、放炮这些危险事儿。 | ||
| 适用范围 | 采煤工、放炮员,管支护、打眼、装药、放炮、回柱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队长盯现场,放炮员专管放炮,班组长带人干活,安全员天天转着看。 | ||
| 禁止行为 | 不准单人回柱,不准用残眼打眼,不准雷管炸药混放,不准瞎炮不处理。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开工前查支架、查线路、查工具;队长每班点名检查;没做到就停工整改;月底汇总问题再培训。 | ||
第一章 煤矿安全管理对策体系设计
第一节 采掘系统安全管理对策设计
为确保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必须制订安全管理对策的保证体系,以保证安全管理对策的认真执行。
安全管理工作涉及煤矿管理的全过程,渗透在每一项具体工作中。因此,安全管理工作必须按职责大小、风险程度等实行全员、全方位、全系统、全过程的综合管理。
安全对策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在针对引起煤矿事故的各种因素而采用的预防性措施,它是杜绝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必要措施。煤矿事故的发生,往往是与多种因素相联系的,因此在制订安全对策时,必须针对任一相关因素制订切实可行的预防性措施,以达到系统本质安全的目的,提高其本身的避灾能力,防止重大灾害的发生。
采掘系统是煤炭企业的最重要的生产系统,其主要特点是:地质条件复杂、工作环境恶劣、设备笨重而庞大、危险因素多。根据安全原理的有关要求,在对大量煤矿事故进行分析、评价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安全管理对策。
一、采煤系统安全管理对策
(一)冒顶伤人事故管理对策
1.正确地进行支护控制设计,工作面全部使用初撑力大、工作阻力高的单体液压支柱。
2.(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中要正确地计算出工作面的支护密度。
3.根据不同工作面的地质条件,采取不同的支护方式,保证安全生产。
4.针对工作面初、末采时的特殊情况,制定出特殊的支护形式和防范措施。
5.借助于先进的管理手段,搞好工作面顶板活动情况预测、预报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6.针对工作面事故的多发地段,加强上、下端头及上、下顺槽超前的特殊支护方式。
7.针对事故易发生的时间,加强工作面的初次放顶、初次来压及周期来压期间的支护工作。
8.加强工作面的打跟、爆破工作,保证爆破后不破坏顶板的完整性。
9.在工作面放炮前要首先加固工作面支架,防止崩裂、崩歪支架,导致顶板的冒落。
10.职工在工作面操作过程中,要时刻坚持“敲帮问顶”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放炮结束后,及时挂梁支护,不得出现空项现象,临时支柱的支护严格按《作业规程)执行,不得块粱少柱。
12.工作面挂粱时,要保证其铰接辜在90%以上,背板要符合规程要求。顶板破坏或片帮严重时,必须提前挂粱。
13.加强移溜时的临时支护,改拴时必须班组长统一指挥,不能使完好的顶板再次冒落。
14.在底板松软的工作面,必须有特殊的支护方式(如“穿鞋”),防止支柱下陷,造成回柱困难。
15.采煤工作面如遇到断层和破坏带时,要采取特殊的支护方式,制订专门的安全措施。
16.工作面应坚持先支后回的顺序,不应出现先回后支、边回边支的现象。
17.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回柱放顶或充填,控顶距离不能超过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首先观察顶板情况,对作业点附近不合格的支架,必须及时加固维护好,在顶板破碎和压力大的地方,必须补打临时支柱加强维护。
18.一般回柱都应由下往上,由老塘向采面逐步回收,当工作面收尾时,应另制订安全措施。
19.各回料小组必须由2-3人组成,一人回料,一人观察顶板和运料,禁止一人单独操作。
20.在回料过程中,若发现顶板有可能大面积冒落时,除本人注意外,还要及时提醒附近的工作人员。
21.采用密集支柱切顶和挡矸,必须超前补柱,后回料,并每隔一定距离留有0.5m宽的安全出口。
22.采用回柱绞车回料时,人员要站在顶板完整的地点指挥回柱。
23.工作面每移回最后一棵承压柱时,要在该柱的两边各打-棵辅助安全柱,并且要清理好退路。
24.工作面要保证其顶板的完整性,必须坚持正规循环作业,缩短顶板悬露的时间。
25.采煤工作面使用的支护材料和设备必须合乎要求并且定期进行检修,对于失效材料必须更换。
(二)放炮伤人事故管理对策
1.井下放炮,必须由专职的放炮员担任,放炮员必须持有经过专门训练后考核合格的上岗证。
2.在有透水预兆的地点放炮要先探放水,确认无危险时,才可放炮。
3.在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煤层中放炮要时刻观察突出前预兆,一旦有突出预兆,不能装药放炮。
4.工作面放炮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5.打眼前必须首先检查煤电钻、电缆线有无损坏和漏电现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打眼时,电钻的电缆线应放在老塘一侧,不得放人溜子内;打眼不得套残眼,以防有未爆的雷管、炸药而发生事故。
7.打完眼,必须将煤电钻放回顾槽内,同时把电缆线盘好。
8.放炮员必须将炸药、雷管分3,j存放在专用的药包和雷管箱内,并加锁,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设备的地点;每次放炮时,都必须把雷管放到警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9.放炮员装配炸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设备和导电体的放炮工作地点附近进行。引药,炸药要分开堆放。
10.装配引药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引药的装配量,以当时当地使用的数量为限。
11.电雷管只许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不得用屯雷管代替竹签扎跟。
12.不同厂家、不同型号的电雷管不得混用。;
13.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应用脚线将药管缠住,以便把电雷管固定在药卷内,还必须把脚线扭结。
14.炮眼的深度和封泥长度要严格按(作业规程》做。
15.放炮前,放炮员必须检查起炮器及放炮母线,发炮器必须完好,炮线长度不得低于55m。
16.放炮时,必须坚持使用三保险制度,即拉线、挂牌、吹哨,并且班组长要安排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警戒,警戒线一般应距放炮地点30~50m,即上拉30m,下拉50m。
17:放炮器钥匙必须由放炮员保管,不得转交他人;放炮后应立即把钥匙取下,摘掉放炮母线,并加以扭结。
18.放炮、连线、检查线路和起爆工作只许放炮员一人担任;放炮时,放炮员应先发出警号,最后观察一下放炮点是否有人,然后再放。
19.放炮员必须在顶板较好、支架完整的隐蔽地点进行放炮。
20.放炮后,放炮员和队长必须检查顶板、支架、瞎炮、残炮、通风、瓦斯、煤尘等情况,
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21.发现瞎炮要及时处理,其具体方法是在距瞎炮0.3m处,另打和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严禁用镐或从炮眼内强拉出引药、雷管。
22.采煤工作面禁止明火,普通导爆索或非导爆管放炮和放糊炮。
23.为防止炮烟过浓熏人,作业人员在较浓的炮烟区通过,要用湿毛巾堵住口、鼻,迅速撤到安全地点。
24.瓦斯矿井中放炮作业,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都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安全管理强制原理含义:
| 适配人群 | 安全工程师,安全技术员,岗位操作员 | 使用场景 | 危险点闭环控制,沟通决策小组,准事故系统治理 |
|---|---|---|---|
| 制定目的 | 怕危险点没人管牢,三个层级老是脱节,想让大家真动手、真担责,一起把隐患堵死。 | ||
| 适用范围 | 安全工程师、技术员、操作员,盯同一组危险点,做闭环控制和规范修订。 | ||
| 职责分工 | 工程师牵头开小组会,技术员执行检查,操作员现场落实,工程师还要盯着下级干活是否到位。 | ||
| 禁止行为 | 不准绕开危险点自己瞎干,不准不参加小组讨论,不准对下级控制表现睁只眼闭只眼。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月小组碰头改规范,技术员每周查操作员动作,工程师抽查记录,没做到就重学再考,月底前完成首轮验证。 | ||
嵌套制的运行特点,简称为“彼此互动、相对封闭和协同匹配”结构。
所谓“彼此互动”,就是安全工程师、安全技术员和岗位操作员三个层级的人员采用相同的行为规范、围绕同一组危险点开展的实质性的闭环控制活动,以及他们共同组成沟通决策小组,研究、制定和修订行为规范,并且对规范进行升级的活动。
所谓“相对封闭”,就是三个层级的人员在对同一组危险点的控制中,都分别按照各自的回路和频次进行控制,高级别人员除对危险点控制之外,还对下级人员的“控制表现”进行监管性的控制,以及安全工程师对“沟通决策小组”的主管和主持性的控制。
所谓“协同匹配”,就是命令下传的组织结构与扁平化的组织结构两者互取所长、互补所短,就是管理者控制行为、规范控制行为和个体控制行为的整合,就是使组织结构最大限度地适应沟通,适应取得一致的看法,适应准事故系统的危险结构,以从根本上瓦解准事故系统的危险状态;同时也促使三个层级人员都进行实质性的控制,都承担实质性的责任。
安全管理强制原理含义:热工班
| 适配人群 | 班组长,班组技术员,检修作业人员 | 使用场景 | 设备检修,安全日活动,隐患排查 |
|---|---|---|---|
| 制定目的 | 以前出过小事故,大家安全意识不强,想让干活时少出错、不出事,保护好自己和同事。 | ||
| 适用范围 | 管班组所有人,管设备检修、改造、日常作业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班长是头儿,技术员帮着干,安全员盯着查,班员自己也要守规矩。 | ||
| 禁止行为 | 不准违章操作,不准不戴防护用品,不准超强度干活,不准隐瞒隐患不报。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检查现场,每周开安全会,每月培训演练,没做到就扣安全奖,月底汇总通报。 | ||
1班组安全管理日常工作
1.1认真学习、贯彻《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设备检修、改造中严格执行公司安全制度、规定。
1.2服从单位安全工作安排,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的执行,做到文明施工。
1.3作好预防性安全设施、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消除或控制作业前安全隐患。
1.4根据作业任务具体情况,完善设备检修安全组织措施,并负责实施。
1.5作好安全文化建设,通过组织开展好各类安全活动和伤害预知预警(kyt)活动,提高班员安全生产意识。
1.6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检查,严格查处“三违”现象。
1.7每天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检修作业安全;不得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
1.8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完善班组安全奖惩(30%效益奖分配记录在安全奖惩记录内)制度。
1.9组织制定班组安全工作(每项工作安全标准)标准,提升班组整体安全技能水平。
1.10每月组织一次应急预案功能演练和设备异常状况分析,提升应急响应、处置和处理单元性、系统性问题的能力。
1.11完成安排的其它工作。
2班组各岗位安全职责
2.1班长安全职责
2.1.1班长是本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班组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1.2对所管辖的设备检修、改造质量负责。
2.1.3负责制定班组违章、违纪、工作质量考核办法。
2.1.4带领本班组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2.1.5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标,按设备、作业分工进行安全(技术)分析预测,制定与现场实际相符的安全防范措施,控制和消除作业潜在隐患,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2.1.6主持召开好班前、班后会和每周一次(周一或节后第一天)班组安全日活动,并做好记录。
2.1.7负责督促工作负责人事先做好与作业任务相符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
2.1.8作好岗位安全技术培训(每一月次安全技术培训),对新进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全班组人员(辅助工)参加的应急救援培训。
2.1.9开展好本班的定期安全检查活动,落实本单位制定的反事故措施并结合现场实际进行完善。
2.1.10经常检查本班组工作场所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做到及时登记上报,本班组能处理的应及时处理。对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指导、检查、监督、考核。
2.1.11支持班组安全员履行自己的职责。对本班组发生的一场、障碍、未遂,要及时登记上报,并组织分析原因,总结教训,落实改进措施。
2.2班组技术员岗位安全职责
2.2.1班组技术员协助班长负责做好班组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2.2负责拟定班组检修材料、工器具、备品、备件的计划和加工。
2.2.3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措施和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指导作业人员做好安全工作。
2.2.4根据各个时期不同的工作任务及新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及时提出现场规程、图纸、资料或设备系统、检修工艺等的补充或意见,经审批后贯彻实施。
2.2.5负责编制本班组管辖设备大、小修,非标准检修、设备改进新技术、
新工艺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的交底工作。认真履行设备检修验收职责,参加设备检修质量、典型缺陷等问题分析,事故预想及反事故演习。
安全管理强制原理含义:起重作业过程
| 适配人群 | 起重机司机,信号指挥员,装吊作业员 | 使用场景 | 新机启用,大修后复工,危险品吊运 |
|---|---|---|---|
| 制定目的 | 怕出事,保安全。新机器要试吊,老机器每天先空跑一遍,检查刹车和限位好不好使。 | ||
| 适用范围 | 司机、信号员、装吊工。管开吊车、打手势、挂重物、站位置。 | ||
| 职责分工 | 司机自己查设备、听指挥;信号员打准手势;班组长盯现场,安全部不定期看。 | ||
| 禁止行为 | 不试吊就起吊;斜拉硬拖;吊人、吊不明东西;超吨位干;重物从人头上过;吊着不放去休息。 | ||
| 检查与监督 | 每班开工前空载试一遍,班长检查签字;没做扣当班绩效;月底汇总问题,整改不过关停机学习。 | ||
(1)对新安装的、经过大修或改变重要性能的起重机械,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起重机性能试验的有关规定进行吊重试验。
(2)起重机每班作业前应先作无负荷的升降、旋转、变幅,前后左右的运行以及制动器、限位装置的安全性能试验,如设备有故障,应排除后才能正式作业。
(3)起重机司机与信号员应按各种规定的手势或信号进行联络。作业中,司机应与信号员密切配合,服从信号员的指挥。但在起重作业发生危险时,无论是谁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司机应立即停车。
(4)司机在得到指挥发出的起吊信号后,须先鸣信号后起重。起吊时重物应先离地面试吊,当确认重物挂牢、制动性能良好和起重机稳定后再继续起吊。
(5)起吊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禁止吊钩钢丝绳在倾斜状态下去拖动被吊的重物。在吊钩已挂上但被吊重物尚未提起时,禁止起重机移动位置或作旋转运动。禁止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下或重量不明的物品。
(6)重物起吊、旋转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以免重物在空中摆动发生危险。在放下重物时,速度不要太快,以防重物突然下落而损坏。吊长、大型重物时应有专人拉溜绳。防止因重物摆动,造成事故。
(7)起重机严禁超过本机额定起重量工作。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件重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应保持相等,其重物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额定起重量总和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重量的分配、每机分担的重量不能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
(8)起重机吊运重物时,不能从人头上越过,也不要吊着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在特殊情况下,如需要暂时停留,应发出信号,通知一切人员不要在重物下面站立或通过。
(9)起重机在工作时,所有人员尽量避免站在起重臂回转索及区域内。起重臂下严禁站人。装吊人员在挂钩后应及时站到安全地区。禁止在吊运重物上站人或对调挂着的重物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将重物放下垫好,并将起重臂、吊钩及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刹住。若加工时间较长,应将重物放稳,起重机摘钩。吊着重物时司机和信号员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在停工或休息时,严禁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10)当起重机运行时,禁止人员上下,从事检修工作或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等部位。
(11)吊运金属溶液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时,应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司机要连续发出信号,通知无关人员离开。
(12)使用电磁铁的起重机,应当划定一定的工作区域,在此区域内禁止有人。在往车辆上装卸铁块时,重物严禁从驾驶室上面经过,汽车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以防止万一吸铁失灵铁块落下伤人。
(13)起重机在吊重作业中禁止起落起重臂,在特殊情况下,应严格按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在起重臂起落稳妥前变换操纵杆。
(14) 起重机的工作地点,应有足够的工作场所和夜间照明设备。起重机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使其在运行时不会发生碰撞。
(15)起重机在吊装高处的重物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杨过限将钢丝绳拉断或起重臂后翻。在起重臂达到最大仰角和吊钩在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应至少保留3圈以上。
(16) 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作业,在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以免碰撞。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作业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小距离不小于安全距离。
(17) 起重机作业时,严格执行°十不吊±原则,严禁违章作业及指挥。
安全管理强制原理含义:煤矿电气设备的
| 适配人群 | 防爆检查员,井下电钳工,煤矿安全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瓦斯环境作业,隔爆设备巡检,电气失爆排查 |
|---|---|---|---|
| 制定目的 | 井下有瓦斯煤尘,设备不防爆会炸人。要让设备不出事,工人不受伤。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井下电气设备,管防爆类型、外壳、接合面、电缆引入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安全员天天查设备,检查员验防爆性能发合格证,队长盯着别出错。 | ||
| 禁止行为 | 不准外壳裂、不准隔爆面生锈超缝、不准密封圈乱用、不准多加零件、不准螺栓松动少垫片。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班前查一遍,安全员盯现场,月底汇总问题,没整改的停用设备换人查,查出失爆当场换掉。 | ||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要求,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煤矿电气设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进行日常性的安全检查。
一、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标志及组别
矿用电气设备分为矿用一般型和矿用防爆型两类,矿用防爆电气设备又分为10种。
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是只能用于井下无瓦斯、煤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非防爆型电气设备。要求其:外壳坚固、封闭,不能从外部直接触及带电部分;防滴溅、防潮性能好;有电缆引人装置,并能防止电缆扭转、拔脱和损伤;开关手柄和门盖有连锁装置等。外壳明显处有清
晰的永久性凸纹“ky”。
矿用防爆电气设备是按国家标准gb3836.1-2000生产的专供煤矿井下使用电气设备。
国家标准gb 3836 . 1 一2000把防爆电气设备分为ⅰ、ⅱ 两类,其中i 类为煤矿井下用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标志由设备类型、级别、组别,连同防爆电气设备总标志“ex ’组成。如“exd ⅰ”在防暴电器设备外壳明显处均有清晰的永久性标志“ex”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
二、矿用隔爆型电气设备的失爆现象
由于使用、管理、维护不善会造成防爆电气设备的失爆。失爆是指电气设备的隔爆外壳失去了耐爆性或隔爆性。井下隔爆型电气设备常见的失爆现象有:
( l )隔爆外壳严重变形或出现裂纹、焊缝开焊、连接螺丝不全、螺口损坏或拧入深度少于规定值。
( 2 )隔爆面锈蚀严重、间隙超过规定值,有凹坑、连接螺丝没压紧。
( 3 )电缆进、出线不使用密封圈或使用不合格密封圈,闲置喇叭口不使用挡板。
( 4 )电气设备内部随意增加电气元部件、维修设备时遗留导体或工具导致短路烧漏外壳。
( 5 )螺栓松动、缺少弹簧垫使隔爆间隙超过规定值。
三、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
1 .矿井电气设备的选用
煤矿井下不同工作地点的瓦斯浓度差别较大。因此,
爆型式必须根据使用环境和《 煤矿安全规程》 进行选择。
用于煤矿井下的各种电气设备的防设备的选型不符合《 煤矿安全规程》
要求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2 .隔爆型电气设备
( 1 )隔爆型电气设备是否经过考试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并取得合格证。
( 2 )外壳完整无损,无裂痕和变形。
( 3 )外壳的紧固件、密封件、接地件是否齐全完好.
( 4 )隔爆接合面的间隙和有效宽度是否符合规定,隔爆接合面的粗糙度、螺纹隔爆经有的拧入深度和啮合扣数是否符合规定。
( 5 )电缆接线盒和电缆引人装置是否完好,零部件是否齐全,有无缺损,电缆连接是幼牢固、可靠。与电缆连接时,一个电缆引人装置是否只连接一条电缆;电缆与密封圈之间是否包扎其他物;不用的电缆引人装置是否用钢板堵死。
( 6 )连锁装置功能完整,保证电源接通打不开盖,开盖送不上电;内部电气元件、喊装置是否完好无损、动作可靠。
( 7 )接线盒内裸露导电芯线之间的电气间隙是否符合规定;导电芯线是否有毛刺,全口接线螺母时是否压住绝缘材料;外壳内部是否随意增加了元部件,是否能防止电气间旅,镇规定值。
( 8 )在设备输出端断电后,壳内仍有带电部件时,是否在其上装设防护绝缘盖板,并标明“带电”字样,防止人身触电事故。
( 9 )接线盒内的接地芯线是否比导电芯线长.即使导线被拉脱,接地芯线仍保持连月接线盒内保持清洁,无杂物和导电线丝。
( 10 )隔爆型电气设备安装地点有无滴水、淋水,周围围岩是否坚固.设备放置是否与地平面垂直,最大倾斜角度是否符合规定。
( 11 )是否使用失爆设备及失爆的小型电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