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适配人群专职安全员,库房管理员,协作队伍负责人,设备操作人员,消防器材保管员,安质部验收专员使用场景施工动火作业,油料存储管理,物资仓库防火,临时工棚生活区,风机房设备间,空压机房运维
制度目标管住消防器材别乱放乱用,油库仓库别着火,大家干活时注意防火安全。
职责分工安质部统一管消防器材;孟凡荣负责领发验收;卢建国批电缆;库管员天天查隐患。
核心条款消防器材定人定点定期查;油库禁火禁烟禁打火机;仓库禁拉线禁大灯禁易燃物;动火必须审批。
执行要求器材坏了马上换,旧瓶交回才能领新;油库进出要登记;仓库下班前必查火患;灭火器挂责任牌;每月台账更新一次;安质部不定期抽查。

为了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结合本项目施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发放管理制度

1、合理配备消防器材设施。消防设施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前提和必要条件,配置一定要适量、适用、合理。

2、所有配备的消防器材要做到定人保管,定点放置,定期检查,始终保持良好备用状态。发现人为的损坏、挪用,按其价值20%予以处罚。空瓶应及时更换。

3、消防器材由安质部统一管理。各类器材更换、维修经安质部指定专人孟凡荣验收相符,质量可靠后方可入库,并要有准确的台帐。

4、消防器材的领发一律有专职安全员孟凡荣领发,任何个人不予办理。新进场施工队由安质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配置。签字后方可领取。

5、需更换的消防器材。必须以旧换新,并写明使用原因。到期需要更换的灭火器必须申报,由安质部统一管理。

二、油库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凡因公进入油库必须经过库房管理人员各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入。

2、入库人员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及其他火种。库内禁止吸烟,禁止外露鞋钉的鞋攀登油罐。未经库房管理人员批准,禁止在油库外照相,油库门口、墙上要有明显的禁止烟火标牌。

3、油库禁止动火。如因检修需要动火焊补时,需经安质部批准,施工时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4、库房管理人员上班要集中思想,按操作规程认真操作,并经常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夜间作业时,油库必须安装防爆灯具,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

6、储罐凡有排气呼吸阀、安全阀的,都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保持阀门完好。

7、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库房管理人员要懂得消防知识,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

三、物资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各类物资仓库属重点防火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执行出入登记制度,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库房内要保持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有序。废弃的塑胶、油布、纸类等易燃物质应该及时清除。

3、库房内不得架设临时电缆。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卢建国批准,并报安质部备案,并在限期内及时拆除。

4、库房内严禁烟火和动火,尤其是炸药库和油库。

5、库房内只准许使用100w以下的白炽灯或日光灯照明。灯头要与物品距50公分以上间距。严禁使用其他灯泡照明和电热具取暖。

6、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设专库存放,专库内保持通风,防潮、防晒。

7、仓库管理人员每天下班之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定无事故隐患,方可离开。

8、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消防器材管理暂行规定》,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器材必须妥善保管。

四、消防器材使用及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及设施主要包括:干粉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锹、沙袋、消防装备、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产品,只限制专用,禁止占用,操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损坏等。

2、消防器材及设施的日常维护及保养,坚持“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3、协作队伍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纳入生产设备管理中,配置的灭火器一律实行挂牌责任制,实行定位放置,定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的“三定”管理。

4、协作队伍应对本工作部位及生活区消防器材设施设立消防器材设施配合台账,各类消防器材领发一律由专职安全员负责,任何人不予办理领发。

5、消防器材在使用后必须更换到位,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不要损坏,并保持无灰尘、无油污。

6、操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方法,熟悉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设施的配备情况。

五、场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消防条例、规定等各项制度,加强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

2、进场施工的协作队伍必须与安质部签订《安全协议》。

3、如需要重点防火部位动火作业时,必须在施工前经过安质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4、如现场内搭建临时工棚的,禁止生炉取暖烧饭,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油灯和热的快等电热器具,不得乱拉电线,照明灯具每只不得超过100w.

5、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做到持证上岗,遇到火警,会正确拉警和使用有效灭火方法进行扑救。

6、棚内必须配有相应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

六、风机及空压机房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严禁明火、禁止吸烟,费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合理配置消防器材,做到定期检查,及时更换,保持灭火机的完好率,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会扑救初起火灾、会报警。

3、必须保持房内卫生清洁,不得有任何易燃物,照明等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4、严禁动火,因检修必须动火时,要经过管理人员同意。

5、工作人员要有防火意识,加强巡查制度,交接班制度。

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轨道交通企业消防安全

适配人群值班站长,安全监察员,设备维修工使用场景地铁车站,控制中心,车辆段
制度目标让大伙儿都重视防火,别着火,保护人和东西,保证地铁不乱套。
职责分工安全监察部牵头干活,定规矩、查隐患、搞培训;各中心自己管好地盘,配器材、做检查、练消防。
核心条款不能乱拉电线,不能在禁烟区抽烟,动火要审批,重点部位每两小时巡查一次,灭火器得常备着。
执行要求每月查一次消防,重点地方半月一查,车站每两小时巡一次,新员工必须三级培训,隐患要登记、整改、签字留痕,查到问题扣安全分。

1目的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规,强化“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明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原则。加强轨道交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统筹各中心(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危害,保护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确保企业运营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轨道交通企业所管辖区域的消防管理。

3引用标准

下列引用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章的引用成为本规章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或版本号)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标准。凡是未注明日期(或版本号)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6号

4定义

4.1消防器材

是指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消防产品。如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水枪、防烟面具、空气呼吸器等移动灭火器材和工具。

4.2消防设施

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消防产品。

5职责

5.1安全监察部职责

5.1.1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轨道交通企业有关消防法规、规章制度。

5.1.2负责编制轨道交通企业消防工作计划,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和消防演练方案,检查、考核各级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对各中心(部)、个人消防安全奖惩意见。

5.1.3收集和整理消防安全管理信息,为做出消防安全决策提出可靠资料依据。

5.1.4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纠正违规操作。督促、跟踪火灾隐患整改。

5.1.5做好灭火器、空气呼吸器、防烟面具等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消防器材的配置、更新、报废的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

5.1.6 建立和健全轨道交通企业级消防安全台帐档案,组织轨道交通企业开展消防演练。指导各中心(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台账档案,指导专(兼)职消防安全员、义务消防队开展中心级及以下的消防演练工作。

5.1.7 组织员工的轨道交通企业级消防安全培训和岗位消防演练。

5.1.8 负责与公安消防部门的联系,做好消防管理的协调工作。

5.1.9 参加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各中心(部)职责

5.2.1 负责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消防工作任务,针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情况,建立完善相应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5.2.2 负责制定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预案和消防演练方案,检查、考核所属班组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对各班组消防安全奖惩意见。

5.2.3 做好所属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管理工作,按照本规章7.17项中明确内容进行工作开展,确保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消防水带、消防水枪、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由设备维修中心负责。

5.2.4 建立和健全消防安全台帐档案,组织专(兼)职消防安全员、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演练。

5.2.5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开展中心(部)、车站和班组级消防安全培训。

5.2.6 配合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7 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学习消防业务技能,提高消防技术能力。

6 质量要求

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止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7 工作规范

7.1 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7.1.1 消防安全教育的内容

7.1.1.1 消防工作的方针和政策教育。

7.1.1.2 消防安全法规教育。

7.1.1.3 消防科普知识教育。

7.1.1.4 火灾事故案例教育。

7.1.1.5 消防安全技能教育。

7.1.2 定期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增强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提高员工自防自救能力。

7.1.3 各中心(部)必须结合各自的岗位实际,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每年不少于一次。

7.1.4 重点部位必须结合岗位及季节变化的特点,适时开展防火教育。

7.1.5 对委外人员必须在上岗前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

7.1.6 成建制的外来施工队伍必须设立专职防火安全员,负责对施工人员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教育。

7.1.7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消防安全教育,使他们懂得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

7.1.7.1 轨道交通企业教育由人力资源部、安全监察部负责,介绍轨道交通企业基本概况、生产特点、火灾的危险性、重点部位、防火制度、消防设施、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等,经考试合格,做好考试记录并发放公司级消防安全教育合格卡。

7.1.7.2 中心(部)教育由中心(部)负责介绍岗位职责、设备情况,使员工熟悉重点部位的灭火方案和本中心(部)消防设施、器材的分布,掌握使用扑救方法,做好培训记录并发放中心(部)级消防安全教育卡。

7.1.7.3 车站、班组级教育由车站、班组负责教育,使员工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本岗位消防器材的分布,做好培训记录并建立消防安全教育登记卡,对公司级和中心级消防安全培训记录进行补登记。

7.2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7.2.1 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

7.2.1.1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过程中的防火安全情况。

7.2.1.2 用火用电情况及其他火源管理情况。

7.2.1.3 建筑物的平面布局、耐火等级和水源道路情况。

7.2.1.4 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7.2.1.5 消防组织和防火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7.2.1.6 消防设施、设备、器材配备和完好情况。

7.2.1.7 消防通道安全疏散情况。

7.2.1.8 员工的安全思想情况。

7.2.2 消防安全检查的方式和要求

7.2.2.1 部门自查。在部门消防责任人的领导下,由兼职安全员、义务消防队员及有关员工参加,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特别是各中心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消防重点部位至少每半月检查一次。

7.2.2.2 主管部门的抽查。安全监察部组织人员,不定期的对部门和重点防火部位进行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7.2.2.3 轨道交通企业消防安全检查。互查工作由轨道交通企业安全监察部组织,有关部门派员参加,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7.2.3 消防安全检查的形式

7.2.3.1 一般检查。按照岗位防火责任制的要求,以班组长、安全员为主,对所在的中心防火情况进行检查,通常以班前、班后和交接班时为检查重点。

7.2.3.2 夜间检查。由防火责任人(或指定的专人)和保安检查电源、火源,注意有无异常情况,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7.2.3.3 定期检查。根据季节的不同特点和重大节假日的要求,由中心领导组织参加,除了对所有部门进行检查外,应对重点防火部位进行重点检查,解决平时检查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

7.2.4 地铁车站等公众聚集场所在运营时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由值班站长负责;运营结束后应对营业场所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由值班站长负责组织。

7.2.5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及主管人员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7.2.6 各中心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防范措施,制定整改计划上报安全监察部。

7.3 防火巡查

7.3.1 防火巡查的主要内容:

7.3.1.1 消防设施、器材位置是否被移动;

7.3.1.2 消防设施、器材数量是否完整;

7.3.1.3 有无违章用火用电现象;

7.3.1.4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被阻塞;

7.3.1.5 消防重点部位人员在岗情况;

7.3.1.6 防火门是否处在常闭状态,防火卷帘门下有无被杂物阻塞;

7.3.2 各中心指定的专人每日应对所属危险品库区进行一次防火巡查。

7.3.3 车站、易燃品库、变电所等消防重点部位每两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

7.3.4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主管人员应在巡查记录上签字。

7.3.5 在巡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当立即进行整改,对无法整改的应及时向中心负责人和安全监察部汇报。

7.4 大型活动申报制度

7.4.1 地铁范围内举办的*、庆典等大型活动,主办部门除周密安排安全保卫工作外,应确保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7.4.2 主办*、庆典等大型活动的部门,应提前七个工作日报安全监察部审核,提请公安部门批准同意,方可进行。

7.4.3 主办*、庆典等大型活动的部门,要对活动的场所、范围、参加人数、时间、内容、安全保卫措施等认真研究,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

7.4.4 *、庆典等大型活动过程中,安全监察部应密切配合公安部门及主办部门,做好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

7.5 电器安全防火制度

7.5.1 各中心(部)按职责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检查所辖区域内的电路和电器设备,保持电路线路和电器设备完好无损。

7.5.2 禁止在电线电器设备周围堆放、悬挂物品。

7.5.3 禁止在电源附近烘烤衣物。

7.5.4 禁止堵塞电器开关的通道。

7.5.5 禁止无证人员拆装、维修电器设备。

7.5.6 禁止乱拉乱接电器电线。

7.5.7 禁止用铜丝等有色金属丝代替熔断器。

7.5.8 危险品库、油漆车间、蓄电池检修间等部位的电器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7.5.9 严禁违章使用电炉、热得快、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确因生产需要必须使用的,必须由使用中心(部)报安全监察部审批,采取安全措施后,确定专人负责,安全使用。下班前,各部门生产和工作场所,必须落实专人切断电器电源,方可离开。

7.6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7.6.1 凡引发火灾和影响灭火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状况都会成为火灾隐患。

7.6.2 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7.6.3 不能及时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积极落实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安全监察部报告,认真研究制定火灾隐患整改计划,落实专人负责,按要求落实整改到位。

7.6.4 中心整改火灾隐患有困难的,应书面报告安全监察部,及时研究,尽快解决。

7.6.5 凡接到公安消防部门有关消防隐患整改通知书的中心(部),应由中心(部)负责人签名确认,应及时向领导汇报,要在规定时间内对火灾隐患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上级报告。

7.7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

7.7.1 灭火应急预案由安全监察部组织编制和完善,每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7.7.2 各中心根据火灾应急预案,结合本中心的特点和情况,制定本中心相应的灭火应急预案,并报安全监察部备案。

7.7.3 客运中心、指挥中心、车辆中心、设备维修中心,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演练,其他中心(部)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并做好记录(按消防安全活动记录要求填写)。

7.7.4 消防演练前,各中心(部)要认真研究、充分准备,防止演练中事故的发生。

7.7.5 每次消防演练结束,各中心(部)要对演练情况认真总结,不断完善火灾应急预案,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7.8 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7.8.1 火灾发生后,要划出警戒区,指派专人负责,保护火灾现场,由公安消防部门负责调查。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清理和撤销火灾现场。

7.8.2 失火中心(部)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清火灾的原因和损失情况,实事求是地处理好火灾事故的善后事宜。

7.8.3 发生火灾事故,要及时上报安全监察部,不得隐瞒不报,不得弄虚作假。

7.8.4 火灾事故的处理,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总结事故教训,完善规章制度,落实防范措施,提高企业防灾抢险的应急能力。

7.9 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7.9.1容易发生火灾或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如地铁车站内的变电所、蓄电池室、环控电控室、通信设备房、信号设备房、车站控制室等;控制中心大楼内的控制中心大厅、变电所、通信设备房、信号设备房、消防控制室等;车辆段内运用库、检修库、信号楼内通信设备房、信号设备房、物资仓库、食堂厨房等;主变电所主要设备房;地铁列车;都属于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要严格加强管理。

7.9.2 重点部位防火工作必须确定责任人,明确防火工作的范围、内容、责任。

7.9.3 重点部位为禁火区域,严禁火种带入。

7.9.4 重点部位要加强门卫管理,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因工作需要进入时,必须办理进入的登记手续。

7.9.5 化学物品、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要求入库、按标准堆放,要做好入库品种、规格、数量的统计,要有专人负责,做好防范工作。

7.9.6 重点部位必须指定专人,每两小时进行防火巡查。

7.9.7 重点部位每日防火巡查的主要内容是:

7.9.7.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7.9.7.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7.9.7.3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7.9.7.4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警示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7.9.7.5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消防通道周围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7.9.7.6 消防重点岗位的人员在岗位情况;

7.9.7.7 消防安全其他情况。

7.9.8 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一旦发现,必须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7.10 仓库材料储存安全防火制度

7.10.1 露天和室内仓库的材料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垛堆放,按规定留出必需的防火间距。

7.10.2 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的物品,必须分库、分间储存,并标明物品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7.10.3 材料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隐患后方可入库。

7.10.4 甲、乙类物品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必须设办公室时,可靠近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公安消防部门的同意。

7.10.5 易燃易爆物品库内的电器要有防爆装置。

7.10.6 仓库内外设置防火警示标志,按规定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7.11 食堂安全防火制度

7.11.1 厨房使用燃气的各管道接头、仪表阀门必须定期检查,并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保养。发现燃气泄漏情况,应立即关闭总阀门,并及时通风,严禁明火,严禁开关电器。

7.11.2 食堂内使用的所有压力容器炊具必须经常检查其保险安全装置,防止失灵爆炸。

7.11.3 厨房内使用的电动设备不得过载运行,不得乱拉临时电线。电器设备旁不得堆放杂物并保持干爽,防止设备漏电、起火。

7.11.4 烹饪食品时,按程序操作,防止油、火烫伤或引发火灾。

7.11.5 厨房工作人员下班后,要检查是否关闭燃气、电器设备,确保无火灾隐患存在方可离开。

7.12 吸烟管理制度

7.12.1 凡禁止吸烟的场所,要设置禁止吸烟的标志。

7.12.2 凡设有禁止吸烟标志的场所严禁吸烟。

7.12.3 禁烟场所包括:地铁车站、列车、运用库(含车间、车库)、主变电所、控制中心和设备房、通号楼设备区、材料仓库等。如部门需设置吸烟场所需划定指定场所并报安全监察部备案。

7.12.4 公共办公场所吸烟有关要求按照《**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执行。

7.12.5 非禁区域场所吸烟者,吸完烟应将烟头熄灭,不得乱扔烟头,以防引发火灾。

7.12.6 员工应模范遵守吸烟各项制度,并列入安全奖惩考核。

7.12.7 对乘客和其他人员在禁烟区域和场所的吸烟行为,要严加制止,并制定相应的处罚规定严格执行。

7.13 生产动火管理制度

7.13.1 各中心(部)因生产(工作)需要实施动火,必须在动火前七个工作日到安全监察部办理审批手续。办理审批手续必须向安全监察部提供动火申请报告,报告包括:施工方案、动火方案、动火作业安全保证书和焊工上岗证复印件等。

7.13.2 安全监察部根据申请报告确定动火级别。根据动火不同等级,由中心(部)安全员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7.13.3 动火过程中,动火人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切实履行本岗位的安全防火职责。

7.13.4 中心安全员在动火现场要履行监督和防火的职责,确保动火现场的安全。

7.13.5 所有动火完毕后,必须经中心(部)安全员现场查验,认定确无火灾隐患后,将《临时动火作业许可证》(副联)(见附录i)返还发证部门,视为动火工作结束。未按时返还许可证的,将视为动火未完毕。在此期间发生的任何问题,由动火中心(部)领导及动火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7.13.6 对动火过程中没有办理审批手续擅自动火、违反操作规程、没有采取防范措施的,以致引发火灾,责任中心(部)及安全监察部将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进行调查,严肃处理。

7.13.7 禁火区域和场所的确定,由安全监察部根据运营生产的特点、设备、物资的特性,防火的标准要求,危险的程度及后果影响等,初步认定后报地铁公安消防部门审定。一经审定的防火区域和场所,必须设立禁火标志牌。

7.13.8 禁火区域和场所,一般不允许明火作业,地铁列车运营时间严禁在车站公共区域动火施工。如因生产工作需要动用明火作业,必须实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7.13.9 一级动火审批范围及审批办法。

7.13.9.1 油库、危险品库、以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油、煤气、液化气)的仓库区域,控制中心、食堂、地铁电客车、工程车(不含非动力车厢)、变电站(所),以及储存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及其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进行的临时焊割作业,都属于一级动火审批范围。

7.13.9.2 一级动火的审批,必须由动火的中心(部)负责人签发书面申请报告,经安全监察部、技术部等有关人员到场斟察,共同制定安全动火实施方案,交企业分管领导审批。对危险性特别大的动火项目,由企业向地铁公安消防部门提出报告,经审批同意后,发放《临时动火作业许可证》(见附录i),方可动火作业。

7.13.10 二级动火审批范围及审批办法:

7.13.10.1 地铁车站(含集中冷站)、隧道区间、运用库、检修主厂房(含静调库)、信号楼等具有一定危险性因素的禁火区域和场所进行的临时焊割作业,为二级动火审批范围。

7.13.10.2 二级动火的审批,由动火作业的中心(部)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制定安全动火实施方案,报安全监察部审批,发放《临时动火作业许可证》(见附录i)。

7.13.11 三级动火审批范围及审批办法:

7.13.11.1 各中心(部)登记核定的固定动火区(指允许正常使用电气焊(割)、砂轮、喷灯及其他动火工具从事检修、加工设备及零部件的区域)和其他非固定区域的临时动火为三级动火范围。

7.13.11.2 三级动火审批,固定动火区的动火作业由动火作业部门提出申请,在中心(部)登记,报安全监察部备案;非固定的临时动火作业由作业部门提出申请,经中心(部)负责人审批,发放《临时动火作业许可证》(见附录i),报安全监察部备案。

7.13.12 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得擅自进行焊割作业。

7.13.13发生事故时需紧急抢险动火作业,由现场事故处理主任行使动火许可权。

7.13.14 凡经批准临时焊割作业时应做到“八不”、“四要”、“一清”。

7.13.14.1 动火前“八不”: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附近难移动的易燃结构未经采取安全措施不动火,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油质的不动火,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凡储存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在高空进行焊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7.13.14.2 动火中“四要”:动火中要有现场安全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7.13.14.3 动火后“一清”: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后才能离开现场。

7.13.15技术安全要求

7.13.15.1 动火前,应检查电焊、气割等工器具安全可靠,不带病动火。

7.13.15.2 动火前检查乙炔气瓶和氧气瓶不得靠近热源,不得暴晒,两瓶相距不小于5m,且与动火点距离不小于10m。

7.13.15.3 动火前,明确高温熔渣、火星及其它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溅的区域,该区域周围10米范围内严禁存在任何可燃品(化学品、纸箱、塑料、木头及其它可燃物等),对确实无条件移走的可燃品、动火时可能影响或损害无条件移走的设备、工具时,操作者必须用严密的铁板、石棉瓦、防火屏风等将动火区域与外部区域、火种与需保护的设备有效的隔离、隔绝,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7.13.15.4 凡盛装过油品、油漆稀料、可燃气体、其它可燃介质、有毒介质等化学品及带压、高温的容器、设备、管道,严禁盲目动火,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特殊情况下必须动火时,要保证容器、设备、管道处于常温、常压状态,通过切断、加装符合要求的盲板等措施保证动火设备或管道与生产系统的物料彻底隔离,动火前必须检查分析容器、设备、管道中的化学品性质及周围环境,利用空气、惰性气体 (氮气、氩气等)、水蒸汽、水等经过充分的吹扫、清洗、置换后,经反复确认无危险隐患后,方可动火;该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办理,现场派专职动火监察人员,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沙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7.13.15.5 接地点应距离焊接点50cm以内,接触良好,并虽焊点移动。

7.13.15.6 加强特殊环境下的作业监控。高处动火时,应采用围挡及接火盘,防止火花飞溅,同时地面应设专职动火监察人员监控,遇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露天作业遇雨天时,应停止焊接。

7.13.15.7 作业时应保证充足照明。

7.13.15.8 作业现场应有足够的有效的消防灭火器材,并保持现场通道和消防通道畅通。

7.13.15.9 一、二级动火作业必须制定专门的现场动火监察人员进行动火监察。动火监察人员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安全措施。

7.13.15.10 在易燃易爆场所移动电动工具视同动火。

7.14 外来施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7.14.1 因生产需要聘请外来施工单位时,承办部门应与施工单位签消防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报安全监察部备案,由承办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7.14.2 外来施工单位进入地铁范围内施工作业,应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并明确消防安全组织及负责人,在动工前报安全监察部备查。

7.14.3 外来施工队伍动用明火作业时,应按照动火制度,向相关中心(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明确专人负责,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7.14.4 外来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违章造成不良后果的,按合同(协议)有关条款履行;对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视情节给予警告、停工整顿、追究法律责任。

7.14.5 外来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熟悉和使用灭火器材,在发生火情时,采取果断措施,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7.15 建筑、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7.15.1 凡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项目,其消防设计、施工过程安全、竣工投产要实行“三同时”,报公安消防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核、批准、验收。

7.15.2 建筑、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必须委托给有相当资质的单位实施。

7.15.3 承办建筑、装修工程建设的部门,应持有关材料(包括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明,设计蓝图,申请报建报告书)报安全监察部审查确认后,报公安消防部门审批。

7.15.4 建筑、装修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并提供建筑、装修材料发票的复印件,以备审查。

7.15.5 建筑、装修的材料,应按工程设计要求选用合格产品,并应满足安全负荷要求,采用阻燃、不燃材料。

7.16 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7.16.1 各中心(部)应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的管理,应安排专人负责。

7.16.2 消防档案要保证真实性、完整性和保存的价值性。

7.16.3 消防档案的内容包括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的资料、图表,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配备情况,消防安全各项情况,维修、更新的变化情况,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等等。

7.16.4 消防档案的管理,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7.17 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7.17.1 轨道交通企业配置的消防器材、设施是专用灭火工具,必须人人爱护,不准任何人损坏和擅自动用,各中心(部)、班组(车站)负责管理辖区内的消防器材、设施,指定专人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

7.17.2 地铁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装置、消防泵以及消火栓等防火装置由设备维修中心定期检查保养,以确保设备完好。

7.17.3 灭火器、空气呼吸器、防烟面具由各管理部门检查,检查中发现需维修、更换、添置的,由各中心(部)报安全监察部处理。各中心(部)对所管辖的消防设备,要建立档案,及时掌握变动情况。

7.17.4 地铁列车消防器材的检查由车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周期为每月进行一次。如发现丢失、损坏或失效,应及时更换、补充、维护。列车上的消防器材需送修时,由车辆中心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汇总上报安全监察部,统一由安全监察部进行购置、更换、补充、维修(送厂家维修)。

7.17.5 各部门和个人应当保护消防设施、器材、设备,禁止下列行为:

7.17.5.1 不得随意更改消防设施、器材、设备的用途;

7.17.5.2 保护消防设施、器材、设备的完整,防止消防设施、器材、设备被偷窃、毁坏;

7.17.5.3 避免堵塞消防通道。

7.17.6 安全监察部部每季度组织一次轨道交通企业防火检查,对太平桥车辆基地、哈南停车场及车站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7.18 消防重点单位房间钥匙管理

7.18.1 为了保证灾害信息确认的效率和防灾减灾工作有效开展,消防重点单位(地铁车站、控制中心大楼)消防责任部门必须集中持有辖区内各房间钥匙。

7.18.2 车站各房间(票务室除外)钥匙保存在车站控制室钥匙柜内,由当班行车值班员负责保管,部分房间(如运营总部外单位使用的房间)钥匙必要时进行加封处理。

7.18.3 控制中心大楼设置专用钥匙柜,用于保存大楼内各房间钥匙,钥匙柜由控制中心当班值班主任负责保管。部分房间(如运营总部外单位使用的房间)钥匙必要时进行加封处理。

7.18.4 钥匙借用应进行登记。

7.18.5 借用加封钥匙到现场确认原则上必须两人(或多人)同时前往,加封钥匙开封使用后,钥匙保管人应在第一个工作日内向钥匙所有人(部门)通报,并在双方确认情况下对钥匙进行重新加封保存。

7.19 考核规定

7.19.1 发现火灾隐患,安全监察部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轨道交通企业规章制度对责任中心(部)下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火灾隐患整改的中心(部),根据情况考核该中心(部)负责人的当季度安全积分5-100分。

7.19.2 轨道交通企业内需要动火的作业,必须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动火令作业。无动火令的动火作业,根据情况考核责任中心(部)负责人当季度安全积分50分。

7.19.3 各中心(部)对辖区内的消防器材、设施要指定责任人,妥善保管,发现违规使用消防器材、设施的行为,根据情况考核当事人当季度安全积分5-50分。

7.19.4 同一中心(部)发生类似火灾隐患三次,根据情况考核中心(部)负责人当季度安全积分5-50分。

7.19.5 其他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由安全监察部根据情况处理。

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检查

适配人群消防总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保安部负责人使用场景大厦巡检,节前检查,设备层排查
制度目标让大厦不着火,检查哪里有危险,把隐患提前弄掉。
职责分工消防总负责人带头查,工程部、保安部、管理部负责人一起干,各管一块儿。
核心条款每月末和节前必须查,看灭火器、消防栓、电房、走火梯、烟感这些在不在、好不好用。
执行要求检查要留记录,问题马上处理,不能马上修的发整改单,限期内改完,复查要跟上。

为规范大厦的消防工作,检查和防止消防隐患,特定如下制度:

1、 公共区域、公共设施消防安全检查

(1) 每月末及节日前对大厦各层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2) 检查工作由公司消防总负责人组织,工程部、保安部、管理部的部门负责人参与。

(3) 检查项目为各层所配备的消防灭火器材及消防栓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4) 检查各层配电房、风机房、茶水间及顶层电梯机房的电掣电器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门锁是否完好。

(5) 检查各层走廊、电梯厅、走火梯是否畅通,走火梯门、烟感控测器、指示灯是否正常。

2、 各层公司房间内消防安全检查

(1) 检查各公司房间内是否有违反消防安全条例的事项。

(2) 公司房间内所有使用的电器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3) 公司房间是否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3、 后勤区域消防安全检查

(1) 检查设备层各消防栓、灭火器是否完好。

(2) 检查各机房、电房设施设备是否运转正常,机房、电房内所配备的灭火器材是否完好。

(3) 检查各走廊、走火通道是否畅通,指示灯及烟感报警系统是否正常。

检查中发现大厦内各种设施设备有变异,或其他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不能立即解决的,由管理公司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ss宾馆消防安全

适配人群宾馆经理,安全主管,义务消防员使用场景宾馆火灾预防,客房动火作业,厨房燃气检查
制度目标防止火灾发生,保护客人、员工和财产安全,提前准备应对突发情况,减少火灾带来的损失。
职责分工经理当组长,副经理当副组长,安全主管和各部门经理一起管。义务消防队由副经理带队,队员从员工里选。
核心条款不能乱拉电线,不能超负荷用电,不能私用大功率电器。动火要审批,疏散通道不能堵,安全出口不能锁。
执行要求每天巡查消防设施,每月检查防火情况,发现隐患马上整改。新员工上岗前要培训,特殊岗位必须持证。检查记录要签字,整改不及时要处罚。

中小型宾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宾馆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宾馆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消防组织机构

第二条

宾馆成立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宾馆经理

副组长:宾馆副经理

成员: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

消防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第四条

根据公司规定,宾馆组建义务消防分队,由副经理任队长,队员从在岗职工中选取。

第五条

义务消防分队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宾馆消防工作要求,负责消防知识的普及。

2.按规定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了解本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和灭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结构、消防水源及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分布情况。

4.火灾初起时要积极组织人员疏散和实施灭火,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5.熟悉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火情严重时立即拨打火警“119”电话报警。

6.做到“三懂”、“三会”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 “三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整改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默认。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酒店(宾馆……)内发生火灾时,立即组成火场指挥处,下设四个组:通讯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各组职责:

通讯联络组:拨“119”向消防队报警,同时通知其它各组人员到位,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的到来。

灭火行动组:利用酒店(宾馆……)现有的灭火器材组织灭火。

疏散引导组:负责组织疏散人员离开火场,抢救受灾物质。负责火灾现场的警戒,及时疏散无关人员和车辆,保障消防车直接迅速进入火场扑救,维护火场灭火、疏散物资的良好秩序。

安全防护救护组:做好火灾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如有人员伤亡,及时拨打“120”抢救伤员。

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检查隐患整改

适配人群防火检查员,安全责任人,重点部位管理员使用场景销售棚管理,炮竹点检查,易燃易爆场所
制度目标防止销售棚着火,减少火灾伤害,让消防检查有规矩可依,随时知道炮竹点有没有消防风险。
职责分工防火检查员每天查重点部位,记录情况;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定整改办法、盯落实;大家都要配合检查。
核心条款重点部位天天查,通道不能堵,灭火器要露出来,不许乱用火、乱吸烟,易燃物得管好。
执行要求巡查要有记录,隐患当天改;改不了的马上报责任人,定方案、登记、限期改;没改完前得有人看着,防出事。

为了加强和规范销售棚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及时掌握炮竹点的消防安全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防火检查的内容:

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频次并做好记录。

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其它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3、防火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消防器材是否被遮挡而影响使用。

4、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5、禁止违章进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违章使用明火或在爆炸危险场所吸烟的。

6、其它安全情况。

二、隐患整改:

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3、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及时将存在的隐患向消防安全责任人通报,提出整改意见、方案。并登记备案。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并督促落实。

4、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保障消防安全,随时有可能发生火灾,危及人身安全的应整改。

三、防火检查人员职责:

1、防火检查人员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

2、防火检查人员应当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积极组织扑救。

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塑料制品公司消防安全

适配人群安全小组长,班组长,电工焊工使用场景隐患整改,动火作业,电气巡检
制度目标防火灾,保财产和人安全,让生产不中断。
职责分工安全生产小组管总,组长负全责,小组长抓技术检查,组员学消防知识、查隐患、会灭火。
核心条款禁明火吸烟,不乱拉电线,消防器材不能挪用,通道不能堵,隐患要马上改。
执行要求每月查一次火患,班组每天查,发现隐患当场改或发通知,培训每季至少一次,记录都要签字留底,演练要真练。

1.目的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企业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使用于公司各部门。

3.文件换版说明

本制度为____年第一版文件。

4.规范性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法》

《消防法》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5.组织机构职责

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安全管理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小组,安全生产小组负责公司全公司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公司全体员工均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公司全体员工都有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

5.1安全生产小组职责

安全生产小组组织机构图

5.2.1安全生产组组长职责:

组长对公司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工作是检查和督促公司安全,消防管理职能,职责的制定及制度执行情况并要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投产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消防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消防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加强对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治理职责。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亲自审定年度消防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研究防范重特消防大安全事故,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的同时认证落实以下几项要求:

1.加强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治理

2.加强消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3.加强基础工作和强化源头治理

4.加强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

5.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6.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7.加强应急救援和事故治理工作

8.履职考核

5.2.2安全生产组小组长职责:

小组长在安全生产组长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公司全面的安全,消防的技术防范工作组织及检查工作,每年至少要组织和开展四次以上的安全,消防隐患检查及制度修订和防范落实工作的同时并要做到以下几点:

1. 组织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和车间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rqo9pznc

2.组织班组级消防安全教育及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岗位消防安全培训、实习工作。 8fs*.!qwf

3.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活动,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消防安全,班中检查消防安全,班后总结消防安全。 m :*jr

4.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消防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 f3c7[[

5.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协助监督检查在本辖区施工检修人员的各种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thij= :k

6.负责本岗位安全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保持完好。 /*b<3o;

7.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a {u$0`

8.认真做好班组消防安全台帐及班组消防安全活动的记录,组织班组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创建安全合格班组与标准化安全班组。 o*r:-k -{

9.保持作业场所和岗位的整齐、清洁、卫生,搞好安全生产与文明生产。

1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消防事故

5.2.3安全生产小组组员责任

1.认真学习学习消防安全管理知识消防业务技能做到四会既:会宣传消防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发现会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

2.在本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普及消防知识,自觉落实公司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3.针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特点,及时向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4.积极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业务技能训练,提高业务素食和防火能力。

5.针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制定灭火疏散预案,进行演练,熟悉自己的位置和分工;一旦发现灾情,立即按照预案分工疏散人员,疏散物资,扑灭初起战斗。

6.及时发现和制止不安全因素和行为,保证自己职责范围内无消防违章行为和火灾隐患。

7.每名员工都有维护单位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8.每名员工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单位的消防安全规则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发现火灾隐患都有义务向有关部门反映,积极配合单位整改火灾隐患。

9.每名员工都要认真学习消防法律和防火灭火知识技能,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积极参加义务消防组织的各项活动。

10.每名员工都要熟悉所在岗位的消防安全设施位置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一旦法伤火灾事故,在立即报警的同事要组织,引导在场的员工疏散。

11.每名员工都要保障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杜绝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6.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1.在新进人员的安全教育中必须包含安全教育的内容,使员工知道有关消防安全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相关安全培必须有培训效果的验证,并将相应资料存档。

2.各级领导和部门要药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3.各部门或安全生产小组需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并在安全活动中须要加强消防安全教育,使员工知道本单位,被岗位的火灾危险,预防会在的措施以及火灾事故的处置方法,会报警、会灭火、会组织人员疏散与逃生。

4.加强电工、焊割工、仓库保管等特殊工种人员的消防知识、技术和学习训练,对于电工、焊割工及化学品和危险品报关员必须持证上岗。

5.定期(根据公司员工培训计划执行,但不得低于一个每个季度每次的培训)组织公司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及消防安全知识竞赛;定期组织模拟消防演习。强化员工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7.消防安全检查

7.1在公司安全生产小组的组织及领导下,定期由组长或小组长进行公司消防安全检查,并依据需要(如年度大修、技改项目、高温天气、东防等)组织战象检查。坚持公司月差、各部门周查、班组日查的三级检查制度。

7.2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

1.会在隐患的征稿情况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示、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等情况。

3.消防车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的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和化学品库房、成品库房等场所的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9.防火巡查情况

10.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7.3公司每日由站直人员进行防火巡查,巡查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7.4公司假日夜间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的消防安全检查。

7.5检查巡查出存在的问题对能当场整改的责令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及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并及时上报相关责任人。.

7.6检查巡查必须做好书面记录,检查巡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岗位)负责人签字备案待查。

8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

8.1 根据消防法规要求设置消防设备,配齐灭火器,并按其性能和配置规定定点存放,定人管理,定期检查。

8.2安全生产小组负责对公司消防设备,器材登记造册,并组织定期检查督促,指导个部门加强日常维护保养等事项。

8.3公司的移动式灭火器材消防栓消防沙由各分管责任人维护管理,经常检查并测试性能,做到“三定”并严格执行公司相关灭火器材的管理制度。

8.4安全生产小组每季度对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测一次,对消防器材进行换药冲装,确保完好有效。

8.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拆除损坏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

8.6每周对消防应急灯,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灯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如发现不亮,及时更换维修。

9.火灾隐患整改

9.1公司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或火灾隐患所在部门负责人是隐患整改的责任人,对由于不及时整改而早场的事故后果负责。

9.2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各部门应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区域:

3.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在吸烟室外的公司区域吸烟等违反禁令。

4.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占用,对方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

5.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用作他用的:

6.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7.违章使用,玩弄消防设备的。

8.违章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

9.将使用过的油棉沙油纸等易自然的擦洗材料乱放的。

10.公司区内办公室、更衣柜违章存放易燃、易爆、的可燃气体的。

11.氢气、氧气、乙炔等气瓶混放在一起的。

12.其他可当场整改的行为。

违反情况以及整改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9.3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有安全生产小组小组长报告,提出征稿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责任人。并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应当落实消防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9.4对暂时无法整改,有无法落实可靠防范措施、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等危险部位应立即停产整改

9.5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安全生产小组确认后存档备查

10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

10.1 明火管理

1.车间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焊、气焊(割)时,必须事先报告工程部,由工程部派专人监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2 .公司须根据生产特性、危险程度和建筑布局划分禁火区城。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区域内动用明火时,必须书先向生产副经理申请同意,由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源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保护措施。

3 .严禁在车间、仓库等重点区域内使用明火。

4 .公司生产区、库区、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应有明显禁烟、火警标志,严禁吸烟。

5 .外来单位或人员进厂作业前,必须规定其进出厂区的路径,保证施工或作业范围内的消防安全。

10.2 电源电气管理

1 车间、仓库内严禁擅自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如需改变或安装线路,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负责。

2 车间、库房的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立式配电柜内应保持干燥,不得有灰尘堆积,不准堆放物品。各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施严禁超负荷运行。

3 公司生产部机修车间负责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

4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a: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电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b:凡电加热设备应落实专人负责操作和看管,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c:车间设备负责人应经常组织对电气等关键设备进行巡检,及时清除粘附在设备上的花蓬、废丝等易燃易爆物品。

d:车间内使用酒精清洗工作时,应先审批后使用,落实专人负责,从严限制,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e:严禁在设备的电动机上、电箱开关内摆放物品。

f:严禁在电线、电线上方堆放原辅材料、成品等易燃易爆物品。

11发生安全事件响应

11.1 发生火灾、爆炸等消防安全突发事件时,各级部门、人员应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确保火险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尽量避免或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11.2 一旦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突发事件时,相关部门、人员应立即采取果断的应急措施,迅速扑灭火灾,紧急疏散人员,如触发报警装置报警及动用灭火器、消防栓等,以控制事故蔓延。

11.3员工在发现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无法控制时,应立即拨打 “119 ”火警电话报警。

11.4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降级、开除或采取经济处罚:

1.不执行、不服从公司领导的应急指令;

2.提供错误、虚假的消防安全信息,导致公司决策失误的;

3.玩忽职守,对突发安全事件隐瞒、缓报或置之不理的;

4.麻痹大意,组织领导不力,处置不及时的;

12 激励

公司将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12.1模范执行消防安全法规、规章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12.2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抢救公司财产和保护员工生命安全表现突出的;

12.3刻苦钻研消防安全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

12.4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等安全隐患,避免火灾等重大损失的;

12.5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的。

12.6适当时根据,公司制度进行相应的奖励。

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

适配人群消防安全员,义务消防队员,专职管理员使用场景岗前培训,换岗再训,日常巡查
制度目标让大家懂消防知识,别出火情,保护人和东西安全,多搞宣传培训,常检查设备。
职责分工消防安全队长总负责,负责人每天巡查,安全员填记录,专职管理员管器材,各部门管自己区域。
核心条款通道出口不能堵,灭火器要定期换药,电器不乱拉,明火要审批,易燃品专库放,消防设施不能关。
执行要求新员工先培训再上岗,换岗要再培训,每天查设备,每月大检查,隐患要签字整改,检查记录要留档,每半年练一次逃生。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负责人每日对咖啡厅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人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负责人,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人员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发现消防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整。

2、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3、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4、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负责人。

第二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对全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负责,消防工作由消防安全队长具体组织实施。

二、重点季节公司领导小组应对全公司消防实施检查,及时消防火灾隐患。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

四、公司应加强义务消防队建设,组织必要的消防演练,发生火灾能及时扑救。

五、公司应定期召开会议,布置公司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

六、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消防违法违章案件,保护火灾现场,配合火灾调查。

龙坪棉业有限公司

第三篇:xx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xx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镇人民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干职工、村常务干部、志愿消防队员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5、各单位要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3、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规定。

4、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村、企业,各部门、村、企业应及时整改。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村、企业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村、企业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镇人民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企业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八)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镇消防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更多精彩文章请关注好 范文网:www.haoword.com)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村、企业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3、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4、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村、企业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5、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神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我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各

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消防安全工作是保障我公司快件的正常转运秩序,维护公司及全体员工生命财产

安全的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2 消防管理根据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各部门人员担任安全员。

4

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同时应制定火灾事故处置预案。5

公司员工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应严格落实执行防火安全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消防检查,及时纠正与教育各类违章现象,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

6

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墙报、条幅、安全指示牌、网络等进行安全防火条例与政策法规的宣传,定期对安全员与消防队员消防专业知识培训及演习。

7

公司内部工作人员以及外请的涉及电、燃、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检证方可操作,施工人员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由本单位防火责任人进行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作业。

8 滞留快件以及仓库材料物资严格按公安部颁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严格按章妥善管理。

9 办公区域与操作厅内未经主管人员同意,严禁使用明火,全体员工在生活区域内,不得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10 每名员工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主管人员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 11发生火灾时,安全领导小组及各安全员应迅速组织抢救,疏散人员,防止火灾扩大蔓延,同时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领导认真调查起火原因。

12对技术革新促进安全的、坚持安全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斗争的、不怕危险排除安 全隐患的、及时扑救减少损失的员工、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13对无视消防安全,违反消防法规,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对直接责任者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4本条列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单位防火巡查、防火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人负总责。

2、每日防火巡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防火安全员每天对场所进行防火巡查,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并做适当处理。

3、保安员(安全员)结合治安巡逻,开展防火巡查,纠正消防违章,发现火灾隐患。

4、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组织实施。每天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位、岗位负责人在记录上签名。

5、每周的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防火检查的人员,可邀请消防技术专业人员参加本单位的防火检查。

6、自觉接受消防监督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器材管理使用制度

1、消防器材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按消防规范统一配置,定期检测,保养维修。

责任人对各区域所配置的消防器材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并保持清洁卫生。

2、消防安全管理人定期检查维护消防器材,保证器材完好有效,

发现问题急死妥善处理。

各类消防器材只准用于灭火,严禁挪作他用,严禁在消防器材上悬挂物品和遮挡消防器材,对破坏消防器材的行为将给予严惩。

3、因灭火需要使用灭火器后,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及时配备补充,并顶级存档。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一般部位动火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并填报动火登记表,消防重点部位动火报消防部门批准,并做好应急准备。

2、在进行电焊、氧焊和油漆物品等消防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采取适当保护措施,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操作规程。

3、操作仪器设备的工作人员,要随时观察仪器设备的安全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排除,禁止带故障作业,下班要及时切断电源。

4、各类设备和电源电路的安全维护必须由专业人员按操作规程进行,禁止其他人员违规操作。

5、严禁使用煤炉取暖,电烤炉,取暖炉在使用过程中因避免与可燃易燃物接触,人离开前应关闭火源,切断电源。

6、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用火安全检查,并检查落实本单位安全用电情况,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1、充分发挥“自救”的力量的作用,火灾初起时火势小,燃烧面积尚未扩大,内部义务消防人员应抓住战机利用移动式、平提式消防器材和室内消火栓初回灭火,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2、发挥内部消防设施的作用,启动公共建筑内其他固定灭火设施控制火势蔓延或扑灭初起火灾。

3、内部义务消防队员,服务人员迅速到位,组织人员疏散,不断用广播、口头稳定人们情绪,组织好,引导疏散工作,维持好疏散秩序,防止拥挤踏伤。

4、优先组织疏散起火层以上人员。在疏散过程中注意排烟、消烟、打开上部窗口或利用排烟设施排烟,保证疏散路线畅通。

5、疏散中药注意利用口罩、毛巾、手帕、餐巾、沙发垫布等捂住鼻孔,以防止烟呛、中毒,进行自救呼救,有组织的向下层,出口处疏散。烟气较浓时应采用较低的行走姿势,必要时应告知爬行撤离火场。

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x网吧消防安全

适配人群网络中心负责人,机房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使用场景高校机房,网络中心,主机房
制度目标防止火灾发生,保护机房设备和人员安全,让大家懂消防知识会报警。
职责分工中心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指派专人当消防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检查和记录。
核心条款机房禁烟,不许用电炉,不许带易燃易爆物,不准挪用消防器材,消火栓不能遮挡。
执行要求定期检查维修灭火器、报警器等设备,过期损坏马上换;管理员每天记值班日志;全员要记住119和报警方法。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甘肃中医学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网络中心负责人是网络中心消防工作的主要领导和消防安全责任人,对网络中心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指派人员担任消防安全管理员。

二、网络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中心重要安全制度之一,它的制定和落实是关系到校园网设备和机房工作人员生命安全的大事。机房管理人员和机房工作人员不可粗心大意。

三、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增强全体教工的消防意识,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提高火灾处理能力。

四、定期对消防报警,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及时更换过期和损坏的消防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五,在未发生火警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遮挡消火栓。

六、主机房内及主要防范区域内严禁吸烟,因吸烟引起火灾,由肇事者负全部责任。

七、使用电器设备不得超过设计负荷,不得使用电炉。

八、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主机房及主要防范区域。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九、应熟记火灾报警电话:119及报警方法。

十、应熟悉发生一般火情处理方案和发生大火的应急处理方案,掌握消防设备性能,严格按规定程序实施操作。

十一、消防安全管理员应结合网络信息安全建立值班日志,记录每天的安全状况。

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村级组织消防安全

适配人群村委会成员,义务消防队员,村级安全员使用场景农村群体活动,老旧房屋防火,易燃物堆放管理
制度目标防止村里着火,减少火灾损失,保村子平安稳定,让村民住得安心些。
职责分工村委会管落实,派出所管检查,义务消防队负责灭火救人,防火小组搞宣传和查隐患。
核心条款不准乱堆易燃物,用电用气要小心,消防通道不能堵,器材要保持好用。
执行要求每年招志愿消防队员,定期检查巡查,发现隐患马上改,活动前得有灭火疏散方案,宣传要常做,档案要记全。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本村的消防安全及和谐稳定,经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制定本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一、 本村消防工作在芦潮港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本村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逐步提高本村火灾防范水平和居民的自防自救能力。

二、 本村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由芦潮港派出所负责,对村民委员会的防火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 成立一支5至10人的义务志愿消防队,每年采取自愿报名和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村义务消防队负责扑救和协助安全消防部队扑救本村发生的各类火灾,并帮助受灾村民进行疏散救援。

四、 村民委员会成立防火安全小组,设立消防安全员,健全工作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火灾扑救,建立消防工作档案。

五、 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农村居民制定规范农村居民行为的防火安全全公约。防火安全公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堆放易燃物品等行为的安全要求;

(二) 保证消防车道畅通、公共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的措施;

(三) 对老弱病残人员的监护和帮助措施;

(四) 根据本村实际,保证消防安全的其他内容。

六、 统筹规划开展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将其纳入村容村貌改造、乡村道路、河道建设工程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之中。

新建、

七、 本村开展灯会、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群体性活动的主办者应当制定灭火、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厨房消防安全

适配人群厨师岗位,灶台操作员,厨房值班员使用场景厨房作业,油锅操作,设备启停
制度目标防止厨房出安全事故,比如着火、漏气、触电啥的,让大家干活时心里踏实点。
职责分工行政总厨管全面,值班人盯空档,操作员守自己机器,消防器材专人擦。
核心条款点火要火等汽,油锅不能离人,禁烟禁放危险品,设备用完马上关。
执行要求上岗前必须培训合格,每天开工前查水电汽,班后全关一遍再走,每月至少一次消防演练,值班表贴墙上,谁在岗谁负责。

一、 专人专灶,启动前认真检查水、电、燃汽是否正常,确认无误后方可动用食品机械,燃汽灶点火时要火等汽,用完后及时关闭电源及燃汽开关。

二、 各种机电设备操作人员需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三、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厨房工作间隙期间应有专人值班,厨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爆和有毒的危险物品。

四、 开油锅过程中,注意控制油温,厨师不得随意离开,防止油锅着火,保证安全,发现险情立刻做出相应处理,并及时汇报行政总厨,由行政总厨报至店级领导。

五、 厨房内有规模相适应的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要精心爱护、定期检查、擦试,保证清洁有效。

六、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消防知识的学习及培训。

七、 每日工作结束后,认真检查设备的油、电、燃汽开关是否关闭,清除火灾隐患。

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优选10篇)

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适配人群专职安全员,库房管理员,协作队伍负责人,设备操作人员,消防器材保管员,安质部验收专员使用场景施工动火作业,油料存储管理,物资仓库防火,临时工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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