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玉州医院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专为管好这类特殊药品量身定制。流程清晰、责任到人、全程留痕,既守得住安全底线,又不给日常操作添麻烦。谁用、谁领、谁记、谁查,环环相扣不脱节,用起来顺手,查起来明白,管起来放心。

人民医院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毒、麻、精神药品及毒性中药的品种范围应根据《中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药政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二、临床科室储备的毒、麻、精神药品,仅限该科室常用和急救用的品种,并建卡建册,实行"四专":即专人保管、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管理。每班交接,交接班时帐物相符。用后凭处方、安瓿和登记本向药房领取。剩余药液须经两人查看弃去,共同签名。
三、毒、麻、精神药品用量必须严格按处方限量执行。
四、外出执行临时任务,确需携带毒、麻、精神药品时,需经医务处同意,可预领一定基数,严格掌握使用管理,并填写登记清楚。完成任务后,凭处方、安瓿报销。
五、此类药品标签有明显标记,在标签显着位置上分别注明"毒"或"麻"的字样,定期检查以防失效、过期。

管住毒麻精神药,不让乱用乱放,保病人安全,也防拿错用错。适用范围:医院里所有用这些药的医生、护士、药房人员,还有临床科室。
药房负责发药登记,科室专人保管锁好,医生开方要合规,护士用完要核对签字。
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册登记、专人交接;剩药两人一起倒掉并签名;标签必须标“毒”或“麻”。
每班都要清点账物,用完凭处方和空瓶去药房换;外出带药得医务处批;药房每月查一次效期和标签。
本制度即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药剂科,修改需经院务会讨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