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小区车辆管理规定上墙制度
| 适配人群 | 门岗保安人员,物业车管员,住户车主 | 使用场景 | 小区门禁查验,消防通道管控,单车棚停放 |
|---|---|---|---|
| 制度目标 | 让小区车停得整齐安全,不堵路不占道,大家进出方便些。 | ||
| 职责分工 | 物业管停车秩序,门卫查证件登记,车主自己守规矩停车。 | ||
| 核心条款 | 车要停指定位置,单车进棚不放楼道,消防通道不能停,没卡不让进。 | ||
| 执行要求 | 进门必须停车登记,晚上12点后出门要三证齐全,门卫天天查,不听就拦着不放行。 | ||
安全文明小区上墙制度:车辆管理规定
为保证小区内车辆的安全,各车主单位和个应自觉遵守停车场的管理规定。
一、一切车辆进出住宅小区的岗亭、门卫室,应自觉停车,接受检查和登记。违者不予进出小区。
二、凡机动车必须整齐地停放在停车场指定的位置。
三、居民住户的单车不得停放在楼梯口、走廊,必须整齐地排放在各栋门口统一单车棚里。
四、任何车辆不得停放在小区的消防通道上。
五、车辆进出小区必须凭出入卡,方可放行。晚上12时后驶出小区的车辆,一定要凭出入卡和该车的《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及居民身份证,经查验后方可放行。
凡违反以上规定,一律不予进出本小区。
安全文明小区车辆管理规定上墙制度:安全文明小区暂住人口
| 适配人群 | 责任区民警,社区协管员,房屋出租人 | 使用场景 | 流动人口管理,出租屋监管,外来务工登记 |
|---|---|---|---|
| 制度目标 | 让大家按时办暂住登记和暂住证,别漏登漏管,减少治安隐患。 | ||
| 职责分工 | 责任区民警负责登记审查教育;房东、用工单位要签治安责任书;派出所管申报注销。 | ||
| 核心条款 | 住2个月以内3天内登记;超2个月且满16岁必须办暂住证;来历不明要查清。 | ||
| 执行要求 | 民警常下片区摸排,签责任书,建信息员队伍,登记要当场核对,每月抽查登记本,发现不实马上补正。 | ||
安全文明小区上墙制度:暂住人口管理制度
一、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醒督促暂住人口及时办理暂住人口申报注销手续。
二、从事劳务工、经商、修理、服务及单位聘请的临时工、做杂工或家庭保姆的暂住人口,暂住时间拟定2个月以内的,应在到达暂住地3日内向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拟定暂住超过2个月的,年龄满16岁的,应申领的《暂住证》。
三、责任区民警要加强对私人出租屋及暂住人口的管理,对来历不明的人,责任区民警要认真调查了解,重点控防。
四、责任区民警要与暂住人口所在的厂、店、外来的建筑队、特种行业及房屋租户签订治安责任书,落实暂住人口管理责任制,做好暂住人口的登记、审查和教育工作,防止发生违法犯罪活动。
五、责任区民警要经常深入责任区开展了解,摸清重点对象,对暂住人口中的成年人口应及时查清其身份和来历。情节可疑、符合重点人口条件的,应列入重点人口进行管理。发现违法犯罪,要依法处理。
七、责任区民警要在暂住人口中注意物建治安信息员和治安耳目,准确及时地掌握社会动态。
安全文明小区车辆管理规定上墙制度:安全文明小区常住人口
| 适配人群 | 社区网格员,户籍协管员,综治专干 | 使用场景 | 社区治理,人口普查,治安防控 |
|---|---|---|---|
| 制度目标 | 让小区人口信息清楚明白,防止乱来,大家住得安心些。 | ||
| 职责分工 | 居委会牵头登记,楼长协助摸排,派出所负责核对信息,志愿者帮忙宣传。 | ||
| 核心条款 | 每人必须登记户口,出生死亡迁入迁出都要报,重点人员要关注但不公开说。 | ||
| 执行要求 | 每月查一次登记情况,每季度更新台账,楼长签字确认,社区抽查,发现漏登马上补。 | ||
安全文明小区上墙制度:常住人口管理制度
一、全面登记的基础上,开展经常性的人口调查工作。建立健全各种群防群治的网络,把各层各类人员纳入一定的组织管理系统,进行控制管理。
二、常住人口在户口登记上,要建立出生、死亡、迁入、迁出、变更更正、居民身份证等调查统计制度。
三、在重点人口管理上要实行秘密控制、教育疏导、帮助转化、监督管理等不同的控制手段。
五、在管理机制上,要实行专门机关与群众自治自控相结合方法。
安全文明小区车辆管理规定上墙制度:安全文明小区群防群治队伍
| 适配人群 | 治保主任,责任区民警,社区居委会成员 | 使用场景 | 社区治安防控,邻里联防联控,基层平安建设 |
|---|---|---|---|
| 制度目标 | 让小区更安全,大家住得安心点。帮警察叔叔一起守好家门,防小偷、防火灾、防坏人捣乱。 | ||
| 职责分工 | 居委会管日常安排,民警指导业务,治保主任带班干活,队员听指挥、做巡逻、报情况。 | ||
| 核心条款 | 要宣传安全知识,按时巡逻检查,出事快报告、护现场、扭送坏人,调解邻里小矛盾,收集居民意见。 | ||
| 执行要求 | 每天至少巡一次,发现问题马上报,每月开一次碰头会,记录本要写清楚,队长每周查记录,民警不定期抽查。 | ||
安全文明小区上墙制度:群防群治队伍管理制度
群队群治队伍是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辅助力量,受当地政府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领导,在治安防范业务上受公安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在责任区民警和治保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宣传教育群众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落实群众性的防盗、防火、防破坏和防其它治安灾害事故的防范措施。
二、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巡逻、安全检查,维护当地的治安秩序。
三、发生治安事故和治安、刑事案件时,提供有关情况、线索,协助公安机关保护现场、查破案件,发现现行违法犯罪人员将其扭送当地公安机关。
四、配合有关部门及时疏导和调解民间纠纷。
五、向政府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社区居委会反映居民群众对社会治安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安全文明小区车辆管理规定上墙制度:安全文明小区治安联防组织
| 适配人群 | 治安联防队员,社区治安骨干,岗亭值勤人员 | 使用场景 | 社区巡逻,大型活动安保,重点部位值守 |
|---|---|---|---|
| 制度目标 | 让大家懂法守法,不乱来,维护小区平安 | ||
| 职责分工 | 居委会牵头组织,民警指导培训,队员分片巡逻,岗亭值守,清查重点区域 | ||
| 核心条款 | 不准脱岗漏巡,不准瞒报警情,不准擅自处置案件,必须及时报告派出所 | ||
| 执行要求 | 每天早晚两次巡逻,发现情况马上报民警,每月开会总结,组长抽查记录本,居民可提意见 | ||
安全文明小区上墙制度:治安联防组织管理制度
一、宣传教育群众学法、守法,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
二、配合公安机关和其他治安保卫组织,制止各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三、协助公安派出所在特定区域、重要场所和要害部位监视看护,值勤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四、协助公安机关参加大型活动和重要事项的安全警卫,维护治安秩序工作。
五、协助民警在指定的治安岗亭、交通要道设卡堵截,在复杂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清查各类犯罪分子。
六、协助公安机关清理收容在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和精神病人。
七、参加抢险救灾,维护社会秩序、保护群众安全。
八、发现重大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负责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八、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帮助遇险群众脱离险境,帮助有困难的群众摆脱困维。
安全文明小区车辆管理规定上墙制度:项目安全文明
| 适配人群 | 总承包项目经理,分包安全负责人,监理工程师 | 使用场景 | 文明工地创建,围挡封闭施工,洗车台沉淀池 |
|---|---|---|---|
| 制度目标 | 让工地更安全更干净,争取省级文明工地称号,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
| 职责分工 | 建设方制定规则,总包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分包要听总包安排,监理负责审核检查。 | ||
| 核心条款 | 围挡要高过2.5米,路面必须硬化,材料分类堆放,安全网要密实,进出车辆要冲洗。 | ||
| 执行要求 | 方案先报甲方和监理批,施工中按图做,日常有检查,资料要归档,验收看记录,不达标就整改。 | ||
为了搞好**古运河项目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争创省级文明工地的目标,我司(建设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建设规律,法律、法规、相关文件要求,对现场各施工单位制定了以下的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1、综合管理
1.1施工单位负有实施安全文明施工的责任。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是本工程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直接负责人,也是治安和消防的直接负责人。各分包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总承包单位的规定,接受管理。
1.2施工单位应实现施工封闭化、围栏标准化、现场硬地化、厕所卫生化、仓库和办公室规范化。建设工程应减小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影响。应美化建设工程周围环境。
1.3安全文明施工设施主要内容包括封闭施工、硬地、安全防护和施工现场临时设置的办公室、厕所、仓库、各机械设备使用、水电设施及污水排放设施等。
1.4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接卸设备、材料堆放、场地道路、临时生产设施进行统一合理布局,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执行。
1.5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必须制定并监督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的目标、标准、制度以及工程各阶段实施安全文明施工的计划和措施;指定各作业场所、材料堆放场、生产设施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人;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和标准不得低于本办法的规定和各规范标准的规定。
1.6安全文明施工制度的内容包括:
(1)、各责任人的权力和义务;
(2)、环境管理;
(3)、场地设施管理;
(4)、安全生产和防火管理;
(5)、教育培训;
(6)、检查验收要求;
(7)、卫生管理。
1.7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档案,将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城监、质监、监理等部门对施工现场检查情况一并归档,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资料的制作和归档必须要符合无锡安检站的规定要求。
1.8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队伍的全面管理,坚持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严禁接受"无暂住证、无身份证、无专业操作技能证"人员。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在胸前佩戴个人身份标卡,各分包纳入总承包的管理范围内。
1.9施工单位应当做好建设工地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落实防盗、防火措施,对各类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公安机关。
2、场地、设施和环境建设
2.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施工。现场四周除留必要的人员、车辆进出口通道外,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前设置好连续封闭的围墙或围板,其高度从内外地面最高处计,围墙不得低于2.5米,围板不得低于2米。各类工程高出或低出 0.00线2米以上的工程立面必须用符合规定的栏杆围网封闭。甲方已经按照要求砌筑完成地块周边的围墙和美化工作,总包单位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做好围墙的成品保护工作,要求清洁、整齐、不影响市容。总包单位开设进出入大门,必须按照甲方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
2.2工地大门的设置,其高度与围墙相适应,宽度不得少于10米,材料统一采用镀锌方钢管做架,双面铁板做面,红丹打底上油漆,焊接要平整、坚固、耐用。工地大门右侧的外墙上应挂设施工六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安民告示牌、文明施工牌,另:农民工权益保护告知牌,一图:施工平面图)。如甲方要求施工单位采用特色造型电动大门和绿化、美化大门处,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
2.3结构施工时的围网封闭应当统一采用密目式阻燃安全网,要求平整、绷紧、密拼连接、整齐美观,不得漏挂,脱落。安全网应为100平方厘米不小于2000目的密目式绿色围护立网。围网封闭应采用新式美观合格的材料。
2.4工地内车辆出入口应当设置用混凝土浇筑的由宽30厘米、深40厘米沟槽围成宽3米、长5米的矩形洗车场和沉淀池、高压冲洗水枪,驾出工地的机动车辆必须在出入口洗车场内冲洗干净方可上路行驶。
2.5施工现场推行硬地化。施工现场的工地大门内外通道要求浇厚度不小于200㎜、强度不小于c15混凝土硬底。临时设施室内地面、材料堆放场、加工场、仓库地面等要求浇厚度不小于100㎜,强度不小于c15混凝土硬底。机动车通道的宽度不小于6米,强度不小于c25混凝土硬底,厚度不小于20公分,其外侧设置排水沟、浆槽。应在工地内空地实施绿化。
2.6施工现场的建设材料和设施,不得堆放在围墙和围板外,如确需要占用堆放的,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设置临时围栏。材料堆放应当离开围墙,与办公设施分隔,分类堆放整齐,标识清楚,散料要砌池围筑、杆料要立杆设栏、块料要起堆叠放,堆放高度不得高于1.6米。
2.7施工现场内设置的临时设施彩钢板活动房,要求宽敞、明亮、整洁并设置防火标牌和防火设施。
2.9施工现场必须道路畅通,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备和其他应急设施。场地内不得大面积积水。泥浆、污水废水必须经硬底硬壁沉淀池沉淀及其他必要处理,未经处理和政府排水管理处审批同意,禁止排入市政管网。废浆和淤泥必须使用封闭的专用车辆进行运输。
2.9施工垃圾应当设立垃圾集中堆放并及时清理。
2.10生活区厕所内要求通风、卫生、经常保持清洁。厕所内墙裙应当铺贴高度为1.5米的白瓷片,便槽内底部和旁侧应铺贴白瓷片,地面、蹲台采用水泥浆抹面。厕所内应当设置洗手槽、便槽自动冲洗设备、加盖化粪池,禁止将粪便直接排入下水道和河道。堆厕所要落实专人清扫,定期喷药,不得有异味,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2.11施工现场严禁设置厨房和工人宿舍,禁止在施工区内留宿。
3、安全生产
3.1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人员应当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临空和高空作业的人员应当系好安全带;各类洞口和脚手架应当设置安全网。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应当符合技术安全标准。
安全帽颜色按:
a)工程部和监理公司采用白色和蓝色安全帽。
b)施工单位管理层采用红色安全帽。
c)现场施工人员采用黄色、红色、橙色安全帽。
要求:每个单位统一用一种颜色。
3.2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位置合理、固定牢固,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具进场须经过安全检查,合格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应当建立机组责任制,并按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3.3施工现场内易燃易爆的化学物品、建材、油料必须入库存放,不得露天堆积。乙块和氧气使用时两瓶间距必须大于5米以上,存放时必须封闭隔离,动用明火必须由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在现场核验签字后报监理公司审批同意方可进行,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内、宿舍、办公室、仓库禁止使用电热器具和用柴烧水、煮饭。
3.4木材加工间、仓库、动火现场、作业区域、吸烟室以及易燃易爆材料堆放场等场所,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各类消防设备、灭火器材,并经常检查。
3.5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应当设立危险警示标志。
3.6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3.6.1外墙脚手架
3.6.1.1外墙脚手架搭设及每阶段加高后,必须由总承包、监理检查验收。
3.6.1.2外墙脚手架必须采用扣件式钢管双排脚手架,并按规范要求搭设,严禁使用竹、木外脚手架。
3.6.1.3架体与建筑结构按规范要求拉结,严禁在脚手架使用期间拆除连墙杆件。
3.6.1.4脚手架上平桥(脚手板)必须按架体宽度铺满;平桥与建筑物之间缝隙不得大于10㎝;每层平桥上在外立杆的内侧必须设置挡脚板,板高度不少于18㎝。
3.6.1.5按规范设置兜底网(水平网)。
3.6.1.6脚手架上必须按规范设置密目式安全网(立网);安全网设置在外排立杆的里面;安全网必须有国家指定的监督检验部门检验证和工厂检验合格证。
3.6.1.7安全网必须挂设完整,不得空缺及破损。
3.6.1.8每层外用施工梯必须铺满踏板,底部设兜底网。
3.6.1.9按要求设置安全斜挡板。
3.6.1.10脚手架搭设必须施工作业层2m或以上,严禁托后于施工作业层。
3.6.1.11总承包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向监理单位提交外墙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核批准后,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3.6.2悬挂式脚手架
3.6.2.1国家规范要求采用悬挑式脚手架的,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使用悬挑式脚手架
3.6.2.2悬挑梁采用槽钢(或工字钢)外挑支撑上部脚手架荷载,槽钢规格不少于16;槽钢伸入楼面内两端固定,两固定端间距不少于1.5m;固定端在浇筑砼时预埋用不少于ф18钢筋;待槽钢定位安装后焊接牢固。
3.6.2.3悬挑时脚手架以不超过每4层用钢丝绳进行一次卸荷;卸荷层上,在建筑物预埋拉环,用不少于ф12钢丝绳把脚手架的荷载通过钢丝绳传递给建筑结构。
3.6.2.4楼栋悬挑时脚手架必须采用全部卸荷方法:每四层设置一道悬挑梁作全部卸荷,与原底下部分完全断开。即按高度分段搭设,每四层一段,每一段分别设置槽钢搭设悬挑梁,。搭设必须根据经甲方、监理审批同意的搭设方案和计算书进行搭设
3.6.2.5脚手架立杆底部与悬挑梁(钢槽)牢固焊接。
3.6.3钢井架(物料提升机)
3.6.3.1钢井架必须由安全监督机构检测合格及签发提供《准用证》方可使用。
3.6.3.2钢井架必须安装电视监控器和双向对讲通讯器;驾驶操作人员在控制室内可清楚看到各层作业情况、能听到每一层站的联系,并能向每一层站对讲通讯。
3.6.3.3钢井架每层卸料平台必须设置常闭型安全门;每层安全门与吊篮装设电气连锁装置:只有当吊篮运行到位时,楼层防护门方可开启;只有当各层防护门全部关闭时,吊篮方可上下运行;在防护门全部关闭之前,吊篮应处于停止状态。安全门为钢格栅门,内加密钢网;安全门高不少于1.8m。门底与进出口平台缝隙不大于15cm。
3.6.3.4钢井架必须设有定型化的首层安全门,首层安全门应有连锁装置,只有当吊篮位于底部规定位置时,才能开启。
3.6.3.5吊篮两侧必须设置高度不低于1m的安全挡板或挡网;吊篮必须设置前、后安全门且灵活可靠。
3.6.3.6钢井架体三侧作严密封闭防护,首层必须按规范设置防护棚。
3.6.3.7每层卸料平台必须挂设安全警告标语、安全操作守则、最大额定荷载等标志。
3.6.3.8驾驶操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控制室内张贴该操作人员上岗证副本及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3.6.3.9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钢井架,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3.6.3.10钢井架的安装、使用,拆除必须根据经甲方、监理审批同意的搭设方案进行施工
3.6.4塔吊、外用电梯
3.6.4.1塔吊、外用电梯必须由安全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及签发并提供《准用证》方可使用。
3.6.4.2塔吊、外用电梯驾驶操作人员及指挥作业人员必须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控制室内张贴该操作人员上岗证副本及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3.6.4.3外用电梯每层进出口平台必须安装常闭型安全门,安全门必须有灵敏可靠的机械及电气连锁装置,梯笼运行时及平时全部处于并闭状态,挡梯笼运行到那一层时,该层站的安全门方可开启,不能使安全门随意打开,形同虚设。安全门为钢格栅门,内加密钢网;安全门高不少于1.8m,门底与进出口平台缝隙不大于15cm。
3.6.4.4外用电梯每层进出口平台必须挂设安全警告标语、安全操作守则、最大额定载重等标志。
3.6.4.5塔吊自由高度应符合要求,按规定应与建筑物进行附着装置,以确保塔吊的稳定性。
3.6.4.6外用电梯的导轨架顶部自由高度、导轨架与建筑物距离、附壁架之门的垂直距离以及最低点附壁架离地面离度均不得超过说明书规定。
3.6.4.7塔吊、外用电梯安装及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3.6.4.8总承包必须在开工前提交塔吊、外用电梯的技术资料及施工方案,由监理单位审核同意,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3.6.5临时用电
3.6.5.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必须经总承包、监理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6.5.2临时用电必须按"三相五线"制供电:即必须设置专用地线,保护地线为绿/黄双色线;配电箱及所有用电设备必须作可靠的重复接地保护。
3.6.5.3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应至少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满足规范要求,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照明配电与动力配电分别设置。
3.6.5.4临时用电必须按"一机一闸一漏"要求配设: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防止误操作;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每台用电设备都要有漏电保护器,不能一个漏电保护器保护2台或多台设备的情况,否则容易发生误动作和影响保护效果。
3.6.5.5末级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少于0.1s。
3.6.5.6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移动式箱体应庄子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底与地面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底与地面垂直距离为0.6~1.5m。严禁随意把电箱放置于地面、
3.6.5.7必须使用金属外壳配电箱,箱内电器安装在绝缘板上;严禁使用木质电箱和木质底板,严禁使用残缺、失效的开关。
3.6.6工地消防
3.6.6.1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成立义务消防队。
3.6.6.2工地办公室、仓库、发电机房、加工棚等明显处必须配备充足的消防灭火器。
3.6.6.3建筑物内每层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
3.6.6.4施工现场应实行动火审批制度,凡有明火作业的必经总承包、监理审批;按不同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
3.6.6.530m以上的高层建筑除每层配备灭火器外,必须配备消防栓,要求配备有足够的消防水源和自救用水量,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汞保证水压,每层设有消防水源接口,配备消防水带。
3.6.7临边临口防护
3.6.7.1楼梯、阳台等临边临口必须按规范设置稳固栏杆等防护设施。
3.6.7.2预留洞口必须设置稳固护栏或用盖板盖严,施工完毕必须立即作防护。
3.6.7.3每层电梯井口必须设置可活动的常闭型安全门;安全门为钢格栅门,内加密钢网;安全门高不少于1.5m,门底离地面缝隙不大于15m。
3.6.7.4电梯井内必须每层搭设水平防护棚。
安全文明小区车辆管理规定上墙制度:宿舍安全文明
| 适配人群 | 班组长,项目部管理人员,施工人员 | 使用场景 | 项目驻地,工地生活区,施工人员住宿 |
|---|---|---|---|
| 制度目标 | 管好宿舍安全和卫生,让大家住得安心不丢东西,少出乱子。 | ||
| 职责分工 | 项目部统一安排床位;班组长每天点名、查卫生、盯违规;住宿人自己守规矩。 | ||
| 核心条款 | 不私换床、不留外人、不带危险品、不卧床吸烟、不乱拉电线、不晚归不吵闹。 | ||
| 执行要求 | 班组长天天看,项目部不定期查;违规先批评,再警告,严重就罚款或赶走;晚上十点前必须回屋。 | ||
为了加强项目宿舍的安全文明管理,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居住人员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定宿舍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1、现场人员住宿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调换床位,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如有探亲访友者确需留宿应当提前向项目部申请,经批准后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入住。
2、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被盗,严禁把门钥匙转让他人,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窗,严禁将易燃易爆、化学原材料、含有剧毒及放射性物品、枪支弹药、特种刀具等危险物品入房存放。
3、严禁寻衅闹事、赌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动以及传播放映反动、淫秽书画、照片、录音、录像等违法行为。
4、严禁在宿舍内卧床吸烟,明火取暖,不准使用电褥子、电炉、电炒锅、燃煤炉、煤气灶、酒精炉、电饭煲等违禁物品,严禁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灯,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讲究文明礼貌,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公用设施,严禁随意倾倒和丢弃垃圾废物、随地大小便,保持住宿环境文明卫生整洁。
6、住宿人员起床后必须把被子和床铺整理好,衣服等其它用品应放置有序,做到整齐一致,并按照值日表打扫室内卫生。
7、住宿人员禁止在外留宿,晚10:00之前必须归寝,班组长负责每日清点人数,发现有未归寝情况,立即向项目部报告。晚10:30后必须熄灯,熄灯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严禁高声交谈、随意更换宿舍及床位,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8、要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外来不明人员的动态,发现可疑行为要及时向班组负责人,以便及时控制和查明情况,必要时同项目部管理人员报告。
9、以上各项内容由各班组长监督督促落实,对违法违纪现象进行禁止和纠正,并依据项目相关条例进行必要的处罚。
10、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项目部有权处理并根据违反情况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取消其工作资格,严重者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安全文明小区车辆管理规定上墙制度:安全文明工地
| 适配人群 | 项目部人员,架子队负责人,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工地检查,驻地管理,食堂运营 |
|---|---|---|---|
| 制度目标 | 让工地更安全,现场更干净,工人干活有规矩,不出乱子,不瞎忙。 | ||
| 职责分工 | 项目部每月查一次,分部每旬查一次,班组天天查,局里抽查,专人盯整改。 | ||
| 核心条款 | 上岗必须培训,特种工要持证,材料分类放,电线不能乱拉,标志牌要标准。 | ||
| 执行要求 | 检查要有记录,问题要限时改,整改结果要上报,奖惩要跟上,不同季节和节日也要查。 | ||
1.工地管理检查制度
1)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文明工地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设专人负责整改,整改结果报局项目部。
2)检查对施工工人上岗、换岗及劳务人员进场进行安全教育的落实情况,确保岗前培训达到100%。
3)检查上岗人员的上岗证,对特种作业人员要检查其是否持有操作许可证,同时检查其上岗前的登记造册和再次考核认可的执行情况,确保持证上岗。
4)检查不同工种、工序的安全操作程序、岗位责任、劳动纪律制定情况,确保岗位分工明确,作业有序,纪律严明。
5)各班组要坚持日常性检查制度,利用多种形式,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施工现场要保持环境整洁、卫生,道路平整通畅,作业区内设有标准规格的安全标志牌。
7)材料的存入场地应平整夯实,排水设施齐备,易燃、易爆、危险品分类存放,并设专人保管。
8)检查施工现场的用水用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
2.驻地管理检查
1)检查项目部、架子队生活区的统筹规划计划的合理性,确保驻地区域建设符合标准化的要求。
2)检查驻地排污工作,确保生活废水、食堂排污符合环保要求。
3)驻地的卫生区要坚持经常性检查,确保卫生条件良好。
4)职工宿舍卫生及用电情况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保持室内整洁,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线。
3.食堂管理检查
1)食堂必须设置独立的操作间、库房和燃气罐存放间。
2)排风设施和消毒设施要配备齐全,地面要硬化。刀、盆、案板等炊具和存放柜必须生熟分开。
4.检查方式
1)定期检查:项目部按月度定期组织检查。各分部每旬定期检查,并形成记
录,实施奖惩制度,起到督促安全生产工作的作用。
2)不定期检查:局项目部根据施工中具体的倾向性问题进行抽查或巡查。
3)季节性检查:根据不同季节施工中具体的倾向性问题进行专项检查。
4)节假日检查:认真检查值班制度的执行情况,落实节日安全防范措施检查。
安全文明小区车辆管理规定上墙制度:古运河项目安全文明
| 适配人群 | 专职安全员,项目经理,施工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高大模板支设,楼层物料清运,临边洞口防护 |
|---|---|---|---|
| 制度目标 | 让大家干活时注意安全,别乱扔东西,别不戴安全帽,别乱拆模板,别高处抛物,工地干净点。 | ||
| 职责分工 | 总包负责全面管,安全员天天在工地盯,监理检查审批,发包方发钱把关,工人自己守规矩。 | ||
| 核心条款 | 模板要报批才能搭,楼层清理不能往下扔,安全资料要同步做,安全帽安全带必须戴,宿舍不能烧废料。 | ||
| 执行要求 | 方案提前交监理批,资料边干边填,检查随时来,不整改就扣钱,三次不改换人,安全员必须在现场。 | ||
古运河项目安全文明管理制度(2)
3.6.8模板工程
3.6.8.1模板工程支撑系统必须采在开工前,向监理申报模板支设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批同意后,严格按照方案执行。对于高大模板的支顶,必须经监理和专家论证同意后,严格执行方案。
3.6.9楼层清理
3.6.9.1清理楼层上的模板、支顶、垃圾等杂物时,必须由钢井架或其他垂直运输机具向下送,严禁高处向下抛物料。
3.6.10未述及之处均按国家标准规范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3.6.11强制执行措施:
3.6.11.1上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的完成和执行情况为施工单位每期工程款的发放依据之一。
3.6.11.2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如违反或未按上述要求执行任何一项或多项,发包方或监理单位会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施工单位必须在限期内按要求全部整改完成,逾期不作整改或未整改完成,发包方将暂缓发放全部或部分工程款。
3.6.11.3如通知后仍不整改,发包方并将每三天向施工单位执行违约赔偿处理一次,每次违约赔偿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正,违约赔偿将在工程款中扣除,直至施工单位按要求全部整改完成为止。
3.6.11.4如属情况严重者,将由发包方或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发出停工整改通知。
3.6.11.5如对多次通知施工单位仍不整改,除执行以上处理外,并由监理单位向建设局建设工程管理科如实汇报情况,由监工科对总承包作行政处罚。
3.6.11.6施工单位未按国家标准规范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涉及监理单位受行政处罚的,发包方或监理单位将向总承包追讨经济损失,施工单位必须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3.6.11.7发生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必须按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支出一切善后处理费用,施工单位必须承担由此造成发包方和监理单位的一切经济损失;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及负责人、主管安全生产有关责任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3.7安全资料管理
3.7.1安全资料管理要求
3.7.1.1施工单位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资料员可协助),按无锡地区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编制的《安全管理资料汇编》内容要求,结合工地实际情况与施工期间同步进行填制资料,并须配合发包方或监理单位的检查工作。
3.7.1.2在工地开工前,施工单位须编制完成并向发包方和监理单位提交《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等作审核。
3.7.1.3施工单位须按《安全管理资料汇编》内容要求,按实际情况,与施工期间同步进行: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班前安全活动、组织安全会议、安全检查验收、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档案等资料,作规范记录、收集、整理。
3.7.1.4必须及时向监理单位提交:钢井架、塔吊、外用电梯、临时用电、土方开挖回填、基坑支护、卸料平台搭设,木板支顶、脚手架搭设等方案安全资料,设备安装完成后及每次加高、顶升后经总承包自检验收签证资料,报监理验收。
3.7.1.5资料签名必须由对应相关本人签署,不得由他人随意乱写,不得弄虚作假,保障资料真实性及起着安全管理作用。
3.7.1.6发包方或监理单位将作不定期随时抽查有关资料,如不合格,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重新填制。
3.7.1.7工程竣工前,施工单位须完成所有资料并送交总包和发包方、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送交建设局作资料备案。
3.7.1.8资料内容或要求如有变更,以政府或监理单位最新通知为准。
3.7.2强制执行措施
3.7.2.1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资料将作为发放每期工程款的依据之一。
3.7.2.2施工单位如未能按时或所提交的安全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或拒绝提交该安全资料的,发包方除可暂缓全部或部分工程款外,并将以执行违约赔偿督促施工单位,初次给予书面通知;第二次执行违约赔偿人民币壹千元整的处理,第三次执行违约赔偿人民币贰千元的处理,以后违约赔偿金额将每次递增人民币壹千元,违约赔偿将在该期工程款项中扣除,直至施工单位按要求完成并提交安全资料。
3.7.2.3施工单位安全员(或资料员)如多次未能按时或不能按要求提交安全资料的,除执行上述处理外,发包方或监理单位可要求施工单位更换安全员(或资料员)
3.7.2.4施工单位逾期未能提供安全资料,则须承担一切过失责任。
3.8人员管理
3.8.1施工单位的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管理责任。
3.8.1.1施工单位的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8.1.2施工单位必须设立并按照国家规定聘用符合要求和一定数量的专职安全员。
3.8.1.3安全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到位(施工作业现场),并履行其职责。
3.8.1.4配合总包或发包方或监理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人员在工地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工作。
3.8.1.5积极贯彻上级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并监督检查执行及整改情况。
3.8.1.6制定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须落实执行。
3.8.1.7充分预计潜在的隐患,及时纠正违章作业人员,以防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8.1.8经常性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宣传活动,并按规范记录。
3.8.1.9对无法处理的重点安全隐患或特发情况,必须及时如实向监理单位汇报。
3.8.2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3.8.2.1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
3.8.2.2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提供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
3.8.2.3进入工地现场的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包括检查人员)佩戴安全帽。
3.8.2.4凡从事高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带。
3.8.3工程项目总分包安全生产管理
3.8.3.1由总包全面负责安全文明生产的管理工作,并在总分包合同中明确双方责任,分包单位应对总包单位负责,并服从总包单位领导。总包单位不得向不具有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发包工程。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还必须签订总分包安全生产协议书,并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由总包单位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并及时进行备案,双方各执一份。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相关文件及按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告知书内容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做到安全无事故,创安全文明工地。总包单位对必须管理检查现场所有的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工作,对存在安全文明的施隐患,必须及时向其施工单位指出,督促其整改。对于现场发生的任何安全文明事故,总包单位都须承担相关责任。
3.8.4强制执行措施
3.8.4.1如施工单位没按要求设立专职安全员,发包方将暂缓发放全部或部分工程款。
3.8.4.2如安全员多次未能履行上述职责的,发包方或监理单位可要求施工单位更换安全员,直至情况能按要求改善为止。
3.8.4.3发包方或监理单位将随时会同总承包工地负责人或安全员进行工地安全检查,统计并确认没戴安全帽或高作业没戴安全带的人员,如没戴安全帽以每人每次执行违约赔偿人民币壹佰元处理;如没戴安全带以每人每次执行违约赔偿人民币壹佰元处理,违约赔偿将在工程款项中扣除。
4、环境保护和卫生防疫
4.1拆卸工程应当先里后外进行,作业面必须采取喷水降尘措施。市政工程及其他工程必须在灰尘土飞扬处采取遮挡围蔽或喷水降尘措施。严禁高空抛物,违者将严处。
4.2施工车辆应当经工程所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营运,并采取措施防止灰尘飞扬。
4.3建设工程除抢险工程外,每天施工作业时间限制在每日7点至12点和14点至19点。因工程技术或工程质量要求连续作业的,应当经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措施降低设备噪音后,方能延长作业时间。
4.4施工宿舍区内的各类炉具禁止使用有毒物体作燃料,禁止燃烧各类建筑废料和生活垃圾。
4.5施工现场应当设茶水亭和茶水桶,茶水桶要有盖、加锁和有标志。夏季施工时应当有防暑降温措施。
4.6人数超过500人的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医疗室,其他施工现场必须设立有效的医疗急救箱。
4.7施工现场应当落实各项除"四害"措施,严格控制"四害"孽生,无力自行落实除"四害"措施的,可委托社会服务机构代为处理。
4.8施工现场内各单位进场前,要书面制定出防止污染破坏的措施。否则,所带来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责任分包单位和总承包单位承担。
5、安全文明处罚制度
5.1编制依据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力度,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制度和目标,特制定本条例,希望各施工单位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详细交底,并严格按本规定执行。
5.2、违规处罚条例
(1)对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者不佩戴工作卡,罚款人民币壹佰元/人次,;对使用缺衬缺带、破损的安全帽或使用不正确者,罚款人民币壹佰元人次。
(2)上班穿拖鞋、高跟鞋、背心或赤膊的,以及不穿工作服的管理人员罚款100元/人次,工人罚款20元/人次。
(3)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对操作人员罚款100元/人次,对施工队罚款500/人次,对主管工长罚款100元/人次。
(4)主管工长在施工前未按要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对主管工长罚款50元/人次。
(5)主管工长未认真做好班前安全活动的,对主管工长罚款50元/人次。
(6)主管工长未认真监督施工班组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的,对主管工长罚款200元/人次。
(7)管理人员违章指挥的,对责任人罚款100-1000元/人次,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8)对拒绝执行安全隐患整改的,对工人罚款50元/人次,对施工队罚款2000元/次,对主管工长罚款500元/人次。
(9)工人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的,对工人罚款50元/人次,对班组罚款200元/次,对主管长罚款300元/人次。
(10)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100元/人次,对施工队罚款500元/次。
(11)高处作业时向下乱抛东西的罚款200元/人次,对施工队罚款1000元/次。
(12)没有有效的高空作业防护措施而进行高处作业的,对操作人员罚款100元/人次,对施工队罚款1000元/次。
(13)没有有效的临边防护措施而进行作业的,对操作人员罚款50元/人次,对主管安全人员罚款200元/人次。
(14)没有有效的洞口防护措施而进行作业的,对操作人员罚款50元/人次,对主管安全的罚款200元/人次。
(15)对孔洞未按要求设置防护设施的,对主管安全人员罚款300元/处。
(16)对临边未按要求设置防护设施的,对主管安全人员罚款200元/处。
(17)安全员在安全巡视检查中发现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对安全员罚款300元/人次。
(18)井架运输人货混装的对司机罚款200元/人次,乘坐不准人员乘坐的吊笼上下的罚款100元/人次,对司机罚款100元/人次。
(19)井架防护门关闭不严的对施工班组罚款200元/处,对司机罚款20元/人次。
(20)塔吊违反"十不吊的,对塔吊司机和指挥分别罚款100元/台次,对设备主管罚款200元/台次。
(21)没有经过批准乱拆模的,根据具体情况对施工班组罚款500-2000元/次,对主管工长罚款500元/人次。
(22)施工现场乱拉电线,对责任人罚款100元/人次。
(23)电工未严格按临时用电规范安装电器设备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人次。
(24)不正确使用机械设置导致安全隐患视轻重程度对责任人罚款100-500元,对设备主管罚款100元/次。
(25)施工机械设备未经验收使用,对责任人罚款200元/人次
(26)施工机械设备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对责任人罚款100元/人次,对主管安全、设备人员各罚款200元/人次。
(27)在施工现场赌博的,没收赌资并罚款100元/人次,对施工班组罚款500元/次,情况严重的视情况加重处罚;打架、斗殴的对当事人罚款500元/人次,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罚并送公安机关处理,对施工班组罚款2000元/次。
(28)对未经批准带亲属住入工地的、男女多人混居一室的罚款50元/人次。对施工队罚款100元/人次。
(29)对安全设施、设备等未经安全员批准乱拆、乱移、乱动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处,对施工班组罚款200元/处。
(30)对损坏现场绿化及卫生设施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处。
(31)作业场所堆放材料时未堆放整齐的,对施工班组罚款100元/次,对主管工长罚款100元/人次。
(32)作业层材料堆放过
于集中或超负荷的,对于施工班组罚款100元/次,对主管工长罚款200元/人次。
(33)作业场所未做到工完场清,对操作人员罚款50元/人次,对主管工长罚款100元/人次。
(34)作业后未将材料堆放整齐的,对操作人员罚款50元/人次,对主管工长罚款20元/人次。
(35)生活区室内脏乱、乱拉乱接电线以及烧煮食的,对施工队罚款200元/间。并限期整改。
(36)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者,对责任人罚款500元/人次,并对检举者奖励300元/次。
(37)酒后上岗的,机械操作人员罚款200元/人次,高处作业人员罚款500元/人次,其余人员罚款100元/人次。
(38)没有办理动火手续的或没有动火监护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39)在不具备防火要求的场所吸烟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人次,并对检举者奖励50元/次。
(40)非火灾期间,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消防器材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人次,对施工班组罚款500元/次。
(41)对质安部下达的安全隐患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对施工班组罚款200-2000元/次。
(42)其他有违反有关擒拿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制度等需要处罚的,按实际情况处理。
附则:1、罚款单由甲方或监理开出,业主工程部审批签字后生效
安全文明小区车辆管理规定上墙制度:安全文明管理规章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架子工 | 使用场景 | 工地开工前教育,高处作业防护,木工房防火管理 |
|---|---|---|---|
| 制度目标 | 让大家干活时别出事,保护身体安全,减少工地上的小意外。 | ||
| 职责分工 | 分管经理牵头,副科长们配合。现场科有专职安全员。项目经理管自己工地,班组长盯好手下人。 | ||
| 核心条款 | 上岗前要培训考试,特殊工种得额外学技术。脚手架、机器都要验收才准用。木工房不准吸烟,刨花天天清。 | ||
| 执行要求 | 新工程开工前必须开安全会、做教育。每天检查安全帽戴没戴。安全员巡场,发现不对马上喊停。每月查一次灭火器够不够。 | ||
1、由公司分管经理和各科室一名副科长组成安全领导小组,设现场科专职安全员,下属项目各项目经理领导的安全文明管理机构及到各班组的管理网络。
2、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①、认真贯彻执行党支部和国家有关部门总公司;关于安全 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
②、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在每个新工程开工前,必须问职工宣传贯彻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令、讲解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系统地进行三级教育,做到岗位和职工全数持证上岗。
③、工地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要利用各种会议,宣传栏,班前后形式职工学习,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和具体规定有本工地制定的安全制度必须教育全体职工期懂得和理解。
④、对新工人首先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要进行安全知识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并于职工签定安全合同,身体检查合格。
⑤、对特殊工种的主要负责人配合安全员对工人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须进行本工程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
⑥、各安全设施,机具、超重机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架子工应对脚手架,料台负责,钢工机具手应对本工种机具安全使用负责,木工应对本工种机械安全操作负责,电工应对施工用电的安全使用负责,搅拌机手应对本机安全使用负责,卷扬机手应对龙门架安全使用负责,严禁擅自拆动安全设施和非操作手操作机具。
⑦、木工房严禁吸烟,不允许有可能导致燃火的易燃物存放,刨花木削必须每天清理,并配备足够的泡沫灭火器。
⑧、木工支模拆模施工,必须日产日清,壳子板不得随意乱放,要集中分类归堆不影响施工的地方,并配足灭火器。
⑨、钢工机具必须专人负责操作,成品和半成品料应有序堆放整齐,操作层工完不得留有余料,不归堆乱放,应整齐堆放现场指定地点。
⑩、瓦工在施工中不得向下抛扔材料和杂物,使用人行跳板必须保证500cm宽厚度不小于5cm,且加横木条防滑,跨度不得大于2.5m。
○11、基础作业深度3m时,上下必须从人行通道。
○12、进入现场人员一律要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帽带,不允许带帽进场后不戴放在边上作业。
○13、冬季施工应做好防冻、防滑和劳保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