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28
| 制度目标 | 让大家干活时别出事,保护身体安全,让公司生产顺顺利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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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总经理是总负责人,安委会管大事,车间组长管本部门,安全员盯现场,每个人都要守规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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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条款 | 不准带病开机器,电线要包好,危险地方得有防护栏,动火要审批,新员工必须培训才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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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要求 | 每月查隐患,发现马上改;安委办盯着落实;培训记录要留底;设备坏了不能硬撑;检查结果要签字存档;整改钱从劳保费里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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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发布时间:2026-09-04
适用场景:重伤事故、轻伤事故、死亡事故
| 制定目的 | 怕出工伤事故,减少重复发生,保护大家安全干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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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烧结厂所有部门,只管人身伤亡事故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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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安监科查大事故,写报告;综合办管家属和赔钱;各科室查自己部门的轻伤;谁都得配合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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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要求 | 出事马上报班组长,保护现场,别动东西;救人要紧,但要标好位置;搜集碎片、问人、记细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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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检查 | 班组长盯现场,安监科查落实,车间主任管本部门;不按时报、乱动现场、瞒报迟报,都要被罚;检查结果每月汇总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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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满足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下规范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做好事故预防工作,避免或减少事故的重复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烧结厂各部门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后,如何进行报告、调查、分析及处理的办法。
3.术语和定义
3.1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包括劳动合同制职工、劳务工)在生产岗位上,从事与生产劳动相关的工作,或者由于劳动条件、作业环境等原因引起的人身伤害事故或职业病。
4. 职责
4.1 安全科负责各种工伤事故(包括轻伤、重伤、死亡、人身险肇事故、职业病)的调查、分析上报、涉及到两部门之间责任事故的调查。
发布时间:2026-08-17
适用场景:重伤事故、轻伤事故、死亡事故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故,想让大家把安全责任真当回事儿,别光写在纸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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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管公司里所有签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人和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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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安全科牵头考各部门,车间领导考自己人,安委会最后把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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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规定 | 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得管好教育、检查、整改、会议这些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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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罚则 | 半年考一次,少做一项扣10分;查现场也倒查台账;年底按责任书奖惩;差的全公司点名,好的发奖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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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
3、引用标准
《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4、职责
4.1各部门及公司领导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科负责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委会领导小组。
4.2车间班组长、各部门人员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各车间领导负责,考核结果报部门内勤,部门内勤进行综合考核后再上报公司安委会领导小组。
5、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内容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发布时间:2026-07-10
适用场景:重伤事故、非伤亡事故、重大隐患
| 制定背景 | 学校安全责任不清,出事不知道找谁。想让每个环节都有人盯,出了问题能快速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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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全校老师、班主任、值周领导、后勤和各办公室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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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校长总负责,各部门主任管自己块儿,班主任盯班级,任课老师管课堂,值日老师守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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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规定 | 不许擅离岗位,不许私自调课放假,不许体罚学生,不许隐瞒安全隐患,不许乱收费补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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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罚则 | 小事故班里解决,大事故学校安全部牵头,严重的一律上报。检查靠日常巡查 定期排查,违规先批评再扣钱,重的调岗或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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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学校安全工作,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做到责任事故处理有制可循,有章可依,根据有《长春市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事前追究暂行规定》和《长春市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追究原则:
1、领导:谁主管谁负责;
2、班主任:谁当班谁负责
3、教职工:有工作岗位就有安全责任;
4、上课:谁上课谁负责;
5、活动:谁组织谁负责;
6、值周领导及教师责任区:属地管理,全面负责。
发布时间:2026-07-01
适用场景:重伤事故、轻微伤事故、轻伤事故
| 制定目的 | 以前调查乱糟糟的,现在要统一做法,让查污染这事更靠谱,别漏掉关键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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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管所有在咱水域跑的船和海上设施,查它们漏油漏水这些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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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海事局是总管,各地海事机构动手干,渔业部门要一起听意见,调查官必须持证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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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行为 | 不能不记录事故信息,不能不采样就走,不能不亮证件就问话,不能拖着不查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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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与监督 | 接到报告马上记清楚,24小时内组队出发,现场必须采样封存,没做到就补课重来,上级随时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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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规范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的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船舶、海上设施在公海上因发生海难事故,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污染损害后果或者具有污染威胁的污染事故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的主管机关,直属及地方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海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规定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