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业主委员会基本程序指引佛山市
| 适配人群 | 前期物业单位,房产局市场科,业主筹备小组 | 使用场景 | 业委会筹建,物业管理区域划定,业主公约制定 |
|---|---|---|---|
| 制定目的 | 小区住户多了,大家想法不一样,容易吵起来。要有个组织管事,别乱成一锅粥。 | ||
| 适用范围 | 佛山所有新建或已入住的住宅小区。 | ||
| 职责分工 | 开发商先提申请,房管局审核把关,业主自己推人选进筹备组,大家一块定公约。 | ||
| 管理要求 | 得有50%以上房子住人,或者30%以上住满一年才能启动。筹备组必须是单数,业主要占多数。 | ||
| 监督与检查 | 房管局市场科盯着流程走,材料不全打回去重交。筹备组名单得贴公告让所有人看见,开会定公约不能偷偷搞。 | ||
佛山市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基本程序指引
. 1、由物业建设单位或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向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科提交书面申请。
申报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⑴成立业主委员会申请书;
⑵物业规划总平面图;
⑶物业产权状况列表。
2、由房产局市场科审查是否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已交付使用的物业使用率达到50%以上,或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使用率达到30%以上而不足50%,且使用已超过一年。
3、由房产局市场科划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区域。
由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科审定,予以答复。
4、在接到答复后十五天内,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
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的人数应为单数,筹备小组业主成员人数应多于非业主成员人数。
5、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后,应将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的有关情况(包括筹备小组的成员名单简历、成立时间、地点等内容)通告全体业主。
6、召开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会议。
成立业主委员会基本程序指引佛山市:成立业主委员会程序
| 适配人群 | 筹备组成员,业主代表,居委会工作人员 | 使用场景 | 业委会筹建,业主大会召开,小区自治启动 |
|---|---|---|---|
| 制定目的 | 小区没业委会,业主说话没分量,事情没人管,容易乱套。 | ||
| 适用范围 | 本小区所有业主,包括住人和产权人。 | ||
| 职责分工 | 发起人牵头张罗,筹备组写章程定人选,业主投票决定,居委会和小区办来指导。 | ||
| 管理要求 | 发通知要签收条,投票用反对票统计法,验票全程公开,超半数收条 反对少于一半才算数。 | ||
| 监督与检查 | 筹备组自己盯流程,业主随时能监督,居委会和小区办看进展,材料不全或程序错就得重来。 | ||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
一、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意向的业主成立前筹备准备小组,以筹备准备小组为核心,联系本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同时发信邀请区、县小区办指导自己小区成立业主大会。
二、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筹备组成员可以由业主自荐,也可由业主推荐,最好的方法是由开始的发起人张榜通告,请业主在一定时间内自愿报名参与筹备工作。
三、筹备组开始工作(人数不多的话,愿参加的业主都可参加),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汇集愿意担任业主委员会工作的业主名单和参选业主的资料,并在业主大会成立15天前通知全体业主和告知相关居委会,开会成立的可邀请区、县小区办和相关居委会的代表参加。
四、将草拟的业主委员会章程、所有参选业主委员会的业主资料、选票(最好用统计反对意见的方法)、要求反馈意见的时间和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收集反馈意见截止时间应早于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书面发给每个业主,并同时请所有收到上述资料的业主签收收条。
五、成立业主大会时,筹备组公开在小区所有业主有权参与监督的情况下进行验票工作,统计收回的收条和反馈意见,如果收条超过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反馈意见中的反对意见少于1/2,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章程通过,在业主委员会组成人数范围内,得到反对票少的业主即可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
六、业主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可以开展工作。
七、将业主大会成立简要过程,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业主委员会章程报送区、县小区办备案,并请接收人签收,注明接收文件的时间。
八、收到区、县小区办的备案意见,业主委员会正式成立。
成立业主委员会基本程序指引佛山市:中山市住宅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程序指引
| 适配人群 | 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工作人员 | 使用场景 | 首次业委会成立,业委会换届选举,物业区域议事规则制定 |
|---|---|---|---|
| 制定目的 | 怕业主大会乱开,没人管,权利被乱用。大家意见不统一,投票糊里糊涂。新法规出来了,得照着做。 | ||
| 适用范围 | 小区所有业主、建设单位、筹备组成员、物业企业。 | ||
| 职责分工 | 筹备组负责开会定规矩,业主确认身份和投票权,业委会执行决定,房协监督指导。 | ||
| 管理要求 | 公示筹备组名单15天,30天内必须开首次大会,投票权按面积算,未售房由开发商投票。 | ||
| 监督与检查 | 房协和镇街检查流程对不对,物业要配合。材料不全不给备案,公示不够天数要重来,投票结果造假就作废。 | ||
为了规范业主大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现根据《物权法》、新《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规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规定内容辑录编写了这个指引,供筹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工作中作为参考。
一、业主大会筹备组
1、业主大会是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合法权益的组织。成立业主大会应当由业主代表及建设单位共同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负责召开首届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等活动,由市房地产业协会(市建设局委托)、区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进行监督指导。
2、倡议召开首届业主大会的人数不应少于10人,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不少于20人。筹备组的业主代表应当是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处事公正、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筹备组中业主代表的产生由热心业主推荐为主或自荐的方式产生,人数不宜过多。
3、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积极配合、协助成立筹备组,并派出代表1至2人参加。
4、筹备组成立后需将有关材料提交市房地产业协会存档并接受协会的工作指导。存档资料有:筹备组成立证明书;筹备组成员名册(姓名、性别、年龄、所拥有物业的栋房号、电话、简历等);身份证及产权证书复印件(原件核对)。资料存档后应在小区内及时公示筹备组成员名单,
5、筹备组的工作任务和责任:(1)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2)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业主公约》(草案);(3)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人数及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4)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5)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其中(1)-(4)项的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小区现有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协助筹备组开展各项工作。
6、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方式可采取业主推荐、自荐、分栋(区)推选等方式确定,并结合小区户数控制候选人名额,采用差额选举或等额选举的方式均可。
二、业主大会
1、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30日内在市房地产业协会、区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组织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2、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3、选票的制作可考虑编号、回收等问题,保证投票的公正、公开及科学性。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按每平方米为一个投票权确定,不足一平方米的按四舍五入计,数额以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记载的面积为准。未售出房屋其投票权由建设单位行使,业主人数计为一人。
4、通过业主大会会议选举或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及作出其他决定必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必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5、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应投票选举出业主委员会成员,投票确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
6、业主大会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公约;(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三)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四)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五)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六)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
三、业主委员会
1、业主委员会候选委员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且无欠缴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管理费用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组成。
2、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人数一般按5万平方米以下的设5人,5万平方米以上10万平方米以下的设7人,10万平方米以上的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业主委员会任期一般为2―3年。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3、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将业主大会的成立情况、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及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等材料提交至市房地产业协会备案。业主委员会备案的有关事项发生变更的,依照上述规定重新备案。
4、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附件:简易程序表
中山市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及组建业主委员会
程序
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共同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
市房协提供指导及监督,相关物业公司提供协助
↓
筹备组提交资料至中山市房地产业协会存档
筹备组成立后,应在该物业管理区域公告至少15天,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组织召开首届业主大会会议
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人数为单数)投票表决《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业主公约》(草案)》
业主委员会应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报市房地产业协会备案
四、业主委员会备案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业主委员会备案申请书,由当选业主委员会成员签名;并加盖业主委员会,当地居委会、建设部门印章。
2、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记录,由主要参加人员签名;
3、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册,包括职务及姓名、性别、年龄、所拥有物业的房号、联系电话、简历、缴纳物业管理费的证明文件等;
4、选举投票统计表,要求列明总票数、业主总人数、同意票数、否决票数、弃权票数及同意率;
5、投票通过的《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6、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现场相片若干。
注:物业管理的其他项目,召开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可参照执行。
中山市住宅小区
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备案程序
上一届业主委员会组成筹备组
筹备组成立后应告知指导部门,并在该物业管理区域公告至少15天
筹备组组成之日起30日内组织召开换届选举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人数为单数)
业主委员会应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报市房协备案
经市房协正式备案后,即完成整个程序
备注:
(一)筹备组告知方式:
向市房协提交上一届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工作总结、筹备组成员名单、换届选举的情况说明、业主大会会议召开议程。
(二)筹备组公告事项:
1、筹备组成员名单;
2、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3、《业主公约》草案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4、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业主人数和投票权数;
5、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册。
(三)业主委员会备案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业主委员会备案申请书,加盖业主委员会、当地居委会、建设行政部门印章;
2、上一届业主委员会备案通知书复印件;
3、换届选举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必须由记录人、筹备组成员、监票人等主要参加人员签名;
4、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册,并提供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和缴纳物业管理费的证明文件;
5、选举投票统计表,要求列明总票数、业主总人数、否决票数、弃权票数及同意率;
6、《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注:上一届业主委员会已备案、且无变更的无需提供);
7、业主大会会议现场相片若干。
中山市房地产业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