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的急救预案

适配人群项目安全员,食堂管理员,现场救护员使用场景工地食堂监管,施工人员中毒,集体用餐安全
制定目的工地吃饭容易出事,饭菜不干净会让人拉肚子、呕吐、晕倒,得赶紧救人,别让情况更糟。
适用范围只管项目部工地上吃饭中毒的人和地方。
职责分工舒开明总指挥,龚建平打电话联络,万文胜负责救人送医,其他人听安排干活。
管理要求催吐、人工呼吸、心脏按压、留样查饭、备好急救箱、打120、定期演习。
监督与检查每周查一次留样本,每半年查一次急救设备,每年演一次习,谁不查谁负责,漏了要补上,没演要重来,查出来问题马上改。

项目部食物中毒的急救预案

一、目的

为确保发生食物中毒时,能得到有效救护,使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二、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项目部施工工地发生食物中毒时的控制。

三、职责

项目部负责项目所在区域食物中毒的救护处置。

职能组别责任人职责任务

指挥舒开明指挥协调

联络组龚建平负责对内、对外联络

救护组万文胜负责食物中毒人员救治和送治

四、资源配置

熟练的救护人员,救护设备,通讯联络工具。

五、应急准备

1、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救护设备。

2、项目部建立相应的食物中毒领导班子和职能班组,并进行相应的培训。

3、项目部每半年检查一次,确保救护设备的有效性,并进行合适的补充。项目部每星期检查一次食物留样记录。

4、项目部每年举行一次食物中毒的救护演习,通过演习检验并改进中毒的急救预案。

六、应急响应

1、食物中毒发生时,应确定食物中毒的类型;并立即报告食物中毒领导小组。食物中毒领导小组启动食物中毒紧急预案。

2、救护组负责食物中毒人员处置,根据食物中毒严重程度确定是现场施救还是送医院救治(急救电话120)或是请医护人员现场组织施救。

3、领导小组要负责现场的指挥、救护、通讯、车辆的使用调度工作。

七、现场急救措施方法

7.1 现场急救

7.1.1 食入毒物:如误食变质食物,对一般神志清楚者应设法催吐;喝微温水300-500毫升,用压舌板等刺激咽后壁或舌根以催吐,如此反复,直到吐出物为清亮物体为止。对催吐无效或神志不清者应立即送医院救治。

7.2 伤病员心跳骤停的急救

7.2.1 在施工现场的伤病员心跳呼吸骤停,即突然意识丧失、脉搏消失、呼吸停止的,在颈部、喉头两侧摸不到大动脉搏动时应采用以下方法急救:

a、口对口(口对鼻)人工呼吸法

b、体外心脏挤压法

7.3 如果没有发现危机中毒人员的体征,可作第二次检查,施行必要的急救和稳定病情,降低病发症的措施。

7.4 经现场处理后的人员要迅速转送医院医治。

7.5 应急电话:120

7.6 急救箱

急救箱的配备应以简单和适用、保证现场急救的需要,并可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增减,定期检查补充,确保随时可供急救使用。

7.7 记录

7.7.1 食堂熟食留样记录

7.7.2 急救箱配备清单

食物中毒的急救预案:某食物中毒的急救预案

适配人群项目安全员,技术负责人,现场项目经理使用场景施工工地,食堂供餐,集体用餐
制定目的工地吃饭容易中毒,怕人出事没人救,想早点发现早点治。
适用范围只管项目部工地里吃饭中毒的事。
职责分工经理负责指挥,安全员负责打电话联系,技术负责人负责救人送医。
管理要求备好急救箱和药,留饭菜样品,半年查设备,每周查留样,每年练一次急救。
监督与检查经理盯着落实,安全员查记录,技术负责人管现场。没做到就重新培训,再错就换人干。

一 、目的

为确保发生食物中毒时,能得到有效救护,使损失减小到最小程度。

二、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项目部施工工地发生食物中毒时的控制。

三、 职责

项目部负责项目所在区域食物中毒的救护处置。

职能组别

责任人或责任部门

职责任务

指挥

经理

指挥协调

联络组

安全员

负责对内、对外联络

救护组

技术负责人

负责食物中毒人员救治和送治

四、 资源配置

熟练的救护人员,救护设备,通讯联络工具。

五、 应急准备

1、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救护设备。

2、项目部建立相应的食物中毒救援领导班子和职能班组,并进行相应的培训。

3、项目部每半年检查一次,确保救护设备的有效性,并进行合适的补充。项目部每星期检查一次食物留样记录。

4、项目部每年举行一次食物中毒的救护演习,通过演习检验并改进中毒的急救预案。

六、 应急响应

1、食物中毒发生时,应确定食物中毒的类型;并立即报告食物中毒救援领导小组。食物中毒救援领导小组启动食物中毒紧急预案。

2、救护组负责食物中毒人员处置,根据食物中毒严重程度确定是现场施救还是送医院救治(急救电话120)或是请医务人员现场组织施救。

3、 领导小组要负责现场的指挥、救护、通讯、车辆的使用调度工作。

七、 现场急救措施方法

1、食入毒物:如误食变质食物,对一般神志清楚者应设法催吐;喝微温水300-500毫升,用压舌板等刺激咽后壁或舌根以催吐,如此反复,直到吐出物为清亮物体为止。对催吐无效或神志不清者应立即送医院救治。

2、伤病员心跳骤停的急救

在施工现场的伤病员心跳呼吸骤停,即突然意识丧失、脉搏消失、呼吸停止的,在颈部、喉头两侧摸不到大动脉搏动时应采用以下方法急救:

a、口对口(口对鼻)人工呼吸法

b、体外心脏挤压法

3、如果没有发现危机中毒人员的特征,可作第二次检查,施行必要的急救和稳定病情,降低病发症的措施。

4、经现场处理后的人员要迅速转送医院医治。

5、应急电话:120

6、急救箱

急救箱的配备应简单适用,保证现场急救的需要,并可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增减,定期检查补充,确保随时可供急救使用。

7、记录

a、食堂熟食留样记录

食物中毒的急救预案:x大厦对食物中毒的防范及发生的预案

适配人群食堂管理员,医务室人员,保安部人员使用场景餐饮服务,集体用餐,大厦运营
制定目的怕大家吃坏肚子,拉肚子吐得厉害,腰也疼,客人和员工都难受。
适用范围大厦里所有管吃的、做吃的、送吃的、看病人的人。
职责分工采购验货入库做饭各管一段,发现中毒马上报,医生救人,保安守现场,领导拍板,客务安抚人。
管理要求不买烂东西,不收脏货,不存过期品,不做生冷菜,中毒了别乱动现场,快叫医生保安。
监督与检查每天查冰箱和进货单,主管盯着,谁漏查扣当月奖金,谁瞒报直接调岗,每月抽一次模拟中毒演练。

食物中毒多因食品,饮料保洁不当所致,其中毒症状多见于急性肠胃炎症状。如:恶心、呕吐、腰痛。腹泻等,为保障所有来大厦客人及员工人身安全,不发生食物中毒,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一)采购人员把好采购关,收货人员把好验货关,仓库人员把好食品入库关,厨师把好制作关。

(二)发生食物中毒时发现人的职责:

1.报告总机,讲明自己的身份,所在地点,食物中毒人员国籍,人数。中毒程度及症状等。

2.报告人应就近看护中毒者,不要将病人单独留下,不挪动任何物品,保护好现场。

(三)电话总机任务

1.接到食物中毒通知后,要问清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中毒程度症状并记录。

2.按下列顺序简明扼要通知有关部门人员到达食物中毒现场

(1)医务室和食品检验室

(2)总经理、副总经理、客务经理、保安部经理。

3.发生食物中毒部门、办公室。

(四)食物中毒发生后,各指定人员需携带下列设备和物品赶到现场。

1.医务室人员:急救设备、药品、氧气。

2.保安部人员:勘察箱、照相机、对讲机、笔录纸、手电。

3.食品检验人员:食品取样器材。

(五)食物中毒发生后有关人员的职责

1.医务室人员:

(1)携带急救器材、氧气等赶到现场,对中毒者及时诊断,采取紧急抢救措施,并按现场指挥员要求,负责与急救中心联系,如中毒者需送医院时,医务室应派专人陪同前往。

(2)公安机关来大厦处理食物中毒时,医务室人员要主动提供中毒者病理情况。

(3)大厦领导决定通知有关防疫部门来大厦时,医务室人员负责向防疫部门介绍中毒情况和接待工作。

2.保安部人员

(1)立即赶到现场,划定警戒线,控制无关人员的进入和围观。

(2)协助医务室人员抢救中毒者,做好对发现人和现场知情人的访问记录。

(3)情况严重时随中毒者前往医院,适时做好中毒者访问记录,同时查明中毒者的身份。

(4)大厦领导决定通知公安局时,保安部负责与公安局联系,并做好接待工作。

(5)如中毒者死亡,应派专职警卫保护好现场,初步调查,如系投毒,应立即控制嫌疑人,开展调查侦破工作。

3.总经理、副总经理

(1)听取各部门情况报告,对各部门工作予以协调统一下达指令。

(2)对应急措施予以决策,通知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4.客务经理

(1)执行大厦领导对中毒现场及抢救工作的一切指令,向客人做解释,稳定客人情绪。

(2)必要时通知中毒者单位或家属。

5.办公室人员

准备好抢救中毒者和办案用车。

食物中毒的急救预案:x幼儿园食物中毒处理预案

适配人群园长及后勤主管,食堂从业人员,保健医生使用场景幼儿园食品安全,集体用餐应急,校园食源性疾病处置
制定目的怕小朋友吃坏肚子拉肚子发烧,怕食堂饭菜不干净出大事,怕学校乱成一团没法上课。
适用范围幼儿园所有老师、厨师、小卖部阿姨、还有每个班的小朋友。
职责分工校长带头管总,副组长盯食堂,老师教孩子洗手吃饭,厨师煮熟饭菜,阿姨卖干净零食。
管理要求蔬菜多泡水、饭菜必须烧透、生熟刀板分开、每天尝菜留样、饭前便后要洗手、教室天天打扫消毒。
监督与检查园长每周查一次食堂,保健老师天天看洗手情况,老师不教洗手扣分,厨房不试尝停岗,记录漏写重做,检查结果贴公告栏。

蓓蕾幼儿园食物中毒处理预案

食品卫生工作是学校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我校全体师生食品卫生的安全,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我校食物中毒处理预案。

(一)、食品卫生预防处理领导机构:

组长:z(校长)

副组长:z

成员:z

(二)、预防措施: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学校必须加强对食品卫生安全的学习、宣传、教育,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要求。

1.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教育、宣传,坚持上好健康教育课,定期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安全知识教育。

2.教育学生讲卫生,勤洗手、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

3.教育学生坚持饭前便后洗手,坚持每天早晚刷牙。

4.每天坚持"两扫一拣",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不留卫生死角。学校公共场所、食堂等坚持定期消毒,作好记载。

5.食堂采购食品必须在取得合法经营权的、手续齐全的正规经销摊点定点采购。采购的蔬菜要新鲜,要用清水浸泡多次冲洗清除残留农药。不得加工变质腐烂的蔬菜,不得加工凉拌菜。每天坚持试尝、留样制度,并作好详细、准确的记录。

6.严禁他人随意进出食堂,要有进出、检查记录,生熟食品存放要分开,熟食配餐间由专人负责。

7.从业人员加工食品时,必须穿戴清洁卫生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留长发,不吸烟,要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8.小卖部出售的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有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不得出售变质、过期和不干净的食品。

9.严禁采购和加工霉烂变质、污染、未经检疫的物品,特别是未经化验鉴定许可的野生动植物和病死的家禽、家畜不得加工食用。

10.制作食品应当烧熟煮透。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加工生熟食物的刀、菜板应当分开,并有明显标识,剩余食品应冷藏保鲜,食用前应仔细检查并高温加热。

11.食品储藏柜应当保持干燥、阴凉、通风,防止食品霉烂变质,严禁将非食品、有毒物质与食品存放在一起。

(三)、食物中毒处理预案:

学校是人群聚集的地方,涉及到社会和家庭的稳定。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后果不堪设想。为了确保学校教育秩序的稳定和师生的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学校食物中毒处理预案。

1.如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学校行政领导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2.立即用电话向市疾控中心、卫生执法监督所、市教育局、当地政府汇报,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

3. 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学校安排人员配合医院、医务人员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人到医院守护中毒病人,有什么情况便于及时汇报、解决和处理。

4. 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工作,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学生逐一进行个案调查,内容包括主要症状、最早发病时间,如实说明24-48小时前的进餐情况等,做好学生思想工作,让学生积极配合医院医务人员进行治疗,遵守医嘱,争取早日康复。

5. 集中患者,以便急救车能迅速运输患者。后勤人员、保安到现场维持秩序,关闭校门,疏导急救通道,防止校外人员涌入学校影响正常的急救工作。

6. 患者送往医院后,当班行政、政教处人员留守学校外,其余行政人员、涉及班的班主任应到医院慰问、安抚患者。

食物中毒的急救预案:某学校食物中毒应急救治工作预案

适配人群校医人员,后勤管理员,保卫干事使用场景食堂就餐,集体供餐,校内就医
制定目的怕大家吃坏肚子拉肚子吐得厉害,怕出事没人管没人救,怕学校乱成一团。
适用范围全校老师学生,食堂、医务室、保卫处、总务处都得照着做。
职责分工校长盯总,部门领导管自己这块,值班员第一时间报信,校医赶紧救人,保卫处守现场查人。
管理要求发现多人肚子疼马上报告,轻症就地治,重的立刻送医院,留好呕吐物,封存可疑饭菜,停用可疑水源。
监督与检查谁不报、拖着不救、乱动现场,都要被问话写检查。校办每月查一次落实没,领导带头考,不达标要扣分通报。

为了保障我校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以便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把中毒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校应急防治预案。

一、建立食物中毒预案报告

本校区内教职员工和学生如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立即向校值班室和医务所(室)报告。值班人员、校医务人员接报后立即汇报有关领导,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与此同时上报校长办公室,按有关规定上报市卫生局或市疾病控制中心、有关医院进行紧急处置。

二、食物中毒人员的救治

对食物中毒人员,症状属较轻微的,校医务所(室)应就地组织力量及时对发病人员进行应急的对症救治。做好病状纪录并完好留存病人的吐泻物。中毒严重者,应及时转上级医院,并携带详细的病案记录。校区应及时调配车辆,以最短时间送至医院救治,必要时传呼110警务车或120救护车将患者紧急运送医院救治。

三、协助调查,采取相应措施

中毒事件发生后,校医务所(室)要主动协助市卫生防疫人员及时向中毒人员了解就餐场所、就餐人数、所食食品、发病人数及所出现的症状,现场检查就餐场所的卫生状况,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办理情况,分析中毒原因及可能造成中毒的食品,封存现场及可疑食品,追查食品及原料的来源,追缴售出的可疑食品,对病人的吐泻物及可疑食品进行采样,送上级卫生部门检验。

校保卫处应立即派员进行现场秩序的维持和勘察,调查校食堂工作人员的平时情况,社会关系,纠纷情况等,对现场进行取样、检测,分析是否有人为投毒的可能,控制可疑人员,必要时报请公安部门介入并对中毒现场进行隔离和戒严。同时严格审核进货渠道,对可疑食品的供货方、渠道缜密进行排查。

对不能排除饮用水的因素造成的食物中毒,校总务处应立即停止供水,留样等待检测。

四、善后处理

校区各部门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待上级部门的检验报告出来以后,确定责任。如事件涉及刑律,则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总结报告

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各部门应对事件的发生经过后果,自觉查找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与完善、强化管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向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六、成立领导小组和指挥系统

为了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领导、协调各部门处理食物中毒事件,校区特成立食物中毒救治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系电话如下:

七、对在应急工作中有积极突出表现贡献的,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考核评先的重要依据;任何违背本应急预案的行为:属领导责任的追究其所负责任,属不服从领导小组和责任领导紧急调配工作或不积极配合工作的集体或个人,也按事件性质和后果予以追究责任,并作为今后考核的重要依据。

**大学

**年6月6日

食物中毒的急救预案: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湖北省

适配人群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技术人员,卫生监督员使用场景食物中毒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食堂监管
制定目的怕大家吃坏肚子,有人中毒倒下,影响健康和生活。想早点发现、快点处理,不让事情变大。
适用范围湖北全省,所有吃东西出问题的地方和人。
职责分工省里管统筹,市里管指导,县里管现场。医院救人,疾控查原因,监督员管现场,医生报情况。
管理要求两小时必须上报,查清食物来源,封存可疑食品,病人马上送医,标本及时送检。
监督与检查卫生局盯着,层层检查。不按时报、乱报、瞒报,要被批评、扣分、换岗。严重了要追责。

第一章 总 则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预防、及时控制食物中毒事件,指导和规范全省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保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保护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1999 年12月24日卫生部令第8号发布)

《食品卫生监督程序》(1997 年3月15日卫生部令第50 号发布)

《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

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病人数达到30 例及以上时,应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处理,事件分级如下: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食物中毒事件(ⅰ级)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影响特别重大的食品中毒事件。

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食物中毒事件(ⅱ级)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 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 例以上死亡病例。

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食物中毒事件(ⅲ级)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 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食物中毒事件(ⅳ级)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 人,未出现死亡病例;或学校、幼儿园、承办全国全省性重要活动接待单位,一次发生食物中毒人数在5 人以上、30 人以下的。

第二章 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卫生应急指挥机构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在同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行使卫生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协调和指挥,并根据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指挥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和部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与处理以及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2、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对食物中毒事件进行评估,提出启动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级别;

3、提出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控制措施;

4、组织对重点地区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5、经授权,向社会发布食物中毒事件的信息或公告。

(二)卫生应急机构职责

1、省卫生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⑴依法组织协调全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⑵负责全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起草、修订和实施工作;

⑶组织制/修订全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经省卫生厅批准后,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⑷组织和指导全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培训和实施;

⑸建立并完善全省食物中毒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组织指导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食物中毒事件的监测、分析,作出预警;

⑹组织开展全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以及应急演练;

⑺提出食物中毒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建立食物中毒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⑻拟订有关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组织制订食物中毒事件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⑼负责全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开展食物中毒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护工作;

⑽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⑾组织专家对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⑿承办省卫生厅和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2、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⑴依法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⑵组织制/修订本行政区域内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经同级卫生部门批准后,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⑶组织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培训和实施;

⑷建立并完善本行政区域内食物中毒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组织指导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食物中毒事件的监测、分析,作出预警;

⑸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食物中毒事件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以及应急演练;

⑹提出食物中毒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建立食物中毒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⑺拟订有关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组织制订食物中毒事件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⑻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开展食物中毒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护工作;

⑼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⑽组织专家对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⑾承办同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⑴负责对辖区内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的监测、信息报告和管理;

⑵负责对辖区内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

⑶履行公共卫生技术服务职责,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开展食物中毒样本(标本)的采集与实验室检测;

⑷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4、卫生监督机构在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⑴依法对食物中毒现场采取临时行政控制措施;

⑵依法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落实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收集并报告中毒情况;

⑶依法查处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5、医疗机构在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⑴承担责任范围内食物中毒的监测报告工作;

⑵负责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医疗救援工作;

⑶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标本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第三章 卫生应急准备与响应

(一)卫生应急准备

1、建立健全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⑴根据食物中毒事件卫生应急的实际工作需要,修订、补充

和完善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建立起切合我省实际的、科学的、完善的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⑵组织制定食物中毒事件卫生应急的各项技术操作规范和标准,使食物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工作逐步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

2、加强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与管理⑴建立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队伍资料库;

⑵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开展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和应急处理水平;

⑶加强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队伍的装备建设和管理,提高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队伍的装备水平。

3、做好食物中毒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和协调工作。

(二)食物中毒事件的监测预警

1、健全全省食品污染物监测网,对主要食物中毒病原、食物中毒高危食品如散装熟肉、乳及乳制品、水发产品等进行监测预警;

2、加强食物中毒信息库的建设与管理,利用现有的公共卫生网络,整合公共卫生信息资源,保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信息的畅通、及时、准确;

(三)食物中毒事件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食物中毒事件,也有权向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依法报告食物中毒事件。

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⑴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⑵各级各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⑷各级卫生监督机构;

⑸其他有关单位及个人。

2、法定接受、报告和公布单位为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3、报告时限规定

⑴食物中毒事件监测报告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应当在2 小时内尽快向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⑵卫生行政部门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时限按如下要求实施:

①对于一般食物中毒突发事件(ⅳ级),应在接到报告后6 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

②对于较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ⅲ级),应当在接到食物中毒事件信息2 小时内尽快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③对于特大食物中毒事件(ⅰ级)和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ⅱ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食物中毒事件信息的1 小时之内报同级人民政府,并同时上报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4、报告内容

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事件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事件进程。事件发生地食物中毒事件监测报告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填写《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和《食物中毒事故调查报告表》。调查处理结束后,应及时撰写技术型总结报告。事件发生地卫生监督机构应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及中毒情况。

⑴首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食物中毒的地点、单位名称、发生时间、中毒人数(死亡人数)、主要中毒症状、可疑中毒食物,同时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和拟(已)采取的措施及报告单位、报告人员等。

⑵进程报告。应包括事件的发展和变化(波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中毒人员情况等)、处置进程、事态评估、控制措施及效果等内容。

⑶结案报告。按照食物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事件结束后,由相应级别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估,在确认事件终止后的2 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置情况进行总结。内容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现场调查及样品检测结果,采取的控制措施及效果,事件处理经过、结果及原因分析和讨论,成绩与问题、建议等。食物中毒事件调查处理过程中的电话记录、现场调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行政控制决定等执法文书,监测记录、采样送检单、检验原始记录和报告、事件的技术型总结报告及结案报告等资料应归档保存。省卫生行政部门在每半年,将辖区内当年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进行分析汇总通报,并上报卫生部。

(三)应急响应

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反应。

1、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响应

⑴一般食物中毒事件(ⅳ级)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急响应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一般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启动预案,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并进行综合评估。同时组织医疗、疾控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食物中毒事件现场处理工作,按照规定向县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辖区内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进行技术指导,必要时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请求技术支持。

⑵较大食物中毒事件(ⅲ级)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急响应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较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启动预案,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并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与事件发生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组织现场处理工作,开展现场调查、医疗救治、样品采集等控制措施,按照规定向市级人民政府、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较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要加强对事件发生地区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现场进行督导,同时组织专家对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适时对本应急响应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根据需要向本省有关地区发出通报,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件进一步发展。

⑶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ⅱ级)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急响应省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后,应立即报告省人民政府,由省卫生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确认,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协调专业技术机构开展现场调查和处理,指导和协调落实医疗救治和样品采集等控制措施,分析事件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按照规定向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及时向其他有关部门、毗邻和可能涉及的地区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物中毒事件的信息。必要时,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请求技术支持。

⑷特别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ⅰ级)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急响应。(略)

2、应急处理措施

⑴医疗救治

食物中毒发生区域内的医疗机构负责病人的现场抢救、运送、诊断、治疗,检测样本采集,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必要时省、市医疗机构参与处理。

⑵事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在接到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按照《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gb14938—1994)等要求,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初步判断是否食物中毒及中毒类别。

⑶卫生监督调查

卫生监督机构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监督程序》的有关规定对食物中毒事件进行调查,采取卫生行政控制措施,调查工作由2 名以上卫生监督员依法进行。

(四)响应终止

1、响应终止条件

中毒食物已消除,中毒相关危险因素已被有效控制,没有出现新的中毒患者且原有患者病情稳定24 小时以上,经专家组评估后提出建议,由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报告,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结束应急响应。

2、响应终止程序

⑴特别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ⅰ级)的响应终止程序。(略)

⑵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ⅱ级)由省卫生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指挥部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并向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⑶较大食物中毒事件(ⅲ级)由市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指挥部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并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级人民政府报告。

⑷一般食物中毒事件(ⅳ级)由县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指挥部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并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报告。

(五)信息发布

按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管辖原则,由负责应急处理的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向社会发布食物中毒事件信息。

(六)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经调查取证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认定造成食物中毒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章 保 障

(一)技术保障

1、信息系统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决策指挥系统,承担突发公共卫生(食物中毒)事件及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加强食物中毒信息库的建设与管理,利用现有的公共卫生网络,整合公共卫生信息资源,保证应急处理信息的畅通、及时、准确;实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救治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

2、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快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基层预防保健组织建设,强化疾病预防控制的责任;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灵敏高效、快速畅通的疫情信息网络;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条件;加强疾病控制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

建立食品污染物检测网,对主要食物中毒病原、食物中毒高危食品如散装熟肉、乳及乳制品、水发产品等进行监测并加强抽检工作;

3、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各级应根据服务人口和医疗救治需求,建立1 个相应规模的紧急救援中心,并根据需要选择综合医院急诊科建立急救网络。

每个县(市、区)依托综合力量较强的医疗机构建立紧急救援机构。

4、卫生监督执法体系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明确职能,落实责任,规范监督执法行为,对卫生监督人员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和在岗培训制度,建立健全食物中毒事件信息报告网络,全面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5、应急处理队伍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队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应急处理队伍资料库,对应急处理队伍实行计算机管理;根据突发公共卫生(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需要,对队伍及时进行调整,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

省卫生厅组织专家对省级和市级应急处理骨干进行定期培训,各地负责对本级应急处理队伍进行培训。

(二)物资保障

省、市、县三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规定,负责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所需的通讯器材、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及仪器应急用诊断试剂、消毒灭菌药械等物资的储备。

省、市、县疾控中心实验室应保证储备常见食物中毒检验用标准品、中毒标准菌株和诊断试剂等,并使检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各级医疗救治单位应储备常见食物中毒特效救治药品,随时为食物中毒事件的患者提供有效医疗救治。

(三)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每年应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购置和维护应急储备所需物资,开展专项技术研究等所需经费以及有关技能培训等经常性项目支出,并保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等应急经费,以确保应急行动能够及时快速启动。

所需经费由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列出预算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遇有重大或特大食物中毒事件,各级财政部门应保证必需的资金供应。各级政府应保障因突发事件致病、致残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四)法律保障

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规定。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调查研究,起草和制订应对食物中毒事件的地方法规和规章制度。

根据本预案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实行责任制。对履行职责不力,造成工作损失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章 管 理

(一)预案的管理

本预案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发布,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预案进行不定期演练评估,并根据食物中毒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二)预案的演练

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适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整体方案的综合演练。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组织应急预案的相应演练。

应急预案演练的可以是综合演练或就现场调查处理、检验检测、医疗救治等分系统模拟演练,以提高应急处理技术水平和整体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对预案予以调整和修订。

(三)宣传与培训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对本地区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和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我国食品卫生的总体水平。应定期或根据需要适时对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卫生检验和医疗救治机构等有关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以便及时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习交流国内外最新专业知识的进展,推广应用先进检验监测技术。

2、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利用电视、网络、广播、报纸、手册、传单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食物中毒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当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政府其他相关机构应采取积极措施,组织或配合做好应急防范和救治工作等宣传教育,以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面对食物中毒事件时的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四)责任与奖惩

本预案规定的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应当严格履行职责,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的,以及不履行职责的,由其主管部门对负有责任的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因其过失造成食物中毒事件或者对社会公众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一)名词术语

食物中毒事件:是指因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于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疾病的食物中毒事件以及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严重食品污染。

(二)本预案由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食物中毒的急救预案: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处理预案

适配人群校医保健教师,食堂管理员,学校安全负责人使用场景校园食品安全,集体用餐事件,食堂应急处置
制定目的怕学校食堂出问题,学生老师吃坏肚子。夏天热容易变质,进货不严、消毒不够、操作不干净都可能中毒。
适用范围全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堂和饮水点。
职责分工校长总负责,后勤管采购和加工,校医盯健康和记录,老师发现异常马上报。
管理要求验货写单子,熟食留样48小时,桶装水专人锁,烧透再出锅,每步都消毒。
监督与检查每月查台账和现场,教育局不定期抽查。漏记一次扣分,瞒报直接通报,出事要追责。

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处理预案(五)

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理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件,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6号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师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师生食物中毒的原因:

由于学校向师生提供的食品的进货渠道、质量以及气温、消毒、加工、饮水、存放和操作人员的健康等原因,稍有不慎极易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二、预防办法:

1、学校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制订制度,落实措施,加强教育检查,责任到人。

2、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检,无健康证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

3、严格把好食品验收关,杜绝不洁、变质或三无食品流入,做好验收记录。

4、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煮熟烧透,加工好的食物及时要进入熟食间冷却。

5、严格熟食间的管理,防止熟食再污染。

6、做好留样食物的记录并签名,留样食品须保留48小时。

7、严格各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要正确、时间要保证。

8、学生的饮水桶专人保管、专人操作及时上锁。

三、处理程序:

―旦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立即报局办公室和业务科室,同时报区卫生监督所,托幼单位还要报区儿保所。学校应立即把患者送往区级以上医院救治。

2、学校主要领导要召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情况,制订有效措施,具体落实人员分工。

3、学校保健老师要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册登记,统计好患病师生的具体情况(包括:班级、人数、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就医情况等),积极主动配合区卫监所进行调查。

4、听从区卫监所和专业部门的专业指导。

5、积极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谅解。

四、责任追究:

在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关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瞒报、谎报、疏于管理或玩忽职守,教育行政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的行政处分,情况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食物中毒的急救预案:某某校预防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适配人群校医,后勤主任,餐厅管理员使用场景校园食安事故,食堂日常监管,季节性疫情预防
制定目的怕大家吃食堂饭拉肚子、中毒,也怕传染病在校园传开,想早点发现早点处理。
适用范围全校老师学生、食堂所有人、还有帮学校干活的外边人。
职责分工校长管总,副校长带头干,后勤主任盯细节,校医查健康,管理员看饭菜,承包人守自己摊子。
管理要求每天留样试吃、餐具必须消毒、买菜要检查、宣传卫生知识、装监控盯着后厨、发现不对马上报。
监督与检查领导小组天天查,不按规矩做就提醒、扣分、换人;查出问题要说明白谁没做好,怎么改;漏报瞒报要追责,严重了换掉负责人。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群体食物中毒情况发生,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时、有序、高效地做出相应处理,最大可能减少损失,控制负面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1)实施对象和目标:

①本校园师生员工、食堂全体人员以及参与本校园社会化服务的外聘人员。

②根据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针对食品卫生和卫生防疫的各个环节,制定预防措施,预防安全事故和疫情发生。

③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或疫情,要做到响应及时,反应迅速,对可能的食物中毒或者疫情感染者准确判定,及时报告、妥善处置,科学应对。

2、组织管理与职责

①在校长统一协调之下,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有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后勤主任任副组长,组员由校医、餐厅管理员、餐厅承包人、超市承包人组成。

②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规划、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食品卫生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

③出现突发事故后,经请示校长同意,启动应急预案。

3、领导小组平日的工作任务是:

①负责督查校园食品卫生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各项制度的执行、修订和补充完善。

②负责日常工作的检查、监督、纠正、指导和奖罚。

③负责对食堂、超市采购的食品进行检查、抽查,监督餐具消毒,督促常规制度落实。

④负责对相关岗位从业人员个人卫生、食品存放、食品加工、食品销售进行抽查和检查。

⑤负责食堂每餐的留样和试尝。

⑥负责食堂满意度的调查。

⑦负责食堂消防设施的安全检查。

⑧密切关注季节性和流行性防疫征兆并超前做好预防工作。

⑨负责向师生员工进行食品卫生和卫生防疫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培养成良好的卫生和饮食习惯。

4、经常性预防与控制措施:

①宣传教育。

通过健康课开展健康教育,通过板报、网络、班会等多种形式宣传预防传染病和食源性疾病(含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知识,增强师生员工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改变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陋习,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利用家长会等形式,向家长讲解预防食源性疾病知识和工作要求,以取得家长的配合和支持。

②预防措施。

▲责任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及卫生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及卫生防疫的第一责任人,其他组员为具体负责人。

▲追究制度:对食品卫生和卫生防疫各项制度落实和检查不到位的,对食品卫生事故和疑似疫情有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承包制,逐层严把质量关:食堂承包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超市承包人为商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堂管理员为监督检查第一责任人。

▲物防建设:学校在餐厅敏感部位增设电子监控系统,加强常态监管。

▲报告制度:一旦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和疑似传染病人后立即按程序报告,领导小组研究确认后汇报校长,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针对性应对措施,若疫情严重,经校长同意后,上报辖区卫生防疫主管部门;若疫情一般,待事情处理妥当之后上报。

▲应急电话:

校园医务室:

食堂管理室:

后勤主任:

主管校长:

辖区卫生监督所:

③处理措施:

▲协调校园力量有序投入工作。立即护送疑似中毒或疑似疫情病人去医院救治,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

▲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病人动态,随时与校长保持联系。

▲接应赶到医院的家长,并说明基本情况,做好安抚工作,防止出现情绪过激现象。

▲配合医疗、防疫、公安机构对事故进行处理,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的有关指示。

▲严格控制消息发布渠道,注意工作方式,避免师生、家长不必要的恐慌。安抚好中毒学生,稳定学生情绪,做好与家长沟通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追回已售出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可能的中毒现场予以控制;维护秩序,劝离无关人员,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排查其他发病人员,尽可能控制事态扩散。

▲班主任管好各自的学生,不围观,不拥挤,防止学生慌乱、散失。

④事故调查

▲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品,维护原有的生产状况;对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原料及留样食品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柜),适时移交调查人员;禁止继续食用和擅自销毁。

▲保护好现场,圈定知情者、见证人,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资料。

▲及时安排人员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查找原因和责任,便于统一口径、准确汇报、稳定事态。

食物中毒的急救预案: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江苏省

适配人群卫生监督员,疾控流调人员,基层医疗首诊医师使用场景集体用餐事故,学校食堂中毒,建筑工地食安事件
制定目的怕大家吃坏肚子,有人中毒倒下,事情越闹越大收不了场。要快点查清原因,救人,别让坏东西继续害人。
适用范围全省各地,集体吃饭出事的地方,比如学校、工地、大食堂。
职责分工省里管大的,市里管中的,县里管小的。监督员查现场,疾控找原因,医生救病人。
管理要求封存可疑饭菜,留好病人吐泻物,马上送检,2小时内上报,边救边查边控。
监督与检查谁发现谁报,2小时必须动。不报、迟报、乱报要被追责。卫生部门盯着,查漏补缺,定期演练。

1 总则

1.1 目的和依据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物中毒事件及其危害,指导、规范和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蔓延和事态的扩大,抢救中毒病人,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以及《江苏省食品卫生条例》、《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的、群体性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食物中毒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1.3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食物中毒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可能引发食物中毒的危害因素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食物中毒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技术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完善食物中毒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立健全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及时、有效地对食物中毒事件和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进行监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食物中毒事件的科研和培训,为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关机构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预防和处理食物中毒事件。

1.4 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及应急响应原则

1.4.1 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

食物中毒事件的中毒人数达到30人及以上时,或造成严重影响时,应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处理,具体分级如下:

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ⅱ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发生在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较大食物中毒事件(ⅲ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发生在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

一般食物中毒事件(ⅳ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对影响特别重大的食物中毒事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可确定为特别重大食物中毒事件(i级)。省卫生行政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特殊环境和场所的食物中毒事件分级标准进行调整和补充。

1.4.2 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响应原则

特别重大食物中毒事件(i级)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

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ⅱ级)由省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

较大食物中毒事件(ⅲ级)由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

一般食物中毒事件(ⅳ级)由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可直接参与下级管辖的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响应,必要时,也可将直接管辖的食物中毒事件指定下级卫生行政部门管辖。

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的规定,省卫生厅成立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省发生的特别重大和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卫生厅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厅应急办、卫生监督处、疾控处、医政处、办公室、规财处等处室的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厅应急办,负责日常工作。

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本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负责辖区内较大、一般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按照有关规定和指令,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食物中毒事件的响应原则,依法统一组织、指挥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向本级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组建与完善食物中毒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制定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治专业人员进行有关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知识和技术的培训;按规定对外发布食物中毒事件的有关信息。

2.2 食物中毒事件现场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

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可在事发现场设立现场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由现场最高卫生行政部门的负责人担任指挥。其职责是: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和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2.3 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救治机构在同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和现场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下,承担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医疗救治工作。

2.3.1 卫生监督机构

2.3.1.1 省卫生监督机构

(1)协助或负责特别重大、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卫生学调查和取证工作;对可疑食品、工具和场所等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2)协助或负责对造成特别重大、重大食物中毒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查处;监督各项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及时将食物中毒事件进展及处理情况报送省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3)建立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保障系统,做好必要的技术、物资和设备储备,并使其处于良好的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4)为下级卫生监督机构进行食物中毒事件调查处理提供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

(5)定期对食物中毒事件进行汇总分析,撰写全省年、季度食物中毒事件分析报告,并报送省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3.1.2 市、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

(1)分别负责本辖区较大、一般食物中毒事件的卫生学调查、取证、控制和查处工作,及时将食物中毒事件进展及处理情况报送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建立和培训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所需的专业队伍和人员。

(3)做好必要的技术、物资和设备储备,并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4)定期进行食物中毒事件汇总分析,撰写本市、县(市、区)年、季度食物中毒事件分析报告,并报送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3.2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3.2.1 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协助或负责特别重大、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采集可疑食物及其他有关样品并迅速检测,在最短时间内确定食物中毒事件的原因及危险因素,并及时将结果报送省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有关医疗救治机构。

(2)建立食物中毒检测实验室,负责食物中毒事件的病因学诊断、溯源及实验室质量控制。

(3)储备常见食物中毒检验标准品、中毒标准菌株和诊断试剂等,并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4)开展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健康教育工作。

(5)负责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6)按有关规定,对食物中毒事件进行网络直报。

2.3.2.2 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分别负责辖区内较大、一般食物中毒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采样及实验室检测工作,迅速确定食物中毒事件的原因及危险因素,并及时将结果报送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有关医疗救治机构。

(2)具备能够胜任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专业人员,能开展食物中毒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建立食物中毒常规检测实验室,负责食物中毒事件的病因学检测。

(4)开展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健康教育,提高社会各部门和公众防范食物中毒的意识。

(5)按有关规定,对辖区内的食物中毒事件进行网络直报。

2.3.3 医疗救治机构

各级医疗救治机构负责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病人的医疗救治和报告工作;实行首诊负责制,建立食物中毒事件记录档案;配备必要的抗菌、解毒药品和抢救设备;一旦接诊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病人,应在最短的时间内,组织技术力量,全力以赴救治病人,尽可能减小食物中毒事件造成的损失;应当保留好病人的吐泻物、血、尿和剩余食物等临床标本,协助做好食物中毒的病因诊断。

3 监测、预警与报告

3.1 监测

省、市、县建立统一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的监测、预警和报告网络体系,包括:监测报告网络和实验室监测网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和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监测质量。

3.2 预警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和食物中毒事件本身的发生、发展规律及特点,分析其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及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

3.3 报告

3.3.1 责任报告单位

(1)有关单位,包括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单位、与卫生保健工

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如检验检疫机构、教育机构等。

(2)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3)卫生行政部门。

3.3.2 责任报告人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负责人及公民。

3.3.3 报告时限和程序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应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并指定机构进行网络直报。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时,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可直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3.3.4 报告内容

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

报告的主要内容:发生食物中毒单位、地点、时间、中毒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可疑中毒食物、危害范围、中毒原因的判定、危害范围及采取的主要措施,需要解决的问题和要求等。

3.3.5 报告方式

通过传真、电话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

4 应急响应和终止

4.1 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响应

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事发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响应原则,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按要求做好有关信息的报告。同时,根据食物中毒事件的规模、程度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及时提请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给予必要的技术和物资支持。经排查,如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管理的疾病,按相关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进行应急处理。如怀疑是以食物为载体的投毒案件,卫生部门应立即通知公安部门参与处理。对于重大食品污染事故或以食物为载体的投毒案件,应及时采取封存被污染食品的临时控制措施,对已售出或外运的食品要追踪去向,并通知涉及地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封存。

各级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要按照预案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按照边抢救、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原则,具体负责实施食物中毒病人医疗救治,食物中毒事件调查、取证、控制和查处,食物中毒事件流行病学调查、中毒原因诊断等工作,并随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应急处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应积极指导、支持下级的应急处理工作。

4.2 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响应的终止

4.2.1 终止条件

中毒食品已消除,中毒相关危险因素已被有效控制,未出现新的中毒患者且原有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

4.2.2 终止程序

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响应的终止坚持“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

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由省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省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并向卫生部报告。

较大食物中毒事件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市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并向省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般食物中毒事件由县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请县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并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下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请求,及时组织专家对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响应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5 现场调查处理

5.1 现场调查处理程序

5.1.1接到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后,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上的项目,详细记录和核实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和临床表现等有关内容。同时应告知报告者,除及时抢救患者外,要保护好现场,保留可疑中毒食品和患者吐泻物。核实后,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报告。

5.1.2接到食物中毒事件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本预案的应急响应原则,立即安排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派出有关专业人员,携带有关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调查、取证和采样工具、医疗救治药械等赴食物中毒事件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卫生行政部门和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按本预案的有关规定履行各自职责。

5.1.3 医疗救治机构对发生食物中毒的患者要全力进行抢救,将伤害减少到最低水平。

5.1.4卫生监督机构立即保护事件现场,开展卫生学调查、取证和控制工作。对剩余食品、食品原料及可疑中毒食品,填写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予以封存。对已售出的可疑食品,设法追回,必要时可通过新闻媒体公告追回。对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等,责令其彻底清洗消毒。

5.1.5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开启检验快速通道对采集样品进行检验,由于技术原因需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其他检验机构协助检验的,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直接提交采集的样品进行检验。情况特殊需延长出具检验报告时限的,应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1.6发生疑难和影响较大的食物中毒事件时,卫生行政部门应参与事件的调查处理,对食物中毒事件调查、中毒原因确定、可疑食物鉴定、采取控制措施等提出指导意见。

5.1.7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调查结束后,撰写技术分析报告,并按规定报送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

5.1.8 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卫生学调查、取证结果提出卫生监督意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行政处罚建议,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执行处罚决定。

5.2 现场调查处理有关要求

5.2.1 流行病学调查

(1)了解72小时的食谱,特别是共同饮食食谱,有无续发病例,对与中毒病人有共同饮食史而未发病的人,人群中有对照意义的健康人同样也要做好个案调查。

(2)向病人和接诊医生了解中毒发生的经过以及事件相关的情况,病人的症状、体征,发病人数、经过,呕吐物、排泄物的性状,特别是首发病例的情况。

(3)调查内容一般应由患者自述,病重或无力表达者,可由其监护人代述。

(4)应尽可能对所有中毒患者进行个案调查,中毒人数不足100人时,至少应调查80%以上人数;超过100人时,至少应调查60%以上人数。《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完成后,由两名调查人员和被调查者分别签字。

5.2.2 样品采集与送检

(1)采集中毒患者的呕吐物、排泄物、洗胃液、中毒病人发病期与恢复期双份血清,选择发病者中未用药或较晚用药的病人采集肛拭样品。必要时可做动物试验,观察毒性强度及主要受损器官和临床表现。

(2)对剩余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分别取样,对熟食间操作台面,存放熟食品冰柜、熟食,常用工具、刀具、容器,熟食操作人员的手、肛拭、使用的抹布、可疑昆虫等视情况采样检测。所采集的样品在冷藏条件下,4小时内送达化验室;无冷藏条件的,于采样后2小时内送达化验室。化验室在检样送达后必须立即进行化验。

(3)对疑似化学性食物中毒的,应尽可能进行现场快速检测。

5.2.3 卫生学调查

(1)对中毒餐次食品加工场所进行卫生勘验,了解中毒餐次的菜谱、食物来源、原料质量、加工方法、储存条件、存放方式与时间、操作场所的卫生与消毒情况,并做好现场笔录。

(2)检查从业人员的健康情况,特别是在中毒发生前3天内人员变动、患病情况,有无不卫生习惯及操作过程的不卫生行为。

5.2.4 食物中毒诊断,按《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的规定执行。

5.2.5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及中毒标本的初步检验结果,初步认定食物中毒后,依法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食物中毒继续发生和蔓延。必要时应及时通知中毒食品的来源地和流向地的卫生行政部门。

5.2.6 确定为细菌性食物中毒的中毒食品,一般采取蒸煮15分钟后掩埋或焚烧;液体的还可加消毒剂杀菌后排放。

确定为化学性、动植物性、真菌性食物中毒的中毒食品,应采取相应的分解、灭活措施后焚烧或深埋,严禁作为食品工业原料或动物饲料使用。

5.2.7 根据不同的中毒因素,对中毒场所应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对接触细菌性中毒食品的餐具、容器、设备等用1—2%碱水煮沸或用含氯消毒剂浸泡、擦拭。对接触化学性中毒食品的容器、设备等应针对毒物性质采取相应的消除污染措施,必要时予以应销毁。

6 善后处理

6.1 后期评估总结

在食物中毒事件处理完毕后,负责调查处理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总结,评估内容包括食物中毒事件种类和性质、事件对社会、经济及公众心里的影响、应急响应过程、调查步骤和方法、对患者所采取的救治措施、调查结论等。评估内容应包括有关经验和教训的总结。评估总结应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

6.2 资料收集整理

参与调查处理的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分别将食物中毒事件的有关卫生学调查、取证、控制、查处等资料和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等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建立食物中毒事件档案。

6.3 责任追究

6.3.1 对在食物中毒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3.2 对造成食物中毒事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江苏省食品卫生条例》和《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等的有关条款予以行政处罚。

6.4 信息发布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发布食物中毒事件统计处理信息或公告,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发布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及进程,涉及保密内容的应遵守有关规定。

7 保障措施

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方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卫生应急工作的领导,组织开展食物中毒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卫生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和技术研究,建立健全食物中毒事件预防控制体系,保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7.1 技术保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改善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条件;加强食物中毒应急专业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演练。

7.2 物资保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要建立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各类物资储备(包括诊断试剂、特效药物、消毒药械和检测检验设备等)。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应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用应急储备物资,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应得到及时补充,以确保应急供应。

7.3 经费保障

落实食物中毒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保证食物中毒事件监测预警、医疗救治、人员培训、应急演练、物资储备、实验检测等应急处理各项经费。

7.4 宣传教育

认真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工作,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公众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食物中毒事件,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时的心理承受能力。

食物中毒的急救预案:某公司员工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适配人群饭堂承包商,分餐厨师,应急领导小组使用场景食堂就餐,集体用餐,食物留样
制定目的怕大家吃饭中毒,身体出问题。想早点发现、早点送医。公司自己定的应对办法。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饭堂老板、在饭堂吃饭的人。
职责分工管理部写预案、组织演练。饭堂每天留饭菜样品、防中毒。各部门要配合好。
管理要求发现中毒马上报告管理部。停掉饭堂供餐。留好剩饭、餐具、呕吐物。马上叫120和医院。
监督与检查管理部平时检查演练情况。饭堂不按要求留样,要被批评。演练没参加,要补上。记录照片、签到表、报告都要有。谁漏报、瞒报,要追责。

1 目的

为了保障每个员工的身体健康,使员工在一个健康安全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以及发现食物中毒问题能够得以进行及时的治疗,做到早发现,早治疗的基本措施,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在册员工,饭堂承包商及所有在公司饭堂就餐人员。

3 职责 3.1管理部负责预案的制定及组织平时演练,饭堂负责每日食品的留样及事物中毒的预防。

各部门密切配合。

4 工作程序 4.1 事件报告 4.1.1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发现人员应及时向管理部或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接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停止食品供应,并向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和医院报告。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食物中毒有多种情况,在毒物性质未查明之前,应第一时间就医。 4.2 各组分工 4.2.1 通讯组负责通知各组成员赶赴现场,报告120救护及整个事件中的通讯联络。 4.2.2 后勤保障组负责事件现场各种器材的补给供应及其它物资保障。统计就餐人数及中毒人数并负责招回就餐离开人员。 4.2.3 车辆调度组负责物资负责物资运输,伤员运送。 4.2.4 警戒组负责保护现场、保留样品。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卫生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救护组准备进行在救护车到达之前的急救工作,引导救护车的到达,为增援救援的外来机构到达,指引安排必要的通道,协助救护人员的工作,随时报告中毒者情况。 4.3 事件调查 4.3.1 在事件调查中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与本次中毒有关人员,如食堂工作人员、分餐厨师及病人等应如实反映本次中毒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5相关记录

《演练相片》

《演练签到表》

食物中毒的急救预案(优选10篇)

食物中毒的急救预案适配人群项目安全员,食堂管理员,现场救护员使用场景工地食堂监管,施工人员中毒,集体用餐安全制定目的工地吃饭容易出事,饭菜不干净会让人拉肚子、呕吐、晕倒,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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