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调查简易工作程序
| 适配人群 | 消防调查员,基层执法员,事故认定岗 | 使用场景 | 火灾调查,简易认定,财产损失核定 |
|---|---|---|---|
| 制定目的 | 火灾没死人、损失小、大家没争执、也没人怀疑是放火。 | ||
| 适用范围 | 只用在一户或一个单位的小火,损失分别在一万元、五万元内。 | ||
| 职责分工 | 调查员一人跑现场、问人、拍照、写认定书;当事人要配合签字或按手印。 | ||
| 管理要求 | 得亮证件、问清楚起火经过、拍现场照片、当场写认定书、二天内交所里备案。 | ||
| 监督与检查 | 调查员自己盯流程,单位负责人查备案情况,漏报或乱签要重做,认定书不全得补全。 | ||
根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火灾事故调查的程序有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复核程序三种。其简易程序的调查规定如下:
1.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火灾,可以适用简易调查程序:
(一)没有人员伤亡的;
(二)直接财产损失轻微的;
(三)当事人对火灾事故事实没有异议的;
(四)没有放火嫌疑的。
前款第二项的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确定,报公安部备案。
适用简易程序的前提必须同时满足前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至四项条件,缺一不可。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之所以设计简易调查程序,不是用来减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火灾调查任务,渐轻工作压力,而是通过适用简易调查程序把节省下来的警力集中用来调查适用一般调查程序的火灾。
当事人对火灾事实没有异议是指当事人认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火灾事实的认定。
直接财产损失轻微界定如下:
• 受灾范围仅限一户、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一万元以下的;
• 受灾范围仅限一个单位、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五万元以下的。
2.适用简易调查程序的,可以由一名火灾事故调查人员调查,并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表明执法身份,说明调查依据;
(二)调查走访当事人、证人,了解火灾发生过程、火灾烧损的主要物品及建筑物受损等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三)查看火灾现场并进行照相或者录像;
(四)告知当事人调查的火灾事故事实,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五)当场制作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由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当事人签字或者捺指印后交付当事人。
(六) 无法确认当事人的,调查人员应在《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上注明情况,并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应当在二日内将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报所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火灾事故调查简易工作程序:火灾事故调查一般
| 适配人群 | 消防调查员,刑侦技术人员,价格鉴证师 | 使用场景 | 火灾调查,现场勘验,事故认定 |
|---|---|---|---|
| 制定目的 | 怕火灾调查乱套,现场被破坏,证据找不到,人抓不到,原因说不清。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参与火灾调查的消防人员、专家、技术人员、当事人和证人。 | ||
| 职责分工 | 领导管全局,调查员跑现场问人查物,专家出意见,法医验尸体,鉴定机构做检测。 | ||
| 管理要求 | 现场要拉警戒线,笔录得签字或按手印,痕迹物品要编号拍照封存,实验要录像写报告。 | ||
| 监督与检查 | 上级随时抽查案卷,监督靠内部纪检和复核程序,漏记少签不封存的要重做,严重就追责。 | ||
一、一般规定
1 除依照火灾事故简易调查程序的外,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火灾进行调查时,火灾事故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必要时,可以聘请专家或者专业人员协助调查。
2 公安部和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成立火灾事故调查专家组,协助调查复杂、疑难的火灾。专家组的专家协助调查火灾的,应当出具专家意见。
3 火灾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根据火灾现场情况,排除现场险情,初步划定现场封闭范围,并设置警戒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控制火灾肇事嫌疑人。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根据火灾事故调查需要,及时调整现场封闭范围,并在现场勘验结束后及时解除现场封闭。
4 封闭火灾现场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火灾现场对封闭的范围、时间和要求等予以公告。
5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接到火灾报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火灾事故认定;情况复杂、疑难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火灾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检验、鉴定时间不计入调查期限。
二、现场调查
1 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应当根据调查需要,对发现、扑救火灾人员,熟悉起火场所、部位和生产工艺人员,火灾肇事嫌疑人和被侵害人等知情人员进行询问。对火灾肇事嫌疑人可以依法传唤。必要时,可以要求被询问人到火灾现场进行指认。
询问应当制作笔录,由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和被询问人签名或者捺指印。被询问人拒绝签名和捺指印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2 勘验火灾现场应当遵循火灾现场勘验规则,采取现场照相或者录像、录音,制作现场勘验笔录和绘制现场图等方法记录现场情况。
对有人员死亡的火灾现场进行勘验的,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应当对尸体表面进行观察并记录,对尸体在火灾现场的位置进行调查。
现场勘验笔录应当由火灾事故调查人员、证人或者当事人签名。证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无法签名的,应当在现场勘验笔录上注明。现场图应当由制图人、审核人签字。
3 现场提取痕迹、物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量取痕迹、物品的位置、尺寸,并进行照相或者录像;
(二)填写火灾痕迹、物品提取清单,由提取人、证人或者当事人签名;证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无法签名的,应当在清单上注明;
(三)封装痕迹、物品,粘贴标签,标明火灾名称和封装痕迹、物品的名称、编号及其提取时间,由封装人、证人或者当事人签名;证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无法签名的,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提取的痕迹、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4 根据调查需要,经负责火灾事故调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现场实验。现场实验应当照相或者录像,制作现场实验报告,并由实验人员签字。现场实验报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实验的目的;
(二)实验时间、环境和地点;
(三)实验使用的仪器或者物品;
(四)实验过程;
(五)实验结果;
(六)其他与现场实验有关的事项。
三、检验、鉴定
1 现场提取的痕迹、物品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鉴定机构进行,并与鉴定机构约定鉴定期限和鉴定检材的保管期限。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依法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对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进行鉴定。
2 有人员死亡的火灾,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立即通知本级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部门进行尸体检验。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部门应当出具尸体检验鉴定文书,确定死亡原因。
3 对火灾受伤人员的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由法医进行。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可以作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医学伤害鉴定:
(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重伤的;
(二)火灾受伤人员要求作鉴定的;
(三)当事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四)其他应当进行鉴定的情形。
4 对受损单位和个人提供的由价格鉴证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审查下列事项:
(一)鉴证机构、鉴证人是否具有资质、资格;
(二)鉴证机构、鉴证人是否盖章签名;
(三)鉴定意见依据是否充分;
(四)鉴定是否存在其他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情形。
对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采信。
四、火灾损失统计
1受损单位和个人应当于火灾扑灭之日起七日内向火灾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如实申报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并附有效证明材料。
2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根据受损单位和个人的申报、依法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出具的火灾直接财产损失鉴定意见以及调查核实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火灾直接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进行如实统计。
五、火灾事故认定
1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根据现场勘验、调查询问和有关检验、鉴定意见等调查情况,及时作出起火原因和灾害成因的认定。
2 对起火原因已经查清的,应当认定起火时间、起火部位、起火点和起火原因;对起火原因无法查清的,应当认定起火时间、起火点或者起火部位以及有证据能够排除的起火原因。
3 灾害成因的认定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火灾报警、初期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情况;
(二)火灾蔓延、损失情况;
(三)与火灾蔓延、损失扩大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的事实。
4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作出火灾事故认定前,应当召集当事人到场,说明拟认定的起火原因,听取当事人意见;当事人不到场的,应当记录在案。
5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自作出之日起七日内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复核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无法送达的,可以在作出火灾事故认定之日起七日内公告送达。公告期为二十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6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火灾事故认定后,当事人可以申请查阅、复制、摘录火灾事故认定书、现场勘验笔录和检验、鉴定意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提供,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移交公安机关其他部门处理的依法不予提供,并说明理由。
六、复 核
1 当事人对火灾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火灾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
复核申请以一次为限。
2 复核机构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非火灾当事人提出复核申请的;
(二)超过复核申请期限的;
(三)已经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的;
(四)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经受理的;
(五)适用简易调查程序作出火灾事故认定的。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其他相关当事人和原认定机构。
3 原认定机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复核机构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交火灾事故调查案卷。
4 复核机构应当对复核申请和原火灾事故认定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可以向有关人员进行调查;火灾现场尚存且未变动的,可以进行复核勘验。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火灾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终止复核。
5 复核机构应当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并在七日内送达申请人和原认定机构。
原火灾事故认定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起火原因和灾害成因认定正确的,复核机构应当维持原火灾事故认定。
原火灾事故认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机构应当责令原认定机构重新作出火灾事故认定:
(一)主要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确实充分的;
(二)违反法定程序,影响结果公正的;
(三)起火原因、灾害成因认定错误的。
6 原认定机构接到重新作出火灾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应当重新调查,在十五日内重新作出火灾事故认定,并撤销原火灾事故认定书。重新调查需要委托检验、鉴定的,原认定机构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重新作出火灾事故认定。
原认定机构在重新作出火灾事故认定前,应当向有关当事人说明重新认定情况;重新作出的火灾事故认定书,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时限送达当事人,并报复核机构备案。
火灾事故调查简易工作程序:火灾事故调查
| 适配人群 | 消防调查员,事故调查组,技术鉴定员 | 使用场景 | 火灾调查,事故处理,现场勘查 |
|---|---|---|---|
| 制定目的 | 火灾后要快点搞清起火原因,防止再出事,也得查清楚谁该负责。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发生火灾的地方,消防队员、调查组成员、单位负责人。 | ||
| 职责分工 | 消防员要第一时间到场记录;调查组长管分工和决策;单位要配合提供情况;技术专家做物证鉴定。 | ||
| 管理要求 | 火场不能让人乱进,东西不能乱动;按步骤勘查访问;物证必须科学鉴定;损失数字要如实报。 | ||
| 监督与检查 | 公安消防机构全程盯,上级随时抽查。没按时完成要说明原因,材料不实要重来,报告必须签字留底。 | ||
灾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准确认定火灾原因,查处火灾事故。火灾事故调查一般程序是:
一、做好火场记录并保护现场
发生火灾时,火灾调查人员要迅速赶赴火灾现场,观察、记录火灾一切情况,包括燃烧的部位、物质、火焰的颜色、气味,火势变化情况,风向、风力、气温等气候状况,灭火战斗进展情况及现场人员的特殊表现和可疑行支等。灭火后,要立即保护好现场,火灾现场有关的一切地点。禁止任何人(包括现场保护人)进入保护区,更不能擅自移动火场中的任何物品,对火灾痕迹和物证,应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保护。
二、建立火灾调查组织
一般火灾由所在地的公安消防机构负责调查处理,疑难火灾案件和重大、特大火灾事故,可成立火灾调查组。火灾调查组由公安消防机构和发生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劳动、监察、检察、法院、工会、科研单位以及有关技术专家参加。调查组的负责人应由公安消防机构的领导或火灾调查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统一领导,科学分工、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影响大、伤亡大、火灾原因复杂、涉及的部门和责任者较多的特大火灾事故,必要时由上级公安消防机构、省人民政府或国务院组织调查。火灾调查组织负责人的职责是:
1、听取火灾事故知情人的陈述,了解火灾发生、发展的具体过程,以及现场保护情况;
2、对火灾调查组人员实施分工;
3、视察现场,确定勘查范围、勘查重点和勘查程序;
4、召集调查会议,根据调查、勘查获得的资料,对火灾基本情况作分析判断和决策;
5、决定必须采取的紧急措施;
6、审定调查进程中向上级报送的情况反映。
三、实施现场勘查和访问
对起火点明显,原因较简单、清楚的一般火灾,可以简化勘查步骤,即可直接与有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笔录、拍照、绘图、简捷地达到验证现场情况和提取物证的目的。对于火灾情况复杂,破坏较大,重点不突出的火场,通常按环境勘查、初步勘查、细项勘查、专项勘查程序各内容进行勘验。调查访问要查清火灾发生的时间,查清最初的起火部位,查清火灾现场的原来情况,检清起火后现场的情况,查清物质引燃的过程情况,查清火灾性质和火灾责任者,获得证人证言。认定属于放火嫌疑案件移交由公安刑事侦查部门管辖,消防机构予以配合。
四、技术鉴定
对发现收集到各种物证材料,要运用科学技术进行鉴别和判断,或运用模拟试验的方式进行。
五、综合分析
在火灾调查基本结束时,由火灾调查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综合现场勘查、调查访问、取证材料、物证鉴定等各方面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研究,确定火灾原因,分清火灾责任,进行处理,以及总结经验教训。综合分析是拍板定案关键一步,必须严肃谨慎,认定有据,否定有理,恰如其分。
六、核定火灾损失
按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火灾损失包括火灾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财产损失,其计算方法应当执行公安部的有关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应当如实提供火灾统计资料不得瞒报、虚报和拒报火灾损失。
七、拟定火灾原因调查报告
综合分析之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或定成火灾调查报告,上报有关部门。同时也要整理存档,作为火灾档案。
八、制作火灾档案
火灾档案的内容应包括:火灾报告表、火灾扑救报告表、火灾现场勘查笔录、火灾调查报告、火灾调查证明材料、技术鉴定书、火灾原因认定书、火灾原因重新认定决定书、火灾事故责任书、火灾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火灾现场图、火灾现场照片、火灾扑救总结和火灾处理报告。
九、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时限
公安消防机构对一般火灾的调查处理限为10日,对重大火灾调查时限为20日,对特大火灾调查时限为30日,案情复杂的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火灾事故调查简易工作程序:火灾事故调查简易
| 适配人群 | 基层消防调查员,火调监督指导员,执法质量考评员 | 使用场景 | 火灾事故调查,简易程序适用,现场快速处置 |
|---|---|---|---|
| 制定目的 | 怕小火灾查不清楚,拖太久影响工作。大家对简单火情处理没统一做法,容易乱。 | ||
| 适用范围 | 只管没死人、损失不到5万、只有一个当事人的小火。 | ||
| 职责分工 | 大队的人去现场查,支队科室盯着别出错,总队火调处全省看着。 | ||
| 管理要求 | 必须出警亮身份,问当事人、拍现场照,当场填认定书,签字才给走。 | ||
| 监督与检查 | 查完两天内交材料备案。不按流程做,考评扣分。上级发现不对就叫停改一般程序。 |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结合我省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火灾调查简易程序是指对事实清楚、损失和影响较小、不存在引发民事争议或各类纠纷、无须追究责任的火灾事故而采取的一种登记备案制度。
第三条 适用本规定调查的火灾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没有人员伤亡(其中受伤是指按照人身伤害司法鉴定标准达到轻微伤以上)的;
(二)直接财产损失在5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的;
(三)单一当事人且对火灾事故事实无异议的或没有当事人的;
(四)无放火嫌疑的;
(五)不追究行政责任的。
第四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要场所或敏感部位发生的火灾、涉外火灾以及原因不明火灾的调查,不适用本规定。
第五条 火灾调查简易程序的管辖分工:
(一)各县(市)、区消防大队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负责辖区内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火灾调查。
(二)各支队火调科负责对本地火灾调查简易程序的实施进行监督、指导;
(三)总队火调处对全省火灾调查简易程序的实施进行监督、指导;
第六条 对符合本规定第三条的火灾,辖区消防大队按以下程序调查处理:
(一)及时出警,表明执法身份,说明调查依据;
(二)调查走访当事人、证人,了解火灾发生过程、火灾烧损的主要物品及建筑物受损等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三)查看火灾现场并进行照相或者录像;
(四)告知当事人调查的火灾事故事实,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五)当场制作《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由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当事人签字或者捺指印后交付当事人。
(六)没有当事人的,应当在《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中注明。
第七条 按本规定调查火灾可以由一名火灾事故调查人员调查,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应当在二日内将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报所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八条 调查中发现有超出第三条规定情形之一或火灾当事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立即转入一般程序。
辖区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应封闭保护好现场,及时通知上级公安消防机构火调人员到场。
第九条 《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及其他现场材料由调查单位汇总装订,按一般火灾档案标准归档保管。
第十条 各单位实施火灾调查简易程序的情况纳入总队执法质量考评中火灾调查工作的考评范围。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总队防火部负责解释。
火灾事故调查简易工作程序:防止火灾
| 适配人群 | 值班长,电缆敷设工,油区巡检员 | 使用场景 | 升压站运维,电缆敷设施工,油区检修作业 |
|---|---|---|---|
| 制定目的 | 怕站里着火出大事,电缆、油区、变压器、仓库、车库都容易烧起来。 | ||
| 适用范围 | 全站所有人,升压站、电缆沟、油区、变压器、仓库、车库这些地方。 | ||
| 职责分工 | 站长是总负责,专工管具体,值班长管本班,一值管本班防火,保卫处查问题。 | ||
| 管理要求 | 电缆要阻燃、封堵严实、刷防火涂料;油区挂禁火牌、穿防静电衣;变压器勤检查、油要干净;仓库不许动火;车库不许存汽油。 | ||
| 监督与检查 | 保卫处和安全员天天查,查出问题马上改,不改就通报,事故要调查上报,每月清电缆粉、查油区消防器材、测变压器油。 | ||
1防止火灾事故的组织措施
1.1升压站防火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站长、专工领导下实行三级组织管理。
1.2站长是防火工作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全厂的消防安全工作,实行统一部署并指派一名专工主管全站的防火工作,各值班长是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各一值是本班的防火责任人。
1.3站里设防火安全委员会,和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站长担任,设有专人负责全站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4 站保卫处是站防火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部门,行使消防监督、检查、考核的权力,负责对全站各基层单位的消防业务指导,并在站安全员的协助下做好电力生产设备的防火工作。
站内发生火灾事故,保卫处和安全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及上报工作。
1.5站防火安全委员会在地方政府、上级机关和站长的领导下负责贯彻《消防法》,行业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定,并根据全厂实际情况部署防火工作。
2防止电缆火灾事故措施
2.1对新扩建工程中,电缆选择与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发电厂及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图纸与现场敷设符合设计要求。.
2.2主厂房架空电缆与热管路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控制电缆不小于5米,动力电缆不小于1米。
2.3对于扩建设备电缆敷设,必须选用阻燃电缆,选用合格的不燃或阻燃材料封堵。
2.4通向主控室和各室,各盘、动力盘电缆孔洞,应用阻燃材料进行坚实可靠的封堵处理。
2.5电缆竖井及电缆沟内应设防火墙、刷防火涂料,以防电缆着火延憋。
2.6架设、敷设电缆易外部着火影响电缆区段,应加阻燃材料,阻燃槽盒内涂防火材料,并应定期按班组责任分工清扫电缆上的积粉,以防煤粉自燃。
2.7电缆沟盖板齐全、严密,防止电缆火花落入沟内引燃电缆。
2.8积极消除电缆沟内的渗水,积水,每月检查一次,并及时解决,防止电缆长期浸泡水中,造成外皮腐蚀、绝缘受潮,击穿短路。
2.9电缆头的制件应由有经验的检修工进行,并严格按制作工艺要求:并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和危险点预测分析,有针对性,实效性的解决存在的设备缺陷。
2.10动力电缆中间接头盒两侧及全部区段增加防火涂料,泥等阻燃料。
2.1 1对主要动力电缆应定期做好预防性试验。
2.1 2建设、完善电缆沟内的自动报警装置以对电缆火灾的监控。
3防止油区火灾事故措施
3.1油区是厂重点防火部位,油区周围必须设置围墙,围墙高度不应低于2米,并挂有“严禁烟火"等明显警告牌。
3.2进入油区应进行登记,经上级批准方可进入油区,进入油区人员应交出火种,不准穿钉有铁掌的鞋钉容易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服装进入油区。
3.3油区的一切电气设施均应选用防爆型,电力线路必须是电缆或暗线,不准有架空线。
3.4油区内一切电气设备的维修,都必须停电进行。
3.5油区内应保持清洁,无杂草,无油污,不得贮存其他易燃物品和堆放杂物,不得搭建临时建筑。
3.6定期检查油区泡沫液,消防器材使用保持期,对使用到期限的应提前进行更换,消防设备完整好用,并时刻处于备用状态,消防通道畅通,满足安全防火要求。
3. 7油区检修用的临时动火和照明的电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3.7.1.电源应设置在油区外面;
3.7.2.横过通道的电线应有防止被扎断的措施;
3.7.3。全部动力线或照明线均应有可靠的绝缘及防爆性能;
3.7.4.禁止把临时电线跨越或架设在有油或热体管道上;
3.7.5.禁止临时电线引入未经可靠地冲洗,隔绝和通风的容器内部;
3.7.6.用手电筒照明时应使用防爆塑料电筒;
3.7. 7、所有临时电线在检修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拆除。
4 防止变压器火灾事故措施
4.1运行人员要认真执行设备检查制度,对运行中的变压器进行外观检查,变压器油色及声音是否正常,引线接头是否过热,变压器的电流和温度不能超过允许值。
4.2变压器在运行或充油状态时,如有渗油点,不能用电焊进行补焊,如要补焊必须将内部油放出后进行。
4.3运行中,检修中应注意变压器引出线端子的发热情况,防止因接油不良或引线开焊过热引起的事故。
4.4加强对变压器油务监管工作,并保值变压器的油质良好。
4.5加强变压器的防火工作,变压器周围应有消防设施,一旦发生事故时,能尽量缩小事故范围,事故储油坑要保持在良好状态,卵石厚度要符合要求。
4.6进行变压器干燥时,应事先做好防火措施,并作好预防措施,现场应设置一定数量消防器材。
4.7变压器需要检修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木猎她,并作好危险点预控措施。
5防止仓库火灾事故措施
5.1物资仓库是我厂防火重点部位,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规定,严格执行动火管理,禁止烟火,库房应设置明显的禁火标志。
5.2物资仓库工作人员应熟悉库存物资的火灾危险性和防止火灾的应急措施和预案,更应掌握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和电话报火警的基本知识。
5.3仓库区域内必须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且消防器材应摆放合适便于使用的位置,应保持随时好用。
5.4物资仓库必须保持通风良好,物资按贮存性质分类存放,定置管理,消防通道畅通,消防水栓无封堵障碍。
5.5物资仓库的照明电气设施必须符合《仓库管理规定》电气设备必须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做到人走灯灭。
5.6仓库防火负责人应定期组织管理人员检查物资贮存的物理化学性能及贮存方法,组织库房工作人员学习防火、灭火知识,并定期向防火主管部门汇报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
6防止车库火灾事故措施
6.1汽车库是厂防火重点部位之一,应严格执行禁火规定,应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严禁车库内存放易燃爆物品,严禁停放汽油泄漏及发生火灾危险的车辆。
6.2汽车库必须配置必要的消防水栓和相应的灭火器材,以保证在发生火灾时及时好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应指定专人检查维护,并放在便于取用的指定位置。
6.3车库内外的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车库大门必须开关灵活,车辆停放时应保持不用调整方向盘就能直接开出库外。
6.4车库内的电气设备和照明应符合防爆要求,停放易燃易爆物品的槽车库房及有修理功能的场所应放置独立的排风系统,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
6.5汽车库内不得存放桶装汽油及易燃易爆物质,不得在库内向车辆加油或用汽油清洗车辆或零件,需加油时必须到加油站点。
6.6汽车库如发生火灾主要是油类着火最好用泡沫灭火机或二氧化碳灭火机,也可用干粉灭火机灭火,如果油箱着火应用冷水降温以防止油箱爆炸扩大事故。
6.7机动车驾驶人员及检修人员应熟悉车辆着火扑救方法和灭火措施,应对自己负责的车辆和库内的防火安全负责,应经常检查车辆的防火安全情况,保证车辆在停驶入库后的车辆存放安全。
火灾事故调查简易工作程序:wk物业火灾事故
| 适配人群 | 物业安全员,消防应急队员,强电运维人员 | 使用场景 | 物业火灾处置,园区初期灭火,电力系统起火 |
|---|---|---|---|
| 制定目的 | 华园真出过火灾,烧坏了东西还吓到人。得赶紧定个办法,别再让火乱窜伤着谁。 | ||
| 适用范围 | 华园小区里所有人,楼道、车库、办公室这些地儿,还有灭火器水带这些家伙事儿。 | ||
| 职责分工 | 组长带头盯全场,副组长跑前跑后,成员各守一块。发现火苗马上动,别光喊不干。 张嘴就报119,边跑边喊人。自己能扑就扑,不能硬上。救火时先拉人出来,再管东西。 | ||
| 监督与检查 | 每月查一次灭火器够不够,组长带着看。谁漏了步骤扣当月奖金。火警演练每季度来一回,不来算缺勤。监督靠门岗和保洁轮着记,记错三次要重学。 | ||
华园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z
副组长: z
成 员: z
二、报警程序:
1、发生火灾时,现场马上组织疏散人员离开现场。立即报警拨打消防中心火警电话(119、110),报告内容为:"**地方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地址:****"。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同时迅速报告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在向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疏通道路,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并组织人员救助人员、扑灭火灾。
三、组织实施:
1、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2、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3、消防车到来之后,要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4、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消防水带等。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灾地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四、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3、如系电力系统引发的火灾,应当先切断电源,而后组织扑救。切断电源前,不得使用水等导电性物质灭火。
五、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发生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人是第一可宝贵的,在生命和财产之间,首先保全生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人员伤亡。
华园物业服务中心
二0**年*月*日
火灾事故调查简易工作程序:火灾
| 适配人群 | 矿山救护队员,通风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 | 使用场景 | 井下灭火,采空区防火,瓦斯监控 |
|---|---|---|---|
| 制定目的 | 井下有明火、电气、摩擦、自燃这些火源,容易烧起来,还可能让人中毒或窒息。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下井的人,井口房、井筒、巷道、硐室、采空区这些地方。 | ||
| 职责分工 | 领导要批措施、盯现场;班组长管好工人不带火不乱焊;工人自己不抽烟、不乱动设备、按规矩放炮。 措施:禁烟火、禁黑火药、禁带油料、电缆要阻燃、支护用不燃材料、备好消防水和器材、设声光报警。 | ||
| 监督与检查 | 安监员天天查,队长带队周周检,发现没做到就停工整改,再犯要扣分、调岗、清退。 | ||
1、矿井外因火灾的预防与处理措施
⑴预防明火
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禁止烟火,也不准用火炉取暧。严禁携带烟草,引火物下井,井下不禁吸烟。井口房和井下不准电焊、气焊或用喷灯焊接,如果一定要在井下焊接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批准并有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而且要求事先清除附近的易燃物品备足消防用水、砂子、灭火器等,并随时检查瓦斯和煤尘浓度。
井下硐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或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沙和布头等必须集中存放,定期送到地面处理。
预防放炮引火,井下不准使用黑色火药,因为黑色火药爆炸和火焰存在时间长,至使瓦斯燃烧或引爆的危险,井下只准使用矿用安全炸药,严格执行放炮规定,煤矿井下不准放糊炮,严禁用煤块、煤粉,炮药纸等易燃物代替炮泥,同时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预防电气引火,要正确选用易熔断丝(片)和漏电继电器,以便电流短路,过负荷或接地时能及时切断电流,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
预防摩擦生火。应做好井下机械运转部份的保养维护工作,及时加注润滑油,保持其良好的工作状态,防止因摩擦生热而引起火灾。
预防火焰蔓延,井下应使用绝缘电缆或不延燃橡套电缆,阻燃输送带等。
⑵采用耐火支护
井筒、井底车场,主要巷道及硐室,一旦发生火灾,对整个矿井威胁很大,因此这些工程必须砌喧或采用不可燃支架进行支护,井筒与井底车场或大巷相连的地点必须砌喧,地面井架和井口建筑物必须用不可燃性材料建筑,进风井筒和平硐口由地面起向内延伸不小于20m的深度以及暖风机房,暧风道,主扇房、风硐以及对得井下各种硐室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或支护。
⑶建立消防材料库
地面在井口建立消防材料库,贮备消防器材,井下在一顺与二顺煤柱内设有消防材料库。与消防材料库贮存在的消防材料,要定期检查和更换。
⑷建立消防供水系统
地面在副斜井以北30m修建240m3静压水池,并在副斜井安装一躺3寸管路,50米安装一个三通闸阀。
⑸设置火灾信号
为了在发生火灾时能及时通知井下作业人员撤出,应在工业场地、井口和井下各主要工作地点设置声、光兼备的火灾信号。
2、矿井内因火灾的预防和处理措施
⑴井下堆积的煤、硫化矿石,含碳矸石、木料等可燃物质,在适当的环境中,与空气接触发火氧化而产生热量,当产生的热量不能及时向周围散发时温度就会自行升高,出现自然现象,若自热过程得以继续,局部温度不断升高,当达到着火点时就会引起自燃着火,进而引发矿井内因火灾。
矿井内因火灾与地面火灾不同,一般是在空气有限的条件下缓慢发生的,外部征兆不明显,但会产生较多的有毒气体,发火地点多在采空区,以致人们难以接近和发现,增加了预防和扑灭它的难度。
⑵为了减少矿石自燃的机会,采用的开采技术应使矿石在空间上和时间上尽可能少地受空气的氧化,即应能够干净、快速地将矿石采出,同时,万一出现自热区时能够比较容易地将其封闭。
⑶通风不良,通风系统混乱,漏风严重的矿井往往容易发生自燃火灾,有自燃危险的矿井,应该采用主要扇风机通风,不能依靠自然通风,并且,扇风机的风压大小应能保证矿井通风状况不受自然风压大的影响,但扇风机风压又不能过大,主扇应有反风装置。
应结合开拓方式和回采顺序,选择相应合理的通风系统,减少漏风。各作业区采用独立风流并联通风。不仅能降低总风压,扩大矿井通风能力,而且易于调节风量减少漏风,在火灾时期也便于稳定风流,隔绝火区,要加强通风状况和通风构筑物的检查和管理,注意降低漏风地点的巷道的风阻,严防回采空区漏风,如果为了调节通风状况而要安设风窗、风门、风墙或辅扇时,应该安装在地压小、巷道周壁无裂缝的地方。
⑷封闭可能发火的地区。杜绝空气漏入,防止矿岩氧化,对于矿柱的裂缝,一般用泥浆堵塞其入口和出口,而对采空区除了堵塞裂缝外,还要在通达采空区的巷道口上建立防火墙。
⑸将水、黄土、砂子按适当比例制成泥浆,借助输浆设备送入可能发生自燃的区域起防火作用。
⑹在实施井下灭火中存在着这样的情况,某些内因火灾,对火源点能基本了解,只是范围较大,并且火源点附近和周围没有瓦斯积聚和超限,具有直接灭火的可能性,但是处理时间较长,在直接灭火过程中,由于正常通风和供氧,灭火效果很差,甚至出现火势增大的局面,倘若封闭火区,防火墙往往要远离火源点布置,在封闭火区外实施灭火措施难度颇大,因矿井采用无煤柱开采,采空区呈现程度不同的联系,用窒息的方法熄灭火点很难奏效,致使有的火区封闭几年或十几年仍达不到启封条件,若用井上、下打钻注浆方法熄灭火点,因钻进距离长,落点的准确率极低,灭火效果一般不够理想,鉴于此,在矿井灭火时有必要采用即控制风流又直接进行灭火的方法,称之为“锁风直接灭火法”。
①锁风直接灭火的操作
首先,在适当位置建立挡风墙(即密闭),每处设两道,间距一般5m左右,靠近火源点的一道因必须抢时间应抓紧建成,通常采用木板密闭,由救护队员佩带呼吸器,施工外面的一道,应采用砖密闭,当气体浓度不超限时,可以在救护队员的监护下由井下工人施工,为了进出火区的方便,两道密闭均安设正反向两个风门,风门尺寸以满足救护人员佩带仪器和工具出入的需要即可。风门与密闭结合应尽可能严密并能自关、安设风门的密闭位于接近火源点并作为处理火区的通道的进风侧巷道中,其它通道均需建立密闭,但不必安设风门。
对发火地点实施锁风的同时还应做好直接灭火的有关准备工作,成立临时灭火机构,组织各项工作的参加人员并明确任务和职责,建立井下指挥中心和救护基地并安设电话或联络信号,准备直接灭火所需的材料、工具,招请并组织参加灭火的救护人员,向所有参加人员贯彻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等。
直接灭火的方法一般采用向火点以及附近灌注水或泥浆、供水(浆)的铁管在建立密闭的同时,尽量敷设至密闭内的适当位置,并安设分水器和闸门,密闭内设测定ch4、co、o2、co2和温度的观测点和取气样的地点,有条件的安设束管进行遥测。
在锁风范围内,当甲烷的浓度符合要求时,由救护队员实施直接灭火,对暴露的明火用水(或泥浆)逐步喷洒,对深入煤体、深埋入浮煤和支架遮蔽的火点要用插管注浆(水)的方法,为提高直接灭火的效果,有时采用在锁风范围内外井下和地面打钻注浆(水)的办法,对火区实行综合治理。
③注意事项
⑴锁风直接灭火法是在特定条件下采用的一种特殊的灭火方法,特定条件是指火范围内瓦斯涌出量较小,其浓度符合或基本符合要求,该方法与正常的直接灭火法不同之处是在窒息的环境下操作,也就是对通往火区的风流进行控制,故称之为“锁风”此种“锁风”又不同于“封闭”封闭的火区要按有关规定要求管理和启封,而锁风却较为灵活,实践证明,锁风直接灭火在现场使用一般能取得处理火点较快的效果。
⑵即然锁风直接灭火是在窒息的状态下进行,所以只能由矿山救护人员佩带呼吸器实施灭火工作,救护人员在火区的操作一定要符合《救护规程》的要求,应在确保救护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确定灭火方法,因火区内的情况经常变化,要求救护人员能视客观条件灵活机动的处置。
为避免当大量泥浆或水注入火区后造成水雾和水煤气爆炸作威胁救护人员的安全,在注水(泥浆)时一般应将救护人员撤出。
⑶决定能否采用锁风直接灭火的关键是火区内瓦斯浓度和空气温度,所以在实施锁风灭火的全过程中必须注意监测火区范围内的瓦斯和瓦斯浓度。要视火源点位置和火区状况确定固定的监测点按时进行测定,测定方法尽量采用气体分析办法和束管装置,也可在适当位置安装瓦斯报警器,一旦发现瓦斯浓度超限停止灭火工作,采取措施后将瓦斯浓度降至规定浓度以下的再恢复灭火工作。
同时还要测定火区内的空气温度,过高的气温有时也迫使灭火工作中断。
⑷若采取在火区内灭火与在火区范围外(包括地面)采钻注浆相结合的方法,其效果会更好。火区范围外的地点指附近的原有巷道,专门施工的消火巷或地面。但是火区外工作应与火区内灭火相配合,不能给后者带来困难和不利影响。
在火区内实施直接灭火要坚持从边缘向中心循环渐进的程序逐步向火源点逼近,同时还注意后路安全和已扑灭地区的复燃问题。
⑸在实施火区内直接灭火时,一定要重视注入的水接触高温煤体后产生的蒸气和烟雾对火区内部的影响以及水的泄出问题。在火势较强烈的情况下,开始注水时应将救护人员撤至火区外的安全地点,高压气体的排泄需专门保留一条与火区相通的泄压巷道。将气体直接排到回风巷道,另外,要加强对所排气体和波及地区的
火灾事故调查简易工作程序:火灾
| 适配人群 | 项目指挥员,义务消防员,安全责任人 | 使用场景 | 火灾扑救,事故调查,现场保护 |
|---|---|---|---|
| 制定目的 | 工地容易着火,怕烧坏东西伤到人,想早点发现早点扑灭。 | ||
| 适用范围 | 本项目部所有工人、办公室、施工场地、临时用电设备。 | ||
| 职责分工 | 组长带头指挥,成员分头报警、断电、救火、救人、保护现场。 | ||
| 管理要求 | 马上打119,拉闸断电,用灭火器扑救,先救人再灭火,留人看现场。 | ||
| 监督与检查 | 每天班前检查灭火器,安全员盯着,没做到就停工整改,出事要追责。 | ||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火灾事故一旦发生,为确保项目部上下能全力处置火灾事故,及时、迅速、高效地控制火灾事故的进展,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损失影响,保护国家、企业及项目部财产和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项目部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
一、组织机构
本项目部成立火灾事故应急响应指挥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组长:
成员:、、、、、
二、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步骤
1、立即报警。当接到基地或施工现场火灾发生信息后,指挥小组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并及时通知集团公司应急抢险领导小组,以便及时扑救火灾事故。
2、组织扑救火灾。当基地或施工现场发生火灾后,除及时报警以外,指挥小组要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和员工进行扑救,扑救火灾时要按照“先控制、后灭火;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灭火战术原则。并派人及时切断电源,接通消防水泵电源,组织抢救伤亡人员,隔离火灾危险源和重点物资,充分利用基地或施工现场中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灭火。
3、协助消防队灭火。在自救的基础上,当专业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火灾事故应急响应指挥小组要简要地向消防队负责人说明火灾情况,并全力支持消防队员灭火,要听从专业消防队的指挥,齐心协力,共同灭火。
4、现场保护。当火灾发生和扑救完毕后,指挥小组要派人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等待对事故原因及责任人的调查。同时应立即采取善后工作,及时清理,将火灾造成的垃圾分类处理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从而将火灾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能降低到最低限度。
5、火灾事故调查处置。按照集团公司事故(事件)报告分析处理制度规定,项目部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小组在调查和审查事故情况报告出来以后,应作出有关处理决定,重新落实防范措施。并报集团公司应急抢险领导小组上级主管部门。
附:施工现场灭火器材的布置图
火灾事故调查简易工作程序:火灾事故台风灾害化学品泄漏
| 适配人群 | 义务消防队员,抗洪抢险队员,仓管应急人员 | 使用场景 | 火灾疏散,台风防汛,化学品泄漏 |
|---|---|---|---|
| 制定目的 | 怕火灾烧东西、台风刮坏厂子、化学品漏了伤人污染地。大家干活时总担心这些事。 | ||
| 适用范围 | 浙江########皮革有限公司所有车间和办公室。 | ||
| 职责分工 | 总经理管总,生产部经理现场盯,各部门组长带人跑路,义务消防队灭火救人。 | ||
| 管理要求 | 会用灭火器、记住逃生路线、关电关门、堵漏撒沙、打119、不坐电梯、不捡东西。 | ||
| 监督与检查 | 每年练一次疏散,每年考一次知识,谁不参加就补学,没学会不能上岗,检查靠点名和演练看。 | ||
1、 目的
本方案为减少火灾、意外紧急状态及自然灾害的经济损失、损害和消除不良环境影响而制定。
2、 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皮革有限公司所有生产及办公区域。
3、 定义
3.1 火灾事故——指发生失火,并导致一定的经济损失和不利影响的事件。
3.2 台风灾害——指台风带来的暴风暴雨,损坏物料、产品、设施和导致生产中断的事故。
3.3 化学品泄漏——指化学品泄漏,造成环境污染、危害人体健康和导致引起火灾、爆炸的灾害性事故。
4、 总体要求
4.1 凡是能导致本公司财产损坏、损害和生产中断,能导致经济损失,以及造成不良环境影响的火灾、台风灾害、化学品泄漏应急事件都应有相应的应急预案而使其受控制。
4.2 本公司由总经理总体负责应急事件的处理,并至少每年一次审核本预案,以适应本公司发展需要。
4.3 本公司成立义务消防队兼应急抢险队,并定期训练演习,以适应紧急情况需要。
4.4 公司应将安全知识纳入到职工培训工作中,为火灾疏散、工伤事故的处理和意外事件的处理。
4.5 确保所有员工都明白并懂得该应急预案,并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教育。
5、 火灾应急预案
5.1 准备工作
5.1.1 每位员工都应熟知从其工作场所按一般的和其他可行的疏散线路疏散。
5.1.2 成立义务消防队并进行训练演习。
5.1.3 每个区域工段至少有一人会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5.1.4 确保所有员工都明白并懂得火灾应急预案,并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教育。
5.2 建立应急小组
小组成员工作分配如下:
5.2.1 火灾应急指挥
火灾应急总指挥由总经理担任,现场指挥由生产部经理担任,他们的主要工作包括:
—— 组织有关的活动及监督预案的执行效率。
—— 汇集有关消防演习、火灾发生时的应变措施等资料。
—— 指挥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战斗及火场救人。
—— 当消防队赶到时,提供相关资料协助灭火,包括起火地点、火源、起火原因、被困人数、危险化学品等。
5.2.2 各部门、车间组长
各部门、车间组长由各部门经理、车间主任担任。主要负责:
—— 指导本部门、车间员工尽快从最近或预先安排的逃生路线疏散到安全地点。
—— 保持疏散行动有秩序及迅速地进行。
—— 确保自己部门、车间员工全部疏散后才可以离开。
—— 在指定集合地点替所属员工点名。
—— 当发现部门、车间员工被困,立即向疏散指挥报告。
—— 向应急指挥报告点名结果。
—— 如时间许可,检查部门、车间区域门窗是否关闭,机器是否停止。
—— 组织操作人员就近取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 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组织人员从火场转移危险物品或贵重物品。
5.2.3 消防抢险队
由义务消防队组成,主要负责火灾、火灾发生后应急求援和扑救工作。
—— 接到火灾,立即出动,赶赴火灾现场进行扑救。
—— 服从应急指挥的指挥。
—— 消防队长负责为消防队指引详细的火灾地点及路线。
—— 负责对火场秩序的维持和警戒。
—— 经常进行训练演习,掌握必要的消防求援知识和技能。
5.3 发现火灾的处理
5.3.1 如火灾未危及生命,可按正常程序进行:
—— 报告主管/经理,电话通知办公室,停止向火场供电。
—— 向受影响区域发出疏散警告。
—— 关闭现场主电源开关。
—— 就近取用消防器材进行灭火(灭火器、消火栓)。
5.3.2 如发现火灾已达到严重程度,并有迅速扩散的可能,或不能以正常程序施救,应
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 通知全公司。
—— 拔打119火灾电话报警。
—— 依照原定程序迅速疏散员工。
—— 通知设备部及时关闭供电,通知义务消防队。
—— 按到通知后,立即关闭受影响区域的供电。
—— 消防队立即检查消防水压情况。
5.4 部门的应急行动(见5.2.2)
5.5 员工须知
—— 当接以火灾信息后,立即以一般或其他逃生线路离开火场。
—— 遵照主管/经理的指示。
—— 到指定集合地点报告,并确保自己名字被登记。
—— 切勿逗留火场收拾财物。
—— 办公楼内切勿使用电梯。
如果火势不是十分紧急,可以:
—— 关闭机器。
—— 关闭电源开关。
—— 紧闭门窗。
5.6 各部门火灾疏散集合地点。
火灾集合地点:公司门卫室大门口,由各部门经理、车间主任任组长,由办公室统一点名。
5.7 易发生火灾场所的应急处理。
原材料仓库火灾事故的处理:
—— 切断仓库电气设施的电源;
—— 将未着火的化学品紧急转运到安全地带,如发现有泄漏发生,用砂袋等物料
堵住药水外泄;
—— 将未着火的贵重物资迅速转运到安全地带;
—— 疏散附近人员;
—— 取灭火器灭火;
—— 报告公司,通知义务消防队;
—— 打电话119报火灾;
—— 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
—— 清理事故现场并进行抢修整改;
—— 报告主管经理;
—— 恢复正常贮存工作。
6、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6.1 准备工作。
6.1.1 备足防台、防汛措施物资,指定专人管理。
6.1.2 由公司机修和电工专业人员组成维修队:
—— 检查厂区内地下排水系统。
—— 对损坏的排水系统进行维修,使其恢复功效。
—— 疏通地下排水系统,使其恢复正常状态。
6.1.3 由办公室组织专业人员勘察现场:
—— 确定最佳排洪位置。
—— 确立物资抢救集结地。
6.1.4 组建抗洪抢险队,主要任务是:
—— 组织承运抗洪物资。
—— 构筑防洪堤坝。
—— 抢救被困物资。
—— 组织进行其他抗洪抢险行动。
6.2 建立防台、防汛应急指挥小组成员如下:
6.2.1 防台、防汛总指挥应由行政副总担任,主要工作:
—— 组织相关行政及监督该计划执行的效率。
—— 汇集相关的险情信息及发生时的应变资料,
—— 指挥抗洪抢险行动。
6.2.2 防台、防汛应急指挥由生产部经理担任,主要工作:
—— 当总指挥不在场时,由应急指挥代替其职务。
—— 收集各部门报告的防台、防汛信息,并作分析。
—— 组织抗洪物资,协调运输工具。
—— 勘察灾害现场及时向总指挥汇报灾情。
—— 组织指挥防台、防抢险队进行抗洪及抢险被困物资。
6.2.3 应急抗洪抢险小组,由生产副总任组长,由保安员及各部门精壮员工组成,主要职责:
—— 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紧急集合,由组长率领下的总指挥报到。
—— 工厂安全保卫,各值勤保安员要坚守岗位,防止不法分子趁火打劫。
—— 其他组员在组长带领下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
6.2.4 各班次
由各班班长担任,主要职责:
—— 挑选精壮员工,组成抗洪抢险小组。
—— 指挥本组人员,在所辖区域进行抗洪抢险。
—— 负责本组人员在抗洪抢险中的安全。
—— 及时向应急指挥报告灾情及所辖区抗洪抢险状况。
6.3 发生洪灾的处理步骤:
6.3.1 如灾害未危及生产,可按正常程序进行。
—— 值班经理将灾情及时向总指挥报告。
—— 通知相关人员组成抗洪抢险临时指挥部,组织抗洪抢险物资。
—— 组织抗洪抢险队。
—— 向受灾区发出抗洪抢险通知。
—— 通知动力部门关闭受威胁的区域动力电源。
—— 洪灾威胁的区域:厂房各入口、配电房、仓库构筑防洪堤坝。
—— 由临时指挥部指派专人率领抗洪抢险队进行抗洪抢险行动。
—— 专人指挥抢险队进行排洪工程。
6.3.2 如灾情较为严峻,并有迅速扩张之势,或不能以正常程序施救,应立即采取行动:
6.3.2.1 值班经理将灾情报告总指挥,请求指示。
6.3.2.2 通知有关人员进行紧急抗洪抢险。
—— 组织抗洪物资,运输工具。
—— 构筑防洪堤坝。
—— 挖掘排洪沟,疏通排洪渠道。
6.3.3应急措施:
—— 接到通知,立即关闭受影响的地区电源。
—— 组织抗洪物资运输工具。
6.3.4车间的应急行动。(见6.2.4)
6.3.5 员工须知:
—— 接到灾情通知,听从经理/主管指挥。
—— 切勿擅自行动。
—— 有组织地进行抗洪抢险。
—— 本部门抗洪抢险人员迅速到指定地点集合。
如灾情万分危急,可以:
—— 报告经理,请示紧急停产。
—— 电工关闭电力系统。
—— 疏散员工。
—— 全公司员工齐心协力抗洪抢险,与自然灾害作斗争。
7、 化学品泄漏应急预案
7.1 准备工作
7.1.1 制定化学材料安全性能表,并发到相关部门,使每个员工都应熟悉各种化学品性能,明确泄漏后的应急措施,协助应急人员工作。
7.1.2 有毒、有害化学品与易燃、易爆化学品要分开存放。
7.1.3 做好各化学品堆放区的防火、防爆、防泄漏工作。
7.2 建立应急小组
7.2.1 应急总指挥
7.2.1.1 由行政副总担任总指挥,其工作为:
—— 组织有关的活动及监督预案的执行效率。
—— 汇集相关的泄漏信息及应变处理措施资料。
—— 指挥应急小组准备行动。
7.2.1.2 由供应部经理担任指挥,其工作为:
—— 当总指挥不在场时,由其代替总指挥工作。
—— 组织应急措施,协调现场运作,转移泄漏化学品。
—— 勘察泄漏现场,及时向总指挥汇报现场情况。
7.2.3 应急抢险小组,由仓管员任组长,搬运工及后勤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有:
—— 发现泄漏,立即报告。
—— 尽快赌住泄漏源。
—— 其他组员在组长的带领下全力以赴,投入应急抢险工作。
7.3 化学品泄漏处理步骤:
7.3.1 如泄漏不太严重,可自行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 赌住泄漏源。
—— 对少量泄漏出来的化学品用沙直接掩埋。
—— 将有少量泄漏的化学品装置转更换包装。
7.3.2 如泄漏严重,并有曼延之势,不能控制,应立即:
7.3.2.1 仓管员直接报告总指挥,请求指示。
7.3.2.2 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应急抢救:
—— 由熟悉化学品性能并能胜任应急指挥作业的人员进行现场抢救。
—— 备好预防化学品泄漏的物资、工具,并指定专人管理。
—— 迅速赌塞泄漏通道,并转移没有发生泄漏的化学品。
—— 对于已发生泄漏的化学品用沙填盖的方式,控制其曼延势态。
—— 对旁边的电源及火源全部切断,切防发生意外。
7.3.4 应急人员须知
—— 在应急作业时,要戴好防毒面具,手套。
—— 要保持镇静的心态,不能慌忙。
7.3.4 员工须知
对于有剧毒的化学品:
—— 接到通知后,必须听众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不能盲目援助,要带好防毒面具。
—— 切勿擅自行动。
—— 切勿恐慌,造成人员混乱。
—— 切勿在泄漏现场逗留,驻足观看,要及时撤离。
火灾事故调查简易工作程序:某油库火灾
| 适配人群 | 油库主任,专职消防队长,义务消防员 | 使用场景 | 油品装卸作业,油罐区火灾,码头明火事故 |
|---|---|---|---|
| 制定目的 | 怕油库和码头着火烧东西伤人,影响正常干活。油库有油罐、码头有装卸区,容易出事。 | ||
| 适用范围 | 全市所有油库库区和油品装卸码头。 | ||
| 职责分工 | 主任当总指挥,副主任管协调。专职消防队灭火,义务消防员分组干活,有人管工艺、修机器、送物资、守警戒、通消息、救人、机动支援。 | ||
| 管理要求 | 装好固定灭火设备,配齐移动器材。发现火情马上拉警报,打内部电话,再打119。重点部位要盯紧,比如油罐区、泵房、变电所。 | ||
| 监督与检查 | 消防值班员接警就发信号,启动水泵。各小组按分工立刻到位。没做到的,现场指挥会喊话提醒。查岗看是否在位、装备是否齐全、反应快不快。 | ||
1目的
1.1 为控制和减少火灾损失,保护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1.2 本预案根据油库库区及码头的生产特点、工艺流程、地理环境等因素,预测在火灾发生后,如何利用现有设备、器材及人员做出快速有效的反应。
2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各油库库区及油品装卸码头。
3内容
3.1定义和术语。
3.1.1 重点部位。
根据实际将重点部位确定为在发生火灾后可能影响全局的部位,主要包括:库区、油品装卸区、动力和保温设备等。
3.1.2灭火力量。
各油库企业必须具备自己的灭火力量,灭火力量由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组成。总储量在10000m3以下的油库如没有条件组建专职消防队的,必须组建义务消防队。
3.2组织机构。
为适应需要,库区及码头实行全员消防制度,除专职消防队员外,其他员工均为义务消防队员。
3.2.1火灾应急指挥部。
为了便于指挥协调各部门和全体人员在应急反应过程中的行动,油库应成立应急指挥部。指挥部由(基地)油库主任、安全管理负责人、各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总指挥由(基地)油库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由副主任、安全管理负责人担任。
3.2.2 现场指挥。
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指定现场指挥,一般由专职消防队长担任现场指挥。无专职消防队的,由分管安全的(基地)油库副主任担任现场指挥。现场指挥负责指挥火灾应急反应行动的全过程。
3.3火灾应急职责概述。
3.3.1 专职消防队。
迅速受理火警,实施重点部位灭火预案,进行火灾扑救。
3.3.2 义务消防队。
按训练内容展开行动,协同专职消防队实施灭火预案。承担火场工艺处理、机械抢修、物资供应、火场警戒和人员救护任务。
3.4应急反应能力。
3.4.1应急能力。
油库的消防设施要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和配置,有应付初期和一般火灾事故扑救的能力。当发生灾害性火灾事故时,如油库现有灭火力量不够,应及时向当地政府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请求增援。
3.4.2 火灾应急消防队伍。
火灾应急消防队伍分为:灭火组、工艺处理组、机械抢修组、
物资供应组、火场警戒组、通讯组、救护组、机动组等,并明确各小组负责人。
3.4.2.1 灭火组。由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组成。
3.4.2.2 工艺处理组。由储运调度科人员组成。
3.4.2.3 机械抢修组。由工务机修人员组成。
3.4.2.4物资供应组。由综合科和驾驶人员组成。
3.4.2.5安全警戒组。由安全检查人员及保卫人员组成。
3.4.2.6通讯组。由工务电工人员组成。
3.4.2.7救护组。由油品检验科人员组成。
3.4.2.8机动组。由其他人员组成。
3.4.3火灾应急消防设备。
油库火灾应急设备以固定式灭火装置为主,辅以移动式和其它灭火器材,形成固定式和移动式相结合的消防设备结构,消防设备布置应有明确的平面布置图。
3.5通信联络。
3.5.1 应急通信联络。
应有可靠的通信设备,三级以上油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对讲机。
3.5.2应急防备和反应行动的通信。
3.5.2.1 应急指挥部与现场指挥通过对讲机或电话进行联系。
3.5.2.2现场指挥与应急消防队伍通过对讲机进行联系。
3.5.2.3应急过程中对讲机均使用同一频道(消防频道)。
3.5.2.4如无线通讯中断,应急指挥部应组织人员进行人工联
络。
3.6敏感区域火灾预测。
3.6.1火灾敏感区域。
3.6.1.1输油码头。
3.6.1.2油罐区。
3.6.1.3 油泵房。
3.6.1.4输油管线及阀门。
3.6.1.5锅炉房。
3.6.1.6变电所。
3.6.2火灾预测。
3.6.2.1明火引发火灾。违章用火、在禁烟区内吸烟、机械碰撞、摩擦等引起的火灾。
3.6.2.2静电引起火灾。作业时流速过快、违章着装、静电导除装置失效等引起的火灾。
3.6.2.3电器火灾。电器设备产生的火灾。
3.6.2.4雷击、地震、战争等引起的火灾。
3.7火灾反应程序。
3.7.1报警。
任何人员发现火警后都必须立即通过现场报警装置报警或拨打(基地)油库内部消防电话报告火警。
3.7.2 受理火警。
消防电话值班员接到火警电话后,应问清情况,立即发出出动讯号,同时通知消防泵房,然后拉响火警警报,告知全油库人
员,并通过“110”或“119”报警,同时向当地政府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电话:。
3.7.3应急反应行动。
3.7.3.1专职消防队。
(1)专职消防队接警后立即出动,到达火场后迅速展开灭火行动,按着火部位的灭火预案实施火灾扑救。
(2)消防泵房迅速启动消防泵,按着火部位的灭火预案向火场供水和泡沫混合液。
(3)消防队长从接到火警时刻起,承担应急现场指挥职责,随消防车出动,到达火场后根据火情,组织指挥火灾扑救。
3.7.3.2义务消防队。
迅速到预案指定的地点集合,明确任务后,迅速佩带好个人装备赶赴火场,实施灭火预案。单位有专职消防队的,则协同专职消防队投入灭火战斗。
3.7.3.3(基地)油库主任。
受警后承担应急总指挥职责,立即到中央控制楼,实施火灾应急的组织与指挥。
3.7.3.4(基地)油库副主任。
受警后承担应急副总指挥职责,分派应急消防队伍的各小组任务,协调配合专职消防队投入灭火战斗。没有专职消防队的单位,油库副主任承担现场指挥任务,负责指挥灭火行动的全过程。
3.7.3.5义务消防员。
迅速到指定地点集合,按下列各组明确任务后立即投入应急行动。
(1)工艺处理组。根据火情,提高或降低液面,隔离油路等。
(2)物资供应组。提供火场所需的器材物资,进行火场运输等。
(3)机械抢修组。及时修理应急设备,保障扑救过程中电力能源供给。
(4)安全警戒组。负责火场警戒工作,保障增援及撤退道路畅通。
(5)通讯组。负责应急指挥部与灭火现场的通信联络,确保命令的下达和火场各种信息的反馈畅通。
(6)救护组。及时进行火场人员救护。
(7)机动组。适应火场变化需要,听从现场指挥的命令进行工作。
3.8应急撤退方式。
当预测到燃烧的油品有发生沸溢、喷溅的可能时,现场指挥应果断下令全体应急人员撤离火场。
根据油库及码头的地理环境和预案中确定的撤退线路,指挥员应根据着火部位及风向,确定安全的撤退线路,组织所有人员撤离火场。
3.9说明部分。
3.9.1本预案按油库正常工作时间制定,如遇节假日或夜间发生紧急情况,应急总指挥将由值班领导担任,现场指挥由消防值
班人员担任。在组织库区有关人员投入应急扑救的同时,及时报告油库相关领导。
3.9.2本预案主要用于油库企业在火灾发生后的自救。如灾情扩大,当地政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区域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后,企业的应急指挥部服从政府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所指定的事故现场应急总指挥的指挥,协助现场应急总指挥带领企业全体应急人员继续进行应急救援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