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工程施工安全工作守则

适配人群起重指挥员,高压试验员,电气安装工使用场景变压器安装,GI S安装,母线吊装
制定目的怕干活时出事,比如摔下来、被砸到、电着、起火、中毒、缺氧这些事儿。
适用范围所有来工地干活的人,还有机器、工具、变压器、gis、母线、开关柜这些设备。
职责分工领导要管安全,班组长盯现场,工人自己守规矩,监护人穿红马甲盯着关键点。
管理要求戴好安全帽和带子,吊东西有人指挥,坑洞盖好或围住,危险地方挂红灯、贴警告,用12v灯照里面。
监督与检查每天站班会讲清楚,安全员到处看,红袖章红马甲必须穿,不听话就停工,再犯就换人干。

通用部分

一、作业人员行为规范

1、入场前应接受安全教育,开工前需做好三交底(安全、技术和任务交底),三检查(工器具、材料、人员精神状态),布置好安全预控措施。

2、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高处作业。

3、进场作业人员须着装整齐,佩戴胸卡,持证上岗。

4、正确使用各类安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及工器具。

5、每天召开“站班会”,明确工作范围、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方法。

6、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杜绝违章操作。

7、起重作业须专人指挥,操作人员须熟悉机械性能和规程、掌握操作要领。

8、掌握现场急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使用,熟悉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知识。

9、临时调配的作业人员,须在熟悉现场和作业项目后,方可参加作业。

10、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时,立即停止作业或撤离危险区域。

11、危险场所应设防护设施及警告标志,危险处所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12、坑、沟、孔洞等应铺设盖板或设可靠的围栏、挡板及警告标志。

13、现场负责人、安全监护人须穿红马甲、专职安全员戴红袖章。

14、作业结束后,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5、施工现场设置的各种安全设施不得擅自拆、挪或移作它用。

二、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1、机械设备及工器具须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2、工机具应按规定使用,专人进行使用、维护、保管并建立台帐。

3、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应取得安全准用证。

4、机械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 持证上岗。

5、机具外露的牙口、刃口及转动部分,应装设保护罩或遮栏。

6、工机具上的各种监测仪表及安全装置须完好,并挂安全操作牌。

7、电动工机具必须接地良好。

8、实行倒班作业的机械,应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写交接记录。

9、停用一个月以上或封存的机械,应做好保养工作。

10、配电房(柜)、氧、乙炔等危险的场所,应设置围栅和警告标志。

11、起重、挖掘、打桩等作业区域,应设警告标志及安全措施。

12、大型机械应配灭火器;机械及四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3、电动或风动的机具不得在运行中进行检修或调整。

一次设备安装部分

一、油浸电力变压器施工

1.应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填写施工作业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查现场无易燃、易爆物,严禁烟火,配备足量合适的消防器材。

3.根据钟罩的重量选择合适的吊车、吊绳,规划好起吊作业面。

4.器身检查需在晴朗天气下进行,并做好防尘、防潮措施。

5.起吊钟罩,需设专人指挥,严密监视,防止钟罩撞伤器身。

6.钟罩吊离底10cm时,应确认平稳牢靠,方可继续起吊

7.在器身顶部的作业人员要有防高坠措施,并注意易碰损器件。

8.进入器身内部,严禁攀爬绕组或将竹梯支靠在绕组上。

9.器身检查时,严禁工具及杂物遗留在变压器体内。

10.起吊或回落钟罩时,严禁把身体任何部位探入钟罩与底座之间。

11.通过人孔进入器身内部进行检查时,要有防缺氧措施。

12.器身内部检查照明,需使用12v以下的带防护罩的行灯。

13.起吊附件时,要系好溜绳,防止碰撞其他附件。

14.真空注油前应安装好检验合格的压力释放阀,拆除运输定位销。

15.滤油机和真空泵要设专用电源,接地可靠,工作中需专人巡视。

16.真空泵需装有逆止阀门,油罐、注油管路要多点可靠接地。

二、gis组合电器安装

2.gis设备安装应在干燥清洁的环境下进行,并做好防风防尘措施。

3.拆较高大包装箱时,应有防止包装板突然倒塌伤人的措施。

4.gis设备就位前,周围的坑洞用铁板或结实的木板盖严。

5.sf6气瓶不得抛掷、溜放、靠近热源及油污,不得与其他气瓶混放。

6.根据设备的单体重量选择合适的吊车、吊绳,规划好起吊作业面。

7.gis设备吊离地面10cm时,应确认平稳牢靠,方可继续起吊。

8.gis设备就位时,严禁用撬杠直接撬动放置在滚杠上的主体设备。

9.母线筒对接过程,要避免将手挤伤、防止滑杠伤人。

10.抽真空要设专用电源,并设专人进行巡视。

11.gis充气时,应保证通风、气瓶须装减压阀,人员须戴手套和防毒口罩,人员须站在充气气瓶的侧后方或逆风处,防止中毒。

12.需随时查看气体检测仪监视是否漏气,遇异常情况,应停止作业撤离人员。

13.现场备有气体回收装置,及时回收漏气气室内气体或检验不合格的气体。

三、母线安装

1、应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填写施工作业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遇恶劣天气应停止高出作业。

3、电动工机具必须接地良好。

4、管母线焊接工棚上方要留有透气孔,并配足消防器材。

5、线盘应架设平稳,导线从盘上方引出,避免导线蹦出伤人。

6、母线安装前应确保金具、绝缘子连接良好,横梁架设牢固。

7、吊装时,须专人指挥,施工母线下方和钢丝绳内侧不得站人或通过、逗留。

8、使用机动绞磨时,磨绳在磨芯上缠绕圈数不得少于5圈,拉磨尾绳不得少于2人,人距绞磨的距离不得小于2.5m。

9、在母线上,应使用出线工具进行作业,并应系好安全带。

10、作业人员不得攀爬悬垂绝缘子串、攀登设备,或上下抛物。

四、断路器、隔离开关和其他户外设备安装

1、应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填写施工作业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搬运设备应平稳,并有防倾倒措施,拆除的包装物应及时清理。

3、吊装设备应使用专用吊具,在专用吊点处进行,并设控制溜绳。

4、吊装作业应专人指挥,在吊装区域内和高处作业下方不得站人或通过、逗留。

5、只有在设备吊到距就位点正上方20~30cm稳定后,方可开始进入作业点。

6、应根据场地实际情况,搭设脚手架作业平台,设备安装时不得用手指触摸校对设备螺栓孔。

7、高处作业须使用梯子,应有防坠落设施,扳手应设防坠绳。不得上下抛物和使用吊车吊筐安装、调整设备。

8、作业人员不得攀爬或将安全带系挂在绝缘支柱、避雷器等设备上。

二次安装部分

一、开关柜、屏安装工程

2、吊装及运输屏、柜过程需专人指挥,行走平稳,要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3、就位前,就位点周围的孔洞、沟道用铁板或厚实的木板盖严。

4、就位时,要有足够的人员,并专人指挥,防止屏柜震动、倾倒,防止人员夹手、摔伤。

5、屏、柜电焊固定时,屏位孔洞应盖严,防止焊渣将已敷设的电缆烫坏。

6、在屏、柜顶部作业的人员,应有防止高处坠落的措施。

7、开关柜在封盖前必须检查是否有异物遗留在内部,并做好记录。

二、电缆敷设及二次接线安装工程

2、电缆盘必须使用吊车装卸,起吊时相互间应无碰刮、挤伤。

3、电缆保护管制作时,须将管口毛刺处理干净,防止损伤作业人员及电缆。

4、电缆敷设时要专人指挥,通信畅通,通过孔洞、竖井、半层、拐弯处要设专人接送。

5、监盘的人员要时刻注意电缆盘有无倾斜现象,应站在电缆盘滚动的逆向。

5、电缆沟及其它孔洞,应做好警戒围栏,防止人员摔入沟内。同时上下电缆沟及在沟边行走时也应注意。

6、电缆敷设时,拐弯处的人员应站在电缆外侧,孔洞出口处的人员应侧面接引。

7、电缆头制作时,手不得放在刀口运动方向,防止伤手。

8、使用电烙铁焊接地线时,要防止火灾及烫伤人员。

三、电气试验、调整及启动作业

1、应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填写施工作业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试验人员应了解被试设备,使用经检测合格的试验设备、仪器。

3、试验电源线应按要求合理布置,标示明确,设备外壳要接地。

4、雨天和六级以上大风环境中不得进行高压试验。

5、现场高压试验区域、被试系统的危险部位或端头,均应设临时遮栏或标志旗绳,并悬挂标示牌,全过程设专人警戒。

6、合闸前应检查接线,调压器归零,无关人员离开高压试验区域。

7、耐压试验前,被试设备应与系统先断开,绝缘电阻测定合格后方可进行,试验后应对被试设备接地放电。

8、作业人员不得攀爬或将安全带系挂在绝缘支柱、避雷器等设备上。

9、传动试验时,断路器处要设专人监视,保持通信畅通联络。

10、测量二次回路绝缘电阻时,应有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的措施。

11、试验工作结束后,应清理现场,并将被试验设备恢复原状。

12、启动前,非经值班负责人许可,不得进行任何检查和检修工作。

三、改扩建工程

1、应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填写施工作业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作业前,工作负责人应按规定办理相关的工作票,作业时穿红马甲。

3、安全技术交底应将作业过程对作业人员交代清楚,必要时到现场进行交底。

4、设备搬运前应规划出搬运路径,保证较高大的设备及机械的对电安全距离。

5、作业人员在吊装一次设备时,要在底部捆绑控制绳,防止设备摇摆。

6、拆装设备单侧连线及引下线设备端时,应加以绑扎固定。

7、临时打开的沟盖、孔洞要设立警示牌、围栏,每天完工后都要封闭。

8、采用升降车及吊车作业,要专人监护,车辆应可靠接地。

9、拆挂母线时,要有防止钢丝绳和母线弹到邻近带电体的措施。

10、拆除屏、柜时,应有防止造成相邻运行屏、柜震动的措施。

11、拆除屏、柜、箱内电缆时,要确认无电后进行,应有专人监护,接入电缆时,应在接线位置及芯线回路确认无误后由专人监护接入。

12、作业人员工作中和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必须满足:10kv≥0.35m;35kv≥0.6m;110kv≥1.5m;220kv≥3.0m;500kv≥5.0m

13、起重机械工作中和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必须满足:10kv≥2.0m;35kv≥3.5m;110kv≥4.0m;220kv≥6.0m;500kv≥8.0m

14、作业施工现场设置的各种安全设施不得擅自拆、挪或移作它用。

15、作业人员不得走错间隔,不得拆除围栏或跨越围栏到非施工区域。

变电工程施工安全工作守则:送变电工程施工安全设施标准

适配人群线路施工员,变电安装工,高处作业人员使用场景杆塔组立,变电施工,跨越作业
制定目的怕工人看不清危险地方,容易撞上、摔下去、被电到、被东西砸。
适用范围线路和变电工地的工人、杆塔、变电站、仓库、孔洞、电源箱这些地方。
职责分工班组长要摆好标志牌围栏,工人自己要看清牌子、不乱拆盖板、不用坏电源盘。
管理要求挂禁烟禁入牌、红白围栏拦危险区、孔洞必须盖牢、电源盘要带漏保、高处要系绳子。
监督与检查安全员天天转着看,发现没挂牌就停工整改,围栏倒了不扶就扣分,盖板松动没换要重罚,用坏设备继续用就通报批评。

一、安全标志牌

1、 使用范围 线路工程、变电工程。

2、 设置场所 线路工程:杆塔组立、爆破工程、张力放线场地、仓库及危险区 域、跨越架搭设、大跨越及交叉跨越施工等场所。 变电工程:变电站施工现场、仓库及危险区域、施工电源、变电扩改建工程分区等场所。

3、 标志牌内容:标志牌分4类。 禁止标志牌:包括禁止烟火、禁止吸烟、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未 经许可不得入内、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等;警告标志牌:包括必须戴安全帽、必须系安全带、必须戴防护眼镜等;指令标志牌:包括止步高压危险、当心触电、当心坠落、当心坑洞、当心落物等;指示标志牌:包括从此上下、在此工作等。

4、 制作要求 标志牌宜采用塑料板或镀锌铁板制作。制作尺寸和图形要求见 附录a。

二、安全围栏和临时提示遮拦

1、使用范围:线路工程、变电工程。

2、 设置场所线路工程:牵张场、带电跨越危险作业区等场所; 变电工程:改扩建工程与带电区的分界、高压试验区、重要作业区、危险场所、安全通道等场所。

3、制作要求型式:采用钢管立柱,围栏采用钢管框形组件或用红色和白色相间的安全围绳。 结构:立柱刷红、白相间漆、围栏框刷红漆。受现场条件限制时,用红、白尼龙绳代替围栏框,固定于主柱套管内。临时提示遮栏的制作参见附图b-3。

三、孔洞盖板

1、范围:变电工程。

设置场所:变电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孔洞,防止人员或物体坠入的临时封盖。

3、制作要求型式 :根据需要,制成矩、 方 、圆三 种 盖 板。 结构 :采 用 花 纹 钢板 厚3~4 mm, 边 角 钢 条 用 厚10~15 m m钢 板 ,盖 板 边 缘 应 大 于孔 洞 边 缘100 m m, 盖 板 下 应 设 限 位 块 , 限 位 与 孔 洞 边 缘 距 不 大 于30 m m, 限 位 块 用 角 钢 ,盖 板 的 承 重 不小于200 kg/m 2, 盖 板 上 刷 红、 白 相 间 标 志 漆 , 大 于1m 的 孔 洞 盖 板 应 有 加 强 筋 。

四、低压配电箱

1、使用范围:变电工程。

2、设置场所:变电施工用电配电箱,根据需要设置。

3、 制作技术和使用要求(参考附录c)盘柜制作应符合gb4720-84第一部分第四条规定,外表喷涂蓝或绿漆,内壁喷涂米黄或白色漆,盘门标有“低压配电箱、有电危险”红色标记。配线一律采用铜芯截面且不小于16mm2,所配设备应按规定试验合格,配电箱设置应远离易燃、易爆、腐蚀等危险场所。

五、便携式卷线电源盘

1、使 用 范 围:变 电 工 程、线 路 工 程。

2、使 用 场 所:现场电动、照明电源线。

3、制作要求(参考附录d)在市场选购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有生产许可证、合格证的厂商和产品;漏电保护器等安全装置齐全;限在单相220伏,2kw及以下使用;电气元器件、电缆线损伤,漏电保护器不动作,壳体严重变形损伤时禁用。

4、使用条件:用于无积水,环境温度在 40℃以内,对电缆线无损伤无明火,要远离易爆、易燃、有腐蚀的场所。

六、水平安全绳

2、 使用场所 现场高处作业人员水平移动的人身安全保护用扶绳。

3、 技术要求:宜采用φ13纤维芯1×37和钢丝绳。钢丝绳固定高度应1.1m-1.4m,每2m长应设一个固定支撑点,钢丝绳固定后弧垂范围10mm-30mm,钢丝绳两端应固定在牢固可靠的构架上,在构架上缠绕不得少于2圈,与构架棱角接触处应加衬垫,钢丝绳端部固定连接应符合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2.2.9条的规定,钢丝绳必须符合gb1102的要求,产品合格,无损伤。

4、使用要求:仅作为高处施工人员行走时保持人体重心平衡的扶绳。严禁作安全带悬挂点(钩挂点)使用。

七、安全自锁器

1、使用范围:线路工程、变电工程(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选用)。

2、 使用场所:施工现场竖直攀登高处防坠。

3、 购置要求(参考附录c)必须从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选购,并有省级及以上安全检验部门的产品合格证,技术文件齐全。

4、 技术要求:安全部件齐全、锁止可靠、元件无损伤、绳无磨损。

5、 使用要求:安全绳和主绳严禁打结、绞结,严禁接近带电体、尖锐物腐蚀物及火源,主绳选购应符合自锁器的技术要求,主绳应垂直设置,上下两端固定,严禁有接头,使用前应将自锁器压入主绳试拉,当猛拉圆环时应锁止灵活,安全螺丝、保险定好方可使用,绳钩必须挂在安全带连接环内。 自锁器应专人专用,不用时妥善保管,每两年检验一次,经过严重碰撞、挤压或高空坠落后的自锁器要重新检验方可使用。经常使用时,除使用前检查外,至少每月详细检查一次,包括锁钩螺栓,铆钉有无松动、壳体有无裂纹和损伤,安全绳和主绳有无磨损,固定点有无松驰等。

八、速差自控器

2、使用场所:线路工程杆塔登高作业,变电工程在架构、设备上进行高处作业时使用。

3、购置要求(参考附录f)必须在有劳动安全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选购,并有省级及以上安全检验部门产品检验合格证,技术文件齐全。

4、 技术要求:自控器的设置位置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自控器应高挂低用,应防止摆碰撞,水平活动应在以垂直线为中心半径1.5m范围内。绳物、吊环、固定点等各部螺栓应连接牢固。安全绳、挂绳无磨损、断丝、打结。严禁自行拆卸和改装。

5、 使用要求:应由专人保管、维护,防止雨淋、泡水、接触腐蚀物质,保持卡簧及安全绳动作灵活,使用两年、经过大修或更换元件,经过碰撞或带负荷锁止过后、应按标准进行试验。

九、下线爬梯

2、使用场所:线路、变电工程施工人员上下垂直悬挂瓷瓶串和安装附件。

3、技术要求:采用铝合金制作(或其他材料),梯身长5.9m,可调量0.6m,承重不得少于200kg,使用时梯头连在杆塔横担或变电构架横梁上。

4、使用技术(参考附录g):操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并使用安全自锁器或速差自控制器作第二道保护。要先检查梯头与横担和梯头与主梯连接是否可靠,操作人员上下梯要稳步,不致爬梯摇动过大。

5、保管要求要妥善保管,防止挤压变形、损坏,使用两年或受损应重作承重试验。

十、施工接地线

1、使用范围:线路工程、变电扩建工程。

2、使用场所:适用于线路和变电施工人员为防止邻近静电感应触电或误合闸触电作保证安全接地之用。

3、技术要求:接地线的结构为接地端(有坚固螺栓),接地线和有弹簧的夹板,接地线外皮有绝缘层,当与导线相撞时,夹板内的弹簧作用夹体自动夹住导线。截面应按用途选择。

4、使用要求 先将施工接地线一端用螺栓紧固在接地体上,把夹体的夹板打开,支好弹簧板,操作人员手提接地线使夹体对准需接地的导线或架空地线,相撞后夹体夹住导线或地线,卸除时,先摘除夹板,最后松卸接地螺栓。在感应电压较高的场合,施工人员还应穿防静电服。

十一、防静电服

2、 使用场所:330千伏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在邻近高压,强电场中的施工人员穿用。

3、选购技术要求:屏蔽效率46.41db,衣料电阻11.95欧姆。屏蔽服包括:上衣、袜子、帽 、手套、短袜、鞋等。

4、使用要求:使用前应作外观检查,如有破损、变质、性能降低者严禁使用。每年应进行一次对屏蔽服任意两点间的电阻值测量。不用时应妥善保管。 十二、全方位防冲击安全带

2、使用场所:工程施工高处作业

3、技术要求(参考附录h):必须在有生产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选购,经过政府劳动用品检测中心鉴定合格。腰带长1.3~1.6m,宽0.04~0.05m,护带长0.6~1m,宽≥0.08m,围栏带长1.5~1.7m,节点为铆钉。

4、使用要求:佩戴前进行检查、发现以下缺陷不准使用: 带体磨损、铆钉脱落或损伤、缝线开裂等缺陷。 腰带与背带组合连接螺栓未坚固,腰带卡环未卡死,围杆带金属钩未处于锁闭状态。 定期进行外观检查和性能试验,保管、使用时严防尖利物损害安全带,严禁靠近火源和高热源。

十三、高处作业平台

2、使用场所:主要用于线路工程现场施工平衡挂线时,出线临锚和在山区、深沟、水田、特种农作物地段施工时,以及在跨越电力线、通讯线时,不能落下导线进行液压联接作业,只能在本平台进行液压工作。

3、制作技术要求(参考附录i):使用负荷和尺寸根据使用条件确定。 采用铝合金型材(∠ 75×6或50×4)和铝合金板,或其他型材制作。

4、使用方法和要求:将平台在地面组装牢靠,在临锚绳上挂提升滑车,用绳将平台提升到工作位置,将平台调平并固定可靠,提升和使用时防止冲撞和摇摆。严禁超负荷使用,在平台操作人员要佩戴安全带,使用前必须对平台各部作认真检查。

5、运输、保管 要防止挤压变形,防止腐蚀,每年作一次载荷试验。

变电工程施工安全工作守则: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

适配人群建设单位负责人,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使用场景变电站建设,输变电施工,土建交付安装
制定目的怕施工出事,怕电出问题,怕现场乱糟糟,怕工人受伤,怕污染环境,怕影响电网运行。
适用范围湖北电力公司管的输变电工程,所有建、监、设、施工单位和人员。
职责分工建设单位管全场,监理盯着落实,设计提前想好安全点,施工自己负责干活安全。
管理要求现场要干净整齐,设备材料按图放,戴好防护用品,危险活要有专人盯,每天开站班会。
监督与检查建设管理部门抽查,监理天天看,不按规矩干就扣钱、停资格、不给评优,严重就清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规范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建设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工作规定和文件要求,结合湖北省电力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三条 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必须按照“全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要求,依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原则,在工程开工之前进行全面策划,落实参建各方责任,制定工程建设各阶段的文明施工管理措施,保证具备良好综合素质的工程队伍现场施工作业,实现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无死角、工序交接无缝隙、投产移交无缺陷”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 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内容,是通过对施工现场的“六化”管理(即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争取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无违章、零事故,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第五条 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一)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的安全事故;

(二)不发生一般机械和设备事故;

(三)不发生火灾事故;

(四)不发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五)不发生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事件;

(六)不发生因施工原因引起的电力系统停电事故。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湖北省电力公司管理建设的输变电工程项目及其所有的参建单位。

第二章 建设管理部门职责

第七条 建设管理部门应对公司系统的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检查、督促各建设单位(代理建设单位,以下统称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落实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各项要求。

第八条 建设管理部门在安排工程建设计划时应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确定合理工期,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并按有关文件规定单列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和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九条 建设管理部门在组织审查1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检查建设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方案完整性和可操作性,并将此方案纳入工程开工必备条件之一。

第十条 建设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提供工程项目的相关文件,组织对影响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重大问题的协调。

第十一条 建设管理部门应不定期地抽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督促、指导建设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对工程管理成绩突出或问题较多的工程项目进行奖励或处罚。

第三章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职责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负责落实建设管理部门的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要求,对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和日常工作制度,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对其它参建方的文明施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负责35kv输变电工程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方案审批工作,审批情况报上一级建设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设计、监理、施工等各参建单位的资质、安全业绩和安全监督人员的资质及资格进行审查,确保工程建设的专业化管理要求。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在明确变电站建设项目管理及初设审批后的30日内提出场地平整施工安全文明实施方案,经工程监理审核后开始实施。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参建各方对1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总体策划。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方案进行认真审查后,由建设单位纳入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并于正式开工前7天报建设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和毗邻区域可能影响到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方案进行审核,确保方案的针对性和可行性,于正式开工前15天报建设单位,并负责督促和检查现场的实施。

第二十条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补助费和文明施工措施费有效使用。

第二十一条 监理单位应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工程关键节点(如开工、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整套启动、移交运行等),对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二条 监理单位应协调解决各施工承包商间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并进行跟踪控制。

第二十三条 设计单位应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提供有利条件,要按合同要求和工程进度及时提供所需的图纸。确保施工图纸质量,避免出现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设计变更。

第二十四条 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二十五条 设计单位应对工程弃土堆放、避免水土流失、处置施工废弃物等提出合理措施。

第二十六条 设计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或特殊结构的工程时,应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人员安全和预防事故的措施建议。

第四章 施工单位职责

第二十七条 施工单位是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主体,应按建设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的实施方案,在工程开工前20天提交监理审核,经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所需资金的投入,安全文明施工补助费用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费用清单。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宣贯安全文明施工理念及要求,加强针对性的教育培训,确保实施方案中的各项管理措施有效实施。

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应始终保持和维护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围,保证施工现场干净、整洁,管理有序。

第三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倡导绿色施工,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认真开展危险点辨识及预控活动,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确保措施(方案)的有效实施。

第三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严格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的安全管理,将农民工等临时作业人员的管理纳入正式员工管理范畴。

第三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为一线作业人员提供安全文明施工场所和可靠的安全防护用品,关心长期野外工作人员的生活、休息和健康。

第五章 安全管理制度化要求

第三十五条 工程开工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建设工期超过于180天或工地施工人员总数(含临时工)大于100人的工程项目,应建立以建设单位任组长,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任副组长,各参建单位为成员的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委员会。

第三十六条 建设单位同期管理数个工期或施工人员数少于上一条规定的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安委会对所承建的项目工程的安全进行统一管理,并在各单项工程中成立安全监督小组,明确参建各方的管理责任。

第三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建立项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网络体系,包括消防保证体系、机械安全保证体系,要覆盖到各专项施工和作业班组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目标及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三十八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针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分别制定各级人员的安全环境健康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第三十九条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督促施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效执行,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第四十条 施工单位应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规定》的要求,建立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管理措施、分包商和临时工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奖惩制度、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安全统计制度、安全施工作业票等各项管理制度。

第六章 安全设施标准化要求

第四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按照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和作业区设置各类安全标示牌、围栏等安全设施进行规范制作(设施标准尺寸比例及颜色标识参见国网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

第四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规范的安全防护用品,包括水平安全绳、安全自锁器(含配套缆绳)、速差自控器、防静电服、施工接地线、绝缘安全网、绝缘绳、低压配电箱、便携式卷线电源盘、下线爬梯、全方位防冲击安全带、高处作业平台。

第四十三条 施工现场的装置型设施、大型标志牌、大门、机具、工具房、施工用电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易燃易爆品、绿化、饮水点等设施及建筑物构建和布置必须符合安全文明施工实施方案的要求。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布置和投入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改正落实。

第七章 现场布置条理化要求

第四十五条 变电站工程的建设,施工单位应按安全文明施工实施方案对施工现场按功能划分进行模块化管理,各模块区由现场环形混凝土道路、塑钢网板、铁艺栏杆、钢管栏杆等分隔而成。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对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设备材料堆放区的布置进行条理化管理。

第四十六条 施工场地应自始至终保持平整,设备材料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地面无积水。混凝土搅拌站、砂石堆放场、库房、材料加工场等地面以及停车场应全部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的坑、孔、洞应铺设盖板或设置可靠的围栏及警告标志,悬崖、陡坎、深坑、高压带电区等危险场所应设防护设施及警告标志。

第四十七条 施工现场的临时建筑物、装置型设施、安全设施、标志、标识牌等应按标准化的要求设置,达到现场视觉形象统一、整洁、醒目、美观的整体效果。

第四十八条 施工现场应按区域划分进行分区管理,悬挂区域管理责任牌,明确管理职责及责任人。

第八章 机料摆放定置化要求

第四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按安全文明施工实施方案中总平面定置图的要求摆放各种机械设备、机料。

第五十条 进入现场的设备、土方、材料应按要求摆放在指定的位置,堆放整齐,悬挂标示牌,注明材料的名称、品种及规格,并要求符合防火标准。

第五十一条 重要设备、材料等物资,严格按规定进行保护性存放管理,杜绝直接放置于泥土地。

第五十二条 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和工器具,应按规定周期检查、保养,并用色彩标识,及时清理不合格工器具,要有专人建帐建卡,挂牌管理(管理人、安全操作规程),工器具的摆放应做到整洁有序。

第五十三条 现场工具间应做到精心布置、分类摆放整齐,工具间内外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

第九章 作业行为规范化要求

第五十四条 施工单位对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及技术培训,确保全员受到应有的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和相应的安全与健康知识、安全素质和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必须使所有施工作业人员熟练掌握岗位所要求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相应的安全知识,并自觉履行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工作要求。

第五十五条 施工现场的一切施工作业必须依据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作业票。作业指导书的内容要详尽、规范,并有专项安全施工措施要求,技术负责人在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交底、签字认可。无措施和未交底,严禁施工。对于长周期的相同施工项目,技术人员应按规定要求定期重新交底。

第五十六条 现场相关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掌握作业指导书的要求,清楚了解作业环境和危险源,正确使用工器具和个人安全防护设施。各单项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履行施工作业流程及管理规定,每道工序结束时要为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提供有利条件。

第五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各个作业点的安全施工经常进行监督检查,对于重要施工作业,工作负责人及监护人应在现场监督施工。

第五十八条 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前,必须办理开工手续。施工班组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消除事故隐患,杜绝违章作业,在保证职工安全与健康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第五十九条 重大的施工作业,特殊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必须依据审批的安全施工措施及方案组织施工,有关领导到位,现场施工必须做到统一指挥、统一管理,尽量减少交叉作业,禁止擅自扩大施工作业范围。

第六十条 施工班组每天应坚持进行班前的“站班会”(含前一天的班后小结会),做到“三交”、“三查”。安全交底过程中,编写人员、施工人员均应参加,并按程序交底、记录、签证、认可。若作业过程需变更措施和方案,必须经措施审批人同意,并有书面签字。

第六十一条 施工现场应做到文明施工,现场进设备、材料应有计划地加以控制并码放整齐,施工场所每天应清理整顿,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六十二条 监理单位要将现场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作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列为自己的日常管理工作内容,并对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等施工项目监督检查到位,监理在这些施工中要实行旁站监理。

第十章 环境影响最小化要求

第六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认真执行电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规定。

第六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针对施工过程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培训教育工作,防止和减少对施工场所和周围环境的影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单独编制环境保护措施。

第六十五条 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生活用水,土石方的堆放,施工弃渣、建筑垃圾应严格按环境保护的要求进行处理。

第六十六条 工期超过180天的变电工程,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应采取绿化措施,改善生态环境,完善和提高现场人员生活环境。现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废料、垃圾桶和卫生间,并有专人清扫,保持现场施工环境的卫生。

第六十七条 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及竣工后,应及时修整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并尽可能采取绿化措施。

第十一章 监督考核

第六十八条 建设管理部门对公司系统输变电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管理。凡是没有经过安全文明施工实施方案审批或备案的建设工程不具备省公司工程评优的条件。

第六十九条 建设管理部门对现场文明施工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按《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评价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建设项目的文明施工情况进行评价。

第七十条 建设管理部门定期发布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消息,定期表彰安全文明施工先进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较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督促限期整改。

第七十一条 建设单位连续两次没有按规定向上一级工程管理部门报送安全文明施工实施方案的,暂停其建设单位资格一年。

第七十二条 对未能认真执行安全文明施工实施方案以致造成不良后果的施工单位,按奖惩条款扣罚其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情况严重的,应终止承包合同,并暂停其一年在公司系统内工程的投标资格。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七十三条 本办法由湖北省电力公司基建部负责解释。

第七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变电工程施工安全工作守则(优选3篇)

变电工程施工安全工作守则适配人群起重指挥员,高压试验员,电气安装工使用场景变压器安装,GIS安装,母线吊装制定目的怕干活时出事,比如摔下来、被砸到、电着、起火、中毒、缺氧这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