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撑挖土阶段安全监理细则
| 适配人群 | 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师,监理员 | 使用场景 | 深基坑开挖,繁华城区施工,地下管线保护 |
|---|---|---|---|
| 制定目的 | 工期紧、基坑深、周边电缆多、管线复杂,怕出机械伤人、坠落、影响管线这些事。 | ||
| 适用范围 | 黄浦体育中心及综合办公楼工地全体施工人员、监理人员、所有机械设备和基坑作业区域。 | ||
| 职责分工 | 总监全面管,安全监理师盯现场,普通监理天天看,总包自己负责落实措施、教育工人、搭好防护。 | ||
| 管理要求 | 挖机转圈里不准站人,基坑边必须设牢靠栏杆,上下要有合格扶梯,支撑上不能堆东西也不能走人。 | ||
| 监督与检查 | 监理天天巡,发现问题口头或书面叫整改,严重就停工。不改就上报,整改完还要复查,记录要留痕,每月报安全月报。 | ||
一、工程概况与特点
1、工程名称:
黄浦体育中心及综合办公楼
2、工程地址:
山东中路2号
3、工程特点:
本工程为黄浦区体育中心及综合办公楼,位于广东路以南、山东中路以东、延安东路以北、河南中路以西。建筑面积:48674.69 m2。(地下建筑面积为15365.3 m2。)工程场地北面有一电力大楼,大楼周围电缆密布,周边管线复杂,工期紧,工程基坑开挖深度9.8-10.4 m,属深基坑。综合上述情况可知:本工程的安全工作难度大,为了确保本工程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特编制本监理细则。
二、安全监理工作编制依据
1、本工程施工监理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 第70号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93号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____
7、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工作的通知
(建设部 建标(2000) 第248号)
8、《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gj08-903-____
三、安全风险分析
1、由于工期紧张,进场机械设备较多,各工种交叉作业时,易发生机械伤人事故。
2、本工程基坑开挖深度较深,易造成人、物坠落等安全隐患。
3、本工程属于繁忙地段,周围居民密集,车流量大,行人较多,对文明施工要求较高。
4、周边的管线复杂,基坑开挖对管线易造成影响。
四、危险源控制
1、机斗伤人--配合挖土人员严禁在挖掘机回转半径内工作。
2、基坑邻边--基坑周边必须设置安全牢固的防护措施。
3、登高通道--基坑开挖过程中,要有符合安全要求的上下扶梯斜道。
4、基坑支撑上部严禁有残留物、材料、严禁人在支撑上行走。
五、安全监理目标:
1、无重大伤亡安全事故;
2、文明施工,争创市级文明工地。
六、安全监理措施
根据本工程特点和安全风险、危险源分析,拟订以下安全监理措施:
组织措施
1、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总监代表和专职安全监理师负责具体落实;
2、全体监理人员,日常巡视检查,配合总监代表和专职安全监理师检查、督促和落实有关安全监理事项。
技术措施
1、督促--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保证体系、施工计划、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与教育。
2、检查--检查施工单位落实安全保证体系、施工计划、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与教育的情况、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施工时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等要求。检查施工用电是否符合安全用电要求。检查基坑施工所设置的排水系统,基坑开挖周边管线的影响程度等。
3、整改--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监理工程师采用口头、书面等形式,通知总包单位限期整改;特殊情况可通知立即停工,直到整改符合规范要求为止。
4、回复--及时将安全隐患的处理结果回复给建设单位和上级部门,办理或协助办理整改消项工作。
七、安全监理的实施内容
1、建立安全监理管理体系,明确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并加以实施。
2、督促和检查总包的专项工程的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的安全责任制
3、督促总包在基坑开挖时,要依照有关方案、法规标准及监理要求加以实施
4、督促总包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以便掌握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基坑开挖的顺利进行
5、检查施工单位的班前上岗安全交底和安全台帐记录。
6、检查验收各类施工机械的完好性,及时了解施工机械的工作动态,避免机械伤人等事故发生。
7、检查基坑周边、支撑两侧的安全围护的有效性。
8、监理人员采用跟踪和不定期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和复查。
9、检查总包对重大危险源施工前的安全交底。持证情况及个人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等。
10、在检查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督促总包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效果加以复查。
11、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用电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12、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动火审批情况,是否按规定要求执行动火许可证制度。(如氧气瓶、乙炔瓶、有效的堆放距离,油漆与明火错开等。)
八、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监理
1、督促、检查并协助总包办理各类政府主管部门许可证及申报。
2、督促并检查承包商按规定作好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之间分隔、路拦的设置。
3、检查并审核总包对公用管线的保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4、检查并督促总包保持施工沿线单位居民的出入口和道路的畅通、整洁。
5、检查并督促总包按规定进行各类材料及土方的堆放,做到整齐有序。
6、检查并督促总包采取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粉尘飞扬的施工措施,减少施工对市容环境和绿化的污染。
7、检查并督促总包严格控制施工噪声。
8、检查并督促总包按规定落实“五小”设施,建立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卫生包干,责任制,搞好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
9、检查并督促总包落实防台、防汛、防涝、消防等各项措施。
10、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以书面通知总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甲方汇报。
九、安全监理工程师职责
1、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进行安全保证体系审查;
2、协助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3、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
4、监督承包单位按规定搭设安全设施;
5、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状况和签署安全评价意见;
6、参与工程事故分析和处理,督促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验收;
7、督促承包单位及时整理现场管理文书资料;
8、按规定做好安全监理的有关文档资料;
10、编制安全生产月报。
十、应急预案
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应及时拨打120急救中心求救。
2、督促施工单位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对事故的分析处理。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以防同类事故的发生。
3、巡视监理人员及时向总监汇报,有总监向有关部门汇报。
基坑支撑挖土阶段安全监理细则:深基坑支护开挖工程
| 适配人群 | 安全监理工程师,基坑专项方案编制员,第三方监测技术人员 | 使用场景 | 深基坑开挖,平战结合车库,基坑支护施工 |
|---|---|---|---|
| 制定目的 | 深基坑施工老出事,一出就是大事故。周边房子、管线、道路容易下陷。方案和现场防护总不到位。 | ||
| 适用范围 | 徐州金港湾广场基坑开挖现场。所有干活的人、挖机、支护桩、降水设备、监测仪器。 | ||
| 职责分工 | 监理盯方案和整改。施工员管现场防护。安全员天天查隐患。工人自己戴好帽、不乱碰支护结构。 | ||
| 管理要求 | 四周设栏杆加爬梯。降水不能停。挖土分层来。监测单位天天量沉降。晚上有红灯和照明。 | ||
| 监督与检查 | 监理每天转现场,填日志。每周大检查。发现没护栏、没监测、乱挖土,马上叫停。不停就报给住建局。 | ||
一、本细则编制依据
1与本工程相关的设计图纸
2本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工程概况:
拟建的徐州金港湾广场位于徐州市黄河西路3号,东距黄河堰边约20-25m,施工现场四周环境较为复杂。
拟建金港湾广场工程建筑总面积约47000平方。地下一层局部地下二层,地下室总面积约14627.96平方米。地下车库设计成平战结合地下停车库,战时为二等人员掩蔽所。地下车库抗震设防6度,为框架剪力墙结构,防水为二级,筏板基础,开挖深度4.5-7.5米。地下车库共分9个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均有自动喷淋系统,相邻两个防火分区之间设有耐火极限不少于3h的特级防火卷叠门。本工程±0.00相当于黄海高程40.45米,地面平均高程38米,本工程四周基坑支护采用钻孔灌注桩、高压旋喷桩、深搅桩组成。
三、专业工程特点:
根据目前形式深基坑工程施工事故频发,而且事故一旦发生,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后果相当严重,究其原因,主要是施工方案及施工过程中各种安全预控措施不到位,根据国家、公司及相关要求,深基坑工程施工必须编制安全监理细则,明确深基坑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和施工现场的检查要点。
1、地理位置复杂,施工风险大
本工程位于徐州市黄河西路3号原万通酿造厂,东黄河堰边约20-25m,西距抓宅小区约5m,现场四周环境较为复杂。因此,基坑开挖工程中,极易造成临近废房屋、道路、管线建筑物下陷,从而造成各种安全隐患。
2、深基坑过程工序复杂,机械设备多,各个工序交叉作业容易产生安全隐患。
3、监测项目的设置和执行对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基坑施工期间,要求具有第三方资质的监测机构进场对基坑进行监测,根据大量的监测数据,分析基坑开挖、降水引起的结构变形和位移及地面沉降的发展,随时掌握基坑位移及沉降的情况,及时预报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判断结构可能产生变位的原因,信息化指导施工。
四、监理工作流程
(一)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及有关资料
1、审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特殊工种(电工、焊工、桩机操作工)的上岗证
6、检测仪器、工具的标定证书
7、施工组织设计、深基坑施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及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基坑监测专项方案、与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的质检手续、安检手续证明
8、开工报告
(二)检查施工单位安全、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建全
1、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组建情况;
(1)质量保证体系的管理制度。
(2)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的管理制度。
深基坑安全监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国家现有的安全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执行。安全监理工作流程分三步进行。
2、事前控制-----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
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深基坑施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及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本工程属于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方案必须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发现与法律、法规及安全强制性标准不符之处,应书面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或调整。
3、事中控制-----安全监理工作的核心
督促承包商按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落实深基坑工程各工序及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同时加强监理旁站,巡视的检查力度,定期组织有关各单位参加的安全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责令其停止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将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4、事后控制-----安全监理的重要内容
在深基坑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事故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的向负责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同事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
五、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一)监理工作控制目标
通过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在深基坑施工过程中使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行,从而避免深基坑工程安全事故发生。
(二)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1、深基坑施工前的控制要点
(1)监理工程师要认真阅读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了解基坑开挖地段的地形、地貌和地质特点。分析可能对影响边坡的关键地段、重要地层及土质指标做到心中有数。
(2)审查施工单位深基坑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包括安全管理,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方案是否按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3)检查施工单位现场专职安全员到岗就位情况。
(4)审查进场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资料试验检测报告,重要材料要现场抽样送检。
(5)审查施工机械是否满足施工进度要求,进场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转。
2、基坑降水控制要点
(1)施工期间施工降水要连续不断,只至地下顶板浇注完成。
(2)降水排水机械必须有专人负责,严禁非电工人员操作。
(3)降水期间,必须由监测单位对邻近建筑物等进行沉降、变形观测,如遇异常,必须立即分析原因,采取防护、控制措施。
3、土方开挖控制要点
(1)挖掘机挖土作业时,其最大开挖高度和深度,不应超过机械本身性能规定。
(2)土方开挖前,应确保支护结构达到设计要求。
(3)土方开挖前,必须会同有关单位对邻近建筑物、管线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整个施工期间,加强监测起沉降和位移、开裂等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与设计、建设等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处理。
(4)施工期间,应对开挖周面存在的各种障碍物,如沟渠、管线,凡影响施工的均应拆除、清理和迁移。
(5)深基坑四周要设置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设置爬梯。
(6)夜间施工要合理安排施工项目,防止土方超挖,施工现场要根据需要设置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设置红灯警示标志。
(7)土方开挖应从下至上分层开挖,并按照设计要求的开挖深度进行开挖。
(8)土方开挖要注意对立柱及支护结构的保护,避免挖机碰撞而才生破坏。
(9)开挖过程中,要加强巡视检查力度,如发现坡体有裂纹或局部坍塌现象,要及时支撑或改缓放坡,如发现坡体有流砂、留泥,渗水现象,要及时采取加强措施。
六、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监理工作方法:主要采用审查、现场巡视检查及旁站,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等方式进行控制。
1、需要审查的项目:
(1)施工单位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审查项目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操作工的上岗证。
(2)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交底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制度建立情况。
(3)审查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
(4)审查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情况。
(5)审查深基坑开挖支护方案编制是否合理,可具有可操作性,是否按照要求编制、审批,方案必须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出具论证报告。
2、现场需要巡视检查和旁站的项目
(1)旁站水泥搅拌桩施工
(2)旁站沉管灌注桩的施工
(3)旁站、巡视检查土方开挖
(4)旁站钢筋混凝土支撑梁的浇筑
3、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1)督促施工单位每天上岗前对每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提醒制度,监理人员每天进行安全巡视;对临时用电、设备安全运转、基坑边防护、现场文明施工、夜间施工的照明进行一次全面巡视,按照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认真填写监理日志。
(2)每周定期安全检查
由施工单位安全员牵头进行现场安全大检查,安全监理人员负责督促安全检查执行与参与,检查现场存在的问题及上周检查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监理工作措施
1、监理在施工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予以整改。
2、如遇下列情况,监理人员向总监汇报,由总监下达“暂停施工指令”并向向业主单位报告。
a、施工出项安全异常,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时;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未采取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b、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c、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d、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
3、对监理单位要求整改而拒不整改的,或不按监理要求停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验收
a、验收施工单位上报的资料:经审定的施工方案及执行中的变更情况;
b、桩位测量放线图,包括工程桩位复核验收单;
c、高压旋喷桩、钻孔灌注桩验收、钻孔、降水、喷射砼施工记录表;
基坑支撑挖土阶段安全监理细则:某深基坑支护开挖
| 适配人群 | 监理工程师,安全专监,总监理工程师 | 使用场景 | 深基坑施工,起重吊装作业,群塔交叉作业 |
|---|---|---|---|
| 制定目的 | 基坑挖太深容易塌,吊东西不注意会砸人,怕出事才定这些规矩。 | ||
| 适用范围 | 管工地上的基坑开挖、支护、塔吊安装拆卸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总监要盯方案审批和发停工令;专监查证件、看现场、记问题;工人得持证上岗、听指挥。 | ||
| 管理要求 | 每天至少查两次危险点;塔吊要用前验收;临时电要一机一闸;监测数据异常马上停干。 | ||
| 监督与检查 | 监理天天巡、周周查、节前节后查;查出问题要整改,不改就报甲方;记录必须当天写完签字。 | ||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____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
2) 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4)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
5)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____;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____、j405-____;
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____ ;
8) 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安全施工规程、规定及相关文件;
9) 设计图纸、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记录、设计变更记录 ;
10) 施工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含专家评审意见及补充方案) ;
11) 所签订的施工、监理合同。
12)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监理规划
基坑工程安全控制的主要工作内容
1.审核施工单位测量放线、签署测量放线资料;
2.审查工程施工单位的 质量与安全保证体系及各类施工人员上岗资质审查。
3、审查施工单位编写的基坑支护、土方开挖的专项施工方案。
4、审查工程施工单位的质量与安全保证体系及各类施工人员上岗资质审查。
5、检查施工机具、设备等数量及适用性审查。
6.审查进场施工材料及见证取样复试。
7.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8.督促施工单位作好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
9.监理资料的整理汇总。
安全监理检查频率及内容
1. 监理对危险源控制的检查频率
1)对施工现场所有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每日检查次数不少于二次。
2)夜间施工时安全检查不得少于一次。
3)定期安全检查每周必须进行一次。
4)固定假日(长假)必须进行节前、节后检查及节中检查。
5)灾害性气候影响(如暴雨、台风、冰雪天气)前后的专项检查及中期控制。
6)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要求的专项检查。
2. 监理对危险源控制的检查内容
1) 支撑与围檩主要检查特种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维护系统的监测数据以及各项预 控措施的落实。
2) 在深基坑施工期间,则以坑底土质、防止坍塌、周侧有无堆载及围护、上下人登 高通道为重点进行检查。
3) 机械挖土施工时应以挖土有无指挥、机械离破边距离、灯光照明及挖土标高及程
序为重点进行检查。
4) 临时用电主要应为“三级配置、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分配箱、 分路箱的设置与布置、防雷接地以及照明线路的安全性为重点进行检查。
5) 灾害性气候主要以机、电的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为重点进行检查。
安全监理的旁站
1.旁站监理的工作内容
1) 检查施工企业现场安检人员到岗情况,检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的情况。
2) 检查特殊工种人员持上岗证的情况、专项预案的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3) 在现场跟班监督危险源、危险点及预控措施的施工执行情况、施工方案以及工程 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4) 做好安全旁站监理记录和安全监理日记,保存安全旁站监理原始材料,整理后归 档。
2.旁站监理的工作程序
1) 总监理工程师对安全旁站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旁站要求交底、配备安全旁站监理工 具。
2) 安全旁站监理应熟悉该旁站工序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相关的施 工企业安全检查人员。
3) 具备旁站条件时,安全旁站监理人员按照安全旁站监理的内容实施安全旁站监理 工作,并做好安全旁站监理记录。
4) 在安全旁站监理过程中,旁站人员发现施工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上报总监理工程 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 安全监理旁站结束后,监理人员在安全监理旁站记录上签字。
监理监测控制要点:
1) 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监测项目进行监测点的布置, 特别应该注意的是施工监测点 的埋设应该在每项施工内容开始前进监测设备的安装,以确保可以对整个施工过程围护结 构和周边环境的变化进行有效监控,
2)测试内容也应该配合施工过程的要求合理调整监测密度,对于测试结果要及时反馈, 以确保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建筑物的安全性可以及时掌握,避免事故的发生和发展。
遇 到测试结果异常时,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并立即停止施工。
3)本工程的测试内容包括基坑周边及基坑周边地面的沉降、地下连续墙的墙顶位移和 连续墙不同深度的侧向位移、支撑的受力变化过程和施工过程中周边地下水位的变化情 况。
4)做到信息化施工,及时将施工监测的数据提供给设计单位。
安全监理资料及表式
1、安全监理日记
2、安全旁站记录
3、安全例会、安全专题会议纪要
4、安全教育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5、安全监理巡视检查记录
6、危险性较大工程巡视检查记录
7、深基坑安全支护施工监理评估报告。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的重点
加强对起重吊装设备安全相关资料的审核,包括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专项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并报监理审核,做好设备验收及资料归档工作,严格按照建委有关文件要求进行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塔司、信号工、安装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工作,保证锁具、吊笼、钢丝绳的使用安全,加强起重设备的日常安全检查,做好月检记录,确保起重设备安全使用。
、编制依据
2.1起重吊装施工方案及起重机说明书;
2.2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 2.3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 2.4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zbj80012); 2.5建筑卷扬机技术规程(gb13329); 2.6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 2.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2.8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____第166号) 2.9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____]87号) 3.安全监理工作的方针及目标 3.1安全监理的工作方针
3.1.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深圳市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各项安全施工标准。 3.1.2重点监控施工单位建立有效的安全施工保障体系,包括组织保障体系;专项施工方案审批、人员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制度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落实等来做好预防预控工作。
3.1.3协助、督促总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国家及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落实现场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施工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规范施工安全操作程序,消除和控制起重吊装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防止发生伤亡事故。 3.2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的安全监理目标
(1)确保自身职工不发生重伤、死亡事故;
(2)确保不出现与监理有关责任事故;
(3)督促施工单位不出现四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
(4)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审核查验100%;
(5)对施工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审查100%;
(6)督促施工单位对重大隐患整改达到100%,一般隐患达到90%;
4.3 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程序
4.3.1核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起重吊装机械的租赁单位、安装单位等)的安全协议签订情况。核查施工单位现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4.3.2. 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报审程序。
1. 施工单位应在起重吊装工程及安装拆卸工程的施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报送专项施工方案,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施工方案中应包含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
2. 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报送专项施工方案,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
3. 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论证的,施工单位应在向项目监理部报审前组织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并将论证审查报告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报送项目监理部。
4.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职(兼职)安全监理人员进行审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当需要施工单位修改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再报。
4.3.3.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制度,以及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人员的资格证书情况。
4.3.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的报审程序。
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起重机械及安全设施投入使用前,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应对起重机械的专项拆装方案、检测报告、操作人员和拆装人员上岗证书、拆装资质、群塔作业施工方案及其它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后,填报《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按要求报监理单位核验,并将相关验收资料向项目监理部进行报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或拆卸。
2.拆装单位应当在从事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作业2个工作日前,将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合格的《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报送工程所在地区县建委。
3.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前,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起重机械使用前,总承包单位应填写《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表》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对验收程序进行核验,核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职(兼职)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及安全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程序进行核查,当验收程序符合要求且相关验收资料齐全、有效的,专职(兼职)安全监理人员签署核查意见;
5.总监理工程师在专职(兼职)安全监理人员签署同意投入使用的核查意见后,再在《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验收复核表》上签认。
4.3.5. 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
1.当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迅速控制并保护现场,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情况的发展和扩大,及时报告施工单位主管部门和现场项目监理部。
2.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会同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了解事故情况,判断事故的严重程度,及时发出监理指令,并向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1)当现场发生重伤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和安全生产补救措施,经安全监理人员审核同意后实施,安全监理人员进行复查,并在《监理通知回复单》中签署复查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2)当现场发生了死亡或重大死亡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向监理工程的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单位应指定单位主管负责人进驻现场,组织安全监理人员配合由有关主管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按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办理工程复工手续,并填报《工程复工报审表》;经安全监理人员核查同意后,总监理工程师签批。
4.4.20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前,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验收后,填写相应的记录,由相关责任人签字
4.4.21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4.23租赁单位应每月对塔式起重机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塔式起重机月检记录表》(附件二),并及时上报总包及监理单位。
5.监理安全责任规定和职责分工
5.1项目监理部的安全职责:
5.1.1审核起重机械的备案证明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等;
5.1.2审核拆装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5.1.3审核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及起重吊装工程(包括群塔作业)的专项施工方案;
5.1.4监督拆装单位执行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
5.1.5监督检查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
5.1.6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5.2监理人员职责分工
5.2.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落实项目安全总监负责制。
(2)明确各专业人员的起重吊装工程安全监理责任,领导并支持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
(3)组织编制和审批《起重吊装及安装拆除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审核起重机械的备案证明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等;
(5)审核拆装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审核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7)组织监督拆装单位执行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及监督检查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
(8)审查施工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9)加强安全巡视,及时下发《安全监理通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下发《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5.2.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第2、4、5、7、8项职责和权力。
5.2.3项目专(兼)职安全监理人员
(1)编写项目起重吊装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审核起重机械的备案证明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等;
(3)审核拆装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4)核查起重吊装设备验收手续并签署相应表格,及时将起重吊装工程安全监理资料收集归档;
(5)审查施工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6)抽查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情况;
(7)起草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签发有关安全监理工作的《监理通知》;
(8)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监理会议;
(9)编写监理月报中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0)实行安全跟踪管理,组织定期安全巡视对各类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检查落实情况,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人员,遇有严重险情有权停止作业并上报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
基坑支撑挖土阶段安全监理细则: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工程
| 适配人群 | 基坑施工员,支护技术员,安全监理员 | 使用场景 | 深基坑施工,软土层开挖,支护结构安装 |
|---|---|---|---|
| 制定目的 | 基坑挖太深容易塌,边坡不稳会伤人,水渗进来土就软了,支护没做好墙会倒。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挖土方、做基坑支护的工人、技术员、班组长、安全员。 | ||
| 职责分工 | 班组长盯现场,技术员编方案,安全员查栏杆和用电,工人自己戴好帽系好带。 | ||
| 管理要求 | 边坡按图放坡,栏杆高度1米2,挡脚板18厘米高,机械转圈没人站,人工挖土隔2米。 | ||
| 监督与检查 | 监理天天看,项目经理周周查,发现没设栏杆或乱堆土,马上停工整改,再犯扣工分。 | ||
1、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 土方开挖施工方案审核
基坑、须经专家组论证,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以及已有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周围环境资料以及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的要求,确定开挖方案;方案内容应符合有关规程及强制性标准(施工安全篇)有关条文的要求。
土方开挖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核主要有如下方面:
① 降排水及避免基坑漏水、渗水措施;
② 根据设计确定边坡放坡坡度及控制(预防)坍塌的安全措施;
③ 临边防护及坑边荷载要求;
④ 上下通道的设置;
⑤ 施工运输道路的布置;
⑥ 机械化联合作业时的安全措施;
⑦ 土方开挖变形监测措施;
⑧ 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等。
■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审核
基坑支护是基坑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基坑深度超过5m(含5m)时,须经专家组论证,施工单位应在专家论证意见及专项支护设计的基础上完善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在向监理提交施工方案时,应将专家论证意见及专项支护设计资料附于其后。方案应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相关条文的要求,并综合考虑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基础类型、基坑开挖深度、降排水条件、周边环境对基坑侧壁位移的要求、基坑周边荷载、施工季节、支护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做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
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核主要有如下方面:
① 坑壁支护方法及控制坍塌的安全措施;
② 基坑周边环境及防护措施;
③ 基坑临边防护及坑边载荷安全要求;
④ 上下通道设置;
⑤ 排水措施;
⑥ 支护变形监测措施。
⑦ 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等。
对基坑支护设计及施工的有关要求:
● 基坑支护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其设计必须有图纸及设计计算书。
● 当基坑支护安排给分包单位施工时,应审查基坑支护分包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上岗资格证,必须符合要求。
常用的基坑支护型式有如下几种:
● 排桩式挡土墙:以某种桩型按队列式布置组成的基坑支护结构。
● 地下连续墙:用机械施工方法成槽浇灌钢筋混凝土形成的地下墙体。
● 水泥土墙:由水泥土桩相互搭接形成的格栅状、壁状等形式的重力式结构。
● 土钉墙:采用土钉加固的基坑侧壁土体与护面等组成的支护结构。
● 土层锚杆:由设置于钻孔内的钢筋或钢绞线与孔内注浆体组成的受拉杆体。
● 其他还有钢木支撑、钢板桩围堰、旋喷墙等支护型式。
2、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现场安全检查内容
1) 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擅自修改。
2) 现场施工区域应有安全标志和围护设施。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3) 基坑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4) 栏杆柱的固定及其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5) 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或400m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地面的孔隙不应大于10mm。
6) 边坡坡度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放坡。
7) 软土基坑必须分层均�开挖,层高不宜超过1m。
8) 作业中应由上而下分层开挖,遵循先放坡,先支护,后开挖的原则。
9) 机械挖土作业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
10) 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进行土方施工。
11) 当采用机械挖土时,机械旋转半径内不得有人。
12) 当采用人工挖土时,人与人之间的操作间距不得小于 2m。
13) 作业人员必须沿斜桥道上下基坑,严禁施工人员采踏边坡上下坑槽。
14) 基坑现场排水措施应落实,防止基坑内积水而使基坑土体恶化影响支护结构稳定。
15) 基坑施工期间应设专人巡查其周围地面变化情况,发现裂缝或塌陷应及时分析处理。
16) 对基坑边坡和固壁支架应随时检查,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 , 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17) 挖方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地面荷载超标。基坑外侧1.2m以内不准堆放料具。
18) 机械运土及铲土时,应遵守现场交通标志和指令,严禁在基坑周边行走运载车辆。
19) 大中型施工机具距坑槽边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支护及土质情况计算确定。
20) 支撑拆除时应按基坑回填顺序自下而上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破坏。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21) 基坑施工要设置有效排水措施,雨天要防止地表水冲刷土壁边坡,造成土方坍塌。
22) 发现坑壁渗、漏水应及时排除,防止因长期渗漏而使土体破坏,造成挡土结构受损。
23) 基坑抽水用潜水泵和电源电线应绝缘良好,接线正确,符合三相五线制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要求,抽水时坑内作业人员应返回地面,不得有人在坑内边抽水边作业。移动潜水泵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24) 夜间作业应配有足够照明,基坑内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25) 深基坑内应有通风、防尘、防毒和防火措施。
26) 立体交叉作业的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3、土方开挖及支护变形监控检查内容
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变形的监测措施是指在基础施工过程中,应有对挡土结构位移、支撑锚固系统应力、支护系统的变形及位移、边坡的稳定、基坑周围建筑的变化等进行严密监测的措施,主要包括:监测点的设置和保护,监测的方式、内容及时间,监测的记录,监测记录的分析、处理等内容。
1) 监测项目在基坑开挖前应测得初始值,且不应少于两次。
2) 位移观测基准点数量不少于两点,且应设在影响范围以外。
3) 监测点的布置应满足监控要求,从基坑边缘以外1-2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需要保护的物体均应作为监控对象。
4) 基坑监测项目的监控报警值应根据监测对象的有关规范及支护结构设计要求确定。
5) 各项监测的时间间隔可根据施工进程确定。当变形超过有关标准或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当有事故征兆时,应连续监测。
6) 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严格控制其发展变化动态,并将监测结果定期通报有关部门。
7) 基坑开挖监测过程中,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交阶段性监测结果报告。工程结束时应提交完整的监测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
a) 工程概况;
b) 监测项目和各测点的平面和立面布置图;
c) 采用仪器、设备和监测方法;
d) 监测数据处理方法和监测结果过程曲线。
基坑支撑挖土阶段安全监理细则:基坑支护安全
| 适配人群 | 基坑支护工程师,施工方案编制员,安全总监 | 使用场景 | 深基坑开挖,基坑支护施工,降水作业管理 |
|---|---|---|---|
| 制定目的 | 基坑挖太深容易塌,土会滑下来砸人。以前出过好多次塌方事故,特别是挖深坑和打桩的时候。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挖基坑的工人、管安全的工长、开挖机的师傅,还有工地上的深坑、边坡、支撑架。 | ||
| 职责分工 | 工长要盯方案,班组长守现场,工人听指挥不乱堆土。挖机司机只准按标线挖,不能多挖一铲。 | ||
| 管理要求 | 放坡得按土质来,边坡上不准堆太多土,排水沟天天清,撑杆坏了马上换,下雨天加查边坡。 | ||
| 监督与检查 | 安全员每天转三圈看边坡、查支撑、数堆土。没做到就停工整改,再犯扣当月奖金。监理不定期抽查,拍照留底。 | ||
在城市建设中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所占比例逐年增多,高层建筑如何解决如何解决深基础施工中的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建设部近几年的事故统计中,坍塌事故成了继“四大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之后的第五大伤害。在坍塌事故中,基坑基槽开挖、人工扩孔桩施工造成的坍塌占坍塌事故总数的65%,所以坍塌事故也已列入建设部专项治理内容。
在基坑开挖中造成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基坑开挖放坡不够,没按土的类别和坡度的容许值,按规定的高度比进行放坡,造成坍塌;
基坑边坡顶部超载或由于震动,破坏了土体的内聚力,引起土体结构破坏,造成的滑坡;
由于施工方法不正确,开挖程序不对、超标高挖土、支撑设置或拆除不正确、或者排水措施不力以及解冻时造成的坍塌等。针对以上问题,结合基坑支护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本安全检查评分表。
(一)施工方案
1.基坑开挖之前,要按照土质情况、基坑深度以及周边环境确定支护方案,其内容应包括:放坡要求、支护结构设计、机械选择、开挖时间、开挖顺序、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
2.施工方案的制定必须针对施工工艺结合作业条件,对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坍塌因素和作业人员的安全以及防止周边建筑、道路等产生不均匀沉降,设计制定具体可行措施,并在施工中付诸实施。
3.高层建筑的箱形基础,实际上形成了建筑的地下室,随上层建筑荷载的加大,常要求在地面以下设置三层或四层地下室,因而基坑的深度常超过5~6m,且面积较大,给基础工程施工带来很大困难和危险,必须认真制定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如:
(1)工程场地狭窄,邻近建筑物多,大面积基坑的开挖,常使这些旧建筑物发生裂缝或不均匀沉降;
(2)基坑的深度不同,主楼较深,群房较浅,因而需仔细进行施工程序安排,有时先挖一部分浅坑,再加支撑或采用悬臂板桩;
(3)合理采用降水措施,以减少板桩上的土压力;
(4)当采用钢板桩时,合理解决位移和弯曲;
(5)除降低地下水位外,基坑内还需设置明沟和集水井,以排除暴雨突然而来的明水;
(6)大面积基坑应考虑配两路电源,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可以及时采取另一路电源,防止停止降水而发生事故。
总之由于基坑加深,土侧压力下再加上地下水的出现,所以必须做专项支护设计以确保施工安全。
4.支护设计方案的合理与否,不但直接影响施工的工期、造价,更主要还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否有直接关系,所以必须经上级审批。有的地区规定基坑开挖深度超过6m时,必须经建委专家审批。经实践证明这些规定不但确保了施工安全,还对缩短工期、节约资金取得了明显效益。
(二)临边保护
1.当基坑施工深度达到2m时,对坑边作业已构成危险,按照高处作业和临边作业的规定,应搭设临边防护设施。
2.基坑周边搭的防护栏杆,从选材、搭设方式及牢固程度都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三)坑壁支护
不同深度的基坑和作业条件,所采取的支护方式也不同。
1.原状土放坡
一般基坑深度小于3m时,可采用一次性放坡。当深度达到4~5m时,也可采用分级放坡。明挖放坡必须保证边坡的稳定,根据土的类别进行稳定计算确定安全系数。原状土放坡适用于较浅的基坑,对于深基坑可采用打桩、土钉墙或地下连续墙方法来确保边坡的稳定。
2.排桩(护坡桩)
当周边无条件放坡时,可设计成挡土墙结构。可以采用预制桩或灌注桩,预制桩有钢筋混凝土桩和钢桩,当采用间隔排桩时,将桩与桩之间的土体固化形成成桩墙挡土结构。
土体的固化方法可采用高压旋喷或深层搅拌法进行。固化后的土体不得具有整体性好,同时可以阻止地下渗入基坑形成隔渗结构。桩墙结构实际上利用桩的入土深度形成悬臂结构,当基础较深时,可采用坑外拉锚或坑内支撑来保持护桩的稳定。
3.坑外拉锚与坑内支撑
(1)坑外拉锚:
用锚具将锚杆固定在桩的悬臂部分,将锚杆的另一端伸向基坑边坡土层内锚固,以增加桩的稳定。土锚杆由锚头、自由段和锚固段三部分组成,锚杆必须有足够长度,锚固段不能设置在土层的滑动面之内。锚杆应经设计并通过现场试验确定抗拔力。锚杆可以设计成一层或多层,采用坑外拉锚较采用坑内支撑法能有较好的机械开挖环境。
(2)坑内支撑:
为提高桩的稳定性,也可采用在坑内加设支撑的方法。坑内支撑可采用单层平面或多层支撑,支撑材料可采用型钢或钢筋混凝土,设计支撑的结构形式和节点做法,必须注意支撑安装及拆除顺序。尤其对多层支撑要加强管理,混凝土支撑必须在上道支撑强度达80%时才可挖下层;对钢支撑严禁在负荷状态下焊接。
4.地下连续墙
地下连续墙就是在深层地下浇注一道钢筋混凝土墙,既可起挡土护壁又可起隔渗作用,还可以成为工程主体结构的一部分,也可以代替地下室墙的外模板。
地下连续墙也可简称地连墙,地连墙施工是利用成槽机械、按照建筑平面挖出一条长槽,用膨润土泥浆护壁,在槽内放入钢筋笼,然后浇注混凝土。施工时,可以分成若干单元(5~8m一段),最后将各段进行接头连接,形成一道地下连续墙。
5.逆作法施工
逆作法的施工工艺和一般正常施工相反,一般基础施工先挖至设计深度,然后自下向上施工到正负零标高,然后再继续施工上部主体。逆作法是先施工地下一层(离地面最近的一层),在打完第一层楼板时,进行养护,在养护期间可以向上部施工主体,当第一层楼板达到强度时,可继续施工地下二层(同时向上方施工),此时的地下主体结构梁板体系,就作为挡土结构的支撑体系,地下室外的墙体又是基坑的护壁。这时梁板的施工只需在插入土中,作为柱子钢筋,梁板施工完毕再挖土方施工柱子。第一层楼板以下部分由于楼板的封闭,只能采用人工挖土,可利用电梯间用垂直运输通道。逆作法不但节省工料,上下同时施工缩短工期,还由于利用工程梁板结构做内支撑,可以避免由于装拆临时支撑造成的土体变形。
(四)排水措施
基坑施工常遇地下水,尤其深度施工处理不好不但影响基坑施工,还会给周边建筑造成沉降不均的危险。对地下水的控制方法一般有:排水、降水、隔渗。
1.排水
开挖深度较浅时,可采用明排。沿槽底挖出两道水沟,每隔30~40m设置一集水井,用抽水设备将水抽走。有时深基坑施工,为排除雨季的暴雨突然而来的明水,也采用明排。
2.开挖深度大于3m时,可采用井点降水。在基坑外设置降水管,管壁有孔并有过滤网,可以防止在抽水过程中将土粒带走,保持土体结构不被破坏。
井点降水每级可降低水位4.5m,再深时,可采用多级降水,水量大时,也可采用深井降水。
当降水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不均匀沉降时,应在降水的同时采取回灌措施。回灌井是一个较长的穿孔井管,和井点的过滤管一样,井外填以适当级配的滤料,井口用粘土封口,防止空气进入。回灌与降水同时进行,并随时观测地下水位的变化,以保持原有的地下水位不变。
3.隔渗
基坑隔渗是用高压旋喷、深层搅拌形成的水泥土墙和底板而形成的止水帷幕,阻止地下水渗入基坑内。隔渗的抽水井可设在坑内,也可设在坑外。
(1)坑内抽水:不会造成周边建筑物、道路等沉降问题,可以坑外高水位坑内低水位干燥条件下作业。但最后封井技术上应注意防漏,止水帷幕采用落底式,向下延伸到不透水层以内对坑内封闭。
(2)坑外抽水:含水层较厚,帷幕悬吊在透水层中。由于采用了坑外抽水,从而减轻了挡土桩的侧压力。但坑外抽水对周边建筑物有不利的沉降影响。
(五)坑边荷载
1.坑边堆置土方和材料包括沿挖土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不应离槽边过近,堆置土方距坑槽上部边缘不小于1.2m,弃土堆置高度不超过1.5m。
2.大中型施工机具距坑槽边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支护情况、土质情况经计算确定。规范规定“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土方开挖如有超载和不可避免的边坡堆载,包括挖土机平台位置等,应在施工方案中进行设计计算确认。
3.当周边有条件时,可采用坑外降水,以减少墙体后面的水压力。
(六)上下通道
1.基坑施工作业人员上下必须设置专用通道,不准攀爬模板、脚手架以确保安全。
2.人员专用通道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其攀登设施可视条件采用梯子或专搭设,应符合高处作业规范中攀登作业的要求。
(七)土方开挖
1.所有施工机械应按规定进场经过有关部门组织验收确认合格,并有记录。
2.机械挖土与人工挖土进行配合操作时,人员不得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必须进入时,待挖土机作业停止后,人员方面进行坑底清理、边坡找平等作业。
3.挖土作业位置的土质及支护条件,必须满足机械作业的荷载要求,机械应保持水平位置和足够的工作面。
4.挖土机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
5.挖土机不能超标高挖土,以免造成土体结构破坏。坑底最后留一步土方由人工完成,并且人工挖土应在打垫层之前进行,以减少亮槽时间(减少土侧压力)。
(八)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1.基坑开挖之前应作出系统的监测方案。包括:监测方法、精度要求、监测点布置、观测周期、工序管理、记录制度、信息反馈等。
2.基坑开挖过程中特别注意监测:
(1)支护体系变形情况;
(2)基坑外地面沉降或隆起变形;
(3)临近建筑物动态。
3.监测支护结构的开裂、位移。重点监测桩位、护壁墙面、主要支撑杆、连接点以及渗漏情况。
(九)作业环境
建筑施工现场作业条件,往往是地下作业条件被忽视,坑槽内作业不应降低规范要求。
1.人员作业必须有安全立足点,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规定,临边防护符合要求。
2.交叉作业、多层作业上下设置隔离层。垂直运输作业及设备也必须按照相应的规范进行检查。
3.深基坑施工的照明问题,电箱的设置及周围环境以及各种电气设备的架设使用均应符合电气规范规定。
基坑支撑挖土阶段安全监理细则:沟槽基坑支护工程
| 适配人群 | 监理工程师,基坑施工员,支护技术员 | 使用场景 | 基坑开挖,沟槽支护,桩基作业 |
|---|---|---|---|
| 制定目的 | 怕挖坑时土塌下来砸人砸房子,怕支护不牢出事,怕天气不好机器站不稳。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挖沟槽、基坑的工人、监理、机械操作员,还有现场用的桩、木料、钢材。 | ||
| 职责分工 | 班组长盯现场,工人自己守规矩,安全员天天查,技术员算准支护尺寸,监理签字才许干下一步。 | ||
| 管理要求 | 挖完马上支护,支护好了再验收,雨雪大风停作业,不准爬支护上下坑,材料不能乱堆乱扔。 | ||
| 监督与检查 | 每天开工前班组长检查支护和边坡,监理抽查记录,没做到就停工整改,再犯要换人,严重就清退,检查要有签字本。 | ||
1 安全监理规定
(1)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开挖深度、地面荷载、施工设备和沟槽、基坑周边环境等状况,对支护结构进行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应满足邻近建(构)筑物和施工安全的要求,并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应有专项施工方案,必要时应论证。
(2)现场应划定作业区,安设护栏并设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
(3)先开挖后支护的沟槽、基坑,支护必须紧跟挖土工序,土壁裸露时间不宜超过4h。先支护后开挖的沟槽、基坑,必须根据施工设计要求,确定开挖时间。
(4)在现况建(构)筑物附近进行桩工作业前,必须掌握其结构和基础情况,确认安全;机械作业影响建(构)筑物结构安全时,必须先对建(构)筑物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经验收确认合格,形成文件后,方可进行机械作业。
(5)土壁深度超过6m,不宜使用悬臂桩支护。
(6)施工过程中,严禁利用支护结构支搭作业平台、挂装起重设施等。
(7)支护结构施工完成后,应进行检查、验收,确认质量符合施工设计要求,并形成文件后,方可进入沟槽、基坑作业。
(8)施工过程中,对支护结构应经常检查,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并确认合格。
(9)拆除支护结构应设专人指挥,作业中应与土方回填密切配合,并设专人负责安全监护。采用起重机拆除时,应遵守吊装的有关安全规定。
(10)上下沟槽、基坑严禁攀登支护结构。
(11)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和风力六级(含)以上的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桩工、起重机械作业。
2 钢木支护安全控制要求
(1)支护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支护材料的材质、规格、型号应满足施工设计要求。
②木质支护材料的材质应均匀、坚实,严禁使用劈裂、腐朽、扭曲和变形的木料。
③严禁使用断裂、破损、扭曲、变形和腐蚀的钢材。
(2)现场支护材料应分类码放整齐,不得随意堆放,不得集中堆放在沟槽、基坑边上。运入槽、坑内的材料应卧放平稳。
(3)使用起重机从地面向沟槽、基坑内运送支护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作业时,必须由信号工指挥。
②起重机、吊索具应完好,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
③运输车辆和起重机与沟槽、基坑边缘的距离应依荷载、 土质、槽深和槽(坑)壁状况确定,且不得小于1.5m。
④作业时,机臂回转范围内严禁有人。
⑤作业中尚应遵守吊装的有关安全规定。
(4)使用人工方法从地面向沟槽、基坑内运送支护材料时,严禁向沟槽、基坑内投掷和倾卸支护材料。
(5)预钻孔埋置桩施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钻孔成孔后,应及时埋桩至施工设计高度。
②使用机械吊桩时,必须由信号工指挥。
③埋置桩间隔设置时,相邻两桩间的土壁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应及时安设挡土板,或挂网喷射护壁混凝土。
(6)人工锤击沉入木桩支护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作业中,应划定作业区,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②槽壁出现裂缝或支护结构发生位移、变形等情况时,必须停止该部位的作业,对支护结构采取加固措施,经检查验收合格,形成文件后,方可继续施工。
(7)拆除支护结构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拆除前,应制订拆除安全技术措施。
②拆除支护结构应和回填土紧密结合,自下而上分段、分层进行,拆除中严禁碰撞、损坏未拆除部分的支护结构。
③采用机械拆除沉、埋桩时必须由信号工负责指挥;作业前,应划定作业区和设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
④拆除与回填土施工过程中,应设专人检查,发现槽壁出现坍塌征兆或支护结构发生劈裂、位移、变形等情况必须暂停施工,待及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施工。
⑤拆除的支护材料应及时集中到指定场地,分类码放整齐。
3 土钉墙支护安全控制要求
(1)采用土钉墙支护,应遵守现行《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1999)的有关规定。
(2)土钉墙支护适用于无地下水的沟槽。当沟槽范围内有地下水时,应在土钉墙施工前采取排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在砂土、虚填土、房碴土等松散土质中,严禁使用土钉墙支护。
(3)土钉墙施工设计中,应确认土钉抗拉承载力、土钉墙整体稳定性满足施工各个阶段施工安全的要求。
(4)土钉墙的墙面坡度不宜大于1:0.1。
(5)土钉的长度宜为开挖深度的0.5~1.2倍,间距宜为1~2m,
与水平面夹角宜为5°~20°。
(6)土钉钢筋宜采ⅱ、ⅲ级钢筋,钢筋直径宜为16~32mm,钻孔直径宜为70—120mm。 .
(7)注浆材料宜采用水泥浆或水泥砂浆,其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10。
(8)喷射混凝土面层宜配置钢筋网,钢筋直径宜为6~10mm,间距宜为15~30mm;喷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0,面层厚度不宜小于8cm。
(9)坡面上下段钢筋网搭接长度应大于30cm。
(10)土钉墙支护应随开挖随支护。
(11)喷射混凝土和注浆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禁止裸露身体作业。
(12)土钉宜在喷射混凝土终凝3h后进行施工,土钉类型、间距、长度和排列方式应符合施工设计的规定。
(13)钻孔完成后应及时注浆,并遵守下列规定:
①注浆的材料、配比和控制压力等,必须根据土质情况、施工工艺、设计要求,通过试验确定。浆液材料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②注浆机械操作工和浆液配制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③作业和试验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严禁裸露身体作业。
④注浆初始压力不得大于0.1mpa。注浆应分级、逐步升压至控制压力。填充注浆压力宜控制在0.1~0.3mpa。
⑤作业中注浆罐内应保持一定数量的浆液,防止放空后浆液喷出伤人。
⑥作业中遗洒的浆液和刷洗机具、器皿的废液,应及时清理,妥善处置。
⑦浆液原材料中有强酸、强碱等材料时,必须储存在专用库房内,设专人管理,建立领发料制度,且余料必须及时退回。
⑧使用灰浆泵作业前应安全阀已调到预定安全压力。
(14)土钉墙的土钉注浆和喷射混凝土层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
(15)施工中每一工序完成后,应隐蔽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
(16)遇有不稳定的土体,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采取防塌措施;
(17)施工中应随时观测土体状况,发现墙体裂缝、有坍塌征兆时,必须立即将施工人员撤出基坑、沟槽的危险区,并及时处理,确认安全。
基坑支撑挖土阶段安全监理细则:基坑支护
| 适配人群 | 监理工程师,基坑施工员,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基坑开挖,支护施工,边坡监测 |
|---|---|---|---|
| 制定目的 | 怕基坑塌方伤人,土松、水多、边上有楼都容易出事。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挖基坑的工人、监理、管安全的人,还有工地上的坑、坡、板、网。 | ||
| 职责分工 | 监理要看方案和签字,施工队要按方案干,工人得听指挥不乱来。 | ||
| 管理要求 | 深坑要专家看过方案,边坡按表放坡,超2米要围栏,坑边1.2米内不堆土,排水要双电源。 | ||
| 监督与检查 | 监理天天查,不按规矩就停工,整改完才许干,谁不守规谁负责,出事追责到人。 | ||
基坑支护安全监理细则
1施工方案检查内容:
基坑施工要编制施工方案,方案要有针对性。对于基坑深度超过5m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应经专家论证审查。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意见制定和完善施工方案并报监理审核签认。
2基槽(坑)放坡的规定
深度在5m内的基槽(坑),当地质情况良好、土质均匀、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底面标高时,可不加支撑,这时的边坡最陡坡度应按下表的规定确定。
深度在5m内的基槽(坑)、管沟边坡最陡坡度(不加支护)
土的类别边坡坡度(1:m)
坡顶无荷载坡顶有静载坡顶有动载
中密的砂土1:1.001:1.25 1:1.50
中密的碎石类土(填充物为砂土)1:0.75 1:1.00 1:1.25
硬塑的轻粘土1:0.67 1:0.75 1:1.00
中密的碎石类土(填充物为粘性土)1:0.50 1:0.67 1:0.75
硬塑的亚粘土、粘贴1:0.33 1:0.50 1:0.67
老黄土1:0.10 1:0.25 1:0.33
软土(经过井点降水后)1: 1.00 --
注①:边坡坡度是挖土深度h与边坡底宽b之比。工程中常以1:m表示放坡,m称坡度系数。
注②:静载指坑边堆土或材料等,动载指机械挖土或汽车运输作业等。静载或动载距挖方边缘的距离应在1.2m以外,堆土或材料堆积高度不应超过1.5m。
注③:若有成熟的经验或科学的理论计算并经试验证明者可不受本表限制。
3基槽(坑)土壁垂直挖深规定
⑴无地下水或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底面且土质均匀时,土壁不加支撑的垂直挖深不宜超过下表的规定。
基坑(槽)土壁垂直挖深规定
土的类别深度(m)
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1.00
硬塑、可塑的粉土及粉质黏土1.25
硬塑、可塑的黏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黏土)1.50
坚硬的黏土2.00
⑵当天然冻结的速度和深度,能确保挖土时的安全操作,对于4m以内深度的基坑(槽)开挖时可采用天然冻结法垂直开挖而不加设支撑。但对干燥的砂土应严禁采用冻结法施工。
⑶黏性土不加支撑的基坑(槽)最大垂直挖深可根据坑壁的重量、内磨擦角、坑顶部的均布荷载及安全系数等进行计算。
4坑壁支护检查内容:
当基坑土质不好,采用放坡则土方量太大,或因场地受限制及临近有建筑物不允许放宽边口时,对于浅基础(挖深5m以内)可随挖随支挡土板。深基坑(深度超过5m以上)支护施工前必须进行勘察,摸清地下情况后制定施工方案,进行专项设计和支护。支护设施产生局部变形的,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
对于浅基础,支挡土板可采用间断式、断续式或连续式水平支撑以及锚位支撑、斜柱支撑等形式;对于深坑基础的基坑支护,可采用钢构架支护、地下连续墙支护、地下连续墙锚杆支护等支护形式。
5临边防护检查内容:
深度超过2m的基坑要有临边防护措施,四周必须设置临边防护栏,栏杆高度不得低于1.2m,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临边防护栏离开基坑边水平距离0.5m。
6排水措施检查内容:
⑴基坑施工要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当基坑底面位于地下水位以下时,必须设法排水。可采用明沟排水法和井点降水法。
大面积基坑应考虑配两路电源,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可及时切换到另一路电源,防止因停电停止降水而发生事故。
7坑边荷载检查内容:
⑴坑边堆置土方和材料包括沿坑槽上部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不应离槽边过近,堆置土方距坑槽上部边缘不少于1.2m,弃土堆置高度不超过1.5m。
⑵大中型施工机具距坑槽边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支护情况、土质情况经计算确定。
8上下通道检查内容:
基坑要给施工人员设置符合要求的上下通道,该通道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其攀登设施可视条件采用梯子或专门搭设并应符合高处作业规范中攀登作业的要求。
9土方开挖检查内容:
⑴所有施工机械应按规定进场,并经有关部门组织验收确认合格方可使用。
⑵机械挖土与人工挖土进行配合操作时,人员不得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必须进入时,待挖土机作业停止后,人员方可进行坑底清理、边坡找平等作业。
⑶挖土机作业位置的土质及支护条件,必须满足进行作业的荷载要求,机械应保持水平位置和足够的作业面。
⑷挖土机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⑸挖土机不可超标高挖土,以免造成土体结构破坏。坑底最后留一步土方由人工完成,并且人工挖土应在打垫层之前进行,以减少亮槽时间(减少土侧压力)。
10基坑支护变形监测检查内容:
⑴基坑开挖之前应作出系统的监测方案。包括:检测方法、精度要求、监测点布置、观测周期、工序管理、记录制度、信息反馈等。
⑵基坑开挖过程中应特别注意监测:
①支护体系变形情况;
②基坑外地面沉降或隆起变形;
③临近建筑物动态。
11作业环境检查内容:
⑴人员作业必须有安全立足点,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规定,临边防护符合要求。
⑵交叉作业、多层作业上下应设置隔离层。垂直运输作业及设备也必须按照相应的规范进行检查。
⑶深基坑施工的照明问题,电箱的设置及周围环境以及各种电气设备的加设使用均应符合电气规范规定。
基坑支撑挖土阶段安全监理细则: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
| 适配人群 | 基坑施工员,支护技术员,安全监理员 | 使用场景 | 深基坑施工,软土基坑开挖,明挖基础作业 |
|---|---|---|---|
| 制定目的 | 怕挖太深塌方伤人,怕水渗进坑里让土变软,怕边坡不稳砸到人,怕机械碰坏支护结构,怕工人上下坑摔着。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挖土方、做基坑支护的工人、技术员、监理员,工地所有开挖点和支护位置。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盯整体,工长管现场干活,班组长带人守规矩,工人自己戴好帽系好绳,监理天天查漏洞。 | ||
| 管理要求 | 设防护栏杆、挂安全网、搭上下梯子、分层挖土、不掏洞、不堆土在坑边、专人看边坡裂没裂。 | ||
| 监督与检查 | 监理每天巡检,记录问题当场说,整改不及时就停工,再犯要通报,严重时清退人,项目部存档检查表。 | ||
1、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1)土方开挖施工方案审核
开挖深度≥5m的基坑、须经专家组论证,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以及已有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周围环境资料以及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的要求确定开挖方案;方案内容应符合有关规程及强制性标准(施工安全篇)有关条文的要求
土方开挖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核主要有如下方面:降排水及避免基坑漏水、渗水措施;根据设计确定边坡放坡坡度及控制(预防)坍塌的安全措施;临边防护及坑边荷载要求;上下通道的设置;施工运输道路的布置;机械化联合作业时的安全措施;土方开挖变形监测措施;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等。
(2)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审核
基坑支护是基坑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基坑深度超过5m(含5m)时,须经专家组论证,施工单位应在专家论证意见及专项支护设计的基础上完善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在向监理提交施工方案时,应将专家论证意见及专项支护设计资料附于其后。综合考虑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基础类型、基坑开挖深度、降排水条件、周边环境对基坑侧壁位移的要求、基坑周边荷载、施工季节、支护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做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
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核主要有如下方面:坑壁支护方法及控制坍塌的安全措施;基坑周边环境及防护措施;基坑临边防护及坑边载荷安全要求;上下通道设置;排水措施;支护变形监测措施。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等
2、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监理现场安全检查内容:
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擅自修改。现场施工区域应有安全标志和围护设施。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基坑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边坡坡度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放坡。软土基坑必须分层均衡开挖,层高不宜超过1m;作业中应由上而下分层开挖,遵循先放坡,先支护,后开挖的原则。机械挖土作业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进行土方施工。当采用机械挖土时,机械旋转半径内不得有人;当采用人工挖土时,人与人之间的操作间距不得小于2m。作业人员必须沿斜桥道上下基坑,严禁施工人员采踏边坡上下坑槽。基坑现场排水措施应落实,防止基坑内积水而使基坑土体恶化影响支护结构稳定。基坑施工期间应设专人巡查其周围地面变化情况,发现裂缝或塌陷应及时分析处理。对基坑边坡和固壁支架应随时检查,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挖方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地面荷载超标。基坑外侧1.2m以内不准堆放料具。机械运土及铲土时,应遵守现场交通标志和指令,严禁在基坑周边行走运载车辆。大中型施工机具距坑槽边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支护及土质情况计算确定。支撑拆除时应按基坑回填顺序自下而上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破坏,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3、明挖基础施工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明挖基础基坑边坡设计有防护的,必须按照设计要求逐级防护开挖,设计没有防护的,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监理工程师指令,进行边坡防护,确保安全
(2)明挖基础开挖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基坑周围应做好排水设施,距离开挖线边缘1m以上外搭设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有载重运输车辆通过的地带应确保2m),栏杆上挂设明显的防坠落.防触电等安全警戒标记。
(3)对于基坑深度超过2m以上时坑内应设置供人员上下的爬梯基坑深度超过4m以上的,坑壁边坡应采取固壁支撑措施或每2m处设置宽度不小于1m台阶
(4)采用挖土机械开挖基坑时,坑内不得有人作业,必须留人在坑内操作时挖掘机械应暂停作业,挖掘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出土作业时,机身距坑边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小于1m。
(5)开挖基坑时按规定的边坡坡度分层下挖,严禁局部深挖和掏洞开挖。
(6)夜间应设置照明,行人较多的地点应派人值班,防止人员掉入基坑内,确保人身安全。
基坑支撑挖土阶段安全监理细则:土方开挖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 适配人群 | 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 | 使用场景 | 深基坑施工,基坑降水作业,支护结构安装 |
|---|---|---|---|
| 制定目的 | 基坑太深,旁边有老房子、地下管子,还挨着闹市区。怕塌方、漏水、影响邻居、出安全事故。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挖土、打桩、装锚杆、降水的人和机器,还有基坑边上干活的。 | ||
| 职责分工 | 总监盯着整体,专监盯具体活儿,施工方自己管人管设备,工人按交底干活不乱来。 | ||
| 管理要求 | 护坡栏杆必须有,挖土分层来,降水不能停,机械别碰支护,夜里要有灯和警戒。 | ||
| 监督与检查 | 监理天天转着看,发现问题开单子让改;不听就停工,再不听就告诉甲方和上级部门;每周安全检查雷打不动。 | ||
一、专业工程的特点
本工程概况
根据周围环境、场地地质条件(区域气象条件、位置与地形地貌、岩土分布与特征及水文地质条件等)、基坑开挖深度、降排水条件、基坑侧壁安全等级等综合考虑,基坑支护结构形式采用排桩加锚杆加阻水帷幕和悬臂桩支护型式。截水帷幕施工完毕,土方开挖前在基坑范围内布置降水井(采用管井)降水,基坑开挖后采用明排水。土方开挖与锚杆工程交替进行,土方分层开挖,采用机械开挖基底预留200mm厚土层由人工开挖至设计标高。基坑规模:长约210m,宽约100 m,开挖深度 #楼区域为5.6m、 #楼区域为5.8m,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已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并按照专家论证意见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
基坑较深且基底标高存在高差,在电梯井及集水井部位开挖深度要加大;二期车库与一期车库需要连接,连接部位的降水与支护需要着重考虑;基坑东南侧要考虑地下管网;大面积降水,要考虑东侧原有住宅小区的安全;涉及的工序多,如:基坑降水、排桩支护、锚杆施工、旋喷桩施工等,要考虑各工序的有序进行,需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采取保证施工质量、安全、工期、进度等有效措施;本工程处于市中心,人员密集、交通拥挤,要考虑降低噪音、防止扬尘、不扰民等文明施工措施。
二、监理工作流程
(1)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
重点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组织架构、资源配置、工作制度及措施等是否与工程规模及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组织机构设置是否合理;
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资格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数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本工程要求;
3)项目管理部各职能部门及人员职责权限是否明晰、制度是否完善;
4)是否对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进行辨别、评价和论证,并制定相应的有针对性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5)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及职能部门或责任人是否明确,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6)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验收规定。
其中,项目监理机构主要从以下两方面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
1)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的执业资格证书,资格等级应与承包工程的规模相适应,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配备应符合相关规定。
(2)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项目监理机构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报送的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机械设备(包括租赁设备)管理制度、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操作规程等。
(3)审查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开工条件
项目监理机构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3)进场机械、设备的验收手续;
4)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
5)应急救援物资的准备与落实情况;
6)安全教育及交底情况;
7)临时用电验收情况。
(4)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1)对编审程序进行符合性审查,即项目监理机构在审批专项施工方案前,应首先审查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批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符合规定的,进行实质性内容审查。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重新报审,符合规定后再行报审。
2)对实质性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即项目监理机构对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查。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技术、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计算书及相关图纸等内容,其中,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又包括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措施,其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于施工单位报审的安全技术措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要求其重新编制、报审。
3)针对性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应针对工程特点以及所处环境等实际情况,编制内容应详细具体,明确操作要求,应包括安全技术和保证措施、应急救援预案和文明施工措施。
(5)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1)督促施工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落实深基坑工程各工序及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同时加强监理旁站,巡视的检查力度,发现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及时签发监理通知责令整改,要求施工单位按专项方案实施,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2)定期组织有关各单位参加的安全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责令其停止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将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3)在深基坑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事故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的向负责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同事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
(6)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运行
1)检查施工单位(总包、分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2)检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情况;
3)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
三、监理工作要点
1、深基坑施工前的控制要点
(1)监理工程师要认真阅读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了解基坑开挖地段的地形、地貌和地质特点。分析可能对影响边坡的关键地段、重要地层及土质指标做到心中有数。
(2)审查施工单位深基坑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包括安全管理,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方案是否按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3)检查施工单位现场专职安全员到岗就位情况。
(4)审查进场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资料试验检测报告,重要材料要现场抽样送检。
(5)审查施工机械是否满足施工进度要求,进场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转。
2、基坑降水控制要点
(1)施工期间施工降水要连续不断,直至地下顶板浇筑完成。
(2)降水排水机械必须有专人负责,严禁非电工人员操作。
(3)降水期间,必须由监测单位对邻近建筑物等进行沉降、变形观测,如遇异常,必须立即分析原因,采取防护、控制措施。
3、土方开挖控制要点
(1)土方工程应严格按照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施工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机械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
(1)挖掘机挖土作业时,其最大开挖高度和深度,不应超过机械本身性能规定。
(2)土方开挖应分层进行,与锚杆施工交替进行。各层开挖深度由专职测量员跟踪控制。
(3)土方开挖前,必须会同有关单位对邻近建筑物、管线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整个施工期间,加强监测其沉降和位移、开裂等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与设计、建设等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处理。
(4)施工期间,应对开挖范围内存在的各种障碍物,如沟渠、管线,凡影响施工的均应拆除、清理和迁移。
(5)深基坑四周要设置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设置爬梯。
(6)夜间施工要合理安排施工项目,防止土方超挖,施工现场要根据需要设置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设置红灯警示标志。
(7)土方开挖应从上至下分层开挖,并按照设计要求的开挖深度进行开挖。
(8)土方开挖要注意对排桩、锚杆的保护,避免挖机碰撞而产生破坏。
(9)开挖过程中,要加强巡视检查力度,如发现坡体有裂纹或局部坍塌现象,要及时采取措施。
(10)施工现场发现危及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隐患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排除隐患后方可恢复施工。
(11)基坑支护结构必须在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严禁提前开挖和超挖。
4、基坑支护控制要点
(1)基坑支护应保证基坑周边建(构)筑物、管线、道路等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保证主体地下结构的施工空间。
(2)当基坑开挖面上方的锚杆、土钉、支撑与混凝土腰梁未设置完成,且未达到开挖要求的强度或承载力,以及未按设计要求施加预加力时,严禁超挖土方。
(3)采用锚杆或支撑的支护结构,在未达到支护结构设计规定的拆除条件前,严禁拆除锚杆或支撑。
(4)基坑周边施工材料、设施或车辆荷载,严禁超过设计要求的地面荷载限制。
(5)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提高监测频率:
1)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
2)监测数据变化较大或者速率加快;
3)存在勘察未发现的不良地质现象;
4)进行超深、超长开挖,或未及时加撑等违反设计工况施工;
5)基坑及周边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以及市政管道出现泄漏问题;
6)基坑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大或超过设计限值;
7)支护结构出现开裂;
8)周边地面突发较大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
9)邻近建筑突发较大沉降、不均匀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问题;
10)基坑底部、侧壁出现管涌、渗漏或流沙等现象。
(6)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报警,并应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中的保护对象采取应急措施。
1)监测数据达到监测报警值的累计值;
2)基坑支护结构或周边土体的位移值突然明显增大或基坑出现流沙、管涌、隆起、陷落或较严重的渗漏等。
3)基坑支护结构的支撑或锚杆体系出现过大变形、压屈、断裂、松弛或拔出的迹象;
4)周边建(构)筑物的结构部分、周边地面出现较严重的突发裂缝,或危害结构的变形裂缝;
5)周边建筑变形突然明显增长或出现裂缝,周边管道泄漏等。
(7)巡视检查以下内容:
1)周边道路、地面裂缝、沉降;
2)桩后土体裂缝、沉陷;
3)止水帷幕开裂、渗漏;
4)周边建(构)筑物裂缝;
5)场地地表水、地下水排放的状况是否正常;
6)基坑顶面周边超载情况;
7)监测设施是否完好。
四、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一)监理工作方法:
1、审查核验
项目监理机构重点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及资料。
1)开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2)审查深基坑开挖支护方案编制是否合理,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按照要求编制、审批,方案必须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出具论证报告。
3)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审查总、分包单位资质及人员资格、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及其合法有效性、安全生产协议;
4)负责审核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等;
2、巡视检查
1)施工作业是否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是否有违反强制性标准情况;
2)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到岗工作情况;
3)施工现场与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的相符情况;
4)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按照项目监理机构的指令整改情况;
5)项目监理机构签发的工程暂停令实施情况;
6)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时加大巡视检查力度,并填写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巡视检查记录;
7)对施工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进行抽查,并加强节假日、季节性、灾害性天气期间以及建设主管部门有规定要求时的抽查次数。
8)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3、告知
项目监理机构对在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工作中对施工单位的要求进行事先告知。
4、通知
项目监理机构对巡视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或违反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未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等情况,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单指令限期整改。监理通知单发送施工总包单位,并报送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针对监理机构指令进行整改后填写监理通知单回复单,项目监理机构收到监理通知单回复单后重点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并签署复查意见。
5、停工
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严重,应报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如施工现场发生重大险情或安全事故,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并按实际情况指令局部停工或全面停工。工程暂停令在发送施工总包单位的同时报送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针对项目监理机构指令整改后,需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进行报审,项目监理机构着重复查整改结果,并签署复查意见。项目监理机构签发的工程暂停令中应重点详细说明停工原因、停工范围、停工时间以及相关要求等内容。
6、会议
按照第一次工地会议所确定的监理例会制度予以落实。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必要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各类会议均由项目监理机构相关人员支持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经与会各方会签、盖章形成文件予以落实。
7、报告
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及时向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8、监理日志
项目监理机构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每日如实记录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监理日志中包括以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1)当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
2)当日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工作;
3)当日有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9、监理月报
项目监理机构每月编制监理月报,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发送本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监理月报中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1)当月工程形象进度(重点描述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
2)当月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作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及分析,并附影像资料;
3)当月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4)当月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监理工作、措施和效果;
5)当月签发的安全生产管理监理文件、指令及回复情况;
6)下月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计划。
10、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1)督促施工单位每天上岗前对每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提醒,监理人员每天进行安全巡视;对临时用电、设备安全运转、基坑防护、现场文明施工、夜间施工的照明进行一次全面巡视,按照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监理日志。
(2)每周定期安全检查
由施工单位安全员牵头进行现场安全大检查,安全监理人员负责督促安全检查执行与参与,检查现场存在的问题及上周检查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监理工作措施
1、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
法定代表人责任制: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负责。
总监理工程师责任制: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
监理人员责任制:各专业监理人员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对本专业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
2、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审查核验制度、巡视检查制度、督促整改制度、监理例会制度、报告制度、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资料管理与归档制度。
3、内部学习和培训制度。
基坑支撑挖土阶段安全监理细则:基坑支护工程
| 适配人群 | 监理工程师,基坑施工员,安全总监 | 使用场景 | 深基坑开挖,基坑支护施工,降水工程实施 |
|---|---|---|---|
| 制定目的 | 基坑挖深超5米,土层软,旁边有路和管线,怕塌方、渗水、边坡滑。还有雨季积水风险。 | ||
| 适用范围 | 济南这个便民服务中心工地,所有挖土、支护、降水的人和机器。 | ||
| 职责分工 | 监理要盯方案、查资质、看现场;施工方管自己工人、机械、开挖顺序;工人听指挥不乱来。 | ||
| 管理要求 | 放坡按设计来,不能堆土在坑边;挖机挂牌上岗,司机持证;人工清底留20到30公分;排水沟集水井不能少。 | ||
| 监督与检查 | 监理天天巡,重点部位跟班;发现问题下通知单,不改就停工;总监有权报安监站;每道工序做完才许进下一道。 | ||
一、编制依据(1)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120-99(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3)施工组织设计(4)建筑工程防高空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____)82号
二、工程概况:(一)工程项目名称:济南市历城区便民服务中心项目(二)工程项目地点:唐冶中路以东,唐冶东路以西,文苑路以南,幼安街以北。(三)结构类型:基础形式为桩基承台基础,主体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四)项目规模组成及工程建筑特点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49990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ⅱ、ⅲ区为地上11层,ⅰ区为地上16层。地下一层层高5.85米,一层至三层高为5.4米,四层至十六层高为3.9米,机房层层高为3.4米。本工程主体结构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现浇楼面板,基础形式为桩基承台基础;地下室剪力墙及框架结构的抗震等级为二级,地上ⅰ区框架结构的抗震等级为二级,ⅱ、ⅲ区框架结构的抗震等级为三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五)合同计划工期:____年2月21日至____年2月11日(六)合同约定质量等级:合格(七)建设单位:济南市历城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八)勘察单位:山东省深基础工程勘察院(九)设计单位:山东恒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十)监理单位:山东泰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一)施工单位:济南四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准备阶段监理工作
1、根据现场地质勘探报告了解和掌握工程地质、土层分布和地下水位情况。
2、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基坑支护方案,查验专家论证意见。在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完善后的施工方案和专家论证意见进行施工,如施工单位擅自改变专家意见或拒不整改,项目监理组应立即阻止,并签发监理通知单,情况严重的签发工程暂停令,直至报告安全监督部门。
3、参与和复核施工单位进行的施工放线,定出桩基线,桩位、高程控制点,并督促设置和保护高程和水平控制点。并要定期进行复测和校验控制桩的位置和水准点标高,以利施工中不出差错。工程轴线控制桩设置离建筑物的距离一般应大于2s(s:指挖土深度)。水准点标高可引放在已有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已稳定无变化),也可在离建筑物稍远的地方设置水准点,并设有明显的围护信号。
4、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土方开挖方案。
5、审查施工单位委托监测的单位资质及监测方案。密切注视施工动态,防患于未然。
6、督促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方案做好开挖前的准备工作。
四、施工阶段监理工作(1)地下水控制:①地下水控制的设计和施工应满足支护结构设计要求,应根据场地及周边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和环境条件并结合基坑支护和基础方案综合分析确定。②抽水设备可根据排水量大小及基坑确定。③降水井宜在基坑外缘采用封闭式布置,井间距应大于15倍井管直径,在地下水补给方向适当加密,当基坑面积较大时,开挖较深,在基坑内设置降水井。④降水井的深度应根据设计降水深度,含水层的埋点分布和降水井的出水能力确定,设计降水深度在基坑范围内不宜小于基坑底面以下0.5m。⑤施工现场四周及围墙四周设置排水沟,每隔50m设置集水井,基坑周边卸载放坡之后砌筑排水沟。⑥中心开挖,在中心开设排水沟、设置集水井,再有强排水进入临时道路的排水沟内,沉淀后进入排水管道。⑦逆做区开挖,在每一块逆做基坑内设置排水盲沟,再用强排水到-7.0m平台的排水沟内,沉淀后进入排水管道。⑧在底板挖土时,挖土过程的排水沟、集水井的水,深井降水抽出的水集中用抽水泵抽排至地面排水系统。⑨为防止底板隆起,抽水至底标高以下0.5m~1m左右,当底板浇砼完成后,主设计强度,抽水中改成泄水开,继续抽水,保持底板高以下0.5m~1m左右,直至结构结束,回填土结束后,方能停止。⑩监测必须有全面记录,以利对比和控制。(2)护坡和挖土①基坑开挖应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要求,确定开挖方案的执行。②挖土施工的轴线定位点和水准基点,经复核后应妥善保护,并经常复测。
③基坑采用局部式全部放坡开挖,放坡坡度应满足其稳定性要求。基坑开挖应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要求。确定开挖方案。④基坑边界周围地面设排水沟,且应避免漏水、渗水进入坑内,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排水措施。基坑周边严禁超堆卸装。⑤挖土机必须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挂牌后方能使用,否则严禁使用。挖土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⑥挖土应严格遵守设计方案,满足设计工况要求。软土基坑必须分层均衡开挖层高不宜超过1m。挖土至支护构件附近0.5m,应由人工挖土,并设有专人指挥防止碰撞。⑦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挖土标高0.2m~0.3m时,用人工扦土。⑧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挖土,立即查清原因和采取措施,方能挖土。⑨开挖坑底标高后坑底应及时满足封闭并进行基础工程施工。⑩基坑开挖后,四周应及时设置围护栏杆,高1.2m设置两道防护栏杆,并用密用网封闭。基坑开挖后,应设置登高,坡度为1:3,两侧设1.2m围护栏杆。(3)基坑监测
①监测单位应事前按方案布置好监测点;②土方开挖前监测单位应测取原始数据;③土方开挖过程中应按方案要求进行定期监测;④施工过程中应密切注视施工动态,防患于未然。
四、安全监理的主要方法与措施
1.安全监理的主要方法(1) 编制--分项工程监控细则中应包括安全监理的具体措施。(2) 协助--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3) 审查--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4) 督促--督促施工企业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5) 审核--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6) 监督--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7) 巡视--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用书面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8) 控制--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用书面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用书面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9) 复核--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10) 跟班监督检查--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11) 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12) 会议--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针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找出原因并制订对策;不定期召开安全分析总结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安全监理的主要措施(1) 事先报审验证。(2) 利用审批权、检查权、停工权,对施工方案、施工实施过程中的隐患做好事先控制。(3) 事中督促实施。(4) 发现问题通知整改并复查。(5)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安全监理人员的技术支持。(6) 积极争取政府安全监督部门、业主和施工总承包的支持和配合。
五、施工过程中的监控要点(1)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制定预防坍塌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2) 开挖深度大于5m的基坑,其围护设计及挖土方案必须经专家组评审通过。(3) 在深基坑(基槽)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4) 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的程序进行围护施工、降水及开挖土方,确保基坑安全。(5) 严格按设计承载能力控制在水平支撑梁上的荷载,确保基坑安全。(6) 基坑周围、阶梯、坡道两侧及作为人员通道的水平支撑梁的两侧必须设有符合要求的护栏并用绿网封闭。(7) 雨季施工深基坑必须注意预防渗漏、变形、积水、流砂和塌方等突发情况,并有处理预案。(8) 注意基坑支撑的受力状况和基坑开挖对周围道路、管线和建筑物的影响,深基坑应委托专业单位进行各种监测,实行超量预警制,确保基坑安全和周围道路、管线和建筑物的安全。(9) 基坑边不得堆载重物。(10) 基坑支撑必须经设计计算,支撑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不妨碍基坑开挖及构筑物的施工,且支拆方便。拆除支撑应严格按设计工况要求进行。(11) 基坑应有排水、降水措施,在施工排水过程中不得间断排水,并应对排水系统加强检查和维护。严禁停止排水。(12) 基坑支撑的拆除应在坑内建(构)筑物的防水工程已经验收才能最后拆除。在分阶段拆除时,应确保坑内建(构)筑物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同时应确保周围土体的稳定。拆除支撑时应按基坑(槽)回填顺序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产生破坏,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13) 除须符合上述要求外基坑开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土方开挖前应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土方运输车行走路线及弃土场。
2) 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压实度、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
3)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4) 土方应分层开挖,基坑边堆置土方不应超过设计荷载,挖方时不应碰撞或损伤支护结构,降水设施以及工程桩。
5) 当被监测的支护结构、周围环境等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6) 基坑挖至设计标高后,应对坑底进行保护,经验槽合格后,方可进行垫层施工。对特大型基坑,宜分区分块挖至设计标高,分区分块及时浇筑垫层。严禁一挖到底。
7) 桩头凿除应由专业施工队伍承担,施工人员应有相应资质,在施工过程中应确保安全,废料应妥善处理。
8) 基坑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应以设计为依据,如无设计指标时,应满足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表要求。
上述监理细则,应加强巡视监测,确保基坑顺利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