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监理措施
| 适配人群 |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 | 使用场景 | 工程监理现场,深基坑施工,高处作业监管 |
|---|
1、监理人员必须重视安全监理,总监指派有经验的监理工程师专门负责安全监理工作。
2、监理人员以身作则,并督促施工人员进场正确佩戴安全帽,高空或井下作业佩安全带,脚手架敷设安全网。
3、督促施工单位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障体系。
4、监理时经常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认真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并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贯彻落实文件精神。
5、严格检查施工单位按有关规范、规程、规定执行各项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条例,做到文明施工,防范于未然。
6、总监审查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必须有即可靠又可行的安全技术和文明施工措施,并监督其执行,但施工安全防护责任仍由施工单位承担。
7、督促施工单位坚持技术交底的同时,做好安全交底,做好安全工程人人有责,发现安全防护不善及时予以整改,若有违章冒险作业,有权向施工单位发出停工令,并写出书面监理意见,向业主或主管部门汇报。
8、检查施工单位对防火、防盗、和资料保管的安全措施,做到机械电器设备有专人进行使用、保管和维护。
9、现场安全每日小检查,每周中检查,每月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令其迅速整改后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10、施工安全与施工进度发生矛盾时,总监有权做出是否调整施工进度的决定,并报业主备案。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措施:施工现场
| 适配人群 | 测量员,机械操作员,电工 | 使用场景 | 高压线作业,陡坡测量,桥墩施工 |
|---|---|---|---|
| 制定目的 | 测量常在陌生复杂地形,高压线旁、陡坡上、桥墩上、公路上、水边作业,容易出事。 | ||
| 适用范围 | 施工测量人员、机械设备操作员、电工、焊工、起重工、高处作业者、模板脚手架工人。 | ||
| 职责分工 | 测量员自己注意距离和穿戴;机手按规程操作;电工只准专业人干;焊工防爆防漏电;吊装要指挥统一。 | ||
| 管理要求 | 高压线边保持距离;陡坡系安全带;桥墩设防坠落;公路有人警戒;水文穿救生衣;设备验收签字才用。 | ||
| 监督与检查 | 监理天天看,查记录、查证件、查现场。没做到就停工整改,再犯要通报。每月汇总问题,报项目负责人盯。 | ||
一、施工测量安全监理要点
施工测量是工程施工的前期准备工作。由于施工测量人员经常身处地形陌生而复杂的环境,因此应十分注意保障生命安全。
1.测量人员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遇雷雨不得在高压线、大树下停留。
2.在陡坡及危险地段测量时,应系安全带,脚穿软底轻便鞋。
3.在桥墩上测量时,应有上下墩及防止人体坠落的安全措施。
4.在公路、街道、交通繁忙的道路上测量时,必须有专人警戒,防止交通事故。
5.水文测量人员应穿救生衣。夜间进行水文测量时,必须备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二、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监理要点
1.对各大中型机具设备、压力容器的进场,均要督促承包商进行认真的检查验收,针对不同的机械设备填写相应的进场验收记录表,验收不合格的不准使用,安全保护装置不全、失效或损坏的,待修复或更换后要经过检测,并经安全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准使用。所有进场的机械设备要有安全操作规程,严格禁止超负荷的野蛮作业。
2.对投入施工的机械设备或车辆必须查验其 “三证”情况,严禁无证机械进场施工作业。“三证”即:设计或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合格证,由各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近期所签发的“使用许可证”。
3.对龙门吊机、塔式吊机、施工升降机、架桥机等现场拼装或安装的大型起重机械在自查合格以后,须经行业检测部门的检测试验认可后,方准投入使用。
4.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每天要填写机械运转记录和例行保养记录。现场的大、中型机具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调动,使用大、中型起重设备,必须由经过培训的有证专业人员指挥作业。
5.机具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维修保养,不准带病作业,凡已维修保养的设备,均应在设备台帐中如实记载。
6.机械操作人员、驾驶员不得随意加班加点,应保证足够的睡眼时间,防止疲劳作业,严禁酒后开机(车)。要认真做好季节性的劳动保护和做好交接手续。
7.对混凝土搅拌、木材加工、钢筋制作等中小型机械应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防护装置或性能不合格的一律不准使用。
三、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要点
1.工程项目开始之前必须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
2.只有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操作证的电工才能从事电气作业。电工和用电人员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
3.电器连接、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非电工严禁操作。
4.工地必须达到安全的漏电保护配置,严禁使用漏电保护装置有故障的电器用具,更不可蓄意破坏。施工现场照明设施的布置应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
5.使用电动工具前应先检查它是否完好无损,发现故障应立即向领导报告,并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6.电器用具用完必须关掉电源,电缆线应随时吊挂。
7.电气设备的维修应停电作业,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停电标志牌。
四、施工现场防雷安全监理要点
雷雨天气时,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应注意防雷。特别是对塔式起重机、拌和楼、物料提升机等高大机械设备、以及钢脚手架、在建金属结构等高架设施,应重点防雷。雷雨天气时,现场施工人员应远离这些高大设备和设施。
五、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监理要点
1.可燃材料堆放区距施工区、生活区不得小于25米。
2.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并有明显标志,夜间设红色警示灯。消防器材必须垫高放置,周围3米内不准堆放任何物品。
3.施工现场内禁止吸烟。
4.施工现场的易燃危险品和爆炸物品的堆放和使用应严格遵守规定。在电气设备和线路周围不能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腐蚀介质。
5.在高压线下禁止搭建暂设建筑和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6.冬季施工期,因风大物燥,应特别注意预防火灾。
7.在雨季与高温季节施工时,应避免外露的电器设备被雨淋湿,从而导致电气设备漏电失火。
8.不准在电气设备周围使用火源。在变压器、发电机等场所严禁烟火。
9.施工企业员工应学会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六、施工现场交通措施安全监理要点
1.施工现场急弯的陡坡地段应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
2.靠近河流和陡坡处的道路应设置护栏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3.在边通车边施工地段,作业人员应在红白相间隔离栅或围栏内进行作业。道路作业人员必须穿带有反光条纹,具有警示标志作用的工作背心,才能上路作业。
4.便道处于傍山时,要注意边缘的危石处理,防止滑坡、塌方破坏便道、伤害人员。
5.便桥必须牢固可靠,桥面满铺木板,通过便桥的电线、电缆必须绝缘良好,并固定在桥的一侧。
6.临时码头应按设计施工,并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码头的附属设施如跳板、支撑、船环、栏桩等应牢固可靠。
七、模板作业场地安全监理要点
1.模板作业场地应远离高压线。作业场地应搭设作业棚,设防火通道,配备防火器具,四周设置隔离围栏,严禁烟火。
2.模板支立与拆除安全要点
(1)在基坑或围堰施工时,应先检查有无塌方现象,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
(2)不得抛掷吊送材料和工具。机械吊送应有专人指挥。模板要捆绑结实,基坑内的操作人员要注意躲避吊送的料具。
(3)机械吊送模板时,起吊后下面不得站人或有人通行。模板下放,距地面1米时,作业人员方可靠近操作。
(4)高处作业应将所需工具装在工具袋内。传递工具不得将工具放在平台和木料上,不得插在腰带上。
(5)用斧锤作业时,注意照顾四周和上下的安全,防止误伤他人。
(6)拆除模板不得双层作业。3米以上模板在拆除时,应用绳索拉住或用起吊设备拉紧,缓慢放下。
(7)模板支拆方法、时间顺序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
八、支架与脚手架施工安全监理要点
1.不得使用腐朽、劈裂、大节疤的圆木及锈蚀、扭曲严重的万能杆件和钢管等。
2.脚手架敷设的安全设施应经常检查,确保操作人员安全通行。
3.材料工具要堆放整齐,积雪和杂物应及时清除。
4.在脚手架上的作业人员应配备救生设备。
5.拆除脚手架,应设置护栏或警示标志,并应自上而下拆除,不得上下双层作业。拆除的脚手杆、板应用人工传递或吊机吊送,严禁随意抛掷。
九、钢筋施工安全监理要点
1.钢筋切断机在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刀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动周围和切刀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2.钢筋弯曲机作业中,严禁进行更换芯轴、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调速等作业,亦不得加油或清扫。
3.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
4.转盘换向时,必须在停稳后进行。
5.钢筋调直及冷拉场地应设置防护挡板,作业时,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6.采用人工锤击切断钢筋时,使锤人员和把扶钢筋,剪切工具人员身位要错开,并防止断下的短头钢筋弹出伤人。
十、焊接施工安全监理要点
1.电焊机要在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点,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电焊机应设置单独的开关箱,作业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施焊完毕,拉闸上锁。
(2)在潮湿地点工作,电焊机应放在木板上,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胶板上或木板上工作。
(3)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4)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焊接前必须清洗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保持空气流通。
(5)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必须开设进出封口。容器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伏。焊工身体与容器壳之间应有绝缘材料隔开。施焊过程中每隔半小时到1小时外出10到15分钟,并应有安全人员现场监护。
(6)把线、地线不得与钢丝绳、各种管道、金属构件等接触,不得用这些东西代替接地线。
(7)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先切断电源,检查现场,清除焊渣。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电焊机。
(8)在高空焊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应备有消防设施。
(9)焊接模板中的钢筋、钢板,施焊部位下面应垫石棉板或铁板。
2.气焊
(1)气焊作业应遵守有关规定。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定型产品,必须备有灵敏可靠的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2)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距易燃易爆品不得少于10米。严禁用明火检查是否漏气。氧气、电石应随用随领,下班后送回专用库房。
(3)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受热不得超过35℃,防止火花和锋利物件碰撞胶管。气焊枪点火时应按“先开乙炔、先关乙炔”的顺序作业。
(4)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的表面严禁沾污油脂。
(5)乙炔发生器应每天换水。严禁在浮筒上放置物件,不得用手在浮筒上加压或摇动,添加电石时严禁用明火照明。
(6)乙炔发生器不得放在电线的正下方,焊接场地距离明火不得小于10米。
(7)氧气瓶应设有防震胶圈,并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剧烈振动和强烈阳光暴晒。
(8)乙炔气管用后需清除管内积水。胶管回火的安全装置结冻时应用热水溶化,不得用明火烧烤。
(9)点火时焊枪不得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随意乱放。
(10)电石应放在干燥的地方,移动或搬运应将桶上的小盖打开,轻移轻放。开桶时头部要闪开,不得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
(11)施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施焊完毕,应将氧气阀门关好,拧紧安全罩。乙炔浮筒提出时,头部要避开浮筒上升方向。提出后应挂放,不得扣放在地上。雨雪天,不得进行露天作业。
十一、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监理要点
1.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作业中突然停电,应立即拉开闸刀,并将运送物件下降到地点,不得悬在空中。
2.夜间起重吊装作业,应设置足够的照明。
3.起重吊装作业中,高处作业人员应全神贯注,防止起重钓钩或索悬打击人体。
4.如遇六级以上大风,应禁止起重吊装作业。
5.在高处进行顶升作业的千斤顶,应有防止其坠落的措施。
6.顶升同一重物采用多台千斤顶时,应统一指挥,使各千斤顶同步升降,均衡一致。
十二、高处作业安全监理要点
1.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或使用安全防护工具。
2.作业人员应通过安全扶梯或吊篮上下,不得沿着立杆或栏杆攀登。
3.高处作业应设置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4.在雨雪天应采取防滑措施,在大风、暴雨、雷电、大雾等气候条件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十三、拆除作业安全监理要点
1.拆除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水平作业时各工位间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2.在恶劣的气候条件(如大雨、大雪、浓雾、六级以上大风)影响施工安全时,严禁拆除作业。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措施:施工现场
| 适配人群 | 施工总工,安全总监,现场工程师 | 使用场景 | 公路施工,高边坡作业,临建搭设 |
|---|---|---|---|
| 制定目的 | 工地容易出事,怕塌方、起火、被车撞、触电、掉下来。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工地干活的人,包括盖房修路的工人、司机、电工、焊工。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盯全局,工长管自己片区,班组长带好手下人,工人守规矩不乱来。 | ||
| 管理要求 | 路要修平、有排水、设警示牌;油库炸药库单独放;电线按规范拉;灭火器摆好位置;高处必须系安全带。 | ||
| 监督与检查 | 安全员天天转着看,发现没戴安全帽就罚钱,没设护栏就停工整改,问题不改清不许继续干。 | ||
1、施工现场应有利于生产,方便职工生活、符合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具备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
2、在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
3、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必须避开泥沼、悬崖、陡坡、泥石流等危险区域,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
4、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用房、变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现场应设在干燥地基上,并应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震的要求。易燃易爆材料仓库,应远离施工现场及生活现场并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5、施工现场道路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平面布置图修筑,一般用旧路面层料、砂子、碎石土做路面,并应压实、平整,道路断面应设置横坡,道路两侧应有排水设施。为避免道路堵塞,影响工作效率,甚至造成事故,办公区、生产区、生活区的道路应明显标志出边界线,并尽量布置成围绕建筑物的环形或“u”形,以方便进出。通往施工部位的施工便道应遵照下列要求布置:
(1)载重车辆通过较多的道路,其弯道半径一般不小于15m,特殊情况不得小于10m,急弯及陡坡地段应设置明显交通标志。公路交汇处应由专人指挥。
(2)靠近河流和陡壁处的道路,应设置护栏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3)行走式工程机械通过的道路,要按照行走式工程机械爬坡能力,参照产品说明书设置。
6、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现场安全用火和消防制度。施工现场应当划分出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场、仓库区、易燃废品临时集中远离生活区等区域。
在保证防火间距的基础上,施工现场消防措施还要满足一列要求:
(1)防火间距中,不应堆放易燃和可燃物品。
(2)施工现场消防车道宽度不小于3、5m,当道路的宽度仅能供一辆车通行时,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场。严禁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
(3)施工现场应设有足够供应消防用水的水管或蓄水池。
(4)施工现场的道路,夜间应有照明设备。
(5)现场临建设施、仓库、易燃物堆和固定用火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工具和设备,并要求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周围5m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6)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夏季要做好防暴晒工作。
(7)安装和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规范要求。高压线下面不准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材料。配电室内禁止吸烟、生火。
(8)施工现场内从事电焊、气割作业人员,应遵守电焊、气割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9)易燃易爆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室,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炸药库要设置在便于安全运输、存取并且人员稀少的地方。
(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按照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布设,并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现场较高的建筑物、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如油库、拌和站等,均应架设避雷装置。
(11)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临时供排水应进行设计。根据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的需求,确定用水量、选择水源、配水线路。施工现场生活用水应进行鉴定,其水质必须符合饮水标准。水源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污染。生产和生活污水、泥浆应合理设置排水沟、导流沟和泥浆池。
(12)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应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的较为空旷的地点。污染严重的工程场所应配有防污染的设施。
(13)施工现场应按照规定设置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标志,并不得擅自拆动。施工现场入口处应设置入场须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牌、工程名称及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牌、施工现场平面图等。
(1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陡坡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2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禁止使用。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措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
| 适配人群 | 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 | 使用场景 | 施工监理,安全巡查,隐患整改 |
|---|---|---|---|
| 制定目的 | 怕工地出事伤人伤设备。国家有规定要守,得提前防着点。安全第一,不能光想着快和省钱。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工地干活的人,包括监理、施工队、分包工。管现场所有地方和工具。 | ||
| 职责分工 | 监理部有人专管安全。施工单位自己要管好,安全员必须在岗。业主签合同时得写清安全要求。 | ||
| 管理要求 | 防火防电防坠落,防尘防爆防雷击。防护设施要装好,电动工具用前先检查。 | ||
| 监督与检查 | 监理天天转,查到问题马上改。不听就发通知,24小时没动静就停工。每月大检查一次,台帐记清楚。不落实就追责。 | ||
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控制目标和依据
1.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控制目标:
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保障施工现场安全施工,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建设事业发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在施工现场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做到安全施工,确保质量,经济合理。
1.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的控制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____-11-24颁布、____-02-01施行)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01-62-________-6-13颁
布、____-09-01施行)
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的控制流程 (见下图)
3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控制重点
结合本工程的工程内容和特点,在监理过程中对施工现场应重点控制以下几个方面:
3.1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防火、防尘、防爆、防雷击、防触电、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溜车、防高空坠落、防寒、防暑、防疫、防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措施。
3.2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安全防护设施、电动工具安全使用。
4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4.1预控
4.1.1项目监理部明确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
4.1.2建议业主在签订承包合同时明确安全施工条款,以免引发问题出现, 对业主造成损失。
4.1.3督察施工单位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并切实搞好自控,安全人员必须到位,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运作情况,加强日常安全检查。
4.1.4执行持证上岗制度,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应有相应的技术职务和有效合格的岗位操作证。
4.1.5项目监理部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监里台帐制度,及时整理、归纳有关情况,准确反映现场安全情况。
4.2 过程控制
4.2.1将日常巡回检查与集中检查、现场检查与资料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隐患。
4.2.2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如果执行不力或不及时,则在24小时内发出书面通知。对严重的安全隐患,则要求行使安全否决权,下达停工令限期整改,不满足安全规定不准复工。
4.2.3 定期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
4.3 事后控制
4.3.1对在安全检查及数据分析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在发出监理通知要求责任人限期整改后,及时进行跟踪验证,确保纠正和预防措施得到落实。
4.3.2对安全事故坚持“四个不放过”。
4.3.3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4.3.3.1报告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立即用最快的传递手段,将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初步原因等情况报业主和公司。
4.3.3.2事故处理:监理部积极参与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作好标识,保护好现场。
4.3.3.3事故调查:组织或参与有关方组成的调查组开展调查。
4.3.3.4调查报告: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损失责任、处理意见、纠正和预防措施撰写成调查报告,并经签字后报有关部门。
4.3.4事故发生后,监理部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作好台帐记录,并发监理通知要求总承包单位及各分包单位及时总结,并提出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和保证。
北京双诚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第七项目部监理部
____年3月6日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措施:施工现场
| 适配人群 | 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员,总监理工程师 | 使用场景 | 支模架搭设,脚手架验收,塔吊安拆 |
|---|
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
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随着国家各种建筑工程法律、规章及地方建筑工程法规的陆续出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大力监管、工程监理制的推行、普及,以及各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整体素质的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意识已是深入人心,工程项目的总体施工质量有了相当大的提高。与之不相适应的是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却未能与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同步提高,恶性安全事故频发。客观上,加强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势必增加各种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从而导致成本的增加,而安全生产方面的投资是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因此施工单位从自身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往往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积极性不高。但主要的原因,还是部分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未能提高到应有的高度,工程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往往只注重了质量、成本及工期的控制,而忽略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同样,目前的建筑工程监理单位或多或少在施工安全的监理工作上也存在一定的误区,往往偏重于对工程质量、进度方面的监理,而不能充分认识到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性。这一方面与长期形成的管理意识有关,另一方面,现场监理人员安全监理工作相关业务知识的缺乏也制约了他们更好地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针对以上情况,作为监理单位从业人员,必须首先从思想上加强安全管理意识,加强安全监理工作业务知识和经验的积累,才能更好地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监理目标。在此,本人想从目前安全事故多发的模板承重架、外脚手架、施工机械及施工临时用电方面,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要求谈一些自己的经验和看法,以期与监理同行互相交流,共同提高监理水平。
一、模板承重架
近两年来,省、市发生的支模架坍塌事故不在少数,而支模架因其承重结构的特殊性,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往往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而对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的处罚也是最严厉的,因此,对此方面的安全监理工作,应特别引起施工现场监理人员的重视。
模板承重架倒塌事故的主要原因基本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1.方案方面问题:无专项方案或方案抄袭套用,无针对性;计算错误(如将梁底中间立杆与梁两侧面的立杆按平均受力进行计算)或没有考虑材料的质量因素;方案中没有支模架的搭设构造要求的内容。
2.材料方面问题:钢管、扣件不合格。这种现象在目前建筑市场上相当普遍。
3.搭设方面问题:主要表现为未按方案要求进行搭设,如立杆间距偏大、不设扫地杆和水平杆或扫地杆和水平杆只单向设置(由材料力学原理计算得出,立杆不设扫地杆只有设扫地杆承载力的27%)、立杆上部搭接不符要求、垂直和水平剪刀撑不到位等等。这里要特别指出一点,发生安全事故的支模架,往往不是由专业架子工搭设,而是由工地木工根据个人经验进行搭设的,而这种现象在许多工地普遍存在,实在是相当大的事故隐患。
针对以上情况,监理工程师对模板承重架的管理应重点从施工方案的审批、支模架所用钢管、扣件的进场检查及现场搭设质量三方面进行。
施工方案审查主要应对支模架系统的承载力计算及稳定性验算、构造能否满足系统刚度及稳定性要求,安装和拆除的施工程序、作业条件以及运输、堆放的要求等。对于模板和支撑系统的材料规格、接头方法、构造大样及剪刀撑、水平杆均应详细注明并绘制施工详图。立杆底部支撑结构必须具有支撑上层荷载的能力,同时,由于模板立杆承受的施工荷载往往大于楼板的设计荷载,因此常需要保持两层或多层立柱(应计算确定)。为合理传递荷载,立柱底部应设置木垫板,禁止使用砖及脆性材料铺垫。为保证立柱的整体稳定,应在安装立柱的同时,加设水平支撑和剪刀撑。立杆高度大于2m时,应设两道水平支撑;满堂模板立杆的水平支撑必须纵横双向设置,其支架立杆四边及中间每隔四跨立杆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立杆每伸高1.5-2m时,除再增加一道水平支撑外,尚应每隔2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立柱的间距应经计算确定,当使用8钢管时间距不应大于1m。
另外,当支模架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 kn/m时,严禁使用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应采用钢柱、钢托架或钢管门型架的组合支撑体系,以保证其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搭设模板承重架所用的钢管、扣件进场后应按要求进行抽样复试,如测试结果不合格,必须根据测试强度对原方案进行调整和加固。
现场搭设质量控制首先应对搭设操作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查,其次应检查搭设是否按批准的方案内容进行,最后应检查立杆、扫地杆、水平杆、剪刀撑的搭设、各部位扣件的数量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二、脚手架
脚手架搭设之前,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施工工艺对脚手架搭设方案进行审批,主要审查内容包括:构造要求及技术措施、搭设及拆除施工工艺、材料及质量保证体系、文明施工要求、稳定承载计算、施工详图及大样图。审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方案必须有针对性,能有效指导施工,并应注意方案与现场的一致性。当脚手架搭设尺寸中的步距、立杆的纵、横距和连墙件间距有变化时,必须对出现最大步距、最大立杆纵距、横距及连墙件间距部位的立杆段进行验算。对搭设在楼面上的脚手架,应对楼面承载力进行验算,包括屋面、雨棚、阳台及后浇带等悬挑结构。当搭设高度在25-50m时,应对脚手架整体稳定性从构造上进行加强,并说明脚手架基础做法。施工详图及大样图包括连墙件与建筑物拉结详图、现场杆件立面、平面布置图及其他特殊构造部位示意图。
在脚手架的搭设过程中,应对其所用材料及搭设构造进行检查。钢管、扣件必须进行检测,如不合格,应对方案进行补充。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二步。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立杆基础应平整夯实,混凝土硬化。落地立杆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混凝土地坪或预制块上。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且应交错布置。脚手架的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强度、稳定性和连接强度须进行计算。连墙件的水平距离不大于7m,垂直距离不大于4m,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高度在24m以下的双排脚手架,均应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m。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脚手架外侧自第二步起必须设1.2m高的同材质的防护栏杆和30cm高的踢脚杆,顶排防护栏杆不少于二道,高度分别是0.9m和1.3m;如遇作业层时,应按临边防护的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栏杆的高度分别为1.2m和0.6m,挡脚板的高度不应小于180mm。脚手架作业层里立杆与建筑物之间应进行封闭,作业层以下每隔3步及底步应用密目网或其他措施进行封闭。
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载;高度在24m以上的脚手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规范规定。
脚手架拆除时,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时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三、建筑机械
建筑机械同建筑材料一样,进场前应向监理单位进行报验。监理工程师应检验其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重点应查验相关资料的有效期,相关证书、检测报告与实际进场设备的型号是否相符。各种建筑机械必须经验收合格并挂验收合格牌后方能使用。一般来说,小型机械可由项目部进行验收;井架等中型机械由施工企业安全技术部门进行验收;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机械由装拆单位和使用单位联合验收,且每次顶升或降节后需继续使用的,应重新验收。井架、塔吊、人货两用梯等大型机械的书面验收记录,监理工程师应留存备案。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监理工程师在塔吊、施工电梯和物料提升机等装拆前对施工单位上报的专项方案进行审批;从事塔吊、施工电梯和物料提升机等装拆,应具备起重设备安装工程资质后方可进行;上述机械设备的装拆及操作人员,也必须取得相应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持证上岗;监理工程师应查验现场实际操作人员与施工单位上报的上岗证人员是否相符。
物料提升机(井字架)检查的项目应包括:架体制作、限位保险装置、架体稳定、钢丝绳、楼层卸料平台防护、吊篮、安装验收、架体、传动系统、联络信号、卷扬机操作棚和避雷十二项内容。提升钢丝绳不得接长使用。端头与卷筒应用压紧装置卡牢,在卷筒上应能按顺序整齐排列。当吊篮处于工作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少于3圈。提升机应具有安全停靠装置或断绳保护装置、楼层口停靠栏杆(门)、上极限限位器及紧急断电开关。附墙架与架体及建筑之间,均应采用刚性件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不得连接在脚手架上。提升机的缆风绳应经计算确定,在架体四角有横向缀件的同一水平面上对称设置,提升机高度在20m以下时,缆风绳不少于1组(4~8根);提升机高度在21~30m时,不少于2组。在安装、拆除以及使用提升机的过程中设置的临时缆风绳,其材料也必须使用钢丝绳。使用提升机时,物料在吊篮内应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篮。当长料在吊篮中立放时,应采取防滚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
塔吊检查的项目包括:力矩限制器、限位器、保险装置、附墙装置与夹轨钳、安装与拆卸、塔吊指挥、路基与轨道、电气安全、多塔作业和安装验收十项内容。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在塔吊的使用过程中,监理人员应注意的是:塔吊指挥人员按规范要求也应持证上岗,塔吊的使用应符合操作规程,遵守撌坏规定。
四、施工临时用电
施工临时用电方面的监理工作,首先应由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专项安全方案》进行审批,方案必须由施工单位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施工用电现场检查的项目包括: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箱、开关箱、现场照明、配电线路、电器装置、变配电装置和用电档案九项内容。
当施工现场的外脚手架,临设和塔吊等等与外电线路达不到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时应采取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等外电防护措施。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不得做为工作零线,必须采用多股铜芯线,统一标志为黄绿双色,截面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保护零线上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在电箱内必须通过端子板连接,在其他地方不得有接头。
每个工地重复接地装置不得少于三处,阻值<10佟=拥叵哂τ啥陨系牡继澹诓煌阌虢拥靥遄鞯缙印=拥靥逵σ捎媒歉帧⒃哺帧⒏止芎捅飧郑辖捎寐菸聘帧
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以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度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配电箱与开关箱应三证齐全,箱体必须采用铁板制作,进出线路应在箱底进出。箱体内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的连接必须通过接线端子板,配电箱、开关箱的连接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不应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
配电系统应按三级配电三级保护,总椃开进行设置,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撘换徽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
施工安全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上述内容是每个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都会遇到的安全监理工作方面的细节问题,当然,不可能面面俱到,目的是抛砖引玉,与监理同行进行交流与切磋,共同提高监理水平。但要真正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在施工安全中发挥真正的作用,监理人员不但要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的专门知识,学习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充分发挥在施工安全监理方面的预控作用,还必须对作为施工安全责任主体的施工单位加强监督管理,以督促施工单位健全自身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并切实搞好自控,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消除施工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消除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发生的概率降低到合理水平,实现安全监理目标。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措施:施工现场
| 适配人群 | 监理工程师,安全总监,项目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施工监理,基坑支护,脚手架搭设 |
|---|
一、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的目标与方法
为达到确保所监理的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出现重大的伤亡事故,工程竣工后的产品符合设计要求并满足结构、功能使用安全之目标,监理应从以下
几个方面进行安全控制:
(1) 按《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审阅工程设计图纸、文件,检查技术措施。以确保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功能使用安全、施工操作安全;
(2)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安全措施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3) 对施工过程中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措施、运作方法的落实情况作经常性的检查,达到处处落实、件件可靠;
(4) 结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施工现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
二、安全生产的监理工作要点:
(1)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制度的监理
(a)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①制度是否建立和健全;②制度中是否有齐全而明确的目标;③项目与分包单位及班组签定的施工合同条款中,有无明确的管理职责和指标;④各生产管理层以及公司与项目、总包与分包间是否都建立并落实了安全生产的机构、人员,且已经各方确认;⑤是否建立和健全了安全生产的奖惩与考核制度并在过程中予以落实。
(b)检查施工单位和项目是否建立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资金管理制度并予以落实(包括劳保、防护资金;教育培训资金;安全措施资金等)
(c)检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①有无对项目经理、安全员、特殊工种、待岗、转岗与换岗职工和新招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制度;②有无培训计划;③计划落实与否
(d)检查“安全检查制度”:
①是否建立有各层次(公司、项目、专项与日常、季度等)的检查制度;②制度中有无时间、人员、内容、要求的规定;③制度中有无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处置及复查等要求的内容;④对各项检查和隐患的处置与责任是否有记录(档案)。
(e)对安全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的检查:
①是否建立有各层次的事故报告处理的制度,制度是否齐全;②制度是否实施并落实了“三不放过”;③是否建立了事故档案;④是否按规定办理了“全员意外保险”;⑤是否有“事故应急方案”和“应急救援办法”或指定有“专门救援人员”。
(2)对施工企业、机构、资质的监理
(a)检查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与人员配置:
①、企业必须配置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②、现场应建立“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各级均需分别配备足够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检查企业资质与从业人员资格证明:
①、企业资质与项目等级和生产经营行为是否相符;②、总分包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管人员是否有安全考核合格证及上岗证;③、其它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c)检查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
①、公司和项目是否制定有对分包资质、资格进行管理与控制的要求和规定;②、是否对分包及其人员的资证材料进行了管理与控制;③、分包单位与人员的资证是否与本项目工程内容要求相符;④、分包单位是否配备有专职或兼职安管人员(职工50 人以上应有专职安全员)。
(d)对安全产品供应单位的管理:
①、企业和项目对安全设施材料、设备和防护用品的供应单位应有控制要求和规定(制度);②、所有安全材料、设施和防护用品的供货单位应出具有“生产许可证”等生产资质证明文件,资证材料必须与经营内容相符。
(3)从安全技术管理方面进行控制和监督
(a)工地应对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等情况、状态和根源,列出清单(如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中毒等)制定有管理制度(培训教育、操作规程与技术措施)有应急预案(包括技术、监控措施与方法,人员、材料、器具、设备的配置等);
(b)“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中必须有明确编制审批制度,其安全措施、内容、工艺、作业条件、职工素质等都应有明确的规定,实施中不得随意更改;
(c)对施工项目中的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与降水、模板、吊装、脚手架安拆以及爆破、垂直运输设备装、拆等工程,均应结合实际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和按程序审批后才予实施,实施前应组织交底、检查和验收。
(d)施工企业必须制定有给项目管理人员、班组进行安全技术分级(给项目管理人员、班组)交底制度,讲明职责、权限、管理要求;工作程序及分解落实与监督、检查等内容和规定。口头交底后应有书面交底记录和交签手续,并予以备案检查;
(e)施工企业应全面收编国家现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各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除专档专人管理外,并应随工程进度将目录、摘要编发给企业相关人员,其内容至少包括:
①管理文件类(文明卫生、劳动保护、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事故管理);②建筑工程类(土方、脚手架、拱板、高处作业、临时用电、起重吊装、建筑机械、焊接工程、拆除与爆破、消防等项目);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如架工、砼、钢筋、油漆、玻璃、起重吊装、施工机具装拆与使用等)。
(f)检查工程在安全设备、工艺的选用:
①、严禁施工现场使用国家、行业、地方等方面已明文规定的淘汰器材、设备和落后或不安全施工工艺;②、支持和鼓励施工项目优先选用国家、行业、地方推荐的器材、设备、新的安全施工工艺及新的安全防护材料、器具。
(4)对施工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的监控
(a)对设备安全管理的监督:
①、要求工地对现场施工和应急救援使用的全部设备在安装和拆除、验收与检测、使用与保修、改造与报废等各方都建立有完整的管理制度,对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等提出有明确要求,确定有监督检查、考核方法,形成有组织措施的文件;②安全设备、设施采购:必须是合格产品、报送有效证明(说明或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检验控制报告或鉴定证书等)。不得购置国家、行业、地方等方面已明文规定要淘汰的产品。二手货必须由有资质的鉴定单位出具的技术鉴定合格、有效使用的证明文件;③、监理应督促并参与施工企业定期(季或月)检查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核查设备、器材在采购、安装与拆卸、验收与检测、使用与保养、维修与改造以及报废等相关记录;④、检查租赁设备双方具有承担的资质与能力的证明材料、租赁协议、出租方对设备、机具和配件性能、运行安全、检测维修等证明文件;⑤、督促并检查企业的设备档案(台帐),包括:自制、出租、承租设备的数量、型号与规格、日常检修记录和目前状况等说明与记录。
(b)对大型设备装、拆的安全监理
①、按国务院第373 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督条例》核查装、拆单位及人员的资质、资格,现场须报监理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且不准将装、拆出租、分解给二个以上单位进行;②、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在装拆之前申报《装拆方案》和《安全措施》,经监理确认后予以实施;③、当设备装拆完成,检查装拆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并出具的“合格证明”,向使用操作方移交的“安全使用证明”以及做使用附交底所附记录。使用单位必须派专人参与装拆过程的监控与管理(包括:方案与措施审批手续,企业资质与人员资格,隐蔽部分的验收,设备安、拆程序及过程是否与方案、措施相符,装拆技术人员是否到位,完工必须经过检查、验收,出具验收证明和使用交底记录等);④、设备安装完成,必须经过自检和行政批准的检测机构实施检测,检测合格后并取得合格证后监理方可核准使用。
(c)对现场安全设施和防护的管理与监控:
①、检查施工现场在危险部位是否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色和安全标志);②、检查和督促施工企业或项目必须建立有:正确使用其警示标志和安全色的明确的制度和要求。对设置的部位、内容、各级的管理职责与权限,监督与检查方法、组织等都有明确的(制度和要求)规定;③、要求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安全色应统一规划,并符合《安全标志》(gb2894-1996)、《安全标志使用条例》(gb1617-1996)和《安全色》(gb2893-____)的要求和企业内部规定。
(d)对工程中使用特种设备的监理:
①、检查项目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按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建立有该设备生产、使用的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设有专人管理,明确相应的管理要求、职责和权限,确定有监督、检查、考核的方法(产品单位应具有相关部门发的《生产许可证》);②、检查企业在管理中,是否按有关规定要求,落实了法定单位对其定期检测并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e)监督工地落实现场安全检查与测试工具:
①、施工企业应按现场所使用的设备配备有相对完善的检测设备与工具(包括:检查几何尺寸的卷尺,经纬仪、水准仪、卡尺、塞尺,检查受力状态的传感器、控力器、力矩扳手,检查电器的接地电阻测试仪、绝缘电阻测试仪、电压电流表、漏电测试报告等,测风速的风速仪等);②、要求各种检测设备与工具必须是证明齐全的合格产品(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专门机构的《认证证明》、《出厂检测报告》等);③、要求各种安全检测工具必须按国家规定进行了定期检查和经常性核正(至少应每年检定、核正一次,或按使用次数规定进行监理应查其书面检验报告或记录)。
(5)对施工现场实施“安全检查”的要点
(a)施工现场应按《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核查:
①、施工现场在执行中,是否按监理审批过的“总平面布置图”上各临设的安全间距与隔离措施等;②、施工现场的“封闭管理”与“围挡作业”和“六防”(防火、防水、防雷、防震、防洪、防风)与卫生设施达标与否;③、作业区、施工区、库料区和脚手架是否已按规定远离了高低压电力网路和危害作业场所,并满足规定的最小间距;④、对一切施工安全设施,必须按审批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检查和验收,达标方可使用;⑤、现场的洞、坑、沟、高处临边和高危作业区等,要求必须有安全设防、安全标志、闪红灯警示等,安全通道应畅通明亮;⑥、要求坑、槽施工应有全面可靠的安全措施和管理规章,其料堆、机械与坑、槽边须按各种参数进行计算确定,保持可靠距离;
(b)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检查施工设施与设备的安全措施:
①、检查(各种类型)脚手架的施工方案、立杆或架体基础、架体与建筑结
构、杆件和剪刀撑的连接固定、悬挑梁及架体稳定、脚手板、荷载架体和层间防
护、材质与杆件接头、通道与卸料平台的搭设和各部分的施工技术交底与验收、
以升降装置与附着支撑等诸多内容;②、基坑支护中检查施工方案、坑壁支护、排水措施、坑边荷载、临边防护、上下通道、土方开挖、周边建筑设施和基坑支护的变形检测、作业环境等内容;③、现浇构件的模板安装中,检查施工方案、支撑系统、立杆稳定、施工荷载、模板堆放与吊装、支撑方法与验收、拆除前的砼强度、运输道路与作业环境等方面;④、对“三宝”(安全帽、安定带、安全网)、“四口”(通道口、基坑口、板洞口、梯道(井)口)、“五边”(基坑边、阳台边、楼板边、詹口边、梯道边)中使用的器具、防护与设施的可靠性进行检查;⑤、检查施工用电:a、外电安全距离与防护措施;b、工作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c、配电箱与开关箱的两级保护的做法、参数、标记、门锁;d、现场照明的电压、回路、做法和接零保护;e、配电线路的电缆芯数、电线质量、穿越过道的保护、架设与固定;f、电气装置的参数与设备是否相匹配;g、用电记录与档案(巡视维修记录、地极阻值摇测、规章制度)等内容。⑥、对物料提升机械(龙门架、井字架)检查架体资证、限位保险装置(定型化的停靠、超高超荷底极等限位、缓冲装置)、架体稳定(缆风绳和建筑结构、连接)钢丝索、卸料平台门拦、吊笼门拦、架体安拆(方案、基础、垂直度、架蓝间隙、防护网、保护绳等)、传动系统(地锚、卷钢绳、滑轮与防脱保险装置)、联络信号、操作规章、避雷防护等内容;⑦、对外用电梯检查人机资质、安全装置(灵敏度、门锁灵活)、荷载(配重与限控)、装卸方案、架体稳定、联络信号、避雷、验收与操作制度等;⑧、对塔吊的安全检查内容为:人机资证、力矩限位器、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吊钩、卷扬机与上人爬梯的保险装置;附墙装置(或夹轨钳)的安置距离、安装与拆卸方案、指挥及方式(对讲机、旗语)、电气安全(卷线器、机与架的间距、防护、接地接零、基(轨)质量(有设计文件、安装牢靠、轨道有限位器等)安装验收与定位记录等;⑨、对施工机具中的木工(平刨、圆盘锯)机械、手持电动工具、钢筋、电焊机、搅拌机、气瓶、打桩机、潜水泵、翻斗车等检查人机资证、安装稳定、电气可靠(线路开关、接地接零等)、环境(棚、屋等)符合要求,操作有规程、防护与标志齐全等内容。
(6)防火监理
(a)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职工的防火意识教育;
(b)对易燃、易爆物品严加管理,以防发生火灾;
(c)施工现场及临时工棚内严禁明火取暖和吸烟;
(d)制订防火安全注意事项,并将责任落实到人;
(e)建立明火作业动火证审批制度,并配置必要的安全防火用品。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措施: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监理规划相关
| 适配人群 | 项目总监,现场监理员,安全监理工程师 | 使用场景 | 建设工程监理,施工现场管控,专项方案审核 |
|---|---|---|---|
| 制定目的 | 工地容易出事故,比如高空坠物、用电不安全、工人没培训就上岗。大家想少出事,让干活更稳当。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工地上干活的人,包括监理、施工队、项目经理,还有现场的塔吊、脚手架、临时板房。 | ||
| 职责分工 | 总监盯着大方向,监理员天天查隐患,项目经理管自己人守规矩,工人要听指挥戴好帽子。 | ||
| 管理要求 | 方案得先审再干,发现危险马上叫停,临建和电线布置要合理,每天开工前讲清楚风险点。 | ||
| 监督与检查 | 监理每天写检查记录,总监每周翻看,没整改就发通知单,三次不改就上报,出事要24小时内报上去。 | ||
一、建设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
4结构形式:
5工程投资:
6计划工期:
7工厂质量、安全要求:质量达到整体合格,观感为“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8参建年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某某某
现场监理: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
施工单位:
某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某某某
二、监理范围:
该工程时光阶段所含的全部建设内容及施工全过程。
三、安全文明监理工作内容:
1、审查时光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即使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或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4、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控制执行。
5、审查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建设施规划方案。
6、督促施工单位完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时光准备情况。
7、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状况,排除不安全因素尽量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8、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发出指令,要求施工单位采取紧急措施,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监理人员积极配合调查组的调查活动,提供有关资料。
四、监理工作目标:
施工现场达到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五、监理工作依据:
1、《建筑法》;
2、“一标五规范”;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上级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
六、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该工程整个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安全文明标准措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必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提前分析施工当中可能会出现的安全问题,预测结果并制定安全、预防措施,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工作流程和具体措施:
(1)组织措施
建立、健全项目监理机构,完善职责,制定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监督制度,落实控制责任。
(2)技术措施
协助完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严格事前、事中、事后的安全文明检查监督。
(3)合同措施
协助业主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在合同中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的条款,促使施工单位重视相关工作。
(4)其他措施
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要求每项工作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殊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提供书面安全技术措施,分包单位进场作业前必须提交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措施。
七、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制度:
1、审查制度;
2、监督检查制度;
3、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4、出现安全事故或施工单位拒绝整改、停工的报告制度;
5、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措施:监理单位施工现场安全控制
| 适配人群 |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基坑支护施工,模板工程验收,起重吊装监管 |
|---|---|---|---|
| 制定目的 | 工地出事多,监理管得松容易背锅。新法规出来,逼着监理盯紧安全。怕工人受伤,怕工程塌了,怕自己被罚。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建工地的监理人员、施工方、现场设备和危险作业。 | ||
| 职责分工 | 总监理工程师总负责,专业监理管自己那块,发现隐患要马上说。施工单位不改,得赶紧上报。 | ||
| 管理要求 | 查施工方案是否合规,天天巡检,每周检查,隐患要写通知单,严重时停工。资料、验收、日常都要看。 | ||
| 监督与检查 | 总监组织检查,专业监理填记录,问题记进周报。没做到会被罚钱、降级、吊销证书,甚至坐牢。监督靠公司抽查和政府突击查。 | ||
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监理单位在施工监理中的安全控制职责作出了规定, 并以法规的形式提了出来,是对以往法规、规范及合同关于监理单位职责规定的进一步延伸。相比而言,监理单位的责任更重了。在这种环境下,研究监理机构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方法,对监理单位规避法规所规定的安全风险,提高工程监理水平、保护自身利益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试根据该法规的要求对监理机构现场安全控制方法进行初步的探讨。
一、条例对监理单位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
按照该条例,监理单位的安全控制责任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第14条):
(1) 保证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要求;
(2)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3)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4) 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进行监理。
条例第26条规定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包括:基坑支护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 <=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条例第57条规定了监理单位在违背上述职责时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承担赔偿责任及追究监理人员个人的刑事责任等。条例第14条还明确规定,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新法规环境下监理单位的安全控制探讨
对监理机构而言,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与质量控制类似,要真正做好所需花费的精力是巨大的,但由于监理费用及现场监理设施、监理人员的数量、经验、经历等限制,安全控制工作也只能做到一定深度,但为了规避法律责任,监理机构的安全控制工作只能也必须在现实条件与法规之间寻求某种平衡。
(一)、关于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控制
条例要求监理单位审核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这包括如下问题:
(1) 审核的内容控制:
条例明确规定为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据此,就安全控制而言,监理人员仅需审核有关的强制性标准在该安全措施或专项方案中是否得到了体现,而不必就安全措施的经济性、完整性等进行全面审核。为方便监理人员的审核工作,监理单位应为现场监理机构配备有关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以方便查阅。还应看到,一些操作说明性的强制性条文是很容易审核的,但有些原则性的条文如“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gb50204--____第4.1.1条)等,其审核则比较困难,尽管条例要求施工单位在报送时附安全验算结果,但实际上,因该验算涉及很专业的设计及计算,对一些大型或复杂的结构,在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通常不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或计算等条件,这给审核带来困难。
(2) 监理单位内部的审核程序控制
条例第57条规定的相关责任都是对监理单位(监理公司而不是监理机构)而言的;条例第14条也明确规定,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核人是“监理单位”。而且在通常意义上,监理单位应该指监理公司;若照此理解,为审核施工方案,监理公司应建立专门的审核机构,负责公司所有监理现场施工方案的审核工作。当然,对一些相对简单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也可以委托给现场监理机构审核,但必须有相应的书面委托或内部规定;为避免监理单位内部的责任纠纷,总监理工程师应遵守这些规定。
这里还涉及一个与现行监理规范的协调问题。现行规范(gb50319--2000)要求,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范围内施工方案的审核,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第3.2.5条),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核工作,并最后签认(第3.2.2条及5.2.3条)。很明显,规范与条例之间存在着某些不一致。事实上,目前大多数监理单位都是按规范执行的: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其所在工程的施工方案,而不区分工程及方案的复杂程度。但这样做,就内部责任而言,总监理工程师面临着极大的风险--现场条件限制了现场监理机构的审核能力。而就监理公司而言,其风险是潜在的,因为条例规定的各种处罚最终也都将落在监理公司头上。
因为施工方案审核是监理单位内部的事,监理公司完全可以通过内部文件的形式对审核的程序及权限作出规定,如要求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初审,由总监理工程师写出初审报告,报公司技术部门终审,通过后再由总监理工程师向施工单位签发审核意见。这样既满足了条例规定,又符合规范要求,同时还减少了监理单位所面临的风险。
(3) 涉及施工单位时的审核程序控制
条例第26条要求,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指建筑施工企业,不是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签字,《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06--____)第4.3.16条也规定,应由项目经理签字并报企业主管领导人审批;作为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了解这些规定。为了减少监理单位审核的工作量,同时也督促施工单位认真编写施工方案,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单位完成内部审批,并附有明确审批意见的条件下才接受施工方报送的施工方案。否则,监理方屡次的修改意见既增大了自己的工作量,也有可能使自己变成潜在的施工方案编写人,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可能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二)安全隐患的整改控制
条例规定:在实施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该规定在具体操作时存在诸多不定性。如果施工现场真的出现安全事故,就涉及到这样几个问题:(1)监理单位是否发现过事故隐患(2)对该事故隐患是否提出过整改要求这是值得讨论的问题。
若没有发出过整改通知而出现安全事故,对于监理单位在事故发生前是否发现过事故隐患的判断是很困难的,因为这涉及到事故责任。此时,判断的准则会变成监理单位是否应该发现这些事故隐患;这就涉及到监理单位安全控制的标准问题。条例第14条要求监理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这实际上就是条例规定的监理方安全控制标准。应当认为,凡是条例及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事项,都应随时处在监理单位的控制范围之内。所以,监理单位要想真正的回避该风险,必须熟悉条例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关于安全施工的所有相关规定,并按照这些规定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
在具体操作时,安全检查可分为如下几个层次:
(1) 资料性审核
这种方式适用于a)各种人员施工队的资质审核;b)各种重要施工机械安装及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合格性审核(通常施工单位应出具检测部门的合格性检测证明);c)监理单位认为重要的施工安全制度及安全技术交底;d)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等。
(2) 验收性检查
验收性检查主要应用于a)各种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明文规定需要验收的事项,如模板工程、土方开挖工程等一些既涉及施工质量又涉及施工安全的项目;b)某些分项工程开工前的开工条件验收;c)为迎接政府或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各种检查验收而由监理单位提前组织进行的内部验收等。
一般情况下,验收性检查后都会有书面验收意见或验收总结会议,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可以通过验收记录或验收会议纪要的形式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3) 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通常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共同参加,总监理工程师应规定定期现场检查的周期,通常有:a) 季节转换时的现场准备检查; b)每月评比检查;c) 每周例行检查等。季节转换检查主要检查因季节转换可能导致的不安全因素的预防情况,如冬雨季的现场防滑设施检查,夏季预防高温措施检查等;每月评比检查适合于多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使用,通过评比能起到表扬先进、督促落后作用;每周例行检查一般安排在周例会前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便于及时在例会上提出改进要求。所有定期检查都应召开总结会议,并编制会议纪要。
(4) 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通常与监理机构的现场日常巡查相结合,安全检查作为其中的一项内容。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汇总到总监理工程师处,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发布整改通知。
(三)与政府管理部门的沟通渠道控制
条例要求在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为此,监理机构应与政府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通常是各级质量安全监督站)建立通畅的联系机制,这在实际操作中是不存在问题的。关键的问题是在必要时真正使用好这条沟通渠道。
(四)建立监理机构内部的安全控制责任制
监理机构中各监理人员的工作将直接决定安全控制的结果。由于专业知识的限制,任何监理人员不可能样样精通,因此有必要进行安全控制的职责分工,建立监理机构内部的安全控制责任制度。
在这种安全控制责任制中,通常要求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控制工作,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等,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检查结果。对所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醒总监注意。总监理工程师则负责全面地组织、协调、及内部工作检查。对各专业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在监理机构内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负直接监理责任,总监理工程师负管理责任。对一些大型群体项目,总监理工程是应做好监理人员分片负责工作安排;而对某些可能同时涉及多个专业的检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明确其中的分工协作方法及相应的责任划分。
三 、结语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将安全控制作为一项基本职责赋予了监理单位,并规定了相应的责任,监理单位只有建立有效的内部安全控制体系,真正做好施工方案审核、安全隐患预控等工作,才能有效规避该条例所规定的安全风险。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措施:施工现场
| 适配人群 | 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地下管线施工,基坑降水作业,模板支架搭设 |
|---|
1 施工现场用地环境安全调查
检查落实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察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按照建设单位所能提供的现场用地条件,若工程施工对地下管线、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环境安全方面带来问题,需要特殊处理时,应及时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单位进行协商,预先采取必要的专项防护措施。
工程开工前,督促承包单位办理施工现场接管手续。接管现场(或部分现场)时,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场,并以文件的形式,三方面签字确认,监理工程师应签字证明移交的时间和位置,并保留一份接管文件。
2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监理部,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和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审核内容为:
2.1 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结构,包括项目经理、工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人员的配备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根据省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实施意见(试行)”规定:施工现场凡职工人数超过50名的,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必须设置2-3名专职安全员。
2.2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
2.3 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等装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4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2.5 冬期、雨期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2.6 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3 督促施工单位及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作为指导施工的依据。下列分部分项工程或专业工程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3.1 基坑工程与降水工程;
3.2 土方开挖工程;
3.3 模板工程;
3.4 起重吊装工程;
3.5 脚手架工程;
3.6 临时用电系统;
3.7 大型机具安装和拆除。
4 督促承包单位必须按规定在工程开工前,将安全生产条件报工程所在地的建设安全监督机构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准施工。
5 在实施监理规范要求审查分包单位资质的同时,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承包单位填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a3)”,由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批准后,方可签订工程分包合同进场施工。审查内容为:
5.1 分包单位资质材料;
5.2 分包单位业绩材料;
5.3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4 分包单位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上岗证;
5.5 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奖惩情况介绍资料。
6 脚手架、模板支架的安全监理。
6.1 督促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纳入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之;
6.2 建立钢管、扣件构配件进场报验制度,做好验收工作。
6.2.1钢管的验收,包括材质和外观的验收。材质验收:对新钢管审查施工单位提供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材质质量检验报告;对旧钢管还需检查钢管锈蚀深度和弯曲变形两项指标的检查。具体方法和技术标准见“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____)”。
6.2.2扣件的验收。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当对扣件质量有怀疑时,应按“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1995)”的规定抽样检测,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6.3建立脚手架、模板支架的报验制度,做好验收工作。
6.3.1督促施工单位做好脚手架进行阶段性(“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____)”规定为6种情况)和使用过程的定期检查验收的报验工作。
6.3.2结合模板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工作,对照模板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检查模板支架安全可靠性。
7 督促施工单位对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报审,采用“承包单位通用报审表(通用)”,报审资料包括:
7.1 必须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安装、拆除,纳入分包资质审查之;
7.2 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要求有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纳入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之;
7.3 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与施工单位、分包单位一起进行验收,由安装单位出具合格证明。
7.4 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30天内,施工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提供登记手续资料。
8 督促施工单位报验所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设施,填写“承包单位报审表(通用)”,附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现场前进行查验。
9 施工机械进场检查验收
对承包单位陆续进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报审。承包单位填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报审表(a5-1)”,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才能投入使用。审查内容包括:
9.1 核查承包单位的进场机械和投标书的是否一致,不一致时应查明原因,必要时要求承包单位补充。
9.2 对所有进场施工机械的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完好率等认真核查。
9.3 所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报审,均应附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对龙门吊、井字架、人货两用电梯、塔吊等起重设备还应有完整的安装检测合格准用手续。对操作人员还必须附上特殊工种上岗证,否则不得同意投入使用。
10 督促并参与承包单位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承包单位自查后及时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评定办法”在总表与分表上评价打分,编写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承包单位再填报“承包单位通用报审表(通用)”,连同总表、分表、检查记录一并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项目监理机构收到报审表后,应逐一审查报审内容及所有附件,确认检查方法和资料形成符合上述行业标准和地方规定后,会同承包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巡查,同时项目监理机构对安全生产实行平行检查制度,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对不少于二个安全分项单独进行抽验,对照标准评定打分。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承包单位报审表及附件、现场巡查情况、抽查分项结果提出审查意见,明确表述审查结论,并提出主要存在问题及整改处理意见。安全检查结论不合格的工程,承包单位必须整改后重新报审。
11 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在巡视、旁站监理和质量检查时,应一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对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或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及时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表),并督促整改。当承包单位拒不整改、制止无效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常性检查的主要内容:
11.1 材料堆放应整齐,露面材料不得超过设计荷载;
11.2 现场施工道路畅通、平坦、上下通道安全可靠;
11.3 “三宝”、“四口”防护齐全牢固;
11.4 脚手架搭设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
11.5 模板支撑符合专项施工方案,重点检查支撑直径、间距、垂直、搭接、垫木和剪刀撑;
11.6 井字架、龙门架、塔吊、人货两用电梯等起重机械是否定时检验、维修,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运行是否正常等;
11.7 施工临时用电的电线架设、配电箱、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三级配电、三级保护等。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 适配人群 | 电气工程师,安全监理员,现场电工 | 使用场景 | 临时用电布设,外电防护作业,配电箱验收 |
|---|---|---|---|
| 制定目的 | 工地接电乱七八糟,电线拖地上,箱子没锁,工人随便碰,怕漏电打人、起火、设备坏掉。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干活的工人、电工、班组长,还有配电箱、电缆、开关箱、发电机这些设备。 | ||
| 职责分工 | 电工天天查线路,班组长盯住自己人别乱接线,项目经理得签字批方案,监理要验收才准用。 | ||
| 管理要求 | 必须三级配电、tn-s接零、两级漏保;电缆埋好或架高;每台设备独用开关箱;pe线不能断不能装开关。 | ||
| 监督与检查 | 监理每月查一次,暴雨天加查;发现违规开整改单,不改就停工;电工检查要有记录,没记录算没查;验收不合格不准通电。 | ||
一、本工程临时用电概况
根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包括电源进线、总配电间的位置,总、分配电箱设置位置及线路走向等等,并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二、临时用电安全监理依据
jgj46-____《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沪建安质监(____)第066号《关于开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强制性条文
1、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2、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3、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5、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6、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7、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8、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9、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10、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
11、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12、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
13、发电机组并列运行时,必须装设同期装置,并在机组同步运行后再向负载供电。
14、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
15、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16、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17、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
18、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19、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20、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21、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22、对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盾构机械等设备进行清理、检查、维修时,必须首先将其开关箱分闸断电,呈现可见电源分断点,并关门上锁。
23、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1)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3)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24、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25、对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及机械设备。必须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总电源开关的前侧,并应设置外电线路停止供电时的应急自备电源。
四、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审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实施情况
1)总监主持下进行临时用电方案、管线保护方案及相应应急预案的程序性、符合性、针对性的审查,审查方法如下:
l施工企业上级各部门汇签、总工审批、单位盖章;
l方案中负荷计算书、平面图、防火措施、应急预案等编制情况;
l方案有否违反强制性条文;
l是否对现场四周地上、地下部位管线保护采取相应措施;
l临时用电必须经相关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检查临时用电布局与方案平面图、立面图是否相符:
l电源进线、总配电室及线路走向;
l支线架设应采用tn-s接零系统;
l外电防护措施与方案是否相符;
l配置的分配电箱与施工用电方案是否相符;
2、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
1)审查施工单位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l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是否有验收制度、定期检查制度;
l总包每月按jgj59-99检查标准进行打分;
2)审查施工单位的电工上岗资格:
l电工是否持有效上岗证,与上报特殊工种名册是否一致;
l电工是否按制度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并留下记录。
3)塔吊回转半径范围内对外电防护是否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l外电防护措施应征得管线单位的认可,并办理相关手续;
4)现场是否有违反强制性标准情况;
5)总配电间常用安全用具是否足量配置,每路开关引出是否标明分路标记或设备名称。
3、对临时用电设备的验收
临时用电布置完成后,审核施工单位组织的临时用电设施的验收记录;
五、安全监理检查频次与方法:
1、每月对临时用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附表一),暴雨、台风、汛期时段应增加检查频次;
2、对有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要开具整改通知单,并跟踪落实封闭;
3、在巡视检查中,检查临时用电的相关内容。(在安全监理日记中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