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危险品库安全检查表化学危险品库安全检查表

适配人群危化品库管员,危化品押运员,危化品安全工程师使用场景危化品仓储,易燃易爆作业,剧毒气体管理
制定目的怕气体泄漏没人发现,怕库房着火爆炸,怕东西乱放互相反应出事。
适用范围管化学危险品库的人、库房本身、里面所有瓶子罐子和堆的东西。
职责分工管理员要盯仪表、查通风、看标签;领导要配设备、定规矩;搬运工轻拿轻放不撞不晒。
管理要求装报警器、常开排气扇、禁明火禁火花工具、分堆隔开、防雨防晒防冻、空桶马上洗。
监督与检查每天自己查,组长每周翻记录,安全部每月突击看。漏查一次扣钱,出事直接停职。

化学危险品库安全检查表

化学危险品库应有气体报警器和气体浓度测定的仪器仪表。并保证齐全灵敏可靠,这对管理人员发现险情、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是至关重要的。

加强化学危险品库的通风、排气是消除燃爆条件的有效措施。同样,严格控制火源,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不使用产生火花的工具;库内电气装置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也是不容忽视。总之要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

1 设备检查

1.1 危险品库的设置和建筑设施。

1.1.1 储存有爆炸、易燃,有剧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仓库,不得设在城镇人口聚集地区。

1.1. 2危险品库应设置在当地主导风向的下风方向和具备一定的交通条件。

1.1.3 爆炸品、放射性物品、一级氧化剂、一级自燃易燃和遇水燃烧等物品的库房,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1.1.4 一般化学危险物品仓库,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

1.1.5 化学危险品仓库的建筑和设施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 仓库区与生产区、生活区有适当的间隔。

2) 库房应用一层建筑,每间库房应有独立安全出口;贮存氧化剂、易燃液体、固体和

剧毒的库房,应采用易冲洗的不燃烧地面。

3)化学危险品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雷设备,并根据物品的性质和不同储存方法,设置相应的防爆、泄压、防火、调温、导除静电和防护围堤等安全措施。

4)化学危险品库房必须采用隔离、封闭、防爆或其它相应的安全电气照明设备。

1.2 化学危险品库与周围建筑物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要求:

1) 大、中型甲类和大型乙类库房与居住区和公共建筑物至少保持150m的防火间距;

与邻近工厂、铁道干线至少保持100m;与公路至少保持50m。

2)仓库区内,库房与库房之间应保持下列防火间距:储存硝酸纤维类物品的库房为40m;储存一级氧化剂、一级易燃固体和其它易燃和自燃、遇水燃烧物品的库房为30m;储存上列外的各类危险物品库房为20m。

3)中、小型乙类仓库和小型甲类仓库的防火间距,按《建筑设计防火技术资料》办理。

4)对爆炸品库、易燃液体储罐、气罐和剧毒气体仓库的安全间距、按公安、煤炭、冶金、石油、化工和卫生等部门制订扔关规定办理。

1.3 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

1.3.1 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物品,应该隔离储存,不准与食物、医药等同库储存。

1.3.2 化学危险物品应该分类、分堆储存,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应留出一定的间距、通道和通风口。

1.3.3 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而易引起燃烧、爆炸的化学危险品,应经常检查、测温、化验、防止自爆。

1.3.4 爆炸品和放射性物品,应存放专门仓库中,起爆点火材料不得与炸药在同一库房存放。

1.3.5 化学危险品必须按其性质,分区、分类隔距保管。

1.3.6 遇水燃烧、怕冻、怕晒的化学危险品,不许在露天、低温和高温处存放。对可放在露天的化学危险品,根据不同性质,应具备苫垫设备,且安全有效。

1.4 化学危险品仓库的安全措施

1.4.1 加强警卫,严格出入库制度,禁止拖拉机等进入库内,蒸汽机车与货车应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后,方可进入库区内。

1.4.2 仓库内严禁烟火,如工作需要必须用火时,应办理申请手续,经准批后方可用火。

1.4.3 不准在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休息,试验、分装、打包、焊接和其它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1.4.4 容器包装要密闭、完整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改装必须在安全地点进行。对易燃、爆炸物品应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1.4.5 加强货物入库存验收和平时的检查制度,对性质不稳定、易分解、变质而引起燃烧爆炸的化学危险品,应定期进行测温、化验。

1.4.6 盛化学危险品的空容器和运输工具,使用前、后必须检查,彻底清洗。对遗留在地上和垫仓板上的化学危险品,应及时清除处理。

2 行为检查

2.1 管理人员要培训,并凭证操作。

2.2 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工作完毕后必须清洗,消毒。

2.3 搬运化学危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磨擦、重压和倾倒。

2.4 化学危险品与其它货物以及性质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车或同船混装。对怕热、怕潮的化学危险品,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2.5 化学危险品库应有足够的消防水源和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及防护医疗设备。

2.6 化学危险品库应有消防通讯、报警设备,并准确有效。储存剧毒和放射性物品的仓库应配备防毒面具及隔离、消除、吸收毒物的设施。

2.7 严格遵守危险品仓库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出入登记制度,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化学危险物品领用制度、五双制度(两人管理、两人收发、两人运输、两把锁、两人使用)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等。

2.8 危险化学品库应有“严禁烟火”的醒目标志,与符合国家标准。

2.9 库内不得同时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和其它物品,亦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数量。

2.10 仓库应定期检查,对过期变质的易燃易爆物要及时处理。

气瓶危险品库安全检查表化学危险品库安全检查表:气瓶危险品库

适配人群充装作业员,气瓶押运员,危化品仓管员使用场景气瓶充装,气瓶运输,气瓶储存
制定目的气瓶用久了会变弱,容易出事。混放可燃和助燃气体太危险。有人乱操作、管理松,就容易伤人。
适用范围所有用气瓶的人,仓库里、运输中、使用时的气瓶。
职责分工领导要管制度和培训。检查员负责验瓶。充装员要看清再充。使用者不能乱碰乱用。
管理要求瓶帽防震圈必须齐。瓶阀要严实不漏。禁敲击、禁火烤、禁沾油。离明火10米远。留余压再关阀。
监督与检查每天有人查,班组长盯现场。没做到就停用气瓶,重新学规矩。查出问题马上改,改不好换人干。

气瓶、危险品库安全检查表/气瓶安全检查表

定期对气瓶进行试验检查,剔除强度降低的气瓶是很重要的。可燃性和助燃性的气瓶不得混放在一起。各种气瓶应按规定分开存放。有底座的气瓶,若底座损坏,歪斜或者已经松动的,应禁止充装。增强职工安全意识,纠正违章作业,加强气瓶安全管理是可以避免气瓶伤害事故的。

1 设备检查

1.1 气瓶必须经当地省市自治区主管部门批准或国家级劳动部门审查同意,方可生产;高压气瓶还须送国家劳动人事部锅炉局备案后方可生产。

1.2 气瓶必须有质量合格证,钢印标记齐全,其它漆色字样符合规定。

1.3 气瓶内、外表面不得有裂纹和重皮。

1.4 气瓶附件。

1.4.1 瓶阀应有防护装置(如气瓶配带瓶帽,瓶帽必须有泄气孔)。

1.4.2 瓶阀侧面接头的连接机构,能防止可燃气体与非燃气体错装。

1.4.3 气瓶上应配带两个防振圈。

1.5 气瓶充装前,必须有专人对气瓶进行检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事先妥善处理,否则禁止充装;

1) 漆色字样和所装气体不符或漆色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瓶种类。

2) 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

3) 未判明装过何种气体或瓶内没有余压。

4) 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

5) 钢瓶超过检验期限。

6) 瓶体经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使用。

7) 氧气瓶或强氧气剂气瓶的瓶体或瓶阀沾有油脂。

1.6 气瓶充装压力气体时,充装终了时的压力不得超过气瓶设计压力。

1.7 充装液化气体

1.7.1 严禁过量充装,严格实行充装重量复检制度。

1.7.2 必须认真填写充装记录。

1.7.3 称重衡器应保持准确。

1.7.4 操作人员要相对稳定。

1.8 气瓶应专用,要将气瓶改装盛装其它气体时,须取得充气单位同意,这种气瓶的设计压力不低于改装后的气体使用气瓶的压力,并进行专门清洗,换装相应的附件和更改漆色。

1.9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盛装腐蚀性介质的气瓶,每两年检验一次。如发现有严重腐蚀或严重损伤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1.10 气瓶承压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5倍。

1.11 气瓶技术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必须降压使用或报废:

1) 瓶壁有裂纹、渗漏或明显变形。

2) 经测量最小壁厚进行强度校核,不能按原设计压力使用。

3) 高压气瓶的容积残余变形率大于10%。

1.12 气瓶经检验后,必须在规定的位置打钢印。

2 行为检查

2.1 制订和贯彻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管理、操作和运输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教育、考核。

2.2 气瓶使用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1) 禁止敲击,碰撞;

2) 瓶阀冻结不得用火烘烤;

3) 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性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m。

4) 不得用电磁起重机搬运;

5) 夏季防止日光曝晒;

6) 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

7) 盛装易起聚合瓜的气体气瓶,不得置于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

2.3 运输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旋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撞击。

2) 气瓶装车应固定,横向放置时,气瓶头朝向同一方向,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

3) 夏季有遮阳设施,防曝晒;

4) 车上禁止烟火,运输可燃有毒气体气瓶应备有灭火器材或防毒面具;

5) 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或强氧化剂同车运输;

6) 所装介质接触能引燃爆炸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

2.4 储存有气的气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旋紧瓶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妥善固定,气瓶卧放应防止滚动,气瓶头部朝同一方向。高压气瓶堆放,不应超过五层。

2)盛装有毒气体的气瓶或所装介质互相接触后能引燃爆炸的气瓶,必须设有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

3)盛装易起聚合反应的气体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

4) 储存气瓶的仓库建筑,应符合tj16—7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气瓶、危险品库安全检查表/氧气瓶安全检查表

说明使用氧气瓶必须选用合格的气瓶,按规定检查检验氧气瓶,剔除强度降低的、混有易燃气体或其它可燃物质的氧气瓶。氧气瓶必须与易燃、易爆、聚合气体气瓶分开储存。人的错误操作和管理不善是气瓶伤人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加强对操作者的安全操作知识教育是消除和预防事故的重要措施。

1.1 氧气瓶需经省、市、自治区主管部门批准或同意。劳动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劳动人事部备案的厂才能生产。

1.2 氧气瓶必须有质量合格证,钢印标记齐全,其漆色为天蓝,黑颜色“氧”字,p=200白色环一道,p=300白色环二道。

1.3氧气瓶外观有裂纹、变形、鼓疤等缺陷,其弯曲度超过2/1000,垂直度超过1/1000,安全附件不全,瓶体或瓶阀沾有油脂,未经妥善处理,不准使用。

1.4 氧气瓶每三年检查一次,由当地劳动部门同意的充气单位或专业检查单位检验。如使用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或严重损伤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1.5 氧气瓶严禁过量充装。

1.6 瓶体

1) 瓶体表面不得有裂纹或重皮等缺陷,不得有严重腐蚀或损伤。

2) 气瓶的容积残余变形率大于10%或重量损失超过5%应予报废或降级使用。

3) 禁止撞击,碰撞和沾染油脂。

1.7 瓶体上两防震圈(厚25~30mm)应齐备,完好。一只安装在离底部200mm,另一只离瓶颈250mm左右的位置上。

1.8 瓶阀

1) 瓶阀完好,与瓶体旋装牢固,不漏气。

2) 瓶阀密封采用的填料,必须是不燃烧,抗氧化和无油脂的材料。

3) 瓶阀上应有安全片,当受压面积的直径为5mm时,采用0.15mm的磷铜片。受压面积直径为7mm时,采用0.2mm的磷铜片。

1.9 瓶帽必须完整无损,与瓶体旋合紧密,瓶帽上必须有泄气孔。

1.10 减压等

1)减压器精度为1.5级,表面清晰醒目,表计指示灵敏、准确。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减压器。

2)接头螺纹完好,旋装牢固,无泄漏现象。

2.1 安放与储存

1)氧气瓶应远离高温,明火、熔融金属飞溅物和易燃易爆物质等。与明火相距不小于10m,否则应采取可靠的遮护和屏蔽措施。

2)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晒。

3)要防止气瓶带电。

4) 氧气瓶应直立使用,并用栅栏或支架固定牢靠。不能直放时,应卧放枕高瓶头,严禁倾倒,滚动。

5) 氧气瓶库通风良好,严禁烟火,有防火器材,库内有安全通道及装卸平台。

6) 氧气瓶不得与其它易燃易爆品同室存放。

7) 氧气瓶卧放应固定,瓶头朝同一方向,堆放高度不超过5层。

8) 用肥皂水检查氧气瓶是否漏气,检查瓶内有无易燃气体,可用皮球吸出瓶内气体检验。

2.2 运输

1) 旋紧瓶帽,固定好防震圈,禁止用行车或吊车吊运。

2) 轻装轻卸,严禁从高处摔下或向下滚滑,或地面滚运。

3) 严禁与易燃易爆品、油脂和带油污的物品同车运输,手上严禁烟火。

4) 汽车装运气瓶应横向放置,瓶头朝同一方向,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并妥善固定。

2.3 使用

1) 操作者的手、工作服及所用工具不得沾油污。

2) 开启瓶阀时人要站侧面,缓慢地启开。

3) 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应留有剩余压力(50kpa以上),并关紧瓶阀。

4) 冬季瓶阀,减压器冻结时,严禁用明火或炽热金属烘烤,不准敲打或撞击,可用热水蒸汽或红外线辐射解冻。

5)氧气瓶起火应立即关闭氧气阀门、邻近建筑或或燃物着火,应迅速将氧气瓶移至安全地点。

气瓶危险品库安全检查表化学危险品库安全检查表:气瓶危险品库

适配人群涂漆操作工,喷漆作业员,打磨工使用场景涂装作业,密闭空间除旧漆,涂料配制与存放
制定目的手工涂漆容易着火、中毒、伤眼睛。现场通风差、用错涂料、乱扔抹布都可能出事。
适用范围只管手工刷漆和小喷枪喷漆的活儿,不管大工厂专业喷漆。
职责分工组长盯场地和防火,工人自己戴手套口罩,配漆的人管好涂料存放,安技部门批动火。
管理要求房间门朝外开,禁用明火加热,废抹布进带盖铁桶,通风不够就装排风,含苯涂料不许用。
监督与检查班长每天查,安技科每月查,检测每年至少一次。没做到就停工整改,再犯要调岗。检查记录要存档备查,谁查谁签字。

手工涂漆作业安全检查表

本安全检查表适用于作为辅助系统的手工涂漆作业(也包括使用喷枪的小规模的喷漆作业)。对专业性从事涂装作业的工厂和车间,其要求应高于本表要求。

涂漆作业安全问题涉及的面很宽,本表中分列了六个方面,即:

1) 作业场地;

2) 防火;

3) 通风与现场卫生;

4) 涂料材料;

5) 作业方式与个人防护;

6) 劳动人事管理;

涂装作业场所的劳动卫生条件必须符合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为此应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对现场进行有害物质的检测,主要检测项目如下:

1) 苯、甲苯、二甲苯和涂料及有关产品中所使用的主要有机溶剂;

2) 铅(烟、尘)、铬(尘);

3) 氧化锌(烟雾);

4) 甲苯二异氰酸酯;

5) 粉尘;

6) 其他严重危害作业人员的有害物质(如:有机锡化物)。

1. 作业场地

1.1 涂漆作业应在专门设置的房间或厂房内进行,或在指定的涂漆区内进行。

1.2 不得在*、教育、住宅等公共场所设立涂漆车间或工场。对以上的公共场所进行装

修需涂漆者除外。

1.3 涂漆作业的厂房一般采用单层建筑。涂漆区如布置在多层建筑物内,宜布置在建筑物上层。如布置在多跨厂房内,宜布置在外边跨。

1.4 涂漆作业房间的门应向外。开室内应留有不小于1.2m宽的通道。

2. 防火

2.1 涂漆区内一般不设置电气设备。如必须设置时,应符合国家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的规定,实现电气整体防爆。

2.2 与涂漆区相邻厂房之间的隔墙应为密实坚固的非燃烧体。隔墙上的门亦应是坚固的非燃烧体,并且有密封措施和自动关闭装置。

2.3 需加热涂料材料等易燃物质时,应使用热水、蒸汽等热源。禁严使用火炉、普通电炉、煤气炉等明火。

2.4 占有涂料或溶剂的棉纱、抹布等物应放入带盖的金属箱(桶)内,当班清除处理,严禁乱抛。

2.5 涂漆区内及入口处附近禁止明火和产生火花,应有禁止烟火的安全标志。

2.6 涂漆区内停止作业时,如需采用电焊、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必须经企业安技部门审查批准,严格执行动火安全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7 涂漆区附近应放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保持有效状态。

3.1 涂漆作业现场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不得超过tj38—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所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

3.2 为防止气体、烟尘等有害物质在室内扩散,涂漆区应有良好的通风。当自燃通风不能保证达到tj36—79规定要求时,应采用局部排风,乃至全面排风。

3.3 对排风系统应进行监测。当排出空气中有害气体、烟尘等污染物不符合tj36—79规定的排放标准时,应采取净化处理、回收或综合利用等措施。

3.4 在通风净化设备系统中,易燃易爆气体、蒸气的浓度不得额过爆炸下限浓度的25%。

4.1 禁止使用含苯(包括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不包括甲苯、二甲苯的涂料、稀释剂和溶剂。当工艺有特殊要求必须选用含苯涂料时,应选用含苯量低的涂料和稀释剂,该时其作业场所必须设有效的通风。

4.2 禁止使用含铅白的涂料。

4.3 限制使用含红丹的涂料,防锈工艺有特殊要求时,应选用含红丹量低的涂料。禁止喷涂红丹防锈漆。

4.4 优先选用无毒害、低毒害的涂料。使用的涂料应有完整、准确、清晰的产品包装标志、检验合格证、说明书和《涂料及有关产品劳动安全卫生技术资料》

4.5 有关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学习和熟悉所使用的涂料,以及有关产品的安全卫生性能和防护措施。

4.6 应靠近涂漆区设置配漆室。当使用涂料少于20kg时,允许在涂漆区内配制。

4.7 涂漆作业现场允许存放一定量的涂料材料,但不得超过一个班的用量。

4.8 工作结束后,应将剩余的涂料材料送回配漆室或倒入密闭容器中。不能继续使用的涂料材料,应放到指定的废物堆放处,集中妥善处理。废液体涂料材料,严禁倒入下水道。

5.1 手工涂漆,操作者应戴防溶剂手套。

5.2 用喷枪进行小规模的喷涂作业时,应穿戴防护工作服,必要时要戴防护面罩,不得穿带钉的鞋子。

5.3 干式打磨时,操作或应戴防尘口罩。

5.4 清洗涂漆工具时,应用毒性小,挥发性低的溶剂。

5.5 密闭空间内不得作为涂漆作业场所,除非是对密闭空间本身在或设在密闭空间内的固定设施进行装修。进行这种密闭空间内的涂漆作业时,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严密的防爆防漆措施,并采取有效的监护措施。

5.6 清除旧漆宜用机械方法、碱液、水基清洗液、有机溶剂或脱漆剂清除,限制使用火焰法清除旧漆。

5.7 用有机溶剂或脱漆剂清除旧漆,不得同时使用钢制的刷铲刀等易产生火花的工具,而应采用有色金属制备的不发火的工具。

5.8 地面溅留的脱漆剂残液不得用木屑和化纤织物揩擦、清扫、应采用棉纱头、抹布等揩擦干净。废脱漆剂和占有脱漆剂的废纱头,抹布等应集中回收处理。

5.9 用脱漆剂和有机溶剂除旧漆时,操作人员不得穿着不防静电的化纤工作服和带钉的鞋子。

5.10 应给涂漆工作人员发放专用的清洗剂,禁止用含苯有机溶剂洗手。

6.1 涂漆作业人员应经劳动安全卫生专业培训,对工艺过程的危险、有害因素、作业环境质量指标、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影响,防护措施与急救措施等都必须了解,未经培训者,不准从事作业。

6.2 涂漆作业人员应进行就业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职业病患者不得从事作业。

6.3 禁止妇女和未成年者从事密闭空间和国家限制的涂装作业。

气瓶危险品库安全检查表化学危险品库安全检查表:气瓶危险品库

适配人群气瓶操作工,气瓶检验员,气瓶库管员使用场景气瓶充装,气瓶运输,气瓶储存
制定目的怕氧气瓶出事伤人。常见问题有瓶体坏、沾油、混进易燃气体、乱放乱运。
适用范围所有用氧气瓶的人、存放地、运输车、使用现场。
职责分工管理员要挑合格瓶子,操作员不沾油不猛开阀,保管员分开存瓶,运输员轻拿轻放。
管理要求瓶身不能有裂纹鼓包,漆色字迹要对,防震圈得戴好,禁撞禁油禁暴晒,漏气用肥皂水查。
监督与检查班组长每天看一遍,安全部每周查记录,没做到就停用瓶子重培训,三次不改调岗。

氧气瓶安全检查表

说明

使用氧气瓶必须选用合格的气瓶,按规定检查检验氧气瓶,剔除强度降低的、混有易燃气体或其它可燃物质的氧气瓶。氧气瓶必须与易燃、易爆、聚合气体气瓶分开储存。人的错误操作和管理不善是气瓶伤人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加强对操作者的安全操作知识教育是消除和预防事故的重要措施。

1 设备检查

1.1 氧气瓶需经省、市、自治区主管部门批准或同意。劳动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劳动人事部备案的厂才能生产。

1.2 氧气瓶必须有质量合格证,钢印标记齐全,其漆色为天蓝,黑颜色“氧”字,p=200白色环一道,p=300白色环二道。

1.3 氧气瓶外观有裂纹、变形、鼓疤等缺陷,其弯曲度超过2/1000,垂直度超过1/1000,安全附件不全,瓶体或瓶阀沾有油脂,未经妥善处理,不准使用。

1.4 氧气瓶每三年检查一次,由当地劳动部门同意的充气单位或专业检查单位检验。如使用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或严重损伤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1.5 氧气瓶严禁过量充装。

1.6 瓶体

1) 瓶体表面不得有裂纹或重皮等缺陷,不得有严重腐蚀或损伤。

1) 气瓶的容积残余变形率大于10%或重量损失超过5%应予报废或降级使用。

1) 禁止撞击,碰撞和沾染油脂。

1.7 瓶体上两防震圈(厚25~30mm)应齐备,完好。一只安装在离底部200mm,另一只离瓶颈250mm左右的位置上。

1.8 瓶阀

1) 瓶阀完好,与瓶体旋装牢固,不漏气。

1) 瓶阀密封采用的填料,必须是不燃烧,抗氧化和无油脂的材料。

1) 瓶阀上应有安全片,当受压面积的直径为5mm时,采用0.15mm的磷铜片。受压

面积直径为7mm时,采用0.2mm的磷铜片。

1.9 瓶帽必须完整无损,与瓶体旋合紧密,瓶帽上必须有泄气孔。

1.10 减压等

1)减压器精度为1.5级,表面清晰醒目,表计指示灵敏、准确。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减压器。

2)接头螺纹完好,旋装牢固,无泄漏现象。

2 行为检查

2.1 安放与储存

1)氧气瓶应远离高温,明火、熔融金属飞溅物和易燃易爆物质等。与明火相距不小于10m,否则应采取可靠的遮护和屏蔽措施。

2)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晒。

3)要防止气瓶带电。

1) 氧气瓶应直立使用,并用栅栏或支架固定牢靠。不能直放时,应卧放枕高瓶头,严

禁倾倒,滚动。

1) 氧气瓶库通风良好,严禁烟火,有防火器材,库内有安全通道及装卸平台。

1) 氧气瓶不得与其它易燃易爆品同室存放。

1) 氧气瓶卧放应固定,瓶头朝同一方向,堆放高度不超过5层。

1) 用肥皂水检查氧气瓶是否漏气,检查瓶内有无易燃气体,可用皮球吸出瓶内气体检

验。

2.2 运输

1) 旋紧瓶帽,固定好防震圈,禁止用行车或吊车吊运。

1) 轻装轻卸,严禁从高处摔下或向下滚滑,或地面滚运。

1) 严禁与易燃易爆品、油脂和带油污的物品同车运输,手上严禁烟火。

1) 汽车装运气瓶应横向放置,瓶头朝同一方向,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并妥善

固定。

2.3 使用

1) 操作者的手、工作服及所用工具不得沾油污。

1) 开启瓶阀时人要站侧面,缓慢地启开。

1) 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应留有剩余压力(50kpa以上),并关紧瓶阀。

1) 冬季瓶阀,减压器冻结时,严禁用明火或炽热金属烘烤,不准敲打或撞击,可用热

水蒸汽或红外线辐射解冻。

5)氧气瓶起火应立即关闭氧气阀门、邻近建筑或或燃物着火,应迅速将氧气瓶移至安全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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