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户沟通办法
| 适配人群 | 物业客服主管,维修班组长,社区活动专员 | 使用场景 | 物业日常沟通,业户投诉回访,社区文化活动 |
|---|---|---|---|
| 制定目的 | 怕业主有意见没人听,问题堆着不解决,环境变差大家住得不舒服。 | ||
| 适用范围 | 小区所有住户,物业办公室,公共区域宣传栏。 | ||
| 职责分工 | 主任盯大问题,主管跑回访,维修员修完要留单,文员发意见表。 | ||
| 管理要求 | 每年发一次意见表,修完活按比例打电话问,投诉多的领导亲自登门,每月贴安全小贴士。 | ||
| 监督与检查 | 主任每月查回访记录,主管翻派工单核对,没打回访电话扣当月绩效,漏发意见表要重做,宣传栏内容过期不换罚值日。 | ||
小区业户沟通办法(五)
为加强管理处与小区业户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顾客的心声,解决业户提出的问题及困难,改进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切实为顾客创造一个“安全、清洁、优美、舒适、方便”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本处特制定与小区业户沟通办法如下:
1.0建立顾客意见征询表制度。管理处每年一次通过《意见征询表》形式,征询业户意见及建议;并将重大投诉及其整改措施,用公开信形式张贴大堂,与业户沟通。
2.0建立回访制度。每月月底前对本月维修质量以派工单数量的一定比例对顾客进行回访,管理处对于业户投诉的突出问题或意见较大的问题,由主管领导回访,征求顾客意见,并给予合理解决。
3.0以社区文化为纽带,与业户建立联系制度。管理处于每年年初制定年度的社区文化活动计划,为业户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喜闻乐见的联谊活动。
4.0通过宣传栏,对业户进行有关法规、安全防范、卫生保健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宣传,提高业户在这方面的意识。
小区业户沟通办法:雅苑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
| 适配人群 | 社区居委会干部,建设单位代表,业主代表 | 使用场景 | 首次业委会成立,业主大会筹备,楼栋代表推选 |
|---|---|---|---|
| 制定目的 | 怕业主们乱投票,选不出靠谱的业委会,小区没人管,物业乱来,大家住得不安心。 | ||
| 适用范围 | 心晴雅苑1-4号楼所有业主,含已买房没办证的、租户代投的也算。 | ||
| 职责分工 | 筹备组定规矩、发票、监票;楼长收意见;业主自己投真票;监委会盯着业委会别乱来。 | ||
| 管理要求 | 投票必须实名写房号;委托只能一人一托;票箱双人看守;唱票计票监票三方都在场;公示候选人材料15天。 | ||
| 监督与检查 | 雁中社区和筹备组一起查票;谁少投、代投错、票造假,当场作废;业主可现场盯流程;不按办法走的选举结果不算数。 | ||
西安市心晴雅苑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的协调发展,维护社区稳定和社会和谐,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和《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精神,按照我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心晴雅苑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第二条 心晴雅苑小区首次业主大会在文艺路街道办事处指导下筹备召开。首次小区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第二章 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产生及职责
第三条筹备组由社区、建设单位和业主代表三方组成,社区和建设单位各派一人参加,业主代表由5人组成(1号楼二位代表、2-4号楼各一位代表),组长由雁中社区主任兼任。
第四条 业主代表应坚持广大业主推荐和个人自荐原则进入筹备组,业主代表应具备较高政策与服务管理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关心小区长远发展、具有热心、公正、奉献精神。
第五条 确定的筹备组成员名单须在小区内公示7日,有五分之一以上的业主提出异议的,不得确定为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
第六条 筹备组负责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第七条 筹备组负责确认业主身份、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核定业主人数、物业总建筑面积。
第八条 筹备组负责拟定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办法,提出候选人名单,并保证选举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
第九条 筹备组负责拟定《心晴雅苑小区管理规约(草案)》、《心晴雅苑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上述文件需业主大会召开之日15天前在小区公共物业区域公示,各楼层长、段长、楼长负责征求、汇总部分业主意见,并及时将意见反馈给筹备组,以便修订。由业主在业主大会对草案、修正案表决。制定的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均有约束力,经业主大会通过后,全体业主应该共同自觉遵守。
第十条 筹备组负责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并完成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筹备组负责首次业主大会的其它准备工作。
第三章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条件及产生办法
第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设委员9名(1号楼3名、2-4号楼各2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 各楼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可由本楼10名以上业主联名推荐,并经过本楼业主投票表决或会议举手表决产生。应确保1号楼推荐候选人至少4名,2-4号楼各推荐名候选人至少3名。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也可由筹备组推荐产生,且须筹备组会议半数以上代表表决通过。
第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遵守业主大会的决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业主公信力和无私奉献精神;
(五)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
(六)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管理企业及其关联单位内任职。
第十四条 所有候选人均需提供个人简历、照片、参选理由及当选后打算等信息,所有材料要提前15天在小区公示。
第四章 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
第十五条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后续业主大会可采用集体讨论形式或书面征求意见形式。需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业主参加。有效投票业主数大于等于118户视为业主大会成功、投票生效。
第十六条 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业主计算(本小区共236名业主)。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一个业主拥有一张表决票或选举票,每张表决票或选举票上应当标明其专有部分面积。
第十七条 参加投票的业主必须为房产证上记载的拥有房屋所有权且年龄满18周岁者;尚未进行房屋权属登记,但基于买卖、赠与、拆迁补偿等已经合法拥有该房屋者,也视为业主,可参与投票。
第十八条 在外地工作、探亲或因故不能参加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可通过书面委托等形式委托自己的亲属、本小区其他业主或房屋承租人代其参加投票,但一个亲属、业主或房屋承租人只能接受一个委托人的委托,且被委托人必须出具有效证件(业主出具产权证明或被列于建设单位提供的业主清册,承租人尚须出具房屋租赁合同)。
第十九条 业主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发回的委托书与手书写的委托书具有相同的法定效力;如有疑义,筹备组可通过业主登记的联系方式进行核实。
第二十条 业主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于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前三日到筹备组领取表决票,筹备组根据业主名册核实其合法身份;如业主名册中没有记录的业主还需提供能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文件(如:房产证、购房合同、赠予书等)。如因时间关系,在投票当日,确实有困难不能前往小区投票地点履行投票权的业主,经筹备组认定,可以提前三天到筹备组领取表决票时行使投票表决权,但必须有筹备组确认的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在场。
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地点设在4号楼16b雁中社区办公室。
第二十一条 首次小区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首届小区业主委员会,并在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心晴雅苑小区管理规约(草案)》和《心晴雅苑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草案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一年内再次根据业主意见和小区管理需要修订。
第二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低于20%,业主委员会委员按照各楼预定名额和候选人得数票高低顺序选取。未当选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按照得票数顺序当选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4名,候补委员列席业主委员会会议,但不具有表决权。
第五章 投票、唱票和计票
第二十三条 在指定的日期和指定的地点召开首届业主大会会议,并用投票箱收集参会投票人的表决票。
第二十四条 首次业主大会统计计票时,由雁中社区、建设单位、业主代表三方共同(派人)监督,筹备组设立两个投票箱,分别各指定1名唱票人、1名计票人和4名监票人(各楼选派一名代表)进行现场唱票、计票和监票,欢迎其他投票人对投票过程、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第二十五条 至少有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参与投票(含委托投票),选举结果生效。
第六章 监委会的设立及职责
第二十六条 为有效地促进、监督业主委员会合理、合法行使权力
本小区特设立监委会负责对业
主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监委会成员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通过各楼民主推荐,业主委员会表决,选出德高望重、责任心强、公正廉洁的业主作为监委会成员。首届监委会由5名业主组成(1号楼2名、2-4号楼各1名)。
第二十七条 监委会负责监督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八条 监委会接受全体业主对业主委员会的投诉,若监委会成员有2/3对业主委员会成员(包括主任)投不信任票,即可启动罢免程序,并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召开楼栋代表大会,行使与业主大会同样的权利,对被弹劾的业主委员会成员进行信任投票表决;若有半数以上楼栋代表表决通过,监委会即可通知业主委员会提出罢免动议,罢免业主委员会成员(包括主任),同时从候补委员中补充业主委员会成员。
第二十九条 监委会只负责监督业主委员会行使正常权利,不干涉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业主委员会在开会前需向监委会通报会议内容及时间、地点,监委会根据需要有权参加业主委员会的任何会议。
第三十条 首届监委会工作以义务为主,无任何报酬。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成立后的小区业主委员会在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时,产生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业主委员会实行集体决策制,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议事。
第三十二条 根据实际情况可聘请一名专职秘书,或由副主任兼任秘书一职,负责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十三条 所有业主委员会成员、监委会成员的照片及联系方式均要在业主委员会办公场所进行公开,随时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投诉及建议等。
第三十四条 首届业主委员会任期三年,全体业主委员会成员以义务工作为主,不享受任何报酬。
第三十五条在以下情况下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终止:
(一)不再是本物业区域业主的;
(二)因违法犯罪等原因不能履行委员义务的;
(三)连续六次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的;
(四)因疾病或其他原因丧失工作能力的;
(五)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提出辞呈的;
(六)本人及直系亲属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管理企业及其关联单位内任职的;
(七)业主大会或临时业主大会通过决议罢免其资格的。
第三十六条 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陕西省及西安市相关法律法规、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选举办法由正文及3个附件组成。
(一) 《心晴雅苑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
(二) 《心晴雅苑小区首届业主大会投票委托书》
小区业户沟通办法:白丽小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
| 适配人群 | 筹备组成员,业主代表,社区物业工作人员 | 使用场景 | 首次业委会筹备,业主大会筹备,业委会候选人推选 |
|---|---|---|---|
| 制定目的 | 怕选委员时乱套,有人不守规矩,大家不满意。 | ||
| 适用范围 | 北岸e竹园小区全体业主和报名参选的人。 | ||
| 职责分工 | 筹备组负责组织流程,业主能自荐或推荐别人,物业配合发表格。 | ||
| 管理要求 | 必须填推荐表,公示七天,有疑问得在11月30日前提,筹备组要答复。 | ||
| 监督与检查 | 喷泉广场、论坛、博客都得贴公示,业主可监督提意见,筹备组不答复或拖着算失职,要重来。 | ||
竹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
为保证**北岸e竹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产生方式的公开、公平、公正,**北岸e竹园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根据《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拟定《**北岸e竹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初步招募
(一)时间:20**年11月16日至20**年11月22日
(二)报名要求
1.资格:(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遵守临时管理规约;(3)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4)具有一定组织能力;(5)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2.如实填写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推荐表(附后)。业主可以通过网上下载、从物业客服中心领取推荐表。
(三)报名方式
1.业主自荐
2.业主联名推荐
3.业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可以授权自然人参加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一名自然人只能代表一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筹备组公示报名人员情况
(一)公示时间:20**年11月24日至20**年11月30日
(二)公示地点:
小区喷泉广场展板处
焦点房地产网站“**北岸业主论坛”:***
**北岸小区博客:***
(三)业主监督:业主对公示的报名人员参选业主委员会有异议的,应当于20**年11月30日前提出,筹备组应当予以详细记录、核实有关情况并给予书面答复。
三、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公告
筹备组应当结合小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实际报名情况,确定最终的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并公示。
附件: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推荐表
小区业户沟通办法: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及候补委员产生
| 适配人群 | 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楼栋志愿者,选票监计人员 | 使用场景 | 首次业委会成立,业主大会筹备,委员候选人公示 |
|---|---|---|---|
| 制定目的 | 小区刚成立业委会筹备组,怕选人乱套出问题,得定个规矩让大家照着来。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园小区的业主,包括自荐和被推荐的人。 | ||
| 职责分工 | 筹备组负责组织流程,业主自己填表交材料,楼里志愿者帮忙收票监票。 | ||
| 管理要求 | 必须本人拿房本和身份证领表,5月30日前交回,过期不候;6月1日到15日公示候选人。 | ||
| 监督与检查 | 筹备组盯着时间点,材料不全或超时直接不算;楼里志愿者现场收发选票、唱票计票,结果当场贴公告。 | ||
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及候补委员产生办法
根据《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京建发[____]739号)(____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有关规定,**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讨论并通过了《**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及候补委员产生办法》。办法如下:
1、决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可以由业主自荐,也可以由2名以上的业主联名推荐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产生的,应同时提交被推荐人的同意参选书面证明。
2、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可以凭房屋权属证书和身份证于20**年5月23日至20**年5月25日到甲5号楼b1-05室领取《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自荐表》、《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推荐表》,并于20**年5月30日前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自荐表》、《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推荐表》交回甲5号楼b1-05室,过期不予登记。
3、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后,应于20**年6月1日至20**年6月15日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候选人名单和简历。
4、决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名额为7名,候补委员为2~4名。
5、业主委员会委员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担任,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三)未被业主大会依约限制被选举权;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七)临时管理规约约定的其他条件。
6、除上述条件外,主任委员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7、业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可以授权自然人参加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一名自然人只能代表一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8、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业主,不能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者;
(二)一个专有部分不得有超过一名业主委员会委员。
9、筹备组组织成立选举小组以及楼或单元的自愿者作为选票收发人、监票人和计票人。
**园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
年月日
小区业户沟通办法:某某小区业主大会表决
| 适配人群 | 筹备组成员,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监事会候选人 | 使用场景 | 业主大会召开,业委会换届选举,监事会组建 |
|---|---|---|---|
| 制定目的 | 小区换业委会,怕投票乱套出错。 | ||
| 适用范围 | 本小区所有业主和筹备组成员。 | ||
| 职责分工 | 筹备组负责发票收票盖章,业主自己填表交表,监票人盯现场。 | ||
| 管理要求 | 必须用红章原件票,电话投票要三人同时在场,邮寄得提前打电话说明。 | ||
| 监督与检查 | 筹备组每天清点票数,业委会监督流程,票没盖章或超时交的直接作废,不认。 | ||
某小区业主大会表决办法(征询意见稿)
根据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文件精神,筹备组起草**小区《业主大会表决办法》(征询意见稿),本次业主大会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一、本届业主大会表决形式采用书面投票方式,由业主大会筹备组组织有关人员逐户派发(或邮寄和电话联系)、回收(或业主自己将征询意见表放入指定的票箱),统一将征询意见表放入票箱;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确定为 7人,候选人人数为9人,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在今后工作中如遇委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委员职责而产生缺额时,按照落选的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经业主委员会提议依次递补;
三、监事会人数确定为 5人,候选人人数为7人,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在今后工作中如遇委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监事职责而产生缺额时,按照落选的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经监事会提议依次递补;
四、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按房地产权证计一票原则确定,业主多套房产票数计一票。
五、业主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反馈意见或不提出同意、反对、弃权意见的,其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
六、采用电话征询意见时,应有筹备组工作人员三人以上在场证明方为有效,确实联系不上的,可以从总数中扣除;反馈意见若采用邮寄方式的,原则上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确实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寄出的,应向筹备组电话说明迟寄出的原因,筹备组应登记并在业主大会上表明;
七、回收的选票以筹备组红印章为准,复印件、传真件无效,除有相关有效证明外;
请广大业主认真审阅,仔细填写,以保证业主大会圆满顺利召开。
小区业户沟通办法: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
| 适配人群 | 业委会筹备组,业主代表,社区工作站 | 使用场景 | 业委会换届,业主大会表决,物业区域选举 |
|---|---|---|---|
| 制定目的 | 怕选举乱套,有人捣蛋,业主不信任,投票不透明,结果不公平。 | ||
| 适用范围 | 蔚蓝海岸花园全体业主,包括商铺和会所业主。 | ||
| 职责分工 | 筹备组负责审核候选人、发选票、开箱验票;业主自己填票签名;工作站和物业配合监督。 | ||
| 管理要求 | 必须记名投票,写清房号和票权数,签名才有效;选票人数不能超名额;同票就再投三天。 | ||
| 监督与检查 | 筹备组查票、三方一起监票;工作站和物业盯流程;谁代投没委托书就作废;回收票权不到一半就得延期再投。 | ||
住宅(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证**花园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的推选办法:
1、**花园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筹备组会议讨论通过第三届业委会委员由五人组成,候补委员人数按照委员人数的百分之四十设置,为二名。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为百分之二十,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为六名,候补委员候选人为三名。
2、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由筹备组推荐,十名以上业主也可以联名推荐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共九名。每户业主只能参与一次推荐,重复参与推荐的,则由筹备组征求该户业主意见后确定推荐的候选人。
3、候选人资格由筹备组审核确定后公示。
4、候选人推荐时间为七天(自公告推荐候选人之日起计算),超过规定时间推荐视为无效。
5、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必须是本区域内业主(以产权证明为准)
2)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社会公信力和组织能力。
3) 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未欠交物业管理服务费、专项维修基(资)金等费用。
4) 具有必要的工作时间和一定的组织能力。
5) 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未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管理企业及其下属企业任职。
6) 被提名的候选人应将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照片、单位等在内的个人简介材料及有关证明(如身份证、产权证明等)提交筹备组进行资格审核,筹备组将候选人简历向全体业主公示七天。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选举办法:
1、选举采取差额选举。
2、票权数及票权人。
1) 投票权是根据业主拥有物业的面积确定对物业管理
区域公共部分和公共事务进行表决权利。在本物业区域内,有投票权的是全体业主,包括会所、商铺业主。
2) 每一平方米为一个投票权,不足或超出的按四舍五入计算。
3) 同一物业业主超出一人的,物业共有人应当推选一个行使业主权利。
4) 业主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行使投票权。
5) 业主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法定代理人行使投票权。
3、 投票
1) 本次选举必须是记名投票,否则视为无效票,投票人必须在选票上填写自己所拥有的物业名称和票权数,并签名(盖章),否则视为无效票。
2) 选票上所选人数不得超出本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人数,否则视为无效票。
3)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候补委员候选人以得票多少排序,按预定委员人数五人,候补委员人数二人。得票多者依次当选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产生业主委员会。如出现同票则延长投票时间三天,由未投票业主对同票候选人进行投票,以得票多者确定当选委员、候补委员。
4、 投票方式
1)筹备组将以下事项在**小区内公示七天:管理规约(草案)、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及候补委员候选人简历表、会议表决票、业主委员会选票。
业主对上述公示事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向筹备组提出,如有10%以上业主对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由筹备组另行协商确定。
2)选举投票工作开始后,选票由工作站、业主(自荐)、物业管理处相关人员将选票发放到业主手中,并做好签收登记。不在**居住的业主,由管理处负责通知,凭身份证到管理处领取选票。
3)选票由业主本人亲自填写,他人代业主行使选举权的须有业主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票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无效。
4)投票地点设在**小区内,投票箱由工作站、筹备组、物业管理处三方人员确定后加封签字盖章,投票期满后,如登记回收的票权未超过总票权的50%,则由筹备组确定延长投票时间,直至超过50%。
5)由业主自荐或筹备组在业主中推选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各两名,召开业主大会开箱验票,根据得票多少确定最终业主委员会人选。
以上办法公示期限为七天,业主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交蔚蓝海岸社区工作站或**业委会换届筹备组。
注:候选人推荐时间、选举投票时间由筹备组另行通知。
咨询联系电话:****
**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筹备组
20**年*月**日
小区业户沟通办法:某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
| 适配人群 | 业委会筹备组成员,街道办社区工作者,房管局监管人员 | 使用场景 | 业委会换届,首次成立筹备,业主大会投票 |
|---|---|---|---|
| 制定目的 | 怕选举乱套,有人捣蛋,投票不公,结果没人认。 | ||
| 适用范围 | 小区所有业主、使用人,还有筹备组和上届业委会。 | ||
| 职责分工 | 筹备组负责搭台子,街道和房管局盯着,业委会管投票全过程。 | ||
| 管理要求 | 一户一票不能多投,公告必须提前贴,开箱验票要当面,监票人得候选人自己提。 | ||
| 监督与检查 | 街道和小区办现场盯,票数不对重来,公告没贴满月算白干,验票没签字不算数,谁漏了谁补上。 | ||
第一条 根据我国宪法、选举法和有关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发布的关于业主委员会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由上一届业主委员会主持。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要成立筹备组,在房产管理局、小区办公室和小区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的指导、监督下筹办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第三条 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实行住宅房屋每1单元1票,非住宅房屋每3000平方米1票,不足3000平方米的每1产权证1票;使用人代表每人拥有1票。
第四条 每一投票人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次投票权。
第五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由7人组成,其中设主任1名。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第六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必须是热爱公益事业,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产权人或产权人代表、使用人。
第七条 10名以上的产权人或产权人代表、使用人联名,可以推荐提名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其中主任候选人的推荐,必须有20名以上的产权人或产权人代表、使用人联名。
第八条 业主委员会采取公告方式选举产生,不经公告,选举无效。公告内容包括投票日期、投票地点、候选人名单和当选名单等。
第九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每人可以提出1名监票人。
第十条 上一届业主委员会或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应当公告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同时应当在投票日期前的1个月内将候选人名单和本办法送达全体产权人。
第十一条 送达方式采取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的,由上一届业主委员会或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筹备组两名工作人员直接送达业主手中,并办理送达手续;邮寄送达的,须留存挂号存根。
第十二条 投票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可以另选其他任何产权人。
第十三条 投票结束后,采取公开验票方式,在小区办公室和街道办事处的监督下开箱验票,统计投票结果,对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并由监票人在选举结果统计表上签字。
第十四条 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小区产权人数和使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少于小区产权人数和使用人数有效。
第十五条 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作废,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有效。
第十六条 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票数50%以上的,为当选。获得参加投票的票数50%以上的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的,以得票多的当选。
第十七条 获得参加投票的票数不足50%以上的候选人不足7人的,应当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候选人的得票多少顺序确定候选人名单。另行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