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奖励制度
| 适配人群 | 分包项目区域管理人员,劳务班组长,现场电工 | 使用场景 | 工地安全管理,高处作业防护,临时用电规范 |
|---|---|---|---|
| 制定背景 | 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老出问题,质量进度总受影响,想靠罚来提醒大家注意。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分包项目区域和工人,特别是现场干活的班组和管理人员。 | ||
| 职责分工 | 项目部牵头管这事,各专业区域负责人执行检查,安全员天天盯着看落实没。 | ||
| 管理规定 | 戴好安全帽系好带、高处作业必须挂安全带、防护网不能拆、用电要按标准接、特种工得有证才能干。 | ||
| 监督与罚则 | 发现违规当场开罚单,罚款从工资扣,每月汇总通报,再犯就加倍罚,严重就停工整改,班组长连带被罚。 | ||
一、项目部为保证工程建设安全、文明、优质、高效的顺利进行,确保合同承落的工程质量、安全,各项目区域标准化的实现,根据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和前期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决定制定《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的规定》,望各专业项目区域及时向全体员工传达。
二、对安全生产管理差的分包项目区域或个人违章违纪的处罚:
1、安全管理
1)对分包项目区域在劳务作业安全生产中无明确安全指标的罚项目区域管理人员100元。
2)对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或内容不全、针对性不强、未履行签字手续的有关人员罚款100元。
3)对新入场或变换工种的人员,未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的罚款500元,对特种作业人员不持有有效证件上岗或证件不全的罚款200元。
4)对各分包项目区域的施工班组不按规定开展安全活动或活动无记录、记录不全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对劳务作业层工人违反其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罚款100元。
6)对未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就上岗作业的班组每人罚款50元,并对其所在专业或分包项目区域管理人员罚款100元。
2、“三宝四口”防护
1)对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戴安全帽者罚款100元,戴安全帽不系挂帽带者罚款50元。对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者罚款200元,系安全带没有挂好罚款100元。
2)对未按规定搭设安全网的作业班组罚款100元,对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网、绳防护、栏杆等)或安全警示牌罚款1000-5000元,并责令其限时恢复。
3)对洞口、临边无防护或防护不严的、罚款500-1000元。
3、高处作业防护
1)对高处作业无防坠落措施或措施不力者罚款1000-2000元。
2)现场搭设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的,发现一处罚款有关人员1000-2000元。
3)在上下交叉作业中,上层作业人员要对下层作业人员负责,在下层要设安全监护人,对不设监护人的有关人员罚款200元。
4)使用移动式作业平台未满铺并绑扎好5cm脚手板、未设爬梯未设竖向扫地杆,上端未设防护栏杆、无安全带挂设点的罚款200元。
5)现场使用的人字梯上部夹角不大于45度,直梯工作角度不大于75度,跨步横杆不大于40cm,违者罚款200元。
4、施工用电管理
1)施工临时用电必须是“三相五线制”(五芯电缆),不准使用四芯电缆外敷一根接地,违反本规定的罚款1000-1500元。
2)施工用电必须是“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对不符合标准规范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3)施工临时用电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接地或接零保护(线径不得小于4mm)。对不执行标准规范规定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现场使用的铁壳配电箱,开关箱外壳必须有可靠接地,对违反标准规范者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5)对现场使用电设施电源线(缆)一条线缆的接头不准多于3个,接头应按规定进行绝缘包扎,对超过3个接头的电线(缆)每条罚款500元。
6)现场的照明灯具必须按规定接线,不得使用花线或塑料线(缆)。铁壳灯具的固定杆件不准用钢筋、钢管,要用木制的杆件,不符合本规定的每个灯具罚款200元。
7)现场的设施用电与照明用电必须分开设置,对混用者每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8)施工现场不准使用老化的破皮电缆线,对电缆破皮后应及时进行绝缘包扎处理,对违反规定的每发现一条罚款100元。
9)对施工现场的值班、维修电工不按规定操作的罚款100元。
10)手持电动工具的原始电源线严禁接长使用,对擅自接长使用的每发现一台罚款200元。
11)现场的施工用电必须符合“三级用电两级保护”,违反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2)电缆线必须架空,对配电箱、开关箱电缆未架空或与钢铁构件、安全防护栏杆接触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奖励制度: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安全员,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新员工入职,工种调换,新技术应用 |
|---|---|---|---|
| 制定背景 | 工地常有新工人不懂安全知识,老员工也容易松懈。怕出事故,想让大家真懂安全、真守规矩。 | ||
| 适用范围 | 项目部所有人,包括新来的、换岗位的、开机器的、搞电焊的。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带头抓,安全员具体安排培训,班组长盯现场执行,公司定期来查。 | ||
| 管理规定 | 新人必须培训考核合格才能上岗;特殊工种要持证,每年复审;用新设备或换岗得先学安全再干活。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次培训要签到、考试、留记录;没培训就上岗的,停工补课;检查发现没落实,扣当月安全分,严重就调岗。 | ||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八)
1、安全生产教育的目的和作用是使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方针,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2、项目经理部对新进场工人和调换工种的职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3、电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且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尘毒危害的防治知识教育。
4、积极参加公司及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其中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员、施工员、班组长是安全教育和培训的重点。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奖励制度: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例会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 | 使用场景 | 工程例会,隐患排查,安全交底 |
|---|---|---|---|
| 制定背景 | 工地老出小事故,大家安全意识松,想靠开会拧紧这根弦。 | ||
| 适用范围 | 项目部所有人,包括项目经理、施工员、特种工、班组长。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带头开,安全员记考勤和内容,各班组长盯自己人到场。 | ||
| 管理规定 | 每周必须开一次,不准无故缺席,要讲隐患、学法规、谈经验、定措施。 | ||
| 监督与罚则 | 现场点名签到,缺勤扣钱,会议记录贴公示栏,月底抽查发言内容是否落实。 | ||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七)
一、项目部每周由项目经理主持召开全体施工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各班组长会议。
二、查找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消除事故苗头,学习安全法规,交流经验和体会。
三、讲评上周安全情况,提出注意事项,汇报解决有关安全工作实际问题。
四、进行安全宣讲,分析安全事故原因、特点、结合工程实际,分析阶段安全形势,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
五、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总结上周安全工作经验、教训、指定并布置下周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六、严格考勤、记录、无故缺席应予罚款,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奖励制度: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
| 适配人群 | 项目安全负责人,分包单位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安全目标考核,隐患整改督办,文明工地创建 |
|---|---|---|---|
| 制定背景 | 以前安全工作乱糟糟的,没规矩可依。现在要让管理有章法、有依据,大家做事心里有底。 | ||
| 适用范围 | 管整个项目部所有人,包括分包单位和专业项目部。 | ||
| 职责分工 | 项目部牵头定规矩,各部门执行,安全部门负责盯落实、查问题、给反馈。 | ||
| 管理规定 | 目标签了就要做到;有好点子要报批;隐患得马上改;违章坚决不能干;检查出问题要认罚。 | ||
| 监督与罚则 | 用奖励基金激励做得好的人,罚款从违规者身上扣。每月查、每季评,记分制 现金罚,整改不力就通报。附件里有打分细则,照着来。 | ||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切实搞好安全生产,使本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标准化轨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制订本制度。
一、奖励
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项目部按规定给予奖励:
1、由项目部明确安全管理目标,专业项目部或分包单位与项目部签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由项目部相关部门进行考核,在考核周期内实现管理目标的;
2、在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有创造、革新、重大改进及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有关部门认可的;
3、在施工中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或事故中抢救有功的;
4、敢于坚持原则,制止违章作业,对维护安全纪律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作出贡献的;
5、获得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优良工地和通过上海市安保体系外审认证的;
6、受到区县级通报表扬的;
7、在区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安全大检查中取得优良成绩的具体组织落实、布置的有关人员;
8、对创区县级以上“文明工地”、“标化工地”、“观摩工地”进行具体组织落实、设置、布置的有关人员。
二、处罚
1、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管理不严、安全事故隐患不认真整改而导致工伤事故发生的,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给予处罚;
2、未按国家、地方、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的要求进行管理,造成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受到各类经济处罚、区县级以上通报批评、全面停工或局部暂缓施工、新闻媒体曝光查实、引起社会不良影响事件的,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给予处罚;
3、在上级部门安全检查中,被查出安全隐患,并下发整改通知单的,按规定给予处罚;
4、在内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违规现象,对责任单位进行记分考核,每记一分,罚款200元,具体记分标准见附件1《安全检查考核记分细则》。
三、项目部安全奖励基金,其主要来源是:
1、项目部自行设立的安全奖励资金;
2、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者的罚款;
3、对发生违章、隐患不按期整改的罚款;
4、业主和上级部门的安全奖励资金。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奖励制度: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奖惩
| 适配人群 | 项目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工程施工作业,基坑支护施工,脚手架搭设 |
|---|---|---|---|
| 制定背景 | 工地老出安全问题,管不住人管不住事,怕出大事。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建工程项目部和现场干活的人。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牵头查,项目部自己干,公司领导盯着看。 | ||
| 管理规定 | 隐患必须改,严重的一次不改就罚,一般隐患拖着不改也罚,重复出现翻倍罚。 | ||
| 监督与罚则 | 检查完发通知书,限期整改,不签收单子就双人签字送财务扣钱,改不好就加倍罚,罚的钱从工程款里直接扣。 | ||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依据《公司项目部改革方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奖励按《公司项目部改革方案》第十五条规定的奖励范围、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第三条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指标超过公司下达的指标限度,按《公司项目部改革方案》第十五条进行处罚。
第四条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造成一般事故及一般事故以上等级的事故,按《公司项目部改革方案》第十四条进行处罚。
第五条 对安全隐患的处罚原则:安全检查过程中,首次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项目部应对严重隐患立即整改,对一般隐患按整改期
限进行整改。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重复发生的对项目部加倍处罚。
第六条 对于严重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对该项目部处以元罚款。
第七条 对于一般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对该项目部处以元罚款。
第八条 安全隐患是指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不安全的工作环境、安全管理上的缺陷等。
第九条 严重安全隐患界定:
⒈安全管理方面:
⑴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⑵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无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未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未落实等。
⑶安全技术交底: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不全面;未履行签字手续。
⑷安全检查:无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无记录;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做不到定人、定措施、定资金、定时限;
⑸安全教育:无安全教育制度;新入厂的工人未按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无具体安全教育内容等
⑹特种作业:特种从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无证操作的。
⒉文明施工:
⑴施工现场:随意吸烟、道路不畅通、在建工程兼作住宿、施工区与办公区、生活区划分不明显的。
⑵材料堆放:材料未按规定存放、未做到工完场地清、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等。
⑶现场防火:未办理消防合格证;无消防措施、制度或无灭火器材;灭火器材配置不合理;无消防水源(高层建筑)或不能满足消防要求;无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的;
3、脚手架:
⑴施工方案:无施工方案;高度超过规范规定无设计计算书或未经审批的;未按施工方案搭设。
⑵立杆基础: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方案设计要求;立杆缺少底座、垫板;无扫地杆;无排水措施。
⑶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脚手架高度7米以上,架体与建筑结构未按方案进行拉结或拉结不坚固。
⑷杆件间距与剪刀撑: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超过规定要求;不按规定设置剪刀撑;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要求。
⑸脚手板与防护栏杆:脚手板未满铺;脚手板材质不符合要求;探头板;脚手架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或网间不严密;施工层不设1.2米高防护栏杆和18厘米高挡脚板。
⑹交底与验收:脚手架搭设前无交底;脚手架搭设未按分段分步办理验收手续;无量化的验收内容。
⑺小横杆设置:不按立杆与大横杆交点处设置小横杆的;小横杆中固定一端的;单排架子小横杆插入墙内小于24厘米的。
⑻杆件搭接:钢管立杆采用搭接的。
⑼架体内封闭:施工层以下每隔10米未用平网或其他措施封闭;施工层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间距大于20厘米未进行封闭的。
⑽脚手架材质:未与租赁单位签订质量担保协议、查验和保存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用于承重脚手架和模板支架的钢管、扣件及紧固件未进行外观检查,扣件未抽取样本进行力学性能和扭力矩指标复验;钢管弯曲、锈蚀严重;钢管上打孔。
⑾通道:架体不设上下通道;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
⑿卸料平台:未经设计计算;搭设不符合方案要求;未进行搭设完毕后未进行验收;支撑系统与脚手架连结;无限定荷载标牌。
⒀挂脚手架试压:挂脚手架在投入使用前应未按2kn/m2均布荷载试压不少于4小时,未对悬挂点及挂架的焊接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⒁挂脚手架间距:间距大于2米。
⒂验收:挂脚手架进场搭设前未逐片检验的;挂脚手架安装完毕后未进行验收。
⒃荷载:挂脚手架超载(施工荷载为1kn/m2)使用;每跨作业人员超过2人;荷载集中堆放。
⒄挂脚手架架体防护:每片挂脚手架外侧未同时装有立杆,设置两道防护栏杆,其下部设置挡脚板;挂脚手架外侧未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脚手架下部的建筑有门窗等洞口时未进行防护;脚手板底部未采用密目网与平网双层网兜严。
⒅安装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帽、不穿防滑鞋等。
4、基坑支护:
⑴施工方案:基础施工无支护方案;不按支护方案要求采用措施;基坑深度超过5米,无专项方案、未经专家论证、未经上级审批。
⑵临边防护: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施工无临边防护;临边及其他防护不符合要求。
⑶坑壁支护:坑槽载挖设置安全边坡不符合要求;特殊支护的作法不符合专项方案;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变形未采取措施调整。
⑷排水措施: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深基础施工采用坑外降水,无防止临近建筑物危险沉降措施。
⑸坑边荷载: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离小于1米或设计规定;机械设备施工与槽边距离不符合要求,又无防护措施。
⑹上下通道:人员上下无专用通道;设置的通道不符合要求。
⑺土方开挖:施工机械进场未经验收;挖土作业时,人员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挖土机作业位置不牢、不安全;司机无证作业;未按规定程序挖土。
⑻基坑支护变形监测:未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的监测;未按规定对毗邻建筑物和管线、道路进行沉降观测。
⑼作业环境:基坑内作业人员无安全立足点;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光线不足未设置足够照明。
5、模板工程:
⑴施工方案:无施工方案;未根据砼输送方法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⑵支撑系统:现浇砼模板的支撑系统无设计计算;支撑系统不符合设计要求;
⑶立柱稳定: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不符合要求;立柱底部无垫板或用砖垫高;不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立柱间距不符合规定;
⑷施工荷载:模板上施工荷载超过规定;模板上堆料不均匀。
⑸模板存放:大模板存放无防倾倒措施;各种模板堆放过高。
⑹支拆模板: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立足点;拆除区域未设置警戒线且无监护人;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
⑺模板验收:模板拆除前未经拆模申请批准;模板工程无验收手续;支拆模板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⑻砼强度:模板拆除前无砼强度报告;砼强度未达规定提前拆模。
⑼运输道路:在模板上运输砼无走道垫板;走道垫板不稳不牢。
⑽作业环境:作业面孔洞及临边无防护措施;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
6、"三宝"、“四口”:
⑴安全帽:安全帽不符合标准;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
⑵安全网:在建工程外侧未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规格、材质不符合要求;安全网未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⑶安全带:安全带不符合标准;未按规定系挂安全带。
⑷楼梯口、电梯井口防护:无防护措施;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防护设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电梯井内未每隔两层(不大于10米)少于一道平网。
⑸预留洞口、坑井防护:无防护措施;防护设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
⑹通道口防护:无防护措棚;防护不严密;防护棚不牢固、材质不符合要求。
⑺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临边无防护;临边防护不严、不符合要求。
7、施工用电:
⑴施工用电方案:未按规定编制施工用电方案或未经审批;未施工用电方案敷设临时用电
⑵外电防护: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封闭不严。
⑶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
⑷配电箱、开关箱: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开关箱(末级)无漏电保护或保护器失灵;漏电保护装置参数不匹配;电箱内无隔离开关;违反“一机、一闸、一箱”;安装位置不当、周围杂物多等不便操作;闸具损坏、闸具不符合要求;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无标记;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
⑸现场照明:照明专用回路无漏电保护;灯具金属外壳未作接零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米未使用安全电压供电;潮湿作业未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使用36v安全电压照明线路混乱和接头处未用绝缘布包扎;手持照明灯未使用36v及以下电源供电。
⑹配电线路:电线老化、破皮未包扎;线路过道无保护;电缆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要求;未使用五芯线(电缆);使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线替代五芯电缆。
验收:临时用电敷设完毕后未进行验收;或无验收记录
⑺电器装置: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不匹配、安装不符合要求;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⑻变配电装置:不符合安全规定。
⑼用电档案:接地极无阻值摇测记录、无电工巡视维修记录或填写不真实
8、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
⑴安全管理:使用无起重机械登记编号、未检测的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从无营业执照方租赁设备;未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安全协议书。
⑵架体:无安拆方案、安拆方案未经审批;未按方案要求进行安拆;架体基础不符合要求;架体垂直偏差超过规定;架体外侧无立网防护或防护不严。
⑶限位保险装置:吊篮无停靠装置;停靠装置未形成定型化;无超高限位装置;使用摩擦式卷扬机超高限位采用断电式;高架提升机无下极限限位器、缓冲器或无超载限制器。
⑷与建筑结构连接:连墙件的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连墙杆连接不牢;连墙杆与脚手架连接;连墙杆材质或连接做法不符合要求。
⑸钢丝绳:钢丝绳磨损超过报废标准;钢丝绳锈蚀缺油;绳卡不符合规定;钢丝绳无过路保护;钢丝绳拖地。
⑹楼层卸料平台:卸料平台两侧无防护栏杆或防护不严;平台脚手板搭设不严、不牢;平台无防护门或不起作用;防护门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地面进料口无防护棚或不符合要求。
⑺吊篮:吊篮无防护门;安全门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高架提升机不使用吊笼;违章乘坐吊篮上下;吊篮提升使用单根钢丝绳。
⑻安装验收:无验收手续和验收人签字;验收单无量化验收内容。
⑼传动系统:卷扬机地锚不牢固;卷筒钢丝绳缠绕不整齐;滑轮翼缘破损或与架柔性连接;卷筒上无防止钢丝绳滑脱保险装置。
⑽联络信号:无联络信号;信号方式不合理、不准确。
⑾卷扬机操作棚:卷扬机无操作棚;操作棚不符合要求。
⑿避雷:防雷保护范围以外无避雷装置;避雷装置不符合要求。
9、 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
⑴安全装置:梯笼安全装置未经试验或不灵敏;门连锁装置不起作用。
⑵安全防护:地面梯笼出入口无防护棚;防护棚材质、搭设不符合要求;卸料口无防护门;有防护门不使用;卸料台口搭设不符合要求。
⑶司机:无证上岗作业;作业前不按规定试车;不按规定交接班或无交接班记录。
⑷荷载:超过规定承载人数无控制措施;超过规定重量无控制措施。
⑸安装与拆卸:未制定安装拆卸方案或未经审批;未对拆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用没有资格证的拆装队伍;拆装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拆装作业未设置警戒区未设专人监护。
⑹安装与验收:使用未经检测的电梯;安装后未经验收。
⑺架体稳定:架体垂直度超过说明书规定;架体与建筑结构附着不符合要求;架体附着装置与脚手架连接。
⑻联络信号:无联络信号;信号不准确。
⑼电气安全:电气安装不符合要求;电气控制无漏电保护装置。
⑽避雷:在避雷保护范围外无避雷装置;避雷装置不符合要求。
10、塔吊:
⑴安全管理:未与租赁方、安装方签订租赁合同、安装合同、安全管理协议;使用无统一编号起重机械;使用无营业执照方起重机械;使用无安装资质的单位安拆起重机械;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等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起重机械未安拆无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未经检测机构检验;起重机械验收合格后未到建委备案。
⑵力矩限制器:无力矩限制器;力矩限制器不灵敏。
⑶限位器:无超高、变幅、行走限位;限位器不灵敏。
⑷保险装置:吊钩无保险装置;卷扬机卷筒无保险装置。
⑸附墙装置与夹轨钳:塔吊高度超过规定不安装附墙装置;附墙装置安装不符合说明书要求;无夹轨钳;有夹轨钳不用。
⑹塔吊指挥:信号工无上岗证;高塔指挥不使用旗语或对讲机。
⑺路基与轨道:路基不坚实、不平整、无排水措施;枕木铺设不符合要求;道钉与接头螺栓数量不足;轨距偏差超过规定;轨道无极限限位阻挡器;高塔基础不符合要求。
⑻电气安全:行走塔吊无卷线器或失灵;塔吊与架空线路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道轨无接地或接零;接地、接零不符合要求。
⑼多塔作业:两台以上塔吊作业无防碰撞措施;措施不可靠。
⑽安装验收:安装完毕无验收资料或责任人签字;验收单上无量化验收内容。
11、起重吊装:
⑴施工方案:起重吊装作业无方案;作业方案未经审批。
⑵起重机:起重机无超高和力矩限制器;吊钩无保险装置;起重机未取得准用证;起重机安装后未经验收。
⑶钢丝绳与地锚:起重钢丝绳磨损、断丝超标;滑轮不符合规定;缆风绳安全系数小于3.5倍;地锚埋设不符合设计要求。
⑷吊点:不符合设计规定位置;索具使用不合理、绳径倍数不够。
⑸司机指挥:司机无证上岗;非本机型司机操作;指挥无证上岗;高处作业无信号传递的。
⑹地耐力:起重机作业路面地耐不符合说明书要求;地面铺垫措施达不到要求。
⑺起重作业:被吊物体重量不明就吊装;有超载作业;每次作业前未经试吊检验。
⑻高处作业:结构吊装未设置防坠落措施;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无牢靠措施;人员上下无专设爬梯、斜道。
⑼作业平台:起重吊装人员作业无可靠立足点;作业平台脚手板未满铺。
⑽构件堆放:楼板堆放超过1.6米高度;其他物件堆放高度不符合规定;大型构件堆无稳定措施。
⑾警戒:起重吊装作业无警戒标志;未设专人警戒。
⑿操作工:起重工、电焊工无证上岗。
12、施工机具:
⑴电刨子:安装后未验收;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无人操作时未切断电源;电刨子和电锯合用一台电机的多功能木工机具缺少防护措施。
⑵电锯:安装后未验收;无锯盘防护罩、分料器、传动部位无防护罩;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无人操作时未切断电源。
⑶手持电动工具:i类手持电动工具无保护接零;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不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使用手持电动工具随意接长电源线或更换插头。
⑷钢筋机械:安装后未经验收;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钢筋冷拉作业区及对焊作业区无防护措施;传动部位无防护。
⑸电焊机:安装后未验收;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无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防触电装置;一次线长度超过规定或不穿管保护;焊把线接头超过3处或绝缘老化;电源不使用自动开关;电焊机无防雨罩。
⑹搅拌机:安装后未经验收;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达不到要求;操作手柄无保险装置;搅拌机无防雨防砸棚和作业台不安全;搅拌机无保险挂钩或挂钩不使用;传动部位无防护罩;作业平台不平稳。
⑺气瓶:各种气瓶无标准色标;气瓶间距小于5米、距明火小于10米又无隔离措施;乙炔瓶使用或存放时平放;气瓶存放不符合要求;气瓶无防震圈、防护帽。
⑻翻斗车:制动装置不灵敏;司机无证驾驶;行车载人;违章行车。
⑼潜水泵: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保护装置不灵敏、使用不合理。
13、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反现行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可能引发伤害的其它行为。
第十条 一般隐患指除严重隐患以外的其它违反现行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十一条 罚款缴纳:罚款由财务部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二条 对拒签收罚款单的项目部,由检查人员双人签字后将罚款单送达财务部,对拒签收罚款单的项目部将加倍处罚。
第十三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地方法规不符,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地方法规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奖励制度:铁路项目安全生产费用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安全总监,安质部 | 使用场景 | 铁路施工,隧道开挖,高处作业 |
|---|---|---|---|
| 制定背景 | 怕现场不安全,钱不到位,防护做不好,验工计价拖拉,影响安全投入。 | ||
| 适用范围 | 只管成贵铁路9标三分部项目部的安措费事儿。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批钱监督,安全总监审核检查,安质部报计划盯使用,财务单独立账存发票,物资机电部及时交票,架子队管班组用好设施。 | ||
| 管理规定 | 安措费按建安费2%提,专款专用,只能花在防护、救援、检查、培训、防护用品这些地方,不能挪作他用。 | ||
| 监督与罚则 | 财务单列账目,所有花费留发票和扫描件,外部审计查不到就扣钱;谁没做好,罚1000元一次;安质部日常盯,安全总监定期查。 | ||
1.目的
为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现场作业条件,保障安全生产费用来源,确保及时按业主规定进行安全生产费的验工计价,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成贵铁路9标三分部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3.安全生产费的比例、构成及验工方式
3.1安全生产费的比例
铁路项目安全生产费的比列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的2%。
3.2安全生产费的构成
安全生产费的使用应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____]16号)、《铁道部关于铁路工程设计概算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铁建设[____]245号)的规定,铁路项目的安全生产费使用范围如下表所示:
铁路项目安全生产费使用范围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
1. “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临边”(未安装栏杆的平台临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沟槽临边、上下斜道临边等)、挖井、挖孔、沉井、泥浆池等防护、防滑设施
2.施工场地安全围挡设施
3.施工供配电及用电安全防护设施(漏电保护、接地保护、触电保护等装置,变压器、配电盘周边防护设施,电器防爆设施,防水电缆及备用电源等)
4.各类机电设备安全装置
5.隧道及孔洞幵挖过程中有毒有害气体监测、通风设备设施,隧道内粉尘监测设备设施
6.地质灾害监控防护设备设施
7.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等设备设施及备品
8.机械设备(起重机械、提升设备、锅炉、压力器、压缩机等)上的各种保护、保险装置及 安全防护措施
9.爆破及交叉作业(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下管线进行施工、运输等作业)所增设的防 护、隔离、栏挡等措施
10.防治边帮滑坡设备
11.高处作业中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安全带、棚、护栏等防护设施
12.各种安全窖示、警告标志
13.航道临时防护及航标设置等
14.安全防护通讯设备
15.其他临时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1.应急电源、照明、通风、抽水、提升设备及锹镐铲、千斤顶等
2.防洪、防坍塌、防山体落石、防自然灾害等物资设备
3.急救药箱及器材
4.应急救援设备、器械(包括救援车等)
5.救生衣、圈、船等,船只靠帮设备
6.各种消防设备和器材
7.安全应急救援及预案演练
8.其他救援器材、设备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含临近既有线或建(构)筑物施工 所产生的影响等)
1.超前地质预报(不含极高风险隧道),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费用
2.水上及高空作业评估、整改
3.危险源辨识与评估(高路堑开挖、深基坑幵挖、瓦斯隧道、既有线隧道评估等)
4.临近既有线或建(构)筑物施工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
5.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支出
6.应急预案措施投入
7.自然灾害预警费用
8.爆炸物运输、储存、使用时安全监控、防护费用及安全检查与评估费用
9.施工便桥安全检测、评估费用
10.其他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1.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评价和咨询费用
2.各级安全生产检查、督导与评价费
3.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费用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1.配备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
2.更新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1.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等
2.举办安全生产展览和知识竞赛活动,设立陈列室、教育室等
3.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
4.专职安检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专业培训等
5.全员安全及特种(专项)作业安全技能培训等
6.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支出
7.其他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1.各种安全设备设施的检测、检查费
2.特种机械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等检查检测费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特种作业人员(从事高空、井下、尘毒作业的人员及炊管人员等)体检费用
2.办理安全施工许可证
3.办公、生活区的防腐、防毒、防四害、防触电、防煤气、防火患等支出
4.与安全员有关的费用支出
5.其他
3.3安全生产费的验工方式
根据合同要求,业主在每一期计量时按建安值的2%给予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费验工。施工单位应做好安措费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发票存档及发票扫描件,防止因证据资料不足在外部审计时扣回已验工安全生产费。
4.职责与要求
4.1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项目安全生产费进行使用审批及监督,同时应按施工生产需要投入合适的安全生产资金。
4.2安全总监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审核安质部上报的安全生产费使用计划,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以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4.3安质部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上报的安全生产费使用计划,同时监督架子队及班组对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使用情况,确保安全设施设备高效合理使用。
4.4项目财务部应按照国家财政部及铁路总公司要求对项目发生的费用进行分类,属于安措费的项目应单独立账,同时应做好安措费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发票存档及发票扫描件,防止因证据资料不足在外部审计时扣回已验工安全生产费。
4.5项目物资部发生本管理办法第3.2节所规定的安全生产费时,必须及时向财务部提供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4.6项目机电部发生本管理办法第3.2节所规定的安全生产费时,必须及时向财务部提供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4.7架子队负责监督各班组对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使用情况,确保安全设施设备高效合理使用。
5.罚则
对于本管理办法第4节规定的责任人未按要求履行义务,导致安全措施费使用不合理或未按业主要求进行及时计量导致效益流失的责任人,每次给予1000元罚款。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奖励制度:建设集团项目安全生产奖罚
| 适配人群 | 项目部负责人,分公司安全主管,子公司监管人员 | 使用场景 | 安全大检查,双标化创建,隐患整改 |
|---|---|---|---|
| 制定背景 | 安全检查老出问题,工地乱糟糟的,想用奖罚让大家认真干活。 | ||
| 适用范围 | 集团公司所有在建项目、分公司、子公司和相关人员。 | ||
| 职责分工 | 集团公司管总,分公司和项目部具体干,安全处负责查,监察室盯大问题。 | ||
| 管理规定 | 该验收的必须验,用电要按方案,特种工得有证,整改单要按时回,标化目标要兑现。 | ||
| 监督与罚则 | 检查完当场打分,奖罚直接发通知单,不改就停工罚款,再犯就翻倍,查实造假要追责。 | ||
第1条 集团公司范围内项目有下列成绩的,集团公司对其所属单位奖励如下:
1、集团公司季度安全大检查被评为优良的,奖励2000元;在各地、市大检查中评为优良的并通报表扬的,奖励3000--5000元;在省、部级安全大检查中评为优良并通报表扬的,奖励10000--20000元。
2、被评为地级市"双标化"项目优胜单位(挂红牌)的,奖励3000元;被评为地市样板标化的,奖励5000元;被评为省级"双标化"的,奖励20000元;被评为部级双文明标化工地奖励50000元。(本款以项目竣工时最终成绩为准,不重复奖励)。
第2条 对创标化、文明施工现场有突出贡献的领导、职能部门及有关人员可酌情分别给予奖励。
第3条 集团公司范围内项目有下列行为的,集团公司对其所属单位处罚如下:
1、井架、外架、塔吊不按规定要求进行验收,擅自使用的,一经发现,每次罚款3000元;并责成限期整改。对项目部罚款2000元。
2、现场施工用电不按施工方案布设,存在严重违章作业的,责成整改并罚款3000元;对项目部罚款2000元。
3、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无证上岗,一经查实,项目部罚款5000~20000元,并责成整改到位;对分公司罚款2000元。
4、集团公司安全隐患整改单不按"三定"要求进行整改、回复的,每次罚款1000元。同一项目二次以上不整改的,给予项目停工整改并罚款5000元。对分公司罚款2000元。
5、集团公司安全大检查中被评为不合格的,罚款3000元:被各地市挂黄牌警告的,罚款5000元;在各县(市)安全大检查中,被评为不合格并通报批评的,罚款10000元;在各地级市、总公司安全大检查中,被评为不合格并通报批评的,罚款20000元;在省、部级安全大检查中,被评为不合格并通报批评的,罚款30000元。
6、项目发生死亡事故的,每死亡一人,罚款10000--30000元,并另按规定处理;项目发生重伤、设备、火灾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罚款3000~30000元;事故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加倍罚款,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4条 对出现重大伤亡事故及安全事故的责任人,由监察室立案查处;触犯刑法的交司法部依法查处。
第5条 已列为集团公司创市级"双标化"项目的,工程竣工没有达到目标的,罚款5000-10000 元。该项目在季度大检查中评定为不合格的,加倍处罚。
第6条 对有用户或群众投诉,一经查实确属存在的,视情节处以1000-2000元罚款;被新闻媒体曝光,影响集团公司声誉的,视情节处以2000-10000元罚款。
第7条 有下列行为情形之一的,单项罚款3000-20000元,并责成公司(分公司)限期整改:
1、不按规定要求配备安全员的;
2、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方案与实际不符的;
3、 塔吊、人货梯等大型设备不纳入集团公司设备处管理,日常维护、管理混乱,不按要求进行班前试运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
4、施工项目安全台帐弄虚作假或严重不符合要求的;
5、没有实施、落实集团公司cis示范图册等规定、末使用集团公司统一标牌及彩旗、文明施工极差,有损企业形象的;
6、项目拒绝集团检查督促,对抗检查人员的;
第8条 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款5000~20000元,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1、监管不力,地市级以上检查不合格一次,集团公司季度大检查两次不合格或对各类重大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内容落实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
2、对各类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整改要求复验不及时,把关不严的;
3、安全生产各分部分项验收不及时,把关不严的。
4、对隐患及安全问题监管不力追踪不严,不能有效制止现场违章指挥、管理混乱的。
5、开工前未对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综合交底、未进行开工基本条件验收的。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奖励制度:项目安全生产资金保障
| 适配人群 | 项目财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工程计量结算,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 |
|---|---|---|---|
| 制定背景 | 工地老出事,钱不够用,买不起安全帽、灭火器,培训也搞不起,得专门留一笔钱保安全。 | ||
| 适用范围 | 管这个项目所有人,所有施工环节,从买材料到发工资都算。 | ||
| 职责分工 | 财务部管钱,材料部买东西,安保员验收,人力资源部搞培训,项目经理盯着别乱花。 | ||
| 管理规定 | 每次收款后必须按比例扣出安全钱;安全帽、灭火器、培训费优先花;不能挪去发工资或买水泥。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查账本看钱够不够;安保员现场点货;谁乱花钱就扣奖金;事故应急先垫付,事后补手续,罚的钱直接抵账。 | ||
一、保障项目安全生产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原有制度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二、国家有关规定,项目建立稳定的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渠道,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生产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奖励,推广应用先进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等均有可靠的资金来源。
三、项目应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在编制工程概算时,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四、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保障资金来源于当期计量收入和业务收入,安全投入比率以不低于当年年度产值的为限,安全投入应能充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每次计量收入到帐后,按比例预留一定的安全保障资金,以备安全设备、仪器等日常维修、安全教育培训及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费用,以及有关安全先进技术的研究和推广费用和安全奖励资金的开支。
五、安全保障资金的使用范围
安全保障金的使用范围包括:
(一)安全劳保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防护鞋、手套、防护面罩、防雨服、工作服;防暑降温、防寒物品、保健食品等。
(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资格上岗培训取证费用;宣传员上岗培训取证费用;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取证费用;jgj59-99 标准、安全法培训学习取证费用;开展安全月活动,召开现场会,应急预案的演练,组织参观学习先进单位,组织知识竞赛、文艺演出,订阅报刊杂志、制作展板等费用。
(三)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的资金以施工组织设计作为依据进行确定。包括:
(1)电器产品(开关箱、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熔断器、插座、配电线材五芯电缆、瓷瓶等);
(2)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更换、检测费用;
(3)现场围档(包括大门);
(4)工地地面硬化、排水设施、绿化;
(5)现场厨房、厕所、沐浴室;
(6)消防器材(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水池等);
(7)现场五牌一图、警示标识标牌、ci 标识;
(8)现场保健急救药品、器械;
(9)现场防噪音、粉尘、废弃物处理等费用。
(四)人工费: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维护,垃圾的清运等的人工费用;意外伤害保险、安全监督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安全劳保用品开支费用在工程成本费用中列支,安全教育培训费用在管理费中列支,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所用费用在工程直接费中列支。
七、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年度资金计划中对安全保障金单列,所列安全保障金额度计划报项目领导小组审批。
八、项目财务部负责安全保障金的落实工作,项目银行存款除能保证日常开支外,应有足够的安全保障资金。
九、安全劳保用品和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用品由材料部购买,由专职安保人员验收,材料部门按安全管理办法发放劳保用品,安全技术措施用品由相关工程人员按要求领用。
十、安全教育培训费用的使用由项目人力资源部根据项目安全培训计划,先编制预算,报项目领导批准后方可在公司财务核算部申报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十一、项目如有意外事故发生,事发时由项目在安全保障资金中临时支用,事后应将事故专项报安保部,所有事故处理费用由公司安全部进行审核报项目分管领导批准后在项目安全保障资金中列支。同时由项目安保部对相关责任进行处罚,罚款交事故单位或项目冲抵事故费用。
十二、项目要严格按本制度落实到位安全保障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为项目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十三、安全资金保障制度由项目财务部负责解释。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奖励制度:项目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
| 适配人群 | 项目部经理,专职安全员,工长 | 使用场景 | 项目施工,事故处置,复工审批 |
|---|---|---|---|
| 制定背景 | 工地常有小磕碰、大意外,没人及时报、没人认真查,事故越积越多。 | ||
| 适用范围 | 所有项目部、班组和干活的工人。 | ||
| 职责分工 | 班组管小事故,项目部管中等事故,公司管最严重事故。安全员、经理、主管领导各盯一块。 | ||
|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报,不能拖;现场要保全;查清原因才复工;该写报告必须写。 | ||
| 监督与罚则 | 发现不报扣钱,查不清重查;每月抽查记录;罚款从工资扣;处理结果贴公告栏;整改后要复查。 | ||
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一、公司实行三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即:公司级、项目部级、班组级。
1、班组负责轻微事故的报告及处理。
2、项目部负责一般事故的报告及处理。
3、公司负责重大事故的报告及处理。
二、事故划分: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
三、公司级重大事故的报告及处理
1、发生重大事故时,发现人应立即报告项目部经理或公司主管领导,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2、重大事故发生后,公司行政主管部门、工程管理部(或配合相关方)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对事故现场和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对事故原因和应急响应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形成《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3、重大事故处理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程序进行事故分析,确定事故性质,查清事故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上报有关安全生产、环境监督管理部门。善后处理组要及时做好善后事宜。重大事故发生后的复工日期,由市区安全生产、环境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4、公司对发生重大事故的项目部或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并处以2000-20000元的罚款。
5、对有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公司将有关责任人员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五、项目部级一般事故的报告及处理
1、发生一般事故时,发现人应立即报告项目部经理,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2、一般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经理或公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应立即赶到现场采取有效措施,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查找事故原因,制定纠正、预防措施,提出处理意见,书面报告公司工程管理部和公司主管领导。一般事故发生后的复工日期,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和公司主管领导决定。
3、公司对发生一般事故的项目部或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六、班组级轻微事故的报告及处理
1、工程施工现场发生轻微事故时,施工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自救、互救措施。同时报告工长和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或项目部经理。
2、轻微事故发生后,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或项目部经理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查找事故原因,制定纠正、预防措施,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3、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或项目部经理负责召开会议,宣布纠正、预防措施和事故处理意见,事故责任人要在会上进行检讨。项目部工程现场施工人员要吸取事故教训,并学习相关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规定,以提高职业健康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意识。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奖励制度:项目安全生产奖惩
| 适配人群 | 操作工,班组长,车间主任 | 使用场景 | 生产岗位管理,危险作业管控,劳动防护穿戴 |
|---|---|---|---|
| 制定背景 | 有人不守安全规矩,老出事故伤人赔钱。想让大家别乱来,保住命、少损失。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厂里干活的人,各个车间和部门。 | ||
| 职责分工 | 安全环保部牵头管这事,各车间主任盯着执行,公司领导和安委会负责检查。 | ||
| 管理规定 | 进岗要戴好护具,禁烟区不能抽烟,不准穿拖鞋裙子上班,严禁酒后上岗,动火得办证,设备缺安全装置不能用。 | ||
| 监督与罚则 | 查到就开罚单,财务收钱,超期不交翻倍罚。罚的钱用来发安全奖,每月通报违规情况,安委会每季度抽查执行情况。 | ||
第一节总则
第1条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章违纪行为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和行政法规的行为,是造成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的主要原因。为杜绝违章行为,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对于违章违纪行为造成事故并触范刑法者,除按本制度执行外,还需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节奖励细则
第3条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部门、车间、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1、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效果者。
2、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3、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5、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6、被评为省、市、局、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7、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第4条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各部门汇总材料上报部长审核后报安全环保部,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
第5条先进车间、部门由安全环保部提出意见,交公司安全生产小组讨论,审核通过。
第6条对第3条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由车间和部门提出,经安全环保部审查,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7条奖励根据所作贡献大小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精神奖励指通过大小会、通报等形式对有所贡献者(集体或部门)予以表扬;物质奖励指对有所贡献者(集体或部门)予以现金奖励。物质奖励可以一次性以现金的形式予以奖励,其金额从200—10000元不等;也可以通过增加工资的形式予以奖励,其金额由公司领导决定。
第三节处罚细则
第8条进入生产岗位上班,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违者一次罚款50元。
第9条禁止穿带铁钉、铁块的鞋进入生产区、储存区,违者一次罚款50元。
第10条各车间员工禁止上班时间穿高跟鞋、拖鞋、裙子、短裤,违者一次罚款50元。禁止赤膊进入公司内,违者罚款100元。
第11条上班期间禁止饮酒,违者按旷工处理,并罚款100元。
第12条凡在禁烟区吸烟者,一次罚款50元;当在禁烟区内发现烟头却又无法查找吸烟者时,对该部门处罚100元/个烟头。
第13条凡将小孩带入生产区逗留或上班者,一次罚款50元。
第14条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配电室,配电室内不准带入食物,违者一次罚款50元。
第15条生产区域的设备、管线上不得凉、晒、烘烤衣物和放置杂物,违者一次罚款50元,如违反能源管理规定,则另行处罚。
第16条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库存区等禁火区域内行驶,必须遵守公司消防、交通等安全管理规定,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17条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擦洗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检修规程有明确规定除外)、用具或衣物等,违者一次罚款50元。
第18条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违者一次罚款100元,如属领导(各级领导)命令使用而又无措施的,对命令者一次罚款100元。
第19条生产岗位上的操作工不得私自替班,违者一次罚款30元,如因私自替班造成生产、设备、甚至伤亡事故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第20条凡违反公司《高处作业管理制度》、《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等危险作业管理规定者,一次对该部门罚款300元,对违规者罚款50元。
第21条进入容器(如反应釜、贮槽、塔等)、地下沟、深井作业必须办证,无证不准作业,违者罚款50元,对该单位罚款200元。
第22条凡在禁火区内动火没有办理动火证,或虽批准了但没有按动火证上审批要求落实安全措施以及超过动火时间、转借、涂改动火证和转移动火地点者,一人一次罚款50元。
第23条各种危险作业证未经办理完毕,作业人员就进行作业的,对作业人员处罚50元/人·次。
第24条各部门必须重视和加强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对于无故拖延隐患整改的部门罚款200元。
第25条对无证上岗独立操作者,一人一次罚款30元,对该部门罚款100元。
第26条各级领导及专业管理人员见到违章行为不制止,或制止不力的,应负连带责任,按违章性质轻重一次处罚30--200元。
第27条对不服从管理,打击报复、辱骂、殴打执法人员者,一次罚款300元,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触犯刑法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28条对故意破坏各种安全设施者处以100元罚款并加倍赔偿,若造成严重后果并触范刑法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擅自移动消防、安全设施者处以100元罚款,若造成严重后果并触范刑法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29条对没按要求进行相应安全教育的部门负责人处罚100元/次。
第30条项目建设期间,对没按相关规定进入施工区域者处罚100--500元/次。
第四节罚款收缴办法
第31条违反本制度的罚款由安全环保部开具罚款通知单,财务部收取现金。
第32条从罚款通知之日起半个月内不缴款的部门或个人进行加倍处罚。
第33条罚款资金由财务统一专项管理,经公司领导批准,可用于安全奖励和安全活动经费。
第五节附则
第34条对于部门或个人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多项者,均按累计计算收取罚款,对于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可单独使用,也可并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