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督办检查工作制度
| 适配人群 | 税务办公室人员,承办部门负责人,分管业务局长 | 使用场景 | 税收政策落实,局长办公会决议,人大政协提案 |
|---|---|---|---|
| 制定背景 | 以前督办检查老是乱,没规矩。想让工作有头绪,不拖拉,领导安排的事能落地。大家干活更靠谱,政令能通到底。 | ||
| 适用范围 | 局里所有人、所有科室,特别是领导交办的事、会议定的事、群众来信这些。 | ||
| 职责分工 | 办公室牵头干,各科室具体办。分管领导要盯,承办人得签字报结果。党委办也帮着看党务这块。 | ||
| 管理规定 | 事事要立项、限时办完、不能推脱。办完必须反馈,写清楚结果。保密的不能乱说,重要事得领导批了才能动。 | ||
| 监督与罚则 | 办公室打电话、上门、开会催;每月向局长会汇报进度;每季度通报并和考核挂钩;没按时交的退回重办;办砸了要说明原因。 | ||
区国税局督办检查工作制度
**市**区国家税务局督办检查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区局督办检查工作,逐步实现跟踪检查和督办催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上级有关督办检查工作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办检查的责任部门
区局办公室是负责机关督办检查的具体工作部门,并承办或协办上级交办的督办检查事项。
二、督办检查的工作内容
(一)上级及区局税收工作的部署、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主要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事项;
(三)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专业会议定的事项;
(四)人大、政协有关税收工作的议提案;
(五)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签转的督办事项;
(六)上级文件、电报的拟复、拟办事项;
(七)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需回复事项;
(八)批评、建议类事项;
(九)其他需要督办事项。
三、督办检查的基本要求
(一)领导负责。督办检查是一种领导职能,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承办部门负责人要按照领导指示组织完成被督查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三条基本原则:一是一切督查事项立项都要报请督查事项的分管领导批示;二是及时请示、定期汇报,主动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三是办结报告须经承办部门领导审核签字方能报出。
(二)部门协助。由办公室和机关党委办公室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协助领导分别抓政务和党务的督促检查工作的落实。在服务督查工作中办公室起参谋助手、协调信息反馈的作用,主要负责有关交办、催办、综合、协调和报告结果等具体工作,将督查事项按职能分工和业务范围交由承办部门办理,承办部门要按照领导批示和要求及时办理。涉及多个部门承办的事项各自负责办理,并由主办部门负责协调综合。
(三)讲求实效。督办检查工作要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切实防止和克服敷衍塞责等现象。
(四)注重时限。所有督办检查事项都要及时办理,按时完成,不得相互推诿和拖拉延误。
1、对督办检查事项的办理,凡明确规定报告时限的,要按照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及时报告。
2、对领导批示需要查办落实的事项,未规定时限的一般应在20天内办结。
3、对人大、政协议提案的承办,没有规定反馈时限的应从收到议提案之日起2个月内,将办理结果回复办公室,书面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人;不能按期办结的可适当延期,但延迟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个半月。
4、对有特殊要求的事项,要特事特办,及时报告查办结果。
5、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查办时间的,要及时向主办单位汇报原因和办理进展情况。
(五)有查必果。凡是立项督查的事项,都必须“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政令畅通。办结的承办事项,承办部门应及时反馈,有要求的还应写出书面查办报告。查办结果报告必须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对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重新查报。
(六)定期通报。为推动督查工作的开展和督查事项的落实,必须建立督查工作检查通报考核制度,区局办公室将按月向局长办公会通报办理情况,按季定期对各单位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和督查事项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并与综合目标考核挂钩。
(七)注意保密。根据督查事项内容,对需要保密的事宜,在办理过程中,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知晓;对有相应密级的文件资料,要按有关公文保密规定,注意采取保密措施。
四、督办检查的办理程序
(一)责任分解。办公室根据区局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专业会议定督办事项,按职责范围分解任务,承办部门办理落实。
(二)督查督办。根据办理时限要求,办公室将采取电话催办、现场督办、会议督办、上门催办等方式进行督查。
(三)协调落实。对分解的承办事项,办理落实确有困难要协调的,一般事项由办公室负责协调,重要事项报请承办单位分管局长协调。
(四)反馈回复。承办部门对督查事项办理结果必须按时限要求,实事求是回复。办公室根据落实情况,汇总向局领导报告。
(五)立卷归档。督办检查事项办结后,应将查办过程中领导批示,查办原件,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和来往文件等材料组成案卷归档。
附件:**区国税局工作督办单
附件:
**区国税局工作督办单
*督字( )号
(存根)
:
经 决定,工
作由你单位负责承办,并于 年月日之前按要求完成,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办公室联系。
分管局长:
年月 日
承办单位领导:
年 月日
*督字( )
经 决定, 工
作由你单位负责承办,并于 年月 日之前按要求完成,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办公室联系。
年月日
回执
办公室:
我单位承办的 工作,已于 年
月 日按要求完成。
国税局督办检查工作制度:区国税局督办检查工作
| 适配人群 | 税务办公室人员,督查承办部门,分管业务局长 | 使用场景 | 税收政策落实,领导交办事项,人大政协提案 |
|---|---|---|---|
| 制定背景 | 上面老是催事情办得慢,文件堆着不落实,怕政令不通,想让活儿有人盯、有人办、有人回。 | ||
| 适用范围 | 局里所有科室和工作人员,重点是领导交办、会议定的事儿。 | ||
| 职责分工 | 办公室牵头干,各科室自己办,分管局长盯着看,办公室还要定期汇报进度。 | ||
| 管理规定 | 事事要立项、件件有回音、超期得说明、保密的不能乱说、报告要签字才有效。 | ||
| 监督与罚则 | 办公室打电话、上门催、开会推;每月向局长办公会报进展;没按时办完的扣分,报告不合格退回重写;季度通报结果跟考核挂钩。 | ||
*市*区国家税务局督办检查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区局督办检查工作,逐步实现跟踪检查和督办催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上级有关督办检查工作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办检查的责任部门
区局办公室是负责机关督办检查的具体工作部门,并承办或协办上级交办的督办检查事项。
二、督办检查的工作内容
(一)上级及区局税收工作的部署、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主要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事项;
(三)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专业会议定的事项;
(四)人大、政协有关税收工作的议提案;
(五)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签转的督办事项;
(六)上级文件、电报的拟复、拟办事项;
(七)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需回复事项;
(八)批评、建议类事项;
(九)其他需要督办事项。
三、督办检查的基本要求
(一)领导负责。督办检查是一种领导职能,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承办部门负责人要按照领导指示组织完成被督查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三条基本原则:一是一切督查事项立项都要报请督查事项的分管领导批示;二是及时请示、定期汇报,主动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三是办结报告须经承办部门领导审核签字方能报出。
(二)部门协助。由办公室和机关党委办公室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协助领导分别抓政务和党务的督促检查工作的落实。在服务督查工作中办公室起参谋助手、协调信息反馈的作用,主要负责有关交办、催办、综合、协调和报告结果等具体工作,将督查事项按职能分工和业务范围交由承办部门办理,承办部门要按照领导批示和要求及时办理。涉及多个部门承办的事项各自负责办理,并由主办部门负责协调综合。
(三)讲求实效。督办检查工作要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切实防止和克服敷衍塞责等现象。
(四)注重时限。所有督办检查事项都要及时办理,按时完成,不得相互推诿和拖拉延误。
1、对督办检查事项的办理,凡明确规定报告时限的,要按照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及时报告。
2、对领导批示需要查办落实的事项,未规定时限的一般应在20天内办结。
3、对人大、政协议提案的承办,没有规定反馈时限的应从收到议提案之日起2个月内,将办理结果回复办公室,书面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人;不能按期办结的可适当延期,但延迟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个半月。
4、对有特殊要求的事项,要特事特办,及时报告查办结果。
5、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查办时间的,要及时向主办单位汇报原因和办理进展情况。
(五)有查必果。凡是立项督查的事项,都必须“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政令畅通。办结的承办事项,承办部门应及时反馈,有要求的还应写出书面查办报告。查办结果报告必须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对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重新查报。
(六)定期通报。为推动督查工作的开展和督查事项的落实,必须建立督查工作检查通报考核制度,区局办公室将按月向局长办公会通报办理情况,按季定期对各单位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和督查事项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并与综合目标考核挂钩。
(七)注意保密。根据督查事项内容,对需要保密的事宜,在办理过程中,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知晓;对有相应密级的文件资料,要按有关公文保密规定,注意采取保密措施。
四、督办检查的办理程序
(一)责任分解。办公室根据区局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专业会议定督办事项,按职责范围分解任务,承办部门办理落实。
(二)督查督办。根据办理时限要求,办公室将采取电话催办、现场督办、会议督办、上门催办等方式进行督查。
(三)协调落实。对分解的承办事项,办理落实确有困难要协调的,一般事项由办公室负责协调,重要事项报请承办单位分管局长协调。
(四)反馈回复。承办部门对督查事项办理结果必须按时限要求,实事求是回复。办公室根据落实情况,汇总向局领导报告。
(五)立卷归档。督办检查事项办结后,应将查办过程中领导批示,查办原件,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和来往文件等材料组成案卷归档。
附件:*区国税局工作督办单
附件:
*区国税局工作督办单
x督字( ) 号
(存根)
:
经 决定, 工
作由你单位负责承办,并于 年 月 日之前按要求完成,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办公室联系。
分管局长:
年 月 日
承办单位领导:
x督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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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决定, 工
回 执
办公室:
我单位承办的 工作,已于 年
月 日按要求完成。
国税局督办检查工作制度:s市国税局稽查局思想政治工作
| 适配人群 | 稽查科长,纪检组长,支部书记 | 使用场景 | 税务稽查,廉政建设,干部考核 |
|---|---|---|---|
| 制定背景 | 怕大家思想松懈,影响稽查工作。想让大家政治上靠谱、业务上过硬、作风上正派、纪律上严明。服务纳税人更用心,执法更规范。 | ||
| 适用范围 | 本局所有干部、职工、临时工都得遵守。 | ||
| 职责分工 | 局长当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总经济师当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管自己人。人教科牵头落实,党支部监督。 | ||
| 管理规定 | 每周五必须学习,每月至少4次。每半年开民主生活会。每季度开思想工作会。谈心要经常,问题要早发现。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季度检查考核,结果通报。先进集体和个人年底表扬奖励。遇到难题及时向党支部报告。考核和评优挂钩,不落实就提醒,再不行就谈话。 | ||
下面是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本局思想政治工作,培养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文明稽查、能打硬仗的公务员队伍,根据《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暂行条例》和《自治区国税局基层建设纲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思想政治工作是稽查工作的可靠保证,是调动稽查人员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和依法行政的根本性措施。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是稽查局和各科(室)领导的重要职责和任务。
第三条本局思想政治工作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暂行条例》为依据,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以人为本,把握导向;围绕中心、突出重点;面向群众、服务税收。
第二章任务、对象和内容
第四条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任务是:教育和引导全体税务干部振奋精神,增强信心,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提高政治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立足岗位为税收事业做贡献。
第五条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是:本局全体干部、职工、临时工。
第六条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是;系统性的政治理论教育和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七条系统性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主要指基础性政治理论、形势任务、职业道德和法规纪律教育四个方面,具体包括:
一、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教育;四、形势和政策教育;五、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六、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七、社会公共道德教育;八、税务职业道德教育;九、以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的税务规章制度教育;十、民主与法制教育等。
第八条思想政治工作主要内容:
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中的思想工作;二、稽查管理过程中的思想工作;三、生活和实际工作中的思想工作;六、学先进、树典型和促使后进转化工作中的思想工作;七、其它工作中的思想工作。
第三章方针、原则、方法
第九条思想政治工作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积极疏导为辅的方针。
第十条思想政治工作的原则:围绕税务稽查工作实际,坚持理论灌输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做到尊重人、关心人和理解人。
第十一条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方法:一、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二、耐心说服与严格组织相结合;三、关心体贴、以情感人;四、对症下药,因人施教;五、树立榜样,典型示范;六、寓教于文,寓教于乐;七、民主协商,互相交流;八、抓住苗头,预防为主;九、耐心细致,循序渐进;十、发动群众,互相帮助;十一、启发引导与表扬批评相结合;十二、单位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相结合;十三、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十四、身教与言教相结合等。
第十二条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方式:一、理论灌输;二、学习讨论、报告演讲;四、谈心走访;五、现身说法;六、表扬批评;七、正反对比;八、思想交流;九、参观访问;十、其他形式。
第四章基本制度
第十三条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制度主要包括:
一、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按照科(室)领导职责范围,明确业务管理职责和思想政治工作职责,使“一岗两责”落到实处,促进业务工作与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发展。
二、政治学习制度。坚持每周星期五学习日制度;每月不少于4次,做到理论学习年有计划,月有安排,季有考核,年有总结。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总结经验、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思想问题。
四、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制度。本局和科(室)每季度要召开一次思想工作专门会议,分析人员思想状况,布置任务,交流经验,总结工作;熟悉掌握本科(室)人员的家庭情况和思想变化,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和思想教育工作。
五、检查考核制度。本局结合岗位目标细则,每季对各科(室)思想政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六、表彰奖励制度。对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结合半年、年终工作总结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七、请示报告制度。各科(室)要将思想政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本局党支部汇报,使支部能够及时掌握情况,为决策提供依据。(科)室于每年11月底向人教科作书面报告。
第十四条各科(室)应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进行广泛宣传,扩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阵地。
第五章组织领导
第十五条本局成立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局长,副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总经济师;成员为各科(室)负责人。
第十六条本局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思想政治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解决思想政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负责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建设;
三、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指导协调职能科(室)和群众团体,根据自己的职责和工作特点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七条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思想政治工作负主要责任。其职责是:
一、组织研究和决定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深入各科(室)调查、了解情况,不断加强、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三、统筹党政群等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八条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一、对各科(室)思想政治工作提出要求,审定计划,指导检查考核落实情况;
二、按照党支部分工,注重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认真落实支部的决议和措施;
三、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抓好各科(室)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协调党、政、群组织开展工作;
四、协助组长抓好思想政治工作,使思想、政治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第十九条科(室)负责人对其所在科(室)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决议,结合本科(室)实际,制定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制度;
二、组织进行系统化政治理论教育;
三、做好科(室)人员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
四、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严格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
五、总结经验,及时向本局汇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第二十条本局共青团、工会、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应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其职责是:
一、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关心群众生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
三、组织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体娱乐活动。
第二十一条思想政治工作的评估。主要以检验思想政治工作的成绩,全面考察科(室)负责人的素质为主,评估的具体方法和依据是:
一、重点抽查与全面考核相结合;
二、领导小组考核与群众评估相结合:
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四、考核工作过程与考核结果相结合;
五、评估的依据为季度、半年、年终考核的平均得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市国税局稽查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200*年4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