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货查验制度(范本)
| 适配人群 | 食品销售企业,乳制品销售者,连锁总部 | 使用场景 | 食品销售,连锁配送,市场监管 |
|---|---|---|---|
| 制定背景 | 怕食品来路不明 想管住进货这道关 让每样食品都能查到源头 防止问题食品进市场 保障大家吃得安心 | ||
| 适用范围 | 全省食品销售企业 其他食品销售经营者 不包括小摊贩 | ||
| 职责分工 | 企业自己要建台账 负责人得签字确认 食药监部门来检查落实 总部可统一管连锁店 各门店也要留好凭证 | ||
| 管理规定 | 必须索要票证 必须现场查验实物 记录要写清名称日期数量 不能漏掉供货方信息 保存时间不能少于规定 | ||
| 监督与罚则 | 食药监会定期抽查 查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看凭证有没有按期存档 发现造假或缺失要整改 严重就依法处理 电子台账也能用但得能查 | ||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构建食品销售环节全过程监管链条和追溯体系的重要环节。今后,我省的食品销售经营者(包括食品销售企业和其他食品销售经营者,不包括食品摊贩)必须严格索证索票、实物查验并做好查验记录,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确保真实、准确,严格食品销售市场准入,把好食品进货关。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乳制品销售者应当建立乳制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供货者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名称、联系方式、许可证号、许可证有效日期、营业执照注册号、营业执照有效日期,乳制品的名称、供货者名称、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编号、规格、数量、批次或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时间等内容。
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食用农产品的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
实行加盟连锁、统一配送的食品销售经营者,可由总部统一索验相关证票,进行查验记录;各连锁销售者可凭总部“电子台账”、出具的索证索票证明和统一配送单存档替代索证索票档案和进货查验记录。
从即日起,我省食药监管部门将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督促各级辖区内食品销售经营者和企业,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实物查验和查验记录等制度,确保食品进货关口安全,保证销售食品的可追溯。
进货查验制度(范本):食品进货查验
| 适配人群 | 食品经营者,市场开办者,超市采购员 | 使用场景 | 食品采购,市场销售,超市经营 |
|---|---|---|---|
| 制定背景 | 怕买到坏食品害人,管不住进货乱来,消费者投诉多,得有人盯紧质量。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卖食品的店和摊主。 | ||
| 职责分工 | 卖食品的人自己查票证、看包装;市场老板要帮着查、存票证、做检测;工商部门来抽查。 | ||
| 管理规定 | 进货必须查证件和票证;包装上要有中文名、厂名、日期、警示语;烂的过期的马上停卖;广告不能瞎吹。 | ||
| 监督与罚则 | 天天看外观,批次留票证,市场统一存档;查不出票证就罚,卖假货要举报;工商随时翻记录、查现场、问情况。 | ||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 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四、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作出规定。
五、 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六、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七、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九、市场开办者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十、市场开办者要指导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进货查验工作的落实,对经营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随时接受工商部门的检查。
十一、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进货查验制度(范本):食品进货查验
| 适配人群 | 采购专员,仓管员,门店店长 | 使用场景 | 食品采购,入库验收,门店收货 |
|---|---|---|---|
| 制定背景 | 怕买到假货坏货,大家吃出问题。进货时没人认真看,乱买一气。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买食品的店员、仓库管理员、采购员。 | ||
| 职责分工 | 店长带头查,采购员负责拿证,库管盯着入库,经理不定期翻记录。 | ||
| 管理规定 | 必须现场看货,要票证才收,包装信息不全不收,过期变质立刻扔。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填查验表,经理每周抽三张表核对,漏查一次扣五十,两次停岗培训。 | ||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进行实地查验。
第三条 购进食品时,要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完毕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要制度》作出规定。从“总经销”、《总代理》供货商采购食品的,还必须检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留存归档备查。
第四条 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将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话;
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第五条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六条 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要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七条 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八条 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要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要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进货查验制度(范本):农产品进货查验
| 适配人群 | 收购单位负责人,贮存管理岗,运输调度员 | 使用场景 | 农产品收购,农产品贮存,农产品运输 |
|---|---|---|---|
| 制定背景 | 以前卖菜水果常出问题,怕大家乱收乱卖不安全的农产品。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收菜、存菜、运菜、卖菜的单位。 | ||
| 职责分工 | 各单位自己管自己,老板带头做,员工照着干,监管部门来抽查。 | ||
| 管理规定 | 不能卖不合格的菜;进货要看记录和检测证明;没证明要先检再卖。 | ||
| 监督与罚则 | 每笔进货都要记清楚,留凭证至少半年;监管人员来查要配合;不记不检就可能被罚或停业。 | ||
1、农产品收购、贮存、运输、销售单位应当具备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条件设施,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管理,不得经营不合格农产品。
2、进销农产品时应当查看农产品生产记录,查验农产品产地来源、包装标识、认证标识和检测合格证明;无检测合格证明的,应经检测合格后方可经营。
3、建立农产品进货记录,如实记载农产品名称、数量、检测结果、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
4、自觉接受行政监管部门的检查监督,配合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
进货查验制度(范本):农药产品进货查验
| 适配人群 | 农企采购员,植保技术员,农资仓管员 | 使用场景 | 农药采购,质量抽检,标签核查 |
|---|---|---|---|
| 制定背景 | 怕买到假农药,怕标签不对,怕质量出问题,想把进货这事儿管严点。 | ||
| 适用范围 | 公司里买农药的所有人和部门。 | ||
| 职责分工 | 采购员负责执行,部门主管盯着看,质量负责人抽查核对。 | ||
| 管理规定 | 必须查供货方资质,要合同和登记证复印件,验货要看标签和报告,票帐物得对得上。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次采购都要填台账,票据保存两年以上,主管每月翻台账,发现没照做就提醒重做,三次不改要谈话。 | ||
1、采购农药时,应选择合法供货方,对其法定资质、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建立合法供货方档案。
2、采购农药时,应签订采购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明确质量条款。购进的农药产品,应向供货方索取其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复印件,以及农业部核准的备案标签复印件,并按照农药产品生产批次,索要产品检验报告或质量合格证明。
3、购进农药时,应详细检查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情况。如怀疑产品有质量、标签问题而又难以核定时,应向当地农药监管部门反映情况,对所购产品进行质量抽检和标签核查。
4、购进农药时,应索取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至超过农药有效期一年,自购进日期起至少不得低于两年。
5、购进农药产品应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货台帐。详细记录所购进的农药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内容。
进货查验制度(范本):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
| 适配人群 | 检验人员,采购专员,质量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食品采购,原料验收,供应商管理 |
|---|---|---|---|
| 制定背景 | 怕食品出问题伤到顾客 | ||
| 适用范围 | 管采购食品的员工和供货商 | ||
| 职责分工 | 采购员负责要票证,质检员检查记录,主管盯着落实 | ||
| 管理规定 | 买食品必须问供货方要票证,肉要检疫证,奶要合格证,票证不全不能收货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查进货单,每月核对证件,没票证就停用供货商,档案放指定柜子,市场中心随时来翻 | ||
1.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对于原材料,检验人员应记录《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原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批次,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以及感官检验结论。
2.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3.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月初核对一次,并提前一个月索要新证。
4. 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检验(检疫)证明;
销售票据;
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5.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6. 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7.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8.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进货查验制度(范本):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 适配人群 | 采购专员,质检员,仓管员 | 使用场景 | 食品采购,生鲜进货,乳制品购进 |
|---|---|---|---|
| 制定背景 | 食品来源乱,怕买到假货坏货。顾客吃了出事咋办?得管住进货这道关。 | ||
| 适用范围 | 本店所有买进来的吃的喝的。 | ||
| 职责分工 | 采购员负责要票证,店长盯着执行,市场服务中心来抽查。 | ||
| 管理规定 | 买啥都得要票证,活禽肉类必须有检疫证明,粮食奶酒要有合格证。 | ||
| 监督与罚则 | 票证全存档,谁没要就扣钱,每月查一次,查到缺的马上补,不补就罚。 | ||
第一条 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三条 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四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五条 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六条 对获得驰名商标、着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 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八条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进货查验制度(范本):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 适配人群 | 采购专员,质检员,仓管主管 | 使用场景 | 食品采购,生鲜进货,冷链入库 |
|---|---|---|---|
| 制定背景 | 怕买到假货坏货,顾客吃了出事。想管住进货源头,不让问题食品进店。 | ||
| 适用范围 | 超市、小卖部这些卖食品的地方,管采购的人。 | ||
| 职责分工 | 店长带头抓,采购员具体办,市场服务中心来抽查。 | ||
| 管理规定 | 买食品必须问供货方要票证,活禽肉类必须有检疫证明,没票不能收货。 | ||
| 监督与罚则 | 票证要存档备查,市场服务中心会翻记录,查到没票就警告,再犯就罚钱。 | ||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本
第一条 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三条 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四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 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 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 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 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五条 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 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六条 对获得驰名商标、着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 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八条 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进货查验制度(范本):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 适配人群 | 超市采购员,农贸市场经营者,生鲜档口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食品采购,入场验收,标签核验 |
|---|---|---|---|
| 制定背景 | 怕买到假货坏货,顾客吃了拉肚子,店被罚钱,老板着急。 | ||
| 适用范围 | 店里所有卖食品的人,进货卖货都得照做。 | ||
| 职责分工 | 老板定规矩,店员收货时查证件,主管每天翻记录看有没有漏。 | ||
| 管理规定 | 没票不收货,包装没日期不卖,过期变质马上扔掉,假货立刻报给工商。 | ||
| 监督与罚则 | 主管每周抽查三份进货单,少一张罚五块,错一次扣工分,月底贴红榜通报,三次出错调岗培训。 | ||
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三条 经营包装食品的,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三)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四)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五)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六)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第四条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 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 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 规模较大的商场或市场,要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第八条 本经营单位管理人员要指导场内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工作,对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第九条 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三条 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四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五条 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六条 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 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八条 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进货查验制度(范本):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
| 适配人群 | 食品安全管理员,采购专员,仓储主管 | 使用场景 | 食品采购,进货验收,台账管理 |
|---|---|---|---|
| 制定背景 | 怕买来的东西不安全,没证没票查不到源头,出事找不到人。 | ||
| 适用范围 | 管采购食品、添加剂、相关产品的所有环节。 | ||
| 职责分工 | 采购员要索票索证,专兼职人员负责查验和记台账,店长定期检查档案。 | ||
| 管理规定 | 必须向供货方要许可证复印件和批次合格证明;零星采购要留盖章送货单;所有票证按供货商或品类归档。 | ||
| 监督与罚则 | 专人每天核对票证是否齐全,每周翻台账看有没有漏记,发现过期或变质食品马上下架并写进记录里,档案少于两年的扣绩效。 | ||
(一) 索证索票制度
1. 进行采购检查和进货验收的食品包括食品(食用油及食品原料) ;食用 农产品;食品添加剂。主要为畜禽产品、蔬菜、豆制品、粮油制品、调味品、食 品添加剂等。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向供货者索取许可 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 合格证明文件。
2. 对购入的食品, 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 通许可证、 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 检证明, 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 件应当在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难验保证在有效期内。
3. 零星采购的食品, 必须到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并现场 查验产品一般卫生状况和包装、标识,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 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送货单,发票或购物凭证等。购入食 品时, 索取供应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 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 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 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4. 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 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到期证照及时索要更新,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 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 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采购、查验以及台帐记录等工作。
2. 采购食品原料、 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建立和保存进货查验记录, 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 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3. 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不少于2年。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 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临期、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 量不合格等食品及时进行相应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