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提前退休条件制度
| 适配人群 | 公务员本人,组织人事干部,退休审批专员 | 使用场景 | 提前退休申请,退休待遇核定,工龄折算退休金 |
|---|---|---|---|
| 制定背景 | 公务员年纪大了干不动了,身体不好也得退。想让老同志体面退休,别硬撑着上班。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国家公务员,男的女的都算在内。 | ||
| 职责分工 | 任免机关负责批退休申请,单位管手续,人事部门盯着落实。 | ||
| 管理规定 | 男满60、女满55必须退;男满55女满50 工龄20年可自愿退;工龄满30年也能提前退。 | ||
| 监督与罚则 | 本人申请,单位审核,任免机关批准。不按规矩办的,退回重来。退休金按工龄打折发,每年跟着在职人员调一次。 | ||
提前退休是指公务员达到一般退休年龄以前,符合规定的提前退休条件时,可以自愿申请退出工作岗位,享受退休待遇。国家公务员的退休条件分为年龄条件、工具条件和身体条件三方面。退休年龄条件是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人口状况,平均寿命,以及生产力供求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的。
国家公务员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国家就支付退休金。工具条件是由国家公务员的养老保障必须贯彻权利与义务结合的原则决定的,国家公务员只有为国家提供一定的服务年限才能享受退休待遇。身体条件,是指国家公务员因公(工)或因病致残,确实丧失了工作能力,也可享受法定的退休待遇。
国家公务员的退休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法定退休,即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由任免机关命令其退休;一种是自愿退休,即具备了法定的最低退休条件之后,可自愿申请退休。《国家公务员暂行例》规定的退休条件为: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丧失工作能力的。
这些基本沿用了过去干部退休的条件,所不同的是取消了工作年限的限制。
国家公务员自愿退休的条件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提出要求,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
(2)工作年限满30年的。确立自愿退休的方式,这在我国还是第一次,也是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的一个新的特点。这样可以使部分服务年限较长、而又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国家公务员根据自己的意愿,提前退休。
国家公务员退休待遇主要包括政治待遇、生活待遇以及住房、医疗等其它福利待遇
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其退休金的计发办法是: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按一定比例计发,基我国的公务员退休制度既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人事管理工作中“进”、“管”、“出”三大环节中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它包括退休条件、退休待遇、退休安置、退休后的管理等重要内容。建立和实行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对于实现和国家事业的兴旺发达、承前启后,长治久安,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公务员提前退休
提前退休是指公务员达到一般退休年龄以前,符合规定的提前退休条件时,可以自愿申请退出工作岗位,享受退休待遇。
国家公务员的退休条件分为年龄条件、工具条件和身体条件三方面。退休年龄条件是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人口状况,平均寿命,以及生产力供求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的。国家公务员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国家就支付退休金。工具条件是由国家公务员的养老保障必须贯彻权利与义务结合的原则决定的,国家公务员只有为国家提供一定的服务年限才能享受退休待遇。身体条件,是指国家公务员因公(工)或因病致残,确实丧失了工作能力,也可享受法定的退休待遇。
国家公务员的退休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法定退休,即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由任免机关命令其退休;一种是自愿退休,即具备了法定的最低退休条件之后,可自愿申请退休。
《国家公务员暂行例》规定的退休条件为:
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其退休金的计发办法是: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按一定比例计发,基础工资、工具工资均按原工资的100%计发。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公务员基本退休金也应适时调整。其调节办法是:在国家统一调整生活必要品价格时,退休公务员可按在职国家公务员并入基础工资的补贴数额增加退休金;在职国家公务员根据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指数调整工资标准时,退休公务员可按调整工资标准的幅度度相应提高基本退休金标准。
(2)地区津贴。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后,各地将建立新的地区津贴制度。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可享受原单位所在地同职级在职人员的地区津贴。
(3)物价、生活补贴和各项福利待遇。这也是国家公务员退休生活待遇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3、医疗和伤残保险待遇
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可继续享受同职级在职国家公务员的医疗待遇,保证退休公务员有病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对因公(工)致残的退休公务员,除发给基本退休金外,另发给因公伤残保险金。其中对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每月再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
4、住房待遇。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其住房标准和办法按同职级在职国家公务员的规定执行,并给予优先照顾。
(一)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按本人退休时的标准全额发给。
(二)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根据不同工龄按以下比例计发:
1.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88%的比例计发;
2.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2%的比例计发;
3.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75%的比例计发;
4.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60%的比例计发;
5.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下的,按40%的比例计发。
公务员提前退休条件制度:公务员单位考核
| 适配人群 | 镇领导班子成员,党政协理员,事业单位分工人员 | 使用场景 | 招商引资,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 |
|---|---|---|---|
| 制定背景 | 去年是小康建设开局年,工作要抓紧抓实。大家劲儿没往一块使,得有个办法让全镇动起来、干起来。 | ||
| 适用范围 | 镇里所有公务员、三套班子、协理员,还有参与分工的事业单位人员。 | ||
| 职责分工 | 党委书记当考核小组组长。纪委牵头干活,党政办、经管站、财政所一起收材料算分。各条线领导是第一责任人。 | ||
| 管理规定 | 必须盯紧招商引资、项目服务、新农村建设这些事。任务要分到人,进度要公开,名次要排到村到人。 | ||
| 监督与罚则 | 平时看进度、年底算总分。分数跟奖金挂钩,前五名平均分计奖。完不成重点任务的,评优评先就没了。作风差的也扣分。 | ||
镇机关各条线、各村、各部门:
____年是我镇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开局之年,精心组织各项工作,对全镇经济社会的持续跨越发展至关重要,为形成全镇上下凝心聚力、齐抓共管、只争朝夕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对全体公务员分工联系工作及各部门工作进行考核,具体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镇党委、人大、政府三套班子成员,党政协理员及其他公务员,参与分工的事业单位人员。
二、考核内容
镇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党政三套班子成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分工联系的条线、部门、片(村)的工作,尤其是招商引资任务的完成,规模企业项目的服务,全民创业的引导,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村各项工作的开展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三、考核办法
实行个人工作实绩评分与分工条线部门工作实绩、分工联系的片或村工作实绩、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实绩以及市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相挂钩的办法。
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按三套班子其他成员得分前五名的平均分计奖。党委、人大、政府副职及其他班子成员按分工片或条线、中心工作、分管部门考核结果评分计奖。片上作为所在片各村的平均分计算,中心工作按党委、政府下达的指标单项考核到人头,重点是招商引资、小城镇建设、项目农业、工业经济运行、项目投入计分,分工部门工作按分工部门得分或部门平均分计算,分工工业的班子成员按工业线、中心工作、部门考核计分。党政领导考核占分比例,片(工业线、城建线)、中心工作、部门为5:3:2,分工条线工作根据市级的考核名次实行加减分,在全市前五名的分别加10、8、6、4、2分,列全市后5名的分别减10、8、6、4、2。分工条线部门获南通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10分,省委、省政府表彰加15分,获南通市以上主管部门表彰的分别加5分、10分、15分,年终凭获奖证书审核加分,及以上各项重点工作考核奖计算到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按市相关文件执行。
机关其他公务员按分工村(条线)、中心工作、本职工作考核结果评分,评分比例5:3:2。
中心工作突出招商引资,占50%比例,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中心工作,平时及时考核公布,年终总评分占50%。
招商引资考核任务:
农村线:合同外资到账外资内资(市外民资)
(600万美元)300万美元
城建线:400万美元200万美元
工业线:1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
注:内、外资可折算,到账外资与市外资金按1:7折算。
四、工作要求
1、集中精力,狠抓落实。全体班子成员、公务员及参与分工的事业单位人员必须围绕党委、政府布置的工作,进一步明确各自分工范围内的全年目标任务,高度聚焦招商引资、规模项目投入、民营经济发展、骨干企业培育、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尤其是农民进城进镇、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生育、党建等重点工作,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主动抓好推进。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2、分清主次,明确责任。全局性的工作由党委、政府统一讨论决定,各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对分工内的各项工作负责,主管条线的领导为条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协助分管的同志要积极配合,服从领导,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党委、政府对全年的各项工作,将采取及时公布进度,评比名次到片到村到人的办法,以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3、深入调研,加强领导,要经常性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到村、到企业、到部门等生产工作第一线,进行调查研究,全镇上下要整体联动,服从条线领导调动,强化条线与条线、部门与部门、人与人之间的协调协作,在攻坚克难中创新思维,在破解难题中加强锻炼,确保全镇上下一盘棋,致力于经济社会建设。
五、考核组织
镇党委、政府成立考核小组,对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具体考核工作由镇纪委牵头,党政办、经管站、财政所负责相关部门资料收集、整理和测算,年终考核结果提交镇党政办公会讨论确定,作为年终评先、评优及年终奖励的依据。
六、其他
市招商局驻点招商人员不参与镇考核。对招商引资实行单项奖,每到账100万美元(由市确认后)奖励2000元(驻点招商人员享受此奖励标准),此项奖金内外资不可抵算。
七、机关各部门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财政所、农经站、农技站、兽医站、企管站、社保所、建管所、土管所、计生站、农机站、水利站、城管环卫所
(二)考核办法
对机关部门考核分两个部分:部门个性工作、共性工作、作风建设,采取百分考核制。
(三)考核内容及计分方法
1、部门个性工作(占50%):具体见考核打分标准(见附表)。
2、共性工作(占35%)
(1)部门正常运转,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工资正常发放,做到收支平衡。(10分)
(2)“双帮”、“党建”及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事项。(15分)
(3)有实体的部门,实体经营状况良好,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当年不发生亏损加10分,如发生亏损倒扣10分。
3、作风测评(15%)
分两块测评,党政班子测评占60%,全市组织的民主评议占40%。
4、部门获、南通、省表彰的分别加3、6、10分,获各级部门表彰的参照下一级政府标准予以加分。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列为先进等次。
(1)未完成交办事项造成恶劣影响的;
(2)部门成员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双帮”不完成任务的;
镇各部门最终的考核得分,将作为部门年终评先、评优及部门年终奖励的依据,依据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较差等次,优秀和良好在平均基础上另升10%和5%,较差等次在平均基础上下降5%。
公务员提前退休条件制度:申论范文:改革公务员
| 适配人群 | 公务员招录人员,组织人事干部,行政监察人员 | 使用场景 | 职位分类管理,竞争上岗实施,考核标准制定 |
|---|---|---|---|
| 制定背景 | 现在国际竞争越来越猛,政府办事得更快更好。老百姓对服务要求也高了,公务员得跟上这节奏。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公务员,特别是招人、考核、升职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组织部门牵头干,人事处具体办,纪委盯着看有没有走样。 | ||
| 管理规定 | 招人要公开考试,不能看户口职业;考核不能一刀切;监督要盯紧执法过程。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季度查一次执行情况,发现问题马上改;谁不照着做就通报批评;年底汇总问题再调整。 | ||
世界经济一体化日趋明显,现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的竞争日趋激烈,这种竞争对各国政府的管理效能和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机构改革的深入,以及公众对政府的行政效率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也有着越来越高的期盼,所有这一切对我国公务员素质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对此,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国公务员制度进行改革。
第一,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必须强化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职位分类。人事职位分类是按照工作的性质、责任大小、难易程度以及从事该项工作所需要的资格条件,进行分门别类,为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奖惩、晋升、培训、工资报酬等具体管理环节提供客观依据。从而使国家行政机关的人事管理做到因事设职、因职求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第二,改革录用制度。一定要使公务员的招录范围面向全社会,不能用职业或身份户籍等作为评判的标准或取舍的根据。建立科学的选拔系统,选拔系统是确保高素质人才在公平合理的竞争中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一个关键点。选拔系统应进一步扩大考试录用的适用范围,尽量缩小委任制、调任制等行政任用方式,让更多的空缺职位增强竞争性,通过公开公平的考试选拔人才。要确保经过选拔的优秀人才正式进入拟定的公务员职位。
第三,竞争机制。竞争是指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根据客观事实的情况,择优任用公务员的手段。各地在制定实施意见时,都严格按照事先确定的步骤运作,由组织部门把好程序关。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许多地方对竞争上岗的所有环节都予以公开,包括公开条件、公开职位、公开报名、公开笔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公开民主推荐或测评结果、公开考核结果。
第四,健全考核制度。建立富有激励作用、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公务员现有能力的同时挖掘其潜在的创新能力,考核制度要在原有的基础上作相应的变革。对公务员的考核,不能采取单一的、高度统一的标准和模式,要根据创造性劳动的个体化、智能化的特点,以及不同工作领域、职务、任务等不同特点,实行多元化、差别性的评价标准和模式。
第五,强化监督保障职能,完善监督法制。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对于遏制腐败滋生蔓延势头非常必要,监察机关要经常而深入地开展行政执法监察,促进各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要加强行政执法权的监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控制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自由裁量的空间,监督执法责任制的落实,通过立法,合理地分解权利,使每一种权利在运作中都能够受到有效的约束和监督,不能偏离法律的轨道。
总之,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国参与国际间的交流愈来愈频繁,我国公务员面临的挑战和考验越来越大。要应对政府职能的转变和行政效率的提高,公务员队伍建设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只有公务员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公务员素质的提高。
公务员提前退休条件制度:国家公务员退休金调整
| 适配人群 | 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财政供款职工 | 使用场景 | 机关退休,职业年金,养老金调整 |
|---|---|---|---|
| 制定背景 | 以前公务员不用交养老金,全靠财政发钱。现在要跟企业一样自己交钱了,不然养老压力太大。 | ||
| 适用范围 | 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包括退休和在职的。 | ||
| 职责分工 | 单位负责扣钱缴费,个人要配合交钱,社保局管账和发钱,纪委偶尔查查有没有漏缴。 | ||
| 管理规定 | 单位交工资20%,个人交工资8%。工资太高或太低有上下限,不能乱算。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从工资里直接扣,年底对账。少交了要补,不交可能影响退休金发放,严重就通报批评。 | ||
____延迟退休年龄规定最新消息,缴纳标准。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下称《决定》)。这意味着,一个近4000万的群体养老将告别“免缴费”时代,争议不断的养老“双轨制”在制度上走向终结。
《决定》明确,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并轨后,不同性质单位和各类岗位的基础养老金将趋同,待遇差别主要体现在与单位效益和个人绩效直接挂钩的职业年金上。”国家行政学院社会与文化教研部副教授胡颖廉表示,个人贡献的多少与将来的待遇产生关联,不再是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大锅饭”。
公务员要缴养老金了
长期以来,“体制内人员”不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养老吃的是“财政饭”。而改革将改变这一局面——今后这些人群将参照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缴纳养老金,并将发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从单位养老转向社会化养老。根据决定,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单位按工资总额20%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8%缴费,本人缴费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低于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费,即“300%封顶、60%托底”。
公务员退休养老金如何调整
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本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本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
公务员退休金调整制度
一、____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和调整政策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自____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773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退休人员再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养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于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养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于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养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公务员提前退休条件制度:国家公务员
| 适配人群 |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常任文官,政务次官 | 使用场景 | 公务员录用,职务任免,考核奖惩 |
|---|---|---|---|
| 制定背景 | 以前招人太随意,靠关系多,没标准。想让进机关的人更公平,挑真正能干活的。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行政机关里干公务的人,不包括烧水扫地的工勤人员。 | ||
| 职责分工 | 人事部门牵头定规矩,各单位自己执行,纪委和上级单位盯着看有没有乱来。 考核要打分,录用要看考试成绩,升职得凭实绩,不能光看谁关系硬。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年考一次,平时有检查,出问题要谈话或调岗。抽查发现造假,直接取消资格。单位要报执行情况,上级会回头看。 | ||
(一)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概念
国家公务员,是指各级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占有行政职位从事国家行政公务的人员。首先,国家公务员是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的工作人员。其他从事行政管理活动的单位,也可以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其次,国家公务员是在行政机关中占有行政
编制和行政职位的工作人员;第三,国家公务员是从事行政公务活动的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制度,是关于国家管理国家公务员,调整行政职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行政职务关系,是指基于担任国家行政职务执行行政公务而产生的、国家公务员同国家行政机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国家公务员法规定了行政职务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目前有关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础法规,是国务院于1993年发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人事主管部门根据这一法规制定发布了――系列执行性规定,主要有1994年公布的《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工作实施办法》,《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1995年公布的《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暂行规定》,1996年公布的《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1996年公布的《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
暂行办法》等。
(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
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基本原则的这几个方面,集中地反映了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核心特征和优点,是区别于其他官员制度的基本标志。这些基本原则在国家公务员录用制度中有比较集中的体现。公开,是指国家公务员的录用应当是向社会公开的,它可以使更多的人才能够有机会了解并参加进入公务员的竞争,也使录用公务员的工作得到社会广泛监督。公开的内容至少应当包括录用的资格条件、录用的程序和结果;平等,是指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在竞争机会和竞争权利上是平等的,不受公开公布的资格条件以外因素的影响;竞争,是指公务员的录用方式必须具有竞争性质和程序,不能通过其他
方式进行指定;择优,是指录用的目的和结果,是要把社会上最优秀的人才吸收到国家公务
员的队伍中来。
国家公务员上述基本原则,是建立在以下基础之上:第一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第二是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第三是德才兼备的用人
标准。这些基础因素决定了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性质。
第四篇: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
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是整个制度的总体精神和总的要求。
一、竞争原则:竞争在国家公务员制度中是公开、平等的。所有考试、考核、录用等程序都是公开进行的,并且所有参加报考的人员不受性别、家庭出身、民族、宗教等限制,并逐步打破地域、身份的限制。任何人都可以通过竞争进入到公务员队伍中来。
二、功绩原则:功绩是国家公务员在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中的工作实绩。公务员的职务升降、考核、任免、奖励等,都以其在工作中的功绩为主要依据。
三、法制原则:法制原则就是制定法律规范依照法规对国家公务员进行管理,国家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行政,并受法律保护。有关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任免、升降等都必须按照国家公务员法律规定。
四、党管干部原则:党管干部原则是社会主义国家人事制度坚持的根本原则,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不是削弱党对干部的领导,而是加强和完善党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管理工作的领导。通过把党的组织路线、方针、政策按一定程序转化为行政机关人事管理的法规,依此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第五篇:西方公务员制度原则
(二) 西方公务员制度特有的指导原则 1.原则 主要是指公务员不能参加和支持党派活动,不能参加和支持反对政府的活动,不能参加政治性竞 选活动。其原因是受到主权在民、政治与行政分离理论的影响和为适应两党或多党轮流执政这种 政党体制运作的需要。 政治中立原则主要为防止两党或多党轮流执政产生的政党分肥弊病而制定, 也为防止政府的官职成为个人赐恩徇私的赠品,产生政治腐败、任人唯亲的弊端。英国十九世纪实 行公务员制度后,规定行政人员保持,不介入党派之争,常任文官不政务官共进退。 明确规定了公务员必须履行原则。 2.两官分途原则 两官,是指政务官和业务官(或称事务官)⑵。两官分途,是指两类官员在产生方式、任用条件、 管理形式、职责范围和职务履行等方面属于两种不同的类型,对两类官员应当进行区别管理,两 类官员不能交换、交替任职,两类官员的职能作用也不能代替履行。英国的公务员制度就起源于 两官分途原则。1805年,英国财政部首先分别设立政务次官和常务次官。政务次官参加政党活动, 辅助财政大臣,随内阁共进退。常务次官即早期的公务员,主持财政部的日常工作,不参加党派 活动,不内阁共进退。1833年,英国政府各部均仿效财政部,分别设立政务次官和常务次官。英 国公务员的两官分途原则确定下来。 至今这一基本原则仍为各国公务员制度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 两官分途原则建立在政治多元化的民主政治基础之上,目的是防止两党轮流执政产生的政治分肥 现象。这样的制度在我国尚未建立。 3.分权制原则 分权制,即以权力制约权力,是西方资产阶级国家政权实现形式的重要指导原则,也是公务员 制度的基本指导原则。 18世纪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首次明确提出具有现代意义上的三权分立学说: 每一个国家有三种权力:立法权力;有关国际法事项的行政权力;有关民政法规事项的行政权力。 他把第二种权力称为行政权,第三种权力称为司法权。他主张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 束权力,形成各种权力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政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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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定背景 | 镇里要落实依法治国,公务员得懂法守法。以前大家法律知识不够,办事容易出错。 | ||
| 适用范围 | 全镇所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国企副科级以上干部除外。 | ||
| 职责分工 | 镇宣传部、普法办、组织部一起管考试。各单位自己组织日常学法,领导带头参加。 | ||
| 管理规定 | 公务员必须按计划学法、参加培训、通过普法考试。每年自学不少于40小时,集中学至少8小时。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年考一次试,成绩登记造册,交组织部和单位存档。考不过影响考核、晋升、定级。平时抽查学习情况。 | ||
第一条为保证党中央确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在我镇的全面贯彻落实,坚持和实行依法治区,根据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实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和定远县《关于在全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镇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人员均为本制度的普法对象。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中的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纳入公务员管理序列的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另行规定)。
第三条 国家公务员要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学法用法,按计划参加全区公务员培训和普法考试,不断增强法律素质。
第四条 国家公务员普法考试由镇委宣传部、普法办、组织负责组织实施,每年举办一次。
第五条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成绩由镇普法办负责登记造册,并提交组织、宣传、组织、司法和公务员所在单位建档。
第六条除镇普法机构举办的法律培训外,全镇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公务员经常性学法制度,定期组织本系统或本单位人员参加法律培训学习,保证公务员每年自学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集中辅导每年不少于8学时。
第七条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成绩将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公务员提前退休条件制度:国家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
| 适配人群 | 公务员,政法干警,副县级干部 | 使用场景 | 干部培训,年度考核,岗位晋升 |
|---|---|---|---|
| 制定背景 | 大家法律知识不够用,办事容易出错。想让公务员多学法,办起事来更靠谱些。县里推进依法治县,得从干部学法开始抓。 | ||
| 适用范围 | 全县所有公务员,包括乡镇和县直机关的干部。 | ||
| 职责分工 | 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牵头,组织部管考核任免,宣传部搞督导宣传,司法局干具体活儿,各单位自己落实。 | ||
| 管理规定 | 每人每年学法不少于40小时,政法干警要60小时。必须参加考试,不合格不能评优。新录用人员要先培训再上岗。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年考一次试,形式灵活。单位建学习档案,专人负责。县里每年检查执行情况,结果跟年终考核挂钩。不学法的干部不能提拔。 | ||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提高全县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进程。根据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培训意见》和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若干意见》以及《平塘县第四个五年普法依法治县规划》,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务员学法用法内容主要包括:*民主法制建设理论;**同志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等重要论述;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维护社会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有关世贸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二条,坚持自学为主集中培训为辅相结合。各单位都要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每年公务员学法不得少于40个学时,其中政法干警不得少于60个学时,由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培训是公务员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形式,县里要有计划地组织对公务员集中培训和开展法制讲座,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两次,各单位也要组织聘请专门人员进行培训或开展学法用法讲座,提高学习效果。
第三条,副县级以上公务员要积极参加省、州组织的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的培训;县直机关的培训由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组织、宣传、人事等部门组织实施;各乡镇的培训,由乡镇普治办组织,县普治办派员协助实施。
第四条,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可以采取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及其它形式进行,具体组织考试办法以每年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或办公室)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对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宣传部门负责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舆论宣传;司法行政部门具体承担公务员学法用法计划安排,组织实施和考试考务等日常工作。
第五条,县组织、人事部门将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的依据之一。对不学法、不懂法的干部,不得提拔重用,学法考试不合格者,年终考核不能 评定为优秀等次。
第六条,所录用的公务员必须进行岗前法律知识培训,由县普法办配合相关部门实施。
第七条,公务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培训等工作由各单位负责管理,建立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档案,明确专人负责。
第八条,各单位要从人员、经费、时间上保证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九条,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每年组织对各单位、各部门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对单位工作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务员提前退休条件制度: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问责
| 适配人群 | 党政领导干部,行政监察人员,问责调查组 | 使用场景 | 重大事故追责,盲目决策追责,集体失职认定 |
|---|---|---|---|
| 制定背景 | 以前问责靠领导拍板,容易忽松忽紧。出了事才追责,平时没人管。想让问责变成固定动作,不看人情只看规矩。 | ||
| 适用范围 | 管党政领导干部,重点是决策和执行出问题的干部。 | ||
| 职责分工 | 纪委监察部门牵头查,组织部门管复出,上级领导要签字确认,群众能提意见。 | ||
| 管理规定 | 不能瞎指挥乱拍板,出事必须有人担责,不能推给“集体”糊弄过去,问责结果要公开写清楚。 | ||
| 监督与罚则 | 查实了就通报批评或停职,复出要过公示关,老百姓能打电话举报,每季度抽查执行情况,没落实的要补课。 | ||
问责制度:由“权力问责”转变为“制度问责”
从____年开始,全国各地陆续出台规定,对官员进行问责。“非典”、“毒奶粉”事件、山西矿难、松花江污染事件……铁腕问责让一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者丢掉了乌纱帽。但是问责秀、假问责也时有发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这种现象严重降低了官员问责的声誉和效率,已经引起包括两会代表委员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关注。继去年两会有委员提案提出国家应该完善官员问责制度,制定国家行政问责法后,在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潘复生再次呼吁加快制定国家行政问责法,推行“异体问责”,健全问责制度,实现由“权力问责”到“制度问责”的转变。
潘复生说,目前,官员问责大多局限于行政部门内部的上下级间,属内部问责,即同体问责。在问责方式上,大多是行政问责,在已有的问责案例中,问责对象大多还局限于重大事故或灾难中失职的官员,而对于一些官员盲目决策造成巨大损失的问责尚少,甚至出现“集体负责”即无责的情况。
针对行政问责出现的问题,潘复生认为,根本原因在于大多问责都是“权力问责”而非“制度问责”,这也使得问责弹性较大。
全国政协委员葛均波在提案中支招行政官员问责制科学化:第一,要建设指向明确、措施刚性、反应快速的行政问责制度体系;第二,行政问责制要具体落实职责范围和评价指标;第三,行政问责制免职人员的再任职需要公众监督的法律程序;第四,制定与其配套的相关法规。
问责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在“问责风暴”力度不减的同时,我国问责法制化建设在去年有了实质性的进展。去年7月出台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强化了问责的制度化,并对被问责党政官员复出作了明确的规定。今年将进一步完善官员问责的制度建设。在2月份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上,初次审议的行政监察法修正案草案规定了被问责的官员的处分期限,处分期限满后,并不会影响官员的正常晋升。
公务员提前退休条件制度:国家公务员回避
| 适配人群 | 机关领导干部,组织人事干部,纪检监察人员 | 使用场景 | 干部选拔,公务执行,基层任职 |
|---|---|---|---|
| 制定背景 | 怕亲戚一起上班影响办事公平。有人管亲人,有人偏袒自家事。想让公家事不掺私情。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公务员,重点是领导岗和管人管钱管案子的岗位。 | ||
| 职责分工 | 单位领导要盯紧这事。人事科负责查关系。纪检组盯着有没有偷偷不避。大家自己也得主动报亲属。 | ||
| 管理规定 | 夫妻不能同单位当上下级。直系亲属不能一起管人事财务。老家当官要换地方。办事碰上亲戚必须躲开。 | ||
| 监督与罚则 | 入职填表就得写清家里有谁在当官。提拔前再查一遍关系网。发现没避让,先停职再处理。每年抽查几个单位看落实没。 | ||
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
回避是指为了防止公务员因个人利益和亲属关系等因素对公务活动产生不良影响,而在公务员所在职务、所执行公务和任职地区等方面做出一定的限制,使其避开有关亲属关系和公务的制度。
1任职回避
任职回避,又称职务回避,是指对有法定亲情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比较密切的职务方面做出的限制。
(1)任职回避亲属
①夫妻关系;
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④近婚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2)回避职务
①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
②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③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3)变通执行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职务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2地域回避
我国《公务员法》第69条规定,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适用地域回避的行政机关为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
(2)适用地域回避的人员是担任上述机关和部门的主要领导职务的人员。一般包括乡、县级党政正职、纪委书记、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党委组织部长、人事局长、监察局长、公安局长等。
(3)适用地域回避的情形包括在原籍任职或在一地担任领导职务较长时间。地域回避主要规范对象为原籍任职。
3公务回避
公务员执行职务时,涉及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婚亲利害关系的,或者具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形的,应当回避。
公务员提前退休条件制度:公务员公休假
| 适配人群 | 股室负责人,分管副局长,单位局长 | 使用场景 | 病假申请,事假审批,年假执行 |
|---|---|---|---|
| 制定背景 | 有人不打招呼就走,没人知道去哪,上班时间不见人,影响工作安排。 | ||
| 适用范围 | 局里所有员工,包括股室人员、副局长、局长。 | ||
| 职责分工 | 股室负责人管半天假,分管副局长管一天假,局长管一天以上假,办公室管考勤登记。 | ||
| 管理规定 | 请假必须填条子,必须按权限批,不能不告而别,不能逾期不归,不能擅自休假。 | ||
| 监督与罚则 | 偶尔犯错不管,两次以上批评教育,长期不请假当旷工,年终考核扣分,逾期不归也当旷工。 | ||
一、请 假
(一)病假、事假无伦时间长短都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告知,绝不能不告而别,不请自走。无人知晓去向,无故不按时上班者视为旷工。
(二)请假的时限与准假权限
1、请假半天的向本股室负责人请假;
2、请假一天的向分管副局长请假;
3、请假超过一天的向局长请假;
4、请假期满,尚需再续者,应当向有关领导请示续假;
5、请假期满不归者,视为无故旷工。
(三)局领导请假
1、副局长请假:一天内向办公室考勤人员通告;一天以上向局长请假。
2、局长请假:一天内向分管考勤人员通告;一天以上向分管考勤副局长通告,并按有关规定向县有关领导请假。
(四)请假的方式
1、实行请假条制度。无伦请假时间长短,都必须填写请假条,分别按权限批示并留存备案。
2、请假者由本人申请并填写请假条,按权限分别由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局长审批。请假条由办公室负责设计、印制。
(五)对违犯制度的处理
1、对于偶尔发生的违犯请假制度的人不予追究;
2、对于违犯2次以上者,原则是批评教育,提高认识,自我改正;
3、对于长期不请假、擅离职守、无故不上班、视为无故旷工,列为年终公务员考核;
4、请假逾期、又不续假、又不上班,视为无故旷工,列为年终公务员考核中。
二、休 假
(一)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
1、参加工作满一年不满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5天;
2、参加工作满五年不满十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10天;
3、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不满二十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15天;
4、参加工作满二十五年以上员工,每年休假20天;
5、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以上,年休假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二)下列人员不享受公休假:
1、在各类学校脱产学习、培训、进修享受寒暑假的人员。
2、当年连续病假两个月或累计病休三个月以上的人员。
3、当年事假累计达到1个月以上的人员。
4、超出国家规定产假假期继续休息的人员。
5、当年从外单位调入公司系统的人员。
6、并事假人员中如果当年假已休完且年出勤率未达到90%以上,则下一年不再安排休假。
7、员工在受处分期间。
(三)休假的方式
1、休假可串不可占,根据工作需要可分别串休,也可零休,但累计天数不可超过规定休假期。
2、集体休假,由局领导议定。
3、个人休假,须提前7天向分管领导申请,报局长审批后执行。
4、加班补休的,由个人提出申请、股室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批示、局长审查批准后执行。
5、休假应按规定时限休假。期满后要按时上班,逾期不归的按无故旷工论处。
(四)对违纪问题的处理
1、对轻微的违纪以教育为主,令其自觉改正;
2、对未经领导批准,又未通报给任何人,擅自休假的,视对工作影响的程度,给予警示教育、或通报批评;
3、对休假逾期不归者,视为无故旷工,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范文二:
各市委组织部、各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干部(人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落实我省机关公务员休假制度,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公务员休假的重要意义。机关公务员实行休假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明确提出的一项具体要求,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公务员队伍的关怀,关系到公务员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机关公务员实行休假制度,对于加强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落实机关公务员福利待遇,增强机关公务员体质,提高机关办事效率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从认真实践“****”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需要出发,高度重视,加强管理,认真抓好公务员休假制度的落实。
二、严格执行公务员休假的有关规定。依法实施机关公务员休假制度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关系到机关每位公务员的权利,关系到每个机关的正常工作运转。各单位、各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机关公务员休假的政策和条件来组织执行。我省机关公务员休假的具体条件和规定是:公务员参加工作时间满五年不满十年者,每年休假七天;满十年不满二十年者,每年休假十天;满二十年及以上者,每年休假十四天。休假时间,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日。本年度事假累计超过半个月,病假连续三个月以上者,不再享受当年的休假。脱产参加各类学校学习,已享受学校统一安排休假的,不再享受当年的休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每年的假期原则上在当年一次使用,以后不能累休和补休,确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一次休假的,可在当年分两次使用。休假期间,除紧急、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安排休假的同志参加日常工作。
三、妥善处理休假与工作关系。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抓好休假制度的落实,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休假制度,主动安排好本单位公务员的休假。要把休假制度纳入每年的工作计划,统筹兼顾,均衡安排休假时间,保证工作与休假两不误。要制定科学合理的休假实施办法,既保证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又合理进行岗位与人员的配置。同时,可针对不同群体,采取一定的鼓励措施,创造条件,创新方式,丰富休假内容。可以把休假与本单位业余活动和健康疗养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休假制度的落实。本部门、本单位先进工作者和业务骨干要优先安排休假。
四、严格公务员休假的考核管理。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机关公务员休假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休假制度执行不力的单位,采取措施督促其依法落实机关公务员休假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休假纪律的规定,一般以就地休假为主,不得借休假搞公费旅游或变相旅游,不得以休假为由向公务员发放或变相发放钱物,严禁向休假人员发放钱物代替休假。
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参照执行。
范文三:
公务员的休假是按照工作时间的长短来划分的,具体为:
1、从你上岗开始工作到上班五年以内的,每一年就可以休假三天;
2、当你工作时间有五年以上十年以内的,每一年可以休假一礼拜;
3、当你参加工作有十年以上二十年以内的,每一年可以休假十天;
4、当你参加工作有二十年以上三十年以内的,每一年可以休假十五天;
5、当你参加工作有三十年以上的,每一年可以休假二十天;
关于年假的规定
各单位应该结合实际情况来合理安排人员的休假,要保证单位的正常运转。对于年假休假要实施登记,对于特殊情况不能正常休假的,要上报领导请求批准延期,但是假必须本年使用。个人的年休假也可以集中使用,平常的节假日延迟休息。
如果违反以下规定,本年就没有休假:
1、考核没有通过;
2、事假请假超过二十天;
3、病假累积超过一个月;
如果符合休假的公务员在假期期间热然工资照发,福利照旧。如果在休假加班那么按标准工资的200/100发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