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报告、分析制度

适配人群项目安全员,公司安委会,集团调查组使用场景现场抢险,事故调查,伤亡登记
制定背景怕事故老重复发生,想快点报、快点查、快点处理,把损失减到最少。
适用范围项目部所有干活的人和管安全的部门。
职责分工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牵头,公司安委会配合,集团公司也来管大事,大家都要盯紧。
管理规定出事马上报,不能拖;报告要写清时间地点人和怎么发生的;现场得保护好,证据不能丢。
监督与罚则出了事先救人再查现场,小组必须查清楚原因、分清责任、写报告;不按规矩办就处罚,瞒报虚报要重罚。

一、为规范安全事故报告和事故分析的程序,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避免事故重复发生,根据国家、集团公司、公司的法规、规定要求,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安全施工的报告程序:发生事故,事故单位必须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和公司安全质量部。

2、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作业队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工龄、伤害程度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姓名、职务。

三、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程序

(1)现场保护。事故发生后,首先应抢救受伤害者。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认真保护事故现场。

(2)物证搜集。现场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及致害物的位置等。

(3)事故事实材料的搜集。

(4)证人材料搜集。

(5)现场摄影

(6)事故图

2、事故调查的职责分工

(1)事故发生后,在抢救人员的同时,轻伤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成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明确性质(责任事故、自然事故、政治事故、刑事事故),分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分意见和拟定防范措施,撰写事故调查报告书,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2)发生重伤事故时,由公司组成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明确性质(责任事故、自然事故、政治事故、刑事事故),分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分意见和拟定防范措施,撰写事故调查报告书,上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项目部参与调查。

(3)发生死亡事故时,由集团公司组成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明确性质(责任事故、自然事故、政治事故、刑事事故),分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分意见和拟定防范措施,撰写事故调查报告书,分别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由上级部门处理。

四、安全生产事故的分析处理

1、对发生的责任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即原因不明不放过,责任未明不放过,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分析处理。并做好会议记录。收集保管好资料。

2、事故分析应实事求是,客观公证,重调查、重证据,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2、轻伤事故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对事故进行分析处理,并负责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上报公司安全质量部;

3、重伤事故由公司安委会,对事故进行分析处理,并负责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上报集团公司。

4、死亡事故由集团公司对事故进行分析处理,并负责向上级报告。

五、事故的处罚:根据事故性质、类别、责任,按各级组织的安全奖惩制度执行。

六、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如有隐瞒虚报或者故意拖延不报的,除责成其补报外,将按照安全奖惩制度从重处罚。

安全事故报告、分析制度:某水产局食品安全事故报告

适配人群食品生产经营者,医疗机构接诊人员,乡镇政府应急员使用场景群体性食物中毒,重大食品质量事件,制售假劣食品
制定背景怕食品安全出事没人管 想快点知道、快点处理事故 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麻烦
适用范围本县所有做食品生意的单位和个人 还有管这事的部门和人
职责分工县水产局负责解释和总协调 县卫生药监局收报告、组织救援 镇乡政府也得收报、报上去、配合干 。
管理规定出事必须马上报,不能拖不能瞒 电话传真都行,要快 报告内容有七条,一条都不能少 。
监督与罚则县里镇里都要建报告流程 查谁没报、谁报晚了、谁乱报 瞒报迟报漏报就严肃处理 报得快报得准还有奖励 。

第一条 为及时掌握并有效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本县境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涉及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时限和程序应符合《秦皇岛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昌黎县水产局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及要求。

第四条 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范围,是指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中发生的食源性疾患、食物中毒、食品污染、重大食品质量事件、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重大制售假劣食品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

第五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要求,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协调配合县卫生药监局等部门开展对事故的查处,应急救援工作。

第六条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接收事故疾患者的医疗机构,应及时向县卫生药监部门、当地政府、县(乡)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第七条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

(2)事故疾患者(含疑似患者)的发病时间、发病人数、临床症状及体征;

(3)治疗单位、地址,抢救治疗的基本情况;

(4)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

(5)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6)需相关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及报告时间。

第八条 报告应采用电话、传真或其它快捷有效的方式。

第九条 县政府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报告市政府、县政府、县卫生药监局等有关部门。镇(乡)政府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报告县政府、当地政府、县卫生药监局等有关部门。

第十条 县(乡)政府对发生在辖区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

第十一条 对食品安全事故瞒报、迟报、漏报、不报的有关责任人,将视为情节严重,予以严肃处理。对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时并有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 县卫生药监局具体负责汇总、受理、分析、整理、统一报送全县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在县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后,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镇(乡)政府具体负责汇总、受理、分析、整理、统一报送辖区内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在镇(乡)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后,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昌黎县水产局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报告、分析制度:安全事故报告

适配人群部门安全员,人力资源专员,总务科人员使用场景工伤处理,治安事件,盗窃处置
制定背景怕事故没人报,怕报得假,怕员工和公司吃亏。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部门都得照着做。
职责分工出事的部门要报,人力和总务要查,副总和总经理要看大额情况。
管理规定30分钟内电话报,12小时内交书面报告,用统一表格,非工作时间第二天早八点报。
监督与罚则不按时报、乱报、瞒报扣分,费用自己掏,引发纠纷领导全担,人力和总务盯执行。

1. 目的

加强和规范安全事故报告程序,切实维护公司和员工利益,杜绝瞒报、虚报事故现象发生。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3、安全事故报告流程

安全事故是指工伤事故、盗窃事故以及在公司内发生的治安事故等

3.1 发生工伤事故的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30分钟内)电话通知人力资源部;

3.2除工伤事故外,发生其他事故所涉及的部门或保安人员必须在30分钟内电话通知人力资源部和总务科;

3.3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必须在十二小时内将事故真实经过、预防整改措施、内部处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报告总务科和人力资源部(工伤事故只需报人力资源部);

3.5报告表单统一采用《事故报告、整改跟踪表》(见附件);

3.4总务科、人力资源部需对事故做详细调查,并做出处理;

3.5总务科和人力资源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告副总经理;

3.6当事故损失大于2万元以上,副总经理必须呈报总经理;

3.7人力资源部、总务科负责安全事故通报和善后处理工作。

* 如事故发生时间为非工作时间,报告时间为事故发生后第一个工作日早上八点钟。

4、责任处罚

4.1 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和调查处理部门未按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上报、报告不及时或者是瞒报、虚报(与事实不符)的将对部门领导和安全员进行-3分考核;瞒报和报告虚假事故经过的,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将由部门主管领导承担。

4.2如安全事故发生部门因违反本制度而由此带来的劳动纠纷等其他后果,将由部门主管领导负全部责任。

4.3安全事故责任处罚参照公司其他相关规定。

安全事故报告、分析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分析

适配人群项目安全员,施工班组长,安全部门负责人使用场景施工现场事故,项目部应急,重伤事故处置
制定背景怕事故老重复发生 想把损失减到最少 让报告和分析有章法可循 按国家和公司要求来定的 结合项目部自己情况
适用范围项目部所有施工人员 各作业队和安全管理部门
职责分工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牵头 公司安委会也得参与 集团公司负责重大事故 安全质量部监督执行
监督与罚则出事马上报,不能拖 现场要保护好,证据得收齐 分析必须“四不放过” 隐瞒不报就重罚 每月检查执行情况 记录要全,资料得存好

一、为规范安全事故报告和事故分析的程序,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避免事故重复发生,根据国家、集团公司、公司的法规、规定要求,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安全施工的报告程序:发生事故,事故单位必须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和公司安全质量部。

2、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作业队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工龄、伤害程度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姓名、职务。

三、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程序

(1)现场保护。事故发生后,首先应抢救受伤害者。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认真保护事故现场。

(2)物证搜集。现场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及致害物的位置等。

(3)事故事实材料的搜集。

(4)证人材料搜集。

(5)现场摄影

(6)事故图

2、事故调查的职责分工

(1)事故发生后,在抢救人员的同时,轻伤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成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明确性质(责任事故、自然事故、政治事故、刑事事故),分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分意见和拟定防范措施,撰写事故调查报告书,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2)发生重伤事故时,由公司组成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明确性质(责任事故、自然事故、政治事故、刑事事故),分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分意见和拟定防范措施,撰写事故调查报告书,上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项目部参与调查。

(3)发生死亡事故时,由集团公司组成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明确性质(责任事故、自然事故、政治事故、刑事事故),分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分意见和拟定防范措施,撰写事故调查报告书,分别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由上级部门处理。

四、安全生产事故的分析处理

1、对发生的责任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即原因不明不放过,责任未明不放过,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分析处理。并做好会议记录。收集保管好资料。

2、事故分析应实事求是,客观公证,重调查、重证据,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2、轻伤事故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对事故进行分析处理,并负责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上报公司安全质量部;

3、重伤事故由公司安委会,对事故进行分析处理,并负责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上报集团公司。

4、死亡事故由集团公司对事故进行分析处理,并负责向上级报告。

五、事故的处罚:根据事故性质、类别、责任,按各级组织的安全奖惩制度执行。

六、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如有隐瞒虚报或者故意拖延不报的,除责成其补报外,将按照安全奖惩制度从重处罚。

安全事故报告、分析制度: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适配人群项目安质员,现场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使用场景铁路建设,质量事故,行车安全
制定背景怕质量出事没人管 怕事故瞒着不报 怕信息传不到公司 怕处理拖拖拉拉 想让问题早点露出来、快点解决掉
适用范围项目部所有人 所有在建铁路工程
职责分工项目部安质部牵头 架子队具体干 项目经理盯着看 集团公司来抽查
管理规定出事2小时内报项目部 24小时内报集团公司 填表要全要准 现场得保护好 瞒报谎报算违规
监督与罚则天天盯报表 季年做分析 出事马上组调查组 查清原因才复工 四不放过原则必须用 处理意见写进报告存档 瞒报的要追责

(一)质量信息

项目部及时传递可靠的工程质量信息到公司工程质量信息网。

(二)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达不到本工程所采用的质量标准,一般需作返工、加固处理的均构成工程质量事故。

(三)根据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____〕48号)的规定,向莆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

(1) 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

(2) 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

(3) 直接导致试运营线路或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特别重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重大影响。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重大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

(2) 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

(3) 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重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很大影响。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大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

(2)死亡1人及以上,3人以下;

(3)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大事故、险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较大影响。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一般事故:

(1) 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下;

(2) 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一般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影响。

(四)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采取逐级上报的制度。必须在2小时内向项目部安质部报告,并通知有关领导及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安质部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建设单位、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设计、监理单位驻现场有关人员。一般质量事故三天上报公司,提出书面报告。事故应在三天内出具事故快报,填写《工程质量及事故报告表》逐级报告上述有关单位和部门。工程质量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

1、工程项目、时间、地点及建设相关单位;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3、 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4、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 事故处理方案及工作计划;

6、 事故报告单位。

(五)项目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尽快成立工程质量事故调查组,到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1)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和原因;

(2)组织技术鉴定;

(3)查明事故性质、责任单位、责任人;

(4)提出工程处理方案;

(5)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要求;

(6)对事故责任部门、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7)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六)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现场负责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

1、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必须首先抢救人员脱离险境,其次是保护现场,待事故查明原因后方可复工;

2、发生事故后,轻伤24小时内,架子队必须报项目部,由项目经理部派人一起分析事故;重伤必须24小时内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派专人来项目,并报县以上法院,由法院派人、集团公司派人与指挥部一起分析事故,查明并处理事故,责任事故要追查和处罚;

3、事故苗头和事故分析必须遵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找不出原因、查不出教训、落实不了责任、提不出处理意见”不放过),并认真、严肃做好记录。

4、事故一旦确定为工伤,必须填写《事故报告》表,项目部和公司都要存档,为今后受伤者及其家属享受劳保待遇提供原始资料。

(七)质量报表

项目部填报《工程质量及事故情况》、《质量评定项目明细表》,统计季年质量报表,由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分别于季末当月20日报公司安全质量部。

项目部对每季及年质量报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研究对策,制定预防措施。

(八)质量总结

项目部在上半年和年终对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分析,形成总结报告,于当年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报集团公司安质部。

(九)质量专报

项目部及时将重大质量信息,包括质量问题、质量动态、工程获奖情况、工程项目验收评定结果等,形成质量专报,上报公司安质部。

(十)工程质量快报制度。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指挥部、公司和建设单位、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通知设计、监理单位驻现场有关人员。一般质量事故三天上报公司。

事故应在三天内出具事故快报,填写《工程质量及事故报告表》逐级报告上述有关单位和部门。

(十一)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后,应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

(十二)因工程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时,除按第三条规定办理外,还应按国家和相关行业劳动安全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事故处理要按“四不放过”原则,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报上级批复。

(十三)发生情节严重的质量事故,尤其是发生危及铁路行车安全及社会影响较大的质量事故,主管领导在事故发生一日内将事故原因及危害程度详细报公司主管领导和安质部。

(十四)对事故的分析,要首先从事故的源头抓起,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并落实到责任人,根据事故造成的后果提出处理意见。

(十五)确定事故的原因后,认真吸取教训并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

(十六)把事故分析及处理的全过程打印成文,做好记录。

(十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隐瞒事故论处。

1、发生质量事故后,不按规定时间上报,谎报或隐瞒不报而擅自处理者。

2、事故发生后提供伪证使用掩饰手段未如实上报者。

3、有意缩小事故返工损失,降低事故等级者。

安全事故报告、分析制度: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适配人群监督站人员,监督科职员,质安监督员使用场景工程监管,事故调查,停工处置
制定背景工程出事没人管,报告拖拉,现场乱动,处理没记录。想让事故快上报、现场保得住、处理有痕迹。
适用范围监督站、在监工程、所有参建单位。
职责分工监督站站长牵头,监督员执行,科长日常盯,站长最后把关。
管理规定出事马上报;现场不能动;停工令该下就下;调查报告按时交;资料归档不漏页。
监督与罚则每月查台账,看报告交没交、归档齐不齐。漏报一次扣分,乱动现场通报批评,归档缺页返工重做。

1、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包括:

(1)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

(2)由于勘察、设计、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

(3)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加固补强、返工或报废,且经济损失达到质量事故级别的。

2、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按相关法规监督站参与处理,一般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由在监的监督站处理。

3、监督站参与处理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职责:

(1)责成事故发生单位立即向监督站报告;

(2)督促事故发生单位按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督促事故发生单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4)对发生事故的工程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停工通知;

(5)参与事故发生单位及各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

(6)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处理完毕后按规定时限写出事故处理报告并报各级主管部门和监督站;

(7)按有关规定编写事故调查报告,并向主管部门提出处理的建议。

4、受监工程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将事故报告及有关资料整理,经站长审核后归档。

6、监督科应定期对受监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归类,写出文字分析资料,并归入监督业务档案。

安全事故报告、分析制度:公路改项目安全事故报告

适配人群值班人员,应急组长,抢险司机使用场景事故响应,现场急救,交通救援
制定背景工地常有意外,怕出事没人管、没人救、乱成一团。
适用范围所有工地现场人员和值班人员。
职责分工应急领导组带头,值班员第一响应,医院配合救援。
管理规定出事立刻停作业,马上疏散、抢救、汇报,药车电话要随时能用。
监督与罚则平时检查药品车电话是否好用,演练疏散流程,没做到就重新学一遍,出问题追到具体人。

一、成立重大事故应急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设立抢险车

三、于当地人民医院建立绿色通道,联系电话 。

四、配备急救药品,并保证使用状态完好。

五、一旦发生险情和事件,应立即停止作业,值班人员在向应急领导组汇报的同时马上组织人员疏散和抢救受伤人员。值班电话:。

六、应急领导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抢险救护。

七、迅速查明原因,即时清理,疏散人员,马上设立警戒线,做到指挥到位,抢救到位及时,在抢救时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动态,以免再次发生伤害。

八、在接到报告的同时,立即于当地医院联系,联系电话:120,如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直接拨打求救电话:96565

九、成立事故调查处理组,对事故责任进行调查、追纠处理。

安全事故报告、分析制度:中心小学安全事故报告处理

适配人群校方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班主任使用场景校园突发事件,学生伤害事故,火灾应急处置
制定背景学生出事了得马上知道,不能捂着瞒着。怕耽误抢救,怕责任不清,怕家长闹大。
适用范围全校老师、学生、保安、食堂阿姨,所有在校发生的意外。
职责分工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发现立刻报,校办负责收报告,安全员盯流程。
管理规定现场人马上喊校长,校长必须24小时内写清楚经过,重伤的2小时就得开口报。
监督与罚则校办每月查漏报没,漏一次扣当月安全分;查到瞒报,校长要写检查;每学期演一次火灾报警流程。

中心小学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学校建立健全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二、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学校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按规定程序上报教育局和相关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四、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校委会。

学校发生师生伤亡、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害社会安定、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校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小时内向校委会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校委会写出书面报告。

五、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1、火灾事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2、治安(刑事)事故。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3、食物中毒事故。拨打急救电话“120” ,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4、其它事故(意外伤害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分别报告相关职能部门

六、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涉案人员的基本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安全事故报告、分析制度:l小学安全事故报告处理

适配人群校级安全负责人,年级组长,班主任使用场景校园安全事件,事故应急处置,事故调查分析
制定背景怕出事没人报,报了又不处理,现场乱糟糟的,伤员没人管,事后没记录没反思。
适用范围全校老师、学生、后勤人员,所有校内活动和场地。
职责分工当事人第一时间报,班主任或值班老师先管,安全处牵头查,校领导盯着落实。
管理规定出事马上报,别藏;保现场、救人、送医;每起事故都要建档写清原因;必须做到四个“不放过”。
监督与罚则每月查一次档案,抽查现场处置录像;漏报瞒报扣绩效;整改不到位重查;处罚结果全校通报。

1、发生在学校的各类安全事故,现场人有责任及时汇报,并视事故大小学校按规定逐级上报。隐瞒不报,对责任人加重处罚。

2、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应保护好现场,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损失扩大,如有伤者应及时送医院救治。

3、建立事故档案,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做好调查记录,查清原因,分析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加强防范。

4、事故调查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找不出事故原因不放过;事故本人和全校师生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

5、对事故中受到伤害的人员要主动关心他们,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合理地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化解各种矛盾。

6、对违反规章制度,盲目指挥、失职、渎职的责任人必须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罚,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安全事故报告、分析制度:特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处理

适配人群项目经理,车间主任,部门主管使用场景生产作业,事故整改,安全检查
制定背景怕大家安全意识不够,想让管理者都重视安全问题。
适用范围所有项目公司、各部门、所有员工。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牵头,各部门负责人执行,管理中心监督检查。
管理规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事故要查清原因;干活前要检查许可证、技能、风险、他人安全、防护用品。
监督与罚则没制度扣绩效分;出事1小时内上报;瞒报就加倍罚;三违要罚款;受伤按金额罚主管和经理;整改不到位就批评项目经理。

第一章 总则 安全是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为了增强每个管理者的安全意识,特制定此处罚管理规定。

第一条 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二条 坚持安全生产三个理念

坚持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事上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坚持硬件完善胜于软件约束,为职工创造不出安全事故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坚持诊断预防胜于通报处罚,重日常监督检查、轻事后处理。

第三条 坚持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

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追究不放过。

第四条 坚持落实五步安全工作法

我是否持有此项工作所要求的许可证或得到批准?

我是否具备了从事此项工作所需的技能和知识?

我是否对此项工作的风险进行了识别,并采取措施以保证自己安全?

我是否检查过我的活动不会危及或影响其他人员的安全?

我是否使用了正确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五条 凡出现安全事故都以本处罚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第二章 考核细则

第一条 各项目公司要制定出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考核制度及落实方案,凡没有制定和落实的纳入项目经理月度绩效考核,扣5-10分;

第二条 各部门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1小时内)把信息传递给管理中心,管理中心按安全事故有关处罚条例对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进行通报处罚;对于隐瞒不报而经调查属实的加倍处罚相关负责人;

第三条 凡是有“三违”现象的,对责任人每次处罚200元,责任人的班长连带150元,车间主任连带100元,项目经理连带50元(“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没有造成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失的行为)。

第四条 在生产工作期间,凡人员受伤,治疗金额较小,没有住院,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各项目公司可以自行拿出处理意见,对本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第五条 在生产工作期间,凡人员因受伤,治疗金额较大,需住院治疗的,按以下标准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通报处罚:

1、治疗金额在500元以下的,责任部门主管处罚50元,责任部门经理处罚100元;

2、治疗金额在500-1000元之间的,责任部门主管处罚100元,责任部门经理处罚200元;

3、治疗金额在1000-2000元之间的,责任部门主管处罚200元,责任部门经理处罚400元;

4、治疗金额在2000-3000元之间的,责任部门主管处罚400元,责任部门经理处罚800元;

5、治疗金额在3000-5000元之间的,责任部门主管处罚600元,责任部门经理处罚1000元;

6、治疗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扣除责任部门主管、责任部门经理当月考核工资;

7、情况严重者,视情况给予降职或免职处理;

第六条 事故治疗费用要经管理中心及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报销,管理中心根据治疗金额的多少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通报考核处罚;

第七条 安全事故出现后,责任单位要及时拿出整改方案,凡整改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的,直接对项目经理进行通报批评和考核;

第八条 其他相关规定

1、公司内严禁聚众闹事,辱骂诬陷他人,严禁威胁、打击报复管理人员,违者一律予以辞退,并给予当事人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处罚,性质恶劣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2、对公司有关部门调查不积极配合或拒绝提供证据或提供伪证者,对相关责任人给予100—200元处罚。

3、对不服从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管理,无理斥责、出言不逊、谩骂、威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罚款500元,严重者做辞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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