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增值税的税率是多少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增值税的税率是多少,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增值税的税率是多少
关税是以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为课税对象、由海关征收的一种国家税收;增值税是以商品的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所创造的新增价格为课税额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征收,其他环节的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
由此可见,关税和进口增值税不是同一种税。那常见的一些贸易国的关税和增值税的标准是怎样的呢?
(1)美国:关税税率在0%-37.5%之间,平均税率为5.63%,关税起征点800美金。
(2)加拿大:税率在0%和35%之间,平均税率为8.56%,关税起征点20加拿大元。
(3)澳大利亚:税率在0%-10%之间,平均税率为4.6%,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消费税税率为10%,关税起征点1000澳币。
(4)英国:税率在0%-17%之间,笔记本电脑、手机、数码相机和游戏机主机等电子产品免征关税。英国标准增值税税率为20%,增值税=增值税税率×(cif价+进口关税),关税起征点135英镑。
(5)日本:税率在0%-30%之间,平均税率为4.49%,消费税=标准消费税税率8%×(cif价+关税),仅针对酒类、烟草和汽油征收消费税,关税起征点10000日元。
(6)新加坡:税率在0%-4%之间,平均税率为0%,增值税=增值税税率7%×(cif价+关税),关税起征点400新币。
(7)马来西亚:自由贸易协定下,对不同国家征收不关税税率,以销售及服务税取代消费税;销售税税率10%,服务税6%,关税起征点500马来币。
(8)泰国:税率在0%-80%之间,平均税率为20.93%;笔记本电脑和其他电子产品等免征关税,增值税=标准增值税税率7%×(cif价+适用关税),关税起征点1500泰铢。
(9)新西兰:税率在0%和15%之间,平均税率为5.11%,增值税=标准增值税税率15%×(cif价+适用关税+消费税),关税起征点60新西兰元。
(10)韩国:税率在0%-40%之间,平均税率为4.17%,增值税=标准增值税税率10%×(cif价+关税+适用税费),关税起征点150000韩元。
(11)德国、法国、意大利:税率基本在0%-17%之间,笔记本电脑、手机、数码相机和游戏机主机都免征关税,德国,法国,意大利标准增值税税率分别为19%,20%,22%,关税起征点150欧元。
也可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外贸实务查询”,选择寄出国家和邮寄国家,点击物品种类,可以得到详细的税收信息。
【第2篇】房屋租赁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对很多企业来说,开业的第一步就要租赁办公室或厂房,也有可能需要给员工租赁宿舍,这是就需要开具租赁费发票入账,那么租赁费都需要缴纳哪些税费呢?
房屋租赁税费计算表(举例)
增值税及附加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缴费附加)
以月租金10万为界,10万以下免,10万以上住房5%减按1.5%征收,非住房按5%征收。
水利建设基金
自贸区等特殊区域0.03%,其他区域0.05%
个人所得税
每次收入不足4000扣除800,超过4000扣除20%
房产税
住房按月租金的4%,非住房按月租金的12%。
城镇土地使用税
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具体规定如下:大城市1.5~30元;中等城市1.2~24元;小城市0.9~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元。具体以各地方政府规定为准。
房屋租赁分为住房和非住房,两者适用的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等税率不一样。住房通常指住宅、公寓等,非住房通常是指商铺、写字楼等,具体以房产证为准。
【第3篇】一个企业增值税税率
作为一名合格的会计人,怎么可以不知道增值税税率表呢,这个是和自己的日常工作息息相关,必须要记住或者是了解的。
那么,今天之了君就给大家带来,2023年最新增值税税率表来了,赶快收藏!
一般纳税人2023年最新增值税税率
给大家参考下2023年最新增值税税率表:
适用13%税率:
销售及进口货物(适用于9%的货物除外)
销售劳务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适用9%税率
农产品(含粮食)、食用盐、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不动产租赁服务
销售不动产
建筑服务
转让土地使用权
邮政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
适用6%税率
现代服务业
销售无形资产(商标、技术、著作权等)
增值电信服务
金融服务
生活服务(教育医疗、文化体育、旅游娱乐服务等)
0%税率
1、出口货物等特殊业务(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2、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
3、销售货物、劳务,提供的跨境应税行为,符合免税条件的,免税;
4、销售货物、劳务,提供的跨境应税行为,符合免税条件的,免税;
5、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率
9%
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
10%
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以上就是之了君给大家分享的一般纳税人2023年最新增值税税率表,有需要的朋友赶快收藏。同时要注意,还有一些一般纳税人适用于简易计税的,之了君这里就不一一展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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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服务咨询费增值税率
案 例
某市税局在发票协查中查到受票方从新疆一公司取得400万元咨询费普通发票数张,并已经入账。
借:管理费用-咨询费4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400万元
税局质问该受票方企业负责人,400万元咨询费你到底咨询的是什么?企业负责人答非所问、闪烁其词。
经查:
经查,该公司采用假发票入账、伪造银行转账流水等方式,虚构与新疆企业的咨询服务业务,虚列成本,偷逃企业所得税。针对该企业违法行为,税务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1倍罚款共计200余万元的处理决定。
提 醒
(1)2023年你还敢大额咨询费入账吗?咨询公司也要慎重开票,查一下你的咨询业务真实吗?
(2)随着金三系统不断升级、税务发票管理全面监控、增值税申报比对升级,个别企业通过违规找票冲账、买票冲账、伪cso开票冲账,套取费用将会自寻死路!
(3)“双随机、大数据”稽查手段让买票企业随时可能被稽查、“虚开、虚列、虚抵扣”将成为高度税务风险行为!
(4)企业靠虚构业务将一去不复返,虚开虚抵是永远不可触碰的红线!
【第5篇】小微企业增值税税率
一、所得税:
2023年新出了优惠政策,小微企业和个体户所得税减半征收。所得税税率分为三个档次:1、基本税率:25%
2、高新技术企业15%
3、小型微利企业20%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我们在2023年和2023年分别出台了相关的优惠政策,我们采取分段的计算方法:
1、100万以下:应纳税所得*25%*20%*50%=2.5%
2、 100万—300万:应纳税所得*50%*20%=10%
3、300万以上:25%
例如:(1)利润总额:80万
税:80万*2.5%=2万
(2)利润总额:120万
税:100万*2.5%+20万*10%=4.5万
(3)利润总额:310万(不是小微企业了)
税:310万*25%
二、增值税:
小规模季度不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
例如:1、专票0 普票20万,免增值税
2、专票20万 普票20万,只有专票交税
3、专票20万 普票30万 ,50万全额交税
4、专票0 普票47万,47万全额交税
注意:季度收入不超过45万是年增值税不免所得税,专票开多少就要按照金额乘以税率交增值税,专票也会占用45万的免征额度。
【第6篇】柴油最新增值税税率表
刚刚上调的汽油、柴油价格很快将迎来“下调”。国家发展改革委29日宣布,因增值税税率调整,国内汽油、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分别降低225元和200元,自2023年3月31日24时起执行。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决定自4月1日起降低部分行业增值税税率。根据公告,成品油增值税税率由16%降低至13%。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国家发改委此前发布消息,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自2023年3月28日24时起,国内汽油、柴油价格每吨均提高80元。(新华网)
【第7篇】安装费的增值税税率
如果你的企业销售自产货物同时又提供建筑服务,应如何缴纳增值税?对于这一相关问题,在以下这篇文章中我们分别通过销售自产非自产的材料及设备,四个模块深入为大家剖析相关的涉税问题。
一、 销售自产铝合金门窗同时提供安装服务是否可以简易计税?
a企业为门窗生产销售企业,2023年10月与b公司签订门窗销售合同,合同中约定销售门窗的同时提供安装,并约定总价款为10万元,假定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其增值税应如何缴纳?
涉税分析:
财税2023年36号文件第四十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由此可见企业销售自产的门窗应按照混合销售行为缴纳增值税,企业生产门窗主要用于销售同时提供安装服务,所以应从主业按照销售货物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应缴纳增值税:10/1.13*0.13=1.15万元
二、 销售外购铝合金门窗同时提供安装服务是否可以简易计税?
b企业为门窗安装企业,2023年8月与x公司签订门窗安装合同,合同中约定b公司包工包料,并约定总价款为15万元,假定b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其增值税应如何缴纳?
涉税分析:
同样根据财税2023年36号文件第四十条规定来看,b公司的合同应税行为为混合销售行为,虽然b公司合同中约定了包工包料,但b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是门窗安装,即b公司应按照建筑服务税目缴纳增值税。
应缴纳增值税:15/1.09*0.09=1.24万元
三、销售自产的电梯同时提供安装服务是否可以简易计税?
2023年10月l公司销售自产的5部电梯给y公司,在销售合同中约定电梯销售的同时并提供安装服务,合同总价款200万元,其中电梯销售款为150万元,安装费50万元,l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企业,本次电梯销售业务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涉税分析:
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42号文件中,关于销售自产机器设备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简易计税的情形,做了明确规定。电梯销售属于机器设备,所以同样适用该文件内容。
按照现行规定,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机器设备销售给甲方后,又交给机器设备销售企业负责安装,可以将此机器设备视为“甲供”的机器设备,机器设备销售企业提供的安装服务也可视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安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电梯款应缴纳增值税:150/1.13*0.13=17.26万元
安装费用应缴纳增值税:50/1.03*0.03=1.46万元
四、销售外购的电梯同时提供安装服务是否可以简易计税?
e公司为电梯销售企业,2023年8月e公司销售5部电梯给h公司,在销售合同中约定电梯销售的同时并提供安装服务,合同总价款200万元,(其中电梯销售款为150万元,安装费50万元),e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企业,本次电梯销售业务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涉税分析:
关于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这种情形下又分两种情况:
一是纳税人未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那么应按照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确定其适用税目和税率。
若e公司在与h签订销售合同时是总包价,未区分电梯销售款和安装费用,则需要按混合销售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应缴纳增值税:200/1.13*0.13=23.01万元
二是纳税人已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同样可以将此机器设备视为“甲供”的机器设备,将纳税人提供的安装服务视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安装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若e公司在与h公司签订销售合同时电梯款项与安装费用分开签订,即可以将安装部分采用简易计税缴纳增值税。
电梯款应缴纳增值税:150/1.13*0.13=17.26万元
安装费用应缴纳增值税:50/1.03*0.03=1.46万元
实务中我们上述所讲到的四类情况,实则很清晰明朗。对于材料的销售无论自产或非自产的都应按36号文件中混合销售行为纳税,但两者的不同在于,企业的主业若为货物销售、生产等,企业应按销售货物纳税,若为提供服务应按服务业税目纳税。对于设备的销售2023年42号文件也做了明确的规定,自产的机器设备销售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安装服务可采用简易计税;若为外购的机器设备需要看合同约定为打包价按混合销售纳税,如果价款与安装款分别签订则安装部分可以简易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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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饮料增值税税率
4月1日减增值税后,增值税税率一共有4档:13%、9%、6%、0%。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进口税率为13%;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土地使用权外)为6%,出口货物税率为0%;其中,9%税率的相对难记一些,归纳如下:
23类特殊货物销售或进口行为,税率9%。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具体如下:
一、 农产品
(一)植物类
1. 粮食
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大麦、燕麦、面粉、米、玉米面、渣、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挂面、干姜、姜黄、玉米胚芽等。
备注: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税率为13%,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2. 蔬菜
包括:蔬菜、菌类植物、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蔬菜等。
备注:各种蔬菜罐头,税率为13%,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3. 烟叶
包括:晒烟叶、晾烟叶和初烤烟叶。
备注:专业复烤厂烤制的复烤烟叶,税率为13%,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4. 茶叶
包括:鲜叶和嫩芽(即茶青),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
备注: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税率为13%,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5. 园艺植物
包括:水果、果干(如荔枝干、桂圆干、葡萄干等),干果、果仁、果用瓜(如甜瓜、西瓜、哈密瓜等),胡椒、花椒、大料、咖啡豆等,以及经冷冻、冷藏、包装等工序加工的园艺植物。
备注: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税率为13%,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6. 药用植物
包括: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以及利用上述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
备注:中成药,税率为13%,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7. 油料植物
包括:菜子(包括芥菜子)、花生、大豆、葵花子、蓖麻子、芝麻子、胡麻子、茶子、桐子、橄榄仁、棕榈仁、棉籽等,以及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料植物。
8. 纤维植物
包括:棉(包括籽棉、皮棉、絮棉)、大麻、黄麻、槿麻、苎麻、苘麻、亚麻、罗布麻、蕉麻、剑麻等,以及棉短绒和麻纤维经脱胶后的精干(洗)麻。
9. 糖料植物
包括:甘蔗、甜菜等。
10. 林业产品
包括:原木(乔木、灌木、木段),原竹(竹类植物、竹段),天然树脂(生漆、树脂和树胶,如松脂、桃胶、樱胶、阿拉伯胶、古巴胶和天然橡胶(包括乳胶和干胶)等,竹笋、笋干、棕竹、棕榈衣、树枝、树叶、树皮、藤条等,以及盐水竹笋。
备注:锯材、竹笋罐头,税率为13%,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11. 其他植物
包括: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麦秸、豆类、薯类、藻类植物等,以及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类植物,农业产品的下脚料等。
(二)动物类
1. 水产品
包括: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鱼苗(卵)、虾苗、蟹苗、贝苗(秧),以及经冷冻、冷藏、盐渍等防腐处理和包装的水产品,干制的鱼、虾、蟹、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如干鱼、干虾、干虾仁、干贝等,以及未加工成工艺品的贝壳、珍珠。
备注: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税率为13%,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2. 畜牧产品
包括:牛、马、猪、羊、鸡、鸭,肉产品,包括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盐渍肉、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内脏、头、尾、蹄等组织,以及肉类生制品,如腊肉、腌肉、熏肉等。
备注: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税率为13%,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3. 蛋类产品
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经加工的咸蛋、松花蛋、腌制的蛋。
备注:各种蛋类的罐头,税率为13%,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4. 鲜奶
包括:乳汁,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氏杀菌乳》(gb19645—2010)生产的巴氏杀菌乳、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25190—2010)生产的灭菌乳。
备注:酸奶、奶酪、奶油、调制乳,税率为13%,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5. 动物皮张
包括:未经鞣制的生皮、生皮张,以及将生皮、生皮张用清水、盐水或者防腐药水浸泡、刮里、脱毛、晒干或者熏干,未经鞣制的。
6. 动物毛绒
包括:未经洗净的各种动物的毛发、绒发和羽毛。
备注:洗净毛、洗净绒,税率为13%,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5. 其他动物组织
包括:蚕茧、天然蜂蜜、虫胶,动物骨、壳、兽角、动物血液、动物分泌物、蚕种,动物骨粒等。
二、 食用植物油
芝麻油、花生油、豆油、菜籽油、米糠油、葵花籽油、棉籽油、玉米胚油、茶油、胡麻油,以及以上述油为原料生产的混合油;棕榈油、棉籽油、茴油、毛椰子油、核桃油、橄榄油、花椒油、杏仁油、葡萄籽油、牡丹籽油。
三、 自来水
备注:农业灌溉用水、引水工程输送的水等,不征税,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四、 暖气、热水
包括:暖气、热气、热水等,以及利用工业余热生产、回收的暖气、热气和热水。
五、 冷气
六、 煤气
包括:焦炉煤气、发生炉煤气、液化煤气。
七、 石油液化气
八、 天然气
包括:气田天然气、油田天然气、煤矿天然气和其他天然气,西气东输项目上游中外合作开采天然气。
九、 沼气
包括:天然沼气和人工生产的沼气。
十、 居民用煤炭制品
包括:煤球、煤饼、蜂窝煤和引火炭。
十一、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包括:由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书籍,以及图片;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部门登记,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报纸;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登记,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杂志; 以及中小学课本配套产品(包括各种纸制品或图片)、国内印刷企业承印的经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印刷且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境外图书;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和激光视盘;只读光盘、一次写入式光盘、可擦写光盘、软磁盘、硬磁盘、集成电路卡和各种存储芯片。
十二、 饲料
包括:单一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浓缩饲料,以及豆粕、宠物饲料、饲用鱼油、矿物质微量元素舔砖、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
备注:饲料添加剂,税率为13%,以及直接用于动物饲养的粮食,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十三、 化肥
包括:化学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料,微量元素肥,其他肥。
十四、 农药
包括:农药原药和农药制剂。如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植物性农药、微生物农药、卫生用药、其他农药原药、制剂等。
备注:用于人类日常生活的各种类型包装的日用卫生用药(如卫生杀虫剂、驱虫剂、驱蚊剂、蚊香等),税率为13%,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十五、 农膜
包括:各种地膜、大棚膜。
十六、 农机
包括:拖拉机(含不带动力的手扶拖拉机)、土壤耕整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种植机械、植物保护和管理机械、收获机械、场上作业机械、排灌机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农业运输机械(含人力车、畜力车、三轮农用运输车和拖拉机挂车)、畜牧业机械、渔业机械、小农具,以及农用水泵、农用柴油机、密集型烤房设备、频振式杀虫灯、自动虫情测报灯、粘虫板、卷帘机、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产品、动物尸体降解处理机、蔬菜清洗机。
备注: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工业产品的机械、农用汽车、三轮运货车、机动渔船、森林砍伐机械、集材机械、农机零部件,税率为13%,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十七、 二甲醚
十八、 食用盐
十九、 交通运输服务
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含航天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
二十、 邮政服务
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
二十一、 基础电信服务
备注: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不在此范围内。
二十二、 建筑服务
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二十三、 销售不动产
包括:转让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所有权。
二十四、 不动产租赁服务
包括:不动产融资租赁、不动产经营租赁。
备注:融资性售后回租,税率为6%,不在此范围内。
二十五、 转让土地使用权
备注:转让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使用权或所有权,税率为6%,不在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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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蒸汽增值税税率
据农资导报消息,今日(2023年5月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公布简并增值税税率的实施细则,明确了从13%降至11%增值税率的产品范围,以及部分实行出口退税产品范围和退税率。
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进一步减税措施,其中一项减税措施是简并增值税税率:从今年7月1日起取消13%税率档,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与6%三档。经国务院批准,4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财税〔2017〕37号”印发《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向全国财政、税务系统部署此次税率结构简并工作。5月3日财政部网站公开了通知的全文。根据通知,销售或者进口通知环节增值税税率由13%降为11%的产品有: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含蒸汽)、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自2023年7月1日起,简并方案实施后,具体适用11%增值税税率货物范围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及相关规定为准。根据现行有效的《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3年12月发布),简并方案实施后,执行11%低税率的化肥是指经化学和机械加工制成的各种化学肥料。化肥产品具体范围包括:
(一)化学氮肥。主要品种有尿素和硫酸铵、硝酸铵、碳酸氢铵、氯化铵、石灰氨、氨水等。
(二)磷肥。主要品种有磷矿粉、过磷酸钙(包括普通过磷酸钙和重过磷酸钙两种)、钙镁磷肥、钢渣磷肥等。
(三)钾肥。主要品种有硫酸钾、氯化钾等。
(四)复合肥料。是用化学方法合成或混配制成含有氮、磷、钾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营养元素的肥料。含有两种的称二元复合肥,含有三种的称三元复合肥料,也有含三种元素和某些其他元素的叫多元复合肥料。主要产品有硝酸磷肥、磷酸铵、磷酸二氢钾肥、钙镁磷钾肥、磷酸一铵、磷粉二铵、氮磷钾复合肥等。
(五)微量元素肥,是指含有一种或多种植物生长所必需的,但需要量又极少的营养元素的肥料,如硼肥、锰肥、锌肥、铜肥、钼肥等。
(六)其他肥。是指上述列举以外的其他化学肥料。
简并方案细则已经公布,提醒化肥生产、流通、出口企业提前筹划好原料购进和产品销售的进项和销项凭证管理,让国家的减税方案落到实处。
来源:李昊峰
【第10篇】建筑业的增值税税率3
建筑行业涉及的增值税预缴业务比较重要!这也是建筑会计比较头疼的一项工作!所以我们在日常的财务工作中,就要对建筑行业涉及的增值税税收优惠要有基本的了解和掌握!建筑业预缴增值税适用的税率以及预缴增值税的计算及会计处理等等,都是要建筑会计熟练掌握的!
很多会计吐槽建筑会计太难了,预缴增值税业务也比较难处理,别担心了!今天在这里将要给大家汇总建筑业增值税预缴全面梳理及建筑行业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税率操作手册,对于这些业务处理有疑问的,下面的内容要仔细阅读了!
一、建筑业增值税预缴全面梳理
建筑业纳税人异地预缴项目
建筑业异地预缴时间
建筑行业预缴增值税的计算
建筑业异地预缴申报
建筑业发票开具
建筑业异地预缴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2022最新建筑业增值税进项税率抵扣手册
涉及的内容比较多,建筑行业异地预缴增值税的内容,就先到这里了!建筑业增值税预缴全面梳理及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税率汇总在一起了,对于上面内容处理不清楚的,自己可以多看看!
【第11篇】包装物的增值税税率
企业在实际经济业务中,收取包装物押金的情况,还是很普遍的。但是,包装物押金的处理,还是很复杂的。
包装物押金是否计入销售额?
包装物押金计入销售额的节点,需要分为三种情况进行分析:
1、企业的一般货物包装物押金(不包括酒类),单独计算时,不并入销售收入。
只有当逾期时,才并入销售收入。并且在并入收入时,需要按照含税销售额进行计算;而不管包装物押金的具体时间,只要超过了一年的时间,都需要并入销售额,计算纳税。
2、酒类包装物押金(不包括啤酒、黄酒),在收到时就需要并入当期销售额。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不管会计上面如果处理,都需要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消费税和增值税的计算方式相同。
3、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时,不并入销售额征税。只有当包装物押金,逾期或超过一年时,才需要并入销售额计税。
需要注意的是,啤酒的包装物押金单独核算时虽然不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但是在计算啤酒消费税确定税率时,需要把包装物押金的金额计入。虽然包装物押金,不需要并入销售额计算消费税,但是也会间接影响消费税的计算。
包装物押金的会计处理
上面我们讨论的只是税收上面的处理,但是税收上面的处理,并不影响企业发生业务的财务处理。企业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属于相互不干扰的两个方面。
由于包装物押金,在客户退还包装物时,企业需要把相关费用退给对方,所以企业在实际收到时,不能直接计入收入,而是需要通过“其他应收款-包装物押金”进行会计核算。
只有当对方不能按时归还或者逾期时,企业才能用押金弥补自己的损失。
举例说明:
虎说财税公司在2023年12月份收取了虎虎公司的一笔包装物押金,具体金额是22600。按照约定,虎虎公司需要在2023年1月15之前归还包装物,逾期未归还时,虎说财税公司将不再回归包装物押金。另外,已知相关货物的增值税税率是13%。
虎说财税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实际收到包装物押金时
借:银行存款22600
贷:其他应收款-包装物押金22600
2、虎虎公司按时归还包装物时
借:其他应收款-包装物押金22600
贷:银行存款22600(假设没有任何损坏,进行了全额退款)
3、虎虎公司,超过了约定的时间,不能按时归还包装物时
借:其他应付款-包装物押金22600(假设包装物全部没有归还)
贷:其他业务收入20000(22600/(1+13%)=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600(22600/(1+13%)*13%=2600)
这里还需要注意的是,包装物押金通过“其他应付款-包装物押金”进行核算时,不需要并入收入计算增企业所得税。只有当“其他应付款-包装物押金”,结转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时,才需要并入收入计算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
《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
《关于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征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5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55号)
【第12篇】不属于增值税税率为13%的是
财税[2017]37号:自2023年7月1日起,13%的增值税税率简并为11%。
即自2023年7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由四档改为三档:17%,11%和6%。从而使税收环境更加简洁透明,相关企业负担也会减轻。
下面来介绍下由13%的增值税税率简并为11%税率的征收范围。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货物。
(1)农产品。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a、干姜、姜黄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3%,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
b、花椒油、橄榄油、核桃油、杏仁油、葡萄籽油和牡丹籽油按照食用植物油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c、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士杀菌乳》(gb19645-2010)生产的巴士杀菌乳和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25191-2010)生产的灭菌乳,均属于初级农业产品,可按照《农业产品征收范围注释》中的鲜奶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2)音像制品。音像制品是指正式出版的录有内容的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和激光视盘。
(3)电子出版物。
(4)二甲醚。
(5)密集型烤房设备、频振式杀虫灯、自动虫情测报灯、沾虫板、卷帘机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说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规定的农机范围,应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6)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产品属于农机,适用13%增值税税率。
(7)国内印刷企业承印的经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且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境外图书,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图书,适用13%增值税税率。
(8)动物骨粒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第二条第(五)款规定的动物类“其他动物组织”,其适用的税率为13%。
【第13篇】佣金增值税税率
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凡是讲到收入,总会涉及到交税。那么对于佣金收入要交什么税呢?应纳税所得额又该怎么算?接下来就跟着会计网小编一起来了解看看吧!
佣金收入要交什么税?
佣金收入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可得,对于佣金收入,应当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对个人所得税完成缴纳。
2、佣金收入的构成部分分别是展业成本及劳务报酬。对于展业成本部分,个人所得税无需征收。按照目前实际情况来看,暂定展业成本比例是每次收入额的40%。
3、按照一个月内取得的佣金收入为一次收入,每次收入先减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接着减去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展业成本所得的余额,其个人所得税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计算缴纳即可。
佣金收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怎么算?
1、 保险、证券企业个人代理(经纪)人如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首先,用每月取得的佣金收入减去实际缴纳的地方税费附加,其次减去展业成本,最后减去法定扣除费用后的余额则为应纳税所得额。确定费用扣除标准时应当注意,把不含税佣金收入减去地方税费附加、展业成本后的余额作为计税佣金收入,之后以此对费用扣除金额进行确定。
2、信用卡和旅游等其他行业的个人代理如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首先,把每月取得的不含增值税的佣金等收入减去实际缴纳的地方税费附加,前者计算后再减去法定扣除费用,最后所得余额也就是应纳税所得额。
应缴税款怎么算?
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劳务报酬的基本税率为20%,对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5万的那一部分,按照应缴税款实际税率30%加征五成,对于超过5万元的那一部分,应当按照应缴税款实际税率40%加征十成。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慕溪
【第14篇】垃圾清理费增值税税率
随着上海、北京等城市垃圾分类驶入“快车道”,“垃圾分类益处多,环境保护靠你我”已成为社会共识。不过,今天我们不讨论如何正确分类,而是要通过几个热点问题,给大家科普一下垃圾处理的增值税税率相关问题,一起来看看↓
我公司是武汉市一家处置工业危险废物的环保科技企业,负责六个城区的垃圾焚烧处理,未产生货物。请问,我公司应如何适用增值税税率?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9号)第二条第(一)款、第八条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受托对废弃物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的,受托方属于提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你公司焚烧处理垃圾后未产生货物,属于提供“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你公司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我公司是一家有机肥生产企业,受托为家禽养殖场处理粪便,将家禽粪便生产为有机肥,有机肥归家禽养殖场所有,我公司仅收取处理费。请问,我公司业务应按多少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9号)第二条第(二)款、第八条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受托对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委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加工劳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因此,你公司受托将家禽粪便生产为有机肥,且有机肥归属委托方所有的,收取的处理费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我公司是一家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一般纳税人企业,主要业务是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委托,对城市中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并收取处理费用,同时在处理过程中还对一些可再利用的废品(如废塑料、废金属等)进行清洗、整理、打包后再自行销售。请问,在上述业务中,我公司的适用税率是多少?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9号)第二条第(三)款、第八条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受托对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受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受托方将产生的货物用于销售时,适用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因此,你公司受托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专业化处理,收取的处理费按照6%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在处理过程中将可再利用的废品自行销售,属于销售货物,按照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我公司是一家从事污水处理业务的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政府委托对城市生活污水进行净化处理,收取处理费用,净化后的废水测试达到排放标准后直接排入河流。请问我公司业务应适用什么增值税税率,能不能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9号)第二条第(一)款、第八条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受托对废弃物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的,受托方属于提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你公司处理污水后直接排入河流,未产生货物,按照上述规定,属于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规定,纳税人可以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退税比例等要按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相关规定执行。因此,你公司提供的污水处理,如符合要求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政策。
文章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第15篇】土地增值税税率清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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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是以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的一个税种。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土地增值税是一个税负较重的税,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又是项目开发最后阶段算清应缴多少税款、实现多少利润的关键一环,因此掌握土地增值税的清算要诀, 依法合规进行税收筹划,对于房地产企业的最终效益甚至生存都是至关重要的。
房地产企业在开发房地产项目时,一般都采用边开发、边预售的方式而取得了一部分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纳税人暂时无法全部准确地计算应征的土地增值税,这时,为了确保国家税收及时、稳定地入库,可以对先取得的收入按一定的预征率预征土地增值税,待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计算该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手续,多退少补,结清该房地产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款。
也就是说,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方式是:先预征,再清算。为此,在搞清楚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之前,必须先要了解掌握土地增值税的预征预缴。预售房款的房地产项目,按下列公式和步骤计算预缴土地增值税:
①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税依据=预售房款—应预缴增值税税款;
②应当预缴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税依据×预征率。
各地区按国家规定实行不同的预征率。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5%,西部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各地根据不同类型房地产确定适当的预征率(地区的划分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对未按预征规定期限预缴税款的,要加收滞纳金。
举例:甲房地产企业当期收到预售房款2000万元,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率为2%。应当预缴的土地增值税税额:
假设甲企业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当期应当预缴的土地增值税计算如下:
①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的增值税=2000÷(1+10%)×3%=54.55(万元)
②应当预缴的土地增值税=(2000-54.55)×2%= 38.91(万元)
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包括时间节点、项目管理、确认应税收入、审核扣除项目金额等内容,涉及财税政策多,计算复杂,完全掌握和准确核算它需要长期研究和积累。企业老板和财税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以下重点内容:
一、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房地产成本核算的最基本的核算项目或核算对象为单位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6】187号文件规定,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实际经营中,一些房地产企业将不同期开发的楼盘项目混在一起,或者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混在一起计算收入和核算成本费用,这是不允许的,税务机关在清算时将对此进行重点核查,所以企业会计在平时记账是就要记清记对,不能混淆。
对于上述规定中“分期开发的项目”的界定和依据,总局文件没有具体明确,实际执行各地不尽一致,各省区对“分期开发的项目”的规定较多的有:一是以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工程施工许可证”作为分期的标准;二是以“销售许可证”作为分期的标准等。
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
1、强制性清算: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①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②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③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清算时限: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纳税人应当在满足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
2、选择性清算: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①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②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③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④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清算时限: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是否进行清算;对于确定需要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下达清算通知,纳税人应当在收到清算通知之日起90日内办理清算手续。
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纳税人或经主管税务机关确定需要进行清算的纳税人,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拒不清算或不提供清算资料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纳税人清算土地增值税应报送的资料
①房地产开发企业清算土地增值税书面申请、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②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说明,主要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用地、开发、销售、关联方交易、融资、税款缴纳等基本情况及主管税务机关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
③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销售明细表、预售许可证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有关的证明资料;
④纳税人委托税务中介机构审核鉴证的清算项目,还应报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
四、收入的审核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规定,调整了收入项目名称,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至《申报表(六)》中,均增加了“视同销售收入”数据列。视同销售收入的确认下面专门有介绍。
清算审核实行案头审核和实地审核。清算审核时,应审核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备案的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是否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对不同类型房地产是否分别计算增值额、增值率,缴纳土地增值税。
在收入审核时,应结合销售发票、销售合同(含房管部门网上备案资料)、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房产销售分户明细表及其他资料,重点审核销售明细表、房地产销售面积与项目可售面积的数据关联性,以核实计税收入;对销售合同所载商品房面积与有关部门实际测量面积不一致,而发生补、退房款的收入调整情况进行审核;对销售面积进行评估,审核有无价格明显偏低的情况。
必要时,主管税务机关可通过实地查验,确认有无少计、漏计事项,确认有无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情况。
如果有上述非直接销售的情形,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认:
①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②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认收入;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以交易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所载的售房金额及其他收益确认收入。销售合同所载商品房面积与有关部门实际测量面积不一致,在清算前已发生补、退房款的,应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调整。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税款清算时不列收入,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
五、扣除项目的审核工作
(一)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审核的内容包括: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②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③房地产开发费用;
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⑤国家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具体扣除项目如下表:
扣 除 项 目
具 体 内 容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2.房地产开发的成本
纳税人房地产开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
其
中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前期工程费
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建筑安装工程费
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基础设施费
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公共配套设施费
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放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费发生的支出
开发间接费用
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借款费用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3.房地产开发费用
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其
中
利息支出
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其他房地产
开发费用
按1、2项规定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1、2项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不再考虑利息的扣除
4.与转让房地产
有关的税金
营改增后不包括增值税;企业实际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凡能够按清算项目准确计算的,允许据实扣除;凡不能准确计算的,按该清算项目预缴增值税时实际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扣除
5.国家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可按1、2项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予以扣除
(二)审核扣除项目是否符合下列要求:
①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合法凭据的不得扣除,特别是绝对不能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扣除项目金额中所归集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必须是实际发生的;
③扣除项目金额应当准确地在各扣除项目中分别归集,不得混淆;
④扣除项目金额中所归集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必须是在清算项目开发中直接发生的或应当分摊的;
⑤纳税人分期开发项目或者同时开发多个项目的,或者同一项目中建造不同类型房地产的,应按照受益对象,采用合理的分配方法,分摊共同的成本费用;
⑥对同一类事项,应当采取相同的会计政策或处理方法。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规定不一致的,以税务处理规定为准。
清算审核结束,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纳税人,并确定办理补、退税期限。
六、应纳税额的计算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按以下方法确定收入和相关税金(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0号):
①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营改增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营改增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不含增值税收入。
②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营改增前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营改增后允许扣除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增值额=应税收入额—扣除项目金额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
土地增值税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表
级数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
税率(%)
速算扣除
系数(%)
1
不超过50%的部分
30
0
2
超过50%-100%的部分
40
5
3
超过100%-200%的部分
50
15
4
超过200%的部分
60
35
从上表可以发现,增值率越低,对应的税率就越低,当然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就越少。普通住宅增值率不超过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而增值率取决于收入额和扣除项目金额两个因素。也就是要把收入额降到最低,把扣除项目金额筹算到最大,当然前提是要合规。当增值率接近每一档的最大值即临界点时,要尽最大努力使之不超过临界点,从而对应较低税率。
案例: 2023年9月,某房地产公司转让写字楼一栋,共取得含税收入5250元。已知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和相关税费为5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15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120万元(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该公司所在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5%。请计算该公司转让该写字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注:该写字楼为老项目,适用增值税征收率为5%,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地方教育附加2%)
解析:该公司转让该写字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计算如下(对照前文所述的5项扣除项目计算扣除金额):
(1)把转让该写字楼取得的含税收入转换为不含增值税收入:5250/(1+5%)=5000(万元);
(2)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含税收)为500万元;
(3)房地产开发成本为1500元;
(4)房地产开发费用:120+(500+1500)×5%=220(万元);
(5)准许扣除的相关税费为城建税及其附加=5000×5%×(7%+3%+2%)=30(万元);
(6)加计扣除金额=(取得土地使用权金额+开发成本)×20%=(500+1500)×20%=400(万元);
(7)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收入—扣除项目金额=5000—(500+1500+220+30+400)=5000--2650=2350(万元);
(8)转让房地产的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2350/2650×100%=88.68%;
(9)增值率88.68% 对应的土地增值税税率为第二档税率40%,速算扣除系数5%:
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2350×40%—2650×5%=940—132.5=807.5(万元)。
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审核和计算工作非常繁杂,是土地增值税管理链条中的重中之重和难中之难。目前国地税机构合并后,原来的金三系统将进行合并优化升级,其中的土地增值税征管信息模块进行完善,税务部门依托政府云大数据,获取纳税人的有关数据和项目资料更加方便,企业的收入是否计算正确,企业扣除项目及其金额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合规,有无虚列开支的情况,税务部门审核起来依据的手段和技术应该说越来越先进了。房地产企业要更加合规经营,苦练内功,吃透税收政策法规,把税收优惠政策用足用好,避免不合规的税收筹划和涉税风险,这是每个企业持续努力的方向和目标。
【第16篇】个人劳务增值税税率
自然人提供劳务报酬到底要交什么税呢?今天老表哥就和大家详细地学习一下。
1.增值税
增值税交不交?
当然要交,《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而这里的个人,指的就是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其他个人可以理解为非个体工商户的自然人。
我国的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或简易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而《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疫情发生期间为1%。
那有没有免税政策呢?我们都知道,现在对小微企业增值税都有很大力度的优惠政策,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的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那自然人是否享受呢?按照目前实践情况来看,自然人提供劳务报酬是没法比照小微享受免税的。其他个人,一般都是指的按次(日)纳税的非固定业户。
根据财税2023年36号文规定,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所以实践中,基本各地税务局都是取500每次来判断自然人代开发票是否缴纳增值税的。不含税金额超过500,那就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未超过,就不需要缴纳。
那有没有个人也可以按月销售额享受15万以下免增值税的情况呢?
有四种,大家记一下
所以,个人要享受小微企业这个免税,除了特殊业务,你还得去办理税务登记,比如成立个体户啥的。
那如何代开普通发票?
个人代开普通发票途径很多,很多地区电子税务局都开通了代开普通发票,自然人通过实名认证后就能在电子税务局申请代开,通过后在线支付税款,最后通过邮寄或者自取方式取得纸质普通发票,个别地区可以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好后直接发邮箱,非常方便。
更便捷的方式,比如通过支付宝、微信途径代开,更为便捷。
很多企业和个人合作要个人开专票。
那么个人能开专票吗?
这个问题是这样的,国税发[2004]15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代开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
而第五条说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个人当然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这其实就已经确定了其他个人不得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总体原则。
但是,营改增后,下面三种情况,个人也可以代开专票,我们来看看。
税总函[2016]1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第二条第(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地税局「现在是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三条: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七条规定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所以就有这三种情况个人符合条件可以去代开专票。
其他个人转让、出租不动产,如果购买方不是其他个人的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保险企业、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收取佣金费用可以由支付方企业到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专用发票。其他情况均不得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当然,你代开了专票也就不能享受免税政策了。
2.城建税
城建税在个人代开发票的时候由税务局扣。
正常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基础。
如果代开发票时候实际缴纳了增值税,那就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乘以相应税率计算,目前税率7%、5%、1%三档。
当然还可以按财税〔2019〕13号规定,享受最高50%的减征。
当然,如果增值税免征了,城建税也相应免了。
3.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在个人代开发票的时候由税务局扣。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也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算基础。
如果代开发票时候实际缴纳了增值税,那就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乘以相应比率计算(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当然,按照财税[2016]12号,自2023年2月1日起,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享受免征。
如果月度超过15万,季度超过45万,按财税〔2019〕13号规定,享受最高50%的减免。
4.印花税
印花税在个人代开发票的时候由税务局扣。
具体以合同金额和合同类型乘以相应税率征收。
5.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在代扣发票的时候税务局不代扣,而是由支付方依法预扣预缴。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如下:
来源:二哥税税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