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管理系经营范围网
当前位置:酷猫写作 > 公司知识 > 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80

【导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16篇)

【第1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票货分离并不必然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何观舒: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税务犯罪辩护律师

票货分离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中比较典型的一种形式。其形式是:a将货物销售给了b,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c。这种票货分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中,b与c有可能存在着联系,也有可能完全没有联系。但是,存在票货分离的情形,就一定会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吗?

案号: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6)赣01刑初3号

一、基本案情

被告单位江西a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称a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在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330万元,住所为南昌小蓝经济开发区某小区一路a支路418号,组织机构代码为69607****。a公司股东分别为黄某甲、黄某乙、彭某(黄某某妻子),每位股东以货币形式出资110万元,占公司股份比例为33.33%,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甲,实际负责人是黄某某,a公司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抗生素原料及其制剂、生物制品的批发。2023年3月,a公司增加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并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许可的方式为批发,经营有效期限为2023年2月25日至2023年2月24日。2023年a公司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2023年3月,被告人黄某某同黄某甲(另案处理)先后找到在南昌洪某大市场做糖类批发生意的b副食品批发部(以下称b批发部)负责人被告人徐某某和南昌洪某大市场c副食品批发部(c批发部)的负责人被告人邓某某(二人均系个体工商户,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要求徐某某和邓某某二人从a公司购买商品糖,或者在购进商品糖时以a公司的名义与销货方签订合同,货款由a公司垫付或者由徐某某和邓某某二人将购糖款项转至黄某甲的个人账户,黄某甲再将徐某某和邓某某的购糖款转至a公司的基本账户上。

a公司根据与销货方制糖厂或者糖业公司签订的白糖购销合同,将购糖款转至相应的销货方制糖厂或者糖业公司的账户上,由销货方制糖厂或者糖业公司根据a公司的委托收货书或者相关指令(如购销合同直接确定具体收货人),将所销售白糖发货给a公司,但货物的实际接收人为徐某某、邓某某等(或者由徐某某或者邓某某委托的收货人向制糖厂或糖业公司提货),再由销货方开具受票人为a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a公司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南昌县国税局办理相应的认证申报抵扣手续。

在此过程中,徐某某、邓某某等以从a公司购糖,或者通过a公司并以a公司名义与销货方签订合同的方式购糖,可以获得每吨10-20元的优惠价格,或者由a公司以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额的2%到2.5%的比例支付给徐某某、邓某某相应的返利。因徐某某、邓某某为个体工商户,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从a公司或者通过黄某甲经a公司或者以a公司名义向制糖厂或者糖业公司购糖,比其直接从制糖厂或者糖业公司购糖的价格有所优惠,便在2023年至2023年8月之间陆续通过此种方式进行糖类产品购销活动。

经统计,至2023年9月,徐某某让河北d淀粉糖业有限公司、广东省英德市e糖业有限公司、广西f制糖有限责任公司等13家制糖企业向a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34份,发票税额总计2157.2879万元,未抵扣税款总计145.8402万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2011.4477万元;邓某某介绍广西百色g股份有限公司、广西h制糖有限公司、广西f制糖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制糖企业向a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份,发票税额总计144.3247万元;未抵扣发票税额50.9993万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93.3254万元。

二、公诉机关指控

被告单位a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被告人黄某某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虚开发票税额总计2301.6126万元,其中未抵扣数额196.8395万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2104.7731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且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黄某某具有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一、四款规定之情节。

被告人徐某某让他人为a公司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发票税额总计2157.2879万元,未抵扣税款总计145.8402万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2011.4477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且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具有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规定之情节。

被告人邓某某他人为a公司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发票税款总计144.3247万元;未抵扣发票税额50.9993万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93.3254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且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具有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规定之情节。

三、辩护意见

1.被告单位a公司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1)被告单位a公司辩解

a公司有正常的业务经营,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被告单位a公司的辩护人辩称

该案的证据足以证明被告单位a公司和各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a公司的行为不具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件。南昌县国税局(稽查局)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和《关于对a公司涉税一案稽查报告》认定的事实清楚,处理决定完全符合税法规定,应当作为人民法院认定事实的依据。本案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公诉机关指控被告单位和被告人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理由均不能作为认定被告单位和被告人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依据。本案证据足以证明a公司的行为不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行为。请本院依法判决被告单位a公司和各被告人无罪。

2.被告人黄某某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1)被告人黄某某辩解:

其与徐某某、邓某某某1是买卖行为,他从糖厂买糖再销售给洪某大市场的个体工商户,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如果构成犯罪,其他与a公司有糖类业务往来的个体工商户也应当被追究。

(2)其辩护人辩称:

被告人黄某某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理由是:

本案a公司及黄某某没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主观故意。客观方面更不符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特征。被告人不存在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的问题,也不存在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因为他人(糖厂)没有虚开;a公司与糖厂之间不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合意;a公司存在真实的糖的经营业务;本案不存在票、货分离的问题,本案具有真实的货物购销,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金额真实,票、货、款相一致。

认定被告单位a公司造成国家(税款)损失2026.273万元证据不足,且与事实不符,因为认为以单一购销糖类商品业务中,a公司将所获购买糖类商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了抵扣的税额,认定为国家税款造成损失的数额,没有法律依据;a公司的所有经营业务是否有涉税犯罪,是否给国家税款造成损失,有待税务机关的最终认定,即国家税款损失数额待定;计算国家税款损失时,没有扣除a公司补交的440.966万元税款。

适用法律上,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未违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9号)的规定。开票方向a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完全符合上述规定,不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起诉书认定黄某某为a公司董事长,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黄某某某2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法院依法改判黄某某无罪。

3.被告人徐某某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1)被告人徐某某辩解:

其买糖是真实的,发票是糖厂开具的,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其辩护人辩称:

徐某某的涉案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涉案的票、货、款相一致,不符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犯罪的客观构成要件。徐某某既没有实施“介绍他人虚开”的行为,也没有实施“让他人为自己虚开”的行为。a公司没有虚开的主观故意。a公司的涉案增值税发票抵扣行为,没有造成国家税款的损失。本案定性应充分考虑税务机关的认定意见,在没有新的证据及相反税务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采纳税务机关对定性的认定。即便a公司涉嫌逃税,也应按行政前置的原则,先完成行政程序。a公司提交了已经过税务机关认证未抵扣的数千万元增值税发票,公诉机关应当退回补充侦查,由税务机关重新作出税务处理。

故徐某某的涉案行为不构成犯罪,恳请本院依法宣告徐某某无罪。

4.被告人邓某某的辩护意见

被告人邓某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无异议。

四、法院评判

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的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本院结合认定的证据、查明的事实及法律规定,综合评判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三款及199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第一条第四款均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这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类型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0修订)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判断是否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联系实际经营的情况进行认定,只有当开票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其自身实际经营的业务不一致的情况下,才能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是开票者开具与其实际经营业务不相符合的发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该条中的“按照规定”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该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根据上述规定,发票一般都由收款方开具,付款方只是接受发票,在交易过程中,受票方根本不具有开具票据的行为,虚开就更难以成立。

2.税务实践中,判定是否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是看票据、货物、资金三者之间是否具有流动的一致性以及流动过程中的违法性来判断具体侵害的法益。这主要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侵害的法益具有双重性有关。首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政法行为类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说明其会侵害发票管理秩序;其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会造成发票在不同税务机关的虚假抵扣,危害到税收征管秩序;最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税款,可能导致国家税收的流失。

3.本案中的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及合同签订情况如下:

(1)合同签订情况。

一是a公司(黄某甲)与徐某某、邓某某之间的合同。被告人徐某某、邓某某与a公司有口头约定,大致内容为:由被告人徐某某、邓某某与销货方联系购买白糖,联系好购买白糖事宜后,由a公司与销货方签订合同,被告人徐某某、邓某某将购货款(通过黄某甲)转至a公司账户,再由a公司将购货款转至销货方,销货方按照a公司的要求将货物发送给a公司委托或者指定的收货人(大部分货物是徐某某、邓某某所收),销货方开具a公司为受票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由销货方邮寄给徐某某、邓某某,或者通过提货司机带给徐某某、邓某某,再由徐某某、邓某某转交给黄某甲或者a公司。

二是a公司与销货方之间的合同。a公司与销货方签订了大量的白糖购销合同,其合同双方均为销货方与a公司,双方就白糖买卖事宜有明确约定,包括白糖的数量、交货的方式、付款方法、违约责任等,但有些白糖购销没有书面的购销合同,如a公司与广西凤糖及其下属公司签订购销合同33份(该合同数为集团公司总数),合同总购销量14728吨。

(2)本案中资金流情况。经审理查明,本案中资金流为被告人徐某某、邓某某从个人或者个人控制的账户上将资金转入黄某甲的个人账户上,黄某甲再将上述款项转至a公司开具的尾号为0066的南昌银行的账户上,a公司再根据货物购销情况将货款转至相应的销货方账户上。

(3)本案中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流情况。销货方为开票方,开具发票以a公司为受票人,a公司收到发票将发票(部分)在南昌县国家税务局办理抵扣。

(4)本案中货物流情况。销货方根据合同将货物发出,单据上的收货人为a公司,实际收货人比较复杂,或者发货到莲塘站由徐某某、邓某某自提,或者由承担物流的车辆司机根据a公司的委托到销货方提取后交给徐某某、邓某某,或者直接以货运司机为收货人,或者通过中间人(如廖某)从销货方提取后托运给a公司(或者徐某某、邓某某)。

4.本案中票货分离情况。从本案的情况看,资金流、货物流、票据流一致,即资金由a公司转款至销货方,货物由销货方发送至a公司,票据由销货方开具给a公司。货物、票据在流转过程中存在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票、货分离的情况:票从徐某某、邓某某处转至a公司,而不是销货方直接交付给a公司;货物未经a公司仓库而直接由徐某某、邓某某从销货方收取或者自提。但该种票、货分离是否违反法律之规定?本院认为,根据法律和现实经营情况,很难认定。

首先,增值税发票以何种方式从销货方到达购买方,法律并无明确的规定,本案中销货方可以直接将发票交给a公司;也可以先交给a公司指定的人(徐某某、邓某某或者货运司机),再由a公司指定的人交给a公司;还可以由销货方通过邮寄方式交给a公司。票据的交付方式,在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只要交付的方式和过程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其次,货物未经a公司仓库直接由徐某某、邓某某收取是否违反法律规定,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在市场交易中,交易双发为了增加利润,减少中间过程以及通过减少仓储等方式降低成本,是一种经营和交易常态。a公司与徐某某、邓某某之间是一种买卖合同关系,而a公司与销货方也是买卖合同关系,由徐某某、邓某某直接从销货方收取货物或者a公司根据购买人徐某某、邓某某的要求向销售方购买货物再由销货方交付给徐某某、邓某某,都不在法律禁止范围之列。

况且,徐某某、邓某某在将货物销售过程中,也有从徐某某、邓某某处购买货物的下游买受人从莲塘车站货场提取货物的情况。从销货方(糖厂或者糖业公司)来说,其只要收到货款并将货物销售出去,即实现其交易之目的,至于实际收货人为谁(只要买受人认可已经交付),其在所不问,这也是为什么合同法上指示交付、替代交付等非直接现实交付形式均为法律所承认的缘由。从买受方来说,其只关心支付的货款能否买到其想要的货物,即合同目的能否实现,至于销货方从哪个仓库(如本案中广东i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货从e糖业公司仓库提取)提供货物给买受人,则在所不问。因此,本案中的票货分离方式并不为法律所禁止

5.被告单位a公司及被告人黄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虚开。起诉书指控被告单位a公司及被告人黄某某虚开的行为类型为: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

首先,本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他人,应当为销货方上游糖厂,但经糖厂所在税务机关及公安机关的查证,本案中的销货方上游糖厂在与a公司所进行的发票开具过程中,不存在虚开的行为,也即销货方上游糖厂所开具的发票是与其自身所经营的货物相符的发票,不属于虚开的行为;

其次,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在本案中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发票开具方开具的发票与其自身的实际经营行为不符,这一点在本案中经糖厂所在的公安机关及税务机关查证,不存在此种情形;另一种情形是发票的开具方开具的发票与a公司实际经营的业务不符,就a公司与发票开具方的关系看,并不存在不符的情形,在涉及糖类购销的过程中,a公司实际经营的也是糖类业务,虽然涉案的糖类物品没有进入a公司的仓库,但并不能就此判定a公司实际没有经营糖类业务。

因此,认定被告单位a公司及被告人黄某某成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的指控,不能成立。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徐某某、邓某某的犯罪行为类型为“让他人为a公司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抽象的行为类型为“让他人为他人虚开”,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三款的规定,虚开是指具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即便指控事实成立,也因“让他人为他人虚开”并不属于刑法规制的行为类型,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不成立犯罪。

6.本案中a公司从销货方上游糖厂购买白糖后销售给徐某某、邓某某或者a公司根据徐某某、邓某某的要求从销货方上游糖厂购买白糖再销售给徐某某、邓某某,而销货方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受票人开具为a公司,符合资金、货物、票据一致的要求。

从国家税款的损失情况看,徐某某、邓某某在将货款通过黄某甲转给a公司,再由a公司转给销货方上游糖厂的过程中,已经包含了货物销售的增值税税额,在涉及增值税货物流转的过程中,只要上游糖厂开具发票的环节缴纳了税款,国家就已经对发票项下货物征收了税款。但a公司在将货物销售给徐某某、邓某某等的过程中,未向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使本来应当流转至消费者或者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购买者手中的增值税发票抵扣中断在a公司的环节,这样就使a公司的进项税额增加,但销项并未按照要求开具销项发票,是销项税额减少了,也就是说,a公司是通过减少销项税额的方式,达到逃税的目的,符合《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从而逃避缴纳税款的规定。

正常销售过程中,a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徐某某、邓某某等开具相应的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徐某某、邓某某等为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购买者,从而最终成为增值税的税负承担者。但a公司在与徐某某、邓某某交易的过程中缺少了这一环节。

被告人徐某某、邓某某等从a公司购糖,或者通过a公司从销货方上游糖厂购糖,因为被告人徐某某、邓某某等不需要发票(更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a公司在销售白糖给被告人徐某某、邓某某等过程中可以少开具发票,从而通过减少销项以实现增多进项抵扣的目的,其本质是一种逃税的行为。a公司在销售白糖给徐某某、邓某某的过程中,能够以相对便宜的价格或者适当返利给徐某某、邓某某等,也是因为徐某某、邓某某等不需要a公司开具发票的行为,能够使a公司顺利逃避税收征管,从而实现少缴纳税款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但a公司未向徐某某、邓某某按照规定开具发票,徐某某、邓某某也没有按照规定索取发票。因此,对于a公司的逃税行为,徐某某、邓某某等的行为在客观上是具有帮助作用,该种帮助行为只是一种倡导性规范所规定的行为类型,并不在法律的禁止性和强制性规制范围之内,不具有可罚性

五、裁判结果

综合上述理由,本院认为,公诉机关关于被告单位江西康某医药有限公司和被告人黄某某让他人为自己虚开、被告人徐某某、邓某某(介绍)他人为江西a医药有限公司虚开,被告单位江西a医药有限公司、被告人黄某某、徐某某、邓某某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指控证据不足,均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被告单位江西a医药有限公司、被告人黄某某、徐某某及其辩护人关于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辩解及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三)项之规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单位江西a医药有限公司无罪。

二、被告人黄某某无罪。

三、被告人徐某某无罪。

四、被告人邓某某无罪。

【第2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

一般纳税人查验全攻略

问:如果企业给不是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属于违规行为?

答:给不是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不违反规定,但由于非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一般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问:那有没有可以快速查询企业是不是一般纳税人的方法?

答:有的。下面就让我来详细讲解一下吧。

查询其他省市企业

如果要查询的企业不是上海登记企业,则可以至企业所在省份的税务局网站查询,目前绝大多数地区都开通了网上查询功能。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https://12366.chinatax.gov.cn),点击“涉税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

2.点击所需查询企业所在的的相应省市。各省市具体操作步骤基本相同,一般根据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进行检索。

3.以“云南省”为例,点击“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输入纳税人名称、税号或统一码和验证码,点击“提交”。

问: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是否需要向销售方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

答:不需要。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75号)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第八条规定,税务机关反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可以作为纳税人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凭据。

在这里相信有许多想要学习会计的同学,大家可以关注小编,私信【学习】即可领取一整套系统的会计学习资料!还可以免费试学课程15天!

【第3篇】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2.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第4篇】什么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税务认定管理: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纳税人税种登记、税务资格登记、征收方式认定等业务管理活动。

(一)税务认定管理的类型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3)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4)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的程序规定

一般纳税人(达标)认定管理

a.纳税人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后40日(工作日,下同)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申报期,是指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

b.认定机关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税务事项通知书》中需明确告知:同意其认定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确认的时间。

c.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20日内制作并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税务事项通知书》中需明确告知:其年应税销售额已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逾期未报送的,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d.纳税人应当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符合应当办理规定的) 或《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符合不办理规定的),经认定机关批准后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认定机关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批准完毕,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e.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印色为红色,印模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纳税人自认定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次月起(新开业纳税人自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的当月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并按照规定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5篇】某金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甲企业向乙企业购买了一批总价款100万元的建筑材料,甲企业支付了60万元,约定其余的40万元在3个月内付清。后甲企业将一台价值30万元的施工设备交由乙企业代为保管。3个月后,几经催告,甲企业仍未支付乙企业40万元货款。则甲企业要求提取该设备时,乙企业可以将该设备留置以担保货款债权的实现。()【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符合题意:尽管买卖建筑材料和保管设备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但由于甲乙均为企业,乙企业可以行使留置权;选项b不符合题意。

2、下列选项中,属于申请上市的基金必须符合的条件是( )。【单选题】

a.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b.基金持有人不少于2000人

c.基金合同期限为5年以上

d.基金管理人必须自有足够的保证金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申请上市的基金必须符合的条件。申请上市的基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基金的募集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2)基金合同期限为5年以上;(3)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4)基金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5)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3、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确,合同价款的确定规则为( )。【单选题】

a.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b.按照履行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c.按照纠纷发生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d.按照订立合同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4、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年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程序。选项b符合题意: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选项a不符合题意。

5、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个人独资企业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也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b.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c.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应当首先以投资人的个人财产清偿,个人财产仍不足时,以投资人的家庭共有财产清偿

d.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1)选项a: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2)选项c: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仅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6、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且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人有限责任公司。( )【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符合题意: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且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人有限责任公司。选项b不符合题意。

7、某金店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2023年1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纯金项链10条,每条新项链的不含税销售额为4000元,收购旧项链的不含税金额为每条2000元,该笔业务的销项税额为()元。【单选题】

a.6800

b.5200

c.2600

d.320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c正确:销项税额=(4000-2000)×10×13%=2600(元);选项abd错误。

8、票据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本题考核承兑的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同拒绝承兑;选项b错误。

9、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限制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多选题】

a.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b.公司董事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c.公司监事离职后1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d.公司经理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abd符合题意:本题考核股份转让限制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选项c不符合题意。

10、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守约方可以采取的追究违约责任的方式有( )。【多选题】

a.单独适用定金条款

b.单独适用违约金条款

c.同时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d.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违约责任。在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但两者不能并用。

【第6篇】某汽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单项选择题

3.1 关于消费税的特点,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

a.税负不具有转嫁性

b.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

c.单一环节征税

d.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

本题考查消费税的特点。 消费税的特点有:

(1)征税范围具有选择性(选项b正确);

(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选项c正确);

(3)征收方法具有多样性;

(4)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选项d正确);

(5)税收负担具有转嫁性(选项a错误)。

3.2 下列单位不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是(b)。

a.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除外)的单位

b.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c.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d.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3.5 下列各项中,属于视同生产应税消费品,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是(b)。

a.商业企业将外购的应税消费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

b.商业企业将外购的非应税消费品以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的

c.生产企业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d.生产企业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企业技术研发的

【答案】b  本题考查视同应税消费品生产行为的规定。

选项ac错误,无需缴纳消费税。

选项b正确,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消费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选项d错误,生产企业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企业技术研发的,视同销售,于移送时缴纳消费税,但不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

3.12 某石化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销售柴油90 000升,其中包括以柴油调和而成的生物柴油10 000升,以及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纯生物柴油30 000升。企业已分别核算。该企业2023年4月应缴纳消费税(c)元。(消费税税率1.2元/升)

a.0

b.60 000

c.72 000=(90000-30000)×1.2

d.108 000

3.13 某汽车制造厂以自产中轻型商务车20辆投资某公司,取得12%股份,双方确认价值1 000万元,该厂生产的同一型号的商务车售价分别为50万元/辆、60万元/ 辆、70万元/辆(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该汽车制造厂投资入股的商务车应缴纳消费税(d)万元。(消费税税率5%)

a.0

b.50

c.60

d.70=20×70×5%

【答案】d  本题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该汽车制造厂应缴纳消费税=20×70×5%=70(万元),选项d正确。

(2)如果没有视同销售计算缴纳消费税,会得出错误选项a。

(3)如果以双方确认价格1 000万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该汽车制造厂应缴纳消费税=1 000×5%=50(万元),得出错误选项b。

(4)如果以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平均”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该汽车制造厂应缴纳消费税=20×(50+60+70)÷3×5%=60(万元),得出错误 选项c。 提示:与增值税的计算区分,增值税视同销售中销售额的确定,应以同类商品的“平均”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3.15 2023年7月,某筷子生产企业生产销售木质一次性筷子,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万元,其中含包装物销售额0.6万元;销售金属工艺筷子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万元,销售竹制一次性筷子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万元。该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b)万元。(木质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

a.1.47

b.1.50=30×5%

c.2

d.4.50

包装物销售收入,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对于从价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需根据不同情形,判断是否应将包装物押金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三、计算题

3.38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23年3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50万元;另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万元。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7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226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4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已知: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均为5%。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b)万元。

a.2.50

b.4.75=226÷(1+13%)×5%-150×70%×5%

c.6.05

d.10.00

【答案】b  本小问考查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1)以外购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实木地板,外购实木地板已纳的消费税准予扣除,按领用数量比例进行计算。

甲厂应缴纳消费税=226÷(1+13%)×5%-150×70%×5%=4.75(万元),选项b正确。

(2)乙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c)万元。

a.2.53

b.2.63

c.2.66=[(150+2)×30%+5]÷(1-5%)×5%

d.3.25

【答案】c  本小问考查委托加工代收代缴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再使用组成计税价格进行计算

本题给出的是委托方同类产品的售价,受托方没有同类产品的售价,所以需要组价,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

乙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50+2)×30%+5]÷(1-5%)×5%=2.66(万元),选项c正确

(3)甲厂销售c型实木地板应缴纳消费税(d)万元。

a.1.80

b.1.99

c.2.09

d.3.50=70×5%

【答案】d  本小问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因业务(5)中得知,丙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应由甲厂收回后补缴税款。对于未代收代缴的消费品中,收回后的应税消费品已直接销售,按销售额计税补征;如果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或用于连续生产等,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补征。

甲厂收回c型实木地板后直接销售,应纳消费税=70×5%=3.50(万元),选项d正确。

(4)甲厂留存仓库的c型实木地板应缴纳消费税(c)万元。

a.0

b.0.77

c.0.90=(48.8+8)÷(1-5%)×30%×5%

d.1.50

【答案】c  本小问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委托加工收回的未代收代缴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中,如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或用于连续生产等,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补征。

甲厂留存仓库的c型实木地板应缴纳消费税=(48.8+8)÷(1-5%)×30%×5%=0.90(万元),选项c正确。

【第7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

全额开具普通发票(或者全额开具专用发票):

以旅游业为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23年5月1日以后提供旅游服务的,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付给其他单位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将本期取得的含税收入(总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6%税率的项目(不含金融商品转让)(填写对应的项目及栏次)“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税合计额(免税销售额)”中进行纳税申报。

将本期取得的且在本期实际扣除的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6%税率的项目(不含金融商品转让)(填写对应的项目及栏次)“本期发生额”“本期应扣除金额”“本期实际扣除金额”中进行纳税申报。

根据开具普通发票的收入总额计算得出不含税收入及税额分别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中“一般计税方法计税”“6%税率”(项目所对应的税率)填写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将扣除项目金额填入“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中,将开具普通发票“收入总额”减去“扣除项目金额”填入“扣除后含税(免税)销售额”中,然后根据对应的税率或者征收率计算出“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并填入“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销项税额”进行纳税申报。

将差额扣除前的按税率计算的不含税销售额填列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应税劳务销售额”进行纳税申报。

差额开具专用发票: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将本期取得的且在本期实际扣除的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6%税率的项目(不含金融商品转让)(填写对应的项目及栏次)“本期发生额”“本期应扣除金额”“本期实际扣除金额”中进行纳税申报。

将扣除项目金额同时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中“一般计税方法计税”“6%税率”(项目所对应的税率)“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中进行纳税申报。

通过系统差额征税的功能开具的发票,通过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扣除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不含税金额应为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销项税额,税率用***代替。该差额开票专用发票不含税金额与税额之间不存在税率的勾稽关系,因此应通过本月“合计销售额”与“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未开具发票销售额”金额的差去计算得出本期应填写的“专用发票的销售额”与“销项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中“一般计税方法计税”“6%税率”(项目所对应的税率)销项税额=开具专用发票的价税合计金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销售额=开具专用发票的价税合计金额-销项税额,然后核对一下“扣除后含税(免税)销售额”和“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进项纳税申报。

【第8篇】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征收消费税的是( )。

a.烟酒零售店零售卷烟

b.某厂家销售自产电动自行车

c.某金店向消费者销售钻戒

d.某化妆品厂家销售演员用的油彩

2.下述关于自产自用或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销售额的陈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b.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c.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d.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3.某企业委托酒厂加工红葡萄酒10箱,该酒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已知委托方提供的原料成本2万元;受托方收取的不含增值税加工费0.5万元,代垫辅助材料成本0.5万元,则该酒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消费税税率为10%)

a.2÷(1-10%)×10%×10 000=2 222.22元

b.(2+0.5)÷(1-10%)×10%×10 000=2 777.78元

c.(2+0.5+0.5)÷(1-10%)×10%×10 000=3 333.33元

d.(2+0.5+0.5)×10%×10 000=3 000元

4.某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5月销售货物取得含税收入41 200元,当月销售一台使用过的2023年购进的用于生产的机器设备,收取价税合计金额36 050元,该设备购买时支付价款40 000元。则该公司5月应缴纳增值税( )。

a.(41 200+36 050)÷(1+3%)×3%=2 250元

b.41 200÷(1+3%)×3%+36 050÷(1+3%)×2%=1 900元

c.(41 200+36 050)÷(1+3%)×2%=1 500元

d.41 200÷(1+3%)×3%+36 050÷(1+2%)×2%=1 906.86元

5.某汽车贸易公司2023年11月从国外进口小汽车50辆,海关核定的每辆小汽车关税完税价为28万元,已知小汽车关税税率为20%,消费税税率为25%。则该公司进口小汽车应纳消费税税额是( )。

a.(50×28)×(1+20%)÷(1-25%)×25%=560万元

b.(50×28)÷(1-25%)×25%=466.67万元

c.(50×28)×(1+20%)×25%=420万元

d.(50×28)×20%÷(1-25%)×25%=93.33万元

6.甲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从国外进口一批原材料,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226万元,缴纳关税22.6万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征收率为3%。下列关于甲公司该笔业务应缴纳增值税税额的计算中,正确的是( )。

a.(226+22.6)÷(1+13%)×13%=28.6万元

b.(226+22.6)×3%=7.458万元

c.(226+22.6)÷(1+3%)×3%=7.24万元

d.(226+22.6)×13%=32.318万元

7.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5月进口童装一批,取得海关开具的海关完税凭证,注明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28.8万元,支付国内运输企业的运输费用2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售出该批童装,取得含税销售额270万元。已知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3%,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税率为9%,则该企业本月销售童装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

a.270÷(1+13%)×13%-28.8-2×9%=2.08万元

b.270÷(1+13%)×13%-28.8=2.26万元

c.270÷(1+13%)×13%-2×9%=30.88万元

d.270÷(1+13%)×13%=31.06万元

8.某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2月销售乙类卷烟1 500标准条,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84 750元。已知乙类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为36%,定额税率为0.003元/支,1标准条有200支;增值税税率为13%。则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

a.84 750÷(1+13%)×36%=27 000元

b.84 750÷(1+13%)×36%+1 500×200×0.003=27 900元

c.84 750×36%+1 500×200×0.003=31 410元

d.84 750×36%=30 510元

9.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货物销售,不适用9%增值税税率的是( )。

a.食用植物油

b.暖气、热水

c.养殖的水产品

d.电动汽车

10.甲白酒制造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2023年12月发生如下业务:当月销售自制白酒一批,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 000元;收取不含税包装物押金1 500元,期限6个月。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甲白酒制造企业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

a.200 000×3%+1 500÷(1+3%)×3%=6 043.689元

b.200 000×3%=6 000元

c.(200 000+1 500)÷(1+3%)×3%=5 868.93元

d.200 000×3%+1 500×3%=6 045元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符合销售数量确定规定的有( )。

a.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b.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完工后应税消费品折算的耗用数量

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d.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

2.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范围的有( )。

a.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化妆品原料生产的高档化妆品

b.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c.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

d.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3.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地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除另有规定外,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应向生产地的税务机关纳税

b.除另有规定外,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应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税务机关纳税

c.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d.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为个人的,由委托方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 )。

a.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b.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低适用征收率

c.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

d.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5.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项目涉及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有( )。

a.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应税劳务

b.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交通运输服务

c.接受的餐饮服务

d.购进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

6.某一般纳税人甲公司于2023年6月发生如下业务:向农业生产者购入免税农产品,农产品收购发票上的买价为100万元,由乙运输公司负责运输该批农产品,乙公司向甲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记载的增值税额为3万元。甲当月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00万元。已知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认证通过,甲公司所销售的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9%。根据上述信息,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甲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2万元

b.甲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6万元

c.甲当月应纳增值税为18万元

d.甲当月应纳增值税为6万元

7.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抵扣进项税的处理,表述正确的有( )。

a.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b.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进项税额

c.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d.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三、不定项

1.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1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从烟农处购进一批烟叶,收购价款为100万元;

(2)将库存价值100万元的烟叶委托乙厂加工成烟丝,支付不含税加工费10万元;已知该卷烟厂同类烟丝不含税售价200万元,乙厂同类烟丝不含税售价210万元。

(3)领用收回的全部烟丝继续加工生产卷烟300箱;

(4)当月卷烟全部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 000万元。

已知,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箱150元,比例税率为56%,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烟叶税税率为20%。价外补贴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入收购金额。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卷烟厂购进烟叶,当月应当缴纳的烟叶税的计算中正确的是( )。

a.100×20%=20万元

b.100×(1+10%)×20%=22万元

c.100×10%=10万元

d.100×(1+10%)×10%=11万元

(2)卷烟厂委托加工烟丝,受托方应当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200×30%=60万元

b.(100+10)÷(1-30%)×30%=47.14万元

c.210×30%=63万元

d.(100+10)÷(1+30%)×30%=25.38万元

(3)该卷烟厂当月的各项业务中,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用于连续生产卷烟可以抵扣已纳的消费税

b.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用于连续生产卷烟不得抵扣已纳的消费税

c.卷烟在批发环节不征收消费税

d.烟叶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4)该卷烟厂当月对外销售卷烟应当缴纳消费税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1 000×56%=560万元

b.1 000×56%+150×300÷10 000=564.5万元

c.1 000×56%+150×300÷10 000-63=501.5万元

d.1 000×56%+150×300÷10 000-25.38=539.12万元

2.某县城一家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建筑、安装、装饰等建筑服务,2023年7月份发生如下业务:

(1)承包一家工厂的厂房建设工程,本月全部完工,建设施工合同中注明工程总价款为2 000万元。另外得到对方支付的提前竣工奖120万元。

(2)承包一家服装厂厂房改造工程,工程总价款为500万元,建筑公司购进用于改造工程的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80万元。另支付水电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为3万元。

(3)承包一家商场的装饰工程,完工后向商场收取人工费30万元、管理费6万元、辅助材料费3万元。工程主要材料由商场提供。

(4)将本企业闲置的2辆搅拌车出租给其他建筑公司,租期为半年,每月租金为3万元。对方一次性支付租金18万元。

已知:上述收入均为不含税收入,上述业务均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建筑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9%;有形动产租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承包厂房建设工程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

a.[2 000+120÷(1+9%)]×9%=189.9万元

b.2 000×9%=180万元

c.(2 000+120)÷(1+9%)×9%=175.05万元

d.[2 000÷(1+9%)+120]×9%=175.94万元

(2)承包服装厂厂房改造工程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

a.500×9%-80×13%=34.6万元

b.500×9%-80×13%-3=31.6万元

c.500×9%-3=42万元

d.500×9%=45万元

(3)承包商场装饰工程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

a.(30+6)×9%=3.24万元

b.(30+3)×9%=2.97万元

c.(30+6+3)×9%=3.51万元

d.30×9%=2.7万元

(4)将搅拌车对外出租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

a.3÷(1+13%)×13%=0.35万元

b.18÷(1+13%)×13%=2.07万元

c.3×13%=0.39万元

d.18×13%=2.34万元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卷烟在生产销售以及批发环节征税,在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选项b,电动自行车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选项d,高档化妆品在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不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该题针对“消费税征税范围—零售应税消费品”知识点进行考核】

2.【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该题针对“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3.【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酒厂代收消费税=(2+0.5+0.5)÷(1-10%)×10%×10 000=3 333.33(元)。

【该题针对“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4.【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应缴纳增值税=41 200÷(1+3%)×3%+36 050÷(1+3%)×2%=1 900(元)。

【该题针对“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5.【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1)应纳关税税额=50×28×20%=280(万元);

(2)组成计税价格=(50×28+280)÷(1-25%)=2 240(万元);

(3)应纳消费税税额=2 240×25%=560(万元)。

【该题针对“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6.【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纳税人进口货物,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均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适用税率为13%。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不需要进行不含税的换算。

【该题针对“进口货物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7.【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进口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允许抵扣。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270÷(1+13%)×13%-28.8-2×9%=2.08(万元)。

【该题针对“进口货物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8.【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卷烟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方法计征消费税。

(1)不含增值税销售额=84 750÷(1+13%)=75 000(元);

(2)从价定率应纳税额=75 000×36%=27 000(元);

(3)从量定额应纳税额=1 500×200×0.003=900(元);

(4)应纳消费税税额合计=27 000+900=27 900(元)。

【该题针对“生产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9.【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电动汽车不适用低税率9%,应按增值税税率13%执行。

【该题针对“增值税税率”知识点进行考核】

10.【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增值税。销售额和包装物押金均为不含税收入,故甲白酒制造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200 000×3%+1 500×3%=6 045(元)。

【该题针对“增值税特殊方式下的销售额的确定、包装物押金”知识点进行考核】

二、多项选择题

1.【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该题针对“消费税销售额的确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2.【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根据最新规定,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摩托车已不再是税法中准予规定的已纳消费税税款的扣除范围。

【该题针对“已纳消费税的扣除”知识点进行考核】

3.【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该题针对“消费税纳税地点”知识点进行考核】

4.【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

(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该题针对“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行为”知识点进行考核】

5.【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根据现行规定,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该题针对“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确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6.【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00×9%+3=12(万元);当月应纳增值税=200×9%-12=6(万元)。

【该题针对“增值税销售额的确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7.【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

【该题针对“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确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三、不定项

1.(1)【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烟叶税的计税依据包括纳税人支付给烟叶销售者的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

【该题针对“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2)【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应纳税额=(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比例税率。

【该题针对“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3)【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消费税。

【该题针对“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4)【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卷烟执行复合计征;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其已纳的消费税税款准予按照规定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抵扣。

【该题针对“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2.(1)【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对方支付的提前竣工奖属于价外费用,应包括在计税依据中。应纳增值税=[2 000+120÷(1+9%)]×9%=189.9(万元)。

【该题针对“增值税销售额确定的其他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2)【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应纳增值税=500×9%-80×13%-3=31.6(万元)。

【该题针对“增值税销售额确定的其他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3)【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应纳增值税=(30+6+3)×9%=3.51(万元)。

【该题针对“增值税销售额确定的其他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4)【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应纳增值税=18×13%=2.34(万元)。

【该题针对“增值税销售额确定的其他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第9篇】某制药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在“小郭说税”之九《浅议“免税”税收属性》文章中,我们通过理论分析认为,纳税人在销售“免税”产品时收到的销售款项是含税销售额,应该将其价税分离后将不含税销售额记作收入。(详细论述请关注公众号后查看文章)

但实践中并非如此,笔者接触到的大部分实务工作者都认为销售免税产品收到的全部价款为不含税收入。这种作法必然带来一系列问题。本文就如何确定免税销售额作简要分析。

一、实务中免税销售额的确定

1.国家税务总局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分摊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时免税项目销售额如何确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529号)对湖南省国税局的请示作出批复:“纳税人在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时,对其取得的销售免税货物的销售收入和经营非应税项目的营业收入额,不得进行不含税收入的换算。 ”这是一个最为明确的回复,但在总局的法规库里找不到这个文件,也没有批转给其他单位,是否生效,不得而知。

2.“东奥会计在线”《涉税服务实务》例题:

某制药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月份销售抗生素药品取得含税收入117万元,销售免税药品取得收入50万元,当月购入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6.8万元,抗生素药品与免税药品无法划分耗料情况,则该制药厂当月应纳增值税为( )。

a.14.73万元

b.12.47万元

c.10.20万元

d.17.86万元

【答案】b

【解析】应纳增值税=117/1.17×17%-[6.8-6.8×50/(100+50)]=12.47(万元)。

该例题中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很明显,该网校认为,销售免税药品取得收入50万元为不含税收入,全部计入了公式分母中。

可以看出,不论从总局的政策层面还是培育广大税务师的培训机构,都掌握着相同的尺度:将销售免税产品取得的全部价款作为不含税收入。

二、如此界定导致的问题

之所以免税,是因为有税率,国家给予减免。假设免税药品原税率是17%,国家出于政策考虑给予免税待遇。

为了使“确定免税销售额”问题的表述更简洁,我们将例题简化:

某制药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月份购入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万,税款1.7万元,该材料全部用于生产免税药品20万元并全部在当月实现销售。该笔业务实现应纳税所得额是多少?

如果将企业销售免税药品取得的全部价款20万元当作免税销售额,直接减免的增值税为20*17%=3.4万,应计入营业外收入计算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原材料(含进项税金转出额)=20+3.4-11.7=11.7万。

到这里,可能有人质疑,将收入全额乘以增值税适用税率会不会多计算营业外收入从而不当增加收入总额?另一种质疑是,收入全额乘以增值税适用税率得到的是销项税额,而不是应纳税额,不能简单地将销项税额当作减免的增值税,而税收政策不允许抵扣用于免税品的进项税金,因此,该类业务无法核算应纳税额,也就无法计算免税额,将减免的增值税计征企业所得税无法实施。

笔者认为,这两种质疑都站不住脚。将销项税金全部计入营业外收入,会导致收入总额不当增加,但由于进项税金也列入了原材料成本,两者抵销后,对应纳税所得额的最终影响仍然是国家实际给经营者免征的增值税1.7万。这个问题不会对企业利润造成实质影响。

但真正的问题在于,企业收到了20万,付出了11.7万,实际的利润是8.3万,并没有11.7万那么多呀。问题出在哪了?问题出在免税销售额的确定上了。

首先,从进项层面分析。由于购进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构成了原材料的部分成本,那么企业在确定对外售价时一定会考虑购进原材料时支付的进项税额,因此,将收到的全部价款视作不含税收入从增值税原理上说不通。

其次,从销项层面分析。理论上消费者是实际的负税人,增值税法上的纳税义务人要向国家缴纳增值税是因为向下游收取价款的时候代收了增值税款。如果认为免税品经营者收取的价款中不含增值税,那经营者的纳税义务从何而来?没有纳税义务哪里来的免税?

所以,将销售免税品收到的全部价款当作不含税收入,不仅在实践中造成虚增纳税人利润导致无法执行的问题,而且在增值税原理层面同样说不通。

三、解决之道

我们将收到的全部价款看作含税价,在计收入时先对其作价税分离,就会准确无误地核算出整个业务的企业利润。以会计分录分析如下

购进:

借:库存商品 11.7万(含进项转出额1.7万)

贷:银行存款11.7万

销售:

借:银行存款2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7.09万

营业外收入—免征增值税 2.91万

在上述会计处理中,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原材料(含进项税金转出额)=17.09+2.91-11.7=8.3万,反映了企业真实的纳税能力和实际所得。

当然,这种作法有两个问题,一是影响了销售者的营业利润,二是导致下游企业的实际支付不能抵扣(详细论述见《浅议“免税”税收属性》)。

第二个问题需要税收政策的改良,本文不加赘述。而第一个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党校的陈玉琢教授曾经建议通过增设会计科目的途径来解决。陈教授的建议从侧面也同样佐证了,纳税人销售免税产品收取的全部价款是含增值税的。

来源:明税研究中心。

【第10篇】大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期末货已到,发票未到

1.期末仓库部门收到存货,但发票未达,仓库部门按对方送货单据或合同价格填制一式几联暂估入库单,财务部门以此为附件进行会计处理:借记“原材料等”,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注意:仓库部门必须以收料单或入库单登记仓库账,并同时将财务记账联转财务部门入账;暂估入账不包括进项税额; “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科目余额并不完全等于应付供货商的金额,仅是暂估料的过渡性科目。

2.次月初用红字冲回,以仓储部门上月末出具的暂估入库单改为红字为附件进行会计处理:借记“原材料等(红字)”,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红字)”。

注意:一些企业嫌手续繁琐,月初不作暂估冲回会计分录,或者会计上作了分录,但无红字入库单作附件,会计账与仓管账不同步处理,更谈不上账账相符,这样就存在涉税风险。

3.正式发票收到时,以发票和仓储部门出具的正式入库单作为附件进行会计处理:借记“原材料”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付账款———x客户”。

注意:不能将“应付账款———x客户”与“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混淆。

4.如果正式发票连续数月未达,但存货已经领用或者销售,仓储部门和财务部门仍作暂估入库处理,领用存货时,仓储部门按暂估价开具出库单,财务部门以此为附件进行会计处理:借记“生产成本等”,贷记“原材料等”。

5.暂估价与实际价差异的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发出存货的成本有不同的计价方法,具体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和加权平均法。对于采用个别计价法和先进先出法的企业,暂估价和实际价之间的差异,可以按照重要性原则,差异金额较大时再进行调整;发出存货的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的,存货明细账的单价是实时动态变化的,对于暂估价与实际价之间的差异,只是时间性的差异,按照会计的一贯性原则,不需要进行调整。

期末货已到,部分发票到达

实务中可能会出现一笔存货分批开票的情形,对于已开票的部分存货,可以凭票入账,期末只暂估尚未开票的部分。

例:东方公司和大华公司都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8月5日,东方公司从大华公司购入甲材料,共计3000公斤,材料已入库,尚未收到正式发票,料款尚未支付,合同不含税价每公斤2元。8月25日,车间领用甲材料100公斤,加权平均单价为2.1元。9月10日,按照合同约定,东方公司支付80%的货款,用银行存款支付5616元,大华公司开具同等金额的发票。东方公司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按合同价暂估入库,仓储部门和财务部门都按暂估价登记材料明细账:

借:原材料———甲材料 6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6000.

8月25日,车间领用甲材料,发出材料按计算的加权平均单价:

借:生产成本 210

贷:原材料———甲材料 210.

9月1日,冲暂估料:

借:原材料———甲材料 6000(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6000(红字)。

9月10日,支付部分货款收到发票:

借:原材料———甲材料 48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16

贷:银行存款 5616.

9月30日,暂估剩余20%的未达料:

借:原材料———甲材料 12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1200.

暂估入账纳税调整

如果发票跨年未达而存货已经领用并销售,汇算清缴时是否调整按暂估价列支的成本,目前没有统一的规定。个别地区性政策对此作出了规范,但口径不尽相同。

比如,青岛市国税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青国税发[2009]10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企业购买但尚未取得发票的已入库且入账的存货和固定资产,原则上须在年度终了前取得正式发票后其相关的支出方可税前扣除,但考虑到部分企业的实际情况,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取得发票确有困难的,本着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特作如下补充规定:对在年度终了前仍未取得正式发票的已估价入账的存货、固定资产,取得发票的时限最迟不得超过纳税人办理当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法定截止期限之前,超过这一时限的已办理汇算清缴税前扣除的相关支出应进行纳税调整。

根据相关税法规定,税前扣除必须符合以下原则:一是权责发生制原则,即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二是配比原则,即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三是相关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所以,对于暂估入账发生的成本,如果遵守以上原则,纳税人不存在利用不及时核算各项费用恶意调节利润,造成少缴或不缴所得税的情形,原则上可以在税前扣除。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常会发生购入存货已入库但发票不能及时到达的情形,会计上一般将此类存货暂估入账。由于不同企业的经营方式各具特色,其对暂估入账的会计处理大相径庭。此外,暂估存货对汇算清缴的影响也是税企双方关注的焦点。本文区分几种情况,对存货暂估入账的财税处理进行说明。

【第11篇】某航空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24小题,每小题1分,共24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

1.不同的征税主体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税源进行的重复征税是指()。

a.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

b.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

c.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

d.政治性国际重复征税

2.某航空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具有国际运输经营资质,2023年6月购进飞机配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650万元、税额110.5万元;开展航空服务开具普通发票取得的含税收入包括国内运输收入1387.5万元、国际运输收入288.6万元、飞机清洗消毒收入127.2万元。该公司6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a.34.2万元

b.50.54万元

c.62.8万元

d.68.21万元

3.甲企业为小汽车进出口贸易公司,2023年7月进口2辆小汽车,到岸价格30万美元,当月外汇中间价1美元=6.2元人民币,关税税额10万元,小汽车适用增值税率17%,消费税率5%。则甲企业应纳进口环节增值税()万元。

a.35.95

b.35.07

c.36.32

d.34.53

4.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月外购一批木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税额8.5万元;将该批木材运往乙企业委托其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税务局代开的小规模纳税人运输业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万元、税额0.03万元,支付不含税委托加工费5万元。假定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a.2.62万元

b.2.67万元

c.2.89万元

d.2.95万元

5.关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a.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b.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取得进口货物的当天

c.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为支付加工费的当天

d.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6.下列选项中,应征增值税的项目是()。

a.餐厅销售的饮料、食品等

b.电信公司提供电信服务的同时赠送手机

c.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

d.商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

7.下列关于金融业务营业税计税营业额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保险公司办理初保业务,以被保险人收取的全部保险费减去相应的费用后为营业额

b.金融机构从事外汇买卖的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c.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存款贷与他人使用,以贷款利息收入为营业额

d.金融经纪业务以手续费(佣金)类的全部收入为营业额

8.某房地产公司2023年6月自建一栋商业楼,建成后对外销售,建筑成本为400万元(无同类建筑劳务的平均价格),当地的成本利润率为10%,取得销售收入600万元。该房地产公司当月应缴纳营业税为()万元。

a.13.61

b.43.61

c.30

d.43.2

9.位于市区的某公司2023年12月应缴纳增值税170万元,实际缴纳增值税210万元(包括缴纳以前年度欠缴的增值税40万元)。当月因享受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获得增值税退税60万元。则该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计为()万元。

a.18

b.20.4

c.21

d.25.2

10.某企业海运进口一批货物,海关审定的货价折合人民币2000万元,运费折合人民币10万元,保险费无法查明,该批货物进口关税税率为5%,则应纳进口环节关税()万元。

a.100

b.100.8

c.110

d.110.8

11.下列生产或开采的资源产品中,不征收资源税的是()。

a.卤水

b.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

c.地面抽采的煤层气

d.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12.某工业企业2023年转让一幢新建办公楼取得收入5000万元,该办公楼建造成本和准予扣除的开发费用共计3700万元,缴纳与转让办公楼相关的税金277.5万元(其中印花税2.5万元)。该企业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万元。

a.96.75

b.97.50

c.306.75

d.307.50

13.下列房产中,免征房产税的是()。

a.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出租的房产

b.公园里由照相馆使用的房产

c.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d.个人所有的临街商铺

14.下列各项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规定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经济落后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规定最低税额的30%

b.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每个幅度税额的差距为20

c.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在商品房出售前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减征或免征

d.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15.下列关于契税优惠政策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某居民投资购买了一宗用于建造幼儿园的土地,可以免征契税

b.某退休林场工人到某山区购买了一片荒丘用于开荒造林,应减半缴纳契税

c.某县城国有企业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应按1%优惠税率缴纳契税

d.某居民购买一套86平方米的普通住房作为家庭唯一住房,可减按1%税率缴纳契税

16.下列各项中,可以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是()。

a.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b.养老院占用耕地

c.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

d.飞机跑道占用耕地

17.某贸易公司进口20辆小轿车,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25万元/辆,当月销售11辆,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85万元;3辆企业自用,2辆用于投资,1辆用于捐赠。该公司应纳车辆购置税()万元。(小轿车关税税率30%,消费税税率为9%)

a.17.43

b.17.86

c.10.50

d.10.71

18.2023年某渔业公司拥有捕捞船5艘,每艘净吨位200吨,其他渔业船舶5艘,每艘净吨位400吨,非机动船2艘,每艘净吨位500吨。2023年8月10日购置非机动驳船2艘,每艘净吨位600吨,购置养殖船1艘,净吨位2000吨,所购船舶均在9月15日取得登记证书。所在省车船税计税标准为净吨位200吨以下(含200吨)的,每吨3元,201吨以上2000吨以下的,每吨4元。2023年该渔业公司应缴纳车船税()元。

a.8800

b.9600

c.10400

d.90400

19.2023年1月,甲公司将闲置厂房出租给乙公司,合同约定每月租金2500元,租期未定。签订合同时,预收租金5000元,双方已按定额贴花。5月底合同解除,甲公司收到乙公司补交租金8500元。甲公司5月份应补缴印花税()元。

a.7.5

b.8.5

c.9.5

d.12.5

20.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的是()。

a.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

b.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c.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与所设机构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d.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21.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间表述,错误的是()。

a.预收款方式销售,收到预收款时确认收入

b.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实现

c.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

d.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

22.某教授2023年8月因其编著的小说出版,获得稿酬9000元,2023年9月将该小说手稿公开拍卖获得收入5000元,该教授共应纳个人所得税()元。

a.1952

b.1288

c.1566.4

d.1808

23.按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往来取得的净利润水平确定利润的转让定价方法是()。

a.交易净利润法

b.利润分割法

c.成本加成法

d.再销售价格法

24.某企业拟对境外a国或b国扩张业务,在境外开设工厂,提供境内所需的原材料。在其他条件基本相似的情况下,a国所得税税率是30%,b国所得税税率是40%,财务部建议选择在a国设立工厂,该项选择符合()的税务优惠筹划。

a.利用分劈技术

b.利用税率差异

c.利用税收抵免

d.利用税收扣除

二、多项选择题(本题型共14小题,每小题1.5分,共21分。每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答案。每小题所有答案选择正确的得分,不答、错答、漏答均不得分。)

1.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a.法律优位原则

b.税法公平原则

c.税收效率原则

d.实质课税原则

2.下列项目中属于免征增值税的有()。

a.安置残疾人的单位提供应税服务

b.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服务

c.试点纳税人提供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d.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特殊服务

3.下列各项中,符合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有()。

a.赊销的应税消费品,为移送货物的当天

b.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c.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当天

d.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为支付加工费的当天

4.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地点的阐述,正确的有()。

a.赠送他人应税消费品,向受赠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b.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人为个体经营者或个人外),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代收代缴消费税

c.进口的应税消费品,进口人或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d.委托外地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向代销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5.下列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b.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税法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经济制裁,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c.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d.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计征,不随“三税”的法定减免而减免

6.下列属于关税法定免税货物的有()。

a.企业取得关税税额为40元的一票货物

b.具有商业价值的货样

c.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物资

d.残疾人专用品

7.下列有关资源税税收优惠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对衰竭期煤矿开采的煤炭,资源税减征30%

b.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30%

c.对深水油气田资源税减征30%

d.对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8.下列情形中,纳税人应当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有()。

a.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b.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c.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并完成销售的

d.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2年仍未销售完的

9.根据房产税的相关规定,下列房产中,免征房产税的有()。

a.保险公司的房产

b.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

c.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尚未出售的商品房

d.事业单位出租的房产

10.根据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有()。

a.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b.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

c.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d.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11.国际税收协定中,下列机构场所,属于“常设机构”的有()。

a.专为储存、陈列或者交付本企业货物或者商品的目的而使用的设施

b.既用于储存货物同时也兼营商品销售的设施

c.持续建设1年的建筑工地

d.专为本企业进行其它准备性或辅助性活动的目的所设的固定营业场所

12.下列各项所得中,属于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的有()。

a.离退休人员取得的工资

b.个人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

c.外籍个人以现金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

d.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伙食补贴

13.税务机关实施的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中,属于税务行政处罚的有()。

a.罚款

b.收缴发票

c.没收违法所得

d.停止出口退税权

14.某钢铁公司2023年7月购进一台铣床并在当月投入使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万元、税额17万元,同时购进多套备用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万元、税额0.34万元。公司预计2014-2023年将连续亏损。现公司拟对该固定资产进行税收筹划,下列建议正确的有()。

a.适当延长折旧年限

b.将备用件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c.从2023年12月开始计提折旧

d.将增值税进项税额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三、计算回答题(本题型共4小题24分。其中一道小题可以选用中文或英文解答,请仔细阅读答题要求。如使用英文解答,须全部使用英文,答题正确的,增加5分。本题型最高得分为29分。涉及计算的,要求列出计算步骤,每步骤运算得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某外贸进出口公司经营各种进出口货物,2023年10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进口办公设备500台,每台进口完税价格1万元,委托运输公司将进口办公用品从海关运回本单位,支付运输公司(一般纳税人)不含税运输费用9万元,取得了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当月以每台1.8万元的含税价格售出400台,本公司办公自用20台,向某基金会捐赠2台。另支付销货不含税运输费1.3万元(收到了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从某县竹藤制品厂(一般纳税人)收购一批竹藤制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为93.6万元,当月出口,出口离岸价格为120万元。

(4)从国内购进布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6万元,增值税1.02万元,委托加工成工艺台布,支付加工费1万元,并取得加工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全部出口,出口离岸价格1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出口竹藤制品应退增值税(退税率13%)。

(2)计算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假设进口关税税率为15%)。

(3)计算当月应向税务机关交纳的增值税。

(4)计算出口加工的工艺台布应退增值税(布料、工艺台布的退税率均为11%)。

2.(本题可以选用英文解答,如选用英文解答,需全部使用英文,答题正确加5分,最高得分11分。)某白酒生产企业(下称“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

(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2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00万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50万元、优质费10万元、其他价外费用10万元;

(2)提供1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公斤,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900公斤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800瓶,以每瓶不含税售价100元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完毕;将剩余100公斤散装药酒作为福利分给职工,同类散装药酒的不含税销售价为每公斤120元。

(说明: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

(2)计算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计算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

(4)计算本月甲企业分给职工散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

3.李某是一位知名作家,2023年取得以下收入:

(1)3月出版一部小说取得稿费50000元。

(2)7月将境内一处住房出租,租赁期限1年,月租金4000元,当月发生修缮费120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

(3)8月应邀出国访问期间,举办明清文学历史讲座,国外主办单位支付酬金2000美元,境外缴纳个人所得税80美元(外汇牌价1∶6.1)。

(4)9月份将国内上市公司的股票对外转让,取得转让收入50000元,原购入价45000元。

(5)12月,通过沪港通购买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某只非h股,取得股息、红利60000元,该非h股所在国已就该股息所得预提6000元个人所得税税款,并提供相关扣税凭证。

(说明:流转税除提示要求计算外,上述业务均忽略不计算)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李某2023年稿酬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李某2023年7月出租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李某2023年举办讲座取得的酬金应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李某2023年股票转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计算李某2023年通过沪港通购买香港联交所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某市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2023年发生业务如下:

(1)通过竞拍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支付价款、税费合计6000万元,本年度占用80%开发写字楼。

(2)开发期间发生开发成本4000万元。

(3)发生管理费用2800万元、销售费用1600万元、利息费用400万元(其中300万元是向银行贷款产生的利息支出,100万元是向其他企业借款产生的利息支出,无法按开发项目分摊)。

(4)9月份该写字楼竣工验收,10-12月,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写字楼总面积的3/5直接销售,销售合同记载取得收入为12000万元。12月,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建筑材料供应商催要材料价款,经双方协商,房地产开发公司用所开发写字楼的1/5抵偿材料价款4000万元。剩余的1/5公司转为固定资产自用。

(注:当地政府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房地产时发生的开发费用准予扣除的比例为10%,企业采用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的方式计算利息支出。)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金额。

(2)计算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成本的金额。

(3)计算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费用。

(4)计算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税金及附加。

(5)计算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其他扣除项目。

(6)计算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四、综合题(本题型共2小题,第1小题15分,第二小题16分,共31分。涉及计算的,要求列出计算步骤,每步骤运算得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白酒生产和销售、出口业务,2023年11月份和12月份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11月5日,从某种植公司购进玉米100吨,总价款30万元,取得了农产品销售发票;11月12日,从国内购进修理配件,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80万元、增值税税额47.6万元,取得一般纳税人的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12万元,杂费1万。

(2)11月25日,出口自产高档粮食白酒1吨,出口离岸价格16万元,已经按规定纳税申报。

(3)12月5日,进口原材料一批,支付给国外买价120万元,包装材料8万元,到达我国海关以前的运输装卸费3万元、保险费13万元,支付进口关税14.40万元。从海关运往企业所在地支付,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运费7万元。

(4)12月进口两台电子酿酒机械设备自用,支付给国外的买价为60万元,相关税金3万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以前的装卸费、运输费6万元,保险费2万元,支付进口关税7.10万元。

(5)12月国内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0万元、增值税税额51万元,另支付购货运输费用12万元、装卸费用3万元,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将30%用于企业职工食堂。

(6)12月将单位用过一年的旧机器出售,取得含税收入10万元,该机器原值20万元,已提折旧1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7)12月1日将自产a型白酒130吨赊销给境内某代理商,约定12月15日付款,15日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340万元、增值税税额397.8万元,代理商30日将货款和延期付款的违约金8万元支付给企业。

(8)12月12日销售自产a型白酒10吨给本企业关系户,以成本价核算取得销售金额80万元。

(9)12月25日,企业所在地区发生雪灾,购进的玉米质量发生异变不能使用,成本为15万元;12月28日,前期购进的免税农产品由于管理不善被盗,账面成本为2.58万元(假定为自行运输,不涉及运费)。

其他相关资料:①粮食白酒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②白酒成本利润率10%;③退税率13%;④相关票据在有效期内均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1)计算企业11月份应退的增值税。

(2)计算企业11月份留抵的增值税。

(3)计算企业12月进口原材料应缴纳的增值税。

(4)计算企业12月进口机械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

(5)计算企业12月销售旧机器的增值税。

(6)计算企业12月销售a型白酒的销项税额。

(7)计算企业12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

(8)计算企业12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

2.位于市区的某设备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6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800万元,营业外收入8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35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500万元,营业外支出6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320万元,销售费用900万元,管理费用700万元,财务费用180万元,投资收益1000万元。当年发生的部分业务如下:(1)实际发放职工工资1500万元(已计入成本、费用),含向本企业安置的8名残疾人员支付的工资薪金36万元。

(2)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22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24万元并取得专用收据,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40万元。

(3)发生广告费支出500万元,以前年度累计结转至本年的广告费扣除额为200万元。发生与企业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80万元。

(4)经国务院批准,取得省财政厅财政补贴款100万元并已全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省政府文件要求该资金专门用于某项生产技术的研发,企业对该资金及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当年尚未使用该资金。

(5)向境内非关联公司支付与经营有关的担保费50万元,另支付不超过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借款利息30万元。

(6)用自产设备对外投资,设备成本120万元,市场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00万元,该项业务具有商业实质,但企业未将该项业务反映在账务处理中。

(7)营业外支出600万元中,包括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15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业务(2)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业务(3)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业务(4)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业务(5)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业务(6)对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

(7)计算业务(7)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计算该企业2023年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9)计算该企业2023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税法》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b【解析】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不同的征税主体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税源进行的重复征税。

2.【答案】a【解析】国际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飞机清洗消毒服务属于物流辅助服务,税率为6%。该公司6月应缴纳的增值税=1387.5÷(1+11%)×11%+127.2÷(1+6%)×6%-110.5=34.2(万元)

3.【答案】b【解析】甲企业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17%=(30×6.2+10)÷(1-5%)×17%=35.07(万元)

4.【答案】d【解析】木制一次性筷子从价计征消费税,委托加工环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其中,组价=(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甲企业支付的运费1万元应计入材料成本中。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0+1+5)÷(1-5%)×5%=2.95(万元)

5.【答案】a【解析】选项b,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报关进口的当天;选项c,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选项d,采取预收款当时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6.【答案】b【解析】选项a,餐厅销售饮料属于提供餐饮服务,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选项b,提供电信服务按电信业征增值税,销售手机按销售货物征增值税;选项c,应征收营业税;选项d,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7.【答案】a【解析】保险公司办理初保业务,应该是以收取的全部保费为营业额。

8.【答案】b【解析】自建建筑物销售的,按照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缴纳两道营业税。建筑业营业税=400×(1+10%)÷(1-3%)×3%=13.61(万元),销售不动产营业税=600×5%=30(万元),该房地产公司当月应缴纳营业税=13.61+30=43.61(万元)

9.【答案】d【解析】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一律不退(返)还。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计=210×(7%+3%+2%)=25.2(万元)

10.【答案】b【解析】进口货物保险费无法确定或未实际发生,按“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3‰计算保险费。完税价格=(2000+10)×(1+3‰)=2016.03(万元);关税=2016.03×5%=100.8(万元)。

11.【答案】c【解析】选项c,对地面抽采煤层气暂不征收资源税。卤水为液体盐,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属于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专门开采或者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选项a、b、d均需要缴纳资源税。

12.【答案】c【解析】扣除项目金额=3700+277.5=3977.5(万元),土地增值额=5000-3977.5=1022.5(万元),增值率=1022.5÷3977.5×100%≈25.71%,适用税率为30%,应纳土地增值税=1022.5×30%=306.75(万元)(注:非房地产企业转让不动产的印花税可以作为税金项目单独扣除)。

13.【答案】c【解析】选项a,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选项b,公园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公园内附设的营业单位使用的房产应照章征收房产税;选项d,临街商铺属于营业用房,要缴纳房产税。

14.【答案】d【解析】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15.【答案】d【解析】选项a,没有免征契税的规定;选项b,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并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选项c,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如属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均可免征契税。

16.【答案】c【解析】选项a,军事设施占用耕地,免税;选项b,养老院占用耕地,免税;选项d,飞机跑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17.【答案】d【解析】该公司应缴纳车辆购置税=3×(25+25×30%)÷(1-9%)×10%=10.71(万元)

18.【答案】a【解析】捕捞船、非机动船和养殖船免税,非机动驳船按照船舶税额的50%计算。应纳车船税=5×400×4+2×600×4÷12×4×50%=8800(元)

19.【答案】b【解析】财产租赁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千分之一。应补缴印花税=(5000+8500)×1‰-5=8.5(元)

20.【答案】c【解析】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来源于中国境外的,与所设机构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不属于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21.【答案】a【解析】选项a,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22.【答案】d【解析】小说手稿拍卖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9000×(1-20%)×20%×(1-30%)+5000×(1-20%)×20%=1808(元)

23.【答案】a【解析】按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往来取得的净利润水平确定利润的转让定价方法是交易净利润法。

24.【答案】b【解析】利用税率差异筹划,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利用税率的差异而直接节税的税务筹划方法。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bcd【解析】选项a,属于税法的适用原则。

2.【答案】bcd【解析】选项a,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照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3.【答案】bc【解析】选项a,赊销的应税消费品,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选项d,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为纳税人提货当天。

4.【答案】bc【解析】赠送他人应税消费品,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纳税;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于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纳税。

5.【答案】abc【解析】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计征,随“三税”的法定减免而减免。

6.【答案】ac【解析】选项a,属于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应当免税;选项b,无商业价值的货样才能免税,所以不选;选项d,残疾人专用品属于特定减免。

7.【答案】acd【解析】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

8.【答案】abc【解析】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选项d,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3年仍未销售完毕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9.【答案】bc【解析】选项a,保险公司没有免征房产税的优惠;选项d,事业单位自用房产才免税,出租需要纳税。

10.【答案】acd【解析】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11.【答案】bc【解析】缔约国一方企业在缔约国另一方仅由于仓储、展览、采购及信息收集等活动的目的设立的具有准备性或辅助性的固定场所,不应被认定为常设机构,因此a、d不属于常设机构。选项b,如果某固定场所既从事不构成常设机构的活动,也从事构成常设机构的活动,则应视其构成常设机构,并对这两项营业活动的所得合并征税;选项c,建筑工地,建筑、装配或安装工程,或者与其有关的监督管理活动,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作为常设机构。

12.【答案】abd【解析】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可以免税,现金形式取得的不能免税。

13.【答案】acd【解析】税务行政处罚主要有:(1)罚款;(2)没收财务非法所得;(3)停止出口退税权。

14.【答案】ab【解析】企业在亏损期间购置固定资产,应尽可能多地将相关费用计入固定资产原值,使这些费用通过折旧的方式在以后年度实现;亏损企业的折旧年限可适当延长,以便将折旧费用在更长的周期中摊销。

三、计算回答题

1.【答案】(1)出口竹藤制品应退增值税=93.6÷(1+17%)×13%=10.4(万元)

(2)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1×(1+15%)×500×17%=97.75(万元)

(3)该企业当月应向税务机关交纳的增值税当月销项税额=(400+2)×[1.8÷(1+17%)]×17%=105.14(万元)

当月进项税额=(97.75+9×11%)+1.3×11%=98.88(万元)

当月应纳增值税=105.14-98.88=6.26(万元)

(4)出口加工的工艺台布应退增值税=6×11%+1×11%=0.77(万元)

2.【答案】(1)计算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200+50+10+10)÷1.17×20%+20×2000×0.5÷10000=48.15(万元)

(2)计算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10+1)÷(1-10%)×10%=1.22(万元)

(3)计算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1800×100÷10000×10%=1.80(万元)

(4)甲企业分给职工散装药酒不缴纳消费税。

【英文答案】(1)the amount of con sumption tax pay able for selling white wine to the specialty store in this month for company a=(200+50+10+10)÷1.17×20%+20×2000×0.5÷10000=48.15(ten thousand rmb)

(2) the amount of con sumption tax collected and remitted by company b=(10+1)÷(1-10%)×10%=1.22(ten thousand rmb)

(3)the amount of con sumption tax pay able of the bottled medicinal liquor in this month for company a=1800×100÷10000×10%=1.80(ten thousand rmb)

(4)it is exempt from consumption tax,when company a distributes their medicinal liquor in bulk to their staff members.

3.【答案】(1)稿酬纳税应由出版社扣缴税款=50000×(1-20%)×20%×(1-30%)=5600(元)

(2)7月取得的租赁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000-800-800)×10%=240(元)

(3)8月境外讲座应在我国纳税,可抵免限额以内的境外已纳税款=2000×6.1×(1-20%)×20%=1952(元)应在国内补交个人所得税=1952-80×6.1=1464(元)

(4)个人将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再转让而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5)通过沪港通购买香港联交所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60000×20%-6000=6000(元)

【提示】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个人投资者在国外已缴纳的预提税,可持有效扣税凭证到中国结算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税收抵免。

4.【答案】(1)可以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6000×80%×(4÷5)=3840(万元)

(2)可以扣除的开发成本=4000×(4÷5)=3200(万元)

(3)可以扣除的开发费用=(3840+3200)×10%=704(万元)

(4)转让写字楼共应确认销售收入=12000+4000=16000(万元)可以扣除的税金及附加=16000×5%×(1+7%+3%+2%)=896(万元)

(5)其他扣除金额=(3840+3200)×20%=1408(万元)

(6)扣除项目金额总计=3840+3200+704+896+1408=10048(万元)

增值额=16000-10048=5952(万元)

增值率=5952÷10048×100%=59.24%,适用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

销售写字楼应缴纳土地增值税=5952×40%-10048×5%=1878.4(万元)

【提示】房地产开发企业用开发的写字楼对外抵债,按视同销售处理。

四、综合题

1.【答案】(1)计算企业11月份应退的增值税:进项税=30×13%+47.6+12×11%=52.82(万元)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6×(17%-13%)=0.64(万元)

应纳增值税=0-(52.82-0.64)=-52.18(万元)

免抵退税额=16×13%=2.08(万元)

当期应纳税额绝对值大于免抵退税额,所以退税额=2.08(万元)

(2)企业11月份留抵下期抵扣税额=52.18-2.08=50.1(万元)

(3)企业12月进口原材料应缴纳的增值税=(120+8+3+13+14.4)×17%=26.93(万元)

(4)企业12月进口机械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60+3+6+2+7.10)×17%=13.28(万元)

(5)企业12月销售旧设备的增值税=10÷(1+17%)×17%=1.45(万元)

(6)企业12月销售a型白酒的销项税额=397.8+8÷(1+17%)×17%+10×397.8÷130=429.56(万元)

(7)本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26.93+13.28+7×11%+51×(1-30%)-2.58÷(1-13%)×13%=76.29(万元)

应纳增值税=429.56+1.45-76.29-50.1=304.62(万元)

(8)企业12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130×2000×0.5+10×2000×0.5)÷10000+(2340+8÷1.17+2340÷130×10)×20%=519.37(万元)

2.【答案】(1)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业务(1)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6万元。

(2)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1500×14%=210(万元),实际支出22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20-210=10(万元)

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1500×2%=30(万元),实际拨缴24万元,准予全额扣除,不需要进行调整。

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1500×2.5%=37.5(万元),实际发生4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0-37.5=2.5(万元)业务

(2)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10+2.5=12.5(万元)

(3)广告费税前扣除限额=(6000+1800+200)×15%=1200(万元),实际发生500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准予全额扣除;以前年度累计结转至本年的广告费扣除额200万元,也可以在本年扣除,应纳税调减200万元。

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80×60%=48(万元),销售收入的5‰=(6000+1800+200)×0.005=40(万元),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为4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80万元,应做纳税调增40万元。

业务(3)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200-40=160(万元)

(4)企业取得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属于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所以业务(4)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

(5)支付与经营有关的担保费以及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利息都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不需要做纳税调整。

(6)会计上应该确认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120万元。应补交的增值税=200×17%=34(万元)应补交的城建及附加=34×(7%+3%+2%)=4.08(万元)

应调整的会计利润=200-120-4.08=75.92(万元)税收上确认的所得=75.92÷5=15.18(万元)

业务(6)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75.92-15.18=60.74(万元)

【提示】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金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7)会计利润=6000+1800+800-3500-500-600-320-900-700-180+1000+75.92=2975.92(万元),捐赠限额=2975.92×12%=357.11(万元),实际捐赠额为150万元,不需要做纳税调整。

(8)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2975.92-36+12.5-160-100-60.74=2631.68(万元)

(9)该企业应纳的企业所得税=2631.68×25%=657.92(万元)

【第12篇】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因火灾

一客户后台发来咨询:a公司为显示屏销售商,从厂家采购显示屏商品回来销售,厂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给a公司。有一天a企业仓库发生火灾,导致显示屏全部烧毁(无法正常销售)。那么这些被烧毁商品的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呢?

首先我们看一下税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第二十八条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因此可以知道,非正常损失税法是不允许抵扣的。那么为什么非正常损失不能抵扣进项税呢,这还得从增值税抵扣链条来说明。现行我们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采取购进抵扣法,进项税额的抵扣是以购进的产品能够参与增值过程并产生销项税额为基础的。

我们的日常生产过程中,总有些损耗是无法避免的,比如下脚料、残次品什么的,这可以看成是生产增值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所以相应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

但是有些非正常的损失,不是生产过程中必须的,是纳税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这部分的损耗就没有产生增值,所以相应的进项税就不能继续抵扣了。我们也可以理解为这部分的商品的最终价值是在本环节最终实现了,此时纳税人就是负税人,相应的进项税就不再可以抵扣了。

按税法规定,非正常损失部分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会计处理上,应作转出处理,一般的会计分录是: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待查明原因后

借:营业外支出--非正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将

如果喜欢我的文章,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圈一圈二』。

【第13篇】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客户需求

甲公司为动漫企业,除开发动漫产品以外,还为其他企业的动漫产品提供形象设计、动画设计等服务,偶尔也会转让动漫版权。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由于进项税额较少,增值税税收负担率为4.8%。甲公司预计2023年度的不含税销售额为5000万元。

客户方案纳税金额计算

如保持现状,甲公司2023年度需缴纳增值税:5000×4.8%=240万元。

纳税筹划方案纳税金额计算

建议甲公司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5000×3%=150万元。通过纳税筹划,甲公司每年降低增值税负担:240-150=90万元。

涉及主要税收制度

《增值税暂行条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

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动漫企业和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按照《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的规定执行。

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其他可以利用的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税收优惠政策还包括:《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老项目继续开发后,以自己名义立项销售的不动产,属于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14篇】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参加2023年浙江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考生如何在有限的时间里高效复习?每天坚持做每日一练,稳扎稳打夯实基础,突破解题难关。中公浙江小编为您整理了一份2023年浙江注册会计师考试每日一练汇总,赶快练起来吧。

1.【单选题】以下属于消费税“其他酒”税目的是( )。(第三章 消费税法)

a.葡萄酒

b.果汁啤酒

c.调味料酒

d.食用酒精

2.【单选题】纳税人将金银首饰与其他非金银首饰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计算征收消费税的依据是( )。(第三章 消费税法)

a.组成计税价格

b.金银首饰与其他非金银首饰的销售额合计

c.金银首饰的销售额

d.金银首饰与其他非金银首饰的购销差额

3.【单选题】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8月份生产一种新型的白酒,用于奖励职工0.8吨,已知该种白酒无同类产品出厂价,生产成本每吨40000元,成本利润率为10%,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500克,消费税比例税率为20%。该酒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元。(第三章 消费税法)

a.8600

b.8800

c.9600

d.9800

4.【单选题】某筷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8月取得不含税销售额如下:销售烫花木制筷子15万元;销售竹制筷子18万元;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12万元。另外没收逾期未退还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包装物押金0.23万元,该押金于2023年5月收取,已知木制一次性筷子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 )万元。(第三章 消费税法)

a.0.61

b.0.59

c.1.36

d.2.26

5.【单选题】某日化厂既生产高档化妆品又生产护发品,为了扩大销路,该厂将高档化妆品和护发品组成礼品盒销售,当月直接销售高档化妆品取得收入9万元,直接销售护发品取得收入6.8万元,销售高档化妆品和护发品组合的礼品盒取得收入12万元,上述收入均不含增值税。该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高档化妆品消税税率为15%)(第三章 消费税法)

a.3.15

b.4.17

c.1.35

d.2.25

1.【答案】a。

解析:选项b属于啤酒税目;选项cd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2.【答案】b。

解析: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3.【答案】d。

解析:注意吨与斤的换算,1吨=1000公斤=2000斤,1斤=500克,从量税=0.8×2000×0.5=800(元),从价税=[0.8×40000×(1+10%)+800]÷(1-20%)×20%=9000(元),该酒厂当月应纳消费税=800+9000=9800(元)。

4.【答案】a。

解析: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其逾期的包装物押金也要计入销售额计算消费税。但竹制和烫花木制非一次性的筷子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该筷子生产企业应纳消费税=12×5%+0.23÷(1+13%)×5%=0.61(万元)。

5.【答案】a。

解析: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组合产品的销售全额按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征税。应纳消费税=(9+12)×l5%=3.15(万元)。

欢迎关注

【第15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

一、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

1)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 13%(农产品、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图书、报纸、饲料、化肥、农药等 9%)

2)交通运输、邮政服务 9%

3)电信基础服务 9%,增值服务6%

4)建筑服务 9%

5)金融服务 6%

6)现代服务中研发和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广播影视、商务辅助等 6%

7)现代服务中租赁服务有形动产租赁 13%,不动产租赁 9%

8)生活服务中文化体育、教育医疗、旅游娱乐、餐饮住宿、居民日常服务等 6%

2、小规模纳税人

1)征收率3%,疫情期间暂按1%

2)转让不动产、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出租不动产、劳务派遣选择差额纳税、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土地、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差额等 5%

二、企业所得税

1、基本税率 25%

2、优惠税率15%

1)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2)高新技术企业

3)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

4)从事污染法治

5)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

6)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

3、特殊税率 10%

非居民企业符合条件;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自获利年度算起的前五年免征,后面按10%的税率。

4、小微企业优惠税率 2.5%、10%

应纳税所得额没有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可以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

对于超过100万元但没有高于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

来源:莆田八才财务

原创文章,版权归属八才财务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第16篇】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导读】:存货有很多种,存货是企业的一项重要资产之一,企业一定要重视存货的计量和保管,那么存货的计税成本与会计成本的差异有哪些呢?下面是会计学堂的小编就此问题整理的相关财务资料,以供大家学习和参考。

存货的计税成本与会计成本的差异

存货在发出用于生产产品、销售或其他用途的过程中,由于会计成本和计税成本的差异及存货发出会计计价方法和税务计价方法的不同,从而产生了存货发出的会计成本和计税成本的差异。1。由于存货初始成本差异的存在,在存货的使用流转环节肯定也存在着会计和税务的差异。

但是现行税收政策尚无对该环节差异调整的具体规定,又因综合调整法不符合相关税法规定的配比原则,所以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只能采取据实调整法进行处理。采取据实调整法时,企业在按会计制度对存货进行核算确定入账成本的同时,还应对存在差异的存货按照计税成本设置备查簿,对发出的存货按照计税成本进行纳税调整。

在会计处理的基础上,加上差异额来确定所生产的产成品计税成本(或结转库存商品的计税成本),并以此确定该产品销售成本,使隐含在存货中的计税成本得以实现。例:甲公司2004年向乙公司销售一批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1万元。

存货的范围有哪些呢?

存货的范围与确认企业的存货通常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存货的定义建立在会计规定的基础上。因为新会计准则确认固定资产的标准与《实施条例》相同,所以会计与税法确认存货的范围基本相同。

经过本篇文章的详细介绍关于问题“存货的计税成本与会计成本的差异”欢迎关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16篇)

票货分离并不必然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何观舒: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税务犯罪辩护律师票货分离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中比较典型的一种形式。其形式是:a将货物销…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友情提示:

1、开增值税一般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同行公司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