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零申报呢?
零申报不仅仅指收入为零,符合下面三种情况就可以零申报: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当期收入为0就可以零申报;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当期没有销项税额,且没有进项税额,可以零申报;
3、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当期未经营,收入、成本都为0才能零申报。
企业在什么情况下不可以进行零申报呢?
1、享受税收减免的企业不能零申报
一些企业符合条件,享受税收政策减免政策,不需要缴纳税款,但是也要按期如实进行申报,按照免税的相关流程走,不能直接零申报。
2、长期亏损的企业不能零申报
企业的亏损是可以向以后五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的,如果做了零申报,要是第二年盈利了就不能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了,等于给自己“挖坑”,造成企业损失。
3、已预缴税款的企业不能零申报
企业在代开发票等情况时,会提前缴纳了增值税,但是在申报期时,不能将这一部分收入做零申报处理。应该在规定栏目中如实填写销售收入,系统会自动生成已经缴纳的税款,进行冲抵。
零申报和零票据有什么区别?
零申报是针对纳税义务来说的。一般是指没有开发票,没有税。零票据一般是指做账的单据。零票据的可能是零申报;零申报的未必是零票据。
长期零申报有什么潜在风险和影响?
1、长期是指多长时间?
通常情况下,税务机关认定三个月以上为长期,当然具体时限还是以各省、市税务机关认定的时间为准。
2、为什么税务机关会将长期零申报纳入重点监控?
首先,企业设立的核心目的是为了创造价值,长期零申报也就是意味着长期没有收入来源,那么企业的存续是不会长久的。
其次,一家公司运营,即使没有任何业务,但一定有基本的开支,像办公室租金、物业费、水电费、员工工资等等。无论公司有没有收入或者是实际经营都是需要进行纳税申报的。
再则,如果长期零申报企业有发票,那么风险更大,可能涉及“走逃户”、虚开发票、隐瞒收入等情况。
3、长期零申报有什么潜在风险和影响?
企业在纳税申报的所属期内,没有发生应税收入或所得,即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当期未经营,收入、成本、费用、支出等都为零,才能进行零申报。连续零申报不能够超过三个月,一旦超过就会被税务局纳入重点监控范围,甚至会被登记为税务异常,影响企业信用。
企业零申报不是长期的解决办法,如果企业没有应税收入,建议仔细考虑是否继续经营。不能继续经营的公司必须及时注销,以避免税收风险和信用降级的风险。
长期零申报的一般纳税人是不是要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强调一点,这个担心是没必要的。因为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的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第2篇】如何查询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不少企业在日常经营中
都遇到过这样的困惑
“怎么知道对方是不是一般纳税人呢?”
“又该怎么向对方证明我是一般纳税人呢?
……
如何查询及开具证明
快来了解一下吧~
如何查询 企业纳税人资格
查询路径①
1.打开厦门市税务局门户网站,点击“我要查询”。
2.点击左侧“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或纳税人名称,点击“查询”。
3.等待查询结果,即可看到纳税人资格类型。
查询路径②
1.企业也可以打开厦门市电子税务局,点击“登录”。
2. 输入账号、密码、验证码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分类下的“纳税人信息”。
3.点击“资格信息”,即可查看纳税人资格类型。
如何证明 自己是一般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八、经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凭据。”也就是说,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可以作为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证明。
填表小tips
1.本表由纳税人如实填写。
2.表中“证件名称及号码”相关栏次,根据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填写。
3.表中“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由纳税人自行勾选。
4.本表一式二份,主管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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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某金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甲企业向乙企业购买了一批总价款100万元的建筑材料,甲企业支付了60万元,约定其余的40万元在3个月内付清。后甲企业将一台价值30万元的施工设备交由乙企业代为保管。3个月后,几经催告,甲企业仍未支付乙企业40万元货款。则甲企业要求提取该设备时,乙企业可以将该设备留置以担保货款债权的实现。()【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符合题意:尽管买卖建筑材料和保管设备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但由于甲乙均为企业,乙企业可以行使留置权;选项b不符合题意。
2、下列选项中,属于申请上市的基金必须符合的条件是( )。【单选题】
a.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b.基金持有人不少于2000人
c.基金合同期限为5年以上
d.基金管理人必须自有足够的保证金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申请上市的基金必须符合的条件。申请上市的基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基金的募集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2)基金合同期限为5年以上;(3)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4)基金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5)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3、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确,合同价款的确定规则为( )。【单选题】
a.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b.按照履行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c.按照纠纷发生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d.按照订立合同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4、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年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程序。选项b符合题意: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选项a不符合题意。
5、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个人独资企业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也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b.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c.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应当首先以投资人的个人财产清偿,个人财产仍不足时,以投资人的家庭共有财产清偿
d.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1)选项a: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2)选项c: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仅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6、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且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人有限责任公司。( )【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符合题意: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且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人有限责任公司。选项b不符合题意。
7、某金店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2023年1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纯金项链10条,每条新项链的不含税销售额为4000元,收购旧项链的不含税金额为每条2000元,该笔业务的销项税额为()元。【单选题】
a.6800
b.5200
c.2600
d.320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c正确:销项税额=(4000-2000)×10×13%=2600(元);选项abd错误。
8、票据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本题考核承兑的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同拒绝承兑;选项b错误。
9、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限制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多选题】
a.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b.公司董事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c.公司监事离职后1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d.公司经理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abd符合题意:本题考核股份转让限制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选项c不符合题意。
10、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守约方可以采取的追究违约责任的方式有( )。【多选题】
a.单独适用定金条款
b.单独适用违约金条款
c.同时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d.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违约责任。在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但两者不能并用。
【第4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网上办理操作流程
一、业务概述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可以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办法所称的生效之日,是指纳税人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
二、业务前提
1.纳税人登记状态为“正常”;
2.纳税人存在有效的增值税税种认定信息;
3.纳税人尚未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纳税人存在实名比对且实名刷脸通过的办税员信息。
三、功能节点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此模块仅对小规模纳税人可见,若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则无法看到此模块)
四、操作步骤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菜单栏中“我要办税”中的“综合信息报告”模块,在弹出页面左侧选择“资格信息报告”,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点击进入办理页面。
第一步:填写表单
点击进入模块后,系统弹出提示信息:“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需按适用税率办理纳税申报,您是否继续办理?”
点击“确定”后,继续办理。
系统将自动带出纳税人的登记信息,并选定“纳税人类别”(自动带出,不可修改)。
第二步:选择“主营业务类别”、“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和“一般纳税人生效日期”。
注意:若纳税人本月存在代开发票情形的,一般纳税人生效日期不能选择“当月1日”。
填写完毕,点击[暂存]按钮,保存本次已填写的内容。如仅暂存未提交,则下次进入该表单时前次保存内容可选择回显自动带出,无需再次输入。
第三步:预览提交和签名确认
点击[下一步],预览填写完成的表单信息。要修改数据的,点击[上一步],可进行修改;若确认无误的,点击[提交]进行签名确认。
插入ca证书,输入正确的ca密码,点击[验证]按钮继续操作。
弹出提示,点击[确定]。
第四步:办理成功
温馨提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事项无需附报资料,无需税务人员审核。若登记成功后,即需按适用税率按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按规定可申请领用专用发票。
请根据自行选择的生效日期办理增值税申报和发票票种核定申请。
点击[下载打印文书表单]可查询打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该文书效果如下:
来源:上海税务
【第5篇】某百货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9月3日经济法基础真题
1. (单选题)甲酒厂为增值税-般纳税人,2023年8月销售果木酒,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费0.565万元、优质费2.26万元。已知果木酒消费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3%,甲酒厂当月销售果木酒应缴纳的消费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10+0.565+2.26)x10%=1.28(万元)
b [10+(0.565+2.26)/(1+13%)]x10%=1.25 (万元)
c(10+0.565) x10%=1.06(万元)
d[10+0.565+(1+13%)]x 10%=1.05(万元)
【答案】b
【解析】同时收取的包装费和优质费均为含税价格,需要换算成不含税价格计算消费税。
2.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a.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b. 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应当负刑事责任
d. 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答案】abcd
【解析】从刑事责任能力分类来看,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选项d正确。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重点在于故意做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选项c正确。已满14周岁不满的18周岁的人犯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选项a正确。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选项b正确。
3. 下列各项纠纷中,适用《仲裁法》仲裁的是()。
a. 孙某与张某因解除收养关系而发生纠纷
b. 李某与钱某因财产继承而发生纠纷
c. 甲公司与乙保险公司因保险标的理赔而发生纠纷
d. 丙公司不服税务机关冻结其银行存款而发生的争议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仲裁法》的适用范围。不适用《仲裁法》的情形包括:
(1)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行政争议;
(3)劳动争议;
(4)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4. 仲裁裁决作出后,一方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答案】错
【解析】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即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本题表述正确。
5. 关于诉讼时效终止和中断的理解,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 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发生,诉讼时效继续计算,不受影响
b. 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消除,经过的时效期间作废
c. 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导致诉讼时效中止
d. 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答案】cd
【解析】选项a,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即经过的时效期间作废;选项b,自终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即原因消除日起继续计算时效;所以ab表述属于张冠李戴,都是错误的。选项cd表述正确。
6. 以下关于竞业限制协议的解除表述正确的是()
a.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竞业限制约定任何一方都不能解除
b. 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2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c.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要求解除竞业限制时,劳动者可以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3个月的竞业限制补偿金
d. 竞业限制协议只能用人单位有权要求解除
【答案】c
【解析】选项a、d,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任何一方都可以解除;选项b,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3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竞业限制限制劳动者一定时期的择业权,比如,一个企业的高管,他掌握了公司很多商业机密,如果他辞职,就要签订竞业限制,防止他被竞争企业泄露,而原单位给他一定的补偿。
7. 关于票据追索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票据追索只能要求偿还票据金额
b. 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c. 票据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都有可能成为追索对象
d. 发出追索通知没有时间要求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追索权。票据追索可以要求支付票据金额的利息和取得证明或发出通知的相关费用,故a不对;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其前手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其再前手,因此发出追索通知有明确的时间要求,故d也不对。
8. 2023年5月4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支票,但乙公司一直没有主张票据权利,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对甲公司的票据权利的消灭时间是()。
a. 2023年8月4日
b. 2023年11月4日
c. 2023年6月4日
d. 2023年5月4日
【答案】b
【解析】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9. 纳税人外购货物因管理不善丢失的,该外购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答案】对
【解析】本题考查“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知识点。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故本题表述正确。
10.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答案】对
【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定额税率计征
11.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
a. 货物发出的当天
b. 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c. 收到销货款的当天
d. 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委托收手续的当天。故选项d正确。
12.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下列运费中(均取得了运输企业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有()
a. 销售免税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b. 外购生产应税产品的机器设备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c. 外购水泥用于装修员工宿舍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d. 外购草莓用于生产草莓酱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答案】ac
【解析】
(1)选项a:属于用于免税应税项目(都不用交税,自然也不可以抵扣),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2)选项c:属于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的运输费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3)选项bd:货物本身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其运输费用也可以抵扣。
13. 根据税收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销售行为中,属于兼营行为的有()。
a. 建筑安装公司提供建筑安装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铝合金门窗
b. 旅游公司在提供组团旅游服务的同时销售纪念品
c. 建材商店销售建材,并从事装修、装饰业务
d. 花店销售鲜花,并承接婚庆服务业务
【答案】cd
【解析】选项ab属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按销售服务征税;选项cd属于兼营行为。
14. 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答案】错
【解析】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属于免征增值税项目。
15. 下列各项中,属于车船税计税依据的有()
a. 每辆
b. 整备质量每吨
c. 净吨位每吨
d. 购置价格
【答案】abc
【解析】选项d,购置价格不属于车船税的计税依据。还有一个计税依据是艇身长度。
16. 根据车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的有()。
a. 燃料电池商用车
b. 纯电动商用车
c. 燃料电池乘用车
d. 纯电动乘用车
【答案】cd
【解析】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对其不征收车船税;免征车船税的使用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区分好免征和不征,免征就免征此项税,不征则属于不征收税额的情况
17.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说法正确的是()。
a. 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项链的,应按新金项链的不含税售价计算缴纳增值税
b. 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的,可以按扣除还本支出以后的金额为销售额
c. 纳税人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分别计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d. 直销企业先将货物销售给直销员,直销员再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的,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消费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答案】c
【解析】选项a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但是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应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选项b,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的,其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选项d,直销企业先将货物销售给直销员,直销员再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的,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直销员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18. 某汽车贸易公司本月进口11辆小轿车,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25万元/辆,当月销售8辆,取得含税销售收入240万元;2辆企业自用,1辆用于抵偿债务。合同约定的含税价格为35万元。已知:小轿车关税税率28%,消费税税率为9%,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该公司应纳车辆购置税()万元。
a. 7.03
b. 5.00
c. 7.50
d. 10.55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车辆购置税。本题中,只有企业自用的2辆车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组成计税价格=25×2×(1+28%)÷(1-9%)=70.3万元,车辆购置税=70.3×10%=7.03万元。企业只需缴纳自用部分的车辆购置税,然后按公式计算组成计税价格乘以税率。
19.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在生产、进口、委托加工环节缴纳消费税的有()。
a. 金银镶嵌首饰
b. 果木酒
c. 木制一次性筷子
d. 无水乙醇
【答案】bc
【解析】选项a:金银镶嵌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d:无水乙醇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选项b、c属于在生产、进口、委托加工环节缴纳消费税。
20. 某百货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以一批金银首饰抵偿6个月以前购进某批洗衣机的欠款。所欠款项价税合计234000元。该批金银首饰的成本为140000元,若按同类商品的平均价格计算,该批金银首饰的不含税价格为190000元;若按同类产品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算,该批首饰的不含税价格为220000元。已知: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税率为5%,则该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为()元。
a. 0
b. 9500
c. 10000
d. 11000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计税依据中的特殊情况。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所以本题该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220000×5%=11000(元)。
21.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是()
a. 高档化妆品进口商
b. 鞭炮批发商
c. 钻石零售商
d. 卷烟生产商
【答案】b
【解析】卷烟是生产环节交一次税,批发环节加征一次,b如果说卷烟批发商才是对的,可他说的鞭炮,所以错误。其他选项acd均属于纳税人。
22.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酒厂生产销售白酒,收取的下列款项中,应并入销售额缴纳消费税的有()
a. 品牌使用费
b. 优质费
c. 包装物租金
d. 储备费
【答案】abcd
【解析】酒厂生产销售白酒,收取的品牌使用费,优质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均属于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缴纳消费税的选项abcd均符合规定。
23.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通过境内非盈利社会团体进行的下列捐赠中,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税前全额扣除的有()。
a. 向贫困地区的捐赠
b. 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
c. 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
d. 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
【答案】bcd
【解析】个人通过境内非营利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及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准予在税前全额扣除。
24.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居民纳税人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税
目计缴个人所得税的是()。
a. 国债利息所得
b. 出租闲置住房取得的所得
c. 参加商场有奖销售活动中奖取得的所得
d. 单位全勤奖
【答案】d
【解析】选项a,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并享受免税的优惠;选项b,属于财产租赁所得;选项c,属于偶然所得。
25. 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赈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性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按超出部分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案】错
【解析】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贩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性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按全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6.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所得中,属于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
a. 工资、薪金所得
b.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 财产租赁所得
d. 经营所得
【答案】ab
【解析】(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统称为综合所得。
27. 2023年6月张某从本单位取得工资4000元,加班费1000元,季度奖金2100元,已知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为每月5000元,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的,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计算张某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 (4000+1000+2100-5000)×3%=63元
b. (4000+1000)×3%=150元
c. (4000+1000+2100÷3-5000)×3%=21元
d. (4000+2100-5000)×3%=33元
【答案】a
【解析】
(1)纳税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的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般应将全部奖金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张某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4000+1000+2100-5000)×3%=63(元)。
28. 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
【答案】错
【解析】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8000元(每月1500元)。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扣除标准为每年13200元(每月1100元)。
29.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a. 10000
b. 11000
c. 12000
d. 13000
【答案】c
【解析】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30.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土地中,不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是( )。
a. 城市土地
b. 县城土地
c. 农村土地
d. 建制镇土地
【答案】c
【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税法规定的纳税区域内的土地。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不论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31.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 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b. 纳税人以出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应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c. 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d. 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案】abcd
【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4.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6.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 列各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一律不得扣除的()。
a化妆品制造企业的化妆品广告费
b医药制造企业的药品广告费
c饮料制造企业的饮料广告费
d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
【答案】d
【解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30%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33.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
数量征收消费税。( )
【答案】正确
【解析】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34.企业的下列行为中不会确认销项税额(不征收增值税)的是( )
a.收取手续费
b.收取违约金
c.代收的保险费
d.收取的包装物租金
【答案】c
【解析】代收的保险费不征收增值税。
35.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答案】错
【解析】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6.制鞋厂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转让技术所有权收入700万成本和税费100万,应纳税调减多少
a. 550
b.500
c.100
d.700
【答案】a
【解析】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应纳税调减额=700-100-(700-100-500)×50%=550
37.企业的下列收入中应该调减的有( )
a.国债利息收入
b.直接捐赠
c.合同违约金
d.债券利息收入
【答案】a
【解析】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
38企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交土地增值税()
【答案】对
【解析】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39.单位一次性买不记名预付卡- -万以上需要实名购买。( )
【答案】对
【解析】一次性购买金额超过1万以上的,应当使用实名并向发卡机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第6篇】不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是增值税中对纳税人的划分;小型微利企业是企业所得税中对市场主体的划分,增值税中的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与小型微利企业之间没有对应关系。
某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如企业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全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为小规模纳税人。
2、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会计核算健全,可以选择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也可以选择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如:某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480万元(含税),会计核算健全,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其销售对象主要是最终消费者,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无特别要求,购进金额(含税)390万元。
(1)如选择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不能抵进项。
应纳增值税=480/1.03*0.03=13.98万元
(2)如选择一般纳税人,适用13%税率,可以抵进项。
应纳增值税=(480-390)/1.13*0.13=10.35万元
在这种条件下,由于进项较多,增值率较低,选择一般纳税人税负较低;反之,进项较少,增值率较高,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较低。
3、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可以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目前暂无该政策的延续。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不能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第7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成立公司后,就需要做税务申请,税务上有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之分,不少的创业者在企业税种核定的时候都会不清楚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是什么,对此,作为小编就整理了一些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让各位能够一目了然!下面请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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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与一般纳税人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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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
第三章 负债
一、单项选择题
1.企业核算短期借款利息时,不会涉及的会计科目是( )。
a.应付利息
b.财务费用
c.银行存款
d.短期借款
2.2023年7月1日,某企业向银行借入一笔生产用周转资金200万元,期限为6个月,到期一次归还本金,年利率为6%,利息按季支付、分月预提。下列各项中,关于2023年9月30日该企业支付借款利息相关科目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9月30日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2
财务费用 1
贷:银行存款 3
b.9月30日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3
贷:银行存款 3
c.9月30日支付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3
贷:银行存款 3
d.9月30日支付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1
贷:银行存款 1
3.2023年7月1日,某企业向银行借入一笔经营周转资金100万元,期限6个月,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年利率为6%,借款利息按月预提,2023年11月30日该短期借款的账面价值为( )万元。
a.100.5
b.102.5
c.100
d.103
4.下列关于应付票据会计处理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企业到期无力支付的商业承兑汇票,应按账面余额转入“短期借款”
b.企业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记入当期“财务费用”
c.企业到期无力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应按账面余额转入“短期借款”
d.企业开出商业汇票,应当按其票面金额作为应付票据的入账金额
5.企业因开出银行承兑汇票而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应记入的会计科目是( )。
a.财务费用
b.管理费用
c.应付利息
d.应付票据
6.企业因债权人撤销而转销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时,应将所转销的应付账款计入( )。
a.资本公积
b.其他应付款
c.营业外收入
d.其他业务收入
7.企业外购电力、燃气等动力一般通过( )科目核算。
a.应付账款
b.营业外支出
c.其他应付款
d.其他业务成本
8.预收货款业务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置“预收账款”科目,其所发生的预收货款,可以通过( )核算。
a.“应收账款”科目借方
b.“应付账款”科目借方
c.“应收账款”科目贷方
d.“应付账款”科目贷方
9.下列关于甲企业的业务,应通过“应付利息”科目借方进行核算的是( )。
a.2023年9月1日,支付7月、8月已计提的短期借款利息
b.2023年12月31日,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拟分配现金股利
c.2023年1月1日,借入一笔短期借款,1月末计提1月份应付利息
d.2023年1月31日,计提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的利息
10.下列各项中,关于应付股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确认应付投资者股利时,通过“本年利润”科目进行分配核算
b.是指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c.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需要进行账务处理
d.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需要在附注中进行披露
11.下列各项中,应列入“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是( )。
a.应付租入包装物的租金
b.应付供货单位的货款
c.结转的到期无力支付的应付票据
d.应付由企业负担的职工社会保险费
12.下列各项中,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的是( )。
a.应支付的短期借款利息
b.应付短期租赁固定资产的租金
c.股东大会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
d.租出包装物应收的租金
1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用的是( )。
a.职工异地安家费
b.防暑降温费
c.丧葬补助费
d.医疗保险费
14.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职工补偿而发生的职工薪酬,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借记“管理费用”科目
b.应借记“销售费用”科目
c.应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
d.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15.下列各项有关短期带薪缺勤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确认非累积带薪缺勤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b.病假期间的工资属于累积带薪缺勤
c.短期带薪缺勤包括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
d.企业对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的会计处理相同
16.下列关于应付职工薪酬的相关表述,不正确的是( )。
a.企业在研发阶段发生的职工薪酬,均应当计入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成本
b.职工薪酬包括企业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给予的所有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
c.以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确认主营业务收入
d.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
17.企业将自有房屋无偿提供给本企业行政管理人员使用,下列各项中,关于计提房屋折旧的会计处理表述正确的是( )。
a.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b.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c.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d.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同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18.2023年10月,某企业将自产的300台加湿器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车间生产工人,每台成本为800元,市场不含税售价为1 500元,该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应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为( )元。
a.508 500
b.450 000
c.240 000
d.271 200
19.某企业根据所在地政府规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6%计提基本养老保险费,缴存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23年6月,该企业缴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应计入生产成本的金额为57 600元,应计入制造费用的金额为12 600元,应计入管理费用的金额为10 872元,应计入销售费用的金额为2 088元。下列各项中,关于该企业相关科目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57 600
制造费用 12 600
管理费用 10 872
销售费用 2 088
贷:应付职工薪酬—设定提存计划—基本养老保险费 83 160
b.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57 600
制造费用 12 600
管理费用 10 872
销售费用 2 088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 83 160
c.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 83 160
贷: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57 600
制造费用 12 600
管理费用 10 872
销售费用 2 088
d.借:应付职工薪酬—设定提存计划—基本养老保险费 83 160
贷: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57 600
制造费用 12 600
管理费用 10 872
销售费用 2 088
20.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应交各种税金为:增值税350万元,消费税15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5万元,车辆购置税10万元,耕地占用税5万元,所得税15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该公司当期“应交税费”科目余额为( )万元。
a.535
b.545
c.700
d.685
21.下列各项中,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的是( )。
a.印花税
b.车船税
c.房产税
d.城镇土地使用税
22.下列各项中,进项税额不需要做转出处理的是( )。
a.将外购的原计划用于产品生产的原材料发放给职工
b.购进货物由于管理不善发生非正常损失
c.购进货物用于生产线建造
d.将购进的原计划用于产品生产的原材料转用于集体福利
23.a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23年5月收购免税农产品一批,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买价为950 000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收购的免税农产品已验收入库,税法规定按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不考虑其他因素,该批免税农产品的入账价值为( )元。
a.950 000
b.827 000
c.840 708
d.864 500
24.交通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9%,某月提供运输劳务的价税款合计为763 000元,则应确认的增值税税额是( )元。
a.60 000
b.63 000
c.68 670
d.70 000
25.甲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为1%,2023年5月实现含税销售额505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企业本期应交增值税为( )万元。
a.5
b.15.45
c.66.95
d.65
26.企业发生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应贷记的会计科目是( )。
a.财务费用
b.管理费用
c.销售费用
d.制造费用
27.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发生进项税额1 300万元,销项税额3 900万元,进项税额转出39万元,同时月末以银行存款缴纳增值税1 000万元,那么本月尚未缴纳的增值税为( )万元。
a.3 939
b.2 639
c.2 600
d.1 639
28.采用从价定率方法征收的消费税,以( )为税基,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
a.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b.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c.应税消费品的数量
d.单位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
29.下列有关消费税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消费税是按其流转额交纳的一种税
b.采用从量定额计征的消费税,按税法确定的企业应税消费品的数量计算确定
c.采用从价定率计征的消费税,以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税基
d.消费税有三种征收方法
30.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b公司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材料。a公司发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70 000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2 000元,增值税税额260元,b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8 000元,该加工材料收回后将直接用于销售。该材料a公司已收回,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考虑其他因素,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为( )元。
a.80 260
b.72 000
c.72 260
d.80 000
二、多项选择题
1.2月1日某企业购入原材料一批,开出一张面值为117 000元,期限为3个月的不带息的商业承兑汇票。5月1日该企业无力支付票款时,下列会计处理不正确的有( )。
a.借:应付票据 117 000
贷:短期借款 117 000
b.借:应付票据 117 000
贷:其他应付款 117 000
c.借:应付票据 117 000
贷:应付账款 117 000
d.借:应付票据 117 000
贷:预付账款 117 000
2.下列各项业务会导致应付股利账面价值减少的有( )。
a.支付投资者利润
b.企业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
c.企业宣告分配股票股利
d.向投资者支付现金股利
3.下列各项中,属于“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内容的有( )。
a.应付短期租赁固定资产租金
b.应付销售方代垫的运费
c.应付租入包装物租金
d.存出保证金
4.下列各项中,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的有( )。
a.为职工进行健康检查而支付的体检费
b.职工因工出差的差旅费
c.按规定支付的工会经费
d.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福利费
5.下列关于非货币性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表述正确的有( )。
a.企业将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按照该住房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b.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
c.企业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d.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按照产品的账面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6.企业缴纳的下列税金,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的有( )。
a.城镇土地使用税
b.耕地占用税
c.所得税
d.土地增值税
7下列各项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有( )。
a.自制产成品用于职工福利
b.自制产成品用于对外投资
c.外购的原材料因管理不善发生非正常损失
d.外购的生产用原材料改用于自建厂房
8.下列经济业务中,对一般纳税企业而言需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有( )。
a.将自产产品用于办公楼的建造
b.将自产产品对外捐赠
c.原材料发生自然灾害损失
d.以自产产品对外投资
9.下列关于小规模纳税企业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时,一般情况下,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b.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时,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按照不含税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征收
c.小规模纳税企业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应设置“已交税金”等专栏
d.小规模纳税企业购入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其支付的增值税税额可计入进项税额,并由销项税额抵扣
10.下列属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有( )。
a.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设备
b.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设备
c.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
d.税控盘和传输盘
11.下列有关增值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企业交纳当月应交的增值税,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
b.企业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应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c.月度终了,企业应当将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d.月度终了,企业只需将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12.关于消费税的会计处理,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应交纳的消费税应计入税金及附加
b.在建办公楼领用应税消费品应交的消费税应计入在建工程
c.进口环节应交的消费税应计入税金及附加
d.进口环节应交的消费税应计入所购物资成本
13.下列各项中,关于企业进口应税物资在进口环节应交的消费税,可能借记的会计科目有( )。
a.材料采购
b.固定资产
c.税金及附加
d.库存商品
14.下列有关土地增值税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土地增值税最低税率为30%
b.土地增值税按照转让房产所得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c.土地增值税最高税率为60%
d.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交的土地增值税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15.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有( )。
a.增值税
b.所得税
c.消费税
d.土地增值税
16.企业按规定计算的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应通过( )科目核算。
a.管理费用
b.应付职工薪酬
c.税金及附加
d.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三、判断题
1.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均应在实际支付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
2.甲公司从乙公司购买材料,通过开出银行本票进行结算,应计入“应付票据”科目核算。( )
3.企业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
4.预收货款业务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置“预收账款”科目,预收的货款在“预付账款”科目中核算。( )
5.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也不需要在附注中进行披露。( )
6.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将予以取消,并且职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的现金支付。( )
7.我国企业职工休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病假期间的工资属于累积带薪缺勤。( )
8.企业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个人或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时,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结转相关成本,涉及到增值税的,可以不予确认。( )
9.一般纳税人企业购入免征增值税农产品,不能确认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 )
10.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用于集体福利,但不包括个人消费的情况的,应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
11.企业将自产的产品分配给股东,不需计算交纳增值税。( )
12.某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产品一批,销售价格为36 050元,则该批产品应缴纳的增值税为1 050元。( )
1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普通发票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
14.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 )
15.企业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等非生产机构时,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
16.对外销售的应税产品应缴纳的资源税记入“税金及附加”科目,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应该缴纳的资源税应记入“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等科目中。( )
17.企业确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
18.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房地产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记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采用预提方法:
短期借款利息计提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实际支付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不采用预提方法,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因此不会涉及“短期借款”科目。
2.【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会计分录:
借入短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200
贷:短期借款 200
计提7月份利息:
借:财务费用 (200×6%÷12)1
贷:应付利息 1
8月计提分录同上。
9月30日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1×2)2(已计提的7月份和8月份利息)
财务费用 1(9月份利息,当月利息当月支付,不用预提)
贷:银行存款 3
3.【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短期借款的利息计入应付利息,不影响短期借款的账面价值,所以短期借款的账面价值还是100万元。
7月1日借入短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100
贷:短期借款 100
按月计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 (100×6%÷12)0.5
贷:应付利息 0.5
假设12月31日支付本息:
借:短期借款 100
财务费用 0.5
应付利息 2.5(已计提7至11月份利息)
贷:银行存款 103
4.【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应付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如企业无力支付票款,由于商业汇票已经失效,但企业还欠对方货款,所以应转作应付账款。
借:应付票据
贷:应付账款
5.【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企业因开出银行承兑汇票而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应当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6.【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企业转销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比如因债权人撤销等原因而产生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按其账面余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7.【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企业外购电力、燃气等动力一般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即在每月付款时先作暂付款处理,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借记“应付账款”科目,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8.【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预收货款业务不多的企业,可以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其所发生的预收货款,可通过“应收账款”科目贷方核算。
9.【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选项b,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做账务处理。
选项c,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选项d,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10.【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确认应付投资者股利时,借记“利润分配—应付股利”,贷记“应付股利”;选项bcd,应付股利是指企业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确定分配给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应在附注中披露。
11.【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b,计入应付账款;选项c,如果票据为商业承兑汇票计入应付账款,如果票据为银行承兑汇票计入短期借款;选项d,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选项a,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等
贷:其他应付款
选项b,会计分录:(假设为购买原材料)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选项c,会计分录:
如为商业承兑汇票
借:应付票据
贷:应付账款
如为银行承兑汇票
借:应付票据
贷:短期借款
选项d,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12.【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通过“应付利息”科目核算;选项c,通过“应付股利”科目核算;选项d,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选项a,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选项b,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等
贷:其他应付款
选项c,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
贷:应付股利
选项d,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向职工提供的生活困难补助、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防暑降温费等职工福利支付。选项d,医疗保险费属于社会保险费。
14.【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会计分录:
确认:
借:管理费用(确认辞退福利时,不管员工属于哪个部门,辞退福利费都计入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支付:
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贷:银行存款
15.【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企业确认累积带薪缺勤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带薪缺勤—短期带薪缺勤—累积带薪缺勤”。通常情况下,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已经包括在企业每期向职工发放的工资等薪酬中,不必额外作相应的账务处理;选项b,病假期间的工资属于非累积带薪缺勤;选项d,企业应当对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6.【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企业在研究阶段发生的职工薪酬应费用化,在开发阶段发生的职工薪酬,只有
符合无形资产资本化条件的,才能计入自行研发无形资产的成本。
17.【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企业将自有房屋无偿提供给本企业行政管理人员使用,在计提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累计折旧
18.【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应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300×1 500×(1+13%)=508 500(元)。
会计分录为:
确认非货币性福利:
借:生产成本 508 5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300×1 500×(1+13%)] 508 500
发放非货币性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 508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500×300)4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 500×300×13%) 58 5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40 000
贷:库存商品 (800×300)240 000
19.【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基本养老保险属于离职后福利计划中的设定提存计划,所以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设定提存计划”科目核算。
20.【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车辆购置税与耕地占用税不需计提,不在“应交税费”中核算,因此“应交税费”科目余额=350+150+35+150=685(万元)。
21.【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选项b,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选项c,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选项d,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22.【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c,生产线建造属于增值税纳税范围,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选项a,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选项b,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选项c,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选项d,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3.【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免税农产品本身价款中不含增值税,但国家为了鼓励这种收购行为,规定企业可以按 9%的扣除率来计算增值税进行抵扣,这里的9%是扣除率,不是真正的增值税税率,因此计算过程是:950 000×(1-9%)=864 500(元)。
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 (950 000-85 500)864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50 000×9%)85 500
贷:银行存款 950 000
24.【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运输劳务的价款是含税的,要进行价税分离,再计算相应的增值税,即 763 000÷(1+9%)×9%=63 000(元)。
25.【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自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免征湖北省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除湖北省之外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甲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照简易办法计算,计算增值税时需要进行价税分离,所以应交增值税=505÷(1+1%)×1%=5(万元)。
26.【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企业发生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应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因为此设备为财务部门使用,而财务部门实质上也是管理部门,所以发生的技术维护费和因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而减少的费用均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27.【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月尚未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已交税金=3 900+39-1 300-1 000=1 639(万元)。
28.【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采用从价定率方法征收的消费税,以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为税基,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采用从量定额计征的消费税,按税法确定的企业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和单位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计算确定。
29.【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b,采用从量定额计征的消费税,按税法确定的企业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和单位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计算确定。
30.【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税,如果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则销售环节就不再征收消费税了,所以委托加工环节的消费税直接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中。材料加工收回后的入账价值=70 000+2 000+8 000=80 000(元)。
会计分录为:
发出原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70 000
贷:原材料 70 000
支付加工费以及消费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 (2 000+8 000)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0
贷:银行存款 10 260
加工完成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 (70 000+10 000)80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80 000
二、多项选择题
1.【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应付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如企业无力支付票款,由于商业汇票已经失效,但企业还欠对方货款,所以应转作应付账款。
借:应付票据
贷:应付账款
2.【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选项ad,会计分录: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选项b,企业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直接在附注中披露;选项c,由于公司发放股票股利涉及变更股本等,在制定方案时,股票股利不进行账务处理,股东大会批准后实际发放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所以企业宣告分配股票股利不通过“应付股利”科目核算。
3.【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b,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选项d,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选项a,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等
贷:其他应付款
选项b,会计分录:(假设购买原材料)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
选项c,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等
贷:其他应付款
选项d,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4.【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b,差旅费是企业一项正常支出,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不属于职工薪酬。
选项b,会计分录:
预借差旅费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库存现金
报销差旅费时:
①全部花完: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
②有剩余现金:(即预借的钱比出差花的钱多)
借:库存现金
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
③补款时:(即出差花的钱比预借的钱多)
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现金
其他应收款
5.【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选项a,企业将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选项d,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含税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6.【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耕地占用税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选项a,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选项b,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等
贷:银行存款
选项c,会计分录:
企业代扣的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企业确认的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选项d,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7.【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ab,自制产成品用于职工福利、对外投资应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选项d,厂房为固定资产,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围,外购的生产用原材料用于建造厂房属于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所以不需要将相关进项税额转出。
选项a,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选项b,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选项c,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选项d,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8.【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选项a,领用自产产品建造办公楼按成本价计入在建工程,不需要考虑增值税;选项bd,为视同销售行为,因此应计增值税销项税额;选项c,原材料发生自然灾害损失,原增值税税额仍允许抵扣,不需要转出,也无需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
选项a,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选项b,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选项c,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选项d,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选项c,小规模纳税企业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专栏;选项d,小规模纳税人不管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的进项税额一律不予抵扣,直接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
10.【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设备(如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设备(如税控盘和报税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的设备(如税控盘和传输盘)。
11.【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d,月度终了,对于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对于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12.【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c,企业进口应税物资在进口环节应交的消费税,应计入该项物资的成本。
选项a,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选项b,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选项cd,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等
贷:银行存款
13.【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企业进口应税物资在进口环节应交的消费税,应计入该项物资的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14.【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b,土地增值税按照转让房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选项d,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交的土地增值税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核算。
15.【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增值税、消费税等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
16.【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企业按规定计算的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应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
三、判断题
1.【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采用预提方法:
短期借款利息计提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实际支付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不采用预提方法,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2.【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开出银行本票结算,应通过“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应付票据核算的是商业汇票,即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3.【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4.【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预收货款业务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置“预收账款”科目,预收的货款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
5.【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但需要在附注中进行披露。
6.【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可以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可以在未来期间使用。而非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将予以取消,并且职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现金支付。
7.【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我国企业职工休婚假、产假、探亲假、病假期间的工资通常属于非累积带薪缺勤。
8.【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企业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个人或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时,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结转相关成本,涉及到增值税的,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
9.【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一般纳税人购入免税农产品,可以按照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并准予从企业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10.【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其应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11.【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等,应视同销售计算应交增值税。
借: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2.【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价格为含税售价,因此应缴纳的增值税=36 050÷(1+3%)×3%=1 050(元)。
13.【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小规模纳税人无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均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其进项税额应计入成本中。
14.【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对于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按照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15.【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企业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等非生产机构时,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16.【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此题说法正确。
17.【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8.【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房地产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第9篇】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一)、外购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扣除
税法规定,对用外购消费品连续生产消费品的,可以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避免出现重复征税问题)
1、扣除范围——准予扣除的项目
(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3)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6)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7)外购已税实木地板生产的实木地板;
(8)对外购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
【解释1】并非所有外购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的都可以扣除已纳的消费税税款,只限于消费税法规中列举的上述情况。
【解释2】一般扣税必须是同一税目,即购入该税目的已税商品,仍用于生产该税目的商品,可以抵扣。如购入该税目的已税商品,用于生产另一税目的商品,则不能扣税。(首饰类除外)
【解释3】纳税人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
【解释4】对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只是购进后再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其销售的化妆品、鞭炮焰火和珠宝玉石,凡不能构成最终消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品市场,而需进一步加工的(如需进行深加工、包装、贴标、组合的珠宝玉石,化妆品,鞭炮焰火等),应征消费税,同时允许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
【例题1·单选题】2023年8月某首饰厂从某珠宝玉石的加工企业购进一批需要进一步加工的珠宝玉石,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税款8.5万元,经简单打磨后再将其销售给首饰商城,收到不含税价款90万元。已知珠宝玉石消费税税率为10%,该首饰厂以上业务应缴纳消费税( )。(2023年考题改编)
a.4万元
b.5万元
c.9万元
d.14万元
【答案】a
【解析】对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而只是购进后再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其销售的化妆品、鞭炮焰火和珠宝玉石,凡不能构成最终消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品市场,而需进一步生产加工的,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允许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应纳消费税=90×10%-50×10%=4(万元)。
【例题2·多选题】下列产品中,在计算缴纳消费税时准许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有( )。(2023年)
a.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b.外购已税实木素板涂漆生产的实木地板
c.外购已税白酒加香生产的白酒
d.外购已税手表镶嵌钻石生产的手表
【答案】ab
【解析】选项c、d,没有扣税的规定。
2、扣税方法
(1)外购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扣除,采用的是实耗扣税法而不是购进扣税法,即只有在当期被生产领用的已税消费品才可以扣除其已纳消费税款。
由于原材料的采购和使用是连续的,所以在计算生产领用量时,应根据期初库存数量加当期外购数量减期末库存数量来进行推算。
(2)已纳税款扣除的计算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注意】“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是指购货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基本规定同外购已税消费品税额扣除
1.委托方收回货物后直接出售的——孰高原则,是否补缴消费税
2.委托方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分别情况:
——再出售应税消费品时计算应纳税额
——领用委托加工的原材料已纳税款可以抵扣
——扣除的税款按生产领用的实际数量计算
【例题1·单选题】下列外购商品中已缴纳的消费税,可以从本企业应纳消费税额中扣除的是( )。(2008年改编)
a.从工业企业购进已税小汽车生产的小汽车
b.从工业企业购进已税游艇为原料生产的游艇
c.从工业企业购进已税白酒为原料生产的白酒
d.从工业企业购进已税高尔夫球杆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答案】d
【解析】小汽车,游艇,白酒不得抵扣已纳消费税。
【例题2·单选题】某烟厂4月外购烟丝连续加工卷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为8.5万元,期初尚有库存的外购烟丝2万元,期末库存烟丝12万元,该企业本月应纳消费税中可扣除的消费税是( )。
a.6.8万元
b.9.6万元
c.12万元
d.40万元
【答案】c
【解析】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第一,本月外购烟丝的买价=8.5÷17%=50(万元)
(注释:税款=买价×17%,所以:买价=税款÷17%)
第二,生产领用部分买价=2+50-12=40(万元)
第三,准予扣除的消费税=40×30%=12(万元)。
【例题3·计算问答题】某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0月上旬从国外进口一批散装高档化妆品,关税完税价格150万元。本月内企业将进口的散装高档化妆品的80%生产加工为成套高档化妆品7800件,对外批发销售6000件,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90万元;向消费者零售800件,取得含税销售额51.48万元。(进口环节取得完税凭证,高档化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40%、消费税税率15%)
要求:
(1)计算该企业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
(2)计算该企业国内生产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答案及解析】
(1)计算该企业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
①进口散装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150+150×40%)÷(1-15%)=247.06(万元)
②进口散装高档化妆品应缴纳消费税=247.06×15%=37.06(万元)
③进口散装高档化妆品应缴纳增值税=247.06×17%=42(万元)
(2)计算该企业国内生产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①生产销售高档化妆品应缴纳增值税额=[290+51.48÷(1+l7%)]×17%-42=14.78(万元)
②生产销售高档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额=[290+51.48÷(1+l7%)]×15%-37.06×80%=20.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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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
01#
温馨提示大家,2023年三代手续费申请时间截止3月30日,不是3月31日,一定要特别注意,如果错过申请,就没法享受退付了。
如何申请?
02#
怎么申报缴纳增值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给出的回复,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应按“经纪代理服务”项目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小编注:2023年减按1%,季度销售额不超30万享受免税)。
因为手续费我们是从税务局取得的,一般都不开具发票,只需要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按适用的税率申报增值税即可。
所以,申报方法其实就是填写未开票收入申报的方法。
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有专门的未开票收入申报栏次。
如图所示,假设小编公司2023年取得了10600的手续费。
那么按照6%申报,申报金额=10600/1.06=10000,申报销项税=10000*6%=600
申报表填写如下:
这样就搞定了。
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没有专门的未开票收入申报栏次,具体未开票收入要根据小规模实际情况填写。
假设小规模纳税人取得手续费的季度,合计销售额未超过30万,那么手续费收入享受免征增值税,填写到小微免征栏次。
2023年的最新小规模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1、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那么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取得个税手续费未开票收入,主要分两种情况来区分申报,分别填写不同的栏次进行报税。
情况1、销售额超过30万
小编公司2023年手续费30.3万,未开票,公司销售额情况如下:
先总后分原则分析,总的来看,公司1季度销售额50万,超过30万,不享受小微免征增值税政策,应该缴纳增值税。
分项来看,公司销售额超过30万,均要纳税,包括未开票收入部分。
所以最终申报表填写如下:
大家看到,在这种情况下,手续费未开票的收入实际是直接填写到3%的征收栏次,实现交税,因为没有开票,所以征收栏次的其中项是不需要填写未开票部分的金额的,直接填汇总项目就行了。
情况2、销售额不超过30万
小编公司2023年手续费10.1万,开票情况如图,没有其他收入,公司在申报表时候如何填写申报表?
先总后分原则分析,总的来看,公司销售额20万,不超过30万,享受小微免征增值税政策,免征增值税,分项来看,公司开的专票部分不能免税,按1%交税。
所以最终申报表填写如下:
小微免税,未开票收入直接填写在小微企业免税栏次即可,不需要填写到征收栏次去。
所以这种情况下,手续费收入是免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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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简易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发票上的税率栏,可以是数字、汉字或字符。显示数字的情形,除了税率之外就是征收率。征收率如果不正确,对于销售方而言,税额计算就会错误,导致多缴、少缴税款;对于购买方而言,税率栏填写错误的发票,属于不合规发票,存在不得下账列支等风险。实务操作中,财税人员对征收率的关注度一直比较高,但是征收率的规定,散见于20多年的许多文件中,简易计税既有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的,也有必须简易计税的情形。适用简易计税,有全额计税也有差额计税的情形。简易计税时,征收率有5%、3%、2%、按5%减按1.5%、按3%减按2%。想理清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本文在借鉴总局官方资料的基础上,查阅原文件规定,融汇相关事项的散见规定,逐项仔细求证,修订完善补充,分类归纳整理,希望对大家的学习应用有所帮助。
一、纳税人的种类和简易计税
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通常情况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适用税率,特定情形下,采用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通常情况下,适用征收率3%,特殊情况下适用5%、2%的征收率,还有3%减按2%、5%减按1.5%。
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简易计税非选择情形
(一)适用3%征收率的情形,7种
1.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
2.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财税〔2017〕58号)
3.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财税〔2017〕56号)
4.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按照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国税发〔1999〕40号,财税〔2014〕57号)
5.(一般纳税人的)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6.(一般纳税人的)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7.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一般纳税人)零售的免税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二)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的情形,6种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4〕57号)
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4〕57号)
4.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总局公告2023年1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总局公告2023年1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6.纳税人销售旧货。
注1: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注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符合《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并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十四)项)
注3:《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有形资产。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总局公告2023年第90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按5%、减按1.5%的情形,10种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以当期销售额和5%的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第二十二条)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财税〔2016〕68号)
3.小规模纳税人(除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外)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国税发〔1994〕114号)
4.小规模纳税人(除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外)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第四条)
5.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购买不足两年的,全额按5%;两年及以上,北上广深地区,非普通住宅,差额后按5%。
注1: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五条)
注2: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全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差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购买住房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第五条)
6.小规模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四条)
7.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四条)
8.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四条)
9.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四条)
10.中外开采原油、天然气。中外合作油(气)田销售原油、天然气时,应按规定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税额栏”按价含税销售额乘以征收率5%计算出的税额填写。(国税发〔1994〕114号)
(四)适用2%征收率的情形,共1种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财税〔2009〕9号)
注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财税〔2009〕9号)
注2: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征免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第七条)
比如,如果其他个人销售住房满2年符合免税条件的,仍可继续享受免税;如不符合免税条件,则应按规定纳税。
注3: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七)项规定,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项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总结】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税。
三、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的情形
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的情形共有40项,其中:原增值税业务10项,营改增业务30项。这些业务一般纳税人可以在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中选择。选择一般计税时,按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选择简易计税时,按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一)原增值税业务10项
1.销售自产的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销售自产的自来水。(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3.销售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销售自产的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4.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5自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8〕47号)
6.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国税函〔2009〕456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7.生物制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8.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12〕20号)
9.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
10.自202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上述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自2023年3月1日起,对进口罕见病药品,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财税〔2019〕24号)
(二)营改增业务,共30项
1.公共交通及物流辅助,征收率3%(4项),
(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财税〔2016〕36号附件2)
(2)仓储服务。(物流辅助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3)装卸搬运服务。(物流辅助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4)收派服务。(物流辅助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2.文化体育、教育、动漫、电影播映,征收率3%;(5项)
(1)文化体育服务。(含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财税〔2016〕36号附件2)
注: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按“文化体育业”。(财税2016〕140号)
(2)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财税〔2016〕68号)
(3)教育辅助服务。(财税〔2016〕140号)
(4)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辑、形象设计等服务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财税〔2016〕36号附件2)
(5)电影放映服务。(现代服务—广播影视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3.建筑业,征收率3%;(5项)
(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2)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3)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4)销售电梯同时提供的安装服务。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
(5)销售自产、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已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
4.涉农金融服务(3项)
(1)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财税〔2016〕46号)
(2)中国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也称县事业部),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46号)
(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各分支机构提供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39号)
5.商务辅助服务(3项)差额后,按简易计税办法5%
(1)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财税〔2016〕47号)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差额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2)提供安全保护服务(含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财税〔2016〕68号)
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政策执行。
(3)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财税〔2016〕47号)
按照经纪代理服务(注:不属于人力资源服务),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总结】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外包的对比:
(1)销售额方面:劳务派遣的销售额可以是全额或选择差额;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销售额就是差额后。
(2)差额时,劳务派遣可扣项目中有福利,而人力资源外包可扣项目中没有提及福利。
6.租赁业务(6项)
(1)出租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征收率均为5%(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九)项)
注:融资租赁、经营租赁均适用
(2)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或在纳入营改增试点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六)项第4、5点),征收率3%。
(3)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征收率5%(财税〔2016〕47号)
(4)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通行费。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征收率3%(财税〔2016〕36号附件2、财税2016〕47号、财税2016〕86号)
(5)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征收率5%(不动产经营租赁)(财税〔2016〕47号)
(6)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征收率5%(小规模纳税人,是按照5%,不是选择)(财税〔2016〕68号)
注:以上三种属于经营租赁
7.销售房、土(3项)
(1)一般纳税人销售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小规模是按照5%)
销售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5%。
2023年4月30日前自建的,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5%。(财税〔2016〕36号附件2)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5%(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
(3)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差额后,5%。
纳税人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47号)
注: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全额适用3%和差额适用5%的征收率之间进行选择。
(三)非企业单位的特定业务的(1项):
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二十六)项中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注:免税),可以参照上述规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140号第十二条)
注:非企业单位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可以放弃免税,选择按照3%的征收率。
【总结】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适用5%征收率的情形,共9种:
四、差额计税的征收率总结
适用简易计税,以差额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有以下6种。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征收增值税,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并不属于差额计税。
作者李春梅,系每日税讯精选微信公众号特约撰稿人
【第12篇】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培训
比没有培训预算更难做的培训项目是:通过培训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不过这个目标与方向,的确是贴近业务的培训项目。当然,降低成本也是企业在经济周期下行期,零和博弈的存量市场下,必备的组织能力。
对于这个问题在今天的文章中,我将从以下的五个方面分享我的看法:
(一)理解成本的构成
(二)通过培训降低本的路径与原理
(三)设计此类项目会用到哪些培训技术
(四)用培训降低成本的2个实战案例
理解成本
降低成本的核心目的是:确保公司的现金流大于公司的综合成本支出。
要实现这个目的,我们就需要了解一家公司经营的基本成本构成:
①财务成本:这个比较直观,也是老板及业务最关注的成本。
②人力成本:这是很多公司采用最为直接“降低成本”的方式。在近1年的时间,看阿里、字节跳动、腾讯及麦肯锡、亚马逊、谷歌等公司都是通过裁员来降低成本,简单粗暴。
③物资成本:这也比较容易理解,就少花钱买东西,能不买就不买。
④时间成本:在这里是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从本质上讲,时间成本是最昂贵的成本,也是最稀缺的成本,但是很多公司忽略了时间成本的价值。
⑤空间成本:我们完成某件事情所需要的物理空间,例如:办公室、厂房、机房等。
⑥流量成本:在商业中流量成本的本质是信息交换的成本,例如我们的广告,品牌宣传都付出了巨大的流量成本。
⑦机会成本:这是关于鱼与熊掌的选择成本,你选择了鱼的鲜美,就要舍弃熊掌的美味。
⑧边际成本:如果项目失败,开发的课程基本上就讲一次,后面基本上不会再讲,如果产品开发方向发生变化,下一批大学生进来,这些课程未必有用。
⑨沉没成本:如果项目失败,所有的投资将被白白浪费。
⑩试错成本:可能的结果是,最终课程搞砸了,培训效果不好,参与项目的内训授课的积极性降低。
⑪心理成本:完成一件事情所带来的负面情绪的成本,或者是情绪价值的高与低,例如管理者的领导力不够,可能会为员工带来较大的心理成本。
当我们对成本的构成有了一定的理解之后,我们才会知道,在哪些地方减少成本,或者哪些地方容易降低成本,这就构成了用培训降低成本的基本出发点。
接下来,我们看第二部分的内容。
路径与原理
关于用培训降低成本,在这里分享五条基本的原则:
第1条原则:培训本身不能降低成本,除非直接砍掉培训,让员工通过自学的方式发展能力。
第2条原则:培训可以通过为学员输入知识与方法,让学员建立降低成本的意识,并通过使用新的知识与技术降低成本。在这里,培训的价值与意义是催化剂,即便员工通过学习真的降低了成本,这个价值也不是培训直接创造的,而是由员工创造的。
第3条原则:培训可以设计一定的运营逻辑,在学习完成一些知识后,基于721法则的基本原理,要求学员以小组或个人为单位,去真实地操盘一个以降低成本为目标的改善计划。
第4条原则:二八原则,从开支最大的部门开始推动学习项目。举个例子来说:通常培训费在一家公司的整体占比是非常低的,即便是砍掉了100%的培训,对公司整体成本的影响也是比较小,而对于科技公司人力成本应该在20%的范围内,这就是2023年大厂开始裁员的主要原因,例如:阿里去年累计裁掉1.9万人,按人均50万的年薪,这是一笔非常大的开支。
第5条原则:基于敏捷的精品主义,对某一个通用类的主题,在一个部门做试点,做成功了然后在全公司推广,做精比做全更有效。
相关技术
从培训的内容与新式的两个角度去看,有以下的四种技术,可以直接帮助企业降低显性的成本
(一)行动学习技术:
行动学习的特点是,学员要带真实的业务进入培训项目。在行动学习中,将“降低成本”作为项目中的关键目标即可。这个可以与行动学习促动师共创,完成“成本导向”的行动学习项目。
(二)敏捷复盘技术:
如果说最简单、最高效的用培训降低成本的方式,就是定期的做业务复盘,一点点地寻找业务改善的契机。敏捷复盘是一种很好的逻辑。所以,在2023年可以对全公司搞一轮敏捷复盘的项目,通过培训建立复盘文化,并以此来降低公司的综合运营成本。
(三)技术类的培训:
举个例子来说,对于制造业,精益生产及六西格玛类的项目都可以实现降本增效的作用,例如:我早年在帮美的做培训项目的时候,美的微波炉正在引入专家开展精益生产的项目。
在这个过程中,绝大多数的管理层认为厂房太小,过于拥挤导致生产效率降低,需要扩建车间,但是精益生产专家否定了这个设想,通过对制造车间及工艺的优化,最终不仅仅没有扩建厂房,在产量不变的前提下,还多出了一条5米宽的通道。这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所以,引入技术类的培训是可以实现降低成本的培训目的。
(四)用理论体系指导高效创新:
理论指导实践。通过创新降低成本。在这里分享两个例子:很早的时候就听过比亚迪的商业案例,在创业早期王传福采用了“逆向创新”的方式,拆解研究三洋的电池生产线并加以改造,用成百上千的工人代替昂贵的机械手臂,最后仅用了100万就搭建起了生产线,不仅成功造出了镍铬电池,还将电池成本降低了30—40%。
最终比亚迪通过成本优势,在短短的5年内成为了全球第二,中国第一。其实,比亚迪的这个例子,也算是对第一性原理运用的一个“典型”。
所以,从这个角度去看,传统的培训反而太看重短期的功利,而不愿意从基础原理开始学习,其实这是一种舍本逐末的,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导向的培训思维。所以,如果用培训降低成本,另外一个方式反而是,对一些底层方法论的学习与应用。
我非常建议已经付费的同学,认真看,反复看这两节课。这既是知识萃取的目标,也是我们解决绝大多数问题的思维逻辑。这两节课的内容本身给我带来了,很高的思考效率,理解这两节课的精髓,南哥坚信这些内容,一定会让你终生受益。
案例(一)
沟通培训是如何帮助企业降低成本的
跨部门沟通其实是很多公司存在的问题。显然,沟通成本是一种巨大的隐性成本。关于这个主题,我们在多年前帮助db科技集团工作做过跨区域的沟通效率的统计,具体的数据如下(数据已经做过脱敏的处理);在db科技公司,这样的沟通情境,每天超过2000次,全年的沟通次数超过40万。
其实,这是一个巨大的成本。为了改善这问题,我们帮助db科技集团绘制了《沟通技巧全景图》,优化了多个场景的《沟通流程》并引入类似于飞书的协同工作文件,最终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大幅度地降低了整个集团的沟通成本。
在这里稍做一个总结:
(一)意识层面:
很多人认为通用技巧的培训不重要,也从来没有意识到单纯的沟通技巧,可以做成一个体系,做成一个覆盖全公司知识型员工,且非常受欢迎的学习项目。
(二)统一思维:
多数公司在沟通技巧这一块,是非常零散地开展培训,这导致综合成本比较高。沟通类学习项目的精髓在于统一所有员工在工作场景的沟通模式,这里包括了:统一通用的思维的逻辑(演绎、归纳、发散、收敛)、统一表达的逻辑(金字塔原理)、统一聆听的逻辑、统一问答的逻辑、统一基本的商业概念、统一分析处理的原则与方法、统一情绪处理的妥善方法。
只有当一家公司建立了全景的通用思维逻辑与沟通的逻辑之后,才能大幅度地提升沟通的效率,降低沟通的成本。在这个方面,外资企业普遍做得比较好。
(三)训练层面:
沟通的技巧远远大于知,所以对于沟通基本功的训练,是需要设计非常完整的行为训练计划,而非单纯的课堂培训;而对于情商与人际的训练则是“活到老、学到老”的学问,持续的反馈与自我反思都是必要的学习策略。
通过这个案例,我特别想跟大家分享的是:不要被降低成本这一要求“唬住”,培训的本质是提升员工的能力,能力提升了之后,对于收益与成本一定都有改善。从项目设计与向上管理的角度去看,你的切入点、价值转化及培训项目设计的专业能力,决定了你所设计的学习项目是否可以契合老板的需求。
案例(二)
如何通过管理培训降低成本
在一次制造业针对一线主管的培训项目中,我们通过游戏体验的方式,让管理者深刻地意识到,“改善无止境”的极限突破,所带来的巨大的思想冲击。
在课程结束之后,我们与培训经理一同制定了课后的“改善提案”,要求每个小组利用课程所学到的方法与思想,在课程结束之后的一个月的时间做出一个改善的项目。
令我记忆深刻的是:其中有一个小组的提案非常巧妙。通过与供应商谈判协商,以回收包装配件的方式,使得某个包装材料得以重复循环利用。这样下来,每条生产线,每个月可以节省1万个包装配件,每个配件可以节省1.2元钱,而当时这家公司有10条这样的生产线。
这是一个非常巧妙的方案,几乎通过零成本的方式,一年帮公司节省了100多万的成本,100多万对于一家年营收超过10个亿的企业不算什么,但是这种持续改善与创新的意识却非常值得传承,而在这个训练营中产生了类似的40多个改善专案。
这个项目,对于培训管理者可以带来一个启发性的学习项目设计策略,而且非常简单粗暴:课堂培训+课后专题提案,以小组为单位,输出1-5个降低成本的方案。
在设计此类学习项目的时候需要注意三点:
(一)高管强势要求:这种项目必须有高管的强势要求,并且需要高管在项目开始、项目成果评审阶段,都需要积极地参与。
(二)与经营计划结合:课后的降本增效专案需要与公司整体经营计划结合。首先高层规划与经营目标高度切合的改善项目,在培训课程结束之后,每个小组从专案池中,挑选自己喜欢或者擅长的专案,这是一种较好的运营逻辑。
(三)培训的价值:在这里,培训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为学员提供解决问题所需要的知识技能与工具;另外一个方面,以培训作为绩效改善的工具或者切入点,用这种方式推行组织的变革,要比强压下去的效果好。
作者:南哥nange
来源:培训经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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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单选题)2023年7月甲药酒厂生产240吨药酒,销售14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00万元,增值税税额130万元。甲药酒厂当月销售药酒消费税计税依据为( )。
a.1000万元
b.1130万元
c.240吨
d.140吨
2.(单选题)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生产面粉的食品厂,2023年10月向农民收购一批小麦用于生产面粉,农产品的收购发票上注明收购价款为100万元,则当月该面粉厂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是( )万元。
a.3
b.5
c.9
d.12
3.(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b.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为租期届满的当天
c.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收到银行款项的当天
d.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4.(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有( )。
a.汽缸容量为200毫升的摩托车
b.组合烟花
c.燃料电池
d.未经涂饰的素板
5.(判断题)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未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减税、免税销售额,就核定金额减税或者免税。( )
解析:
1. 正确答案:a
考点:消费税计税依据
解析:药酒属于其他酒税目,从价计征消费税;从价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
2.正确答案:c
考点:进项税额的计算
解析: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面粉属于9%税率的货物,故购进的小麦应该按照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00×9%=9(万元)。
3. 正确答案:ad
考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解析:选项b: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选项c: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 正确答案:bcd
考点:消费税征税范围
解析:选项a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5. 正确答案:×
考点: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
解析: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不得免税、减税。
【第14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写
最新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写,有流程,有案例!
政策指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涉及政策变化的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进行局部调整,同时废止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
自2023年5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需要填报“一主表四附表”,既满足降低增值税税率、加计抵减、不动产一次性抵扣等政策实施的需要,也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一主表四附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以下材料不再需要填报: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填表指引
1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怎么申报加计抵减额?
答: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
(1)当期按照规定可计提、调减、抵减的加计抵减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二、加计抵减情况”相关栏次。
(2)以前税款所属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二、加计抵减情况”第2列“本期发生额”中。
(3)纳税人发生了进项税额转出,按规定调减加计抵减额后,形成的可抵减额负数,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二、加计抵减情况”第4列“本期可抵减额”中,通过表中公式运算,可抵减额负数计入当期“期末余额”栏中。
2
不动产实行一次性抵扣政策后,截至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怎样进行申报?
答:按照规定,截至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可以自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结转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
注意:第9栏“(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反映按规定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上注明的金额和税额。
3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怎么申报?
答: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1)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栏次中。
(2)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等票据,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
注意: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反映按规定本期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所取得的扣税凭证上注明或按规定计算的金额和税额。
案例分析
【1】开具13%税率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2】开具16%税率红字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3】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填写案例
【4】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申报表填写案例
【5】综合申报表填写案例
填写案例1:开具13%税率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销售一批货物,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0000元,税额13000元;发生有形动产经营租赁业务,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50000元,税额6500元。
分析
根据39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企业销售适用13%税率应税货物、服务,应开具13%税率发票。
根据15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以下称《附列资料(一)》)中的第1栏项目名称由“16%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调整为“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第2栏项目名称由“16%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调整为“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因此开具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列明的金额、税额应填写在“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对应栏次。
1.《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10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13000(元)
《附列资料(一)》第2行“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列=50000(元)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6500(元)
本月销项(应纳)税额合计=13000+6500=19500(元)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填写案例2:开具16%税率红字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6月发生2023年2月销售的货物退货,开具一张16%税率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40000元,税额6400元;销售一批商品,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60000元,税额7800元。
分析
根据15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原《附列资料(一)》中的第1栏项目名称由“16%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调整为“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因此开具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金额、税额应填写在“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对应栏次。根据15号公告第三条“本公告施行后,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规定,因此该企业开具的16%税率红字专用发票,应填写在“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栏次。
1.《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40000+60000=2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6400+7800=1400(元)
该企业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填写案例3: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购进按规定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0000元,税额1800元;取得1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金额8000元,税额720元;取得1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2200元,民航发展基金50元,燃油附加费120元;取得5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票面金额合计2180元;取得15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票面金额合计5150元。
分析
根据39号公告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1800元;
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可抵扣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720元;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2200+120)÷(1+9%)×9%=191.56(元)
需要注意,民航发展基金不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数。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2180÷(1+9%)×9%=180(元)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5150÷(1+3%)×3%=150(元)
1.《附列资料(二)》第2行“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本行“份数”列=1(份)
本行“金额”列=20000(元)
本行“税额”列=1800(元)
《附列资料(二)》第8b行“其他”:
本行“份数”列=22(份)
本行“金额”列=8000+(2200+120)÷(1+9%)+2180÷(1+9%)+5150÷(1+3%)=17128.44(元)
本行“税额”列=720+191.56+180+150=1241.56(元),本行填写企业取得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其他扣税凭证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附列资料(二)》第10行“(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本行“份数”列=23(份)
本行“金额”列=20000+17128.44=37128.44
本行“税额”列=1800+1241.56=3041.56(元),本行填写企业本月允许抵扣的所有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二)》填报如下所示:
填写案例4: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2023年3月20日成立,自2023年1月1日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在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小规模期间,仅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取得销售额400000元,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一般纳税人期间,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取得销售额580000元,销售应税货物取得销售额200000元。企业2023年4月,发生销项税额50000元,取得一般计税项目进项税额100000元。
分析
根据39号公告第七条第一项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23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23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23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该企业在2023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提供现代服务取得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比重=(400000+580000)÷(400000+580000+200000)=83%,超过50%,适用加计抵减政策。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销售额比重时,应包含小规模期间发生的销售额。
1.情景一:如企业于2023年4月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确认适用政策有效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企业2023年4月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100000×10%=10000(元)
按照15号公告规定,企业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以下称《附列资料(四)》)相关栏次。由于该企业2023年4月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本期应纳税额为0,所以计提的加计抵减额不应在本期抵减,应填写在《附列资料(四)》第6行“期末余额”列,留待下期抵减。
(1)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四)》填报如下所示:
(2)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该企业2023年4月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应纳税额为0元。
2.情景二:如企业于2023年6月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按照39号公告相关规定,适用政策有效期应为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企业2023年5月取得的进项税额为120000元,期末留抵税额为0元,2023年6月取得的进项税额为80000元,2023年6月发生的销项税额为160000元。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1)企业2023年6月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100000+120000+80000)×10%=30000(元)
该企业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四)》填报如下所示:
(2)按照15号公告附件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的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应纳税额按以下公式填写: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该企业2023年6月应纳税额=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本期实际抵减额=160000-80000-30000=50000(元)
该企业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需注意主表第19行“应纳税额”等于主表第11行-主表第18行-《附列资料(四)》第6行本期实际抵减额。
填写案例5:综合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发生有形动产经营租赁业务,开具4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1200000元,税额合计156000元;销售应税货物,开具1张13%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80000元,税额10400元。购进按规定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1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0000元,税额4500元;取得1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2000元,民航发展基金50元,燃油附加费120元;取得5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票面金额合计2060元。购进一栋不动产,取得1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500000元,税额135000元。企业2023年4月符合加计抵减政策,并已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分析
本期销项税额=156000+10400=166400(元)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4500元;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2000+120)÷(1+9%)×9%=175.05(元)
需要注意,民航发展基金不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数。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2060÷(1+3%)×3%=60(元)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合计=4500+175.05+60=4735.05(元)
购进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135000元;
本期可抵扣进项税额=4735.05+135000=139735.05(元)
企业2023年4月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139735.05×10%=13973.51(元)
本期应纳税额=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本期实际抵减额=166400-139735.05-13973.51=12691.44(元)
1.《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列=80000(元)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10400(元)
《附列资料(一)》第2行“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120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156000(元)
本月销项(应纳)税额合计=156000+10400=166400(元)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2.《附列资料(二)》第2行“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本行“份数”列=2(份)
本行“金额”列=50000+1500000=1550000(元)
本行“税额”列=4500+135000=139500(元)
《附列资料(二)》第8b行“其他”:
本行“份数”列=6(份)
本行“金额”列=(2000+120)÷(1+9%)+2060÷(1+3%)=3944.95(元)
本行“税额”列=175.05+60=235.05(元),本行填写企业取得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其他扣税凭证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附列资料(二)》第9行“(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
本行“份数”列=1(份)
本行“金额”列=1500000(元)
本行“税额”列=135000(元),本行填写企业本月允许抵扣的不动产进项税额。
《附列资料(二)》第10行“(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本行“份数”列=7(份)
本行“金额”列=50000+3944.95=53944.95(元)
本行“税额”列=4500+235.05=4735.05(元),本行填写企业本月允许抵扣的所有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二)》填报如下所示:
3.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四)》填报如下所示:
4.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本文来源:北京税务、厦门税务。
【第15篇】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客户需求
甲公司为动漫企业,除开发动漫产品以外,还为其他企业的动漫产品提供形象设计、动画设计等服务,偶尔也会转让动漫版权。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由于进项税额较少,增值税税收负担率为4.8%。甲公司预计2023年度的不含税销售额为5000万元。
客户方案纳税金额计算
如保持现状,甲公司2023年度需缴纳增值税:5000×4.8%=240万元。
纳税筹划方案纳税金额计算
建议甲公司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5000×3%=150万元。通过纳税筹划,甲公司每年降低增值税负担:240-150=90万元。
涉及主要税收制度
《增值税暂行条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
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动漫企业和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按照《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的规定执行。
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其他可以利用的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税收优惠政策还包括:《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老项目继续开发后,以自己名义立项销售的不动产,属于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16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
1.采购环节巧筹划
企业在物资采购环节是否有筹划的技巧呢?答案是肯定的。经总结,采购环节中可以运用如下纳税筹划技法。
一、发票管理力面。
①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②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即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开具的发票,如产品收购凭证),开具发票时,必须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有关联次加盖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采购物资时必须严格遵守《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税法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
③收购免税农产品应按规定填开《农产品收购凭证》。
二、税收陷阱的防范。
避免在采购合同中出现诸如:“全部款项付完后,由供货方开具发票”此类条款。因为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质量、标准等方面的原因,采购方往往不会付完全款,而根据合同这将无法取得发票,不能进行抵扣。只要将合同条款改为“根据实际支付金额,由供货方开具发票”,就不会存在这样的问题了。
此外。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在价格中确定各具体的款项包含什么内容,税款的缴纳如何处理。例如,因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外),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就没办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通过谈判将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的价格压低一点
三、增值税进项税额确认的筹划。
自200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抵扣时限,不再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5]015号)中第二条有关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时限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违反抵扣进项税额的。税务机关将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购货对象的选择。
税收是进货的重要成本,从不同纳税人手中购得货物,纳税人所承担的税收是不一样的。例如,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认购的货物,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出增值税发票,增值税不能抵扣(但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外)。因此,采购时要从进项税能否抵扣、价格、质量、何时何种方式付款(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等多方面综合考虑。 五、购货运费的筹划。
①购进固定资产的运费不能抵扣增值税,而购进材料的运费则可以抵扣。采购时应予以考虑。
②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杂费不能抵扣进项税额,采购时要予以考虑。
③购进材料物资等发生运费、售货方名称要求与运费发票开票方名称一致,否则,购货方不能抵扣运费进项税。 六、选择合适的委托代购方式。
工业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需要大量购进各种原、辅材料。由于购销渠道的限制,工业企业常常需要委托商业企业代购各种材料。委托代购业务,分为受托方只收取手续费和受托方按正常购销价格与购销双方结算两种形式。两种形式均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但其财务核算和纳税利益各异。
受托方只收取手续费的委托代购业务是指:①受托方不垫付资金;②销售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发票转交给委托方;③受托方按销售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这种情况下,受托方按收取的手续费缴纳营业税;委托方支付的手续费作为费用,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受托方按正常购销价格与购销双方结算是指:受托方接受委托代为购进货物,不论其以什么价格购进,都与委托方按约定的价格结算,在购销过程中受托方自己要垫付资金。
这种情况下,受托方赚取购销差价,按正常的购销业务缴纳增值税。委托方支付给受托方的代购费用视同正常购进业务,符合规定的抵扣条件时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对于一般纳税人的工业企业而言,由于第二种代购方式支付金额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而第一种代购方式支付的手续费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那么从纳税利益的角度看,一般来说,第二种代购方式优于第一种代购方式。
2.专利、非专利技术指导与相关培训的纳税筹划
韩国lpdk公司是一家专门生产显示器回扫线圈的电子企业。2000年,该公司与北京某国有电子集团合资成立了中韩合资北京lpdj电子部品有限公司。由于韩国lpdk公司的技术在世界属于领先地位,技术成分较高,因而在北京公司投产经营之初,双方约定每季度由韩国lpdk公司派专门技术人员来华对北京公司的技术骨干进行技术指导,解决生产中发现的问题,并组织一场全体技术人员的培训。对于韩国技术人员来华的技术指导与培训,北京lpdj公司每次向lpdk公司支付技术指导费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41.35万元。截止2003年年底,北京公司累计向韩国lpdk公司支付技术指导费661.6万元人民币。
案例分析
对于这笔技术指导费支出,北京lpdj公司在每次向韩国公司支付时,依据营业税税目中的“服务业”按照5%的税率代扣了营业税,即每次代扣韩国lpdk公司在华技术指导服务的营业税=41.35×5%=2.0675(万元),四年累计代扣税款33.08万元。在税务专家对该公司进行涉税风险诊断时,对于该公司的这笔涉税业务操作,专家们认为,通过合理筹划,可以达到减少税款支出的目的。
筹划方案
通过对该项业务涉税流程的分析,专家们提出:由于韩国技术人员每次来华,不但要针对中方技术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技术上的指导,还要对全体技术人员开展一次最新技术操作的培训,而技术指导与培训在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上是存在差异的。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国税函?眼1995?演156号)的规定,技术指导应依照“服务业”税目适用5%的税率,而《营业税税目注释》中所称的文化体育业中的培训包括各种培训活动(见《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第十五条),因此韩国技术人员向中方提供的培训活动应依照“文化体育业”适用3%的税率。显然,由于这两种活动之间存在的税率差,通过将北京公司向韩国公司支付的技术指导费重新界定为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并将支出总额在这两者之间合理划分,可以达到合理减轻该涉税业务整体税负的目的。
在具体操作上,根据专家的建议,企业财务可通过重新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约定韩国技术人员每次来华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主讲一次培训在具体操作上,根据专家的建议,企业财务可通过重新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约定韩国技术人员每次来华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主讲一次培训会议,中方就这两项服务分别支付劳务费0.5万美元和4.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135万元和37.215万元。这样,中方每次代扣韩方技术劳务的营业税=4.135×5%+37.215×3%=1.3232(万元),比筹划前少缴税款0.7443万元。按照此方法操作,以北京公司之前支付给韩国lpdk公司的661.6万元技术指导费为例,只需缴税21.1712万元,合计节税=33.08-21.1712=11.9088万元。
应当说明的是,由于该公司在2000年到2003年已经按照5%的税率代扣了韩国公司33.08万元的营业税,对于该项已经履行的纳税义务无法再予以改变,任何试图通过变动合同等文件资料的方式达到划分劳务性质,少缴税款的举措都已经超出了纳税筹划的既定范围而成为一种偷逃税的违法行为,毕竟超前性是纳税筹划的一个根本属性,纳税筹划应体现的是“筹”而非“补”。针对此,北京公司应按照专家提出的筹划思路,尽早与韩国公司重新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在以后的应税劳务的提供中,尽可能合法地少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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