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很多朋友是第一次报增值税,没有人指导,自己不敢填,那该怎么办?
首先,报税是大事,不能漏报、错报。漏报要补申报,还会罚款、滞纳金,以及影响企业纳税信用等级。错报可能导致多缴税或者少缴税。多缴税老板不愿意,少缴税税局不愿意。
其次,知道一般纳税人(商业企业为例)增值税计算方法:应交增值税=销项-进项-上期留抵(没有就是0)-进项税额转出(没有就是0)-红字发票税额
本案例不涉及免税产品,这里就暂时写了。
举个栗子:
xxx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商贸企业,主营业务:批发华米手机
2023年10月份开具5万的专用发票(不含税,税率13%),3万的普票(不含税,税率13%),2万没有开票(不含税,适用13%税率,且满足确认收入条件)
2023年10月取得的进项发票金额是8万(不含税金额,税率13%),已经全部认证
2023年10月本公司员工出差办公的火车票2000元
2023年10月开具红字发票金额1万(不含税),之前开的是专票
第一步:先计算增值税
销项税额=5万×13%+3万×13%+2万×13%=13000
进项税额=8万×13%+2000÷(1+9%)×9%=10565
红字税额=1万×13%=1300
应交增值税=13000-10565-1300=1135
注明:很多朋友问,现在不是系统自动带出来的数据吗?为什么还要自己计算?
报税需要很谨慎,不能出错,先自己算一遍,然后再申报系统再核对一遍,两者一致的情况下,一般都不会出错,这样能避免出现错报的情况。有时税局系统问题也会导致自动带出的数据错误,这个时候如果不去核对,就可能报错。
接下来就是填写申报表了(前面已经认证,此处就省略了)
那么填报应该先填哪张表呢?
一般纳税人有6张表:1张主表、4张附表、1张减免明细表。
主表里面的数据都是由附表里面的数据生成的,所以我们要先填附表1。
收入明细:2023年10月份开具5万的专用发票(不含税,税率13%),3万的普票(不含税,税率13%),2万没有开票(不含税,适用13%税率,且满足确认收入条件)
2023年10月开具红字发票金额1万(不含税),之前开的是专票。
一般附表1的开票数据是系统自动带出的,未开票收入需要自己手动填写。如果系统带出的数据是正确的,那么填完未开票收入,保存即可。如果数据不对可以修改成为正确的再保存。
附表1,点开看大图
填完之后点保存就可以了。
接下来填附表2:(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进项明细:2023年10月取得的进项发票金额是8万(不含税金额,税率13%),已经全部认证
8万×13%=10400
2023年10月本公司员工出差办公的火车票2000
2000÷(1+9%)×9%=165,不含税金额是2000÷(1+9%)=1835
附表2、点开看大图
一般附表2的进项数据也是系统带出的,8b和10行需要手动填写。填写完保存即可。
此项目不涉及附表3、附表4、减免明细表,就不填。
最后核对主表信息,主表是附表的数据带过来的:
填完报表后生成的税额和自己计算的税额是一致的,一般情况下说明没有算错。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就填完了,如果还不会申报,私信或者给小编留言。免费指导大家申报增值税
【第2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
一般纳税人查验全攻略
问:如果企业给不是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属于违规行为?
答:给不是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不违反规定,但由于非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一般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问:那有没有可以快速查询企业是不是一般纳税人的方法?
答:有的。下面就让我来详细讲解一下吧。
查询其他省市企业
如果要查询的企业不是上海登记企业,则可以至企业所在省份的税务局网站查询,目前绝大多数地区都开通了网上查询功能。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https://12366.chinatax.gov.cn),点击“涉税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
2.点击所需查询企业所在的的相应省市。各省市具体操作步骤基本相同,一般根据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进行检索。
3.以“云南省”为例,点击“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输入纳税人名称、税号或统一码和验证码,点击“提交”。
问: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是否需要向销售方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
答:不需要。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75号)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第八条规定,税务机关反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可以作为纳税人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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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长江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2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会计实务》考前最后六套题(一)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4小题,每小题1.5分,共36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4月5日外购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9.2万元,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为2万元,增值税税额为0.2万元,入库前支付过磅费0.2万元,因上述业务发生采购人员差旅费合计0.3万元。则甲公司该批原材料的入账成本为( )万元。
a.122.2
b.122
c.141.6
d.122.4
2.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会引起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发生增减变动的是( )
a.盈余公积补亏
b.债权人豁免债务
c.发放股票股利
d.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下列各项中应在企业”销售费用“科目核算的是( )
a.购入原材料支付的运费
b.随同商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成本
c.预计产品质量保证金
d.销售商品发生的现金折扣
4.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3月4日将一批商品销售给乙公司,商品标价260万元,甲公司给予乙公司15%的商业折扣。同时合同中约定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设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甲公司为乙公司代垫保险费0.5万元,则甲公司应确认的应收账款金额为( )万元。
a.251.72
b.256.86
c.302.1
d.256.36
5.2023年1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1100万元购入乙公司于2023年1月1日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面值为1000万元,甲公司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该债券票面年利率为10%,每年1月5日支付上年度利息。甲公司另支付手续费1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因素)。2023年12月31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上涨至115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2023年12月31日甲公司该债券投资的账面价值为( )万元。
a.1082.83
b.1150
c.1182.53
d.1200
6.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专项(项目已完成)剩余资金结转后,按规定留归本单位使用的剩余资金应转入的科目是( )
a.专用结余
b.其他结余
c.非财政拨款结余
d.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
7.林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为138万元,当年发生国债利息收入8万元,税收滞纳金支出10万元,所得税税率25%。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余额10万元,期末余额25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2万元,期末余额6万元。则林科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 )万元。
a.103
b.114
c.103.5
d.108
8.企业购置某项固定资产后,其市场价值降低。根据会计要素计量属性中的( )属性,不得因市场价值的变化而调整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a.重置成本
b.历史成本
c.可变现净值
d.公允价值
9.下列各项中,关于会计等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a.”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是复式记账法的理论基础
b.”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是编制资产负债表的基础
c.”资产=权益”是编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基础
d.”收入-费用=利润”中的利润为企业的净利润
10.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前,为了明确经济责任,需进行()。
a.定期清查
b.内部清查
c.全面清查
d.外部清查
11.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平行登记的要点不包括的是( )。
a.方向相同
b.记账时间一致
c.期间一致
d.金额相等
12.下列各项中,关于政府决算报告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主要区别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政府决算报告编制主体是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各部门、各单位
b.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数据来源以财务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
c.政府决算报告报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d.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基础为收付实现制
13.下列关于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会计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原材料“科目借方登记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
b.材料采购的实际成本与入库原材料计划成本的差额计入材料成本差异
c.”原材料“科目贷方登记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
d.月末需结转当月的材料成本差异
14.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不会引起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发生增减变动的是( )。
a.确认坏账损失的应收账款又重新收回
b.计提坏账准备
c.实际发生坏账损失
d.冲回多提坏账
15.大发公司2023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借方余额为500万元,当年实现利润总额80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年初亏损可用税前利润弥补,按照10%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大发公司当年年末未分配利润的余额为( )万元。
a.300
b.275
c.180
d.725
16.下列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财务报表的编制主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b.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
c.预算会计报表至少包括预算收人支出表、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和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
d.单位应当按月或年编制现金流量表
17.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2日将自产的产品作为职工福利发放给本单位行政管理部门员工,该产品的成本为100万元,市场售价12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6%,则该笔业务对甲公司当月损益的影响金额为( )万元。
a.-139.2
b.20
c.-119.2
d.23.2
18.甲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增发普通股股票10000万股,每股面值l元,发行价格为5.5元,支付的券商手续费为发行价格的2%’则甲公司应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为( )万元。
a.43900
b.11000
c.39000
d.53900
19.企业下列各项资产中,不会涉及计提减值准备的是()
a.交易性金融资产
b.存货
c.固定资产
d.应收账款
20.甲公司2023年5月1日结存a商品1200件,单价120元。5日购入a商品2300件,单价105元,25日购人a商品500件,单价130元。当月领用a商品1800件,甲公司采用先进先出法计算发出存货成本,则5月31日结存a商品的成本为( )元。
a.256300
b.223650
c.252500
d.243500
21.下列各项经济业务中,企业需要编制收款凭证的是()。
a.将现金存入银行
b.从银行提取现金
c.支付管理人员工资
d.收到出差人员返回的差旅费借款
22.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一台不需安装的机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1230万元,增值税税额196.8万元,取得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运费10万元,增值税税额1万元,支付保险费0.8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0.048万元。则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为( )万元。
a.1230.8
b.1230
c.1240.8
d.1437.7
23.下列各项中,关于会计凭证的保管要求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会计凭证应定期装订成册,防止散失
b.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时,应由遗失人员写明详细情况,由本单位会计机构
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c.会计凭证应加贴封条,防止抽换凭证
d.遵守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要求,期满前不得任意销毁
24.甲公司2023年2月28日进行现金清查时发现短缺420元,经查发现有200元系采购员报销时少交回导致的,剩余部分无法查明原因。则下列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计人营业外支出200元
b.计入财务费用220元
c.计入其他应收款200元
d.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220元
二、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2小题,每小题2分,共24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下列各项中,关于各种账簿形式优缺点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订本账的优点是能避免账页散失和防止抽换账页
b.活页账的缺点是不能准确为各账户预留账页
c.活页账的优点是记账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将空白账页装入账簿,或抽取不需要的账页,可根据需要增减账页,便于分工记账
d.订本账缺点是如果管理不善,可能会造成账页散失或故意抽换账页
2.对于企业采用分次摊销法对低值易耗品进行摊销时可能记入的科目有( )。
a.管理费用
c.财务费用
b.销售费用
d.制造费用
3.某事业单位购入一台不需安装的专用设备,支付购买价款120万元,支付运费2万元,支付保险费l万元,该事业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了上述款项。不考虑其他因素,则该事业单位应编制的会计分录有()。
a.借:固定资产120
事业支出3
贷:财政拨款收入123
b.借:事业支出123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23
c.借:固定资产123
贷:财政拨款收人123
d.借:固定资产123
贷:资金结存123
4.下列职工薪酬中属于短期薪酬的有( )。
a.养老保险
b.生育保险
c.失业保险
d.工伤保险
5.下列各项中,关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体现谨慎性
b.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作为自有固定资产核算体现实质重于形式
c.企业前后各期应用的会计政策一致体现可比性
d.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体现可靠性
6.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总分类账登账依据的有( )。
a.记账凭证
b.科目汇总表
c.汇总记账凭证
d.明细账
7.下列各项中,不会导致企业留存收益总额发生变化的有( )。
a.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b.盈余公积补亏
c.分配现金股利
d.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8.下列会计科目中,期末余额应列入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的有( )。
a.库存商品
b.材料成本差异
c.生产成本
d.委托加工物资
9.下列各项中属于其他应收款核算内容的有( )。
a.应收取的各项保险公司赔款
b.收取的包装物押金
c.租人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d.为职工代垫的医药费
10.下列各项中,贷方登记本期发生额减少的账户有( )。
a.资产类账户
b.负债类账户
c.损益类账户
d.成本类账户
11.下列各项中,关于存货成本确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外购存货支付的增值税不构成存货采购成本
b.进口存货支付的关税构成存货的采购成本
c.商贸企业存货采购费用较少可以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d.非正常损失的存货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12.下列各项中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的有( )。
a.研究费用
b.筹建期的开办费
c.技术转让费
d.印花税
三、判断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l分,共10分。每小题答题正确的得1分,答题错误的扣0.5分,不答题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
1.企业预付账款业务不多的清况下,在发生预付款业务时可以使用应收账款科目进行核算。( )
2.应收账款应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入账。( )
3.全面性是政府会计高质量会计信息的重要基础和关键所在。( )
4.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
5.对于明细账的核算,除用货币计量反映经济业务外,必要时还需要用实物计量或劳动计量单位从数量和时间上进行反映,以满足经营管理的需要。( )
6.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经批准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或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7.不能将没有相互联系的几个简单会计分录合并成一笔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
8.企业外购存货支付的采购费用一律计入存货的入账成本。( )
9.除直接分配法以外的其他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方法,其“辅助生产成本“科目的发生额合计都大于原待分配费用合计数,这是由于辅助生产费用交互分配而相互转账引起的,但最终分配给其他各受益单位的辅助生产费用合计数都等于原待分配费用合计数。( )
10.事业单位因开展科研及辅助活动从非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应当通过“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科目核算。( )
四、不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每小题全部选对得满分,少选得相应分值,多选、令昔选、不选均不得分)
【资料1】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16%,2023年3月1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的贷方余额为35万元,当月发生与增值税有关的经济业务如下:
(l)3日,外购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4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运费2万元,增值税税额为0.2万元,原材料已验收入库,以上款项以银行汇票存款支付。
(2)5日,销售产品一批,产品标价为220万元,给予购买方20万元商业折扣,并按扣除折扣后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已收存银行。该批产品的成本为150万元,巳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万元。
(3)10日,交纳上月未交增值税35万元。
(4)23日,销售一栋闲置厂房,按税法规定预缴增值税25万元。
(5)288,外购一栋仓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5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0万元,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6)318,在存货清查时发现因保管不善导致上月外购一批原材料毁损。该批原材料的购买价款为25万元,增值税税额为4万元。应由责任人赔偿2万元。
其他资料:以上甲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巳通过认证。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根据资料(i)’下列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应借记”原材料“科目152万元
b.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24.2万元
c.应贷记“应付票据“科目176.2万元
d.应贷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176.2万元
2.根据资料(2)和(3)’下列会计处理不正确的是( )。
a.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232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2
b.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140
存货跌价准备10
贷:库存商品150
c.交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35
贷:银行存款35
d.交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一未交增值税35
贷:银行存款35
3.根据资料(4),甲公司应借记的会计科目是( )。
a.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b.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c.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
d.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4.根据资料(5)’甲公司下列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借:固定资产550
贷:银行存款550
b.借:固定资产50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0
贷:银行存款550
c.借:固定资产50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
—待抵扣进项税额20
贷:银行存款550
d.借:固定资产50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
一待认证进项税额20
贷:银行存款550
5.根据资料(6)’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应贷记“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4万元
b.应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2万元
c.应借记“管理费用“科目27万元
d.应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27万元
【资料2】长江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2023年5月31日资产负债表部分项目余额如下表所示:
2023年6月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
(1)2日,外购一批工程物资用于建设生产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6万元,以上款项以银行汇票存款支付。当日工程物资全部被工程领用。
(2)15日,向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4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64万元,该批商品的成本为350万元,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20万元,甲公司向长江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464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
(3)20日,以银行存款归还200万元借款,该笔借款于2023年6月21日借入。
(4)23日,接受a公司以原材料投资,该批原材料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1200万元,增值税税额192万元。根据协议约定,a公司占实收资本金额为1000万元。
(5)30日,计提坏账准备15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根据资料(1),下列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应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16万元
b.应借记“工程物资“科目100万元
c.应借记”在建工程”科目116万元
d.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16万元
2.根据资料(2)’该笔业务对长江公司当月损益的影响金额为( )万元。
a.50
b.20
c.30
d.70
3.根据资料(4)’下列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借:原材料1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92
贷:实收资本1000
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392
b.借:原材料120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92
贷:实收资本100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392
c.借:原材料1392
贷:实收资本1000
资本公积一资本溢价392
d.借:原材料1392
贷:实收资本1000
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392
4.根据资料(5)’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计提坏账准备会影响企业营业利润
b.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会减少存货账面价值
c.计入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17万元
d.计提坏账准备会减少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
5.根据上述资料,下列各项中长江公司6月30日资产负债表中各项目填列金额正确的是( )。
a.货币资金1820.55万元
b.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664万元
c.存货1431.55万元
d.短期借款300万元
【资料3】御园公司为工业企业,拥有一个基本生产车间,大最大批生产a、b两种产品。拥有两个辅助生产车间,分别为供电车间和机修车间。2023年4月1日无任何在产品,当月发生经济业务如下:
(1)1日,生产车间领用甲材料一批,用于生产a、b产品。该批材料的成本为350万元,可生产a产品150件,生产b产品350件。
(2)128,生产领用乙材料一批,成本130万元,专用于生产b产品。
(3)18日,支付水费合计为38万元,其中生产车间耗费35万元,行政管理部门耗费3万元。
(4)30日.计提生产丁人职工薪酬200万元,车间管理人员薪酬15万元,行政管理人员薪酬65万元,销售人员薪酬50万元;计提生产车间固定资产折旧62万元,计提行政管理部门固定资产折旧24万元。
其他资料:御园公司采用品种法核算产品成本,月末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计算完工产品成本,在产品的平均完工率为50%,当月a产品全部完工,b产品完工200件。原材料按生产数掀比例分配,人工及制造费用按生产工时比例分配,当月a产品生产工时合计320小时,b产品生产工时合计680小时。辅助生产费用采用交互分配法进行分配,当月辅助生产车间相关资料如下表所示: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1.根据资料(i)和(2)’下列各项中计算正确的是( )。
a.应借记“生产成本一—基本生产成本a产品“科目105万元
b.应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b产品“科目375万元
c.应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一a产品“科目144万元
d.应借记“生产成本一—基本生产成本-b产品“科目336万元
2.根据资料(3)和(4),下列各项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直接人工费用应记入“生产成本一—基本生产成本一一-a产品“科目64万元
b.直接人工费用应记入“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一一b产品“科目136万元
c.应计人制造费用177万元
d.应计入管理费用92万元
3.根据上述资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供电车间应分配给基本生产车间的辅助生产费用为127.2万元
b.机修车间应分配给基本生产车间的辅助生产费用为60.8万元
c.交互分配后供电车间待分配金额为165万元
d.交互分配后机修车间待分配金额为35万元
4.根据上述资料,基本生产车间当月制造费用合计为( )万元。
a.112
b.300
c.320
d.295
5.根据上述资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当月a产品总成本为265万元
b.当月b完工产品总成本为715万元
c.当月b在产品总成本为195万元
d.当月b完工产品单位成本为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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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办法
概述
会计张问:请问申报增值税时的销售收入是否仅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收入呀?
小编回答:不是哦!申报增值税时的销售收入,除了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收入,还包括未开票收入、视同销售收入、预收的租金收入等。跟我一起来看一下吧!
内容
未开票收入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有些面向个人消费者的企业,收取货款后,客户没有索要发票,但企业收取货款就应当承担纳税义务,应在增值税申报表中“未开票收入”中填报。
视同销售收入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企业发生上述视同销售行为,例如将产品赠送客户,或者将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都要按规定进行视同销售处理,同时在增值税申报表“未开具发票收入”中填报。
预收款收入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四项规定,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对于以上两种预收款收入,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如果发票尚未开具,就应该在增值税申报表“未开票收入”中填报。
稽查查补收入、纳税评估收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因此,企业除了申报开票收入外,还应申报稽查查补收入、纳税评估收入。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中有“纳税检查调整”栏,企业被检查后如需自行更正申报增值税,可以在此栏中填列稽查查补收入。
总结
通过以上分析,纳税小伙伴是不是已经明白了?大家一起来学习……(中税答疑)
【第5篇】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2.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第6篇】某百货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9月3日经济法基础真题
1. (单选题)甲酒厂为增值税-般纳税人,2023年8月销售果木酒,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费0.565万元、优质费2.26万元。已知果木酒消费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3%,甲酒厂当月销售果木酒应缴纳的消费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10+0.565+2.26)x10%=1.28(万元)
b [10+(0.565+2.26)/(1+13%)]x10%=1.25 (万元)
c(10+0.565) x10%=1.06(万元)
d[10+0.565+(1+13%)]x 10%=1.05(万元)
【答案】b
【解析】同时收取的包装费和优质费均为含税价格,需要换算成不含税价格计算消费税。
2.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a.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b. 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应当负刑事责任
d. 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答案】abcd
【解析】从刑事责任能力分类来看,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选项d正确。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重点在于故意做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选项c正确。已满14周岁不满的18周岁的人犯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选项a正确。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选项b正确。
3. 下列各项纠纷中,适用《仲裁法》仲裁的是()。
a. 孙某与张某因解除收养关系而发生纠纷
b. 李某与钱某因财产继承而发生纠纷
c. 甲公司与乙保险公司因保险标的理赔而发生纠纷
d. 丙公司不服税务机关冻结其银行存款而发生的争议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仲裁法》的适用范围。不适用《仲裁法》的情形包括:
(1)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行政争议;
(3)劳动争议;
(4)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4. 仲裁裁决作出后,一方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答案】错
【解析】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即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本题表述正确。
5. 关于诉讼时效终止和中断的理解,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 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发生,诉讼时效继续计算,不受影响
b. 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消除,经过的时效期间作废
c. 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导致诉讼时效中止
d. 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答案】cd
【解析】选项a,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即经过的时效期间作废;选项b,自终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即原因消除日起继续计算时效;所以ab表述属于张冠李戴,都是错误的。选项cd表述正确。
6. 以下关于竞业限制协议的解除表述正确的是()
a.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竞业限制约定任何一方都不能解除
b. 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2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c.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要求解除竞业限制时,劳动者可以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3个月的竞业限制补偿金
d. 竞业限制协议只能用人单位有权要求解除
【答案】c
【解析】选项a、d,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任何一方都可以解除;选项b,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3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竞业限制限制劳动者一定时期的择业权,比如,一个企业的高管,他掌握了公司很多商业机密,如果他辞职,就要签订竞业限制,防止他被竞争企业泄露,而原单位给他一定的补偿。
7. 关于票据追索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票据追索只能要求偿还票据金额
b. 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c. 票据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都有可能成为追索对象
d. 发出追索通知没有时间要求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追索权。票据追索可以要求支付票据金额的利息和取得证明或发出通知的相关费用,故a不对;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其前手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其再前手,因此发出追索通知有明确的时间要求,故d也不对。
8. 2023年5月4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支票,但乙公司一直没有主张票据权利,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对甲公司的票据权利的消灭时间是()。
a. 2023年8月4日
b. 2023年11月4日
c. 2023年6月4日
d. 2023年5月4日
【答案】b
【解析】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9. 纳税人外购货物因管理不善丢失的,该外购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答案】对
【解析】本题考查“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知识点。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故本题表述正确。
10.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答案】对
【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定额税率计征
11.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
a. 货物发出的当天
b. 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c. 收到销货款的当天
d. 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委托收手续的当天。故选项d正确。
12.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下列运费中(均取得了运输企业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有()
a. 销售免税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b. 外购生产应税产品的机器设备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c. 外购水泥用于装修员工宿舍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d. 外购草莓用于生产草莓酱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答案】ac
【解析】
(1)选项a:属于用于免税应税项目(都不用交税,自然也不可以抵扣),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2)选项c:属于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的运输费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3)选项bd:货物本身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其运输费用也可以抵扣。
13. 根据税收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销售行为中,属于兼营行为的有()。
a. 建筑安装公司提供建筑安装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铝合金门窗
b. 旅游公司在提供组团旅游服务的同时销售纪念品
c. 建材商店销售建材,并从事装修、装饰业务
d. 花店销售鲜花,并承接婚庆服务业务
【答案】cd
【解析】选项ab属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按销售服务征税;选项cd属于兼营行为。
14. 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答案】错
【解析】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属于免征增值税项目。
15. 下列各项中,属于车船税计税依据的有()
a. 每辆
b. 整备质量每吨
c. 净吨位每吨
d. 购置价格
【答案】abc
【解析】选项d,购置价格不属于车船税的计税依据。还有一个计税依据是艇身长度。
16. 根据车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的有()。
a. 燃料电池商用车
b. 纯电动商用车
c. 燃料电池乘用车
d. 纯电动乘用车
【答案】cd
【解析】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对其不征收车船税;免征车船税的使用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区分好免征和不征,免征就免征此项税,不征则属于不征收税额的情况
17.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说法正确的是()。
a. 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项链的,应按新金项链的不含税售价计算缴纳增值税
b. 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的,可以按扣除还本支出以后的金额为销售额
c. 纳税人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分别计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d. 直销企业先将货物销售给直销员,直销员再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的,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消费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答案】c
【解析】选项a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但是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应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选项b,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的,其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选项d,直销企业先将货物销售给直销员,直销员再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的,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直销员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18. 某汽车贸易公司本月进口11辆小轿车,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25万元/辆,当月销售8辆,取得含税销售收入240万元;2辆企业自用,1辆用于抵偿债务。合同约定的含税价格为35万元。已知:小轿车关税税率28%,消费税税率为9%,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该公司应纳车辆购置税()万元。
a. 7.03
b. 5.00
c. 7.50
d. 10.55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车辆购置税。本题中,只有企业自用的2辆车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组成计税价格=25×2×(1+28%)÷(1-9%)=70.3万元,车辆购置税=70.3×10%=7.03万元。企业只需缴纳自用部分的车辆购置税,然后按公式计算组成计税价格乘以税率。
19.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在生产、进口、委托加工环节缴纳消费税的有()。
a. 金银镶嵌首饰
b. 果木酒
c. 木制一次性筷子
d. 无水乙醇
【答案】bc
【解析】选项a:金银镶嵌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d:无水乙醇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选项b、c属于在生产、进口、委托加工环节缴纳消费税。
20. 某百货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以一批金银首饰抵偿6个月以前购进某批洗衣机的欠款。所欠款项价税合计234000元。该批金银首饰的成本为140000元,若按同类商品的平均价格计算,该批金银首饰的不含税价格为190000元;若按同类产品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算,该批首饰的不含税价格为220000元。已知: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税率为5%,则该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为()元。
a. 0
b. 9500
c. 10000
d. 11000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计税依据中的特殊情况。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所以本题该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220000×5%=11000(元)。
21.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是()
a. 高档化妆品进口商
b. 鞭炮批发商
c. 钻石零售商
d. 卷烟生产商
【答案】b
【解析】卷烟是生产环节交一次税,批发环节加征一次,b如果说卷烟批发商才是对的,可他说的鞭炮,所以错误。其他选项acd均属于纳税人。
22.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酒厂生产销售白酒,收取的下列款项中,应并入销售额缴纳消费税的有()
a. 品牌使用费
b. 优质费
c. 包装物租金
d. 储备费
【答案】abcd
【解析】酒厂生产销售白酒,收取的品牌使用费,优质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均属于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缴纳消费税的选项abcd均符合规定。
23.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通过境内非盈利社会团体进行的下列捐赠中,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税前全额扣除的有()。
a. 向贫困地区的捐赠
b. 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
c. 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
d. 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
【答案】bcd
【解析】个人通过境内非营利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及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准予在税前全额扣除。
24.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居民纳税人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税
目计缴个人所得税的是()。
a. 国债利息所得
b. 出租闲置住房取得的所得
c. 参加商场有奖销售活动中奖取得的所得
d. 单位全勤奖
【答案】d
【解析】选项a,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并享受免税的优惠;选项b,属于财产租赁所得;选项c,属于偶然所得。
25. 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赈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性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按超出部分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案】错
【解析】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贩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性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按全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6.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所得中,属于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
a. 工资、薪金所得
b.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 财产租赁所得
d. 经营所得
【答案】ab
【解析】(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统称为综合所得。
27. 2023年6月张某从本单位取得工资4000元,加班费1000元,季度奖金2100元,已知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为每月5000元,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的,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计算张某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 (4000+1000+2100-5000)×3%=63元
b. (4000+1000)×3%=150元
c. (4000+1000+2100÷3-5000)×3%=21元
d. (4000+2100-5000)×3%=33元
【答案】a
【解析】
(1)纳税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的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般应将全部奖金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张某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4000+1000+2100-5000)×3%=63(元)。
28. 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
【答案】错
【解析】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8000元(每月1500元)。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扣除标准为每年13200元(每月1100元)。
29.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a. 10000
b. 11000
c. 12000
d. 13000
【答案】c
【解析】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30.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土地中,不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是( )。
a. 城市土地
b. 县城土地
c. 农村土地
d. 建制镇土地
【答案】c
【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税法规定的纳税区域内的土地。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不论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31.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 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b. 纳税人以出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应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c. 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d. 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案】abcd
【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4.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6.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 列各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一律不得扣除的()。
a化妆品制造企业的化妆品广告费
b医药制造企业的药品广告费
c饮料制造企业的饮料广告费
d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
【答案】d
【解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30%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33.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
数量征收消费税。( )
【答案】正确
【解析】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34.企业的下列行为中不会确认销项税额(不征收增值税)的是( )
a.收取手续费
b.收取违约金
c.代收的保险费
d.收取的包装物租金
【答案】c
【解析】代收的保险费不征收增值税。
35.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答案】错
【解析】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6.制鞋厂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转让技术所有权收入700万成本和税费100万,应纳税调减多少
a. 550
b.500
c.100
d.700
【答案】a
【解析】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应纳税调减额=700-100-(700-100-500)×50%=550
37.企业的下列收入中应该调减的有( )
a.国债利息收入
b.直接捐赠
c.合同违约金
d.债券利息收入
【答案】a
【解析】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
38企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交土地增值税()
【答案】对
【解析】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39.单位一次性买不记名预付卡- -万以上需要实名购买。( )
【答案】对
【解析】一次性购买金额超过1万以上的,应当使用实名并向发卡机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第7篇】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20初级会计考试真题(考生回忆版)
8月31日上午场
初级会计实务
单项选择题:
1、年末,事业单位应将'其他结余'科目余额和'经营结余'科目贷方余额转入()科目。
a专用基金
b本年盈余分配
c 经营结余
d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
【参考答案】d
2、甲制造业企业生产a、b两种产品共同消耗的燃料费用为6000元,本月投产a产品10件,b产品20件;a产品燃料定额消耗量为10千克,b产品燃料定额消耗量为25干克。则按定额消耗量比例分配计算的b产品应负担的燃料费用为()元。
a 1000
b5000
c4285.71
d 1714.29
【参考答案】 b
3、下列各项中,导致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大于银行对账单余额的未达账项是0
a.银行根据协议支付当月电话费并已入账,企业尚未收到咐款通知
b.企业签发现金支票入账,收款方尚未提现
c银行已代收货款并入账,企业尚未收到收款通知d.企业签发转账支票并入账,收款方未办理转账【参考答案】a
4、下列各项中,企业应计提折旧的有( )
a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生产线
b非生产经营用的中央空调设施
c.日常维修期间停工的生产设备
d.上月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办公大楼
【参考答案】bcd
5、下列哪项属于非流动负债的是?
a 预收账款
b、应交税金
c、应付债券
d、应付利息
【参考答案】∶c
6、下列各项中关于记账凭证填制基本要求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可以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合并填制一张记账凭证
b.登记账簿前记账凭证填制错误的应重新填制
c记账凭证应连续编号
d除结账和更正错账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原始凭证
【参考答案】∶a
7、下列各项中,企业计入营业外支出的是()
a对外捐赠设备支出
b.出售闲置设备净损失
c确认房屋减值损失
d.原材料因管理不善发生的盘亏净损失
【参考答案】∶a
8、2023年,某公司共发生经营活动短期借款利息费用90万元。收到流动资金存款利息收入1万元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15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 2023年度发生的财务费用的金额为( b )
a.90
b.105
c.106
d.104
9、下列各项中,关于会计期末结转本年利润的表结法表述正确的是0
a.表结法下不需要设置'本年利润'科目
b.年末不需要将各项损益类科目余额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c.各月末需要将各项损益类科目发生额填入利润表来反映本期的利润(或亏损)
d.每月末需要编制转账凭证将当期各损益类科目余额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答案:c
经济法基础:
单项选择题:
1、甲制造业企业生产a.b两种产品共同消耗的燃料费用为6000元,本月投产a产品10件,b产品20件;a产品燃料定额消耗量为10千克,b产品燃料定额消耗量为25干克。则按定额消耗量比例分配十算的b产品应负担的燃料费用为()元.
a1000
b5000
c428571
d171429
2、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征税规定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如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请税务机关代开
b应税服务年销售额为600万元的其他个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c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非企业性单位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d 除另有规定外,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3、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哪项采用从量计征()
a啤酒
b红酒
c白酒
d药酒
【参考答案】∶a
4、下列哪项不属于票据的是()
a、 本票
b、支票
c、汇票
d、股票
【参考答案】∶ d
5、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正确的是(b)
a.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b.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可以直接免税
c.对依法在建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通过充填开采方式采出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50%
d.对实际开采年限在15年以上的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30%
6、某外贸进出口公司本月进口100辆小轿车,每辆车关税完税价格为人民币14.3万元,缴纳关税4.1万元。已知小轿车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8%。该批进口小轿车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d)万元。
a.76
b.87
c.123
d.160
7、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不包括( )。
a在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
b.只取得劳务报酬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c.纳税年度内应纳税额高于预缴税额的
d.纳税入申请退税
【答案】a
【解析】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包括下列情形:
(1)在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选项b)
(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的;(选项c)
(4)纳税人申请退税;(选项d)
选项a,在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才需要汇算清缴。
综上,本题应选a。
8、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消费税的是( )。
a.用于无偿增送的应税消费品
b.用于集体福利的应税消费品
c.用于换取生产资料的应税消费品
d.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应税消费品
【答案】 c
【解析】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综上,本题应选c。
8、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消费税的是( )。
a.用于无偿增送的应税消费品
b.用于集体福利的应税消费品
c.用于换取生产资料的应税消费品
d.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应税消费品
【答案】 c
【解析】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综上,本题应选c。
9、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将一批新研制的产品赠送给老顾客使用,甲公司并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其他公司也无同类货物。已知该批产品的生产成本为100000元,甲公司的成本利润率为10%,新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则甲公司本月视同销售的增值税销项税税额为( )元。
a.13000
b.18500
c.14300
d.18888
【答案】c
【解析】甲公司将新研制的产品赠送给老客户,增值税应视同销售,由于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此处应按组成计税价格来计算增值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本题中,甲公司销项税额=100000×(1+10%)×13%=14300(元)。
综上,本题应选c。
10、下列各项中,属于事业单位资产类科目的是( )。
a.财政应返还额度
b.无偿调拨净资产
c.应缴财政款
d.专用基金
【答案】a
【解析】选项a属于,财政应返还额度属于事业单位资产类科目;选项b、d不属于,均属于事业单位净资产科目;选项c不属于,属于事业单位负债科目。综上,本题应选a。
11、2023年5月甲石化公司销售自产汽油800吨,办公用小汽车领用自产汽油1吨,向子公司无偿赠送自产汽油0.5吨。已知消费税率为1.52元/升,汽油1吨=1 388升。计算甲石化公司当月上述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800+0.5)×1 388×1.52=1 688 862.88元
b.800×1 388×1.52=1 687 808元
c.(800+1+0.5)×1 388×1.52=1 690 972.64元
d.(800+1)×1 388×1.52=1 689 917.76元
【答案】c
【解析】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管理部门、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本题中,办公室领用的汽油和向子公司无偿增值税的汽油都应缴纳消费税。甲石化公司当月上述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800+1+0.5)×1 388×1.52=1 690 972.64(元)。综上,本题应选c。
12、甲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23年7月销售货物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01.7万元,销售餐饮服务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21.2万元。已知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3%,销售餐饮服务增值税税率为6%。计算甲商场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 101.7÷(1+13%)×13%+21.2÷(1+6%)×6%=12.9万元
b.101.7÷(1+13%)×13%+21.2×6%=12.972万元
c.101.7×13%+21.2×6%=14.493万元
d.101.7×13%+21.2÷(1+6%)×6%=14.421万元
【答案】a
【解析】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劳务取得含税收入的,应先进行价税分离,在计算增值税销项税。甲商场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101.7÷(1+13%)×13%+21.2÷(1+6%)×6%=12.9(万元)。综上,本题应选a。
13、下列各项中,企业按税法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应借记的会计科目是( )。
a.应付职工薪酬
b.管理费用
c.税金及附加
d.财务费用
【答案】a
【解析】企业按税法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实际交纳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故选a。
14、某企业2023年发生经济业务加下:确认销售费用1 0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损失60万元,确认信用减值损失4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26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上述业务导致该企业2023年营业利润减少( )万元。
a.1 090
b.1 064
c.1 086
d.1 060
【答案】b
【解析】导致营业利润减少的金额=1 000(确认销售费用)+60(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4(确认信用减值损失)=1 064(万元)。支付的税收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不影响营业利润,影响利润总额。
综上,本题应选b。
15、某酒厂为增值税-般纳税人,本月销售白酒4 000斤,取得销售收入11 300元(含增值税)。已知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斤,比例税率为20%。该酒厂本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 )元。
a 6 229.92
b.4 260
c.4 000
d.4 520
【答案】c
【解析】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白酒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方法计征消费税。①从价定率价应纳消费税=11 300÷(1+13%)×20%=2 000(元);②从量定额应缴纳消费税=4 000×0.5=2 000(元);③该酒厂本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合计=2 000+2 000=4 000(元)。综上,本题应选c。
16、某化妆品厂2023年7月销售高档化妆品取得含税收入46.09万元,收取手续费1.5万元;另取得逾期包装物押金收入1万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15%。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化妆品厂本月应缴纳消费税的计算中,正确的是( )。
a 46.09×15%=6.9135(万元)
b.46.09÷(1+13%)×15%=6.12(万元)
c (46.09+1.5)÷(1+13%)×15%=6.32(万元)
d.(46.09+1.5+1)÷(1+13%)×15%=6.45(万元)
【答案】d
【解析】①手续费为价外费用,题目中若无特别说明为含税金额,需先进行价税分离在计算消费税;②销售一般应税消费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在逾期时应计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③该化妆品厂本月应缴纳消费税=(46.09+1.5+1)÷(1+13%)×15%=6.45(万元)。综上,本题应选d。
17、企业为管理人员提供免费使用汽车的折旧费,应借记的会计科目是( )。
a.制造费用
b.营业外支出
c.生产成本
d.应付职工薪酬
【答案】d
【解析】企业为管理人员提供免费使用汽车,发生折旧费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故选d。
18、【真题内容来自于互联网考生回忆】王某实际工作年限8年,在本单位已工作6年,其可以享受的医疗期为( )。
a. 1个月
b. 3个月
c. 6个月
d. 9个月
【答案】c
【解析】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上10年以下的,可享受医疗期6个月。
综上,本题应选c。
19、某日化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将自产的100件高档化妆品无偿赠送给消费者,每件化妆品的生产成本为50元。已知,消费税税率为15%,成本利润率为5%,没有同类化妆品的销售价格。有关该日化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下列计算列式正确的是( )。
a 50×100×15%
b.50×100×(1+5%)×15%
c.50×100×(1+5%)÷(1+15%)×15%
d.50×100×(1+5%)÷(1-15%)×15%
【答案】d
【解析】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无偿赠送给他人属于视同销售行为,视同销售的货物没有同类应税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征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本题中,该日化厂视同销售的高档化妆品没有同类化妆品的销售价格,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消费税=50×100×(1+5%)+(1-15%)×15%=926.47(元)。综上,本题应选d。
20、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不缴纳消费税的是( )。
a.首饰店零售金银首饰
b.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
c.外贸公司进口高档手表
d.小汽车生产企业将自产小汽车奖励给优秀员工
【答案】b
【解析】选项a,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选项b,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零售单位的应加征一道消费税,但是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的,不缴纳消费税;选项c,高档手表在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选项d,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于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综上,本题应选b。
21、2023年,某公司共发生经营活动短期借款利息费用90万元。收到流动资金存款利息收入1万元,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15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2023年度发生的财务费用的金额为( )万元。
a.90
b.105
c.106
d.104
【答案】d
【解析】发生的经营活动短期借款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发生的流动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冲减财务费用,发生的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计入财务费用。2023年度发生的财务费用的金额=90-1+15=104(万元)。故选d。
22、下列各项中,关于记账凭证填制基本要求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可以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合并填制一张记账凭证
b.登记账簿前,记账凭证填制错误的应重新填制
c.记账凭证应连续编号
d.除结账和更正错账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原始凭证
【答案】a
【解析】记账凭证填制基本要求:
1、除结账和更正错账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原始凭证;
2、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3、记账凭证应连续编号。
4、填制记账凭证时若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
综上,本题应选a。
23、下列各项中, 企业计入营业外支出的是( )
a.对外捐赠设备支出
b.出售闲置设备净损失
c.确认房屋减值损失
d.原材料因管理不善发生的盘亏净损失
【答案】a
【解析】
选项a,对外捐赠设备支出计入营业外支出;
选项b,出售闲置设备净损失计入资产处置损益;
选项c,确认房屋减值损失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选项d,原材料因管理不善发生的盘亏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综上,本题应选a。
24、年末,事业单位应将“其他结余”科目余额和“经营结余”科目贷方余额转入( )科目。
a.专用基金
b.本年盈余分配
c.经营结余
d.非财政款结余分配
【答案】d
【解析】年末,事业单位应将“其他结余”和“经营结余”科目贷方余额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科目。综上,本题应选d。
判断题:
1、合伙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参考答案】 错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参考答案】对
3、权利、许可证照实行按件贴花缴纳印花税(√)
4、事业单位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
【答案】√
【解析】除文物和陈列品、动植物、图片、档案、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等固定资产外,单位应当按月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因此,本题表述正确。
5、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答案】×
【解析】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综上,本题表述错误。
6、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
【答案】×
【解析】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综上,本题表述错误。
7、银行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申报缴纳增值税。( )
【答案】√
【解析】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
因此,本题表述正确。
8、居民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可以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
【答案】×
【解析】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因此,本题表述错误。
9、房地产企业为建造商品房交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
【答案】√
【解析】企业应交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科目。
10、对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以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 )
【答案】√
【解析】对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以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
因此,本题表述正确。
多项选择题:
1、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可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有( )。
a一方当事人以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b.劳动合同条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c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发生分立的
d劳动合同欠缺必备条款的
【参考答案】∶ab
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所得中,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有( )。
a.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b.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取得的所得
c.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d.因任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答案】abcd
【解析】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个人取得的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选项d)
(2)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选项a)
(3)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选项c)
(4)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选项b)
(5)从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综上,本题应选abcd。
3、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下列业务中,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 )。
a.律师事务所向消费者个人提供咨询服务
b.酒店向消费者个人提供餐饮服务
c.百货公司向消费者个人销售家用电器
d.装修公司向一般纳税人提供装修服务
【答案】abc
【解析】选项a、b、c,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个人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d,向一般纳税人提供装修服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综上,本题应选abc。
4、某公司生产成品需要经过两道工序完成,各工序单位工时定额为:第一道工序20小时,第二道工序30小时。假定各工序内在产品的完工程度平均为50%,则第二道工序在产品的完成程度是()。
a.60%
b.70%
c.80%
d.75%
【答案】b
【解析】第二道工序在产品的完工程度=(20+30×50%)÷(20+30)=70%。
综上,本题应选b。
5、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缴消费税的有( )。
a.以自产应税消费品投资入股
b.以自产应税消费品换取消费资料
c.以自产应税消费品抵偿债务
d.以自产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
【答案】abcd
【解析】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选项b、d)、投资入股(选项a)和抵偿债务(选项c)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综上,本题应选abcd。
6、属于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a.实收资本转增资本
b.提取盈余公积
c.发放现金股利
d.收到投资者投入资产
【答案】ab
【解析】
实收资本转增资本:
借:实收资本
贷:资本公积
提取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
发放现金股利: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收到投资者投入资产:
借: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银行存款等资产类科目)
贷:股本(或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
综上,本题应选ab。
7、下列各项中,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的有( )。
a.按规定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
b.支付给临时员工的工资
c.因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职工的现金补偿
d.向职工提供的异地安家费
【答案】abcd
【解析】选项a,计提职工教育经费时,根据受益对象,一般借记相关成本费用类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科目,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选项b,临时员工属于企业职工的范畴,向其支付的工资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选项c,因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职工的现金补偿属于辞退福利,属于职工薪酬的核算范围,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选项d,向职工提供的异地安家费是给予职工的一种福利,属于职工薪酬分类下的短期薪酬,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故选abcd。
8、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纳税人收取的下列款项中,应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的有( )。
a手续费
b.违约全
c.包装物租金
d.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代收代激的消费税
【答案】abc
【解析】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选项a)、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选项 b)、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选项c)、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不包括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综上,本题应选abc。
9、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有( )。
a卷烟厂将自产的卷烟用于个人消费
b.化妆品厂将自产的高档化妆品赠送给客户
c.酒厂将自产的啤酒赞助啤酒节
d.地板厂将自产的实木地板用于办公室装修
【答案】abcd
【解析】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综上,本题应选abcd。
10、根据规定,出票人为银行的是( )。
a.支票
b.商业汇票
c.银行汇票
d.本票
【答案】cd
【解析】
选项a,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选项b,商业汇票的出票人,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选项c,银行汇票是指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选项d,本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在我国,本票仅限于银行本票,即银行出票、银行付款。
综上,本题应选cd。
11、下列名项属于绩效管理领域应用的工具方法有( )。
a.敏感性分析
b.平衡计分卡
c.绩效棱柱模形
d.经济增加值法
【答案】bcd
【解析】绩效管理领域应用的工具方法一般包括:关键绩效指标法、经济增加值法、平衡计分卡、绩效棱柱模型等。综上,本题应选bcd。
12、下列各项中,导致事业单位净资产总额发生增减变动的有( )。
a.按规定上缴财政拨款结转资金
b.按规定缴回非财政拨款结转资金
c.按规定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专用基金
d.从外单位无偿调入实验设备
【答案】abcd
【解析】选项a正确,按规定上财政拨款上缴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按照实际上缴资金数额,在财务会计中借记“累计盈余”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会增加净资产“累积盈余”科目的金额,导致事业单位净资产总额增加;
选项b正确,按规定缴回非财政拨款结转资金的,按照实际缴回资金数额,在财务会计中借记“累积盈余”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会增加净资产“累积盈余”的金额,会导致事业单位净资产总额增加;
选项c正确,按规定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专用基金,在财务会计中通过“专用基金”科目核算,会导致事业单位净资产总额增加;
选项d错误,从外单位调入实验设备,会通过“无偿调拨净资产”核算无偿调入该实验设备所引起的净资产变动金额,会导致事业单位净资产总额发生增减变动。
综上,本题应选abcd。
不定项选择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发生的与无形资产相关的经济业务如下:
(1)5月10日,自行研发某项行政管理非专利技术,截至5月31日,用银行存款支付研发费用50 000元,相关支出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经测试该项研发活动完成了研究阶段。
(2)6月1日,该项研发活动进入开发阶段,该阶段发生研发人员薪酬500 000元,支付其他研发费用100 000元,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3 000元,全部符合资本化条件。
(3)9月5日,该项研发活动结束,经测试达到预定技术标准,形成一项非专利技术并投入使用,该项非专利技术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直线法摊销。
(4)12月1日,将上述非专利技术出租给乙公司,双方约定的转让期限为2年,月末,甲公司收取当月租金收人2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 200元,款项存人银行。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根据资料(1),关于甲公司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支付时记入“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
b.支付时记人“管理费用”科目
c.期末将“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的余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
d.支付时记人“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
【答案】ac
【解析】通常情况下,研究阶段的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应先通过“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归集,再在期末转入“管理费用”科目。
综上,本题应选ac。
2.根据资料(1)至(3),甲公司自行研发非专利技术的入账金额是()元。
a. 663 000
b.650 000
c. 613 000
d. 600 000
【答案】d
【解析】开发阶段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构成无形资产的成本,则甲公司自行研发非专利技术的入账金额=500 000+100 000=600 000元。
综上,本题应选d。
3.根据资料(1)至(4),甲公司12月份出租非专利技术的账务处理正确的是( )。
a,收取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 21200
贷:营业外收人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200
b,计提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 10000
贷:累计摊销 10000
c.收取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 21200
贷:其他业务收人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200
d.计提摊销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10 000
贷:累计摊销 10 000
【答案】cd
【解析】采取“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管理用的无形资产其摊销计入管理费用,出租的无形资产其摊销计入其他业务成本,对应的租金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收取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 21200
贷:其他业务收人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200
计提12月份的摊销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10 000【600 000/5/12】
贷:累计摊销 10 000
综上,本题应选cd。
4.根据资料(1)至(4),上述业务对甲公司2023年利润表项目的影响正确的是( )。
a.“研发费用”项目增加80 000元
b.“营业收入”项目增加20 000元
c.“营业成本”项目增加10 000元
d.“管理费用”项目增加30 000元
【答案】bcd
【解析】自行研发无形资产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研究阶段的相关支出50 000元不满足资本化条件,应计入“研发费用”项目。
9月、10月和11月行政管理非专利技术的摊销计入管理费用=600 000/5/12×3=30 000元
12月份出租无形资产时,收到的租金20 000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其摊销对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600 000/5/12=10 000元
综上,本题应选bcd。
5.根据资料(1)至(4),年末甲公司该项非专利技术的账面价值是( )元。
a. 600 000
b.560 000
c. 700 000
d.570 000
【答案】b
【解析】年末甲公司该项非专利技术的账面价值=600 000-600 000/5/12×4=560 000元。
综上,本题应选b。
2、某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初,所有者权益总额为54 000万元。其中未分配利润金额为6 000万元。2023年该公司发生与所有者权益相关的经济业务如下:
(1) 4月1日,经股东大会批准,宜告发放现金股利1 600万元。4月29日,以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现金股利。
(2) 5月8日,经批准以增发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共增发普通股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5元。证券公司代理发行费用为80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4.8万元,从发行收入中扣除。股票己全部发行完毕,收到的股款已存入银行。
(3)全年实现利润总额为6 035万元。其中,当年实现国债利息收入45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10万元。除上述事项外,无其他纳税调整和递延所得税事项,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 为25%。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根据材料(1),下列各项中,该公司宣告和支付现金股利相关会计处理表述正确的是( )。
a.支付时贷记“银行存款”科目1 600万元
b.支付时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科目1 600万元
c.宣告时借记“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科目1 600万元
d.宣告时贷记“应付股利”科目1 600万元
【答案】acd
【解析】
会计分录为:
①宣告发放时: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1 600
贷:应付股利 1 600
②支付时:
借:应付股利 1 600
贷:银行存款 1 600
综上,本题应选acd。
(2)根据资料(2),下列各项中,该公司增发普通股相关会计处理表述正确的是( )。
a.借记“财务费用”科目80万元
b.借记“银行存款”科目2 415.2万元
c.贷记“股本”科目500万元
d.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科目1 920万元
【答案】bcd
【解析】
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2 415.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8
贷:股本 500
资本公积 1 920
综上,本题应选bcd。
(3)根据资料(3),该公司2023年度所得税费用的金额是( )万元。
a 1 517.5
b.1 508.75
c.1 497.5
d.1 500
【答案】d
【解析】
国债利息收入免税,应纳税调减;支付税收滞纳金不允许税前扣除,应纳税调增。由于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则应纳税所得额=6 035-45+10=6 000(万元);由于不存在递延所得税事项,则所得税费用=当期应交所得税=6 000×25%=1 500(万元)。
综上,本题应选d。
(4)根据期初资料,资料(1)至(3),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的金额是( )。
a.4 400
b.6 000
c.10 535
d.8 935
【答案】d
【解析】
净利润=6 035-1 500=4 535(万元)
则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的金额=6 000(期初未分配利润)+4 535(本期实现的净利润)-1 600(资料1宣告发放现金股利)=8 935(万元)
综上,本题应选d。
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应交税费” 科目期初余额为零。采用实际成本进行存货日常核算。2023年 12月该企业发生与存货相关的经济业务如下:
(1) 6日、从乙企业采购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額为13万元,原材料验收入库。甲企业开具一张面值为113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同时支付承兑手续费0.533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0.032万元。
(2) 10日, 甲企业向丙企业销售一批不需用的原材料,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5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65万元,收到一张面值为565万元、期限为2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该批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400万元。
(3) 27日,领用一批自产产品作为福利发给300名职工,其中专设销售机构人员100名,总部管理人员200名。该批产品不含增值税的售价为30万元,实际成本为21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根据资料(1).下列各项中,甲企业采购原材料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借:原材料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
贷:应付票据 113
b.借:财务费用0.533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0.032
贷:银行存款0.565
c.借:原材料 113
贷:应付票据113
d.借:材料采购 10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13
贷:其他货币资金 113
【答案】ab
【解析】
选项ad,银行承兑汇票属于商业汇票,通过“应收票据”、“应付票据” 科目核算。故选项a正确,选项d错误。
选项bc,购入原材料时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允许抵扣,不计入原材料成本,故选择b正确,选项c错误。
综上,本题应选ab。
2. 根据资料(2),下列各项中,甲企业销售原材料会计处理表述正确的是( )。
a.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65万元
b.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500万元
c.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400万元
d.借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565万元
【答案】abc
【解析】
销售原材料时:
借:应收票据 565
贷:其他业务收入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5
借:其他业务成本 400
贷:原材料 400
商业承兑汇票属于商业汇票,通过“应收票据”、“应付票据” 科目核算
综上,本题应选abc。
3.根据资料(3),下列各项中,甲企业发放福利会计处理表述正确的是( )。
a.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30万元
b.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3.9万元
c.借记“销售费用”科目7万元
d.借记“管理费用”科目22.6万元
【答案】abd
【解析】
选项ab,由于“该批产品不含增值税的售价为30万元,实际成本为21万元。
”,所以贷方确认主营业务收入30万元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0*13%=3.9万元,ab选项正确。
选项c,确认销售费用时:
借:销售费用 11.3【30×100/(100+200)+3.9×100/(100+2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1.3
选项d,确认管理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 22.6【30×200/(100+200)+3.9×200/(100+2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22.6
综上,本题应选abd。
4. 根据资料(1)至(3),甲企业12月应交纳增值税的金额是( ) 万元。
a.55.868
b.55.9
c.68.9
d.51.968
【答案】a
【解析】
根据资料(1)至(3),甲企业12月应交纳增值税的金额=3.9+65-13-0.032=55.868万元。
综上,本题应选a。
2020初级会计考试真题(考生回忆版)
8月31日下午场
初级会计实务
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关于存货期末计量会计处理表述正确的是( d)。
a.当存货可变现净值高于存货成本时,应按其可变现净值计价
b.当存货可变现净值高于存货成本时,应将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c.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不得转回
d.当存货账面价值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在产品的是(b)。
a企业销售的自制半成品
b 已经验收入库的在产品
c已经验收入库的外购材料
d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的产品
判断题:
1、季节性停工损失在产品成本核算的正常停工费用是计入当期损益(错)
经济法基础
单项选择题:
1、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法律事件的是(c)
a.赠与房屋
b.书立遗嘱
c.火山喷发
d.登记结婚
2、2023年12月 甲公司进口一批红酒,海关审定关税完税价格540 000元。已知消费税税率为10%.关税税率为5%,计算甲公的当月该笔业业务应缴纳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c )
a.540 000(1-5%)x(1+10%)x10%=56430元
b.5400 000(1+5%)x(1+10%)x10=62370元
c.540000x(1+5%)/(1-10%)x10%=63000元
d.540000(1-5%)/(1-10%)x10%=57000元
3、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税款征收措施不包括(c)。
a 贵令缴纳
b贵令提供纳税担保
c 取消税收优惠
d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判断题:
1、房产经济公司所交的土地增值税计入税金及附加(√)
【第8篇】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购货对象的纳税筹划
1、一般纳税人从一般纳税人处采购货物,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2、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采购的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税务机关代开的除外),为了弥补购货人的损失,小规模纳税人有时在价格上会有所优惠。
二、案例分析
甲企业为生产并销售a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现有x、y、z三家公司可以为其提供生产所需原材料,期中x为一般纳税人,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y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委托税务机关开具增值税税率为3%的的发票;z为个体工商户,目前只能开具普通发票。x、y、z三家公司提供的原材料质量无差异,所提供的每单位原材料含税价格分别为90.4元、84.46元和79元。a产品的单位含税售价为113元,已经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税税率为3%,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从利润最大化的角度考试甲企业应选择哪家公司作为材料供应商?
解析:
a产品的不含税单价=113/(1+13%)=100(元)
每单位a产品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00*13%=13(元)
(1)从x处购货(一般纳税人):
单位成本=90.4/(1+13%)=80(元)
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80*13%=10.4(元)
应纳增值税=13-10.4=2.6(元)
税金及附加=2.6*(7%+3%)=0.26(元)
单位产品税后利润=(100-80-0.26)*(1-25%)=14.805(元)
(2)从y处购货(小规模纳税人):
单位成本=84.46/(1+3%)=82(元)
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82*3%=2.46(元)
应纳增值税=13-2.46=10.54(元)
税金及附加=10.54*(7%+3%)=1.054(元)
单位产品税后利润=(100-82-1.054)*(1-25%)=12.7095(元)
(3)从z处购货(个体工商户):
单位成本=79(元)
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0(元)
应纳增值税=13(元)
税金及附加=13*(7%+3%)=1.3(元)
单位产品税后利润=(100-79-1.3)*(1-25%)=14.775(元)
总结:由上计算可知,税后利润 x=14.805 > z=14.775 > y=12.7095,在一般纳税人处购买原材料获利最大,所以应该选择x公司作为原材料供应商。
三、结算方式的纳税筹划
结算方式包括赊销、现金、预付等。在价格无明显差异的情况下,采用赊销方式不仅可以获得推迟付款的好处,还可以在赊销当期抵扣进项税额;采用预付方式时,不仅要提前支付货款,在付款当期如果未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被抵扣;因此,在购货价格无明显差异时,要尽可能选择赊销方式。在三种购货方式的价格有明显差异的情况下,要综合考虑货物价格,付款时间和进项税额抵扣时间。
四、视同销售的征税规定
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销中的委托方。
2.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受托方。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
总结:
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召集人”“投分送”属于视同销售;外购的货物用于“投分送”视同销售,但用于“集人”不视同销售。
五、视同销售和抵扣进项问题
用途
自产及委托加工
外购
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视同销售,可抵进项
不视同销售,不抵进项
投资、分红、赠送
视同销售,可抵进项
视同销售,可抵进项
总结:视同销售就是实际不是销售也要按销售纳税,没有销售也纳税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应该视同销售也纳税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
【第9篇】简易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发票上的税率栏,可以是数字、汉字或字符。显示数字的情形,除了税率之外就是征收率。征收率如果不正确,对于销售方而言,税额计算就会错误,导致多缴、少缴税款;对于购买方而言,税率栏填写错误的发票,属于不合规发票,存在不得下账列支等风险。实务操作中,财税人员对征收率的关注度一直比较高,但是征收率的规定,散见于20多年的许多文件中,简易计税既有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的,也有必须简易计税的情形。适用简易计税,有全额计税也有差额计税的情形。简易计税时,征收率有5%、3%、2%、按5%减按1.5%、按3%减按2%。想理清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本文在借鉴总局官方资料的基础上,查阅原文件规定,融汇相关事项的散见规定,逐项仔细求证,修订完善补充,分类归纳整理,希望对大家的学习应用有所帮助。
一、纳税人的种类和简易计税
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通常情况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适用税率,特定情形下,采用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通常情况下,适用征收率3%,特殊情况下适用5%、2%的征收率,还有3%减按2%、5%减按1.5%。
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简易计税非选择情形
(一)适用3%征收率的情形,7种
1.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
2.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财税〔2017〕58号)
3.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财税〔2017〕56号)
4.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按照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国税发〔1999〕40号,财税〔2014〕57号)
5.(一般纳税人的)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6.(一般纳税人的)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7.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一般纳税人)零售的免税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二)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的情形,6种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4〕57号)
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4〕57号)
4.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总局公告2023年1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总局公告2023年1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6.纳税人销售旧货。
注1: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注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符合《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并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十四)项)
注3:《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有形资产。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总局公告2023年第90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按5%、减按1.5%的情形,10种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以当期销售额和5%的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第二十二条)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财税〔2016〕68号)
3.小规模纳税人(除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外)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国税发〔1994〕114号)
4.小规模纳税人(除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外)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第四条)
5.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购买不足两年的,全额按5%;两年及以上,北上广深地区,非普通住宅,差额后按5%。
注1: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五条)
注2: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全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差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购买住房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第五条)
6.小规模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四条)
7.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四条)
8.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四条)
9.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四条)
10.中外开采原油、天然气。中外合作油(气)田销售原油、天然气时,应按规定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税额栏”按价含税销售额乘以征收率5%计算出的税额填写。(国税发〔1994〕114号)
(四)适用2%征收率的情形,共1种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财税〔2009〕9号)
注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财税〔2009〕9号)
注2: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征免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第七条)
比如,如果其他个人销售住房满2年符合免税条件的,仍可继续享受免税;如不符合免税条件,则应按规定纳税。
注3: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七)项规定,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项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总结】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税。
三、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的情形
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的情形共有40项,其中:原增值税业务10项,营改增业务30项。这些业务一般纳税人可以在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中选择。选择一般计税时,按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选择简易计税时,按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一)原增值税业务10项
1.销售自产的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销售自产的自来水。(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3.销售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销售自产的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4.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5自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8〕47号)
6.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国税函〔2009〕456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7.生物制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8.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12〕20号)
9.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
10.自202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上述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自2023年3月1日起,对进口罕见病药品,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财税〔2019〕24号)
(二)营改增业务,共30项
1.公共交通及物流辅助,征收率3%(4项),
(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财税〔2016〕36号附件2)
(2)仓储服务。(物流辅助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3)装卸搬运服务。(物流辅助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4)收派服务。(物流辅助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2.文化体育、教育、动漫、电影播映,征收率3%;(5项)
(1)文化体育服务。(含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财税〔2016〕36号附件2)
注: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按“文化体育业”。(财税2016〕140号)
(2)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财税〔2016〕68号)
(3)教育辅助服务。(财税〔2016〕140号)
(4)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辑、形象设计等服务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财税〔2016〕36号附件2)
(5)电影放映服务。(现代服务—广播影视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3.建筑业,征收率3%;(5项)
(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2)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3)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4)销售电梯同时提供的安装服务。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
(5)销售自产、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已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
4.涉农金融服务(3项)
(1)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财税〔2016〕46号)
(2)中国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也称县事业部),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46号)
(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各分支机构提供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39号)
5.商务辅助服务(3项)差额后,按简易计税办法5%
(1)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财税〔2016〕47号)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差额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2)提供安全保护服务(含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财税〔2016〕68号)
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政策执行。
(3)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财税〔2016〕47号)
按照经纪代理服务(注:不属于人力资源服务),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总结】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外包的对比:
(1)销售额方面:劳务派遣的销售额可以是全额或选择差额;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销售额就是差额后。
(2)差额时,劳务派遣可扣项目中有福利,而人力资源外包可扣项目中没有提及福利。
6.租赁业务(6项)
(1)出租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征收率均为5%(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九)项)
注:融资租赁、经营租赁均适用
(2)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或在纳入营改增试点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六)项第4、5点),征收率3%。
(3)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征收率5%(财税〔2016〕47号)
(4)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通行费。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征收率3%(财税〔2016〕36号附件2、财税2016〕47号、财税2016〕86号)
(5)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征收率5%(不动产经营租赁)(财税〔2016〕47号)
(6)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征收率5%(小规模纳税人,是按照5%,不是选择)(财税〔2016〕68号)
注:以上三种属于经营租赁
7.销售房、土(3项)
(1)一般纳税人销售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小规模是按照5%)
销售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5%。
2023年4月30日前自建的,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5%。(财税〔2016〕36号附件2)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5%(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
(3)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差额后,5%。
纳税人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47号)
注: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全额适用3%和差额适用5%的征收率之间进行选择。
(三)非企业单位的特定业务的(1项):
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二十六)项中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注:免税),可以参照上述规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140号第十二条)
注:非企业单位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可以放弃免税,选择按照3%的征收率。
【总结】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适用5%征收率的情形,共9种:
四、差额计税的征收率总结
适用简易计税,以差额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有以下6种。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征收增值税,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并不属于差额计税。
作者李春梅,系每日税讯精选微信公众号特约撰稿人
【第10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票货分离并不必然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何观舒: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税务犯罪辩护律师
票货分离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中比较典型的一种形式。其形式是:a将货物销售给了b,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c。这种票货分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中,b与c有可能存在着联系,也有可能完全没有联系。但是,存在票货分离的情形,就一定会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吗?
案号: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6)赣01刑初3号
一、基本案情
被告单位江西a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称a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在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330万元,住所为南昌小蓝经济开发区某小区一路a支路418号,组织机构代码为69607****。a公司股东分别为黄某甲、黄某乙、彭某(黄某某妻子),每位股东以货币形式出资110万元,占公司股份比例为33.33%,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甲,实际负责人是黄某某,a公司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抗生素原料及其制剂、生物制品的批发。2023年3月,a公司增加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并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许可的方式为批发,经营有效期限为2023年2月25日至2023年2月24日。2023年a公司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2023年3月,被告人黄某某同黄某甲(另案处理)先后找到在南昌洪某大市场做糖类批发生意的b副食品批发部(以下称b批发部)负责人被告人徐某某和南昌洪某大市场c副食品批发部(c批发部)的负责人被告人邓某某(二人均系个体工商户,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要求徐某某和邓某某二人从a公司购买商品糖,或者在购进商品糖时以a公司的名义与销货方签订合同,货款由a公司垫付或者由徐某某和邓某某二人将购糖款项转至黄某甲的个人账户,黄某甲再将徐某某和邓某某的购糖款转至a公司的基本账户上。
a公司根据与销货方制糖厂或者糖业公司签订的白糖购销合同,将购糖款转至相应的销货方制糖厂或者糖业公司的账户上,由销货方制糖厂或者糖业公司根据a公司的委托收货书或者相关指令(如购销合同直接确定具体收货人),将所销售白糖发货给a公司,但货物的实际接收人为徐某某、邓某某等(或者由徐某某或者邓某某委托的收货人向制糖厂或糖业公司提货),再由销货方开具受票人为a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a公司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南昌县国税局办理相应的认证申报抵扣手续。
在此过程中,徐某某、邓某某等以从a公司购糖,或者通过a公司并以a公司名义与销货方签订合同的方式购糖,可以获得每吨10-20元的优惠价格,或者由a公司以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额的2%到2.5%的比例支付给徐某某、邓某某相应的返利。因徐某某、邓某某为个体工商户,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从a公司或者通过黄某甲经a公司或者以a公司名义向制糖厂或者糖业公司购糖,比其直接从制糖厂或者糖业公司购糖的价格有所优惠,便在2023年至2023年8月之间陆续通过此种方式进行糖类产品购销活动。
经统计,至2023年9月,徐某某让河北d淀粉糖业有限公司、广东省英德市e糖业有限公司、广西f制糖有限责任公司等13家制糖企业向a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34份,发票税额总计2157.2879万元,未抵扣税款总计145.8402万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2011.4477万元;邓某某介绍广西百色g股份有限公司、广西h制糖有限公司、广西f制糖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制糖企业向a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份,发票税额总计144.3247万元;未抵扣发票税额50.9993万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93.3254万元。
二、公诉机关指控
被告单位a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被告人黄某某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虚开发票税额总计2301.6126万元,其中未抵扣数额196.8395万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2104.7731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且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黄某某具有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一、四款规定之情节。
被告人徐某某让他人为a公司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发票税额总计2157.2879万元,未抵扣税款总计145.8402万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2011.4477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且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具有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规定之情节。
被告人邓某某他人为a公司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发票税款总计144.3247万元;未抵扣发票税额50.9993万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93.3254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且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具有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规定之情节。
三、辩护意见
1.被告单位a公司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1)被告单位a公司辩解
a公司有正常的业务经营,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被告单位a公司的辩护人辩称
该案的证据足以证明被告单位a公司和各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a公司的行为不具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件。南昌县国税局(稽查局)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和《关于对a公司涉税一案稽查报告》认定的事实清楚,处理决定完全符合税法规定,应当作为人民法院认定事实的依据。本案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公诉机关指控被告单位和被告人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理由均不能作为认定被告单位和被告人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依据。本案证据足以证明a公司的行为不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行为。请本院依法判决被告单位a公司和各被告人无罪。
2.被告人黄某某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1)被告人黄某某辩解:
其与徐某某、邓某某某1是买卖行为,他从糖厂买糖再销售给洪某大市场的个体工商户,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如果构成犯罪,其他与a公司有糖类业务往来的个体工商户也应当被追究。
(2)其辩护人辩称:
被告人黄某某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理由是:
本案a公司及黄某某没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主观故意。客观方面更不符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特征。被告人不存在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的问题,也不存在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因为他人(糖厂)没有虚开;a公司与糖厂之间不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合意;a公司存在真实的糖的经营业务;本案不存在票、货分离的问题,本案具有真实的货物购销,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金额真实,票、货、款相一致。
认定被告单位a公司造成国家(税款)损失2026.273万元证据不足,且与事实不符,因为认为以单一购销糖类商品业务中,a公司将所获购买糖类商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了抵扣的税额,认定为国家税款造成损失的数额,没有法律依据;a公司的所有经营业务是否有涉税犯罪,是否给国家税款造成损失,有待税务机关的最终认定,即国家税款损失数额待定;计算国家税款损失时,没有扣除a公司补交的440.966万元税款。
适用法律上,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未违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9号)的规定。开票方向a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完全符合上述规定,不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起诉书认定黄某某为a公司董事长,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黄某某某2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法院依法改判黄某某无罪。
3.被告人徐某某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1)被告人徐某某辩解:
其买糖是真实的,发票是糖厂开具的,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其辩护人辩称:
徐某某的涉案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涉案的票、货、款相一致,不符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犯罪的客观构成要件。徐某某既没有实施“介绍他人虚开”的行为,也没有实施“让他人为自己虚开”的行为。a公司没有虚开的主观故意。a公司的涉案增值税发票抵扣行为,没有造成国家税款的损失。本案定性应充分考虑税务机关的认定意见,在没有新的证据及相反税务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采纳税务机关对定性的认定。即便a公司涉嫌逃税,也应按行政前置的原则,先完成行政程序。a公司提交了已经过税务机关认证未抵扣的数千万元增值税发票,公诉机关应当退回补充侦查,由税务机关重新作出税务处理。
故徐某某的涉案行为不构成犯罪,恳请本院依法宣告徐某某无罪。
4.被告人邓某某的辩护意见
被告人邓某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无异议。
四、法院评判
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的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本院结合认定的证据、查明的事实及法律规定,综合评判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三款及199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第一条第四款均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这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类型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0修订)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判断是否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联系实际经营的情况进行认定,只有当开票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其自身实际经营的业务不一致的情况下,才能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是开票者开具与其实际经营业务不相符合的发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该条中的“按照规定”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该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根据上述规定,发票一般都由收款方开具,付款方只是接受发票,在交易过程中,受票方根本不具有开具票据的行为,虚开就更难以成立。
2.税务实践中,判定是否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是看票据、货物、资金三者之间是否具有流动的一致性以及流动过程中的违法性来判断具体侵害的法益。这主要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侵害的法益具有双重性有关。首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政法行为类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说明其会侵害发票管理秩序;其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会造成发票在不同税务机关的虚假抵扣,危害到税收征管秩序;最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税款,可能导致国家税收的流失。
3.本案中的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及合同签订情况如下:
(1)合同签订情况。
一是a公司(黄某甲)与徐某某、邓某某之间的合同。被告人徐某某、邓某某与a公司有口头约定,大致内容为:由被告人徐某某、邓某某与销货方联系购买白糖,联系好购买白糖事宜后,由a公司与销货方签订合同,被告人徐某某、邓某某将购货款(通过黄某甲)转至a公司账户,再由a公司将购货款转至销货方,销货方按照a公司的要求将货物发送给a公司委托或者指定的收货人(大部分货物是徐某某、邓某某所收),销货方开具a公司为受票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由销货方邮寄给徐某某、邓某某,或者通过提货司机带给徐某某、邓某某,再由徐某某、邓某某转交给黄某甲或者a公司。
二是a公司与销货方之间的合同。a公司与销货方签订了大量的白糖购销合同,其合同双方均为销货方与a公司,双方就白糖买卖事宜有明确约定,包括白糖的数量、交货的方式、付款方法、违约责任等,但有些白糖购销没有书面的购销合同,如a公司与广西凤糖及其下属公司签订购销合同33份(该合同数为集团公司总数),合同总购销量14728吨。
(2)本案中资金流情况。经审理查明,本案中资金流为被告人徐某某、邓某某从个人或者个人控制的账户上将资金转入黄某甲的个人账户上,黄某甲再将上述款项转至a公司开具的尾号为0066的南昌银行的账户上,a公司再根据货物购销情况将货款转至相应的销货方账户上。
(3)本案中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流情况。销货方为开票方,开具发票以a公司为受票人,a公司收到发票将发票(部分)在南昌县国家税务局办理抵扣。
(4)本案中货物流情况。销货方根据合同将货物发出,单据上的收货人为a公司,实际收货人比较复杂,或者发货到莲塘站由徐某某、邓某某自提,或者由承担物流的车辆司机根据a公司的委托到销货方提取后交给徐某某、邓某某,或者直接以货运司机为收货人,或者通过中间人(如廖某)从销货方提取后托运给a公司(或者徐某某、邓某某)。
4.本案中票货分离情况。从本案的情况看,资金流、货物流、票据流一致,即资金由a公司转款至销货方,货物由销货方发送至a公司,票据由销货方开具给a公司。货物、票据在流转过程中存在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票、货分离的情况:票从徐某某、邓某某处转至a公司,而不是销货方直接交付给a公司;货物未经a公司仓库而直接由徐某某、邓某某从销货方收取或者自提。但该种票、货分离是否违反法律之规定?本院认为,根据法律和现实经营情况,很难认定。
首先,增值税发票以何种方式从销货方到达购买方,法律并无明确的规定,本案中销货方可以直接将发票交给a公司;也可以先交给a公司指定的人(徐某某、邓某某或者货运司机),再由a公司指定的人交给a公司;还可以由销货方通过邮寄方式交给a公司。票据的交付方式,在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只要交付的方式和过程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其次,货物未经a公司仓库直接由徐某某、邓某某收取是否违反法律规定,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在市场交易中,交易双发为了增加利润,减少中间过程以及通过减少仓储等方式降低成本,是一种经营和交易常态。a公司与徐某某、邓某某之间是一种买卖合同关系,而a公司与销货方也是买卖合同关系,由徐某某、邓某某直接从销货方收取货物或者a公司根据购买人徐某某、邓某某的要求向销售方购买货物再由销货方交付给徐某某、邓某某,都不在法律禁止范围之列。
况且,徐某某、邓某某在将货物销售过程中,也有从徐某某、邓某某处购买货物的下游买受人从莲塘车站货场提取货物的情况。从销货方(糖厂或者糖业公司)来说,其只要收到货款并将货物销售出去,即实现其交易之目的,至于实际收货人为谁(只要买受人认可已经交付),其在所不问,这也是为什么合同法上指示交付、替代交付等非直接现实交付形式均为法律所承认的缘由。从买受方来说,其只关心支付的货款能否买到其想要的货物,即合同目的能否实现,至于销货方从哪个仓库(如本案中广东i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货从e糖业公司仓库提取)提供货物给买受人,则在所不问。因此,本案中的票货分离方式并不为法律所禁止。
5.被告单位a公司及被告人黄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虚开。起诉书指控被告单位a公司及被告人黄某某虚开的行为类型为: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
首先,本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他人,应当为销货方上游糖厂,但经糖厂所在税务机关及公安机关的查证,本案中的销货方上游糖厂在与a公司所进行的发票开具过程中,不存在虚开的行为,也即销货方上游糖厂所开具的发票是与其自身所经营的货物相符的发票,不属于虚开的行为;
其次,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在本案中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发票开具方开具的发票与其自身的实际经营行为不符,这一点在本案中经糖厂所在的公安机关及税务机关查证,不存在此种情形;另一种情形是发票的开具方开具的发票与a公司实际经营的业务不符,就a公司与发票开具方的关系看,并不存在不符的情形,在涉及糖类购销的过程中,a公司实际经营的也是糖类业务,虽然涉案的糖类物品没有进入a公司的仓库,但并不能就此判定a公司实际没有经营糖类业务。
因此,认定被告单位a公司及被告人黄某某成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的指控,不能成立。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徐某某、邓某某的犯罪行为类型为“让他人为a公司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抽象的行为类型为“让他人为他人虚开”,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三款的规定,虚开是指具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即便指控事实成立,也因“让他人为他人虚开”并不属于刑法规制的行为类型,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不成立犯罪。
6.本案中a公司从销货方上游糖厂购买白糖后销售给徐某某、邓某某或者a公司根据徐某某、邓某某的要求从销货方上游糖厂购买白糖再销售给徐某某、邓某某,而销货方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受票人开具为a公司,符合资金、货物、票据一致的要求。
从国家税款的损失情况看,徐某某、邓某某在将货款通过黄某甲转给a公司,再由a公司转给销货方上游糖厂的过程中,已经包含了货物销售的增值税税额,在涉及增值税货物流转的过程中,只要上游糖厂开具发票的环节缴纳了税款,国家就已经对发票项下货物征收了税款。但a公司在将货物销售给徐某某、邓某某等的过程中,未向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使本来应当流转至消费者或者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购买者手中的增值税发票抵扣中断在a公司的环节,这样就使a公司的进项税额增加,但销项并未按照要求开具销项发票,是销项税额减少了,也就是说,a公司是通过减少销项税额的方式,达到逃税的目的,符合《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从而逃避缴纳税款的规定。
正常销售过程中,a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徐某某、邓某某等开具相应的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徐某某、邓某某等为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购买者,从而最终成为增值税的税负承担者。但a公司在与徐某某、邓某某交易的过程中缺少了这一环节。
被告人徐某某、邓某某等从a公司购糖,或者通过a公司从销货方上游糖厂购糖,因为被告人徐某某、邓某某等不需要发票(更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a公司在销售白糖给被告人徐某某、邓某某等过程中可以少开具发票,从而通过减少销项以实现增多进项抵扣的目的,其本质是一种逃税的行为。a公司在销售白糖给徐某某、邓某某的过程中,能够以相对便宜的价格或者适当返利给徐某某、邓某某等,也是因为徐某某、邓某某等不需要a公司开具发票的行为,能够使a公司顺利逃避税收征管,从而实现少缴纳税款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但a公司未向徐某某、邓某某按照规定开具发票,徐某某、邓某某也没有按照规定索取发票。因此,对于a公司的逃税行为,徐某某、邓某某等的行为在客观上是具有帮助作用,该种帮助行为只是一种倡导性规范所规定的行为类型,并不在法律的禁止性和强制性规制范围之内,不具有可罚性。
五、裁判结果
综合上述理由,本院认为,公诉机关关于被告单位江西康某医药有限公司和被告人黄某某让他人为自己虚开、被告人徐某某、邓某某(介绍)他人为江西a医药有限公司虚开,被告单位江西a医药有限公司、被告人黄某某、徐某某、邓某某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指控证据不足,均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被告单位江西a医药有限公司、被告人黄某某、徐某某及其辩护人关于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辩解及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三)项之规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单位江西a医药有限公司无罪。
二、被告人黄某某无罪。
三、被告人徐某某无罪。
四、被告人邓某某无罪。
【第11篇】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
一、单项选择题 (本类题共 20小题,每小题2 分,共4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根据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基础,下列各项中属于 12 月份的收入或费用的是( )。
a.12月份支付下一年的房屋租金
b.12 月份已经收款,但商品尚未制作完成
c.12 月份按照税法规定预缴的税费
d.商品在 12 月份销售,但货款尚未收到
2.目前我国规定企业、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采用的复式记账法是( )。
a.增减记账法
b.收付记账法
c.借贷记账法
d.单式记账法
3.下列关于借贷记账法下账户的结构说法错误的是( )。
a.损益类账户和负债类账户结构类似
b.资产类账户和成本类账户的结构相似
c.所有者权益类账户和损益类账户中的收入类账户结构相似
d.损益类账户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4.下列各项中,存货盘亏损失报经批准后,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是( )。
a.自然灾害造成的净损失
b.管理不善造成的净损失
c.计算错误造成的净损失
d.收发计量差错造成的净损失
5.甲公司 2023年1月1日购入面值为 100 万元,年利率为 4%的 a债券;取得时支付价款104万元(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发放的利息4万元),另支付交易费用 2 万元,甲公司将该项金融资产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2023年 1 月 5 日,收到购买时价款中所含的利息 4万元,2023年12 月 31日,a债券的公允价值为108 万元,2023年1月5日,收到 a债券 2023年度的利息 4 万元;2021 年4 月 20 日,甲公司出售 a 债券售价为 120 万元。假定不考虑增值税,甲公司出售 a 债券时应确认投资收益的金额为( )万元。
a.8
b.12
c.16
d.20
6.某企业临时租赁一套租期为 12 个月的公寓供总部高级经理免费使用。下列各项中,关于企业确认该项非货币性福利会计处理表述正确的是( )。
a.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b.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c.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d.借记“管理费 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7.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购买及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20 年 5月1 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不含增值税的售价总额为 100 万元。因属批量销售,甲公司同意给予乙公司 10%的商业折扣;同时,为鼓励乙公司及早付清货款,甲公司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 (按含增值税的售价计算)为;2/10,1/20,n/30。则甲公司应确认的应收账款的金额为( )万元。
a.102.3
b.101.7
c.103.4
d.113
8.甲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为 100 万元,根据信用减值损失模型确认期末坏账准备余额为 5 万元,期初坏账准备科目借方余额为 20 万元,则甲公司期末应编制的会计分录是( )。
a.无需计提坏账准备
b.借:管理费用 5
贷: 应收账款 5
c.借:坏账准备 15
贷:信用减值损失 15
d.借: 信用减值损失 25
贷:坏账准备 25
9.下列关于“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借方登记本月结转的代扣款项
b.借方登记本月应分配的职工薪酬
c.贷方登记本月实际支付的职工薪酬
d.该科目的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
10.下列各项中,贷方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的是( )。
a.印花税
b.销售商品应交纳的消费税
c.销售不动产应交纳的增值税
d.应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2023年初级会计考试《初级会计实务》模拟题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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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d
【解析】权责发生制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支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考点】会计基础 参考教材 p3
2.【答案】c
【解析】复式记账法分为借贷记账法、增减记账法、收付记账法等。我国会计准则规定,企业、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选项c 正确。【考点】借贷记账法 参考教材 p14
3.【答案】a
【解析】在借贷记账法下,损益类账户包括收入类账户和费用类账户,收入类账户借方登记减少额、贷方登记增加额,账户结构与负债类账户类似,但费用类账户借方登记增加额、贷方登记减少额,账户结构与负债类账户相反,选项 a 错误。【考点】借贷记账法的账户结构 参考教材 p14-15
4.【答案】a
【解析】选项 bcd 计入管理费用。
【考点】存货盘亏及毁损的账务处理 参考教材 p94
5.【答案】b
【解析】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时确认的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出售价格-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120-108=12(万元)。
【考点】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 参考教材 p66-67
【剖析】本题考查的时间点是出售时,需用出售价款-出售前的最后一个公允价值(即账面余额)。如果题目考查的是从买到卖的投资收益(不考虑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还要减掉购买时支付的交易费用,加上持有期间应计提的利息。
6.【答案】d
【解析】相关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贷∶ 应付职工薪酬
借∶ 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等
【考点】非货币性职工薪酬 参考教材 p136-137
7.【答案】b
【解析】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包括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从购货方或接受服务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增值税销项税额,以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等。企业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认收入,进而确认应收账款;现金折扣不影响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所以确认的应收账款的金额= 100×(1+ 13%)×(1-10%)= 101.7(万元)。
【考点】应收账款 参考教材 p56-57
8.【答案】d
【解析】甲公司期末应计提的坏账准备=5+20=25 (万元)。
【考点】计提坏账准备 参考教材 p61
9.【答案】a
【解析】“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是负债类科目,贷方登记本月发生的已分配计入有关成本项目的职工薪酬,借方登记实际支付的职工薪酬 (包括实发工资和结转代扣款项等);该科目的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考点】“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设置 参考教材 p132
10.【答案】a
【解析】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选项 bcd 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考点】应交税费概述 参考教材 p138
2023年初级会计考试《初级会计实务》模拟题五
【第12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
一、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
1)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 13%(农产品、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图书、报纸、饲料、化肥、农药等 9%)
2)交通运输、邮政服务 9%
3)电信基础服务 9%,增值服务6%
4)建筑服务 9%
5)金融服务 6%
6)现代服务中研发和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广播影视、商务辅助等 6%
7)现代服务中租赁服务有形动产租赁 13%,不动产租赁 9%
8)生活服务中文化体育、教育医疗、旅游娱乐、餐饮住宿、居民日常服务等 6%
2、小规模纳税人
1)征收率3%,疫情期间暂按1%
2)转让不动产、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出租不动产、劳务派遣选择差额纳税、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土地、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差额等 5%
二、企业所得税
1、基本税率 25%
2、优惠税率15%
1)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2)高新技术企业
3)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
4)从事污染法治
5)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
6)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
3、特殊税率 10%
非居民企业符合条件;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自获利年度算起的前五年免征,后面按10%的税率。
4、小微企业优惠税率 2.5%、10%
应纳税所得额没有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可以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
对于超过100万元但没有高于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
来源:莆田八才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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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税务局刚刚发布:150个常见涉税风险点
来源: 税政第一线、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
年末了!
150个常见涉税风险点:一般纳税人80个,小规模纳税人70个!
一般纳税人
一、增值税
1、存在混合销售或兼营业务,未进行有效区分或人为将混合销售作为兼营。
2、生产经营范围涉及多个税率,将高税率经营项目使用低税率申报。
3、既有适用简易计税的业务,同时有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业务但未分开核算,计税方法混淆不清。
4、增值税申报收入与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差异过大。
5、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集体福利、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6、发票开具金额大于申报金额。
7、《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进项税额转出为负,或一般纳税人进项抵扣税率异常。
8、《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未开具发票销售额填报负数且无正当理由。
9、《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分次预缴税款栏次填报数据大于实际预缴税额;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次填报数据与实际不符。
10、未发生经营业务但开具发票,或开具发票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
11、当期填报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
12、纳税人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计税收入额不匹配。
13、出口退(免)税备案内容发生变化,但未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
14、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业务后15日内,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
15、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后,在次年申报期截止之日前仍未收汇。
16、外贸型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与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或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金额不相符。
17、生产型出口企业申报免抵退税的计税依据与出口发票的离岸价(fob)金额不相符(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
二、企业所得税
18、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支出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支付对象、规定范围、确认原则和列支限额等,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已计提但未实际发生,或者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超过列支限额未作纳税调整。
19、更正申报以前年度增值税,未调整对应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
20、错误申报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导致应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而未享受,或不应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21、申报时,是否国家禁止性行业、是否高新企业选择错误导致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未享受或不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22、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未依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税前扣除,超出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3、加计扣除超出规定标准和范围。
24、企业所得税预缴及汇算清缴收入额明显小于同期增值税申报收入额。
25、纳税人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26、罚没支出、赞助支出等不应税前扣除而进行了扣除。
27、捐赠支出不满足税法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条件,或者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未做纳税调增。
28、当年发生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超过部分未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29、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没有按照税前扣除标准(不超过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进行申报,超过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0、关联企业成本、投资者或职工生活的个人支出、离退休福利、对外担保费用等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成本费用,以及各类代缴代付款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委托加工代垫运费等)在税前扣除,未进行纳税调整。
三、个人所得税
31、发放非任职于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报酬,未按“劳务报酬”所得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2、自然人投资方股权变更交易发生增值的,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资方变更前未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
3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应享受未享受、或不应享受而进行了享受、或填写扣除信息不真实。
34、支付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5、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多次使用。
36、个人多处取得的收入未合并缴纳个人所得。
37、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而支付给个人的一次性补偿金,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未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8、发放给职工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购物卡、礼品等,未折算价值作为工资薪金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39、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超过允许标准的部分未扣缴个人所得税。
四、房产税
40、纳税人取得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价款未按规定计入房产原值申报缴纳房产税。
41、房屋租金收入未申报或未按期申报、未如实申报。
42、免税单位将其自用房产用于非免税用途(出租等)未进行申报缴税。
43、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
44、企业同时存在应税和减免税房产,征免界限划分不清,导致错误申报缴税。
45、请享受房产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的。
46、跨区房产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房产税漏缴。
五、土地增值税
47、申请注销前未按土地增值税相关应税项目进行清算,并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48、在预售房地产时未按房地产类型和预征率分别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
49、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未视同销售申报纳土地增值税。
50、预缴过程中有增值税但无土地增值税预缴。
51、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预缴计税依据不匹配。
52、达到应清算或可清算条件而未进行清算。
53、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未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54、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时,对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而转让土地的情况,未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55、在转让土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少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六、契税
56、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未对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和其他出让费用等补缴相应契税。
57、将国有划拨用地改变土地性质为出让地时,未以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为计税依据缴纳相应的契税。
58、在转让房屋和土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导致少申报缴纳契税。
59、按规定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未纳入计算缴纳契税。
七、印花税
60、签订购销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在签订时未按购销金额依“购销合同”税目计税贴花。特别是调剂和易货合同,未包括调剂、易货的全额(另有规定的除外)。
61、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转让合同未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申报印花税。
62、投资方股权变更,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股权变更登记的,未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63、企业签订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没有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在签订时未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合计贴花。
64、企业已贴花的应税合同,在修改后增加所载金额的,未对增加金额部分补缴印花税。对已签订但未履行的合同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65、税率税目适用错误风险。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的,若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若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66、签订无金额的框架合同时未贴印花税或仅贴5元印花,实际结算时未按规定补贴印花税。
八、城镇土地使用税
67、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规定及时、准确进行税源信息登记,未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
68、申报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面积少于土地信息登记面积或土地面积发生变化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导致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不实。
69、企业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应依法终止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办理义务终止。
70、企业同时拥有应税土地和免税土地,征免界限划分不清,错误申报缴税。
71、申请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的。
72、跨区土地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城镇土地使用税漏缴。
九、城市维护建设税
73、未按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计算申报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74、未按所在地区适用税率申报纳税,混淆适用税率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十、车船税
75、挂车等无需购买和未及时购买交强险的车辆,未申报缴纳车船税。
76、车船用于抵债期间,持有抵债车船方,未申报车船税。
77、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未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免税车辆发生转让,但仍属于免税范围的,受让方未自购买或取得车辆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免税。
十一、资源税
78、开采或者生产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盐未申报资源税。
十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79、残疾人就业保险金应申报未申报。自2023年1月1日起,保障金实行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保障金。
80、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单位职工人数、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与残疾人保障金申报信息不匹配。
2
小规模纳税人
一、增值税
1、连续12个月应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 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但在超过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未提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者提交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2、《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 人适用)》本期预缴税额栏次填列的预缴 税额大于实际预缴税额 。
3、《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 人适用)》应纳税额减征额填报不实。
4、存在混合销售或兼营业务,未进行有效区分或人为将混合销售作为兼营。
5、同一纳税人生产经营范围涉及多个税率, 将高税率经营项目使用低税率申报。
6、未发生经营业务但开具发票,或开具发票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
7、申报的销售(服务)额小于对应属期开具发票销售额与未开票销售额之和。
8、增值税年度累计销售(服务)额与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差异过大。
9、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 集体福利、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 、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10、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计税收入额不匹配。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
11 、未按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计算申报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12、城市维护建设税申报缴税税目税率未按所在地区适用税率申报纳税,混淆适 用税率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纳税人所在地在县 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三、企业所得税
13 、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录入有误导致应享未享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或不应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
14、 是否国家禁止性行业、是否高新企业选择错误导致应享未享税收优惠政策,或不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15、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未依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税前扣除,超出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6、加计扣除超出规定标准和范围 。
17、企业所得税预缴及汇算清缴收入额明显小于同期增值税申报收入额。
18、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 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19、罚没支出、赞助支出等不应税前扣除而进行了扣除。
20、捐赠支出不满足税法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条件,或者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 外)未做纳税调增
21、当年发生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除到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超过部分未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
22、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没有按照税前扣除标准(不超过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进行申报,超过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3、关联企业成本、投资者或职工生活的个人支出、离退休福利、对外担保费用等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成本费用,以及各类代缴代付款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委托加工代垫运费等)在税前扣除,未进行纳税调整。
四、个人所得税
24 、支付工资薪金但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未进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
25、支付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6、自然人投资方股权变更交易发生增值的, 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资方变更前未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
27、专项附加扣除应享受未享受、或不应享受而进行了享受、或填写扣除信息不真实。
28、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多次使用。
29、个人多处取得的收入未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30、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而支付给个人的一次性补偿金,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未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1、发放给职工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购物卡 礼品等,未折算价值作为工资薪金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 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32、 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超过允许标准的部分未扣缴个人所得税。
五、房产税
33、纳税人取得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价款未按规定计入房产原值申报缴纳房产税。
34、房屋租金收入未申报或未按期申报、未如实申报。
35、免税单位将其自用房产用于非免税用途(出租等)未进行申报缴税。
36、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
37、企业同时存在应税和减免税房产,征免界限划分不清,导致错误申报缴税。
38、申请享受房产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的。
39、跨区房产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房产税漏缴。
六、土地增值税
40、申请注销前未按土地增值税相关应税项目进行清算,并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41、在预售房地产时未按房地产类型和预征率分别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
42、预缴过程中有增值税但无土地增值税预缴。
43、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预缴计税依据不匹配。
44、达到应清算或可清算条件而未进行清算。
45、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未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46、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时,对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而转让土地的情况,未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47、在转让土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少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七、契税
48、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未对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和其他出让费用等补缴相应契税。
49、将国有划拨用地改变土地性质为出让地时,未以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为计税依据缴纳相应的契税。
50、在转让房屋和土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导致少申报缴纳契税。
51、按规定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未纳入计算缴纳契税。
八、印花税
52、签订购销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在签订时未按购销金额依“购销合同”税目计税贴花。特别是调剂和易货合同,未包括调剂、易货的全额(另有规定的除外)。
53、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转让合同未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申报印花税。
54、投资方股权变更,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股权变更登记的,未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55、企业签订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没有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在签订时未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合计贴花。
56、企业已贴花的应税合同,在修改后增加所载金额的,未对增加金额部分补缴印花税。对已签订但未履行的合同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57、税率税目适用错误风险。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的,若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若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58、签订无金额的框架合同时未贴印花税或仅贴5元印花,实际结算时未按规定补贴印花税。
九、城镇土地使用税
59、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规定及时、准确进行税源信息登记,未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
60、申报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面积少于土地信息登记面积或土地面积发生变化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导致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不实。
61、企业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应依法终止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办理义务终止。
62、企业同时拥有应税土地和免税土地,征免界限划分不清,错误申报缴税。
63、申请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的。
64、跨区土地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城镇土地使用税漏缴。
十、车船税
65、挂车等无需购买和未及时购买交强险的车辆,未申报缴纳车船税。
66、车船用于抵债期间,持有抵债车船方,未申报车船税。
十一、资源税
67、开采或者生产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盐未申报资源税。
十二、车辆购置税
68、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未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免税车辆发生转让,但仍属于免税范围的,受让方未自购买或取得车辆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免税。
十三、残疾人保障金
69、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申报未申报。自2023年1月1日起,保障金实行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保障金。
70、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单位职工人数、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信息不匹配。
【第14篇】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差额征税的相关涉税知识一直是广大纳税人关注的重点,也是我们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的一个难点。小编进行了系统梳理,希望对您的工作有所助益。
01
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
02
劳务派遣服务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
03
安全保护服务
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
劳务派遣服务差额征税政策: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第四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
04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三条
05
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预缴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需要注意的是: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政策依据: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第四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06
建筑服务简易计税项目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第一条
07
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计税项目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第一条
08
纳税人(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非自建不动产预缴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23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政策依据: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第三条
09
纳税人(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非自建不动产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除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政策依据: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第三条 第四条
10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个人转让购买的住房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 第五条
11
金融商品转让
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第一条
12
经纪代理服务
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第一条
13
旅游服务
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同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第一条
14
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
(1)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
(3)试点纳税人根据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的试点纳税人,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根据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以选择以下方法之一计算销售额:
①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②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4)经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2023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达到1.7亿元的,从达到标准的当月起按照上述第(1)、(2)、(3)点规定执行;2023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未达到1.7亿元但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在2023年7月31日前仍可按照上述第(1)、(2)、(3)点规定执行,2023年8月1日后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不得按照上述第(1)、(2)、(3)点规定执行。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第一条
15
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
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第一条
16
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
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第一条
17
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纳税人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三条
18
境外单位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在境内开展考试
境外单位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在境内开展考试,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应以取得的考试费收入扣除支付给境外单位考试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提供“教育辅助服务”缴纳增值税;就代为收取并支付给境外单位的考试费统一扣缴增值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9号)第六条
19
签证代理服务
纳税人提供签证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给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签证费、认证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9号)第七条
20
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
纳税人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其销售额不包括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货款。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9号)第八条
21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提供机票代理服务
1.自2023年1月1日起,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提供境外航段机票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客户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境外航段机票结算款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三条
2.自2023年7月25日起,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提供境内机票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客户收取并支付给航空运输企业或其他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的境内机票净结算款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三条
来源:北京市税务局、每日税讯丨综合编辑
责任编辑:于燕、宋淑娟 (010)61930016
【第15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基本税率
增值税是我国的一个重要税种,小规模公司就不多说了,正常是按照3%征收,从事不动产租赁的公司按照5%征收,但是疫情期间年度开票500万之内免征增值税,但是仅仅针对开普通发票的情况,如果企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要全额征收,并不享受免免征增值税的政策,而且适用于5%税率的行业也不能享受免税政策。
简单说完了小规模的增值税税率我们就来讲一讲一般纳税人公司的增值税税率,大家可能会有一个误区,认为一般纳税人公司只有6%、9%和13%三个税率,并且服务业的统统为6%,生产销售行业都是13%,诸如交通运输行业都是9%,真的是这样的吗?咱们数据说话:
看到了吧,一般纳税人不光有免税的,还有0%的税率。
销售货物的也有9%的税率,服务业也有13%和9%的税率,所以行业和某一个税率并不是绝对对应的,而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所以,各位小伙伴,如果您也经营一家一般纳税人公司,在开票时一定要注意,不要开错了税率,否则真的很麻烦。
【第16篇】不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是增值税中对纳税人的划分;小型微利企业是企业所得税中对市场主体的划分,增值税中的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与小型微利企业之间没有对应关系。
某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如企业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全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为小规模纳税人。
2、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会计核算健全,可以选择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也可以选择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如:某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480万元(含税),会计核算健全,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其销售对象主要是最终消费者,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无特别要求,购进金额(含税)390万元。
(1)如选择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不能抵进项。
应纳增值税=480/1.03*0.03=13.98万元
(2)如选择一般纳税人,适用13%税率,可以抵进项。
应纳增值税=(480-390)/1.13*0.13=10.35万元
在这种条件下,由于进项较多,增值率较低,选择一般纳税人税负较低;反之,进项较少,增值率较高,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较低。
3、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可以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目前暂无该政策的延续。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不能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