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应交增值税核算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应交增值税核算,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应交增值税核算
随着增值税核算的日益复杂,明细科目核算的内容不同,通过科目余额表统计增值税应交数和已交数时不明了、不清晰,特写了这篇文字以便统计,仅供参考。为方便计算,选取了某家公司20x9年度的科目余额表,涉及的明细科目也较为普遍,如下图所示:
如上图所示,增值税涉及的明细科目较多,经过加总求和“增值税期初余额是-13,834,554.03元”,“期末余额是-10,128,157.89元”,然后我们再来逐个二级科目分开计算应交数和已交数:
1.“22210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这个二级科目,应交数则是“销项税-进项税+进项税额转出”计算,得出-1,984,541.90元;
2.“222102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这个二级科目,应交数则是“当期贷方发生额”,得出5,610,000.00元;
3.“222104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由于当期贷方数已经转入到进项税中,所以应交数是“当期贷方发生额-当期借发生额”,得出55,596.81元
4.“222105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与222104相同当期贷方数已经转入到进项税中,所以应交数也是“当期贷方发生额-当期借发生额”,得出0元;
5.“222108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应交数则是“当期贷方发生额”,已交数是“当期借方发生额”,得出应交数为59,219.75元、已交数为33,878.52元;
6.“222109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应交数则是“当期贷方发生额”,已交数是“当期借方发生额”,得出应交数和已交数均为179,772.23元;
综上:应交数合计3,920,046.89元,已交数合计213,650.75元,用“期初余额+应交数-已交数=期末余额”验证后一致。
【第2篇】结转应交增值税的分录
导读:对于如何结转应交未交应纳增值税额的问题,月末结转增值税时可以通过应交税金-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来进行处理,相关的分录文中已作出详细的说明,供大家参考。
如何结转应交未交应纳增值税额?
月末结转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次月交税后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现金
如何结转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1)上月留抵+本月进项 > 销项税,不做结转,大于部分成为下个月的“上月留抵”;
(2)上月留抵+本月进项 < 销项税,算出余额x,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缴增值税 x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x
(3)上述结转后,如果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贷方余额,需要缴税;如果借方余额(因为你已经两次预交),不需要缴税,继续作为预交。
以上就是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如何结转应交未交应纳增值税额的全部内容了,如何结转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文中已作出详细的解答,若仍感到疑问,请咨询窗口答疑老师!
【第3篇】计提应交增值税的分录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是一个负债类的科目。一:理想情况下,当月产生的应交税费,当月底全部缴纳。那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这个负债科目就平了。通俗的讲就是不欠国家的税钱了。
1,第一笔业务:月初购进货物时,所涉及的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00
2,第二笔业务:月中销售货物时,所涉及的税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0003,
3,第三笔业务:月末给税局缴纳税款200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2000
贷:银行存款:2000
但是当月的应交增值税,下月15号之前交上就行。所以说,上面所述是理想状态下的。那么如果月底可以先不交增值税的话,那岂不是这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负债科目有了余额,根据相关经济业务结束,相关账户为零的指导方针(有点夸大其词了),。就有了下面的业务。二:进项1000,销项3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2000,下月15号之前交上就行。但本月末负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余额2000元应该转平,转到哪里呢?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00
到下月15日前: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00
贷:银行存款 2000三:进项1000,销项3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2000,
月末时交了2500元的税金: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2500
贷:银行存款:2500
月末,结平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500
此时:等待!!!等到下个月经营如上一。等到下下月交税时冲平。
四: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的设备(如税控盘和传输盘)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1:取得设备,支付价款和税款时
借:固定资产:11300
贷:银行存款:11300
2:固定资产要计提折旧的,假设净残值为0
借:管理费用:11300
贷:累计折旧:11300
3:按规定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11300
贷:管理费用:11300
五:外购货物明确说明是为了集体福利
借:库存商品 10000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1300
贷:银行存款 11300
因为税控系统具体操作的原因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1300
借:库存商品 13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300
给员工发福利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11300
贷:库存商品11300
学习路上有老有少,一路同行不孤单。
【第4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最近总有人来询问增值税里的视同销售和进项税额转出应该怎么区分?
尤其是做账时碰到同一种货物给员工,一个按视同销售处理,一个却是进项税额转出。每次都要对着条例翻,不注意的时候还常常搞错。
我们先从政策和概念上对它俩进行一个区分。
01、视同销售
视同销售其实是指将一些不符合会计准则和增值税法中销售条件的行为看做是销售货物。
这些货物在会计处理上不确认收入和成本,在税法上因为要保持增值税的抵扣链条不中断,避免销售税收负担不平衡的矛盾,按照正常销售缴纳增值税。
在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将8种情况划入了视同销售,在财税(2016)36号文件中又追加了3条:
需要注明的是视同销售的应用范围是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
02、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是因为货物的用途改变,或者发生非正常损失,造成上一环节的增值税无法在下一环节中抵扣,而选择将进项税转出,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税法中虽然没有对进项税额转出做出明确规定,但在增值税的暂行条例中第九条和第十条对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情况做出了相关规定:
概括起来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业务分三种情况:业务本身不可抵扣;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扣税凭证不合规。
03、区分
视同销售与进项税额转出,两者中容易混淆的项目主要是视同销售的4-8条和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中的第1条,大家判断可以按照以下的两步来:
1 判断货物是否发生增值
如果是货物经过了加工,不论是自产还是委托加工,都是进入了生产环节,发生了增值,无论是对内消费,还是对外消费都要看做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2 判断货物是对内使用还是对外使用
对于购进的货物来说,当用于投资、分配、赠送时,对外使用,货物的所有权发生了改变,就是视同销售。
而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免税项目时,对内使用,所有权可能没有发生变化,就是进项税额转出。
看到这里是不是清楚一些,下面用4个容易混淆的例子来复习一下:
假设你的公司是一家茶叶生产公司:
情形一:将自己生产的茶叶送给了客户。货物经过了加工发生了增值,应做视同销售处理。
情形二:将自己购买的茶叶送给了客户。货物并未发生增值,但所有权发生了变化,属于对外使用,也是视同销售。
情形三:将自己生产的茶叶作为员工福利。货物经过加工,发生了增值,还是视同销售。
情形四:将自己购买的茶叶作为员工福利。货物并没发生增值,对内使用就是进项税额转出。
分清楚了这四种情形,对于剩下的情况就好区分多了,代销货物就是视同销售,非正常损失和抵扣凭证不合规就是进项税额转出。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小会
【第5篇】企业应交增值税怎么算
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
计算工业增加值通常采用两种方法。一是“生产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产环节中间投入的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公式为:工业增加值=现价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二是“分配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制造的原始收入初次分配的角度,对工业生产活动最终成果进行核算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工业增加值=工资+福利费+折旧费+劳动、待业保险费+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营业盈余。或:工业增加值=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那么,如何用“生产法”和“分配法”计算企业的工业增加值?本文将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作一些探讨。
一、按“生产法”计算:
此种方法是目前最常用、绝大多数工业企业采用的方法,从上面的公式反映出,用“生产法”计算工业增加值涉及到三个要素:一是现价工业总产值,二是工业中间投入,三是本期应交增值税。
1、现价工业总产值如何计算:
(1)概念:现价工业总产值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工业最终产品或提供工业性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
(2)计算原则:计算工业总产值要遵循三条基本原则。
工业生产的原则:即凡是企业在报告期生产的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不管是否在报告期销售,均应包括在内,反之,凡不是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均不计入本企业的工业总产值中。
最终产品的原则:即凡是计入工业总产值的产品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的经检验合格,不需再进行任何加工的最终产品,如果企业有中间产品(半成品)对外销售,那对外销售的中间产品也应视为企业的最终产品。
工厂法原则:即工业总产值是以工业企业作为基本计算(核算)单位,即按企业的最终产品计算工业总产值,按这种方法计算的工业总产值,不允许同一产品价值在企业内部重复计算,但允许企业间的重复计算。
(3 ) 计算方法:工业总产值包括本期生产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在制品半成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三部分。
①本期生产成品价值:是指企业本期生产,并在报告期内不再进行加工,经检验包装入库的全部工业成品(半成品)价值合计,包括企业生产的自制设备及提供给本企业在建工程,其他非工业部门和生产福利部门等单位使用的成品价值,本期生产成品价值按自备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数量乘以本期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计算;会计核算中按成本价格转账的自制设备和自产自用的成品,按成本价格计算生产成品价值,生产成品价值中不包括用定货者来料加工的成品(半成品)价值。针对企业的具体情况,可以作这样的处理:首先由各个成品生产分厂的统计人员分别报送本期(报告期,一般按一个月结算一次)品产合格入库量(按各种规格明细分类报出),然后由销售部门的统计人员报送按品种规格的销售单价,再将产品产量和产品销售单价按品种规格对应相乘得出本期生产成品价值。
②对外加工费收入: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对外承接的工业品加工(包括用定货者来料加工产品)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外工业修理作业所取得的加工费收入,对外加工费收入按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③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是企业报告期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减期初的差额价值。
2、工业中间投入如何计算:
(1)概念: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用于工业生产活动所一次性消耗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及其他实物产品和对外支付的服务费用。
(2)计算原则:计算工业中间投入有三个原则。
a、必须是从企业外部购入的产品和服务的价值,不包括生产过程中回收的废料以及自制品的价值;
b、必须是本期投入生产,并一次性消耗的产品和服务的价值,不包括固定资产转移价值;
c、中间投入的计算口径必须与工业总产值的计算口径一致,即计入工业中间投入的产 品和服务价值必须已经计入工业总产产值中。
工业中间投入按照具体内容分为直接材料、制造费用中的中间投入、管理费用中的中间投入、销售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和利息支出五大项。具体计算过程:①利用会计决算报告中的“制造费用明细表”可以计算出制造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即将属于中间投入的运输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劳动保护费、差旅费、保险费、水电费、办公费、劳务费、绿化费、排污费、机物料消耗、修理费等等项目相加而得。②利用“销售费用明细表”可以计算出销售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即将属于中间投入的差旅费、办公费、机物料消耗、装卸费、广告费、业务招待费、修理费、运输费、代理费等等项目相加而得。
③利用“管理费用明细表”可以计算出管理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即将属于中间投入的修理费、办公费、差旅费、机物料消耗、水电费、业务招待费、低值易耗品摊销、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租赁费、绿化费、土地使用费等等项目相加而得。
④利用“财务费用表”可以计算出利息收支净额。
⑤利用“生产成本明细表”可计算出直接材料,即将属于直接材料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等项目相加而得。需要注意的是,应将回收的原材料从成本中扣除。
但在日常统计中,有些项目资料的取得比较困难,因此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总结出下面二种工业中间投入的计算方法:一是正算法:即将容易从会计报表中取得的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中属于中间投入的部分分别相加,再加上直接材料和利息支出,得出工业中间投入合计。二是倒算法,即分别用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合计减去其中属于增加值的项目(大体包括工资、福利费、折旧、劳动保险费、职工待业保险、税金等),倒算出三项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再加上直接材料和利息支出,得出工业中间投入合计。涉及到的财务报表有:“企业产品成本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明细表。
3、本期应交增值税如何计算:
本期应交增值税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应缴纳的增值税额。其计算公式:本期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数-进项税额。这些资料取自会计核算资料“应交税金及附加费明细表”。
以上对构成工业增加值三要素的计算方法、计算依据、计算过程作了详细说明,再根据“生产法”计算公式(工业增加值=现价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就能够得出某厂的工业增加值了。
二、按“分配法”计算:
此种方法涉及到七个要素――工资、福利费、折旧费、劳动及待业保险费、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营业盈余。目前,有的部门归结为四大要素,即: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其内容都大同小异。
1、工资:从人力部“劳动工资”报表或会计核算“损益表”中取得,对应的人数为单位从业人员。
2、福利费:从会计核算“损益表”中取得。
3、折旧费:从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科目中取得。
4、劳动、待业保险费:从会计“管理费用”明细表中取得5、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从会计“损益表”中产品销售收入科目中取得。
6、本期应交增值税:从会计“应交税金及附加费明细表”中取得。(计算公式同上)
7、营业盈余:是指工业企业创造的增加值扣除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余额。它相当于企业的营业利润加上生产补贴,但要扣除从利润中开支的工资和福利以及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公益金等。计算公式为:营业盈余=营业利润+生产补贴-从利润中开支的工资和福利-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公益金。
将以上这七个要素直接相加就得出工业增加值。
以上就如何用“生产法”和“分配法”计算企业的工业增加值作了详细论述,但两种方法计算企业工业增加值的结果有一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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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增值税应交税金怎么算
一、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需就其全球收入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应交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贷:应缴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实际上交时
借:应缴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二、消费税
为了正确引导消费方向,国家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消费税的征收方法采取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方法。
企业销售产品时应交纳的消费税,应分别情况迸行处理:
企业将生产的产品直接对外销售的,对外销售产品应交纳的消费税,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1)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的消费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企业用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长期投资等其他方面,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应计入有关的成本。例如,企业以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项目,应交的消费税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
贷: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
3)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于委托方提货时,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税款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代扣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
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材料/主营业务成本/自制半成品等科目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5)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允许抵扣的
委托方应按代扣代缴的消费税款
借: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6)企业进口产品需要缴纳消费税时,应把缴纳的消费税计入该项目消费品的成本
借:材料采购
贷:银行存款
7)交纳当月应交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借: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等
8)企业收到返还消费税
借:银行存款
贷:税金及附加
三、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以下统称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账务处理
①原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发生的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在这种方法下,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允许抵扣销项税额。在购进阶段,会计处理时实行价与税的分离,属于价款部分,计入购入商品的成本;属于增值税税额部分,按规定计入进项税额。
②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増值税”、“未交増值税”、“预缴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其中,一般纳税企业发生的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商品时应交纳的増值税额在“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
③不动产分期抵扣:根据财税(2016)36号等文件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2023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23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④购销业务的会计处理
在销售阶段,销售价格中不再含税,如果定价时含税,应还原为不含税价格作为销售收入,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作为销项税额。
企业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当按应收或已收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取得的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结算”等科目,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或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发生销售退回的,应根据按规定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⑤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企业提供应税服务,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价款的,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原材料工程施工等科目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主营业务成本原材料工程施工等科目
⑥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当计入相关成本费用,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増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核算。
⑦因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等,导致原已计入进项税额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当将进项税额转出。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般纳税人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或服务等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部分应于转用当期转出。
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原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因改变用途等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的,应当在用途改变的次月调整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按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并按调整后的账面价值计提折旧或者摊销。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
⑧转出多交増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为了分别反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欠交增值税款和待抵扣増值税的情况,确保企业及时足额上交増值税,避免出现企业用以前月份欠交增值税抵扣以后月份未抵扣的增值税的情况,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未交増值税”明细科目
月份终了,企业计算出当月应交未交的増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当月多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増值税)
⑨交纳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当月交纳当月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増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当月交纳以前各期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或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企业预缴増值税:
借:应交税费——预交増值税
贷:银行存款科目
月末:
借:应交税费——未交増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账务处理
小规模纳税企业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原材料工程施工等科目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主营业务成本原材料工程施工等科目
四、环保税
《环境保护税法》中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1)计算出环境保护税
计算应交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环境保护税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环境保护税
贷:银行存款
2)环境保护税不定期计算申报的会计处理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五、资源税
资源税是国家对在我国境内开采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我国对绝大多数矿产品实施从价计征。企业按规定应交的资源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资源税”明细科目核算。
计算应交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缴税费——应交资源税
上交时
借:应缴税费——应交资源税
贷:银行存款等
企业如收到返还应交资源税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税金及附加
六、土地增值税
土地増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按照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这里的增值额是指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在会计处理时,企业交纳的土地增值税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核算。
1)兼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应由当期收入负担的土地増值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2)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与其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
借: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3)企业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按税法规定预交的土地増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増值税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4)待该项房地产销售收入实现时,再按上述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进行清算,收到退回多交的土地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5)待该项房地产销售收入实现时,再按上述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进行清算,补交的土地増值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増值税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七、房产税
房产税是国家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的由产权所有人交纳的一种税。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额计算交纳。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企业按规定应交的房产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房产税”明细科目核算。
计算应交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八、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是国家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而开征的一种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企业按规定应交的土地使用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土地使用税”明细科目核算。
计算应交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九、车船税
车船税由拥有并且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交纳。
企业按规定应交的车船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车船税”明细科目核算。
计算应交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贷:银行存款
十、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书立、领受购销合同等凭证行为征收的税款,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的交纳方法。由于企业交纳的印花税,是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以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的方法交纳的税款。
1)按合同自贴花:一般情况下,企业需要预先购买印花税票,待发生应税行为时,再根据凭证的性质和规定的比例税率或者按件计算应纳税额,将已购买的印花税票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划销,办理完税手续。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会发生应付未时税款的情祝,不需要预计应纳税金额,同时也不存在与税务机关结算或清算的问题。企业交纳的印花税可以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2)汇总缴纳: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
企业按规定应交的印花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印花税”明细科目核算。
计算应交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3)企业按照核定征收计算缴纳印花税
企业按规定应交的印花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印花税”明细科目核算。
计算应交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十一、城市维护建设税
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国家开征了城市维护建设税。
在会计核算时,企业按规定计算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银行存款
十二、企业所得税
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照有关所得税法及其细则的规定需要交纳所得税。
企业应交纳的所得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所得税”明细科目核算;当期应计入损益的所得税,作为一项费用,在净收益前扣除。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企业所得税”明细科目进行会计核算。该明细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预缴的企业所得税;贷方发生额,反映按规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缴或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1)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缴或预缴的所得税账务处理。其中符合条件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西部大开发企业等优惠税率类型企业,按照优惠税率计算应缴的所得税额。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缴税费——应交所得税
2)交纳当期应交企业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借:应缴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等
3)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就是未来预计可以用来抵税的资产,递延所得税是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才会产生递延税款。是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适用税率计算、影响(减少)未来期间应交所得税的金额。说通俗点就是,因会计与企业所得税的差异,当期多交企业所得税税,未来可税前扣除的金额增加,即未来少交企业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确定或者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时账务处理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以后年度转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账务处理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十三、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是国家为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用耕地而征收的一种税。耕地占用税以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锐,按照规定税额一次征收。企业交纳的耕地占用税,不需要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企业按规定计算交纳耕地占用税时
借: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科目
贷:银行存款
十四、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是对所有购买和进口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行为,按计税价格10%征收的一种税。
按规定缴纳的车辆购置税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企业购置免税、减税车辆后用途发生变化的,按规定应补缴的车辆购置税:
借:固定资产(红字)
贷:银行存款
十五、契税
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买卖、赠与或交换需按成交价格或市场价格的3%至5%征收契税。纳税人为受让人。其中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
按规定缴纳的契税
借: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十六、文化事业建设费
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国务院为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拓展文化事业资金投入渠道而对广告、娱乐行业开征的一种规费。
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计费销售额的3%计算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含增值税。
计算应交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缴税费——应交文化事业建设费
实际上交时
借:应缴税费——应缴文化事业建设费
贷:银行存款
十七、水利建设基金
计算应交时
借:管理费用-水利建设基金
贷:应缴税费-应缴水利建设基金
实际上交时
借:应缴税费——应缴水利建设基金
贷:银行存款
十八、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计算应交时
借: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贷:应缴税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实际上交时
借:应缴税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贷:银行存款
来源:注册会计师、小陈税务08等。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均不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号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用。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我们尊重版权保护。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谢谢!
【第7篇】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案例:
某纳税人2023年9月份签订商品销售合同113000万元(含税),9月份货物尚未发出,但根据合同约定,购货方将货款汇给该纳税人,并要求该纳税人全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该纳税人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尚未发生,但货款已收到并提前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人员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案例解析:
一、该事项造成了纳税人会计收入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差异
1、先开具发票,应当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
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该纳税人的增值税应税行为虽然尚未发生,但因已经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因此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
2、应税行为尚未发生,会计上不应当确认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二条对企业收入定义如下: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纳税人因为应税行为并没有发生,相关的经济利益并未流入,因此会计收入不能确认。
因此,该纳税人的此笔交易出现了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会计收入确认时间的差异。
会计处理:
一、常规处理方式: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 的规定: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早于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的,应将应纳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时,应按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后的金额确认收入。
1、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 113000
贷:预收账款 ××客户 113000
2、开具发票,确定增值税纳税义务
借:应收账款 ××客户 13000
贷: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13000
3、应税行为发生后,确认会计收入
借:预收账款 ××客户 113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收账款 ××客户 13000
但是,以上会计处理有一个莫名其妙的问题,就是客户明明全额支付了价款,但售卖人还要通过虚增一个“应收账款”余额来调节因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会计收入确认时间不同造成的差异,而这个应收账款的子科目应该列“税款”还是“往来客户”呢?
子科目列“税款”明显不合适--提前开具发票,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不存在应收回的问题;
子科目列“往来客户”也不合适--客户已经支付了全款,债权不存在,虚增往来容易给纳税人核对账务造成困扰。
二、借用“待转销项税额”科目进行会计处理
笔者建议:借用“待转销项税额”科目来进行此类事项的会计处理。
1、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 113000
贷:预收账款 ××客户 113000
2、开具发票,确定增值税纳税义务
借:应交税费 待转销项税额 13000
贷: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13000
3、应税行为发生后,确认会计收入
借:预收账款 ××客户 113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 待转销项税额 13000
延伸分析:
有同行对以上会计处理提出异议: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 对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的规定,“待转销项税额”作为应交税费的二级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文件明确指出,此科目仅用于核算会计收入确认早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情况,案例中的问题明显是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早于会计收入确认时间,此时使用“待转销项税额”科目核算不合适。
笔者认为,22号文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的适用范围规定的过于机械,仅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会计收入已确认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的情形。实务中,不仅仅一般纳税人会出现此类情况,小规模纳税人也会出现此类情况。
笔者认为,同类事项造成的同类税会差异,应该通过相同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无非是先“借”还是先“贷”的关系,财会2023年22号文的相关规定在实务操作中给财务核算带来困扰,财会人员无需拘于教条,可以灵活使用。
个人认为,将“会计收入确认时间和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差异一并通过“待转销项税额”科目核算是最简单便捷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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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应交增值税科目
增值税在我们会计人的实际工作中是很常见的,那么增值税相关的会计科目内容包含哪些呢?如果你对这部分知识点不太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纳税人是要按照国家征税的标准,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工作。自从营改增实施以后,有关对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也做出了一定的规定和要求,财务人员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必须严格遵守核算标准和记账准则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适用所有的增值税纳税人,不管是营改增纳税人还是老增值税纳税人,特别是2023年科目设置和核算都要发生重大的变化。文件规定: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中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应按本规定执行。2023年5月1日至本规定实施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本规定的执行而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应按本规定调整。
增值税相关的会计科目内容有哪些?
1、“应交税费”二级科目由5个增加为10个
原来: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增值税留抵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检查调整(取消)
现在: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增值税留抵税额(由75号公告失去意义)、待抵扣进项税额、预缴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代转销项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缴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通过哪些明细科目核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不设专栏)、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代扣代缴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通过“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不设置若干专栏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这个会计科目,原来: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现在:1、进项税额;2、销项税额抵减;3、已交税金转出;4、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5、减免税额;6、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7、销项税额;8、出口退税;9、销项税额转出
以上就是有关增值税相关明细科目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会计相关知识,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哪吒
【第9篇】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结转
一、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以下简称“四小税”)原来是计入到“管理费用”名下,但是营改增之后,《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全面执行,“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被调整为“税金及附加”,同时把四小税也同步调整到了该科目下进行会计核算。
二、增值税
无论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都还是单独在“应交税费”下列示的。
那么应交税费下那么多二级明细,到月(季)末该如何结转呢?
1、小规模纳税人的账务处理比较简单,只需要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来进行账务核算即可。故月(季)末也不需要进行结转,但如果企业涉及免征增值税的话,需要结转到“营业外收入”。会计分录可参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提醒:实务中一般都是结转到“营业外收入”该科目,但其实也可以直接计入到“主营业务收入”。因为财会[2016]22号文中指出的是计入当期损益,贷记损益类相关科目,所以计入这两个中的哪个科目都是可以的。
2、一般纳税人月(末)增值税结转的话,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1)、若当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产生借方余额,代表留抵税额,无需进行结转;
(2)、若当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产生贷方余额,代表需要缴纳增值税,可参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下月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4)另外,为核算纳税人出口货物应收取的出口退税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还会涉及到一个三级明细,那就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应收出口退税”科目借方反映销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应退回的增值税、消费税等,贷方反映实际收到的出口货物应退回的增值税、消费税等。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到的应退税额。
例如:a企业201x年4月购入货物不含税金额20000元,增值税2600元,当月全部对外出口销售产品,退税率为13%。那么涉及到的出口退税额计算和相关分录可以参考下述内容:
申请退税时:
应退税额=当期外销不含增值税销售额×退税税率=20000×13%=2600元。
自检无疑点,申报退税时:
借:应收出口退税 26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600
三、所得税
1、应交税费科目下除了列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也在其二级明细下,比如在计提所得税费用的时候: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而个人所得税是由企业代扣代缴的,因此应该是在发放工资时进行扣缴,在发放工资时这样计入: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养老、医疗等(个人承担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
【第10篇】应交增值税期末处理
【导读】:增值税纳税人可以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在进行账务处理的时候需要设置应交税费,应交税费是一个比较重要的核算科目,本文将详细介绍一下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账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账务处理
答: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账务处理
①原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发生的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在这种方法下,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允许抵扣销项税额。在购进阶段,会计处理时实行价与税的分离,属于价款部分,计入购入商品的成本;属于增值税税额部分,按规定计入进项税额。
②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増值税”、“未交増值税”、“预缴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其中,一般纳税企业发生的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商品时应交纳的増值税额在“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
③不动产分期抵扣:
根据财税(2016)36号等文件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2023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23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④购销业务的会计处理:
在销售阶段,销售价格中不再含税,如果定价时含税,应还原为不含税价格作为销售收入,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作为销项税额。
企业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当按应收或已收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取得的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结算”等科目,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或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发生销售退回的,应根据按规定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⑤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企业提供应税服务,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价款的,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原材料”、“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原材料”、“工程施工”等科目。
⑥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当计入相关成本费用,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増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核算。
⑦因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等,导致原已计入进项税额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当将进项税额转出,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般纳税人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或服务等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部分应于转用当期转出,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原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因改变用途等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的,应当在用途改变的次月调整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按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并按调整后的账面价值计提折旧或者摊销。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完整分录
1、采购时:
借:原材料 / 库存商品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 应付账款
2、材料领用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
3、计提工资
借:生产成本 / 制造费用 / 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4、发生的水电费、机物料消耗等
借:制造费用
贷:现金 / 银行存款 / 应付账款
5、计提折旧
借:制造费用 (车间用)
管理费用 (管理部门使用)
营业费用 (销售部门使用)
贷:累计折旧
6、月末,结转制造费用
借:生产成本-a产品
生产成本-b产品
贷:制造费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完整分录
7、月末,结转完工入库产品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8、销售收入
借: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 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月末,计提附加税(增值税不在本科目核算)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10、月末,结转本月销售商品成本和税金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1、月末,结转本月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12、月末,结转本月费用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财务费用
13、季末,计提预交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14、期末结转增值税(进、销差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应交税金)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以上详细介绍了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账务处理,也介绍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完整分录。作为一名一般纳税企业的会计人员,特别是主管税务的会计人员,一定要非常清楚应交税费会计分录应该如何做。如果你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询一下会计学堂在线老师吧。
【第11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不再设置三级专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表示企业多缴纳了增值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为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尚未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实际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期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为借方余额,表示多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贷方余额,表示应缴未缴的增值税税额。
【第12篇】计提本月应交增值税会计分录
史上最全版应交税费有关会计分录总结!收藏学习!
01
应交税费的二级科目
(一)计入税金及附加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应交税费——应交环境保护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应交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
以上为与收入有关的应交税费明细科目。
(二)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
——应交保险保障基金
——应交残疾人保障金
(三)计入其他科目
1、企业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
或相反分录
2、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股利/其他应收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3、烟叶税
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
贷:应交税费—应交烟叶税
4、进口关税
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在建工程/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
以上税金缴纳时,均借记“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等二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增值税有关的二级科目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详见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
2、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1)月份终了,将当月发生的应缴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月份终了,将当月多缴的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当月缴纳上月应缴未缴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1)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2)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3)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若本科目余额在借方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4)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若本科目余额在贷方
a.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b.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且等于或大于这个贷方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c.若本账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但小于这个贷方余额,应将这两个账户的余额冲出,其差额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4、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留抵税额申报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5号)已经将营改增前增值税留抵税额挂账的规定取消,因此该会计科目也应随之失效。
5、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新纳入试点纳税人转让不动产、不动产经营租赁、建筑服务、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以下简称四大行业)预缴增值税,同时需要预缴城建税等附加税费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应交城建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等
6、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包括:一般纳税人自2023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23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1)一般纳税人自2023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23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自2023年4月1日后购入的不动产,纳税人可在购进当期一次性予以抵扣;4月1日以前购入的不动产,还没有抵扣40%的部分,从2023年4月所属期开始,允许全部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3)转登记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当期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
7、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包括: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
(1)取得专用发票时:
借: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2)认证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3)领用时:
借: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假设某企业提供建筑服务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时点早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点的:
借:应收账款等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收到工程进度款,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1)差额征税时:
①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②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主营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
(2)处置固定资产时
①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②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③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
注: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1)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
(2)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等科目。
交纳增值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则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
(3)“四大行业”选择简易计税预缴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10、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适用)
“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增值税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发生的增值税额。
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1)产生转让收益时: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2)产生转让损失时: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投资收益
(3)交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4)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11、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适用)
“代扣代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纳税人购进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应税行为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借: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
应交税费——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无)
贷: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实际缴纳代扣代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02
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的税金
1、印花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2、耕地占用税
借: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3、车辆购置税的核算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4、契税的核算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以上不需要预计缴纳的税金不在应交税费核算。
0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一)借方专栏
1、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注: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如:借: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红字金额 贷:原材料
2、已交税金
'已交税金'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交纳当月应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当月上交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减免税款
'减免税款'核算企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
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例:物业公司购买税控盘200元,技术维护费28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管理费用 480
贷:银行存款 48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480
贷:管理费用 480
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销项税额抵减
'销项税额抵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例:某房地产企业系一般纳税人,2023年6月销售开发产品售价1090万元,假设土地成本654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项税额90万元。
销售方差额纳税=(1090-654)÷(1+9%)×9%=36万元,购买方全额抵扣进项税额90万元。
会计分录:
(1)销售开发产品时:
借:银行存款 109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0
(2)购入土地时:
借:开发成本—土地 654
贷:银行存款 654
(3)差额扣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54
贷:主营业务成本 54
6、转出未交增值税
“转出未交增值税”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时,根据余额借记“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二)贷方专栏
1、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退回销售货物应冲减的销项税额,只能在贷方用红字登记销项税额科目。
2、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按规定退回的增值税额;“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1)生产企业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出口抵减内销: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退税额: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案例详见:出口免抵退税原理及案例解析
(2)外贸企业
计算出口退税额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收到出口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款
退税额低于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额的差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4、转出多交增值税
“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由于多预缴税款形成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才需要做这笔分录,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对于因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大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而形成的借方余额,月末不进行账务处理。
注: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额,也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但不设置若干专栏。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费下共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三个明细科目。
【第13篇】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本文以建筑业企业为例进行分析,其他行业依然可以参考。
a建筑公司2023年11月10日收到一笔工程进度款1090万,该工程是跨省工程(一般计税),应当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为表述方便,不考虑其他税费),当日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扣除的分包发票含税金额545万元(票面税率9%),a公司的做法是由项目上自行办理预缴税额手续,财务部门收到预缴增值税完税凭证后开始记账核算:
收到预缴完税凭证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10(1090−545)/1.09×2%
贷:银行存款 10
月底结转预交增值税到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10
这里边省去了计提预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对结果似乎没有影响,但是,如果项目上没有及时预缴,财务见不到完税凭证,也就不能借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月末怎么结转“预交增值税”到“未交增值税”呢?又怎么去监督和发现项目上该预缴的增值税没有交呢?
因此,正确的会计处理应该是这样,
先计提预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10
收到完税凭证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10
贷:银行存款
如果月末“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有贷方余额,说明该预缴的增值税没有交,财务及时督促项目上去预缴,这样会计处理也能起到监督作用,也不会出现预缴增值税的账务数据与申报数据不一致的问题。月末“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借方余额与贷方余额相抵,实现了预缴增值税抵减应纳税额,抵减不完的可以无限期向以后抵减。
我们再分析一下不计提预缴增值税的税务风险
不计提预缴增值税,如果项目上及时缴纳了预缴增值税并且月底前将完税凭证及时传递给了财务且财务也记账了,基本没什么风险。但是,如果项目上没有及时预缴,或预缴了没有及时把完税凭证传递给财务,或者财务忘记记账了,就会出现账载数据错误的情况。依据这样的账务处理申报自然是错的。就算是申报可以通过制作计算表格的形式单独核算税金,也不能确保没有失误甚至计算的表格损坏丢失等异常情况出现,最后可能导致申报错了都没法查找原因。
所以,账务处理一定要按照会计规范操作,不要图省事自创规则,会计是研究税法的基础,这个基础如果本身数据不可靠,还怎么去研究税法呢?
来源:桃子讲税
【第14篇】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某外贸企业既有内销又有出口,无法分清内销外销。目前企业将采购部分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全部进行认证并且已申报抵扣,之后所购货物部分内销,部分出口。假设出口部分已抵扣进项税额17元,出口销售额234元,出口退税率13%.
出口退税:外贸企业出口增值税如何处理?
请问:
1、是视同内销缴纳增值税还是冲回已经抵扣的进项税再申请出口退税?两种处理方式下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2、如果按视同内销处理,账面出口销售额少于实际出口销售额,差异怎么处理?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结转入成本的部分如何处理?
答:
一般纳税人外贸企业出口增值税执行的是“免、退”税政策,“免”是指免出口环节货物的销项税额,“退”是指按规定的退税率退购进环节的进项税额;不是执行“免抵退”税政策。外贸企业出口,不存在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必须单独设立库存账和销售账,如果购进的货物当时不能确定是用于出口或内销的,一律记入出口库存账,内销时必须从出口库存账转入内销库存账。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31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外贸企业应退增值税额=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金额×退税率。
出口退税:外贸企业出口增值税如何处理?
若出口货物购进专用发票金额为100元,进项税额为17元,若退税率为13%,则应退税额为13元。
账务处理为:
购入出口货物:
借:库存商品——出口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货物报关出口: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
贷:库存商品——出口商品
计算应退税额和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货物征退税率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出口退税:外贸企业出口增值税如何处理?
同时: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若是出口货物视同内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规定:“外贸企业如已按规定计算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可将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及转入应收出口退税的金额转入进项税额科目。”视同内销应将计算应退税额和结转成本分录冲回。
【第15篇】应交增值税期末结转
交纳增值税
企业交纳当月应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
2023年6月,甲公司当月发生增值税销项税额合计为525200元,增长私会进项税额转出合计为29900元,增长私会进项税额合计为195050元。甲公司当月应交的增值税为
525200+299000-195050=360050(元)
甲公司当月实际交纳的增值税税款为31005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310050
贷:银行存款 310050
月末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
月度终了,企业应当将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对于月末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对于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例
甲公司将尚未交纳的其余增值税款50000元进行转账。甲公司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50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0000
7月份,甲公司交纳6月份未交的增值税50000元,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需要说明的是,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生的增值税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注: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方余额代表期末结转下期应交的增值税。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借方余额代表多交或预交增值税。
【第16篇】应交土地增值税
中道财税:房地产建筑业财税问题解决专家
房地产开发企业种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一般计税),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到底有哪些?怎样计算呢?小编带您来看:
一、政策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三)项第 10点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房地产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
二、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
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销售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11%)(现为9%) 第五条 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 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是指当期进行纳税申报的增值税销售额对应的建筑面积。 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是指房地产项目可以出售的总建筑面积,不包括销售房地产项目时未单独作价结算的配套公共设施的建筑面积。 支付的土地价款,是指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受政府委托收取土地价款的单位直接支付的土地价款。 第六条 在计算销售额时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土地价款,应当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第七条 一般纳税人应建立台账登记土地价款的扣除情况,扣除的土地价款不得超过纳税人实际支付的土地价款。 第八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一经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房地产老项目,是指: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或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第九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不得扣除对应的土地价款。
三、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三)项第 10点中“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包括土地受让人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也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纳税人按上述规定扣除拆迁补偿费用时,应提供拆迁协议、拆迁双方支付和取得拆迁补偿费用凭证等能够证明拆迁补偿费用真实性的材料。
八、房地产开发企业(包括多个房地产开发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受让土地向政府部门支付土地价款后,设立项目公司对该受让土地进行开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由项目公司按规定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公司、政府部门三方签订变更协议或补充合同,将土地受让人变更为项目公司;
(二)政府部门出让土地的用途、规划等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签署变更协议或补充合同时,土地价款总额不变;
(三)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由受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
四、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6号)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以及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按照财税〔2016〕140号文件第七、八条规定,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但未扣除的,从2023年12月份(税款所属期)起按照现行规定计算扣除。
综上,小编认为,在扣除土地价款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是指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受政府委托收取土地价款的单位直接支付的土地价款。 这里又扩充解释了:“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包括土地受让人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也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注意只有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拆迁补偿费用允许扣除,其他的必须是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2.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所需的凭据:1.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在计算销售额时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土地价款,应当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2.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支付的:纳税人按规定允许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拆迁补偿费用时,应提供拆迁协议、拆迁双方支付和取得拆迁补偿费用凭证等能够证明拆迁补偿费用真实性的材料。3.设立项目公司如何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包括多个房地产开发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受让土地向政府部门支付土地价款后,设立项目公司对该受让土地进行开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由项目公司按规定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公司、政府部门三方签订变更协议或补充合同,将土地受让人变更为项目公司;(二)政府部门出让土地的用途、规划等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签署变更协议或补充合同时,土地价款总额不变;(三)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由受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 三个条件须同时满足,否则不予扣除。这里尤其要关注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是否由受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4.什么时候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扣除土地价款?如何开票?房地产企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房地产公司将不动产交付给买受人的当天作为应税行为发生的时间。具体交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约定的交房时间为准;若实际交房时间早于合同约定时间的,按实际交房时间为准。此时确认销售额,对应计算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 房地产企业应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算缴纳增值税,开具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收取的款项应作为预收款,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的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预缴税款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53号公告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预收款开具发票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编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正式交易完成后,开具全额的增值税发票时,开具的不征税项目的发票,可不收回。注意:房地产企业的增值税的纳税义务时间,即对销售额的确认申报,一般比企业所得税确认收入的时点要迟得多。
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2023年1月a项目完工交房,开具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1090万元,销售面积1090平方米。该项目总可售面积10900平方米,支付土地价款3000万元,。
计算对应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090÷10900×3000=300万元,允许抵减的销项税=300÷1.09*0.09=24.77万元。2023年12月预交增值税30.00万元,当月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0.00万元,上期无留抵税额。
1.上月收到预售款时:
借:银行存款 1090万元
贷:预收帐款 1090万元
2.预缴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30万元
贷:银行存款 30万元
3.本月确认收入及销项税额
借:预收账款109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0万元
如果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外开具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则票面税额应为90.00万元,收票方可全额抵扣增值税。
4.确认土地价款抵减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24.77万元
贷:主营业务成本24.77万元
5.转出当月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35.23万元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35.23万元
当月实际销项税额=90-24.77=65.23万元
当月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30万元
当月应交增值税=65.23-30=35.23万元
6.预缴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0万元
贷: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30万元
当月未交增值税余额=35.23-30=5.23万元
7.次月缴纳税金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5.23万元
贷:银行存款5.2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