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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增值税普票查询(16篇)

发布时间:2023-10-13 14:32:04 查看人数:94

【导语】北京增值税普票查询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北京增值税普票查询,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北京增值税普票查询(16篇)

【第1篇】北京增值税普票查询

北京房山区发票真伪查询攻略我们都知道,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将除商业零售以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和管理,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同一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俗称“一机多票”,“一机多票”系统使用的普通发票统称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实行统一印制,于2005年8月1日起陆续在全国启用。而无论企业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都是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所以对于财务人员来说,做好增值税普通发票查验真伪的工作是至关重要的。而增值税普通发票应该如何辨真伪呢,一般查验增值税普通发票真伪的话都是需要在当地的国家税务局网站上查询,进入官网后找到发票查询的地方,每个地区可能网页上的位置不一样,然后按照页面提示的步骤一步步操作就可以了,总的来说还是比较方便的。但如今已经趋于流行用线上智能工具来查验发票真伪了,在支付宝上就能自助查验,快捷迅速,比在官网上查询快捷的多,而且很准确,以下就是手机自助查验发票真伪的操作步骤:

现在我们可以在手机支付宝上查询发票真伪了,很方便,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具体的流程:一:手机支付宝搜票大侠

二:进入小程序点击扫一扫扫描发票上的二维码

三:在发票栏查看发票查询结果

四:如果发票 有重复报销的情况,系统会第一时间显示出来

五:发票栏右上角的导出,可以导出发票查询的excel表格,就是财务的电子台账

【第2篇】北京增值税专票认证平台

最新的 v4.0.07 版

支持“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相关业务功能可以说是此次平台调整的亮点之一,侧面其实也反映了上层在推动专票电子化的进程上又往前一步了......此外,v4.0.07 版还新增了“发票管理-普通发票入账”功能。

主要是对批量勾选模块的优化,另一方面,查验平台也同步新增了“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发票版式。

日常实务中的操作指南升级后新升级

发票批量抵扣勾选

1.在勾选标志选项中,选择“未勾选”后,用户可以对开票日期范围或销方税号进行设置,完成设置后,点击“查询”

2.数据汇总情况表格里看到符合筛选条件的未勾选发票汇总信息。3.在数据汇总情况表格里汇总的未勾选发票,在操作栏点击“全部勾选”可实现对上述发票的全部在线勾选

发票批量抵扣勾选

1.在勾选标志选项中,选择“未勾选”后,用户可以对开票日期范围或销方税号进行�

4.提交成功后点击“确定”按钮,在批量勾选日志表里可以看到本次批量勾选的汇总信息

增值税专票批量退税勾选

大体其实跟上面的流程差不多:1.在勾选标志选项中,选择“未勾选”选项后,用户可以对开票日期范围或销方税号进行设置,完成设置后,点击“查询”按钮。2.数据汇总情况表格里看到符合筛选条件的未勾选发票汇总信息。3.在数据汇总情况表格里汇总的未勾选发票,在操作栏点击“全部勾选”可实现对上述发票的全部在线勾选。

4.提交成功后点击“确定”按钮,在批量勾选日志表里可以看到本次批量勾选的汇总信息。

登录报错“打开加密设备时验证用户口令—函数参数错误(0xb)”?

解答

①确认是否输入了正确的 ca 证书密码;

②确认盘是否被锁住了。

税款所属期(增值税)回退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解答

①税款所属期跳转到下期后,企业又在当期撤销申报;

②系统从征管系统获取到的当期申报结果为“未申报”或“作废申报”;

③回退功能在申报期内有效

每个税款所属期的勾选、确认时间范围如何计算?

解答

勾选、确认操作(不含退税、代办退税操作)期间为:当期已申报结束或征期结束后(以谁在前做为开始时间)至下期申报当天或征期结束当天(以谁在前做为终止时间)为可操作期间

发票的可抵扣期限如何计算?

解答

平台取消 2017.1.1 及以后开具的抵扣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

平台对转登记纳税人有哪些要求?

解答

①转登记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当期已经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通过平台进行选择确认;

②转登记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当期尚未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转登记纳税人在取得以后应当持税控设备,由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平台(税务局端)为其办理选择确认。

【第3篇】北京增值税选择确认平台

提起“发票”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与我们每个人生活息息相关。它的前身最早可追溯到契约文书,历时千余年,一直到清晚期,才演变成为现代意义上的真正发票。发票格式从开始的书契式到雕版式再到表格式,信息化时代的今天,电子发票广泛推广普及,更是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

那今天聊一聊全电发票的“前世今生”。

12

自2023年至今国家发布了

12个与电子发票和电子档案管理

相关的文件

4

数字化电子发票中的数字信息

支持监管机构判定企业交易是否真实

合同流、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

4流合一

6

企业经营业务将同时面对

纸票、电票、全电票中

6类增值税发票票种

233

国家推进“非接触式”办税

缴费事项拓展至233项

2023年

第一张电子发票

我国的电子发票试点在北京率先开展,2023年6月27日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发布公告,决定在北京市开展电子发票应用试点,当日试点企业开具了第一张电子发票,我国的电子发票试点就此启动。

2023年

增值税电子发票系通全国范围内推行

经过前期试点,国家税务总局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启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发了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用以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

2023年

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

国家税务总局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开具等基本公共服务。

2023年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推广

将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升级为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同时明确了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为ofd格式。同年9月,宁波、石家庄和杭州三地先后开展新办纳税人专票电子化试点,并于2023年1月扩展到在全国范围内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

2023年

开展全电发票试点

自2023年12月1日起在上海市、广东省、内蒙古自治区三地部分地区的部分纳税人中开展全电发票试点工作,通过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全电发票的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试点范围包括存量企业,我国电子发票试点进入“全面数字化”和“一票式”集成阶段。

2023年

试点工作已经扩展到全国36个地区

开票方试点省市自治区包括:广东、上海、内蒙古、四川。

受票方试点省市计划单列市累计36个,包括:四川、北京、江苏、浙江、深圳、山东、内蒙古、上海、广东、河南、河北、湖南、湖北、陕西、江西、安徽、福建、重庆、青岛、宁波、厦门、吉林、黑龙江、辽宁、大连、天津、山西、甘肃、宁夏、广西、海南、贵州、云南、青海、西藏、新疆。

也许有人会问,现在国家大力推行全电发票,是不是意味着电子发票和纸质发票将要取消了呢?这个话题似曾相识,此前电子发票刚出来的时候,也有人问,是不是使用电子发票后,就没有纸质发票了。实际上,全电发票会与纸质发票、电子发票并存,但全电发票逐步取代电子发票和纸质发票是一种趋势。

为了帮助企业更好应对当前多种发票并存的情况,畅捷通好会计全方位支持企业在实操中面临的纸票、纸电票、全电票等多类型发票的处理,同时,好会计已实现全电发票从采集、识别、查验、入账、抵扣、归档的全链路数智化管理,帮助企业加快适应全电发票的全面到来。

随着全电发票的推行,企业可以实现业务数据、财务数据、税务数据等等智能连接,申报、认证抵扣等财税相关操作均会得到简化,企业上下游数据能够轻松打通。畅捷通好会计能够实现对全电发票的自动化管理能力,从而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更好适应当前环境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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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用友软件营销服务中心——长沙勤律软件有限公司主要经营 用友软件( bip、erp、crm、hr、oa、财务、用友nc、用友u8cloud、u8)、畅捷通(畅捷通t+cloud、畅捷通t+云主机、畅捷通t+、畅捷通好会计、畅捷通好生意、畅捷通易代账、畅捷通智+、畅捷通t3)、友金所理财与贷款、用友红火台餐饮系统等专注专业提供用友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长沙勤律由从事用友系列产品销售及服务13年的团队组建,以“一切基于创造客户价值”为服务宗旨,专注为企事业单位信息化建设提供全面解决方案。公司凭借自身的人才、技术优势致力于企业信息化普及,并得到客户高度认可,成为用友软件在湖南地区的核心商业伙伴,取得了优越的市场地位,并成为省内知名的企事业单位全面信息化解决方案提供商和运营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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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北京增值税普票真伪查询

前段时间不是五一放假么,但是我们是做餐饮行业的。五一客流量太大了,客流量一大,开发票的顾客就变多了。难免会遇到一些喜欢刁难的客户。现在电子发票现在基本上都已经实行开来了,有的顾客对电子发票还不了解,他们习惯了开纸质发票,给他们开了电子发票,他们总会疑神疑鬼,觉得我们饭店造假,给他们弄了张假发票,遇到这种顾客都要和他们解释好久。

但是五一客流量这么多,一个一个解释过来真的太费事了,后来我在网上看到了一个支付宝上的小程序,可以识别发票真伪的,我一想这是个好办法啊,我可以把这种鉴别发票真伪的方法直接以图文的形式,贴在收银台旁边,这样顾客开了电子发票,可以自己对照流程去鉴别电子发票到底是不是真的。用了这个方法之后,找麻烦的顾客真的少了很多。

这里也把这个用手机识别发票真伪的方法告诉大家,是支付宝上的一个小程序。相信支付宝大家基本上都有。手机支付宝搜票大侠

进入小程序后,点击扫一扫,扫描电子发票上的二维码,一秒钟就能知道发票的真伪了。

【第5篇】北京增值税认证平台

自2023年6月以来,我国电子发票经历了漫长、多阶段试点的发展历程。2023年11月30日,上海市、广东省、内蒙古自治区三地税务局分别发布了《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决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在该三地部分地区的部分纳税人中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试点工作。由此,我国的电子发票发展进入了一个全新阶段,在税控设备、发票开具、数据归集、管理平台等方面赋予试点纳税人诸多创新变化。我们深入解读《公告》,基于此,预测我国电子发票改革的未来趋势,帮助企业更好的应对此次以及未来的电子发票改革,适应企业税务信息化建设需求,降低信息化时代下的企业税务风险,协同完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我国电子发票的发展历史

我国的电子发票试点在北京率先开展,2023年6月27日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发布公告,决定在在北京市开展电子发票应用试点,当日试点企业开具了第一张电子发票,我国的电子发票试点就此启动。针对试点过程中电子发票暴露出不便于作为入账凭证的问题,2023年年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档案局四部委发出通知,在北京、上海和青岛等8个城市组织开展电子发票及电子会计档案综合试点。

2023年,经过前期试点,国家税务总局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启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发了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用以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开具等基本公共服务。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将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升级为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同时明确了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为ofd格式。同年9月,宁波、石家庄和杭州三地先后开展新办纳税人专票电子化试点,并于2023年1月扩展到在全国范围内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

2023年11月30日,上海市、广东省、内蒙古自治区三地税务局分别发布了《公告》,决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在该三地部分地区的部分纳税人中开展全电发票试点工作,通过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全电发票的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试点范围包括存量企业,我国电子发票试点进入“全面数字化”和“一票式”集成阶段。

我们的观察

一)文件解读(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发布的《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为例)

1. 试点纳税人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确定。受票方范围根据试点进度逐步推广到全市(第一条)

考虑到测试系统的承载量,及不影响纳税人正常业务为指导方针,目前税务机关仅选取少量纳税人进行试点。我们了解到试点范围将在三个地区内逐步扩大,以观察系统的稳定性,并逐步完善,目前没有公开的纳税人自主报名渠道。

试点纳税人将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和使用发票,目前没有批量开票功能。少量纳税人或将改造erp等财务软件直接对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批量开具发票。在上海税务局网站上发布的公告解读中提到的“电子发票数据规范和接口标准”以及“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接口方案”尚未公布,系统稳定运行前估计不会推出。

2. 试点纳税人通过实名验证后,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无需办理发票票种核定,无需领用全电发票,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即可开票。(第五条)

我们理解以上提到的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是指增值税开票、进项认证会使用到的专用设备,通常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取消现行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意味着取消了提供中间加密服务的供应商,实现开票“去介质”,方便纳税人使用发票。防伪等问题,则由税务机关直接投资的金税系统管控。此举不仅降低了新办纳税人的初始投资,同时也通过取消第三方服务环节降低了年度维护费用,简化开票流程。同时,文件中提到的实名验证很有可能会进一步落实开票员制,通过生物认证等方式将企业账户与开票员个人绑定。

3. 税务机关对试点纳税人开票实行开具金额总额度管理,试点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标记发票入账标识(第六条、第十条)

以开票额度来管控企业的发票开具为全新的理念,且更为科学。既达到管控开票额度,防止虚开,又解决原先由于发票版面额度以及核定张数的限制导致发票量不够,无法及时开出发票的问题。同时,取消版面额度限制后,进项税发票可以与采购记账凭证一一对应,解决原先发票号码在erp系统中登记不全,月末难以编制调节表的实务操作困难。在全电发票模式下,电子发票的入账标识可以同时起到与企业所得税前成本扣除、防止重复报销入账等多种功能,真正以票控税、信息管税,助力企业提升内控水平。

4. 试点纳税人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归集发票数据,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交付全电发票,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自行交付全电发票(第七条、第八条)

纳税人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后,可进行发票开具、交付、查验以及用途勾选等系列操作,不再像以前需登录多个平台才能完成相关操作。这也意味着将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如果可以针对所有功能开放接口,税务自动化解决方案将更为便捷。

5. 试点纳税人与非试点纳税人分别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所有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全电发票信息(第九条、第十二条)

通过以上条款可以看出,目前的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功能,以后均可在增值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一一实现,原先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信息来源于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系统,我们理解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系统应保持不变,对于已经实现了电子底账信息下载的企业来说,这部分功能应该不会受到影响,但须实时关注接口规范变化。此外,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可以查验全电发票信息,意味着通过查验功能获取全票面信息的功能也不会受到影响,但也须实时关注接口规范变化。

6.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纸质发票功能的上线时间另行公告(第十三条)

从该条款可以看出,目前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与现行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互不相通,但未来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纸票的功能极有可能会并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也间接说明了短时间内没有计划让纸票完全退出历史舞台。

二)未来发展趋势

► 全电发票的使用范围将扩大到整个货物和服务领域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2023年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制定出台电子发票国家标准,有序推进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2025年基本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以上意味着未来更多企业报销类凭证会纳入到全电发票的范畴,实现所有增值税抵扣凭证电子化,并且目标在2025年左右全面施行电子发票。

► 税务机关研究全电增值税发票下的风险管控

为配合金税四期建设,推行全电发票为 “以数治税”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未来税务机关既可以通过比对财务记账与发票信息识别企业纳税管理风险,也能与其他监管机构互相交换数据信息,并向企业推送风险提示(如供应商潜在发票风险提示,重复报销入账等),提升纳税管理水平。

下一步行动建议

一)审阅企业财会和税务信息化建设的方案

我们理解部分企业已经在准备自建电子发票开具平台或外接第三方服务平台的过程中,而在目前出台的全电发票文件中并未提到是否可以通过自建平台或第三方服务平台生成开票数据。同时,在上海的公告解读文件中提到“去版式”的概念,全电发票可以选择以数据电文形式交付,破除pdf、ofd等特定版式要求,意味着之前《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一文中提到的“电子记账凭证原件”,不再有特定版式要求。以上的变化都要求企业重新审阅和规划财会核算信息化和税务数据采集和申报信息化建设的方案,以确保留有足够的灵活性应对未来的变化。

二)纳税相关流程梳理和重塑

未来全电发票全面推广势必打破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就地开具的传统,为企业进一步集中财税工作管控,提升管理效率创造了良好条件。同时,全电发票时代下,发票开具、领用、认证、管理等流程都得到了简化,税务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也将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管理层应重新评估企业的税务人员架构,制定税务标准流程,规范应收应付记账、开票收票、各业务系统间的信息交互,防范信息化时代下的企业税务风险。

本文是为提供一般信息的用途所撰写,并非旨在成为可依赖的会计、税务、法律或其他专业意见。请向您的顾问获取具体意见。

【第6篇】北京增值税专用发票真伪查询

北京海淀区发票真伪查询攻略增值税发票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无论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自2023年第四季度起,印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用新的防伪措施,调整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防伪措施为灰变红防伪油墨。增值税普通发票各联次颜色:第一联为蓝色,第二联为棕色,第三联为绿色,第四联为紫色,第五联为粉红色。使用白纸摩擦票面的发票代码和字母n、o标识的number区域,在白纸表面以及发票代码和字母n、o标识的number的摩擦区域均会产生红色擦痕。 而增值税专用发票(卷票)税徽使用光变油墨印制,直视颜色为金属金色,斜视颜色为金属绿色,显示效果明显清晰。要鉴别增值税发票的方法有很多,常用的就是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上进行查询,或者是拨打12366转人工服务,提供发票的相关信息进行人工查验,再或者是请求税务机关鉴别,用票单位和个人有权申请税务机关对发票的真伪进行鉴别。那么,增值税发票如何查询真伪呢?

现在我们可以在手机支付宝上查询发票真伪了,很方便,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具体的流程:一:手机支付宝搜票大侠

二:进入小程序点击扫一扫扫描发票上的二维码

三:在发票栏查看发票查询结果

四:如果发票 有重复报销的情况,系统会第一时间显示出来

五:发票栏右上角的导出,可以导出发票查询的excel表格,就是财务的电子台账

【第7篇】北京增值税普通发票查询真伪

北京崇文区发票真伪查询攻略为什么要查询发票真伪呢,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疑虑,因为如果你需要报销那就需要拿着发票去找财务报销,无论是纸质发票还是电子发票都要给到财务去审核,报销凭证是公司和个人利益冲突的最大矛盾,如果我们提供的发票是无效的,那么公司财务就不会给报销相应的费用,所以对于查询发票真伪的问题还是挺严重的。那我们要如何去查询发票真伪的问题呢,第一种是可以查看发票监制章,用紫外线手电筒照射发票监制章,印章呈现荧光橘红色为真发票,如果无荧光反应则为假发票;第二种运用电话查询,通过拨打税务局服务热线,按照语音提示进入“发票查询”,按照提示依次连续输入“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按照提示输入“密码”,进入系统查询,最后语音提示查询结果;第三种网站上查询,登录各个省、市税务局网站或原各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网站发票真伪信息网页,依次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和“验证码”,点击“查询”后,显示查询结果。以上这些方法都不够快捷有效,如果在我们很着急的时候,推荐大家使用手机小程序上就可自助查询,操作方法有效快速,流程如下:

现在我们可以在手机支付宝上查询发票真伪了,很方便,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具体的流程:一:手机支付宝搜票大侠

二:进入小程序点击扫一扫扫描发票上的二维码

三:在发票栏查看发票查询结果

四:如果发票 有重复报销的情况,系统会第一时间显示出来

五:发票栏右上角的导出,可以导出发票查询的excel表格,就是财务的电子台账

【第8篇】北京市增值税普通发票查询

刚刚,全电发票受票试点又新增15个省(市、自治区),将于2023年8月28日起,正式施行!

加上此前实施的16个省(市、自治区),这意味着除台湾及两个特别行政区外,全电发票受票试点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01

全电发票来了!8月28日起施行

8月19日,青海、贵州、甘肃、云南、天津、山西、广西、西藏、辽宁、大连、新疆、海南、黑龙江、吉林、宁夏等15个省(市、自治区)发布《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公告明确:

一、自2023年8月28日起,上述省(市、自治区)纳税人仅作为受票方接收由内蒙古、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的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

包括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折叠票,以下简称“纸质普票”)

二、全电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纸质发票相同。其中:

1)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

2)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普通发票相同。

三、全电发票无联次,基本内容包括:二维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开票人。

并为从事特定行业、发生特殊应税行为及特定应用场景业务的纳税人,提供了对应特定业务的全电发票样式。

四、全电发票的发票号码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公历年度后两位,第3-4位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行政区划代码,第5位代表全电发票开具渠道等信息,第6-20位代表顺序编码等信息。

五、发票密码区不再展示发票密文,改为展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赋予的20位发票号码及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

……

第一批:自2023年5月10日起,四川省进行试点;

第二批:自2023年6月21日起,北京、江苏、深圳、浙江(不含宁波)、山东(不含青岛)等5个省(市) + 内蒙古、上海、广东(不含深圳)等3个省(市、自治区)进行试点;

第三批:自2023年7月18日起,河南、河北、安徽、福建、湖南、湖北、陕西、江西、重庆等9个省(市)进行试点;

第四批:自2023年7月31日起,青岛、宁波、厦门等3市范围内进行试点;

第五批:自2023年8月28日起,青海、贵州、甘肃、云南、天津、山西、广西、西藏、辽宁、大连、新疆、海南、吉林、黑龙江、宁夏等15个省(市、自治区)进行试点;

至此,除台湾及两个特别行政区外,将实现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全电发票受票试点工作!

02

全电发票较之前的区别和优点

1、和现有发票样式的区别

o 全电发票票样将原有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变为来20位发发票号码:取消了校验码、收款人、复核人、销售方(章);取消了发票密码区;

o 全电发票不同的特定业务,展示的发票票面内容不同;

o 全电发票将原备注栏中手工填列、无法收集的内容,设置为固定可采集、可使用的数据项,并展示于票面上。

2、和使用税控设备开具的电子发票主要区别

o 管理方式不同:对于全电发票,纳税人开业后,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无需办理发票票种核定,无需领用全电发票,系统自动赋予开具额度,并根据纳税人行为,动态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实现开业即可开票;

而对于使用税控设备开具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纸电发票”),纳税人开业后,需先申领税控专用设备进行票种核定,发票数量和票面限额管理同纸质发票一样,纳税人需要依申请才能对发票增版增量~是纸质发票管理模式下的电子化;

o 发票交付手段不同:全电发票开具后,发票数据文件自动发送至开票方和受票方的税务数字账户,便利支付入账,减少人工收发;同时,依托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纳税人可对各类发票数据进行自动归集,发票数据适用更高效便捷;

而“纸电发票”开具后,需通过版式文件进行交付,即开票方将发票版式文件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交付给受票方;受票方人工下载后,仍需对发票的版式文件进行归集、整理、入账等操作。

3、使用全电发票有什么优点

o 发票信息全面数字化

将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同时,发票版式也进行了全面简化,重新设计了票面要素,简化购买方、销售方信息,仅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和纳税人名称;联次全面简化,全票无联次;彻底取消了收款人和复核人栏,会计无需纠结。

o 开票流程更简化

纳税人实名验证后,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即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无需进行发票验旧操作;

其中,纳税人开具全电发票,还无需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和发票领用,系统自动赋予开票额度,并根据纳税人行为,动态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实现开业即可开票。

有网络就可开票,登录网页、客户端或者手机app即可开票。且纳税人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后,无需再登录多个平台就可进行发票开具、交付、查验及勾选等系列操作。

o 电子发票重复入账报销问题彻底解决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标记发票入账标识,避免重复入账。

o 实现发票自动交付

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交付全电发票,也可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自行交付全电发票。

o 红字发票处理流程简化

发票未入账时可直接全额红冲,发票已入账时销售方和购买方均可提出红字申请。

o 发票数据安全和隐私加强保障

全电发票使用了最新加密技术,加强了纳税人最关心的发票安全性、隐私性保障能力。

从安全性来说,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将利用数字信封技术来最大限度地保障交易安全性,通过对发票数据传输通道进行加密,保证数据流转的安全性,防止数据被窃取、篡改、冒充;

从隐私性来说,全电发票保持了纸质发票的基本属性和主要特征,在为用户提供不同于纸质发票交付和入账等体验的同时,通过隐私保护技术确保用户数据安全,避免信息泄露。

03

关于全电发票的热点问答

1、以全电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税收凭证,还需要同时保存对应的电子件吗?

答:需要!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 号))

2、我公司是非试点纳税人,今天收到一张全电发票,自行打印后,纸质打印件上没有加盖销售方的发票专用章,是否可以作为税收凭证?

答:可以。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纸质发票一致。纳税人以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税收凭证的,无需要求销售方在纸质打印件上加盖发票专用章,但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全电发票电子文件。

3、试点纳税人如何建立、变更、解除与办税人员的关联关系?

答: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

通过电子税务局新增办税人员或对已有办税人员进行变更的,应对办税人员进行岗位权限授权或调整。系统将自动通过电子税务局及移动端向该办税人员推送待确认的授权信息。办税人员在完成个人身份信息采集核验,以及对推送的授权信息进行确认后,关联关系即建立,系统自动记录关联关系。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解除办税人员关联关系的,无需办税人员确认。

在办税服务厅申请新增或变更办税人员信息时,税务机关在核心征管系统完成办税人员信息录入或变更,通过实名办税系统验证办税人员实名信息后,由办税人员登录电子税务局确认相关信息。信息确认后,系统自动记录关联关系。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解除办税人员关联关系的,无需办税人员确认。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建立、变更、解除本机构办税人员关联关系的,适用以上方式。

4、试点纳税人如何建立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关联关系?

答:试点纳税人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委托代理关系的建立支持以下两种方式:

1)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向税务机关提交其与纳税人签订的委托办税协议信息,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确认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获得相应办税权限,系统自动记录关联关系。

2)试点纳税人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向税务机关提交其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签订的委托办税协议信息,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在电子税务局确认后获得相应办税权限,系统自动记录关联关系。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以“一人多户”的方式为纳税人代办涉税事宜的,应于办理前向税务机关报送基本信息及委托办税协议信息。

5、试点纳税人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过程中可以暂存发票信息吗?

答:可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发票草稿功能,试点纳税人在开具发票过程中,如需暂时保存发票信息可以选择保存草稿。

6、2023年2月1日注册了一家公司,目前是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纸质发票,能否申请由税务机关为我代开全电发票?

答:不可以。目前,税务机关暂不为纳税人代开全电发票。

7、试点纳税人销售商品开具全电发票,如果商品种类较多是否需要开具销货清单?

答:全电发票的载体为电子文件,无最大开票行数限制,交易项目明细能够在全电发票中全部展示,无需开具销货清单。

8、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票时,备注信息如何填写?

答:发票备注信息是指纳税人根据所属行业特点和生产经营需要,自行额外增加的发票信息。发票备注信息项目可以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信息维护”模块预设的相应“场景模板”添加或开票时直接选择“附加项目”单个添加编辑,添加相应的“场景模板”;也可以直接在备注信息输入框中填写。

9、 试点纳税人哪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开通临时开具原适用税率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权限?

答:试点纳税人属于以下四种情形,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临时开具原适用税率全电发票权限:

1)一般纳税人在税率调整前开具的发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且已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了红字发票,现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2)一般纳税人在税率调整前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且已申报缴纳税款但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现需要补开原适用税率增值税发票;

3)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开具的适用原税率发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且已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了红字发票,现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4)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且已申报缴纳税款但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现需要补开原适用税率增值税发票。

10、 试点纳税人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原税率发票?

答:试点纳税人需要开具17%、16%、11%、10%等税率发票的,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办理临时开票权限。临时开票权限有效期限为24小时,试点纳税人应在获取临时开票权限的规定期限内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

11、试点纳税人在开票过程中,若提示不得继续开票,应如何处理?

答: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针对存在发票开具“红色”预警情形的试点纳税人、开具发票过程中存在内容校验不通过、授信额度为零等情形会阻断开票,试点纳税人需根据提示进行相应操作。如红色预警需联系主管税务局进行处理,内容校验不通过需更改发票开具内容,授信额度为零可以申请额度调整等。

12、试点纳税人发票开具金额额度如何确定?

答:发票开具金额额度包括三类:开具金额总额度、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和剩余可用额度;

开具金额总额度,也称总授信额度,指一个自然月内,试点纳税人发票开具总金额(不含增值税)的上限额度,包括试点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全电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折叠票,以下简称纸质普票)的上限总金额以及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以下简称“卷式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上限总金额;

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是指试点纳税人首次使用全电发票时,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赋予该纳税人的当月发票可开具金额上限额度;

剩余可用额度,是指在一个自然月内,试点纳税人开具金额总额度扣除已使用额度。其中,已使用额度包括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金额,以及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卷式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领用份数和单张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之积(存在多种不同版式的发票应分别计算并求和,下同)。

13、什么情况下可以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答:一般情况下,试点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可以按规定开具红字全电发票。但以下几种情况下不允许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1)蓝字发票已作废、已全额红冲、已被认定异常扣税凭证、已锁定(已发起红字确认单或信息表且未开具红字发票、未撤销红字确认单或信息表)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2)蓝字发票增值税用途为“待退税”、“已退税”、“已抵扣(改退)”、“已代办退税”、“不予退税且不予抵扣”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3)蓝字发票税收优惠类标签中,“冬奥会退税标签”为“已申请冬奥会退税”时,不允许发起冲红;

4)发起红冲时,如对方纳税人为“非正常”、“注销”等状态、无法登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时,不允许发起红冲。

14、试点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红冲?

答:试点纳税人可登陆电子税务局,依次选择进入【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也可以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红字信息确认单】—【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选择对应蓝字发票发起红冲。

15、发起红冲时,应如何选择红字发票票种?

答:各票种之间的红冲规则为“新冲旧、电冲纸”,具体如下:

1)全电发票可以对全电发票、全电纸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票)、税控发票进行红冲;

2)全电纸票可以对全电纸票、税控发票进行红冲,不允许对全电发票进行红冲;

3)税控发票仅允许对税控发票进行红冲,不允许对全电发票、全电纸票进行红冲。

16、如何对蓝字全电发票开具红字发票?

答:受票方未进行用途确认时,由开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时,可由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当受票方为非试点纳税人时,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发起和确认)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18、如何对蓝字税控发票开具红字发票?

答:当开票方纳税人仍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时,应按原税控红冲流程开具红字税控发票;

当开票方纳税人已不再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仅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时,可参照蓝字全电发票红冲流程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并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19、试点纳税人可以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对同一张已确认用途的发票多次发起红字发票开具流程吗?

答:除以下几种特殊情形,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对同一张已确认用途的发票多次开具红字发票:

1)冲红原因为“开票有误”时,必须全额冲红;

2)蓝字发票对应的“增值税优惠用途标签”为“待农产品全额加计扣除”或“已用于农产品全额加计扣除”的,必须全额红冲。“增值税优惠用途标签”为“待农产品部分加计扣除”或“已用于农产品部分加计扣除”的,第一次红冲只能对未加计部分全额冲红或整票全额红冲。如第一次对未加计部分全额冲红,第二次红冲仅允许对剩余部分(即已加计部分)全额红冲;

3)蓝字发票标签为“差额征税-差额开票”时,必须全额红冲。

……篇幅原因,更多关于全电发票的使用、政策及热点问答,关注财加教育,后续我们会持续进行整理放送!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全电发票的深度推进,国家对现行发票的关注度也会越来越高,前段时间税局才刚刚针对发票进行了重点稽查(点这里回顾:罚款284万,税局开始严查发票!7月起,这11种发票不能再报销了)!财加教育提醒:千万注意发票合规,有问题的发票,一定不能报销!

【第9篇】北京增值税勾选平台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新上线几天,很多小伙伴就遇到了,勾选平台模块打不开、登陆不了的情况。

遇到这种情况,除了后台服务器网络问题,多数情况就是没有正确安装“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驱动。

下面小编带大家看看: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正确下载安装教程!

第一步:下载驱动

1、进入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点击首次访问请下载驱动程序和应用客户端。

2、页面弹出文件下载,点击保存,解压保存成功的压缩文件夹。

第二步:导入受信任的根证书

1、进入解压的文件夹,鼠标右键单击第一个文件证书,然后点击安装证书。

2、进入证书导入向导,点击将所有的证书都放入下列存储,然后再点击预览。

3、点击受信任的根证书频发机构,点击确定,点下一步,把证书导入成功即可。

第三步:安装税务证书

1、鼠标双击第二个应用程序,之后点击下一步。

2、进入准备安装,点击安装,安装完成即可。

第四步:安装税盘驱动

1、第三个应用程序,分金税盘和税控盘,选择税盘类型,点击应用程序。

2、进入安装向导,点击下一步,之后点击安装即可。

第五步:输入密码,进行登陆

安装成功之后,再次进入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输入登录密码,然后点击登录,即可成功登录进入服务平台。

注意:总共需要安装3个驱动,特别是第一个驱动,需要用到导入的方式。

由于平台新上线才几天,使用的人比较多,有时候,会出现网络拥堵的情况,建议避开高峰时段登陆使用。

【第10篇】北京增值税勾选认证平台

11月征期,增值税发票勾选再添新成员! 一起来看看吧~

01

增值税勾选又变了!

最近,小编打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发现勾选认证又新增了一个选项: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

也就是说,以后的火车票都可以进行抵扣勾选了。

与此同时,小编也在网上看到了网友发出的铁路客票的样式:

客票中直接显示了税额,以后再遇到火车票报销时,就不必计算抵扣增值税税额了,直接勾选抵扣即可!

其实自从全电发票施行以后,不只是铁路票,航空运输的电子客票行程单也可以进行勾选抵扣:

和铁路电子客票一样,航空运输的电子客票也是可以显示税额的,我们就可以直接进行勾选抵扣了。

不得不说,全电发票施行以后,专用发票的勾选功能是越来越人性化了,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也让增值税的进项税抵扣更加准确。

但是,小编提醒大家,并不是所有的车票都可以抵扣进项税哦!

02

车票抵扣增值税

一定要记住这9个提醒!

提醒1:

日期必须是2023年4月1日后取得的车票才可以抵扣,之前的车票不得抵扣增值税。

提醒2:

境内产生的符合条件的旅客运输服务才可以抵扣,境外车票不得抵扣增值税。

提醒3:

只有符合条件的本公司职工的车票才可以抵扣,非本公司员工产生的旅客运输服务不可抵扣。

提醒4:

老外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符合条件的车票可以抵扣增值税,但是境外的不可以抵扣。

提醒5: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车票才可以抵扣,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不得抵扣。

提醒6:

符合条件的车票抵扣方式是计算抵扣,而不是认证后抵扣,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车票才需要认证抵扣。

提醒7: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上只有票价+燃油附加费的金额可以抵扣,民航发展基金不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数。

提醒8:

员工与经营相关出差的车票可以抵扣,但是休假探亲以及外出旅游等集体福利性质的车票不得抵扣增值税。

提醒9:

对于出租票、公交车票等普通发票不得计算抵扣。

03

还有哪些发票可抵扣进项税?

1、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从销售方取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自2023年7月1日起,机动车销售启用新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相比传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发票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会自动打印“机动车”标识。

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代扣代缴税收完税凭证

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5、通行费发票

以下两种通行费发票可以抵扣:

(1)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指的是征税发票,左上角显示“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注意:如果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则此类通行费发票不允许抵扣。

(2)桥、闸通行费发票

7、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

(1)农产品收购发票

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不包括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个体经营者)收购自产免税农业产品,由收购方向农业生产者开具的发票。发票左上角会打上“收购”两个字。

(2)农产品销售发票

农产品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注意:纳税人在开具时税率应当选择“免税”,而不是“0%”,虽然免税和零税率都不征增值税,但两者的意义不同,纳税人要注意两者的区别。

04

收藏!

一图掌握发票勾选抵扣

【第11篇】增值税发票确认平台北京

个税申报

1.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口)

2.登陆

3.如有新员工:人员信息采集(填写基本信息)勾选,报送,报送成功

4.综合所得税申报

5.填写工资

6.税款计算

7.申报报表报送

8.税款缴纳

9.三方协议缴纳

10.立即缴纳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票的抵扣勾选教程

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上,企业如何快速了解自己进项发票的抵扣勾选情况呢?一起来看一下发票抵扣勾选统计的查询和下载小贴士,快来一起看看吧!

01

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中选择【税务数字账户】。

02

选择税务数字账户中的【发票勾选确认】。

03

在发票勾选确认中选择【抵扣类勾选】。

04

在抵扣类勾选中选择【统计确认】——【查看历史确认信息】。

05

点击查看历史确认信息后,选择【税款所属期】后即可查看,例如纳税人目前税款所属期为8月,可选择7月及以前的所属期,即可查询统计结果。如需打印或导出发票统计表可点击下方“打印”/“下载”按钮。

小贴士:点击蓝色数字可查看此类发票抵扣详情,点击导出可获取该发票清单。

想了解更多请关注“华博财税中心”

谢谢

【第12篇】北京增值税专用发票查询

北京东城区发票真伪查询攻略如今对于发票的使用也越来越多,假发票的出现也随之增多,但人们对于发票真伪的问题还是停留在很浅的知识面,还不知道该如何去查询发票真伪,很有可能不经意间就遇到了假发票,但是自己也无法辨别,所以我认为对于学会查询发票真伪还是很有必要的。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先用手摸,手摸发票的纸质感觉质量,真的发票纸质质量好,手感也好,比如地税新版发票用两手指轻夹发票滑动触摸,可感觉对黑水印有浮凸感,对白水印有凹陷感,发票透光可见黑色水印(英文字母)和白色水印(税徽);黑水印线条周围纸质较薄而透明、白亮,白水印线条周围纸质较厚而不透明、灰暗。然后再是眼看,查看发票的印刷,真的发票,印刷精美,字体字迹清晰,查看发票上套印的税务机关统一的椭圆形发票监制章,查看发票开具的字迹,主要看是否出自同一人之手,是否有涂改,挖补的现象,查看发票的防伪水印,真发票水印边缘清明,字体周正。这种方法最是简单但也是不太准确的。

现在我们可以在手机支付宝上查询发票真伪了,很方便,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具体的流程:一:手机支付宝搜票大侠

二:进入小程序点击扫一扫扫描发票上的二维码

三:在发票栏查看发票查询结果

四:如果发票 有重复报销的情况,系统会第一时间显示出来

五:发票栏右上角的导出,可以导出发票查询的excel表格,就是财务的电子台账

【第13篇】北京市增值税真伪查询

北京房山区增值税电子发票真伪查询怎样查询发票真假?发票真假,大家是不是都很苦恼?尤其是做为一个财务人!有些公司的财务是专门有一个岗位,辨别发票的真伪,因为发票的真假对公司来说真的很重要,一旦收到假票,会给公司带来很大的麻烦,可能涉及到罚款处罚的问题!

那么到底怎样查询发票的真伪呢?现在有一个特别好的办法可以搞定这个问题

现在我们可以在手机支付宝上查询发票真伪了,很方便,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具体的流程:一:手机支付宝搜票大侠

二:进入小程序点击扫一扫扫描发票上的二维码

三:在发票栏查看发票查询结果

四:如果发票 有重复报销的情况,系统会第一时间显示出来

五:发票栏右上角的导出,可以导出发票查询的excel表格,就是财务的电子台账

【第14篇】北京增值税电子普通票查询

2022-2023北京采暖期,今冬采暖费开始缴纳啦!缴费方式有哪些?如何计算?暖气费在手机怎么缴费?金金带您一文读懂~下面跟随金旗舰旗哥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关键词:北京暖气费怎么交费,北京暖气费手机怎么缴费

采暖缴费指南

北京热力今冬热费收缴工作已开始

收费政策

北京热力采暖收费依据为《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16号)。

办法中第十二条:本市采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气象等实际情况调整采暖期时间。

办法中第十六条:供热单位应当直接向用户收取采暖费。供热单位委托金融机构或者其它服务单位代收采暖费的,应当向用户公告受委托的收费单位,受委托单位不得向用户收取任何额外费用;未经供热单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用户收取采暖费。收取采暖费应当提供本市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

办法中第十七条:用户与供热单位签订合同的,由合同约定的交费人支付采暖费。未签订合同的,由房屋所有权人或者承租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公有住房的承租人按照规定支付采暖费。采暖费由用户所在单位负担的,单位应当负担。

采暖价格

北京热力执行北京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

目前北京市现行居民用户按面积收费的采暖价格依据为《关于调整我市民用供热价格和热电厂热力出厂价格的通知》(京价(商)[2001]372号),价格条款如下:

大网供应的民用供暖价格为每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24元。

独网供应的民用供暖价格,燃油、燃气或电锅炉为每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30元。

北京市现行居民用户按热计量收费的采暖价格依据为《关于印发北京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容发[2010]98号),价格条款如下:

(1)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收费价格为两部制,即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

(2)基本热价:按照建筑面积征收,大网供应的为每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12元;独网供应的燃气、燃油或电锅炉为每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18元。

(3)计量热价:按照用热量征收,价格为每千瓦时0.16元(折合每吉焦44.45元)。

面积依据

建筑面积的依据主要有《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宅租赁合同》、《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带有测绘法律依据印章的实测报告)或其他在法律上对于建筑物面积认可的文件。

对于提供不出以上材料的建筑物或房间可以暂时依照建筑物的预测报告、竣工图纸、施工图纸或进行实地丈量和上下套裁等来计算供暖面积,待取得法律认可的依据后进行调整变更。

对于执行面积收费的用户,供热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不含4米)的供热面积,供热价格按实际超过的高度,每米加收12.5%,加价最高不超过1倍。对执行热计量收费的用户,不实行超高加价。

北京热力每年对供热面积进行稽查,并根据稽查结果调整用热面积。

签订合同

用户到北京热力所属收费网点签订合同,签订时需携带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供用热合同一式两份,用户执一份。

缴费时间

根据《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计费版)》第四条和第七条,每年5月1日至12月31日,甲方(居民)应当将本采暖季(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的采暖费足额支付给乙方。逾期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的,自次年1月1日起将计收未支付部分的逾期违约金。

缴费方式

网上缴费

1、掌上热力app

下载安装“掌上热力”,注册后点击“客服→在线缴费”绑定用热地址,即可缴费。app目前已开通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和微信支付4种付款方式。

成功缴费后可在线开具电子发票。

2、微信支付

依次点击微信中“我→服务→生活缴费→暖气费”,选择“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输入用户编码后即可缴费。

成功缴费后可在线开具电子发票。

3、支付宝

打开支付宝,点击“城市服务→生活缴费→暖气费”,输入用户编号,即可缴费。

成功缴费后可在线开具电子发票。

可在与北京热力签订的供热合同、往年缴费发票和用户信息卡上查找,也可拨打北京热力96069热线进行查询。

纸质发票

通过“掌上热力”手机app、微信、支付宝缴纳暖气费,可以在线开具电子发票。需要开具纸质发票的用户,我们将为用户提供邮寄服务。

收费网点

北京热力设置了200余个服务网点,用户可在此进行缴费。可通过通知公告或24小时供热服务热线96069了解受理业务的收费网点信息。

在服务网点缴费时,用户出示房产证,可以选择使用现金、银行卡、手机(掌上热力、微信、支付宝)、支票、汇票付款,同时开具发票和明细。

上门收费

老人或行动不便的人士可通过小区张贴的通知公告联系收费人员上门收费。用户在核实收费人员工服、工牌等信息后可在家缴纳热费,可采用现金、刷卡等方式进行缴费,发票和明细由收费人员送达用户。

活动现场

北京热力每年都会在居民小区举办现场服务活动,也会在供暖前及供暖期间举办现场收费活动,用户可根据小区张贴的通知公告了解相关信息,在现场签订合同、缴纳热费、开具发票、明细,并进行业务咨询、报修、投诉等。

银行缴费

用户可在北京市范围内的任何一家合作银行网点缴纳热费,具体银行见下表。北京市范围内凡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柜员机也可以代收热费。用户向银行提供12位用户编码,即可缴费并开具银行收款单,用户凭银行收款单到住房所在区域的热力服务网点换取发票。

银行缴费途径

热计量缴费

根据《北京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在本办法试行期间,供热单位对居住建筑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的,应当在采暖期开始前,先按现行供热按照住宅面积收费的方式一次性收取。采暖期结束后进行清算,当供热计量的热费低于按照住宅面积收费时,按照供热计量的热费收取,用户多交的热费由供热单位返还给用户或者在收取下一个采暖期热费时予以抵扣;当供热计量的热费高于按照住宅面积收费时,按照住宅面积计算的热费收取。

双方约定的采暖期少于或者超出法定采暖期、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采暖期的缴费标准:

甲方的采暖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其中:

基本热费=基本热价(元/建筑平方米·天)×建筑面积(平方米)×天数(天)

计量热费=计量热价(元/千瓦时或元/吉焦)×用热量(千瓦时或吉焦)

基本热价计算方法为:法定采暖期基本热价(元/建筑平方米·采暖期)除以法定采暖期(天)。法定采暖期按121天计。

生活热水

价格

生活热水实行市场调节价。

流量吨数(居民)生活热水指导价格为30元/吨。除上述外执行协议。

缴费方式

01、查表

北京热力服务人员每季度入户查表,用户进行现场缴费或到服务网点进行缴费,并保留缴费证明。

02、水卡

居民在服务网点进行生活热水卡充值。北京热力规定生活热水预售量最高为20吨。

以上就是金旗舰美学散热器小编总结的“北京暖气费怎么交费?暖气费在手机怎么缴费?”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的生活有帮助。如果想了解更多的信息,请多多关注金旗舰,金旗舰旗哥将给大家提供更全、更详细、更新的资讯信息。如果有不足的地方,欢迎指正、提出。

【第15篇】北京增值税普通发票真伪查询

北京门头沟区发票真伪查询攻略要怎么查增值税发票真假呢,网上直接查询的方法是在我们去的增值税发票的时候,需要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后,点击进入答按照步骤进行查询。首先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后,在纳税服务平台项下找到发票查询一项,然后点击进入,进入到税务总局官网平台后,在左下角能看到相关的说明,如果是首次查询的话一定要安装根证书,另外最快要到次日查询,需要注意的是每天最多查询5次,先要点击安装根证书,一般选择自动安装,只要按照说明进行操作就可以了,最后再根据发票上的信息全部填写好,输入验证码,然后点击查验就出来了,特别要注意的是在网上查询增值税发票真伪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保证账户和密码的安全,不要泄露,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虽然此方法比较常用,但还是不够方便,最近支付宝上也可以直接线上查验增值税发票真伪问题了,操作步骤分享给大家:

现在我们可以在手机支付宝上查询发票真伪了,很方便,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具体的流程:一:手机支付宝搜票大侠

二:进入小程序点击扫一扫扫描发票上的二维码

三:在发票栏查看发票查询结果

四:如果发票 有重复报销的情况,系统会第一时间显示出来

五:发票栏右上角的导出,可以导出发票查询的excel表格,就是财务的电子台账

【第16篇】北京土地增值税

6月2日,北京市政府印发《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解读实施方案出台背景时表示,疫情冲击是阶段性的、暂时的,长期来看本市经济持续恢复发展的良好态势不会改变,北京有“稳”的基础。

相关负责人说:“在对标对表国务院6方面33条措施基础上,立足本市实际,经多方听取意见,结合近期政策、项目储备 ,按照‘不折不扣落实一批、出台细则明确一批、结合本市实际新增一批’的原则,针对当前企业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现实困难,研究提出了6个方面45条措施,全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

相关负责人表示,制定过程中,《实施方案》坚持首善标准,结合北京实际,落实一批精准高效、操作性强、务实管用的举措,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让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应享尽享政策红利,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坚持“五子”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新时代首都发展,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具体有四点考虑——

一是坚持将做好疫情防控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坚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定推进“动态清零”行动,科学指导企业做好精准防控和复工复产,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二是坚持不折不扣承接好、落实好国家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提出若干自选动作,实施包括1个实施方案和n个配套实施方案的“1+n”政策体系,更好推动政策精准直达困难企业和关键环节,确保市场主体和群众清晰了解、应享尽享。

三是坚持扛起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的北京担当。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坚决落实国家提出的二季度地区生产总值、城镇调查失业率、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的财政收入、物价等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力抓好政策落地见效,作出北京贡献。

四是坚持兼顾当前与长远发展推出操作性强的务实举措。坚持“五子”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长短结合谋划实施一批促进创新型企业、高精尖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和重大项目,不断增强首都发展后劲。

《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

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和国务院稳经济相关政策措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坚持“五子”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新时代首都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持续加力助企纾困和营商环境优化,全力稳住经济基本面

(一)留抵退税“直达快享”

1.严格落实国家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主动服务,“一对一”精准推送信息,全程网上办理,确保2023年6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应退尽退”。(责任单位:北京市税务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二)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缓尽缓”

2.按照国家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及扩围要求,对特困行业企业、科技创新型困难中小微企业及其他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缓缴社会保险费,明确困难企业申请条件,扩大享受范围,以自愿申请、书面承诺等方式简化办理程序,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至2023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

3.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为2023年4月至12月。缓缴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职工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租住商品房,可按实际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缴存人月缴存额限制。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国有房租减免“即申即享”

4.2023年对承租京内各类国有房屋的在京注册或在京纳税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房屋租金,其中对承租朝阳、海淀、丰台、房山、通州、大兴等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国有房屋的,减免6个月房屋租金。符合条件的连锁超市、便利店、餐饮企业以门店为单位执行。本市集体企业由各区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科技型孵化器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的,经确认按照减免租金总额的50%给予补贴,其中市级承担20%、区级承担30%。鼓励各区结合实际,对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的非国有房屋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给予一定补贴。市国资委、各区分别组建房租减免工作专班,公告联系方式,协调督查政策落实,确保免租措施惠及最终承租经营人。(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四)水电气“欠费不停供”

5.对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缴费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缓缴期限至2023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将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通信管理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五)开行“融资纾困直通车”

6.2023年普惠小微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0个百分点以上。线上线下相结合提高首贷补贴办理便利度和覆盖面。落实商业汇票承兑期限由1年缩短至6个月政策,加大再贴现力度。(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市金融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局、市财政局)

7.鼓励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简化申请手续、支持网上办理,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责任单位:北京银保监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金融监管局)

8.加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2023年新申请的银行贷款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按0.5%的费率收取担保费,免收政策性创业担保项目担保费,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2023年度新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提供不高于实际发生代偿总额20%的补偿。(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北京银保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9.鼓励保险机构设立企业疫情险,为投保且因突发疫情导致的企业停产或停业给予一定额度赔付。大力推广普惠性商业健康保险,为基本医疗保险提供补充保障。加快推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保险试点产品落地。(责任单位:北京银保监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医保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六)优化营商环境“接地气”

10.出台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扩大线上审批服务、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应用,提升“一网通办”服务水平,实现惠企政策“主动办”“加快办”“方便办”。疫情期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到期的,企业在线承诺后有效期自动顺延。食品生产许可证(非特殊食品)到期的,有效期顺延6个月。封管控区内无法及时换发食品生产许可证(特殊食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顺延至封管控解除后30日。因疫情影响导致的行政处罚、延期还贷等失信行为,不纳入信用记录和征信记录,为受到行政处罚并被公示的企业开通“信用豁免申请”便捷服务。用好12345企业服务热线,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受理办理、督办反馈、回访评价全链条服务,实现“企业有所呼、政府有所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11.夯实市、区、街道(乡镇)三级“服务包”工作体系,健全走访服务制度,积极发挥行业和属地管家作用,完善企业诉求动态解决机制,不断提升各级政府统筹服务企业发展能力。稳定总部企业在京发展,引导企业在京布局一批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重大项目。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在研发创新、场景应用、融资上市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培育一批独角兽、“专精特新”“隐形冠军”企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行业主管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12.开展中小企业账款清欠专项行动,无分歧欠款发现一起清偿一起,确有支付困难的2023年6月30日前明确还款计划,严禁政府投资项目新增拖欠。(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13.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压减会议、培训、差旅等一般性支出,按规定全部收回各类结余结转资金,统筹用于疫情防控、助企纾困等急需领域。(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市级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14.加大公共采购倾斜力度,政府采购工程更多采用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合理分包等方式,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将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提高至10%-20%。2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40%以上预算总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70%。工会经费等其他公共性经费参照执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总工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15.全面推广电子招投标,疫情期间采取随机抽取方式难以确定评标专家的,可依法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专家进行评标。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鼓励招标人(采购人)对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免除投标担保。(责任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着力打通关键堵点,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一)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

16.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分区分级实施社会面防控措施。分场景分类别及时更新、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指引,市区联动及时解决已复工复产企业因疫情防控产生的到岗用工、配套企业复工复产、物流运输、入境返京等实际困难。指导更多企业制定闭环生产预案,以最小生产单元、最小人员编组分区分隔、错时错班优化生产流程,提高企业抵御疫情影响能力。实施重大项目生活区、施工区分隔管理,新进京员工独立区域居住,确保施工进度不延后、质量不打折。(责任单位:各市级部门、各区政府)

17.健全分级分类、动态管理的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争取更多本市重点企业及上下游企业纳入国家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保障范围,建立京津冀三地互认、互通、互供、互保企业“白名单池”。建立市区两级重要功能性企业、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城市运行保障企业、产业链龙头和供应链前端企业“白名单”。(责任单位:复工复产防控组、市京津冀协同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二)全力保通保畅

18.严格落实货运车辆司乘人员“白名单”制度和“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模式,对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实施精准赋码。加大全国统一制式通行证发放力度,对保障民生物资、生产性物资运输的企业应发尽发。对公共性、基础性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及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加大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力度。做好市域内及河北省应急物资中转站随时启用准备,建设运维资金由政府性资金承担。研究建立矿建材料等重点货品“公转铁”运输成本差额政府、铁路部门、企业三方共担机制。继续实施批发市场蔬菜和部分类别国产水果免除进场费政策。(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通信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19.落实2023年国家阶段性实施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政策。稳妥有序恢复本市国内国际航空客运航班,积极争取增开本市国际货运航线航班。针对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消费电子、汽车等高端供应链保障需求,对航空企业增开全货机航线航班、完善地面配套服务、主动降低航空物流成本的,给予一定财政补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三)加快布局京津冀协同重点领域产业链

20.开展高精尖产业强链补链行动,对龙头企业围绕重点领域在京津冀范围提升产业链保供能力的,给予一揽子支持。充分利用产业引导基金等手段,推动一批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工业互联网等新兴产业项目在现代化首都都市圈落地。推动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带动三地在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和成果应用方面深度合作。(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京津冀协同办,市财政局)

三、充分发挥优势企业带动作用,不断提升高精尖产业发展能级

(一)促进平台企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21.支持平台企业参与智慧城市建设,落地一批智慧交通、智慧商圈、智慧街区、智慧家庭应用场景项目。引导重点平台企业科技转型,支持企业与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高校院所深度合作,加快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操作系统、处理器等领域技术研发突破,支持平台企业参与新型算力体系建设。支持平台企业推广数字零售、社交电商、在线健身、在线诊疗、云旅游、云展览、云演出等数字经济新模式,拓展“互联网+”消费场景,加快推进居家生活和居家办公一体化发展。支持本市企业在香港上市,依法依规推进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赴境外上市。(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金融监管局,北京证监局)

(二)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

22.加大创新型企业融资支持力度,畅通s基金依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扩大并购等二级市场交易,支持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加强与外部投资机构合作,积极探索多样化金融服务模式,引导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科创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优化科创企业票据再贴现专项产品“京创通”申请流程和使用条件。(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北京证监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国资委)

23.加快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拨付进度,修订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系列资金支持政策,实施“首台套”“首批次”“首流片”等应用政策,加大对企业技术研发投入、成果转化、概念验证等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24.支持落地一批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技术改造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新智造100”项目和绿色低碳项目给予不超过总投资30%的分档支持,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项目给予不超过合同额20%的奖励。(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25.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和行业企业申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实施专人对接、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支持北京证券交易所免收上市公司2023年上市年费,在审核环节加强电子化材料报送,对受疫情影响业绩大幅下滑企业予以适当包容。(责任单位:北京证监局、市金融监管局、西城区政府)

(三)以“两区”建设促进外资外贸发展

26.深入推动“两区”重点领域全产业链开放和全环节改革,强化外资项目用地、用水、用能等要素保障,支持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定区域内注册的外资研发中心按照相关规定享受技术转让所得税收优惠。支持“专精特新”等高技术企业、获得国家高新技术认定的企业及在自贸区注册的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研究推动中欧班列开通运行,实现单证申报、货物查验等通关事项“一件事”集成服务。做好外贸企业纾困服务,用好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工具,加大向中小微外贸企业倾斜力度,外经贸担保服务平台企业综合担保费率降至1.5%以下,对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质押项下的贸易融资和通过外经贸担保服务平台融资在限额范围内贴息50%。搭建外国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整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外国人工作居留许可业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市财政局,北京海关,市公安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大有效投资力度

(一)着力扩大重点领域投资

27.扩大生产性投资,加快推进重点功能区和城市副中心项目建设进度,推动建成北京奔驰汽车制造升级改造、京东方生命科技创新中心等一批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医药健康领域重大项目。前瞻布局新型基础设施,推进朝阳、海淀等超级算力中心项目建设,开工建设北京园博数字经济产业园、中关村京西人工智能创新中心等项目,加快一体化皮基站系统建设部署。(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通信管理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相关区政府)

28.激发城市更新投资活力,推动出台城市更新条例,建立跨项目统筹实施机制,合理引导街区功能混合、用地功能兼容和建筑功能转换。出台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盘活利用、功能混合等规划土地激励政策。出台危旧房改建政策,危旧楼房成套化改造项目增加规模须符合建筑规模管控要求,并由各区单独备案,增加规模除改善居住条件外可用于建设共有产权住房或保障性租赁住房。力争2023年开工300个、完工100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试点项目累计达40个。(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各区政府)

29.制定推进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梳理形成轨道交通、能源、水务、物流设施等领域年内开工重大项目清单,提早报批实施具备条件的轨道交通三期项目。推动安立路、承平高速、京密快速路、丽泽航站楼、温泉水厂、温潮减河等重大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围绕畅通重点功能区间交通联结、补齐城市内部基础设施短板、老旧管网改造升级等领域谋划一批新的重大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京津冀协同办、市重大项目办、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局、相关区政府)

(二)持续激发民间投资

30.年内分两批向社会公开推介重点领域民间资本参与项目,2023年6月底前完成首批项目推介、总投资1000亿元以上。支持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合理扩大融资规模,重点投向本市战略性产业和重大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各区政府)

(三)提升投资项目落地效率

31.加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和要素保障,采取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方式,简化、加快办理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手续。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涉及耕地占补平衡、林地绿地占用的,通过土地复垦、市级统筹等方式予以保障。上半年完成第二批商品住宅用地集中供应,下半年再完成两批供地,加大保障性住房项目促开工、促建设力度。制定进一步统筹专项债券等项目筹划储备工作方案,2023年专项债6月底前发行完毕、8月底前基本使用到位,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发行上市。加强与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对接,支持保险资金在京运用,争取更多中长期限贷款及长期资金支持本市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园林绿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北京证监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32.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结合“十四五”规划年内完成两批重大投资项目征集储备,做熟前期工作、做实要素保障,推动一批报建审批阶段重大项目提前开工建设,形成“实施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滚动接续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五、加快恢复大宗消费和新型消费,更大力度挖掘消费潜力

(一)大力促进汽车等大宗消费

33.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出台促进二手车流通若干措施,完善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政策,2023年底前对报废或转出本市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1年以上的乘用车,在本市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新车,并在本市上牌的个人消费者给予不超过1万元/台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分别负担50%。(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北京市税务局、市交通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34.坚持“房住不炒”,保障刚性住房需求,满足合理的改善性住房需求,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推动企业将存量商办用房转换为配套重点功能区和产业园区的人才租赁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依托智能化信息采集系统,建立家装企业和家装人员“白名单”制度,落实“散装散建”从业人员“一登三查”要求,安全有序放开家庭装修施工,有效带动家装、家居和家电消费。(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二)积极培育数字新消费

35.制定实施促进数字消费能级提升工作方案,将直播电商领域急需紧缺职业列入本市相关人力资源目录,鼓励各区对符合条件的优质直播电商服务机构给予租金补贴和资金奖励。推进办公和家用网络提速降费。新征集一批绿色节能消费券参与企业,增加一批适用电子类商品型号,延长政策实施周期,开展智能办公、智能家居、移动智能终端等产品研发推广和优惠促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通信管理局、市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三)促进餐饮和文化体育娱乐消费回暖

36.推动餐饮企业恢复发展,联合外卖平台企业发放餐饮消费券,对平台企业2023年6月减免的暂停堂食餐饮商户相关费用予以补贴。对纳入全市生活服务业发展项目和支持范围的餐饮企业,最高给予审定实际投资额50%的资金支持。鼓励各区结合实际对餐饮企业环境定期核酸检测费用和日常防疫支出给予一定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37.举办第十届惠民文化消费季,开展文化消费促进行动。鼓励旅游平台企业、旅行社开发暑期青少年户外体育、科普、文化等实践项目。打造20条“京郊之夏”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推出延庆消夏、密云休闲等10个“微度假”目的地。支持精品民宿发展,各生态涵养区年内落地1-2个生态文旅项目。(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文资中心、各区政府)

六、多措并举拓宽就业渠道,牢牢兜住社会民生底线

(一)强化重点群体就业服务保障

38.今明两年本市国有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实现一定比例增长,稳定本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招用高校毕业生规模。挖掘一批基层养老服务、社会工作等就业岗位,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扩大科研助理岗位规模。支持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社区工作者、生态涵养区乡村振兴协理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技岗位。(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39.用人单位招用毕业年度本市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招用毕业年度本市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给予每人1500元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底。(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40.年内新增5万名就业农村劳动力参加城镇职工保险。深化跨区对接和配套服务保障,进一步挖掘城市岗位资源,优先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强化农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稳定就业。积极促销农村时令果蔬。(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国资委、相关区政府)

41.扩充社区工作力量,临时招用住宿餐饮、文体娱乐、旅游会展、教育培训及零售等停工行业从业人员,兼职参与社区疫情防控等工作,并给予适当补贴。发挥共享用工平台作用,及时对接企业用工调剂需求,支持平台企业为餐饮、文旅、会展等受疫情影响企业提供灵活用工岗位,开展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二)提升城市安全运行水平

42.完成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巩固完善“区自为战”“校自为战”“企自为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持续加强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加快集中隔离设施、方舱医院、核酸检测设施、负压病房、发热门诊、急救站点、综合信息平台等疫情防控基础设施建设储备。推进市疾控中心迁建、疫情防控和重大活动应急场所、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地坛医院改造提升、平房区公厕改造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重大项目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43.做好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在3%左右。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达到启动条件时,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合理上调2023年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44.保障粮食、能源安全,及时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根据市场形势启动粮食收购,确保粮食、大豆、蔬菜播种面积分别达到100万亩、4.2万亩和75万亩以上。落实地方政府成品油等能源资源储备任务。加快推动本市能源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45.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严防交通、建筑、燃气等方面安全事故,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消防救援总队、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国家有相关规定的,或具体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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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北京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同行公司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