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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增值税可以抵扣吗(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95

【导语】进口增值税可以抵扣吗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进口增值税可以抵扣吗,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进口增值税可以抵扣吗(16篇)

【第1篇】进口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今天,我的同学跟我说,他去了一家一般纳税人公司做财务主管,那公司的向国外购进很多的农产品,那公司交了很多关税和进口增值税,他看到增值税申报了十多万的增值税。他对此产生疑问。他打电话咨询深圳税务局,公司交了很多关税、进口增值税,进口增值税能抵扣销项税额? 【深圳市税务局】您咨询的问题:

单抬头海关缴款书怎么抵扣?

现答复如下:

单抬头海关缴款书的抵扣和退税主体明确,自2023年2月1日起,税务机关会按照海关缴款书上注明的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将海关缴款书电子信息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合服务平台”)直接推送给纳税人。纳税人只需在综合服务平台上对查询到的单抬头海关缴款书电子信息进行用途确认后,即可办理后续增值税纳税申报。

企业进口货物需要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由海关代收,并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简称完税凭证,完税凭证可以作为有效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抵扣增值税。但是具体能不能抵扣,还要看业务的实质,如果企业进口货物用于不得抵扣进项的情形,则进口增值税不得抵税;除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其他均可以抵扣增值税。

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企业需要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企业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销项税额扣除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金额,即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进项税额

企业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属于有效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所以凭证没有问题,主要看企业进口货物的用途。

如果企业进口相关商品、劳务、服务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增值税抵扣链条中断)、免征增值税项目(对应销项税额为0,进项税额再抵扣三:相当于国家承担了税款)、集体福利或则个人销售(企业属于最终消费者,需要承担以上环节的增值税)以及非正常损失的,则进口增值税不得抵扣。如果企业账务上已经抵扣认证,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第2篇】进口小汽车增值税

大家都知道买车的时候需要按税率缴纳车辆购置税,价格越贵的汽车所需要缴纳的购置税数额就越多,所以一般买豪车的人所支付的车辆价格远高于该车的标价。不过当你买的车豪到一定程度的时候,还需要额外缴纳一笔“豪车税”,下面就来聊聊豪车税新标准2022。

130万元(不含税价)以上的车辆需征收10%的豪车税

国家财政部在2023年发布了一则关于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的公告,具体通知如下:

小汽车”税目下增设“超豪华小汽车”子税目。征收范围为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即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税目中的超豪华小汽车。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

超过多少要交豪车税?

从公告中我们可以知道,当汽车零售价超过130万元的时候则需要缴纳10%的豪车税,但是这个130万是不含增值税的价格,而市面上所标130万售价的车辆其实都是加了增值税后的价格。

目前规定的汽车增值税税率为13%,也就是说车辆所标售价等于130万的实际价格加上16.9万元的增值税,最终售价为146.9万元。所以实际上豪车税征收的车辆售价需要在146.9万元以上,如果想要避免缴纳豪车税,只要不买146.9万元以上的汽车就可以了。

豪车税计算公式

应纳豪车税税额=零售环节销售额(不含增值税)×零售环节税率

也就是说当用户购买一辆200万元的汽车,那么这款车的不含税价格为:200万÷(1+13%)=177万元;

所以售价200万元的车辆应纳豪车税税额为:177×10%=17.7(万元)

将以上两个公式结合起来,我们在买车的时候可以直接套用公式:应纳税额=汽车价格/增值税(1.13)*税率(0.1)。

【第3篇】技术进口费用增值税

今天,我的同学跟我说,他去了一家一般纳税人公司做财务主管,那公司的向国外购进很多的农产品,那公司交了很多关税和进口增值税,他看到增值税申报了十多万的增值税。他对此产生疑问。他打电话咨询深圳税务局,公司交了很多关税、进口增值税,进口增值税能抵扣销项税额? 【深圳市税务局】您咨询的问题:

单抬头海关缴款书怎么抵扣?

现答复如下:

单抬头海关缴款书的抵扣和退税主体明确,自2023年2月1日起,税务机关会按照海关缴款书上注明的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将海关缴款书电子信息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合服务平台”)直接推送给纳税人。纳税人只需在综合服务平台上对查询到的单抬头海关缴款书电子信息进行用途确认后,即可办理后续增值税纳税申报。

企业进口货物需要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由海关代收,并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简称完税凭证,完税凭证可以作为有效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抵扣增值税。但是具体能不能抵扣,还要看业务的实质,如果企业进口货物用于不得抵扣进项的情形,则进口增值税不得抵税;除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其他均可以抵扣增值税。

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企业需要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企业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销项税额扣除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金额,即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进项税额

企业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属于有效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所以凭证没有问题,主要看企业进口货物的用途。

如果企业进口相关商品、劳务、服务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增值税抵扣链条中断)、免征增值税项目(对应销项税额为0,进项税额再抵扣三:相当于国家承担了税款)、集体福利或则个人销售(企业属于最终消费者,需要承担以上环节的增值税)以及非正常损失的,则进口增值税不得抵扣。如果企业账务上已经抵扣认证,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第4篇】进口增值税缴款书

01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什么?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一种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时取得或开具的记载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并据此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很多纳税人平时接触到最多的扣税凭证就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对于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还是比较陌生。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真实进口货物,从海关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可以按照规定抵扣增值税税款。海关缴款书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对稽核比对结果相符的,纳税人方可申报抵扣。

下面这张就是海关打印的纸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为优化口岸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海关总署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69号 决定自2023年11月19日起,全面推广《海关专用缴款书》企业自行打印改革。

进出口企业、单位,以海关电子缴税方式缴纳税款后,可以通过“互联+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https://www.singlewindow.cn)下载电子《海关专用缴款书》;

如下图:

自行打印的版式化《海关专用缴款书》与海关打印的纸质《海关专用缴款书》同等效力。

好了,实质就是电子化了,企业申报缴税后可以自行打印缴款书,电子缴款书一不会丢失,系统都可以查询,就像电子发票一样,不会丢失。

而高效快捷,海关报关、自行缴税,等货物放行后,就可以自行打印税单,节省了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

三不会模糊不清,不会海关打印的,难免有时候票面因为打印机原因模糊,导致录入错误。

02

具体如何登陆打印?

输入http://online.customs.gov.cn进入

在我要查找到电子税单

输入ic卡密码登录,根据查询方式找到相应的税单

点击打印即可。

03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期限?

17年1月1日后开具的没有期限限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23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上述扣税凭证信息进行用途确认。

04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如何抵扣?

取得专用缴款书后如何抵扣?2023年2月份起,海关缴款书的抵扣方式完全变了。

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33号文规定

以四川省为例,其他省份都一样。最新的抵扣流程如下:

1. 打开四川省税务局官网,点击右边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入

2. 插入税控盘,输入密码,点击登录,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符合平台。

3. 点击菜单栏抵扣勾选-发票抵扣勾选进入

4. 发票类别选择海关缴款书,然后依次选择条件对缴款书进行筛选查询。

5. 查询到后,通过勾选信息前面的小方框后提交即可完成缴款书的勾选。

6. 勾选提交后,点击菜单栏抵扣勾选-抵扣勾选统计进入,进行缴款书的抵扣统计和签名确认。

7. 统计完成后,再进项确认签名,完成后就可以进行纳税申报了。

特殊情况

可能大家都发现了,海关缴款书最新的抵扣流程是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流程是一模一样的。但是二哥要提醒大家的是,海关缴款书由于其特殊性,在抵扣流程上还是有其特殊性。

最大的特殊就是双抬头和单抬头的缴款书的抵扣流程差异。

下图是一张双抬头的海关缴款书

下图是一张单抬头的海关缴款书

为什么都是缴款书,会出现双抬头和单抬头的不同情况,这个主要是和我们进口方式有关系。

进口业务其本身就有自营进口和委托代理进口方式。

所谓自营进口就是公司直接采购付款,然后自行报关,或者委托报关行以进口公司名义报关。

从报关单上来看,报关单上境内收货人、消费使用单位都是进口公司自己的名字。

那么这种情况下,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它就是单一抬头的。

委托代理公司进口,就是找一个进口代理公司,货款付给代理公司,代理公司再付给境外,由代理公司报关。报关单的体现就是报关单上境内收货人是代理企业、消费使用单位都是委托企业。

那么这种情况下,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一般就是双抬头。

1. 单抬头海关缴款书的抵扣和退税主体明确,自2023年2月1日起,税务机关会按照海关缴款书上注明的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将海关缴款书电子信息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合服务平台”)直接推送给纳税人。

那么也就是二哥文章开头写的流程,税务局把单抬头的电子数据推送到平台,我们核实勾选抵扣就行了。

2. 对于双抬头海关缴款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进口环节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税款管理的通知》(国税发〔1996〕32号)规定,代理进口单位和委托进口单位均有可能成为抵扣或退税主体。因此,自2023年2月1 日起,纳税人需要继续录入海关缴款书信息,并经稽核比对相符后,再通过综合服务平台对海关缴款书进行用途确认。

所以,我们看到,对于双抬头的系统是不会直接推送给你的,因为代理进口单位和委托进口单位系统不知道推送给谁,都有可能抵扣。

所以,就多了一步采集,那么这个采集流程是如何的呢?

这里二哥以平台的功能给大家举例。

1. 登录平台,点击海关缴款书采集进入

2. 采集分了手工和批量导入两种方式,手工就是自己一条信息一条信息录入,批量导入就是按照模板在excel录入好后批量导入系统。

3. 二哥以手工录入为例给大家演示一下,点击手工录入,输入缴款书号码、填发日期、税款金额提交即可。输入的信息都直接从缴款书上查询。

4. 录入成功后,点击查询,我们就可以看到稽核结果的状态。

经稽核比对相符后,再通过综合服务平台对海关缴款书进行用途确认。

05

比对不符、缺联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怎么处理?

属于纳税人数据采集错误的,数据修改后再次进行稽核比对;不属于数据采集错误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核对。

具体资料需要向税务局提交异常海关缴款书数据核对申请书(加盖公章)和海关缴款书原件

主管税务机关会同海关进行核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应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书面通知后申报抵扣。

06

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出现滞留怎么办?

稽核比对结果为“滞留”状态。滞留,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在规定的稽核期内系统中暂无相对应的海关已核销海关缴款书号码。滞留状态的海关缴款书仍将继续参与稽核比对,并非比对结果异常。

如纳税人上传的海关缴款书显示为“滞留”状态,可在上传所属期内隔一段时间刷新看看稽核明细查询最新结果。

07

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丢失怎么办?

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第四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海关缴款书,应按照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期限内,凭报关地海关出具的相关已完税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抵扣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核,并将纳税人提供的海关缴款书电子数据纳入稽核系统进行比对。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允许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当然在缴款书无纸化的今天,其实再也不用担心我把海关缴款书丢失了,丢失了我登录系统再打印一张就行了。

本文来源于会计联兴财税app,作者二哥税念

【第5篇】进口货物为什么要交增值税

问:我公司 2021 年 9 月进口了一批货物,请问我公司进口货物缴纳的增值税是否纳入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26 号)第一条规定,城建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以下称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应当缴纳的两税税额,不含因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第八条规定,本公告自 2021 年 9 月 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21 年 8 月 31 日发布《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第四问“所有两税税额是否都纳入城建税计税依据?”解答如下,不是。纳税人因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不纳入城建税计税依据,不需要缴纳城建税。例,位于某市市区的甲企业(城建税适用税率为 7%),2021 年 10 月申报期,申报缴纳增值税 100 万元,其中 50 万元增值税是进口货物产生的,该企业 10 月应申报缴纳的城建税为:(100-50)×7%=3.5(万元)。因此,你公司进口货物缴纳的增值税不纳入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不需要缴纳城建税。

【第6篇】进口增值税税率

进口增值税,是指进口环节征缴的增值税,属于流转税的一种。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申报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均应缴纳增值税,进口货物的货主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

举个例子,某公司要进口一批货物,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的价格为500万元,根据查询该货物的hs编码对应的关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7%,那么本批货物的应纳税额为(500+500x10%)x17%=93.5万元。

进口货物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7篇】进口关税和增值税怎么算

有的跨境电商从业者感觉生意越来越难做,有的跨境电商从业者则是不断扩大规模同时营收增加,很多非行业从业者的人也都或主动或被动地了解了跨境电商这一行业,对跨境电商感兴趣的人也越来越多。

其中最直接的因素是后疫情时代跨境电商的逆势增长。

整个2023年上半年出口与去年累计同期比增加38.6%。2023年中国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将达到7.73万亿元,2023年或将突破9万亿。

一、跨境电商企业有可能面临的公司主体

1、国内贸易公司

2、国内运营服务公司

3、多个小规模纳税人的账号公司

4、香港公司

5、欧洲店铺

二、跨境电商的税务又如何处理?

1、跨境电商关税

1)关税

海关向进出口商品过关境征的税收,参考《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等。

2)影响关税价格的因素

fob = 货价+国内运杂费

cfr = fob+远洋运费

cif = fob+远洋运费+保险费

以上价格术语公式中任何一项因素都会影响其最终的关税完税价格。

3)影响关税税率的因素

2、 跨境电商消费税

海关针对进口环节的部分商品征的税收,按价、按量和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 =(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率)×消费税率消费税征税商品

3、跨境电商增值税

税率参考:13%(一般工业品等)、9%(农产品和图书等)。

应纳税额 =(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率

4、跨境电商综合税率

综合税率是由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综合计算所得,按22%计算。后由海关总署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调整。综合税率 = (1+关税)×(1+增值税)-1×100%

5、跨境电商综合优惠税率

优惠税率又称优惠关税(preferential duty),是指对特定的纳税人或纳税项目采用低于一般税率的税率征税。

6、跨境电商行邮税

行邮税是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的简称,是海关对个人携带(免税货值5000元)、邮递进境(免税货值1000元,且税额小于50元)的物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合并征收的进口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进境物品的关税以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合并为进口税,由海关依法征收。

【第8篇】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

近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以下简称“33号公告”),取消了《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1号)中关于“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于产生稽核结果的180日内,持海关缴款书原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修改或者核对,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的规定。33号公告实施前,因申请数据修改或者核对超过180日限制导致不能抵扣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请数据修改或核对,并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后续处理。

根据33号公告第三条的规定,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重号、滞留的异常海关缴款书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当持海关缴款书原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修改或核对。属于纳税人数据采集错误的,数据修改后再次进行稽核比对;不属于数据采集错误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核对,主管税务机关会同海关进行核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二)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重号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三)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滞留的海关缴款书,可继续参与稽核比对,纳税人不需申请数据核对。

【第9篇】进口软件的增值税问题

问:我公司从新加坡进口一个销售客户管理的软件,没有光盘,在网上直接下载,金额在2万美金左右,请问需要代扣代缴哪些税款?

答:贵司购买无载体的境外软件,直接通过文件传输方式下载取得,不涉及进口环节,因此,不会涉及缴纳进口环节的关税和增值税。但对外支付软件费用涉及代扣代缴相关税费,问题所述情形,税务处理应当如下:

增值税:由于购买方在中国境内,购买的是无形资产,且不是在境外使用,所以,境内购买方购买时,应当代扣增值税。一般此种情形为包税,所以,应当还原为含税销售额计算应当扣除的增值税。需要注意的是,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今年九月实施以后,无须代扣城建税了。

企业所得税:问题所述情形,对新加坡企业来说,属于转让财产(由于是销售的软件著作权,所以,不属于特许权使用费),且该财产转让地点在新加坡,不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所以,购买方支付价款时,无须代扣企业所得税。

依据:

ø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

(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二)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三)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ø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项所称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第二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七)项所称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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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海关进口增值税怎么做账

今天,大白菜会计学堂给大家总结、注解了一批热点增值税问题,注意收藏啦!

1.公司购买法院法拍卖房办公用的,双方各要交什么税?可以抵扣进项税吗?没有发票所得税可以税前列支吗?

回复:购买方缴纳契税、印花税,另一方缴纳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印花税万分之五,契税要按照当地的标准一般是1-3%,没有发票不可以抵扣进项税,但是企业所得税可以法院拍卖资料等税前扣除。2.我公司购买酒水送给客户,取得了增值税专票,是否视同销售?可以抵扣吗?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因此:建议选择视同销售,且正常抵扣进项税额。实务理解:3.购买酒水计入招待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回复:不可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规定:“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因此,购买的酒水计入招待费是不可以抵扣的。4.请问现在过高速公路取得的通用机打发票还可以抵扣吗?

回复:不可以抵扣。通行费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需要区分如下几种情况:(1)取得的是征税的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通过发票勾选平台勾选认证抵扣;(2)税务机关监制的桥、闸通行费纸质发票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3)税务机关监制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纸质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可计算抵扣);(4)税务机关监制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纸质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可计算抵扣);(5)财政部监制的通行费纸质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概括:简言之,除桥闸纸质发票计算抵扣外,目前只有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可以如专票一样抵扣。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七条5.我们是一家蛋糕店,属于一般纳税人,现场制作蛋糕并直接销售,6月份销售额不含税收入100万元。请问增值税的税率为13%、9%还是6%?

回复:纳税人现场制作食品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应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6%。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规定:“十二、关于餐饮服务税目适用纳税人现场制作食品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6.建筑公司在修路施工中采购绿化用的草种,绿化种子公司开具免税发票,建筑公司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吗?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一般纳税人取得可抵扣的免税农产品发票,按发票金额的9%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因此,取得符合上述规定的农产品并取得免税发票的,可以抵扣进项税。7.园林公司开具的免税发票,房地产开发公司是不是按开票金额的9%计算抵扣?有没有文件规定?

回复:如果园林公司开具的是自产农产品的免税发票,可以按9%计算抵扣。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 ),一般纳税人取得可抵扣的免税农产品发票,按发票金额的9%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8.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回复:不可以抵扣。政策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属于可抵扣的有效凭证,如果需要抵扣的,需要取得销售方开具的专用发票。9.我公司取得专票已经抵扣了,现在发生了销货退回,如何冲红?回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7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请参照以上政策执行。10.向第三方支付的担保费,收到增值税专票可以抵扣进项吗?回复: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根据注释,(五)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指为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且收取费用的业务活动。包括提供货币兑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信用卡、信用证、财务担保、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务。

因此,担保费收入属于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不属于贷款服务,是可以抵扣的。11.我们新成立的一个公司,前期是小规模,然后在当年又转为一般纳税人,那么我们在小规模期间取得的增值税专票后期是否可以抵扣? 回复:符合条件的可以抵扣。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若符合以上条件,则可以进行抵扣。否则,不能抵扣。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 )

12.我们是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收购农民种植的玉米然后进行销售。问题1:是不是无论开具专票还是普票都需按9%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呢?问题2:农民给我们代开的免税普票我们能计算抵扣进项税吗?按什么税率抵扣? 回复:问题1.不管是开专票还是普票,都是按照9%税率征收增值税。问题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按照文件规定,你们可以凭农民代开的免税农产品发票计算抵扣9%的进项税。13.绿化工程公司收购农民的草籽可以抵扣进项吗?回复:自产自销环节,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如果取得农民自产自销农产品免税发票,未用于不得抵扣的项目,是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的。草籽属于植物种子,属于初级农产品。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十七条14.参加会议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记入什么科目?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回复:一、按照参会的目的,分别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二、取得会议费的专票是否可以抵扣,需要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以下情况可参考:1.为增加销售收入而举办的营销会议,属于销售费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2.组织员工业务培训而发生的会议费用,属于职工教育经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3.为客户报销承担的会议费,属于业务招待费的范畴,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政策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 第二十七条15.水电费分割单做成本票使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回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的规定,可以用分割单税前扣除,不可以抵扣进项税。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发布)第十八条 企业与其他企业(包括关联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应纳增值税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企业以发票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与其他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非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发票外的其他外部凭证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非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第十九条 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16.纳税人购买一张从泉州到广州再到境外的机票,但未分别体现金额。从泉州到广州的部分是否可以抵扣进项? 回复: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的规定:“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因此,如纳税人取得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无法体现国内运输服务的具体金额,就不能抵扣进项税额。17.请问,我公司本月有一张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丢失了,我们是否可以使用普通办公用纸张补打印的行程单抵扣进项税额? 回复:《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需要由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和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使用统一的打印软件开具,用办公用纸补打印的行程单显然不能用于抵扣进项税额。政策依据:《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国税发〔2008〕54号印发)18.我企业低价处理仓库中的商品,增值税是否需要进项税额转出?是否需要到税务局备案?回复:不需要。政策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 印发)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第二十八条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19.融资租赁利息增值税可以抵扣吗?回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 财税〔2016〕36号印发 )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六)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融资性售后回租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20. 是否只有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客票,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回复:是的。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规定,目前暂允许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和水路等其他客票,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21. 纳税人为非雇员(如客户、邀请讲课专家等存在业务合作关系的人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回复:《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里指的是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雇员,所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费用允许抵扣其进项税额。纳税人如果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不能纳入抵扣范围。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用于生产经营所需,如属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2.与企业长期签订劳务合同的人员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从企业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回复:不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规定:“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六条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因此,与企业长期签订劳务合同的人员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可以从企业的销项税额中抵扣。23. 对于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人员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应由用工单位还是劳务派遣单位抵扣进项税额?回复: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里指的是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雇员,所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费用允许抵扣其进项税额。纳税人如果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不能纳入抵扣范围。而对于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人员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应由用工单位抵扣进项税额,而不是劳务派遣单位抵扣。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用于生产经营所需,如属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4.我公司最近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招一批劳务派遣工参与业务宣传推广,这些员工需要长时间出差。请问这些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能否在我公司申报抵扣?回复:可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 年第39 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 年第31 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本公告第六条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贵公司作为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员工出差发生的火车票、飞机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可以按照以上2个公告的规定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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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进口增值税抵扣流程

大家都知道增值税计征中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

1、增值税专用发票(含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4、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扣除率计算的进行税额。

........

其中对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的增值税抵扣,实行的是“先比对后抵扣”的管理办法,操作过程中常常遇到很多问题。纳税人将取得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在《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一般纳税人版)v2.4》中进行数据采集,采集完成后导出文件到电子税务局进行上传。

▽▽▽

这一期我们主要来学习一下如何通过采集软件采集相应的数据。

1

如未下载该软件,可以到江苏省电子税务局下载安装。

具体下载路径如下:江苏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jsgs.gov.cn/sso/login)

登录页面右上角的下载,进入后,找到(苏州)通用数据采集软件v2.4

下载后解压,点击 dkzksetup.exe 进行安装,选择完全安装。

安装完成,点击退出。

在桌面上就可以看到软件的快捷方式

2

打开软件进行信息采集。

(1)进入

初始口令123456,输入123456后,点击确定,进入系统

(如果有不会操作的情况,也可以具体参看帮助-目录)

(2)如第一次进入,先新增企业

点击确定,新增纳税人完成之后,左侧会出现企业名称,先点击下面的 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然后点击新增报表。

在新增报表界面,会让你选择所属区间,这里是所属区间,就是你现在上传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月份,而非纳税人收到的海关缴款书的开具日期所在的月份。

选择好所属区间,点击确定,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下面就有我们的报表了,此时我们就可以在右侧开始填写需要上传的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信息了。

我们可以直接在右侧红框标记的部分中填写 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内容(请特别注意,不要把关税、消费税的缴款书单据往里面填写)

也可以双击右侧 红框中的任何一个空格或者点击 纵向编辑,都会弹出 记录编辑 的填写弹窗,直接在 记录编辑中填写。

各字段他填写注意事项:

①专用缴款书号码

目前海关同时使用两套通关系统h2000系统、h883。两个系统开具的海关完税凭证格式有所不同。

对于海关h2000系统开具的海关完税凭证

(格式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lxx”,号码共28位),纳税人在采集海关完税凭证抵扣信息时,应按总局规定的“xxxxxxxxxxxxxxxxxx-lxx”22位格式(即在28位中去掉括号及括号内的四位数)完整录入。

对于海关h883系统开具的海关完税凭证

(格式为(xxxx)xxxxxxxxx-lxx,号码共19位),纳税人在采集海关完税凭证抵扣信息时,应按总局规定的“xxxxxxxxx-lxx”13位格式(即在19位中去掉括号及括号内的四位数)完整录入。

“lxx”中的l表示本票为代征增值税的税票(a代表关税,y代表消费税),xx表示该票是该项进口业务中打印的第几份税票,该序号不分税种流水编排。

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相关样图如下:

最新形式的电子档的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如下:

对于最新形式的海关缴款书,专用缴款书号码就填写no.后面的部分即可,-l02这个后缀部分也是要填写,不能省略。

②进口口岸代码、进口口岸名称.

进口口岸代码是4位数字,一般是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号码中的前4位(海关h2000系统开具“(xxxx)xxxxxxxxxxxxxxxxxx-lxx”,标记为红色的前4位是进口口岸代码;而海关h883系统开具的(xxxx)xxxxxxxxx-lxx,标记为红色的前2位是进口口岸代码的后2位,需要到中国电子口岸关区代码表中进一步查询核实4位进口口岸代码;)

得到进口口岸代码之后,再填写 进口口岸名称,有2种填写进口口岸名称的方式:

1.使用进口口岸代码结合 中国电子口岸关区代码表查询后 填写 进口口岸名称。

2.直接填写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左上角的海关名称。

其实进口口岸名称这个字段本身是不参与比对的,写从电子口岸关区代码表中查询出来的正确进口口岸的简称或者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海关名称都可以。

中国电子口岸关区代码表查询网址如下:

https://www.chinaport.gov.cn/pages/parameter/parameter-detail.html?name=cuscustoms&zhname=关区代码表

③填发日期及税款金额

填写完毕点击 保存并新增,会提示数据项确认,再输入一次,点击确定即可。

3

采集完毕,点击数据申报,点击 指定路径,选择需要到导出的位置,开始导出生成需要上传的文件。

4

导出成功,在指定路径下找到导出的2个.xml文件(如下图)

有任何问题,可关注微信公众号 办税总动员 来撩~

【第12篇】进口货物增值税怎么算

#税务师考试##税1背记知识点#

一、征税范围和纳税人(★★)

1、申报进入海关境内的货物,纳税人为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

2、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商品,纳税人为购买的个人;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

二、适用税率(★)

适用税率与境内交易增值税适用税率一致。

提示:需要注意的是小规模纳税人进口货物仍然适用增值税税率,而不是征收率。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四、进口环节增值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时间:报关的当天,纳税地点:报关地海关,纳税期限:15日内。

2.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规定

(1)以其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

(2)单次限值为5000元年度限值为26000元限值以内增值税和消费税按照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关税税率暂设为零);

(3)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

(4)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值26000元的,应按一般贸易管理

(5)自海关放行之日起30日内退货的,可申请退税,并相应调整个人年度交易总额。

(6)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原则上不允许网购保税进口商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模式。

【第13篇】进口设备关税和增值税

报关的时候,报关员要在报关单申请表上填上申报的货物名称和所归税号。海关审核后,根据税号对应的税率计算应收的进口关税和代征增值税。海关收的税包括两部分,进口关税和代征增值税。一 进口关税怎样计算进口货物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二 进口货物增值税怎样计算、进口货物增值税的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增值税税率 三、进口关税的注意事项和作用

我们在进行计算的时候,是有一定的公式的,只需要带入公式就可以计算出来。另外,进口关税的设置是有一定的依据的,不可以过高也不可以过低,过高可能会导致阻碍轨迹贸易的发展,无法促进贸易全球化的发展。进口关税的作用1、征收进口关税会增加进口货物的成本,提高进口货物的市场价格,影响外国货物进口数量。因此,各国都以征收进口关税作为限制外国货物进口的一种手段。

2、适当的使用进口关税可以保护本国工农业生产,也可以作为一种经济杠杆调节本国的生产和经济的发展。

假如美元兑人民币为1:8

国际间运费包括运费、包装费、保险费等假如是30000元(rmb)

进口关税=(fob价格10000美元*牌价8 元(rmb)+国际间运费30000)*适用税率13% =14300元(rmb)

进口环节应缴纳增值税=(cif价格80000+30000元rmb)+14300元(rmb))*17%=21131元(rmb)

【第14篇】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

——2023年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适用对象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以及“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政策内容

(一)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二)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三)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四)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操作流程

(一)享受方式

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应提交《退(抵)税申请表》。

(二)办理渠道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三)申报要求

1.纳税人应在纳税申报期内,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申请留抵退税。2023年4月至6月的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延长至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2.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可以在同一申报期内,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报办理留抵退税。

3.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当按期申报免抵退税。当期可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销售额为零的,应办理免抵退税零申报。

4.纳税人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税务机关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办理免抵退税后,纳税人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再办理留抵退税。

5.纳税人在办理留抵退税期间,因纳税申报、稽查查补和评估调整等原因,造成期末留抵税额发生变化的,按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6.纳税人在同一申报期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或者在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时存在尚未经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的,应待税务机关核准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后,按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扣减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后的余额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是指税务机关当期已核准,但纳税人尚未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15栏“免、抵、退应退税额”中填报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

7.纳税人既有增值税欠税,又有期末留抵税额的,按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后的余额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8.在纳税人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免抵退税申报后、税务机关核准其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前,核准其前期留抵退税的,以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扣减税务机关核准的留抵退税额后的余额,计算当期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税务机关核准的留抵退税额,是指税务机关当期已核准,但纳税人尚未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填报的留抵退税额。

9.纳税人应在收到税务机关准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当期,以税务机关核准的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冲减期末留抵税额,并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相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

10.纳税人按照规定,需要申请缴回已退还的全部留抵退税款的,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缴回留抵退税申请表》。纳税人在缴回已退还的全部留抵退税款后,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将缴回的全部退税款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填写负数,并可继续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四)相关规定

1.申请留抵退税需同时符合的条件

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2023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2.增量留抵税额

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23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3.存量留抵税额

存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23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23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23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4.划型标准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除上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外的其他企业,属于大型企业。

资产总额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年末值确定。营业收入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增值税销售额确定;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增值税销售额(年)=上一会计年度企业实际存续期间增值税销售额/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对于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银发〔2015〕309号文件所列行业以外的纳税人,以及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所列行业但未采用营业收入指标或资产总额指标划型确定的纳税人,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中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

5.行业标准

“制造业等行业”,是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上述销售额比重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确定。

6.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

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允许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23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在计算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的进项构成比例时,纳税人在2023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无需从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中扣减。

7.出口退税与留抵退税的衔接

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免抵退税办理完毕后,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8.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与留抵退税的衔接

纳税人自2023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可以在2023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纳税人自2023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3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9.纳税信用评价

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个体工商户,可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4号)发布之日起,自愿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参照企业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参加评价,并在以后的存续期内适用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相关规定。对于已按照省税务机关公布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参加纳税信用评价的,也可选择沿用原纳税信用级别,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办理留抵退税。

10.其他规定

纳税人可以选择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留抵退税,也可以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纳税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同时申请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

同时符合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相关留抵退税政策的纳税人,可任意选择申请适用其中一项留抵退税政策。

相关文件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3年第14号)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2023年第17号)

(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2023年第19号)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4号)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20号)

来源:甘肃税务

【第15篇】进口增值税怎么抵扣

导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如何抵扣?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在抵扣时,纳税人需要先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勾选,然后才可以进行抵扣。

实际勾选抵扣时,单抬头海关缴款书和双抬头海关缴款书在处理程序上有所差异:

1、单抬头海关缴款书

纳税人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单抬头时,不需要采集信息直接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勾选抵扣即可。

之所以不需要采集信息,这是因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为单抬头时,税务机关会按照海关缴款书上注明的纳税人的信息,把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面的涉税信息,直接推送给纳税人。

2、双抬头海关缴款书

纳税人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采集完成,并通过审核之后,才可以进行勾选认证。

由于“双抬头海关缴款书”上面既有纳税人自己的名字,也有进出口业务的代理企业。而且他们都可以抵扣海关缴款书。但是,税务机关不知道哪个单位会进行抵扣,所以双抬头海关缴款书进行抵扣时,需要先把海关缴款书的信息采集进入系统以后,才能进行勾选抵扣。

什么是单抬头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对于企业来说,如果自己自营进口业务,那么在实际报关时,由于是纳税人自己直接采购付款,所以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面只有纳税人自己的名字。

由于只有一个名字,所以这样的海关缴款书就被称为“单抬头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这个时候,报关单上面的“境内收货人”、“消费使用单位”都是纳税人自己公司的名字。

什么是双抬头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双抬头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相对于,“单抬头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来说的。当企业自己不经营进出口业务,而是委托代理公司进行办理进出口业务时,获得的海关缴款书就是“双抬头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也就是说在海关缴款书上面,除了纳税人自己,还会显示代理人的名称。这个时候,报关单上面的“境内收货人”就是进口业务代理企业,而“消费使用单位”就是委托企业自己。

当然,不管是“单抬头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还是“双抬头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在实际使用时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只不过由于纳税人进出口业务的业务模式不同,才有出现这样的差异!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和“出口退税”时,处理的方式一样吗?

我们知道,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不仅可以用于抵扣,也可以直接进行退税。当然,“抵扣”和“出口退税”虽然都需要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处理,但是,它们的处理方式并不相同。

1、“抵扣”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用于“抵扣”时,直接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找到 “抵扣勾选”菜单下面的“发票抵扣勾选”模块,然后在发票类别中选择“海关缴款书”,最后勾选状态选择“未勾选”,并点击查询,这样我们勾选符合查询条件的缴款书即可。

2、“出口退税”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用于“出口退税”时,也是需要通过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当然,基本的处理方式和“抵扣”也是一样的。只不过,需要直接进行退税勾选。

具体来说,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后,直接找到并点击进入“退税勾选”模块中的“发票退税勾选”模块,

然后在发票类别中选择“海关缴款书”,勾选状态选择为“未勾选”,点击查询。这样就可以选择用于“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了。

【第16篇】45吨以上飞机进口增值税税率

截至2023年年底,我国民航全行业运输飞机期末在册架数3296架,比上年年底增加346架,增速为11.73%;

2023年年底,通用航空在册航空器总数达到2297架,其中教学训练用飞机680架。

随着民航交通在综合交通中的比重进一步提升,我国对运输飞机和通用航空器的需求进一步提升。以通用航空器为例,到2023年我国通用航空器的数量要达到5000架以上,现有的通用航空器数量同目标数量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额。

目前,我国民航业发展所需要的运输飞机和通用航空器大都通过直接进口或进口租赁方式引进。

飞机进口?听起来好高大上,怎么办进口手续?

1飞机(包括其他航空器,如直升机等)进口报关,需要哪些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项:1、报关单;2、代理报关授权委托协议;3、合同;4、发票;5、装箱清单;6、大部分需要自动进口许可证(新旧机电产品);7、其他有关单证。

注意,进口飞机绝大部分都需要'o'证,也就是'自动进口许可证(新旧机电产品)'

2飞机进口有哪些方式可以选择呢?贸易方式有多种可选

√ 一般贸易直接进口√ 保税模式先进区后进口√ 其他......

无论哪种进口方式,其流程都简明易操作,办理手续方便。

3飞机是不是也能进行保税展示交易呢?当然可以,保税展示交易优点多多,既可以减轻企业一定的资金压力,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和终端售价,也可以加快商品流转速度。

友情提醒:

no.1 开展保税展示交易的区内企业应当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并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信息化辅助系统联网,并通过系统向主管海关办理货物出区展示备案手续。

no.2 如果期间出现延期和内销等情况,应该及时积极应对,如办理延期手续等。

no.3 货物完成保税展示交易后,企业应办理保税展示交易结案手续,做到'有头有尾'。

4跟境外包修服务商签订了包修合同,航材的进出该怎么征税呢?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6号《关于飞机航空器材包修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中有明确回答。

什么是'飞机航空器材包修'?它指的是国内航空公司与境外包修服务供应商签订包修合同,由包修服务供应商在包修合同范围内,以修理航材或者交换航材的方式提供维修保障服务,国内航空公司按包修合同约定,分期向境外包修服务供应商支付'一揽子'包修费。

注意:海关对包修合同项下支付的包修费征税,不对实际进出境航材征税。

tips

1、国内航空公司在申请办理航材包修业务前,需提供航材包修合同、备案清单、书面说明等资料,填写《航材包修业务情况表》提交国内航空公司所在地直属海关业务现场,同时做好航材包修业务档案备海关核查。

2、申报时,贸易方式栏目应填写'1300修理物品',并在'备注栏'注明《航材包修业务情况表》编号、'航材包修'字样、航材包修合同号。

3、包修合同在执行期间发生变更的,需办理包修业务变更手续。

4、航材包修合同执行完毕后,国内航空公司应在一个月内在属地海关办理相关核销手续。

飞机直接进口的税收实务分析

飞机直接进口同其他货物直接进口的税收政策类似,其涉及的进口税收问题也比较简单。在满足各类进口条件的前提下,飞机直接进口主要涉及进口关税以及进口增值税。

进口关税

飞机直接进口需要按照进口货物缴纳进口关税。不同种类的飞机适用的最惠国关税税率差别很大,从1%~5%不等。其一般规律是,飞机空载重量越大则最惠国税率越低;大型运输客机的最惠国税率低于大型货机的最惠国税率。

2023年我国部分飞行器进口关税税率

进口增值税

民用航空器在进口过程中要按照进口货物缴纳进口增值税。但近几年我国增值税改革较为频繁,因此民用航空器进口增值税的计算和抵扣政策也有所不同。其中,对进口飞机影响比较大的税收政策有:一是2023年8月底我国实行全民营改增,民航业改征增值税,因而飞机在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可以在航空公司的国内销项税中进行抵扣;二是2023年5月我国飞机增值税的基本税率由17%降到16%;三是我国对空载重量超过25吨的客货运飞机实行优惠税率,但对优惠税率进行了微调。

进口飞机增值税税率变迁

来源:私人飞机、宁波海关南京海关、中国海关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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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增值税可以抵扣吗(16篇)

今天,我的同学跟我说,他去了一家一般纳税人公司做财务主管,那公司的向国外购进很多的农产品,那公司交了很多关税和进口增值税,他看到增值税申报了十多万的增值税。他对此产生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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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进口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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