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二手房增值税多少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二手房增值税多少,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二手房增值税多少
很多时候我们的粉丝都会问“我为什么要买共有产权房,不买二手房?明明单价相差无几,共有产权房还不是完全产权?”这其实跟税费有很大关系,二手房实际首付要比共有多10-20%左右,这一点对不少人来说绝对是个老大难问题。
如:我们看到的这位网友,就在用回迁房的单价与共有相比~我们团队的内谁在近期给大家总结了关于回迁房、经适房等各类房源的税费知识,欢迎收藏。
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除了房款,一定会涉及到的另外一个大头就是税费。税费的多少会直接影响交易的结果,虽然不论新房和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都有经纪人的帮助,他们就全给您办了,但为了钱不会交的不明不白,也方便大家更加了解相关知识,本期我们来细聊一下税费。——内谁
01
各性质的房子需要交什么税费?
01
新房
需缴纳契税、专项维修基金
02
二手房
在我们购买二手房所涉及到的所有的税,从理论上来说有些需要卖家承担,有些需要买家承担、有些则是共同承担。但在北京当前的房地产市场上,所有的税基本上都是由买家来承担。这种情况看似十分不公平,但其实羊毛出在羊身上,卖家就算缴了,也是揉在房款里的。
1
一类经适房
我们平时说的经适房一般指的就是一类经济适用房,其满五年补缴综合地价款后才可上市交易(契税票填发日期或房产证登记日期满五年,注:有些城区还需要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开具放弃优先回购证明)
需要注意:补缴完综合地价款经适房转商品房,房本日期重新计算,白话就是原来满五的现在没了。
需缴纳契税、个税、增值税及附加、综合地价款
二类经济适用房
房产证上一般标明其房屋性质是“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也就是回迁房、集资建房、安居房等。拿到房产证即可交易。
需缴纳契税、个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出让金
2
两限房
限房价、限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经适房相同2023年左右开始已经停止申请了,上市条件也和经适房相同,契税票填发日期或房产证登记日期满五年。
需缴纳契税、个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收益金
3
自住型商品房
简称自住房,是限房价、限面积的政策性住房,比同品质同地段的商品房价格低30%左右。在2023年自住型商品房升级为共有产权房,上市条件同为契税票填发日期或房产证登记日期满五年。目前北京还没有满足条件上市交易的自住型商品房。
需缴纳契税、个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收益等价款
4
公房
是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房分两种,一种不可上市交易,居民只有使用权,一种可以上市交易,也就是我们说的已购公房。(注:央产房是公房的一种,上市前需满足条件并办理交易备案,蓝岛大厦一层办理上市申请手续)
需缴纳契税、个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出让金
5
普通商品房
需缴纳契税、个税、增值税及附加
6
商办
新建:需缴纳契税(网签价的3%)、印花税(网签价的0.5%)、专项维修基金
二手:需缴纳契税、个税、增值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
03
车位
需缴纳契税(网签价的3%)、印花税(网签价的0.5%)、专项维修资金
02
其他过户方式
01
赠与和继承
继承分为三类: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
法定继承就是被继承人无遗嘱,按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遗产
遗嘱继承顾名思义,按照遗嘱继承。立遗嘱时如果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就是遗嘱继承,如果继承人是非法定继承人,就是遗赠,其实就是属于赠与。
前两种不需要缴税,遗赠需要3%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
02
公司买房
1
什么样的公司能在北京买房?
①个体工商户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体工商户税,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只能出经营者(或家庭成员)房产证;
②大陆公司在京购房不受限购,可以买住宅(港资或者无营业执照类的政府企业除外);
③境外机构在京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经批准从事经营房地产的企业除外)可在本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
(备注:简单说-②③,公司注册地在大陆,就可以在北京买房,不限购,可买住宅;注册地不在大陆,只可以购买非住宅。)
2
公司买房的税费?
契税(申报价的3%),印花税(申报价的0.5%),房本登记费(550元/本)
3
公司名义买房贷款方面问题?
公司买房需要法人做担保,提供法人流水,做贷款。最多贷款5成,利率1.1倍。
4
持有公司房产每年需要缴纳哪些税?
①房产税:原值*0.7*1.2%(1000万*0.7*1.2%=8.4万)
缴纳时间:4月份或者11月份,违约会有滞纳金,卖房前要补齐。只缴纳5年。
②土地使用税:对应土地级别税额*建筑面积/年,一般是1.5元-30元/平/年不等
5
卖的时候,需要交哪些税?
增值税:(申报价-原值)*5.6%;
印花税 :申报价 * 万分之五;
土地增值税(递增额的30%-60%)
企业所得税按年应纳税所得额的比率征收;
(注意:在北京公司买房三年限售,且不能落户不能上学)
03
各类税费如何计算?
01
契税
02
个税
03
增值税及附加
04
土地出让金
05
综合地价款
06
专项维修基金
独立式住宅、非住宅(如别墅)为50元/平米
多层住宅、非住宅(六层以下建筑)为100元/平米
高层住宅、非住宅(七层以上建筑)为200元/平米
07
土地收益等价款(自住型商品房)
届时同地段商住房价格和该自住型商品房购买时价格差价的30%
08
土地收益金(两限房)
(房屋核定价-原值)*35%
09
土地增值税(公司买房)
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税率30%-60%)
增值额=网签价或核定价-扣除项目金(网签价、核定价哪个大去哪个)
扣除项目金=原值+原契税+本次增值及附加+递增额+网签价或核定价的10%(网签价、核定价哪个大去哪个)
递增额=原值*5%*年数
税率由增值额/扣除项目金决定
举例:之前买了一套2000万的房子,网签价1500万,5年后,对外卖出,销售价格3200万.需要缴纳多少税?
增值税:(3200-1500)*5.6%=95万
企业所得税:(3200-1500)*25%=425万
印花税:3200万*0.05%=16000元
土地增值税:(3200-1500)*30%=510万
04
其他名词解释
挂牌价:业主在中介挂牌时定下的价格。
网签价:现在二手房过户前需要网签,也就是将交易和合同公示在房管局网站上,网签价就是网上合同上写的成交价格。
过户指导价=核定价:有关部门定的一个房产过户价格,一房一价。
评估价:评估机构计算出的相对科学合理的市场参考价。(影响贷款上限)
成交价:最终真实成交价格。
中介费:最多为成交价的2.7%(其中包含很多杂项,暂不过多介绍)
原值:上一次过户的成交价。
资金监管:将买卖双方的资金放入第三方账户,以免发生资金损失造成违约。
满五满二:满五指的是从取得产权证的日期算起,持有该房产的时间已经大于等于5年(满二就是大于等于2年),如果说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的话,也可以按照缴纳契税发票上的日期算起。
唯一:指业主在该省份内,登记在国土局系统里得只有这一套房子。
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
以北京市为例,其普通住宅的认定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以下。
3.实际成交价低于下表 (家庭唯一住宅才能享受普宅契税)
05
退 税
卖公买商:出售公房一年内新购商品房,在契税缴纳日起3年内,纳税人可以按规定去地税部门申请退税。
拆迁买二手:房子被拆迁后,携拆迁款购买二手房,可以享受契税减免优惠,最多可全部抵扣。可在缴税时直接抵扣,也可税后办理退税。
最后举个例子,都是我编的啊,可能有漏洞:
一哥们首套房,手里有150万,首先看了一套北京新天地(商品房)55平开间,满五唯一,挂牌价320万,评估价280万,不行觉得太憋屈。
又看了一套瀛海家园(回迁房:二类经适)83平南北通透的两居,挂牌价280万,评估价252万,一下激动了,觉得这个太便宜了。但殊不知原值20万,刚下的房本,名下还有三套房。
北京新天地:商品房满五唯一,只需缴纳契税=280×1%=2.8万
瀛海家园:二类经适房不满五唯一
需缴纳增值税及附加=252/1.05×5.6%=13.44万
契税=(252-13.44)×1%=2.3856万
个税=(252-20)×20%=46.4万
土地出让金=252×3%=7.56万
总计需要缴纳约70万税费
(注意:计税价也就是是税基=网签价,最低过户指导价≤网签价≤评估价,网签价要结合购房人的付款方式,所以网签价会根据每个购房者的情况而变化)
以上仅为粗略计算,但可以见得藏在挂牌价下面税费的威力(挂牌价都不含税费)
本篇文章内容量较大,各位可以收藏转发,需要的时候拿出来参考,其中如有不对的地方欢迎各位大神指正。
【第2篇】二手房增值税怎么计算
想要购买二手房的购房者看过来,大家在选择房子的时候,也要知道它的税收是多少,相比新房,老房子的税会多一些,而且计算方法比较复杂,这个跟我们要购买的房子面积,年限等,都是直接挂钩的,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讲解一下。
契税如何计算如果你是第一次购买房子,也就是说,这套房子是你们夫妻的首套房产,那么契税的计算方式是,面积≤90平,税率为1%,面积>90平,税率为1.5%, 二套房面积≤90平,税率为1%,面积>90平,税率为2%,如果是北上广一线城市,购买普通住房享受上述首套房契税政策,购买二套房,非住宅,非普通住宅,税率为3%,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它的税率为5.6%,如果你购买房子的期限没到2年,那么你在房屋买卖的时候,就需要缴纳这笔费用,但是如果你的房子已经超过两年了,那么这个费用是免除的, 房增值税及附加税税率为两次交易差额的5.6%。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计算公式,房屋的计税价÷(1+5%)×5.6%,个人在出售的房屋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计税价格的1%或者房子,当初买入价与现在卖出价差额的20%。满五唯一的房子,可以免征个税。
中介费怎么收取如果你的房子满了五年,而且是你的唯一住房,是可以免除个税的,还有一个条件可以免除,那就是你购买房子时候的价格,低于你卖出的价格,这个也是可以免除的,二手房涉及费用多且杂,除了以上比较多的几项外,还有以下这些费用,如果二手房是通过中介进行成交的,则还需要缴纳中介费,一般征收成交价格的百分之二,具体看中介的收费标准,大概100万的房子,需要缴纳2万元的中介费,当然这个是可以讲价的,也可以买卖双方商量,共同承担,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包含,房屋权证工本费和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贷款购买的二手房,通常会由银行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房产进行评估,收费也会有差异,一般为评估价的0.1%-0.5%不等,需注意产权证上的名字与房主是否一致,产权的性质和内容,包括面积、地址及标准价房的分配比例。同时,还要验看正本、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还要知晓二手房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产权性质的不同牵涉到成交过程的复杂程度,也牵涉到买房收益的分配问题,最终影响到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
咨询邻居房子的情况在看房时候,要知道房子是否有房产证,是不是违建建筑等,有没有债务的纠纷或者凶宅等传言,都要打听清楚,最好是问一下上下邻居,有没有漏水等情况。
【第3篇】个人转让二手房增值税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八款:“ 10.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应按照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征免增值税。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11.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 (十五)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 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的规定:“五、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四、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第五条规定:“(一)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全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差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购买住房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个体工商户应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住房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住房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来源:“知税”微信公众号、知税官网
【第4篇】上海二手房交易增值税
上海二手房(70年产权商品房)交易税费主要按买卖双方进行划分:
买方:契税、印花税;
卖方:增值税、印花税及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个税 缴纳标准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略有区别)
具体如下所示:
【买方相关税费】
1、契税:
首套住宅且面积≤90㎡:网签价 ×1%;
首套住宅且面积>90㎡:网签价 ×1.5%;
非首套住宅:网签价 ×3%;
2、印花税:0.05%×总房价
【卖方相关税费】
a、普通住宅
1、增值税
满五年:免收
未满五年:5.3%×房屋总价
2、印花税:0.05%×总房价
3、个人所得税
满五年且是唯一一套住宅:免收。
未满五年:差额×20%或者总价×1%
b、非普通住宅
1、增值税
满五年:买进卖出差额的5.3%
未满五年:5.3%×房屋总价
2、印花税:0.05%×总房价
3、个人所得税
满五年且是唯一一套住宅:免收。
未满五年:差额×20%或者总价×2%
这里穿插补充一下上海关于普通住宅的认定标准,基本上很难实现…
【普通住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3、坐落在内环线(以中山路环线)以内的总价低于450万元/套,内环与外环之间的总价低于31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总价低于230万元/套。
【第5篇】个人二手房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企业都知道,二手房交易中涉及到的税费包括: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教育费附加等,但其中关于土地增值税该如何计算还是一头雾水,本文就对房地产企业下手二手房如何缴纳土地增值税做出解释说明,小编也在文末为大家整理总结了各地关于旧房转让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的规定,大家收藏学习!
二手房判定
本文分析的是房地产企业销售二手房的情形。二手房也叫旧房,凡是已经使用一定时间或达到一定磨损程度的房产均属于旧房,有一个标准可以判定是否为房企的二手房:新建非商品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和新建商品房实现销售或视同销售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后,就属于二手房。
自建情形如何缴税
房企卖自建二手房有一套独立的清算体系,但是大的原理和逻辑跟新房土增的清算是一样的,只是收入的确认和可扣除项目的确认跟新房的清算有所不同。具体公式如下:
①增值额=转让收入-可扣除项;
②增值率=增值额/可扣除项;
③应缴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土增税税率-可扣除项*速算扣除系数。
土地增值税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表
级数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
税率(%)
速算扣除系数(%)
1
不超过50%的部分
30
0
2
超过50%至100%的部分
40
5
3
超过100%至200%的部分
50
15
4
超过200%的部分
60
35
重点提示
1、转让收入,这里的收入是按实际成交合同金额和评估报告市场金额孰高原则确定,税务局不会单方面的认可买卖合同,需要评估机构出具一份有资质的公允的市场评估报告,评估报告里需体现当下时点就评估的房产的位置、面积、环境、楼层还有对比周边其他房产价格等金一系列因素而得出一个售房单价。
2、扣除项目,财税字[1995]48号文件中写到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不含个人转让住房),凡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重置成本评估法评定的旧房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的,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按以下标准确认: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土地增值税允许税前扣除的土地成本只有分摊到这套房产上的土地出让金和契税,大配套费明确是不允许扣的。
(2)中介机构评定的旧房及建筑物价格(不包括土地评估价格),须经主管税务机关对评定的旧房及建筑物价格进行确认。通常税务局是要求以评估报告也叫重置成本报告作为扣除依托,重置成本的意思就是现如今在同样的地理位置,盖同样结构、楼层、规模的房子,用同样的工同样的料需要花多少成本,最终会评估出一个重置成本的单价,用这个单价乘以建筑面积就得出了重置成本,还需要重置成本乘以一个成新率,(建安成本=重置单价*建筑面积*成新率)这个成新率也是评估机构根据房子建造年头和外沿内饰的新旧程度评估的。
(3)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这里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印花税,不含地方教育费附加。
(4)纳税人支付的旧房及建筑物价格评估费用。
【举例说明】某房企于2023年自建一处房产,当时造价100万元,土地出让金20万元,契税0.6万元,如果按2023年现行市场价的穗材料人工费计算,建造同样的房子需要400万元,房子7成新,于2023年卖了500万元,市场评估金额550万元,评估费10万元,取得发票,采用简易计税。
第一步:确认收入。遵循收入孰高原则,带入计算土增税的收入应为评估金额550万元,然后除以1.05计算不含税金额为523.81万元;
第二步:确认扣除。土地的成本是土地出让金加上契税20.6万元,建安成本按照重置成本400万元再乘以成新率70%为280万元,与转让有关的税金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印花税合计2.89万元,还有一个扣除项是评估费10万元,已取得发票可扣除。
扣除金额合计=土地成本+建安成本+税金+评估费=20.6+280+2.89+10=313.49万元。
第三步:税款计算。根据增值额计算增值率,然后选择适应税率计算土增税。
增值额=收入-扣除金额合计=523.81-313.49=210.32万元,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合计=210.32/313.49=67.09%,
适用税率40%,土地增值税=210.32*40%-313.49*5%=68.45万元。
购置情形如何缴税
即企业买来房产以后又出售,这种情况除了可以用上述方法计算土地增值税,还有一种方法可用,文件上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不含个人转让住房),凡有原购房发票信息的,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按以下标准确认:
(一)取得房地产时有效发票所载的金额;这里包括了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
(二)按发票所载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的金额;
(三)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四)取得房地产时所缴纳的契税。
重点提示
1、这里要注意的是营改增前取得的发票,按照发票所载金额(不扣减营业税)每年加计5%,如果是营改增后买来取得普通发票的,要按照发票金额每年5%,如果是专票,要按照发票所载的不含增值税金额加上不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之和,并从购买年度起每年加计5%,计算时“每年”的时间节点是按购房发票所在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一年,超过一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可以视同为一年。
2、可扣除的契税是指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并能够提供契税完税凭证,但是不能作为加计5%的基数。
【举例说明】某房企于2023年4月购买一个底商,当时取得普通发票价格100万元,契税0.6万元,于2023年4月卖了200万元,采用源简易计税。
扣除金额合计=发票金额*(1+年限)=100*(1+5%*3)+0.6=115.6
增值额=收入-扣除金额合计=200/1.05-115.6=74.88万;
增值率=增值额/可扣除金额=74.88/115.6=64.78%
适用税率40%,土地增值税=74.88*40%-115.6*5%=24.17万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及准备的相关资料如下:
1、买方卖方签订购房合同,携带合同、营业执照、公章及市场价值评估报告去所属房管局,如果买方是个人,还需携带身份证,打印房管局出具的买卖协议,契税在房管局代征。
2、检查涉及出售房产近几年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否按时完税,有欠税需要先行补交。
3、携带房管局打印的买卖协议及复印件、公章、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契税发票、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买方如果是个人,还需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土地出让金(自建)或购房发票,最后还要带着市场评估报告和重置成本报告去到房产所在地税务局计算土增税。然后出具缴款单去银行交税,凭银行的完税凭证去房管局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附:各地关于转让旧房、在建工程土地增值税加计扣除的规定
01、国家的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1995〕48号)
对纳税人转让旧房时,应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此外,对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时因计算纳税的需要而对房地产进行评估,其支付的评估费用也允许在计算增值额时予以扣除。但对纳税人下列成本费用不得金计算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地价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的地价款凭据的,不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纳税人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等情形而按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所发生的评估费用,不允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扣除。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
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 ,《条例》第六条第(一)、(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穗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0号)
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一)提供的购房源凭据为营改增前取得的营业税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不扣减营业税)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
(二)提供的购房凭据为营改增后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价税合计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
(三)提供的购房发票为营改增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不含增值税金额加上不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之和,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
02、山东的规定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业务问题问答》的通知(青地税函〔2009〕47号)
对纳税人整体购买未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然后投入资金继续建设,完成后再转让的允许加计扣除,其扣除项目如下:
(一)取得未竣工房地产所支付的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二)改良开发未竣工房地产的成本;
(三)房地产开发费用;
(四)转让房地产环节缴纳的有关税金,包括营业税金及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五)加计取得未竣工房地产所支付的价款和改良开发未竣工房地产成本两项之和的百分之二十。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三控一促”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公告(青岛市地方税务局2023年第4号)
十三、关于整体购买未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投入资金继续建设后转让的成本扣除问题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整体购买未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投入资金继续建设后转让,其扣除项目如下:
(一)取得未竣工房地产所支付的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二)改良开发未竣工房地产的成本;
(三)房地产开发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未竣工房地产开发项目发生的金额不作为计算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的基数);
(四)转让房地产环节缴纳的有关税金,包括营业税金及附加;
(五)加计改良开发未竣工房地产成本的百分之二十。
2023年济宁市地税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十、关于企业购买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后进行继续建设再转让土地增值税的问题
企业购买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后,继续投入资金进行后续建设,达到销售条件进行商品房销售的,其购买在建项目所支付的价款及税金允许扣除,但不得作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加计20%的扣除;后续建设支出扣除项目的处理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及《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相关规定执行。
03、新疆的规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的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全文废止)
七、关于纳税人购买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后进行继续建设再转让扣除金额问题
(一)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后,继续投入资金进行后续建设并转让的,其购买在建项目所支付的价款允许扣除。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后,继续投入资金进行后续建设,达到销售条件进行商品房销售的,其购买的在建项目所支付的价款允许加计20%扣除;后续建设支出扣除项目的处理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及《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相关规定执行。
04、安徽的规定
安徽地方税务局纳税咨询库留言答疑
房地产企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转让的土地增值税
咨询内容:房地产企业转让已建了70%左右的在建工程,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其转让成本中的土地和建安成本是否可按规定增加20%的扣除.例如:转让的在建工程在70%时开发成本为1000万元,转让价为1600万元,在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时,扣除开发成本可否增加扣除1000*20%=200万元? 购买的企业地销售后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开发成本扣除额如何计算?是否可在购买价格上增加20%的扣除额?
回复内容:对问题1,可以加计。问题2,购买企业如持续投入开发至完工,可以将1600万元计入开发成本计算扣除。
05、浙江的规定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的公告(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6号)
四、购买在建项目进行继续建设再转让的扣除
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后,继续投入资金进行后续建设,达到销售条件进行商品房销售的,其购买在建项目所支付的价款及税金允许扣除,但不得作为土地成本和房地产开发成本加计20%扣除以及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比例计算扣除的基数。
后续建设支出的扣除项目处理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七条相关规定执行。
关于宁波市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甬地税二[2010]106号)
十四、关于转让旧房准予扣除项目的加计问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条例》第六条第(一)、(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计算扣除项目时“每年”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一年;超过一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以视同为一年。原甬地税二[2006]116号文件第二条第二款关于购房期限的规定相应废止。
06、河北的规定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地方税有关业务问题的解答(2023年)
九、纳税人整体购置未竣工房地产开发项目后,再投资建设后转让的,在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其整体购置未竣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价款是否可以作为加计20%扣除的基数?
企业购买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后,继续投入资金进行后续建设,达到销售条件进行商品房销售的,其购买在建项目所支付的价款及税金允许扣除,但不得作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加计20%的扣除;后续建设支出扣除项目的处理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及《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相关规定执行。
关于印发《河北省土地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地税发[2006]37号)
第十三条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确认,按下列方法征收土地增值税:
增值额=转让收入-购房发票金额-综合费用-销售税金
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适用税率
其中,转让收入可按契税的征收依据确定,购房发票金额按购入房地产时发票所载的金额确定,综合费用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确定。
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
07、天津的规定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公告(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25号)
七、关于受让的在建工程再转让清算时的扣除问题
受让的在建工程再转让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取得在建工程支付的金额,能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允许据实扣除,但不能加计扣除,后续投入的各项开发成本及费用按照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有关规定处理。
08、广西的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
第四十八条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整体购买未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然后投入资金继续建设,完成后再转让的,其扣除项目如下:
(一)取得未竣工房地产所支付的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包括契税。
(二)改良开发未竣工房地产的开发成本。
(三)房地产开发费用。
(四)转让房地产环节缴纳的有关税金。
(五)加计改良开发未竣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20%。
《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南地税发[2014]103号)
七、关于购置未竣工房地产项目进行再开发销售的加计扣除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整体购置未竣工房地产开发项目后,再投资建设后转让的,在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其整体购置未竣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价款作为开发成本扣除,但不得作为房地产开发费用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加计20%扣除的基数。
09、重庆的规定
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等财产行为税政策执行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渝财税[2015]93号)
一、土地增值税
(三)相关扣除项目
2.房地产企业转让开发的土地、未竣工房地产项目,其“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不能加计扣除;承受土地、未竣工项目的房地产企业在完成房地产项目开发,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其取得土地、未竣工项目所支付的款项,可作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并适用加计扣除。
10、江西的规定
南昌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南昌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
第四十九条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应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按评估价作为扣除项目,是指建筑物的评估价,不包含土地价款第五十条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如果土地使用权价款与房产建造价格无法区分,不能取得房产建造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主管地税机关确认,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项目。
11、哈尔滨的规定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哈地税发[2007]122号)
十二、关于转让旧房准予扣除项目计算问题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6〕21号文件中第二条规定;即“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根据《条例》第六条第(一)、(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证明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其计算公式如下:增值额=转让收入额(实际成交价格)-原购房发票金额×(1+5%×使用年限)-准予扣除税费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适用数算扣除系数
12、湖南的规定
关于发布《益阳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管理办法》的公告(益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5号)
第十三条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应依据不同情况对其征收土地增值税:
(一)采用重置成本评估方式的,应以房屋及建筑物的重置成本乘以“成新度折扣率”计算的房屋成本价、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相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后再计征土地增值税。
(二)纳税人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项目。对纳税人购买房地产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
(三)纳税人既不能提供重置成本评估报告,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法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13、贵州的规定
关于个人转让二手房征收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地税发[2007]141号)
一、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不含普通住宅),凡能够提供购房发票的,扣除项目金额按以下标准确认:
(一)取得房地产时有效发票所载的金额;
(二)按发票所载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的金额;
(三)按国家规定统一交纳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
(四)取得房地产时所缴纳的契税。
二、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不含普通住宅),不能提供购房发票,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重置成本评估法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的,扣除项目金额按以下标准确认:
(一)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证明;
(二)中介机构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不包括土地评估价值),需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对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进行确认;
(三)按国家规定统一交纳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和价格评估费用。
三、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不含普通住宅),既不能提供购房发票证明,又不能提供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的,税务机关可采取核定征收办法,住宅按转让交易价格全额的1%计征土地增值税,生产经营、商业用房按转让交易价格全额的2%计征土地增值税。
14、江苏的规定
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苏财税[2007]45号)
一、对单位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按转让收入的80%至95%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具体比例由各省辖市确定,并报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备案。
15、辽宁的规定
关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4号)
一、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不含个人转让住房),凡有原购房发票信息的,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按以下标准确认:
(一)取得房地产时有效发票所载的金额;
(二)按发票所载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的金额;
(三)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四)取得房地产时所缴纳的契税。
二、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不含个人转让住房),无原购房发票信息,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重置成本评估法评定的旧房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的,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按以下标准确认: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中介机构评定的旧房及建筑物价格(不包括土地评估价格),须经主管税务机关对评定的旧房及建筑物价格进行确认;
(三)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四)纳税人支付的旧房及建筑物价格评估费用。
16、广东的规定
关于发布《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规程》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8号)
第三十四条 纳税人以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作为扣除项目的,按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作为扣除项目。
扣除项目具体包括:建筑物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按评估价作为扣除项目,评估价是指建筑物的评估价,不包含土地价款。
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可以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项目。“每年”是指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1年;超过1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以视同1年。
扣除项目具体包括:购买原价、加计扣除数额、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第三十六条 纳税人转让从房地产二级市场购入未超过1年(含1年)、自建房使用未超过1年(含1年)的房产,不适用旧房转让土地增值税政策。
扣除项目具体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购买原价、自建房建造价格、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以及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17、福建的规定
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的公告(榕税公告[2018]1号)
三、关于单位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
(一)单位转让旧房及建筑物,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其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的扣除,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
(二)对于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应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包括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的基准地价、旧房及建筑物的重置成本价、旧房及建筑物的成新度等三项内容,其评估价格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后予以扣除。
来源:致通稅閲、土地增值税金穗源
【第6篇】二手房增值税税率2023
1.卖方:
不满两年(无论是否唯一)5.6%
满两年不满五年(无论是否唯一)1%
满五年唯一住房免税
满五年不唯一住房1%
2.买方:
购买90平以下房产的1%
购买90平以上房产的(唯一住房)1.5%
购买90平以上房产的(不唯一住房)2%
商业房或公司产权:3%。
二、具体情况
1.营业税 (税率5.6%, 卖方缴纳)
根据2023年3月房产新政,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全额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2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普通住宅按照两次交易差价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
这里有两个要点:
①购买时间超过2年这里首先看产权证, 其次看契税发票,再次看票据(房改房看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这三种证件按照时间最早的计算。一般地说票据早于契税发票,契税发票早于产权证,房改房中时间最早的是房改所收的定金的票据。
②所售房产是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
另: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如商铺、写字间或厂房等则不论证是否过5年都需要全额征收营业税。
2. 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 卖方缴纳)
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在这里有两个条件①家庭唯一住宅②购买时间超过5年。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地税局会审核卖方夫妻双方名下是否有其他房产作为家庭唯一住宅的依据,其中包括虽然产权证没有下放但是房管部门已经备案登记的住房(不包含非住宅类房产)。
另注: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地税局在征税过程中对于营业税缴纳差额的情况,个人所得税也必须征收差额的20% 。
3.印花税(税率1%,买卖双方各半)
从2023年至今暂免征收。
4.契税(税率1%、1.5% 、3%,买方缴纳)
征收方法:按照基准税率征收交易总额的3%,若买方是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缴纳交易总额的1%,若买方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包含90平)的普通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1.5%。
注:首次购买和普通住宅同时具备才可以享受优惠,契税的优惠是以个人计算的,只要是首次缴契税都可以享受优惠。若买方购买的房产是非普通住宅或者是非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3%。
5.测绘费1.36元/平米 总额=1.3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 (2008年4月后新政策房改房测绘费标准:面积75平米以下收200元,75平米以上144平米以下收300元,144平米以上收400元)
一般房改房都是需要测绘的,商品房如果原产权证上没有市房管局的测绘章也是需要测绘的。
6.二手房交易手续费总额:住宅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 非住宅10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
7.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 共有权证:20元
对于公民之间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情况下,肯定是涉及到交易税费的交纳情况,特别是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在签订合同时,向房产中介或者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办理,必须在对相关税费进行认定的情况下交易,避免发生矛盾和纠纷。
【第7篇】二手房增值税由谁承担
二手房的交易环节会产生大量的税费,这个税费的支出原本应该是十分清晰的,卖房的税费卖方支出,买房的税费买方支出。但是在二手房交易的环节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终大量的税费都会由购房者一方承担。
二手房的税费组成:
二手房的税费组成众多,我们来一一列举。
中介费:现在的二手房交易通过中介是最安全的,也是最方便的。可以帮助我们省事。中介费按理来说应该是买卖双方的各自承担。但是在卖家代理房产的时候就会说明自己的中介费需要卖家承担,因此在最终的成交款中是将卖方的中介税转嫁给买方的。
增值税:增值税是在二手房拿到房产证不足两年的情况下产生的税费。征收比例为5.6%。这个税费一样,也会转嫁给购房者。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看到刚办证的小区房价高于周边其他小区的原因,我们不要将这当作是房龄短的房子贵,完全就是因为转嫁成本。
个税:个税是卖方的房产证不满5年或者出售的房屋不是唯一住房产生的,税率为成交价的1%。这部分税费也一样会转嫁给购房者。
契税:契税是购房者一方需要掏的钱,其实也是整个二手房交易环节除了中介费之外唯一需要购房者自己掏的钱。税费从1%到3%不等。按照各地的不同要求和房屋的持有数量略有变化。
除了以上的常规税费支出之外,每个中介还会在中介费之外收取一些其他的钱,比如果代办贷款的手续费,工本费等等。这些都是各个中介的行为。如果购房者自己较真关注一下的话,其中的这些税费是可以与中介协商免除的。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虽然在二手房的交易环节买卖双方都有各自的税费,但是由于卖家我有主动权,几乎所有的税费都会由购房者一方承担。
【第8篇】二手房差额增值税
买房不仅要出房子的款项,税费也是杂七杂八一大堆,特别是购买二手房,会有增值税的征收,那么二手房的房屋增值税怎么算的呢?下面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
二手房增值税的计算方式是,以差额或者全额的方法计算(未满两年)全部房款÷1.05×5%×1.13,无论是全额征收还是差额征收,都是用应纳税金额除以1.05,还原成不含税价格,然后再乘以税点。同时,二手房的增值税是取消原来的营业税,并更改为增值税。
而决定“增值税”多少是有两个关键条件:“是否满两年”,以及“是否为普通住宅”。如果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则需要全额征收增值税;如果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则是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再乘以5.6%去征收增值税;如果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则可以免征增值税。其中,增值税的税率,为网签价的5.6%。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仅针对住宅。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的,例如商铺、写字间或厂房等,则不论是否购买满2年,那都要按差额征收增值税。
【第9篇】二手房交易增值税
二手房的对比新房来说性价比是非常高,尤其是遇到合适的二手房,毛墙毛地、房龄小,这不免也会让众多购房者心动,当你准备买二手房时,并不是单纯的买卖关系,二手房也有税费,那么,二手房都有哪些税费?房子的成交价就是交税的价格吗?带着这些问题就让小冰房探长带你一起来看看吧。
二手房都有哪些税费?
购买二手房涉及个税、增值税、契税以及中介费、公证费、评估费,房产证不满2年,需要缴纳全额1%或者是差额的20%的个税,全额或者差额5.3%的增值税,1%-3%的契税,贷款额,千分之二的公证费,千分之一的评估费。具体要交多少税,取决于个税和增值税的缴纳方式:个税选全额,增值税也要按照全额缴纳,两者合计缴纳全额的6.3%。个税选差额,则需要缴纳差额的25.3%。你可以按照两种方式,分别计税,哪种税少你就选哪种,这样最划算。
当然,你可别忘了,二手房产证满了两年,可以减免增值税,满五又是房主的唯一住房呢,还可以减免个税。现在很多买方为了降低交易成本,就会选择先签合同,然后延迟到房子满两年之后再去过户,在这个期间,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有可能面临着风险和巨大的损失。如果发生房屋的任何纠纷,买方都十分被动,即便你做了公证,如果遇到房主与他人的财产等经济纠纷,公证实质上作用并不大。要知道,公证只起到了一个委托的作用,并不做任何的担保作用,房子如果被查封、保全等,旷日持久的官司会持续消耗你的时间。
二手房的税费远不仅如此,税费的大头,“契税”,首套房90平米以下的交1%。以上的交1.5%,第二套房90平米以下的交1%,以上的交2%,三套房及以上,那无论面积大小呢,都按3%来交纳。
很多买房和买房的都不知道最终税费是房主交,还是买房人交,其实个税、增值税需要房主交纳,其他的税费啊,由买方缴纳。不过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所有的税费其实都转嫁给了买方,房主不承担任何的税费。
房子的成交价就是交税的价格吗?
二手房实行网签的城市,合税价、贷款评估价与实际成交价是统一的。
二手房不用网签的城市,合税价可以做到实际成交价的7-9折。
看似税费很多,近几年来各地除了调控房价外,新房的税费也在减免,二手房的的税费,就是为了响应房住不炒,防止倒房赚取差价的行为,要么5%的税,要么二年后你再卖。除此之外,5年后的房子需要更换,个税也是减免的,当然不差钱的,近几年也确实赚了不少钱,也需要适当做做贡献。简单地来说,税费赚的是有钱人的钱,在我看来,虽然不能面面俱到,但也算是非常合理,对此你怎么看?关注小冰房探长,带你了解更多的房产知识。
【第10篇】买二手房增值税怎么算
租房增值税计算步骤如下:1、满两年普通住宅:免收增值税。2、不满两年普通住宅:按照全额(核定费用)÷1.05×(5%+0.6%)征收,其中5%为租房的增值税率,0.6%为附加税率。3、满两年非普通住宅:按照差额(核定费用-购入价)÷1.05×(5%+0.6%)征收,其中5%为租房的增值税率,0.6%为附加税率。
租房交易费用还包括哪些
1、契税
购买首套房或者二套房,如果房间面积小于90平米,那么只需要缴费1%的契税。如果购买的首套房面积在90-144平米之间,需缴纳1.5%的契税。如果用户购买房间为二套房且面积在90-144平米之间,需要缴费2%契税。如果购买房间面积在144平米以上或者非普通住宅,需缴纳3%契税。
2、增值税以及附加税
增值税及其附加税的税率为5.6%,普通住宅满2年免征。转让未满2两的普通住宅需要全额征收,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运算公示如下:房间的计税价÷(1+5%)×5.6%。
3、个人所得税
租房的个人所得税通常为房间价款的1%,或者两次出售差额的20%。如果该房间满5年且是转让人唯一住宅则免收所得税。
4、出售费用
出售费用通常按照房屋面积来征收,普通住宅通常为4到6元/平方米。
5、租房出售中介费
如果你出租房子有通过中介公司,那么中介公司通常要收取一笔服务费,通常为房间成交费用的1%到3%。
以上就是表示房子增值税怎么算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够给大家庭对于二手房增值税有必须了解,让大家庭能够顺利的完成租房出售。
【第11篇】成都二手房增值税计算
随着成都二手房指导价,刚刚满月。不少行业大佬就指出,成都二手房,要凉。
对于成都房地产市场交易而言,近期的成交还真不少(如果有a+系统的自然可以查看近期的成交小区,纯净房子也会在购房群随时更新近15天的成交数据)。这一点无非是购房者提高了首付比例而已。近期不少人传言,成都二手房贝系不在做垫资等消息。
其实,所有的调控,都阻挡不了普通老百姓安居乐业。
不管目标在新房还是二手,但最终的市场,依旧是二手。
然而,相对于收费较为清晰的一手房买卖,你对二手房买卖的费用清单又了解多少呢?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二手房交易税费包括税收和费用两部分,税收涵盖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
费用是指国家机关(房管局等)向有关买卖双方提供某种特定劳务或服务,按规定收取的一种费用,交易过程至少需要交付8项费用。
本文主要给大家传递的信息是非住宅的税费演算以及如何奇妙的利用赠与。
关于成都二手房的税费,大家可以参考以下链接稿件:《成都购房政策最新汇总:限购、限售、限贷、无房户认定、税率……》
《如何计算房地产投资回报率》
《房产赠与、继承、买卖哪个更划算?附:成都房产交易税费大全!》
有很多老粉丝,就会发现,纯净房子是一家不务正业的微信公众号,因为我们本身也不是一家传统的自媒体,自然也没有必要去为大部分人负责,把细的东西做到传承即可,如我们的《西藏住房公积金最全手册!赶紧收藏》及山南、林芝等新媒体业务。
近期在我们的购房群中,就有一位小伙伴遇到这样的问题,通过法院拍卖竟得双流西航港一套公司产权的二手房。合计上缴了358459.22元的税,其中不包含契税以及印花税等。
房屋面积为138.04㎡,总价938700元。部分税点如下图。
给大家看的这个案例,主要是想说的是,公司产权变跟到个人,需要处理的税点。
那么我们在来看成都非住宅的税点如何演算。
1、土地增值税——30-60%
土地增值税,是非住宅里面最核心的一个税点。
它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费,不包括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土地增值税按阶段增收,一般在30-60%之间。
a: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增值额*30%;
b: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但未超过100%,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c: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但未超过200%,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d:增值额超过来200%,增值额*60-扣除项目35%。
在这里很多人会问,怎么来判断有没有超增值额的50%、100%以及200%。
如:小李在小谭哪里购买了华润二十四城的二手商铺,小李购买成220万,小谭在开发商哪里购买成100万,那么他的增值额为120%,他的土地增值额计算方式就是c。
2、契税——3%
契税: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对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契税条例规定的契税税率为3-5%,成都市的契税税率为3%。它和住宅就不一样了。
3、增值税及附加——5.3%
增值税及附加:包括增值税和增值税附加,增值税是以不动产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一种业主需要承受的税。增值税附加包括了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税附加三种税的总称。不过成都的交易大多是买家承受。
正常的增值税为5.6%(成交价格*5%(增值税)+本次增值税额*7%(城市维护建设税)+本次增值税额3%(教育费附加)+本次增值税额2%(地方教育附加))。在前面成都政府发布了一条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也就是说在2023年1月到2023年12月31日期间是5.3%。
4、个人所得税,分为1%或差额增收20%
个人所得税,相信很多小伙伴都清楚,比如这一阶段税务局通知你申报2023年的个税。当然房地产的个人所得税与你上班的税是不一样的。
房地产方面的是指: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财产转移取得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财产转让所增收的一种所得税。
1%和差额20%,如何界定:那就是看你是否能提供发票。未提供为1%,提供为20%(本次计税总价-上次发票金额-上次契税金额-本次城建税-本次教育附加费-不次土地增值税-本次卖方印花税)。
5、印花税
印花税是指,在销售、转让房产过程中书立的合同、协议、数据等,应按产权转移数据税目,由交易双方分别按照书据所载金额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以及5元/本的印花税-权利许可证照费。
一般情况下:客户为本次计税总价*0.025%+2.5元/本;业主为本次计税总价*0.025%,其中车位没有。
对于以上税点,我们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大家就很清楚了。
如小李在小谭哪里购买了一套华润二十四城的商铺,小谭在开发商手中购买的价格为5万,而小李在小谭手上购买的时候价格为13万,而本次核税价格为10万,在交易过程中小谭提供了上次的发票,那么小李需要缴纳多少税了?
第一:契税3%:(10w*3%)=3000;
第二:增值税5.3%:(10w*5.3%)=2650;
第三:个人所得税1%:(10w*1%)=1000;
第四:印花税计算出来为(10w*0.025%)+2.5=52.5;
第五:土地增值税:(10w-5w)*40%=20000。
小李合计税费为26702.5元。
以上的税点只是为了后面的赠与作一个铺垫,这也是本次稿件是重点,也是外面很多人收费的地方。
赠与:在成都赠与房产,对于直系亲属而言,不受政策影响,非直系需要购房资格。
赠与的前提:
1、不限售
2、无抵押
3、直系不受购房政策影响,非直系需购房资格。
其中最为致命的就是后续的个税20%。
在这里就需要大家注意,如何利用199。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
如小李父亲把华润二十四城的房子赠与给儿子小谭,小李父亲在开发商手上购买的时候为45万,现在现在市场价格为170万,请问他们用199课程需要缴纳多少税?
正常的来说他们的个税为:(170-45)*20%=25万;
199:(170-45)*20%*1%+170*1%*99%=16830元。
其中199也就演变到了父母与子女互相投靠的问题。这个其实也很简单,需要自己多阅读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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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纯净房子理性探讨楼市趋势,以政策为依据,以数据为论据,以事实为佐证,不多不空。226篇原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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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二手房不满两年增值税
在烂尾房事件之后,大家对于期房的信心逐渐下降,更倾向于购买现房或者是直接购买二手房。那么对于卖家来说,不满2年的房子可以卖吗?
不满两年的房子可以卖吗?
可以,只要取得了房产证,就可以卖。但是房子没有住满两年的话,交易的费用就会相对较高,卖方需要缴纳以下三种费用。
【1】增值税:个人出售不满2年的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照7%、5%或者1%的税率计算缴纳。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征依据,计算缴纳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费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费率为2%。
【3】个人所得税: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二十的税率。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具体比例由省税务局或者省税务局授权的市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出售住房的所处区域、地理位置、建造时间、房屋类型、住房平均价格水平等因素,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
如果说满了2年,甚至是满了5年,那么费率就会更低,这主要是为了保证房住不炒的基调。
【第13篇】二手房增值税怎么算
一、住宅税费:
1、 契税:
①首套90平米以下1%,90平米以上(含144平米以上)1.5%
②二套90平米以下1%,90平米以上(含144平米以上)2%
③三套及以上全3%
2.增值税及附加:
①产证登记日期未满2年:
增值税=【计税价÷(1+5%)】×5%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12%
注:若房屋交易征收增值税,相应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计税价应为不含税价,即地税评估价÷(1+5%) ②满两年免征(含144平米以上)
3.个人所得税:
①产证登记日期未满五年
(计税价-原购入价—原维修基金—原契税—本次增值税)×20% 或计税价×1%,
②产证登记日期或契税发票日期满五年且是唯一住宅 免征
二、非住宅及公司产权
卖方:
1、个人转让非住房(商铺、厂房、汽车库、写字楼、40年产权酒店式公寓等)
①、增值税及附加:
增值税差额5% +附加(增值税的12%)即共计差额5.6%
②、个人所得税:
差额[计税价-原购入价-原契税-原维修基金-增值税附加(不减增值税因计税价已抵扣掉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及其他合理费用]×20%
③、印花税:托管价的0.05% ④、土地增值税
2、单位转让房产(非住宅及住宅)
①、增值税及附加:增值税差额5.5% +附加(增值税的12%)即共计差额5.6%
②、企业所得税:(计税价格×核定应税所得率10%)×适用税率 ③、印花税:托管价的0.05% ④、土地增值税
⑤、房产税 房屋原值×70%×1.2%×n(取得年限)按规定公司每年都要交
⑥、土地使用税 每平米×4元
买方:
1、个人购买非住房及单位购买房产(非住宅及住宅)
①、契税:计税价×3%
②、印花税:托管价的0.05%
土地增值税差额:土地增值税=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总额×速算扣除率
1、扣除总额=原购入价×(1+n×5%)+原契税金额+原维修基金金额+本次增值税附加+本次印花税
备注:n网签时间减去不动产发票上时间几个月,若减去之后小于12则n为0 若减去之后除以12剩余小于6的则此小于6的月份忽略不计,大于6的则算作1年
2、增值额=计税价(地税评估总价÷(1+5%))-扣除总额 3、增值率=(增值额÷扣除总额)×100%注:以上计税价均为不含增值税价即地税评估价÷(1+5%)
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率
【第14篇】二手房增值税计算
近日,有网友咨询小编二手房买卖交什么税?需要缴纳多少税费?二手房税费如何计算?
对此,小编针对这个问题汇总了一些关于买二手房后所要面对的缴税问题。
大家都知道,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买二手房所要缴纳的主要包括契税、增值税及附加(教育附加费、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
据了解,现在所有房子大概会按照评估价纳税。其实,契税标准一直是3%—5%,但因为有优惠政策的缘故,实际的契税是按照1%—3%征收。
注:图片来源网络
目前,在厦门购买二手房,只要符合厦门的限购政策就可购买。
2023年10月5日起,厦门对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180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实行限制购买政策。对以下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80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
厦门户籍:成年单身家庭限购一套;两人以上家庭限购两套(夫妻俩人中一人为厦门户口则算厦门户籍家庭)。
厦门户籍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中夫妻双方至少有一人是具有厦门市户籍(包括集体户口),即视为厦门户籍家庭。提示:本人及其配偶、未满18岁的子女合计为一个家庭。年满18岁的子女不计算在内,其具有购房资格时,可看做单身购买房产。
非厦门户籍:限购一套,且需提供买房之日起前四年内,连续36个月的纳税或社保证明。
非厦门户籍,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有中级及以上技能证,并能提供在厦门连续缴交一年的医社保或是在厦门工作一年及以上的工作证明再加与厦门本身企业签订的三年劳动合同,也可以再厦门岛外购买商品房一套。
上述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交易时间按以下方式认定: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买卖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收件时间为准。
厦门二手房商品交易条件:
第一,2023年3月25日以后的商品房不管是一二手都需要两年才可交易,其中,一手房以备案时间为准,二手房以收件时间为准。
第二,2023年3月25日后通过赠与方式转让的,再次购买需满3年。
据悉,根据厦门契税征收优惠政策:只要有1条不满足,契税税率均为3%。
首套房或者二套房,房屋面积≤90平,契税为1%。
首套房房屋面积>90平,契税为1.5%。
二套房房屋面积>90平,契税为2%。注意,二手房的契税,大多数情况下,是按照房屋的评估价来计算的,而非房屋的成交价格。
在厦门,如果是个人购买首套房(住宅),面积如果在90平米以下,那么就按照1%的标准进行征收契税;如果面积在90平米以上,那么就按照1.5%的标准进行征收契税。
个人购买二套房(住宅),面积如果在90平米以下,也是按照1%的标准进行征收契税;如果面积在90平米以上,那么就按照2%的标准进行征收契税。
个人购买三套房(住宅),无论面积是在90平米以上还是以下,都是按照3%的契税进行征收。
注:就算限购,影响也不大,那是因为契税查的是全国。
最后关于契税,有6种情形免征,而与我们有关的就这几张种:夫妻过户、子女继承房产、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前面说到契税查全国,接着我们说个税,查全省。
增值税满2年免征,个税没法免
增值税及附加基准税率为5.6%:增值税税率为5%,附加部分基准税率为0.6%。
其中在普通住房满2年(2年以上)免征。
房产证不足2年且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上,需交纳总房价为5.6%;
房产证不足2年且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需交纳差额为5.6%;
房产证满2年且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上,需缴纳房产交易利润为5.6%;
房产证满2年且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就免交营业税。
个税都是全额征收,税率=1%。
个税基准税率分为差额税率和全额税率,差额税率为20%,全额税率为1%。
正常购买一套二手房(住宅),无论建面是90平米以上,还是90平米以下,都是缴纳1%的个税。
差额税率20%,又是什么呢?
如果所出售的二手房(住宅)是继承或赠与所得,那么出售时不满足满五唯一,就会差额征收 20%的个税。
比如100%赠与所得的房子再出售,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出售价 - 房屋原价值)x 20%。
再比如1%赠与+99%买卖所得的房子再出售,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1%部分交20%的差额,99%部分交1%的正常个税。
另外除了”满5唯一“可以免征个税以外,还有这些情况也可以免征: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免征个人所得税;夫妻更名、夫妻加名、夫妻房屋财产分割,免征个人所得税;直系亲属赠与免征个人所得税。
注意,那么,什么是”满5唯一“?假设你购买二手房(住宅),契税票填发日期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其中之一满5年,且是房东名下唯一住房,那么就可以省去1%的个税。
另外,还有交易手续费按照房屋的面积来征收,住宅一般为4-6元/平方米。
印花税住宅免征。其它权证印花税5元/户;权证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
其他各类缴费转让手续费:已购公房(房改房、直管公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按房屋面积×2.5元/平方米征收;普通住宅商品房,按房屋面积×6元/平方米征收;别墅及非普通住宅,按房屋面积×8元/平方米征收。
土地收益金:房改房,按交易总额0.5%征收。
土地出让金:已购公房,买方按156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1%缴纳;卖方按156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6%缴纳。
综合地价款:经济适用房,卖方按交易总额的10%交纳。
产权交易登记费:180元/本,普通住宅及配套车库;550元/本,非普通住宅及不配套车库;10元/本,共有权证。
中介费:如果找的中介公司买卖二手房,还要缴纳中介费用。
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案例:
居民小陆购买了家庭唯一住房,看中老周位于市区的一套50平方二手房,经协商后以200万的价格成交,老周这套住房不能核实原值,且购入这套住房不满2年。
老周需缴纳的税费:
增值税:2000000÷1.05×5%=95238.10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95238.10×(7%+3%+2%)*50%=5714.29元
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暂免
个人所得税:2000000÷1.05х1.5%=28571.43元
老周需缴纳的税费合计129523.82元
小陆需缴纳的税费:
印花税暂免
契税:2000000÷1.05х1%=19047.62元
最后,交税时一定要注意查看出证日期,如房产证满五年的,要业主提供购房发票原件及契税完税证(即契税发票)原件,这样交增值税时可选择报税价减去原发票价计交增值税。
┃内容来源:厦门税务、链家网
【第15篇】上海二手房增值税2023
众所周知,二手房成交除了房款之外,还有一些税费是需要进行缴纳的。
但是不少买房人,一听到要缴纳税费就脑壳疼,不仅因为需要缴纳的税种纷繁复杂,还常常搞不清楚自己到底应缴纳多少?
下面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来给大家一一解答。
在说税种之前,先来科普一个关联概念——上海市普通住宅认定标准,详情如下:
上海普通住宅认定标准
实际成交价格
1、内环内低于450万/套
2、内环和外环之间低于310万/套
3、外环外低于230万/套
房屋类型
五层以上(含5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
建筑面积
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满足以上要求的房子,就是我们口中所说的“普通住宅”,相反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房子,就被认定为“非普通住宅”,而在交易过程中,两者主要的区别和影响就来自于税费的缴纳。
接下来,继续说回需要缴纳的税费类别及计算公式:
1、增值税及附加税
增值税及附加税,包括增值税和增值税附加税,增值税是以不动产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一种卖方需要承受的税。
增值税附加税则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三种税的总称。
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2、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房屋出售所得也是应税所得之一,也是卖方需要承受的税。
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需注意:
1、全额缴纳个税需减去增值税后计算,附加税不能减去。
2、 按利润20%缴纳个人所得税可抵扣的项目有:买进的合同价格、买进所缴纳的契税、本次卖出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装修费用(≤买进的房屋合同价格10%)、购房按揭贷款利息。
3、契税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也就是买方)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需注意:只减去增值税部分,附加税不减;契税的首套指家庭名下无任何上海房产,包括与他人共有。
4、房产税
根据上海市政府印发的《办法》,从2023年1月28日起,对上海居民家庭新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上海居民家庭的新购住房征收房产税。
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需注意:房产税非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是在沪购入商品住房的且不符合免征条件的个人家庭每年都需要缴纳房产税。每年12月31日前缴纳。
5、其他费用
1、交易登记费(买方缴纳)
2、抵押登记费(买方缴纳)
需注意,收费标准详情要以每个交易中心实际情况为准。
通过上述内容,相信大家对需要缴纳的税种以及要缴纳多少税费有了一定了解。但二手房买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投入极大的精力,一不小心便可能吃大亏。
因此,选择一个有保障的房产经纪服务公司,更能为交易做好安全守护。如果您有需求,太平洋房屋近万名经纪人,将竭诚为整个交易保驾护航,让交易“安心”、“省心”!
【第16篇】二手房增值税计算公式
现如今买房的利好政策频出,致使迫不及待的刚需购房者也准备上车,尤其是在近段时间各地对于买房的政策让利浮动较大,但在上车前你一定要知道,贷款买房除了缴纳定金或者首付,但无论是贷款还是全款,新房还是二手房,税费总是少不了的,别小看这些费用,也是一个不小的支出,所以你也一定要清楚。那么买房税费如何收取?今天小冰房探长就带你一起来看看新房和二手房的税费计算方法,有了这些方法,税费轻而易举就能清楚计算出来,保证谁也坑不了你。
一、新房税费
新房税费较为简单,包含“契税”、“维修基金”、“印花税”。
1、“契税”:
首套:90平米以内不包含90平方的是1%,90平米以上包含90平米的是1.5%。
二套:90平米以内不包含90平方的是1%,90平米以上包含90平米的是2%。
三套:三套及以上无论大小均为3%。
2、“维修基金”:40-50元/每平米。例如:90平方/每平米50元就需要4500元。
3、“印花税”:按照合同写金额来x0.05%。
买新房时,如果手续齐全就积极地去缴纳“契税”,判断房产是否满二,从你缴纳“契税”那一天开始算起。还有很多购房客户不太放心,自己在计算所缴纳“契税”的金额,拿总房款直接乘以税率,这样算下来会多算。因为总房款还包含了“购房增值税”。征收“契税”是按照所购房产价格“不含增值税”来乘以税率的!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开发商开具的“临时发票”只有含税价格,这个时候乘以税率是包含“购房增值税”来计算的,等正式发票下来之后,再按照不含税价格计算后进行退税。此前很多人都不知道。这样退税确实麻烦,如今各地积极回暖楼市,不同地区首套房免征“契税”。个人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甚至不同地区的第二套房“结清”后再次购买也算为“首套”,具体以当地购房政策为主。
二、二手房税费
二手房的税费较为复杂,“买方”和“卖方”都要缴纳不同的税费。
1、买方:只需要缴纳“契税”,同新房征收方式相同:
首套:90平米以内不包含90平方的是1%,90平米以上包含90平米的是1.5%。
二套:90平米以内不包含90平方的是1%,90平米以上包含90平米的是2%。
三套:三套及以上无论大小均为3%。
2、卖方:
①增值税:卖方房产不满二年,或者刚满二年:5.6%。满2年以上,就可以免征。
②个人所得税:不满二年:1%。满二年不满五年:1%。满五唯一:免征(夫妻双方子女名下且只有一套住房)
③土地出让金:房产证上的土地是出让性质:免征。 房产证上的土地性质是划拨的:1%。
二手房在买卖交易中,常常会出现一些纠纷,大部分归根于房产因未满年份而面对缴纳“增值税”收取定金后让买方等待,后续买卖双方一方因故拒绝履行合同,以及在二手房交易中税费具体承担方未明确由哪一方缴纳,虽然可以协商,但是为了避免过多纠纷,在购买二手房之前一定要提前约定并写入合同内,划分各自缴纳税费后和违约责任赔偿再进行交易,均可保证双方各自利益,防止踩坑,关注小冰房探长,带你深入了解更多的房产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