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
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缴纳增值税的时候,要按照规定来缴纳增值税,那么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达到多少需要缴纳税务呢。接下来由佛山金泉财税小编为大家带来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额达到多少要交税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额达到多少要交税
一般纳税人只要发生销售就必须交税。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纳税人申报需要什么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表二)、(表三)、(表四)》;
2.、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必须报送记录当期纳税信息的ic卡(明细数据备份在软盘上的纳税人,还须报送备份数据软盘)、《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明细表》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明细表》;
3、《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发生成品油零售业务的纳税人填报);
5、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必报资料。
纳税申报实行电子信息采集的纳税人,除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上述必报资料的电子数据外,还需报送纸介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主表及附表)。
备查资料
1、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根联;
2、符合抵扣条件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3、海关进口货物完税凭证、运输发票、购进农产品普通发票及购进废旧物资普通发票的复印件;
4、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5、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存根联;
6、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备查资料。
备查资料是否需要在当期报送,由各省级国家税务局确定。
三、纳入营改增试点的一般纳税人申报的注意事项
1、2023年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一般纳税人,在5-7月免于发票认证,自8月起按照纳税信用等级分别适用发票认证规定。
2、申报时注意核对《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的进项税额是否一致,以及存根联明细与当期开票情况是否一致。
3、财务报表要先于申报表点击全申报,请注意财务报表和申报表之间相关数据的一致性。
4、在提交全部附表和主表后需要点击“全申报”,系统会对表内、表间逻辑进行自动校验,校验不通过时产生相应提示,需按照提示要求对报表进行修正后重新提交。
5、上月纳税人开具的所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全部抄税、报税;否则就有可能造成存根联漏采集;
6、一般纳税人月度中间重新更换金税卡的要特别注意在更换金税卡前已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抄报税成功,否则要携带未抄税成功发票的存根联或记帐联到办税服务厅服务窗口进行非常规报税并进行存根联补录;
7、纳税人报税后申报时发现比对不符的要及时查明原因,不能随便调整申报表数据进行申报。
8、抄税日期为每月8日以前,增值税报税日期为10日以前,所得税为15日以前。
以上就是佛山金泉财税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额达到多少要交税的相关内容,增值税如果达到增值税的缴纳标准,那么就需要缴纳税务。
欢迎有需要的老板随时来电咨询,或者上佛山金泉财税网站了解更多资讯。
【第2篇】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是我国的一个重要税种,小规模公司就不多说了,正常是按照3%征收,从事不动产租赁的公司按照5%征收,但是疫情期间年度开票500万之内免征增值税,但是仅仅针对开普通发票的情况,如果企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要全额征收,并不享受免免征增值税的政策,而且适用于5%税率的行业也不能享受免税政策。
简单说完了小规模的增值税税率我们就来讲一讲一般纳税人公司的增值税税率,大家可能会有一个误区,认为一般纳税人公司只有6%、9%和13%三个税率,并且服务业的统统为6%,生产销售行业都是13%,诸如交通运输行业都是9%,真的是这样的吗?咱们数据说话:
看到了吧,一般纳税人不光有免税的,还有0%的税率。
销售货物的也有9%的税率,服务业也有13%和9%的税率,所以行业和某一个税率并不是绝对对应的,而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所以,各位小伙伴,如果您也经营一家一般纳税人公司,在开票时一定要注意,不要开错了税率,否则真的很麻烦。
【第3篇】非一般纳税人如何开增值税票
2023年收到小规模纳税人开1%专票,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吗?
解答:
一般纳税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小规模纳税人依照税法规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要不是税法明确规定不得抵扣的情形,都是可以按照规定抵扣进项税额的。
2023年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优惠政策,是对适用征收率为3%的可以减按1%计征增值税,月度销售不足10万元(季度不足30万元)免征增值税;同时,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不得享受增值税免征的优惠政策。
如果购销的货物属于农产品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具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在购进农产品后无论是用于深加工还是初加工,都只能按照票面的1%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放弃享受减税的优惠政策,开具的是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购进后可以票面的价款×9%计算进项抵扣额(不是票面的税额),进行农产品深加工的(产品的税率为13%)可以按照10%计算进项抵扣额。因此,对于购销货物是农产品的,购进方需要特别注意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票的征收率,不要为了压价而损失更多的抵扣额。
【第4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引言】
所有试题均来源于近十年历年真题,根据历年考试频率,精选高频考点考题,其中客观题共299道,主观题共66道。附解题技巧、答案解析、考查方式、考点小结!
本章考情聚焦
本章必刷题训练考点2.8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点回顾】本考点在2011-2023年中,单选考查了4次。本考点主要是从一般计税方法下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等方面进行考核。
【单选2.8-1】某电梯销售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7月购进5部电梯,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万元、税额52元;当月销售5部电梯并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522万元,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收取不含税保养费10万元、维修费5万元。该公司7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2014)
a.21.92万元
b.10.4万元
c.27.9万元
d.8.95万元
【解题技巧】
1.税率是多少?
2.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
3.进项税额能不能抵扣?
【答案解析】d
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该公司7月应缴纳的增值税=522÷(1+13%)×13%+(10+5)×6%-52=8.95(万元)。
[比心]
【单选2.8-2】某船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6月购进船舶配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60万元、税额46.8万元;开具普通发票取得的含税收入包括国内运输收入1287.6万元、期租业务收入255.3万元、打捞收入116.6万元。该公司6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2014)
a.87.19万元
b.92.4万元
c.98.3万元
d.103.25万元
【解题技巧】
1.税率是多少?
2.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
3.进项税额能不能抵扣?
【答案解析】a
国内运输收入和期租业务收入应按“交通运输业”计算缴纳增值税,取得的打捞收入应按“现代服务业——物流辅助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该公司6月应缴纳的增值税=(1287.6+255.3)÷(1+9%)×9%+116.6÷(1+6%)×6%-46.8=87.19(万元)。
[比心]
【考查方式总结】
【考查方式总结】应纳税额的计算
1.销项税额(结合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项税额
2.销项税额不足抵扣进项税额的处理,掌握增量留抵退税
3.三项特殊业务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人转让不动产、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不动产经营租赁
[比心]
【往期内容】
❄本文来源金程教育cpa税法私教班基础课讲义及《cpa必刷·客观题299》,转载请注明出处!
【第5篇】某金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甲企业向乙企业购买了一批总价款100万元的建筑材料,甲企业支付了60万元,约定其余的40万元在3个月内付清。后甲企业将一台价值30万元的施工设备交由乙企业代为保管。3个月后,几经催告,甲企业仍未支付乙企业40万元货款。则甲企业要求提取该设备时,乙企业可以将该设备留置以担保货款债权的实现。()【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符合题意:尽管买卖建筑材料和保管设备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但由于甲乙均为企业,乙企业可以行使留置权;选项b不符合题意。
2、下列选项中,属于申请上市的基金必须符合的条件是( )。【单选题】
a.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b.基金持有人不少于2000人
c.基金合同期限为5年以上
d.基金管理人必须自有足够的保证金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申请上市的基金必须符合的条件。申请上市的基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基金的募集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2)基金合同期限为5年以上;(3)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4)基金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5)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3、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确,合同价款的确定规则为( )。【单选题】
a.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b.按照履行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c.按照纠纷发生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d.按照订立合同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4、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年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程序。选项b符合题意: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选项a不符合题意。
5、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个人独资企业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也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b.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c.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应当首先以投资人的个人财产清偿,个人财产仍不足时,以投资人的家庭共有财产清偿
d.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1)选项a: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2)选项c: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仅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6、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且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人有限责任公司。( )【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符合题意: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且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人有限责任公司。选项b不符合题意。
7、某金店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2023年1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纯金项链10条,每条新项链的不含税销售额为4000元,收购旧项链的不含税金额为每条2000元,该笔业务的销项税额为()元。【单选题】
a.6800
b.5200
c.2600
d.320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c正确:销项税额=(4000-2000)×10×13%=2600(元);选项abd错误。
8、票据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本题考核承兑的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同拒绝承兑;选项b错误。
9、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限制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多选题】
a.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b.公司董事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c.公司监事离职后1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d.公司经理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abd符合题意:本题考核股份转让限制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选项c不符合题意。
10、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守约方可以采取的追究违约责任的方式有( )。【多选题】
a.单独适用定金条款
b.单独适用违约金条款
c.同时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d.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违约责任。在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但两者不能并用。
【第6篇】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a公司在7月从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该公司被认定为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所以有3个月的辅导期管理,那么对于进项税额申报抵扣与其他企业有何区别呢?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十二条规定,处于辅导期管理纳税人进项税额需进行交叉稽核比对,以收到《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显示的稽核相符的专用发票,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体现在本月认证进项税额下期才能抵扣,进项税额将递延一个月。 以福建省为例,介绍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填报具体操作流程: 8月公司未发生收入,取得3张进项发票金额181,600.00元,税额23,608.00元,根据管理办法本期进项金额应该填在增值税申报附表二第”26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同时填写“27栏”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第“35栏”填写本期认证发票。如下图所示:
9月公司取得收入,电子税务局涉税文书查签处收到《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其显示8月认证的3张进项发票均通过,10月申报期申报所属期9月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填报方式如下:第“3栏”填写8月认证未抵扣数据,第“12栏”填写本期申报抵扣合计,填写后增值税主表第“12栏”进项税额自动跳出,进项税额即可抵扣。如下图所示:
账务处理如下: 8月认证未抵扣的税额,应当填列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 9月可以申报抵扣时,将这笔进项转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明细科目。 注意事项:因处于辅导期管理进项税额抵扣的特殊性,所以企业应要有留底进项税额,或者推延一个月开出销售发票,保证进项税额足够抵扣,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税费问题。
【第7篇】大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期末货已到,发票未到
1.期末仓库部门收到存货,但发票未达,仓库部门按对方送货单据或合同价格填制一式几联暂估入库单,财务部门以此为附件进行会计处理:借记“原材料等”,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注意:仓库部门必须以收料单或入库单登记仓库账,并同时将财务记账联转财务部门入账;暂估入账不包括进项税额; “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科目余额并不完全等于应付供货商的金额,仅是暂估料的过渡性科目。
2.次月初用红字冲回,以仓储部门上月末出具的暂估入库单改为红字为附件进行会计处理:借记“原材料等(红字)”,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红字)”。
注意:一些企业嫌手续繁琐,月初不作暂估冲回会计分录,或者会计上作了分录,但无红字入库单作附件,会计账与仓管账不同步处理,更谈不上账账相符,这样就存在涉税风险。
3.正式发票收到时,以发票和仓储部门出具的正式入库单作为附件进行会计处理:借记“原材料”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付账款———x客户”。
注意:不能将“应付账款———x客户”与“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混淆。
4.如果正式发票连续数月未达,但存货已经领用或者销售,仓储部门和财务部门仍作暂估入库处理,领用存货时,仓储部门按暂估价开具出库单,财务部门以此为附件进行会计处理:借记“生产成本等”,贷记“原材料等”。
5.暂估价与实际价差异的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发出存货的成本有不同的计价方法,具体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和加权平均法。对于采用个别计价法和先进先出法的企业,暂估价和实际价之间的差异,可以按照重要性原则,差异金额较大时再进行调整;发出存货的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的,存货明细账的单价是实时动态变化的,对于暂估价与实际价之间的差异,只是时间性的差异,按照会计的一贯性原则,不需要进行调整。
期末货已到,部分发票到达
实务中可能会出现一笔存货分批开票的情形,对于已开票的部分存货,可以凭票入账,期末只暂估尚未开票的部分。
例:东方公司和大华公司都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8月5日,东方公司从大华公司购入甲材料,共计3000公斤,材料已入库,尚未收到正式发票,料款尚未支付,合同不含税价每公斤2元。8月25日,车间领用甲材料100公斤,加权平均单价为2.1元。9月10日,按照合同约定,东方公司支付80%的货款,用银行存款支付5616元,大华公司开具同等金额的发票。东方公司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按合同价暂估入库,仓储部门和财务部门都按暂估价登记材料明细账:
借:原材料———甲材料 6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6000.
8月25日,车间领用甲材料,发出材料按计算的加权平均单价:
借:生产成本 210
贷:原材料———甲材料 210.
9月1日,冲暂估料:
借:原材料———甲材料 6000(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6000(红字)。
9月10日,支付部分货款收到发票:
借:原材料———甲材料 48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16
贷:银行存款 5616.
9月30日,暂估剩余20%的未达料:
借:原材料———甲材料 12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1200.
暂估入账纳税调整
如果发票跨年未达而存货已经领用并销售,汇算清缴时是否调整按暂估价列支的成本,目前没有统一的规定。个别地区性政策对此作出了规范,但口径不尽相同。
比如,青岛市国税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青国税发[2009]10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企业购买但尚未取得发票的已入库且入账的存货和固定资产,原则上须在年度终了前取得正式发票后其相关的支出方可税前扣除,但考虑到部分企业的实际情况,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取得发票确有困难的,本着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特作如下补充规定:对在年度终了前仍未取得正式发票的已估价入账的存货、固定资产,取得发票的时限最迟不得超过纳税人办理当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法定截止期限之前,超过这一时限的已办理汇算清缴税前扣除的相关支出应进行纳税调整。
根据相关税法规定,税前扣除必须符合以下原则:一是权责发生制原则,即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二是配比原则,即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三是相关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所以,对于暂估入账发生的成本,如果遵守以上原则,纳税人不存在利用不及时核算各项费用恶意调节利润,造成少缴或不缴所得税的情形,原则上可以在税前扣除。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常会发生购入存货已入库但发票不能及时到达的情形,会计上一般将此类存货暂估入账。由于不同企业的经营方式各具特色,其对暂估入账的会计处理大相径庭。此外,暂估存货对汇算清缴的影响也是税企双方关注的焦点。本文区分几种情况,对存货暂估入账的财税处理进行说明。
【第8篇】如何查询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不少企业在日常经营中
都遇到过这样的困惑
“怎么知道对方是不是一般纳税人呢?”
“又该怎么向对方证明我是一般纳税人呢?
……
如何查询及开具证明
快来了解一下吧~
如何查询 企业纳税人资格
查询路径①
1.打开厦门市税务局门户网站,点击“我要查询”。
2.点击左侧“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或纳税人名称,点击“查询”。
3.等待查询结果,即可看到纳税人资格类型。
查询路径②
1.企业也可以打开厦门市电子税务局,点击“登录”。
2. 输入账号、密码、验证码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分类下的“纳税人信息”。
3.点击“资格信息”,即可查看纳税人资格类型。
如何证明 自己是一般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八、经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凭据。”也就是说,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可以作为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证明。
填表小tips
1.本表由纳税人如实填写。
2.表中“证件名称及号码”相关栏次,根据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填写。
3.表中“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由纳税人自行勾选。
4.本表一式二份,主管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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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表说明
前提提示----------为了照顾刚晋级财务的同仁们,本文章从登陆开始说起,会的可以忽略,直接看重点即可!来到这里的朋友可以点点赞。鼓励鼓励!不多了说了直奔重点!
一、登录方式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电子税务局
方式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登录。
山西税务局官网截图
方式二: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网址登录。
https://etax.shanxi.chinatax.gov.cn/login
2.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以“企业登录”的方式输入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密码、手机号码以及验证码后,登录进入电子税务局。
登录界面截图
二、进入增值税申报界面
1.在首页屏幕下方查看“我的待办”,电子税务局会提示您当前未申报的税种及申报截止日期。点击待办区的“申报”按钮或“税费申报及缴纳”模块办理申报缴税业务。
2.点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
三、填写报表
(一)填写销售额及销项税额相关数据
1.点击《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后面的“填写”。
2.核实并修改电子税务局自动提取的专用发票、其他发票销售额及税额。(电子税务局自动提取了对应所属期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通过增值税发票新系统开具的普通发票的销售额和税额合计)。
3.录入“未开具发票”及通过非增值税发票新系统开具普通发票的“销售额”和“税额”。
4.适用差额征收政策的营改增纳税人点击第12列标题“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进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其他纳税人跳过此步及下面的第5步。
5.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中,手工录入第3列“本期发生额”,其他各列由电子税务局自动生成,完成后点击左上角“保存”,返回《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6.销售额及销项数据填写完成,点击左上角“保存”,自动跳转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的填写。
(二)填写进项税额相关数据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保存后,会自动弹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也可在报表填写目录下点击“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后面的“填写”。
2.核实并修改电子税务局自动提取的第35栏“本期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份数”“金额”“税额”栏次数据。
3.核实并修改电子税务局自动提取的第2栏“本期认证且本期申报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份数”“金额”“税额”栏次数据。
4.其他扣税凭证的填写
反映本期申报抵扣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的其他扣税凭证的情况。具体包括: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含农产品核定扣除的进项税额)、代扣代缴税收完税凭证、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和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扣税凭证。该栏应等于第5至8b栏之和。
(1)第5栏“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反映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情况。按规定执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的,纳税人需依据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填写本栏。
(2)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反映纳税人本期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取得(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情况。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填写在本栏,但购进农产品未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情况除外。
“税额”栏=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者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9%+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9%。
上述公式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的专用发票。
执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填写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填写“份数”“金额”。
(3)第7栏“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填写本期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4)第8a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将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时加计扣除的农产品进项税额。该栏不填写“份数”“金额”。
(5)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①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③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④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填写方法:同时填入第8b栏“其他”和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6)不动产分期抵扣期末余额。截至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附件1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可自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结转填入第8b栏“其他”。
(7)支付桥、闸通行费。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填入第8b栏“其他”。
(8)用途改变。纳税人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将按公式计算出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入第8b栏“其他”“税额”中。
5.《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税务机关出口退税部门开具的《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列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写第11栏“(五)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
6.单独列示购建不动产和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这两类扣税凭证在计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1和4栏的同时,还需要在第9栏“(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或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单独列示。
7.核对进项税额
核实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该栏等于第1栏+第4栏+第11栏。不包括第9栏和第10栏。
8.进项税额转出
已经抵扣但按规定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依情形分别填列第14-23b栏,第13栏自动合计。
9.填写完成,点击左上角“保存”。
(三)填写税额抵减相关情况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保存后,会自动弹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也可点击报表填写目录下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后面的“填写”。灰色栏次由系统根据规则自动生成,白色栏次可录入。
2.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
将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专用发票载明的价税合计填入第2列“本期发生额”,本期实际抵减额填入第4列。
3.预缴税款的填写
将预缴税款依情形填入第2列第3-5栏“本期发生额”,本期实际抵减额填入第4列。
4.加计抵减情况的填写
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二、加计抵减情况”,仅限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填写。
(1)年度内首次享受,未填写声明点击“填写声明”,自动链接到《增值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声明》填写模块。
(2)核实修改“本期发生额”
电子税务局按规则自动生成第2列“本期发生额”,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3)录入第3列“本期调减额”。
(4)第4、6列由系统根据公式生成,不可修改,第5列“本期实际抵减额”根据规则生成,请核实。填写完成,点击左上角“保存”按钮。
(四)减免税相关情况的填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保存后,会自动弹出《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也可点击报表填写目录下《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后面的“填写”。
2.选择对应的减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
3.享受多个减税政策的,点击左上角“增减税”;享受多个免税政策的,点击左上角“增免税”;
4.如需删除,将鼠标放至需要删除的行,点左上角“删行”。
5.填写完成后,点击左上角“保存”。
(五)填写主表
1.《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保存后,会自动弹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也可点击报表填写目录下《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后面的“填写”。该表数据已根据主附表关系自动生成,请核实修改。
2.核实销售额,并对第2栏“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和第9栏“其中:免税货物销售额”进行修改。第2栏中减少的数额会进入第3栏,第9栏中减少的数额会进入第10栏。
3.核实“税款计算”。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需要拆分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和应纳税额减征额,通过在“即征即退项目”下面的第12栏、14栏、23栏录入来实现。
4.核实“税款缴纳”,重点关注第28栏、第30栏、第34栏。核实无误后,点击“保存”完成报表填写。
(六)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保存后,点击报表填写目录下《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后面的“填写”。该表数据已根据主附表关系自动生成,请核实修改。
四、进行申报
1.点击左侧“报表申报”,出现下图
2.点击“申报”,根据系统提示操作,即可完成报表申报,通过点击右上方的“刷新”按钮,可查看申报结果。申报状态为“申报成功”代表申报表已传至税务机关核心征管系统。
五、申报作废
报表申报错误的,可通过“申报作废”功能作废申报表后再重新申报。
六、税费缴纳
1.对于产生应纳税额的,点击左侧的“税费缴纳”按钮进行缴款。
2.缴款方式可选择三方协议缴税或二维码缴税。
声明:本文章素材等来源于官网制度或网上截图等,只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维权告知,必删。
【第10篇】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发票吗
1、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是增值税中对纳税人的划分;小型微利企业是企业所得税中对市场主体的划分,增值税中的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与小型微利企业之间没有对应关系。
某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如企业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全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为小规模纳税人。
2、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会计核算健全,可以选择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也可以选择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如:某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480万元(含税),会计核算健全,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其销售对象主要是最终消费者,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无特别要求,购进金额(含税)390万元。
(1)如选择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不能抵进项。
应纳增值税=480/1.03*0.03=13.98万元
(2)如选择一般纳税人,适用13%税率,可以抵进项。
应纳增值税=(480-390)/1.13*0.13=10.35万元
在这种条件下,由于进项较多,增值率较低,选择一般纳税人税负较低;反之,进项较少,增值率较高,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较低。
3、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可以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目前暂无该政策的延续。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不能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第11篇】一般纳税人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是怎么计算的?按照多少的税率纳税?如果你对这部分内容不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我们首先要知道,一般纳税人可以开什么票?
一般纳税人是可以开普票和专票的,专用发票比较容易理解,就是价款和税金是分开的;普通发票其实他的票面金额里面已经包含了税金,只是没有分开而已,意思就是,开出的发票里,已经包含了销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按照什么税率进行纳税?
1、适用13%税率的
销售货物或者2113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2、适用9%税率的
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
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5261、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4102版物。
3、适用6%税率的
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
4、适用0%税率的
出口货物等特殊业务。
计税方式
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
计税依据
纳税人计税依据原则上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全部收入。对一些存在大量代收转付或代垫资金的行业,其代收代垫金额可予以合理扣除
以上就是有关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的计算以及相关的税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相关的会计知识,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哪吒
【第12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
附件2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本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以下简称本表及填写说明)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一、名词解释
(一)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货物',是指增值税的应税货物。
(二)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劳务',是指增值税的应税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三)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是指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四)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按适用税率计税''按适用税率计算'和'一般计税方法',均指按'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公式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税方法。
(五)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按简易办法计税''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和'简易计税方法',均指按'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公式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税方法。
(六)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扣除项目',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在确定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允许其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项目。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写说明
(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四)'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小类行业填写。
(五)'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六)'法定代表人姓名':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七)'注册地址':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所注明的详细地址。
(八)'生产经营地址':填写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地的详细地址。
(九)'开户银行及账号':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账户号码。
(十)'登记注册类型':按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的栏目内容填写。
(十一)'电话号码':填写可联系到纳税人的常用电话号码。
(十二)'即征即退项目'列:填写纳税人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劳务和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的征(退)税数据。
(十三)'一般项目'列:填写除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以外的货物、劳务和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的征(免)税数据。
(十四)'本年累计'列:一般填写本年度内各月'本月数'之和。其中,第13、20、25、32、36、38栏及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的'本年累计'分别按本填写说明第(二十七)(三十四)(三十九)(四十六)(五十)(五十二)(三十二)条要求填写。
(十五)第1栏'(一)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包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价外费用的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销售额;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后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至5行之和-第9列第6、7行之和;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6、7行之和。
(十六)第2栏'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的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包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以及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十七)第3栏'应税劳务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的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十八)第4栏'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填写纳税人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一般计税方法在本期计算调整的销售额。但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劳务和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经纳税检查属于偷税的,不填入'即征即退项目'列,而应填入'一般项目'列。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7列第1至5行之和。
(十九)第5栏'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包含纳税检查调整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其当期按预征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也填入本栏。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8至13b行之和-第9列第14、15行之和;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4、15行之和。
(二十)第6栏'其中: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填写纳税人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简易计税方法在本期计算调整的销售额。但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劳务和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经纳税检查属于偷税的,不填入'即征即退项目'列,而应填入'一般项目'列。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
(二十一)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6、17行之和。
(二十二)第8栏'免税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和适用零税率的销售额,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免税销售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8、19行之和。
(二十三)第9栏'其中:免税货物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货物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的货物销售额,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二十四)第10栏'免税劳务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劳务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的劳务销售额,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劳务的销售额。
(二十五)第11栏'销项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货物、劳务和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的销项税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后的销项税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10列第1、3行之和-第10列第6行)+(第14列第2、4、5行之和-第14列第7行);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10列第6行+第14列第7行。
(二十六)第12栏'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二)》第12栏'税额'。
(二十七)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本月数'按上一税款所属期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本月数'填写。本栏'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不填写。
(二十八)第14栏'进项税额转出':填写纳税人已经抵扣,但按税法规定本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二)》第13栏'税额'。
(二十九)第15栏'免、抵、退应退税额':反映税务机关退税部门按照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无形资产免、抵、退办法审批的增值税应退税额。
(三十)第16栏'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填写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的增值税税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8列第1至5行之和+《附列资料(二)》第19栏。
(三十一)第17栏'应抵扣税额合计':填写纳税人本期应抵扣进项税额的合计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三十二)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本栏'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不填写。
(三十三)第19栏'应纳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1.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按以下公式填写。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是指,按照规定计提加计抵减额,并可从本期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中抵减的纳税人(下同)。'实际抵减额'是指按照规定可从本期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中抵减的加计抵减额,分别对应《附列资料(四)》第6行'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第7行'即征即退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的'本期实际抵减额'列。
2.其他纳税人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三十四)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本月数'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本栏'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不填写。
(三十五)第21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填写: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10列第8、9a、10、11行之和-第10列第14行)+(第14列第9b、12、13a、13b行之和-第14列第15行);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10列第14行+第14列第15行。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应将预征增值税额填入本栏。预征增值税额=应预征增值税的销售额×预征率。
(三十六)第22栏'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三十七)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包含按照规定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
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三十八)第24栏'应纳税额合计':反映纳税人本期应缴增值税的合计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三十九)第25栏'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本月数'按上一税款所属期申报表第32栏'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本月数'填写。'本年累计'按上年度最后一个税款所属期申报表第32栏'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本年累计'填写。
(四十)第26栏'实收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退税额':本栏不填写。
(四十一)第27栏'本期已缴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本期入库的查补税款。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四十二)第28栏'①分次预缴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已缴纳的准予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的税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以下几种情况填写:
1.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总机构,其可以从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的分支机构已缴纳的税款,按当期实际可抵减数填入本栏,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2.销售建筑服务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其可以从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的已缴纳的税款,按当期实际可抵减数填入本栏,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3.销售不动产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其可以从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的已缴纳的税款,按当期实际可抵减数填入本栏,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4.出租不动产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其可以从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的已缴纳的税款,按当期实际可抵减数填入本栏,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四十三)第29栏'②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额':本栏不填写。
(四十四)第30栏'③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缴纳上一税款所属期应缴未缴的增值税额。
(四十五)第31栏'④本期缴纳欠缴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实际缴纳和留抵税额抵减的增值税欠税额,但不包括缴纳入库的查补增值税额。
(四十六)第32栏'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本月数'反映纳税人本期期末应缴未缴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纳税检查应缴未缴的税额。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本年累计'与'本月数'相同。
(四十七)第33栏'其中:欠缴税额(≥0)':反映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已形成欠税的增值税额。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四十八)第34栏'本期应补(退)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应纳税额中应补缴或应退回的数额。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四十九)第35栏'即征即退实际退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因符合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规定,而实际收到的税务机关退回的增值税额。
(五十)第36栏'期初未缴查补税额':'本月数'按上一税款所属期申报表第38栏'期末未缴查补税额''本月数'填写。'本年累计'按上年度最后一个税款所属期申报表第38栏'期末未缴查补税额''本年累计'填写。
(五十一)第37栏'本期入库查补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而实际入库的增值税额,包括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并实际缴纳的查补增值税额和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并实际缴纳的查补增值税额。
(五十二)第38栏'期末未缴查补税额':'本月数'反映纳税人接受纳税检查后应在本期期末缴纳而未缴纳的查补增值税额。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本年累计'与'本月数'相同。
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填写说明
(一)'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以下简称主表)。
(二)各列说明
1.第1至2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反映本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的情况。
2.第3至4列'开具其他发票':反映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本期开具的其他发票的情况。
3.第5至6列'未开具发票':反映本期未开具发票的销售情况。
4.第7至8列'纳税检查调整':反映经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在本期调整的销售情况。
5.第9至11列'合计':按照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第1至11列应填写扣除之前的征(免)税销售额、销项(应纳)税额和价税合计额。
6.第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按《附列资料(三)》第5列对应各行次数据填写,其中本列第5栏等于《附列资料(三)》第5列第3行与第4行之和;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无扣除项目的,本列填写'0'。其他纳税人不填写。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当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填入本列第13行。
7.第13列'扣除后''含税(免税)销售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列各行次=第11列对应各行次-第12列对应各行次。其他纳税人不填写。
8.第14列'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按以下要求填写本列,其他纳税人不填写。
(1)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本列第2行、第4行:若本行第12列为0,则该行次第14列等于第10列。若本行第12列不为0,则仍按照第14列所列公式计算。计算后的结果与纳税人实际计提销项税额有差异的,按实际填写。
本列第5行=第13列÷(100%+对应行次税率)×对应行次税率。
本列第7行'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即征即退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具体填写要求见'各行说明'第2条第(2)项第③点的说明。
(2)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本列各行次=第13列÷(100%+对应行次征收率)×对应行次征收率。
本列第13行'预征率 %'不按本列的说明填写。具体填写要求见'各行说明'第4条第(2)项。
(3)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实行免抵退税或免税的,本列不填写。
(三)各行说明
1.第1至5行'一、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全部征税项目'各行:按不同税率和项目分别填写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全部征税项目。有即征即退征税项目的纳税人,本部分数据中既包括即征即退征税项目,又包括不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一般征税项目。
2.第6至7行'一、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其中:即征即退项目'各行:只反映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即征即退项目。按照税法规定不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不填写本行。即征即退项目是全部征税项目的其中数。
(1)第6行'即征即退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反映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本行不包括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内容。
①本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栏:反映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不含税销售额。该栏不按第9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②本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栏:反映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项税额。该栏不按第10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2)第7行'即征即退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反映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本行不包括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内容。
①本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栏:反映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不含税销售额。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按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填写。该栏不按第9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②本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栏:反映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销项税额。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按扣除之前的销项税额填写。该栏不按第10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③本行第14列'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栏:反映按一般计税方法征收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实际应计提的销项税额。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按扣除之后的销项税额填写;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无扣除项目的,按本行第10列填写。该栏不按第14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3.第8至12行'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全部征税项目'各行:按不同征收率和项目分别填写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全部征税项目。有即征即退征税项目的纳税人,本部分数据中既包括即征即退项目,也包括不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一般征税项目。
4.第13a至13c行'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预征率 %':反映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预征增值税销售额、预征增值税应纳税额。其中,第13a行'预征率 %'适用于所有实行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纳税人;第13b、13c行'预征率 %'适用于部分实行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铁路运输纳税人。
(1)第13a至13c行第1至6列按照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的实际发生数填写。
(2)第13a至13c行第14列,纳税人按'应预征缴纳的增值税=应预征增值税销售额×预征率'公式计算后据实填写。
5.第14至15行'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其中:即征即退项目'各行:只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即征即退项目。按照税法规定不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不填写本行。即征即退项目是全部征税项目的其中数。
(1)第14行'即征即退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本行不包括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内容。
①本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栏: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不含税销售额。该栏不按第9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②本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栏: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应纳税额。该栏不按第10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2)第15行'即征即退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本行不包括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内容。
①本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栏: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不含税销售额。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按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填写。该栏不按第9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②本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栏: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应纳税额。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按扣除之前的应纳税额填写。该栏不按第10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③本行第14列'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栏: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实际应计提的应纳税额。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按扣除之后的应纳税额填写;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无扣除项目的,按本行第10列填写。
6.第16行'三、免抵退税''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反映适用免、抵、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7.第17行'三、免抵退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反映适用免、抵、退税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8.第18行'四、免税''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反映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和适用零税率的出口货物及劳务,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货物及劳务。
9.第19行'四、免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反映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和适用零税率的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填写说明
(一)'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主表。
(二)第1至12栏'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分别反映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符合抵扣条件,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1.第1栏'(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反映纳税人取得的认证相符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该栏应等于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与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数据之和。适用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规定的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选择用于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视为'认证相符'(下同)。
2.第2栏'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反映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本栏是第1栏的其中数,本栏只填写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部分。
3.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反映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辅导期纳税人依据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本栏。本栏是第1栏的其中数。
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通行费电子发票)应当填写在第1至3栏对应栏次中。
第1至3栏中涉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不包含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的专用发票,但购进农产品未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情况除外。
4.第4栏'(二)其他扣税凭证':反映本期申报抵扣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的其他扣税凭证的情况。具体包括: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含农产品核定扣除的进项税额)、代扣代缴税收完税凭证、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和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扣税凭证。该栏应等于第5至8b栏之和。
5.第5栏'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反映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情况。按规定执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的,纳税人需依据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填写本栏。
6.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反映纳税人本期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取得(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情况。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填写在本栏,但购进农产品未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情况除外。
'税额'栏=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者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9%+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9%。
上述公式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的专用发票。
执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填写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填写'份数''金额'。
7.第7栏'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填写本期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8.第8a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将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时加计扣除的农产品进项税额。该栏不填写'份数''金额'。
9.第8b栏'其他':反映按规定本期可以申报抵扣的其他扣税凭证情况。
纳税人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将按公式计算出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入本栏'税额'中。
10.第9栏'(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反映按规定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上注明的金额和税额。
购建不动产是指纳税人2023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23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本栏次包括第1栏中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第4栏中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其他扣税凭证。
本栏'金额''税额'≥0。
11.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反映按规定本期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所取得的扣税凭证上注明或按规定计算的金额和税额。
本栏次包括第1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第4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其他扣税凭证。
本栏'金额''税额'≥0。
第9栏'(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税额≤第1栏'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第4栏'其他扣税凭证'税额。
12.第11栏'(五)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填写本期申报抵扣的税务机关出口退税部门开具的《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列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13.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反映本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合计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三)第13至23栏'二、进项税额转出额'各栏:分别反映纳税人已经抵扣但按规定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明细情况。
1.第13栏'本期进项税额转出额':反映已经抵扣但按规定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合计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2.第14栏'免税项目用':反映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按规定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
3.第15栏'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反映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按规定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
4.第16栏'非正常损失':反映纳税人发生非正常损失,按规定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
5.第17栏'简易计税方法征税项目用':反映用于按简易计税方法征税项目,按规定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当期应由总机构汇总的进项税额也填入本栏。
6.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反映按照免、抵、退税办法的规定,由于征税税率与退税税率存在税率差,在本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7.第19栏'纳税检查调减进项税额':反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后而调减的进项税额。
8.第20栏'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填写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校验通过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在本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9.第21栏'上期留抵税额抵减欠税':填写本期经税务机关同意,使用上期留抵税额抵减欠税的数额。
10.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填写本期经税务机关批准的上期留抵税额退税额。
11.第23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反映除上述进项税额转出情形外,其他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
(四)第24至34栏'三、待抵扣进项税额'各栏:分别反映纳税人已经取得,但按税法规定不符合抵扣条件,暂不予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情况及按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情况。
1.第24至28栏涉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不包括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的专用发票,但购进农产品未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情况除外。
2.第25栏'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反映前期认证相符,但按照税法规定暂不予抵扣及不允许抵扣,结存至本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辅导期纳税人填写认证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期初情况。
3.第26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反映本期认证相符,但按税法规定暂不予抵扣及不允许抵扣,而未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辅导期纳税人填写本期认证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
4.第27栏'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反映截至本期期末,按照税法规定仍暂不予抵扣及不允许抵扣且已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辅导期纳税人填写截至本期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期末情况。
5.第28栏'其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反映截至本期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
纳税人本期期末已认证相符待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应当填写在第24至28栏对应栏次中。
6.第29栏'(二)其他扣税凭证':反映截至本期期末仍未申报抵扣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的其他扣税凭证情况。具体包括: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代扣代缴税收完税凭证和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扣税凭证。该栏应等于第30至33栏之和。
7.第30栏'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反映已取得但截至本期期末仍未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情况,包括纳税人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情况。
8.第31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反映已取得但截至本期期末仍未申报抵扣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农产品销售发票情况。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填写在本栏,但购进农产品未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情况除外。
9.第32栏'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反映已取得但截至本期期末仍未申报抵扣的代扣代缴税收完税凭证情况。
10.第33栏'其他':反映已取得但截至本期期末仍未申报抵扣的其他扣税凭证的情况。
(五)第35至36栏'四、其他'各栏。
1.第35栏'本期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反映本期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纳税人本期认证相符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应当填写在本栏次中。
2.第36栏'代扣代缴税额':填写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八条扣缴的应税劳务增值税额与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扣缴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增值税额之和。
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填写说明
(一)本表由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填写。其他纳税人不填写。
(二)'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主表。
(三)第1列'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税合计额(免税销售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属于征税项目的,填写扣除之前的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税合计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属于免抵退税或免税项目的,填写扣除之前的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免税销售额。本列各行次等于《附列资料(一)》第11列对应行次,其中本列第3行和第4行之和等于《附列资料(一)》第11列第5栏。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本列各行次之和等于《附列资料(一)》第11列第13a、13b行之和。
(四)第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期初余额':填写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上期期末结存的金额,试点实施之日的税款所属期填写'0'。本列各行次等于上期《附列资料(三)》第6列对应行次。
本列第4行'6%税率的金融商品转让项目''期初余额'年初首期填报时应填'0'。
(五)第3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取得的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金额。
(六)第4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应扣除金额':填写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应扣除的金额。
本列各行次=第2列对应各行次+第3列对应各行次。
(七)第5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填写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的金额。
本列各行次≤第4列对应各行次,且本列各行次≤第1列对应各行次。
(八)第6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期末余额':填写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期末结存的金额。
本列各行次=第4列对应各行次-第5列对应各行次。
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填写说明
(一)税额抵减情况
1.本表第1行由发生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和技术维护费的纳税人填写,反映纳税人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和技术维护费按规定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情况。
2.本表第2行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总机构填写,反映其分支机构预征缴纳税款抵减总机构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情况。
3.本表第3行由销售建筑服务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反映其销售建筑服务预征缴纳税款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情况。
4.本表第4行由销售不动产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反映其销售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情况。
5.本表第5行由出租不动产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反映其出租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情况。
(二)加计抵减情况
本表第6至8行仅限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填写,反映其加计抵减情况。其他纳税人不需填写。第8行'合计'等于第6行、第7行之和。各列说明如下:
1.第1列'期初余额':填写上期期末结余的加计抵减额。
2.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按照规定本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
3.第3列'本期调减额':填写按照规定本期应调减的加计抵减额。
4.第4列'本期可抵减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5.第5列'本期实际抵减额':反映按照规定本期实际加计抵减额,按以下要求填写。
若第4列≥0,且第4列<主表第11栏-主表第18栏,则第5列=第4列;
若第4列≥主表第11栏-主表第18栏,则第5列=主表第11栏-主表第18栏;
若第4列<0,则第5列等于0。
计算本列'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行和'即征即退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行时,公式中主表各栏次数据分别取主表'一般项目''本月数'列、'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列对应数据。
6.第6列'期末余额':填写本期结余的加计抵减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七、《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写说明
(一)本表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增值税纳税人)填写。仅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30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报本表,即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和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均无数据时,不需填报本表。
(二)'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申报表主表,申报表主表是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或者《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下同)。
(三)'一、减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享受减征(包含税额式减征、税率式减征)增值税优惠的增值税纳税人填写。
1.'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减征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2.第1列'期初余额':填写应纳税额减征项目上期'期末余额',为对应项目上期应抵减而不足抵减的余额。
3.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发生的按照规定准予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4.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应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本列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5.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实际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本列各行≤第3列对应各行。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第1行'合计'本列数=申报表主表第23行'一般项目'列'本月数'。
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时,第1行'合计'本列数=申报表主表第16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
6.第5列'期末余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四)'二、免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免征增值税的增值税纳税人填写。仅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写,即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主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无数据时,不需填写本栏。
1.'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免税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2.'出口免税'填写增值税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出口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出口的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本栏。
3.第1列'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填写增值税纳税人免税项目的销售额。免税销售额按照有关规定允许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应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本列'合计'等于申报表主表第8行'一般项目'列'本月数'。
4.第2列'免税销售额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免税销售额按照有关规定允许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据实填写扣除金额;无扣除项目的,本列填写'0'。
5.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6.第4列'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本期用于增值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本列,一般纳税人按下列情况填写:
(1)一般纳税人兼营应税和免税项目的,按当期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填写;
(2)一般纳税人本期销售收入全部为免税项目,且当期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按当期取得的合法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填写;
(3)当期未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一般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计算免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无法计算的,本栏次填'0'。
7.第5列'免税额':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填写,且本列各行数应大于或等于0。
一般纳税人公式:第5列'免税额'≤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适用税率-第4列'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公式:第5列'免税额'=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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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某制药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在“小郭说税”之九《浅议“免税”税收属性》文章中,我们通过理论分析认为,纳税人在销售“免税”产品时收到的销售款项是含税销售额,应该将其价税分离后将不含税销售额记作收入。(详细论述请关注公众号后查看文章)
但实践中并非如此,笔者接触到的大部分实务工作者都认为销售免税产品收到的全部价款为不含税收入。这种作法必然带来一系列问题。本文就如何确定免税销售额作简要分析。
一、实务中免税销售额的确定
1.国家税务总局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分摊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时免税项目销售额如何确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529号)对湖南省国税局的请示作出批复:“纳税人在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时,对其取得的销售免税货物的销售收入和经营非应税项目的营业收入额,不得进行不含税收入的换算。 ”这是一个最为明确的回复,但在总局的法规库里找不到这个文件,也没有批转给其他单位,是否生效,不得而知。
2.“东奥会计在线”《涉税服务实务》例题:
某制药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月份销售抗生素药品取得含税收入117万元,销售免税药品取得收入50万元,当月购入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6.8万元,抗生素药品与免税药品无法划分耗料情况,则该制药厂当月应纳增值税为( )。
a.14.73万元
b.12.47万元
c.10.20万元
d.17.86万元
【答案】b
【解析】应纳增值税=117/1.17×17%-[6.8-6.8×50/(100+50)]=12.47(万元)。
该例题中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很明显,该网校认为,销售免税药品取得收入50万元为不含税收入,全部计入了公式分母中。
可以看出,不论从总局的政策层面还是培育广大税务师的培训机构,都掌握着相同的尺度:将销售免税产品取得的全部价款作为不含税收入。
二、如此界定导致的问题
之所以免税,是因为有税率,国家给予减免。假设免税药品原税率是17%,国家出于政策考虑给予免税待遇。
为了使“确定免税销售额”问题的表述更简洁,我们将例题简化:
某制药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月份购入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万,税款1.7万元,该材料全部用于生产免税药品20万元并全部在当月实现销售。该笔业务实现应纳税所得额是多少?
如果将企业销售免税药品取得的全部价款20万元当作免税销售额,直接减免的增值税为20*17%=3.4万,应计入营业外收入计算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原材料(含进项税金转出额)=20+3.4-11.7=11.7万。
到这里,可能有人质疑,将收入全额乘以增值税适用税率会不会多计算营业外收入从而不当增加收入总额?另一种质疑是,收入全额乘以增值税适用税率得到的是销项税额,而不是应纳税额,不能简单地将销项税额当作减免的增值税,而税收政策不允许抵扣用于免税品的进项税金,因此,该类业务无法核算应纳税额,也就无法计算免税额,将减免的增值税计征企业所得税无法实施。
笔者认为,这两种质疑都站不住脚。将销项税金全部计入营业外收入,会导致收入总额不当增加,但由于进项税金也列入了原材料成本,两者抵销后,对应纳税所得额的最终影响仍然是国家实际给经营者免征的增值税1.7万。这个问题不会对企业利润造成实质影响。
但真正的问题在于,企业收到了20万,付出了11.7万,实际的利润是8.3万,并没有11.7万那么多呀。问题出在哪了?问题出在免税销售额的确定上了。
首先,从进项层面分析。由于购进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构成了原材料的部分成本,那么企业在确定对外售价时一定会考虑购进原材料时支付的进项税额,因此,将收到的全部价款视作不含税收入从增值税原理上说不通。
其次,从销项层面分析。理论上消费者是实际的负税人,增值税法上的纳税义务人要向国家缴纳增值税是因为向下游收取价款的时候代收了增值税款。如果认为免税品经营者收取的价款中不含增值税,那经营者的纳税义务从何而来?没有纳税义务哪里来的免税?
所以,将销售免税品收到的全部价款当作不含税收入,不仅在实践中造成虚增纳税人利润导致无法执行的问题,而且在增值税原理层面同样说不通。
三、解决之道
我们将收到的全部价款看作含税价,在计收入时先对其作价税分离,就会准确无误地核算出整个业务的企业利润。以会计分录分析如下
购进:
借:库存商品 11.7万(含进项转出额1.7万)
贷:银行存款11.7万
销售:
借:银行存款2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7.09万
营业外收入—免征增值税 2.91万
在上述会计处理中,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原材料(含进项税金转出额)=17.09+2.91-11.7=8.3万,反映了企业真实的纳税能力和实际所得。
当然,这种作法有两个问题,一是影响了销售者的营业利润,二是导致下游企业的实际支付不能抵扣(详细论述见《浅议“免税”税收属性》)。
第二个问题需要税收政策的改良,本文不加赘述。而第一个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党校的陈玉琢教授曾经建议通过增设会计科目的途径来解决。陈教授的建议从侧面也同样佐证了,纳税人销售免税产品收取的全部价款是含增值税的。
来源:明税研究中心。
【第14篇】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纳税申报是会计每个月都要做的工作,很多新手会计没经验,搞不定纳税申报,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一下工作五年的老会计总结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流程解析,帮助你轻松搞定增值税纳税申报工作。
下面一起来看看吧,有需要分享的文末有获取方式。
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流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写说明
……
文章篇幅有限,仅展示部分内容,更多内容已经整理好,可以分享。
【第15篇】2023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
河南芒果财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所需资料
一般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时,要填报哪些纳税申报资料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相对较多一些。具体来讲,一般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需要填报包括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和纳税申报其他资料在内的纳税申报资料,芒果财税为你总结如下:
一、一般纳税人必须填报的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
1.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注:本表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的“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和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的“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栏次自2023年12月1日起停止使用,不再填报数据)
2.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3.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政策规定,以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8栏“其他”。
4.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一般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在确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需填报此表;其他情况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5.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6.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
7. 《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8. 《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27号公告调整)。
9.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二、一般纳税人需要报送的其他纳税申报资料(具体报备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分别有:
1. 已开具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根联。
2. 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联。
3. 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购进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的复印件。
4. 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税收完税凭证及其清单,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5. 已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6. 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在确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合法凭证及其清单。
7. 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另,如果你所在的企业系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不动产的企业,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建筑企业或者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定需要在不动产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还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在预缴增值税时需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而非《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等纳税申报资料。
其中,建筑企业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相应出示以下资料: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此外,如果你所在的企业,发生销售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的业务,应在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第16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怎么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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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流程
一般纳税人在征期内进行申报,申报具体流程为:
(一)抄报税:纳税人在征期内登陆开票软件抄税,并通过网上抄报或办税厅抄报,向税务机关上传上月开票数据。
(二)纳税申报:纳税人登陆网上申报软件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成功并通过税银联网实时扣缴税款。
(三)清零解锁:申报成功后,纳税人返回开票系统对税控设备进行清零解锁。
提醒:
一般纳税人无税控设备的只需进行第二步申报操作,无需进行第一和第三步操作。
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步骤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比较复杂,其中增值税主表、附表一销项、附表二进项、附表四抵减、附表五不动产抵扣都是必填表,不管有无数据,都要点击打开相应报表填写保存。
从今年2月1号开始,许多一般纳税人企业的会计可能已经发现,下表中被红线划掉的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和本期抵扣进项税额明细表已经没有了。
3
我们需要将这些按照填写顺序进行填写
步骤一、 填写附表(一):销售收入情况。部分栏次对纯货物劳务类纳税人开放;部分栏次对纯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类纳税人开放;兼营纳税人相关行次都会放开。第11、12列的数据与附表三差额征税会勾稽。差额征税启用白名单管理,如果没有向主管税务所报送过,将无法填写差额征税栏次。
有差额扣除的,请填写附表(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此表无法直接填写,点击附表一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会弹出填写框,在此框中填写数据,相关数据会带到附表三中相应的行次。如果没有差额征税,纳税人不应点击12栏,否则打开后无法关闭填写框,只能点击左上角退出此申报表。
步骤二、 填写附表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请注意:增值税进项发票当月认证,当月抵扣,这里的当月指所属期。
第二行请按照认证或勾选的月汇总数据进行填写。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纳税人如实填写,会在申报比对时与海关稽核系统数据比对。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这栏反映企业农产品进项,此栏是灰色的,数据来源于《农产品核定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汇总表)》合计数。需要注意:当农产品那行税额为空时,附表二是保存不过的,灰色项无法手工填写,需要点击左上角“补零”按钮,即可通过保存。
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这一栏网报是有控制的,不应填写此行的单位填写完保存时会报错,显示为红色字体,另外现在还增加了数据比对,预缴有错的也会报错,鼠标放在红色字体附近会出现错误具体提示。
网上申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14-23栏次增加监控要大于等于零,不允许填写负数。所以如果有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前转出,但现在需要转入的,请先在网上将其他数据填写正确,申报成功后,再携带正确的申报表及附表,税务证件,办税人身份证到办税服务厅前台修改申报。
注意:属于增值税失控发票快速反应机制的 ,应有稽查局出具的核查结论;属于其他情形的,应有管理所出具《风险应对情况表》。
有不动产分期抵扣项目的,填写附表(五):
注意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第五列“本期转出的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增加监控要大于等于零0,不允许填写负数。
步骤三、填写附表四 税额抵减情况表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在主表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中要再次体现。
分支机构预征、建筑服务预征、销售不动产预征、出租不动产预征的本期实际抵减税额也应在主表28栏分次预缴中再次体现。
注意税控设备抵减,在附表四填写,减免税明细表也要填写。
步骤四、有享受减免税业务的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此表不是必填表,如不涉及,请不要点击进入。填写减免税信息时,需要先点击选择减免大类,再点击选择减免小类,进而填写数据。请您一定要根据业务具实填写减免税明细数据。
注意,有些减免税项目是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才能填写的。
步骤五、附表填写完毕后才可以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表,主表上相应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来自于附表,自动带出不可修改。主表15行数据是取自出口退税系统出口退税部门审核后的免抵退应退税额,自动带出不可修改。企业即征即退的税额必须是通过即征即退栏计算而来的税款,因此在申报时一定注意不要填错栏次。
步骤六、四大行业营改增企业还需要填写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请按照相应的增值税税率和营业税税率可以根据带出的应税项目代码及名称来选择填写。纳税人兼营此次营改增四大行业的应税行为,应分项目填报《测算明细表》,即多项应税行为分行填报对应“应税项目代码及名称”及相关栏次数据。
纳税人同期发生相同应税行为,适用不同计税方法的,应将不同计税方法的销售额、差额扣除额等数据分行填报《测算明细表》。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且发生差额扣除额的,才能按实际扣除额填报第4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
纳税人当期发生的应税项目,按国家统一的原营业税政策规定享受差额扣除政策的,可以填报对应行次第9 列“本期发生额”。如果有差额项目,11列也需要填写差额,与第4列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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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收入填报注意事项
(1)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需将相应开票收入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列至第2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中。
(2)一般纳税人开具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的发票,需将相应开票收入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3列至第4列“开具其他发票”当中。
(3)一般纳税人取得的不开票收入,需如实进行申报,将相应收入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5列至第6列“未开具发票收入”当中。
提示:纳税人当月开票收入和申报收入实行一窗式比对,增值税专票收入和税额都进行比对,如果上月开票税率有错,将导致一窗式比对不通过;普通发票收入小于当月开票收入的,一窗式比对不通过,纳税人无法自行清卡,需要到税务办税服务厅前台手工操作。
受政策影响,部分差额开票业务、预付卡业务、销售车辆为试驾车、当期负数发票大于正数发票等业务,均会造成无法自行清卡,请纳税人一定先按系统要求填报申报表,网报成功后再拿正确的申报表及附表,税控设备、税务证件,办税人员身份证等资料到办税服务大厅修改申报及清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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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系统数据如何刷新
一般纳税人申报时,要注意系统自带的数据是否准确,如果发现留抵数据没有带过来或者期初数据没有带出,请先核对上期申报表,是否填报正确,如果无问题,请纳税人与网报后台联系,数据重新取数后,纳税人进入网上申报软件后,点击下载报表,如果原来填写过报表,系统会提示:您是否要初始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报表,初始化将删除您填写的报表数据!”,请点击【是】按钮,点击【新建报表】按钮后再重新填写申报表。注意:由于初始化会删除原来填写的数据,请您及时留存数据资料。当您在税务局变更过信息后,网报没有同步过来,也可以点击【下载报表】刷新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