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增值税认证平台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增值税认证平台,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增值税认证平台
增值税发票勾选认证平台升级了,新增了4个功能,5月7号开始这样操作
1、企业勾选“不抵扣”用途时,新增“不抵扣原因”作为必录项,同时调整抵扣统计表的表样。
2、针对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总机构,新增【汇总勾选确认维护功能】,针对需要进行汇总勾选的总机构,系统支持其对所辖分支机构取得的进项抵扣凭证统一进行勾选、确认。
3、优化【发票入账】功能的校验,对于未入账的全额冲红的发票不允许入账。
4、新增【发票健康度自检】功能,对于经检查存在票面信息异常的发票在系统首页进行提醒。
俗话说得好:活到老,学到老
通过学习,学会思考,为了理想,厚积薄发,拥有更好的人生,充实精神世界,填补心灵的空虚
可时代变了,现在是
不学到老,活不老啊[狗头][狗头][狗头]
多少人现在利用业余时间充电,人到中年,越感生活的艰辛,为了生存,不断学习进步已经成为了一种普遍现象了,看看你周围是否有考证考公务员的,不止一个吧
【第2篇】湖南增值税发票认证平台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上线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相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上线。为确保您方便、快捷地办理网上涉税业务。小编整理了30条常用的可以线上办税操作简易流程,感谢您的阅读。
以下操作需先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
浏览器搜索湖南省电子税务局
1:新办纳税人登记:登录湖南省电子税务局主界面---我要办税---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工商登记时间在2023年1月21日之后的纳税人)
2:公司税务注销:
第一步:套餐业务--注销前置事项办理套餐--新增信息
第二步: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注销税务登记
3:变更税务登记: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变更登记---我要变更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我要登记
5:打印一般纳税人认定信息证明:我要查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信息查询
6: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7:三方协议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我要报告
8:存款账户三方协议办理:我要办税----其他服务事项----网签三方协议---我要签约
9:打印无欠税证明: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无欠税证明---我要申请
10:打印完税证明: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费)证明-表格式---查询并开具
11:发票申请: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我要核定
12:发票领用: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我要领用(适用:纸质普通发票,纸质专用发票,电子普通发票)推荐邮寄
13:变更及增加增值税专用发票限额申请: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限额----我要申请
14:已开具发票验旧: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验(交)旧
①:升级版发票验旧:(适用:纸质普通发票,纸质专用发票,卷式发票,机动车发票,电子普通发票,电子专用发票)
②:其他发票验旧:(适用:定额(手撕)发票)
15:未开具空白发票缴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缴销---我要缴销
16: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在线申报---纳税申报
17: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在线申报---纳税申报
18:房地产行业增值税预缴申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预缴申报---我要申报(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
19:逾期申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逾期申报(由税务机关开具责令限改通知后可办理)
2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汇算清缴---纳税申报(2017版a类所得税年报)
21:在线申报税费缴纳: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1.在线缴税2.三方协议缴税)
22: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税源采集---申报
包含下列报表: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报告
车船税税源信息报告 印花税税源信息报告
资源税税源信息报告 耕地占用税税源信息报告
契税税源信息报告 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报告
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报告 烟叶税税源信息报告
23:跨区域涉税(外管证):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我要报告(省内)(仅限湖南省内小规模纳税人办理)
24:税收减免备案:我要办税---税收减免---税收优惠备案---我要备案(需上传税收优惠相关文件证明材料)
25: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我要办税---发票使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我要代开(适用未申请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
26:发票查询业:我要查询---发票信息查询(提供:票种核定信息查询、发票结存信息查询、已开具发票信息、发票领用记录查询)
27:财务报表月(季度)申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在线申报---财务报表
28:财务报表年度申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汇算清缴---财务报表
29:申报表作废或更正: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在线申报---申报表作废或更正(仅支持当月(季度)申报表作废或更正)
30: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关联社保申报测算管理系统: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在线申报---社保费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以原湖南省网上税务局为基础,实现界面标准统一、业务标准统一、数据标准统一、关键创新事项统一,在整合原有业务事项基础上确保功能界面的人性化、个性化及友好美观,主要包含我的信息、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五大版块。
【第3篇】增值税票勾选认证平台
发票系统2.0版上线
为了进一步优化增值税发票系统,提高用户体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排部署,我省将于2023年11月1日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改造为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是现有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的升级版,将“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更名为“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但是网址没有变化,您收藏的网页不用进行修改您只需登陆即可看到网页改变。
新平台都增加了哪些功能?对您原来的认证有什么影响呢?提前了解一下!
主要新增功能如下
1、综合服务平台
登陆支持: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功能菜单不同:可进行进项发票查询、税务事项通知书、成品油消费税管理(仅成品油企业)、发票下载和档案信息维护的操作,不可进行相关发票勾选操作。
2、首页工作台的更新
显示为一个点击月份切换的大日历,简洁美观,便于操作
3、导航栏变更
将原来的以勾选、批量勾选、确认为主体进行分类,修改为以抵扣、退税、代办退税为主题分类,更加清晰明确相对应的操作。
4、确认勾选改为确认签名并可以撤销
抵扣勾选中取消了确认勾选,改为在勾选统计中的确认签名。
原确认勾选后无法撤销修改,现在用户可以在未提交申报期间对已勾选并确认签名的发票数据进行整体撤销
(扫描认证的进项发票,也需要登录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确认签名)
5、抵扣勾选
增加了不抵扣勾选和逾期发票抵扣申请与勾选的功能以及出口转内销发票勾选。
6、发票查询功能改为进项发票查询
并增加了2个模块:
1.出口转内销查询
2.未到勾选日期发票查询
7、增值税发票全生命周期展示
在抵扣勾选、退税勾选、代办退税勾选的查询功能中新添加了一项“查看发票明细”功能,用户可在此功能中查看对应发票的数据流转的全部流程;
8、注销勾选
对于有需要注销勾选的企业,首页新增了注销勾选按钮。注销勾选后可在所属期所在自然月进行确认签名(正常是次月才可进行确认签名)。注销勾选后还可撤销注销勾选。
注意:纳税人仅在注销税务登记时使用注销勾选功能。纳税人注销勾选后,需要完成注销申报。
9、发票下载
企业可通过发票下载功能,根据业务需要自行申请并下载本企业开具的和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本功能模块包含发票下载、发票查询等功能。
①同一个开票月份的每一类发票每24小时申请下载请求不超过1次;
②当前开票月份的每一类发票最多申请5次发票下载,历史开票月份的每一类发票每30天可申请一次发票下载;
③提交的申请会在24小时内被处理;
④可以下载7天内申请且处理完成的发票;
发票查询可查询进销项数据明细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操作视频
常见问题解答
1. 什么企业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
答:所有使用含有数字证书的税控设备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使用该平台。
2. 纳税人为不能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的特定类型企业,该如何认证发票?
答:不能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的特定企业可在办税服务厅勾选确认。
3. 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抵扣勾选功能对纳税人信用等级有要求吗?
答:没有,全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可登录使用该平台。
4. 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
答: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并使用部分功能。
5.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中的哪些功能?
答: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使用平台中的进项发票查询、税务事项通知书、成品油消费税管理(仅成品油企业)、发票下载和档案信息维护等功能。
6. 纳税人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后没有抵扣勾选功能是什么原因?
答:请确认纳税人是否为小规模纳税人或转登记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未到生效日期。
7.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抵扣勾选模块都有哪些功能?
答:抵扣勾选模块包含发票抵扣勾选、发票批量抵扣勾选、发票不抵扣勾选、逾期发票抵扣勾选、出口转内销发票勾选以及抵扣统计确认等功能。
8. “发票抵扣勾选”模块可以勾选的发票数据有哪些?
答:可以勾选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发票数据:
①由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且尚未完成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办退税专用发票除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
②发票状态、管理状态为正常且未超过抵扣时限。
9. “发票抵扣勾选”模块不可勾选的发票数据有哪些?
答:不可勾选的发票数据有:超过抵扣时限的发票且未经税局审核通过的发票(逾期发票);已作废、已红冲、已失控、管理状态非正常等异常发票。
10. 对于发票抵扣量大的企业可以实现批量勾选发票么?
答:发票抵扣量大的企业,可以使用“发票批量勾选”模块,通过文件导入的形式实现批量勾选,提高发票勾选效率、降低勾选工作量。
11. 勾选为“部分抵扣”和“不抵扣”的发票,该所属期申报缴税后能否再次选择抵扣?
答:不可以再次选择抵扣。
12. 可以将一张发票同时进行“抵扣勾选”和“退税勾选”吗?
答:不可以,一张发票仅可勾选一种用途。
13. 纳税人如何对当期申请抵扣的发票数据进行确认?
答:征期内,纳税人完成当期抵扣勾选后,需在增值税申报抵扣前,到“抵扣勾选统计”模块申请统计,生成本期可用于申报抵扣的发票汇总统计表,并进行确认签名。
14. 纳税人进行“申请统计”操作后是否可以继续勾选发票?
答:纳税人在非增值税申报期,进行“申请统计”操作后,可继续对发票进行抵扣/不抵扣操作,但不可进行确认签名。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期内,进行“申请统计”操作后,则必须撤销统计方可进行抵扣/不抵扣操作。
15. “确认签名”是什么?
答:“确认签名”是指在平台中对当期申请抵扣的发票数据进行确认。纳税人申报期内需对抵扣勾选统计表进行签名确认,方可进行当期的抵扣申报工作,经“确认签名”确认后当前统计表将作为申报抵扣的依据。
16. 不经过“确认签名”是否可以申报抵扣?
答:不可以。
17. 本期无进项抵扣需求是否需要申请统计并确认签名?
答:若纳税人本期没有需要勾选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则不需要在平台中进行申请统计并确认签名。
18. “确认签名”功能开放时间?
答:“确认签名”功能仅在申报期内开放,确认签名和撤销签名支持多次操作。如纳税人因注销税务登记,需要提前申报抵扣的,可使用“注销勾选”功能提前进行确认签名。
19. 确认签名后需要继续勾选发票怎么办?
答:确认签名后系统会锁定当期勾选操作,如需继续勾选发票,可在成功“撤销签名”后继续进行勾选和撤销勾选操作。
20. 撤销确认签名有无次数限制?
答:抵扣勾选支持多次撤销确认,退税勾选确认后不可撤销,代办退税勾选后无需确认且不可撤销。
21. 哪些企业可以使用“退税勾选”模块?
答:只有外贸型出口企业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能够使用“退税勾选”模块。
22. 发票“退税勾选”后未进行确认能否申报出口退税?
答:发票“退税勾选”后未进行确认不能申报出口退税,需完成“发票确认勾选”才能用于出口退税。
23. 退税勾选确认后能否撤销重新选择?
答:确认后不可撤销。
24. 哪些企业可以使用“代办退税勾选”模块?
答:只有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能够使用“代办退税勾选”模块。
25. 哪些发票可用于“代办退税勾选”?
答:备注栏内注明“代办退税专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用于“代办退税勾选”。
26. “代办退税勾选”需要进行确认操作吗?
答:“代办退税勾选”没有确认环节,“代办退税勾选”提交或“批量代办退税”勾选文件上传即确认,且无法撤销。
27. “发票下载”模块可以申请下载哪些发票?
答:纳税人可在“发票下载”模块申请下载本企业开具的和取得的增值税发票。
28. 发票下载申请提交后是否可以直接下载文件?
答:纳税人查询处理状态,显示为“处理完成”后,方可下载。
29. 如何查询当月取得的进项发票?
答:纳税人可以在“进项发票查询”模块里的“单票查询”和“未到期发票查询”中查询当月取得的进项发票。
30. 纳税人是否可以在平台进行发票查验?
答:纳税人可点击平台中“发票查验”按钮自动跳转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后进行发票查验。
31. 纳税人平台档案信息显示不全怎么办?
答:需携带税控设备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由税局端加载档案。
32.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在平台中查询不到是什么原因?
答:销方离线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在上传到税局端之前无法查到。若非前述原因,需到发票查验平台查验该张发票是否存在。
33. 扫描认证的发票是否需要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中确认签名?
答:扫描认证的发票,需要在申报抵扣前登录平台进行确认签名。扫描认证的发票默认为抵扣勾选,如需调整用途需撤销抵扣勾选后重新勾选。
34. 什么情形企业需要使用“回退税款所属期”功能?
答:平台获取到企业当期已完成增值税申报的结果后,会自动跳转到下一税款所属期,并显示“回退税款所属期”按钮。若企业需返回上一税款所属期调整认证数据,可进行回退税款所属期操作。
35. 回退税款所属期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申请回退税款所属期需要纳税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税款所属期跳转到下期后,企业又在当期撤销申报;
②平台获取到的需回退的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申报结果为“未申报”;
③在回退属期的申报期内。
36. 什么情形企业需要使用注销勾选功能?
答:一般情况下进入申报期后纳税人才可进行确认签名,需要做注销当期申报提前确认勾选的纳税人,可以使用注销勾选功能提前对下一税款所属期发票数据进行确认。
37. 注销勾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申请注销勾选需要平台获取到纳税人当前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申报结果为“已申报”,否则无“注销勾选”按钮。
38. 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相关业务是否要携带税控设备?
答:需要。
精 彩 回 顾
【第4篇】北京增值税勾选认证平台
11月征期,增值税发票勾选再添新成员! 一起来看看吧~
01
增值税勾选又变了!
最近,小编打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发现勾选认证又新增了一个选项: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
也就是说,以后的火车票都可以进行抵扣勾选了。
与此同时,小编也在网上看到了网友发出的铁路客票的样式:
客票中直接显示了税额,以后再遇到火车票报销时,就不必计算抵扣增值税税额了,直接勾选抵扣即可!
其实自从全电发票施行以后,不只是铁路票,航空运输的电子客票行程单也可以进行勾选抵扣:
和铁路电子客票一样,航空运输的电子客票也是可以显示税额的,我们就可以直接进行勾选抵扣了。
不得不说,全电发票施行以后,专用发票的勾选功能是越来越人性化了,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也让增值税的进项税抵扣更加准确。
但是,小编提醒大家,并不是所有的车票都可以抵扣进项税哦!
02
车票抵扣增值税
一定要记住这9个提醒!
提醒1:
日期必须是2023年4月1日后取得的车票才可以抵扣,之前的车票不得抵扣增值税。
提醒2:
境内产生的符合条件的旅客运输服务才可以抵扣,境外车票不得抵扣增值税。
提醒3:
只有符合条件的本公司职工的车票才可以抵扣,非本公司员工产生的旅客运输服务不可抵扣。
提醒4:
老外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符合条件的车票可以抵扣增值税,但是境外的不可以抵扣。
提醒5: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车票才可以抵扣,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不得抵扣。
提醒6:
符合条件的车票抵扣方式是计算抵扣,而不是认证后抵扣,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车票才需要认证抵扣。
提醒7: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上只有票价+燃油附加费的金额可以抵扣,民航发展基金不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数。
提醒8:
员工与经营相关出差的车票可以抵扣,但是休假探亲以及外出旅游等集体福利性质的车票不得抵扣增值税。
提醒9:
对于出租票、公交车票等普通发票不得计算抵扣。
03
还有哪些发票可抵扣进项税?
1、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从销售方取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自2023年7月1日起,机动车销售启用新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相比传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发票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会自动打印“机动车”标识。
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代扣代缴税收完税凭证
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5、通行费发票
以下两种通行费发票可以抵扣:
(1)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指的是征税发票,左上角显示“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注意:如果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则此类通行费发票不允许抵扣。
(2)桥、闸通行费发票
7、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
(1)农产品收购发票
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不包括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个体经营者)收购自产免税农业产品,由收购方向农业生产者开具的发票。发票左上角会打上“收购”两个字。
(2)农产品销售发票
农产品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注意:纳税人在开具时税率应当选择“免税”,而不是“0%”,虽然免税和零税率都不征增值税,但两者的意义不同,纳税人要注意两者的区别。
04
收藏!
一图掌握发票勾选抵扣
【第5篇】广东增值税认证平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证应该都是会计们关心的事情,那么一般纳税人的认证方法有几种呢?如果你不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证方法如下:
1、办税服务厅的自助终端机或是前台认证
2、通过网上认证系统进行手工认证。例如在广东企业电子申报管理系统(也叫申报系统)、办税助手等软件
3、纳税信用等级被评为a、b、c、m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也叫勾选平台)进行认证
我们来重点了解第三种认证方法
第三种认证方法的操作流程是:
1、提前下载安装配置好“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
2、插入税控器,在框内输入税控设备密码,点击登录
3、登陆后显示当前勾选认证所属期,点击即可进入发票勾选模块
4、输入需要勾选发票的日期以及其他需要筛选的条件,点击“查询”,即可出现未勾选清单,将需要认证的发票勾选点击“保存”,即可提交认证
5、勾选完还需要在确认勾选模块再确认一遍,勾选才算完成
个体户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吗?
个体户是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但是个体户一般来说是小规模,增值税是销售收入的3%,个体户的收入是核定的,一般是根据经营面积、地段、租金、综合考虑每月的收入。
以上就是有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知识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相关的会计知识点,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哪吒
【第6篇】增值税票网上认证平台
发票系统2.0版上线
为了进一步优化增值税发票系统,提高用户体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排部署,我省将于2023年10月31日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改造为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截止到10月31日,大部分地区已正式上线)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是现有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的升级版,将“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更名为“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但是网址没有变化,您收藏的网页不用进行修改您只需登陆即可看到网页改变。
新平台都增加了哪些功能?对您原来的认证有什么影响呢?提前了解一下!
主要新增功能如下
1综合服务平台
登陆支持: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功能菜单不同:可进行进项发票查询、税务事项通知书、成品油消费税管理(仅成品油企业)、发票下载和档案信息维护的操作,不可进行相关发票勾选操作。
2首页工作台的更新
显示为一个点击月份切换的大日历,简洁美观,便于操作
3、导航栏变更
将原来的以勾选、批量勾选、确认为主体进行分类,修改为以抵扣、退税、代办退税为主题分类,更加清晰明确相对应的操作.
4、确认勾选改为确认签名并可以撤销
抵扣勾选中取消了确认勾选,改为在勾选统计中的确认签名。
原确认勾选后无法撤销修改,现在用户可以在未提交申报期间对已勾选并确认签名的发票数据进行整体撤销
(扫描认证的进项发票,也需要登录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确认签名)
5、抵扣勾选
增加了不抵扣勾选和逾期发票抵扣申请与勾选的功能以及出口转内销发票勾选。
6
发票查询功能改为进项发票查询
并增加了2个模块:
1.出口转内销查询 2.未到勾选日期发票查询
7、增值税发票全生命周期展示
在抵扣勾选、退税勾选、代办退税勾选的查询功能中新添加了一项“查看发票明细”功能,用户可在此功能中查看对应发票的数据流转的全部流程;
8、注销勾选
对于有需要注销勾选的企业,首页新增了注销勾选按钮。注销勾选后可在所属期所在自然月进行确认签名(正常是次月才可进行确认签名)。注销勾选后还可撤销注销勾选注意:纳税人仅在注销税务登记时使用注销勾选功能。纳税人注销勾选后,需要完成注销申报。
9、发票下载
企业可通过发票下载功能,根据业务需要自行申请并下载本企业开具的和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本功能模块包含发票下载、发票查询等功能。
1)同一个开票月份的每一类发票每24小时申请下载请求不超过1次;
2)当前开票月份的每一类发票最多申请5次发票下载,历史开票月份的每一类发票每30天可申请一次发票下载;
3)提交的申请会在24小时内被处理;
4)可以下载7天内申请且处理完成的发票;
发票查询可查询进销项数据明细
常见问题解答
1. 什么企业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
答:所有使用含有数字证书的税控设备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使用该平台。
2. 纳税人为不能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的特定类型企业,该如何认证发票?
答:不能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的特定企业可在办税服务厅勾选确认。
3. 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抵扣勾选功能对纳税人信用等级有要求吗?
答:没有,全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可登录使用该平台。
4. 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
答: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并使用部分功能。
5.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中的哪些功能?
答: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使用平台中的进项发票查询、税务事项通知书、成品油消费税管理(仅成品油企业)、发票下载和档案信息维护等功能。
6. 纳税人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后没有抵扣勾选功能是什么原因?
答:请确认纳税人是否为小规模纳税人或转登记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未到生效日期。
7.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抵扣勾选模块都有哪些功能?
答:抵扣勾选模块包含发票抵扣勾选、发票批量抵扣勾选、发票不抵扣勾选、逾期发票抵扣勾选、出口转内销发票勾选以及抵扣统计确认等功能。
8. “发票抵扣勾选”模块可以勾选的发票数据有哪些?
答:可以勾选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发票数据:
(1)由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且尚未完成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办退税专用发票除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
(2)发票状态、管理状态为正常且未超过抵扣时限。
9. “发票抵扣勾选”模块不可勾选的发票数据有哪些?
答:不可勾选的发票数据有:超过抵扣时限的发票且未经税局审核通过的发票(逾期发票);已作废、已红冲、已失控、管理状态非正常等异常发票。
10. 对于发票抵扣量大的企业可以实现批量勾选发票么?
答:发票抵扣量大的企业,可以使用“发票批量勾选”模块,通过文件导入的形式实现批量勾选,提高发票勾选效率、降低勾选工作量。
11. 勾选为“部分抵扣”和“不抵扣”的发票,该所属期申报缴税后能否再次选择抵扣?
答:不可以再次选择抵扣。
12. 可以将一张发票同时进行“抵扣勾选”和“退税勾选”吗?
答:不可以,一张发票仅可勾选一种用途。
13. 纳税人如何对当期申请抵扣的发票数据进行确认?
答:征期内,纳税人完成当期抵扣勾选后,需在增值税申报抵扣前,到“抵扣勾选统计”模块申请统计,生成本期可用于申报抵扣的发票汇总统计表,并进行确认签名。
14. 纳税人进行“申请统计”操作后是否可以继续勾选发票?
答:纳税人在非增值税申报期,进行“申请统计”操作后,可继续对发票进行抵扣/不抵扣操作,但不可进行确认签名。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期内,进行“申请统计”操作后,则必须撤销统计方可进行抵扣/不抵扣操作。
15. “确认签名”是什么?
答:“确认签名”是指在平台中对当期申请抵扣的发票数据进行确认。纳税人申报期内需对抵扣勾选统计表进行签名确认,方可进行当期的抵扣申报工作,经“确认签名”确认后当前统计表将作为申报抵扣的依据。
16. 不经过“确认签名”是否可以申报抵扣?
答:不可以。
17. 本期无进项抵扣需求是否需要申请统计并确认签名?
答:若纳税人本期没有需要勾选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则不需要在平台中进行申请统计并确认签名。
18. “确认签名”功能开放时间?
答:“确认签名”功能仅在申报期内开放,确认签名和撤销签名支持多次操作。如纳税人因注销税务登记,需要提前申报抵扣的,可使用“注销勾选”功能提前进行确认签名。
19. 确认签名后需要继续勾选发票怎么办?
答:确认签名后系统会锁定当期勾选操作,如需继续勾选发票,可在成功“撤销签名”后继续进行勾选和撤销勾选操作。
20. 撤销确认签名有无次数限制?
答:抵扣勾选支持多次撤销确认,退税勾选确认后不可撤销,代办退税勾选后无需确认且不可撤销。
21. 哪些企业可以使用“退税勾选”模块?
答:只有外贸型出口企业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能够使用“退税勾选”模块。
22. 发票“退税勾选”后未进行确认能否申报出口退税?
答:发票“退税勾选”后未进行确认不能申报出口退税,需完成“发票确认勾选”才能用于出口退税。
23. 退税勾选确认后能否撤销重新选择?
答:确认后不可撤销。
24. 哪些企业可以使用“代办退税勾选”模块?
答:只有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能够使用“代办退税勾选”模块。
25. 哪些发票可用于“代办退税勾选”?
答:备注栏内注明“代办退税专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用于“代办退税勾选”。
26. “代办退税勾选”需要进行确认操作吗?
答:“代办退税勾选”没有确认环节,“代办退税勾选”提交或“批量代办退税”勾选文件上传即确认,且无法撤销。
27. “发票下载”模块可以申请下载哪些发票?
答:纳税人可在“发票下载”模块申请下载本企业开具的和取得的增值税发票。
28. 发票下载申请提交后是否可以直接下载文件?
答:纳税人查询处理状态,显示为“处理完成”后,方可下载。
29. 如何查询当月取得的进项发票?
答:纳税人可以在“进项发票查询”模块里的“单票查询”和“未到期发票查询”中查询当月取得的进项发票。
30. 纳税人是否可以在平台进行发票查验?
答:纳税人可点击平台中“发票查验”按钮自动跳转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后进行发票查验。
31. 纳税人平台档案信息显示不全怎么办?
答:需携带税控设备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由税局端加载档案。
32.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在平台中查询不到是什么原因?
答:销方离线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在上传到税局端之前无法查到。若非前述原因,需到发票查验平台查验该张发票是否存在。
33. 扫描认证的发票是否需要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中确认签名?
答:扫描认证的发票,需要在申报抵扣前登录平台进行确认签名。扫描认证的发票默认为抵扣勾选,如需调整用途需撤销抵扣勾选后重新勾选。
34. 什么情形企业需要使用“回退税款所属期”功能?
答:平台获取到企业当期已完成增值税申报的结果后,会自动跳转到下一税款所属期,并显示“回退税款所属期”按钮。若企业需返回上一税款所属期调整认证数据,可进行回退税款所属期操作。
35. 回退税款所属期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申请回退税款所属期需要纳税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税款所属期跳转到下期后,企业又在当期撤销申报;
(2)平台获取到的需回退的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申报结果为“未申报”;
(3)在回退属期的申报期内。
36. 什么情形企业需要使用注销勾选功能?
答:一般情况下进入申报期后纳税人才可进行确认签名,需要做注销当期申报提前确认勾选的纳税人,可以使用注销勾选功能提前对下一税款所属期发票数据进行确认。
37. 注销勾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申请注销勾选需要平台获取到纳税人当前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申报结果为“已申报”,否则无“注销勾选”按钮。
38. 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相关业务是否要携带税控设备?
答:需要。
【第7篇】增值税认证平台网址
提问: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需要了解哪些事项?
1、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流程
一般而言,进行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其通常需要按照如下流程来进行操作:
(1)在网页上搜索“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点击进入;
(2)在电脑上插入税控盘,确保其连接好;
(3)进入登录页面,看准所在省份;
(4)输入密码,进入首页,查看目前没有认证过的发票;
(5)点击发票勾选,选择需要认证的起止日期,点击查询;
(6)在选择的发票前方的小方框内打勾,再点击保存;
(7)然后再点击确认勾选,查询,最后点击最下方的确认按钮就可以了。
2、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需要认证的适用情况
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其还存在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需进行认证的情况,具体表现为:
(1)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设备,根据政策可以全额抵减应纳税额,因此不需要进行认证。但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初次购买税控设备取得普通发票,不可以全额抵减增值税;
(2)纳税人取得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需要认证,也就是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用认证。
3、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时间
通常情况下,增值税进项专用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陆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4、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方式
当前,我国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远程认证。即由纳税人自行扫描、识别专用发票抵扣联票面信息,生成电子数据,通过网络传输至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完成解密和认证,并将认证结果信息返回纳税人的认证方式。
(2)上门认证。上门认证是指纳税人携带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等资料,到税务机关申报征收窗口或自助办税机(arm机)进行认证的方式。
(3)委托认证。即委托给专业财务公司或正规代账机构进行委托认证的操作方式。
【第8篇】深圳增值税认证平台
全电发票又一好消息传来,开票试点范围扩大到4个省市自治区,10月28日起施行!
01
又一地区新增!
全电票开票试点范围扩大
10月26日,四川省税务局发布开展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的公告。
公告重点:
1、 试点纳税人范围为:2023年10月28日前设立登记的已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2023年10月28日起新设立登记的需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
2、 不使用网络办税或不具备网络条件的纳税人暂不纳入试点范围。
3、 四川省全电发票的发票号码为20位;
4、 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交付全电发票,也可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自行交付全电发票。
5、 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对符合规定的农产品增值税扣税凭证进行用途确认,计算用于抵扣的进项税额。
6、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暂不支持开具机动车、二手车、通行费等特定业务全电发票,开具上述发票功能的上线时间另行公告。
至此,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简称全电发票)开票方试点省市自治区包括:广东(不含深圳)、上海、内蒙古和四川。
全国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都能作为全电发票的受票方。
02
“全电发票”和“传统发票”
有什么区别?
“全电发票”跟“传统发票”主要有以下8点区别:
03
全电发票的样式
可以看出,相较于传统电子发票,全电发票的票面精简了许多。
税务自检查询——【查税宝app】
04
会计收到一张全电票
如何接收、查验、入档和归档
1、受票纳税人取得发票和确认
纳税人可以使用各地“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入“税务数字账户模块”,通过筛选,可以查询接收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此外,也可取得销售方以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的全电发票。
2、全电发票查验途径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全电发票信息。可以手动输入发票代码及发票号码等基本信息,也可以直接导入。
3、发票入账
单位收到的凭证确属电子会计凭证的,无论是否收到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均应当主动向开票单位索取电子格式的会计凭证。同时,在进行会计处理时,使用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该纸质打印件的电子会计凭证原件,即必须保存ofd源文件。
……
拍照、截图、扫描等电子影像件属于电子副本文件,并不是电子会计凭证原件,不能仅以电子副本文件报销入账归档。
4、发票报销归档
纳税人以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按照财政和档案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
“三、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仅使用电子会计凭证进行报销入账归档:
(一)接收的电子会计凭证经查验合法、真实;
(二)电子会计凭证的传输、存储安全、可靠,对电子会计凭证的任何篡改能够及时被发现;
(三)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完成会计核算业务,能够按照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格式输出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且能有效防止电子会计凭证重复入账;
(四)电子会计凭证的归档及管理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第79号令)等要求。
四、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
五、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电子会计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电子会计档案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税务经理人,财务经理人整理发布
【第9篇】增值税发票认证平台网址
会计人员都知道,进行增值税发票勾选、确认,都需要插入税盘才能进入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登录网站。但现在无盘勾选”进项发票功能正式上线了!不用插盘,也能进行发票勾选、确认了!使我们会计办公越来越便捷、更智能。
不用开票税盘也能登录增值税发票认证系统了,步骤如下:
1.登录表国家税务电子税务局(客户端和网页版)都可以,输入2次密码后进入到上述页面
3.输密码进入的需要进行电话号码短信验证
3.输入验证码
4.验证后点特色业务下方的增值税发票综合平台
【第10篇】增值税发票认证平台
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入口网址汇总(全国各省市)
1 北京市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beijing.chinatax.gov.cn
2 天津市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tianjin.chinatax.gov.cn
3 河北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hebei.chinatax.gov.cn
4 山西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shanxi.chinatax.gov.cn
5 内蒙古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neimenggu.chinatax.gov.cn
6 辽宁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liaoning.chinatax.gov.cn
7 大连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dalian.chinatax.gov.cn
8 吉林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jilin.chinatax.gov.cn:4431
9 黑龙江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heilongjiang.chinatax.gov.cn
10 上海市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shanghai.chinatax.gov.cn
11 江苏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jiangsu.chinatax.gov.cn:81/
12 浙江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zhejiang.chinatax.gov.cn
13 宁波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ningbo.chinatax.gov.cn
14 安徽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anhui.chinatax.gov.cn
15 福建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fujian.chinatax.gov.cn
16 厦门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xiamen.chinatax.gov.cn
17 江西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jiangxi.chinatax.gov.cn
18 山东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shandong.chinatax.gov.cn
19 青岛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qingdao.chinatax.gov.cn
20 河南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henan.chinatax.gov.cn
21 湖北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hubei.chinatax.gov.cn
22 湖南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hunan.chinatax.gov.cn
23 广东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guangdong.chinatax.gov.cn
24 深圳市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shenzhen.chinatax.gov.cn
25 广西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guangxi.chinatax.gov.cn
26 海南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hainan.chinatax.gov.cn
27 重庆市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chongqing.chinatax.gov.cn
28 四川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sichuan.chinatax.gov.cn
29 贵州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guizhou.chinatax.gov.cn/
30 云南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fpdk.yunnan.chinatax.gov.cn/
31 西藏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xizang.chinatax.gov.cn
32 陕西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shaanxi.chinatax.gov.cn
33 甘肃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gansu.chinatax.gov.cn
34 青海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qinghai.chinatax.gov.cn
35 宁夏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ningxia.chinatax.gov.cn
36 新疆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xj-n-tax.gov.cn/
来源:贵州言之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第11篇】青岛市增值税认证平台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附:15种全电发票票样及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2号
有效性:全文有效 发布日期:2022-06-0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降低征纳成本,国家税务总局建设了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决定在山东省(不含青岛市,下同)开展全电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6月21日起,山东省纳税人仅作为受票方接收由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的部分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包括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折叠票,以下简称纸质普票)。
二、全电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纸质发票相同。其中,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普通发票相同。
三、全电发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监制。全电发票无联次,基本内容包括:动态二维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开票人。
其中,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为从事特定行业、发生特殊商品服务及特定应用场景业务(包括:稀土、卷烟、建筑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征税等)的纳税人提供了对应特定业务的全电发票样式。
全电发票样式见附件1。
四、全电发票的发票号码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公历年度后两位,第3-4位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行政区划代码,第5位代表全电发票开具渠道等信息,第6-20位代表顺序编码等信息。
五、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与现有纸质专票、纸质普票相同;其发票密码区不再展示发票密文,改为展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赋予的20位发票号码及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
六、山东省纳税人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接收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此外,也可取得销售方以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的全电发票。
山东省纳税人取得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按规定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用途。
七、纳税人取得开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开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见附件2)后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原蓝字发票为纸质发票的,开票方应收回原纸质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受票方有效证明。
(二)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由开票方或受票方填开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
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暂依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八、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全电发票信息。
九、纳税人以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按照财政和档案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依法、诚信、如实使用全电发票,不得虚开、虚抵、骗税,并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税务机关依法加强税收监管和风险防范,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本公告自2023年6月2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全电发票样式.pdf
2.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pdf
【第12篇】增值税发票勾选认证平台
一想到增值税发票勾选平台,很多财务人就开始头痛。
今天给大家带来一个好消息,勾选平台增添一个新功能,这个新功能就是红字增值税信息发票提醒功能,体验过的财务人都觉得简直是太有用了!
到底是什么神仙操作,让我们一起来见识一下吧!
看完漫画,是不是觉得觉得这个功能非常有用,瞬间就让财会人觉得神清气爽,世界充满了阳光。赶紧告诉小伙伴们吧!
【第13篇】上海增值税勾选认证平台
很多人担心,升级完成后10月基本就过了,手里的发票没法勾选到10月所属期,这里给大家特别强调一下,这点不用担心。在11月征期内,增值税申报之前,您都可以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上海)”对当期(10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勾选确认,并在申报时抵扣进项。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上海)”上线运行后,原“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上海)”不再使用!升级后勾选方法有所不同!快来学习一下吧~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新旧版本差异
注意事项:
1.发票选择确认平台不再使用!
2.扫描认证的发票,无论抵扣,还是退税申请(代办退税的发票除外),必须在平台统一签名(确认)!
3.纳税人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综服平台相关事项的处理,需携带税控设备或含有数字证书的ukey,否则税务部门无权限进行处理。
操作步骤
第一步
访问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上海)网页
https://fpdk.shanghai.chinatax.gov.cn
第二步
点击“登录”下方的“首次访问请下载驱动程序和应用客户端”的链接,按顺序下载相应的控件进行安装。(一定要重新下载!)
注意:01控件,右击“安装证书”导入;02.03控件,右击“以管理员身份运行”导入(金税盘和税控盘无需两种都安装,按照自己税盘的类型安装即可,白盘是金税盘、黑盘是税控盘)。
第三步
安装完成后,关闭浏览器重新进入。连接金税盘,输入证书密码(金税盘的证书口令),点击“登录”。
第四步
进入界面,点击“抵扣勾选-发票抵扣勾选”,根据查询条件对可勾选的发票进行筛选;
当然,搜索出来的状态为已作废、已失控、已红冲的发票无法选择,前面方框是冻结了的,这些本身是不能勾选认证的。
第五步
选择需要勾选的发票,点击提交--确定。
第六步
点击抵扣勾选-抵扣勾选统计,依次点击申请统计--统计完成--确认签名(此操作需要输入证书口令)完成发票勾选操作。
注意:
1、申请统计一般需5分钟以上。
2、(申请统计、统计完成、确认签名)三步操作请在同月内进行操作,跨月操作可能会无法确认签名,需要撤销统计后再重新操作。
3、在申报期内,点击【抵扣勾选】-【抵扣勾选统计】后,可操作【确认签名】,操作前请再次确认是否还有需要进行勾选的发票,并保证【统计查询】内数据正确!!!确认当前税款所属期无发票需要勾选后点击【确认签名】按钮。
第七步
确认签名成功后,网页下方有查询和下载明细表按钮。请注意!
1、申请统计后,系统会锁定勾选,如果再进行勾选,系统会提示异常:
如确定要勾选,需点击抵扣勾选--抵扣勾选统计--撤销统计,先撤销,再勾选。
2、在征期内申报完成前,对抵扣统计表签名确认后,支持撤销统计,系统将自动撤销抵扣统计表和确认签名,撤销完成后可以继续勾选发票,重新勾选后需再次进行申请统计和确认签名操作。
3、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除支持ie8及以上浏览器外,还支持火狐,谷歌等浏览器,请下载数字证书客户端控件并按照说明安装使用。
4、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上线后,无论是否通过扫描认证的,最后都需要登录平台签名确认。
【第14篇】广东省增值税认证平台
一、什么是全电发票?
全电发票是指: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是一种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发票,不以纸质形式存在、不用介质支撑,无须申请领用、发票验旧及申请增版增量。全电发票将纸质发票的票面信息全面数字化,将多个票种集成归并为电子发票单一票种,全电发票实行全国统一赋码、自动流转交付。
二、全电发票的试点地区有哪些?
2023年11月30日,广东省税务局、上海市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先后发布《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宣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在本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部分纳税人中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简称“全电发票”)试点工作。
三、相关政策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0号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四、全电发票与纸质发票有什么不同?
1、全电发票票样将原有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变为20位发票号码;取消了校验码、收款人、复核人、销售方(章);取消了发票密码区。
2、全电发票特定业务会影响发票展示内容,不同的特定业务展示的发票票面内容不同。
3、全电发票将原备注栏中手工填列、无法采集的内容,设置为固定可采集、可使用的数据项,并展示于票面上。
具体来说,全电发票无联次,基本内容包括:动态二维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开票人。
五、全电发票与现行电子发票有什么不同?
1、管理方式不同。对于全电发票,纳税人开业后,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无需办理发票票种核定,无需领用全电发票,系统自动赋予开具额度,并根据纳税人行为,动态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实现开业即可开票。对于使用税控设备开具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纸电发票”),纳税人开业后,需先申领税控专用设备并进行票种核定,发票数量和票面限额管理同纸质发票一样,纳税人需要依申请才能对发票增版增量,是纸质发票管理模式下的电子化。
2、发票交付手段不同。全电发票开具后,发票数据文件自动发送至开票方和受票方的税务数字账户,便利交付入账,减少人工收发。同时,依托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纳税人可对各类发票数据进行自动归集,发票数据使用更高效便捷。而“纸电”发票开具后,需要通过发票版式文件进行交付。即开票方将发票版式文件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交付给受票方;受票方人工下载后,仍需对发票的版式文件进行归集、整理、入账等操作。
六、全电发票样式如何?
根据试点规定,全电发票样式分为基本样式和特点样式。试点纳税人从事一般业务,使用基本样式的全电发票。试点纳税人从事特定行业、发生特殊商品服务及特定应用场景业务(包括:稀土、卷烟、建筑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征税等)的,应按照发票开具有关规定使用特定业务全电发票。样式展示如图:
七、全电发票功能解析
1、全电发票开具平台: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与现行的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不同,是专门为全电发票开发的平台。
2、试点纳税人通过实名验证后,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即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无需进行发票验旧操作。其中,全电发票无需进行发票票种核定和发票领用。
3、税务机关对试点纳税人开票实行开具金额总额度管理。开具金额总额度,是指一个自然月内,试点纳税人发票开具总金额(不含增值税)的上限额度(总授信额度)。由于全电发票没有发票开具份数和单张开票限额限制,因此全电发票实行开具金额总额度管理。
4、试点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期内,完成增值税申报前,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可以按照上月剩余可用额度且不超过当月开具金额总额度的范围内开具发票。试点纳税人按规定完成增值税申报且比对通过后,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可以按照当月剩余可用额度开具发票。
另外,税务机关依据试点纳税人的税收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确定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并进行定期调整、临时调整或人工调整。即试点纳税人每月的开票总额度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试点纳税人取得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纸质专票、电子专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等凭证,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消费税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当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确认用途。试点纳税人确认用途有误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
6、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为试点纳税人提供发票入账标识服务,试点纳税人使用该功能时,系统将同步为发票赋予入账状态字样,供财务人员及时查验,避免重复报销入账。
7、试点纳税人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按规定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
八、全电发票试点部分常见问题答疑?
1、试点纳税人需要用什么税控设备开具全电发票?是否免费?
答:试点纳税人无需领用税控专用设备即可开具全电发票,税务机关免费向纳税人提供全电发票的开具、查验及交付服务,降低纳税人发票的使用和管理成本。
2、试点纳税人需要用什么开票软件开具全电发票?
答:可直接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由各试点省确定)免费开具全电发票,无需使用其他特定开票软件。
3、我公司是试点纳税人,在开具全电发票前,还需要办理哪些业务?
答:不需要。试点纳税人通过实名验证后,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无需办理全电发票票种核定,无需领用全电发票,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即可开票。
4、试点纳税人开具全电发票流程是什么?
答:试点纳税人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后,通过开票业务模块,选择不同的发票类型,录入开具内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校验通过后,自动赋予发票号码并按不同业务类型生成相应的全电发票。
5、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哪几种发票开具模式?
答: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对发票的开具提供页面输入和扫描二维码两种模式。试点纳税人选择页面输入模式进行开票,即进入页面输入内容完成发票开具;试点纳税人选择扫描二维码模式进行开票,可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完成发票相关信息预采集。
6、试点纳税人销售商品开具全电发票,如果商品种类较多是否需要开具销货清单?
答:全电发票的载体为电子文件,无最大开票行数限制,交易项目明细能够在全电发票中全部展示,无需开具销货清单。
7、试点纳税人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过程中可以暂存发票信息吗?
答:可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发票草稿功能,试点纳税人在开具发票过程中,如需暂时保存发票信息可以选择保存草稿。
8、试点纳税人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可以维护哪些项目信息?
答:试点纳税人可以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的“基础信息维护”模块,对项目(商品或服务)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单价、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及税率/征收率等信息进行维护。项目信息维护后,试点纳税人可在开票时直接选择已经维护的信息,减少开票时间。
9、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开票份数、开票金额限制与以前相比有什么不同?
答: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全电发票,在开具金额总额度内,没有发票开具份数和单张开票限额限制。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和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仍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10、试点纳税人开出的全电发票如何交付给对方?
答: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可以为纳税人提供发票自动交付和自行交付两种方式。数字账户自动交付是指销售方成功开具发票后,系统默认将电子发票文件及数据自动交付至购买方(包括经办人)税务数字账户。
如果购买方为未录入组织机构代码的党政机关及事业性单位,或购买方(包括经办人)为未录入身份证件号的自然人,系统无法自动交付,销售方可使用自行交付方式;自行交付方式是指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查询发票后自行选择电子邮件、二维码、电子文件导出等方式交付全电发票。
11、纳税人开具或取得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后,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答:(1)试点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的金额及税额应填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至2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栏次中;开具的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的金额及税额应填列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3至4列“开具其他发票”栏次中。
一般纳税人勾选用于本期抵扣的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的份数、金额及税额,填列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栏“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或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一般纳税人已将全电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对应的《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填列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0栏“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
(2)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的金额应填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栏“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第5栏“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开具的“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的金额应填列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3栏、第6栏、第8栏“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12、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是否提供发票入账标识功能?
答: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发票入账标识”模块,对取得的2023年1月1日之后开具的发票进行入账标识操作,帮助纳税人降低重复入账的风险,便利会计核算管理。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目前支持单张、批量、清单导入等入账标识方式,其中清单入账需要下载模板,并按照模板格式录入相关发票信息后导入进行入账标识操作。后续会加入接口方式和数据直连的方式与财务系统对接入账。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全电发票信息。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暂不支持开具纸质发票;暂不支持开具成品油、稀土、机动车(含二手车)、卷烟、出口、通行费等特定业务全电发票。(上线时间另行公告)各地在公告的最后均强调:试点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依法、诚信、如实使用全电发票,不得虚开、虚抵、骗税,并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
【第15篇】增值税发票选择认证平台
重要提醒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抵扣凭证,不管是采用扫描认证或勾选确认等方式,在申报期内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前都必须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在该平台签名确认发票用途,否则,将无法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新功能简介
2023年10月30日,我市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正式上线,您使用的“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升级更名为“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作为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的重要组成部分,升级后,登录网址和登录方式不变,但软件功能和操作方法有所调整,其新增功能及优化之处主要包括:
01、所有发票均需选择用途后再进行勾选
▶可勾选的发票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含通行费)。
▶发票用途包括:用于申报抵扣或不抵扣、用于出口退税和代办退税,各项用途相互独立、同一份发票只能选择其中一项用途。
02、抵扣勾选增加确认签名操作
升级后的抵扣勾选流程为:勾选可抵扣发票→申请统计→查询统计表→确认签名,以上流程完成后方可进行增值税申报。
在确认签名之前,可撤销勾选,重新选择用途。
03、扫描认证的发票还需在平台确认用途
升级后扫描认证仅作为采集发票信息的一种方式,扫描认证后还需登陆平台进行确认签名。
扫描认证的发票默认用于申报抵扣,也支持撤销勾选操作。如扫描认证的发票用于抵扣,应登陆平台确认签名;如扫描认证的发票用于出口退税,应登陆平台撤销勾选,再确认用于出口退税
04、注销勾选
平台新增注销勾选功能,用于提前对注销申请的发票数据进行确认签名操作。
如您当月准备注销税务登记,需要进行注销申报,在完成上月属期申报后,可以使用注销勾选功能提前对当月属期发票数据进行确认签名,完成当月属期的注销申报。
05、回退税款所属期
平台新增回退税款所属期功能,如您需要回退税款所属期到上一期重新进行发票勾选确认,可通过回退税款所属期操作。但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撤销(作废)回退税款所属期的增值税申报;
2.需回退税款所属期的增值税申报状态为“未申报”;
3.回退月份依然在申报期内。
06、发票全生命周期展示
您可查看发票的全生命周期信息,包括发票领用、开具、申报、缴税、勾选(认证)等流转状态信息,以及正常发票、异常扣税凭证、逾期扣税凭证等发票管理状态信息。
07、异常发票处理
您可查询勾选确认后状态异常的发票信息。异常状态包括作废、失控、冲红或管理状态非正常。异常发票不能作为有效抵扣、退税或代办退税的依据,需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温馨提醒
厦门市税务局已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各办税服务厅等渠道推送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操作手册及问题解答,请您及时关注。
【第16篇】广东增值税勾选认证平台
疫情防控期间,税控设备不在身边
你还在发愁怎么勾选认证发票吗?
电子税务局“无盘勾选”功能极速上线啦!
无需插盘
也可勾选认证发票哦~
下面给大家附上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无盘勾选”进项发票勾选确认操作步骤
1.进入界面
(1)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企业进入【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2)系统会自动跳转至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首页,如下所示
2.发票勾选
(1)勾选状态选择“未勾选”,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然后点击“查询”按钮,即可在勾选操作区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发票。
(2)将本次需要勾选的发票全部勾选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弹出勾选认证信息提示对话框如下:
温馨提示:该勾选操作在未申请统计前可多次操作哦
3.统计确认
(1)勾选完成后,点击“申请统计”按钮进行统计(在申报期内点击“申请统计”后,系统将锁定当期抵扣勾选操作,如需继续勾选,可点击“撤销统计”按钮),申请统计后需要几分钟才能统计完成哦。
(2)统计完成后,需要对统计表进行签名确认,方可进行当期的抵扣申报工作。点击“确认签名”按钮后,系统会弹出提示信息对话框,“是否确认,确认后当前统计报表将作为申报的依据”,点击提示信息对话框中“确定”按钮。温馨提示:“确认签名”按钮需在申报期内才会出现(即2023年1月所属期的“确认签名”按钮需得2023年2月1日才会出现)。(3)首次签名需设置签名密码,系统会要求用户再次输入密码进行用户身份的再次确认(可至企业档案信息中维护密码信息,注意:请妥善保管好签名密码)。
(4)输入正确的密码,会弹出“确认成功”提示框,点击“确定”按钮即可,弹出“确认成功”的窗口即可。
4.撤销签名统计
如果出现了忘记勾选但已经确认签名的情况怎么办?
不要着急,按照上述顺序反着操作即可
先撤销确认签名——再撤销统计——最后就可以进行再次勾选啦!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