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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增值税(16篇)

发布时间:2023-09-21 17:52:19 查看人数:81

【导语】小规模增值税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小规模增值税,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小规模增值税(16篇)

【第1篇】小规模增值税

一、适用对象

小规模纳税人

二、政策内容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三、操作流程

(一)享受方式

纳税人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即可享受优惠。

(二)办理渠道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三)申报要求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四)发票管理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多项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下游企业抵扣要求,部分享受免税政策,部分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3月31日前,已按3%或者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开具红字发票流程:开具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根据不同情况,由购买方或者销售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自动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若开具的是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22号)相关规定执行。

(五)相关规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四、相关文件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

五、有关问题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提到此政策是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我作为个体工商户能否享受此政策?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的政策适用主体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因此不区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的,均可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提到“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我是建筑业的一般纳税人,能适用暂停预缴增值税政策吗?

答:不可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主体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对应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因此,如你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按现行规定预缴增值税。

(三)2023年4月,我以个人名义向某公司提供了咨询服务,取得收入1万元。我未办理过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请问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不需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根据相关规定,您作为自然人,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2023年4月因提供咨询服务取得的1万元收入,适用3%的征收率,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可到税务机关代开免税普通发票。

(四)我公司是一家小型劳务派遣公司,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此前我公司选择了5%差额缴纳增值税,请问,我公司可以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因此,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你公司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五)我公司是一家小型商贸企业,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不含税,下同)60万元,请问我公司应当如何计算缴纳一季度的增值税款?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即,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你公司一季度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超过季销售额4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标准,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但可以继续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60万元×1%=0.6万元。

(六)我公司为从事服装零售业务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预计2023年4月份销售货物取得收入20万元,同时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50万元,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就取得的全部收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答:不能就全部收入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你公司销售货物取得的20万元应税收入,适用3%征收率,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销售不动产取得的50万元应税收入,适用5%的征收率,不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需要按照现行销售不动产的政策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七)我公司是一家小型建筑企业,属于按季度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二季度预计取得建筑服务预收款20万元,请问我公司是否需要就二季度取得的预收款预缴增值税?

答:不需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3%征收率,因此,你公司二季度取得的建筑服务预收款,无需预缴增值税。

(八)我公司是一家注册在北京的小型建筑企业,属于按季度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主要在北京、河北两地开展建筑施工业务,年销售收入不会超过500万元,请问4月份开始我公司是否还需要在河北预缴增值税?

答:不需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3%征收率,因此,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你公司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无需预缴增值税。

(九)我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最近有一处厂房需要对外出售,该厂房的所在地与我公司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城市。请问,新政策出台后,我公司出售该厂房是否仍需要预缴增值税?

答:需要预缴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适用5%征收率。因此,你公司销售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厂房,不适用2023年第15号公告的规定,需按现行规定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十)我公司是一家住房租赁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请问,小规模纳税人新政策出台后,我公司出租位于省外城市的住房还需要预缴增值税吗?

答:需要预缴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24号)规定,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上述简易计税方法并进行预缴的,减按1.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因此,你公司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住房,不适用2023年第15号公告的规定,你公司向个人出租位于省外城市的住房应减按1.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你公司向非个人出租位于省外城市的住房,应按照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十一)我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请问,我公司在4月份收到的预收款,是否需要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答:需要预缴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5%征收率。因此,你公司不适用2023年第15号公告的规定,需按现行规定预缴增值税。

(十二)我公司是一家制造业小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全部销售额为销售货物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按国家新出台的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预计2023年4月份取得销售额80万元,其中30万元销售额,因下游企业抵扣的需求,要求我们开具专用发票,其他的50万元销售收入尚未开具发票。请问,我们可不可以部分放弃免税,仅就开具专用发票的30万元缴纳增值税?开具专用发票应适用何种征收率?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你公司选择放弃免税、对30万元部分的应税销售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为:30万元×3%=0.9万元;其余的50万元销售收入,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十三)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税控设备开具发票,2023年4月取得销售货物收入30万元,按规定可以享受2023年新出台的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但客户要求我公司开具普通发票用于入账,请问我公司若要享受免税政策,应如何开具普通发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

因此,你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销售货物收入适用3%的征收率,符合免征增值税的条件,若你公司享受免税政策,应当开具免税普通发票。你公司升级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后,在开具普通发票时,“税率”栏次选择“免税”,不选择3%、1%、0等征收率。

(十四)我公司是一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适用3%征收率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有一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12月1日的收入,已经按照1%征收率开具发票,但由于购买方名称填写错误被购买方拒收,请问是否可以重新开票?

答: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3月31日前,已按3%或者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按照上述规定,你公司应当按照1%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按照1%征收率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十五)我公司是一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我公司购入农产品的渠道中包括了一些当地的小型流通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出台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后,我公司需要计算抵扣购进的农产品,应取得何种发票?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二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第二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你公司购进农产品,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3%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按上述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十六)我公司是批发摩托车的小规模纳税人,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时,应当如何开具机动车发票?

答:批发机动车的小规模纳税人将车辆销售给下游经销商时,按照《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公告2023年第23号)的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在开具机动车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以选择开具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选择放弃免税、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选择开具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购买方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选择放弃免税、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销售方需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购买方可以正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十七)我公司是零售摩托车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应如何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零售机动车,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免税政策,并开具免税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相应地,购买方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如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开具3%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则购买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十八)我公司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二季度预计销售货物收入40万元左右,按国家新出台的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请问应当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你公司二季度合计销售额预计40万元左右,未超过45万元,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将免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如为个体工商户,应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十九)我公司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二季度预计销售货物收入60万元,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请问我公司在二季度应当如何申报?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你公司二季度合计销售额超过45万元,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全部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同时在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时,准确选择减免项目“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销售额免征增值税”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01045308”,填写对应免税销售额等项目。

【第2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的知识,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3)自1998年7月1日起,凡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商业企业,无论财务核算是否健全,一律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均应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征收增值税。这里的商业企业是指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以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或企业性单位。

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确认,由主管税务机关依照税法规定的标准认定。

【第3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普票税率

就在1月9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了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最新政策,具体如下。

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新政解读:

1、专票或普票都按1%开票。

2、季度超过30万,全部按1%征税。

3、季度不超过30万,专票部分1%征税,普票部分减免。

执行期: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这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算是比较优惠政策,但不涉及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如果是一般纳税人的有限公司,在不享受任何税收优惠扶持政策的情况下,需要缴纳6%-13%的增值税,企业的利润超过300万的部分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公司股东如果想要分红还得继续缴纳20个点的个税。综合下来,基本上公司赚的利润,一半都用于纳税了,这对于公司后期的发展(比如规模扩大、研发投入、员工福改善等)是非常不利的。

此时,作为公司的老板或财务人员,在享受不到全国统一税收政策扶持的情况下,应该积极了解一些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来帮助公司合理降低综合税负,而不是投机取巧去通过一些非法手段来偷税漏税(比如买发票、虚列工资等),通过这些违规手段来降低公司税负这种行为在现如今金税四期面前早晚都会被预警处理的。

个体户核定征收政策

公司可以根据业务情况选择在一些地方税收优惠园区设立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承接部分业务,个体户申请核定征收,目前重庆园区注册的个体户核定征收后综合税率低至1.55%(增值税1%,附加税0.06%,个人经营所得税0.5%),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需要缴纳的税种是一样的,都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以及个人经营所得税,个体户(或个人独资企业)没有企业所得税,也没有分红个税,完税之后即可自由支配。

我们以一家注册在重庆园区的个体户一年开普票500万为例,核定之后纳税明细如下:

增值税(2023.1.1-2023.12.31税率1%):500万/1.01*1%=4.95万

附加税:0.3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500万/1.01*0.5%=2.47万

纳税总计7.72万,总税率1.55%(个体工商户无企业所得税和分红个税,完税之后即可供自由支配)

如果是注册在重庆园区的个体户每个季度开票都不超过30万(普票),年开普票120万以内,增值税和个人经营所得税全免。

增值税(目前税率1%):0

个人经营所得税:0

纳税总计0,总税率0

总结:显而易见,在业务真实的前提下,核定征收的个体户确实可以降低税费

自然人代开优惠政策

此外一些名下没有公司的个人和公司发生业务需要提供发票的,可以通过税局自然人代开,目前通过河南等地税局代开,综合税率2.55%(增值税1%,附加税0.06%,个人经营所得税1.5%),有完税凭证,个税是按照个人经营所得税纳税,年底汇算不会影响自然人其他收入(工资薪金等收入),规避重复纳税风险,一般两天左右即可代开完成,无需到场,线上提交资料即可办理。

注意:以上无论是哪种方式,均要求业务必须真实,三流一致(合同、转款、开票额)

总结:企业和个人应该积极了解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合法降低自身税负压力。

【第4篇】最新!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继续减免

2023年初-2023年年底,转眼间yi情已经过去三年了,现在各地终于彻底开放了,但各行各业都遭受到不小的重创,尤其是那些成立时间短、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企业,为此国家也积极出台了相关政策来为各地中小企业的纾困解难,比如2023年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普票免税政策。今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是否延续,相信很多企业老板和财务人员都在关注着,大家都希望该政策能够再延续一段时间。

近期终于有了利好消息!“自2023.1.1起,暂延续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符合条件的公司除了可以享受国家统一发布的税收优惠政策,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享受一些地方性税收扶持政策,比如以下政策:

1、一般纳税人奖励扶持:在不改变主体公司经营模式下,在园区成立的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可享受地方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财政留存40%-80%的奖励扶持,增值税地方财政留存为50%,企业所得税地方财政留存为40%。

2、小规模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重庆等地税收优惠园区的注册个体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如工作室、营业部、事务所等),开普票免增值税,只需要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其中个人经营所得税按照开票额1%核定征收,综合税负在1%左右。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没有企业所得税也没有分红个税,完税之后即可自由支配。目前园区不要求实体办公,足不出户即可。

3、自然人代开政策:名下没有公司的个人临时兼职与公司发生业务往来,公司按照约定支付给个人费用并要求个人提供相应的发票,此时个人可在河南、湖南、重庆等地税收园区申请代开,个税按照个人经营所得税0.5%-1.5%核定征收,有完税凭证,不影响个人的其他收入,不会汇算到个人薪金所得和个人劳务所得。整个代开流程无需到场,提交电子版资料即可,一般2天左右完成。

注意:小规模纳税人连续滚动12个月开票额不得超过500w,否则将强制升级为一般纳税人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

公司和个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身的税收优惠政策享受,合理降低税负。

【第5篇】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增值税

业务描述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依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时,可自行选择通过此功能自行确认数据,并通过系统引导完成纳税申报

操作说明

1、登录电子税务局系统,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2、选择【按期申报】-【增值税(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点击对应【填写申报表】按钮

3、进入申报表后,系统弹出纳税人在申报期内所开具发票数据的汇总信息(关闭界面后,可点击【发票数据汇总】按钮再次弹出),点击【导入申报表】,弹出提示信息,点击【进入申报表】

4、进入申报表,系统提示: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增值税减按1%征收提示信息

5、点击【确定】按钮,发票开具数据带入申报表对应栏次,自动填写2%减征税额,系统自动按1%计征增值税税额

6、系统自动填写减免明细表,(1)“湖北省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税率征收增值税……2023年第13号”减免事项,(2)本期发生额及其抵减税额

7、以上数据无需纳税人填写,均为系统自动完成,纳税人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如未开票数据)修改申报表,纳税人确认申报数据后,点击【申报】按钮,系统提示: “您确定提交申报表吗?”,如需修改则点击【取消】返回申报表,点击【确定】,申报提交

8、申报成功后,系统弹出增值税申报税额,提醒按期缴纳税款。

9、点击【确定】按钮,系统自动跳转“附加税(费)申报”界面,并自动带出计税依据(为增值税税额),点击【申报】按钮

10、系统申报成功后,弹出申报成功回执页,若纳税人存在文化事业建设费认定,系统会自动弹出提示进入文化事业费申报,继续进行文化事业费申报。

【第6篇】小规模增值税分录

边学会计,边总结下吧,给自己整个笔记。会计分录

小规模纳税人

1 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客户 (附银行回单)

2支付货款: 借:应付账款------供应商

贷:银行存款 (附银行回单)

3取现 : 借 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 (附银行回单)

4支付上季度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附银行回单)

5支付上季度附加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附银行回单)

6支付本月社保: 借:管理费用—社保(公司)

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

贷:银行存款 (附银行回单)

【第7篇】某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02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进入最后冲刺阶段,距考试仅剩2天!历年真题在复习中的参考价值不言而喻,咖咖今天为您提供近三年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真题合集。考前测试!文末附答案,做完再看答案,自己打分~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期3年)租入办公大楼发生的改良支出应该计入的会计科目是( )。

a.长期待摊费用

b.无形资产

c.固定资产

d.在建工程

2.企业持有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当期应收未收的利息应计入的会计科目是( )。

a.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b.应收利息

c.其他应收款

d.长期应收款

3.企业扩建一条生产线,该生产线原价为1000万元,已提折旧300万元,扩建生产线发生相关支出800万元,且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不考虑其他因素,该生产线扩建后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1000

b.800

c.1800

d.1500

4.企业在现金清查中发现现金短缺,无法查明原因,经批准后应计入的会计科目是( )。

a.营业外支出

b.财务费用

c.管理费用

d.其他业务成本

5.制造企业按计划成本分配法分配辅助生产费用,辅助生产车间实际发生的费用与计划成本分配转出的费用之间的差额应计入( )。

a.基本生产成本

b.辅助生产成本

c.管理费用

d.制造费用

6.某企业生产甲、乙两种产品,2023年10月生产车间发生费用为:产品直接耗用原材料15万元,车间管理人员薪酬3万元,车间生产设备折旧费9万元,该企业按生产工时比例在甲、乙产品之间分配制造费用,本月甲、乙产品耗用工时分别为100小时、50小时,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产品应该分配的制造费用为( )万元。

a.8

b.18

c.4

d.9

7.甲公司将其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于租赁期届满后出售,取得价款3000万元,该房地产的成本为1500万元,出售时,“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科目贷方余额为5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因出售房地产影响当期营业利润的金额为( )万元。

a.1500

b.1000

c.3000

d.2000

8.2023年1月15日,甲公司购买非同一控制下乙公司发行的股票8000万股准备长期持有,拥有乙公司51%的股份且实施控制,每股买入价为5元,款项已支付。当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500万元,宣告分配现金股利2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2023年12月31日,甲公司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为( )万元。

a.40000

b.40255

c.40102

d.40153

9.某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该企业购入一批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税额17万元,另付保险费1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该批材料的入账成本为( )万元。

a.117

b.118

c.100

d.101

10.2023年1月1日,某公司转让一项专利的使用权,协议约定转让期为5年,每年年末收取使用费10万元。2023年该专利计提摊销6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2023年该公司转让专利使用权对其营业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

a.50

b.10

c.6

d.4

11.企业对已经发出但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商品成本,应借记的会计科目是( )。

a.在途物资

b.主营业务成本

c.库存商品

d.发出商品

12.企业转销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按其账面余额转入的会计科目是( )。

a.管理费用

b.其他业务收入

c.财务费用

d.营业外收入

13.某单位是有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事业单位,下列各项中,关于该单位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表述正确的是( )。

a.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应缴税费”科目

b.借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贷记“应缴税费”科目

c.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应缴税费”科目

d.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应缴税费”科目

14.下列各项中,应记入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的是( )。

a.应付租入包装物的租金

b.销售商品时应收取的包装物租金

c.应付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的租金

d.无力支付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15.2023年4月,某企业当月应交增值税1100000元,城镇土地使用税200000元,消费税500000元,土地增值税350000元,该企业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下列关于该企业4月份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50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50500

b.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12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12000

c.借:管理费用 150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50500

d.借:管理费用 112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12000

16.下列各项中,不影响当期营业利润的是( )。

a.计提坏账准备

b.处置固定资产的净收益

c.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的交易费用

d.管理用无形资产计提摊销

17.2023年10月1日,某企业经批准按面值发行债券10000000元,并全部用于建设厂房,该债券期限为3年、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票面利率和实际利率均为6%,厂房于2023年年初开工建设,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完工,不考虑其他因素,关于企业2023年12月31日确认债券利息费用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借:在建工程 150000

贷:应付债券 150000

b.借:财务费用 600000

贷:应付债券 600000

c.借:在建工程 600000

贷:应付债券 600000

d.借:财务费用 150000

贷:应付利息 150000

18.期末,事业单位应将“事业收入”科目本期发生额中的专项资金收入结转记入的会计科目是( )。

a.事业基金

b.事业结余

c.非财政补助结转

d.经营结余

19.下列各项中,采用在产品按定额成本计价法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生产成本的是( )。

a.月末产品成本数量较多,但各月变化不大的产品

b.月末在产品数量多、变化大,直接材料在生产成本中所占比重较大且在生产开始时一次投入的产品

c.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不大,各项消耗定额或成本定额比较准确、稳定的产品

d.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很小的产品

20.2023年12月10日,甲公司购入乙公司股票10万股,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购买日支付价款249万元,另支付交易费用0.6万元,2023年12月31日,该股票的公允价值为258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23年度利润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目本期金额为( )万元。

a.9

b.9.6

c.0.6

d.8.4

21.下列各项中,引起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本期金额增加的是( )。

a.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b.设备报废净损失

c.结转销售原材料的成本

d.库存商品盘亏净损失

22.资产减值影响因素消失后,下列资产中,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在其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转回的是( )。

a.存货

b.无形资产

c.投资性房地产

d.固定资产

23.下列各项中,不应计入企业存货采购成本的是( )。

a.商品采购人员的差旅费

b.支付的进口关税

c.负担的运输费

d.入库前的整理挑选费

24.下列各项中,关于企业领用原材料的会计处理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在建厂房工程领用的原材料成本应计入工程成本

b.专设销售机构日常维修房屋领用的原材料应计入销售费用

c.生产车间日常维修房屋领用的原材料应计入制造费用

d.生产车间生产产品领用原材料成本应计入成本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企业应列入利润表“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的有( )。

a.销售应税矿产品应交的资源税

b.销售商品应交的增值税

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销售受托方代缴的消费税

d.应交的教育费附加

2.下列各项中,关于企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表述正确的有( )。

a.取得时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初始入账成本

b.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

c.出售时取得的价款与其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d.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3.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辅助生产费用分配方法的有( )。

a.顺序分配法

b.直接分配法

c.代数分配法

d.交互分配法

4.下列各项中,关于企业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表述正确的有( )。

a.因管理不善导致固定资产报废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b.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

c.专设销售机构的固定资产发生的不应资本化的后续支出计入销售费用

d.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5.下列各项中,关于企业内部研究开发无形资产相关支出的会计处理,表述正确的有( )。

a.无法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管理费用

b.研究阶段发生的相关支出,结转计入无形资产成本

c.开发阶段发生的符合资本化的支出,于研发成功时结转计入无形资产成本

d.无形资产确认前资本化的研发支出,期末在资产负债表“开发支出”项目列报

6.下列各项中,应列入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的有( )。

a.接受社会捐赠收到的款项

b.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款

c.无形资产的租金收入

d.结转原材料收发计量差错而导致的盘盈金额

7.下列各项中,应计入管理费用的有( )。

a.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给总部行政管理人员

b.因商品质量原因给予客户的销售折让

c.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设备更新支出

d.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8.2023年11月3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为期3个月的劳动合同,合同总价款为70000元。当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预付的合同款30000元。截止当年12月31日,甲公司累计发生与合同相关的劳务成本20000元,估计还将发生30000元。甲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认劳务的完工程度,并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下列各项中,不考虑其他因素,关于甲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会计处理结果正确的有( )。

a.对营业利润影响额为8000元

b.劳务完工程度为40%

c.确认劳务收入30000元

d.结转劳务成本20000元

9.下列各项中,关于企业销售商品业务的会计处理表述正确的有( )。

a.预收款方式下,在收到预收款时确认收入

b.交款提货方式下,在开出发票账单并收到货款时确认收入

c.发生的销售折让确认为财务费用

d.确认收入金额时不考虑预计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

10.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销售,下列各项中,应该计入应税消费品成本的有( )。

a.支付加工费应缴纳的增值税

b.加工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c.支付的加工费

d.发出的委托加工原材料成本

11.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流动资产的是( )。

a.职工预借的差旅费

b.购买原材料预付的货款

c.外购的专利技术

d.已出租的仓库

12.下列各项中,属于事业单位会计特点的有( )。

a.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利润五大类

b.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事项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

c.核算目标是提供与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有关的会计信息

d.各项财产物资应按取得或购建时的实际成本计量

三、判断题

1.年末,事业单位“经营结余”科目的借方余额,应结转至“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 )

2.计划成本法下,本期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应按期(月)分摊结转。( )

3.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账款”项目,应按“预付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和“应付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贷方余额之和填列。( )

4.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投资企业应调整初始投资成本。( )

5.企业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 )

6.企业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应将支付的手续费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

7.企业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不确认劳务收入。( )

8.废品损失包括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和入库后发现的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以及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扣除回收的废品材料价值和应收赔款后的损失。( )

9.企业未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应列入其利润表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项目。( )

10.产品生产成本表是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全部产品总成本的报表。( )

四、不定项选择题

1.2023年初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股东权益总计为45000万元,其中股本30000万元、资本公积1000万元、盈余公积9000万元、未分配利润5000万元,甲公司2023年发生的有关股东权益业务资料如下:

(1)经批准,甲公司以增发股票方式募集资金,共增发普通股股票4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5元。证券公司代理发行费用共60万元,从发行收入中扣除。股票已全部发行完毕,所收股款存入甲公司开户银行。

(2)当年甲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为5015万元,其中,投资收益中包括当年收到的国债利息收入25万元,营业外支出中包括当年缴纳的税款滞纳金10万元。除以上事项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3)经股东大会批准,甲公司以每股4元价格回购本公司股票100万股并注销。

(4)期末,甲公司确认因联营乙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而享有的权益,乙公司2023年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所有者权益增加了1000万元。甲公司持有乙公司20%有表决权的股份,并采用权益法核算此项投资。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根据资料(1),下列各项中,关于甲公司发行普通股的会计处理结果正确的( )。

a.财务费用增加60万元

b.股本增加2000万元

c.资本公积增加1540万元

d.银行存款增加1940万元

(2)根据资料(2),2023年甲公司实现净利润是( )万元。

a.3761.25

b.3772.5

c.3775

d.3765

(3)根据资料(3),下列各项中,甲公司关于股票回购、注销业务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回购股票时:

借:库存股 400

贷:银行存款 400

b.回购股票时:

借:股本 100

贷:资本公积 100

c.回购股票时:

借:股本 100

资本公积 300

贷:库存股 400

d.回购股票时:

借:库存股 100

资本公积 300

贷:银行存款 400

(4)根据资料(4),下列各项中,关于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业务对报表项目影响正确的是( )。

a.“投资收益“项目增加200万元

b.“资本公积”项目增加200万元

c.“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增加200万元

d.“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增加200万元

(5)根据期初资料,资料(1)至(4),甲公司2023年末的资本公积是( )万元。

a.2440

b.2840

c.2240

d.2540

2.(根据2023年“营改增”政策改编)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因保管车辆的需要,2023年1月该企业决定采用自营方式建造一栋车库。相关资料如下:

(1)2023年1月至6月,购入车库工程物资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发生运输费用5万元,增值税0.55万元;全部款项以银行存款付讫。施工期间,购入的工程物资全部用于工程建设;确认的工程人员薪酬为30万元;支付其他直接费用39万元;领用本企业生产的水泥一批,该批水泥成本为20万元,税务部门确定的计税价格为30万元。

(2)2023年6月30日,车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预计可使用20年,预计净残值为2万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3)2023年6月30日,董事会决定将该车库(不考虑土地使用权)整体出租,同日与乙企业签订租赁合同,租期为3年,7月1日起租,每月租金5万元,每月末收取。甲企业将该车库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6月30日车库的公允价值为180万元。

(4)2023年12月31日,车库的公允价值为19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根据资料(1),下列各项中,甲企业购入工程物资的入账成本是( )万元。

a.117.55

b.122.55

c.122

d.105

(2)根据资料(1),下列各项中,甲企业建造车库领用自产水泥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借:在建工程 35.1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

贷:库存商品 20

b.借:在建工程 20

贷:库存商品 20

c.借:在建工程 23.4

贷:库存商品 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4

d.借:在建工程 25.1

贷:库存商品 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

(3)根据资料(2),下列各项中,关于该车库2023年的有关会计处理结果正确的是( )。

a.入账价值为194万元

b.当年计提折旧5.05万元

c.当年计提折旧4.8万元

d.年末账面价值为198.95万元

(4)根据资料(1)至(3),下列各项中,甲企业2023年将该车库整体出租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确认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 194

累计折旧 19.2

贷:固定资产 194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19.2

b.确认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 180

累计折旧 19.2

贷:固定资产 194

其他综合收益 5.2

c.确认投资性房地产每月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 5

贷:其他业务收入 5

d.计提投资性房地产每月折旧额:

借:其他业务成本 0.8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0.8

(5)根据资料(1)至(4),2023年12月31日甲企业资产负债表“投资性房地产”项目年末余额是( )万元。

a.194

b.180

c.204

d.190

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该企业2023年12月初“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方余额为286万元,12月发生的有关职工薪酬的业务资料如下:

(1)以银行存款支付上月的应付职工薪酬,并按规定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所得税6万元和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30万元,实发工资250万元。

(2)分配本月货币性职工薪酬300万元(未包括累计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其中,直接生产产品人员210万元,车间管理人员30万元,企业行政管理人员40万元,专设销售机构人员20万元,该职工薪酬将于下月初支付。

(3)外购200桶食用油作为本月生产车间工人的福利补贴发放。每桶油买价117元,其中含增值税17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4)该企业实行累计带薪缺勤制度,期末由于预计10名部门经理人员和15名销售人员未使用带薪休假,预期支付的薪酬金额分别为4万元和8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根据资料(1),下列各项中,关于支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借:应付职工薪酬 250

贷:银行存款 250

b.借:应付职工薪酬 286

贷:银行存款 250

应交税费 6

其他应付款 30

c.借:应付职工薪酬 286

贷:银行存款 250

其他应付款 36

d.借:应付职工薪酬 250

贷:银行存款 214

应交税费 6

其他应付款 30

(2)根据资料(2),下列各项中,关于确认本月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结果正确的是( )。

a.车间管理人员薪酬30万元计入管理费用

b.企业行政管理人员薪酬40万元计入管理费用

c.直接生产产品人员薪酬210万元计入生产成本

d.专设销售机构人员薪酬20万元计入销售费用

(3)根据资料(3),下列各项中,关于该企业发放福利补贴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借:应付职工薪酬 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0.34

贷:银行存款 2.34

b.借:生产成本 2.34

贷:银行存款 2.34

c.借:生产成本 2.34

贷:应付职工薪酬 2.34

借:应付职工薪酬 2.34

贷:银行存款 2.34

d.借:生产成本 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0.34

贷:银行存款 2.34

(4)根据资料(4),下列各项中,关于该企业累计带薪缺勤事项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借:生产成本 12

贷:应付职工薪酬 12

b.借:其他应付款 12

贷:应付职工薪酬 12

c.借:管理费用 4

销售费用 8

贷:应付职工薪酬 12

d.借:管理费用 4

销售费用 8

贷:其他应付款 12

(5)根据期初资料,资料(1)至(4),该企业12月末“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余额是( )万元。

a.312

b.314

c.308

d.300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a

【解析】企业以经营租入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选项a正确。

2.【答案】a

【解析】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在资产负债表日利息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增加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选项a正确。

3.【答案】d

【解析】生产线扩建后入账价值=1000-300+800=1500(万元),选项d正确。

4.【答案】c

【解析】现金清查中发生的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计入管理费用,选项c正确。

5.【答案】c

【解析】制造企业按计划成本分配法分配辅助生产费用,辅助生产车间实际发生的费用与计划成本分配转出的费用之间的差额应计入管理费用,选项c正确。

6.【答案】a

【解析】甲产品应分配的制造费用=(3+9)/(100+50)×100=8(万元),选项a正确。

7.【答案】d

【解析】出售投资性房地产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3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3000

借:其他业务成本 10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500

贷:投资性房地产 1500

所以甲公司因出售房地产影响当期营业利润的金额=3000-1000=2000(万元),选项d正确。

8.【答案】a

【解析】甲公司购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入账价值=8000×5=40000(万元),持股比例达到51%,能够实施控制,应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在采用成本法进行后续核算时,被审计单位实现净利润、宣告分配现金股利均不会影响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以2023年12月31日,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为40000万元。

9.【答案】b

【解析】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材料时,增值税计入材料成本,该批材料的入账成本=100+17+1=118(万元)。

10.【答案】d

【解析】2023年度转让专利使用权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

借:其他业务成本 6

贷:累计摊销 6

影响2023年度营业利润的金额=10-6=4(万元)。

11.【答案】d

【解析】企业已经发出但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商品,应借记“发出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不确认收入。

12.【答案】d

【解析】企业转销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13.【答案】b

【解析】有企业所得税缴纳义务的事业单位计算出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借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贷记“应缴税费”科目。

14.【答案】b

【解析】选项a、c计入其他应付款;选项d,计入短期借款,不计入其他应收款。

15.【答案】b

【解析】该企业4月份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1100000+500000)×7%=112000(元),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16.【答案】b

【解析】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选项a计入资产减值损失,选项c计入投资收益,选项d计入管理费用,均影响营业利润。选项b计入营业外收入,不影响营业利润。

17.【答案】a

【解析】2023年12月31日,应确认的债券利息=10000000×6%×3/12=150000(元),发行的债券全部用于建设厂房,所以债券利息计入在建工程。

18.【答案】c

【解析】期末,事业单位应当将“事业收入”本期发生额中的专项资金收入结转至非财政补助结转,借记“事业收入”科目下各专项资金收入明细科目,贷记“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

19.【答案】c

【解析】在产品按定额成本计价法适用于各项消耗定额或成本定额比较准确、稳定,而且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不是很大的产品。

20.【答案】a

【解析】2023年12月10日,购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入账价值为249万元,所以2023年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58-249=9(万元)。

21.【答案】c

【解析】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选项a计入递延收益或营业外收入,选项b计入营业外支出,选项d计入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均不影响营业成本。选项c计入其他业务成本,影响营业成本。

22.【答案】a

【解析】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范围内转回。无形资产、固定资产、采用成本模式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在资产持有期间均不得转回。

23.【答案】a

【解析】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选项bcd均计入存货采购成本,选项a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24.【答案】c

【解析】生产车间日常维修房屋领用的原材料应计入管理费用。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ad

【解析】选项b,增值税是价外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不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选项c,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销售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2.【答案】acd

【解析】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选项b错误。

3.【答案】abcd

【解析】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方法包括直接分配法、交互分配法、计划成本分配法、顺序分配法和代数分配法。

4.【答案】bc

【解析】因管理不善导致固定资产报废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选项a错误;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计入管理费用,选项d错误。

5.【答案】acd

【解析】研究阶段发生的支出应结转计入管理费用,选项b错误。

6.【答案】ab

【解析】选项c计入其他业务收入,选项d计入管理费用。

7.【答案】ad

【解析】选项b冲减主营业务收入,选项c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8.【答案】abd

【解析】2023年12月31日,应确认完工进度=20000/(20000+30000)×100%=40%,选项b正确;应确认劳务收入=70000×40%=28000(元),选项c错误;应确认劳务成本=(20000+30000)×40%=20000(元),选项d正确;影响营业利润金额=28000-20000=8000(元),选项a正确。

9.【答案】bd

【解析】预收款销售方式下,通常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选项a错误;销售时发生的销售折让冲减销售收入,选项c错误。

10.【答案】bcd

【解析】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不计入资产成本。

11.【答案】ab

【解析】选项a计入其他应收款,选项b计入预付账款,属于流动资产;选项c计入无形资产,选项d计入固定资产,属于非流动资产。

12.【答案】bcd

【解析】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大类,选项a错误。

三、判断题

1.【答案】×

【解析】年末,如果“经营结余”科目为借方余额,为经营亏损,不予结转。

2.【答案】√

3.【答案】√

4.【答案】×

【解析】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该部分差额是投资企业在取得投资过程中通过作价体现出的与所取得股份份额相对应的商誉价值,这种情况下,不要求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5.【答案】×

【解析】企业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计入应收利息。

6.【答案】×

【解析】企业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的,支付的手续费用计入销售费用。

7.【答案】√

8.【答案】√

9.【答案】√

10.【答案】√

四、不定项选择题

1.【答案】(1)cd;(2)d;(3)a;(4)bd;(5)a

【解析】(1)甲公司发行普通股的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940

贷:股本 4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540

(2)2023年甲公司确认所得税费用=(5015-25+10)×25%=1250(万元);实现净利润=5015-1250=3765(万元)。

(3)回购股票时:

借:库存股 400

贷:银行存款 400

注销股票时:

借:股本 100

资本公积 300

贷:库存股 400

(4)被投资单位乙公司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所有者权益增加了1000万元,甲公司应: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200(1000×2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00

(5)甲公司2023年末的资本公积=1000(期初)+1540(资料1)-300(资料3)+200(资料4)=2440(万元)。

2.【答案】(1)d;(2)b;(3)ac;(4)bc;(5)d

【解析】(1)购入工程物资建造不动产,增值税进项税可以抵扣不计入成本。甲企业购入工程物资的入账成本=100+5=105(万元),选项d正确。

(2)建造固定资产领用自产水泥,增值税无需视同销售,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 20

贷:库存商品 20

(3)车库的入账价值=100+5+30+39+20=194(万元),选项a正确;预计净残值为2万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所以年折旧额=(194-2)÷20=9.6(万元),车库6月份完工,所以从7月份开始计提折旧,2023年计提折旧月份是6个月,所以2023年计提折旧=9.6÷2=4.8(万元),选项c正确;车库年末账面价值=194-4.8=189.2万元,选项d错误。

(4)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转换日按照公允价值入账,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计提折旧,选项d错误。

(5)投资性房地产期末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所以资产负债表“投资性房地产”项目年末余额为190万元,选项d正确。

3.【答案】(1)b;(2)bcd;(3)c;(4)c;(5)a

【解析】(1)支付职工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286

贷:银行存款 250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6

其他应付款 30

(2)分配本月货币性职工薪酬账务处理如下:

借:生产成本 210

制造费用 30

管理费用 40

销售费用 20

贷:应付职工薪酬 300

(3)计提职工福利时:

借:生产成本 2.34

贷:应付职工薪酬 2.34

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2.34

贷:库存商品 2.34

(4)计提累计带薪缺勤:

借:管理费用 4

销售费用 8

贷:应付职工薪酬 12

(5)该企业12月末“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余额=286(期初)-286(资料1)+300(资料2)+2.34-2.34(资料3)+12(资料4)=312(万元)。

预祝考生们202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轻松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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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小规模增值税如何申报

或许对于会计新手来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是一项挑战,今天就给你们总结一下如何更加方便申报!

操作步骤:

进入电子税务—我要办税—按期应申报

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每个月都需要使用税控设备登录后系统自动抄报税,目前小规模纳税人也要申报比对,所以在季报月份请注意以下几点:

1、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时必须先抄报税后,方可正常申报,未进行税控设备抄报税的纳税人无法网上申报。

2、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时,应准确填写申报,符合系统比对规则后方可正常申报。对申报比对不通过的,网报系统会提示纳税人比对不符原因,并引导纳税人修改申报数据。

纳税人需要按系统提示准确修改申报数据,符合系统比对后方可正常上传申报数据。

3、纳税人正常比对通过后,可正常清卡解锁。若纳税人申报时经反复核对仍无法正常申报,则可按照系统提示正常上报但暂不扣缴税款,携- -证通、 税控设备增值税申报表、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申报事宜。

4、《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选填),本表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共用表,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填写本表。

发生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技术维护费以及购置税控收款机费用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需填报本表。

仅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按季纳税45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本表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必填)。

2、《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一)》(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选填), 本表由销售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其他小规模纳税人不填报。

3、《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二) >》(附加税费情况表)

增值税小微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3、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4、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第9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之申报小技巧

前台申报监控少 易出疑点别大意

征期金三申报表 各类提醒要注意

一栏要大二加三 四五六栏也统一

专票有数不享受 不超三十有红利

个体申报要三看 一栏免税核定额

注销迁移非征期 按季三十要切记

有数据的不动产 五率扣除多在意

以上逐条能做到 小微优惠没问题

请看这张表

一栏要大二加三 四五六栏也统一

一般情况下,指小规模增值税申报表中第1栏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额应大于第2栏3%的专票销售额和第3栏3%普票销售额的和。同理,第4栏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额应大于第5栏5%的专票销售额和第6栏5%普票销售额的和。

专票有数不享受 不超三十有红利

代开或自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就其开具专票相对应的应税行为计算缴纳增值税,但纳税人销售额按月不超10万、按季不超30万,除去专用发票对应的销售额,可以享受免税。

个体申报要三看 一栏免税核定额

小规模的个体户前台申报,在保存报表时,应注意第1栏、第4栏、核定销售额、免税销售额等,代开发票销售额按月超过10万(按季30万)时,免税销售额栏次不应有数据。

注销迁移非征期 按季三十要切记

若小规模纳税人是于季度中间开业或注销,未达到完整季度的,可以视同一个完整的季度享受免税。

有数据的不动产 五率扣除多在意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新增“本期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栏次,位于申报表最上方,此栏次填写时可能涉及不动产扣除额,纳税人超过小规模免税标准后,此栏次数据与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额数据应一致;销售额总额未超过小微标准(含不动产销售额),不动产销售额也可以享受免税。

来源:山东税务

实习编辑:司壹闻

【第10篇】建筑企业小规模增值税税率

建筑企业增值税率和征收率

目前国家税务对于提供建筑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公司税率从2023年营改增的时候,是11%,然后经过两次降低税率,2023年4月1日,税率降为了9%。而这个9%也仅仅是限于提供建筑服务,如果建筑公司还有提供其他的服务的话,税率另外进行计算。

增值税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为一般计税法增值税率为9%,小规模纳税人为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税率为3%。

9%税率,建筑行业一般纳税人的基本税率

(1)建筑服务是指1、销售一般货物,加工、维修、动产租赁和进口相应的货物适用13%的税率

比如,在建筑工程当中涉及到采购水泥,钢材 木材,租赁机械设备等。

(2) 涉及到现代服务,鉴定服务的,那么适用的税率为6%。

在提供建筑服务的时候,往往会涉及到一些前期的服务,比如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监理 工程检查和工程监测服务,这些服务要特别注意其所属行业,现在开票的时候,商品和服务码会对应体现在打印的发票上,要相互匹配的上。

比如:工程设计,是属于现代服务中的文化创作,现在开票应该是*设计服务*工程设计,适用于现代设计的6%税率。

比较特殊的就是在税务机关进行预缴款时,可能会用到2%的征收率

(3) 涉及到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那么适用征收率为3%。这个3%不是税率,而是征收率。

此外,如果一般纳税人申请了简易征收,那么也是适用3%的征收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了简易征收,那么进项就不能再抵扣。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砼,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于简易计税法。

企业需要注意的是:简易征收是针对某一项的,有的项目适用简易计税的,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有的不符合,采用一般计税,但是对于相同项目不能同时采用两个计税方式,对于简易征收,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能改变,所以企业应该合理选择。

一般纳税人建筑公司,中标一个合同价为1000万元的建筑工程项目,其中需要自行采购建筑材料,和进行设备租赁,向一般纳税人买进材料和设备租赁金额为600万,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材料50万元,该公司是为一般纳税人,那么该公司涉及的税率有:

建筑业的销项税,税率为9% 1000*9%=90万

从一般纳税人出采购材料和租赁机械设备为进项税为13% 600*13%=78万

从小规模纳税人采购材料的进项税为3% 50*3%=1.5万

增值税=90-78-1.5=10.5万

那么这边就涉及到13% 9% 3%税率

如果建安企业即销售设备,又提供建安劳务,这时候就涉及到13%和9% 或者是简易的3%的征收率,这时候看企业是否分开核算,或者是企业性质。

【第11篇】小规模服务业增值税税率

《税晓通》专注于园区招商、企业税务筹划,合理合规助力企业节税!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属于不同的纳税人身份,那么企业的纳税人身份不同, 又有什么区别呢?在企业的税收优惠上又有安哪些不同呢?

由于一般纳税人的年纳税额一般都比较大,所以企业的业务也会更多更复杂,所以一般纳税人做账的单据就会多很多,不光是在金额上还数量上也是。并且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在申报时间上也有所不同,一般小规模纳税人都是季度申报,而一般纳税人是月度申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根据行业不同而不同,现在一般纳税人的服务业增值税税率为6%,建筑行业增值税税率为9%,商贸类增值税税率为13%,运输业增值税税率为1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一般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是3%,20年受疫情影响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减按1%征收,2023年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免征了。且购进货物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可以抵扣的,在缴纳增值税时按照销售收入3%的简易税率计算纳税。

今天小编还想跟大家分享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在地方税收优惠政策上的不同,一般现在能享受核定征收政策的都是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于在有核定征收政策的地区注册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能够申请核定征收,核定企业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后企业的税率低,能很大程度上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

一般纳税人的有限公司能享受园区的扶持奖励政策:

常见政策如下:

针对于在有总部经济招商政策的地区注册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企业正常经营纳税,按时申报,地方政府会对企业有高额的财政奖励扶持,对于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在地方留存的基础上进行奖励返还。

具体政策:

增值税:地方留存比例为50%,在此基础奖励扶持企业75%-90%;

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比例为40%,在此基础奖励扶持企业75%-90%;

园区对企业的扶持奖励及时,当月纳税,次月扶持企业;

所以企业可以根据不同的纳税人身份 选择不同的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来降低企业的税收压力。

版权声明:本文转自《税晓通》公众号,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及节税方案,可关注《税晓通》了解~

【第12篇】202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下载

填报案例,看得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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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回顾

☑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自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还有疑问?详情请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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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这些行业免征增值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免征增值税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可自行开专票

自2023年2月1日起,全行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怎么开

详情请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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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第13篇】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起征点由按月10万元(按季纳税30万元),调整为按月15万元(按季纳税45万元),4月1日起执行!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除此,疫情期间,税费优惠政策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尚天泽财税小编,用几个案例来解说吧!

1、我是天津一家小型商贸公司,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季度我公司销售货物一共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00万元,请问我公司应该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你公司2023年可以继续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你公司1季度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已经超过季度销售额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标准,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但可以继续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因此,你公司1季度应当缴纳的增值税为:200万元×1%=2万元。

2、我是一家小型公司,属于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我公司预计2023年4月份销售货物将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50万元,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继续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可以。你公司预计4月份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万元,超过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标准,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但你公司4月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继续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据此,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50万元×1%=0.5万元。

3、我是湖北省的一家超市,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经营状况比较稳定,每个季度销售百货商品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0万元左右,预计2季度也将如此。请问我超市2季度是否可以继续享受免税政策?

答:不可以。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因此,自4月1日开始,你超市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不再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免征增值税政策。同时,你超市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已经超过季度销售额4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标准,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但是,你超市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计算,基本上就是如下几个公式:增值税计算公式一:销售额=含税销售收入/(1+17%)

增值税计算公式二:含税销售收入=销售额*(1+17%)=销售额+销售额*17%=销售额+销项税(或进项税)

增值税计算公式三:销项税额(或进项税额)=含税销售收入/(1+17%)*17%=销售额*17%

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3-5月取得收入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的月(季)销售额的口径是什么?

答: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仍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问:其他个人以预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一次性收取租金是否都属于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

答: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其他个人以预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一次性收取租金,均属于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问:新办、注销、停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是按照实际经营期享受还是按季享受优惠?

答:从有利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的角度出发,对于选择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不论是季度中间成立、还是季度中间注销、或是申请停业登记的,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销售额均按照45万元判断是否享受优惠。

问:保险公司或者证券公司,为保险、证券代理人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否享受小微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增值税的免税标准是否月销售额一并调整为不超过15万元(按季纳税45万元)?

答:由保险公司或者证券公司按规定代征增值税的保险、证券代理人属于按期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适用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问: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是差额扣除前还是扣除后的销售额?

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文件第五条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因此,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指差额扣除后的销售额。

问:在同一预缴地有多个项目的建筑业纳税人总销售额以什么为标准?

答:同一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辖区内有多个项目的,按照所有项目当月总销售额判断是否超过15万元。

【第14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

目前根据新启用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主要变化有三个方面:

一、在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主表增加第23栏至第25栏“附加税费”栏次,而且还将表头的表名调整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二、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主表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和开具普通发票销售额相关栏次名称调整为更准确的表述,

三、增加《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二)》(附加税费情况表)。

【第15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税申报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详见↓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二)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1月9日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1号公告)的规定,现将有关征管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1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四、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1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1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12月31日前并已开具增值税发票,如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应开具对应征收率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开具对应征收率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七、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八、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九、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十、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本公告第九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十一、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9号)、1号公告规定的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见附件1);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87号)、1号公告规定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见附件2)。

十二、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征管事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31号)第二条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纳税人按照1号公告第四条规定申请办理抵减或退还已缴纳税款,如果已经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先将增值税专用发票追回。

十四、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4号)第八条及附件《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33号)第一条及附件《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5号)第一条至第五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第一、二、三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2.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1月9日

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1月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1号公告),为确保相关政策顺利实施,税务总局制发本公告,就相关征管事项进行了明确。

一、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调整以后,销售额的执行口径是否有变化?

答:没有变化。纳税人确定销售额有两个要点:一是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但为剔除偶然发生的不动产销售业务的影响,使纳税人更充分享受政策,本公告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下同),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也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二是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确定其是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举例说明:按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a在2023年4月销售货物取得收入10万元,5月提供建筑服务取得收入20万元,同时向其他建筑企业支付分包款12万元,6月销售自建的不动产取得收入200万元。则a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第二季度(4-6月)差额后合计销售额218万元(=10+20-12+200),超过30万元,但是扣除200万元不动产,差额后的销售额是18万元(=10+20-12),不超过30万元,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同时,纳税人销售不动产200万元应依法纳税。

二、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的多个月份的租金,如何适用政策?

答:此前,税务总局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包括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的,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为确保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延续此前已出台政策的相关口径,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调整为10万元以后,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同样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三、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放弃减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对部分或者全部销售收入选择放弃享受免税政策,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对部分或者全部销售收入选择放弃享受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小规模纳税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已经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如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应当如何处理?

答:小规模纳税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已经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开具对应征收率的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即:如果2023年12月31日之前按3%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3%的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如果2023年12月31日之前按1%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如果2023年12月31日之前开具了免税发票,则开具免税红字发票。纳税人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在开具红字发票后,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五、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如何填写相关免税栏次?

答: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六、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自行选择按月或者按季申报吗?

答: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纳税期限。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不同,其享受免税政策的效果可能存在差异。为确保小规模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延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号)相关规定,本公告明确,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举例说明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按月或者按季纳税,在政策适用方面的不同:

情况1: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4-6月的销售额分别是6万元、8万元和12万元。如果纳税人按月纳税,则6月的销售额超过了月销售额10万元的免税标准,需要缴纳增值税,4月、5月的6万元、8万元能够享受免税;如果纳税人按季纳税,2023年2季度销售额合计26万元,未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因此,26万元全部能够享受免税政策。

情况2: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4-6月的销售额分别是6万元、8万元和20万元,如果纳税人按月纳税,4月和5月的销售额均未超过月销售额10万元的免税标准,能够享受免税政策;如果纳税人按季纳税,2023年2季度销售额合计34万元,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因此,34万元均无法享受免税政策。

七、小规模纳税人需要预缴增值税的,应如何预缴税款?

答:现行增值税实施了若干预缴税款的规定,比如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等等。本公告明确,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八、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取得的销售额,应该如何适用免税政策?

答:小规模纳税人包括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还包括其他个人。不同主体适用政策应视不同情况而定。

第一,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涉及纳税人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的事项。如何适用政策与销售额以及纳税人选择的纳税期限有关。举例来说,如果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销售额为28万元,则有两种情况:一是纳税人选择按月纳税,销售不动产销售额超过月销售额10万元免税标准,则应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二是该纳税人选择按季纳税,销售不动产销售额未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则无需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因此,本公告明确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公告第九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

第二,小规模纳税人中其他个人偶然发生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应当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执行。因此,本公告明确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十、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十一、纳税人适用1号公告规定的加计抵减政策,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答:纳税人适用1号公告规定的加计抵减政策,仅需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一份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其中,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需提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需提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十二、纳税人适用1号公告规定的加计抵减政策,和此前执行的加计抵减政策相比,相关征管规定有无变化?

答:没有变化。本公告明确,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征管事项,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31号)第二条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到期后,在1号公告出台前部分纳税人已按照3%征收率缴纳了增值税,能够退还相应的税款么?

答:按照1号公告第四条规定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在1号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但是,纳税人如果已经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先将增值税专用发票追回。

【第16篇】小规模企业增值税账务处理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且企业季度应税销售额低于45万元,没有达到增值税起征点,以及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额,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企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是企业还是需要做账,也就是需要进行会计核算,以及规范的会计处理,那么如何处理呢?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时: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时的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主营业务收入——减免税费

按照财税【2023年】第11号,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的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应税销售额低于15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另外,按照财税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自2023年4月1日至12月31日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根据政策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应税销售额低于15万元,季度应税销售额低于45万元,没有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以及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额,可以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免征的增值税,企业需要做相应的会计处理,即将免税部分的税额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的贷方,小规模纳税人免征的增值税,需要并入收入总额,计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比如,某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实现含税销售额为30.9万元,其中不含税销售额为30万元,增值税为9000元,企业没有收到客户的货款。增值税征收率为3%。其会计处理方式: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产品时,借:应收账款——xx客户 3090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xx产品 300000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9000元

免征增值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90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减免税费 9000元。

需要强调的是,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在确定应税销售额时,应按照国税公告【2023年】第5号的政策规定,即企业的应税销售额为全部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等销售行为实现的销售额,进而判断企业是否满足增值税免税标准。

该项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偶然发生的不动产销售业务,在计算应税销售额时可以扣除,并以扣除不动产销售后的余额来判断企业是否满足免税政策。比如,企业季度销售额为60万元,其中,企业在6月份销售不动产30万元。企业在确定销售额时,如果不扣除偶然销售的不动产,那么企业的销售额超过了45万元,而如果按照政策可以扣除不动产销售30万元,则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企业就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政策。

另外,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确定企业是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总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月应税销售额低于15万元免征增值税的企业和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额,还需要按照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即将当期免征的增值税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减免税费会计科目的贷方,并同时减少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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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7日

小规模增值税(16篇)

一、适用对象小规模纳税人二、政策内容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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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小规模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同行公司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