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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认证(16篇)

发布时间:2023-09-21 16:56:22 查看人数:51

【导语】增值税认证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增值税认证,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增值税认证(16篇)

【第1篇】增值税认证

3月1日起开票和认证都变了!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自3月1日起,全部一般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实行网上勾选确认方式。此前纳税人用于抵扣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增值税扣税凭证,有扫描认证和网上勾选确认两种方式:扫描认证需纳税人自行购置扫描设备、手工扫描需要抵扣的纸质扣税凭证进行认证,或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而网上勾选确认方式只对部分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适用。

此次政策推出,旨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便利纳税人开具和使用增值税发票。

试点纳税人可以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自2023年8月1日起,税务总局开展了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先后将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纳入试点范围。目前,试点工作运行平稳,社会各界反响良好。

为了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税务总局决定,自今年3月1日起,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等三个行业纳入试点范围。试点纳税人可以选择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但试点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未超过免征增值税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也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为了进一步便利小微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行业的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受月销售额标准的限制。”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也就是说,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含本数,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试点行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选择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而以往的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用发票试点行业,则要求超过月免税销售额须在月免税销售额以上。

根据现行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销售额,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即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纳税人可网上选择确认需要抵扣的增值税发票电子信息

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仍可进行扫描认证。

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就是由手工扫描需要抵扣的纸质发票,调整为由纳税人网上选择确认需要抵扣的增值税发票电子信息,是税务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

据了解以往的手工扫描需要抵扣的纸质发票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纳税人自行购置扫描设备进行网上认证,另一种是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发票认证。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扩大至全部一般纳税人后,能够节约纳税人因购买扫描设备产生的经济成本,减少纳税人前往税务机关认证发票所花费的时间,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是税务部门推出的一项利民、惠民、便民的办税服务措施。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

据了解,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从2023年起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其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指标比照《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第二条中“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式,计算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断。

【第2篇】认证后作废诈骗增值税

我一般纳税人这个销项税额120万元,但是进项税额才仅仅不到20万元,大部分进项税票都开不过来了,这样造成我公司大约缴纳100万元左右增值税,超过了2023年全年的纳税额,请问我能否把当月对方已经认证的专票全部作废达到少缴纳增值税的目的?

答 复:不可以。

你公司当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购买方已经勾选抵扣进项税额,当月不可以作废处理。

若是取得了认证后又作废的专票,该发票的进项税额也就不能抵扣,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发票作废须符合“四个未”

(1)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就及时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

(2)销售方未抄税;

(3)销售方未记账;

(4)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参考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填开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785号)第四条规定,在未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或虽已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但购货方已将专用发票抵扣联报送税务机关认证的情况下,销货方一律不得作废已开具的专用发票。

参考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第二十条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参考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7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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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增值税发票认证平台网址

会计人员都知道,进行增值税发票勾选、确认,都需要插入税盘才能进入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登录网站。但现在无盘勾选”进项发票功能正式上线了!不用插盘,也能进行发票勾选、确认了!使我们会计办公越来越便捷、更智能。

不用开票税盘也能登录增值税发票认证系统了,步骤如下:

1.登录表国家税务电子税务局(客户端和网页版)都可以,输入2次密码后进入到上述页面

3.输密码进入的需要进行电话号码短信验证

3.输入验证码

4.验证后点特色业务下方的增值税发票综合平台

【第4篇】外贸企业增值税发票逾期认证

自202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取消了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以下简称45号公告)就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进行了明确。

一、认证期限的简单回顾

45号公告出台之前,发票认证(勾选确认)是有期限的。从最早的90天(自2003年3月1日起)到180天(自2023年1月1日起),之后,自2023年7月1日起,认证期限由180日延长至360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扣税凭证,需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认证或申请稽核比对,并于认证当月抵扣,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为简化办税流程,自2023年3月1日起,陆续将a级、b级、c级和m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而是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查询、勾选确认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凡逾期未申报认证的,一律不得作为扣税凭证。增值税扣税凭证申报抵扣期限的管理措施,对于提高增值税征管信息系统的运行质量,督促纳税人及时申报曾起到积极作用,但随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系统处理能力的提升和数字技术的应用,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期限等传统手段的限制已意义不大。

二、取消期限的扣税凭证

45号公告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实务中可从扣税凭证种类和开具时间两个维度把握。

(一)扣税凭证种类

取消认证确认期限的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简而言之,就是之前限定认证确认期限的所有增值税扣税凭证。这里需要提醒关注的是电子普通发票,仅限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容易混淆的是2023年4月1日起纳入抵扣范围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属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而旅客运输服务属交通运输服务,两类服务取得的电子普通发票,抵扣时限要求有所不同。道路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6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而取得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没有360日抵扣期限的限定。因现行政策未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设定抵扣期限,故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电子普通发票,也不属于45号公告取消认证确认期限的电子普通发票范畴。

(二)扣税凭证开具时间

45号公告取消认证确认期限的扣税凭证,指2023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公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23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对超过360日期限未认证确认的,可以自2023年3月1日起,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扣税凭证进行用途确认。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23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超过认证确认等期限,按现行规定处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确认或者稽核比对的,如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0号,2023年10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消费税有关涉税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修正)相关规定,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逐级上报,由省税务局认证并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

三、同步取消申报抵扣时限

45号公告还同步取消了增值税扣税凭证的申报抵扣期限。在此之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为解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扣税凭证因客观原因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8号,以下简称78号公告)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确认或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因客观原因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自2023年3月1日起,根据45号公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23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取消申报抵扣的期限,不再要求扣税凭证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需要注意的是,与取消认证确认期限规定相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23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未能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的,符合78号公告规定情形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如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本文作者:秦燕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文章及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第5篇】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期限

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其在经营期间通常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对于该类发票进行认证,可用于抵顶销项税额。不过,增值税发票认证有一定的时限,超期将不予认证抵扣。所以,为了更合理地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企业都十分注重该项工作的办理。那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效期是多久?接下来,本文将带领大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间的相关事项作具体了解!

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期限

从2023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360天,认证后只要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中做过申报,可以一直到抵扣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

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注意事项

这些事项主要包含:

(1 )当月认证当期抵扣,认证当期未抵扣的,不能结转下期抵扣。即纳税人应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抵扣进项税额,若是没有申报抵扣,相当于放弃了抵扣权利,应当将进项税额全部计入成本费用。

( 2 )从2023年3月1日起,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已经扩大到全部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后,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以上是对“增值税发票认证有效期是多久”这一问题的具体说明。企业取得增值税发票认证相关业务得以妥善办理,并确保企业记账报税工作有序进行!

【第6篇】撤销认证增值税票

在工作中,经常出现增值税专用发票勾选认证后,如果发现勾选错误或少勾了,就需要先撤销原来已勾的发票,再重新添加新勾的,或取消已勾的发票。

现在我们来介绍一下如何撤销已勾选认证的发票:

1、首先,在首页-抵扣勾选-抵扣勾选统计中,点撤销统计-撤销成功

2、对于已勾选的发票,需要取消勾选的话,选择已勾选,日期选择你原勾选发票时选的时间段(一般可以选长一点)再点查询。如果只是少勾了,需要增加,直接就是未勾选的,查询,再把未勾的补上就可以了。下面我们主要讲如何取消已勾选的发票:

3、所有发票全部勾选,找到需要取消的那张发票,把前面的勾去掉,如图:

4、点提交,会出现一个框,勾选认证信息,本次撤销数量金额等信息,核对无误后,点确认。该张发票就撤消勾选了。

【第7篇】增值税发票网上认证平台

一、平台简介

1.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是什么?

答: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是现有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的升级版,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功能的完善和风格的优化,可以为纳税人提供增值税发票网上抵扣勾选、退税勾选、代办退税勾选、成品油消费税管理、进销项发票查询和下载等功能。

2.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都有哪些模块?

答: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包括首页、抵扣勾选、退税勾选、代办退税勾选、进项发票查询、税务事项通知书、成品油消费税管理、发票下载、档案信息维护等模块。

3.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有哪些优化功能?

答: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的优化功能有:抵扣勾选增加确认签名操作,抵扣勾选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有效抵扣税额或不抵扣,增加出口转内销发票勾选和查询、增值税发票全生命周期展示、回退税款所属期、注销勾选、发票下载、风险管控等功能。

4.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上线后,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是否继续使用?

答: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上线运行后,原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不再使用。

二、登录环境

1.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运行环境要求?

答:(1)该平台支持windows xp及以上(windows xp、windows7、windows8、windows10)操作系统;

(2)需配置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支持google、火狐浏览器;

(3)使用该平台前需根据操作手册要求安装相关的控件及驱动(盘、安全控件和税务证书)。

2. 安装相关控件及驱动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1)按照《基础驱动及安全控件安装手册》安装;

(2)关闭浏览器;

(3)不要连接金税盘或税控盘;

(4)在安装证书和控件时,选中安装文件,点击鼠标右键,选择“以管理员身份运行”;

(5)清空浏览器缓存,再重新打开浏览器。

3. 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时是否需要连接税控设备?

答:登录平台时需连接税控设备(金税盘或税控盘),但不可同时连接金税盘和税控盘。

4.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的平台密码是什么?

答:平台密码是为了满足部分纳税人开票与认证操作分开的需求,由企业根据需要自行在平台中设置的平台登录密码;平台密码设置成功并启用后,纳税人需同时输入证书密码和平台密码后,才能登录。

5. 平台密码是否必须启用?

答: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启用或不启用平台密码,启用平台密码后需同时输入证书密码和平台密码登录,不启用平台密码时仅输入证书密码即可登录。

6. 忘记平台密码该怎么办?

答:(1)若纳税人设置过密码找回问题及答案,可通过该功能取消平台密码,登录平台后根据需要重新设置平台密码;

(2)若纳税人未设置过平台密码找回问题,或忘记找回密码问题答案,则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密码重置。

三、业务操作

1.什么企业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

答:所有使用含有数字证书的税控设备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使用该平台。

2.纳税人为不能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的特定类型企业,该如何认证发票?

答:不能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的特定企业可在办税服务厅勾选确认。

3.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抵扣勾选功能对纳税人信用等级有要求吗?

答:没有,全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可登录使用该平台。

4.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

答: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并使用部分功能。

5.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中的哪些功能?

答: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使用平台中的进项发票查询、税务事项通知书、成品油消费税管理(仅成品油企业)、发票下载和档案信息维护等功能。

6.纳税人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后没有抵扣勾选功能是什么原因?

答:请确认纳税人是否为小规模纳税人或转登记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未到生效日期。

7.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抵扣勾选模块都有哪些功能?

答:抵扣勾选模块包含发票抵扣勾选、发票批量抵扣勾选、发票不抵扣勾选、逾期发票抵扣勾选、出口转内销发票勾选以及抵扣统计确认等功能。

8.“发票抵扣勾选”模块可以勾选的发票数据有哪些?

答:可以勾选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发票数据:(1)由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且尚未完成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办退税专用发票除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2)发票状态、管理状态为正常且未超过抵扣时限。

9.“发票抵扣勾选”模块不可勾选的发票数据有哪些?

答:不可勾选的发票数据有:超过抵扣时限的发票且未经税务机关审核通过的发票(逾期发票);已作废、已红冲、已失控、管理状态非正常等异常发票。

10.对于发票抵扣量大的企业可以实现批量勾选发票么?

答:发票抵扣量大的企业,可以使用“发票批量勾选”模块,通过文件导入的形式实现批量勾选,提高发票勾选效率、降低勾选工作量。

11.勾选为“部分抵扣”和“不抵扣”的发票,该所属期申报缴税后能否再次选择抵扣?

答:不可以再次选择抵扣。

12.可以将一张发票同时进行“抵扣勾选”和“退税勾选”吗?

答:不可以,一张发票仅可勾选一种用途。

13.纳税人如何对当期申请抵扣的发票数据进行确认?

答:征期内,纳税人完成当期抵扣勾选后,需在增值税申报抵扣前,到“抵扣勾选统计”模块申请统计,生成本期可用于申报抵扣的发票汇总统计表,并进行确认签名。

14.纳税人进行“申请统计”操作后是否可以继续勾选发票?

答:纳税人在非增值税申报期,进行“申请统计”操作后,可继续对发票进行抵扣/不抵扣操作,但不可进行确认签名。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期内,进行“申请统计”操作后,则必须撤销统计方可进行抵扣/不抵扣操作。

15.“确认签名”是什么?

答:“确认签名”是指在平台中对当期申请抵扣的发票数据进行确认。纳税人申报期内需对抵扣勾选统计表进行签名确认,方可进行当期的抵扣申报工作,经“确认签名”确认后当前统计表将作为申报抵扣的依据。

16.不经过“确认签名”是否可以申报抵扣?

答:不可以。

17.本期无进项抵扣需求是否需要申请统计并确认签名?

答:若纳税人本期没有需要勾选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则不需要在平台中进行申请统计并确认签名。

18.“确认签名”功能开放时间?

答:“确认签名”功能仅在申报期内开放,确认签名和撤销签名支持多次操作。如纳税人因注销税务登记,需要提前申报抵扣的,可使用“注销勾选”功能提前进行确认签名。

19.确认签名后需要继续勾选发票怎么办?

答:确认签名后系统会锁定当期勾选操作,如需继续勾选发票,可在成功“撤销签名”后继续进行勾选和撤销勾选操作。

20.撤销确认签名有无次数限制?

答:抵扣勾选支持多次撤销确认,退税勾选确认后不可撤销,代办退税勾选后无需确认且不可撤销。

21.哪些企业可以使用“退税勾选”模块?

答:只有外贸型出口企业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能够使用“退税勾选”模块。

22.发票“退税勾选”后未进行确认能否申报出口退税?

答:发票“退税勾选”后未进行确认不能申报出口退税,需完成“发票确认勾选”才能用于出口退税。

23.退税勾选确认后能否撤销重新选择?

答:确认后不可撤销。

24.哪些企业可以使用“代办退税勾选”模块?

答:只有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能够使用“代办退税勾选”模块。

25.哪些发票可用于“代办退税勾选”?

答:备注栏内注明“代办退税专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用于“代办退税勾选”。

26.“代办退税勾选”需要进行确认操作吗?

答:“代办退税勾选”没有确认环节,“代办退税勾选”提交或“批量代办退税”勾选文件上传即确认,且无法撤销。

27.“发票下载”模块可以申请下载哪些发票?

答:纳税人可在“发票下载”模块申请下载本企业开具的和取得的增值税发票。

28.发票下载申请提交后是否可以直接下载文件?

答:纳税人查询处理状态,显示为“处理完成”后,方可下载。

29.如何查询当月取得的进项发票?

答:纳税人可以在“进项发票查询”模块里的“单票查询”和“未到期发票查询”中查询当月取得的进项发票。

30.纳税人是否可以在平台进行发票查验?

答:纳税人可点击平台中“发票查验”按钮自动跳转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后进行发票查验。

31.纳税人平台档案信息显示不全怎么办?

答:需携带税控设备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由税局端加载档案。

32.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在平台中查询不到是什么原因?

答:销方离线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在上传到税局端之前无法查到。若非前述原因,需到发票查验平台查验该张发票是否存在。

33.扫描认证的发票是否需要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中确认签名?

答:扫描认证的发票,需要在申报抵扣前登录平台进行确认签名。扫描认证的发票默认为抵扣勾选,如需调整用途需撤销抵扣勾选后重新勾选。

34.什么情形企业需要使用“回退税款所属期”功能?

答:平台获取到企业当期已完成增值税申报的结果后,会自动跳转到下一税款所属期,并显示“回退税款所属期”按钮。若企业需返回上一税款所属期调整认证数据,可进行回退税款所属期操作。

35.回退税款所属期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申请回退税款所属期需要纳税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税款所属期跳转到下期后,企业又在当期撤销申报;

(2)平台获取到的需回退的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申报结果为“未申报”;

(3)在回退属期的申报期内。

36.什么情形企业需要使用注销勾选功能?

答:一般情况下进入申报期后纳税人才可进行确认签名,需要做注销当期申报提前确认勾选的纳税人,可以使用注销勾选功能提前对下一税款所属期发票数据进行确认。

37.注销勾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申请注销勾选需要平台获取到纳税人当前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申报结果为“已申报”,否则无“注销勾选”按钮。

38.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相关业务是否要携带税控设备?

答: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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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以前年度增值税票未认证

【导读】:增值税发票是需要认证才能抵扣的税票,这里我们提到的是增值税专票,适合一般纳税企业开具的税票。那么增值税发票已经扫描未认证怎么处理?以下是具体的解决方法。

增值税发票已经扫描未认证怎么处理?

答:1、已经通过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结果未导入电子报税系统,可以叫税务人员通过管理系统导入申报报税系统。

2、专用发票网上认证知识:

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认证是指纳税人通过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扫描采集系统进行发票扫描或企业电子报税管理系统手工录入发票信息,采集并生成加密格式的待认证文件,然后通过网上认证系统传输到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完成解密、认证。

一、申请密钥文件(开户) 网上认证系统要求纳税人提交的“待认证文件”必须是通过网上认证专用的密钥文件进行加密,因此,凡进行网上认证的纳税人必须首先向税务机关申请领取密钥文件,又称网上认证开户操作。

1、提供资料: (1)《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供查验) (2)《网上认证密钥文件领取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二份) (3)存储设备(如优盘或3.5寸软盘,用于拷贝密钥文件。)

2、将密钥文件导入扫描采集系统或企业电子报税管理系统。

3、注意事项:(1)密钥文件名格式为xxxxxxxxxxxxxxxkey.dat,前15位为纳税人识别码,密钥文件名不可更改;(2)若发生密钥文件丢失或其他原因,需更换密钥文件的,应及时到税务机关申请更换。

二、扫描发票或录入发票信息,生成待认证数据文件。 纳税人通过扫描采集软件进行发票扫描或者电子申报软件手工录入发票信息,导出加密的待认证文件(.dat格式)。该待认证文件由系统自动生成,纳税人不要更改文件名,否则无法成功上传认证。

怎么扫描增值税发票?

1、扫描操作:连接好扫描仪,点击认证系统,进去后点击发票录入,然后打开扫描仪的盖子,把需要认证的发票扣在扫描仪的最下面(背面向上),同时注意发票扣在最下面也要注意发票的方向,应该是发票的抬头在朝向扫描仪的最下面边框。放好发票后即点击扫描录入。

即生成一个待认证的信,然后逐张扫描。都完成后,退出发票录入,点击上传税务认证,然后等待认证结果,大概过几分钟即可点击接收认证结果。

大概有些需要注意的,扫描时候发票的方向正确很重要,接收认证结果后,如有没有通过认证的发票,最好手工更改错误信息,因为只能上传两次,超过2次就要拿发票去税务认证了。

另外认证的时间最好不要在月底那天,最好可以提前。月底系统认证时间比较长,而且出问题也没有太多时间更改。

接收认证结果后,要等到月初时候才可以打印出文字的认知通知书来,月底前打印出来的是乱码,只要看认证结果正确即可。

好了,增值税发票已经扫描未认证怎么处理?以上的解答内容小编已经全部整理完毕了

【第9篇】增值税网上认证

增值税发票认证是指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对增值税发票所包含的数据进行识别、确认。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 开具发票时,系统会自动将发票上的开票日期、发票号码、发票代码、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销售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额 等要素,经过加密形成防伪电子密文显示在发票密码区。拿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税务机关利用扫描仪采集发票上的密文和明文 图像,或由纳税人自行采集发票电子信息传送至税务机关,通过认证系统对密文解密还原,再与发票明文进行比对,比对一致则 通过认证,可以作为进项抵扣,否则不能作为进项抵扣。

自2023年3月1日起,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扩大至全部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 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 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一、网上认证

网上认证是直接在企业将发票扫描或输入税务局网站,并通过网上传送发票认证信息的方式。如某市网上认证,按以下步骤 进行操作:

(一)进入国家税务局办税大厅,点击“发票认证”再点击“入口二发票认证”,如图2-3-1所示:

(二)点击“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认证”,进入扫描、手工录入界面,如图2-3-2所示:

(三)扫描或是手工直接录入进行认证,如图2-3-3所示:

扫描输入完成后,系统自动保存发票数据,完成点击“保存”按钮,最后点击“扫描输入并发送认证”。手工录入完成后检 查录入数据是否有误,确认无误后,点击“手工录入并发送认证”按钮。

二、柜台认证

柜台认证是指去税务局柜台手工输入进行认证的形式。发票在网上认证失败或者不能认证的情况下,企业税务会计可以携带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前去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柜台认证。

三、勾选认证

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可以 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实务中,企业税务会计需要对收到的增值税发票进行发票审核和保管。

(一)发票的审核

实务工作中,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要对其联次、盖章、发票内容等进行审核,如图2-2-4所示:

审核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要注意以下5点内容:

1、审核收到发票的联次是否为发票联和抵扣联两联;

2、审核收到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是否盖有销货方的发票专用章,印章信息与销货单位的企业名称、税号是否一致;

3、审核购货单位信息是否与本企业信息一致;

4、审核商品名称、数量及金额信息是否正确;

5、审核发票密码是否超出框外,如果超出框外,发票无法通过认证,应退回销货方重新开具。

(一)收到增值税发票的保管

实务中收到增值税发票的保管主要包括:

1、收到发票的保管;2、丢失发票的处理。

1、收到发票的保管

收到的发票,发票联应交给会计作为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后面统一装订;另要将认证相符的抵扣联、税务平台上打印的 《认证结果通知书》和《认证结果清单》次月统一装订成册。

2、丢失发票的处理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货方凭销货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 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 丢失前未认证的,购货方凭销货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 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只丢失 其中一联的,购买方可使用未丢的联次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记账,复印件留存备查。

(二)实务常见问题

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电话号码开错了能用吗?

答: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现电话号码开错时,可先进行认证,如果认证通过则可以用,如果不通过应寄回给供应商重新开 具一份。

2、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辨别真伪?

答:(1)可登陆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点击“查询区”下的“发票查询真伪”功能;(2)可到当地税务局柜台现场鉴别。

3、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不通过做丢失处理可以吗?

答:不可以。如果为当月开具,可以退给开票方让其直接作废重开。如果跨月,可以自己开具一份红字信息单,或是让开票 方开具红字信息单后,校验通过让其先开具一份红字发票,再开具一份正确的发票。

课前小结:

一、发票认证分为两种: (一) 网上认证 (二) 柜台认证 (三) 勾选认证

在发票认证实务中,税务会计还应对收到的发票进行审核和保管。

【第10篇】增值税勾选认证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现已全面上线,升级后的系统主要优化了确认勾选等功能,并新增“签名”确认环节。

原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升级为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系统登录:要插盘,密码和盘的密码一致,通过是1-8或8个8。

进入平台后选择:选择需要勾选的发票,然后--提交。

选择“确定”。

认证抵扣流程过程“勾选→确认”变为“勾选→统计→确认签名”

完成勾选后,点击“申请统计”按钮就可以进入“统计”阶段了

在统计完成后,就是确认签名了,点击“确认签名”即完成签名确认操作。

弹出“提示信息”,输入认证密码:密码就是进入的密码1-8或8个8。

密码通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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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增值税发票认证平台

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入口网址汇总(全国各省市)

1 北京市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beijing.chinatax.gov.cn

2 天津市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tianjin.chinatax.gov.cn

3 河北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hebei.chinatax.gov.cn

4 山西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shanxi.chinatax.gov.cn

5 内蒙古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neimenggu.chinatax.gov.cn

6 辽宁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liaoning.chinatax.gov.cn

7 大连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dalian.chinatax.gov.cn

8 吉林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jilin.chinatax.gov.cn:4431

9 黑龙江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heilongjiang.chinatax.gov.cn

10 上海市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shanghai.chinatax.gov.cn

11 江苏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jiangsu.chinatax.gov.cn:81/

12 浙江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zhejiang.chinatax.gov.cn

13 宁波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ningbo.chinatax.gov.cn

14 安徽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anhui.chinatax.gov.cn

15 福建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fujian.chinatax.gov.cn

16 厦门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xiamen.chinatax.gov.cn

17 江西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jiangxi.chinatax.gov.cn

18 山东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shandong.chinatax.gov.cn

19 青岛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qingdao.chinatax.gov.cn

20 河南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henan.chinatax.gov.cn

21 湖北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hubei.chinatax.gov.cn

22 湖南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hunan.chinatax.gov.cn

23 广东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guangdong.chinatax.gov.cn

24 深圳市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shenzhen.chinatax.gov.cn

25 广西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guangxi.chinatax.gov.cn

26 海南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hainan.chinatax.gov.cn

27 重庆市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chongqing.chinatax.gov.cn

28 四川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sichuan.chinatax.gov.cn

29 贵州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guizhou.chinatax.gov.cn/

30 云南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fpdk.yunnan.chinatax.gov.cn/

31 西藏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xizang.chinatax.gov.cn

32 陕西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shaanxi.chinatax.gov.cn

33 甘肃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gansu.chinatax.gov.cn

34 青海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qinghai.chinatax.gov.cn

35 宁夏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ningxia.chinatax.gov.cn

36 新疆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pdk.xj-n-tax.gov.cn/

来源:贵州言之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第12篇】深圳市增值税认证勾选平台

最近很多纳税人在进行发票勾选认证的时候,通过浏览器收藏夹打开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却发现无法打开网页,因此无法进行发票勾选确认。其实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税务部门的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网址变更了,只要重新输入新的网址即可正常使用!

尊敬的纳税人:

各地税务局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访问地址进行了变更,为保证业务不受影响,请您使用新访问地址,并对新地址进行收藏。

目前已更新的省份和访问地址如下(陆续更新中~):

天津:https://fpdk.tianjin.chinatax.gov.cn

河北:https://fpdk.hebei.chinatax.gov.cn

山西:https://fpdk.shanxi.chinatax.gov.cn

辽宁:https://fpdk.liaoning.chinatax.gov.cn

浙江:https://fpdk.zhejiang.chinatax.gov.cn

安徽:https://fpdk.anhui.chinatax.gov.cn

福建:https://fpdk.fujian.chinatax.gov.cn

厦门:https://fpdk.xiamen.chinatax.gov.cn

江西:https://fpdk.jiangxi.chinatax.gov.cn

山东:https://fpdk.shandong.chinatax.gov.cn

青岛:https://fpdk.qingdao.chinatax.gov.cn

深圳:https://fpdk.shenzhen.chinatax.gov.cn

广西:https://fpdk.guangxi.chinatax.gov.cn

重庆:https://fpdk.chongqing.chinatax.gov.cn

四川:https://fpdk.sichuan.chinatax.gov.cn

陕西:https://fpdk.shaanxi.chinatax.gov.cn

甘肃:https://fpdk.gansu.chinatax.gov.cn

宁夏:https://fpdk.ningxia.chinatax.gov.cn

其他省份访问地址更新我们将第一时间推送给广大纳税人,如您在使用过程中有问题也请及时反馈给我们~

其实通过上面的网址我们就可以发现,各省及计划单列市的新的网址很简单,总体的格式就是https://fpdk.jiangxi.chinatax.gov.cn,只要把网址中的红色部分更换成自己所在省市的拼音即可!

当然,不仅仅是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网址变更了,包括各地的电子税务局和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web端网址同样变更,具体内容可点击后面的连接:重要通知:电子税务局、发票勾选认证等涉税系统网址变了!请及时更改!

【第13篇】北京增值税勾选认证平台

11月征期,增值税发票勾选再添新成员! 一起来看看吧~

01

增值税勾选又变了!

最近,小编打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发现勾选认证又新增了一个选项: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

也就是说,以后的火车票都可以进行抵扣勾选了。

与此同时,小编也在网上看到了网友发出的铁路客票的样式:

客票中直接显示了税额,以后再遇到火车票报销时,就不必计算抵扣增值税税额了,直接勾选抵扣即可!

其实自从全电发票施行以后,不只是铁路票,航空运输的电子客票行程单也可以进行勾选抵扣:

和铁路电子客票一样,航空运输的电子客票也是可以显示税额的,我们就可以直接进行勾选抵扣了。

不得不说,全电发票施行以后,专用发票的勾选功能是越来越人性化了,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也让增值税的进项税抵扣更加准确。

但是,小编提醒大家,并不是所有的车票都可以抵扣进项税哦!

02

车票抵扣增值税

一定要记住这9个提醒!

提醒1:

日期必须是2023年4月1日后取得的车票才可以抵扣,之前的车票不得抵扣增值税。

提醒2:

境内产生的符合条件的旅客运输服务才可以抵扣,境外车票不得抵扣增值税。

提醒3:

只有符合条件的本公司职工的车票才可以抵扣,非本公司员工产生的旅客运输服务不可抵扣。

提醒4:

老外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符合条件的车票可以抵扣增值税,但是境外的不可以抵扣。

提醒5: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车票才可以抵扣,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不得抵扣。

提醒6:

符合条件的车票抵扣方式是计算抵扣,而不是认证后抵扣,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车票才需要认证抵扣。

提醒7: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上只有票价+燃油附加费的金额可以抵扣,民航发展基金不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数。

提醒8:

员工与经营相关出差的车票可以抵扣,但是休假探亲以及外出旅游等集体福利性质的车票不得抵扣增值税。

提醒9:

对于出租票、公交车票等普通发票不得计算抵扣。

03

还有哪些发票可抵扣进项税?

1、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从销售方取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自2023年7月1日起,机动车销售启用新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相比传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发票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会自动打印“机动车”标识。

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代扣代缴税收完税凭证

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5、通行费发票

以下两种通行费发票可以抵扣:

(1)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指的是征税发票,左上角显示“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注意:如果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则此类通行费发票不允许抵扣。

(2)桥、闸通行费发票

7、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

(1)农产品收购发票

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不包括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个体经营者)收购自产免税农业产品,由收购方向农业生产者开具的发票。发票左上角会打上“收购”两个字。

(2)农产品销售发票

农产品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注意:纳税人在开具时税率应当选择“免税”,而不是“0%”,虽然免税和零税率都不征增值税,但两者的意义不同,纳税人要注意两者的区别。

04

收藏!

一图掌握发票勾选抵扣

【第14篇】增值税专票认证期限

原来

发票认证是有期限的,从最早的90天到180天。对取得的2023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期限仍为180天。

现在

2023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天(是自然日而非工作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不在规定日期内认证,放过期了怎么办?

1、不能抵扣这部分税款,只有自己承担;

2、过期发票也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47号)最关键的问题:

第一条:(一)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二条: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说明:系统会校验,意思就是,你超过180天申请,系统能校验通过,税务系统已经取消了这个限制。

【第15篇】深圳增值税认证平台

全电发票又一好消息传来,开票试点范围扩大到4个省市自治区,10月28日起施行!

01

又一地区新增!

全电票开票试点范围扩大

10月26日,四川省税务局发布开展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的公告。

公告重点:

1、 试点纳税人范围为:2023年10月28日前设立登记的已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2023年10月28日起新设立登记的需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

2、 不使用网络办税或不具备网络条件的纳税人暂不纳入试点范围。

3、 四川省全电发票的发票号码为20位;

4、 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交付全电发票,也可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自行交付全电发票。

5、 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对符合规定的农产品增值税扣税凭证进行用途确认,计算用于抵扣的进项税额。

6、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暂不支持开具机动车、二手车、通行费等特定业务全电发票,开具上述发票功能的上线时间另行公告。

至此,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简称全电发票)开票方试点省市自治区包括:广东(不含深圳)、上海、内蒙古和四川。

全国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都能作为全电发票的受票方。

02

“全电发票”和“传统发票”

有什么区别?

“全电发票”跟“传统发票”主要有以下8点区别:

03

全电发票的样式

可以看出,相较于传统电子发票,全电发票的票面精简了许多。

税务自检查询——【查税宝app】

04

会计收到一张全电票

如何接收、查验、入档和归档

1、受票纳税人取得发票和确认

纳税人可以使用各地“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入“税务数字账户模块”,通过筛选,可以查询接收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此外,也可取得销售方以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的全电发票。

2、全电发票查验途径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全电发票信息。可以手动输入发票代码及发票号码等基本信息,也可以直接导入。

3、发票入账

单位收到的凭证确属电子会计凭证的,无论是否收到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均应当主动向开票单位索取电子格式的会计凭证。同时,在进行会计处理时,使用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该纸质打印件的电子会计凭证原件,即必须保存ofd源文件。

……

拍照、截图、扫描等电子影像件属于电子副本文件,并不是电子会计凭证原件,不能仅以电子副本文件报销入账归档。

4、发票报销归档

纳税人以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按照财政和档案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

“三、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仅使用电子会计凭证进行报销入账归档:

(一)接收的电子会计凭证经查验合法、真实;

(二)电子会计凭证的传输、存储安全、可靠,对电子会计凭证的任何篡改能够及时被发现;

(三)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完成会计核算业务,能够按照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格式输出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且能有效防止电子会计凭证重复入账;

(四)电子会计凭证的归档及管理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第79号令)等要求。

四、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

五、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电子会计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电子会计档案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税务经理人,财务经理人整理发布

【第16篇】增值税发票扫描认证

专用发票扫描仪 发票扫描仪怎么用 增值税发票扫描仪 扫描发票用什么扫描仪 发票识别扫描仪

发票认证扫描仪安装 大扫描仪 发票扫描仪多少钱 票据扫描仪

什么是发票扫描仪

无论在哪个年代,效率都是各大企业所推崇的。而放眼财务行业,长期手动输入发票信息速度慢还会引发鼠标手、键盘腕等职业病,而且财务行业处理发票也不单单只有发票录入的工作,还有辨别真假、存档管理甚至是以后让人抓狂的查找……

试想一下,财务工作人员拿到一张增值税发票,从查看开票日期到查看是否有缺漏或涂抹再到最后将关键字段信息输入到国税局官方平台查验,整个流程下来,处理一张发票的时间大概需要1—2分钟,8个小时不停歇最多也才录入480张,这对每天动辄上千张发票的大型企业来讲,显然让人力不从心,所以,做好财务不容易,做个好财务更不容易。

应该如何高效处理发票?其实从效率出发,业界早已有了约定俗成的答案,那就是 将发票处理便捷化 。就像验钞机噌噌噌,短时间完成点钞、验钞工作一样,对于发票,“快票通”的扫描仪就是一种相似的存在。 “快票通”专用扫描仪的扫 描速度高达40ppm/80ipm, 协同配套的 “快票通发票管理系统 ”,也能让发票像money一样发出令人愉悦的声音。

影像处理功能

对于扫描处理形成的表格票据影像,奥普扫描仪还可对其进行自动旋转、倾斜矫正、原稿尺寸裁剪、去除底色、加框等处理,满足不同工作环境下的用户影像存档需求。

扫描仪实现了表格、票据批量处理。依靠扫描仪硬件产品做技术支持,集成使用快票通,表格、票据等纸质资料将轻松转换成影像、数据化资料,为供财务人员对影像进行命名、保存,对数据进行保存、统计、编辑等提供便捷化操作途径。

扫描仪扫描速度快、识别票据种类多,而且还支持对多种票据、表格进行自动分类的功能让财务人员省心更放心,批量处理发票大大提升了办公效率,财务工作人员的的时间不再被大量发票所占据,员工对自身价值及岗位满意程度自然而然也就提升了。

文通技术支持:郑明辉:壹叁叁柒壹陆贰壹壹贰玖

增值税认证(16篇)

3月1日起开票和认证都变了!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自3月1日起,全部一般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实行网上勾选确认方式。此前纳税人用于抵扣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增值税扣税凭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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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认证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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