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个人增值税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个人增值税,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个人增值税
对于企业来说,没有发票寸步难行!但是,企业有的时候,也不得不雇佣个人完成一些事情。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索要发票的事,就成了,自然人的“痛点”!
个人怎么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个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有企业才可以开具。一般的情况下,企业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过,个人虽然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当然,小规模纳税人在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到税务部门代开,也可以自己开具。
但是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如果选择了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以后小规模纳税人就不能到税务部门进行代开了。
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也需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选择。
个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对于个人来说,给企业提供服务以后,需要提供发票以后,企业才会付款。毕竟,对于企业来说,他们没有发票就不能进行税前扣除。
对于个人来说,代开发票需要的资料就是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以及合同。
以虎虎所在的山东为例,个人代开发票一开始还需要合同,现在基本上自己拿着身份证就可以了。另外,山东这边代开发票时,需要经过实名认证才可以。
个人开具发票承担的税费有哪些?
个人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涉及的税费包括: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印花税。
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来说,具体的税率如下:
1、增值税
对于个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来说,增值税的税率一般就是3%。当然,1%的优惠还在继续。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也还是可以享受的。
2、城市建设维护税
城市建设维护税属于一种附加税,纳税依据就是增值税和消费税。对于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来说,城市建设维护税的纳税依据就是增值税率。
城建税的税率根据所在的区域不同,具体分为
市区7%,县城、镇5%,其他地区1%。我们代开时,根据实际所在地的不同,适用不同的税率即可。
3、个人所得税
对于这一块来说,一般的地方都是进行核定征收。还是以虎虎所在山东为例,个人代开发票时,个税的核定税率是0.5%。说实话这个核定的税率,还是比较低的。
0.5%的个税税率,对于个人来说,也不会造成很大的负担。
4、印花税
个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时候,也是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印花税的税率,和实际的经济业务有关。比如说购销合同的印花税税率,就是0.03%。
想了解更多精彩内容,快来关注虎说财税
【第2篇】增值税其他个人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优惠政策,每月10万以内,每季度30万以内免征增值税,其他个人也就是自然人是否适用? 其实这个问题问的就是小规模纳税人中是否包括其他个人?
答案是毋庸置疑的,小规模纳税人当中包括其他个人,因为财税2023年36号文第一条说得很清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其他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所以个人是增值税的纳税人,因为他提供了增值税的应税服务。
36号文当中第三条说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销售额如果超过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他就是一般纳税人,目前规定一年销售额500万,那么没有超过标准的纳税人就是小规模纳税人。简而言之,小规模纳税人当中包含其他个人。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那么问题来了?在增值税36号文的起征点上面,把增值税的起征点的幅度分成了两个大部分。一个是按期纳税,一个是按次纳税,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各地税务机关对于个人提供劳务,没有做过税务单据,税务机关在征收的过程当中基本上默认是按次纳税的,所以按次纳税的起征点就是300-500,绝大多数地方都是500。因此,税务局在具体征收和管理的过程当中,把其他个人都列为是按次纳税,哪怕你跟对方签了一年的技术合同或者一年的劳务合同。虽说是按月提供服务,他也是按月给你结算这个劳务报酬的,对不起,在税法当中还是认为是按次。
所以说,有这个优惠政策,其他个人目前享受不到。
关注康诺优企,了解更多财税资讯!
【第3篇】个人增值税发票怎么开
2022个人开具发票的最佳方式, 税率是多少?
一般来说,个人需要开具发票的情况大多数的叫法是:自然人代开,有此情况的自然人(多指名下并无企业之人)但通过个人人脉、技术以及一些资源与它方企业发生一笔或多笔业务,而在业务完成之后,所收到的收入,对方是需要收款方提供相应的发票(通常只有金额较大时),以此来抵扣企业的成本,减少企业所得税。同时咱们的个人在收到企业支付的款项后,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首先咱们需要知道的是自然人代开发票的渠道是固定的,只能在税务局进行代开,但选择不同的代开方式,给我们带来的结果却大不相同,有时候只需要一个小小的选择,就可以为自然人或者企业,减免90%或更多以上的压力!
一:由自然人自行前往税务大局进行代开
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在税务大厅代开相关品目发票,按照20%-40%的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税计算应纳税额和应纳税费,由支付方预扣预缴。个人劳务报酬所得属于综合所得,需要和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在年终汇算清缴。
二: 自然人通过(有相关政策的)地方性税局进行代开
税收优惠地区进行自然人,可享受核定征收,核定(劳务报酬)为个人经营所得,而个人经营所得可享受核定征收,核定下来个人经营所得税低至0.6%,加上咱们的增值税以及附加税,总体税负1.66%,由纳税人在开票时缴纳相关税费。个人经营所得税属于经营所得,需纳税人自行申报,无年底汇算情况。
税收优惠地区进行自然人代开有以下优势:
一:每人每年可代开额度为2000万,年度不超过500万无需自然人到场
二:享受核定征收核定个税0.6%
三:无需成立公司或企业,只需提供身份资料即可,更加方便快捷,一周内即可出票
四:代开发票合理合法,网上税务局随时可查
【第4篇】个人独资企业增值税
一、2023年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收规定
个人独资免征企业所得税,只对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分为审计征收和核定征收。为了更好地享受折扣,一般采用核定征收的形式。
核定征收分为两种方式:一是核准应税所得率根据不同行业的3%-30%,一般为10%,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为35%。例如,有100万的收入和个人所得税=100万*10%*35%=3.5万,也就是说,个人独资的税率一般不高于3.5%。二是固定税率,按行业确定的税率在1.5%~2.5%之间。如果是小规模个人独资,增值税税率为3%,综合税率不超过6.65%,远低于有限责任公司。
【第5篇】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
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符合代开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不能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办理材料】《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1份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1.纳税人出租不动产、转让取得的不动产:不动产权属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不动产合同、协议或者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2.自然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3.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2)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办理地点】1.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2.此事项可在同城通办。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2.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案”的“申请条件”。【办理材料】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1.《货物运输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1份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份3. 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其他纳税人:《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1份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1.自然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2.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2)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办理地点】1.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2.此事项可在同城通办。
【第6篇】个人出租房屋开增值税专票
房屋属于不动产,出租房屋就是不动产租赁服务,个人出租房屋,当然也是提供了不动产租赁服务。
1
财税 【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1中关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对租赁服务税目是这样规定的:
不动产租赁服务,按照规定的话,一般计税税率9%,简易计税征收率5%。
正常情况下,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办法,适用税率是9%。
如果是采取简易计税就适用5%的征收率,当然这个简易计税主要针对老项目,也就是2023年4月30日之前取得的不动产,而且需要先去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方可采用。
2
小规模纳税人都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5%,注意这里是5%,不是3%,很多人会搞错,当然如果是个体工商户的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住房是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征收率为5%,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3
从上述政策规定我们可以很清楚的知道,对于自然人出租房屋的增值税问题,其实要分出租的是住房还是非住房。
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非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看了,一般政策下,个人出租不管是住房还是非住房,都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但是为什么我们都听说个人出租房屋不交增值税呢?
其实这源于一个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所以,个人出租房屋,不管是住房还是非住房,只要月租金不超过10万,那么就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4
出租房屋当然要给别人开票,自然人没法自行开具发票,只能向税务局申请代开,而且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要享受月租金10万以下免增值税的政策,那么只能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比如,下图这张发票,月租金未超过10万,免征增值税,代开了一张免税普通发票,税务局代开的免税发票,税率栏是***。
如果需要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这个增值税是免不了的。道理也很简单,专票是可以抵扣的,如果你这边不交,对方还要抵扣,这肯定是不现实的。
先打住,个人能代开专票吗???
基本是不能的,但是出租不动产这个还真可以。
国税发[2004]15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代开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
而第五条说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这其实就已经确定了其他个人不得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总体原则。
但是,营改增后,下面三种情况,个人也可以代开专票,我们来看看。
税总函[2016]1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第二条第(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地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也就是说其他个人转让、出租不动产,如果购买方或者承租方不是其他个人的,这个时候可以到地税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三条: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七条规定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注意:国地税合并后,都是向税务局申请了,不分国地税了。
5
所以,如果承租方需要专票,个人是可以去代开的。
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优惠政策减按1.5%征收,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征收率减按1.5%征收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
下面这张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是这种情况。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20000/(1+5%)×1.5%=285.71
你可以看到金额和税额是没有直接匹配关系的,税率栏也是星号。当然,承租方可以按票面的税额进行抵扣。
如果个人出租的非住房,月度未超过10万,但是需要开专票,那就妥妥的就是5%,比如下面这张发票。
在这里相信有许多想要学习会计的同学,大家可以关注小编头条号,私信【学习】即可领取一整套系统的会计学习资料!还可以免费试学课程15天!
【第7篇】个人房租收入免增值税
问:小规模纳税人租金收入免增值税吗?
提问者的要求很简单,只需回答免或不免。
免吗?
不免吗?
真的不是一两个字就能说清楚的!还得看政策规定!
一、既然是“租金”收入,那一定是提供了“租赁服务”,范围如下:
租赁服务,包括融资租赁服务和经营租赁服务。
(1)融资租赁服务,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租赁活动。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租赁物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照残值购入租赁物,以拥有其所有权。不论出租人是否将租赁物销售给承租人,均属于融资租赁。
按照标的物的不同,融资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
(2)经营租赁服务,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
按照标的物的不同,经营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经营租赁。
光租业务,是指运输企业将船舶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操作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
干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飞机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机组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
叫租赁,但不属于租赁服务的包括但不限于:
1.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
程租业务,是指运输企业为租船人完成某一特定航次的运输任务并收取租赁费的业务。
期租业务,是指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操作人员的船舶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天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船东负担的业务。
2.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湿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机组人员的飞机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一定标准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的业务。
3.融资性售后回租不按照本税目(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规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融资租赁暂不予考虑,经营租赁中提供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可以肯定的是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那么取得的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收入就一定不免征增值税了吗?答案是不一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请注意:此文件并未废止,依然有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收入征免增值税依然适用该文件。
三、两种特殊情况
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小规模纳税人既有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收入,又有适用3%征收率的收入,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收入未超过15万元/月,但加上适用3%征收率的收入超过15万元/月,此时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收入是否免征增值税?这样就不能免了,但适用3%征收率的收入可以免。
还有一种情况,小规模纳税人一次收取一年的出租不动产租金,平均到每个月未超过15万元/月,此时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收入是否免征增值税?还得分情况,如果是其他个人是可以免的,除其他个人以外的小规模纳税人是不能免的。
政策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五条相关规定如下:“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以上,小规模纳税人的各项收入如果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需要按规定缴纳增值税的。
工作中经常有这样看似简单的问题,提问的人明确不要说政策,只需回答是或否,说是或否真的很简单,但税收业务真的只有是/否之分吗?
【第8篇】个人出租房屋开增值税票
具体案例:请问个人将非住房出租给企业用于办公该如何缴纳增值税?
回答:一般情况按5%计算征收。
根据规定,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5%计算应纳税额。
然而,其他个人如果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 10 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同时,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综上,个人出租非住房一般情况下需要按照5%缴纳增值税,但是如果满足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且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后月租金收入不超过 10 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如果需要开具发票的,可以去不动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提醒:个人出租不动产,除了涉及上述的增值税及其附加,还将涉及个税、印花税、房产税等多个税种的税费。
参考来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第9篇】增值税个人经营起征点
1.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增值税起征点政策
【享受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个人。
【优惠内容】按月纳税的,每月销售额5000~20000元或按次纳税的,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
【享受条件】此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指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但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5号)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第10篇】个人出租收入增值税
出租房子别忘了交增值税的,应该怎么交,分个人出租和公司出租两种情况,其中公司又区分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
个人 出租房子
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也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个人出租住房的,应纳增值税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出租非住房,应纳增值税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小规模纳税人 出租房子
小规模纳税人即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 出租房子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3%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 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3号)二、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第11篇】个人出租房屋的增值税税率
个人出租房屋包含了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按照是否转租、是否住房以及月租金是否达到起征点为标准,其综合税率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非转租住房
(1)(不含税)月租金≤100000元,征收率为2.5%;
(2)(不含税)月租金>100000元,征收率为4.09%。
2.非转租非住房
(1)(不含税)月租金≤100000元,征收率为3%;
(2)(不含税)月租金>100000元,征收率为8.3%。
3.转租住房
(1)(不含税)月租金≤100000元,征收率为0.5%;
(2)(不含税)月租金>100000元,征收率为2.09%。
4.转租非住房
(1)(不含税)月租金≤100000元,征收率为1%;
(2)(不含税)月租金>100000元,征收率为6.3%。
如果您还有疑问,可以关注我们熊老师协税+,进行提问,欢迎您关注订阅,更多小知识课程,请持续关注-深圳协税-公众号!!!
【第12篇】个人劳务增值税
咨询:个人的劳务报酬是否需要缴增值税?
彭怀文解答:
个人的劳务报酬是否缴纳增值税,需要区分几种情况。
一、劳务报酬是否构成了工资——构成工资的不交增值税
在实务中,很多人有时是傻傻的区分不出工资与劳务报酬的区别。比如,对于企业聘用的临时工、季节性用工,很多人都误认为是“劳务报酬”,其实那是不对的。作为临时工和季节性用工,都是企业雇佣的,并且是在企业安排下从事的非独立劳动,按照税法规定,取得的报酬应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而不是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等非独立个人劳动取得的报酬是有区别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九条规定: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因此,判断劳务报酬所得的关键词是“独立”和“非雇佣”,而工资、薪金所得的关键词是“非独立”和“雇佣”。通常情况下,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十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因此,如果个人提供的劳务属于工资的,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二、个人劳务完全发生在境外的或虽然跨境但是税法规定免税的——不交增值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9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本办法。
因此,个人劳务完全发生在境外或虽然跨境但是税法规定免税的,是可以不交增值税的。
三、境外个人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不交增值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十三条规定,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四、非居民个人适用税收协定——可免增值税
根据我国与缔约方签署的税收协定(安排),可对非居民个人提供劳务免增值税。因此,当非居民个人提出适用税收协定(安排)条款时,是可以根据条款免增值税。
五、在个人技术转让的同时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可免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六项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是指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所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转让技术”“研发服务”范围内的业务活动。
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业务活动。
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者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者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者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者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者技术开发的价款应当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
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
六、低于起征点的——免增值税
个人没有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按次计算起征点,低于500元可免增值税。
个人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的,可享受优惠政策,月销售额低于10万元的免增值税。
因此,对于个人劳务报酬,是否需要交纳增值税,需要事先做好评判,简单的说要交还是不交,都是非常不严谨的。
【第13篇】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
(此处已添加书籍卡片,请到联兴财税客户端查看)
有人问鲁老师这样一个问题:自然人出租不动产能否享受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文件的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要想搞清楚这个问题,我们首先了解一下15号文件的具体优惠内容是什么?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这个政策的适用范围有三点:
1、执行时间是在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适用的增值税纳税人是小规模纳税人,也就是对一般纳税人不适用;
3、免税的应税销售收入是针对于适用3%征收率的纳税人;
在上述条件下,可以适用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所以我们看对于自然人出租不动产到底符不符合免征增值税条件,就要搞清楚以下的内容:
1、自然人是否属于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暂行条例》明确将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单位和个人;《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将个人分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2010〕139号)中明确“其他个人,是指自然人,同时在国家税务总局令43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明确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无需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此处的规定标准即:财税[2018]3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所以对于自然人一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而对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人仅指个体工商户。
2、自然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的税率或者征收率是多少?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二规定:
1、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所以对于自然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的征收率为5%,不符合上述优惠政策的条件,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规定:“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因此,自然人出租不动产适用征收率为5%,不能适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文件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但若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文件的规定,也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第14篇】个人出租房屋免征增值税
(此处已添加书籍卡片,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
有人问鲁老师这样一个问题:自然人出租不动产能否享受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文件的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要想搞清楚这个问题,我们首先了解一下15号文件的具体优惠内容是什么?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这个政策的适用范围有三点:
1、执行时间是在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适用的增值税纳税人是小规模纳税人,也就是对一般纳税人不适用;
3、免税的应税销售收入是针对于适用3%征收率的纳税人;
在上述条件下,可以适用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所以我们看对于自然人出租不动产到底符不符合免征增值税条件,就要搞清楚以下的内容:
1、自然人是否属于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暂行条例》明确将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单位和个人;《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将个人分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2010〕139号)中明确“其他个人,是指自然人,同时在国家税务总局令43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明确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无需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此处的规定标准即:财税[2018]3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所以对于自然人一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而对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人仅指个体工商户。
2、自然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的税率或者征收率是多少?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二规定:
1、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所以对于自然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的征收率为5%,不符合上述优惠政策的条件,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规定:“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因此,自然人出租不动产适用征收率为5%,不能适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文件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但若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文件的规定,也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第15篇】个人转让专利权增值税
一、涉税分析
1、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设备视为销售旧货,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38号令)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三十五条规定: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三)第一款第(七)项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2、个人所得税
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设备,个人需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即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第(九)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0%)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固定资产净值-合理费用。
3、印花税。
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设备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且个人转让产权转移可享受印花税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照万分之二点五缴纳印花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为应纳税凭证。同时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
财政部税务总局财税〔2019〕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第三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税局代开发票需提供资料
通用资料:个人购买设备的合同和发票,经办人身份证,设备买卖合同,具体咨询当地税务局。
【第16篇】个人出租房屋代开增值税税率
自2023年6月1日起,个人出租房产时,可以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纸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1️⃣
个人房屋租赁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两种渠道
(一)微信操作方法
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税务服务号”按顺序点击【我要办】→ 【发票服务】→ 【个人房屋租赁缴税】→ 【普票申请(或专票申请)模块】选择申请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信息,发票信息金额等等。(电子发票普票直接提供电子档,增值税专票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去深圳任意税局现场打印)其他出租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房屋出租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免征增值税。
如果出租人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证明。不能精准计算房屋租赁成本费用,按租金收入的5%核定应纳所得额。应纳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自然人出租住房,暂时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在各个区税务局有代征街道办的窗口办理
纳税人在街道办办理个人房屋租赁业务时,缴款完成取得电子缴款凭证后,可扫描开票二维码自行开票。
2️⃣
个人房屋租赁开具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出租人带身份证原件直接到任意的税务局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票和普通发票(纸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