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范围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范围,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范围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大家了解多少呢?哪些情形可以采用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其政策依据和注意事项又有哪些?小编还收集了一些常见问题,赶快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一、简易征收项目涵盖多个行业,具体范围如下:
01
建筑服务
可以选择简易征收: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建筑业的下列情形可以选择简易征收: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42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必须选择简易征收: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规定:
一、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
三、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注意事项:
(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征收的可自行开具发票。
02
出售不动产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下列情形可以选择简易征收:
(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使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注意事项:
(1)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向其他个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03
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规定: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注意事项:
(1)该项政策中“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指的是扣除的仅仅是自来水水费,不包括其他污水处理费等费用。
(2)差额中“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需要获取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
(3)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可以向服务接受方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04
不动产经营租赁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下列情形可以选择简易征收: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注意事项: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应按照5%的征收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纳税人向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其他个人出租,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05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2008年12月31前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注意事项: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0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计税办法依照3%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06
劳务派遣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规定: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07
转让土地使用权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规定:纳税人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08
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
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09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0
其他可以选择简易计税的情况
(按征收率3%)
(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2)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3)在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4)在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5)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服务
(6)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7)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8)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9)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10)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1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
(1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13)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14)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15)药品经营企业(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生物制品经营的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兽用药品经营企业(取得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兽药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的兽用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
(16)自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7)自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其它注意事项:
1.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 纳税人选择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
二、常见问题解答:
1. 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的公式?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第三十五条 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2. 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一般纳税人,在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时,是否应包括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七条第(一)项规定:一般纳税人四项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额和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额。因此,在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时,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额应包括在内。
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其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可以抵减加计抵减额吗?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不可以从加计抵减额中抵减。加计抵减额只可以抵减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
4.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的《2019最新增值税税率表》中,关于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具体是指什么条件?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规定,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2019最新增值税税率表》中所称“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是指上述规定的情形。
5.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药监局关于罕见病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4号)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经营多种罕见病药品,在选择简易计税时,是需要对多种药品同时选择简易计税,还是可以对其中某种罕见病药品选择简易计税?
答:为充分保障纳税人权益,使纳税人能根据自身经营情况作出最优选择,当纳税人同时经营多种罕见病药品时,可以只对其中某一个或多个产品选择简易计税。如某药品企业同时生产a、b两种罕见病药品,经过计算,企业对a药品选择简易计税较为有利,但b药品适用一般计税办法税负更低,则企业可以仅对a药品选择简易计税。
【第2篇】劳务派遣一般纳税人税率
如果你们是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税种鉴定是一般纳税人企业,那么当你开票的时候,有两种方式:
第一、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是普票,税率是6%,可以进行进项抵扣。
第二、开具差额票,差额的意思是指全部价款去掉代发被派遣员的工资、社保、福利、公积金的差额部分,那么税款是按照5%来交的,不可以进行进项抵扣。
下面看一下例子:
c劳务派遣公司需要给d工厂开票100万元,开全额专票的话,c公司在无法取得进行发票的情况下,是需要缴纳6万元的增值税,那么d工厂可以进抵扣6万元的税额。如果说你开的是差额的专票,假设代发工资部分是90万元,则c公司不管有没有取得进行发票,都需要缴纳5000元的增值税,那么d工厂可以进行抵扣的税款呢,也是5000元。
【第3篇】一般纳税人所得税是月报还是季报
创业养成手册第15步:明确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该缴纳的税种及时间!
在我国,能够成立的公司类型多达20多种,不过用简单的话来讲大部分老板们注册的公司就是分为三种: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公司,以及个体户。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公司就是一个企业,由2人起步,没有上限;而个体户就是自己开店做个小生意,满足自己的自由的职业规划还有赚钱。
那么无论是选择哪一种类型,都会涉及纳税的事件,毕竟一个人打工一个月的工资超过一定的额度还是要纳税,因为纳税是我们全体公民必须要履行的义务。
那么这篇文章就由老账人来为各位老板们讲解一下这些公司到底要纳哪些税种呢?
一、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的公司每一个月要纳的税种有: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这五个税种是要在每一个月的15号之前由公司的会计应该完成的事情。
除此之外,一般纳税人的公司还有季报,包括企业所得税和财务报表,要在季度15号之前完成,也是由会计担任的事情。
另外还有年报,包括年度财务报表和营业执照年检,需要在6月30号之前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在5月31号之前完成。
二、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区别于一般纳税人,所以公司的规模会相对来说比较小,也就决定了收入和支出的额度不会很高。因为月报的只有个人所得税,其他的税种均为季报。
现在国家也是在大力地扶持小规模纳税人的公司,比如企业所得税,可以直接在网上填写一些基本的信息,其他的信息就可以自动识别填写,省去了繁琐的填写问题。
当然,这只是一些技术上的操作简便,那么对于纳税的额度也是有所减缓。比如,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可以免征增值税;附加税、房产税、印花税等可以减半征收等等。
三、个体户
个体户不是成立公司的模式,而是开启一间小小的店铺营生,所以跟公司是有很大的区别,是无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需要申报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总的来说,这三种公司的选择类型还是靠老板们自己的个人远见、本身的智慧、自身的资本等等一系列的原因决定到底要成立的是什么类型的公司或者是开一家小小店铺,在平平凡凡中过出幸福的生活。
更多创业知识,请多关注老账人!
【第4篇】一般纳税人纳税标准
1、什么是差额征税?
全面营改增后,对增值税来说,计算销售额基本的原则仍是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在试点过渡政策中,有一些允许差额征税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差额征税的规定是正列举,只有列明的项目才允许差额征税,没列明的则不能差额。
2、差额征税销售额是含税的吗?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3、差额计税的是以差额前还是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4、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征税,销售额怎么计算?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5、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需要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其中销售额是差额前还是差额后?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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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网上办理操作流程
一、业务概述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可以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办法所称的生效之日,是指纳税人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
二、业务前提
1.纳税人登记状态为“正常”;
2.纳税人存在有效的增值税税种认定信息;
3.纳税人尚未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纳税人存在实名比对且实名刷脸通过的办税员信息。
三、功能节点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此模块仅对小规模纳税人可见,若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则无法看到此模块)
四、操作步骤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菜单栏中“我要办税”中的“综合信息报告”模块,在弹出页面左侧选择“资格信息报告”,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点击进入办理页面。
第一步:填写表单
点击进入模块后,系统弹出提示信息:“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需按适用税率办理纳税申报,您是否继续办理?”
点击“确定”后,继续办理。
系统将自动带出纳税人的登记信息,并选定“纳税人类别”(自动带出,不可修改)。
第二步:选择“主营业务类别”、“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和“一般纳税人生效日期”。
注意:若纳税人本月存在代开发票情形的,一般纳税人生效日期不能选择“当月1日”。
填写完毕,点击[暂存]按钮,保存本次已填写的内容。如仅暂存未提交,则下次进入该表单时前次保存内容可选择回显自动带出,无需再次输入。
第三步:预览提交和签名确认
点击[下一步],预览填写完成的表单信息。要修改数据的,点击[上一步],可进行修改;若确认无误的,点击[提交]进行签名确认。
插入ca证书,输入正确的ca密码,点击[验证]按钮继续操作。
弹出提示,点击[确定]。
第四步:办理成功
温馨提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事项无需附报资料,无需税务人员审核。若登记成功后,即需按适用税率按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按规定可申请领用专用发票。
请根据自行选择的生效日期办理增值税申报和发票票种核定申请。
点击[下载打印文书表单]可查询打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该文书效果如下:
来源:上海税务
【第6篇】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额
我公司是一家新设立的企业,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外购设备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一路老师,此专票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一路解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底 59 号) 第一条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15 年 8 月 25 日前发布《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的解读》规定,新设立的企业,从办理税务登记,到开始生产经营,往往要经过一定的筹建期,进行基础建设、购买办公和生产设备、建账建制、招聘员工、联系进销渠道等。在此期间,企业也会取得一定数量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有些情况下,企业在筹建期间未能及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在税务机关的征管系统中存在一段时期的小规模纳税人状态,导致其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在抵扣进项税额时遇到障碍。
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本公告适用范围是虽然存在一段时间的小规模纳税人状态,但在此期间并未开展生产经营取得收入,并且未按照简易方法缴纳过增值税的纳税人。本公
告所称的“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指的是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规定,真实记录和准确核算的经营结果,通过隐瞒收入形成的“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
税”,不在本公告规定之列。
因此,你公司在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外购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符合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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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大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期末货已到,发票未到
1.期末仓库部门收到存货,但发票未达,仓库部门按对方送货单据或合同价格填制一式几联暂估入库单,财务部门以此为附件进行会计处理:借记“原材料等”,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注意:仓库部门必须以收料单或入库单登记仓库账,并同时将财务记账联转财务部门入账;暂估入账不包括进项税额; “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科目余额并不完全等于应付供货商的金额,仅是暂估料的过渡性科目。
2.次月初用红字冲回,以仓储部门上月末出具的暂估入库单改为红字为附件进行会计处理:借记“原材料等(红字)”,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红字)”。
注意:一些企业嫌手续繁琐,月初不作暂估冲回会计分录,或者会计上作了分录,但无红字入库单作附件,会计账与仓管账不同步处理,更谈不上账账相符,这样就存在涉税风险。
3.正式发票收到时,以发票和仓储部门出具的正式入库单作为附件进行会计处理:借记“原材料”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付账款———x客户”。
注意:不能将“应付账款———x客户”与“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混淆。
4.如果正式发票连续数月未达,但存货已经领用或者销售,仓储部门和财务部门仍作暂估入库处理,领用存货时,仓储部门按暂估价开具出库单,财务部门以此为附件进行会计处理:借记“生产成本等”,贷记“原材料等”。
5.暂估价与实际价差异的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发出存货的成本有不同的计价方法,具体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和加权平均法。对于采用个别计价法和先进先出法的企业,暂估价和实际价之间的差异,可以按照重要性原则,差异金额较大时再进行调整;发出存货的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的,存货明细账的单价是实时动态变化的,对于暂估价与实际价之间的差异,只是时间性的差异,按照会计的一贯性原则,不需要进行调整。
期末货已到,部分发票到达
实务中可能会出现一笔存货分批开票的情形,对于已开票的部分存货,可以凭票入账,期末只暂估尚未开票的部分。
例:东方公司和大华公司都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8月5日,东方公司从大华公司购入甲材料,共计3000公斤,材料已入库,尚未收到正式发票,料款尚未支付,合同不含税价每公斤2元。8月25日,车间领用甲材料100公斤,加权平均单价为2.1元。9月10日,按照合同约定,东方公司支付80%的货款,用银行存款支付5616元,大华公司开具同等金额的发票。东方公司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按合同价暂估入库,仓储部门和财务部门都按暂估价登记材料明细账:
借:原材料———甲材料 6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6000.
8月25日,车间领用甲材料,发出材料按计算的加权平均单价:
借:生产成本 210
贷:原材料———甲材料 210.
9月1日,冲暂估料:
借:原材料———甲材料 6000(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6000(红字)。
9月10日,支付部分货款收到发票:
借:原材料———甲材料 48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16
贷:银行存款 5616.
9月30日,暂估剩余20%的未达料:
借:原材料———甲材料 12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1200.
暂估入账纳税调整
如果发票跨年未达而存货已经领用并销售,汇算清缴时是否调整按暂估价列支的成本,目前没有统一的规定。个别地区性政策对此作出了规范,但口径不尽相同。
比如,青岛市国税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青国税发[2009]10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企业购买但尚未取得发票的已入库且入账的存货和固定资产,原则上须在年度终了前取得正式发票后其相关的支出方可税前扣除,但考虑到部分企业的实际情况,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取得发票确有困难的,本着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特作如下补充规定:对在年度终了前仍未取得正式发票的已估价入账的存货、固定资产,取得发票的时限最迟不得超过纳税人办理当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法定截止期限之前,超过这一时限的已办理汇算清缴税前扣除的相关支出应进行纳税调整。
根据相关税法规定,税前扣除必须符合以下原则:一是权责发生制原则,即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二是配比原则,即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三是相关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所以,对于暂估入账发生的成本,如果遵守以上原则,纳税人不存在利用不及时核算各项费用恶意调节利润,造成少缴或不缴所得税的情形,原则上可以在税前扣除。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常会发生购入存货已入库但发票不能及时到达的情形,会计上一般将此类存货暂估入账。由于不同企业的经营方式各具特色,其对暂估入账的会计处理大相径庭。此外,暂估存货对汇算清缴的影响也是税企双方关注的焦点。本文区分几种情况,对存货暂估入账的财税处理进行说明。
【第8篇】一般纳税人的优惠政策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就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所以一般纳税人也算是中大型企业,对于中大型企业的目标就是发展,扩大生产经营,那么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降低企业成本是非常重要的,其中税收成本就是一大笔支出,所以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是最简单直接的方法,能合理合法的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
一般纳税人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企业除了享受国家的普惠性政策,还能叠加享受地方性税收优惠,地方政府和财政会对于入驻园区的企业有高额的财政扶持性比例,这对于企业来说能降低企业的税费成本支出,能合理合法的降低企业的税收压力,减少了企业资金周转的周期,能增加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能有更多的资金扩大企业的再生产。所以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对于企业来说能节约企业的税费成本支出,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是有非常大的好处的。
税收优惠政策:
有限公司:企业入驻园区,在园区成立新公司、子公司和分公司,能享受高额的财政奖励扶持政策,对于入驻园区的企业,在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上有财政奖励,企业当月纳税,财政奖励扶持次月到账。
增值税:奖励增值税地方留存的70%-90%,增值税地方留存50%
企业缴纳100万增值税,地方留存50万,企业可以得到35万到45万的财政奖励扶持
企业所得税:奖励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的70%-90%,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40%
企业缴纳100万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40万,企业可以得到28万到36万的财政奖励扶持
上诉的政策,园区是非常欢迎中大型企业入驻园区的,欢迎企业将研发部门、销售部门、服务部门注册在园区,既能降低企业的税收压力,增加企业的资金流,优化企业税务成本结构,还能增加地方的财政收入,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所以企业能够合理合规的享受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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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哪个好
前段时间,有朋友问我,开公司的话,是申请小规模纳税人好,还是申请一般纳税人好呢?我认为,要选择好这两个主体公司形式,我们需要结合自身的情况以及税法的角度两方面去综合分析,才能作出最适合自己的最优选择。
首先,先看看公司的规模,如果预计年销售收入达到500万以上的,从这个角度看,申请一般纳税人会更好些。如果是月销售额在10万以下的,建议申请小规模纳税人好些,因为可以更好享受增值减免优惠政策。
其次,我们要考虑公司所面对的客户群对发票的需求是哪种?客户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主体的多,那么他们基本上都是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这时候,你就只能申请一般纳税人主体的公司形式。
然后,要结合公司的增值率,也可以理解为毛利率,去分析税负的问题。一般来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缴税要高些,但可以抵扣进项,那它可以抵扣进项就一定最好吗?也不一定。要分析这个税负的问题,那就从财务的角度去算计一翻了,就是这个“税负无差别点”。举例按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3%,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率为3%来测算,根据“税负无差异”原理列出方程求解整理得出如下公式:
增值率r=征收率3%×(1+税率13%)÷(税率13%-征收率3%)
则,r=33.9%
以上增值率公式以含税金额推算得出,不含税金额推算得出增值率为30%。
即当增值率r为33.9%时,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是一样的。当增值率大于33.9%时,选择小规模纳税人比较合适;反之小于33.9%时,选择一般纳税人比较合适。
其他税率为6%、9%的代入以上公式即可计算得出对应的增值率。
除综合考虑以上几种因素外,我们还要考虑企业所得税的问题。与企业所得税相关的,就是一系列费用的问题,可否取得与费用相关的成本发票是关键,如果无法正常获取费用发票,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要进行调整的,就可能会导致利润增加,所得税增加。目前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力度也是可以很好的考虑加以利用的。
企业的形象可能也是一种因素。一般纳税人企业的企业形象一般要比小规模纳税人要更加积极,对企业也是一种无形的资产。
最后,我们还要站在国家税收的角度去考虑,对一般纳税人的管控会相对比小规模纳税人严格许多,无论是从纳税申报,会计核算的完整、准确性等各方面,管控程度都是有区别的。所以企业也要根据自身的对财务管理的要求程度来考虑选择。
所以,综上所述,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我认为并不是说选择哪个主体更好,而是根据情况选择哪个主体更为合适。对于这两个主体的选择,其实也是税务筹划的一种方式。
【第10篇】个体工商户是一般纳税人吗
个体户和小规模纳税人之间有什么区别,很多企业注册公司的时候都会选择小规模纳税人,除非有特别的需求才会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对于个体户来说它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公司除了性质不一样,还有着什么样的区别呢,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知识的小伙伴,可以咨询金泉财税,我们会为大家进行更为详细的答疑。
一、什么是个体户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里也有小规模个体工商户,一般纳税人个体工商户。
二、什么是小规模纳税人
1.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不含税)≤500万元(2023年5月1日起)
2.不能及时报送准确的税务资料
3.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两大要素(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4.按季度申报增值税(每年1月/4月/7月/10月)
三、个体户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1.个体工商户是以个人的私人财产来承担无限责任的,而且注册资本是没有限制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是要承担有限责任的,而且是以注册资本为限来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
2.个体户缴纳的是个人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3.个体户一般为小规模纳税人,而小规模纳税人并不全为个体户。
四、纳税缴税的税收区别
4、个体户的命名一般为**店,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命令为xxxx公司,个体户不能叫做xx公司。
5、个体户没有办公场所限制,而小规模纳税人对办公场所有限制。
6、个体户营业执照没有期限,而小规模纳税是有营业期限的,到期前可以进行延续经营的
根据上述内容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个体户和小规模纳税人之间有了一定的认识,若还有哪些方面还不明白的,有疑问的,或者有需申请一般纳税人业务的也可以随时咨询佛山金泉财税,专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公司注册、代理记账、 工商变更、公司转让、 注销公司、企业税务筹划、涉税法律服务、商标注册、各类许可证办理等专业的一站式财税服务。希望可以帮到您。
【第11篇】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
[玫瑰][玫瑰][玫瑰]只要你是一名会计人员,只要你从事了企业报税工作,那就不可避免要接触到增值税申报
[思考][思考][思考]报税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申报的关键点就在于:要会计算增值税!会计算才知道填的对不对
[耶][耶][耶]首先要认识申报表,知道什么数据该写在什么位置,不然会造成重大失误[石化]
给大家准备了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要点,持续更新中...
【第12篇】一般纳税人证明在哪开
导语:
很多部队 的客户都是非常喜欢在京东慧采上采购自己所需要的产品,但是部队客户需要入军网 ,这个问题也是需要解决的,之前所开的老店都是可以入军网的,但是现在由于政策在变动,很多企业给部队供货方,都没有办法入军网,这个时候可以走京东主站的慧采,主站慧采是可以走军网进行采购自己的一系类的产品,但是相应的扣点要比京喜慧采要高一些,但是这个不影响,很多部队,都是能够接受这个价格的。
入驻要求:
1.营业执照(公司满2年,注册资金在100w以上)
2.银行开户许可证
3.一般纳税人证明(必须提供)
4.法人的身份证(正反面有效期大于60天)
5.商标注册证(r标)
6.线下的一个销售数据
京东收取的费用以及扣点和账期
1.保证金5-15w
2.扣点:5-15%
3.账期:30-45-60天
长期要走建议供货方自己开个店铺 ,自己经营 ,资金也更安全。
【第13篇】一般纳税人税负率公式
税负率一般是说企业在某个时间段的税收负担,一般用税收占收入的比重,来衡量。最常用的税负率是增值税 税负率 和 所得税 税负率。
打个比方,老贾在县城办了一个小公司,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本期销售收入一千万,供应商也都是一般纳税人,采购花了六百万,其他一共花了两百万,不考虑其他因素。计算一下老贾的税负。
以下几个方面问题可以私信:
1、高管、企业股东、高薪员工、销售提成、年终奖金的个税优化;
2、公户提现、无票支出多,缺进项票导致利润虚高缴税多需要合法节税;
3、因为社保入税,导致企业替员工缴纳的部分过高,用工成本高、人力成本高;
4、企业外部劳务人员、兼职员工、临时员工(群演、顾问、专家、网红、主播等)、临时员工的薪资发放,需要获得合法票据;
5、返佣费过高、居间费过高,需要获得合法票据;
6、自然人代开,个体户核定等业务。
关注我,告诉您这一题怎么解~给个小提示:计算公式是(销项-进项)/收入[愉快]
【第14篇】一般纳税人怎么计算增值税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具体计算也因此不同: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计算:
(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发生的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的进项税额
(2)当期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税率=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3)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抵扣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举例】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3%,2023年5月份购买甲产品支付货款226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增值税进项税额26000元,销售甲产品含税销售额为565000元。a公司在2023年5月应缴纳增值税( )元。
【解析】
进项税额=226000/(1+13%)×13%=26000(元)
销项税额=565000/(1+13%)×13%=65000(元)
应纳税额=65000-26000=39000(元)
小规模纳税人计算:
(1)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2)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征税办法,征收率是3%
【举例】b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6月销售甲产品含税销售额为565000元,b公司在2023年6月应缴纳增值税( )元。
【解析】
应纳税额=565000/(1+3%)×3%=16456.3(元)
【第15篇】一般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
差额征税的财税处理怎么做?
问:劳务派遣公司,差额征税的情况下?开发票按照查额开具,那做账务处理具体怎么做呢?
答:1.一般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的差额征税会计处理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特别提醒:因一般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差额纳税,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对应的科目是“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其抵减的销项税额不能抵减一般计税方法的销项税额,所以没有按照财会〔2012〕13号规定的,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下核算,在“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下核算“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
差额征税的做账技巧
财办会(2016)27号文件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应当按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当按应收或已收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取得的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或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案例说明】深圳金君洋实业有限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适用差额征税,含税销售额10 万元,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8万元,征收率5%。
【账务处理】
(1)确认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1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95238.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4761.90
(2)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3809.52
主营业务成本 76190.48
贷:银行存款 80000
【第16篇】江苏省一般纳税人查询
1.江苏省的企业是否可以接收全电发票?
自2023年6月21日起,江苏省纳税人仅作为受票方接收由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市)的部分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包括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折叠票)。
自2023年11月7日,江苏省纳税人可接收四川省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包括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折叠票)。
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样式
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样式
2.江苏省的企业是否可以申请使用全电发票?
目前我省暂未纳入全电发票开具试点地区,仅作为受票方接收试点地区开具的发票。
3.单位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小微企业,今年可以申请缓缴企业承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吗?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128号)文件规定,自2023年9月起,我省各地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均可申请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3年年底。对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认定,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70号)规定的条件执行。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具体缓缴申报审批流程,按苏人社发〔2022〕70号文件规定执行。
注意: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缓缴前3个月累计亏损,且已采取稳定就业岗位措施,近6个月没有批量裁员(批量裁员指一次性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
4.我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11月份购置了一台设备,预计暂时不会用于研发,是否仍可以适用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吗?
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器具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和100%加计扣除政策,是独立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并不要求企业购置的设备、器具必须用于研发。
因此,你公司购置的设备,无论是否用于研发,只要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均可以适用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政策。
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3年第28号)
5.我单位发现上个月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数据错误,如何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行更正申报的操作?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打开首页,选择要更正的【税款所属月份】,点击【综合所得申报】→【申报表报送】→【更正申报】或者点击【查询统计】→【单位申报记录查询】查询需要更正的属期,选择需要更正的报表类型后点击【启动更正】进行操作。返回到“收入及减除填写”界面修改数据,再进行“税款计算”后进行全员全额重新申报,更正月份及后期已申报的月份都需要逐月进行更正,更正申报成功后只对差额部分进行扣款。
注意:只有报表申报状态为“申报成功”的情况下才允许启动更正申报;
更正之前月份的数据时,为了数据与局端保持同步,建议更正完上月后等5分钟左右再操作下月更正;
若需要新增人员或修改专项附加扣除数据的,需要前往所属税局大厅进行更正;
更正申报全月都可操作,但是过了申报期更正可能会产生滞纳金。
本文来源:本文收集整理于江苏税务12366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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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