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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一般纳税人税率(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90

【导语】酒店一般纳税人税率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酒店一般纳税人税率,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酒店一般纳税人税率(16篇)

【第1篇】酒店一般纳税人税率

1、问:酒店向客人免费提供梳子、浴帽、拖鞋等洗漱用品或者赠送矿泉水、泡茶袋等需要视同销售吗?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需要视同销售。

酒店免费提供以上各类用品,属于住宿服务中常见的经营模式,消费者购进住宿服务时,这些都包含在客户统一支付的房费中,故不属于无偿赠送,无需视同销售。

2、问:酒店的商品部、迷你吧向客人销售烟酒饮料等如何处理?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因此,酒店内设立商品部、迷你吧向客人销售烟酒饮料,应该与住宿服务区分开来,按照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

3、问:酒店的会场租赁如何处理?

答:会场的场租费为不动产租赁服务收入,按9%的税率计税。如果不是单独提供场地,还包括整理、打扫、饮水等服务,应按照“会议展览服务”依据6%的税率计税;若会议服务中还包含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收入,应分别按照会议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征税,其中,餐饮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酒店业收入主要构成及适用税率

【温馨提醒】

要记得按照规定对适用不同税率的项目分别核算哦!

提问:怎样才能每天及时收到这种免费又专业的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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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小规模纳税人开专票的税率

最近有一个小型制造业企业客户通过微信问我:“我司是小规模公司,全部销售收入来源都是销售货物取得,按国家新出台的规定是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今年6月份,有笔销售业务进款80万,其中30万给下游企业开具专票用作其企业抵扣,剩余50万进款未开票。我们是否可以放弃部分免税,按照已开具专票的30万金额来缴纳增值税呢?我们缴税的时候税率应该是多少呢?”下面小编以上述公司为案例简单阐述小规模公司在开具专票后该如何纳税。

国税总局相关规定明确表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及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应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专票的,其专票税点应为3%。

结合前文客户公司实际情况:他们主动选择放弃免税权益,给下游企业开具了30万销售额的专票,就应该正常缴纳增值税,税率就是开具的专票上面的税点3%,结合发票税点应缴纳9000元税款。至于未开票的50万元的销售业务进款,仍可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总而言之,小规模公司当符合免征增值税政策条件下,未开具过增值税专用发票就不用纳税;若开具了相应数额的专票,只需针对开票金额进行纳税,纳税额=专票金额*3%,剩余未开票部分仍可享受免责增值税优惠政策。

【第3篇】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税率

日前,经常有粉丝问小博:刷爆全网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真的可以减税吗?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有什么区别?.......为此,今天小博就给大家解读一二。

一、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利弊分析(逆向)

刷爆全网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政策,真的可以减税吗?小博的答案是三个字,不一定。

我们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5号公告和没有隔夜就发出来的国家税务总局第六号公告,做一个逆向解读。

如果你的老板是个小规模纳税人,接的是小规模纳税的生意,开的都是普票,那么你就真的发财了,你要感谢国家给你的老板,给了这么大的免税力度。

但你想过没有,如果你的老板是小规模纳税人,他接的都是一般纳税人的生意呢?这个时候不出这个文件还好,一个点代开是专票。一旦出了这个文件,你的客户一般纳税人,就会逼迫你的老板开三个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你三个点的增值税专票开出来了之后,你这个小规模是不免税的。原先是一个月15万,一个季度45万,然后一年180万,超过500万你就要成为一般纳税人。

现在好了,500万以下的部分都给你普票免了,但是你想过没有,如果你的客户是一般纳税人,500万以上的部分,你是小规模纳税人,开的票是三个点。你这三个点增值税,都不免税。相当于你出来政策之前,你多交了两个点的增值税,你想过这个问题了没有?

反过来倒置一下,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你要动动脑筋了,凡是在2023年4月1号到12月31号之间,跟你做生意的小规模纳税人,你一定要提一个比较苛刻的要求,那就是你一定要给我开三个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才把这个活儿和生意接给你做。

这点你要搞清楚哦,你相当于比之前没有出这个政策时,你是一般纳税人身份,多了两个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所以,文件和政策是好的,它完全不能掩盖的是你在商业环节的商业劣势。

有句话说得好,国家给你发了一把刀,这个刀本来是要切菜的,你拿过来去干了一些防御性的事情,所以你商业环节当中的劣势,不能通过这个文件来进行弥补。

政策和文件是给了你的,公告也一天给你两个,到底怎么用,就取决于咱们的老板和财务人员了。

接下来,我们要注意三个点:

第一个,就是专票比普票之间,它的临界点到底在哪里?

第二个,就是普票和收据之间,它的临界点在哪里?

第三个,就是专票和收据之间,它的临界点在哪里?

我们要把维度拉升,我们要的是会计主体a公司他的利益最大化,而不是单纯的每一个税种。

这两个公告出来之后,我们这有三个风险点要注意:

第一个,是你不要无限制的开票,如果你开票超过500万之后,你就成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不得享受这个优惠政策哦。

第二个,就是一个月15万,一个季度45万,一年180万以内的部分,它在填表时填的就是未达起征点的这个栏次,那180万到500万这个阶段呢?他填在了其他免税销售额这个栏次。

小博个人估计,第一个作用,帮助统计局统计数据的。搞了这9个月,看看真正帮我们小规模纳税人减了多少税,到时候可以打一个新闻稿,打个公告。第二个作用,它统计一下你借助这个政策开了多少票。

你想想看,好多这个小规模纳税人,会借用这个政策玩命去开票,等到了2023年,如果有政策延期还好,如果到了2023年政策没有延期,那你不吃多少吐多少,你的数据就不真实了。

第三个,你要注意的是咱们这两个公告,它免的是增值税。它跟我的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是没有关系的。

如果你全部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到了500万,你要注意了,没有一分钱成本票的情况下,你要按照500万交25%的企业所得税,可交不起的。

所以你一定要回过去,研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00万利润以内的,实际税负2.5%;一百万到300万以内的,实际税负是5%;300万利润以上的,它是要按照25%来进行交企业所得税的。

所以,大家一定把这三个风险点记牢,送给大家12个字“业务合规,数据合理,证据留痕”,赶紧用起来。

二、小规模免征增值税热门问题解答

问1:《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提到4月1号起对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怎么理解?

小博的理解有四点:

第一个,4月开始,小规模普票免征增值税,不受45万的限制了,专票除外;

第二个,注意,一季度还要交,一季度是不享受免税政策的;

第三个,政策的截止时间,2023年的4月1号到2023年的12月31号,就9个月;

第四个,2023年7号文件截止到2023年的3月31日,过了3月份,小规模开专票恢复3%。

问2:小规模真的不用交增值税吗?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真的,不过你需要符合下面几点才能全免:

1、期限:2023年4月1日~12月31日

2、只针对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不享受。

3、小规模纳税人开普票一律免交增值税,无之前季度45万以内免税额度。

4、开票税率,不选0税率,直接选:免税。

5、小规模纳税人开专票不得免税,开专票税率为3%。

6、征收率为5%的业务,比如不动产出租,不享受。

7、免的是增值税,所得税正常缴纳,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100万以内,税负2.5%,应纳税所得额100万=300万,税负5%。

8、注意连续滚动累计12个月开票额不得超过500万,超过了强制升级为一般纳税人不得享受优惠政策。

9、自然人代开增值税免税,个人所得税按政策正常征收。

问3: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有什么区别?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它是增值税上的一个专业术语,它区别有三个点。

第一个点,从营业收入的规模来讲,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连续12个月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就划为一般纳税人,小于等于500万就是小规模纳税人。

第二个点,它两个的税率不同,一般纳税的基础税率是13%,如果说是建筑、房地产、农产品之类税率9%,服务类6%。小规模纳税人税率都是3%(特殊的除外),2023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优惠到1%;2023年4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全免。

第三个点,专票可不可以抵扣,这是最主要的区别点。一般纳税人你收到的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的,小规模纳税人不管收到的是专票、普票,通通都不能抵扣。

2023年的4月1日到2023年的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免增值税。

问 4: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个体户的区别有哪些?

小规模纳税人:

1个标准: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2023年4月份修正);

2个不能: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三大对象(销项、进项和应纳税额)

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

一般纳税人:

1个标准: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

2个能够:能进行健全的会计核算

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

个体工商户: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小规模纳税人与个体工商户是交叉关系的,有关联,又有差别。小规模纳税人里有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里有小规模纳税人。

问5:对于业务全部是3%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是否就不存在限制了呢?

不是的。要注意,小规模纳税人在连续12个月(按季纳税,则为连续4个季度)的累计应税销售额(含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超过500万的情况下是需要转一般纳税人的!要适用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主要为13%)!

问6:个体户和小规模纳税人之间有什么区别?

小博认为有6大区别,具体如下:

1.个体工商户是以个人的私人财产来承担无限责任的,而且注册资本是没有限制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是要承担有限责任的,而且是以注册资本为限来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

2.个体户缴纳的是个人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3.个体户一般为小规模纳税人,而小规模纳税人并不全为个体户。

4、个体户的命名一般为**店,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命令为xxxx公司,个体户不能叫做xx公司。

5、个体户没有办公场所限制,而小规模纳税人对办公场所有限制。

6、个体户营业执照没有期限,而小规模纳税是有营业期限的,到期前可以进行延续经营的。

问7:体户适用15号文吗?

只要年销售不超500万,没有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户,就适用。

问8: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可以转为一般纳税人吗?

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满足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问9:请问一般纳税人收入不足500万的可以转为小规模吗?

不可以,升到一般纳税人,就降不下来了。

2023年12月31日前,一般纳税人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如果转登记后,连续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则应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且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2023年1月1日开始,一般纳税人暂时不能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文章由海南博宇会计整理及撰写,仅供参考。

温馨提示:大家如果想在海南注册公司、注册商标,或需要公司财务代理,或是有关于海南落户的问题,欢迎咨询我们海南博宇会计。

【第4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货税率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材料的税率是多少,小编整理了下文供大家参考,不清楚的网友请看下文详细介绍。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材料的税率是多少?

答: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材料税率是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对部分项目继续适用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经研究,现将有关增值税管理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三条规定的,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关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 应纳税额=销售额×4%/2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五、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其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4栏,其利用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第5栏。

六、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5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同时废止。

相关问答:

小规模纳税人的综合税率是多少?

答:营业税5%、10%、20%等;

增值税3%;

城建税1%、3%、7%;

教育费附加3%;

所得税25%。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材料的税率等问题,本文由会计学堂提供,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第5篇】营改增一般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税率

导读:不管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他们都是开具劳务费发票的,只不过在税率上体现得不一样。那么对于这些企业而言。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取得劳务费发票税率怎么算?所以我们现在就来说一说一般纳税人的相关问题。

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取得劳务费发票税率怎么算

答:营改增后,所谓的“劳务”(传统劳务,不是营改增中劳务概念)的增值税适用税率/征收率如下:

1、劳务派遣服务(含安保服务)

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6%;差额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5%;

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3%;

2、建筑业劳务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1%;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3%;主要看业务实质,提供的“劳务”属于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的建筑服务内容,如纯修缮劳务、安装劳务。

3、其他以外的“劳务”(比如修理修配、咨询劳务等)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7%/6%;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3%;

建筑劳务公司应该交哪些税?

计提税金时:借:税金及附加

管理费用——印花税

管理费用——水利基金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其他应交款——印花税

——水利基金

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取得劳务费发票税率怎么算?具体的税率以及包括了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的内容,今天会计学堂就讲到这个为止了,感谢大家的阅读!

【第6篇】工程类一般纳税人税率

热点问题一

关于农民工的工资由甲方代发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是谁的问题。

答复:

不论农民工工资由谁代发,其所得收入的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均为对所得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数额有决定权的单位。

参考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23年修正)

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参考二:

国税函发[1996]60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偷税案件查处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第三条、关于扣缴义务人的认定: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法规,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由于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与取得所得的人之间有多重支付的现象,有时难以确定扣缴义务人。为保证全国执行的统一,现将认定标准规定为:凡税务机关认定对所得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数额有决定权的单位和个人,即为扣缴义务人。

参考三: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 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

分包单位应当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与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一并交施工总承包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分包单位编制的工资支付表,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并向分包单位提供代发工资凭证。

热点问题二

关于建筑工地的包工头代开发票是否需要由支付方履行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以及能否差额征收增值税的问题。

答复:

1、属于经营所得,已经在税局缴纳了经营所得的个税,因此支付方不需要再履行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了。

2、取得自然人代开的分包工程款发票,可以作为简易计税中差额征收的扣除,税务上允许的。

参考一:

新《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九号)第二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经营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第六条规定第(三)项规定,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参考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第四条 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六)财产租赁所得;(七)财产转让所得;(八)偶然所得。

参考三: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三)销售额。9.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上述凭证是指:

(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2)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议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3)缴纳的税款,以完税凭证为合法有效凭证。(4)扣除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向政府支付的土地价款,以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纳税人取得的上述凭证属于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热点问题三

关于自然人代开发票的地点是否与施工地点相关的问题。

答复:

当然有关。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参考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第四条第(三)项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参考二: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增值税纳税地点为:

(一) 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 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行为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 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四)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扣缴的税款。

热点问题四

关于异地跨省施工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到底是应该在机构所在地申报还是异地施工地全员全额申报的问题。

答复:

跨省施工的工程项目应该在项目所在地办理全员全额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参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2号)相关规定:

一、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派驻跨省异地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二、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凡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热点问题五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甲方的水电,取得甲方水电费分割单,是否允许所得税前扣除的问题。

答复:

不可以!只有在企业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才有可能采取分摊方式。本条的适用范围不宜扩大。

房地产和建安企业施工现场所需的水电费,不适用本条规定。

注意:共同承担的应税劳务支出,分摊费用时,可以采用分割单入账在税前扣除。

是应税劳务,不是应税货物,水电属于货物不是劳务。

参考:

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与其他企业(包括关联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应纳增值税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企业以发票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热点问题六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平时既有建筑服务、也对外销售建筑材料,该笔业务属于混合销售还是兼营的问题。

答复:

不一定。

混合销售注意2个同一:同一个客户,同一项销售行为,两者间具有关联性!

比如:销售货物,同时提供运输服务。

兼营业务注意2个两:经营2种以上业务、面向2个以上客户。

参考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参考二:

《国家税务局2023年第11号公告》

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热点问题七

关于建筑公司,经常发生一些共同管理费用,例如:水电费用、差旅费用、培训费用、咨询顾问费用、会议费用、办公楼的装修费用等,既服务于简易计税项目也服务于一般计税项目,是否允许全部抵扣增值税的问题。

答复:

共同管理费用中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必须要在一般计税项目和简易计税项目中,按照一定的分摊方法进行分摊,分摊给简易计税项目的管理费用中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只有分摊给一般计税项目的管理费用中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才可以抵扣。

参考: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热点问题八

关于建筑公司,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授权其他分公司纳税人提供服务,由分公司给甲方开具发票并收取款项,甲方收到分公司的发票可否抵扣的问题。

答复:

甲方收到分公司的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第二条规定,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以下称'第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的建筑企业不缴纳增值税。发包方可凭实际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热点问题九

关于异地施工的工程,若是不预缴增值税,是否存在风险以及如何处罚的问题。

答复:

是的,需要异地预缴增值税等。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工程额低于45万元不需要在异地预缴增值税。

参考一: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第17号公告):

第十二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本办法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而自应当预缴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预缴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未按照本办法缴纳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参考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参考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第一条、第五条

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五、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热点问题十

关于建筑业企业异地的工程项目是否必须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的问题。

答复:

不需要。

按照现行规定,异地施工项目需要按照2%或3%预缴增值税,需要按照实际收入的0. 2%预缴企业所得税,已经起到了平衡各地财政利益的作用,没有必要强制或变相要求外地建筑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

参考一:

根据税总发[2017]99号规定,任何地区和单位不得违法限制或排斥本地区以外的建筑企业参加工程项目投标,严禁强制或变相要求外地建筑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为建筑企业营造更加开放、公平的市场环境。实务中,有些地方会为争夺税源,要求成立分公司,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等全部在当地缴纳。

参考二:

有些省级住建部门也有类似规定,比如江西的赣建招(2018) 11号文件明确,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把要求外地建设类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公司、子公司、生产基地等作为招投标的前置条件。

【第7篇】调整税率后纳税申报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在连续12个月的累计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时,需要转一般纳税人。

那么,如果小规模年底一次性开票超过1000万,是否需要按照一般纳税人的税率缴纳税款呢?

01

注意转一般纳税人的时间点

就不需要!

一、小规模纳税人转成一般纳税人的税法规定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1、纳税人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按照本办法第六条或者第七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3、逾期仍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二、案例解析

公司是一家商品零售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由于年底订单大增,2023年12月开具发票的销售额为1000万元。

问:公司应当在什么时间转为一般纳税人?1000万元的销售额是否需要按照一般纳税人的税率缴纳税款?

只要小规模纳税人掌握好转为一般纳税人的时间点,尽管有较高的销售额,仍然可以按照低税率缴纳税款。

那么,加税点要发票和不加税点不要发票哪个对企业更有利呢?我们来举个例子:

假如梅松公司要采购一批原材料,不含税价格1000元。加工成成品后梅松公司对外销售价格2000元(含税价),该商品适用税率为13%。假设如果开发票,对方要求加10个点,梅松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适用25%。

注:此处计算按照开票额加收税点

通过对比,无票采购虽然可以少支付111.11元,但是由于没有发票而办法抵扣进项税,和成本无法税前扣除,导致净利润反而减少了12.54元,并且,尽管在会计上有费用支出可以扣除,但是最终在汇算清缴时,没有发票很有可能面临纳税调增。

所以,综上,尽管加收了10个税点,还是要发票比较合算!

02

什么情况下

小规模纳税人要转为一般纳税人?

一、强行转换:3种情况

1、连续12个月或在12个月期间营业额累计达到500万以上,税局就会强制要求该申请成为一般人。

2、12个月内累计销售额达500万的工业企业,需要当月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当月不申请的下个月强行转为一般纳税人。

3、自愿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

二、自愿转换:2种情况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的;

2、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依照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03

在转为一般纳税人的期间

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还能享受吗?

关于这个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曾做过回复:

1、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的,自生效之日起就不再享受小规模的纳税优惠;未生效期间仍然可以享受;

2、逾期不办理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适用小规模纳税优惠政策。

举个例子:

公司2023年12月销售额为1000万元,应当在2023年2月15日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但是财务人员一直到2023年4月才去税局办理,已经逾期。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自2023年3月起就不能再享受小规模的税收优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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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

先来看下各地对于出口发票开具的规定:

1. 四川省发布的四川省国家税务局2023年第5号,其中对税率的规定为“出口货物及劳务服务使用退(免)税或免税政策的,出口企业在开局时选择免税开票选项。出口货物及劳务服务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企业在开具时应选择适用税率开具发票”;

2.广东省发布的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8号,其中对税率的规定为“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以下简称出口企业)出口货物或提供出口劳务、服务时,应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五联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时选择“免税开票”选项”、“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或提供出口劳务、服务,出口企业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出口企业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得选择“免税开票”选项,应选择“适用税率”开具发票”;

3.浙江省发布的浙江省国税局公告2023年第10号,规定“对于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增值税零税率政策和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或服务,出口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选择“免税开票”选项;对于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或服务,出口企业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得选择“免税开票”选项,应选择“适用税率”选项。”

另外还有济宁国税、张家港国税、厦门国税、南通国税等对于出口企业开具普通反时都要求对执行退(免)税和免税的业务选择免税。其他地区的规定不再一一列举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再根据出口货物劳务、销售服务的退税政策来看,出口货物劳务、服务有三种退税政策:退(免)税、免税、征税。

因此,出口企业在开具出口发票时应注意区分:

1、对于出口后享受退(免)税的货物劳务和服务应在开具普通发票时税率选择“0%”(实操中,开具0%或免税税率是没有区别的,但是对于执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如果普票税率开具了免税,在增值税申报时其销售额会采集到附表一第18、19栏的免税销售额栏次,应手工调整到16、17栏的免抵退销售额栏次)

2、对于不符合退(免)税但符合免税的,在开具发票时税率应选择“免税”;

3、对于即不符合退(免)税也不符合免税而需要征税的货物,在开具发票时直接选择该货物的适用税率(小规模直接用征收率开具)。

4、在出口后开具发票时,如果还不确定是否享受退(免)税、免税的业务,可暂时按退(免)税业务开具,等后续确定了不能退税或免税,而是需要视同内销征税时,再行冲减原开具的0%或免税税率发票,再按适用税率重新开具(或者无需重开,直接调整申报)。

在实务操作中还是要以各地的规定为准。

来源:王术芳

【第9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发票的税率

创业养成手册第26步:小规模纳税人关于增值税纳税的一些注意事项!

老账人在“初创型企业老板必须要关注的三个税种”中有分享到增值税这个税种,简单点来说就是一个商品在交易的过程中产生的价值,就是增加价值的部分需要缴纳增值税。

那么今天老账人就来分享下小规模纳税人关于增值税纳税的一些注意事项。

首先,我们需要区分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概念:

小规模纳税人:每一年公司的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也就是应税年销售额是在500万元以下,并且会计体系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小规模概念是在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出现的,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就可以申请按统一的3%税率来开增值税发票。

其实,国家税务总局主要是考虑到刚刚创业公司的不容易,可能会有一部分小企业的账目是不清晰,且生存压力大的情况,所以采取500万营收额作为一刀切的方式来定义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志。

因此,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有以下特点:

第一,每月10万或每季30万以下,可以免征增值税;

第二,进项发票不能做增值税抵扣;

第三,如果营业额超过第一条规定额度,要全额缴纳增值税。

所以对于第三种的情况下,不论企业的经营是否有增值,都需要缴纳增值税。

这个时候聪明的老板们就会好好利用好这些概念,打好自己的心里算盘。

当然,现在国家也为小规模的的发票问题也逐渐开放了小规模申请专票的窗口。

而且在2023年11月税务总局对外公布的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中,其中第五条非常值得细品,核心点是增值税起征点为季销售额30万元。

因为之前的草案中是没有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人纳税人概念的,所有企业都适用这个30万免征额小规模的概念。

同时,这个30万不仅针对企业,还针对个人,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

除此之外,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大概率适用所有企业,包括现在的小规模纳税人。

总的来说,既然现在国家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有扶持的政策,那么就是要好好利用起来,同时让自己的企业更加地顺风顺水,扬帆直上。

更多创业知识,请多关注老账人!

【第10篇】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税率

编者在服务很多创业者的过程中,问到最多的是,是注册一个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哪种好一些?今天针对这一个问题,编者整理了一份详细的资料,供初创业者参考,以致于在注册企业时有所帮助,

一、针对这两者的区别,总结归纳7点:

1、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未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增值税纳税人,即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达到500万,超过500万,则要求成为一般纳税人,且会计制度健全、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等。例外情况是,如希望公司发展壮大,在今后的经营尤其是招标活动中占有优势,即使年销售额不满500元,也可主动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2、基本税率不同:小规模一般适应3%的税率,而一般纳税人一般适应0税率、3%、5%、6%、9%、13%几档税率,其最常用的还是13%、9%和6%。而一些特殊业务还可以按简易办法征收,简易征收方式下适用征收率,可适用3%和5% 。比方说,在“不动产经营租赁”业务中,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就可以开具税率是5%的发票。

3、认定的方式不同:一般纳税人需要申请才能认定,成立的企业,如果不申请一般纳税人,系统则自动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

4、计税方法不同:

小规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特殊情形除外)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5、进项抵扣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只能作为成本冲减所得税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额按规定进行抵扣。

6、申报方式不同:一般情况下,一般纳税人需按月进行申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要以选择按月或者按季申报增值税。

7、税收优惠不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少,而小规模纳人季度收入45万以内免收增值税(即月度在15万以内),同时附加税费减半征收。

【第11篇】小规模纳税人房租税率

疑问:

由小规模纳税人变成一般纳税人之后,之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还未到期,应继续开具5%的租金发票,还是开具10%的租金发票?

解答: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五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二)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和附件2第一条第九款第一项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因此,如您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确认的,应按5%开具发票;如您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在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按5%开具发票,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按10%开具发票。

【第12篇】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最新

5月1日起:

1.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2.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2023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新政策即将实施,那我是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

1.请注意这个政策有时间限制

2023年5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在该时间段内一般纳税人可转登记为小规模。这个规定本来就与现行政策有冲突,只能是临时开个口子,让一般纳税人自主选择好之后,还会原封不动地把这个口子再堵上。所以企业自身一定要思考好再做决定。毕竟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 。

2.你需要考虑下游企业的感受

上下游企业之间是互惠互利的,长时间的合作,关系变得更加稳定。进货可能就认定你家了。但是一般纳税人选择变为小规模以后,只能按照3%或者5%征收率开具专用发票。下游企业如果是一般纳税人肯定不会接受,抵扣增值税大打折扣。之前进项税发票分别为6%、11%、17%, 可见,抵扣力度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还有一点,如果贵企业将来要经常参与投标环节中,或者将来发展要做大做强,要与国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通常会要求你是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能开具专用发票。这样的话,你还会考虑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吗?一不留神,到手的合同可就飞了!

3.哪些一般纳税人比较适合转为小规模

①之前因为销售额达标被强制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不是纳税人主动要求登记的,那么贵企业借这个机会可以转回来。

②如果一般纳税人因为行业特殊,经营管理中存在无法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比如说人工成本比例较高的行业,这些实际发生的人工成本取得不了进项税发票,也不愿意成为一般纳税人。

③如果贵企业的供应商基本都是个人,他们只能申请去税务局代开普通发票,无法抵扣进项。但是企业对外开出就要开具适应税率的发票。税负会高很多,相信企业也会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④若贵企业行业税负率长期大于3%,也是具有变更为小规模企业的价值的。因为转变小规模后,会计核算简单,纳税申报也轻松一些。老板也不会因为买票被查而苦恼了,税收风险大大降低,总之何乐而不为呢?

综述,到底是一般纳税人好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好。这需要老板综合考虑,并不是一个因素而决定。有些纳税人虽然成为一般纳税人税负会提高,但是为了能拿到更多合同,具备参与投标或者与企事业单位合作的先决条件,他们也会主动申请为一般纳税人。

假如企业全年几乎没有营业收入,偶尔会有个几万的合同,累计计算起来季度收入也达不到9万,他起码能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如果就因为这一次,而变成一般纳税人,是非常不合适的。

具体情况还要为公司长远做打算。

增值税税率/征收率/扣除率表

(2023年5月1日后)

1、增值税适用税率表

序号

税目

增值税税率

1

陆路运输服务

10%

2

水路运输服务

10%

3

航空运输服务

10%

4

管道运输服务

10%

5

邮政普遍服务

10%

6

邮政特殊服务

10%

7

其他邮政服务

10%

8

基础电信服务

10%

9

增值电信服务

6%

10

工程服务

10%

11

安装服务

10%

12

修缮服务

10%

13

装饰服务

10%

14

其他建筑服务

10%

15

贷款服务

6%

16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6%

17

保险服务

6%

18

金融商品转让

6%

19

研发和技术服务

6%

20

信息技术服务

6%

21

文化创意服务

6%

22

物流辅助服务

6%

23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16%

24

不动产租赁服务

10%

25

鉴证咨询服务

6%

26

广播影视服务

6%

27

商务辅助服务

6%

28

其他现代服务

6%

29

文化体育服务

6%

30

教育医疗服务

6%

31

旅游娱乐服务

6%

32

餐饮住宿服务

6%

33

居民日常服务

6%

34

其他生活服务

6%

35

销售无形资产

6%

36

转让土地使用权

10%

37

销售不动产

10%

38

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0%

39

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0%

40

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0%

41

航天运输服务

0%

42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服务

0%

43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0%

44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设计服务

0%

45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

0%

46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软件服务

0%

47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0%

48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信息系统服务

0%

49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0%

50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0%

51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转让技术

0%

52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0%

53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

16%

54

粮食、食用植物油

10%

55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10%

56

图书、报纸、杂志

10%

57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10%

58

农产品

10%

59

音像制品

10%

60

电子出版物

10%

61

二甲醚

10%

62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10%

63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6%

64

出口货物

0%

2、增值税适用征收表

序号

税目

增值税征收率

1

陆路运输服务

3%

2

水路运输服务

3%

3

航空运输服务

3%

4

管道运输服务

3%

5

邮政普遍服务

3%

6

邮政特殊服务

3%

7

其他邮政服务

3%

8

基础电信服务

3%

9

增值电信服务

3%

10

工程服务

3%

11

安装服务

3%

12

修缮服务

3%

13

装饰服务

3%

14

其他建筑服务

3%

15

贷款服务

3%

16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3%

17

保险服务

3%

18

金融商品转让

3%

19

研发和技术服务

3%

20

信息技术服务

3%

21

文化创意服务

3%

22

物流辅助服务

3%

23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3%

24

不动产租赁服务

5%

25

鉴证咨询服务

3%

26

广播影视服务

3%

27

商务辅助服务

3%

28

其他现代服务

3%

29

文化体育服务

3%

30

教育医疗服务

3%

31

旅游娱乐服务

3%

32

餐饮住宿服务

3%

33

居民日常服务

3%

34

其他生活服务

3%

35

销售无形资产

3%

36

转让土地使用权

3%

37

销售不动产

5%

38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

3%

39

粮食、食用植物油

3%

40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

41

图书、报纸、杂志

3%

42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3%

43

农产品

3%

44

音像制品

3%

45

电子出版物

3%

46

二甲醚

3%

47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

48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

49

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

3%

50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

5%

51

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

5%

52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5%

53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5%

54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5%

55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5%

56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出租住房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5%

57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

5%

3、增值税适用扣除率表

序号

税目

增值税扣除率

1

购进农产品(除以下第二项外)

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

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

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中级考生请注意!2018《财务管理》教材第一章到第十章都有变化,差不多重编教材啦!

【第13篇】一般纳税人销售不动产税率

一、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第四条:

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销售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11%)

(注:2023年4月1日起,销售不动产税率降低至9%)

二、因土地成本可抵减收入,增值税确认收入的会计处理:

举例,一般纳税人预售房产1000万元(含增值税),假设对应允许扣除的土地成本为400万元,则:

增值税销售收入=(1000-400)/(1+9%)=550.46万元

销项税额=(1000-400)/(1+9%)*9%=49.54万元

1、确认收入

借:预收账款 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17.43 (1000/1.0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82.57

2、土地成本抵减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33.03

贷:主营业务成本 33.03 (400/1.09*0.09)

根据以上1和2,实际销项税额=82.57-33.03=49.54万元

三、但是,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与增值税收入口径不一致

增值税销售收入=(1000-400)/1.09=550.46万元

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1000/1.09=917.43万元

四、总结

1、房地产企业一般计税方法下,增值税计税收入与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并不相等,增值税上土地价款对应抵减的销项税额,在会计处理中,冲减了主营业务成本。

2、对于简易计税项目,无需考虑土地价款;一般计税方法的,土地价款作为销售收入的口扣除项。

3、企业应建立台账登记土地价款扣除的情况(增值税),某项目某期扣除的土地价款,不得超过该项目该期应当分摊的可扣除土地价款。

【第14篇】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多少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本文主要讲述小规模纳税人经常会遇到的5个知识点。

一、三类小规模纳税人不能申请代开专票

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建筑业、鉴证咨询业和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这三类被纳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的小规模纳税人,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而言,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1月4日起)提供住宿服务,鉴证咨询业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3月1日起)提供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6月1日起)提供建筑服务,以及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值得注意的是,这三类纳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的小规模纳税人如因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也就是说,不管是自开专票还是代开专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转让不动产,还是都要在地税局代开,即使是领有专票的小规模纳税人,也不能自行开具。

二 、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费是否可以按季度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第一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原则上实行按季申报。纳税人要求不实行按季申报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应纳税额大小核定纳税期限。

三、提供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行开具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第九条规定:“自2023年6月1日起,将建筑业纳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建筑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自开发票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

四、小规模纳税人税率

1、以前的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被划分为工业和商业两类,征收率分别为6%和4%。而实际上,这些小规模纳税人混业经营的情况非常普遍,根本无法区分哪些是商业小规模纳税人,哪些是工业小规模纳税人。

2、现在的税率 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对小规模纳税人不再设置工业和商业两档征收率,将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统一降至3%。

五、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

1、提高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

2、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率 增值税均实行比例税率:绝大多数一般纳税人适用基本税率、低税率或零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和采用简易办法征税的一般纳税人,适用征收率。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的征收率为3%。 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纳税人,增值税的征收率为2%、3%、4%或6%。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这块还有疑问?欢迎关注快学会计,下方留言和小编一起互动吧!

【第15篇】建安业一般纳税人税率

建筑行业6%、9%、13%税率选择“财政扶持”政策还是“核定征收”政策好呢?

建筑行业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人口增长,人们对房屋需求量越来越大,到去年全国建筑行业生产总值高达26亿2020万元,建筑行业利润高,自然税负就重。

建筑行业相关业务范围广,涉及部分外包、制造成本部分外包、向散户购买材料、水泥石砂低价购买等情况,不小心无法收1327回发票,后期工程完成后,却发现成本票严重缺失,企业所得税高的可怕。

因为建筑行业涉及的产业链比较广,所以增值税的税率6%、9%、13%也会根据情况而不同,并且经常无法获得全额抵1935扣的发票,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压力都很大!该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目前国家在重庆、湖北、四川、河南、辽宁、上海、江苏等地设立总部经济园区及产业园,欢迎服务行业、建筑行业、文化传媒、软件行业、房地产行业、商贸行业、互联网行业等等企业的入驻,通过享受一定比例的税收扶持及个人独资核定征收来缓解自身的税收力。

那么,建筑行业6%、9%、13%税率是选择财政扶持政策还是核定征收政策?

建筑行业涉及服务、商贸销售等等,(6%税率)对于服务类型来说,核定征收很适用。

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一般纳税人)都可以申请核定征收。小规模纳税人0.5%-2.1%(小规模最高2.1%),一般纳税人0.5%-3.1%。

(13%税率)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公司还可以把劳务、材料采购分离出来,当公司建材费用、材料费用、设计费用等不足的时候可在园区设立建筑工程队、材料采购销售中心等,同样可以享受核定征收,承接主体公司部分业务。例如可以在个人独资企业完成建材的购买,然后销售给主体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按照核定征收纳税,降低税负税率。

个人独资企业在园区核定,只用缴纳1%增值税、0.06%附加税、销售采购经营部0.25%~1.75%%的个税就可完税,综合税负3%以内。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分红税。

案例解析:重庆江北建筑工程公司年利润为2000万元,而这2000万是需要提出来给股东或者下面的包工头的,正常缴税是这样的:企业所得税:2000万*25%=500万,缴纳分红税:1500万*20%=300万

最后剩下的纯利润只有1200万了,800万的税确实心疼。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在园区成立5家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以业务的方式合理分包这2000万的利润,每家平均400万,并取得相应的成本费用。那么建筑工程公司2000万的利润都有成本的,也就没有其他的税了。而5家个人独资企业在园区内所需缴纳的税费为:

增值税:400万/1.01*1%=3.96万

附加税:3.96万*6%=0.24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8.4万

每家总纳税额为12.6万,综合税率为4%左右,5家个独的总纳税额为63万

税收筹划

(9%税率)工程、施工、建筑安装类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个税核定征收(0.35%—2.45%)

但对于大多数商贸销售来说,核定征收就有些问题了。首先就是增值税压力,税率13%,业务模式基本上是买进卖出,中间赚取差价,,卖出开的是13%的票,而买进的却不一定,没票或者3%的发票、13%的都有可能,那么中间的税负807差需要公司自己解决,能取得13%是最好。

建筑材料等销售性质的业务可在税收优惠园区设立有限公司作为中间经销商,可以选择财政扶持政策有限公司税收优惠政策,针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扶持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60%-90%给予扶持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40%-95%给予扶持

股东分红缴纳的个税可以享受地方留存的40%-70%扶持

车船税:以纳税总额的70%-80%扶持

财政扶持按月返还,当月缴税,次月扶持

例:江苏南京建筑建材贸易x公司年营业额为上亿元,下游为一般纳税人y公司,上游为多家小规模或者自然人组成,以下简称“上游”。x公司在上游买进上亿的建筑建材,有上千万都是无法取得全额进项的,而卖给b公司的时候需要开13%的增值税出去,赚取上千万的差价,那么x公司所需缴纳:年增值税缴纳3000万,所得税缴纳1050万。

这种情况建筑建材公司就可以通过在园区设立有限公司,享受财政扶持政策。即所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收奖励扶持,比如现在在税收园区内注册有限公司z。用z公司承接采购业务,然后再卖给x公司或者y公司。z公司正常查账纳税,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扶持。

增值税扶持可高达1050万元

企业所得税扶持可高达294万元

除此之外,可选择自然代开,建筑企业的部分材料是从个体户和散户那里购买的,数量一多,不能拿回相关发票就有点亏了。 在这种情况下,首先个人以自然人身份在散户处购买材料,然后个人才能向建筑企业出售材料。 综合税率不超过3%。

合理节税

总结:建筑企业不管选择财政扶持政策还是核定征收政策都可以利用税收优惠的手段来降低和减少企业单位的税务负担,合理的税务筹划可以减少企业运营成本,在企业竞争压力激烈的今天,面面俱到才有立足的机会,建筑企业税负压力大,合理进行税务分析,相信我们企业之后会越来越好。

【第16篇】小规模纳税人税务局代开专票税率

导读:小规模纳税人开票税率这是每个财务人员都必须掌握的知识,希望大家不要死记硬背这些知识点,而是能够正真理解并学会灵活运用,小编已经把具体的相关内容整理在下文供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阅读看看,相信你们一定能有所收获。

小规模纳税人开票税率

1、以前的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被划分为工业和商业两类,征收率分别为6%和4%。而实际上,这些小规模纳税人混业经营的情况非常普遍,根本无法区分哪些是商业小规模纳税人,哪些是工业小规模纳税人。

2、现在的税率

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对小规模纳税人不再设置工业和商业两档征收率,将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统一降至3%。

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费是否可以按季度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第一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原则上实行按季申报。纳税人要求不实行按季申报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应纳税额大小核定纳税期限。

三类小规模纳税人不能申请代开专票

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建筑业、鉴证咨询业和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这三类被纳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的小规模纳税人,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具体而言,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1月4日起)提供住宿服务,鉴证咨询业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3月1日起)提供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6月1日起)提供建筑服务,以及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上文为大家简单介绍了小规模纳税人开票税率,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该诚实纳税哦,学习更多会计知识请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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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税率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同行公司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