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风险纳税人不能清卡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风险纳税人不能清卡,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风险纳税人不能清卡
税务稽查越来越严格,最近收到不少企业反馈:在抄税清卡的时候,发现成了“风险纳税人”。
还是先自查为妙,等到直接被打入黑名单就凉凉了
一、有这 16 种行为,就会被列为“风险纳税人”!
任何一家企业,只要存在涉税问题,都有可能成为“风险纳税人”。我们总结了16种常见的情况,如下:
1、没及时向税局报送相关资料,或没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2、财务人员工作疏忽或技能不过关忘缴纳或少缴纳,以及对税收政策不了解多缴纳税款。
3、不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凭证,未能准确进行财务核算。
4、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
5、利用虚假交易人信息、身份证、账户设置多个银行账户实施偷税。
6、利用阴阳合同等手段设置内外两套账,隐瞒收入少缴税款。
7、利用空壳公司转移资金和资产进行逃税,或利用虚假业务抽逃资金和逃逸税收。
8、不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9、出口退税不按规定办理,及利用虚假手段骗取出口退税。
10、税负忽高忽低,纳税申报率偏低,库存率出现异常,成本率、费用率出现异常,利润率出现异常等。
11、违规使用发票,利用虚假发票报销偷逃税款。
12、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开具发票,或三流不一致等发票违规问题。
13、税局要求企业开票软件必须升级的,企业没有进行升级,也会成为风险纳税人。
14、通过申报表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
15、企业法人、财务、办税人为同一人。
16、企业注册地址被列入“高风险地址的。
二、成为风险纳税人的限制
1、税务局要求企业自查自纠;
2、将企业的税控器进行封锁无法领购和开具;
3、将企业纳入重点监控企业,进行更深程度的数据比对,深查往年账务问题;
4、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
5、进行立案专项检查,重大问题移交司法机关进行核查;
6、将企业列入黑名单,企业的法人、财务、办税人将被多部门联合追查和制裁;无法出国、乘坐高铁或飞机。
三、风险纳税人怎么解除?
1、联系企业的主管税务所问清楚具体原因;
2、配合专管员的核查提供税务局所需要的材料;
3、将资料准备好去找专管员进行一一核实;看资料是否真实有效、齐全;
4、核实清楚按所属专管员给的处理结果进行补缴税款罚款、滞纳金等;
5、税务局会根据核查的最终结果决定是否解除风险。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被查?现在税查越来越严,该补税的补税,做到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出现自己企业税务上解决不了的问题,尽可咨询武汉正启邦解决问题!
【第2篇】风险纳税人什么意思
税务稽查越来越严格,最近收到不少企业反馈:在抄税清卡的时候,发现成了“风险纳税人”。
还是先自查为妙,等到直接被打入黑名单就凉凉了
一、有这 16 种行为,就会被列为“风险纳税人”!
任何一家企业,只要存在涉税问题,都有可能成为“风险纳税人”。我们总结了16种常见的情况,如下:
1、没及时向税局报送相关资料,或没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2、财务人员工作疏忽或技能不过关忘缴纳或少缴纳,以及对税收政策不了解多缴纳税款。
3、不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凭证,未能准确进行财务核算。
4、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
5、利用虚假交易人信息、身份证、账户设置多个银行账户实施偷税。
6、利用阴阳合同等手段设置内外两套账,隐瞒收入少缴税款。
7、利用空壳公司转移资金和资产进行逃税,或利用虚假业务抽逃资金和逃逸税收。
8、不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9、出口退税不按规定办理,及利用虚假手段骗取出口退税。
10、税负忽高忽低,纳税申报率偏低,库存率出现异常,成本率、费用率出现异常,利润率出现异常等。
11、违规使用发票,利用虚假发票报销偷逃税款。
12、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开具发票,或三流不一致等发票违规问题。
13、税局要求企业开票软件必须升级的,企业没有进行升级,也会成为风险纳税人。
14、通过申报表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
15、企业法人、财务、办税人为同一人。
16、企业注册地址被列入“高风险地址的。
二、成为风险纳税人的限制
1、税务局要求企业自查自纠;
2、将企业的税控器进行封锁无法领购和开具;
3、将企业纳入重点监控企业,进行更深程度的数据比对,深查往年账务问题;
4、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
5、进行立案专项检查,重大问题移交司法机关进行核查;
6、将企业列入黑名单,企业的法人、财务、办税人将被多部门联合追查和制裁;无法出国、乘坐高铁或飞机。
三、风险纳税人怎么解除?
1、联系企业的主管税务所问清楚具体原因;
2、配合专管员的核查提供税务局所需要的材料;
3、将资料准备好去找专管员进行一一核实;看资料是否真实有效、齐全;
4、核实清楚按所属专管员给的处理结果进行补缴税款罚款、滞纳金等;
5、税务局会根据核查的最终结果决定是否解除风险。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被查?现在税查越来越严,该补税的补税,做到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出现自己企业税务上解决不了的问题,尽可咨询武汉正启邦解决问题!
【第3篇】纳税服务风险防控
本微讯 为坚决落实省局党委关于疫情防控和税收工作有序开展的部署安排,兰州市税务局在扎实推进“非接触式”服务的基础上,以郑钢局长提出的防疫防控“三个三”工作法为指引,全面有序恢复线下业务办理,多措并举保障实体办税兜底服务,统筹做到纳税服务与疫情防控“双到位、两不误”。
筑牢蓝色屏障,全力守护纳税人办税安全。为全力支持复工复产,兰州市税务局按最高防护等级落实“大厅防疫三妙招”。办税环境上,有序引导纳税人进厅,统一对等候休息区、电子税务局体验区的座椅粘贴“隔位就坐”标识,保障纳税人始终处于“安全距离”办税。硬件布置上,在窗口台位设置有机玻璃隔离屏,确保纳税人在等候或办税期间,减少直接飞沫传播。防控措施上,每日安排专人定点消毒,为纳税人配备免洗手消毒液、一次性手套、口罩等防疫物资。人员安排上,实行轮班制度,以“党员先锋+志愿服务+青年干部”阶梯轮换式的工作模式保障办税服务厅工作不断档、不掉线。从严从细织密办税服务厅疫情“防护网”,让办税缴费服务更有“安全感”。
提升服务标准,全力促进纳税人办税快捷。在遵循“三个频繁事项三减法”的基础上,提档升级纳税服务举措,持续擦亮“兰税捷办”服务品牌。创新导税服务厅外化,面向纳税人提供资料预审服务,先期审查涉税资料是否完整、准确,实现精准导税。推行窗口办理功能化,对办税窗口功能进行优化,设置快办专窗,集中处理税务事项变更、完税凭证开具等一分钟可以办结的业务;设置特办专窗,对开业和注销等较为复杂、耗时较长的业务,配备业务能力强的业务骨干统一办理。实施自助办税网格化,在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体验区,划分代开发票区域和综合申报区域,让纳税人切实感受到办税“加速度”。
拓宽服务范围,全力提升纳税人办税质效。聚焦纳税人需求,创推便利化服务举措,全面提升办税服务工作质效。调整服务时间,城区三局办税服务厅积极推行“早上提前开、午间不中断、晚间不打烊”工作制度,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加强宣辅力度,结合电子税务局操作流程,制作逾期申报、税盘解锁、代开发票等多个宣传小视频,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呈现,帮助纳税人按图索骥自主办税。启动简易流程,取消前置审核环节,减少纸质资料报送,税务分局派专人到办税服务厅,参与处理相关事宜,实现管理人员与服务人员深度融合、协同办公,最大限度缩短纳税人办税时间。
转变办税模式,全力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为减少办税服务厅聚集风险,按照“非接触办税三重点”,积极引导纳税人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充分发挥远程帮办作用,成立线上帮办服务团队,依托“陇税雷锋”工作机制,打造“在线窗口同屏”三维办税模式,着力构建“线上咨询+后台处理+远程问办”的闭环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调度枢纽作用,立足办税服务厅集约运营的优势,成立电子税务局服务团队,实时监控、即时受理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的申请事项。充分发挥协同联动作用,在大力推广使用电子税务局的同时,强化办税服务后台响应机制,对纳税人无法线上办理的特殊疑难业务,安排专人进行线下“容缺办理”,最大程度解决纳税人的急难愁盼问题。
自防疫防控“三个三”工作法推行以来,全市税务系统累计线下办理业务5.2万余笔,通过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实现了办税安全;通过优化纳税服务举措,实现了办税便捷;通过优化后勤服务保障,实现了办税安心。下一步,兰州市税务局将创推更优服务举措,一体改进提升服务意识、服务载体、服务机制、服务能力,努力打通堵点难点痛点,持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第4篇】又升级了!一般纳税人勾选小规模期间的专票有风险
二哥税税念 ,作者二哥
最近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勾选平台)又升级了,系统会自动监控一般纳税人勾选抵扣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的抵扣凭证,并给予风险提示。
为什么一般纳税人勾选小规模期间取得的抵扣平时会给予风险提示?
因为一般纳税人在小规模期间取得的抵扣凭证正常情况下是不能抵扣的。
01#
为什么不能抵扣?
二哥从原理上给大家分析一下。
能不能抵扣? 这个问题觉得难不倒大家。二哥的文章已经说过多次。
能不能抵扣怎么判断?
我给大家准备了一个流程图:
按照以上流程顺序判断后,能否抵扣一下就知道了。
1、是不是一般纳税人?
如果不是一般纳税人,是小规模纳税人,当然没有抵扣一说,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不存在抵扣进项税的说法。
但是这里的情况是,小规模纳税人期间的进项税,转为一般纳税人后能否抵扣,所以这里的身份已经是一般纳税人了,是站在一般纳税人角度谈抵扣问题,所以第一个判断是可以通过的。
2、是否取得合法的抵扣凭证?
进入第二个判断,合法的抵扣凭证有哪些呢?常见的就是专用发票,当然现在的抵扣凭证也是多样的,不仅仅是专票,我们需要关注目前所有可以抵扣的凭证。
如下图:
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自然是合法的抵扣凭证,那么第二个判断通过。
我们进入第三个判断。
3、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不得抵扣的范围?
我们是一般纳税人、也取得合法合规的抵扣凭证,是不是就都能抵扣了呢?
当然不是。
我们还要看购进这项商品或服务的用途。
税法采取列举方式明确了不得抵扣的情况。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当然,还有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也不得抵扣。
所以,到了关键的一个判断点了,虽然你现阶段是一般纳税人,也取得了合法的抵扣凭证,但是你的这个进项税的用途是什么呢?
你是自己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的进项税,我是否可以怀疑你进项税是用于简易计税的了呢?
因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计税方式都是简易计税,也就是直接按销售额乘以征收率计算增值税,不是按照购进抵扣法。
所以如果你的进项税是用于简易计税了,自然是肯定不能抵扣的。
但是小规模期间取得的就一定是用于简易计税了吗?很显然不一定,比如我小规模期间购进的货物,但是一直没卖出去,我变成了一般纳税人后,才卖,这个时候按一般计税开13%的发票,但是你不让我抵扣这个货物的进项税,合理吗?
很显然我觉得不合理,我亏大了,一头按13交税,另一头13的进项税又不抵扣,直接变成了成本,实际上是重复纳税了。
但是如果我让你抵扣,万一你这个货物不是变成一般纳税人后才卖的,你之前就卖了,按照免税开的发票,现在你又抵扣,这也不合理,你占了国家的便宜。
问题的关键就在于税务局可能无法知道你这个货物到底是用于简易计税了,还是一般计税了。
因为不好判断!所以正常情况下,一般纳税人在小规模期间获得的专票,税务局都是一刀切,是不允许抵扣的,如果你勾选了,会给予你风险提示。
02#
而目前只有一种情况,税务局可以让你抵扣,那就是很明确的自动你取得的这个进项税没有用于简易计税。
这种情况就是下面这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其实,你们看,这个条文的规定,其本质是什么,本质就是证明你小规模期间是没有按简易计税缴纳增值税的,也就变相证明了你小规模期间取得的进项税肯定是用于后期变成一般纳税人后一般计税的,这种情况让你抵扣自然人是符合原理的。
但是这个文件也是很严格的,要求的是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
这个条件的判断很严苛,假如你小规模纳税人期间申报过一次增值税,可能税务局都以此条文来不让你抵扣。
而实际上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转变为一般纳税人都是销售额达到标准后转变的,所以这种情况下你肯定是无法抵扣的。
03#
所以,你如果有这种情况,你是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你就要清楚这个事情,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做个提前的筹划,比如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这种,是否应该有个提前的规划?
我该处理的存货是否及时处理一下。
比如能在小规模期间销售的尽快销售处理了,比如不能销售的,要等到一般纳税人期间才能销售的,进项票是否缓点开进来。
总之,如果你是销售额达标转的一般纳税人了,转为一般纳税人后你还在勾选小规模期间的专票,这种情况基本是会要求你转出的。
【第5篇】金税提示风险纳税人
金税四期还在建设中,但是已经很多企业和财务人员都比较关注了。据了解金税四期工程将 “非税”业务也被纳入其中,要对业务进行更全面的监控。这样一来就要求财务人员更应该对所有业务的处理要细心了。针对金税四期各个功能的作用和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到的涉税风险项,在下文做了简单的整理,企业经营者和财务人员可以先瞅瞅,也及时了解金税四期的要求。
一、“金税四期”上线的15个功能介绍
二、“金税四期”来临企业要注意这40个风险点
上述就是金税四期15个功能的详细说明,后面补充了金税四期环境下,企业和企业财务人员应该注意的40个涉税风险项,大家及时了解,及时更正和调整,以后的财务工作会比较轻松的。
好了,有关金税四期的内容就暂时到这里了,有新的内容,还会抽时间在这里跟大家分享的!也祝大家周末生活愉快,工作一切顺利!
【第6篇】风险纳税人是黑名单吗
对于企业老板或者财务人员来说,“风险纳税人”这几个字并不陌生,企业如果被列为风险纳税人的话,说明企业在财务指标上出现了一些问题。那么,什么情况下有可能成为风险纳税人?
企业如何知晓自己成了风险纳税人?
1、税控器上报汇总无法成功操作;
2、税务局通知。
企业成为风险纳税人的原因?
1、未及时准确地向税务局申报相关资料或者纳税;
2、因为财务人员的疏忽导致企业少交税或者多交税;
3、隐藏收入;
4、利用虚假信息开立多个账户进行偷税;
5、税负率忽高忽低;
6、购买虚假发票进行偷税漏税;
7、没有真实业务进行虚开发票的违规现象;
8、未及时按照税务局的要求升级税控;
9、税务局系统的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三员一致;
10、免税小微企业临界点大量作废发票;
11、未及时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
12、大量开具超经营范围的发票;
13、存在滞留发票和失控发票;
14、企业地址经营异常。
成为风险纳税人的弊端:
1、税务局要求企业自查自纠;
2、将企业的税控器进行封锁无法领购和开具;
3、将企业纳入重点监控企业,进行更深程度的数据比对,深查往年账务问题;
4、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
5、进行立案专项检查,重大问题移交司法机关进行核查;
6、将企业列入黑名单,企业的法人、财务、办税人将被多部门联合追查和制裁;无法出国、乘坐高铁或飞机。
企业如何解除高风险
1、联系企业的主管税务所问清楚具体原因;
2、配合专管员的核查提供税务局所需要的材料;
3、将资料准备好去找专管员进行一一核实;看资料是否真实有效、齐全;
4、核实清楚按所属专管员给的处理结果进行补缴税款罚款、滞纳金等;
5、税务局会根据核查的最终结果决定是否解除风险。
税务局系统持续完善,全网络无死角地监控企业。所以,企业不要抱有侥幸的心理,觉得曾经多少年都没查没关系。一定要取得合理发票,按规入账,合理报税,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消磨了时间,还面临巨额罚款。
【第7篇】风险纳税人会怎样处理
风险纳税人首先需要去税局找到所属的管理员,确定被纳入风险纳税人的原因,询问解除风险纳税人所需要提供的资料,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后,再向税局管理员提出解除风险纳税人的申请。
一般情况有一下几种:
1.因为进项发票被列为风险纳税人的,需要将被监控的进项发票做进项税额转出后,向税局申请解除风险纳税人。
2.因为公司法人名下其他公司异常,导致关联企业风险纳税人的,需要先解除名下异常的公司,再向所属税局申请解除风险纳税人。
3.因为地址无法联系,不在实际地址办公导致风险纳税人的,需要先做工商地址变更,再提供场地证明或者红本租赁合同、产权证明(其中一种)、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最近月份的房租水电费发票,会有管理员下场地核实的可能,部分特殊情况的需要提供记账凭证进行检查。待税局核查通过后申请移除风险纳税人。
【第8篇】怎么样会被风险纳税人
随着“金三”系统的不断优化升级,税局对企业的监管也是越来越严格,这就要求企业必须规范经营,否则,很容易被划定成“风险纳税人”!
2023年,税务稽查愈发严格!最近收到不少企业反馈:在抄税清卡的时候,发现成了“风险纳税人”。建议会计严肃对待,并立刻对照自查,避免给企业惹上麻烦!
警惕!16种行为
会被列为“风险纳税人”!
任何一家企业,只要存在涉税问题,都有可能成为“风险纳税人”。我们总结了16种常见的情况,
一、没及时向税局报送相关资料,或没按照确定进行纳税申报。
二、财务人员工作疏忽或技能不过关忘缴或少缴税,以及对税收政策不了解多缴纳税款。
三、不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凭证,未能准确进行财务核算。
四、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
五、利用阴阳合同等手段设置内外两套账,隐瞒收入少缴税款。
六、利用虚假交易人信息、身份证、账户设置多个银行账户实施偷税。
七、利用空壳公司转移资金和资产进行逃税,或利用虚假业务抽逃资金和逃逸税收。
八、不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九、出口退税不按规定办理,及利用虚假手段骗取出口退税。
十、税负忽高忽低,纳税申报率偏低,库存率出现异常,成本率、费用率出现异常,利润率出现异常等。
十一、违规使用发票,利用虚假发票报销偷逃税款。
十二、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开具发票,或三流不一致等发票违规问题。
十三、税局要求企业开票软件必须升级的,企业没有进行升级,也会成为风险纳税人。
十四、通过申报表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
十五、企业法人、财务、办税人为同一人。
十六、企业注册地址被列入“高风险地址”的。
10大惩罚措施!
成为风险纳税人后果严重!
一旦被税务系统识别为'风险纳税人”,将会受到重点监控!情节轻微的会受到税局的提醒“关照”,追究相关责任和要求拿出整改措施,而严重的将会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经营!
简单来说,税局的惩罚措施至少有以下10种!
一、对检查出的税务问题、疑点进行提醒,要求纳税人自查自纠。
二、将企业异常情况记录在册存入档案,领购和使用发票、抄报税都可能受限。
三、对企业进行重点监控,进行更深程度的数据比对,甚至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
四、纳税人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从严审核、审批。
五、对于异常问题进行实地核查,严肃追究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责任并责令限期改正。
六、对验证、年检等报送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可根据需要进行实地复核。
七、针对问题,要求纳税人拿出整改措施。
八、进行立案专项检查,重大问题移交公安部门。
九、对于企业的纳税业务实施跟踪监控。
十、列入黑名单,纳税人将受到多方部门联合追查和制裁。
成了'风险纳税人'
如何补救?
被列入风险纳税人的企业,一定要及时解除税务异常,将自己从风险纳税人的名单中移除!具体做法如下:
1、跟税管员联系,获知被列入“风险异常”原因。
2、了解原因后,配合税务机关调查,按税局要求准备需要提交的资料。
3、将资料提交给办税点后,办税人员会对你的资料进行审核,看看是不是齐全、有效。
4、税务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后,按要求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等。
5、税管员会根据反馈的情况,解除纳税人的税务异常状态。
对于企业而言,出现税务异常,会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影响企业的信誉与形象,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想要避免这种情况出现,提醒各位老板一定认真对待企业的工商财税问题,及时并合规的进行纳税申报。
2019最严稽查!
还要小心这6种情况
除了上文所说的风险纳税人,2023年企业有任何可疑迹象都会被税务稽查!小编整理了企业常见的6种涉税风险,会计务必对照自查!
1、不及时报税
未按规定时间向税务局报税,或报税不完整,都会引起税局关注。
2、增值税小规模年度申报收入小于开票金额
无论是自开发票还是代开发票,申报的收入一定不能小于开票的金额,小于开票金额就会触发风险模型应对任务的提示、纳税评估和税务核查程序。
3、有税收优惠金额,但没有优惠资格
免税等税收优惠并不是随意享受的,必须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私自填写免税销售,税务将采取措施进行应对。免税这一栏,注意了,一定需要留存真实、合法的备查资料,否则这一栏永远空着。
4、总是徘徊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分界线的企业
因为很多企业不想成为一般纳税人,但是平时业务量确实大,于是便采取每到一般人纳税人临界线就停止开票,逃避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这种行为很难瞒过强大的税务信息系统,一旦被查,必然要补缴很多税款。
5、免税小微临界点发票作废的风险
小微企业季度末30万元免税额附近连续作废发票很可能是纳税人为了享受小微免税优惠而采取作废发票,下个月重开。
不过,作废需谨慎,税务监控很精准。
6、出口骗退税的企业
国税、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四部门联合启动预防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合作机制,对出口骗退税保持高压态势,对通过高报数量、价格或空箱假出口等手法骗取国家退税的企业严惩。
因此,提醒各位财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规范入账、合理报税,以减少在税务稽查时的风险,有些时候老板不是很清楚,要和老板沟通解释不规范财务的危害。如果老板总是我行我素,那么财务人员应当做好自保!
【第9篇】风险纳税人怎么回事
为了能防范涉税风险,提高纳税人最新税法遵从度,提高税务局管理效率,我国税务局引进税收风险管理办法,将纳税人风险评定分为无风险、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4个等级,假如公司被列入风险纳税人的话,就表明公司在财务数据上出了问题,老板们得想办法解除税务异常了。
税务风险
公司出现什么情况,会被认定为风险纳税人?
1、公司登记后长时间未展开经营也未申报纳税;
2、公司无特殊原因长时间进行零申报;
3、逾期申报纳税、虚假申报或者缴税出现异常情况;
4、公司开具的发票出现问题;
5、未按时对开票软件进行更新或是清卡报税;
6、公司注册地址被列入“高风险地址”等其它特殊情况。
公司被认定为风险纳税人会有哪些后果?
1、成为税务局重点监控的对象,面临各种罚款;
2、暂停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
3、进入税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影响企业形象。
近几年来国家政府加快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税务、工商、银行等相关部门已全部实现信息共享,如果你真的因为税务异常进入黑名单的话,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因此,公司一定要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若出现税务异常需及时解除。
那么,公司如何解除税务异常?
1、向税务局咨询自己被列入风险纳税人名单的原因;
2、获知原因后,准备资料说明情况;
3、将相关资料交给相关办税点,由办税人员核对资料,受理;
4、公司根据情况补充申报、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
5、办税服务厅根据管理部门反馈情况,在公司补充申报、滞纳金、罚款,解除纳税人非正常状态。
以上就是风险纳税人的相关知识了,总之,一家公司若出现税务异常不仅会影响正常运营,也会有损公司的形象和信誉,老板们一定要及时解除税务异常。
【第10篇】风险纳税人无法抄税
近几年,随着“金税三期”系统的不断优化升级,国家对企业的监管也是越来越严格。相信有不少财务人遇到过这种情况,在抄税清卡的时候,发现自己开发票用的税盘不能网上抄报、清卡,并且开票系统提示企业已成为风险纳税人。
为什么企业会被列为风险纳税人,又有哪些税务行为容易被严查,今天誉商小编就给大家详细说一说。
容易被列为风险纳税人的16种行为
1.没及时向税局报送相关资料,或没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2.财务人员工作疏忽或技能不过关忘缴纳或少缴纳,以及对税收政策不了解多缴纳税款。
3.不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凭证,未能准确进行财务核算。
4.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
5.利用阴阳合同等手段设置内外两套账,隐瞒收入少缴税款。
6.利用虚假交易人信息、身份证、账户设置多个银行账户实施偷税。
7.利用空壳公司转移资金和资产进行逃税,或利用虚假业务抽逃资金和逃逸税收。
8.不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9.出口退税不按规定办理,及利用虚假手段骗取出口退税。
10.税负忽高忽低,纳税申报率偏低,库存率出现异常,成本率、费用率出现异常,利润率出现异常等。
11.违规使用发票,利用虚假发票报销偷逃税款。
12.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开具发票,或三流不一致等发票违规问题。
13.税局要求企业开票软件必须升级的,企业没有进行升级,也会成为风险纳税人。
14.通过申报表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
15.企业法人、财务、办税人为同一人。
16.企业注册地址被列入“高风险地址的。
那么被列入风险纳税人的企业,该如何解除异常呢?
首先,跟税务部门相关人员联系,获知被列入“风险异常”原因。了解原因后,配合税务机关调查,按照税局要求提交相关资料(要保证材料齐全有效)。在相关税务部门核实情况后,企业需要根据情况补充申报、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办税服务厅根据管理部门反馈情况,在企业补充申报、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后,解除纳税人非正常状态。
对于企业而言,出现税务异常,会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影响企业的信誉与形象。因此被列入风险纳税人的企业,一定要及时解除税务异常。
除此以外,这些税务行为将会被严查
1.公转私。2023年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号),其中明确:严惩虚构支付结算,公转私、套取现金,支票套现。
2.虚开发票。虚开发票简洁的说,就是依据公司根本没有依据合同和实际业务相符合的状况下开展开票,依据朋友介绍赚取中介费来协助朋友开票,倒卖发票,开票额远远地少于实际发生额等状况都应属虚开发票的情形,虚开发票带来的后果不仅是远远几倍的罚款,乃至会将公司拉入失信企业的名册中,影响公司法人高消费以及贷款等业务。代价将是十分惨重的。
3.出口骗退税。税务、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四部门联合启动预防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合作机制,对出口骗退税保持高压态势,对通过高报数量、价格或空箱假出口等手法骗取国家退税的企业严惩。
【第11篇】风险纳税人强报税
随着“金三”系统的不断优化升级,税局对企业的监管也是越来越严格,这就要求企业必须规范经营,否则,很容易被划定成“风险纳税人”!
2023年,税务稽查愈发严格!最近收到不少企业反馈:在抄税清卡的时候,发现成了“风险纳税人”。建议会计严肃对待,并立刻对照自查,避免给企业惹上麻烦!
警惕!16种行为会被列为“风险纳税人”!
任何一家企业,只要存在涉税问题,都有可能成为“风险纳税人”。我们总结了16种常见的情况,
一、没及时向税局报送相关资料,或没按照确定进行纳税申报。
二、财务人员工作疏忽或技能不过关忘缴或少缴税,以及对税收政策不了解多缴纳税款。
三、不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凭证,未能准确进行财务核算。
四、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
五、利用阴阳合同等手段设置内外两套账,隐瞒收入少缴税款。
六、利用虚假交易人信息、身份证、账户设置多个银行账户实施偷税。
七、利用空壳公司转移资金和资产进行逃税,或利用虚假业务抽逃资金和逃逸税收。
八、不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九、出口退税不按规定办理,及利用虚假手段骗取出口退税。
十、税负忽高忽低,纳税申报率偏低,库存率出现异常,成本率、费用率出现异常,利润率出现异常等。
十一、违规使用发票,利用虚假发票报销偷逃税款。
十二、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开具发票,或三流不一致等发票违规问题。
十三、税局要求企业开票软件必须升级的,企业没有进行升级,也会成为风险纳税人。
十四、通过申报表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
十五、企业法人、财务、办税人为同一人。
十六、企业注册地址被列入“高风险地址”的。
【第12篇】纳税约谈规避哪些风险
纳税评估本身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比对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申报纳税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分析,通过税务函告、税务约谈和实地调查等方法进行核实,从而做出定性、定量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加高顿微信:gd20171114可以学习更多财税知识)
税务机关到底从哪些指标发现问题的?你是否也可以学习后,防微杜渐,自行做好企业的税务健康检查呢?
一、发票类指标
受收失控发票占比
相关业务占比率
顶额开具发票占比率
异地报关率
进销企业里程离差率
特殊品名金额匹配度
进销品名背离率
品名日期匹配度
进销结构异常率
品名数量匹配度
外地专业市场发票占比率
品名金额匹配度
存续业务异常率
代开发票规模比率
【案例】
【疑点一】2023年5月至2023年4月期间采购装备642.59万元,销售装备3042.83万元不匹配。
企业解释:
2023年5月至2023年4月期间该公司在国内向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累计采购装备金额6425901.19元(与电子底账中采集数据一致),进项税额1092403.21元。不包含向国外供货商美国耐克公司jr286采购装备产品金额8886239.80元,缴纳海关增值税额3513723.17元。在上述期间内该公司总计国内国外采购金额25312140.99元,进项税额4606126.38元;总计销售额47413762.61元,销项税额8060329.91元;由上述原因造成购销货物金额不匹配。
(疑点排除)
【疑点二】2023年5月至2023年4月期间采购nike中岛展架209.96万元,无销售。
企业解释:
公司采购nike中岛展架是用来摆放耐克装备系列产品的展示工具,是用来赠送客户。故造成购销货物不匹配。
(实地勘察,疑点成立)
【疑点三】2023年5月至2023年4月期间采购玉米199.97万元,无销售。
企业解释:
从公司成立至今未发生过此类业务。我们进一步分析原因:电子底账信息中显示在2023年5月至2023年4月期间有199.97万元增值税进项发票货物名称为玉米,而该公司经营产品为耐克运动装备。该公司2023年5月至2023年4月期间共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187份,金额:13917693.09元,税额:2293956.87元,其中已认证发票183份,金额:13873603.26元,税额:2291206.18元。
(疑点重重!)
【疑点四】2023年5月至2023年4月期间采购展示道具28.79万元,无销售。
企业解释:
该公司在2023年5月至2023年4月期间总计购入展示道具金额:287904.00元(与电子底账中采集数据一致)。经核实该公司购买展示道具是用来作为每年参加体博会时现场搭建展台所用,在体博会结束后会将展示道具收回自用,财务账上作为低值易耗品入帐,因此没有销售的情况,故造成购销货物不匹配。
(疑点排除)
【结论】
企业2023年5月至2023年6月期间该公司实际采购1760套,金额8797111.43元(不含税)。用于销售公司耐克系列产品时作为赠品赠予客户。
在2023年7月至2023年6月共赠送客户展架1711套,金额88552153.37元(不含税),未视同销售。
对该公司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进行逐票核查,未发现增值税进项发票货物名称为玉米。但是与之相对应的专用票发票代码4400144130、发票号码00733657—00733676,专用票开票的货物名称为nike中岛展架,并非电子底账中的玉米,即为鸳鸯发票,且进项发票均已认证通过。经过实地勘察、清点,核实以及核查企业提供的相关书面资料,评估人员认为该公司购销nike中岛展架业务是真实的。采购的展架均通过德邦物流提货运送,(留存的送货单号一一对应),目前仓库nike中岛展架结余数量为49套。鉴于上诉情况,评估人员认为对涉及发票20张,涉及金额1999658.20元、税额339941.89元,应予以进项转出。
二、全面风险预警指标
资本保值率
销售费用增长率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配比
总资产周转率增长率
营业利润率增长率
总资产利润率增长率
税会报表营业收入比
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
利润分配代扣税款率增长率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差异额
本年预缴所得税额与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存货周转率
税收贡献弹性
主营业务毛利率增长率
职工人均税收贡献增长率
个人所得税增长率与工资薪金支出增长率配比
百万固定资产税收贡献额增长率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增长率
企业所得税贡献增长率
成本费用增长率与营业收入增长率配比
总体税负率增长率
【案例】
abc公司,成立于1994年2月,注册资金500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主要经营汽车零部件,五金冲压件的生产。
该企业2023年申报主营业务收入为 16658298.11 元,缴纳增值税255535.56 元,增值税税负率为1.53%,低于jd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平均税负测算值2%,企业可能存在少计收入、多抵扣进项税额等疑点。但是指标显示企业评估所属期的存货周转率和进项税额占进项控制额比例都是正常的。
经企业盘点仓库后发现,该企业账面存货与企业实际存货并不相符。2023年底企业账面期末存货6816728.63元,其中原材料4692963.91元,产成品2123764.72元。产成品部分货已发出,但因与大众厂价格仍未谈妥,未确认收入。
由此点出发,也可以作为解释增值税税负率低的原因之一。然而对于财务的解释,评估人员分析后,马上提出质疑,既然2011采购出了问题,照正常的经营策略判断,2023年应该要大力消化库存才对,怎么又会去大量采购钢材,导致2023年年末库存数几乎比2023年翻了一番。
但截至2023年1月底,企业盘点原材料实际库存2615153.89 元,原材料明细账显示2023年1月份发出原材料492869.38元,故截至2023年底原材料实际库存应为3108023.27元,与账面相差1584940.64元。
针对上述解释,评估人员认为企业解释得比较宽泛;同时,废料收入确认后的增值税税负率仍然低于同行业的平均水平。于是就存货变动异常的问题询问财务,财务解释说是2023年购入一批期货钢材,当时以为市场情况良好,采购价格低,于是增大了订购量,进行了大批采购。可是当年度销售不如预计,所以压了大批库存。
上表可以看到,企业三年销售收入基本持平,变动并不剧烈,然而库存变动却非常异常,存货的库存量在持续不断的增加。尽管2023年,2023年的存货周转率处于较高且稳定的状态,但到了2023年却出现了大幅度的下滑。
造成该问题的原因是同行业内调拨原材料镀锌板。调拨原材料在行业之间是普遍现象,采购同规格原材料用来加工销售同类产品。由于临时原材料紧张,而订单又非常困难等种种原因,原材料紧缺的企业为避免由于临时库存不足无法采购到原材料影响生产,或者不得不高价采购原材料的状况发生,与关系熟悉的企业协商后,由法人授权后,仓库直接进行调拨业务。
企业法人、财务人员翻阅仓库单据,自查发现: 2023年调拨原材料镀锌板1068376.07元,2023年调拨原材料镀锌板516564.54元,至该企业盘库日2023年1月31日调拨企业尚未归还上述原材料。
经评估人员判断,该企业发生的调拨行为实质为以物易物的行为。以物易物,是用企业已有的产品与别人交换,以换取他人物品的交易方式。
以上调拨收入,符合增值税收入确认条件,应确认其他业务收入合计1584940.64元:其中2023年1068376.07元、2023年516564.54元。并告知企业对于以后如发生该类行为,企业应及时开具发票,并确认相应的收入。
三、行业类指标
增值税税负变动率与主营业务毛利变动率之比
运输费用提前扣除差异额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电力投入产出变动率之比
未开具发票收入占增值税申报表销售收入之比
职工人均年营业收入差异额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变动率与企业增加值变动率之比
百万固定资产年营业收入差异额
增值税应纳税额变动率与存货周转率变动率之比
存货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占比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占存货期末余款比
指标就不一一解释了,大家自行了解,相信掌握这些指标后,您也可以给自己的企业做评估、做检查了。
来源:高顿财税学院
【第13篇】风险纳税人怎么解决
变为风险纳税人的原因:
1、企业盲目纳税;企业由于财务人员的工作疏忽或缺乏必要的税务知识忘缴或少缴了税,或由于对税收优惠政策的无知无故多缴纳了税款;
2、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的失败:一、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而少纳税,这可能造成的后果有罚款,多交滞纳金,降低纳税企业的信誉等不良后果,不仅企业会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甚至相关财务人员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二、税法使用不当,盲目交税,多纳税款,增加不必要的税务成本,而导致企业利润的流失.
3、是企业可能和'走逃企业'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往来,取得了'异常凭证'(所谓'走逃企业'是指税务机关找不着这家公司了,也不知道这个公司的)
4、何为'异常凭证':
(1)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或生产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或购进货物并不能直接生产其销售的货物且无委托加工的.
(2)直接走逃失踪不纳税申报,或虽然申报但通过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
风险纳税人怎么解除:
1、联系所属税局或税局驻点人员查询原因,根据税局要求进行相关处理.
2、首要的就是'进项税额转出',你专票上抵扣的税额全部要转出.不要觉得冤枉,毕竟国税局没有收到开票方的申报税额,所以受票方自然也不能抵.
3、企业被列为风险纳税人,说明企业在税负率及相关财务指标上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调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加以整改,该补税的补税,做到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4、递交移出风险的申请,最后找专管员解锁,才能恢复正常
【第14篇】加强对风险纳税人的发票发放管理
一、物流企业常见合规风险
(一)物流企业作为开票方
1.应税服务项目选择问题
对于物流企业所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应按“交通运输服务”项目开具发票,适用9%的税率;对于物流企业所提供的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应按“交通运输服务”项目开具发票,适用9%的税率;对于物流企业所提供的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按“物流辅助服务”项目开具发票,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适用6%的税率,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适用3%的征收率。
物流企业提供应税服务后未按规定项目开具发票,可能造成从低适用税率或征收率,以此少缴增值税。
2.应税收入金额核算问题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故,物流企业提供不同应税服务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物流企业同时为客户提供交通运输服务与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其销售收入金额未分别核算,合并计算后从低适用税率或征收率,或是其销售收入金额未在多笔应税服务间作公允分配,致使部分销售额从低适用税率或征收率,以此少缴增值税。
3.应税收入不入账,不开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故,物流企业在发生经营业务后,对于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当及时确认收入,并开具发票。
实践中,物流企业出于少缴税款的考虑,可能会与客户选择账外结算,以致出现“假账”“两本账”情况。
4.业务凭证与发票备注信息不一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9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故,物流企业在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并开具发票时,应按运输合同、运单等业务凭证的约定,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
物流企业如未予备注相关信息,会导致受票方无法凭票抵扣进项税额。
5.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物流企业未提供服务而开具发票,或是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属于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的,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物流企业作为受票方
1.运输费发票问题
《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税总发〔2017〕55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在境内提供公路或内河货物运输服务,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税务登记地、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或运输业务承揽地(含互联网物流平台所在地)中任何一地,就近向税务机关(以下称代开单位)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实践中,物流企业将运输服务委托给货车司机,而后者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这可以作为物流企业的进项予以抵扣。但如果业务并非真实发生的,则可能构成虚开发票的情形。
2.成品油发票问题
《关于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等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税总发〔2017〕30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全部或部分运输服务时,自行采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成品油和道路、桥、闸通行费,应用于纳税人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的运输服务;(二)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现行规定。”
对于物流企业提供的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如使用成品油专用发票予以抵扣,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是发票抬头应为物流企业自身,即成品油须是物流企业自行采购的,对于由实际运输户采购的,则不得抵扣;二是成品油须是实际承运人用于完成的运输服务,对于赠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则不应予以抵扣。
3.通行费发票问题
《关于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等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税总发〔2017〕30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全部或部分运输服务时,自行采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成品油和道路、桥、闸通行费,应用于纳税人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的运输服务;(二)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现行规定。”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以下规定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物流企业出于少缴税款的考虑,往往会选择收集通行费发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但予以抵扣的通行费发票所显示的行车日期与行车轨迹应属于开展运输业务的合理线路范围之内。非因开展经营业务而发生的通行费发票,不应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4.机动车发票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物流企业购置机动车作为固定资产入账,其所取得的机动车发票可作为进项予以抵扣。但物流企业购置机动车的业务应当是真实发生的。如果机动车销售发票所对应的购置车辆未在物流企业使用且没有报废、处置的记录,则机动车发票不应予以抵扣,且物流企业可能构成虚开发票的情况。
5.维修费发票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物流企业为其所有的车辆进行维修而支出费用,其所取得的维修费发票可作为进项予以抵扣。但物流企业为其所有的车辆进行维修应当是真实发生的。如果物流企业的车辆维修记录及车辆使用情况不相对应记录,则维修费发票不应予以抵扣,,且物流企业可能构成虚开发票的情况。无法与企业车辆实际维修情况对应。
6.轮胎、零部件发票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物流企业采购轮胎、零部件作为汽车耗材,其所取得的轮胎、零部件发票可作为进项予以抵扣。但物流企业采购轮胎、车用零部件应当是真实发生的。如果物流企业的采购记录、库存清单以及领用记录不相对应,则该发票不应予以抵扣,,且物流企业可能构成虚开发票的情况。
(三)电子发票管理
纳税人以电子发票(含电子专票和电子普票)报销入账归档的,应当按照《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一,纳税人可以根据《通知》第三条的规定,仅使用电子发票进行报销入账归档;第二,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按照《通知》第五条的规定,纳税人取得的电子发票,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第三,纳税人如果需要以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应当根据《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发票。
物流企业应当依法依规做好电子发票的整理、入账及归档工作。
二、合规监管要点
【第15篇】什么事风险纳税人
很多纳税人发现自己不能进行电子税务申报了,才知道已经被列入了“风险纳税人”。有的人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就成为了“风险纳税人”。那么出现什么情况会造成纳税人成为“风险纳税人”呢?
企业法人或财务人员联系不上
企业在营业执照下来之后,法人先做实名认证绑定该企业,去税务局现场开通电子税务局、核定税种,再由法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绑定企业的办税人员等。专管员会不定期询问企业的经营状况,如果企业法人或者财务人员,一直电话联系不上,下到企业注册地址也找不到相关负责人的话,就会成为风险纳税人。
公司地址不符
当税务部门核查公司地址的时候,发现公司地址不真实,涉嫌虚假,就会成为风险纳税人。
关联企业出现异常
如果企业的股东公司或者企业控股的其他公司被列入非正常户、风险纳税人或者税务黑名单,都是会影响到本企业的征信情况的;或者与经营异常并走逃的企业有发票往来,取得了异常凭证,在这些情形下,企业也会受影响成为风险纳税人。
成都千易财务提醒:如出现上述的情况,则很有可能被列入“风险纳税人”的名单。成为“风险纳税人”要及时去到税务局解除,不然会影响企业的后续报税跟企业法人、高管和股东的征信情况哦。
【第16篇】抄报税提示风险纳税人
2023年,税务稽查也很严格哦!最近不少企业反馈:在抄税清卡的时候,发现成了“风险纳税人”。建议老板会计严肃对待,并立刻对照自查,避免企业惹上麻烦!下面为大家说一下风险纳税人不允许抄报清卡的的原因、后果及解决方法!
警惕!风险纳税人不允许抄报清卡的16种行为:
任何一家企业,只要存在涉税问题,都有可能成为“风险纳税人”。小编总结了16种常见的情况,如下:
一、没及时向税局报送相关资料,或没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二、财务人员工作疏忽或技能不过关忘缴或少缴税,以及对税收政策不了解多缴纳税款。
三、不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凭证,未能准确进行财务核算。
四、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和记帐凭证。
五、利用阴阳合同等手段设置内外两套帐,隐瞒收入少缴税款。
六、利用虚假交易人信息、身份证、账户设置多个银行账户实施偷税。
七、利用空壳公司转移资金和资产进行逃税,或利用虚假业务抽逃资金和逃逸税收。
八、不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九、出口退税不按规定办理,及利用虚假手段骗取出口退税。
十、税负忽高忽低,纳税申报率偏低,库存率出现异常,成本率、费用率出现异常,利润率出现异常等。
十一、违规使用发票,利用虚假发票报销偷逃税款。
十二、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开具发票,或三流不一致等发票违规问题。
十三、税局要求企业开票软件必须升级的,企业没有进行升级,也会成为风险纳税人。
十四、通过申报表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
十五、企业法人、财务、办税人为同一人。
十六、企业注册地址被列入“高风险地址”的。
成为风险纳税人后果严重!风险纳税人不允许抄报清卡的十大惩罚措施!
一旦被税务系统识别为'风险纳税人”,将会受到重点监控!情节轻微的会受到税局的提醒,追究相关责任和要求拿出整改措施,而严重的将会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经营!
简单来说,税局的惩罚措施至少有以下10种!
一、对检查出的税务问题、疑点进行提醒,要求纳税人自查自纠。
二、将企业异常情况记录在册存入档案,领购和使用发票、抄报税都可能受限。
三、对企业进行重点监控,进行更深程度的数据比对,甚至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
四、纳税人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从严审核、审批。
五、对于异常问题进行实地核查,严肃追究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责任并责令限期改正。
六、对验证、年检等报送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可根据需要进行实地复核。
七、针对问题,要求纳税人拿出整改措施。
八、进行立案专项检查,重大问题移交公安部门。
九、对于企业的纳税业务实施跟踪监控。
十、列入黑名箪,纳税人将受到多方部门联合追查和制裁。
风险纳税人不允许抄报清卡如何补救?
被列入风险纳税人的企业,一定要及时解除税务异常,将自己从风险纳税人的名单中移除!具体做法如下:
1、跟税务部门相关人员联系,获知被列入“风险异常”的原因。
2、了解原因后,配合税务机关调查,按税局要求准备需要提交的资料。
3、将资料提交给办税点后,办税人员会对你的资料进行审核,看看是不是齐全、有效。
4、税务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后,按要求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等。
5、税务部门会根据反馈的情况,解除纳税人的税务异常状态。
对于企业而言,出现税务异常,会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影响企业的信誉与形象,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以上就是为大家说的风险纳税人不允许抄报清卡的的原因、后果及解决方法!最后,中财企航提醒各位: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规范入账、合理报税,以减少在税务稽查时的风险,有些时候老板不是很清楚,要和老板沟通解释不规范财务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