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公司纳税计算器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纳税计算器,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公司纳税计算器
新个税法案已经通过,10月1日执行。辣么,小伙伴们一定想知道,自己的税收到底会减少多少?工资会涨多少呢?小编为大家做了新款的工资计算器,生成新的收入,顺便与老收入比较一下,看看到底涨了多少?
新老个税征收比率比较:
介绍一下本款程序
使用非常简单,在“税前工资”栏里面输入你的税前工资(请注意这是税前工资,就是社保啊公积金啊什么也没扣的那个工资),小编为什么要用税前工资呢?因为一般很少有人能直接算出自己应纳个税的工资部分吧?
点击“开始计算”,下方会显示扣除社保和公积金后【本程序的缴费比例等是基于上海的标准,其他地区可参考“计算个税的工资部分”,就是应纳个税工资额,然后,给你个人到手工资与涨幅。【很简单吧】
下方还会显示明细,需要的话可以仔细看看。
个税新法之后,企业的用人成本是不会发生变化的。
谁的收入涨幅最大?
大家一定很好奇,哪个收入段的人,工资涨幅最大呢?小编就顺便基于上海的标准大概计算了各收入段的涨幅,结论是,月薪2万左右的人将为最大收益者!这个阶层在上海占多少比例呢?小编的感觉是,很多吧......(反正小编还差很远)
程序使用方式
由于不能放连接,也不能放二维码,不能放任何诱导信息。所以需要的话只能给我留言咯?
【第2篇】个人有限公司纳税标准
更多园区税收政策,可移步《税虾虾》
如今,有许多的人都会运用自己的专业技术,会与一些公司达成业务往来。在个人提供自己的技术或者服务后,企业会支付相关的报酬给个人,企业支付了费用,会要求个人提供相应的发票,这些发票企业拿来作为成本抵扣,没有发票就会导致企业利润虚高,这样公司就会多缴纳企业的所得税。
个人以及企业也怎样来开具发票,减轻双方的税负压力呢?
企业如果需要个人提供普票,个人就可以在税收洼地园区里面进行自然人代开,享受核定征收的税率,根据开票品目的不同,税率有所变化。核定税率在0.75%—1.5%之间,综合个税为1.75%—2.5%。如果企业支付给个人200万的费用,最高只需5万就可代开出企业所需的发票。
如果企业要求个人提供专票的话,个人可以选择在园区成立一家小规模企业,用来承接业务,给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园区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也可申请核定征收政策,个体工商户核定个税为0.3%—0.75%,个人独资企业核定个税为1.2%。开具专票就在这个基础上加3.18%左右。也就是说开具专票,最高只需4.38%即可完税,综合税率就位5.38%。企业需要个人开具100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就只需要缴纳5.38万的税费即可完税。
在园区注册,不需法人到场,只需要提供相应的基本信息即可。全程都有专人负责。
【第3篇】公司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的区别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有什么不同呢?只要记住这六条就能清晰区分,
第一,增值税税率不同,
第二,计税方式不同,
第三,使用发票不同,
第四,税收优惠不同,
第五,认定方式不同,
第六,申报方式不同。
你知道了吗?
以下几个方面问题可以私信:
1、高管、企业股东、高薪员工、销售提成、年终奖金的个税优化;
2、公户提现、无票支出多,缺进项票导致利润虚高;
3、因为社保入税,导致企业替员工缴纳的部分过高,人力成本高;
4、企业外部劳务人员、兼职员工、临时员工(群演、顾问、专家、网红、主播等)、临时员工的薪资发放;
5、返佣费、居间费;
6、自然人代开,个体户核定等业务。
1、税务筹划是企业发展的主要核心之一。税务成本是控制企业成本的核心内容之一,但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在各个行业的利润信息都变得越来越透明化,这也使得任何企业都需要做好税务成本优化,毕竟只有实现行业最低成本,才能更好的进行发展。需要明白的是:做好税务筹划,也能更好的避免企业遭受重大灾难。
2、资金流的重要性。无论是什么公司和企业,想要获取利润,那么必然需要注意开源和节流两个方面。需要知道的是:我国在与税务成本方面是比较高的,这也使得税务筹划具有极高的地位。另外很多公司是因为突如其来的税收罚金而造成资金流断裂,从而破产。
【第4篇】烟草公司一年纳税多少
说起垄断暴利行业,我们就会想起金融业、电信业,还有就是烟草行业。由于国内的吸烟人数超3亿,我国烟草公司一年的总收入达到了1.28万亿,这在中国国企当中算是营收很高的了,甚至连中国石油都望尘莫及。而且,烟草公司每年缴纳的税收,就占我国税收总额的9%。可以说,烟草公司为国家财政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不过,令人感到奇怪的是,中国烟草从2023年开始就出现连续三年的亏损,这实在让人有些看不懂。照理来说,中国烟草是垄断国企,全国人民吸烟都要靠烟草公司提供,而且烟草行业又是暴利行业,要说中国烟草出现亏损,似乎没有相信。难道香烟不赚钱了吗?事实并非如此,我国烟草公司出现连续三年的亏损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烟民的减少导致烟草公司的收入降低了。我国每年因吸烟导致各种疾病死亡的人数已经高达120万人以上,这个数字还在一直上涨,于是国家就推出了一系列的控烟措施,先是把我国卷烟的焦烟含量降低到过去的三分之一,这对于香烟的口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很多人觉得香烟的口感越来越差了,也就少抽或者不抽香烟了。
此外,为了减少烟民的数量,我国又采取了“提价控烟”的措施,过去几块钱一包的香烟也买得到,而现在国内难寻10元钱以下的香烟了。这会导致低收入人群的吸烟成本上升,很多人考虑到这一点,就会尽量少抽烟,甚至不抽烟了。再加上,多地都实施禁止在公共场合吸烟,这样一来,抽烟的人也比以前少多了。
第二,烟草公司连亏三年,也与烟草公司员工数量太多,福利待遇太好有关。有数据显示,中国烟草旗下的员工数量超50万人之多,每年光要发给这些员工的工资和各种福利,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与此同时,烟草公司并非纯盈利性机构,每年大部分营收要上交国家财政。如果再把职工的工资和税收都算进去,烟草公司自身也就赚不到什么钱了,出现亏损也在情理之中。
第三,很多烟民也深感抽烟对身体的危害性,所以都开始戒烟了,而电子烟则是烟民的最好替补品。由于电子烟公司对外宣传称,电子烟不含焦油成分,对身体健康没有任何影响,而且烟民在戒烟期间使用电子烟,可以减轻烟瘾上来的痛苦,帮助烟民们能够轻松戒烟。
于是,很多想戒烟的烟民们都放弃了抽烟,而吸起了电子烟。这使得本来处于垄断地位的烟草公司有了一个新的劲敌,本来形势就不好,电子烟的出现让中国烟草更加雪上加霜。
现在看来,由于烟草公司每年为国家财政贡献了大量的税收,所以,我国不可能完全关闭烟草公司,只能通过减少香烟的焦油含量,以及“提价控烟”的方式减少烟民的数量,尽可能保护老百姓的身体健康。而随着人们都知道吸烟的危害性,所以烟民的数量会逐步减少、电子烟的横空出世,以及烟草公司拥有大量员工,人工成本降不下来等原因,烟草公司这个特殊的国企要想扭亏也有不小的难度。
【第5篇】某百货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9月3日经济法基础真题
1. (单选题)甲酒厂为增值税-般纳税人,2023年8月销售果木酒,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费0.565万元、优质费2.26万元。已知果木酒消费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3%,甲酒厂当月销售果木酒应缴纳的消费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10+0.565+2.26)x10%=1.28(万元)
b [10+(0.565+2.26)/(1+13%)]x10%=1.25 (万元)
c(10+0.565) x10%=1.06(万元)
d[10+0.565+(1+13%)]x 10%=1.05(万元)
【答案】b
【解析】同时收取的包装费和优质费均为含税价格,需要换算成不含税价格计算消费税。
2.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a.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b. 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应当负刑事责任
d. 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答案】abcd
【解析】从刑事责任能力分类来看,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选项d正确。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重点在于故意做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选项c正确。已满14周岁不满的18周岁的人犯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选项a正确。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选项b正确。
3. 下列各项纠纷中,适用《仲裁法》仲裁的是()。
a. 孙某与张某因解除收养关系而发生纠纷
b. 李某与钱某因财产继承而发生纠纷
c. 甲公司与乙保险公司因保险标的理赔而发生纠纷
d. 丙公司不服税务机关冻结其银行存款而发生的争议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仲裁法》的适用范围。不适用《仲裁法》的情形包括:
(1)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行政争议;
(3)劳动争议;
(4)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4. 仲裁裁决作出后,一方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答案】错
【解析】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即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本题表述正确。
5. 关于诉讼时效终止和中断的理解,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 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发生,诉讼时效继续计算,不受影响
b. 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消除,经过的时效期间作废
c. 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导致诉讼时效中止
d. 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答案】cd
【解析】选项a,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即经过的时效期间作废;选项b,自终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即原因消除日起继续计算时效;所以ab表述属于张冠李戴,都是错误的。选项cd表述正确。
6. 以下关于竞业限制协议的解除表述正确的是()
a.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竞业限制约定任何一方都不能解除
b. 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2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c.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要求解除竞业限制时,劳动者可以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3个月的竞业限制补偿金
d. 竞业限制协议只能用人单位有权要求解除
【答案】c
【解析】选项a、d,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任何一方都可以解除;选项b,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3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竞业限制限制劳动者一定时期的择业权,比如,一个企业的高管,他掌握了公司很多商业机密,如果他辞职,就要签订竞业限制,防止他被竞争企业泄露,而原单位给他一定的补偿。
7. 关于票据追索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票据追索只能要求偿还票据金额
b. 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c. 票据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都有可能成为追索对象
d. 发出追索通知没有时间要求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追索权。票据追索可以要求支付票据金额的利息和取得证明或发出通知的相关费用,故a不对;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其前手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其再前手,因此发出追索通知有明确的时间要求,故d也不对。
8. 2023年5月4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支票,但乙公司一直没有主张票据权利,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对甲公司的票据权利的消灭时间是()。
a. 2023年8月4日
b. 2023年11月4日
c. 2023年6月4日
d. 2023年5月4日
【答案】b
【解析】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9. 纳税人外购货物因管理不善丢失的,该外购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答案】对
【解析】本题考查“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知识点。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故本题表述正确。
10.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答案】对
【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定额税率计征
11.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
a. 货物发出的当天
b. 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c. 收到销货款的当天
d. 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委托收手续的当天。故选项d正确。
12.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下列运费中(均取得了运输企业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有()
a. 销售免税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b. 外购生产应税产品的机器设备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c. 外购水泥用于装修员工宿舍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d. 外购草莓用于生产草莓酱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答案】ac
【解析】
(1)选项a:属于用于免税应税项目(都不用交税,自然也不可以抵扣),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2)选项c:属于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的运输费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3)选项bd:货物本身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其运输费用也可以抵扣。
13. 根据税收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销售行为中,属于兼营行为的有()。
a. 建筑安装公司提供建筑安装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铝合金门窗
b. 旅游公司在提供组团旅游服务的同时销售纪念品
c. 建材商店销售建材,并从事装修、装饰业务
d. 花店销售鲜花,并承接婚庆服务业务
【答案】cd
【解析】选项ab属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按销售服务征税;选项cd属于兼营行为。
14. 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答案】错
【解析】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属于免征增值税项目。
15. 下列各项中,属于车船税计税依据的有()
a. 每辆
b. 整备质量每吨
c. 净吨位每吨
d. 购置价格
【答案】abc
【解析】选项d,购置价格不属于车船税的计税依据。还有一个计税依据是艇身长度。
16. 根据车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的有()。
a. 燃料电池商用车
b. 纯电动商用车
c. 燃料电池乘用车
d. 纯电动乘用车
【答案】cd
【解析】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对其不征收车船税;免征车船税的使用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区分好免征和不征,免征就免征此项税,不征则属于不征收税额的情况
17.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说法正确的是()。
a. 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项链的,应按新金项链的不含税售价计算缴纳增值税
b. 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的,可以按扣除还本支出以后的金额为销售额
c. 纳税人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分别计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d. 直销企业先将货物销售给直销员,直销员再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的,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消费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答案】c
【解析】选项a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但是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应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选项b,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的,其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选项d,直销企业先将货物销售给直销员,直销员再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的,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直销员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18. 某汽车贸易公司本月进口11辆小轿车,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25万元/辆,当月销售8辆,取得含税销售收入240万元;2辆企业自用,1辆用于抵偿债务。合同约定的含税价格为35万元。已知:小轿车关税税率28%,消费税税率为9%,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该公司应纳车辆购置税()万元。
a. 7.03
b. 5.00
c. 7.50
d. 10.55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车辆购置税。本题中,只有企业自用的2辆车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组成计税价格=25×2×(1+28%)÷(1-9%)=70.3万元,车辆购置税=70.3×10%=7.03万元。企业只需缴纳自用部分的车辆购置税,然后按公式计算组成计税价格乘以税率。
19.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在生产、进口、委托加工环节缴纳消费税的有()。
a. 金银镶嵌首饰
b. 果木酒
c. 木制一次性筷子
d. 无水乙醇
【答案】bc
【解析】选项a:金银镶嵌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d:无水乙醇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选项b、c属于在生产、进口、委托加工环节缴纳消费税。
20. 某百货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以一批金银首饰抵偿6个月以前购进某批洗衣机的欠款。所欠款项价税合计234000元。该批金银首饰的成本为140000元,若按同类商品的平均价格计算,该批金银首饰的不含税价格为190000元;若按同类产品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算,该批首饰的不含税价格为220000元。已知: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税率为5%,则该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为()元。
a. 0
b. 9500
c. 10000
d. 11000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计税依据中的特殊情况。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所以本题该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220000×5%=11000(元)。
21.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是()
a. 高档化妆品进口商
b. 鞭炮批发商
c. 钻石零售商
d. 卷烟生产商
【答案】b
【解析】卷烟是生产环节交一次税,批发环节加征一次,b如果说卷烟批发商才是对的,可他说的鞭炮,所以错误。其他选项acd均属于纳税人。
22.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酒厂生产销售白酒,收取的下列款项中,应并入销售额缴纳消费税的有()
a. 品牌使用费
b. 优质费
c. 包装物租金
d. 储备费
【答案】abcd
【解析】酒厂生产销售白酒,收取的品牌使用费,优质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均属于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缴纳消费税的选项abcd均符合规定。
23.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通过境内非盈利社会团体进行的下列捐赠中,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税前全额扣除的有()。
a. 向贫困地区的捐赠
b. 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
c. 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
d. 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
【答案】bcd
【解析】个人通过境内非营利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及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准予在税前全额扣除。
24.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居民纳税人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税
目计缴个人所得税的是()。
a. 国债利息所得
b. 出租闲置住房取得的所得
c. 参加商场有奖销售活动中奖取得的所得
d. 单位全勤奖
【答案】d
【解析】选项a,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并享受免税的优惠;选项b,属于财产租赁所得;选项c,属于偶然所得。
25. 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赈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性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按超出部分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案】错
【解析】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贩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性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按全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6.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所得中,属于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
a. 工资、薪金所得
b.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 财产租赁所得
d. 经营所得
【答案】ab
【解析】(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统称为综合所得。
27. 2023年6月张某从本单位取得工资4000元,加班费1000元,季度奖金2100元,已知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为每月5000元,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的,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计算张某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 (4000+1000+2100-5000)×3%=63元
b. (4000+1000)×3%=150元
c. (4000+1000+2100÷3-5000)×3%=21元
d. (4000+2100-5000)×3%=33元
【答案】a
【解析】
(1)纳税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的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般应将全部奖金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张某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4000+1000+2100-5000)×3%=63(元)。
28. 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
【答案】错
【解析】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8000元(每月1500元)。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扣除标准为每年13200元(每月1100元)。
29.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a. 10000
b. 11000
c. 12000
d. 13000
【答案】c
【解析】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30.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土地中,不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是( )。
a. 城市土地
b. 县城土地
c. 农村土地
d. 建制镇土地
【答案】c
【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税法规定的纳税区域内的土地。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不论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31.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 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b. 纳税人以出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应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c. 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d. 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案】abcd
【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4.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6.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 列各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一律不得扣除的()。
a化妆品制造企业的化妆品广告费
b医药制造企业的药品广告费
c饮料制造企业的饮料广告费
d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
【答案】d
【解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30%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33.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
数量征收消费税。( )
【答案】正确
【解析】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34.企业的下列行为中不会确认销项税额(不征收增值税)的是( )
a.收取手续费
b.收取违约金
c.代收的保险费
d.收取的包装物租金
【答案】c
【解析】代收的保险费不征收增值税。
35.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答案】错
【解析】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6.制鞋厂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转让技术所有权收入700万成本和税费100万,应纳税调减多少
a. 550
b.500
c.100
d.700
【答案】a
【解析】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应纳税调减额=700-100-(700-100-500)×50%=550
37.企业的下列收入中应该调减的有( )
a.国债利息收入
b.直接捐赠
c.合同违约金
d.债券利息收入
【答案】a
【解析】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
38企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交土地增值税()
【答案】对
【解析】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39.单位一次性买不记名预付卡- -万以上需要实名购买。( )
【答案】对
【解析】一次性购买金额超过1万以上的,应当使用实名并向发卡机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第6篇】大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期末货已到,发票未到
1.期末仓库部门收到存货,但发票未达,仓库部门按对方送货单据或合同价格填制一式几联暂估入库单,财务部门以此为附件进行会计处理:借记“原材料等”,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注意:仓库部门必须以收料单或入库单登记仓库账,并同时将财务记账联转财务部门入账;暂估入账不包括进项税额; “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科目余额并不完全等于应付供货商的金额,仅是暂估料的过渡性科目。
2.次月初用红字冲回,以仓储部门上月末出具的暂估入库单改为红字为附件进行会计处理:借记“原材料等(红字)”,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红字)”。
注意:一些企业嫌手续繁琐,月初不作暂估冲回会计分录,或者会计上作了分录,但无红字入库单作附件,会计账与仓管账不同步处理,更谈不上账账相符,这样就存在涉税风险。
3.正式发票收到时,以发票和仓储部门出具的正式入库单作为附件进行会计处理:借记“原材料”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付账款———x客户”。
注意:不能将“应付账款———x客户”与“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混淆。
4.如果正式发票连续数月未达,但存货已经领用或者销售,仓储部门和财务部门仍作暂估入库处理,领用存货时,仓储部门按暂估价开具出库单,财务部门以此为附件进行会计处理:借记“生产成本等”,贷记“原材料等”。
5.暂估价与实际价差异的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发出存货的成本有不同的计价方法,具体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和加权平均法。对于采用个别计价法和先进先出法的企业,暂估价和实际价之间的差异,可以按照重要性原则,差异金额较大时再进行调整;发出存货的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的,存货明细账的单价是实时动态变化的,对于暂估价与实际价之间的差异,只是时间性的差异,按照会计的一贯性原则,不需要进行调整。
期末货已到,部分发票到达
实务中可能会出现一笔存货分批开票的情形,对于已开票的部分存货,可以凭票入账,期末只暂估尚未开票的部分。
例:东方公司和大华公司都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8月5日,东方公司从大华公司购入甲材料,共计3000公斤,材料已入库,尚未收到正式发票,料款尚未支付,合同不含税价每公斤2元。8月25日,车间领用甲材料100公斤,加权平均单价为2.1元。9月10日,按照合同约定,东方公司支付80%的货款,用银行存款支付5616元,大华公司开具同等金额的发票。东方公司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按合同价暂估入库,仓储部门和财务部门都按暂估价登记材料明细账:
借:原材料———甲材料 6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6000.
8月25日,车间领用甲材料,发出材料按计算的加权平均单价:
借:生产成本 210
贷:原材料———甲材料 210.
9月1日,冲暂估料:
借:原材料———甲材料 6000(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6000(红字)。
9月10日,支付部分货款收到发票:
借:原材料———甲材料 48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16
贷:银行存款 5616.
9月30日,暂估剩余20%的未达料:
借:原材料———甲材料 12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1200.
暂估入账纳税调整
如果发票跨年未达而存货已经领用并销售,汇算清缴时是否调整按暂估价列支的成本,目前没有统一的规定。个别地区性政策对此作出了规范,但口径不尽相同。
比如,青岛市国税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青国税发[2009]10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企业购买但尚未取得发票的已入库且入账的存货和固定资产,原则上须在年度终了前取得正式发票后其相关的支出方可税前扣除,但考虑到部分企业的实际情况,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取得发票确有困难的,本着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特作如下补充规定:对在年度终了前仍未取得正式发票的已估价入账的存货、固定资产,取得发票的时限最迟不得超过纳税人办理当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法定截止期限之前,超过这一时限的已办理汇算清缴税前扣除的相关支出应进行纳税调整。
根据相关税法规定,税前扣除必须符合以下原则:一是权责发生制原则,即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二是配比原则,即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三是相关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所以,对于暂估入账发生的成本,如果遵守以上原则,纳税人不存在利用不及时核算各项费用恶意调节利润,造成少缴或不缴所得税的情形,原则上可以在税前扣除。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常会发生购入存货已入库但发票不能及时到达的情形,会计上一般将此类存货暂估入账。由于不同企业的经营方式各具特色,其对暂估入账的会计处理大相径庭。此外,暂估存货对汇算清缴的影响也是税企双方关注的焦点。本文区分几种情况,对存货暂估入账的财税处理进行说明。
【第7篇】怎么查公司是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有哪些区别?对于刚成立公司,都会面临一个选择,应该作为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两者的区别又是什么?今天创易企服跟大家分享一下,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有哪些。
首先,从认定标准方面的区别看有什么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在于,小规模纳税人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0万及以下且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
而一般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须在500万元以上且会计制度健全、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等。
其二,征收税率不同。
其三,开票类型不同。
最后,应该如何选择?
1.如希望公司发展壮大,在今后的经营尤其是招标活动中占有优势,即使年销售额不满500元,也可主动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2.当一般纳税人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下降至500万元以后,可以依法主动向税务机关申请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此为企业自愿行为。
3.需要注意的是,当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又因为销售额增长而重新变为一般纳税人,此后即便销售额下降,也不能再次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即每个企业只有一次“降级”的机会。
4.小规模转为一般纳税人后就无法回到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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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单选题)2023年7月甲药酒厂生产240吨药酒,销售14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00万元,增值税税额130万元。甲药酒厂当月销售药酒消费税计税依据为( )。
a.1000万元
b.1130万元
c.240吨
d.140吨
2.(单选题)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生产面粉的食品厂,2023年10月向农民收购一批小麦用于生产面粉,农产品的收购发票上注明收购价款为100万元,则当月该面粉厂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是( )万元。
a.3
b.5
c.9
d.12
3.(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b.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为租期届满的当天
c.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收到银行款项的当天
d.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4.(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有( )。
a.汽缸容量为200毫升的摩托车
b.组合烟花
c.燃料电池
d.未经涂饰的素板
5.(判断题)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未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减税、免税销售额,就核定金额减税或者免税。( )
解析:
1. 正确答案:a
考点:消费税计税依据
解析:药酒属于其他酒税目,从价计征消费税;从价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
2.正确答案:c
考点:进项税额的计算
解析: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面粉属于9%税率的货物,故购进的小麦应该按照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00×9%=9(万元)。
3. 正确答案:ad
考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解析:选项b: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选项c: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 正确答案:bcd
考点:消费税征税范围
解析:选项a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5. 正确答案:×
考点: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
解析: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不得免税、减税。
【第9篇】咨询公司收入纳税
问题汇总:
在现实工作中,财务人员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今天我给大家整理了几个比较实用的信息,供参考,希望能帮到大家,工作越来越顺利。
1、企业承揽的建筑工程今年尚未开工,但取得了预收款,这些预收款应该确认增值税收入吗?
答: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2、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否部分红冲?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7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由于一张蓝字发票的金额可以拆分填开多张红字信息表,因此一张蓝字发票可以对应多张红字信息表。
3、空白纸打印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能否作为财务报销的有效凭证?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
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4号)第三条规定: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因此,公司收到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因业务需要,可以自行打印,作为费用报销的有效凭证。
4、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免征增值税吗?
答: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5、金融机构向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吗?
自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上述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的农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小编总结:其实,紧跟时代的步伐,多多了解税收政策,国家给予的优惠就能及时的享受到。
【第10篇】保险公司纳税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关于延长2023年11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和社会保险费缴纳期限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
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办理申报纳税缴费等事宜,全区范围内按月申报的纳税人2023年11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11月29日,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兵团连队职工缴纳2023年11月社会保险费的期限延长至11月30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23年11月14日
本文来源:本文收集整理于新疆维吾尔族税务局公众号
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属原作者,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谢谢
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10月14日
【第11篇】保险公司佣金如何纳税
一、企业支付的哪些项目属于佣金?佣金合法吗?
答复:1. 代办费;2. 介绍费;3. 居间费;4. 推荐费;5. 经纪服务费。
佣金是合法的,《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七条对此明确:佣金,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间人的劳务报酬。经营者支付佣金必须以明示的方式,支付和接受佣金的,都必须如实入账。
二、支付佣金的证据链有哪些?
答复:1. 销售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2. 关于佣金的协议或者合同(若是在销售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约定了,则无需单独提供);
3. 银行付款证明(支付境内个人的可提供现金收据等);
4. 关于佣金付款结算进度的说明;
5. 佣金收取方开具的佣金合法单据比如佣金发票等;
6. 佣金收取方资格证明或者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明及资格证书等;
7. 佣金计算分配表等。
三、销售佣金和销售回扣,有什么区别?
答复:销售佣金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者资格的中间人的劳务报酬,中间人必须是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单位或个人,但不包括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
销售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销售回扣可分为暗扣和明扣。暗扣是指在由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的或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属于贿赂支出,不得税前列支;明扣是指经营者销售或购买商品,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四、佣金和市场推广服务费,有什么区别?
答复:1、《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由此可见,佣金是否支付是和合同是否签订紧密相连的,合同成,则佣金生,合同不成,则佣金无。
而市场推广费是指企业为扩大产品市场份额,提高产品销量和知名度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所发生的费用。比如散发传单等,这些费用的产生和合同是否能签订是不具有相关性的。
《广告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
由此可见,广告通常只是推供服务,与合同是否签订并无必然关系。市场推广费一般是计入营业费用广告费或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的部分准予扣除。
五、佣金的税前扣除比例是多少?
答复:一般企业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扣除限额。(财税【2009】29号)
保险公司从2023年1月1日起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准予扣除。之前财保是15%,人保是10%(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2号)
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含佣金或手续费)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10%的部分,准予据实扣除。(国税发〔2009〕31号)
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六、5%的税前扣除限额,计算基数是企业收入总额还是每一份合同的收入金额?
答复:电信企业是按企业收入总额5%计算。(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其他企业是按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 。(财税【2009】29号)
七、佣金的扣除计算限额是按实际收入的金额还是合同签订的收入金额?
答复:财税[2009]29号文件第一条第2点,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这里明确计算扣除限额的基数为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也就是用以计算佣金或手续费的收入金额,而非会计或税务中规定的确认收入金额。
八、我们公司按照销售数量支付定额佣金的,也就是帮着每销售1吨,支付中介100元佣金,如何计算佣金的扣除限额?
答复:按照销售数量支付定额佣金的,应换算为实际销售收入后,计算佣金扣除限额。
九、佣金超出5%的部分在企业所得税汇缴的时候在哪个申报表纳税调整?
比如:去年房开企业与国内某知名的房屋营销代理公司签订1份《房屋委托代理销售合同》,合同金额1300万元,支付营销公司佣金96万元。请问:是否超标?如何纳税调整?
答复:允许税前扣除:1300*5%=65万,调增=96-65=31万
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第23行(十一)佣金和手续费支出中进行纳税调整。
十、企业支付的销售佣金如何账务处理?
答复:借:销售费用-佣金 96万元
贷:银行存款 96万元
十一、企业收到的销售佣金如何开具发票项目?
答复:开票项目:经纪代理服务-佣金。
十二、委托财务公司帮我们催讨应收账款,我公司付给财务公司催回款项的20%,是否属于佣金?
答复: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文件第二条规定:“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可见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才是手续费和佣金的支付对象,如果该财务公司不具备上述合法经营资格,则不属于手续费或佣金支出。(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2023年01月26日)
十三、佣金能否支付给自己的员工?
答复:不可以。佣金是商业活动中中间人所得的劳务报酬,接受佣金的只能是中间人,而不是交易双方,也不是交易双方的代理人、经办人。
这里的中间人必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者资格的从事中介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不包括本企业的职工。因此,你公司支付给员工的销售提成,不属于佣金,属于工资薪金的范围,按照工资薪金来申报个税,无需取得佣金发票入账。
十四、支付个人佣金,必须通过银行转账吗?现金支付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答复:支付个人佣金,不一定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支付也可以。
也就是说:支付给个人有佣金没有硬性规定必须通过转账方式才可以税前扣除。支付给个人以外单位的手续费及佣金,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第12篇】分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吗
涉税安排:分公司还是子公司
一、基本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而分公司则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主体资格,仅仅是本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2.纳税人身份不同:子公司是独立纳税人,分公司可能是独立纳税人(如增值税),有可能不是独立纳税人(如企业所得税)
3.是否独立核算:子公司肯定是独立核算,分公司不一定是独立核算
二、如何涉税安排,关键看需要安排什么税种
1.增值税安排:子公司和分公司都可以实现
【例】想安排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享受一些税收优惠政策)的架构,子公司和分公司都可以,因为分公司可以单独成为增值税纳税人,比如总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分公司可以是一般纳税人;反过来也可以。
【提醒】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纳税人,经审批后,增值税可以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分支机构按审批后的比例预缴。
2.企业所得税安排:就要分具体情况了
【例】比如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小型微利企业政策,就是按照总分公司口径享受;母子公司可以分别享受
再如海南自贸区、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分公司和总公司可以分别享受,母子公司也分别享受
3.个人所得税安排
分公司做了税务登记,可以单独扣缴个人所得税;子公司肯定单独扣缴个人所得税
【例】《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2号):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凡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因此,分支机构的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地点会不相同。
实务中,建筑企业为避免被在异地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可以安排分公司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当然也可以总分公司分别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您懂得)。
4.房产税安排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产权所有人,征收机关是由房屋所在地税务机关,分公司使用总公司的房产,应由分公司在房产所在地申报缴纳房产税。
来源:小陈税务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纳税选择策略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我国从2008年起开始实行法人所得税制度,强调法人企业或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而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将自动汇总到公司总部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设立分支机构时,因此需要谨慎选择。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纳税策略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企业设立分支机构,使其不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实行独立核算,则可由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可以实现总公司调节盈亏,合理减轻企业所得税的负担。当然,在设置分支机构时有三个因素应当综合考虑:
首先是分支机构的盈亏情况,当总公司盈利,新设置的分支机构可能出现亏损时,应当选择总分公司模式。根据税法规定,分公司是非独立纳税人,其亏损可以由总公司的利润弥补;如果设立子公司,子公司是独立纳税人,其亏损只能由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且总公司不能弥补子公司的亏损,也不得冲减对子公司投资的投资成本。
当总机构亏损,新设置的分支机构可能盈利时,应当选择母子公司模式;子公司不需要承担母公司的亏损,可以自我积累资金求得发展,总公司可以把其效益好的资产转移给子公司,把不良资产处理掉。
其次是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况,按照税法规定,当总机构享受税收优惠而分支机构不享受优惠时,可以选择总分公司模式,使分支机构也享受税收优惠待遇。如果分公司所在地有税收优惠政策,则当分公司开始盈利后,可以变更注册分公司为子公司,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这样会收到较好的纳税效果。
再次是分支机构的利润分配形式及风险责任问题,分支机构由于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以不利于进行独立的利润分配。同时,分支机构如果有风险及相关法律责任,可能会牵连到总公司,而子公司则没有这种担忧。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选择策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规定: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即企业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但总机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都有对当地机构进行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责任,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别接受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
在每个纳税期间,总机构、分支机构应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等年度终了后,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统一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税款。这样,就为分支机构合理节税提供了政策依据和保障。
当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时,由于设立初期分支机构面临高昂的成本支出,所以亏损的概率较高,通常采用分公司的形式较为合适,可以享受和总部收益盈亏互抵的好处。经过两三年的经营期间,分公司开始转亏为盈时,再把分公司变更注册为子公司,这样可以降低分支机构对总机构的法律影响。
八类分支机构不需要就地预缴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08]1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以下八类分支机构不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这为总部和分公司汇总纳税提供了更为优越的条件,可以更好地享受总分机构汇总纳税政策,避免了因分公司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而造成货币时间价值的损失,这八类企业是:
1.垂直管理的中央类企业,其分支机构不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如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等缴纳所得税未纳入中央和地方分享范围的企业。
2.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其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
3.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生产经营的职能部门时,该不具有独立生产经营的职能部门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如果分支机构具有独立生产经营的职能部门,但其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与管理职能部门不能分开核算的,则该独立生产经营部门也不得视同一个分支机构,其企业所得税允许和总部汇总缴纳,而不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4.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5.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6.新设立的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7.撤销的分支机构,撤销当年剩余期限内应分摊的企业所得税款由总机构缴入中央国库。
8.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蔡昌
编辑:沐林财讯
【第13篇】公司纳税申报流程
一、税种划分及税收征管
税种划分: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和行为税、特定目的税五大类,并细化为18个税种。
企业纳税申报一般会涉及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分税制:将税种统一划分成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并在此基础上,实行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制度等。
国地税合并:2023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开启。方案指出,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2023年6月,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及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合并且统一挂牌。
二、纳税申报简介
税务登记:新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需在30日内前往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报道,核定企业应纳税种、税目,确认征收税款方式等。
申报流程:
购买安装税控专用设备(增值税);领购发票;报送纳税资料或网上申报;取得完税证明。
说明:
首次申报或基础信息发生变化:基础信息表。
如果没有发生税金,也应按时进行零申报。
办税渠道:
查账征收、非定期定额核定征收:本省电子税务局、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
核定征收:税务局核定的税款征收方式。
税款缴纳方式:
网上申报-银联卡网上支付或个人三方协议;
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支付或现金。
三、主要税种
增值税:多数企业均缴纳。小规模纳税人未达起征点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之和为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划分为7%、5%、1%。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率分别为3%、2%。
企业所得税:除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外,其它企业(包括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都需要缴纳。一般税率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享有税收优惠政策,如:低税率20%、15%、10%、减免等。
印花税:是对各类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工商营业执照等)等应税凭证征收的税种。一般按季申报,税率低、税负轻。营业账簿(其他账簿)、权利许可证照为定额税率(五元),营业账簿(记载资金的账簿)、产权转移书据、各类经济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五、万分之三、千分之一不等,借款合同为千分之0.5。
个人所得税:一般为企业代扣代缴,目前我国个税的起征点调整为每月收入5000元,税率范围在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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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一般纳税人物流公司帐
【卡车之家 原创】最新消息称,国税金税三期启用以来,很多没有发生真实业务,而是从朋友公司或者直接从市面上买回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销项税额的,都纷纷被国税的金三税务系统排查出来了,从而要求企业作进项转出。由此而要补交税款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企业为数不少。
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啥是金税三期?它怎么这么厉害呢?!
金税三期简称“金三”,全名是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应用系统,是我国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的总称。1994年,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朱镕基同志指示应尽快实施金税工程。金税工程是干啥的?其实就是利用覆盖全国税务机关的计算机网络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企业增值税纳税状况进行严密监控的一个系统。
不难看出,金三税控系统的主要作用在于加强全国联网,统一管理,提高国家增值税管理水平。简而言之就是,那些偷税、漏税、搞小动作的就多张点心吧。众所周知,增值税一旦被查出来,处罚力度在各种税收里面是最厉害的,毕竟是国税,你懂得。
作为国家最重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违法成本也相当高昂
金三税控系统这么厉害,那么它对咱们物流企业来说将会造成哪些影响呢?我们不妨扒一扒。大家知道,物流企业的成本主要有六大类,油费、过路费、购车费、运输费、维修费、其他费用(例如场租费、办公费、水电费等等),报税时候税务局最认什么呢?那就是发票。为了少交点税,不少企业会在发票上绞尽脑汁做文章。
据调查,目前大部分物流企业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包括3种情形:
1、向甲方购物,通过甲方介绍或者同意甲方的安排,接受乙方开具的发票;(接受第三方开票);
2、购买甲商品,开具乙商品的发票;(改变商品名称开票);
3、没有购物,直接买发票。(完全虚开发票)。
上述3种情形,都是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
金税三期上线后,上述三种虚开发票行为将更容易被查出,相关企业也将面临更大的被查、被罚风险。
详细分析来看,金税三期上线后,对运输费发票影响最大,其次是油费、维修费、过路费发票取得需要更加注意,至于购车费和其他常规费用则影响相对较小。
1、运输费发票需要实打实,虚开、代开将受严查
之前:相信不少物流企业都有过代开、虚开发票来增加运输成本的经历,这样就可以少交点税了嘛!月底了,买一些运输发票扩充公司成本也是常见的事。
金税三期上线后:由于实施联网系统,代开、虚开发票将会很容易查出来,不仅买发票的企业要接受严惩,虚开发票、卖发票的企业受罚力度更大。网上关于虚开发票被查的新闻报道层出不穷,这里就不举例了。简而言之就是虚开发票一时爽,一旦被查后患无穷。企业可能面临被封、企业法人将会坐牢以及高额罚款等恶果。虚开发票的投机风险加大,大部分物流企业应该会老老实实的开发票,不会再想这些小动作了。
同时,从货主的角度来看,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的发货方(例如工厂)将会倾向于选择同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的大型物流公司——对方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费的增值税税率是11%)用来抵扣税额嘛,也就是说大型物流公司的生意将会越来越好,而小型物流公司、车队、散户生存空间将会进一步压缩。散户接不到正规货源,只有去信息部承接二手货源,而目前物流信息部也是鱼龙混杂,缺乏监管,货源质量偏差,因此可以说散户的日子更加难过。
2、油票将成节税最佳渠道,油卡满天飞将会日趋严重
之前:据调查养一台车,油费就占了所有花销的4成左右。因此对物流公司来说,油费的成本也是相当巨大。众所周知,停车场、物流园、加油站就有人专门收集、购买油票,也是为了冲抵成本所用。尤其是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的大型物流公司通过批量购买油卡,获得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额,这是相当大的一笔钱。例如物流公司买100万(不含税)的油卡,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就是17万。由此也造成物流市场油卡满天飞的现象。那么多油卡,只有通过发给卡车司机冲抵运费来消化了。
金税三期上线之后:前面说到金税三期上线之后,通过虚开运输费发票来虚增成本风险加大,已行不通,那么物流公司只有在其他手段上找机会。相对于运输票的被查处风险,油票不过是花点力气收集,因此物流公司或会增加油票金额。
不过笔者要特别提醒一下,物流公司账目上的油费额度需要理性,行内人士都知道油费一般也就占公司总成本的两三成,要是用力过猛,超出这个标准报上去五六成甚至七八成的油费,都是一个圈里混的,税务局一眼就看出猫腻,不找你才怪?!
对于散户来说,行情可能就更坏了!物流公司为了少交税、增加成本,可能会增加油票额度,那油卡满天飞的情况不会减弱,只会增强。用油卡来抵运费的情况只增不减,卡车司机到手现金进一步减少,作为一种行业蔓延的“潜规则”,这种现象短期内看不到改善的希望。
3、过路费一如既往,不过企业注意不要玩大了
之前:过路费作为物流公司的一项重要成本,一直以来被管控的甚为严格。据悉为物流公司开车的司机需要收集好过路费发票并交回公司,甚至不少物流公司还会额外收集、购买过路费发票,也是为了扩充这一块的成本。据调查在物流园、停车场等地有专人收购发票,一万元给一条毛巾、一盒烟等,相当于10-20块钱。
金税三期上线之后:过路费发票买卖在行业内已不是秘密,就目前来看还会继续进行下去。但是由于过路费可抵扣金额偏小,其增值税税率为高速3%、一级二级收费公路是5%,因此不是节税的重要渠道。
而且和油费同样的道理,过路费一般在物流公司总成本中占比也是有限的,正常范围一般在15%~20%,超出这个额度也属于异常情况,税务局审核也是可以看出来的。所以物流公司不可盲目扩大过路费这一块的成本。
4、购车费发票监控趋严
之前:有物流公司会向散户购买购车发票冲成本,一台车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这是一笔不小的成本,这也促成了大量货车采用挂靠的方式。同时若是物流公司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更是可以再次得到17%的进项税抵扣。例如一台35.1万(市场上一般都是含税价)的重卡,进项税可抵扣额就是35.1/(1+17%)x17%=5.1万元,因此购车费的增值税可抵扣额度还是很大的。
金税三期上线后:虽然购车费发票可冲抵成本较大,但是购车毕竟不是经常往来项目,同时车辆入账后作为固定资产需要计提折旧等,是一个长期的账目往来,也不容易做手脚。长远来看购车费发票的虚开票情况也会减少。
5、维修费也成节税新手段
之前:维修费在物流公司成本中所占比重较小,不过蚂蚁再小也是肉,也有一些物流公司代开、虚开部分维修费发票来扩充成本,从而达到少缴税的目的。
金税三期上线之后:虚开发票风险加大,从长远看维修费发票虚开现象将会减少。
同时,对于一般纳税人的物流公司来说,倾向于选择同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的大型维修公司,例如车企的4s维修站等,可以取得维修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用来抵扣。
6、常规费用开票影响不大
物流公司的其他经营费用,例如场地租赁费、办公费、水电费等,属于常规费用,变动不大。
● 编后语:
简而言之,金税三期是进一步加强税控管理的软件系统,对于企业来说,通过买卖发票、虚开发票等小动作来节税的风险加大(本来玩火容易自焚),在取得发票时会更谨慎。尤其对于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的物流企业来说,油费、运输费、维修费也会尽量找同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的企业来合作——毕竟这是最合法的以增大进项税抵扣额来节税的手段。
而对于接盘侠散户来说,将会承受随之而来的油卡恶患,并且找货渠道再被压缩,被迫去信息部承接小、散、乱的低货值货源。
同时,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国税的金三系统还没有开放全部功能,就这样都查出不少企业逃税。假如到了金三税务系统功能全部完成开放,估计是一抓一个准,100%能够监测到。所以物流企业要想不被罚,就尽量不要去碰高压线,老老实实营业,发票一一对应,不要再搞什么小动作,以免得不偿失啊!(文/图 张宁宁)
【第15篇】建筑公司小规模纳税人
《税壹点》专注于税务筹划,通过当地产业园区政策,帮助企业合法减轻税务负担!
建筑行业是一个非常宽泛,广泛的行业,建筑行业包括了建筑施工,建材贸易,建筑劳务,建筑设计,建筑勘察还有建筑机械设备的租赁都是包含在内的。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及人们的生活品质不断提升,对于建筑行业的相关要求和工艺也越来越高标准,建筑行业相关企业在不断提升自身企业的工艺和技术的同时,也带来了高额的利润,有高额的利润就需要缴纳高额的税金。
且建筑行业由于行业的特殊性综合的税收压力很大,除了高额的企业所得税和分红税以外,建筑材料的贸易和建筑机械设备的租赁,增值税税率更是高达:13%。而且建筑行业企业由于其行业的特殊性和一些客观因素,实际综合税负更高,
在以前一些建筑企业为了不缴税,或者少缴税通过一些不合规的方式来避税,但是现在税务部门对于企业的监管越来越严格,通过不合规的方法来避税,涉税风险越来越大! 所以建筑企业想要避税,一定要通过合规的方式来加以解决。
现在合规且能帮助建筑企业合规避税的方式主要是通过申请享受各种税收优惠政策的方式来达到节税的目的。
一、普惠性的税收优惠政策
1、比如西部发开发政策,所得税可以减按:15% 来进行征收
2、比如针对建筑行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附加税减免政策
3、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年利润在300万以内的建筑类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税可以减按:5% 进行征收和缴纳 年利润100万以内的建筑类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税在:5% 的征收率的基础上,再减半征收,减按:2.5%征收。
二、地方性产业园区针对建筑企业的产业扶持政策
1、建筑类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企业,注册到小编平台对接的产业,其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分红税及个人所得税可以享受产业园区高额的产业扶持与奖励。
奖励扶持:70%-90% 当月纳税以后,在次月兑现到建筑企业的基本账户,政策稳定兑现及时。
2、产业园区针对建筑企业的自然人代开政策,针对建筑企业真实支出费用,但是无法获取有效增值税发票,可以在产业园区申请自然人代开,综合税率:2%左右,可以代开:建筑材料类发票,工程管理咨询类发票,设计勘察类发票,建筑设备机械类发票。
3、产业园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政策。
在产业园区设立建筑类型的个体户和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申请核定征收,其高额的所得税可以按照核定征收较低的税率来缴税,核定后的个税低至:0.36%-2.1%。 核定后的个体和个独不用成本发票和进项发票,按照核定的较低税率缴税即可
综上所述,建筑企业想要避税,不合规的方式不可取,通过享受各种税收优惠政策的方式,可以高额有效的节省税金的支出。 在享受地方性产业园区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还可以叠加享受各种普惠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最大化的帮助建筑企业合规的节省税金的支出。
版权声明:本文转自《税壹点》公众号,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可移步至《税壹点》详细了解
【第16篇】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吗
小微企业与一般纳税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的区别还是蛮大的。小微企业是统计上的概念,小微企业可分为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而一般纳税人是增值税的概念,按照税法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是统计上的概念,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统称。企业规模的判断标准是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和资产规模。因行业不同判断标准也有不同,并根据不同行业的判断标准进一步区分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小微企业。近年来,国家为了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给予小微企业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体现在小型微利企业,但小微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是不同的概念,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概念,源于企业所得税法和所得税实施条例,指的是符合税法规定的特定条件,即是“小微企业”同时,还要求是“微利企业”。也就是说,小型微利企业是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
小微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认证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按照财税【2023年】13号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缴纳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增值税的概念,我们知道,根据增值税纳税人的经营规模和会计核算水平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的登记条件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即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应税销售额大于500万元,且会计核算健全的企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于一般计税法。一般计税法是间接计税法,即先按照当期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将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从而间接计算出当期增值额部分的应纳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期应纳税额的多少,取决于当期销项税额和当期进项税额这两个因素。
小微企业根据企业的经营规模和会计核算水平,即年应税销售额是否超过500万元和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可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小微企业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即月应税销售额低于15万元,季度应税销售额低于45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
总之,小微企业和一般纳税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小微企业是统计上的概念,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统称;而一般纳税人是增值税的概念,即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即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应税销售额大于500万元,且会计核算健全的企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小微企业可以是一般纳税人也可以是小规模纳税人。
我是智融聊管理,欢迎持续关注财经话题。
2023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