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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吗(16篇)

发布时间:2023-12-07 19:58:02 查看人数:75

【导语】个体工商户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吗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个体工商户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吗,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个体工商户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吗(16篇)

【第1篇】个体工商户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吗

想要了解更多税收优惠政策详情,请移步《优税乐》企业纳税最主要的就是企业所得税和企业增值税了,这两个的税率都是不低的,尤其是企业所得税高达25%,如果公司老板还要公转私的话,还需要缴纳20%的个税,这两个税率加起来已经是很重的负担了,那么对于想要减轻本身企业税负的老板来讲,该怎么办呢?大家可以通过地方税收园区来解决以上问题的,很多地方政府为了拉高自身的一个经济发展,会推出一些相对优惠的税收政策,而针对于企业所得税,

浙大企业就可以参考园区的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政策,可能很多企业瞧不上个体工商户,但是个体工商户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也可以开具发票,尤其是普票还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本身个体工商户就没有企业所得税,所以说他只有企业增值税和附加税及个人经营所得税,那么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后,

企业只需要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而园区的优惠政策正在如此,将个人经营所得税,进行核定征收,可以直接低至0.75%,那么就相当于用个体工商户开具普票,只需缴纳0.75%的个税,并且公转私不需要二次纳税,一年500万的额度。想要了解更多税收优惠政策详情,请移步公众号《优税乐

【第2篇】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纳税申报

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该如何申报?今天主要是针对定期定额征收的情况,来给大家讲讲:

增值税申报

个体工商户一般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按月申报,每月定额在3万以下的,销售额超过定额的就要申报,不超过定额的不用申报。手工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开发票数额除以(1+3%),机打发票有的发票上就有不含税销售额。

具体申报规则如下:

注意:代开发票的销售额要计算在总的销售额以内。

一、按月申报,月定额小于3万,如定额为19900。

1、本月开手工发票20394,税率0.03,则销售额20394/1.03=19800,小于定额19900,该月不用申报。

2、如果开手工发票20600,则销售额20600/1.03=20000,超过销售额19900,要申报但不交增值税。

3、如果开手工发票31930,则销售额31930/1.03=31000,超过3万,税额31000*0.03=930元,申报并交增值税930元。

二、按月申报,定额大于3万,如定额为35000。

1、本月开手工发票0,则销售额0,未超过销售额,按定额35000征税,税额35000*0.03=1050元。

2、本月开手工发票37080,则销售额37080/1.03=36000,按实际销售额征税,税额36000*0.03=1080元。

按季度申报的也一样计算。按季度申报,季度销售额9万以下的,要一个季度不超过定额,而不是每个月不超定额。所以单月销售额可以超过3万,总量不超过9万就可以免交增值税。

◆ 个体工商户每年1月进行一次上一年度的分月汇总申报,也不要忘了申报。

附加税/水利建设基金申报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当期交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当月交纳增值税为0,计税依据为0,不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例:当月不含税销售额400000,交纳的增值税为12000,则计税依据为12000,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税费率一般7%、3%、2%,则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为12000*7%、12000*3%、12000*2%。

水利建设基金以不含税销售额为计税依据,乘以费率,费率一般是万分之九,所以当月交纳400000*0.0009=360。

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申报

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1)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2)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 × 应税所得率。

如果按照收入额核定征收,季度不含税销售额600000,应税所得率7%,税率1.5%,则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600000*0.07*0.015=630元。

印花税申报

印花税一般就是购销合同,如果有签订购销合同,以合同金额为依据,税率万分之三。必然当月签订合同后,根据合同开发票60000,就可以交纳印花税:60000*0.0003=18元。也有的地方没有核定印花税,就不用交

【第3篇】个体工商户纳税起征点

一、个体户的纳税义务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个体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对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那么个体户怎么交税?一起来看看个体户纳税标准。

二、个体户纳税标准

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三、个体户的定期定额纳税

税务部门对个体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如果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第4篇】个体工商户超定额如何纳税申报

导读:一般个体经营者要交增值税,小型个体户是要交纳国地税的。个体缴纳超定额增值税会计分录将在下文中进行简单的分析,如果你们想要了解更多个体纳税的知识。

一、如果定额缴纳增值税,税款不用单独核算,也就是说做收入时也不用记销项,直接将核定税额计入本期期间费用.

二、计提征收金额

借:管理费用-定额税金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申报后缴纳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三、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个体户开发票超过定额如何交税?

个体户一般是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是按月申报纳税,先要确定定额是多少.月销售额少于10万的,地税的城建税、教育费、教育费附加免税.月定额少于3万且开票数额少于3万,免征增值税,相应的地税的城建税、教育费、教育费附加也免征.月定额高于3万,在开票数额与定额两者中取较大的一个征收增值税.举例说明如下:

1、月定额2万,开发票2.5万,免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教育费附加.

月定额2万,开发票3.5万,按照3.5万乘以3%的税率交增值税,地税的城建

税、教育 费、教育费附加免税.

2、定额4万,开发票2万,按照4万乘以3%的税率交增值税,地税的城建税、

教育 费、教育费附加免税.

定额4万,开发票5万,按照5万乘以3%的税率交增值税,地税的城建税、教

育 费、教育费附加免税.

个体缴纳超定额增值税会计分录在上文中会计学堂已经给出了详细的介绍和分析,如果大家对上文中提到的分录有任何的疑问,可以联系我 ,会安排专业的老师为你在线答疑.

【第5篇】个体工商户是一般纳税人吗

个体户和小规模纳税人之间有什么区别,很多企业注册公司的时候都会选择小规模纳税人,除非有特别的需求才会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对于个体户来说它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公司除了性质不一样,还有着什么样的区别呢,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知识的小伙伴,可以咨询金泉财税,我们会为大家进行更为详细的答疑。

一、什么是个体户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里也有小规模个体工商户,一般纳税人个体工商户。

二、什么是小规模纳税人

1.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不含税)≤500万元(2023年5月1日起)

2.不能及时报送准确的税务资料

3.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两大要素(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4.按季度申报增值税(每年1月/4月/7月/10月)

三、个体户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1.个体工商户是以个人的私人财产来承担无限责任的,而且注册资本是没有限制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是要承担有限责任的,而且是以注册资本为限来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

2.个体户缴纳的是个人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3.个体户一般为小规模纳税人,而小规模纳税人并不全为个体户。

四、纳税缴税的税收区别

4、个体户的命名一般为**店,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命令为xxxx公司,个体户不能叫做xx公司。

5、个体户没有办公场所限制,而小规模纳税人对办公场所有限制。

6、个体户营业执照没有期限,而小规模纳税是有营业期限的,到期前可以进行延续经营的

根据上述内容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个体户和小规模纳税人之间有了一定的认识,若还有哪些方面还不明白的,有疑问的,或者有需申请一般纳税人业务的也可以随时咨询佛山金泉财税,专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公司注册、代理记账、 工商变更、公司转让、 注销公司、企业税务筹划、涉税法律服务、商标注册、各类许可证办理等专业的一站式财税服务。希望可以帮到您。

【第6篇】个体工商户定额纳税

个体工商户如何纳税?个体户怎么交税?

个体工商户体户一般为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额人,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定期定额向税务机关交税。那么,2023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怎样的?个体户怎么交税,个体户纳税标准有哪些呢?

个体户怎么交税?

一、个体户的纳税义务。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个体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对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二、个体户纳税标准。

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三、2023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注:

1、表中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成本、损失)后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3、应交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对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个体户的定期定额纳税

税务部门对个体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如果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一、办法适用对象和范围

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包括:

1.依法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2.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的个人;

3.其他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人。

二、计税基本规定

1.权责发生制原则

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收入和费用。本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税会差异处理

2.税会差异处理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个体工商户会计处理办法与本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本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计算。

3.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资产损失扣除规定

个体工商户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规定扣除。个体工商户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收回当期的收入。

5.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个体工商户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6.不得扣除项目

个人所得税税款;

税收滞纳金;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

赞助支出;

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

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

三、扣除项目和标准

1.家庭生活混用费用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2.存货和净资产

个体工商户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体工商户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工资薪金

个体工商户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4.“五险一金”

个体工商户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其业主和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个体工商户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5.商业保险

除个体工商户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或者为从业人员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6.利息支出

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个体工商户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www.cyone.com.cn/)、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扣除。

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向非金融企业和个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7.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个体工商户向当地工会组织拨缴的工会经费、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的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工资薪金总额是指允许在当期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支出数额。

职工教育经费的实际发生数额超出规定比例当期不能扣除的数额,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向当地工会组织缴纳的工会经费、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在本条第一款规定比例内据实扣除。

8.业务招待费

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业主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止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个体工商户的开办费。

9.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10.固定资产租赁费

个体工商户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11.开办费

个体工商户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止所发生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费用,除为取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支出,以及应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外,作为开办费,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自生产经营月份起在不短于3年期限内摊销扣除,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12.研究开发费

个体工商户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开发费用,以及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而购置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的购置费准予直接扣除;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按固定资产管理,不得在当期直接扣除。

四、热点问答

1.核定征收方式以及定期定额方式征收的个体工商户能否适用新《计税办法》?

答:新《计税办法》规定,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对于采取核定征收方式或定期定额方式征收管理的纳税人,不适用新《计税办法》。

2.个体户业主本人的私人车辆发生的油费、修理费等是否允许在个人所得税中扣除?

答:新《计税办法》规定,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等不得扣除。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3.个体户经营者(业主)本人取得的工资,能否与个体户的雇员工资一并计算后,在税前进行扣除?

答:新《计税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个体户业主所取得的工资不能作为“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税前扣除项目,但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符合税法规定的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可以减除。

4.个体工商户为业主以及员工缴纳的社保费、住房公积金,能否进行扣除?

答:新《计税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其业主和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5.个体工商户为业主以及员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能否进行扣除?

6.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个体工商户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7.个体户为业主以及员工购买的商业保险费,能否进行扣除?

答:除个体工商户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或者为从业人员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8.个体户业主为其存货所购买的财产保险,是否允许进行扣除?

答:个体工商户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9.个体户承租其他单位的房产进行经营,一次性支付了三年的房租,是否允许在支付当年全部扣除?

答:个体工商户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因此,对于一次性支付的三年房租,应在3年期限内按月均摊租金支出,支付当年仅能扣除属于当年部分的租赁支出。

9.个体户摊主向市场支付的摊位费能否税前扣除?

答:新《计税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缴纳的摊位费、行政性收费、协会会费等,按实际发生数额扣除。

10.由个体户负担的员工“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能否在“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中扣除?

答:新《计税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代其从业人员或者他人负担的税款,不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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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个体工商户纳税

作者 | 廖聪

我们接到过一些关于个体工商户的咨询,主要是关于注册个体工商户能否“避税”,存在什么风险等问题。我们对相关问题做个梳理,供读者参考。

一、什么是个体工商户?

注册个体工商户之前,应当先了解什么是个体工商户。

根据《民法典》第54条规定,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2条第1款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二、个体工商户在财税方面有何不同?

个体工商户在财税方面有一些不同的规定,建议注册前先了解以下规定:

1.设置会计账簿方面

在设置会计账簿方面,一般情况下,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第2条规定,凡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

对于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不设置会计账簿。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6条规定,达不到上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2.纳税人资质登记方面

在纳税人资质登记方面,应当根据情况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

什么情况下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个体工商户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主要法律依据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2条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该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对于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个体工商户,一般情况下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但是在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条件下,个体工商户也可以选择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主要法律依据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3条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该办法所称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

什么情况下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3.税款征收方面

关于税款征收方面,税务机关对建账的个体工商户主要采用查账征收方式征收税款。

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14条规定,税务机关对建账户采用查账征收方式征收税款。建账初期,也可以采用查账征收与定期定额征收相结合的方式征收税款。

对于符合一定条件、达不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对其采用定期定额征收的方式。

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该办法适用于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征收管理。

4.适用增值税条款方面

在适用增值税条款方面,个体工商户适用于增值税中关于“个人”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第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条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5.适用所得税方面

关于所得税计算方面,对于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按照5级超额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2条和第7条规定,对于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规定和第3条规定,经营所得,应当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对于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的所得额,由税务机关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

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该办法所称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以下简称定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6.税收优惠方面

(1)个人所得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的有关规定: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2)增值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三、哪些特殊问题建议关注?

法律对个体工商户还有一些规定比较特殊,以下规定也建议注册前关注:

1.投资主体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2条第2款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2.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修正)第59条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3.无限责任/债务承担

跟注册一般的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不同,注册个体工商户要承担的是“无限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56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对于实践中无法区分是个人经营还是家庭经营的,是个人投资还是家庭投资,是个人享用经营收益还是家庭共同享用经营收益,进而确定债务是以个人财产承担,还是以家庭财产承担。

对于家庭财产较多的客户,注册个体工商户应当慎重,因为“无限责任”无法将家庭财产与创业风险进行隔离,所以我们一般建议这样的客户优先考虑注册有限责任公司。

司法实践中一般有以下认定标准:一是以公民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用家庭共有财产投资,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其债务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二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的,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

4.经营场所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8条规定,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可见,一般情况下个体工商户需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对于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5.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21条第2款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与招用的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2条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能面临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等风险,建议注册个体工商户的客户关注相关风险。

【第8篇】个体工商户可以是一般纳税人吗

个体户必须要开立对公账户吗?能否用负责人个人卡作为经营账户?个体户有哪些注意事项?今天统一回答......

请问:

这几天好几个会计咨询:个体户必须要开立对公账户吗?能否用负责人个人卡作为经营账户?

答复:

目前《个体工商户条例》上没有明确要求个体户必须开立对公账户,个人建议出于企业内部管控的需要,以及当前金融系统对资金监控的风险背景下,最好开立对公账户,实现资金往来的公对公收付,尽量避免大额资金在个人卡的交易流水。

参考:

1、《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凭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依法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申请贷款。

2、按照《民法典》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会员问题:

我们属于大型机械设备销售公司,主要是批发零售机械设备,一般纳税人。

问一下假设销售设备收入1000万元,并提供安装收取收入200万元,这200万元的安装收入增值税是不是按照13%来计算?

答复:

不对。若是你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因此,销售外购设备过程中的安装收入增值税是9%,也可以选择简易征收3%。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第六条规定:2.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提醒:

税收筹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不多交税(利用好税筹政策,同时应该享受的政策如实享受),第二税务风险管控,第三才是税务筹划!

今天给大家讲解一下个体户应该知道的一些“工商税务常识”。

- 01 -

个体户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答:不用。

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四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因此,个体工商户是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 02-

个体户可以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吗?

答: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8条规定,个体经营者如果会计核算健全,并能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经申请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批准,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 03-

个体户要建账吗?

答:要。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规定:“凡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薄和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

划重点!建账又分为复式账和简易账,具体如何区分呢?

注册资金20万以上,营业额4万以上,满足其一就要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

什么是复式账?

复式账是与简易账相对的。由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等组成。复式账中的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总分类账必须使用订本式,其他账簿可以根据业务的实际发生情况选用活页账簿。

注册资金在20万以下,或是营业额4万以下,则可以选择简易账。

(一)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什么是简易账?

简易账包括经营收入账、经营费用账、商品(材料)购进账、库存商品(材料)盘点表和利润表。以收支方式记录、反映生产、经营情况并进行简易会计核算即可。简易账均应采用订本式。

不论是复式账还是简易账,各种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和其他涉税资料都必须保存10年!

- 04-

个体户不经营了要及时注销吗?

答:要。

生意做不下去了可不是贴张门店转让就完事儿了,一定要记得办理注销登记,否则,不仅会被工商局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税务逾期还会罚款,拉入黑名单,甚至还会影响您的出行和贷款,老板们在注销这件事上可一定高度重视呀!

来源:税库山东,作者郝守勇、老三会计,创客前线,每日言税

【第9篇】个体工商户纳税标准

自然人从事工商经营,经依法登记后成为个体工商户。成立个体工商户可以说是很多公司老板进行税收筹划的方法之一,那么个体工商户需要交哪些税?又有哪些优惠政策呢?今天小编给大家讲一讲吧!

一、增值税

个体户一般都是小规模纳税人,因此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从2023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免征增值税;适用5%征收率的业务仍适用之前的免税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免征增值税的个体户来说,不需要交税不等于不需要申报。

二、附加税

个体工商户要交的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今年国家出台了“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因此个体户可以享受3项附加费最高减征50%的优惠政策(这条政策仅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由于小规模免征增值税,随之附加税也免征。因此这类个体户也能免征附加费

三、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因此个体户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要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二者的区别如下:

1.查账征收:

对于经营所得的个体户来说,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

2.核定征收:

对于采用定额定率方式的个体户来说,应该如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呢?计算公式如下:

此外,对于个体户来说,也能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

四、其他税费

个体户还可能缴纳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小税种。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体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

其中,这几个小税种和个体户的附加费合称“六税两费”;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型微利企业也可以享受该政策。

以上就是个体户要缴纳的税费和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了,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哦!

来源:梅松讲税、税务经理人

【第10篇】个体工商户纳税申报表

某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2023年一季度提供咨询服务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00000元(均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由于该纳税人一季度的销售额未超过300000元,该纳税人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申报表填列方式如下: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部分表样)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第11篇】2023年个体工商户纳税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税费支持政策,持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为便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时了解适用税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对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今天带你了解: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部分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

享受主体

个体工商户

优惠内容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享受条件

1.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2.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

3.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4. 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8号)

摘自《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

【第12篇】个体工商户是小规模纳税人吗

不是所有的客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都是小规模纳税人的,注意!别搞错了,被罚款!

什么是小规模纳税人,什么是小型微利企业呢?

我们很多老板都是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是不是都符合呢?

当然不是,现在看小规模纳税人,只要我们注册的时候没有特意去选一般纳税人,那我们就是小规模纳税人,无论你是注册个体户还是个独,还是有限公司都一样,但是一旦我们超过了销售额标准我们就会升级为一般纳税人,即使你是个体户或者是个人独资企业也不能例外!

所以并不是所有的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都是小规模纳税人,这是大部分个独和个体都达不到升级一般纳税人标准,然后看小型微利企业,之前说过小型微利企业是企业所得税成本的概念,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要交企业所得税吗?你交过吗?不用交吗?

所以对于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而言,根本没有,是不是?小型微利企业这个说法,所以为什么几乎所有大公司都会用到个体户或者个独来拆分业务?因为这里拆分直接三大税种就少了一种,少了25%的企业所得税,这什么概念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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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个体工商户纳税计算器

利好!个体户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攻略

提问: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因此,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也就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个体工商户取得的经营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

01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有关事项‍‍‍‍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文件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有关事项如下:

1、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注意:只有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上述减免政策,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享受该减免政策。

2、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

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3、个体工商户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4、个体工商户需将按上述方法计算得出的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提供该优惠政策减免税额和报告表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

02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有关事项的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有关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事项如下:

1、取得多处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优惠政策?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举例如下:

【例1】纳税人张某同时经营个体工商户a和个体工商户b,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80万元和50万元,那么张某在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

2、个体工商户的减免税额怎么计算?

为了让纳税人准确享受税收政策,《公告》规定了减免税额的计算公式: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举例说明如下:

【例2】纳税人李某经营个体工商户c,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2000元,那么李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80000×10%-1500)-2000]×(1-50%)=2250元。

【例3】纳税人吴某经营个体工商户d,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000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6000元,那么吴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1000000×35%-65500)-6000×1000000÷1200000]×(1-50%)=139750元。

实际上,这一计算规则我们已经内嵌到电子税务局信息系统中,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预填服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准确、如实填报经营情况数据,系统可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

3、个体工商户今年经营所得已缴税款的,还能享受优惠政策吗?

为向纳税人最大程度释放减税红利,个体工商户今年经营所得已经缴纳税款的,也能享受税收优惠。具体办法是,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当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

4、个体工商户申请代开货运发票时,还预征个人所得税吗?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个体工商户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需要预征个人所得税。为进一步减轻货物运输业代开发票环节的个税负担,规范经营所得征收管理,《公告》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申请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税务机关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而是由纳税人依法自行申报缴纳。

03有关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的分析

1、个体工商户的申报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何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器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因此,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在汇算清缴时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2、哪些支出不得在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1)个人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赞助支出;

2)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费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主本人或者为从业人员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4)投资者工资薪金支出。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

【第14篇】个体工商户属于什么纳税人

常说的小微企业究竟包括哪些企业?

这个问题,首先要分清:何谓小微企业;小微企业究竟包括哪些企业。

最先提出的小微企业概念,是指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而现时的小微企业的概念已经发生了变化,以税收领域为例,在近几年出台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中,经常可以看到对“小微企业”的减免税规定,但同时又分别以“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为适用对象。

现时税收领域的“小微企业”是一个泛指的集合概念,包括但不限于“小型、微型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等特定纳税人,具体应以每项减免税政策所规定的特指对象而论。

同时,“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小规模纳税人”这“三小”纳税人概念的外延虽均有交织,但各自的内涵却完全不同。

小型、微型企业的概念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概念并非源自税收领域,本意是对企业规模的划型。国家工信部、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2023年6月联合出台《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印发),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指其中的两类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的概念

“小型微利企业”是企业所得税中的一类特定纳税人,完整的表述应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该名词来源于《企业所得税法》,但并未对小型微利企业直接作出界定,而是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适用20%的优惠税率。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小规模纳税人的概念

“小规模纳税人”源自增值税的规定,特指增值税纳税人中的一类。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取得的销售额乘以征收率计算应纳增值税额。

自2023年5月1日起,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增值税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现在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30万元)免征增值税的,仍然只限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而非所有小微企业,也非所有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纳税人。(小型微型企业乃至个体户都可以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三小纳税人”之差异及交集

“三小”纳税人,其外延互有交织,看似好像区别不大,甚至是相互兼之,如有的小型微利企业同时也系小微企业,或者有些小规模纳税人既属于小微企业同时还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但实际上,三者有完全不同的特指对象,个中差异很大。

综上可以看出,“三小”纳税人分属于不同税种的特指纳税人。

就纳税人主体而言,“小型微利企业”指企业纳税人而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个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包括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参照企业标准划型);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既包括企业也包括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个人。还有就是,增值税所规定的起征点只适用于个人(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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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个体工商户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个体户,很多人总是分不清这三者的区别以及联系,今天小编就和各位小伙伴一起学习这方面的知识。作为一名会计,以后不管去到哪个公司,都可以派上用场哟!

定义区分

何谓小规模纳税人?何谓一般纳税人?何谓个体户?

还别说,很多人真不能完整说出这三者的定义和范围区分。个体户就不用多说了,主要是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我们简单做个区分:

一、小规模纳税人

1个标准: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2023年4月份修正);2个不能: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三大对象(销项、进项和应纳税额)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二、一般纳税人

1个标准: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2个能够:能进行健全的会计核算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与个体工商户是交叉关系的,有关联,又有差别。小规模纳税人里有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里有小规模纳税人。

四大区别

因疫情原因,目前小规模征收率暂优惠为1%

三者可否互转?

1、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可以转为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满足一般纳税人条件的(见上文),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2、一般纳税人目前不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2023年12月31日前,一般纳税人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如果转登记后,连续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则应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且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2023年1月1日开始,一般纳税人暂时不能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那么到底注册公司好?

还是个体户好?

注册个体户没有强制要求刻章,没有要求开对公账户…听说还可以不记账?免税?避开工商、税务部门的审查?你听谁说的?听谁!

一、“不记账”之说

个体户要不要记账报税这个问题,已经说过多次了,一定要!必须要!肯定要!不然后果很严重!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个体户也得建立账本,而且和公司建立的账本一样。如果实在达不到建账标准的个体户,也得经过税务机关批准,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

当然《办法》里也说了:个体户可以聘请会计代理记账机构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事宜。

二、“免税”之说

这是指的个体户月收入15万元以下可以免增值税。

注意:这个季销售额45万以内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可不仅仅是针对个体户!是对所有符合要求的小规模纳税人,不论你是个体户还是公司。

换句话说,如果你是个体户,但已经申请了一般纳税人,那这个优惠政策和你没有一毛钱关系。

况且,除了增值税之外,公司要交企业所得税,而个体户要交个人所得税,称之为“个人生产经营所得”,性质都是一样的。

敢问,个体户哪儿免税了?

三、“免于检查”之说

首先,个体户每年6月也必须年报!不年报的人家还是查你!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14-15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此外,一些开小餐馆的个体户,天天有人来检查食品安全;一些开民宿的,搞工作室的,人家肯定查你消防问题…

四、“行政审批流程较少”之说第一,个体户和一般公司一样,凡是经营范围涉及前置或后置审批的,都是一样要办理审批才行。

不需要审批的,全网上商事登记流程也完全一样。不存在谁的流程比较少的问题。

并且,个体户有任何工商变更事项,都和普通公司一样,必须去工商局备案!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36条: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敢问个体户是比公司好到哪里?照你这样说,是注册公司比注册个体户更好了?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1、个体户的名称中是不能有“公司”二字的

想要高端、大气、上档次,还是注册公司吧!

2、个体户是不能转让的

如你想变更个体户的经营者,不能像公司那样,找到一个合适的人就转让出去。

因为个体户的经营者一般是不能变更的,要变也只能是组成形式是家庭经营的,在已备案的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范围内变更。

3、个体户开分店有条件

想开分店?你以为像公司成立分公司那么容易啊!

一个个体户只能有一个经营场所。

那就再注册一家个体户好了,不好意思,一个人只能注册一家个体户。那公司呢?十家、百家随便你!

4、个体户拉不来投资人和合伙人

个体户的经营都是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你想像一般公司那样找人投资可能比较困难,因为个体户没有股份之说,莫非你要人家“友情赞助”你呀!

5、个体户的经营风险比较大

个体户和有限责任公司的最大区别在于:个体户承担的是无限责任。

你开一家小餐馆,吃出人命了,你得用你全部身家去赔偿!如果是公司呢?就以出资额为限了,不至于倾家荡产。

6、个体户能享受的各类扶持奖励政策较少

因为个体户存在的意义主要是满足一个家庭的温饱,至于扩展团队,发展壮大,乃至成为行业标杆,这都不是给个体户的要求,国家自然也没有照顾到各基础行业个体户的各类扶持、奖励政策。

所以,你还执着于非个体户不可吗?那好吧!我注册公司?

那么注册公司

是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1.看规模

如果公司投资规模大,年销售收入很快就会超过 500 万元,建议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如果估计公司月销售额在15万元以下,建议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从 2023年 4 月 1 日起,将享受增值税免征政策。

2.看买方

如果你的购买方预计未来主要是大客户,很可能他们不会接受 3%(1%)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建议直接认定一般纳税人,否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3.看抵扣

如果你的公司成本费用构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占比高,进项税额抵扣充分,通过测算估计增值税税负低于 3% (1%),建议选择认定一般纳税人,否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4.看行业

如果是 13%税率的行业,且为轻资产行业。这类行业一般增值税税负较高,建议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否则选择一般纳税人。

5.看优惠

看你所在行业能否销售增值税优惠政策。比如软件企业增值税超税负返还等增值税优惠政策,如果能享受,建议选择一般纳税人,否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注:本文针对部分地区,不同地区要求不同,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工商局。

来源丨广东省税务局、北京税务、清远税务、建筑业营改增中心、会计家、大白学会计

【第16篇】个体工商户纳税干货

关于税务好多人都是一知半解,有时候去税务局咨询,工作人员都会不知道,说完问问他的师傅。经过自己亲身经历,终于搞清楚了关于个体工商户的纳税知识。本人去年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了税务,开启了上税之路。个体工商户主要交两个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税务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是,按季度申报(申报就是一个季度过去,你要给税务局申报你这个季度的经营情况,也算是汇总统计上报的意思)。一般个体工商户都是核定征收税的,开始的核定额是开票月不超3万,季不超9万,这样开票是没有个人所得税的。月超了3万也没事,只要一个季度不超过9万就可以,所以每月开票要控制好就不用上个人所得税。这个对于个体工商户来说是不错的政策。如果一个季度或者连着几个季度超了9万,税务局就会根据你开票的情况提高你的核定额,只要核定额提升了,你每月都需要上税,例如核定额提升为月不超5万,那就是季不超15万。这样你开票就要控制在这个范围内,只要在这个范围内。税务局都会要求每月按照5万,每季按照15万的经营额上税的,你不开票也要按照这个核定的数额上税的。如果开票还会超,核定额还会增加的。下次再讲说增值税。

个体工商户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吗(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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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个体工商户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同行公司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