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小规模纳税人账务处理流程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小规模纳税人账务处理流程,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小规模纳税人账务处理流程
1、根据出纳转过来的各种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编制记账凭证。
2、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3、月末作计提、摊销、结转记账凭证,对所有记账凭证进行汇总,编制记账凭证汇总表,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帐。
4、结账、对帐。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5、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并进行分析说明。
6、将记账凭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7、纳税申报工作。
【第2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但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能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我们知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判定标准,主要是年应税销售额,也就是企业连续12个月,或4个季度应税销售额低于500万元,则税务机关可以认定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否则会硬性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以选择在税务机关增值税开具发票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选择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经选择不得随意更改。因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在选择自行开具还是代开发票,应评估后再做选择。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的简易征收,执行的是征收率,那么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的是3%或5%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开具13%、9%或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便客户提出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小规模纳税人也无法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现实中,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也会遇到这类问题,甚至有的客户威胁企业,如果不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就不做了,导致有的个别小微企业到处去买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是违法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分不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我们知道,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2023年4月1日起由月应税销售额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季度应税销售额由30万元提高至45万元。那么,也就是说,如果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月应税销售额低于15万元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该项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即便是低于起征点的应税销售额,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是不可以享受该项政策。
四、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必要刻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税方式为简易计税法,其应缴纳的增值税为应税销售额乘以征收率。
因此,小规模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与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发票没有直接关系,与当期的应税销售额有关,那么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就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方式决定了小规模纳税人即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起到抵减增值税进项税的作用。
总之,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自行开具或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只能开具3%或5%征收率的专票。另外需要强调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享受免税的优惠政策。
我是智融聊管理,欢迎持续关注财经话题。
2023年8月14日
【第3篇】小规模纳税人所得税季报
(一)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2)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4月1日起,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项目,月不超过15万元季度不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超过限额,全额按照5%征收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 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
(1)个体工商户:2021.1.1~2022.12.31期间,对个体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没有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四)六税两费
(1)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月度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30万元),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第4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
目前根据新启用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主要变化有三个方面:
一、在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主表增加第23栏至第25栏“附加税费”栏次,而且还将表头的表名调整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二、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主表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和开具普通发票销售额相关栏次名称调整为更准确的表述,
三、增加《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二)》(附加税费情况表)。
【第5篇】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流程
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申报?怎么填写?不知道的是不是会觉得很难搞!
其实小规模纳税人的申报其实很容易上手,你差的只是填报样板罢了!来一起看一下!
下面这几个填报实战案例,看完之后会计小白也能轻松完成申报了!话不多说,直接展示了!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流程
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申报流程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流程--减免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流程--申报表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流程
........
展示不完全,想要领取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流程资料的小伙伴,
看文末按照领取方式进行操作就可以哈!
领取方式:
1、 下方评论区留言:学习。并转发收藏
2、 然后点击小编头像,私我回复:资料或者1。即可免费领取
【第6篇】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
第一步
进入首页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模块。
第二步
进入资格信息报告-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模块。
第三步
进入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后,点击“填表”,进行相关表单的填写,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
第四步
进行相关表单的填写,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
第五步
保存后,点击“提交申请”。
第六步
点击“查询受理结果”。
第七步
出现提示,点击“关闭”按钮,显示已受理完毕。
在这里相信有许多想要学习会计的同学,大家可以关注小编,私信【学习】即可领取一整套系统的会计学习资料!还可以免费试学课程15天!
【第7篇】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交哪些税
怎么供货商不愿意开专票?开专票货物就得加钱呢?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度超过45万是免增值税的,那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开了。销售额不超过10万,需要缴纳增值税。因为增值税是流转税,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无法抵扣,一般纳税人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用于抵扣。所以呢,增值税作为一种流转税,自己给别人开了,你就得骄傲,别人给你开了,你可以抵扣,击鼓传花,终归要花落一家,企业要交哪些税?老板一定要懂得财税常识,有限公司需要交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只需要交个税、增值税、附加税,我知道你们都怕麻烦,所以平时我跟你们说的都是综合税负,综合税负就是所有的税加在一起,总共要交的税赋直接用您营收,乘以综合税负就是所需要交的税赋总额
【第8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产品给一般纳税人
【导读】:一般纳税人给小规模纳税人开专票有什么影响?大家知道根据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不得开具增值说专用发票.那如果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局了发票有神影响呢.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
一般纳税人给小规模纳税人开专票有什么影响
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了专用发票,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次年的6月底前,由小规模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查明专用发 票未认证抵扣的原因.
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缺联:由于小规模纳税人收到专用发票不认证,在国家税务总局的增值税稽核系统中提示为'缺联发票':
有存根联信息(开 票方通过抄报税的方式将存根联信息上传至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抵扣联信息(因为小规模纳税人不认证),在次年的6月底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缺联发 票'信息,由购买方税务机关查明不 抵扣原因.
根据《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规定第六条下列情形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二)销售免税项目;
(三)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四)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五)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六)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七)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管理.
1、基本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除另有规定外,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2、特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2)销售免税项目;
(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3、专用发票填开的时间规定.专用发票必须按以下时间要求开具: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委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6)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7)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看到这大家是不是对一般纳税人给小规模纳税人开专票有什么影响这一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呢.小规模纳税人是不能抵扣专用发票的,所以一般是不能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如果大家还有问题欢迎咨询会计学堂官网.
【第9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
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税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销项税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未开票收入销售额=未开票收入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未开票收入销项税额=未开票收入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汇总销售额=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额+未开票收入销售额
汇总销项税额=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税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销项税额+未开票收入销项税额
汇总销售额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则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额+未开票收入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取得收入根据开具发票类型不同(“开具普通发票”“未开具发票”)把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额+未开票收入销售额金额对应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免税销售额”“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中,把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销项税额+未开票收入销项税额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免税额”中进行纳税申报。
对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收入,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和“应纳税额合计”,如果有过预缴增值税款,对应填入“本期预缴税额”进行纳税申报。
汇总销售额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则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额、未开票收入销售额也正常征收增值税:
对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收入,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进行纳税申报。
对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取得的收入,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进行纳税申报。
对于未开具发票的不含税销售额不需要单独列示填报。
汇总销售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 ”(或者“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 ”)进行纳税申报。
汇总销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和“应纳税额合计”,如果有过预缴增值税款,对应填入“本期预缴税额”进行纳税申报。
但是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在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后续政策是否有延续,得看到时候的政策情况做判断),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合计月销售额(适用3%征收率“开具普通发票”“未开具发票”的不含税销售额)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对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收入,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进行纳税申报。
【第10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一、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改增” 相关文件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 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不含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对于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5、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 +3%)
按“营改增” 有关规定,在确定销售额时可以差额扣除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6、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属于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
7、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且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第11篇】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
建筑业小规模企业在预缴增值税时,是否必须按照项目区分呢?依据税务总局于2023年发布的第17号《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提供跨县(或者跨市、跨区)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在预缴税款时,应在项目发生地进行缴纳。
有多个项目的建筑企业,如何划分增值税预缴范围?
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45条和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通知,在了解了建筑企业的各个项目后,如果这些项目都属于异地项目,那么在预缴增值税时应该考虑企业是否收到了预付款、增值税义务发生的时间等问题,再向项目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如果是建筑企业的本地项目,那么在企业收到预付款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就可以了。
承接了多个项目的建筑企业,还可以享受单项目的增值税免征优惠吗?
依据税务总局于2023年发布的第5号《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以及2023年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第11号《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只要是满足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都能享受增值税免征政策。在计算销售额时,是合计企业所有项目的销售额后得出的金额,也就是说,如果建筑企业有多个项目,那么销售额就是各项目的合计销售额,不存在单项目享受增值税免征优惠政策的情况。
建筑企业不同项目未扣除分包款前的销售额不同,按照哪个来计算销售额比较好?
提供建筑服务后,纳税人在确认销售额时,应按照扣除分包款后的金额判断是否适用小规模纳税人15万元的免税政策。
关于建筑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的情况,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想要了解更多资讯,欢迎关注或联系“广州印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哦!
【第12篇】小规模纳税人如何享受减免政策?3个例子为您解答
1月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为确保相关政策顺利实施,税务总局制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明确了相关征管事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享受减免政策呢?3个例子为您答疑解惑。
一、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调整以后,销售额的执行口径是否有变化?
答:没有变化。纳税人确定销售额有两个要点:一是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但为剔除偶然发生的不动产销售业务的影响,使纳税人更充分享受政策,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1号公告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下同),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也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二是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确定其是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举例说明:按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a在2023年4月销售货物取得收入10万元,5月提供建筑服务取得收入20万元,同时向其他建筑企业支付分包款12万元,6月销售自建的不动产取得收入200万元。则a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第二季度(4-6月)差额后合计销售额218万元(=10+20-12+200),超过30万元,但是扣除200万元不动产,差额后的销售额是18万元(=10+20-12),不超过30万元,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同时,纳税人销售不动产200万元应依法纳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自行选择按月或者按季申报吗?
答: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纳税期限。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不同,其享受免税政策的效果可能存在差异。为确保小规模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延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号)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1号公告明确,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举例说明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按月或者按季纳税,在政策适用方面的不同:
情况1: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4-6月的销售额分别是6万元、8万元和12万元。如果纳税人按月纳税,则6月的销售额超过了月销售额10万元的免税标准,需要缴纳增值税,4月、5月的6万元、8万元能够享受免税;如果纳税人按季纳税,2023年2季度销售额合计26万元,未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因此,26万元全部能够享受免税政策。
情况2: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4-6月的销售额分别是6万元、8万元和20万元,如果纳税人按月纳税,4月和5月的销售额均未超过月销售额10万元的免税标准,能够享受免税政策;如果纳税人按季纳税,2023年2季度销售额合计34万元,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因此,34万元均无法享受免税政策。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取得的销售额,应该如何适用免税政策?
答:小规模纳税人包括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还包括其他个人。不同主体适用政策应视不同情况而定。
第一,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涉及纳税人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的事项。如何适用政策与销售额以及纳税人选择的纳税期限有关。
举例来说,如果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销售额为28万元,则有两种情况:
一是纳税人选择按月纳税,销售不动产销售额超过月销售额10万元免税标准,则应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
二是该纳税人选择按季纳税,销售不动产销售额未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则无需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因此,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1号公告明确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公告第九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
第二,小规模纳税人中其他个人偶然发生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应当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执行。因此,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1号公告明确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第13篇】小规模纳税人避所得税
这一两年爆出了许多明星、网红逃税案件,大家网上看似唠得挺凶,但多数是在绝对金额上大惊小怪,好像不太明白这些人到底是怎么逃税的。今天不揣冒昧,就以浅薄的经验,跟大家聊聊避税的基本法则。
首先,咱们明确下这几个词的意味。
税筹、节税、避税、逃税、偷税。
总体上,越往右越趋于贬意。
偷税和逃税其实是一回事,以前刑法里叫偷税罪,认为偷逃税款就像小偷从国库里扒钱一样,带点王朝叙事观念;《刑法修正案(七)》改为逃税罪,认为偷逃税款是逃避纳税义务,说法更符合现代政治理念。
税筹就是税收筹划,和节税的意思差不多,意思相对正面。
唯独“避税”这个词,感情色彩模糊。这个“避”可以理解为规避,也可以理解为逃避。
两相中和,这个词总体上中性偏贬义。可是,当我们笼统地概括设法少缴税收的行为时,不管对正面的节税还是负面的逃税,习惯用“避税”一词以蔽之。
所以,后文我就不详细区分了,统一以避税指代之。
好多胖友以为避税很复杂,其实不然。不论何种避税套路,都逃不出这个基本公式:
(收入—成本费用)×税率=应纳税额
对多数税种,收入额扣除掉成本费用以及减免额度,然后乘以税率,就得到应该缴纳的税额。
根据这个公式,一项课税行为有几个环节可以避税呢?
应该是五个。
第一个环节:设法免征或者不征。
只要列入免征或者不征税项目,就从源头上掐掉了税收,也就不涉及后续什么收入、成本、税率的考量了。
举个例子,众所周知,国家对七种成品油征收消费税,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咱们管它们叫“基础油”或 “应税油”。不在此列的,如白油、变压器油、导热油都不征消费税。
于是,一些炼油厂玩起了朴实的小技巧,把应税油包装成白油来卖,开具相应的发票。
白油是啥不用了解,也是石油炼出来的东西,但概念特别宽泛。简单讲,白油是个筐,啥油都能往里装。既然都变成白油了,白油又不属于消费税税目,消费税当然就免掉了。
每年大约有100万吨应税油最终包装成了白油开票销售,直接导致的税款损失约有几十亿元。
因为长期和税务机关过招,应税油变票手段不断迭代升级,现在已经衍生出了许多花活儿,比如油票还能变运输票等等,以后有机会展开聊。
最后提示一下,这个操作是典型的逃税行为。
第二个环节:做低收入。
这个就太常见了,比如大家熟悉的阴阳合同。我是明星,要出演一档综艺《高歌猛进的爷爷》,和主办方谈好出场费1000万,但是我想少交点税,如之奈何?
咱们签两份合同,一份合同是真实意思表示,约定出场费1000万,大家按着这个合同执行,但合同不放到明面上来,所谓阴合同;同时另签一份合同,出场费只写100万,放到明面上,以这个金额为基础纳税,所谓阳合同。
注意,这是逃税行为。
阴阳合同的模式在各个领域普遍存在,比如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安排明股实债也这样,我给房地产公司一个项目做投资,阳合同写着我是给你十个亿真股权投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阴合同则写着你房产销售达到90%以后必须以我的投资原价+每年15%收益回购我的股权,保本保收益,这不就是负债了嘛。
再比如,一家非上市公司,利润太高了,利润高需要交的所得税就多,老板有点烦恼。众所周知,一般上市公司倾向于做高利润,非上市公司倾向于做低利润。前者更操心股价,后者更心疼税钱。于是,这家公司就设法隐瞒点收入,收入少了,利润不就低了嘛。
具体做法有很多,诸如,推迟确认收入,挂在往来账上;或者再干脆点,直接利用私人银行卡、微信钱包、支付宝收款,搞体外业务循环,这些收入压根不记到公司账上。
听起来方法很粗暴是不是?许多企业确实就在这么做。
注意,这也是逃税行为。
再比如,许多网店、微商纳税都不规范。大家网购的时候很少申请开具发票吧?一家网店,1000万的收入,最多最多也就100万元会有客户申请开票,一开票系统就有记录了,这部分肯定要确认收入去报税的,此外店家再申报个200万元的无票收入,随便意思一下,前后加起来也就300万,以这个销售额为基础去纳税,剩下那700万直接揣进腰包。
注意,这也是逃税行为。
第三个环节,做高费用。
这个领域是各个企业避税才华的最广阔舞台,避税技术已经高度内卷。
大家都听过“虚列支出”这个名目吧?多搞点费用出来,把利润做低。而费用入账需要凭证,这就是为什么那么多企业要买发票了。
2023年有个小案子,税务局检查一家公司,发现有个销售人员一次报销了住宿费6.5万。啥酒店,这么贵?上网一查,这家酒店最贵套房也才319块一晚。这么算的话,6.5万元得住上200多天。莫非这销售人员一年出差两百多天全住这?再一查,这哥们刚入职俩月。那还用想嘛,肯定是老板授意之下买票做费用。
除此之外,虚列人工成本、虚列运输费用、虚列广告费用、把应该资本化的利息费用化等等,玩法数不胜数。只要是有成本和费用的地方,虚列永远不会缺席。
其中,有一个虚增成本的重灾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何谓加计扣除呢?
为了鼓励技术创新,国家对研发费用扣除有个所得税优惠,比如一家制造业企业搞技术研发,研发费用支出了100万,暂时没能搞出什么成果,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收入除了可以扣掉实际发生的这研发费用100万之外,还可以额外再扣100%(即100万),这样就可以少交100×25%=25万的所得税。
这就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一般企业研发费用加计75%扣除,制造业企业加计100%扣除。
既然如此,任何成本费用只要认了研发费用这个爹,就可以多扣75%,企业当然会想法设法往研发费用里加塞,比如把和研发无关的人员(比如财务老王、销售老张、车间主任老李)的工资列到研发费用里。
之前接触一个案子,研发团队就十几个人,老板却把公司一百来人工资都㨃进研发费用了。有的公司还会把和研发没关系的固定资产折旧、房租费、差旅费、会务费等等全都塞进研发费用里,诸如此类。
现在再回头看前面的公式:
(收入—成本费用)×税率=应纳税额
把括号拆开,括号里的两项分别乘以税率,我们就得到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公式:
销项税—进项税=增值税应纳税额
要少交增值税,就要做低销项税,做高进项税。这个和做低收入、做高费用的道理是一样的。
做高进项税就是设法增加进项税抵扣,进项税抵扣就需要增值税专票。大家出差报销的时候,公司财务应该都有规定吧,要求从酒店开专票而不是普票。
许多企业为了增加进项税抵扣,会专门找渠道买点增值税专票,尤其是那些本来就缺进项发票的企业,比如物流公司。
中国的终端运力非常分散,百分之七八十都是散户司机。许多物流公司旗下都没车队,都是拿到了订单之后找个人货车司机承运。比如物流公司接了一单生意,要把一批小浣熊干脆面从驻马店的蚁蜂镇运到北京的奶子房,拿到订单之后,调度会在众多散户司机组成的微信群里嗷一声。老少爷们谁这会儿空着,谁就会接单。货到之后,物流公司会和散户司机结单付钱。
这种模式的好处是,物流公司不需要承担固定的人工成本,只要照单付钱就行了;缺点是,物流公司对个人的付费拿不到进项发票。
虽然按国家规定,散户司机可以找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给物流公司,罢特,通常司机不愿意承担税点,也不愿意忙活这个事儿,就算公司能说动司机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税务局也是按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3%开票。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还有优惠,3%征收率减按1%,发票上的税额是1%。
也就是说,物流公司即便能拿到票,能抵扣的进项也只有3%(现在是1%),更多情况下是拿不到票,能抵扣的进项无限接近于0%。而作为一般纳税人的物流企业,其运输服务的销项税率是9%,销项与进项严重不匹配,税负很高。
于是,很多这样的物流企业都会去买票,买9%税率的进项票,即便给票贩子交上5%~6%的税点也甘愿。需求多了,自然就催生了卖票市场。现在专门有平台卖这种运输发票,前段时间被税务机关查处了不少。
2023年9月,浙江省一家号称无车承运平台的企业,就专门给物流公司开票,涉嫌虚开发票金额超过100亿,牵扯了上千家物流公司,一时间搞得物流行业是人心惶惶。
再举个例子,有些公司会特意要求上家把低税率票开成高税率票,我见过一家公司,某企业给它提供技术服务,按理说技术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但这家公司硬是要对方开票时把技术服务开成修理修配劳务,因为技术服务增值税率是6%,修理修配劳务是13%,服务总价没变,能抵扣的进项税却多了。
有些胖友会有疑问,企业为什么要配合做这种违法行为呢?
因为,甲方都是爸爸。你不这么开票,后面还有人排着队叫爸爸、准备给爸爸开票的呢。
最后强调一下,以上提到的例子依旧是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个环节:降低税率
前面举的例子基本上都是违法违规行为,到了这个环节,就有一些合法操作了。
增值税上有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简单来讲,国家把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两大类: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前者是增值税上的未成年企业,后者是增值税上的成年人企业。
多数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收入不多,为了不加重你的负担,国家给你定的税率就低一点,也不抵扣进项税了,收入统一按3%征收率交增值税,疫情期间更是减按1%征收;相比之下,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但税率也高一些,比如销售商品增值税税率13%,交通运输9%,现代服务业6%。
但小规模纳税人有个500万限制,连续12个月内的销售额加起来超过500万,就代表你不再是需要被照顾的未成年企业了,必须升级为一般纳税人。这么一来,实际税负很可能提高。为了规避这一点,许多企业会选择拆分业务。
比如,一家企业今年销售额是400万,但公司业绩蒸蒸日上,预计明年就会达到800万,这就突破500万限制了。于是,提前成立一家新公司,拆分一半业务过去,每家公司留400万销售额,都不超过500万,两家公司就都保留小规模纳税人身份了。
所得税上有小微企业的优惠。小微企业的全称是“小型微利企业”。一样地,国家对所得税上的未成年企业予以照顾。
具体说来,在所得税上,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业界称“三三五”标准。
应纳税所得额是税法术语,意思是应该纳税的所得之金额,粗暴点理解就是税法意义上的企业利润。
一般企业的所得税率大家都知道,25%。小微企业呢?目前是分两档征收: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2.5%;
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300万的部分,10%;
超过300万的部分呢?超过300万就不是小微企业了,按25%征收所得税。
比如,一家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是250万,应该交的所得税金额是=100×2.5%+(250-100)×10%=17.5万元,倒算下总体税负是17.5÷300≈6%。这可比普通企业的所得税率25%低多了。
所以,如果一家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有点多,快要撑破300万界限了,就可以用前面提到的方法,通过拆分业务,把每个主体的应纳税所得额都控制在300万以内。
与此同时,如果销售额还控制在500万以内,就可以同时享受增值税上小规模纳税人待遇和所得税上的小微企业待遇了。
不过,这种拆分的做法太麻烦,如果收入不断增长,就得不断拆分,并非长久之计。其实,做低税率还有个更硬核粗暴的方式——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号称避税界的大杀器,不管你税筹玩得多么花样百出,架构整得多复杂,都往往比不上核定征收既收益大又简单直接。那么,何谓核定征收呢?
我国对企业所得税有两种征收方式:
一是查账征收,二是核定征收。
这都是税法上的术语。查账征收并不是真的去翻账课税,税务机关没那闲工夫,挨家企业、每次交税都去查账。查账征收实际上是“按账征收”,具体来说就是企业的收入扣除成本费用最后得到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税。
核定征收也没有多少“核查”“审核”的程序,核定征收实际上是“拟定征收”。你家压根就没像样的账,或者账目混乱、没有可信度(主要指的是成本费用类),那税务机关干脆按你的收入给你定一个数,按这个数缴税就完事。
核定征收具体又分为定额核定和定率核定。
假设我有一个企业,一年收入500万,税务局同意给核定征收。税务机关核定我们这个行业的利润率为10%,意思是不管我实际成本有多少,都假定我的利润是10%。那么,我的应纳税所得额即需要纳税的利润是500×10%=50万,50万再去乘以所得税率25%,应交所得税是12.5万。
其中,10%叫核定利润率,也叫应税所得率,意思是应纳税所得额除以收入的比率。这种核定方式就叫定率核定。
定率核定所得税=收入×应税所得率×适用所得税税率。
定额核定就更简单了,税务机关直接核定我的公司按照收入的1%交所得税,公司需要交的所得税就是500×1%=5万元。
定额核定所得税=收入×定额比例。
大家应该能想明白,对企业来讲,核定征收不一定就划算。关键看你的实际利润率与核定利润率孰高。如果你的实际利润率比核定利润率高,核定征收就划算;反之则反。
还是前面的例子,收入500万,如果成本费用很高比如460万,利润则只有40万,利润率为8%,按查账征收方式,应该交税40×25%=10万;如果核定征收,核定利润率10%,应该交税500×10%×25%=12.5万。亏了。
所以,真正搞核定征收的,往往是没什么成本进项、实际利润率要高于核定利润率的企业。
现实中,查账征收这种征收方式首先要求企业有账,并且账目具有相当的可信度,这样的企业通常得是大中型企业,而大中型企业的企业形式往往是公司制,即有限公司、股份公司。
核定征收这种征收方式适用的课税主体通常是小企业,而小企业中许多都是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严格来说不是企业,但为了叙述方便,暂时混在一起说。)
这类形式的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课税对象,国家直接穿透企业对投资的个人征收个税。所以,对这类形式企业的核定征收不是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而是个人所得税的核定征收。
说到这里,要先岔开普及个小常识。我国只对法人制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不是法人的企业是不交企业所得税的。
什么是法人呢?即本来不是人,但法律上把你看作一个独立的人。在现代法律体系下,社会生活中,我们作为独立个人,其特征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享受民事权利,比如我借的债就是我个人还,不牵扯我父母和子女。
典型的法人是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公司欠了债,就由公司自己承担,资不抵债了,大不了就破产清算,债务不能继续向股东追偿。
而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不是这样,投资人要对企业债务承担穿透责任,法律上叫无限责任、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除外)。
比如,我有一家企业,欠债五百万,还不起了,企业破产清算,资产全变卖了以后只还了三百万,还剩两百万怎么办?如果这个企业是有限公司,那债主无法继续向股东追偿,只能认亏,此为有限责任;如果这个企业是个人独资企业,债主可以就这两百万继续向我个人追偿,此为无限责任。
既然可以穿透追偿,那么,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这几种形式的企业就不是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当然就不是法律上独立的人,因此,不是法人。
既然不是法人,就不交企业所得税,直接由投资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当然,如果投资人本身不是自然人,而是法人,那又是另一层面的故事了,我们暂时只讨论投资人是自然人的情形。
这里投资人交的个税又和大家平时交的不一样。
个税分为很多个税目,有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打工人通常交的是“工资、薪金所得”这个税目的个税。
猜猜up主们通过激励计划拿到的所得属于哪一个?
劳务报酬所得。
以前这些税目都是分别计税,2023年个税改革之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统一按照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税。
这里可以提示一下,虽然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合并计税了,但是劳务报酬所得预缴的时候还是按以前的税率预缴。up们从各个自媒体平台提现时,平台都是按照预缴税率代扣个税之后把剩下的钱打到你的账户上。
而劳务报酬预缴税率起始就是20%,比综合所得的实际起征税率3%高太多了。对多数小up来讲,从平台上拿的激励收入不高,预缴的税都比实际应该负担的税要多。等到年度个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千万别忘了去个税app上面点退税,应该能退回几顿烧烤钱。
说回来。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自然人投资人适用的个税税目是其中的“经营所得”。这个税目有一套单独的超额累进税率表,和综合所得不一样,五级累进,税率从5%到35%,最高税率比综合所得的45%低了10%。
所以,如果工资薪金、劳务报酬金额非常高,把工资、劳务报酬转换为经营所得,首先就能省掉接近10%的个税,扣掉增加的一点增值税及附加,也依旧是赚的。
然后再来看核定征收。
这经营所得的个税核定征收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一样的,假设现在有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年收入400万,成本费用损失加起来100万,如果走查账征收程序,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这300万按照经营所得的五级税率表计算交税,大约要交100万的税。
如果核定征收呢?假设核定利润率是10%,那就是不管你成本多少,都假定你的利润是10%,应纳税所得为400×10%=40万,只要拿着这40万按照税率表计算交税即可,大约要交8万的税。比查账征收少交90万。
和前面的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一样,你的实际利润率比核定利润率高得越多,你做核定征收就越划算。尤其是当你几乎没什么进项成本的时候,核定征收是非ban必选。
这下你就明白为什么明星、网红主播都要设立工作室、策划中心了吧?那些工作室、策划中心只是个名头,企业形式都是个人独资企业。
把原来属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的所得装进个人独资企业,然后以个人独资企业的名义和服务方签署合同,这样,工资收入、劳务收入就变成企业收入,属于经营所得了,接着就按照核定征收的程序来纳税。
他们没多少成本,以网红主播为例,成本基本上都在签约的mcn经纪公司那边,他们只是单纯地把收入变了个形式;就算是个人拉团队运营,有些成本,实际利润率也远高于核定利润率,做成核定征收稳赚不赔。
所以,才会出现新闻中那句:“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8445.61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3036.95万元。”
不妨粗暴点做个验算,暂时不考虑各项扣除,因为咱也不知道哪些是工资所得,哪些是劳务报酬,也不知道是哪年到哪年,有没有五险一金也不清楚,速算扣除数也暂不考虑了,就直接拿8445去乘以综合所得的最高税率45%,得到3800万,也就是说,他们如果按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纳税,最多最多是3800万。
如果走核定征收,假设核定利润率10%,也不考虑所有扣除项和速算扣除数,直接按经营所得最高税率35%去算,则需要交的个税最多就是8445×35%×10%≈300万。3800-300=3500万。大数差不多。
现在可以做个总结了,如果收入远远高于个税税率表的最高层级,把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所得变成经营所得之后再核定征收会少交多少税呢?
经营所得最高税率是35%,假如核定利润率是10%,个税的最高税率实际上变成了35%×10%=3.5%,而工资薪金所得最高税率是45%。
从45%降到3.5%,考虑到变成经营所得之后要增加的一些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许还会有点零星的进项成本,综合下来,大约可以少交个80%~90%的税吧。
确实是有点小降低。
国家发明核定征收政策的本心,一是降低小企业税收负担,二是减少征税成本,立法原旨并不是让高收入人群借以避税的。但是,如果合法合规操作,我把业务完完整整挪进这个企业,业务真实、合同真实、资金流真实、发票真实,你确实挑不出问题来。雪梨等人被查,关键词还是在于“虚构业务”二字,具体情况虽不了解,但大概率是避税程序做得有瑕疵。
国家也早就觉察到核定征收的问题了,所以2023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了通知,说要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日常税收管理,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要辅导其依法依规建账建制,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
翻译过来简单一句话:你们不许再核定征收了。
第五个环节:减少税额。
大家应该听过“税收洼地”这个词,就是某个地方的税率比其他地方要低,从而吸引了一堆人跑过去设立企业。
对于通行税率,比如普通的企业所得税是25%,一般纳税人销售普通商品是13%,这些东西地方是没有权力更改的,他们能施展的空间主要是两个,一个是核定征收,一个是税收返还。
刚才提到的核定征收,并不是哪都有这个政策,只有一些税收洼地才有。翻翻雪梨他们成立的策划中心、工作室就知道了,宜春、崇明岛曾经都是能做核定征收的地方,还有大家熟悉的霍尔果斯。刚才我举例时用的核定利润率是10%,其实许多地方还要更低,7%、5%都有。
另一个是税收返还。众所周知,国家税收由中央和地方分成。不考虑海关代征还有国企缴税,只说一般情况的话:增值税收入是中央、地方五五分账;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中央拿六、地方拿四。对中央留成部分,地方无力支配,对地方留成部分,地方政府就可以安排了。
税收洼地通常会这样的政策,在我们这里设立企业、缴税,我们会将你缴纳的增值税、所得税中地方留成部分的40%~90%返还给你。
而且,税收返还与核定征收向来是孪生兄弟。像雪梨他们设立企业的地方,企业除了享受核定征收政策之外,也享受税收返还。
为了充分利用税收返还政策,许多企业会在税收洼地设立子公司,做业务的时候通过子公司倒一手,子公司低价进货,高价卖给母公司,然后母公司再卖给客户。
这样,就可以把利润和增值额尽可能留在子公司,让子公司交了所得税、增值税之后可以享受税收返还。而母公司利润就被做低了,可以少交所得税,同时,增值税享受了返还之后,子公司的销项还可以继续作为母公司的进项抵税。
这就是所谓的“转移定价”。
以上就是避税的五个基本环节,我主要讲的是国内的避税手段,跨境避税也差不多,不管架构有多复杂,万变不离其宗,肯定就是在这五个环节里排列组合。
六、小结
将来对高收入人群、对大中型企业的税收问题,国家会越来越关注。主观上,共同富裕的价值指向越来越被强调;客观上,正如我在《王朝周期律》中提到的治理循环,国家发展步入成熟阶段,税收是极重要的议题,攸关百年大计。而且,国际大环境也是如此,欧美国家都在联合对富人征税。
所以,接下来几年大家一定会发现,国家在税收征管、稽查上的力度会越来越大,新闻上报道的重大税收案件也会越来越多。并不是现在逃税的变多了,只是以前处于拓荒成长阶段,国家允许一定模糊地带的存在,没那么严厉罢了。
做过财税的人都知道,95%以上的企业都存在税收不规范乃至买票、逃税、虚开的问题,严重程度不同而已。未来一些年,进行纳税规范将是大中型企业内部合规的重要方向。
要防范可能的税务风险,企业应该尽早做个税务体检。就和从来不做体检的人一样,自以为很健康,去查了才知道,毛病多多,说不定都累积多久了,搞不好还发现癌症。
传统的财务部门中,税务和财务职能不分家。但许多财务只闷头做账,最多兼管资金,不太懂税,经常出现多交税或少缴税的情况。许多业务合同做部门会签的时候,合同条款明显不合理,可能导致公司多交税,财务部也看不出来。事后再补救,就迟了。要么是割肉把钱交了,要么是心一横瞒报过去。
很多人对税金于公司的影响缺乏概念,要知道,市场上许多公司利润率都很薄,大把大把的公司净利率都低于5%,只要随便多交点税,一年就全都白干,反过来,只要能省点税,有时候比多做几单业务收益还大。这也是那么多公司干冒风险,买票逃税的原因。
随着大环境的变化,将来,一定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聘请税务顾问,或是设立专门的税务岗位甚至税务部门。
我打算未来一段时间和大家讲一些税务案例,分享一些相关方面的小常识,以后再出现一些重大税案新闻时,让大家多少也能看出点门道来。
【第14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小编将从今天开始分几期,以案例示范增值税纳税人申报表填写,帮助纳税人更清晰地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打通享受减税政策的最后一步。
四个案例,
让你迅速定位找到自己所需~
案例1:既有销售货物,又有提供应税服务
案例2:全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案例3:全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案例4:既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又有增值税专用发票
案例1:既有销售货物,又有提供应税服务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2023年第一季度销售服饰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万元,出租不动产不含税销售收入28万元,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本季度无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
案例分析:季度销售额合计为28+2=30万元,未超过30万元免税标准,因此,本季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申报表填报:
1、“货物及劳务”列第9栏、第10栏的填写2万,第17栏、第18栏填写0.06万(=2万×3%)
2、“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第10栏的填写28万,第17栏、第18栏填写1.4万(=28万×5%)。
案例2:全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第一季度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共计28万元,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本季度无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
案例分析:季度销售额合计为28万元,未超过30万元免税标准,且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本季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申报表填报:
将开具普通发票销售额28万元销售收入填列于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第10栏。同时,将对应的免税额1.4万(=28万×5%)填写于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17栏、第18栏。
案例3:全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第一季度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额共计28万元,全额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季度无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
案例分析:季度销售额合计为28万元,虽未超过30万元免税标准,但开具专用发票不能享受免税优惠,应按规定全额缴纳增值税。
申报表填报:
1、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4栏、第5栏填写28万。
2、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15栏、第20栏填写1.4万(=28万×5%)
案例4:既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又有增值税专用发票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第一季度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8万元,其中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23万元。本季度无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
案例分析:季度销售额合计为28万元,未超过30万元免税标准,本季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但其中自开专用发票部分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申报表填报:
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填列主表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4栏、第5栏填写5万元,第15栏、第20栏填写0.25万(=5万×5%)。
2、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部分,填列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第10栏填写23万;第17栏、第18栏填写1.15万(=23万×5%)
【第15篇】小规模纳税人计税方法
随着国家实行营改增改革以来,各地造价管理部门也应政策规定,出台了相应的建筑工程计价模板及税率要求,鉴于营改增的要求,改变了原有的计价模式,推进了纳税新的抵扣方式。
在建筑工程领域内,按照国家政策要求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并对相关的计税基础和纳税税率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其材料含税造价的3%计取,一般纳税人按材料不含税造价的9%计取。
在实际工程结算审计过程中,出现了结算项目均按一般计税方式编制工程最高限价,招标时也均按限价计费方式发布招标清单,投标单位也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也均为一般计税方式编制投标预算,在最终结算时,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票税率与一般纳税人不同,出现了在结算时是否调整的问题。
1、小规模纳税人的定义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目前我国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管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对其销售额使用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同时对其购进商品和服务内含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实行简易计税方法,主要目的是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遵从成本和管理成本。
2、简易计税计价的相关问题
以陕西省为例,陕建发[2016]100号《关于调整陕西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文件要求,采用价税分离的原则,采用过渡性综合系数计算营改增不含税工程造价,然后销项税按照国家规定税率计取后确定工程含税总造价,上述规定是按照一般纳税人要求规定的。实际审计过程中就遇到,我县某小学维修改造工程,该工程为一般纳税人模板计价招标,而实际中标企业为税务机关核定的小规模纳税人,出具的增值税票显示出具应纳税率为3%,与投标预算中的增值税的税率9%就不一致了。也就导致了不同纳税人的最终结算价出现了差异。
出现上述差异,主要为工程造价比较低,建设单位对工程造价及营改增的认识比较模糊,提供给建设单位的不管是营改增专票还是普票,认为只要施工单位提供来营改增税票即可。按规定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应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税,用来抵扣工程所用材料和设备的进项税,最后实际纳税人为销项税和进项税的差额。小规模纳税人则不同,只能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
举例说明,如果工程为300万元的营业额,小规模的话,300万*0.03=9万,税金就是9万,税负是3%。如果申请一般纳税人,进项票仅有100万,300万按销售货物的税率,(300-100)万*9%=18万,税负是6%。税负的不同,导致最终的缴纳税金就有所区别了。可以明确地看到,小规模计税是不存在进项税的抵扣,而一般纳税人进项税越多,缴纳的增值税就越少。不同的纳税人应按照要求选择不同的计税方法。
3、如何解决问题差异
如何解决上述问题,这就要求配套相应的造价计费模板,可是现阶段,陕西使用的广联达计价软件中,没有简易计税模板,这就要求在小规模纳税人结算工程款时,依据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按照招标投标预算电子版调整计价费用模板,首先要对恢复原有预算除税材料价格,调整为含税材料价格,在取费模板调整相关税率,现阶段按照原有营业税纳税取费模板予以调整税率,最后确定调整后的工程造价,这样就将一般纳税人模板调整为小规模纳税人模板了。双方也应按照调整后的造价办理工程结算。
上述调整就现阶段二者的差异有了化解的办法,做到了工程造价与缴纳税金的一致性,避免了两者的差异,化解了结算过程中矛盾的出现。
4、简易计税计价的建议
为了贯彻价税分离的原则,造价管理部门应尽快出台简易计税相关规则,软件开发部门开发简易计税计价软件。在合同签订时,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就中标单位是否为小规模纳税人事前约定,如果中标单位为小规模纳税人,就应在合同中约定调整事项。审计部门作为维护国家经济政策的履行的监督部门,不仅要监督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而且对其相关税费的缴纳也是审计监督的内容,把国家财政资金的流向作为审计的方向,资金流向哪里,审计就监督在哪里。建设单位在完善财务票据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审核相关票据的真实性,并严格鉴别增值税普通发票与专用发票。审计部门与税务部门加强业务往来,相互协调,为了更好的促进国家营改增的政策实行。
【第16篇】注册小规模纳税人
一、什么是小规模纳税人
通常都听到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那么什么是小规模纳税人呢?是怎么定义和区分的,有何特征呢!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从事普通的货物销售公司,并且一年销售额在80万以下,就是小规模纳税人。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
如果企业的经营范围是一般货物的销售,并且没有特意去国税上门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待公司注册成立后,国税自动认定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
三、小规模纳税人有什么好处?
财务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头烂额不知如何解决的问题呢?
1、税率低
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为3%,对于刚刚成立的企业来说,如果客户没有特别要求,要开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3%的税率对于企业就比较合算,纳税额较少,例如一张发票不含税价格为100元,对于小规模只需缴纳100*3%=3元的增值税就可以了。
2、灵活性更强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随时申请变更为一般纳税人,同时税率由3%增长为17%,但一旦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就永远无法变更为小规模纳税人。
3、变通性大
若客户一定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可向国税申请,由国税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同时该发票,客户可抵扣3%的税。若小规模经常国税代开,待公司业务壮大后,可直接申请为一般纳税人。
四、小规模纳税人特别关注
1、小规模商业企业,一年销售额超过80万后,国税强制性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同时税率由3%增长为17%。
2、小规模工业企业,一年销售额超过50万后,国税强制性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同时税额由3%增长为17%。
在这里相信有许多想要学习会计的同学,大家可以关注小编,
下方评论区留言:想要学习,并收藏本文;私信小编:学习
即可领取一整套系统的会计学习资料!还可以免费试学会计课程15天!
因领取人数太多,不能及时回复,请大家耐心等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