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小规模纳税人节税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小规模纳税人节税,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小规模纳税人节税
企业不遗余力地寻求合理的避税方法,这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当然,如果企业想要寻求税收规划的方法,企业自身的情况也尤为关键。同时,它也与企业的类型和身份密切相关。那么,如何合理节约小规模的税收和合理节约税收的方法是什么呢?以下是企的宝财税小编的详细介绍:
小规模企业所得税怎么合理节税
1、你可以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积累更多的费用票。如复印纸、墨盒、洗涤用品等各种费用发票。平时尽量避免饭费、礼品费等不能全额扣除的费用;对于一些没有正式发票只有一张收据的企业,可以尽量减少正常费用。
2、工资方面,工资表可按当地企业所得税计税标准编制。如果领工资的人是有退休证的返岗人员,那就更好了,这样残疾人的保障金就可以少按人数缴纳。
小规模如何缴税纳税
1、增值税:一般按月申报。工业企业按:发票金额/(1+6%)×6%申报增值税;商业企业按:发票金额/(1+4%)×4%申报增值税。需要申报的报表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申报附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报表均可从纳税申报系统生成打印。如需纸质报表,可免费向当地税务机关索要。
2、企业所得税:按季度申报,年底最终结算。所得税征收方式可分为审计征收和核定征收。如果实行审计征收,需要提交大量报表,需要出具注册会计师签署的审计报告;实行核定征收的,只需提交《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申报表》。
小规模的计税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令第691号)第十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二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合理节税的方法有哪些?
1、在小规模合理节税时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也是一种很好的节税方式。因此,许多企业在节税时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然后根据相关个人独资企业合理实现节税。但是,在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时,必须找到合适的税收萧条,才能有更好的节税效果。
2、将自己的企业变成小企业,小企业可以享受国家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使企业在节税时能够将自己变成小企业,从而实现企业的合理节税。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所有小企业,企业月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不能缴纳增值税,因此小规模合理避税可以将企业类型变成小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实现合理的节税,节税效果相当好。
3、利用国家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实现节税。国家在要求企业纳税的同时,也会努力减轻企业的税收压力。因此,企业在合理节税时,可以直接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基本的税收优惠政策实现企业的合理节税,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企业的发展,使企业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但是,在小规模合理节税时,这种基本的避税方法必须符合标准。如果不符合相关标准,就没有很好的节税效果。
小规模纳税人合理节税有哪些技巧?
1、所有业务费用都需要开具发票。这是一种基本有效的节税方法,但有时会有遗漏。节税要从基础和每一个细节入手。在使用这方面时,要注意合理规划开具发票的时间。
2、对于不易取得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向税务局申请核定征收所得税。这样,即使费用不足,也不会多缴所得税。
3、无债务风险、收入规模小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通过注册个体工商户来合理避税。企业所得税无需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全部核定征收。
4、可采用减税政策,合理合法减税。
总结:上述内容就是企的宝小编给大家介绍的关于小规模怎么合理节税,合理节税的方式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需了解更多请关注我们企的宝财税。如需了解更多服务请把您的联系方式私信我们。
【第2篇】小规模纳税企业所得税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二、所得税计算
应纳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年应纳税所得额
年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成本-费用纳税调增(调减)
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更加优惠,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可以这样理解,平均税率7.5%。
例:全年应纳税所额为295万元,其应纳企业所得税这样计算:
(1)100万元以内部分:100×12.5×20%=2.5万元;
(2)100-295万元:295×25%×20%=9.75万元
会计共纳所得税为:2.5+9.75=12.25万元。税负率为12.25/295=4.15%。
各位现在受疫情影响,国家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一降再降,各位应该好好把握政策,千万莫要偷税漏税,弄小失大。现在是大数据监控时代,以数控税。公司一举一动都是被监视,只不过看你情况而定,如:公司从上游购入材料,未开票,本公司销售时开具了发票,公司有收入,无成本,且不但自己公司所得税应纳税额增多,同时一旦开具发票,你就具备了上下游联动的情况,谁有收入,谁有(无)成本税局的大数据就会分析提取出来进行对比,出现异常,税局会单独约谈法人和财务人员。2023年的国家税务总局的公告已经说得很清楚。各位切勿因小失大,一旦补查到偷税漏税,等待的是罚款+刑罚处罚。
在公司税务方面,法人也好,股东也罢,对政策不理解,不熟悉的还是向专业方面的人士多咨询,以免到头来弄得自己身败名裂。
【第3篇】小规模申报纳税的流程
前期文章已为大家讲述了关于【小规模纳税】的标准;本期为大家讲讲小规模纳税是如何进行纳税申报的,那么你的公司属于大规模还是小规模呢?何为小规模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指纳税人依据【税法】所规定的条例内容和期限,向【税务机关】提交与纳税事项相关纸质报告的法律行为,此行为属于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凭证,也是税务机关进行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途径和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关于此类纳税,我们花两年时间整合了十多年工作经验得出了一份《企业精准税务增值法宝》,评论666,我发你~
一、【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的步骤是:
1、首先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进入后,页面上有一个【增值税零申报】字样,点击【报表】就可以填写了;
2、进入到【增值税申报表】后,表内的数据都填为零,不属于【零申报】的需要依据窗口提示的数据来进行【零申报】;
3、纳税人进行数字签名,也可以输入纳税人密码;
4、输入纳税人密码后,仔细检查日期和报表内的零数据,核对仔细后即可点击提交;
5、提交后,【纳税申报表零申报】就算申报成功了。
二、纳税人申报方式
1、直接申报:由纳税人或纳税人的【税务代理人】到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邮寄申报:由纳税人将【纳税申报表】以及相关的【纳税资料】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税务机关,其工作人员会进行领取;
3、电子申报:由纳税人将【纳税申报表】以及相关资料所罗列的信息在网上传送给税务机关。电子申报主要有【微机申报】、【专用报税机申报】、【电话申报】的三种方式;
4、代理申报:【生产、经营规模小或者是无申报能力】的纳税人可委托机构代理,批准后,具有税务代理资格的【税务代理机构】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进行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5、汇总申报:由国家税务总局准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年终将由汇总企业逐级汇总(合并)申报。
以上就是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申报的内容了,大家觉得难吗?有多少老板是小规模纳税人?扣1.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及早,按时按量申报,只有好处。漏报的话可以找我咨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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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流程
问题一:是不是所有的一般纳税人都必须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答:错,这条政策是在特定时间,特定条件下的特殊规定,不具有普适性。
问题二:加油站可以转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吗?
答:根据《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关于加油站一律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通知》,无论其年应税额销售额是否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一律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按照一般纳税人征税。
问题三:转登记后从什么时候开始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纳税?
答: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后,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转登记日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问题四:转登记日的“下期”“当期”,是以申报期还是所属期为准?
答:所谓“下期”、“当期”,指的都是税款所属期。
问题五: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如何处理?
答: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核算。随着转登记纳税人对转登记前的业务进行调整,未抵扣的进项税将是一个动态变化的数据,纳税人应准确核算,税务机关也应做好辅导,重点关注,共同防范涉税风险。
问题六:转登记纳税人尚未抵扣的及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核算,主要是出于哪些方面来考虑的?
答:大家可能认为,未抵扣的进项税应该做进项税转出处理,直接调增企业的成本费用。这样做虽然简单,但是存在较多的问题。一是,未抵扣的进项税是企业的权益,转入成本费用也就意味着不能再进行抵扣,对企业不利。二是,转登记纳税人在今后可能对转登记前的业务进行调整,包括退货、折扣等,也包括稽查补税、自查补税等,都需要将未抵扣的进项税纳入计算,以更大程度地维护纳税人的权益。三是,一些出口企业还需要将未抵扣的进项税申请退税。因此,继续核算未抵扣的进项税是有必要的。
问题七:纳税人转登记后,其在一般纳税人期间的销售折让、退回如何计算,如何申报?
答:纳税人转登记之后,其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销售或者购进业务,有可能因为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需要进行调整。18号公告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发生上述业务,应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调整一般纳税人期间最后一期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
纳税人根据业务的实际情况,对一般纳税人期间最后一期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进行调整后,和原来的申报结果相比,可能会产生少缴税款,也可能会产生多缴税款,都不需要重新填报一般纳税人申报表,而是并入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当期的应纳税额中处理,在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中填列。
问题八:转登记纳税人如何正确开具发票?
答:首先,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其次,对于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已经领用税控装置并进行了票种核定的转登记纳税人,在转登记后可以继续自行开具专用发票,不受税务总局目前已经推行的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用发票试点行业的限制。
再次,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换开发票、补开发票的,一律按照原来适用的税率或者征收率开具。
问题九:转登记纳税人是否永远属于小规模纳税人?
答: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转登记纳税人今后如果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就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且,转登记纳税人按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也不能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问题十:应税销售额的具体范围应该如何界定?
答:应税销售额的具体范围,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问题十一:纳税人已持有的空白发票与税控设备,应如何进行处理?
答:转登记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不需要缴销税控设备和增值税发票。
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转登记日前已作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的,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问题十二:转登记之后,需要补开或者重开转登记之前业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如何处理?
答: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未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补开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补开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转登记纳税人发生上述行为,需要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当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开具。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的特定纳税人,可以通过离线方式开具增值税发票。
问题十三:转登记纳税人按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还可以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答:转登记纳税人按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第5篇】小规模纳税人季度申报表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目前,我国的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所谓小规模纳税人,是指指年销售额低于规定标准,会计核算不健全,无法按要求提交的增值税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指年申请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且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的企业和法人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征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1、认证标准不同。《新政》实施后,中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被调整为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同于小规模纳税人。但是,应该指出的是,该公司不符合认证标准,但希望该公司开发、,并在招标中具有优势,或者将来与大型公司开展业务,或者申请成为通用纳税人。
2、适用的税率不同。目前,一般纳税人的税率分为6%、 9%、 13%,而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工业企业的统一税率为3%(不包括免税)。
3、所需条件不同。通常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核算不健全,政策要求也很广泛。一般纳税人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可以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设置账簿;根据合法的、有效的,它可以提供准确的纳税信息。
4、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两个帐户不同。一般而言,纳税人按金额支付,税款部分计入“应交税额–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小型纳税人已计入全部费用。
5、使用发票有所不同。在日常业务活动中,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使用的发票也有所不同。小规模纳税人只能使用一般发票进行销售,而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遇到特殊增值税发票的要求,则必须去税务局开立3%的特殊增值税发票。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一般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用于抵扣。
6、税收政策不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间的差异也反映在税收政策中。小型纳税人的增值税率为3%。小规模纳税人通常每季度报告一次。与一般纳税人不同,他们的纳税申报表是按月进行的。
7、计税方法不同。一般而言,纳税人按照“抵扣制度”计算税额,即减收后的余额按余额支付;小规模纳税人通过将销售收入除以金额(1+适用税率)然后乘以税率来计算应纳税额。
以上是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具体区别。在现实的社会经济中,公司选择成为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选择。但是,应该注意的是,在发展客户方面,一般纳税人比小规模纳税人更具优势。
【第6篇】小规模纳税人抄报税流程
今天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编用一张图帮大家把常规的(税控盘版)报税及申报流程画了出来——
那么,具体的小规模纳税人的常规申报流程每一个步骤是怎样的呢?
step1
进入开票软件,在联网的状态下,点击【报税处理】-【网上抄报】。
step2
点击【上报汇总】,向税务机关提交开票数据(初次点击上报汇总的时候会提示让设置网上抄报的密码,建议设置为88888888,以后再抄报,就无需再输入了)。
注意:无论您单位有没有开具过此类发票,也无论有没有购买过对应的发票,只要在税控盘中存在的发票类型,都必须在征期的时候点击【上报汇总】,主分机结构的也同样适用,所有的税控盘当中的所有票种,都必须统一点击【上报汇总】。
step3
网上申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申报后,请确认在etax@sh 3中收到zz038“申报成功”的回执。有税款的纳税人需要在etax@sh 3中自主“缴款”。
注意: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多为季度申报,因此填写申报表的应该是季度数据。
step4
【报税处理】—【网上报税】中,点击“反写”。有多少种发票,就点击多少次【反写】,同样的,主分机也是一样的操作,所有的发票都反写成功,那么本开票机就完税成功。
注意:因开票软件有自动反写的功能,如您打开【网上抄报】发现开票截止时间已经是下个月,那么就无需操作反写了(比如4月份做第一季度增值税的申报时,开票截止时间显示为5月15日,那么就说明软件已经自动反写,无需手工反写了)。
再次特别注意: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填写上报增值税申报表,但开票软件每月必须进行【上报汇总】和【反写】的操作。
来源:高顿财税学院,转载于神计报税
【第7篇】小规模纳税人收入含税吗
小编小编,听说从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额度提升了?
小白会计,你消息挺快的呀!是的,2023年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免征增值税,由原来的月10万元提升至15万元了。
我们是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那我是不是只要每个季度开票不超过45万,是不是就可以免税了?
小白会计,可不一定噢,具体还要看您开的是什么发票!
咦?此话怎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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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话到底怎讲,且看小编为您总结的2张汇总表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表格太简单了,看不明白?
下面举几个例子,大家和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例1、大黑熊公司是一家按月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4月份销售货物取得收入5万元(为不含税收入,下同),应税服务收入8万元,以上均开具普通发票,4月份需要交纳增值税?
答:大黑熊公司2023年4月份不含税销售额合计13万元≤15万元,因此,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例2、长颈鹿公司是一家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二季度共发生销售行为销售额为38万元(为不含税收入,下同),其中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25万元,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3万元,本季度是否需要交纳增值税?
答:长颈鹿公司2023年二季度不含税销售额合计38万元≤45万元,因此,自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免征增值税,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仍然需要缴纳增值税。
小编提醒: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例3、大熊猫公司是一家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二季度销售货物取得收入10万元,加工修理修配收入5万元,另存在应税服务收入3万元,以上均开具普通发票,同时存在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150万元,本季度是否需要交纳增值税?
答:虽然大熊猫公司2023年二季度不含税销售额合计168万元>45万元,但扣除不动产后的销售额为18万元≤45万元,仍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而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150万元仍应按章缴税。
例4、小猎豹公司是一家按季申报的小规模劳务派遣公司,2023年二季度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取得收入50万元,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共计18万元,本季度是否需要交纳增值税?
答:小猎豹公司2023年二季度取得收入共32万元,差额后的销售额≤45万元,仍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小编提醒: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例题看完了,你学会了么?
什么,还没理解?
快多看两眼文中的汇总表吧!
你问申报表具体该如何填报?
等电子税务局第二季度的增值税申报表上新后,我们会及时更新填报流程噢,可别忘记来看噢!
【第8篇】小规模纳税人会计科目
应交税费会计科目如何设置?十年老会计分三类总结,很实用!
对于会计人员来说,纳税申报是基础工作之一。想要学好纳税申报就必须要知道应交税费的会计科目设置。那么应交税费会计科目有哪些,又该如何设置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目录(文末领取电子版全套)
一、应交税费会计科目定义
(一)应交税费概述
(二)应交税费科目设置
二、应交增值税科目的运用
(一)应交增值税概述
(二)应交增值税科目设置
(三)小规模纳税人的科目设置
(四)增值税核算科目设置
(五)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六)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三、应交消费税
四、其他应交税费科目的运用
......
文章篇幅有限,不能一一展示,资料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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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费减免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1号公告)的规定,现将有关征管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1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四、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1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1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12月31日前并已开具增值税发票,如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应开具对应征收率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开具对应征收率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七、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八、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九、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十、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本公告第九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十一、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9号)、1号公告规定的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见附件1);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87号)、1号公告规定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见附件2)。
十二、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征管事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31号)第二条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纳税人按照1号公告第四条规定申请办理抵减或退还已缴纳税款,如果已经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先将增值税专用发票追回。
十四、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4号)第八条及附件《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33号)第一条及附件《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5号)第一条至第五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第一、二、三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2.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1月9日
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1月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1号公告),为确保相关政策顺利实施,税务总局制发本公告,就相关征管事项进行了明确。
一、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调整以后,销售额的执行口径是否有变化?
答:没有变化。纳税人确定销售额有两个要点:一是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但为剔除偶然发生的不动产销售业务的影响,使纳税人更充分享受政策,本公告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下同),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也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二是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确定其是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举例说明:按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a在2023年4月销售货物取得收入10万元,5月提供建筑服务取得收入20万元,同时向其他建筑企业支付分包款12万元,6月销售自建的不动产取得收入200万元。则a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第二季度(4-6月)差额后合计销售额218万元(=10+20-12+200),超过30万元,但是扣除200万元不动产,差额后的销售额是18万元(=10+20-12),不超过30万元,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同时,纳税人销售不动产200万元应依法纳税。
二、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的多个月份的租金,如何适用政策?
答:此前,税务总局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包括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的,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为确保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延续此前已出台政策的相关口径,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调整为10万元以后,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同样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三、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放弃减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对部分或者全部销售收入选择放弃享受免税政策,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对部分或者全部销售收入选择放弃享受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小规模纳税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已经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如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应当如何处理?
答:小规模纳税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已经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开具对应征收率的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即:如果2023年12月31日之前按3%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3%的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如果2023年12月31日之前按1%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如果2023年12月31日之前开具了免税发票,则开具免税红字发票。纳税人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在开具红字发票后,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五、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如何填写相关免税栏次?
答: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六、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自行选择按月或者按季申报吗?
答: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纳税期限。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不同,其享受免税政策的效果可能存在差异。为确保小规模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延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号)相关规定,本公告明确,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举例说明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按月或者按季纳税,在政策适用方面的不同:
情况1: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4-6月的销售额分别是6万元、8万元和12万元。如果纳税人按月纳税,则6月的销售额超过了月销售额10万元的免税标准,需要缴纳增值税,4月、5月的6万元、8万元能够享受免税;如果纳税人按季纳税,2023年2季度销售额合计26万元,未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因此,26万元全部能够享受免税政策。
情况2: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4-6月的销售额分别是6万元、8万元和20万元,如果纳税人按月纳税,4月和5月的销售额均未超过月销售额10万元的免税标准,能够享受免税政策;如果纳税人按季纳税,2023年2季度销售额合计34万元,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因此,34万元均无法享受免税政策。
七、小规模纳税人需要预缴增值税的,应如何预缴税款?
答:现行增值税实施了若干预缴税款的规定,比如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等等。本公告明确,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八、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取得的销售额,应该如何适用免税政策?
答:小规模纳税人包括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还包括其他个人。不同主体适用政策应视不同情况而定。
第一,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涉及纳税人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的事项。如何适用政策与销售额以及纳税人选择的纳税期限有关。举例来说,如果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销售额为28万元,则有两种情况:一是纳税人选择按月纳税,销售不动产销售额超过月销售额10万元免税标准,则应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二是该纳税人选择按季纳税,销售不动产销售额未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则无需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因此,本公告明确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公告第九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
第二,小规模纳税人中其他个人偶然发生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应当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执行。因此,本公告明确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十、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十一、纳税人适用1号公告规定的加计抵减政策,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答:纳税人适用1号公告规定的加计抵减政策,仅需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一份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其中,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需提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需提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十二、纳税人适用1号公告规定的加计抵减政策,和此前执行的加计抵减政策相比,相关征管规定有无变化?
答:没有变化。本公告明确,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征管事项,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31号)第二条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到期后,在1号公告出台前部分纳税人已按照3%征收率缴纳了增值税,能够退还相应的税款么?
答:按照1号公告第四条规定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在1号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但是,纳税人如果已经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先将增值税专用发票追回。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责任编辑:宋淑娟 (010)61930016
【第10篇】小规模纳税人个税申报
小规模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的申报其实很容易上手,你差的只是填报样板罢了!
看了下面这几个填报实战案例,会计小白也能轻松完成申报!
做申报,先了解好政策!
现行最新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政策是:按月申报不超过10万,按季申报不超过30万(均扣除掉不动产销售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月报季报可以自行选择确定,但是一年内不能再更改。
小规模申报表填写 关键在于2个问题
免不免税?
有没有代开发票?
填报路径
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申报纳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填表申报→立即填表
申报表的填写方法
情况1: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只开具普票,且不含税销售额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 按月申报不超过10万,按季申报不超过30万)
将不含税销售额填入第10栏或第11栏(申报时第10、11栏只有1栏为可填写状态),而且不能填第1栏,因为你填了第1栏最后必定会产生税款!
提醒!第10栏和第11栏的区别在于,第10栏是企业填的,第11栏是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填的,这里还是有不少人容易搞混喽!
【例1】
会计联兴财税有限公司(小规模纳税人)一季度销售货物不含税收入50000元,通过开票软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超过30万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规定,应填申报表如下:
(2)只开具普票,不含税销售额不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 按月申报不超过10万,按季申报不超过30万)
【例2】
会计联兴财税有限公司(小规模纳税人)一季度销售货物不含税收入400000元,通过开票软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超过30万不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规定,应填申报表如下:
情况2: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代开或自行开具专票,不管开具金额为多少,都应将销售额按对应税率填入第1、2栏( 第1、2栏金额相同)或第4、5栏(第4、5栏金额相同)
【例3】
会计联兴财税有限公司(小规模纳税人)一季度销售货物不含税收入50000元,去税局代开了发票,现场预缴了税款,当季不超过30万但是不免增值税,应填申报表如下:
情况3:同时有开具增值税专票、普票
特别注意!专票无论是自开还是代开,都要交增值税,并且代开发票的收入也会占用免增值税的销售额度。
1、符合小微免税条件时
把开具专票金额按对应税率填入第1、2栏(1、2栏金额相同)或第4、5栏(4、5栏金额相同)
把开具普票金额填入第10栏或第11栏。(申报时第10、11栏只有1栏为可填写状态)
【例4】
会计联兴财税有限公司(小规模纳税人)一季度销售货物不含税收入250000元,去税局代开了50000元的发票,现场预缴了税款,剩余200000元从开票软件开了普通发票,应填申报表如下:
2、不符合小微免税条件时
开具专票金额按对应税率填入第2栏或第5栏;
开具普票金额按对应税率填入第3栏或第6栏;
第2、3栏金额相加填入第1栏,或第5、6金额相加填入第4栏。
【例5】
会计联兴财税有限公司(小规模纳税人)一季度销售货物不含税收入400000元,去税局代开了100000元的发票,现场预缴了税款,剩余300000元从开票软件开了普通发票,应填申报表如下:
情况4:销售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应税行为(如销售初级农产品,如大米,蔬菜,瓜果等)
将销售额填入第9、12栏(9、12栏金额相同)
【例6】
会计联兴财税农贸有限公司(小规模纳税人)一季度销售蔬菜100000元,应填申报表如下:
同时,还要填一个减免税申报明细表里的免税项目,选择下拉框对应的免税项目,填写本期免税销售额。
关于小规模申报,你还要知道几点:
1.未开票收入的填报
申报收入不仅是开票收入,未开票收入也是要申报的,建议你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如实填报。
如果符合小微免税条件的,不填主表第一栏,直接按本文第一张表填法;
如果不符合小微免税条件的,把未开票收入加到主表第一栏。
表格逻辑:主表第1栏≥第2栏+第3栏,第4栏≥第5栏+第6栏,不符合逻辑表格比对会不通过。
2.自开专票部分
也填在第2和第5栏的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金额那里。
3.税务机关代开普票的部分
填在第3和第6栏的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金额那里。
4.有免税收入项目、减税项目的
免税收入上面介绍过,减税的有哪些呢?最常见的是税盘的首次购置费用及以后每年的服务费是可以减税的。
这两种情况都需要除了填主表外,需要同时填写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免税收入填在主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
减税项目填在主表第18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通过以上案例介绍,相信小伙伴们都能熟练掌握小规模申报表填写了!看完记得分享给有需要的小伙伴们哦~
【第11篇】小规模纳税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小规模纳税人货物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法定征收率,按照3%的征收率计税,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
计税公式: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适用情况:
■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货。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征收率再也不是只有3%了,而是有两种:3%和5%。
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和5%(原建筑业、文化体育业营业税税率为3%,金融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税率为5%,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为5%~20%)。
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按销售额与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自2023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过去的6%和4%一律调整为3%,不再设置工业和商业两档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种及税率
增值税:税率为销售收入的3%
企业所得税:一般为25%,具体得看税务局怎么定,小规模很常见的为定额税(固定的税)
城建税:应纳增值税的7%
教育费附加:应纳增值税的3%
其他基金:如价格调控基金等也是按增值税的比率计算(要缴的基金跟当地地税局要求的有关)
印花税:签合同(按合同额的比率计算),另外每年初换账本也得贴花,注册资本的比率也得缴印花税。具体比率问你们的税管员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个人所得税:超过起工资薪金起征点就得为职工代扣代缴申报个税
【第12篇】小规模纳税人服务费税率
【导读】:建筑安装企业是一个服务类型的企业,建筑安装企业也可以分为要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小规模建筑安装企业,不能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可以开出增值税普通发票。本文将详细介绍一下小规模纳税人安装费的税率是多少。
小规模纳税人安装费的税率是多少
答:小规模纳税人开安装费发票,适用3%的“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安装费税率是多少
一般纳税人安装费的税率是1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我们详细介绍了小规模纳税人安装费的税率是多少,也介绍了一般纳税人安装费税率是多少。作为一名小规模安装企业的财务会计,一定要搞清楚,小规模纳税人安装费的税率是3% 。
【第13篇】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减征政策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决策部署,今年以来,财政部、税务总局先后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和配套性文件。为了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和税务人员正确理解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有效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地政策执行过程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梳理,供纳税人参考学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明确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为确保广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能够及时、准确、便利享受减征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在政策执行中,以下问题纳税人经常问,一起来看看有没有你关注的。
1.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中,部分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的政策是否可以和原有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优惠政策同时享受?
答:已经享受了原有地方税种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进一步享受本次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也就是说两类政策可以叠加享受。以城镇土地使用税为例,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基础上,如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一步对城镇土地使用税采取减征50%的措施,则最高减免幅度可达75%。
2.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何时开始享受地方税费减征政策?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明确,缴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自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当月起适用减征优惠。
3.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何时停止享受地方税费减征政策?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
4.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需不需要报送资料?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规定,本次减征优惠实行自行申报享受方式,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5.自然人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优惠政策?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三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公布)第四条等规定,自然人(其他个人)可以适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优惠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落实文件中作特殊规定的除外。
6.代扣、代征税款的情形下,纳税人如何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
答:代扣、代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款的,扣缴义务人、代征人可以按照减征比例计算扣缴或代征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的税额。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指导扣缴义务人、代征人进行明细报告,保障有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及时享受优惠政策。
7.跨区域经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异地所缴地方税费如何退税?
跨区域经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地方税费减半优惠时存在的问题:企业在业务发生地报验后预缴申报附加税时未享受减征优惠,回到注册地申报时由于报验地未享受优惠,但实际应享受,造成注册地申报正常填写数据后在申报表“本期应补(退)税(费)额”处形成负数多缴,存在多缴税款的退税应注册地退税还是申请报验地退税?
答:应申请报验地退税。原则是在哪儿交,就在哪儿退。
8.个人转让股权印花税是否可以享受地方税费附加减征优惠?
答:个人转让非上市(挂牌)公司股权,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可以享受减征优惠政策。如个人转让上市公司(挂牌)股权,属于证券交易印花税范畴,不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的减征范围。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责任编辑:张越 (010)61930078
【第14篇】小规模纳税人改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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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怎么转成一般纳税人呢?
我们知道纳税义务人主要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两种类型,一般公司注册成功后就会默认为小规模纳税人,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即可申请为一般纳税人,那么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呢?
关于定义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的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均可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开业满一年的企业
新办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具有符合以下条件的:会计核算健全,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具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具有进口经营权的出口企业
持有盐业批发许可证并从事盐业批发的企业
水电经销企业
符合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可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资格
注意:个体户是不能自行申请的,个体户在连续12个月开票额达到一定条件后可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资格。
申请一般纳税人所需要的资料
营业执照原件(正本或副本)
公章,发票章,私章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小规模纳税人5个常见误区问题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一律免缴增值税?
回答:不一定,结合今年新出台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需要注意的5个要点可知:第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该在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第二,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第三,享受免税政策的销售额仅包括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第四,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非不征税收入);第五,开具的发票为免税普通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回答:可以开具!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免征增值税,同时也免征企业所得税吗?
回答:小规模纳税人每个季度销售额不到45万元,免征增值税,但是不免征企业所得税。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免征增值税,成本费用就不需要取得发票吗?
回答:需要,如果是企业日常发生的支出费用那就必须依法取得合规合法的票据,否则没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这样会增加企业的税务风险。
小规模纳税人只能按照季度申报吗?
回答: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是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第15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分录
小规模纳税人收到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会计分录实际上和一般纳税人是一样的,那么具体怎么做呢?今天悦报销小编就和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1、销售实现收入时计提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缴纳税费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企业取得的利息要不要缴纳税呢?
答:企业取得的利息一般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如果是个人存款取得的利息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相关规定:
利息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收入总额的组成部分,银行存款利息应计入应税收入额;
按照规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需要缴税。
企业收到小额利息要怎么做会计分录?
答:企业收到银行利息做会计分录一般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在记录明细账的时候,财务费用-利息收入计入'财务费用'的借方红数。
费用明细账借方登记发生数,贷方登记结转数。
财务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有的企业如商品流通企业、保险企业进行单独核算,不包括在财务费用)、金融机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
小规模纳税人应交增值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但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在本式运用中有所不同的是,一般纳税人在此式中使用的增值税税率应为17%或13%,而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税率一般为6%。(注:商业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其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为4%)。
销售货物借:应收账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
小规模企业退回增值税会计分录?
一、根据正常销售,确认收入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缴纳增值税时本月上交本月应交的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银行存款本月上交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三、计提应收的增值税返还借:其他应收款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四、收到增值税返还 借:银行存款
案例分析:
a公司是湖北省外的小规模纳税人,于2023年3月份销售防护用品。请问相关账务处理怎么做?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原文:www.yuebaoxiao.com/newsinfo/1036891.html
以上就是有关小规模纳税人计提增值税的相关知识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相关的会计知识,欢迎关注悦报销网站!
【第16篇】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是个增值税概念,其必要条件即为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当然,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之税收优惠,也不限于增值税。
一、增值税之“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季销售额4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注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注2: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注3: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二、增值税之“疫情期间1%征收率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截止2023年12月31日之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注4:此项政策仅适用“适用3%征收率”项目;比如出租不动产等5%征收率项目,则不适用此项政策。
注5: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优惠政策办理程序及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规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减征、免征政策的,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相应减免税栏次即可享受,相关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留存备查。
三、六税二费减征优惠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注6:企业所得税范畴下的“小型微利企业”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是一个概念,二者或许同时符合,但并不能必然互相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