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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税务申报(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26

【导语】河北税务申报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河北税务申报,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河北税务申报(16篇)

【第1篇】河北税务申报

诚心承e 税惠万家。为进一步提升办税缴费服务体验,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推出6种便捷办税缴费方式供您选择使用。

首选网上办。您可以通过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河北省电子税务局app、河北税务公众号、承德税务公众号等非接触式途径办理相关税费事项。目前,依托电子税务局可实现纳税人缴费人“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233项,包括全程网办事项212项和线上线下融合办事项21项。

就近自助办。承德市税务局在全市各办税服务厅、部分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和双百购物广场配置自助办税终端,您可通过自助办税终端办理包括发票申领、代开发票和税费申报等多项税费业务,大大缩减办税缴费时间。

后补容缺办。承德市税务局对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提供的相关纸质资料不齐全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纳税人和缴费人,经其做出书面补正承诺后,即可提供容缺办理服务,按正常程序进行办理。

便民邮寄办。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方式,承德市税务局在全市范围开展发票邮寄服务,您可登录河北省电子税务局,在首页搜索“发票领用”,或者进入“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功能模块,选择领取方式为“邮寄领取”,办理发票邮寄业务。

智慧远程办。全市设立13个阳光e税远程帮办中心,为您提供事前咨询、线上业务申请受理等服务,包括电子税务局操作、政策咨询、在线业务办理、流程跟进等涉税费问题。您在电子税务局和自助办税终端使用过程中遇到困难时,可以随时发起远程协助请求,实现“面对面”视频指导,并可共享屏幕“一对一”解决问题。

错峰预约办。如果您确需到人工窗口办理业务,请尽量选择错峰时段到办税服务厅,提前电话预约,规范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测温等工作,并准备好相关资料。

涉税缴费业务办理渠道如下:

【第2篇】河北税务会计师

近日,2023年全国税务系统练兵比武总决赛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扬州)举办。本次总决赛共设立4个比武岗位,河北省税务局代表队表现出色,荣获财产行为税岗、资源环境税岗团体第1名,网络安全岗个人竞赛团体第1名,政府采购岗团体第8名;在财产行为税岗、资源环境税岗、网络安全岗等多岗位获得个人优异成绩:宋美杰、刘举康分别获得财产行为税岗的冠、亚军,陈冬、张东分别获得网络安全岗的冠、亚军,王泽高获得资源环境税岗的亚军。

图为河北省参赛选手合影

本次业务练兵总决赛分为财产行为税、资源环境税、政府采购、网络安全4个岗位类别,来自全国税务系统35个代表队的420名选手参赛,河北省税务局代表队共12名选手参赛。

全国税务系统业务练兵比武竞赛采取“全员岗位练兵”+“分类业务比武”的模式分阶段开展。总决赛前,各级税务机关充分利用“学习兴税”平台等渠道,分类分岗开展日常培训辅导,组织开展业务比武活动,逐级选拔出市局级、省局级业务标兵。税务总局在此基础上开展4个岗位的业务比武总决赛。总决赛过程紧张激烈、精彩纷呈,竞赛成绩实时显示。

河北省局党委将练兵比武活动作为壮大基层技能型人才队伍的“工匠计划”最重要的抓手,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省局领导多次听取练兵比武工作汇报,并在不同场合对练兵比武活动提出工作要求,指明工作方向。持续跟进督导工作落实,先后召开教育培训联席会议、岗位练兵推进会、业务比武动员部署会和调度会,分别明确了总体目标和条线目标,提出了具体要求、压实了工作责任,确保了练兵比武不断走深走实。

一直以来,河北省局党委高度重视人才培育工作,牢固树立“抓人才就是抓发展”理念,大力落实“人才强冀”“人才兴税”战略,紧抓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构建全覆盖、递进式、立体化的人才培养体系,大力推动河北税务由人员规模大省向人才资源强省的转型升级,打造与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相匹配的税务队伍。

按照税务总局部署,河北省税务局连续8年落实练兵比武,期间选拔培养了大批专业骨干、岗位能手等业务标兵,锤炼了税务干部的专业精神,提高了其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为河北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目前,河北省税务系统已培养高端人才307名、专业骨干853名、岗位能手4251名、兼职师资740名,获得注册会计师、律师、税务师等资格2731人次,“三师”资格人数占比由2023年税务机构改革时4.45%提升至6%,育才用才氛围更加浓厚,人才带动效应显著增强,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提档升级进位。

【第3篇】河北省国家税务总局

近日,河北省税务局按照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加强对落实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的监督执纪工作,对1名上级已提示风险仍违规审核通过造成企业多退留抵退税款的税务人员予以立案审查。

经查,河北省唐山市某税务分局副局长赵某某,在上级税务机关提示某企业增值税抵扣凭证存在异常风险、进项税额应予转出的情况下,仍违规审核同意该企业抵扣进项税额,造成企业多退留抵退税款。目前,当地税务部门已追回多退税款,纪检机构已对其立案审查,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其责任。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级税务部门纪检机构要切实发挥专责监督作用,将监督执纪贯穿于留抵退税政策落实的各环节、全过程,为留抵退税政策落准落好提供坚强保证。

【第4篇】河北省电子税务

河北省电子税务局2023年3月份升级说明

2023年3月电子税务局修改完善工作内容共38项,其中:新增功能3项,优化31项,修复系统缺陷4项。

一、新增内容

1. 新增功能【税务行政处罚听证】。

2. 新增功能【赔偿申请撤回】。

3. 新增功能【申请税务人员回避处理】。

二、优化完善

1. 优化【更正申报】支持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消费税及附加税申报、定期定额自行申报的往期报表更正。

2. 优化【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核准】涉及缓缴的企业支持申请延期缴纳申请。

3. 优化报验户企业【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增加支持选择当月所属期和上月属期。

4. 优化【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中印花税税源采集纳税期限选择按次时支持选择以前的日期。

5. 优化【延期申报】增加支持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6. 优化支持本省报验户异地签订三方协议。

7. 河北税务app【税款缴纳】功能支持微信支付。

8. 对于2023年第四季度已享受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政策,且暂未全部缴纳第四季度享受缓税政策税款的纳税人,在申报【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或【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弹出享受缓缴提示信息。

9. 【非居民合同信息采集】增加采集项“支付备案表上的支付方银行及账号”、“收款方银行及账号”、“合同执行期限”、“支付方的联系人及电话”、“境内外是否关联”。

10.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合并合同信息后,对于被合并合同,自动变更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信息中合同编号及合同详细信息。在查询合同信息时,新增采集支付方银行及账号、收款方银行及账号、合同执行期限、支付方的联系人及电话、境内外是否关联数据项。

11. 优化【水资源税税源信息报告】,当“取水许可状态”选择为“未办理”状态时,“取水许可有效期起”、“取水许可有效期止”设置为只读。

12. 优化【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将申请人和代理人合并为“申请人(代理人)”,办理人员身份证件类型,办理人员身份证件号码自动根据办理人员信息带出。申请人名称调整为纳税人名称,申请人英文名称调整为纳税人英文名称。

13. 【定期定额户申请核定及调整定额】【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征收品目不支持“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4. 本省【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综合办理套餐】,【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外省来本省)】支持报验户身份跳转查询已办事项。

15. 优化增加跨区税源户变更登记功能。

16. 优化【开具税收完税证明(社保费)表格式】申报税款所属跨年的可以根据缴款日期查询。

17. 【代开发票】时享受“六税两费”政策有效期延迟到2024年12月31日。

18.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报】申报完成后,申报结果查询页面弹出“申请退税”、暂不办理”供选择。若选“申请退税”,跳转退抵税费申请(汇算清缴)页面,若选“暂不办理”,则生成暂不办理通知书。

19. 优化【关联业务往来年度报告申报】表增加填表说明。

20. 优化【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税款所属期2023年1月起,a201020《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新增“jszj1070中小微企业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折旧年限为3年)”、“中小微企业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50%部分一次性扣除(折旧年限为4、5年)”、“中小微企业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50%部分一次性扣除(折旧年限为10年)”优惠事项。

21. 优化【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支持之前只做了源泉扣缴信息采集的纳税人申报。

22. 【存量房交易申报】、【增量房交易申报】、【委托代征报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其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2023年减税降费表样调整,支持六税两费减征新政策。

23. 优化【临时税务登记】、【一照一码信息确认】、【单位纳税人登记】、【新办纳税人套餐】增加提示信息:“登记注册类型不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其他企业”,“非企业单位”等的,投资方信息不能为空,请选择投资方进行变更。”

24. 优化【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增加提示“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并支持免征3%税率增值税的新政策。

25.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增加“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的提示信息。

26. 增值税申报完成后,对可能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提示:“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根据系统扫描,您可能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第14号)中规定的申请退还留抵税额的条件。请您及时、准确地判定是否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申请退还留抵税额的条件。如符合,您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申请退还留抵税额。”设“符合条件,立即申请留抵退税”、“符合条件,暂不申请留抵退税”、“不符合条件,不申请留抵退税”按钮供选择。

27.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增加提示信息:“你单位是否属于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8.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根据财务报表申报数据自动预填。

29. 优化【自然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普票适用3%税率的征收品目免征增值税。

30.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优化【退抵税费申请(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功能。

31. 【退抵税费申请(入库减免)】当退抵税费原因类型选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时,并且查询税票界面勾选税票后,点击“确定”按钮时,对于税票属期起大于等于2022月3月1日的,校验所退税票属期时纳税人信用级别为c或d时,系统弹窗提示并阻断退税流程。

三、修复系统缺陷

1. 修复【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新增非居民时预览界面收款人名称为空的问题。

2. 修复【申报信息查询】部分企业无法下载减免表的问题。

3. 修复【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变更】部分纳税人变更完法人没有生效的问题。

4. 修复【涉税专业服务专项报告】打开提示系统出现故障的问题。

【第5篇】河北税务app

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缴费渠道的提醒

尊敬的缴费人:

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各地集中征缴已逐步开放,正规缴费渠道和社会化服务渠道混杂。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河北省税务局提醒您,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请认准以下正规缴费渠道:

一、全省税务系统办税服务窗口;

二、“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各地税务局官方公众号;

三、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

(https://etax.hebei.chinatax.gov.cn/bszm-web/apps/views-zj/index/index.html);

四、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通过河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扫码下载);

五、微信城市服务;

六、河北政务服务推广的“冀时办”手机app应用;

七、廊坊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可通过“廊坊医保”微信公众号缴费;

八、各级税务机关提供给代征单位的便携式自助终端;

九、河北省税务局提供给代征单位使用的代征客户端软件;

十、合作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农村信用联社、河北银行、张家口银行、承德银行、秦皇岛银行、保定银行、沧州银行、邯郸银行、邢台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北京银行共计19家。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23年9月29日

来源|河北税务

【第6篇】河北电子税务

冀时客户端报道(河北台 宋肖肖 通讯员 丁文娣 张晨欣)河北省税务局在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中,坚持“加智慧、减负担、优体验”的思路,同步深化智慧税务建设,用心优化办税服务,确保政策落地既精准又快速。

数据导航 精准推送“不迷路”

“深州税务局的网格员把我们能用的优惠政策都送来了,还一条一条讲清楚,教给我们怎么申请操作,比我们还清楚我们能用到什么政策。两个月来,我们已经收到近200万元留抵退税,购买了一批新设备,还加快了立体仓库项目建设进度。”顾家家居河北有限公司负责人李钦华说。

河北税务部门充分发挥智慧税务作用,利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点对点精准推送,实时提示纳税人及时享受政策红利。同时,在全系统组建了由运维专家、技术人员和各市税务局专职运维骨干共同参与的“1+1+n”系统运行保障机制,为政策“找”人提供24小时保障服务。

涞源县税务局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和依托税收大数据筛选,推出“私人订制”服务,主动为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送上“一对一”贴心提醒。“税务部门通过数据筛选第一时间为我们提供了政策辅导,220余万元退税款顺利到账,我们感受到了税务服务的速度和温暖。”河北雄源服装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王喜光说。

云端办税 随时随地“不费心”

河北省税务局持续升级优化电子税务局,使用“留抵退税数据赋能”模块,助力退税政策直达快享。对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汇算清缴(结算清缴)退税、期末留抵退税、小微普惠性减免退税(费)、出口退税等退税退费业务,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审核,加快全程无纸化办理试点进程,全面提升各项退税业务办理速度,大大节省纳税人时间成本。

登录河北省电子税务局,进入企业所得税申报界面,系统自动提醒纳税人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填报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时,系统还能自动计算加计扣除金额……承德前潮慧创科技有限公司在申报2023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感觉良好。

该公司是一家大学生创业企业,对如何享受加计扣除政策不熟悉。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派专人辅导企业进行网上申报,24.8万元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让企业创新有了更多底气。

疑难帮办 遇到问题“不慌乱”

“税务部门的远程帮办服务真给力,全程辅导我们申请办理退税,3381万元的退税款足不出户就顺利收到,真是太方便了!”近日,河北同福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派出代表给石家庄栾城区税务局送去一面锦旗,感谢税务部门精准高效的服务。

这样精准快速的问题解决,得益于“阳光e税”远程帮办中心的设立。

河北税务部门不断提升网办体验,推出远程帮办服务,开展线上业务远程辅导帮办,彻底打通了“非接触”式办税的“最后一厘米”。截至目前,全省各地已建成了183个远程帮办中心。同时,各基层单位不断创新服务举措,让纳税人享受政策红利没烦恼。

故城县税务局在距离县城偏远的分局建成了“微服务工作室”,融合了管理分局和办税厅功能,落实首问负责制,从导税服务到业务受理,再到流转督办,直至业务办结,为纳税人享受政策红利提供全流程的陪伴式服务。

“因为电脑操作不熟练,我就去离得最近的分局看看能不能办,结果这个微服务工作室都能办,收到两万多元的留抵退税款后,心里的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故城县荣兴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法人赵立学说。

【第7篇】河北税务:小规模纳税人发票开具若干政策问答

小规模纳税人在政策发布前开了免税、3%普票是否需要追回?明确答复“不需要”!

来源:河北税务

2023年1月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了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减征增值税政策及征管操作。但政策发布前已经开具了免税或3%征收率的普通发票如何免税、减税、发票是否需要追回重开,引发了纳税人密切关注。1月13日,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发布即问即答明确了相关问题。我们结合总局即问即答,并补充了若干自开代开发票的处理事例,一并将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税、减税有关发票开具的处理事例汇总告知如下。

一、按月(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3日,自行开具或到办税服务厅代开了免税发票已交给客户,如果要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是否必须追回上述免税发票?

答:不需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如果符合上述规定,可以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在上述政策文件发布前已开具的免税发票无需追回,在申报纳税时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五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因此,在上述政策文件发布后,纳税人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二、按月(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3日,自行开具或到办税服务厅代开了3%征收率的普通发票已交给客户,如果要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是否必须追回上述发票?

答:不需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如果符合上述规定,可以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在上述政策文件发布前已开具的3%征收率的普通发票无需追回,在申报纳税时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可。

三、自然人2023年1月3日在办税服务厅代开2000元的发票,由于超过按次纳税500元的起征点,按照3%征收率缴纳了税款,代开了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已交给客户。请问否能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是否必须追回发票?

答:能够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不需要追回发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p>

因此,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多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予以退还,在上述政策文件发布前已代开的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无需追回。

四、自然人在2023年1月3日,在办税服务厅代开2000元的发票,由于超过按次纳税500元的起征点,在办税服务厅代开了免税普通发票已交给客户,是否需要补缴增值税,并追回上述免税发票?

答:以上问题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情况一,销售业务发生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不需要补税,也不需要追回发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纳税人的业务符合免税条件且业务时间(即纳税义务时间)发生在政策执行期内,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并开具免税发票,不需要按1%补缴增值税,也不需要追回上述免税发票。

情况一,销售业务发生在2023年1月1日至9日之间,需要补税,不需要追回发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因此,该自然人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按照1%征收率计算补缴增值税,在上述政策文件发布前已代开的免税增值税普通发票,无需追回。

五、按月(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5日,自行开具了1张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给下游客户用于抵扣进项税额,尚未申报纳税。对于这笔销售收入,如果要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是否必须追回已开具的征收率为3%的专用发票?

答:需要追回已开具的征收率为3%的专用发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但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抵扣功能,已向购买方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予以作废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方可就此笔业务适用减征增值税政策。否则,需要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税销售收入按3%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六、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预计销售收入为25万元。是否可以根据客户要求,就部分业务放弃免税,开具1%或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四条、第五条有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就部分业务放弃上述减免税政策,按照1%或者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相应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经营摩托车等机动车销售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到10万元,还能像2023年一样开具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可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机动车,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免税政策,开具左上角有‘机动车’字样的税率栏为‘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份预计销售货物取得收入20万元,能够享受什么减免税政策,又该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呢?

答:可以适用减按1%征收政策,并开具1%征收率的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五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因此,1月份销售货物取得的收入20万元,可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政策,并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如有疑问,欢迎拨打河北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者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您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

【第8篇】河北国家税务

2023年国考招录职位17655个,招录人数37100人。其中国考河北地区共计招录人数1537人,招录岗位651个。

一、招录人数较去年增加521人

从2023年的国考河北地区的整体招录情况来看,较去年增加43个岗位,招录人数增加了521人。对于河北的考生来说无疑是一个非常好的消息,再加上今年的考点可以就近选择,对准备考试的考生来说更加方便了一些。

二、国考河北地区各地市招录情况

2023年国考河北地区招录人数最多的是石家庄,招录人数225人,招录职位数74个,招录的职位也多是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税务局下属的岗位,基本占据了大部分。其次是唐山招录人数200人,招录职位84个,和第一名的石家庄整体差距不大。

三、国税系统依旧是招录top 1

从河北地区的各系统招录情况来看,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招录职位425个,招录人数1200人,占招录总数的78%。截止27日,河北省税务局的过审人数已经达到5735人,相信最后几天还会有爆发式的增长。大家在选岗的时候还要注意,部分职位是分布在各地的,所以在“工作地点”一栏一定要仔细看。

四、行政执法类职位占比达76.48%

从2023年国考开始,试卷分类由原来的的两类,重新分为了三类,新增了行政执法类。之前小编也提过,行政执法类在行测上和其他两类没有太大的区别,主要区别在于申论出题方向上更侧重理论思维、综合分析等方面能力。2023年国考河北地区的行政执法类岗位招录人数1310人,占总招录人数的85%左右,比例非常大。所以大家在备考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自己属于哪一个分类,更加精准的备考。

五、最低学历低限为本科成招录主体

今年本科学历可报考的职位631个,占比97.72%,占有绝对报考优势,这说明国考对高学历人才的高度重视。整体来讲学历要求大多为本科。需要大家注意的是要注意“仅限”两个字,一定要符合要求再进行报名。

再次提醒大家,如果职位表中对专业要求比较宽泛,无法确认自己的专业是否在招考之列,则需要电联招录单位,经对方确认后再报名。

【第9篇】河北税务云办税厅

即日起,河北省网上税务局升级改版为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简称“电子税务局”)并上线运行。

新上线的电子税务局共设6大功能版块,可处理200多项涉税事项,同时还推出一系列套餐服务,为纳税人提供便利。

■6大版块可办理200余项涉税事项

电子税务局在全面优化原网上申报、征收、发票使用、优惠备案、信息查询等功能的基础上,新增税源信息报告、证明开具、信用评价等功能,可实现200余项涉税事项的办理,并可进行留言、预约等互动服务。

电子税务局功能按照业务类型分为用户中心、办税中心、查询中心、互动中心、公众服务、个性化办税等6大功能模块。

用户中心可实现对自身基本信息、平台信息的管理和查看;

办税中心可用于涉税业务申请及办理,实现综合信息报告、发票使用、税费申报与缴纳、证明开具、退税办理、税务行政许可、法律追责与救济事项等各类涉税事项的网上办理;

查询中心实现对办税进度及结果、申报缴款、定额核定、发票、电子档案等信息进行查询;

互动中心实现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互联互通、在线交互;

公众服务为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无需登录即可查看的信息;

个性化办税为电子税务局向纳税人提供的套餐服务和创新功能。

■可提供系列套餐服务和创新服务

河北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电子税务局上线运行后,网页版和手机app的访问方式和用户体系不变,使用原河北省网上税务局的用户名、密码即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并进行涉税事项的办理。

河北省电子税务局上线后,还提供一系列套餐服务和创新服务。

据悉,电子税务局将关联性较强的业务进行组合,推出跨区域涉税事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等套餐服务,为纳税人提供更精准、便捷的个性化办税服务。在套餐服务的基础上,电子税务局不断创新,提升系统技术含量,提供财务报表数据转换工具、刷脸认证等创新功能。

■三种可选访问方式

(一)网页版办税系统

网页版办税系统通过以下方式访问: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

(2)在“网上办税”栏目点击进入电子税务局首页面。

使用pc机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涉税事项办理时,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internet explorer9.0及以上浏览器。

(二)手机移动端办税

已安装电子税务局移动端的纳税人,无需重新下载。未安装的纳税人,需下载安装。纳税人可通过扫描电子税务局登录界面“app下载”栏目的二维码进行下载、安装。

移动端登录方式与网页版办税系统一致。

(三)自助终端办税

纳税人使用各县(市、区)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的自助终端设备办理发票相关涉税事项,可按照自助终端设备相关提示操作。

■文/河北青年报记者王玎

■编辑/姜天群

版权归河北河青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第10篇】河北税务官网

4月1日上午10:00“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暨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大型网络直播活动正式开播啦!我们将邀请河北经贸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古建芹教授、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吴相君总经理做客直播间,全方位对税收政策进行深度剖析,更有河北省税务工作人员化身“主播”以“云课堂”的方式教您非接触式办税。期待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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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河北税务下载

第一步,我需要登录电子税务系统,输入税号后,选择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我们这里选择的是河北电子税务)

第二步,进入电子税务局后,我们在功能搜索输入发票两个字,这样就带出来了相应的功能,今天我们要领取电子发票,所以我们选择发票领用(电子发票)

第三步,点击发票领用后会让我们刷脸认证,这个时候我们应该再在手机上登录河北税务,我们在电子税务局选择的哪个身份登录的,在这里就选择哪个身份登录,登录之后再用首页的扫一扫扫这个二维码

扫码完成之后确认,这个时候就申领完成了。

最后,登录我们的金税盘进入票源管理,网上领票管理,领用发票

最后一步,点击手工下载,输入我们刚才在电子税务局领取发票的份数就可以了,这样就完成了。

【第12篇】河北省网上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对原省国税局、原省地税局的网上办税系统进行整合,于近日正式启用河北省网上税务局,为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提供了更加优质、高效的办税服务。网上税务局在pc端、移动端和自助终端三个渠道同步推行,主要功能包括在线办税、互动交流和信息查询。

一是为纳税人提供登记备案、发票管理、申报缴税、优惠认定等全方位、智能化的办税服务。

二是可预约办理涉税事项,接收涉税风险提醒,了解税务机关通知公告,参与在线调查,咨询涉税问题,提交合理化建议等。

三是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实用的查询操作界面和简洁明了的提示信息,可进行a类信用等级查询、发票查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以及纳税人税务档案查询等。

河北省网上税务局真正实现税务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启用以来得到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可。(河北网信办供稿)

(来源:中国网信网)

【第13篇】河北网上税务

河北日报讯(记者宋平 通讯员张弘强)最近,辽宁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理了项目所在地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环保税预缴业务,2分钟就完成了申报和税费缴纳。

这家来自辽宁的企业,在河北省内承建了多个项目,以往做项目的报验登记和税款预缴,需要在辽宁和河北两地来回跑,耗时费力。“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外省来本省经营)”功能在电子税务局上线后,纳税人在套餐内点击“报验登记和预缴”功能按钮,即可完成预缴税款业务,不再需要两地反复奔波,简化了企业异地缴税流程,减轻了办税成本和负担。

近年来,省税务局持续推动智慧电子税务局建设,将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打造成纳税人缴费人办理涉税事项的主要窗口和渠道。今年,省税务局持续深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形成由信息化支撑的现代化税费服务和税收监管新体系。财行税十税合一简化申报、增值税消费税主附税联合申报、纳税人电子签章、电子发票核定和领用等国家税务总局统筹功能陆续在河北省电子税务局上线,京津冀一体化跨区域迁移、非税收入管理模块、工商登记一日办结、政务服务简易注销等河北特色创新业务持续更新,通过深耕精细化办税服务,持续提升纳税人便利感和获得感。

在去年3月实现外省企业网上预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基础上,今年7月,河北省电子税务局进一步实现了外省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网上预缴。网上预缴申报业务开通以来,已为3.9万户外省企业办理了15万余笔跨区域涉税业务。

为破解跨区域经营纳税人的难点、痛点和堵点,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新增了“跨区域涉税事项”在线延期申请,实现从审核、申报、延期到核销报验的全流程网上办理;升级“三方缴款协议”功能,实现跨区域经营纳税人的预缴申报、税费缴纳、证明开具等业务全部网上办理。

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深入推进,三地跨区域经营业务与日俱增。河北省电子税务局创新实现“规则+人工”的审核机制,在推动京津冀跨区域涉税事项迁移全程网办的同时,推进新企业设立“一日办”,新办纳税人4小时全流程一次办结税务事项,通过优化升级注销审核功能,实现简化注销在线申请、自动办结,一般注销在线申请、后台办结。全省登记类业务在线办理率达到68.88%,较去年同期提升42.32%。

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难、繁、慢”的问题,河北省电子税务局上线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引导式申报功能,利用纳税人经营期间的发票信息数据,实现增值税小规模申报表自动预填,纳税人只需确认即可完成申报,准确率达95%以上。自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引导式申报功能推出以来,近百万户小规模企业直接受益,每户纳税人年平均减少填报申报表8至24张,节约80%的办税时间。

为提升办税体验,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移动端实现了79项业务功能掌上办,主要包括车辆购置税申报、车船税申报、医保社保申报缴纳、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等个人常见事项。以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纳为例,从购车人登录确认信息提交申报到银联缴税,全程仅需2分钟。2023年电子税务局移动端上线以来,业务办理量占比从初期的3%提升到目前的28%,典型业务办理量占比已高达95%。

以往,纳税人对外支付取件盖章需要“多头跑”。为方便纳税人,我省建立了税务、外汇管理局、银行三方信息共享机制,电子税务局可提供对外支付备案信息查验功能,在线、高效、准确实现外汇兑付。2023年上线以来共办理业务2508户次,单户办理时间压缩90%。我省税务部门通过向其他部门提供数据共享支撑,目前已开通车购税完税证明与公安交管部门、契税完税证明与不动产登记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通道;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后,完税信息将自动推送给对应部门,实现与后续证照办理环节的无缝衔接。

【第14篇】河北税务网上申报大厅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部署,减少聚集和流动,保障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权益,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结合有关要求,小编在此就社保缴费有关事项为您提示如下:

一、部分地区1月份未办结业务

顺延至2月25日前办理

石家庄市全域、邢台市南宫市和隆尧县、廊坊市固安县和省本级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2023年1月份未办结的业务,顺延至2月25日前办理或补办。在2月25日前完成参保缴费的,1月份、2月份不产生滞纳金。

二、非接触社保缴费业务办理指南

省税务局将继续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等非接触式缴费服务,建议广大缴费人在办理社保缴费业务时,优先选择税务部门提供的各类智能缴费渠道,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一)单位缴费网上办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可通过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办理社保缴费、缴费查询、凭证打印等业务。操作途径: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个人缴费掌上办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可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理申报缴费。操作途径:“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社保缴纳—灵活就业社保费—灵活就业养老自主缴费/灵活就业医疗缴费

城乡居民:

1.可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通过业务办理模块,进入“办税服务厅”,点击“社保缴纳”,选择相应险种,进行申报缴费。

2. 可进入微信,选择:“我”—“支付”—“城市服务”—“河北省社保缴纳”进行申报缴费。

3.可进入“支付宝”,选择“城市服务”—“社保”—“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进行申报缴费。

4.缴费人也可以通过“冀时办”手机app、云闪付app、河北移动手机app或经办银行的网上银行或手机app等渠道缴费。

另,缴费人如遇社保缴费政策、业务及系统操作等方面问题,可拨打河北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第15篇】河北省税务挂牌

林研 税东家

税东家

专注税务数据稽查预警

专|业|税|务|为 | 你|服|务

这几天,有企业财务人员问我,石家庄市税警联合,成立了“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数据化合成作战中心”,全省其他地市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数据化合成作战中心年底前可能实现全省全覆盖。这有什么深意,会不会在全国推开,对企业有多少影响?

我们先看看官方报道怎么说。

人民网石家庄8月20日电 (祝龙超) 今天上午,涉税违法犯罪数据化合成作战中心挂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打击虚开骗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来贺信。据了解,石家庄市成立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数据化合成作战中心,实行警税联合,合署办公,在全国省会城市中还是首家,在全省各市也无先例,创造了警税融合作战的“河北经验”,得到了四部委打击虚开骗税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目前,全省其他地市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数据化合成作战中心也在积极筹备中,并将陆续挂牌成立,年底前有望实现全省全覆盖。

石家庄市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数据化合成作战中心的挂牌成立后,将在河北省公安厅、省税务局和石家庄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为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维护国家税收安全提供有力支撑,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贡献更大力量。

据悉,自2023年8月四部委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以来,我省警税双方密切协作,已捣毁虚开骗税团伙115个,抓捕犯罪嫌疑人1604人、主动投案自首539人,抓捕人数、投案自首人数在全国持续保持第一,虚开发票高发频发问题呈历史性下降趋势。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公安厅、省税务局有关领导及石家庄市相关负责同志和数据化合成作战中心全体干部参加挂牌仪式。

其实,早在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就成立了“公安部派驻国家税务总局联络机制办公室”,当时还正是落实中央《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如火如荼的阶段。

这一新的派驻联络机制办公室机制,标志着公安、税务机关形成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派驻工作机制,新形势下两部门协作配合展开了新的局面。各地也纷纷成立了“税警联合办公室”。

我记得2023年,海南成立三亚警税支队,是由公安部门、税务稽查部门和税务一线征管部门三方联合,并在税务部门办公的警税联合办公机构,这是国地税合并后成立的第一个警税联合机构。当时反响也很大,一度猜测会不会逐步发展到有税警的趋势。

还记得《税案风云》里的税警联合办公室吗?

毕竟在我国近现代史上也是存在过佩戴枪支的税务警察的,就是民国时期宋子文领导的“税警总团”,税警总团拿每年摊还八国银行团借款的盐税剩余款项做给养,除了宋子文的私人目的外,公办目标是确保盐税收入。

但这税警总团的发展在短短的时间内就超过了税警的范畴,形成了一支装备及其全面、先进的税务武装力量。

实际上,当时这支税警总团的武装级别已经大大超过了实际工作需求:“下属五个团,加总团直属部队,相当于六个团。团的编制相当庞大,每班有士兵十四人,每班配备轻机枪一挺,六班为一排,三排为一连,每连共计252人,相当于甲级正规军两个连。一营辖四连,另配六零炮两门。团统辖三营,另配特种兵连七个,每团战斗兵员共5000余人。总团部直辖特务营、高炮营、炮兵营、通讯营等七个营。整个总团拥有兵力三万余人。”

另外,“服装、粮饷和武器装备的精良程度都超过了国民党正规部队的标准。装备欧立根防空机炮、维克斯两栖战车、步枪主要是德制1924年式标准型毛瑟系列枪或比利时的fn1924/30步骑枪。”

但不久之后,这一支超规格的税警总团就被“挪作他用”了,先后参加了淞沪抗战、武汉会战、远征缅甸等战役。最终在内战中消亡。

以前在和老一辈的税务稽查工作干部聊天的时候,他们也告诉我,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到乡下收税,是要公安的同事带枪配合前往的,不然很难压阵,更别说完成任务。就算是没找到公安配合,自己也会带“武器”防身,找两截水管,焊上铁链,带着它去收税。

老前辈还说,当年他去收杀猪佬的钱的时候,那杀猪佬把刀往案板上一劈,两手叉腰,说:“有种你来拿我的钱啊!”

所以说,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去税务局上班,风险很大,民间俗称税官是“收杀猪佬钱的”,可见大家对这一职业的排斥。

虽然如此,一直以来也都不曾给税务稽查人员配枪,没有“税警”这一工种。从老前辈的讲述中可能看到,我国警税联合渊源已久。

纵观世界,目前很多国家都建有自己的税务警察。

如:美国、新加坡、意大利、日本、俄罗斯。尤其是美国的税务警察,他们拥有比一般警官和法官更大的权力,可以冻结存款、封闭私宅、收缴财产,直至纳税人缴清税款。

美国税警还享有查处权,通常可查阅纳税人账户、存款等,情况特殊时,还可查封纳税人私有财产,并予拍卖。美国通常的案件追溯期为3年,而对不申报、申报不实或弄虚作假者可无限期进行追究。

俄罗斯税务警察则可以荷枪实弹,强制执行公务。

我国目前没有组织建立正式的税务警察,关于偷税漏税犯罪的案件,是由各级警察的经济犯罪侦查部门负责办理,经侦部门实际上行使着税务警察的职权。这也是税务、公安部门一直推动税警联合办案机制建立的源由

所以,无论是叫“税警联合办公室”“警税支队”,还是“石家庄市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数据化合成作战中心”,它本质上都是一个警税联合机构,都是为了把警税各自的职能优势发挥到最大化,能够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来对涉税违法犯罪进行严厉高效打击。

警税联合机构一直以来都聚焦三大涉税犯罪:

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打击出口骗税

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在《刑法》中“危害税收征管罪”章节涉及到的罪名有:(1)逃税罪;(2)抗税罪;(3)逃避追缴欠税罪;(4)骗取出口退税罪、偷税罪;(5)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发票罪;(6)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7)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8)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9)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出售发票罪;(10)盗窃罪、诈骗罪;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打击这三大涉税犯罪的核心工作从未改变,当前,我们的信息高速发展,税务、公安部门执行的任务还是一样的任务,但作战方法也随着时代和企业的发展不断迭代,已经由单兵作战转变为协同作战,由查看账本转变为数据分析,以信息化战法来强力高效地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

我想这也是“石家庄市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数据化合成作战中心”这个机构名字所赋予的意义。税务和公安的打法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很多企业一直以来存在的侥幸心理是真真要不得。

更多税务实战和税务稽查干货请移步到微信公众号“税东家”查看 学习。

【第16篇】河北税务网上申报

4月起

一批新规新政将正式实施

一些新变化也将发生

快来看看哪些与你息息相关

↓↓↓

河北篇

4月1日起,河北省省本级医保

实行生育保险待遇网上申报

记者从河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4月1日起,省本级包括生育医疗费报销、生育津贴申领等生育保险待遇全面实行网上申报、线上受理,无需参保单位专管员到经办服务大厅递交材料,足不出户就可以在“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单位网厅完成生育保险待遇申报,医保经办人员线上审核办结,医疗费用和津贴由经办机构直接拨付到位,做到了业务办理“零跑腿、不见面”,大大方便了参保人和参保单位,减轻了跑腿负担,提高了工作效率,尤其是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减少人员聚集,防范交叉感染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4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河北省企业

可申报留抵退税

今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头戏——1.5万亿元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新政策将从4月1日起落地实施。河北省税务局提醒,享受该政策的河北企业,从4月1日起可以向河北税务部门申报退税。

根据部署,此次大规模留抵退税新政策优先支持小微企业,重点支持制造业等行业。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行业的留抵税额全部退还到位。通过精准支持特殊困难行业,直接为市场主体提供现金流,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提振制造业等行业信心,助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

新《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从河北省科技厅获悉,为奖励在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新制定的《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将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据河北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新修订的奖励办法共6章38条,对科技奖励制度的目标,完善科技奖励的评审职责、评审标准、评审程序等制度,加强科技奖励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科技奖励的监督惩戒力度等进行了规定。

全国篇

驾照申领、使用、扣分

有新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4月1日起施行。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项目、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4项便利驾考领证新措施;优化调整记分分值、全国推行学法减分措施、调整满分学习考试制度。此外,新版《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也自4月1日起施行。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可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提出4月1日至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实施力度

《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4月1日施行,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任何设施不得占用盲道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国家标准4月1日起实施,要求盲道铺设应避开障碍物,任何设施不得占用盲道。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施行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4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和森林保险业务。农业保险可以由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行投保,也可以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农民投保。保险机构和组织投保的单位不得欺骗、误导投保,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强迫投保或限制投保。

新版《运输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施行

修改后的《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4月1日起施行,机场管理机构、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运行保障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第二章相关要求组织员工安全生产培训的,由民航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篇

北京

进口冷链食品实行预约进京

4月1日起,进口冷链食品实行预约进京,未经进京卡口检查站查验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上市销售。

北京

共享单车出新规

骑车需实名认证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系统技术与服务规范》,4月起实施。要求共享单车企业的运营平台,应具备识别承租人注册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校验承租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与“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信息是否一致,判断承租人是否满足租车条件的功能。

河南

在暴雨红色预警条件下要停课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气象局发文明确,当地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所在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停课措施,4月1日起施行。

来源:中国政府网、央视新闻、河北新闻网

河北税务申报(16篇)

诚心承e税惠万家。为进一步提升办税缴费服务体验,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推出6种便捷办税缴费方式供您选择使用。首选网上办。您可以通过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河北省电子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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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河北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同行公司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