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电子税务大厅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电子税务大厅,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电子税务大厅
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最大力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上海税务大力倡导“非接触式”的网上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业务、咨询涉税事项。
如您确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全市办税服务厅 “全预约”办税缴费新模式吧!
预约渠道及预约类型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
1.大厅预约:综合服务、申报纳税、发票管理、上门取票等
2.通办预约:跨区就近取票
3.特色预约:各区税务局特色预约项目
(二)“上海税务微服务”小程序
(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进入)
1.企业预约:综合服务、申报纳税、发票管理、上门取票等
2.个人预约:纳税记录、车辆购置税等
3.第三方代理
预约操作
电子税务局预约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https://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首页选择【互动中心】,可以看到三个预约模块:通办预约、大厅预约、特色预约。
2.以“大厅预约”为例,点击【大厅预约】进入预约内容填写页面,根据页面提示和实际需要填写预约的大厅、项目、日期、时段、办理人员等信息,确定无误后点击【预约】。
3.预约成功后可在【我的预约】中查看预约记录。
4.点击【查看】按钮可查看详情和打印预约单。
“上海税务微服务”小程序预约
1.在“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首页,选择【便民办税】-【上海税务微服务】。
如您首次办理需进行个人实名信息绑定哦。
2.在小程序首页,【我的预约】中有:个人预约、企业预约、第三方代理三种预约类型。
3.以“企业预约”为例,点击首页【企业预约】进入预约页面,在这里能够查询您的预约记录,如需新增预约,请点击底部【新增企业预约】。
4.选择需要预约办理业务的企业。
如需新增企业信息请点击【绑定新企业】进行绑定。
5.在【预约内容】页面填写需要预约的大厅、项目、日期、时段等信息后,点击【提交】。
6.显示预约成功后,可返回【企业预约】中查看预约记录。
预约成功后,持纸质或电子版预约单即可去预约大厅扫码换号办理业务啦!
温馨提示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可预约当日办理,上海税务微服务小程序需提前一天预约哦!如需取消预约,请提前两个小时进行取消操作。
来源:上海税务
【第2篇】税务电子钥匙费用
关于为纳税人提供免费身份认证登录方式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
为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将于7月20日起,全面推出免费身份认证登录方式,适用于现河南省网上税务局所有业务。
届时,河南省网上税务局将提供两种登录方式,由纳税人自行选择。第一种是口令密码+短信验证码,纳税人可以任选实名登记的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购票人员之一,登录时验证码将发送至相应手机号码,请您务必保证相关手机号码的准确性,若发生变动请及时更改。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河南省网上税务局“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第二种是原数字证书登录方式,包括华测电子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南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证书,从7月20日起免费使用。凡涉及退费事宜,请到原办理单位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3年7月20日
【第3篇】电子税务局密码登陆不进去
1. 初次普通登录,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密码,点击登录,选择人员框内没有带出法人或财务负责人勾选框
答:需要先点击【同步办税人】才可带出人员勾选框
2. 初次普通登录选择人员后,选择密码登录,输入密码提示“尚未设置密码”
答:初次普通登录选择人员后,应采取短信登录,通过填写验证码方式登录后,在设置个人密码,才可以以密码方式登录
3. 个体工商户纳税人,初次普通登录选择了业务短信登录,但是无法发送验证码
答:建议先核实税务登记信息中的电话号码,是否为移动电话。若为固定电话号码,建议更改为移动电话号码
4. 初次登陆后,进行企业人员维护,添加了办税人,但是手机号显示为空
答:添加的办税人员需是经过实名采集且与企业关联的人员,若添加的办税人没有经过实名采集则无法显示手机号,无法进行登录办理业务
5. 添加办税人员时,身份类型是空的,没有可勾选的
答:添加办税人员前,需要先进行身份信息为维护,才可以在添加办税人员时进行勾选身份类型
6. 办税人员普通登录,输入企业的密码提示密码有误
答:办税人员选择普通登录中的密码登录时,密码为初次登录时系统弹出框设置的个人密码,不为企业登录密码
【第4篇】山西省电子税务
黄河新闻网运城讯 近日,山西省电子税务局上线了新功能,在发票使用模块可以实现纳税人自助办理批票、增减票、变更单份开票最高限额等业务。该功能采用“纳税人申请,后台审批”的方式,大大减少了纳税人到办税厅现场办理业务的次数。
新功能的开通既实现了纳税人非接触、不跑路办理业务,也简化了审批流程和成本,减轻了办税服务厅的压力,真正优化了营商环境,实现了双赢。
“过去如果是在大厅办理,在不排队且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办理增减发票业务大概需要10分钟时间,也就是说一个小时只能办理6项业务。但现在网上办理,增减发票只需要2分钟时间,而且还不用来办税服务厅。”盐湖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局长尚晓红说。
盐湖区税务局在新功能上线后,做了大量的工作推广新功能。一是增加自助办税服务厅的辅导人员,为纳税人提供专业的自助办理辅导。二是积极制作相关推广、指导说明资料,在熟悉了新功能的办理后,组织专人制作了详细、直观的办理流程资料,推广使用后广受纳税人的好评。三是主动与电子税务局的技术服务人员沟通,反映纳税人的使用体验,促进新功能的再优化、再提高。(宋艳霞)
【第5篇】电子税务局密码被锁定
01.在电子税务局怎么签署三方协议,目前支持哪些商业银行网签三方协议?
纳税人可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套餐业务—签署银税三方划缴协议套餐”或“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网签三方协议”办理网签三方协议业务,目前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等128家。
电子税务局网签三方协议全部支持的银行请点击查看
网签三方协议支持的银行列表
网签三方协议操作说明如下:
适用范围:纳税人已完成登记信息确认且未签署三方协议或已签署划缴税款协议需要更改、作废的。
新办户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首先完成“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办理。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办理”。
第二步:网上银行申请:纳税人登录网上银行(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提交的银行)填写申请。
温馨提示:使用工商银行、建设银行账户的用户不需操作此步骤,直接进入电子税务局操作第三步即可。
第三步: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网签三方协议”模块,填写“税库银划缴税款协议网络签署申请”。
首先选择纳税人银行账号登记信息,然后阅读“委托划缴税款协议”。
确认申请信息(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主管机关、三方协议号、银行名称、缴款账号、缴款账号名称、申请人等信息),如下图所示:
“保存”后,申请信息自动提交至金三核心征管系统中,通过税库银系统自动与商业银行完成三方协议验签。可查看结果状态、打印委托划缴税款协议等。
已签署用户需要更改协议的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撤销原划缴税款协议
第二步:作废原划缴税款协议。
第三步:完成“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办理。
第四步:填写“税库银划缴税款协议网络签署申请”。
02.建筑企业异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网上申报缴税—建筑企业异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模块填写申报信息,点击右侧“关联”按钮,关联跨区域报告时带不出信息,怎么办?
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起止日期与当前季度的起止日期相比,不满一个季度的,不应选择按季申报,应选择按月报送。遇到此类问题,请在预缴期项将按季调整为按月,再重新点击“关联”即可。
03.我单位办理发票票种核定申请申请通用定额发票时,页面中“每月最高购票数量”、 “每次最高购票数量”、 “持票最高数量”这三项是灰色的无法操作怎么办?
定额类发票,无需填写“每月最高购票数量”、 “每次最高购票数量”、“持票最高数量”这三项,系统已锁定这三项。
04.我单位在车船税税源明细表中,维护车辆税源信息时,发现税源信息的“车辆所处街乡”显示错误,怎么办?
车船税税源明细表中的“车辆所处街乡”,是根据纳税人登记信息中的“街道乡镇”项自动带出的,如发现不对,请通过“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或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信息变更)模块变更登记信息。
以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为例说明。
打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模块,“查询变更项目”选择“纳税人所处街乡”,在页面最下方自动带出“纳税人所处街乡”的变更项目,填写变更后内容,点右上方的“下一步”提交。提交后,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查询-事项进度管理”关注办理进度,办理状态显示“办理成功”后,再去维护车船税税源信息即可。
05.我单位需要按次申报水资源税,在水资源税申报b表中,选择“水资源税编号”时,第一条税源是灰色的,无法选择怎么办?
不能选择是检测到您单位不适用此类报表,您可打开水资源税申报a表或b表,查看表头下方报表适用范围的说明信息。
水资源税申报b表,适用于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农业、特殊用水类别纳税人填报。该纳税人的第一条水资源税源的“取用水行业”是“其他”行业,所以在b表中无法选择,在a表中可以选择。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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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福建省电子税务
前段时间我们了解了
各地市职工医保政策
今天
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2023年福州市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一、参保对象
1.按照属地参保原则,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福州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2.福州市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高中、技校在校学生;
3.在福州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包括侨、港、澳、台大学生);
4.在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证(有效期内)持有人;
5.在福州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6.经县级以上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及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工作人员。
二、参保登记
已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并处于有效参保状态的城乡居民,无需重新办理城乡居民医保登记,可直接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
1.福州市户籍居民携带户口簿;持有居住证的居民需提供居住证,到户籍地社区(行政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或通过“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闽政通app“医保服务-业务经办-居民参保”模块办理。
2.大学生原则上在学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由高校统一组织参保缴费,统一向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参保登记,学生应及时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
在学籍地参保大学生,若在户籍地已参保登记的,应先终止原户籍地医保关系,福建省内(除厦门外)生源,可通过闽政通app或“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线上申请停保。厦门生源可通过厦门税务app申请停保。
3.在同一时间段内,参保人员不得重复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不得在不同统筹区重复参加居民医保。
三、缴费标准和缴费期限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2023年度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90元/人,财政补助700元/人,合计1090元/人。
参保缴费期限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待遇享受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缴费的,从缴费之日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逾期办理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新生儿除外),允许其参保缴费,从缴费之日起60日内为医保等待期,等待期过后再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缴费之前和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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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缴费方式
1.移动缴费。下载闽政通app、“e福州”app、福建税务app、云闪付app,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福州税务”微信公众号、“银联福建”微信公众号,或者通过福建省电子税务局、二维码扫码完成手机端缴费。
点击图片扫描二维码
2.普惠金融服务点缴费。持相应的银行卡到普惠金融服务点进行刷卡缴费。
3.农行、农商行柜面缴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前往农行或农商行柜面办理缴费。
4.上门申报缴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联卡前往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缴费。
五、医保待遇
1.普通门诊补偿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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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家庭签约参保人员在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时,在原有医保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五个百分点。
2.门诊特殊病种补偿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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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家庭签约参保人员在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时,在原有医保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五个百分点。
3.住院补偿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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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参保人员年度内多次住院按上述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直至降至零为止。参保人员在县域内医共体成员单位间转院,经转出、转入医院在医保信息系统中审核确认的,取消二次住院起付线。
2.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列入按病种收费管理的医疗费用,按照该病种收费标准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结算,不设起付标准。
3.符合我省计划生育规定的城乡女性参保居民每次生育(含顺产、剖宫产)医疗费用,按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报销。
4.大病补偿待遇
一个参保年度内,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患大病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内住院及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超过19360元部分,保额30万元,10万以内赔付比例70%、10万至30万赔付比例80%。
若您对福州市医保政策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医保经办机构。
咨询电话:0591—12345转7
【第7篇】电子税务局登录初始密码
点击头像联系
陕西电子税务局官网登录方式
普通登录:首次切换为新版登录体系要使用“普通登录”在登录页面选择“普通登录”,输入纳税人社会信用代码,企业登录密码,验证码,勾选用户协议,点击【登录】后,来到身份选择页面。
首次进入时,页面没有可用身份信息,需要点击【同步办税人员】按钮(后期会取消该按钮,实现自动同步)。
提示“同步成功”后,页面会显示有权限进行登录的人员身份和名称,选择要登录的人员,进入二次认证页面。首次登录只能选择“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身份。
温馨提示:同步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及办税员信息前,要保证他们已经进行过实名信息采集,只有金税三期核心系统中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人员身份信息采集正确才能同步成功正常使用。如果人员信息不匹配或发生变化,请您务必对相关人员实名信息进行重新采集、修改。
陕西电子税务局官网登录方式
(1)短信登录
如选择的人员身份已进行实名和手机号码的信息采集,可选择“短信登录”。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会向页面显示的手机号发送验证码,在页面上输入验证码后点击【确定】,即可进入电子税务局首页,完成登录;若点击【取消】按钮,则返回人员身份选择页面。
纳税人首次登录后系统会提示设置默认密码(输入密码必须包含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据、特殊字符中的三种或三种以上,密码长度在8到15位之间)(此时设置的密码是登录人员身份的个人密码,比如使用财务负责人的手机号登录的,那么提示设置的就是财务负责人的个人登录密码,下次再选择“普通登录”,第一次输入的是电子税务局的企业登录密码,选择财务负责人身份,密码登录,这时输入的就是个人登录密码了)。
(2)密码登录
如果该办税人已设置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的个人登录密码(注意这里的个人登录密码就是上文刚刚说的单独设置的密码,要与电子税务局企业密码进行区分),可选择“密码登录”,输入正确个人登录密码,点击【确定】,进入电子税务局首页,完成登录;若点击【取消】按钮,则返回人员身份选择页面。
二、快捷登录
纳税人登录时输入企业的社会信用代码和电子税务局密码,选择登录身份后,输入登录身份对应的实名登记手机号码并获取验证码,输入验证码,勾选用户协议,即可登录电子税务局。
温馨提示:“快捷登录”适用于已使用“普通登录”完成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权限设置的纳税人。
三、注意事项
1.纯社保户登录只能使用“普通登录”的登录方式,纳税人输入用户名及密码后,直接跳转社保费征收系统,无需再进行手机验证码验证。
2.“快捷登录”中使用的办税人及手机号为税务登记中已登记且进行了实名采集的办税人员,如未实名采集或办税人员有变化,需重新采集并办理登记变更(新增或变更办税人),参照《陕西省电子税务局新版用户权限操作手册》中的“实名采集”相关内容。
点击头像联系
【第8篇】5s电子税务服务厅下载
金万达咨询致力通过共享为城市建设领域提供专业化、定制化、一站式服务,秉承着安全、效率的理念服务企业
佛山市住建局下发通知,开展建筑业资质动态核查。
1、核查时间
8月26日至9月6日,企业自查自纠;
9月9日~30日,到各相关企业核查。
2、企业有多项资质的,企业注册执业人员、中级职称人员、技工人员的考核,主要以企业资质中最高值进行考核。
3、核查内容
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齐全;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人员、注册执业人员、技工人员等是否符合资质标准的要求;
办公场所和技术装备是否满足工作需要;
企业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管理制度建立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市场行为等其他方面的情况。
文件原文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建市〔2010〕128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三库一平台”开展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18〕1742号),对照部门权责清单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等有关工作要求,为加强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动态管理,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我局决定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后的动态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范围
本次核查的对象为我局核发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以随机抽查的方式确定受检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二、核查时间
核查分两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为企业自查自纠阶段,时间:2023年8月26日至9月6日;
(二)第二阶段为主管部门核查阶段,时间:2023年9月9日~30日,到各相关企业核查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区局通知辖区被抽查企业自查自纠,按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备查。
三、核查的主要内容
(一)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齐全;
(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人员、注册执业人员、技工人员等是否符合资质标准的要求;
(三)办公场所和技术装备是否满足工作需要;
(四)企业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五)管理制度建立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六)市场行为等其他方面的情况。
四、被核查的企业应提供的材料
(一)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现场核查原件);
(二)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资格或职称证、学历或学位证(现场核查原件);
(三)注册人员执业资格证、身份证以及注册到企业网上查询截图(现场抽查原件);
(四)职称人员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职称证(现场抽查原件);
(五)技术工人身份证、资格证及网上查询截图(现场抽查原件);
(六)核查当月或者上一个月,公司所有员工的社保清单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或5s电子税务厅的查询截图等证明)(社保局打印,并加盖社保局公章的原件);
(七)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公司财务部门印章);
(八)设备、办公场所等证明材料;
(九)管理制度建立和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材料;
(十)市场行为等其他方面的材料。
五、核查的有关要求
(一)企业有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注册执业人员、中级职称人员、技工人员的考核,主要以企业资质中最高值进行考核;
(二)核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规定的。现场向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企业及我局各留存一份;
(三)被核查企业应按要求提供真实资料,并积极配合核查人员工作,资料不齐或者无法提供原件的,应以予说明。被核查企业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按不合格企业处理并在我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进行动态扣分;对存在的问题要积极、按期整改,进一步提升企业整体水平;
(四)对动态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我局将不再受理其资质升级、增项、变更等业务的申请,对已受理的企业立即暂停后续审批;在下发《整改通知书》期满后,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附件:
1.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企业名单
2.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后核查情况记录表
3.整改通知书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3日
附件1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企业名单
附件3: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整改通知书
编号: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我局于2023年 月 日对你单位资质许可后有关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查,你单位已取得的由我局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存在以下问题需整改:
请你单位对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期限至2023年 月 日。书面整改报告及相关资料于 2023年 月 日前报我局。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然不达标,我局将依法撤回相应的资质证书。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小达
【来源】网络
(免责声明:感谢作者辛苦原创!部分文章未能与原作者联系,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进行删除。本站所载文章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不代表我们的立场。)
【第9篇】浙江省电子税务
(本人在浙江省内,以浙江省内的房子为例。)
很多房东把自己的房子租给了公司用,公司会要求房东开房租发票。那如何开票呢,税又是多少呢?
我来发个详细的步骤。
首先在电脑浏览器内搜索“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点击官网,页面跳转之后,点击右上角登陆,然后选择“自然人业务登陆”,注册/登陆。
在首页点击“我要办税”再点击“发票业务”。
点击右侧“房屋出租”。
首先点开“房源查询”的“在线办理”。
输入房东的身份证号码,然后点击查询,如果之前维护过自己的房源信息的话,下面会自动出现房东的房产信息。
如果没有出现房产信息,点击图片上的“新增房源”。
如图所示,把这些内容填好,然后点击保存。页面上就会出现一条房屋信息。
点击“应税明细”,出现以下界面,在这个界面上,按提示填写并保存。
要注意的是,填写的合同金额,是含增值税金额,简单来说就是发票的总金额。
保存以后,点击右上角“私房出租发票代开”。
点击之后,会自动跳转到代开发票界面,在界面的劳务货物信息这一栏,点击“计税”。
就会自动出现,需要缴纳的具体税种和金额。
点击“保存”会跳转提示缴费,点击“确定”。
点击“确定”,完成扣税,就可以把发票成功开具出来了。
由于,我这个是示例,没有真正扣税,就不展示发票开具完成的示例图了。如果有谁开出来了,可以私发我一张,我打码之后发上来给大家伙做例子展示。
以上,就是代开房租发票的全部流程。
【第10篇】江苏电子税务
在线咨询又上新功能啦!
电子税务局每个办税操作界面右上角,
都可以找到“智能咨询”按钮,
如果有问题需要咨询,
可以随时发起在线咨询。
随办随问、即时辅导~
01进入电子税务局,每一个办税操作页面右上角,都可以找到“智能咨询”按钮,点击进入在线咨询。
02点击“地区选择”,选择问题所在地,进行智能咨询。
在提问框中输入相关咨询问题,点击发送。智能机器人会根据您的问题,自动匹配最新解答。
03如果智能坐席无法解决您的问题,您可以在工作时间,点击“转人工”,12366人工客服与您互动解答。
这样您就可以和12366人工客服实时互动啦。发送问题界面截图或者遇到不懂的错误提示,都可以一一为您解答。
04在线咨询页面还集成了常用涉税软件下载、热点问题、最新专题、最新政策等功能模块,非常实用方便!!
在线咨询现已覆盖多个渠道,除了电子税务局各办税页面前端“智能咨询”发起外,您还可以通过江苏省税务局网站首页的“我要咨询”、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12366在线咨询”、江苏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专题-纳税咨询”、江苏税务app“在线咨询”、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税费咨询”发起。
江苏省税务局网站
“江苏税务”微信公众号
“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
“江苏税务”app
江苏省电子税务局
素材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新区税务
编辑 | 郑好
发布 | 苗鑫
审核 | 刘云涛
【第11篇】电子税务局咋打印税票
国内第一张电子发票开具(具体是2023年或是2023年不可考证,因为国人大都喜欢永争第一,哈哈)至今已经有近10年时间。电子发票业已渗透到各行各业,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电子发票的便捷性和开票难度的降低更是得到广大财务工作者认可。
从辩证学的角度出发,事物都有两面性。电子发票尤其纸质发票不可比拟的优势,同时,也有其自身的不足。今天我们就说说电子发票打印的烦人事。
虽说电子发票推行这么多年,从法律角度已经解决了电子发票的合法性问题,但大多数企业在报销流程中还是需要纸质凭证,先填写报销单,再粘贴票据。这个过程中电子发票的打印就不方便。究其原因是销售方大多通过邮箱发送pdf格式的电子发票,下载后打印时其电子发票的打印尺寸大小不一。虽然不是大问题,但是每张票都去设置长宽尺寸,或是转为图片打印,都需要额外花费精力和时间。
最简单的电子发票打印方法来了:
第一步:双击下载的pdf文件。下图是打开pdf文件的版面布局。可以看出电子发票几乎与a4纸一样大。
第二步:点击“文件”-“打印”。
点击“打印”弹出的弹窗,此时默认为“适合打印边距”。
第三步:点选“实际大小”。搞定了,电子发票自动调整到实际尺寸,直接打印即可。
【第12篇】税务电子税票如何打印
小宁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找工作,终于尘埃落定了,这份工作从各方面来讲都让她很满意。可是上班的第一天小宁就挨骂了,因为部门主管让她去打印发票,她一张接一张地打印,被主管说工作效率太低,没有用心思考。小宁赶紧去找法子,终于找到了一个工具,能够快速打印电子发票。
在手机支付宝首页搜索理票侠小程序,点击进入,可以看到有邮箱收取、短信收取、自动导入多种收取发票的方式,还有扫码添加和手动录入可以发票去重,支持多种格式,可以批量ofd转pdf,批量存储十分方便。想要批量打印的话,就在导出时选择批量导出,就会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大大便利了发票打印,自动生成电子台账也不在话下,小伙伴们赶紧试一试吧。
财税知识分享: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如果纳税人在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同时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如何享受扣除?
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可以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全年共计4800元;在同年又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扣除条件的,全年可按照36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因此,对同时符合两类情形的纳税人,该年度可叠加享受扣除,即当年其继续教育最多可扣除8400元。
【第13篇】税务电子签章
全国两会:电子发票的议题已经持续了多年,从每次的议题中,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对于电子发票本身的重视,以及对于推广电子发票的决心!
电子发票时代下,真正的一站式发票管理小程序!
目前两会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中,其实早在2023年,全国人大代表就已经提出了电子发票的相关议题,甚至于在15年、19年进行了三议电子发票。我们也可以看到目前的结果,电子发票全面推行,逐渐覆盖了各行各业,到今年,已经有许多地方开起了电子专票。
无论是从国家层面,或者是从企业出发,我们都很清晰的可以看到,电子发票已经在市场上占据了一定的比例和位置,现在还有哪家企业敢说自己没有收到过电子发票呢?
回到我们今天的话题,电子发票那么多,作为财务人员的我们怎么能够对电子发票了解甚浅呢?不信?就标题的问题,你真的知道么?
什么是电子签章?
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发票会加盖电子签章。电子签章采用图像处理技术和电子签名技术将传统签章电子化,实现电子文件加盖签章的操作。纳税人获得发票后,使用阅读器打开电子发票版式文件,可以读取并验证电子签章是否有效。
电子签章必定有,但是右下的电子印章并不一定有!
自2023年1月8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电子发票没有印章,一般是开票软件没有设置完成导致的,如果是pdf格式打开,可以在打印选择界面选择“注释和表单文档和图章”打印出来才会有印章。”
如何判断电子发票是否有效,是否被修改过呢?
电子发票和正常开具的发票一样是可以进行真伪查验的,需要进入到国税或当地查询网址,按照要求输入发票号、发票代码、发票验证码、开票时间、发票金额这几个字段后,进行查询。查询后再自行对比发票信息是否和查验信息有所不同。
有没有简单的方法呢?
用微信小程序《电子台账助手》,可以直接导入电子发票,自动读取到所有的发票信息,一键点击即可查验真伪,自动比对所有字段,自动提示发票情况。节约的是时间,提高的是效率,拥有的是自己的时间。
时代在进步,未来在加速到来,但任何工作的核心本质是没有发生变化的,用心、细致、认真,永远都是财务会计工作最重要的。
【第14篇】电子税务局里面减免税费怎么查询
1、我单位为山东省外建筑企业,在山东省经营的项目,什么情况下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预缴建筑企业项目部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报验管理登记信息当前为有效状态,且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中经营方式属于“建筑安装”或“装饰修饰”的报验户,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建筑企业异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模块,预缴建筑企业项目部企业所得税。
您可根据报验登记情况,在有效期内选择按月或按季预缴项目部企业所得税。
2、以自然人身份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房产交易申报,选择增量房房源进入申报表,申报完成后,发现快速折算率选错了,需要作废报表重新申报,但在房产交易申报作废模块,查询不到申报记录,怎么办?
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房产交易申报表后,在金三核心征管系统将发起审批流程,需经税务机关完成审批后,才能查询到已申报信息及进行其他操作。请等待税务机关完成审批后,再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作废。
3、我单位更正三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采集时填写的土地面积是5092.25平米,发现报表中的“计税依据”显示为424.35平米,请问系统显示是否正确,是如何计算的?
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中,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的计算办法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的应税土地面积除以12个月,再乘以当期申报的月份数”,根据您填写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的应税明细,“有效期起”是2023年9月1日, 因此2023年第三季度申报时,只有9月这一个月需要申报,因此根据您在税源采集信息中填写的“应税土地面积”5092.25,按照规定的计算办法,系统自动出来的“计税依据”为424.35(即5092.25÷12×1=424.35),因此系统显示的“计税依据”栏数据是正确的。
4、我单位2023年招用了退役士兵,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3年第4号),我单位符合企业招用退役士兵扣减增值税优惠政策,上个月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中,该项减征的期末余额数据为4***.*6,这个月打开该表期初余额数显示是0,怎么办?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的“期初余额”栏,是与减免性质代码及名称相关联的,如您上期存在期末余额,在本期申报时,请先选择“减免性质代码及名称”,系统将自动带出该项目的期初余额数据,如下图所示:
5、我单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报表选择时,无法勾选“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怎么办?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面向税(费)种认定信息中有增值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类型的纳税人开放,有扣除项目的营业税改增值税纳税人填写,报表选择时,系统自动检索税(费)种认定信息,您也可通过“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查看认定情况:
如您单位发生了此类业务需要申报时,请先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完成此类税(费)种信息认定,然后再进行申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30379421@qq.com
【第15篇】电子税务局可以退税率吗
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网址: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电子税务局 (chinatax.gov.cn)
六税两费相关政策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0号);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3号)
电子税务局具体操作:
一、首先,在电子税务局首页右上角搜索【入库】,然后点击搜索结果中的【退抵税费申请(入库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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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来后的操作,我就不多说了,直接上图,直接操作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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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里有一点需要注意,就是勾选追溯享受六税两费政策时,如果提示“您不属于一季度未享受六税两费政策的纳税人,请知晓”,如果你认为你这户确实是应该享受的,可以去大厅申请退税。
三、然后,将页面滑动到下面,点击【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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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然后在弹出选择明细的窗口,先点击【查询】,然后将所有记录勾选上,最后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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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面操作完之后,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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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接下来附报资料这步全是非必报的,咱直接继续【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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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最后,确认信息无误的话,点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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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提交成功后,就等着税务机关审核就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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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审核后会为您办理退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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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电子税务局登录最初密码
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新版 登录方式操作手册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23 年 3 月
目 录
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新版登录方式操作指引
1. 概述 ....................2
1.1. 主要内容 ....................2
1.2. 预期读者.................... 2
2. 系统简介.................... 3
3. 功能介绍(企业业务).................... 4
3.1. 用户登录认证.................... 4
3.2. 企业账号登录 ....................4
3.2.1. 企业业务 ....................5
3.2.2. 企业信息管理.................... 12
3.2.3. 人员权限管理 ....................12
3.2.4. 个人信息管理.................... 23
3.2.5. 手机号码修改 ....................25
3.2.6. 个人信息维护.................... 32
3.2.7. 身份切换.................... 37
3.2.8. 日志管理.................... 40
4. 功能介绍(自然人业务).................... 41
4.1. 用户注册.................... 41
4.1.1. 自然人登录........................................ 45
4.1.2. 找回手机号码 47
4.1.3. 忘记密码 ....................48
4.2. 个人信息管理 ....................50
4.2.1. 个人基本信息.................... 50
4.2.2. 个人密码修改.................... 51
4.2.3. 手机号码修改 ....................53
4.2.4. 个人信息维护 ....................60
4.2.5. 用户注销.................... 64
4.3. 企业授权管理 ....................66
4.3.1. 待确认授权 ....................66
4.3.2. 已授权企业 ....................67
4.3.3. 历史管理信息.................... 68
4.4. 个人实名等级 ....................69
4.5. 个人证件管理 ....................71
4.5.1. 查看.................... 71
4.5.2. 新增 ....................72
5. 功能介绍(代理业务) ....................74
5.1. 代理业务 ....................74
5.1.1. 快捷登录 ....................74
5.2. 企业信息管理 ....................75
5.2.1. 企业基本信息 ....................75
5.3. 人员权限查看 ....................76
5.4. 身份切换 ....................77
5.4.1. 企业办税.................... 77
5.4.2. 个人办税 ....................78
6. 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新版登录功能常见问题解答 ....................79
6.1 用户注册.................... 79
6.2 用户密码 ....................81
6.3 用户登录.................... 82
6.4 账户中心.................... 83
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新版登录方式 操作指引
1. 概述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云南省电子税务局于 2023 年 3 月 19 日对登录方式进行升级调整。请按 照以下登录操作指引进行登录,必要时需补充相关信息,感谢您的理解和支 持。
1.1. 主要内容
本文主要内容是介绍企业、 自然人、代理机构登录新版电子税务局进行 基本信息的查询及维护功能。
纳税人用户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右上角的纳税人名称,选择身份切 换或者点击“我的信息——账户中心”,可进入账户中心进行信息查询和维护。 不同的用户身份登录账户中心后,其界面和功能会有所不同。
纳税人用户有三种身份,分别是企业业务身份、 自然人业务身份和代理 业务身份。以下分别说明。
1.2. 预期读者
阅读用户群体为法人、 自然人和代理机构。
2. 系统简介
新版电子税务局登录界面基于身份管理制度、规范、流程,为涉税企 业业务、 自然人业务、代理人业务提供身份信息管理,实现企业法人、 自然 人、代理机构用户登录税务应用系统中的身份认证、单点登录、访问控制、 系统登录等功能。提供账户中心功能,实现用户信息的查询及维护功能。
3. 功能介绍 (企业业务)
3.1. 用户登录认证
【第一步】请打开云南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或右上角的登 录按钮,进入云南省电子税务局登录页面。
【第二步】进入登录页面后,可以使用“密码登录”模块或使用打开云 南税务 app 和个人所得税 app“扫码登录”模块进行企业登录。如下图所 示。
3.2. 企业账号登录
企业账号登录有密码登录和 app 扫码登录两种方式。通过密码登录企业 业务的方式有两种,分别是“快捷登录”(密码登录) 和“特定主体登录”。 具体如下图所示:
3.2.1. 企业业务
3.2.1.1. 密码登录
3.2.1.1.1. 快捷登录
【第一步】请依次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居民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或用户名)、个人用户密码,以上信息输入完毕后将滑块拖到最右侧, 点击“登录”进入。
【第二步】选择短信验证 (通过手机号获取验证码) 或扫码验证 (请下载 使用云南税务 app 或个人所得税 app 扫码,点击右上角“+ ”扫一扫功能,扫 描屏幕中的二维码。个人所得税 app 需要先登录再扫码) 成功后,即可完成登 录。具体如下图所示:
注意事项
①企业业务的【快捷登录】,若你在电子税务局 pc 端进行过自然人用户注
册,请使用个人用户密码登录;若未进行过自然人用户注册,请尝试使用证件 号码后六位进行登录认证。为了保护您的账号安全,在使用身份证号码后六位 登录后,系统会要求您修改个人初始密码,完成修改后,个人初始密码将置为 无效。再次登录时,请使用您的个人用户密码。
②您使用短信验证时,若系统提示“手机号码不存在,您可以尝试使用证 件号码登录”,则登录第二步选择扫码验证的方式,并在“账户中心”—“个人 信息管理”—“手机号码修改”功能中重新确认手机号。请注意,为了自身账 户安全,请不要将自己的账户绑定他人手机号。
③跨区域报验户、跨区税源登记纳税人、非居民 (组织临时登记适用) 等 用户请在“企业业务”—“特定主体登录”入口登录。
3.2.1.1.2. 特定主体登录
【第一步】选择特定主体类型,依次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 号)、居民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或用户名) 和个人用户密码后,将拖动滑块到 最右边,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登录。
【第二步】选择短信验证 (通过手机号获取验证码) 或扫码验证 (请下载 使用云南税务 app 扫码或个人所得税 app ,点击右上角“+ ”扫一扫功能,扫 描屏幕中的二维码) 后,即可完成登录。具体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验证成功后选择需要进入的跨区报验户或跨区税源户。
注意事项
云南特定主体类型包括“跨区域报验户”、“跨区税源登记纳税人”、“非居民 (组织临时登记适用)”三种种身份类型。
3.2.1.2. 扫码登录
支持“云南税务 app 和个人所得税 app”扫码方式登录。
3.2.1.2.1. 云南税务 app 扫码和个人所得税 app 扫码
【第一步】打开云南税务 app 或个人所得税 app,首先登录企业或个人业 务,显示“已登录”状态后,再返回app 首页,点击右上角“+ ”,点击扫一扫 按钮扫描屏幕中的二维码即可完成登录。
注意事项
通过扫描二维码登录网页版时,将同步您的 app 登录状态,即您在云南税 务 app 中采用企业登录方式登录,则扫码后,网页版电子税务局登录的为企业 业务;若您在云南税务 app 采用个人登录方式登录,则扫码后,网页版电子税 务局登录的为个人业务。个人所得税 app 登录均为个人登录。
3.2.1.3. 忘记密码
若忘记个人用户密码,可点击【忘记密码】重置密码,如下图所示:
【第一步】输入账户信息 (居民身份证) 后进入身份验证模块:
【第二步】通过短信验证或扫码验证方式进行身份验证,扫码验证可使用 云南税务 app 或个人所得税 app 扫码,短信验证支持选择账号中存在的所有 手机号,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完成身份验证后即可设置新密码,如下图所示:
3.2.2. 企业信息管理
3.2.2.1. 企业基本信息
功能描述
进入账户中心后,默认显示企业基本信息,包括脱敏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以及企业实名状态、主管税务机关、当前人员身 份等信息。点击“已实名核验”或“未实名核验”旁
图标可以查看实名等级
要求。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企业信息管理”菜单下的“企业基本信息”,可查看登录 账号的“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若登录的账号存在多重身份,例如同时为 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员的,会在“当前身份”后进行统一展示,加 粗显示的身份为登录时所选择的身份,其他身份则置灰显示,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企业基本信息中的敏感数据都进行了脱敏处理,如果需要查看 纳税人名称的详细信息,点击右侧的“眼睛”
图标,显示全部信息。
3.2.3. 人员权限管理
企业账户中心提供人员权限管理功能。有管理权限的人员 (法定代表人/ 财务负责人) 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后,可通过此菜单下的“人员权限管理”功 能添加自然人为本企业的办税人员、查看和维护现有办税人员、对待确认的办
税人员信息进行审核或撤回等,如下图所示:
3.2.3.1. 添加办税人员
功能描述
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在电子税务局中为本企业添加办税人员。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菜单栏“人员权限管理”-“添加办税人员”进入添加办税
人员信息界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录入需要添加的办税人员的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并输入证件号 码、选择身份类型、设置人员权限相关功能集及有效期截止日期。该功能集是 根据选择的身份类型默认展示所选身份具有的所有功能,按照实际需求进行选 择,点击“全选”一次选择所有功能。如下图所示:
可以添加的办税人员身份类型包括办税员、开票员。
【第三步】点击【确认】按钮,展示所添加办税员的详细信息。如下图所 示;
【第四步】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提交,系统会跳出提示框, 查看后点击确定。如下图所示。
弹出已成功添加办税人员,此时办税人员信息转为待确认状态。点击【查看 详情】按钮,可查看添加办税人员的具体信息。
【第五步】添加完办税人员后,可在“待确认办税人员”列表中看到添加 信息,如下图所示。
在办税人员确认授权前,企业可进行撤回操作,撤回后在“历史管理信息- 撤回”中可以查看撤回记录,如下图所示:
【第六步】办税人以自然人身份登录账户中心,在“人员权限管理-待确认 授权”功能菜单中进行授权确认。确认后,企业在“现有办税人员”列表中展 示新增加的办税人信息。如下图所示;
【第七步】办税人添加成功后,在自然人账户的“已授权企业”菜单中可 以查看对应企业信息。
3.2.3.2. 待确认办税人员
功能描述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新增加的办税人在自然人尚未确认授权前, 在此功能中展示,待确认的办税人信息可以撤回,撤回的办税人员信息在“历 史管理信息- 已撤回”中查看撤回记录。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菜单栏“人员权限管理”-“待确认办税人员”进入待确
认办税人员展示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根据“身份类型”、“姓名”设置筛选条件。
查看:点击右侧“权限查看”,可查看待确认办税人员的权限。
撤回:企业添加办税人员后, 自然人处于尚未确认授权的状态,此时企业
可以撤回添加,撤回信息在“历史管理信息- 已撤回”功能中可以查看。
3.2.3.3. 现有办税人员
现有办税人员菜单下,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可以查看账户中心中本 企业当前已有的办税人员信息,也可以对除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以外的办 税人员进行查看、修改或删除等操作。
3.2.3.3.1. 管理
功能描述
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可以查看账户中心中本企业当前所有的办税 人员信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可以修改账户中心中关联的办税人员 的办税功能集以及身份有效期,该功能的设置主要为满足企业管理办税人员权 限的需求。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菜单栏“人员权限管理”-“现有办税人员”,展示出本企 业当前所有办税人员信息。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设置“姓名”、“身份类型”查询条件检索出要修改的办税人员。
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点击要查看或修改的办税人员操作列中的【管理】按钮,进入 查看办税人员界面,展示所查看的办税人员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身 份类型、功能集以及有效期截止日期。根据需要修改该办税人员的功能集或有 效期止,修改完成后点击【确定】按钮,系统提示修改办税人员成功,办税人 员权限信息修改完成。如下图所示:
注意事项
若办税人的职责发生变化,需要修改身份类型时,不能直接修改,需要重 新添加办税人,选择新的身份类型,授权新的功能集。
功能集为必填项,根据身份类型自动展示所具有的功能,企业可以根据实 际需求进行勾选。
3.2.3.3.2. 删除
功能描述
办税人员因离职或存在其他身份变动情况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 人可以删除账户中心中本企业除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以外的所有办税人员。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菜单栏“人员权限管理”-“现有办税人员”,展示出本企
业当前所有办税人员信息。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设置“姓名”、“身份类型”查询条件检索出要删除的办税人员。
【第三步】点击要删除的办税员操作列中的【删除】按钮,弹出提示框提
示“确定要删除关联关系吗? ”。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点击【确定】按钮,删除该办税人员与本企业的关联关系。
注意事项
企业删除办税人员后,办税人员无法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需要恢复的,由 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重新添加办税人员。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无法被删除,被删除的办税人员信息在“历史 管理信息- 已删除”中可以查看删除记录。
3.2.3.4. 历史管理信息
功能描述
企业通过此功能查看已删除、已撤回以及被拒绝的所有办税人员信息。可以 通过办税人员的身份类型、姓名进行快速查询,系统时支持模糊查询。信息过多 时,可以清除记录。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历史管理信息”菜单,系统显示所有已删除、已撤回以及 被拒绝的所有办税人员信息。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根据查询条件展示符合条件的所有办税人员信息,点击【清除 记录】按钮进行删除。
注意事项
已删除:指在“现有办税人员”功能中删除的办税人员记录。
已撤回:指企业添加办税人后,自然人尚未确认授权,撤回的办税人员记录。 被拒绝:指自然人拒绝成为本企业的办税人员记录。
3.2.4. 个人信息管理
3.2.4.1. 个人基本信息
用来查看企业当前登录本系统账号的个人信息,包括脱敏的用户基本信息 和证件信息,此功能只能查看,如需修改请在“个人信息维护”菜单中操作。
如下图所示。
3.2.4.2. 个人密码修改
功能描述
修改当前登录账号的登录密码。
操作步骤
打开“个人信息管理”-“个人密码修改”,进入登录密码修改页面后,选
择修改密码的验证方式:分别为密码验证、手机验证、扫脸验证。如下图所示。
选择密码验证的,输入旧密码、符合规则的新密码及确认新密码,点击【确 定】按钮即可成功修改登录密码,如下图所示。
选择短信验证的,输入符合规则的新密码、确认新密码,点击【获取验证 码】按钮,输入默认显示的手机号码收到的短信验证码,点击【确认】按钮即 可成功修改登录密码,如下图所示。
选择扫脸验证的,输入符合规则的新密码、确认新密码,点击【扫码认证】 按钮后通过云南税务 app 扫描二维码,根据提示进行人脸识别,验证通过即可 成功修改登录密码,如下图所示。
注意事项
密码规则:长度为 8- 16 个字符,必须包含数字、字母 (区分大小写)、特 殊字符三种中至少两种 。
3.2.5. 手机号码修改
可以对登录电子税务局或账户中心中的账号的手机号码信息进行维护,如 发生手机号码变更,可以通过手机号码修改功能变更手机号码。可以添加、修 改、删除手机号码,也可将其他手机号变更为默认手机号。如下图所示。
当存在多个手机号码时,必须设置其中一个号码为默认手机号码,可以删 除非默认的手机号码。只有一个手机号码时,该手机号码自动设为默认手机号 码。
3.2.5.1. 添加手机号
功能描述
当登录本系统的账号有多个手机号码时,可以通过此功能添加新手机号码。
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个人信息管理”-“手机号码修改”,进入手机号码修改
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拉到页面最下方,点击右下角【添加手机号+】按钮,进入添 加手机号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录入手机接收到的短信验证码,点击
【下一步】按钮,进入添加手机号页面。如下图所示;
如果原手机号码已无法收取验证码,可以通过登录界面,中的忘记手机号码 进行重置密码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输入新手机号,点击“获取验证码”,将新手机号收到的验证码输 入“短信验证码”中,点击【确定】按钮,提示“添加手机号码成功”,完成手 机号码的添加。手机号码添加之后,可以根据需要将其设置为默认手机号码。
注意事项
当添加了多个手机号码时,点击【设置为默认】按钮,切换默认手机号码, 提示“设置默认手机号码成功”。
3.2.5.2. 修改手机号
功能描述
当用户默认手机号码发生了变更时,可以通过修改功能修改手机号码。
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个人信息管理”-“手机号码修改”,进入手机号码维护 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默认手机号码后的【修改】按钮,进入“修改手机号”界
面,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输入收到的短信验证码,点击 【下一步】按钮,进入输入新手机号码的界面,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录入新手机号码,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输入收到的
短信验证码,点击【确定】按钮,完成手机号码的修改。
修改手机号成功后,原手机号将自动被删除。
3.2.5.3. 删除手机号
功能描述
当前登录的账号可以删除不再使用的手机号码信息,默认手机号码不能删除。
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个人信息管理”-“手机号码修改”,进入手机号码修改页 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选择需要删除的手机号码,点击操作列的【删除】按钮,进
入删除手机号码界面。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输入收到的短信验证码,点击【确 定】按钮,提示“删除手机号码成功”,完成手机号码的删除。
如果原手机号码已无法收取验证码,可以点击【扫脸验证】进入到扫码 界面。如下图所示。
3.2.5.4. 手机号码设置为默认
默认手机号只能有一个,需要更换默认手机号时,点击要设置为默认手 机号操作列的【设置为默认】按钮,将该手机号设置为默认手机号。将其他 手机号设置为默认手机号后,原来的默认手机号被自动置为非默认。
注意事项
如果只有一个手机号码时,不允许删除。
设置为默认的手机号码不能删除。
3.2.5.5. 找回手机号码
如果忘记手机号码或使用手机号码登录时提示“手机号码不存在”时, 可以点击“找回手机号码”按钮录入相关信息设置手机号码,如下图所示:
注意事项
1 为了自身账户安全,请不要将自己的账户绑定他人手机号。
3.2.6. 个人信息维护
办理企业业务的企业“办税人员可在用户信息维护界面修改用户名、邮 箱地址、证件有效期和用户住址。
3.2.6.1. 用户名修改
功能描述
办理企业业务的企业办税人员可通过账户中心的用户名修改功能来修改 用户名。
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个人信息管理”-“个人信息维护”,进入个人信息维 护页面,默认“用户名修改”功能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录入新的用户名,点击【确定】按钮,需要通过手机或扫码 验证。
3.2.6.2. 证件有效期修改
功能描述
办理企业业务的企业办税人员等可通过账户中心的证件有效期修改功能 来修改本人证件有效期。
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个人信息管理”-“个人信息维护”,进入个人信息维护 页面,默认“用户名修改”功能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证件有效期修改”,进入证件有效期修改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证件有效期为“自定义”或“长期有效”。证 件有效期选择“自定义”时,需设置证件起始日期和证件终止日期;证件有效 期选择为“长期有效”时则只需设置证件起始日期”。设置后点击【确认】按钮, 保存证件有效期。
3.2.6.3. 邮箱地址修改
功能描述
办理企业业务的企业办税人员可通过账户中心的邮箱修改功能来修改个 人电子邮箱信息。
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个人信息管理”-“个人信息维护”,进入个人信息维 护页面,默认“用户名修改”功能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邮箱地址修改”,进入邮箱地址修改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在“新邮箱地址”框输入正确的邮箱信息,点击【获取验证码】 按钮,录入验证码,点击【确定】,保存修改信息。
3.2.6.4. 用户住址修改
功能描述
办理企业业务的企业办税人员可通过账户中心的住址修改功能来修改用 户住址。
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个人信息管理”-“个人信息维护”,进入个人信息维 护页面,默认“用户名修改”功能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个人住址修改”,进入用户住址修改页面。如下图所 示;
【第三步】在“新用户住址”框输入正确的住址信息,点击【确认】按钮,
保存修改信息。
3.2.7. 身份切换
3.2.7.1. 企业办税
功能描述
办理企业业务的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等通过“企业办税” 功能进行企业内不同身份和其他企业不同身份的切换。
操作步骤
企业内身份切换:点击菜单栏“身份切换”-“企业办税”,进入企业身 份切换功能页面,页面分为企业内身份切换和其他企业切换两部分。企业内 身份切换部分展示纳税人名称 (不脱敏)、社会信用代码 (不脱敏) 。如下图
所示。
选择某一身份类型,点击对应“图标”进行切换。
其他企业切换:点击菜单栏“身份切换”-“企业办税”,进入企业身份 切换功能页面,页面分为企业内身份切换和其他企业切换两部分。其他企业 切换部分展示可切换的关联企业,包括:序号、纳税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纳税人识别号、操作列,操作列含“切换”按钮。如下图所示。
设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为条件进行查询。选 择一条关联企业信息,点击“切换”按钮,弹窗展示所选企业内的身份类型, 选择某一身份类型,点击“确定”。
3.2.7.2. 个人办税
功能描述
办理企业业务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以及办税员等通过“个人 办税”功能进行企业业务至个人业务的切换。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菜单栏“身份切换”-“个人办税”,进入个人办税功能页面, 界面展示办税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脱敏) 。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切换为个人”按钮,由企业页面切换到个人页面。
3.2.7.3. 跨区域办税
办理企业业务的办税人员可以通过“跨区域办税”功能进行跨区域涉税 事项报验。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选择“报验户”或“跨区域税源”
操作步骤
点击菜单栏“身份切换”-“跨区域办税”,进入跨区域办税功能页面。 选择“报验项目选择”,进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项目选择页面,选择“行 政区划 (省)”“行政区划 (市)”“行政区划 (区)”“主管税务机关”,录入“跨 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点击查询后在列出的需报验项目的操作列进行
操作。如下图所示。
选择“税源登记选择”,进入跨区税源登记纳税人选择页面,选择“行 政区划 (省)”“行政区划 (州市)”“行政区划 (县、区、县级市)”“主管税 务机关”,点击查询后在列出的纳税人行的操作列进行操作。如下图所示。
3.2.8. 日志管理
用于查询登录日志,可以按“姓名”“身份类型”“起止时间”等条件进 行查询登录本企业账户的记录。
操作步骤
【第一步】在菜单栏选择“日志管理”进入登录日志查询页面,默认展 示一个月内的登录记录。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设置登录类型 (如企业业务、代理业务或个人业务)、起止时 间、姓名、身份类型等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系统会检索出符合条 件的登录日志。
4. 功能介绍 (自然人业务)
4.1. 用户注册
【第一步】点击“我要办税”或右上角的登录按钮,进入云南省电子税 务局登录页面。
【第二步】选择【自然人业务】—【用户注册】模块进行个人信息注册。
【第三步】进入注册页面后,勾选左侧协议信息,然后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填写个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性别、国籍等信息后,点 击下一步。
【第五步】设置个人用户名、个人用户密码,输入个人手机号码,点击“获 取验证码”接收验证码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第六步】在弹出的人脸识别认证页面,使用云南税务 app 扫描下图左侧二 维码完成人脸识别认证 (如您尚未下载云南税务 app 的,需先点击下图第二
条提示中的链接下载)。
【第七步】打开云南税务 app ,点击右上角“+ ”,弹出扫一扫,点击扫一扫 按钮扫描上屏幕中的二维码。
【第八步】将人脸置于扫脸人像框内,根据提示完成相应操作即可完整人脸 识别验证。
【第九步】人脸识别验证完成后,您即可点击“去登录”按钮返回到登录业 务界面进行登录。
4.1.1. 自然人登录
4.1.1.1. 密码登录
自然人通过密码登录的方式有三种,分别是“用户名登录”“手机号登录” 和“证件登录”,每种登录方式都分两步完成校验,第二步一致。
使用“用户名登录”方式,【第一步】需要输入用户名和用户密码,输入完
毕后将滑块拖到最右边,点击【登录】按钮。
【第二步】完成密码校验后,用户可以选择扫码验证或短信验证方式进行登 录。如上图所示:云南税务 app 扫码登录:
使用“个人所得税 app”,扫码登录:
使用“手机号登录”方式,【第一步】需要输入手机号码和用户密码,输 入完毕后将滑块拖到最右边,点击【登录】按钮。【第二步】完成密码校验后,
用户可以选择扫码验证或短信验证方式进行登录。
4.1.2. 找回手机号码
如果忘记预留的手机号,可以点击“找回手机号码”按钮进入找回手 机号 面录入相关信息找回手机号码,如下图所示。
4.1.3. 忘记密码
对于忘记自然人密码的用户,通过点击【忘记密码】按钮进入忘记密码 界面,如下图所示:
输入账户信息后进入身份验证模块,可通过短信验证或扫码验证方式进 行身份验证,扫码验证可使用云南税务 app ,如下图所示:
完成身份验证后即可设置新密码,如下图所示:
4.2. 个人信息管理
当自然人需要查看个人基本信息、修改登录密码、手机号码、邮箱及住 址以及证件有效期时,可在个人信息管理菜单进行选择操作。
4.2.1. 个人基本信息
点击进入账户中心后,默认显示自然人的基本信息和证件信息,个人基 本信息中的敏感数据都进行了脱敏处理,如下图所示。
4.2.2. 个人密码修改
功能描述
修改当前登录账号的登录密码。
操作步骤
点击“个人信息管理”-“个人密码修改”,进入个人密码修改页面后, 选择修改密码的验证方式:分别为密码验证、手机验证、扫脸验证,如下图 所示。
选择密码验证的,输入旧密码和符合规则的新密码、确认新密码,点击 【确认】按钮即可成功修改登录密码,如下图所示。
选择手机验证的,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输入对应短信验证码后, 再输入符合规则的新密码、确认新密码,点击【确认】按钮即可成功修改登 录密码,如下图所示。
选择扫脸验证的,输入符合规则的新密码、确认新密码,点击【扫码验 证】按钮后通过云南税务 app 扫描二维码,根据提示进行人脸识别,验证通 过即可成功修改登录密码,如下图所示。
4.2.3. 手机号码修改
自然人可以对账户中心中的个人手机号码信息进行维护,如发生手机号码 变更,可以通过手机号码修改功能变更手机号码。 自然人可添加、修改、删除 手机号码,也可将其他手机号变更为默认手机号。如下图所示。
当存在多个手机号码时,必须设置其中一个号码为默认手机号码, 自然
人可以删除非默认的手机号码。只有一个手机号码时,该手机号码自动设为默 认手机号码。
4.2.3.1. 添加手机号
功能描述
当自然人有多个手机号码时,可以通过此功能添加新手机号码。
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个人信息管理”-“手机号码修改”,进入手机号码维护页 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添加手机号】按钮,进入添加手机号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录入手机接收到的短信验证码, 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添加手机号页面。如下图所示;
如果原手机号码已无法收取验证码,可以点击【扫脸验证】进入到扫码
界面。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输入新手机号,点击“获取验证码”,将新手机号收到的验证 码输入“短信验证码”中,点击【确定】按钮,提示“添加手机号码成功”, 完成手机号码的添加。手机号码添加之后,可以根据需要将其设置为默认手 机号码。
注意事项
①当添加了多个手机号码时,点击【设置为默认】按钮,切换默认手机 号码,提示“设置默认手机号码成功”。
②用户登录时,短信验证登录方式所使用的手机号码为默认手机号码, 存在多个手机号码时,必须有一个手机号码为默认手机号码。
4.2.3.2. 修改手机号
功能描述
当自然人用户默认手机号码发生了变更时,可以通过修改功能修改手机号码。
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个人信息管理”-“手机号码修改”,进入手机号码维护页 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默认手机号码后的【修改】按钮,或默认手机号码行对应操 作列中的【修改】按钮,进入“修改手机号”界面。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输入收到的短信验证码,点击【下一 步】按钮,进入输入新手机号码的界面。如下图所示;
如果原手机号码已无法收取验证码,可以点击【扫脸验证】进入到扫码界面。 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录入新手机号码,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输入收到的短信验 证码,点击【确定】按钮,完成手机号码的修改。
修改手机号成功后,原手机号将自动被删除。
4.2.3.3. 删除手机号
功能描述
当前登录的自然人可以删除不再使用的手机号码信息,默认手机号码不 能删除。
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个人信息管理”-“手机号码修改”,进入手机号码修改 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选择需要删除的手机号码,点击操作列的【删除】按钮,进入删 除手机号码界面。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输入收到的短信验证码,点击【确定】 按钮,提示“删除手机号码成功”,完成手机号码的删除。
如果原手机号码已无法收取验证码,可以点击【扫脸验证】进入到扫码 界面。如下图所示。
4.2.3.4. 手机号码设置为默认
默认手机号只能有一个,需要更换默认手机号时,点击要设置为默认手机 号操 列的【设置为默认】按钮,将该手机号设置为默认手机号。将其他手机号 设置为默认手机号后,原来的默认手机号被自动置为非默认。
注意事项
如果只有一个手机号码时,不允许删除。
设置为默认的手机号码不能删除。
4.2.4. 个人信息维护
自然人用户可在个人信息维护界面修改用户名、邮箱地址、证件有效期 和用户住址。
4.2.4.1. 用户名修改
功能描述
自然人用户可通过用户名修改功能来修改用户名。
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个人信息管理”-“个人信息维护”,进入个人信息维 护页面,默认“用户名修改”功能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录入新的用户名,点击【确定】按钮,用户名修改完成。如下图 所示。
4.2.4.2. 证件有效期修改
功能描述
办理个人业务的自然人通过证件有效期修改功能进行办税人证件有效期修改。
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个人信息管理”-“个人信息维护”,进入个人信息维护页 面,默认“用户名修改”功能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证件有效期修改”,进入证件有效期修改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证件有效期为“自定义”或“长期有效”。证件有 效期选择“自定义”时,需设置证件起始日期和证件终止日期;证件有效期选 择为“长期有效”时则只需设置证件起始日期” 。设置后点击【确认】按钮,保 存证件有效期。
4.2.4.3. 邮箱地址修改
功能描述
办理个人业务的自然人通过邮箱地址修改功能修改自然人电子邮箱住址。
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个人信息管理”-“个人信息维护”,进入个人信息维 护页面,默认“用户名修改”功能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在“新邮箱地址”框输入正确的邮箱信息,点击【获取验证码】,
录入验证码,点击【确认】按钮,保存修改信息。如下图所示。
4.2.4.4. 用户住址修改
功能描述
自然人用户可通过账户中心的住址修改功能来修改其住址信息。
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个人信息管理”-“个人信息维护”,进入个人信息维护 页面,默认“用户名修改”功能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用户住址修改”,进入用户住址修改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在“新用户住址”框输入新的住址信息,点击【确认】按钮,保 存修改信息。
4.2.5. 用户注销
功能描述
当自然人账户不再使用此账号进行相关业务时,可注销当前登录的自然 人账户。注销后,无法对已关联的企业再进行业务操作,注销的账号无法恢 复,如需继续使用此账号,需要重新注册,请慎重操作。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左侧菜单栏中的“我的信息”-“自然人账户中心”-“个人信 息管理”-“用户注销”,显示确认注销协议提醒。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阅读确认协议后如确认需要注销该账户,点击【确认注销】按钮, 进入注销验证界面,此时“手机验证”,显示姓名及默认手机号码,点击【获取验 证码】按钮,输入收到的短信验证码,点击【确定】按钮,验证通过后此账号注
销成功。如下图所示:
也可以选择“扫脸验证”,进入扫脸验证页面,此时需要使用云南税务 app 扫描二维码完成扫脸验证,验证后完成用户注销。如下图所示:
4.3. 企业授权管理
4.3.1. 待确认授权
功能描述
企业添加自然人为办税人员时,需要自然人通过此功能进行确认授权, 自 然人可以对企业的申请授权接受或拒绝操作。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菜单栏“企业授权管理”-“待确认授权”,当前登录的自然
人账户可以查看还未确认的关联关系。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可点击【确认】按钮进行确认授权。若企业信息有误, 自然人 可以点击【拒绝】按钮,直接拒绝此关联请求。
如下图所示:
自然人确认授权后,企业登录账户中心后,在“人员权限管理”-“现有 办税人员”菜单中将显示授权成功的办税人员的详细信息。
自然人拒绝授权后,在“历史管理信息”模块显示已拒绝的企业信息, 同时,申请企业登录账户中心后,在“人员权限管理”-“历史管理信息”模 块中的被拒绝信息。
注意事项
待确认事项中能撤回自己发起的权限申请,如下图所示:
4.3.2. 已授权企业
功能描述
展示此自然人关联的企业信息列表,以及此账号在所关联各企业中的关联
状态。例如一个自然人同时为多家企业办理业务,企业授权后将在此处显示。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左侧菜单中的“企业授权管理”菜单,选择“已授权企
业”菜单,展示此自然人账户关联的所有企业信息。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根据需求设置查询条件,可以快速查看满足条件的企业信息以及 关联状态,查询条件包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关联状态,系统 支持模糊查询。
注意事项
关联状态:包含“已启用”、“已停用”两个状态。
4.3.3. 历史管理信息
功能描述
自然人通过此功能查看被删除、已拒绝所有历史信息。信息过多时,可 以清除记录。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历史管理信息”菜单,系统显示所有被删除、已拒绝的 历史信息。可以通过设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和身份类型进行查 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根据查询条件展示满足条件的所有企业信息及操作信息,点击【清 除记录】按钮可以删除历史信息。
注意事项
被删除:删除此自然人的所有企业信息记录。
已拒绝:指企业添加此自然人为办税人员时, 自然人未同意授权,被拒绝的 企业信息记录。
4.4. 个人实名等级
功能描述
自然人实名登记采用五级实名等级管理,等级逐级提升。个人实名等级功 能用于验证自然人五级实名等级,进入此功能菜单后,系统显示当前实名等级, 如需提升等级,采用云南税务 app 扫描二维码,进行人脸识别验证,核验通过 后等级提升,核验不通过,等级提升失败,等级不变。
若自然人实名等级已经为四级,直接显示“您的实名等级已为四级,如需 提升,请到办税服务场所完成五级实名核验”,如下图所示。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菜单栏“个人实名等级”菜单,进入实名等级核验界面,系 统展示当前账户的实名等级。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提升等级】,通过云南税务 app 扫描二维码,进行人脸识 别。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验证通过后将此自然人的实名等级提升一级。
注意事项
人脸识别需要打开摄像头,需要手机为此 app 开通使用摄像头权限。
线上实名等级最高可以提升至四级,如需提升至五级需要到办税服务场所办理。
4.5. 个人证件管理
功能描述
办理个人业务的自然人可通过个人证件管理功能进行办税人协个人证件查 看以及添加新的证件。自然人通过该功能可办理本人各类身份证件信息的关联, 将 本人名下多种证件联通使用,避免同一个自然人通过不同证件重复注册。
4.5.1. 查看
操作步骤
点击“个人证件管理”,可以查看“我的证件”,如下图所示:
4.5.2. 新增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右上方“添加证件”,填写新增证件信息,如下图所示:
可以添加的证件类型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通过税务 app 扫脸进入新增个人证件管理页面,扫脸后添加
成功。证件归集后居民身份证为主证件。
5. 功能介绍 (代理业务)
代理机构登录后可以查看本机构所代理的纳税人的基本信息,也可以切换 到本机构所代理的其他企业中。代理机构登录后,展示本机构所代理的纳税 人列表。
5.1. 代理业务
代理业务提供【快捷登录】
5.1.1. 快捷登录
【第一步】请依次输入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本人居 民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或用户名)、个人用户密码,将拖动滑块到最右边, 点击【登录】按钮。
【第二步】选择短信验证 (通过手机号获取验证码) 或扫脸验证 (请下载使 用云南税务 app 扫码或个人所得税 app ,点击右上角“+”扫一扫功能,扫描屏 幕中的二维码) 后,即可完成登录。具体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展示该代理企业所有被代理企业列表信息,选择被代理企业,点 击“进入”按钮,进行登录。具体如下图所示:
5.2. 企业信息管理
5.2.1. 企业基本信息
功能描述
代理机构通过企业基本信息查询可以查看当前登录的企业基本信息。
操作步骤
在菜单栏选择“企业信息管理”-“企业基本信息”,进入企业基本信息 查询页面,页面展示当前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企业信息中展示统一社
会信息代码、纳税人名称、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状态、生产经营地址、法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手机号、财务负责人以及财务负责人手机号。如下图 所示。
5.3. 人员权限查看
功能描述
用来查看当前登录的代理机构用户的功能权限。
操作步骤
【第一步】在菜单栏选择“企业信息管理”-“人员权限查看”,进入人 员权限查看页面,页面展示当前登录的被代理企业的纳税人名称、统一社会 信息代码,当前登录的用户姓名、身份类型、功能集、有效期等。如下图所 示;
【第二步】点击“请点查看人员权限”框,进入查看功能集页面,展示出当
前登录用户的功能权限。如下图所示。
5.4. 身份切换
5.4.1. 企业办税
功能描述
办理企业业务的企业办税人员等通过“企业办税”功能进行企业内不同身 份和其他企业不同身份的切换。
操作步骤
企业内身份切换:点击菜单栏“身份切换”-“企业办税”,进入企业身 份切换功能页面,页面分为企业内身份切换和其他企业切换两部分。企业内 身份切换部分展示纳税人名称 (脱敏)、社会信用代码 (脱敏)。如下图所示。
选择某一身份类型,点击对应“图标”进行切换。
其他企业切换:点击菜单栏“身份切换”-“企业办税”,进入企业身份切换 功能页面,页面分为企业内身份切换和其他企业切换两部分。其他企业切换 部分展示可切换的关联企业,包括:序号、纳税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操作列,操作列含“切换”按钮。如下图所示。
设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为条件进行查询。选
择一条关联企业信息,点击“切换”按钮,弹窗展示所选企业内的身份类型,
选择某一身份类型,点击“确定”。
5.4.2. 个人办税
功能描述
办理企业业务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以及办税员等通过“个人 办税”功能进行企业业务至个人业务的切换。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菜单栏“身份切换”-“个人办税”,进入个人办税功能页 面,界面展示办税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脱敏) 。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切换为个人”按钮,由企业页面切换到个人页面。
6. 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新版登录功能常见问题解答
6.1 用户注册
1. 电子税务局取消了“企业注册”功能,企业用户如何完成电子税务局注册?
答: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新办纳税人套餐服务”或线下办税服务场所完
成信息确认业务后,再回到登录界面进行自然人用户注册,即可通过企业业务入 口登录电子税务局。
2. 自然人用户如何完成电子税务局注册?
答: 自然人点击自然人业务下方的【用户注册】,通过校验身份信息、基本 信息填写和人脸识别认证后,即可完成注册。注册后的自然人可通过自然人业务 入口登录电子税务局。
3.登录电子税务局时提示“该用户未注册”,这是什么原因?如何操作?
答:本次升级后,所有新增用户 (无论是企业的办税人员或纯自然人办税) 都需要先前往电子税务局自然人业务左下方的【用户注册】模块,完成自然人用 户注册。
4.在电子税务局进行自然人用户注册为什么一定要刷脸?登录电子税务局
后,是否还需要提高实名认证等级?
答:自然人用户注册过程中需一并完成实名认证,实名认证将作为完成自然 人用户注册的前提,新增自然人用户在完成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用户注册后,其实 名等级为四级。存量用户若未完成扫脸认证的,其实名等级为三级,可在登录成 功后,进入【我的信息】—【账户中心】—【个人实名等级】 中使用云南税务 app 进行扫脸认证,从而提升实名等级至四级;或者在电子税务局办理风险实名 事项时,系统自动提示扫脸,从而提升实名等级至四级。
5.我是一名外籍人士,现在想注册电子税务局用户,但是注册时选择外国护 照却走不下去这个注册流程,该怎么办?
答:对于使用外国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a 类)、中华 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b 类) 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c 类) 这 4 种证件的,请先前往办税服务场所采集实名信息,再通过电子税务局完 成自然人用户注册。
对于使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中国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 居民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这 7 种证件的,可以直接通过电子 税务局网页版或云南税务 app 进行自然人用户注册。
6.我在注册电子税务局用户时,就是我本人在扫脸,但是扫脸怎么扫都不通
过,该怎么办?
答:(1) 请您确认能否清晰拍摄人脸图像,比如环境光线较暗、采集背景出 现其他人脸等均为影响因素。按照提示做明显动作,以便系统判断。
如确认无法进行实名核验,请前往线下办税服务大厅进行实名信息采集。
7.我在电子税务局进行了注册、登录、重置密码等操作,现想继续办理一些 需接收手机验证码的业务操作,但系统不再给我发短信验证码了,这是怎么回 事?
答:此情况为短信验证码获取频繁,请稍后重试。现短信验证码发送机制为 10 分钟最多 5 次,时间限制则从 10 次的第 1 次开始算,过了 10 分钟后又可以 发 5 次。
6.2 用户密码
1.企业业务登录入口取消了企业密码,我没有个人密码,我现在要为企业办 税该如何登录?或者我忘记有没有个人密码了怎么办?
答:企业业务、自然人业务、代理业务等入口的个人用户密码为原电子税务 局自然人账户密码。个人用户密码的初始密码为证件号码后六位。使用初始密码 登录的,登录后系统会要求自然人修改密码,修改完成后用户需要重新登录。新 的个人用户密码即是修改后的密码。
如果忘记密码或者不记得自己是否有个人用户密码,可以直接到登录页面右 下方【忘记密码】来设置新密码。
2 、 自然人初始密码都是证件号码后6 位,凡是知道我身份证号码的人,能 否用我的个人用户密码登录电子税务局?
答:云南省电子税务局采用双因子登录,第一验证因子为账号密码,即使账 号密码通过后,也需要第二验证因子通过验证,即短信验证或刷脸验证通过后才 能登录进电子税务局。只有账号和密码不能登录电子税务局。
3 、我该如何修改个人用户密码?
答:修改个人用户密码有三种方式,一是通过首页【忘记密码】功能,通过 短信或者扫脸验证找回密码;二是登录成功后,进入企业或自然人【账户中心】
的【个人密码修改】模块自行修改;三是通过以初始密码登录后系统会弹出提示 框,提示重新设置新密码。
6.3 用户登录
1 、新版登录系统上线后,旧版登录系统还能用吗?
答: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在启用新版登录方式初期,将采用双轨运行模式,旧 版登录将保留一段时间,以方便纳税人的正常使用。
2 、可以用不同手机号登录电子税务局吗?
答: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新版中一个手机号码只能绑定一个人,支持一个人拥 有多个手机号码,您可以通过【自然人账户中心】-【个人信息管理】-【手机号 码修改】模块添加多个手机号码。该模块的手机号码,不管是默认还是其他手机
号都可以进行登录。
3 、登录界面的用户名是什么?之前我没有用户名的要怎么添加和修改?
答:用户名是个人用户账号的一种,可以用来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用户注册 时可以进行设置,若已经注册过的自然人可以通过【自然人账户中心】-【个人 信息管理】-【个人信息维护】进行添加和修改。用户名一年可修改一次。
4 、我在登录电子税务局的环节,密码输错次数过多,现在账号被锁定了, 请问怎么办?
答:一天内同一认证方式连续失败 5 次的,账号自动锁定。账号被锁后,用 户可以直接使用页面右下方的“忘记密码”模块修改密码后重新登录,或等待次 日零时系统自动解锁。
5 、我是记账公司,如何登录已经签订代理协议的企业?
答:您可以通过代理业务进行登录,快捷登录方式需要输入代理机构社会信 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及代理人员个人信息,通过短信或扫码认证成功后,选择 被代理企业。
6 、特定主体登录包含什么?
答:特定主体登录包含报验户登录、跨区税源登记纳税人登录和非居民 (组 织临时登记)。
6.4 账户中心
1.为什么企业授权要企业主导,双向确认的业务规则是?
答:升级后,将“人企”关联关系规范为“5 员”(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 人、办税员、开票员、涉税代理人员5 类) ,法定代表人以市场监管部门、民政 部门和社保部门交换数据为准,办税员、开票员与金三登记的财务负责人需要进 行双向确认,以防止“被财务”“被员工”。若授权时系统将提示该办税人员尚未 注册,应由办税人员先完成注册后,再添加该办税人员。
2.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办税具备什么权限?
答: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默认拥有最高的权限,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设置 办税人员 (即办税员、开票员),且仅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有权限通过账户 中心添加或删除办税人员。
3.法定代表人如何绑定自己与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
答:法人在税务部门完成税务信息确认后,系统自动绑定法定代表人与企业 之间的关联关系,法定代表人完成用户注册后,即可在电子税务局登录界面选择 企业业务并以法定代表人身份进行登录。
4.财务负责人如何绑定自己与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
答:已在税务机关完成身份信息报告的企业,其财务负责人需通过电子税务 局的自然人业务入口进入【自然人账户中心】或企业业务入口登录页面去确认授 权为该企业财务负责人身份后,即建立其与企业的关联关系。完成后,财务负责
人可在登录界面选择企业业务并以企业身份进行登录。
5.企业如何添加办税员、开票员?
答:为了避免办税人员个人身份信息被盗用,企业与办税人员之间需通过双 向确认完成关联关系建立。建立关联关系的办税人员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为纳税人 办理税费业务。
添加路径:(1) 企业发起授权。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从“企业业务”入 口登录电局后,在【企业账户中心】的【添加办税人员】模块进行添加。被添加 办税人员通过电子税务局的“自然人业务”入口进入【自然人账户中心】或“企 业业务”入口登录页面去做确认授权。若办税人员未在电子税务局注册个人账号
的,企业无法新增该办税人员,系统将提示该办税人员尚未注册,应由办税人员 先完成注册后,再添加该办税人员。
举例:a 公司想要新增一名办税人员小王,于是 a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总 通过电子税务局新增了办税人员小王,税务机关通过电子税务局向小王推送待确 认的授权信息。小王登录电子税务局对推送的授权信息进行确认后,关联关系即 建立,小王成为 a 公司办税员。
(2) 自然人申请授权。 自然人通过“自然人业务”入口登录电子税务局, 在【自然人账户中心】的【企业授权管理】-【申请企业授权】进行添加。企业 通过电子税务局的【企业账户中心】-【人员权限管理】-【待确认办税人员】做 确认授权。
6.我是企业财务负责人,我们企业的办税员离职,我该如何删除这名办税人 员?
答:企业法定代表人与财务负责人可通过企业业务入口登录电子税务局【企 业账户中心】或办税服务场所删除办税人员,解除其与本企业的关联关系。
7.我曾经是某企业的一名办税人员,我现在已经离职了,但我在个人账户中 心看到还是这个企业的办税员身份,我该如何解除与企业的关联关系?
答:办税人员申请解除关联关系的,可以以自然人身份登录后在【自然人账 户中心】-【企业授权管理】-【已授权企业】中找到离职公司,点击【删除】后 认证或前往办税服务场所办理关联关系解除业务。
8.办税人员登录后能否直接切换在企业内的不同身份?是否需要退出后重 新登录?
答:办税人员在同一企业存在多种身份的,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
后,可在【企业账户中心】—【身份切换】模块切换至企业内的不同身份,无需 退出重新登录。
举例:办税人员小明在 a 公司同时担任财务负责人和办税员,以 a 公司办 税员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在【企业账户中心】—【身份切换】模块切换为 财务负责人身份。
9.办税人员登录后能否直接切换到其他企业?是否需要退出后重新登录?
答:办税人员在不同企业有多个身份的,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
局后,可在【企业账户中心】—【身份切换】模块切换至关联的不同企业,无需 退出重新登录。
举例:张总是多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以 a 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登录电子 税务局后,可在【企业账户中心】—【身份切换】模块切换为其他公司法定代表 人身份。
10.在历史管理信息中,“清除记录”是什么操作?
答:点击“清除记录”后对应的记录在历史管理信息中不再展示,同时对应 的记录系统也将删除。
本文来源:本文收集整理于云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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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