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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上海税务官网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说,根据有关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确定肖飏等375人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拟录用公务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2023年6月28日-7月2日)如有问题,请向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反映。监督电话:021-64736756;联系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邮政编码:200030,详见↓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2023年度拟录用公务员名单(第一批)
(点击看大图)
资料:国家公务员局官网
编辑:徐悦尔
【第2篇】上海市税务代理
作为一名上海代理记账公司的员工,掌握系统的代理记账知识是必不可少的。此以外额外补充的代理记账基本常识也是非常有利的。接下来小编就给大伙儿整理好几条,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步我们要区分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免收费用通常情况下规定为小规模季度45万元,但对于企业所得税并不减免的。
第二,公司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公司盈利利润的10%。而利润也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计算,通常情况下我们会拿开票收入与进货成本和经营费用相抵掉,留下的便是利润。进而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公司盈利的越高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也是较多的。
第三,要是没有正规的成本费用发票,则被认定是没有成本费用,那么需要缴纳的公司所得费也便会多一些。企业所得税即是开票收入的10%。
第四,若按开票收入的10%上缴企业所得税,公司购销业务的真实性无法得到证实,则会被认定是不是虚开发票。
第五,无法多开几个人的薪水费用。自从社保移交税务征收,按照规定开出几个人的薪水,则需要缴纳几个人的社保。
第六,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企业进货一定需要索要发票。要切记的是一般纳税人需要专票,这种专票既能作为进货成本,又能抵抵扣增值税。而对于通常情况下小规模企业,只需普通发票作为成本证明就可以了。
第七,公司的房租水电物业发票,汽油打车、住宿、车票、电脑、空调、桌椅、沙发、文件、打印机、纸张、快递、搬运、安装、维修等可算做公司的常规开支。
【第3篇】上海税务网官网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本市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沪税函〔2022〕22号
全文有效
2022.3.11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的规定,现将本市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凝心聚力,科学部署统筹安排
(一)思想重视,周密组织有序推进
各区(分)局要高度重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聚焦年度纳税申报表修订内容的贯彻实施,切实做好修订版报表对内、对外的培训辅导;依照市局相关部署,充分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完成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相关基础信息的维护,及时告知纳税人汇算清缴各类相关事项;同时,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护工作,优化汇算清缴申报纳税服务,确保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机制保障,组建团队细化分工
为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各区(分)局要加强组织领导,重视企业所得税人才队伍的培养和传承,并成立汇算清缴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应包含企业所得税、纳税服务、征收管理、数据风险等部门相关人员,共同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各司其责、统筹部署汇算清缴工作。市局将建立汇算清缴信息定期报送制度,编制《2023年度汇算清缴工作情况交流》以交流汇算清缴各阶段工作信息。各区(分)局应于2023年3月15日之前上报汇算清缴工作小组的组成人员名单和市局工作交流互动平台专责人员名单,并及时总结工作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和经验,上报市局。
二、多措并举,巩固推进稳步落实
(三)强化培训,稳扎稳固业务根基
各区(分)局应全面准确掌握企业所得税法规,特别是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在汇算清缴开始之前和汇算清缴期间,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组织对企业所得税管理部门、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源管理和纳税评估部门等人员培训,重点把握纳税申报表的修订内容、填报要求、政策口径、逻辑关系、管理变化等内容,保证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落实到位。
(四)创新思路,优化辅导力克难点
各区(分)局应因地制宜进一步深化拓展线上培训辅导的范围和渠道;同时,创新优化培训辅导及办税服务方式,广泛宣传汇算清缴范围、时间要求、报送资料、纳税申报系统操作、申报表的变化及其他应注意事项;引导纳税人采用网上电子申报方式进行汇算清缴申报,使纳税人尽早了解企业所得税政策、明晰汇算清缴权利和义务、熟悉汇算清缴操作流程。此外,针对纳税人在汇算清缴申报中遇到的痛点、堵点问题,运用市局征管问题沟通和处置机制,“早报、细究、集思、妥处”,通过多种渠道及时给予准确解答,促进规范管理,并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三、精准定位,细致服务量质并举
(五)聚焦重点,切实推进优惠落地
各区(分)局应切实关注企业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尤其要在落实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和制造业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等优惠政策上狠下功夫。各区(分)局要加强优惠政策宣传培训力度,丰富培训手段,分类分级、有针对性地辅导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同时,应当在汇算清缴申报期内,利用信息手段加强对企业年度平均资产总额、从业人数等指标的比对分析,避免出现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应享未享、不应享享受的情况。
(六)规范管理,持续助力申报质效
各区(分)局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的相关规定,对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纳税人及时调整征收方式,于次季度及时调整征收方式,实行查账征收。同时,市局将继续结合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为纳税人提供汇算清缴申报体检报告。各区(分)局应充分运用指标提示,结合减税降费统计核算工作,做好重点风险源排摸,辅导前置,提升申报质量,从而进一步加强申报数据管理。认真做好纳税人汇算清缴年度申报数据、填报项目、附报资料的完整性和逻辑性的审核,发现纳税人填报项目不完整的、填报错误或者有疑点的,应及时告知纳税人进行更正申报。运用信息系统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后更正申报管理,“精准放开更正权限、建立数据管理闭环”。使得电子申报功能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实现“服务内容有差异、数据质量能保证、涉税风险可控制”地向不同需求的纳税人开放汇缴期后网络渠道更正申报权限,达到实现精准开放、风险可控总目标。
四、部门协同,加强联动提质增效
(七)内部协同,优化机制明确职责
各区(分)局应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汇算清缴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上报,由市局统一协调、反馈和答复,确保汇算清缴工作有序开展。其中,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问题由市局企业所得税处联系解决,电子申报问题由市局信息中心联系解决,金税三期系统问题由市局金税三期运维项目组联系总局项目组解决。
(八)外部联动,主动对接畅通渠道
汇算清缴期间,各区(分)局要继续对接科委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充分运用现有良好的沟通机制、管理信息和服务功能,尤其是在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软件集成电路、资源综合利用等优惠政策落实上,畅通渠道,实现多部门联动服务协同共治的机制,提升汇算清缴的工作质效。
五、强化排摸,确保尽报智能退税
(九)明确对象,严格排摸及时跟进
各区(分)局应及时梳理2023年度应参加汇算清缴的纳税人范围,确保本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率实现100%。对应申报而未申报的纳税人,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杜绝汇算清缴的盲区或漏报。
(十)充分探索,改革推动智能退税
对于本市跨地区经营的总机构及其所属本市分支机构、外省市在沪分支机构应按照57号公告的有关规定计算并结清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为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本市税收营商环境,市局将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探索全市层面汇算清缴智能退税。各区(分)局应积极推广,做好宣传辅导以及指标设置工作,整体提升本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质效。
六、总结亮点,数据挖潜助力后续
(十一)回顾梳理,及时分析总结报告
汇算清缴工作结束后,各区(分)局应认真开展汇算清缴年度总结,撰写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项工作总结报告,并在6月20日前上报市局。总结报告的内容包括:
1.汇算清缴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汇算清缴工作的主要做法,汇算清缴户数、企业所得税数据总体情况;
2.企业所得税税源结构的分布情况,主要从企业的经济类型、国民经济行业的角度分析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分布情况,着重分析本地区的重点税源;
3.企业所得税收入增减变化及原因,主要从企业经营情况、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享受企业优惠政策等原因分析企业所得税收入增减变化以及趋势分析;
4.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征管制度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主要是本年度企业所得税各类政策、各项征收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分析以及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5.提炼一到两个工作亮点。
(十二)深入分析,精确助力后续管理
各区(分)局应组织人员做好汇算清缴数据的审核、汇总、分析工作。在数据汇总过程中,对数据反映出的纳税人相关信息不全或错误的情况,做好纳税人信息的完善工作,力争汇算清缴数据的准确性;要结合本地区行业特点、税源结构,逐步建立健全企业所得税政策效应评价机制,提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的应用;通过数据分析,进一步反映企业所得税管理不足之处,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共同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水平。在汇算清缴申报期结束后,结合税收征管数据、历年汇算清缴数据、财务会计数据、第三方涉税信息等,依托信息化手段和专家团队管理,重点对实际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存在跨年度涉税事项的企业进行相关数据分析,对于重大事项、高风险事项和重点行业建立跟踪管理和动态监控制度,着力构建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税法遵从度,不断提高企业所得税的征管质量和效率。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3年3月11日
附件1
关于2023年度本市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为帮助纳税人了解2023年度本市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范围、申报时间、申报方式、报送资料以及报表变化等相关事宜,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汇算清缴范围
2023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2023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本市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外省市总机构在沪二级分支机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7号)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二、汇算清缴时间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纳税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在汇算清缴期内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或备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资料的,应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办理延期纳税申报。
三、汇算清缴申报方式
本市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方式包括网上申报和上门申报。其中,网上申报是指纳税人通过网上电子申报企业端软件(etax@sh3)进行申报;上门申报是指由于实际情况,纳税人不能正常进行网上申报时可直接携带汇算清缴相关材料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
网上电子申报企业端软件(etax@sh3)可以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网站(网址:shanghai.chinatax.gov.cn)的“税收宣传/税收专题/征管服务类/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栏”或者“纳税服务/下载中心/软件下载”栏目内下载。
为方便纳税人,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不松懈,推荐通过网上申报渠道办理汇算清缴申报。
四、汇算清缴申报资料
纳税人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如实、正确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完整、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并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查账征收企业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修订版本)并在封面上盖章、签字、装订成册;核定征收企业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23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修订版本)加盖纳税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外省市总机构在沪二级分支机构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修订版本)并加盖纳税人公章。
(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若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还需提供相应的审计报告。
若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
纳税人使用ca认证且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汇算清缴申报的,上述第(一)、(二)项资料的纸质材料无需报送,由纳税人留存备查。
(三)项目部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关凭证(复印件)。若纳税人为本市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的建筑企业总机构,且由其直接管理的跨地区经营项目部在项目所在地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在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同时应报送该项目部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关凭证(复印件),预缴申报阶段已报送的,年度纳税申报阶段无需重复报送。
(四)《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复印件)。若纳税人为外省市总机构在沪二级分支机构,应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盖章的《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复印件)。
(五)《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报告表及附表》。若纳税人发生的企业重组业务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应在该重组业务完成当年,报送《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报告表及附表》等资料(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8号)。
(六)《居民企业资产(股权)划转特殊性税务处理申报表》。若纳税人发生的资产(股权)划转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应报送《居民企业资产(股权)划转特殊性税务处理申报表》等资料(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
(七)《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调整明细表》。若纳税人发生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且选择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第一条规定进行税务处理的,应在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递延确认期间每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报送《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调整明细表》(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优惠政策事项办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的规定,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享受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软件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等优惠事项的企业,应当在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后,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按照提示提交相应的电子资料。
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事项的企业,可选择使用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发布的2018优化版研发支出辅助账、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样式,在填报汇算清缴申报表基础信息表时勾选“2015版”。企业也可选择使用国家税务总局“2015版”、“2021版”简化版。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上述表式可以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网站的“税收宣传/税收专题/税收优惠类/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专栏”或者“纳税服务/下载中心/表格下载”栏目内下载。
汇算清缴期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还将继续联合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运用上海市科技创新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中加计扣除服务平台,对存在争议的研发项目,企业可以提请税务部门帮助转请科技部门判断。
(二)资产损失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的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汇算清缴申报体检报告
为了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帮助纳税人提高申报质量,降低涉税风险,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将在2023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就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继续实施汇算清缴申报体检报告服务。该项服务是在网上申报系统前一天先申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完成汇算清缴申报表填报后,在申报表发送页面增加扫描功能,并将可能存在的填报问题反馈给纳税人。
(四)更正申报
汇算清缴期内,纳税人如发现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有误的,可以进行更正申报,涉及补缴税款的不加收滞纳金。
汇算清缴期后,纳税人如发现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有误的,可以进行更正申报,需要补缴税款的,应自汇算清缴期后起按日加收滞纳金。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创新提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后更正申报”服务功能,针对纳税人不同的更正申报需求,精准开放汇算清缴期后电子申报更正渠道,做到报前有辅导,报后有确认,提高纳税人申报数据质量,降低纳税人涉税风险。
(五)申请退税
为方便纳税人退税,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将新增两项精细化服务举措:一是在申报渠道,对需要退税的纳税人自动发送提示,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立即办理”发起退税流程,实现“报退合一”、“一键”启动、智能审核。二是在汇算清缴申报期间或期后,针对符合条件的未申请办理退税纳税人,统一纳入本地智能退税模式,简化审核流程、缩减办理时间,进一步确保纳税人多缴税款应退尽退、早退快退。
(六)涉税事项咨询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纳税人进行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如遇到问题的,建议通过线上途径获得有关汇算清缴相关信息及帮助。推荐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网站的“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栏”、“上海税务”官方微信公众号《企业所得税2023年度汇算清缴一本通》进行查询,也可以选择登陆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网站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方式进行咨询。
附件2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要修订内容
(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
一是将“203-2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增境外直接投资信息”调整为“203-2新增境外直接投资信息”,适用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等特定地区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填报享受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免税政策的相关信息。
二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1〕413号),调整《软件、集成电路企业类型代码表》。
三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28号),新增“224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用于填报企业适用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类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
为便利民族自治地区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减免优惠政策计算,将该事项由《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调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并增加第38行“本年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用于计算享受优惠政策后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三)《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
新增“特定地区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特定地区企业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特定地区企业无形资产加速摊销”“特定地区企业无形资产一次性摊销”部分,供海南自由贸易港等特定地区企业填报资产折旧、摊销相关优惠政策。
(四)《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3号),在第28行“(三)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加计扣除”增加“(加计扣除比例____%)”,供纳税人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填报适用的加计扣除比例。
(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28号),一是调整“其他相关费用”限额计算公式;二是依照辅助账设立的不同样式,调整表内行次计算规则。
(六)《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45号)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3年版)》规定,调整“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项目”“线宽小于65纳米(含)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项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明细优惠事项,供纳税人精准填报适用的优惠项目。
(七)《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
一是将民族自治地区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减免优惠事项调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填报。
二是明确第29行“项目所得额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的填报口径。
(八)《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1〕413号),一是精简《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方式代码表》,并调整了相关行次的填报说明。二是进一步细化了优惠政策的具体指标,增加填报的精准度。
(九)《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
将第19-26列“其中: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调整为“其中: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海南自由贸易港等特定地区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填报享受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所得免税政策有关情况。
(十)《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a109000)
为便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更精准享受民族自治地区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减免优惠政策,增加第18行“总机构应享受民族地方优惠金额”、第19行“总机构全年累计已享受民族地方优惠金额”、第20行“总机构因民族地方优惠调整分配金额”、第21行“八、总机构本年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行次。
【第4篇】上海税务app
对于查账征收需要据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来说,快速准确地申报已经成了一种必备技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和扣缴端都具有网上申报经营所得(a表)的功能,您可根据不同的需求选择不同的申报端口。今天申税小微就带您一起看看如何操作吧!
若您是法定代表人本人,推荐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申报。
前置准备:
1.经营者(法定代表人)下载并安装、注册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
2.准确核算好所属期年初至上月的累计收入总额和累计成本费用。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一、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1.打开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跳转至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2.使用经营者(法定代表人)的个税app扫描右侧二维码,并在手机上确认登录,或使用个税app的账号密码登录。
二、
申报经营所得(a表)
1.登录成功后下滑页面,选择常用业务——点击【经营所得(a表)】。
2.选择申报年度。(以2023年为例)
3.输入要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的社会信用代码——点击【搜索】——点击【确认添加】。
4.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选择税款所属期止为当年季度末的月份(以2023年9月为例),其他信息系统自动带出,点击【下一步】。(注意:如果是当年新办企业,税款所属期起为工商登记的月份,如果不是,则为当年1月。)
5.据实填写税款所属期内的累计收入总额和累计成本费用。(注意: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是累计数,例如10月申报期内申报的数字为1-9月的累计数而非7-9月的合计数。
6.选择是否均在综合所得中扣除,点击【下一步】(注意:若同时存在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每个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只能选择其中一处扣除,另一处则不能享受。例如选“否”,则都在经营所得中扣除。)
7.点击录入减免税额,点击【下一步】。(注意:系统自动判定并享受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的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经营所得政策)
8.确认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提示申报信息成功提交并以保存,即为申报成功。
三、
税款缴纳
1. 申报成功后,若需要缴税,点击【立即缴税】。
2. 确认缴税金额,点击【确认缴税】
3.选择支付方式。(注意:个人签订过三方协议的,推荐三方协议支付,未签订并且税额在5万元以下的,推荐扫码支付,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支付。
四、
打印完税证明
1.开具完税证明。完成缴税后,回到首页,我要查询——申报查询——选择申报日期——选择下方【已完成】——【查询】。
2.选择缴税记录——点击【转开完税证明】。
若您是除法定代表人外的办税人员,推荐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
前置准备
1.下载并安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官网(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我要下载——软件下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下载
2.能够准确核算所属期年初至上月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的累计数 。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一、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1.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和已实名办税人员可通过实名登录。未实名的办税人员可通过申报密码登录。
2.初次登录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录入单位信息,输入纳税人识别号两次——点击【下一步】。
3.获取办税信息——点击【下一步】——备案办税人员信息,输入姓名和手机号——点击【下一步】——设立数据自动备份——点击【立即体验】。
4.以申报密码登录为例,选择弹出框右侧选择申报密码登录——输入密码(注意:密码由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在个税app上设置或通过办税服务厅发放)——点击【登录】。(注意:若需重置密码请根据系统提示设置符合要求的密码并重新登录)
二、人员信息采集
1.登录后点击左侧菜单第一行【人员信息采集】——输入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相关信息(身份证件号码、姓名、手机号码必填,任职受雇类型选择“其他”)——点击【保存】——点击【报送】。
2.系统弹出 “报送成功1位,报送失败0位”的提示框,点击【关闭】。
三、纳税申报
1.点击页面左上【经营所得】图标——点击【预缴纳税申报】——系统自动带入税款所属期。
2.勾选下方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点击【修改】——自动选择据实预缴——据实填写累计收入总额、累计成本费用(注意: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是累计数,例如10月申报期内申报的数字为1-9月的累计数而非7-9月的合计数。)——点击【确定】。
3.若“第九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则点击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的蓝色姓名——下拉申报预缴编辑界面“第十三条”——点击后面的【纸笔形状按钮】——下拉选择减免事项(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下拉勾选唯一的减免性质——点击【确定】。
4.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等待数秒钟后可点击获取反馈,系统提示申报成功即可。(注意:本文默认每月5000的减除费用在经营所得时享受,如经营者(法定代表人)同时有综合所得,则不能同时享受)
四、税款缴纳
申报成功后若有税款,点击左侧菜单税款缴纳——建议选择扫码支付(5万元以下通过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支付)——点击开具二维码——扫码支付。
五、打印完税证明
税款缴纳完成后,点击点击左侧菜单查询统计——输入所属期——点击查询——点击完税证明开具。
+
特别提示: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的申报数据储存在电脑本地而非网页,如更换电脑则初始登录时没有之前的申报数据。
本文来源:本文收集整理于上海税务公众号
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属原作者,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谢谢
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10月22日
【第5篇】上海税务计算器
上海居住证积分、上海居转户重要资料,上海历年社保基数倍数汇总图来啦!
社保基数多少关系到上海居住证积分、上海居转户,有网友后台询问上海历年的社保基数标准,本文对2008-2023年的社保基数做了系统梳理,包括0.6倍标准(最低标准)、0.8倍标准、1倍标准、1.5倍标准、2倍标准、3倍标准(最高标准),具体对应关系请看下图,另有2019上海社保个税对应表,请看下文。
你社保基数与居住证积分的关系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一年积3分,这个是社保基础分系统自动计算,下面四种情况是社保基数奖励分。
a1.持证人最近四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的,积25分。
a2.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低于2倍的,积50分。
a3.持证人最近4年内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3倍的,积100分。a4.持证人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积120分。
另外用职称积分需要一年内6个月社保基数不低于上海平均工资。
【第6篇】上海财经大学税务硕士
一、择校原因
一方面是学校区位优越,就业率好,另一方面是税务专硕竞争压力不大且招生人数较多,每年考研除去推免人数大概可招60人。加之本人想在南方发展,上海开设税务专硕的较好学校只有复旦与上财,综合下两校的性价比,报考了该校。
二、报录人数分析
可以看出,上海税务专硕的报录比大概是5:1左右,每年分数线分数线在380左右波动且招生多,大大增加了上岸几率。
三、396经济联考
(一)数学(4月-6月学完第一遍):
教材:《核心笔记》、《800题》、刘玮宇老版网课、《数学精点》、《陈剑1000题》、市面上各种模拟卷
因为考试大纲变动的原因,所以先听了刘老师网课和核心笔记,自己做了笔记。然后用李永乐的书、赵鑫全数学精点作为知识点补充。听完一边课后就是在补充笔记,背诵笔记上的考点公式等等,再通过陈剑1000题和各种模拟卷提高熟练度。2023年刘老师又有了新网课,也可以听新网课,这样就不用费精力去补充大纲了。最后冲刺阶段就是在背公式、复习之前的错题和典型题为主,辅以做模拟题保持手感。
(二)逻辑(7月学完第一遍):
教材:形式逻辑、论证逻辑、综合推理
刚开始看了吕建刚的教材,没有看网课。根据老吕的讲义思路走,老吕形式逻辑讲的很好,后来感觉我的综合推理和论证逻辑部分一直正确率不高,且没有形成系统,就去mba大师上2倍速听了薛睿老师的这两部分课。然后在mba大师上刷199逻辑的真题。
注意:逻辑真的要大量做真题,模拟题重要程度远小于真题。其次,最近几年综合推理部分比例增多,建议多关注。
(三)写作(10月开始):
教材:《王诚写作高分指南》、《王诚写作真题》
写作分小作文和大作文。
小作文套路明显。根据王诚老师的书汇总各种常见谬误并且在每种谬误下列举出常用的批驳句式,从范文中整理常用的过渡句、衔接词、总结词以及巧妙的词句。自己有了框架之后,需要坚持练习,一周练习两篇小作文,并且对照各种范文批改并总结,刚开始是敲word,考前最后1个月就手写在答题卡上。
大作文套路不强,发散性强,但是王诚书里有思路引导,很有用,可以总结出各种思路框架,方便快速搭建写作框架。这个时候你可以多看看各种作文题,列写作提纲,然后看范文提纲,进行补充。框架问题解决后,要去解决语言问题,此时就需要你动笔写了。在写作的过程中去锻炼自己的语言。一周一篇的频率即可。
四、英语二
教材:《张剑黄皮书》、《红宝书》、《潘赟作文书》、周思成小作文讲义
4月初开始背单词,用的红宝书,一天2单元-3单元。。单词背快一半时候开始做黄皮书,英语一做完做英语二。如果做阅读有困难,可以看看唐迟的阅读书。黄皮书保持一天一篇或者隔一天做两篇阅读,并且做完精读。
英语作文是从10月中旬才开始。
小作文看起来灵活性很强,但是也可以找到套路。周思成小作文能帮你梳理小作文写作思路框架,也就是套路,黄皮书里有很多词组和情景语句以及补充模板帮助你拓展语句库。大作文套路性更强。就看了潘赟的作文书,整理了大作文写作模板,考试直接套模板+适度灵活发挥就行。
五、政治
教材:《肖秀荣精讲精炼》、徐涛强化班、《肖1000》、《肖4》、《肖8》、《腿姐冲刺课讲义》和视频、《徐涛冲刺背诵笔记》、《腿姐冲刺背诵笔记》
8月底开始听徐涛强化班,用精讲精练作为基础教材,搭配肖秀荣1000题。并且尝试去背可能是选择题的部分,特别是黑体字和1000题中出现过的东西,达到熟练。
11月开始,徐涛腿姐都开始公众号带背了,可以跟着他俩看重点考点。这个时候,如果8月9月基础打的好,选择题考点和整个政治大纲已经在心里形成体系了,跟着他俩复习考点会很轻松。并且建议从这个时候开始系统着重背政治的马原部分大题,如果复习时间紧张最后只背肖四也行,但是如果现在开始背后期背肖四压力会变小很多。
大约11月底,腿姐出冲刺押题班,肖四也会出版。这俩书基本能押中考研其他所有主观题,因为其他主观题都非常时政化,在精讲精练里是背不到的。同时,时政选择题基本也在腿姐冲刺班和肖四肖八中,个人认为不必再看别的,把更多时间留给其他课。
六、433税务专业基础
参考教材:《中国税制》朱为群、《税收学》胡怡建、《税收学原理》王玮、《税收征管》吴旭东、《国际税收》朱青、《轻松过关1》刘颖。
选择判断题主要考轻1内容和基础原理内容;简答题基本是课后题;计算分析题基本是轻1计算题;论述题是基本原理和热点问题的融合。今年计算题不让带计算器,注意考前一定要手算做计算题练手。大家如果在考研复习过程中有困难的话,也不妨报一个辅导班,比如新祥旭考研全科一对一私人订制vip辅导课程,针对性强,上课时间可以灵活协商,课下还可以免费答疑解惑,对考研初复试应试备考这块的帮助是非常明显的。
实务部分:听轻1网课+做轻1课后题。5-8月看完轻一所有网课,把轻一学了一遍,一边学一边滚动复习,一定要复习,内容真的很多,不复习就很容易忘!
理论部分:从7月开始看书,一直看到10月。要总结各种税种的历史、现状、问题以及未来改革方向,还有国际税收和税收征管的热点问题,其实上财专业课要求掌握税收热点问题,要求对前沿问题有所了解,个人感觉这也是为啥感觉上财专业课比较难,得分比较低的原因。最后的冲刺阶段就是不断背书并且反复做轻1的大题,把自己容易错的地方牢记在心。
tips:最重要的参考教材是朱为群的《中国税制》。并且当不同教材内容出现冲突时,以朱为群老师《中国税制》中的内容为权威参考。
关于复试:
2023年上财复试占总成绩30%,100分制。所以对于初试成绩靠后的学生,尤其是分数拉不开的情况下,复试是十分重要的。总的来说,复试分为政治问答、英语口语和专业课问答三个部分。
政治问答题一道,主要考察政治立场,不侧重内容,在分数构成中不占比。
英语考察一道口语题,以生活向、口语向为主,与老师对话时常约三分钟。
专业课问题数量没有限制。以回答时长为依据,老师会把复试总时长控制在20分钟。采用抽题的形式,抽到的题一般为原理题,但是接下来老师会根据你的回答内容和相关原理对应的热点进行拓展提问,这就是复试与初试的不同之处,需要掌握更丰富的前沿知识。
最后,希望我的这些经历能给即将参加考试的学弟学妹们一些参考,祝大家平衡学习和生活,放松心态,成功上岸!
【第7篇】上海税务网上办税服务厅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计划于2023年7月24日18:00至2023年8月7日24点对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部分功能进行升级维护。在此期间,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特色应用中的“纳税记录开具、申报收入查询、申诉记录查询、个人所得税双语纳税清单、扣缴单位数据服务提醒”功能,暂时无法使用,如需开具纳税、查询综合所得收入纳税明细或查询申诉记录,可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或至办税服务厅办理,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见谅。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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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国家税务总局上海
来源丨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前期在郑爽偷逃税案件检查过程中发现,张恒作为郑爽参演《倩女幽魂》的经纪人,负责相关演艺合同签订、片酬商谈、合同拆分、催款收款等事宜,并具体策划起草“增资协议”,设立“掩护公司”,掩盖“天价片酬”,规避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帮助郑爽逃避履行纳税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综合考虑张恒的违法事实以及有关情节等因素,对张恒处以郑爽在《倩女幽魂》项目中偷税额(4302.7万元)0.75倍的罚款,计3227万元。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向张恒依法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限其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罚款,目前正在依法追缴中。
上海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宣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要求,加强和改进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文娱领域从业人员及其经纪公司、经纪人的税法宣传教育和税收管理,依法依规加大偷逃税典型案件查处和曝光力度。发现经纪公司及经纪人等帮助明星艺人、网络主播设计、策划、实施逃避税行为的,将进行联动检查、一并依法从严处理,切实促进文娱领域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第9篇】上海税务代理
随着时代的变迁,互联网的透明化,信息也越来越公开化。
就说说代理记账这个行业,从2008年到2023年这个板块可谓之潜龙升天,行业保持着传统的理念,一分价钱一分货,随之互联网的巨大变化,各大行业开始内卷,当然其中也不乏有很多企业始终保持着最初的理念,但还是有很多小企业逃不过时代的淘汰,为了能够分一杯羹,市场最终开始爆发了,从2023年下半年开始,市场更新迭代,行业开始以低价引流,其中不乏有很多客户被选中。
如今随着抖音、快手等各大平台的崛起,网络上纷纷起落,代理记账一年999,甚至还有免费代理记账。相信各大网友也看到了很多视频的推广,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差距?下面给大家分析一下:
个人兼职代理:成本低自己在家有电脑就可以实操,其实国家很早就宣布个人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属于违法行为。这是为了考虑到企业财务及税务安全问题,一旦出现问题,企业将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理念不精:为了能够低价引流,从而造成客户体验感极差,虽然客户是选择了,第二年很难再继续合作,一旦问题频频出现,客户会主动退出,后期发现了问题也与之没有关系。
空手套白狼:低价先让你进来,后期发生其他服务加价收费,服务价格不对等,相信不少客户也遇到过,这收费那收费为什么一开始不说清楚呢?
没有办公室外聘兼职做账:表面看似没有问题,随着长时间的合作,专业问题无法解决,办事效率比较低,很难联系上对接人等等
其实换而言之,你真的相信这个价格能买到你想要的全部服务吗?又或者你了解到的服务是不是全部的?按照一家正规的代理记账企业来说,在上海一家小规模企业收费至少在:2000-4000之间/1年。一般纳税人企业收费至少在:4800-8000之间/1年。主要取决于客户企业自身需要的服务。
欢迎体验优质财税服务,更多问题讲解敬请期待!!!
【第10篇】上海税务稽查局
新民晚报讯(记者 杨硕)近期,上海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依法查处了上海金叶眼镜有限公司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案件。
经查,该公司通过隐匿销售收入、减少销项税额、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骗取留抵退税23.37万元。上海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依法追缴该公司骗取的留抵退税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拟处1倍罚款。
上海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六部门联合打击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发挥六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聚焦团伙式、跨区域、虚开发票虚增进项骗取留抵退税等违法犯罪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打击,进一步形成打击骗取留抵退税的压倒性态势。
【第11篇】上海税务一户式查询
请根据以下步骤进行排查:
(1)请先核实税控设备是否已进行抄报操作,建议先去您的开票软件进行抄报;
(2)请排查是否已操作发票验旧,如有验旧过请核实您验旧填写的日期为发票开具日期,建议您直接填写202101可以直接把今年1月至今的发票全部进行验旧;
(3)如未验旧请您登陆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验旧缴销】—【发票验(交)旧】进行验旧;
(4)可领用发票数量=核定发票量-结存-已领用,企业信用等级为a、b的企业可以预支1-2个月的发票,已预支的月份不能再预支:
①核定发票量查询路径:【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发票业务查询】—【票种核定查询】
②发票结存查询路径:【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发票业务查询】—【发票结存查询】(“发票号码止—发票号码起+1”即为发票结存的数量)
③已领用查询路径:【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发票业务查询】—【发票领购信息查询】(领购日期请选择3个月以上)
(5)验旧完成后请您隔24小时后再进入电子税务局查看发票结存,路径:【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发票业务查询】—【发票验旧查询】;
(6)如以上排查后问题仍无法解决,建议您通过电子税务局“在线导办”功能进一步咨询。
【第12篇】上海税务网上
申请上海落户需要准备的材料多,如果人才服务中心发现材料缺失;要么会驳回落户申请,要么会要求申请人尽快补齐材料。不管是哪种都会耽误上海居转户的办理!今天总结上海居转户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汇总;往下看看吧!
居转户基本申办条件
1、持有上海居住证累计满7年;
2、缴纳上海城镇社会保险累计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政策、无不良记录。
点击查询你的条件能否落户上海(落户自测工具):
上海居转户材料:申请人材料
1、《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原件
这张表格可以在网上申报然后线上打印,拿到打印件后需要本人签字,并且单位加盖公章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或户籍证明)
为确保户口迁出、迁进地址的正确性,建议户口簿更新为近两年内签发的,或申请人提供无户籍地址变更的承诺书
3、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和身份证一样,要保证居住证在有效期之内,如果在审核过程中上海居住证即将到期,一定要及时的续签
4、劳动(聘用)合同
派遣用工另需提供派遣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单位《派遣协议》、《岗位协议书》【无需上传,现场提交】
5、居住证期间,累计满7年的社保材料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请在上海社会保险网上注册开通后打印社保单,加盖单位公章。
6、2006年至申请前所有的税单原件
税单可在上海税务网上注册后按年度(如2023年1月-12月、2023年1月-12月)和全市范围内打印,一年一张,并将个人登录名和密码写在最后一张税单右上角,便于查看申请人在提交材料后至审批这段时间内是否继续缴纳。个税需要和社保基数合理匹配。
如果个税的缴纳出现异常的,需要提供说明的材料。
上海居转户材料: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提供原件、复印件)
未婚:无需提供材料
已婚:结婚证书
离异: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是法院的调解书
再婚: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是法院的调解书
丧偶: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
上海居转户材料:本市落户证明材料
1、自有产权房:申请人或配偶在沪不动产权证地址信息页(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地址信息页)。2、直系亲属产权房:直系亲属在沪不动产权证地址信息页(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地址信息页)、直系亲属的同意落户证明【需注明与申请落户人的关系】。3、单位集体户:单位集体户口簿地址信息页(或户籍证明)。4、如均无上述落户情况的,可按公安相关规定先申请挂靠社区公共户。
上海居转户材料:补充材料
1、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权的单位需提供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复印材料等。
2、企业非法人单位(即分公司)的,提供用人单位上年度在沪缴纳增值税等税单(无需系统上传,现场提交)。
3、申办单位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
上海居转户材料:配偶材料
配偶不随迁:提供配偶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簿地址页。
配偶随迁:提供配偶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簿地址页;配偶工作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提供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复印材料;配偶承诺与授权(与落户申请人共同签署)。
上海居转户材料:子女材料
子女不随迁:提供子女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簿地址页。
子女随迁:提供子女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簿地址页;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满16周岁及以上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提供学籍证明、在读证明。
上海居转户材料:职称、职业资格
(1)中级及以上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工作单位出具的岗位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岗位的说明书
①通过评审、考试取得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评审表(或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及聘任证书;(中央各部(副部)授权下属企业设立的评审机构须提供国家人保部或部(副部)级单位授权成立该评审机构的批复或备案材料)
②经批准,通过以聘代评的方式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提供单位的聘书;
③本市颁发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者由外省市核发且通过本市考核复评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单位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经认可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单位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上海居转户材料:临港、张江科学城
以临港新片区、张江科学城条件申报的材料(提供原件、复印件)
自由贸易区临港新片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推荐函。
张江科学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推荐表。
附表格:
【第13篇】上海税务大厅上班时间
据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消息,为全力配合做好本市疫情防控工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办理2023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事宜,现将延长2023年度上海本市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上海市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将2023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6月30日。
二、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3年6月30日前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三、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上海市总机构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因上海市总机构延长申报纳税期限,在当地无法按期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的,可以在当地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纳税期限内向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央视新闻)
【第14篇】上海税务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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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0月10省市个税收入情况
广东
2023年1-10月个税收入为2121.4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37.39亿元,同比增长12.6%。
上海
2023年1-10月个税收入为1992.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05.5亿元,同比增长11.5%。
北京
2023年1-10月个税收入为1635.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98.38亿元,同比增长12.6%。
湖北
2023年1-10月个税收入为249.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5.13亿元,同比增长11.2%。
天津
2023年1-10月个税收入为242.5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30.59亿元,同比下降11.2%。
江西
2023年1-10月个税收入为223.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60.35亿元,同比增长36.9%。
重庆
2023年1-10月个税收入为167.7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22亿元,同比增长4.5%。
云南
2023年1-10月个税收入为125.2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0.76亿元,同比增长9.4%。
贵州
2023年1-10月个税收入为97.4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77亿元,同比增长6.3%。
甘肃
2023年1-10月个税收入为65.6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22亿元,同比增长3.5%。
数据显示,2023年1-10月广东个税收入为2121.44亿元,排第一;其次是上海1992.5亿元、北京1635.5亿元、湖北249.5亿元、天津242.5亿元、江西223.9亿元、167.72亿元、125.25亿元、贵州97.43亿元、甘肃65.67亿元。
增量情况,广东237.39亿元,排第一;其次是上海205.5亿元、北京98.38亿元、江西60.35亿元、湖北25.13亿元、云南10.76亿元、重庆7.22亿元、贵州5.77亿元、甘肃2.22亿元;而天津则比去年同期减少30.59亿元。
增长情况,江西36.9%,排第一;其次是广东12.6%、上海11.5%、湖北11.2%、云南9.4%、北京6.4%、贵州6.3%、重庆4.5%、甘肃3.5%;而天津则比去年同期下降11.2%。
上海与广东的差距扩大
2023年1-10月个税收入为1992.5亿元,而广东2121.44亿元,两者差距进一步扩大,主要原因是今年上海四、月受疫情影响导致。不过,上海依旧稳居全国第二,表现优秀,进一步扩大对北京、浙江、江苏优势,无愧为我国一线城市,是大家学习的榜样。
上海是我国高端收入人群最多的地区之一,与广东并列全国第一(占全国18.1%,来源2023年税务年鉴),个税中工资薪金所得收入比江苏加浙江加安徽还要多。
湖北稳中向好
2023年1-10月湖北个税收入为249.5亿元,超过天津242.5亿元,同比增长11.2%,较上个月涨幅回升0.7个百分点;说明湖北经济稳中向好,呈现良好发展势头。目前湖北个税在全国排第十,仅次于广东、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山东、四川、福建、陕西,还是不错的,但仍需继续努力,争取早日赶上福建、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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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重庆为预计值。
2-日期:2023年1-10月。
3-数据仅供参考
【第15篇】上海市税务网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上海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5号
全文有效
2021.12.1
为进一步提升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质量,更好地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制定的《上海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予以发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3年12月1日
上海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推进税务机关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内部权力制约,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根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1号修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
第三条 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合法、合理、公平、公正、效率的原则,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第四条 参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和工作纪律,依法为纳税人缴费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办案单位是指各稽查局和第三税务分局。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市局设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局审理委员会),市局审理委员会实行主任负责制。
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由市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市局分管法规、稽查工作的局领导担任。成员单位包括法规处、货物劳务税处、企业所得税处、个人所得税处、财产行为税处、社保非税处、纳税服务处、征管科技处、国际税务处、督察内审处、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第五税务分局、市税务稽查局。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市局审理委员会委员。
市局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法规处,办公室主任由法规处主要负责人兼任。
第七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
(二)制定市局审理委员会的具体议事规则;
(三)审查办案单位提出的处理意见;
(四)指导监督本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
第八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市局审理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工作职责如下:
(一)受理、审核提请审理的重大税务案件材料;
(二)向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分送书面审理所需的案件材料;
(三)汇总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书面审理意见,提出初审意见;
(四)负责市局审理委员会会议相关事务,草拟会议纪要;
(五)草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意见书》;
(六)办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有关统计、报告和归档等日常事务;
(七)承办市局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应当根据部门职责,分工负责,参加案件审理,提出审理意见。
办案单位负责提交重大税务案件证据材料、拟作税务处理处罚意见、举行听证。
办案单位为独立执法主体,对其提交的案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以及拟作出的税务处理处罚意见负责。
第十条 参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参与人员的回避,由其所在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决定;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的回避,由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决定。
第三章 审理范围
第十一条 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范围包括:
(一)拟处罚金额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
(二)根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暂行办法》督办的案件;
(三)应监察、司法机关要求出具认定意见的案件;
(四)拟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案件;
(五)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审理的案件;
(六)其他需要市局审理委员会审理的案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不属于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范围:
(一)公安机关已就税收违法行为立案的;
(二)公安机关尚未就税收违法行为立案,但被查对象为走逃(失联)企业,并且涉嫌犯罪的;
(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应监察、司法机关要求出具认定意见的案件,经市局审理委员会审理后,应当将拟处理意见报国家税务总局审理委员会备案。备案5日后可以作出决定。
第十三条 各稽查局应当在每季度终了后5日内将稽查案件审理情况备案表送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四章 提请和受理
第十四条 对本办法第十一条所列重大税务案件,办案单位应当在内部集体审理程序终结后5日内,提请市局审理委员会审理。
各稽查局需提交市局审理委员会审理的案件,应当经市税务稽查局重点案件集体审理委员会集体审理通过。
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要求听证的,由办案单位组织听证。
第十五条 办案单位提请市局审理委员会审理案件,应当提交以下案件材料:
(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案卷交接单;
(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提请书;
(三)办案单位内部执法文书(稽查报告等);
(四)主管税务机关对案件处理的反馈意见(各稽查局提供);
(五)听证材料;
(六)相关证据材料。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提请书应当写明拟处理意见,所认定的案件事实应当标明证据指向。证据材料应当制作证据目录。办案单位应当完整移交证据目录所列全部证据材料,不能当场移交的应当注明存放地点。
第十六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收到办案单位提请审理的案件材料后,应当在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案卷交接单上注明接收部门和收到日期,并由接收人签名。
对于证据目录中列举的不能当场移交的证据材料,必要时,接收人在签收前可以到证据存放地点现场查验。
第十七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收到办案单位提请审理的案件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报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批准:
(一)提请审理的案件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审理范围,提交了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材料的,建议受理;
(二)提请审理的案件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审理范围,但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建议补正材料;
(三)提请审理的案件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审理范围的,建议不予受理。
第五章 审理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八条 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应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理决定,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审理决定的,经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批准,可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15日。
补充调查、请示上级机关或征求有权机关意见、拟处理意见报国家税务总局审理委员会备案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第十九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审理重大税务案件,应当重点审查:
(一)案件事实是否清楚;
(二)证据是否充分、确凿;
(三)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四)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五)案件定性是否准确;
(六)拟处理意见是否合法适当。
第二十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案件涉及本部门法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行重点审核,提出明确的审理意见。所出具的审理意见应当详细阐述理由、列明法律依据。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对审理意见进行审核,对案件整体处理意见是否同意表明态度并签字。
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到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查阅案卷材料,向办案单位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第二十一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审理案件采取书面审理与会议审理相结合的方式。案件一般先经书面审理程序审理,对书面审理存在争议的案件以及特殊案件采取会议审理程序审理。
第二节 书面审理
第二十二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自批准受理重大税务案件之日起5日内,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提请书》及必要的案件材料分送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进行书面审理。
第二十三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应在收到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分送的案件材料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审理意见送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十四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及时汇总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书面审理意见,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一)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经书面审理一致同意办案单位所提处理意见的,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制作《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意见书》,经市局审理委员会副主任审阅后,报送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签发;
(二)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书面审理意见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在书面审理意见中列明需要补充调查的问题并说明理由。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召集提请补充调查的成员单位和办案单位进行协调,确需补充调查的,由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批准,将案件材料退回办案单位补充调查;
(三)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书面审理意见认为案件程序违法的,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请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批准后将案件退回办案单位重新处理;
(四)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书面审理意见认为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证据充分确凿,但适用法律依据有误,或案件定性有误,或处理意见有误的,应提出具体的适用法律依据、案件定性及拟处理意见。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批准,将相关意见书面反馈给办案单位,办案单位调整后再次提请重大税务案件审理。
第二十五条 办案单位补充调查不应超过30日,有特殊情况的,经办案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办案单位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补充调查,或者补充调查后仍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由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请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批准,终止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
第二十六条 办案单位补充调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不需要修改原案件定性及处理意见的,应将补充调查情况及相关材料提交给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继续进行书面审理。
(二)需要修改原案件定性或处理意见的,修改后仍符合本办法所称重大税务案件的,重新提交材料提请市局审理委员会审理;不再符合本办法所称重大税务案件的,报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由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请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批准,终止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
第二十七条 审理过程中,办案单位发现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书面告知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请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批准,可以终止审理。
第二十八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法律依据不明确或者需要处理的相关事项超出本机关权限的,按规定程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征求有权机关意见。
第三节 会议审理
第二十九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书面审理意见存在较大分歧,经沟通或专题会议讨论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向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报告,提请市局审理委员会会议审理。
第三十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会议审理,将会议审理时间和地点提前通知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成员单位,并分送案件材料。
成员单位应当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单位到会方可开会。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及其他与案件相关的成员单位应当出席会议。
办案单位主要负责人、案件调查人员、案件审理人员、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办人员应当列席会议。必要时,市局审理委员会可要求被调查对象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参加会议。
第三十一条 会议审理由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主持。会议议程一般包括:
(一)办案单位汇报案情及拟处理意见;
(二)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汇报初审意见;
(三)各成员单位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
第三十二条 经市局审理委员会会议审理,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法律依据明确的,依法确定审理意见。由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制作《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意见书》,经市局审理委员会副主任审阅后,报送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签发;
(二)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由办案单位对案件重新调查;
(三)案件执法程序违法的,由办案单位对案件重新处理;
(四)如因适用法律依据不明确,或者需要处理的事项超出本机关法定权限的,按规定请示上级机关或征求有权机关意见。
第三十三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应根据审理情况制作审理纪要,由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签发。会议参加人员有保留意见或者特殊声明的,应当在审理纪要中载明。
第六章 执行和监督
第三十四条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程序终结后,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在5日内将相关案件材料移交办案单位。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程序终结后,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在5日内将相关案件材料移交办案单位。
办案单位应按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意见书》制作税务处理处罚决定等相关文书,加盖办案单位印章后送达执行。
文书送达后5日内,办案单位应将相关文书送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三十五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对审理工作相关材料进行整理,一案一卷,保存归档。
第三十六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应当于每年1月31日之前,将本市上年度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统计表报送国家税务总局。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各区税务局应设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负责审理辖区内重大税务案件,其中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为拟处罚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具体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本办法有关“5日”的规定指工作日,不包括法定休假日。
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上海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公告》(2023年第9号发布,2023年第4号修改)和《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公布本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范围的公告》(2023年第10号)同时废止。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上海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01 17:21 来源 : 上海税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打印本页 【显示更多属性】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新浪微博
一、主要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1号),进一步提高本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质量,更好地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我局对《上海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并出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上海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公告》(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修订内容
(一)调整制定目的
为了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等要求在本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中落到实处,更好地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将制定目的进行了调整。
(二)修改保密规定
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九条有关规定相衔接,落实《意见》关于保护纳税人缴费人个人信息有关要求,在《办法》第四条规定“参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和工作纪律,依法为纳税人缴费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
(三)调整重案审理范围
为进一步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办法》第十一条增加不属于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范围的规定。
(四)将本市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纳入《办法》
将《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公布本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范围的公告》(2023年第10号)中关于本市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的规定纳入《办法》。在第十一条规定市局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为拟处罚金额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在第三十七条规定各区税务局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为拟处罚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五)修改组织听证有关表述
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关于“听证”的规定相衔接,在《办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要求听证的,由办案单位组织听证。”切实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要求听证的权利。
(六)明确审理期限的执行口径
在《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本办法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本办法有关‘5日’的规定指工作日,不包括法定休假日。”
三、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16篇】上海税务机关地区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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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1.机器视觉算法工程师/主管(1人)
岗位职责:
1、负责3d打印流程中机器视觉算法的设计和开发;
2、开发目标检测、工业视觉、缺陷检测、三维扫描等相关的机器视觉算法;
3、参与整个3d打印产品的用户需求分析、方案设计、软件开发、联调&测试等工作,保证整个产品的顺利发布。
任职要求:
1、计算机软硬件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5周岁--35周岁;
2、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薪资福利:
30000-50000元/月
2.运动控制算法工程师(1人)
岗位职责:
1、负责3d打印机运动控制系统规划,运动控制算法的设计、优化、仿真以及实现;
2、负责3d打印机嵌入式软件的开发及调试;
3、负责3d打印运动控制方面的前沿技术、难点技术的跟进、分析与研究;
4、负责3d打印运动控制算法的测试对比、性能评估等工作。
任职要求:
1、计算机软硬件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5周岁--35周岁;
2、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薪资福利:
30000-50000元/月
3.c++开发工程师(2人)
岗位职责:
1、负责3d切片软件功能和业务开发等工作;
2、参与产品需求和技术架构讨论;
3、其他研发工具和3d打印相关功能的开发和优化;
4、编写软件开发过程中的相关技术文档。
任职要求:
1、计算机软硬件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5周岁--35周岁;
2、具有1-3年工作经验。
薪资福利:
15000-25000元/月
4.产品认证工程师(2人)
岗位职责:
1、负责产品认证前期与认证公司调研认证项目信息并汇报确认;
2、组织和协调内/外部沟通,并负责整体计划的实施和管理;
3、组织和协调内部资源,提交认证所需的资料;
4、组织和协调内部资源,针对产品认证过程中ng项的整改以及相关文件资料修改,并协调认证机构资源。
任职要求:
1、互联网、网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5周岁--35周岁;
2、具有3-5年工作经验。
薪资福利:
9000-16000元/月
5.产品应用工程师(1人)
岗位职责:
1、配合销售行为,负责设备售前的技术支持;
2、参与市场、销售活动,负责销售活动中的技术支持;
3、负责设备安装后,对所有问题的收集、查验、分析及解决;
4、对客户及内部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并提供支持和服务;
5、使用正逆向软件对三维模型进行创建、修复、优化等工作;
6、负责实施《打印任务单》内安排的打印任务。
任职要求:
1、互联网、网络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5周岁--35周岁;
2、具有1-3年工作经验。
薪资福利:
7000-13000元/月
6.电气工程师(1人)
岗位职责:
1、负责项目设备的plc程序编写和维护、软件调试等相关工作;
2、绘制电气原理图、布局图、接线图等电气图纸,编制io表、bom等;
3、负责项目设备的持续优化和升级改造需求;
4、搭建新产品原型机,并持续对原型机进行升级和改造;
5、配合其他部门完成相关文件的制定与更新;
6、支持工艺、工厂以及售后反馈的电气相关问题。
任职要求:
1、电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5周岁--35周岁;
2、具有3-5年工作经验。
薪资福利:
12000-20000元/月
7.硬件/高级硬件工程师(2人)
岗位职责:
1、负责方案平台的需求功能确认与预研;
2、负责产品总体方案设计,器件选型及验证工作;
3、负责3d打印机的电路设计工作以及产品设计的跟进和调测;
4、负责硬件的问题分析解决和相关文档编写整理;
5、气候,力学,emc等环境测试和定位分析;
6、产品导入及量产后的维护工作。
任职要求:
1、计算机软硬件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5周岁--35周岁;
2、具有3-5年工作经验。
薪资福利:
12000-20000元/月
8.硬件系统工程师(2人)
岗位职责:
1、承担3d打印机的硬件需求分析及产品规划工作;
2、主导3d打印机硬件系统方案设计,对3d打印机的竞争力端到端负责;
3、3d打印机详细设计把关与整机bom会签;
4、需求变更控制。
任职要求:
1、计算机软硬件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5周岁--35周岁;
2、具有5-10年工作经验。
薪资福利:
30000-60000元/月
9.机械工程师(4人)
岗位职责:
1、负责产品开发,包括机械结构方案分析、整体结构设计、相关传动及其它功能部件设计选型;
2、负责机械相关设计图纸等文档的校对、审核,质量、成本、工艺的控制;
3、负责生产和检验工装的设计;
4、参与供应商选择,负责样品试制与验证;
5、协同项目组及其它职能部门完成项目机械及周边需求。
任职要求:
1、机械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5周岁--35周岁;
2、具有5-10年工作经验。
薪资福利:
15000-30000元/月
10.项目工程师(1人)
岗位职责:
1、负责量产产品的工程变更项目管理,整体协调零件样品打样、验证、变更管理全过程,并跟进导入时间,建立工程变更履历;
2、协调研发团队处理工厂异常状况,组织评估异常问题,建立后续相关的变更管理任务;
3、在研发团队的支持下,负责量产产品的销售技术支持工作;
4、结合数据分析,跟进客户及各部门提交的针对量产产品的反馈,分析并持续改善项目;
5、量产产品的新配件、适配耗材开发项目管理:建立配套的测试、量产通知、上市计划,协助并完成量产产品的年度计划;
6、领导指定的其他任务。
任职要求:
1、经营管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2周岁--28周岁;
2、具有1-3年工作经验。
薪资福利:
8000-10000元/月
11.医疗产品经理(1人)
岗位职责:
1、负担公司产品的市场调研、市场分析,把握客户及市场需求;
2、对骨科、康复科领域,数字化、辅助治疗有较强兴趣;了解数字化医疗及3d打印医疗器械市场发展趋势,对竞争品牌产品的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为营销方案的制定提供依据;
3、负责维护与骨科专家,骨科行业关键人物的良好学术沟通及合作关系,阶段性组织区域性专家活动,专科化活动;
4、负责销售工具的制作、管理与更新,产品培训和临床支持资料的撰写;
5、新技术、新模式、新概念探索及产品创新,组织讨论、策划和确定新产品的上市计划;
6、直接向上级汇报工作,做好产品战略性决策。
任职要求:
1、经营管理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5周岁--35周岁;
2、具有3-5年工作经验。
薪资福利:
20000-25000元/月
12.质量体系工程师(1人)
岗位职责:
1、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
2、负责新产品质量策划,包括原材料、过程质量、成品;
3、负责建立新产品的评价能力;
4、负责配合研发部门进行工艺验证和确认;
5、负责新产品验证和确认并实施;
6、负责供应商管理;
7、负责医疗器械法规、标准的收集;
8、负责配合产品注册工作。
任职要求:
1、质量、安全管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5周岁--35周岁;
2、具有3-5年工作经验。
薪资福利:
8000-12000元/月
13.渠道销售经理(1人)
岗位职责:
1、利用网络、电话等渠道进行产品销售及推广;
2、负责公司网上贸易平台的操作管理和产品信息的发布;
3、完成代理商、大代理商的拓展、沟通、签约等工作;
4、支持和维护渠道关系等;
5、借助平台,整合资源辅助客户升级达标;
6、市场秩序的维护与协同;
7、账务及返利与客户的清算核对;
8、售后问题的对接与处理闭环。
任职要求:
销售管理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4周岁--28周岁。
薪资福利:
5000-8000元/月
14.应收会计(1人)
岗位职责:
1、负责集团子公司第三方应收账款核算;
2、配合集团往来主管完成集团间往来对账;
3、按时出具ar账龄分析表并主动管理ar账龄;
4、持续完善应收账款核算流程,提高核算效率;
5、主管安排的其他相关任务。
任职要求:
财务、审计、税务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5周岁--30周岁。
薪资福利:
10000-12000元/月
15.应收会计(1人)
岗位职责:
1、负责各项生产物料采购,领用,退库,盘点等事项的日常事项与沟通;
2、负责更新与维护bom表;
3、负责各分子公司成本流程管理与更新;
4、负责各分子公司成本毛利分析,出具相关报告;
5、负责各分子公司履约成本核算与流程管理;
6、负责各分子公司单体库龄表及出具全球出货情况周报;
7、配合成本主管,完成集团间转移定价政策安排;
8、配合成本主管,完成集团穿透成本收入毛利分析;
9、配合成本主管,完成集团穿透库龄表。
任职要求:
1、财务、审计、税务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5周岁--35周岁;
2、具有1-3年工作经验。
薪资福利:
8000-10000元/月
公司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00号b5座4f
简历投递邮箱:
2639863561@qq.com
(求职者投递简历至邮箱,标题需备注应聘企业和职位名称)
no.2
上海润泽机电设备成套工程
有限公司
企业简介
上海润泽机电设备成套工程有限公司系杨浦青企协会员,是一家集产品销售、产品维护、工程设备安装、商务信息咨询于一体的公司。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主要经营项目包括:水泵及成套机电设备、环保设备、机械设备、制冷设备、机电设备及环保设备安装等等。
公司所处行业为机电设备行业,细分行业属于水及污水的流体输送、智能控制及处理,公司主要从事研发、销售给水和水处理设备,主要产品为水泵及智能控制,紫外,臭氧,反硝化虑池,污水处理,用于楼宇建筑的消防、生活、空调、排污等水系统,用于市政排水、水厂水处理、工业厂况等。公司业务主要以直销及渠道销售为主,代理的xylem等品牌为同行业领先技术,产品类型多,适用范围广泛。
招聘岗位
1.销售助理(1人)
上海公共招聘新平台栏目职位编号:
20221000374545
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的管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2、负责销售部门内务及各类内外部会议的会议纪要及相关传达;
3、协助销售人员完成投标项目,询价,报价,制作标书等;
4、负责进销数据的录入及各类报表的汇总与分析;
5、跟踪销售订单的进度及回款情况;
6、负责客户的售后记录,并按时整理提交,同时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7、协助销售人员的日常销售事务及协助完成对新老客户的开发和维护;
8、做好销售部门同其他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薪资福利:
6000元/月
2.技术支持(1人)
上海公共招聘新平台栏目职位编号:
20221000374551
岗位职责:
1、提供项目前期所需的技术支持及投标技术支持(投标方案及技术可行性论证、完成技术协议书或技术标的编制、协助完成成本的初步核算);
2、完成设计图纸等的校对、工艺或标准化等的审核工作;
3、项目过程中有效解答客户的技术问题,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能够准确预判并有效避免技术合同中的不利因素,确保技术合同约定能够有效落地实施;
4、能够有效组织项目技术协调会议,做好与工艺设计师的协调沟通工作,协助推进项目执行;
5、负责工程项目输出资料的编制、更改、整理更新、归档。
薪资福利:
9000元/月
公司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清北路53号中铝大厦南楼709室
投递上海公共招聘新平台:
职位编号:
销售助理:
20221000374545
技术支持:
20221000374551
(求职者可以通过上海公共招聘新平台查询相应的职位编号应聘)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3817822233
no.3
上海优杰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企业简介
优杰国际系“杨浦青企协会员”,成立于2023年5月份,是经上海外经贸委批准的一级国际货运代理,下属公司上海优鹏进出口有限公司,香港优杰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立足上海,服务全球,从事海运、空运、陆路以及保税仓等国际物流供应链业务的专业服务商。化工危险品物流,进口食品物流,化妆品物流,机械设备与零配件物流是专业特长。
招聘岗位
1.国际物流业务客户服务
(2人)
上海公共招聘新平台栏目职位编号:
20220100374636
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国际物流进出口项目业务的客户服务;
2、负责公司以及相关岗位业务的单证对接与业务安排。
任职要求:
1、2年行业经验,熟悉国际物流进出口业务单整的各个流程;
2、有行业经验者优先;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国际贸易、供应链管理、国际航运物流相关专业毕业者优先;
3、熟练系统数字化的操作以及各办公软件(如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
4、富有团队精神,大局观强,善于学习,能跟同事保持积极良好的沟通及协作;
5、能够优化流程,适当承受工作压力,考虑问题周到、全面,严谨细心;独立性强,做事踏实认真,责任心强,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工作。
薪资福利:
7000元/月+绩效奖金
公司地址:
杨浦区齐齐哈尔路920号7号楼211室
投递上海公共招聘新平台:
职位编号:
国际物流业务客户服务:
20220100374636
(求职者可以通过上海公共招聘新平台查询相应的职位编号应聘)
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086-13918469229
邮箱:2881295350@qq.com
no.4
上海建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简介
建朗科技系“杨浦青企协会员”,成立于2023年,是一家互联网高新技术企业,坐落于国家双创示范基地上海创智天地,是中国独具特色的it解决方案服务商,为工会管理软件领域先进企业。公司擅长利用“移动互联”、 “大数据”、“人工智能”、“5g+vr”、“区块链”等新技术,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院校提供各类 “数字政府”、 “数字政务”、“数字孪生城市”等城市数字化转型及党群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
招聘岗位
1.java开发工程师(3人)
岗位职责:
1、负责系统框架的搭建,系统优化,架构调整;
2、对现有架构进行渐进优化和升级演进以应对未来高并发和用户量增长,提前风险预估和应对;
3、整体质量保证和优化,核心代码的开发;
4、产品上线后,配合运维团队保障平台的稳定,解决紧急技术问题;
5、协助并完成其他各类技术开发任务。
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精通主流的java开发框架如spring、 springmvc、mybatis、springboot、springcloud等;
3、有高并发大用户请求应对和调优的实际经验,了解直播平台后端技术架构、熟悉实时音视频技术等;
4、掌握数据库相关知识,熟悉mysql、mongodb数据库,能熟练运用sql以及调优经验;
5、对于线上优化和架构调整有实际成功案例;
6、熟练使用redis 缓存,消息队列,熟悉搜索引擎solr或elasticsearch;
7、具有技术文档编写的能力;
8、熟悉linux、tomcat、apache、nginx等开源的服务器和web服务中间件;
9、基本功扎实,逻辑思维严谨,善于独立思考,乐于分享,良好的协作意识及团队精神。
薪资福利:
面议
2.web前端开发工程师(2人)
上海公共招聘新平台栏目职位编号:
20221000371294
岗位职责:
1、熟练使用并深刻理解html(html5)、css(css3)、原生js等前端技术;
2、使用 javascript 框架将设计稿和原型转化为高质量的前端页面,例如 react 和 vue.js 等;
3、编写可重复使用、可测试的代码模块;
4、能够独立与服务端对接 api 与部分部署功能;
5、优化代码,实现不同客户端(例如网页端浏览器、微信端)页面上的兼容;
6、排除运行问题,并为后端和运维团队的可扩展性和性能相关工作提供支持;
7、参与应用程序全生命周期,包括软件架构和 api 设计;持续优化用户体验和系统响应速度。
任职要求:
1、具有 3 年以上微信公众号开发经验,熟悉使用微信jssdk;
2、具有 3 年以上小程序开发经验,能够使用原生小程序进行开发;
3、具有3年以上javascript 和 javascript 框架使用经验,例如 react 和 vue.js 等;
4、具有 vue router、vuex 相关工作经验;具有 vuecli 相关工作经验;
5、具有现代身份验证机制相关工作经验,例如json web token;
6、具有 git 和 github 使用经验;
7、熟悉 echarts 基础图表,能够根据设计图及后端接口实现图表展现;
8、熟悉一些常用 api 接口规范;
9、具有现代前端开发工具使用经验,例如babel、npm、webpack和node等;
10、能够理解业务需求并将其转化为技术需求;
11、喜欢钻研新技术,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薪资福利:
面议
公司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杨浦科创9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3917235177
邮箱:509081086@qq .com
(求职者投递简历至邮箱,标题需备注应聘企业和职位名称)
no.5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简介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硕信息”)自成立至今一直专业从事信用风险管理领域的业务咨询、it系统实施和内容服务,作为国内银行业信用风险管理系统领域的主要解决方案供应商之一,多年来一直在该领域保持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公司已成立20余年,并于2023年在主板上市,现有员工3500余人,总部位于上海,在北京、重庆、深圳、苏州、厦门均设有子/分公司。
招聘岗位
1.java开发工程师(5人)
岗位职责:
1、负责金融领域应用系统后台开发;
2、根据开发进度和任务分配,完成相应模块软件的设计、开发、编程业务;
3、进行程序单元、功能测试。
任职要求:
1、计算机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2年以上java开发经验,具有扎实的java基础;
3、熟悉并掌握sping boot、springmvc或struts2,mybatis或hibernate等框架;
4、熟悉常用linux命令,熟悉服务器应用部署;
5、有金融银行it互联网开发经验优先。
薪资福利:
14000-18000元/月
2.需求分析师(4人)
岗位职责:
1、为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客户提供业务需求梳理、需求管理体系建设、业务及it需求分析等咨询服务;
2、为信贷管理、风险管理的综合解决方案的实施,提供业务咨询、规则解析和需求分析,进行方案设计、文档编写;
3、推进客户需求服务相关项目,进行细粒度的业务分析梳理工作,提交符合要求的交付文档;
4、参与金融风险的综合服务方案研发、架构流程、方法规则等的设计,进行内部知识体系的提炼和完善工作。
任职要求:
1、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金融、经济、统计、会计或计算机相关专业;
2、1年以上金融行业相关工作经验,具备金融业务领域知识;以需求分析师、开发或测试角色参与过1个以上金融类it项目实施,具备银行存款、贷款、支付等银行关键业务领域的需求分析、系统开发、测试分析管理的扎实工作经验;
3、了解银行业务全貌,具备若干业务领域的需求分析经验,保持对银行业务发展的高度关注,能够进行业务素材的整理研究和提炼总结;
4、了解软件工程,熟悉需求工程领域知,具备需求分析、需求管理和需求文档编写的能力。
薪资福利:
14000-18000元/月
3.etl开发工程师(4人)
岗位职责:
1、参与银行的风险数据集市、数据仓库需求分析、开发、测试;
2、参与其他数据分析类项目相关应用系统需求分析、开发、测试;
3、在风险数据集市平台上参与报表的设计、开发与测试工作。
任职要求:
1、本科学历,计算机、软件工程、统计学等相关专业,学信网可查;
2、2年开发经验,有数据集市etl开发经验,熟悉db2或者hadoop开发,有金融行业经验优先;
3、熟悉etl流程和工具,对etl开发实施有清晰的认识;
4、有强烈的责任心、抗压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薪资福利:
13000-16000元/月
简历投递邮箱:
gjtang@amarsoft.com
no.6
上海播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派遣单位)
企业简介
公司成立运作以来,已与杨浦科创中心、城市概念园、城市工业园区等几十家企事业单位洽谈合作签约仪式。公司依托上海杨浦科技创业中心服务平台,为科创中心下设科技园区的注册企业,提供专业优质服务。协助企业人才开发和人力资源管理,为企业快速发展人才储备、提供青年就业见习服务、人才服务、社会保障、员工福利、政策法规咨询等全方位、多视角的专业服务。
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人单位)
微谱,大型研究型检测机构。始于2008年,总部位于上海,在北京、广州、深圳等16个城市设立有分子公司,拥有超过2000名专业人员,8万平方米以上实验室及办公场地。微谱服务行业包含新材料及化学品、电子电器、半导体、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中药、生态环境、食品及农产品、化妆品及消毒产品等领域,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分析测试、检测验证、质量鉴定、计量校准、产品注册备案、体系及产品认证、药物研发、临床前与临床研究等技术服务。
招聘岗位
1.客户服务技术(见习)(5人)
上海公共招聘新平台栏目职位编号:
20221000368057
岗位职责:
1、接听客户来电或者聊天软件,获取客户线索,及时分配给销售人员,并做好记录;
2、对客户信息及时进行回访,确认需求;
3、对满意度互访异常的订单情况,以邮件形式向客服主管、销售、技术进行反馈;
4、对接听电话或者聊天软件中出现的故障及时进行报修,并跟踪维护情况。
任职要求:
1、年龄要求:16周岁--35周岁的本市户籍未就业人员,检测专业的优先;
2、参加见习计划的本市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毕业学年学生;
3、本市高等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毕业生。
见习补贴:
按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每月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标准为当年本市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每名见习学员每自然月见习出勤不少于12个工作日。
2.工程师(见习)(20人)
上海公共招聘新平台栏目职位编号:
20221000367780
岗位职责:
1、化工实验;
2、仪器管理;
3、样品管理和分类登记等;
4、其他相关实验室助理工作。
任职要求:
1、年龄要求:16周岁--35周岁的本市户籍未就业人员;
2、专业要求:食品检测、材料分析、化工类专业优先;
3、参加见习计划的本市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毕业学年学生;
4、本市高等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毕业生。
见习补贴:
按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每月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标准为当年本市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每名见习学员每自然月见习出勤不少于12个工作日。
公司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国伟路191号
投递上海公共招聘新平台:
职位编号:
客户服务技术(见习):
20221000368057
工程师(见习):
20221000367780
(求职者可以通过上海公共招聘新平台查询相应的职位编号应聘)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55666871
no.7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投诉举报中心
企业简介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是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各类市场监管职责内的投诉举报受理和咨询解答工作,作为市场监督管理的窗口单位,中心始终坚持提高热线效能,提升市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招聘岗位
1.12315话务员(70人)
岗位职责:
1、依法登记受理市民对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知识产权 等领域的投诉和举报;
2、提供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
3、对受理的投诉举报和咨询信息进行汇总分析;
4、其他有关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任职要求:
1、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无犯罪及不良记录;
2、具有一定的文字归纳分析能力,反应敏捷,善于沟通,较为熟练的打字速度;
3、口齿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强,普通话标准,能用沪语流利对话;
4、家中具备电脑及网络等基本居家办公设施;
5、年龄:40岁及以下;
6、学历:高中及以上 ;
7、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优先考虑并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薪资福利:
4700-7500元/月
联系方式:
发送电子邮件应聘
邮箱地址:xmx@zxhr.sh.cn
编辑:奚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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