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北京税务电话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北京税务电话,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北京税务电话
首次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未清楚的说明办理流程,申办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问题,最后才算弄明白,把流程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若有同样的操作,可以借鉴一二。(备注:办理地是北京,其他地方尚有待确认)
具体流程如下:
1、先到税务局申请发票作废,找到办理发票作废事务的窗口,登记并把四联发票交给工作人员,与工作人员确认完成后,即可自行离开。
2、季度末,完成纳税申报的工作。申报完成后,我们开始申请退税。(备注:申报完成后,方可申请退税)
3、登录“电子税务局”系统,登录方式有很多,选择适合您的一种。(这里对电子税务局的系统点赞,真的很方便)
4、登录成功后,点击右上角的“主页”。
5、进入“主页”后,鼠标移动到“我要办税”,点击“一般退(抵)税管理”。
6、进入“一般退(抵)税管理”页面后,点击左侧列表中的“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进入“申请退抵税费”页面。
7、点击“多缴查询”,选择所要申请退税的项目,点击“确定”。如果系统显示的所申请退税项目的金额与实际不同,即要求公司会计人员对申报表进行检查和确认。
8、填写“本次退抵税额”和“退税申请理由”。
9、上传“附送资料”,“完税费(缴款)凭证复印件”和“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记载应退税款内容的资料”是必须要求上传。“完税费(缴款)凭证复印件”上传作废发票所扣除税费电子版的“银行回单”;“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记载应退税款内容的资料”传什么呢?因为我们把作废发票的四联已交给税务局的工作人员,这里我们也是上传的作废发票所扣除税费电子版的“银行回单”,经电话确认及实际验证是可行的。
10、点击“保存”。
11、返回“进度事项管理”页面,点击“进度跟踪”查看申报情况。
12、申办过程还有两次电子文件签收确认的过程,最好每隔一天登录一次电子税务局系统,跟进操作进度。
13、进度中显示已办结,说明已完成退税的申请工作,等待税费被退回即可。
14、祝各位顺利!
【第2篇】北京税务网上办税服务厅
关于10月征期办税缴费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
2023年10月是办税缴费的集中高峰期,在此期间,电子税务局业务办理量及办税服务厅的人流量比往期有较大增加。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保障您获得安全高效的办税缴费体验,北京市税务局建议您优先选择“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办理业务,如确需到现场办理,建议您提前预约,错峰办理相关业务,请您予以理解和配合。
一、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建议您优先选择“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办理业务,尽量减少赴实体办税厅办税次数。
二、如您确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请您至少提前一天通过“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
三、本月征期截至10月25日,8日-10日、13-14日、20-25日预计为业务高峰期;办税服务厅每日人流量高峰时间段为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5:30,建议您选择非高峰时间错峰办税,减少现场排队等候时间。
四、进入办税服务厅后,请您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接受登记、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办税服务厅将根据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进行相应调整)。在办税服务厅办税等候期间,请您时刻保持“一米线”防疫距离,隔位就坐,业务办理完成后请尽快离开,减少在办税服务厅的停留时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3年10月6日
【第3篇】北京年度税务审计公司
审计报告收费标准涵盖:公司审计、注册验资、增资验资、税审报告,财务顾问咨询费用、审计收费标准,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北京税务师事务所,北京注册协会、北京注册税务协会服务收费标准。
对未配备专门审计部门的企业,往往会向社会第三方审计机构寻求业务委托,因此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收费标准”问题尤为关注。因为只有在了解了具体的审计报告收费标准之后,才能决定选择哪一家合作来进行接下里的审计。
一般而言,企业的审计收费标准受多个方面的影响,但是不同的机构所制定的收费价格虽不尽相同,但收费也是有行业收费标准进行约束的。
智隆将对各种类型的审计报告收费标准给予说明:
特别提醒:审计报告的费用是依据资产总额来确定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数额越高费用相对也高,具体的使用用途不一样也会影响审计报告的收费。所以准确的报价需要在详细沟通后才能定。
各
档
金
额
现有资产总额
指导标准
1000万元以下(含)
1000万元以上-1亿元(含)
1亿元以上-10亿元(含)
10亿元-50亿元(含)
50亿元
以上
京价(收)字[1996]第260号
京价(收)
字[2001]
335号
鉴
证
项
目
1.年度审计
2‰
1.5/万
1/万
0.2/万
0.1/万
2.税务审计,解散清算审计
2‰
1/万
0.8/万
0.1/万
0.8/万
3.验证资本
2‰
1/万
0.8/万
0.1/万
0.8/万
服务
项目
资产评估
按国家计委、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有关规定执行
附: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调整表
1. 鉴证项目收费标准为基础收费标准,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上浮15%;上市公司的鉴证项目收费标准可上浮50%。
2. 验证资本比例收费以企业注册资本为基数。50万元以下的验证资本,收费由会计师事务所酌定,但不得少于5000元。税务审计服务,执行现行中期审计的收费标准。
3. 房地产评估收费仍执行北京市物价局京价(房)字[1997]第398号,京价(房)字[1997]第419号文件,其它评估执行京价(收)字[1993]第003号文件。
注:以上为行业收费标准,智隆会计师事务所会依据企业资产总额、全年收入总额、帐务情况综合报价。
原创文章发表于智隆官网:https://www.bjzlcw.com/cwsjzx/225.html
【第4篇】北京税务查询
11月26日,北京的个税申报记录自助查询功能已上线,市民将得以及时查询了解到自己2023年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情况,具体包括申报收入查询、纳税明细查询、申诉记录查询三个功能。从此以后,个税申报记录您就可以完全尽在“掌”握。
今后,您就可通过本功能来在线查询税款所属期为2023年1月属期及之后发生的来源于全国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包括由自然人自行发起的申报(包括分类所得自行申报、生产经营所得申报、年度综合所得申报等)、扣缴义务人发起的预扣预缴/代扣代缴申报及金三核心征管系统的代开发票、二手房交易申报等业务产生的个税申报缴税记录。
在操作时,市民可通过本市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its.beijing.chinatax.gov.cn/),或登录市税务局官方网站,点击“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实名登录后点击北京税务特色应用,使用相关功能。
当您点击“申报收入查询”栏目后,即可进入可查询页面。选择查询记录时间后,您点击“查询”按钮就能进行记录查询。
市民若对查询结果中一项或者若干项记录有异议,可通过点击“发起申诉”功能进行异议申诉,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从未在职”和“曾经在职”,对申诉原因的具体情况补充说明。
此外,纳税人还可通过本功能来查询税款所属期为2023年1月属期及之后发生的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纳税明细记录,包括由自然人自行发起的申报(包括分类所得自行申报、生产经营所得申报、年度综合所得申报等)、扣缴义务人发起的预扣预缴/代扣代缴申报。
市民点击“纳税明细查询”栏目,即可进入可查询页面,选择税款所属期可进行收入明细查询。
如果纳税人对查询结果中记录有异议,也可在“申报收入查询”功能中发起申诉。
通过申诉记录查询功能,市民还可以在线查询纳税明细申诉记录的处理进度和处理情况。
图片来源:市税务局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作者:赵鹏
监制:耿诺
编辑:赵鹏
流程编辑:洪园园
【第5篇】北京市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关于实行综合申报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7号
为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申报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20〕1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要求,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决定实行综合申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行综合申报
自2023年10月1日起,纳税人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可选择综合申报。综合申报主要适用于企业所得税按实际利润额按季预缴的查账征收企业,暂不涵盖按月预缴企业、核定征收企业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
纳税人可通过北京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综合申报。
二、调整印花税纳税期限
印花税按季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计征的,纳税人应当于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三、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对本市保险合同缴纳印花税问题的通知》〔(89)市税三字第392号,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6号修改〕第二条、《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地〔2006〕531号)第一条、《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2023年第14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2号修改)第十一条中“按月”申报缴纳的内容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3年9月9日
【第6篇】北京税务代办
委托代理出口退税是什么
1、委托代理出口退税,1995年7月1日起由受托方办理退税改由委托方办理退税,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在一般情况下,《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由受托代理出口企业在代理出口货物已实际结汇后,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机关应及时录入证明的有关内容,并与有关电子数据核对无误后出证。
2、代理出口是指外贸企业或其他出口企业,受委托单位的委托,代办出口货物销售的一种出口业务。代理出口业务的特点是,受托单位对出口货物不作进货和自营出口销售的帐务处理,不负担出口货物的盈亏。在代理出口业务中受托方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委托企业属自营出口销售。
北京易础:什么是代理退税?退税条件是什么?
代理出口业务流程
1、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1)托人与国外客户具体签订的需要履行的合同;
(2)以代理公司作为卖方的名义合同,仅供收汇。
2、签订国内采购合同
(1)矮托人与国内供应商(工厂)签订的需要其履行的采购合同;
(2)以代理公司作为买方的名义合同,仅供报关和出口退税。
3、国外客户汇款(元)到代理公司账户;
4、代理公司向银行报备并申请结汇;
5、代理公司将结汇人民币转到委托人指定国内厂{即2大点中第2条合同的卖纺}账户,这个账户要和将来开具增值税
发票的账户-致;如有多家工厂,可分别支付;
代理出口退税的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
国家规定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必须要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加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免)税。
注意: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请以北京易础税务老师为准。
【第7篇】北京税务登记
办税缴费,省时便捷。近日,北京税务集中推出10个全新的办税缴费应用场景,其中多数依托电子税务局展开,在通俗易懂解读办税变化的同时,全景展现本市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亮点成果。据介绍,电子税务局手机app上线运行后,已覆盖4大领域112项业务,实现企业个人随时登、系统操作随时学、重要事项随时办、涉税数据随时查、跨屏协作随时切,进一步推动“非接触式”办税。
智能退税
减税数据“自动计算”
“和以前多头奔波、比较繁复的退税程序不同,今年的留抵退税申请的时候方便了很多。只需要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到相关模块,系统就会对咱们是否符合退税条件进行自动审核。如果符合,就会自动进入填报界面。”中交建筑集团税务主管王翮(hé)说,这样的改进让企业办事人员操作起来更省心,提升了数据填报的准确性和工作效率,“从申请提交到审批完成再到退税款到账的整个流程,一周内就全部完成”。
王翮说,电子税务局上线以来,业务种类不断扩充,现在企业绝大部分日常业务都可以线上办理。“手机app操作十分方便,跑税务局的次数越来越少。”
此次发布的10个办税缴费应用场景中,两个场景聚焦助企纾困展开。“我们推出4项举措助力政策红利直达快享。”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定制e服务”为企业量身定制推送税收优惠政策和待办事项;“在线导办”让企业办事人员在线实时与税务人员互动、边办边问;“智能退税”实现申报表“一页预填”、减税数据“自动计算”;电子“红利账单”定期推送,帮企业算清享受税费减免的红利账。
此外,12366热线的智能客服“小慧”,可随时提供涉税缴费咨询服务,24小时不打烊。纳税人咨询政策、办税缴费问题,都可以通过热线、网页端、微信和支付宝小程序等渠道得到快速响应。
移动办税
开业注销都能网上办结
数据显示,2023年至今年9月,全国累计新办个体工商户1734.2万户,为稳定就业保障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北京税务部门在落实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打造了个体工商户开办、申报、注销全生命周期便利化办税套餐。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开业时,只需在电子税务局填写《工商登记个体套餐式信息采集表》,税务人员在线审核通过后,即可实现全程网上办结。经营者可以免费线上申领税控装置ukey,选择自取或邮寄到家。办理注销同样方便,进入电子税务局“注销前置事项办理套餐”,按要求办理未完结事项,通过所有的注销前置项目后,即时办结注销。
悦宾饭馆是改革开放以来北京的第一家个体户,至今已经营了42年。悦宾饭馆第三代经营者郭华说:“通过电子手机app办税,让我们感受到营商环境越来越好,手续越来越简单,把个体户从繁琐的办理各种手续中解脱出来。”
郭华形象地说,这种充分尊重市场主体的特性,就如同做菜时充分尊重食材的特性一样,激发出了个体户的能动性,让自己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刀刃上,研究菜品、提升品质、强化运营。
一网通办
个人房产交易“居家拿证”
此次推出的个人办税场景,重点突出线上办税的方便快捷。以个人不动产交易为例,纳税人办理房屋交易缴税时,只需登录“一网通办”平台,即可一次性提交全部业务申请,市税务局协同市规自委、市住建委等部门网上并联审核,在线反馈结果,提供网上缴纳税费服务和电子完税证明、电子不动产权证书。纳税人可以足不出户“居家拿证”。
个人股权转让实行“先税后证”后,办理流程同样方便快捷。通过税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的线上信息交互机制,系统自动查验纳税人的纳税申报信息,无需线下提交相关纸质证明材料。纳税人还可通过个人股权转让线上事前辅导功能,线上提交、确认相关材料,实现线下一次性办结纳税申报。
据介绍,目前本市广泛推行预约办税,实现错峰办税。纳税人在“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中点击“预约办税”,即可进入系统,了解相应业务的办理方式。如果属于全程网办业务,点击电子税务局链接即可登录;确需现场办理的事项,可以根据“一次性告知”提醒,准备好材料后预约办理。
来源:北京日报 记者 陈雪柠
流程编辑:郭丹
【第8篇】北京市电子税务
关于办理2023年度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事宜的公告
一、参保缴费时间
(一)2023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参保人当月参保,次月缴费。
(二)缴费时间为:每月5日至20日期间的工作日15:00前,银行协议(批量)扣款日为每月15日(遇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顺延)。
二、2023年度个人缴费标准
学生儿童每人每年345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665元;城乡老年人每人每年370元。
三、缴费方式
(一)银行app缴费
本市邮储、北京、农商、浦发、中国银行app用户可在缴费时间内,通过银行app为本人或他人办理缴费业务。
(二)银行协议(批量)扣款
本市邮储、北京、农商、交通、浦发、华夏、农业、建设、中信、招商、光大、民生、工商、中国银行支持该方式缴费,银行在每月扣款日自动完成扣款缴费。
需新签订缴费协议的,可通过邮储、北京、农商、交通、浦发、华夏、中国银行办理。
(三)电子税务局缴费
参保人本人在缴费时间内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电子税务局(https://etax.beijing.chinatax.gov.cn/)办理缴费。
(四)银行柜台缴费
选择银行柜台查询缴费方式的参保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代办人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身份证,在规定缴费时间内到本市邮储、北京、农商、交通、浦发、华夏、农业、建设、中信、招商、光大、民生银行办理缴费业务。
四、其他事项
(一)无意愿或不具备条件继续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请及时到参保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减员手续,避免扣款。
(二)具备免缴资格的人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将名单提供给市医保局,完成参保缴费手续。
(三)医保部门接收税务部门缴费成功信息次日后可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index)”查询。
(四)关于参保业务有疑问,可以拨打12333;关于缴费业务有疑问,可以拨打12366;使用北京市电子税务局有疑问,可以拨打4007112366 。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3年10月28日
【第9篇】北京税务抽奖码
上午,北京市税务局举办2023年有奖发票第二期二次开奖活动。工作人员在公证处的监督下,从待开奖的8.7万张发票中现场随机抽取7张中奖发票,包括一等奖20万元1张,二等奖10万元2张,三等奖5万元4张,奖金总额60万元。
这次二次开奖的范围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已登记参与二次开奖且符合开奖条件的发票。开奖结果将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北京税务”官方微博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还将通过北京市12366纳税服务热线短信告知此次中奖的7名消费者。工作人员提醒,北京市税务局因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上线工作,将在2023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期间暂停发票摇奖活动。市民在活动暂停时间已取得的发票,也可自11月1日起正常参与抽奖。
据了解,北京市有奖发票活动已覆盖住宿业、娱乐业、建筑装饰业、房地产中介服务业、餐饮业等九个行业,未来将有更多的行业纳入。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赵鹏
流程编辑:孙昱杰
【第10篇】北京网上税务大厅
跨省异地电子缴税
跨省异地电子缴税是指在不改变现行属地管理、就地入库的征缴及预算管理体制下,纳税人因跨省经营或管理需要,在经营地进行纳税申报后,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将税款从经营地以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跨省缴入经营地国库。纳税人申报后,税款从纳税人开户行直接缴入省外的国库,实现资金跨省电子清算入库,税款申报、资金清算、入库对账等环节全程电子化。
针对北京而言,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解决的是开户银行在外省的纳税人在京无法直接缴纳税费的问题。
no.1 跨省异地电子缴税方式
“跨省异地电子缴税”提供实时扣款和银行端查询缴款两种缴款方式。
实时扣款方式,需要纳税人与开户银行、主管税务机关签订“三方协议”授权划缴税款。办理业务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或纳税人发起扣款指令,开户银行按照扣款信息予以扣款,直接缴入税款缴纳地国库。
银行端查询缴款方式,不需要签订授权划缴税款协议,纳税人直接持《查询缴款凭证》到开户银行柜台办理缴款,直接缴入税款缴纳地国库。
no.2 跨省异地电子缴税可以缴纳的税费种
跨省异地电子缴税可以缴纳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负责直接征收入库的各项税款、非税收入和社保费等缴款。
no.3 45家商业银行支持跨省异地电子缴税
no.4 跨省异地电子缴税的优势
(1)手续简易。在过去,跨省缴纳税费业务通常需要将税费款从开户银行所在地汇至税款缴纳地“待缴库税款”专户,再由缴纳地税务机关开具纸质缴款书将税款缴入国库。“跨省异地电子缴税”开通后,纳税人直接通过税务机关办税大厅、电子税务局、开户行柜台缴纳,直接缴入省外的国库。
(2)资金安全。在过去,部分纳税人采用个人或借用在京企业账户缴纳跨省税费,资金存在安全隐患。“跨省异地电子缴税”开通后,纳税人直接使用自己的开户账户缴纳跨省税费。
(3)方便快捷。在过去,纳税人将资金由开户银行汇款至在京账户后,再通过在京账户缴至国库,一般需要3个工作日以上才能获得完税凭证,且纳税人需要多次往返税务机关、开户银行。“跨省异地电子缴税”开通后,税款从纳税人开户行直接缴入省外的国库,实时取得完税凭证,税务、国库、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等各部门间系统相关数据实时同步,不再需要纸质资料传递,让信息“跑路”替代了纳税人“跑腿”。
no.5 跨省异地电子缴税操作手册
纳税人在经营地办理跨省异地电子缴税业务,需要在经营地通过【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新增一条注册地银行营业网点,然后通过【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对新增的银行营业网点进行三方协议的签订,签订成功后即可进行后续的电子缴税业务的办理。
1.存款账户账号报告:登陆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注意事项:
1.行政区划分:请必选“北京市”(不能选其他省市或北京市各区名称)
2.银行行别:请选择正确的银行名称,如果在“银行行别”栏次中没有找到对应的银行名称,则此栏次选择“城市商业银行”或“其他商业银行”。
3. 银行网点:请在输入栏次填写,“跨省”两个字,系统带出所有“跨省”字样的网点名称后,选择正确的专用银行网点,即****银行跨省异地电子缴税专用银行网点。如果仍没有企业所要选择的银行名称,说明此银行暂不支持跨省异地缴税业务。
4.首选缴税账户标识,此条必须选择“是”
2.网签三方协议: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网签三方协议】办理,点击新增按钮,新签三方协议即可。
如无法签署三方协议,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未选择该账户为首选缴税账户2.银行跨省电子缴税银行端功能故障
文章转载自北京朝阳税务,侵必删。
【第11篇】北京朝阳税务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开展'减税降费——深化增值税改革'专题纳税人培训会。培训会分为上下午两场进行,内容涵盖纳税人普遍关心的降低增值税税率等问题,包括扩大抵扣范围、加计抵减、期末留抵退税、出口退税率和离境物品退税率的调整等内容。
图为来自朝阳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的工作人员为纳税人介绍培训安排。
本次培训采取线下讲解加映客直播的形式,保证广大纳税人既可以在现场直接获得最新的税收政策,又可以扩大宣传效果。培训结束后,朝阳有线电视台的记者采访了在场的企业会计人员及税务干部。企业会计人员表示:本次培训针对性强,有利于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难点,对于工作指导十分有意义。
本次培训共计800余人次参加,涵盖邮政、建筑及服务业等行业。按照税务总局工作要求,现场还邀请纳税人进行涉税需求调查,从而进一步了解、掌握纳税人的涉税问题、办税需求,为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质效提供决策参考。
图为朝阳区税务局货物及劳务税科的工作人员对纳税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第12篇】北京电子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发布《关于办理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事宜的公告》,2023年度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缴费时间为每月5日至20日期间的工作日15:00前,银行协议(批量)扣款日为每月15日(遇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顺延)。
根据2023年度个人缴费标准,学生儿童每人每年345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665元;城乡老年人每人每年370元。参保人当月参保,次月缴费。参保户可通过北京市邮储、北京、农商、浦发、中国银行app在缴费时间内为本人或他人办理缴费业务。对于银行协议(批量)扣款的参保户,北京市邮储、北京、农商、交通、浦发、华夏、农业、建设、中信、招商、光大、民生、工商、中国银行在每月扣款日自动完成扣款缴费。需新签订缴费协议的,可通过邮储、北京、农商、交通、浦发、华夏、中国银行办理。参保户还可选择银行柜台缴费,柜台缴费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代办人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身份证,在规定缴费时间内到本市邮储、北京、农商、交通、浦发、华夏、农业、建设、中信、招商、光大、民生银行办理缴费业务。
此外,参保户也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缴费,参保人本人在缴费时间内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电子税务局(https://etax.beijing.chinatax.gov.cn/)办理缴费。
税务部门提醒,无意愿或不具备条件继续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请及时到参保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减员手续,避免扣款。具备免缴资格的人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将名单提供给市医保局,完成参保缴费手续。医保部门接收税务部门缴费成功信息次日后可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查询。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钦
编辑/樊宏伟
【第13篇】北京税务摇奖
据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消息,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拟定于即日起至8月8日对有奖发票系统进行停机升级。在此期间,支付宝发票摇奖功能和微信发票摇奖功能暂停使用。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来源 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
编辑 李拓
流程编辑 刘伟利
【第14篇】北京税务申报
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2023年11月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2018 年第 23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的公告》(2021 年第 3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现予发布,并根据政策调整情况适时更新。
一、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优惠事项企业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a200000)第 7 行“减:免税收入、减
计收入、加计扣除”下的明细行次申报以下事项:
(一)免税收入
企业享受免税收入优惠政策时,应按照《免税收入优惠事项表》(表 1)申报优惠事项名称和优惠金额。
表 1 免税收入优惠事项表
序号
优惠事项名称
1
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2
一般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3
通过沪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 h 股满 12 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4
通过深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 h 股满 12 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5
持有创新企业 cdr 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6
永续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7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8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9
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0
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1
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保险保障基金等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2
中国奥委会取得北京冬奥组委支付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3
中国残奥委会取得北京冬奥组委分期支付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4
取得的基础研究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5
其他
1.“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2011 年第 36号)等税收政策规定,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企业可申报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利息收入。
2.“一般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 12 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可申报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投资收益,但不含持有 h 股、创新企业 cdr、永续债取得的投资收益。
3.“通过沪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 h 股满 12 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内地居民企业通过沪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 h 股满 12 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内地居民企业可申报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股息红利所得。
4.“通过深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 h 股满 12 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内地居民企业通过深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 h 股满 12 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内地居民企业可申报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股息红利所得。
5.“持有创新企业 cdr 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19 年第52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对企业投资者持有创新企业 cdr 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持有股票的股息红利所得政策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投资者可申报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股息红利所得。
6.“永续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 第 64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发行方和投资方均为居民企业的,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可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投资方可申报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永续债利息收入。
7.“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为免税收入,但不包括从事营利性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依法认定的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可申报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免税收入。
8.“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0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 cdm 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上缴国家的部分;国际金融组织赠款收入;基金资金的存款利息收入、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国内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可申报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各项收入。
9.“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 号)第二条第二项等税收政策规定,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投资者可申报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收入。
10.“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6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企业取得2009 年、2010 年和 2011 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2012 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可申报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
11.“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保险保障基金等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41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 年第 6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取得的境内保险公司依法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依法从撤销或破产保险公司清算财产中获得的受偿收入和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所得,以及依法从保险公司风险处置中获得的财产转让所得;接受捐赠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购买政府债券、中央银行、中央企业和中央级金融机构发行债券的利息收入;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资金运用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可申报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各项收入。
12.“中国奥委会取得北京冬奥组委支付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对按中国奥委会、主办城市签订的《联合市场开发计划协议》和中国奥委会、主办城市、国际奥委会签订的《主办城市合同》规定,中国奥委会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分期支付的收入、按比例支付的盈余分成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中国奥委会可申报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各项收入。
13.“中国残奥委会取得北京冬奥组委分期支付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对中国残奥委会根据《联合市场开发计划协议》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分期支付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中国残奥委会可申报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免税收入。
14.“取得的基础研究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 年第 32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对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接收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可申报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免税收入。
15.“其他”:企业可申报未列明的其他免税收入优惠事项的免税收入金额。
(二)减计收入
企业享受减计收入优惠政策时,应按照《减计收入优惠事项表》(表 2)申报优惠事项名称和优惠金额。
表 2 减计收入优惠事项表
序号
优惠事项名称
1
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2
金融机构取得的涉农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3
保险机构取得的涉农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4
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5
取得铁路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6
取得的社区家庭服务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7
其他
1.“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 年版)>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 年版)>的公告》(2021 年第 36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 年版)》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 90%计入收入总额。企业可申报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乘以 10%的金额。
2.“金融机构取得的涉农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0 年第 22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 90%计入收入总额。金融机构可申报取得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乘以 10%的金额。
3.“保险机构取得的涉农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0 年第 22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 90%计入收入总额。其中,保费收入是指原保险保费收入加上分保费收入减去分出保费后的余额。保险公司可申报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乘以 10%的金额。
4.“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0 年第 22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 90%计入收入总额。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可申报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乘以 10%的金额。
5.“取得铁路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99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2014 2015 年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0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19 年第 57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对企业持有铁路建设债券、铁路债券等特定企业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可申报持有铁路建设债券、铁路债券等特定企业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乘以 50%的金额。
6.“取得的社区家庭服务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19 年第 76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 90%计入收入总额。企业可申报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相关服务的收入乘以 10%的金额。
7.“其他”:企业可申报未列明的其他减计收入优惠事项的减计收入金额。
附件下载:
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2023年11月) .pdf
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2023年7月).pdf
编辑:沐林财讯
【第15篇】北京税务审计
来源:北京市审计局
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锻造和培养敢于担当的职业精神和扎实过硬的专业能力,落实北京审计机关“专业能力提升年”相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审计干部职工素质技能,6月15日,北京市审计局召开了审计职业技能竞赛动员部署会,标志着“2023年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审计专业理论和实务操作竞赛”正式启动。
此次竞赛是北京市审计机关成立以来首次与市总工会联合举办的审计领域的专业技能竞赛,列入了2023年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竞赛目录。参赛对象为市区两级审计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竞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3个阶段,初赛和复赛阶段采取笔试形式,决赛阶段采取上机操作形式,全部比赛将于9月底前结束。竞赛第一名将推荐参加“首都劳动奖章”评选。
为了做好竞赛组织工作,北京市审计局、北京市总工会及相关单位成立了竞赛组委会,制定了详细的竞赛工作方案。市审计局党组专题研究审议竞赛方案,对各环节严格把关,明确要求,通过“以赛促学、以赛促改、以赛促建”进一步提升审计人员的政治能力、专业能力和职业精神,锻造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上的实干人和业务上的内行人,为审计事业发展充实人才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市审计局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各区审计局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工会工作的同志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种震宇 刘文昕)
【第16篇】北京税务博物馆
疫情过去,北京重现堵车模式。傍晚时分,与其看着眼前车流停滞不动,莫不如沿着街心皇城根遗址公园徒步。过了东华门,发现一个胡同口没有防疫人员值守,就信步走了进去,结果里边豁然开阔,有斑驳参差古城墙矗立。
实在辨认不出这是哪里。用手机地图一看,叫普度寺东巷。按照头脑中的地理方位,还以为眼前是劳动文化宫或皇史城的围墙呢。有我喜欢的那种青石板台阶,磨损得很显年代感。周围遍布绿植,大门是铁栅围挡。问一个保洁大爷,说西边坡道有门可入。不仅仅是个寺庙,还是多尔衮故居。
一
按其指点,绕过去,果然发现八字形坡道。拾级而上,入门处居然还有防疫扫码的棚子,据说也有六七个工作人员。然后我就惊着了,自认为对这一带如此熟悉,居然第一次无意中发现这么大的一个古建院子。
院落坐北朝南,位于高台之上,除了正门,还有东南和西南两个八字形的坡道大门。凸字形的大殿,和类似山门样的前殿,中间隔着巨大的广场,两侧被修成市民公园的模样。我惊奇,这么好的地方居然没被人收售门票,而是完全开放给周围市民做休闲之所。
一位居民说,她小时候这里是南池子小学。疫情之前,前殿是开放的,里边有些展板介绍的。看不到普渡寺展板,那自己网络查询下吧。普渡寺始建于明代永乐年间,与紫禁城同龄。朱棣特意在这里为朱瞻基建了皇太孙宫,是太子居住的地方,原名为皇城东苑,又名“小南城”,是明代南城的洪庆宫一部分。朱瞻基当上皇帝以后,对东苑进行大规模的扩建,占地近10000平方米,改称“南内”。
沿着围墙绕场一周,可以看到远处王府井百货大楼。完全猜测得到,我脚下的这些绿地,当年都是配殿,只是不知道什么年代拆除的。由于地处高台,脚下是密密的古老胡同。这一带胡同很少大杂院了,都是被改造后的豪宅,以及政府部门的家属院。是个普通百姓很难住进来的区域。
2002年开始,政府陆续迁出小学和住在寺界以内的168户居民,全面修复了台基、正殿、山门和方丈院北房,其余房屋基址在取得考古资料后,也一一回填加以保护,绿化后成为居民活动场所。因为地势高,院落下边被挖空建了地下停车场。我想停车场收益就可以弥补门票损失吧。
二
1644年清军入关,统领数十万清军铁骑的是年仅32岁的多尔衮。定都北京后,开国元勋多尔衮成为年幼的顺治帝的摄政王,一人独揽军政大权。被赐的宅邸,就是由明代南内改建而成的睿亲王府,也就是今天普渡寺的所在地。
爱新觉罗·多尔衮(1612年11月17日—1650年12月31日),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十四子,正白旗旗主。清初杰出的政治家和军事家,因战功封和硕睿亲王,朝堂之内日渐跋扈。
当年,因特殊的政治地位,多尔衮府邸“金碧辉煌,雕镂奇异”,规制之高远非其他王府可比。府门前终日车水马龙,实际上已成为当时国家的实际政治权力中心。
1650年(顺治七年)冬,多尔衮死于塞北狩猎途中。他的政敌纷纷揭发他大逆之罪,其部下也纷纷倒戈。仅仅两个月后,被列十四条罪状,追夺一切封典,毁墓掘尸。
康熙三十三年(1694),旧睿亲王府改建成玛哈噶喇庙。玛哈噶喇是藏传佛教的护法战神和财神,也被说成是文殊菩萨的化身。唐代传入我国,清室因其能“增其违德,举事皆顺”而一直供奉。清代的北京有多处玛哈噶喇庙,如今也仅剩普渡寺一处了。
三
终于走到正殿(慈济殿)了,可是被铁栅栏围着。
正殿建于石须弥座上。仰视,建筑宏伟,台基高大,须弥座式,但殿身并未占满全座,座之比例及雕刻均有明代特征,可见此座仍是明重华宫寝殿原有台基,清代重建大殿缩小了规模而已。
殿身面阔七间,进深三间。主殿单檐歇山顶,殿顶飞檐共3层,削割黄瓦绿琉璃剪边,调大脊,安吻兽。殿前有凸出的抱厦面阔三间,进深一间,抱厦卷棚歇山顶,绿琉璃瓦黄剪边。全殿外加周围廊,廊内砌砖墙,正面、山面(房屋的侧面)开大支窗,下肩饰六方绿琉璃砖。为建筑式中少见。
遗憾的是,看不到里边。如何保护性使用这个建筑,大概颇令政府踌躇。大概2007年左右,一度这个大殿被僻为“北京税务博物馆”,后迁出。后来又被租给一间民间美术馆。但现在没有招牌,估计闲置状态。
四
1755年(乾隆20年)重新修葺扩建,这也是历史上最后一次修建,距今已有265年。
1776年(乾隆41年),乾隆将该寺赐名“普渡寺”。 1778年,乾隆帝发布诏令,正式为多尔衮翻案,下令为他修复坟茔,复其封号,“追谥曰忠,补入玉牒”。如此铁案又再度被翻。至此,清王朝对多尔衮的评价终算一锤定音,盖棺定论。
辛亥革命后,民国政府将庙宇改为小学,原称国民三小,后称普渡寺小学,后又改称南池子小学。新中国成立后,周围被密集的居民区围住。又有故宫等一系列皇家园林的光环,以至于不放大地图都发现不了这个所在。
北京东皇城根南街,我1999年就在这条街上上班,无数次走过南河沿、南池子,却不想这里还藏着一个占地面积很大的古建筑遗存。普渡寺建在高台之上,而且窗棂低矮。古建专家介绍,这样典型的满族风格文物建筑在北京就这一处。建筑制式独特,非常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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