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管理范文网
当前位置:管理范文网 > 公司知识 > 税务知识

农产品的消费税税率是多少(16篇)

发布时间:2023-10-14 09:27:08 查看人数:18

【导语】农产品的消费税税率是多少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农产品的消费税税率是多少,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农产品的消费税税率是多少(16篇)

【第1篇】农产品的消费税税率是多少

平时工作中经常遇到农产品税率的问题,为了便于理解做了总结。

了解农产品税率

一、目前,农产品增值税适用税率为9%(一般纳税人)

注意:像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玉米蛋白粉等,以及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罐头,精制茶、水果罐头、中成药、酸奶等不属于“农产品”范围。

二、农产品免税的情况

1、销售自产初级农产品

2、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

3、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

4、制种企业在特定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

5、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

6、部分鲜活肉蛋产品

三、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执行期限:2023年12月31日

四、不是所有的农产品进项税额都能抵扣!a公司是一家餐饮店,为一般纳税人,今年3月从一家专门批发零售农产品的公司购买了猪肉和蔬菜,取得一张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为5万元。

错误做法:按农产品免税发票注明的金额乘以9%计算抵扣了进项税额。

政策依据:根据财税〔2017〕37号文规定,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五、收到了免税农产品发票如何判断对方是批发、零售或者是农业生产者呢?如果销售方为***超市、***蔬菜批发部,对方为批发、零售商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销售方为***农业公司、***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个人等,则对方为自产农业者可能性大。

六、农产品发票来源不同,进项税额略有差异一、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1.在购入当期,应遵从农产品抵扣的一般规定,按照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注意:农产品加计扣除建议分两步走哦,在购入当期,应遵从农产品抵扣的一般规定,按照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未来考虑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生产领用时加计1%扣除。

特殊案例需要注意: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1.用于初加工,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实务中,很多人容易把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的3%税率的专用发票直接勾选抵扣了,这是大错特错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増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案例: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小规模纳税人b公司开具的一张农产品专用发票,发票金额80000元,税额800元。a公司可以抵扣的进项税=80000*9%=7200(元)如果直接勾选抵扣则少抵扣:7200-800=6400元

3.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第2篇】农产品最新的抵扣税率

财务人员小李最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公司从20名农户手中购买了一批桂花树,金额为50万元,取得农户在税务机关代开的免征增值税普通发票,这些桂花树的进项税额到底能不能抵扣呢?小李犯难了,电话求助几个圈内朋友,众说纷纭,有的说能抵扣,有的说不能抵扣,那么,到底能不能抵扣呢?今天,我们一起来捋一捋这项政策。

按照财税【2017】3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以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等文件,对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归纳如下:

一、可以抵扣的九种类型

(一)从销售方一般纳税人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二)从销售方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的进项税额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三)从销售方小规模纳税人手中取得税务机关代开或者小规模纳税人自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管征收率是3%还是1%,均按照票面金额(记得不含增值税税额)×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四)从销售方是一般纳税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处取得的免征增值税普通发票。按照买价×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五)从销售方为采取 “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一般纳税人处取得的免征增值税普通发票。按照买价×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六)从农业生产者处取得税务机关代开免征增值税普通发票,按照买价×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需要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该业务必须是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二是税务机关必须为其开具免征增值税普通发票。由于农产品既有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如销售猪、牛、羊、蔬菜等),又有自产环节免征增值税。所以,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在总局未明确前,应在备注栏注明“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或者“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字样加以区分,以降低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风险。

(七)从免征增值税纳税人处取得带有“免税”字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按照买价×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八)向农业生产者开具的带有“收购”字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按照买价×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确把握这项农产品进项税额加计扣除政策,需要做到以下两点。一是在取得专用发票(销售发票)时,先按照专用发票注明税额或者票面价格(买价)×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农产品进入生产领用环节时,再加计扣除1%,不能购进农产品后直接按照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二是纳税人符合农产品进项税额加计扣除条件又同时生产销售其他货物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税务机关代开或者小规模纳税人自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或以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也就是说,农产品进项税额会变为票面价格(买价)×9%(3%或者1%)。

二、不能抵扣的两种类型。

(一)从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纳税人处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发票服务商应及时对增值税发票新系统进行开发升级,按照纳税人享受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类型,开发出自动检索 “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和“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 备注功能,及时堵塞进项税额抵扣漏洞。否则,会造成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的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国家税款白白流失。

(二)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的带有征收率(3%、1%)字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第3篇】购进农产品的税率

为了推进营改增,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决定:“自2023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同时,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

对此,有个疑问:企业购进农产品到底该如何抵扣?扣除率是13%还是11%?

购进农产品的税率都是按11%来抵扣吗?

判定标准1 购进农产品的用途

财税〔2017〕3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第二条第(二)项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所以,只有购进的农产品用于上述用途的依然可按照13%抵扣进项税额。抵扣税额如下:

1.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进项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委托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进项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金额×13%

3.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

进项税额=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13%

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按照11%的税率或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购进农产品的税率都是按11%来抵扣吗?

向一般纳税人购入农产品用于上述用途,并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率为11%,如果按照文件规定,“维持原力度不变”那么还能“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吗?

答案当然是可以的,纳税人认证发票时按照11%的税率认证,剩下的2%在申报增值税报表时填报。申报时应按照发票上注明的买价*11%填写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6栏中,按照发票上注明的买价*2%填写于附列资料(二)第8栏。

判定标准2 是否分别核算不同用途的农产品

第二条第(五)项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举例说明】2023年1月10日,a公司(一般纳税人)从b公司(小规模纳税人)采购农产品,分别用于生产销售17%税率货物及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b公司开具了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①若a公司将购进的农产品按用途分别核算,则用于生产销售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可以按13%扣除率抵扣进项税额;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适用11%扣除率抵扣进项税额。

②若a公司未分别核算,则购进的农产品,均按3%征收率抵扣进项税额。

【特别提示】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第4篇】纳税人销售农产品税率

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出于业务的需要,有的时候需要从农民手里收购农产品,然后经过加工之后对外销售。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进项税款的计算,就是一个难点。

从农民手里收购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怎么计算?

一般纳税人企业从农民手里收购农产品,按照农产品销售发票上面注明的金额乘以税率计算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企业,计算农产品进项税额的税率是9%。当然,农产品的相关发票,即可以是农户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也可以是一般纳税人企业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

举例说明:

虎虎公司,从农户手里收购了一批农产品,由于农户不能开具发票,虎虎公司就开具了农产品收购发票。发票上面显示的金额是66000。

在这样的情况下,虎虎公司根据开具的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66000*9%=5940。

农产品抵扣进项,存在的情况有哪些?

纳税人可以取得一般纳税人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企业不仅可以从农户手中购买农产品,也可以从一般纳税人手中购进农产品。

当企业从一般纳税人那里获得农产品时,就可以获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直接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即可。

当然,企业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时,也需要按照这种方法进行处理。

纳税人可以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企业在购进农产品时,合作方既可以是一般纳税人,也可以是小规模纳税人。

当对方是小规模纳税人时,纳税人可以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这样的情况下,一般纳税人根据增值税发票上面的不含税金额以及9%的税率计算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纳税人可以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

对于这种情况,上面的例子已经讲得很清楚了。这里就不再赘述了,不过有一点我们需要注意,那就是这个阶段我们只是计算了购进农产品这个节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另外,那就是不管是农产品销售发票,还是农产品收购发票,都是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发票上面并不显示税额。所以一般纳税人企业在抵扣时,是通过计算抵扣的方式进行的,而不是通过勾选认证的方式进行的。

农产品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按照10%抵扣?

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如果对外销售产品的增值税税率是9%或6%,那么计算抵扣的税率自然是9%。这一点肯定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还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那就是企业购进农产品后对外销售产品的税率是13%。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如果还是按照9%的税率计算进项税额,会比较吃亏。

为了照顾这部分企业,税法规定这部分企业在按9%计算抵扣的情况下,还可以加计抵扣1%。即总的抵扣税率是10%。当然,这1%不是在购进时就可以抵扣,而是在企业生产消耗农产品时才能抵扣。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购进的农产品只有全部用于生产销售13%的产品,才能按照10%进行抵扣。如果这部分没有独立进行核算,则不能按照10%进行计算抵扣,而只能按照9%的税率进行抵扣。

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企业可以计算抵扣吗?

一般纳税人如果在购进农产品时,取得的不是专票,而是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不能按照9%的税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了。

对于企业来说,9个点的成本还是很高的。一般纳税人如果存在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的情况,一定要让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行。

【第5篇】农产品销售的税率

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 根据财税[2017]37号文件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纳税人销售农产品(含粮食)税率调整为为11%,为方便大家学习,特提供以下《农业产品征税范围判别及适用税率表》

农业产品征税范围判别及适用税率表

农业产品征税范围判别

适用税率

一、植物类 植物类包括人工种植和天然生长的各种植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为:(一)粮食 粮食是指各种主食食科植物果实的总称。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和其他杂粮(如:大麦、燕麦等),以及经碾磨、脱壳等工艺加工后的粮食(如:面粉,米,玉米面、渣等)。 切面、挂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11%

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17%

(二)蔬菜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的总称。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 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蔬菜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11%

各种蔬菜罐头(罐头是指以金属罐、玻璃瓶和其他材料包装,经排气密封的各种食品。下同)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17%

(三)烟叶 烟叶是指各种烟草的叶片和经过简单加工的叶片。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晒烟叶、晾烟叶和初烤烟叶。 1.晒烟叶。是指利用太阳能露天晒制的烟叶。 2.晾烟叶。是指在晾房内自然干燥的烟叶。 3.初考烟叶。是指烟草种植者直接烤制的烟叶。

11%

专业复烤厂烤制的复烤烟叶。

17%

(四)茶叶 茶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以及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毛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

11%

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17%

(五)园艺植物 园艺植物是指可供食用的果实,如水果、果干(如荔枝干、桂圆干、葡萄干等)、干果、果仁、果用瓜(如甜瓜、西瓜、哈密瓜等),以及胡椒、花椒、大料、咖啡豆等。 经冷冻、冷藏、包装等工序加工的园艺植物,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11%

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17%

(六)药用植物 药用植物是指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 利用上述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11%

中成药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17%

(七)油料植物 油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榨取油脂的各种植物的根、茎、叶、果实、花或者胚芽组织等初级产品,如菜子(包括芥菜子)、花生、大豆、葵花子、蓖麻子、芝麻子、胡麻子、茶子、桐子、橄榄仁、棕榈仁、棉籽等。 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料植物,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11%

(八)纤维植物 纤维植物是指利用其纤维作纺织、造纸原料或者绳索的植物,如棉(包括籽棉、皮棉、絮棉)、大麻、黄麻、槿麻、苎麻、苘麻、亚麻、罗布麻、蕉麻、剑麻等。 棉短绒和麻纤维经脱胶后的精干(洗)麻,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11%

(九)糖料植物 糖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制糖的各种植物,如甘蔗、甜菜等。

11%

(十)林业产品 林业产品是指乔木、灌木和竹类植物,以及天然树脂、天然橡胶。林业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 1.原木。是指将砍伐倒的乔木去其枝芽、梢头或者皮的乔木、灌木,以及锯成一定长度的木段。 锯材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2.原竹。是指将砍倒的竹去其枝、梢或者叶的竹类植物,以及锯成一定长度的竹段。 3.天然树脂。是指木科植物的分泌物,包括生漆、树脂和树胶,如松脂、桃胶、樱胶、阿拉伯胶、古巴胶和天然橡胶(包括乳胶和干胶)等。 4.其他林业产品。是指除上述列举林业产品以外的其他各种林业产品,如竹笋、笋干、棕竹、棕榈衣、树枝、树叶、树皮、藤条等。 盐水竹笋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11%

竹笋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17%

(十一)其他植物 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列举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种人工种植和野生的植物,如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麦秸、豆类、薯类、藻类植物等。 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类植物,农业产品的下脚料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11%

水产品是指人工放养和人工捕捞的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动物。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鱼苗(卵)、虾苗、蟹苗、贝苗(秧),以及经冷冻、冷藏、盐渍等防腐处理和包装的水产品。 干制的鱼、虾、蟹、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如干鱼、干虾、干虾仁、干贝等,以及未加工成工艺品的贝壳、珍珠,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11%

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17%

(二)畜牧产品 畜牧产品是指人工饲养、繁殖取得和捕获的各种畜禽。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 1.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如牛、马、猪、羊、鸡、鸭等。 2.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产品,包括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冻肉、盐渍肉,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内脏、头、尾或者冷、蹄等组织。 各种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类生制品,如腊肉、腌肉、熏肉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11%

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17%

3.蛋类产品。是指各种禽类动物和爬行类动物的卵,包括鲜蛋、冷藏蛋。 经加工的咸蛋、松花蛋、腌制的蛋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11%

各种蛋类的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17%

4.鲜奶。是指各种哺乳类动物的乳汁和经净化、杀菌等加工工序生产的乳汁。

11%

用鲜奶加工的各种奶制品,如酸奶、奶酪、奶油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17%

(三)动物皮张 动物皮张是指从各种动物(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身上直接剥取的,未经鞣制的生皮、生皮张。 将生皮、生皮张用清水、盐水或者防腐药水浸泡、刮里、脱毛、晒干或者熏干,未经鞣制的,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11%

(四)动物毛绒 动物毛绒是指未经洗净的各种动物的毛发、绒发和羽毛。

11%

洗净毛、洗净绒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注: 水洗猪鬃是生猪鬃经过浸泡(脱脂)、打洗、分绒等加工过程生产的产品,已不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应按“洗净毛、洗净绒”征收增值税。)

17%

(五)其他动物组织 其他动物组织是指上述列举以外的兽类、禽类、爬行类动物的其他组织,以及昆虫类动物。 1.蚕茧。包括鲜茧和干茧,以及蚕蛹。 2.天然蜂蜜。是指采集的未经加工的天然蜂蜜、鲜蜂王浆等。 3.动物树脂,如虫胶等。 4.其他动物组织,如动物骨、壳、兽角、动物血液、动物分泌物、蚕种等。

11%

三、补充说明类 (一)食品厂生产的豆腐皮,从生产过程看,经过磨浆、过滤、加热、结膜、捞制、成皮、包装等工艺流程,不属于农业产品的征税范围

17%

(二)干姜、姜黄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中农业产品的范围。干姜是将生姜经清洗、刨皮、切片、烘烤、晾晒、熏硫等工序加工后制成的产品。 姜黄包括生姜黄,以及将生姜黄经去泥、清洗、蒸煮、晾晒、烤干、打磨等工序加工后制成的产品。

11%

(三)玉米胚芽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中初级农产品的范围。

11%

玉米浆、玉米皮、玉米纤维(又称喷浆玉米皮)和玉米蛋白粉不属于初级农产品,也不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中免税饲料的范围。

17%

(四)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氏杀菌乳》(gb19645——2010)生产的巴氏杀菌乳和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25190——2010)生产的灭菌乳,均属于初级农业产品,可依照《农业产品征收范围注释》中的鲜奶征收增值税;

11%

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制乳》(gb25191——2010)生产的调制乳。

17%

(五)茴油是八角树枝叶、果实简单加工后的农业产品,毛椰子油是椰子经初加工而成的农业产品,二者均属于农业初级产品。

11%

(六)核桃油、橄榄油、花椒油、杏仁油、葡萄籽油、牡丹籽油

11%

(七)动物骨粒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第二条第(五)款规定的动物类“其他动物组织”。 动物骨粒是指将动物骨经筛选、破碎、清洗、晾晒等工序加工后的产品。

11%

【第6篇】免税农产品抵扣税率是多少钱

来信日期:

2023年01月06日

回复日期:

2023年01月06日

来信标题:

自产自销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是选择免税还是零税率?

受理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来信内容:

自产自销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是选择免税还是零税率?

处理情况:

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自产自销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

零税率:是一种税率。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四)项规定,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其对应的进项税可以抵扣。

免税:是一种税收优惠。其对应进项税不能抵扣,一般做进项税转出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每天积累一点点儿,每天进步一点点儿!

往期内容:

1、个独、合伙企业股权转让等权益性投资一律适用查账征收!

2、2023年新政来一波!

3、3.1日起,再生资源一般纳税人可选择3%简易计税,执行即征即退政策新规!

4、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推进金四建设,完成智慧税务顶层建设,税务征管流程从“上机”到“上云”实现“以数控税”!

5、企业注销流程指引(2023年)

6、这类农产品进项税核定扣除采取备案制!

7、《公司法(修订草案)》全文、说明及修改对照

8、财政部:转投资性房地产需要什么资料留存备查?

9、法院新规:民间借贷诉讼中出借人需提供个人信用报告!

欢迎关注公众号,如果内容对您有帮助,欢迎点击在看,下次推送 还能看到本公众号信息!

【第7篇】一般纳税人农产品税率

一般纳税人税率现在分3个档次次 分别是基本税率13%(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较低税率9%(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低税率6%(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增值电信服务),还有一个特殊的就是零税率(出口货物、劳务或者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这个就是咱们税法上看到的我国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基本税率很好理解,但是较低税率,低税率,零税率很多人就分不清了,今天给大家做了总结如下图;

低较低税率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油、食用盐

石油液化气、

二甲醚

图书

报纸

杂志

音像制品

电子出版物

饲料

化肥

农药

农机、农膜

基础电信

天然气

煤气

自来水、热水

冷气、暖气

居民用煤炭制品、沼气

交通运输

邮政

建筑、不动产租赁

低税率

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著作权、自然资源

金融服务

增值电信服务

研发和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

鉴证咨询服务

广播影视服务

商务辅助服务

其他现代服务

文化体育服务

教育医疗服务

旅游娱乐服务

餐饮住宿服务

居民日常服务

其他生活服务

零税率

国际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服务

向境外单位提供(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与香港、澳门、台湾有关的应税行为

这些就是咱们常见的一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到的税率了,好好记下吧,以后增值税率不迷茫

【第8篇】购进农产品的税率是多少

为了推进营改增,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决定:“自2023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同时,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

对此,财税小队员小超有个疑问:企业购进农产品到底该如何抵扣?扣除率是13%还是11%?

本期,小队长就来和大家探讨一下。

【小队长说税】判定标准1 购进农产品的用途

财税〔2017〕3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第二条第(二)项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所以,只有购进的农产品用于上述用途的依然可按照13%抵扣进项税额。抵扣税额如下:

1.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进项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委托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进项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金额×13%

3.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

进项税额=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13%

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按照11%的税率或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向一般纳税人购入农产品用于上述用途,并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率为11%,如果按照文件规定,“维持原力度不变”那么还能“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吗?

答案当然是可以的,纳税人认证发票时按照11%的税率认证,剩下的2%在申报增值税报表时填报。申报时应按照发票上注明的买价*11%填写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6栏中,按照发票上注明的买价*2%填写于附列资料(二)第8栏。

【小队长说税】判定标准2 是否分别核算不同用途的农产品

第二条第(五)项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举例说明】2023年1月10日,a公司(一般纳税人)从b公司(小规模纳税人)采购农产品,分别用于生产销售17%税率货物及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b公司开具了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①若a公司将购进的农产品按用途分别核算,则用于生产销售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可以按13%扣除率抵扣进项税额;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适用11%扣除率抵扣进项税额。

②若a公司未分别核算,则购进的农产品,均按3%征收率抵扣进项税额。

【特别提示】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第9篇】2023农产品增值税税率

1、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税率为9%的专用发票,怎么纳税申报?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的一般纳税人开具的9%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应分别填写在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和第5栏“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2、哪些无形资产摊销费用不能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一)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二)自创商誉;(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四)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3、2023年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第五条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4、员工出差计划取消,支付给航空代理公司法人退票费取得了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退票费公司可以抵扣项税吗?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航空代理公司收取的退票费,属于现代服务业的征税范围,应按照6%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你公司因公务支付的退票费,属于可抵扣的进项税范围,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凭证,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只限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不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

5、单位直接向目标脱贫地区捐赠一批物资,免征增值税吗?

根据《扶贫办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

6、纳税人的境外费用以什么作为税前扣除依据?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的规定,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第10篇】自产自销农产品税率

导读:农产品对于我国自产自销的话是可以足够来满足人口需要的,但是国外有的农产品也非常的好,进口到中国来售卖的话。那么进口农产品海关代征增值税税率是多少呢?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会计学堂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进口农产品海关代征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7条规定,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所称买价,包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1995]52号)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挂面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07号)规定,挂面按照粮食复制品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对于农产品增值税抵扣有什么政策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第545号)规定,各级税务机关要经常深入企业,全面掌握和了解有关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农产品原料的消耗、采购规律以及纳税申报情况,检查农产品收购凭证的开具情况是否正常;税务机关积极引导和鼓励纳税人通过银行或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支付农产品货款,对采用现金方式结算且支付数额较大的,应作为重点评估对象;税务机关对农产品经销和生产加工企业定期开展增值税纳税评估,特别是要加强以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的生产企业的纳税评估,发现问题的,要及时移交稽查部门处理。

进口农产品海关代征增值税税率是13%会计工作需要具备非常强的实操性,所以会计新手在实际做账过程中难免有所疏忽,看完上文,那么小编关于问题“进口农产品海关代征增值税税率是多少?”就介绍到这里。你掌握了吗?如果想加强会计实操技能,可以咨询我们会计学堂的在线老师联系,可以多多跟我们会计学堂的老会计交流心得哦。

【第11篇】农产品收购发票税率0

财务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头烂额不知如何解决的问题呢?

来源:宁波税务、象山税务

通知获取

1、下方评论区:领取,并转发收藏;

2、然后点击小编头像,找到私信功能、私我回复:【学习】,即可免费领取

【第12篇】农产品税率2023

问:取得小规模纳税人3%专用发票的农产品可以按多少税率抵扣进项?

伊渡:自2023年4月1日之后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税率进行抵扣。

问:农产品深加工为13%的税率要按多少抵扣进项?

伊渡:农产品深加工为13%的产品,按照10%进行抵扣。

【第13篇】购进农产品销售税率

根据财税〔2017〕37号文件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原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的农产品、自来水、天然气等23类货物,税率调整为11%,取消13%税率,作为农产品销售和购进企业,以下税收政策要点必须要知道。

一、销售农产品

自2023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应税农产品按11%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给个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纳税申报时,按11%税率申报增值税销项税额,可以抵扣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农产品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企业在2023年6月30日以前已申报确认销售(纳税义务发生)尚未开票的,7月1日后仍可按13%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企业2023年7月1日以后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的,可按对应的蓝字发票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

小规摸纳税人销售应税农产品按3%税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可以向主关税务机关申请代开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申报时,按3%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税额,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小规摸纳税人销售免税农产品不得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购入农产品

(一)企业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税率11%、6%的货物或服务

1、企业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2、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例: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23年7月向b公司(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价税合计1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9708.74元、税率3%、税额291.26元,a公司在计算可扣除进项税额时,根据上述规定:

进项税额=9708.74*11%=1067.96元

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时:

项目

栏次

份数

金额

税额

(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2+3

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2

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3

(二)其他扣税凭证

4=5+6+7+8a+8b

其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5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

6

1

9708.74

1067.96

按以上要求填写后企业仍要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勾选)手续。

3、企业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例: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23年7月向b农业生产者(已办理自产农产品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备案)收购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名的农产品买价为1万元,根据上述规定:

进项税额=10000*11%=1100元

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时:

项目

栏次

份数

金额

税额

(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2+3

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2

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3

(二)其他扣税凭证

4=5+6+7+8a+8b

其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5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

6

1

10000

1100

(二)企业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即继续按13%税率抵扣进项税额。

例: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23年7月向b农业生产者(已办理自产农产品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备案)收购生牛肉,收购发票上注名的农产品买价为1万元,该牛肉被生产加工成牛肉干真空包装后销售给c商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19号公告解读:

购进时抵扣进项税额=10000*11%=1100元

生产领用时抵扣进项税额=10000*2%=200元

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时:

项目

栏次

份数

金额

税额

(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2+3

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2

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3

(二)其他扣税凭证

4=5+6+7+8a+8b

其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5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

6

1

10000

1100

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

7

——

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

8a

——

——

200

(三)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或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或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

例: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23年7月向b农业生产者(已办理自产农产品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备案)收购生牛肉,收购发票上注名的农产品买价为2万元,其中1万元生牛肉被生产加工成牛肉干真空包装后销售给c商户,另外1万元生牛肉直接销售给d商户,根据上述规定:

购进时抵扣进项税额=20000*11%=2200元

生产领用时抵扣进项税额=10000*2%=200元

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时:

项目

栏次

份数

金额

税额

(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2+3

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2

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3

(二)其他扣税凭证

4=5+6+7+8a+8b

其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5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

6

1

20000

2200

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

7

——

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

8a

——

——

200

未分别核算的:

1、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2、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分别核算的要求

1)分别核算17%和其他税率货物或服务的销售额,否则从高适用征税税率。

2)分别核算17%和其他税率货物或服务的成本、耗用的农产品,及相应加计的进项税额,否则不允许加计扣除,对于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按11%抵扣的,应予以转出8%的部分,尚未抵扣的,按3%抵扣进项

(四)注意事项

1、企业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2、农产品收购发票仅限于企业向农业生产者个人收购时使用,并且不得汇总开具。

4、收购方要建立相关台账,记录收购品种、数量、金额、收购地点、运输方式,并妥善留存有关农业生产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收购合同、运费结算单据等资料备查。

5、2023年7月1日以后企业取得的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可继续按票面税额抵扣。

6、企业取得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农产品依照3%征收率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而自行开具或委托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计算进项税额。

三、政策图解

【第14篇】销售免税农产品税率是多少

答:苗木属于农产品,如果苗木是自已培育并销售的,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口,其销售是免增值税的;而如果销售非自产农品时,一般纳税人是按9%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则是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注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注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十五条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二)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三)第一款第(七)项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注3,在税收优惠当中,要特别注意企业取得货物的方式对税收的影响,如上例中的自产农产品销售非自产农产品销售的区别;再比如出口企业当中,生产企业适用“免、抵、退税项目”,而外贸企业却只能适用“免、退项目”。

(求关注)所谓成功,就是在平凡中做出不平凡的坚持。

【第15篇】农产品最新的抵扣税率是多少

部分内容参考云南税务资料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 号)规定的自产农业产品。

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农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

1.植物类

植物类包括人工种植和天然生长的各种植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为:

(1)粮食

粮食是指各种主食食科植物果实的总称。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和其他杂粮(如:大麦、燕麦等),以及经碾磨、脱壳等工艺加工后的粮食(如:面粉,米,玉米面、渣等)。

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2)蔬菜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的总称。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

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蔬菜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蔬菜罐头(罐头是指以金属罐、玻璃瓶和其他材料包装,经排气密封的各种食品。下同)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3)烟叶

烟叶是指各种烟草的叶片和经过简单加工的叶片。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晒烟叶、晾烟叶和初烤烟叶。

①晒烟叶。是指利用太阳能露天晒制的烟叶。

②晾烟叶。是指在晾房内自然干燥的烟叶。

③初烤烟叶。是指烟草种植者直接烤制的烟叶。不包括专业复烤厂烤制的复烤烟叶。

(4)茶叶

茶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以及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毛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

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5)园艺植物

园艺植物是指可供食用的果实,如水果、果干(如荔枝干、桂圆干、葡萄干等)、干果、果仁、果用瓜(如甜瓜、西瓜、哈密瓜等),以及胡椒、花椒、大料、咖啡豆等。

经冷冻、冷藏、包装等工序加工的园艺植物,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6)药用植物

药用植物是指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

利用上述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中成药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7)油料植物

油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榨取油脂的各种植物的根、茎、叶、果实、花或者胚芽组织等初级产品,如菜子(包括芥菜子)、花生、大豆、葵花子、蓖麻子、芝麻子、胡麻子、茶子、桐子、橄榄仁、棕榈仁、棉籽等。

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料植物,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8)纤维植物

纤维植物是指利用其纤维作纺织、造纸原料或者绳索的植物,如棉(包括籽棉、皮棉、絮棉)、大麻、黄麻、槿麻、苎麻、苘麻、亚麻、罗布麻、蕉麻、剑麻等。

棉短绒和麻纤维经脱胶后的精干(洗)麻,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9)糖料植物

糖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制糖的各种植物,如甘蔗、甜菜等。

(10)林业产品

林业产品是指乔木、灌木和竹类植物,以及天然树脂、天然橡胶。林业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

①原木。是指将砍伐倒的乔木去其枝芽、梢头或者皮的乔木、灌木,以及锯成一定长度的木段。

锯材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②原竹。是指将砍倒的竹去其枝、梢或者叶的竹类植物,以及锯成一定长度的竹段。

③天然树脂。是指木科植物的分泌物,包括生漆、树脂和树胶,如松脂、桃胶、樱胶、阿拉伯胶、古巴胶和天然橡胶(包括乳胶和干胶)等。

④其他林业产品。是指除上述列举林业产品以外的其他各种林业产品,如竹笋、笋干、棕竹、棕榈衣、树枝、树叶、树皮、藤条等。

盐水竹笋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竹笋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11)其他植物

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列举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种人工种植和野生的植物,如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麦秸、豆类、薯类、藻类植物等。

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类植物,农业产品的下脚料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2.动物类

动物类包括人工养殖和天然生长的各种动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为:

(1)水产品

水产品是指人工放养和人工捕捞的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动物。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鱼苗(卵)、虾苗、蟹苗、贝苗(秧),以及经冷冻、冷藏、盐渍等防腐处理和包装的水产品。

干制的鱼、虾、蟹、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如干鱼、干虾、干虾仁、干贝等,以及未加工成工艺品的贝壳、珍珠,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2)畜牧产品

畜牧产品是指人工饲养、繁殖取得和捕获的各种畜禽。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

①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如牛、马、猪、羊、鸡、鸭等。

②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产品,包括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盐渍肉,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内脏、头、尾、蹄等组织。

各种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类生制品,如腊肉、腌肉、熏肉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③蛋类产品、是指各种禽类动物和爬行类动物的卵,包括鲜蛋、冷藏蛋。

经加工的咸蛋、松花蛋、腌制的蛋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蛋类的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④鲜奶、是指各种哺乳类动物的乳汁和经净化、杀菌等加工工序生产的乳汁。

用鲜奶加工的各种奶制品,如酸奶、奶酪、奶油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3)动物皮张

动物皮张是指从各种动物(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身上直接剥取的,未经鞣制的生皮、生皮张。

将生皮、生皮张用清水、盐水或者防腐药水浸泡、刮里、脱毛、晒干或者熏干,未经鞣制的,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4)动物毛绒

动物毛绒是指未经洗净的各种动物的毛发、绒发和羽毛。

洗净毛、洗净绒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5)其他动物组织

其他动物组织是指上述列举以外的兽类、禽类、爬行类动物的其他组织,以及昆虫类动物。

①蚕茧。包括鲜茧和干茧,以及蚕蛹。

②天然蜂蜜。是指采集的未经加工的天然蜂蜜、鲜蜂王浆等。

③动物树脂,如虫胶等。

④其他动物组织,如动物骨、壳、兽角、动物血液、动物分泌物、蚕种等。

二、外购农产品直接销售或外购农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增值税政策

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除蔬菜和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外),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所列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三、种子种苗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自2001年8月1日起,批发和零售种子、种苗免征增值税。

四、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自2023年1月1日起,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主要品种参照财税〔2011〕137号文件附件《蔬菜主要品种目录》执行,包括根菜类、薯芋类、葱蒜类、白菜类、芥菜类、甘蓝类、叶菜类、瓜类、茄果类、豆类、水生蔬菜、多年生及杂类蔬菜、食用菌、芽苗菜。

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免税蔬菜的范围。

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免税蔬菜的范围。蔬菜罐头是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

五、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

自2023年10月1日起,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六、农民专业合作社免征增值税政策

自2008年7月1日起,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七、“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免征增值税政策

自2023年4月1日起,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在上述经营模式下,纳税人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八、制种行业免征增值税政策

自2023年12月1日起,制种企业在下列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1.制种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雇佣农户或雇工进行种子繁育,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2.制种企业提供亲本种子委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九、粮食购销业务免征增值税政策

1.自1999年8月1日起,以下粮食购销业务免征增值税:

(1)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

(2)其他粮食企业经营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①军队用粮:指凭军用粮票和军粮供应证按军供价供应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粮食;②救灾救济粮:指经县(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凭救灾救济粮票(证)按规定的销售价格向需救助的灾民供应的粮食;③水库移民口粮:指经县(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凭水库移民口粮票(证)按规定的销售价格供应给水库移民的粮食。

2.对粮食部门经营的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粮,凡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比照“救灾救济粮”免征增值税。

十、动物胚胎行业免征增值税政策

人工合成牛胚胎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第二条第(五)款规定的动物类“其他动物组织”,人工合成牛胚胎的生产过程属于农业生产,纳税人销售自产人工合成牛胚胎应免征增值税。

十一、农业产品增值税适用税率和征收率

2023年7月1日前:增值税适用税率13%

2023年7月1日—2023年4月30日:增值税适用税率11%

2023年5月1日—2023年3月31日:增值税适用税率10%

2023年4月1日后:增值税适用税率9%

征收率:3%

十二、农产品抵扣率

自2023年起连续三年,农产品适用税率实现三连降,从13%税率下调至9%,每次税率下调,农产品扣除率也相应进行了调整。和以前一样,此次财税39号公告也明确了两方面内容:一是普遍性规定,伴随税率调整,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扣除率同步从10%调整为9%。二是特殊规定,考虑到农产品深加工行业的特殊性,对于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允许其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现就10%扣除率相关问题作几点说明:

1.关于10%扣除率的适用范围问题

按照规定,10%扣除率仅限于纳税人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所购进的农产品。另外,按照核定扣除管理办法规定,适用核定扣除政策的纳税人购进的农产品,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

2.纳税人按照10%扣除需要取得什么凭证

可以享受农产品加计扣除政策的票据有三种类型:

一是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且必须是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税政策开具的普通发票;

二是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三是从按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说明的是,取得批发零售环节纳税人销售免税农产品开具的免税发票,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均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3.纳税人在什么时间加计农产品的进项税额

纳税人在购进农产品时,应按照农产品抵扣的一般规定,按照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在领用农产品环节,如果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则再加计1%进项税额。比如,5月份购进一批农产品,购进时按照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6月份领用时,确定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则在6月份再加计1%进项税额。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制种行业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粮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工合成牛胚胎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97号)

xiaochenshuiwu

【第16篇】农产品零税率发票

这个问题总有人在问:取得了一张税率栏注明“免税”的农产品发票,是不是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答: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如果免税农产品是自产并直接销售的话可以按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的话,还可以加计1%也就是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种子种苗、蔬菜、部分鲜活肉蛋等农产品取得免税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真的有点难为财务人员了,怎么才能知道哪个是自产哪个是批发、零售的啊?一是按常识判断,比如销售方为***农业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之类的,自产的可能性大,如果销售方为***超市,***蔬菜批发部,***门市部,批发、零售的可能性大;二是加强与采购人员沟通,现在比较流行“业财融合”的说法,这也算一种业财融合吧,采购人员应当最清楚是自产还是批发、零售的。

提醒一点的是,如果流通环节放弃免税,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更为优惠的是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了3%征收率的专用发票,取得方可以按票面金额的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目前流通环节免税的农产品范围政策依据如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规定的种子、种苗批发、零售环节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规定的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规定的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

——来源:老陈在线说税

农产品的消费税税率是多少(16篇)

平时工作中经常遇到农产品税率的问题,为了便于理解做了总结。了解农产品税率一、目前,农产品增值税适用税率为9%(一般纳税人)注意:像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玉米蛋…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友情提示:

1、开农产品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同行公司经营范围

  • 农产品公司经营范围
  • 农产品公司经营范围1108人关注

    农产品公司经营范围初级农产品、蔬菜、水果、鸡蛋、水产品、肉类、调辅料、食用油、预包装食品、厨房设备及用品、日用百货、茶叶、茶具、工艺品的销售;茶艺咨询;食 ...[更多]

  • 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公司经营范围
  • 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公司经营范围1032人关注

    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公司经营范围农副产品批发、配送;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公 ...[更多]

  • 农产品开发公司经营范围
  • 农产品开发公司经营范围980人关注

    农产品开发公司经营范围养殖、优质农特产品、培育农产品深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农产品开发公司经营范围诺丽种植 ...[更多]

  • 优质农产品开发公司经营范围
  • 优质农产品开发公司经营范围938人关注

    优质农产品开发公司经营范围农药、肥料、不再分装的农作物种子的销售;农业技术咨询、服务、培训、技术承包、转让;垂钓;棋牌;节能器材的销售;优质米开发加工;农副产品的 ...[更多]

  • 农产品购销公司经营范围
  • 农产品购销公司经营范围910人关注

    农产品购销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毒害品(农药: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销售;吉林省良葵种业委托代销的种子零售(以上经营项目凭许可证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农产品购销 ...[更多]

  • 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公司经营范围
  • 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公司经营范围898人关注

    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公司经营范围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的批发、零售;畜牧产品、食用农产品零售、批发;信息咨询;商品仓储;房屋租赁;人工搬运装卸;机动车停车服务(社会车辆 ...[更多]

  • 食用农产品公司经营范围
  • 食用农产品公司经营范围875人关注

    食用农产品公司经营范围销售:食用农产品、酒店用品,食品流通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食用农产品公司经营范围销售:食用农产品( ...[更多]

  • 农产品种植公司经营范围
  • 农产品种植公司经营范围792人关注

    农产品种植公司经营范围种植、销售:农副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农产品种植公司经营范围农特产品、瓜果种植及销售(依法须经 ...[更多]

  • 国际农产品会展中心公司经营范围
  • 国际农产品会展中心公司经营范围757人关注

    国际农产品会展中心公司经营范围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机动车停车场服务;销售五金交电、家用电器、服装、鞋帽、箱包、厨房设备、日用品、塑料 ...[更多]